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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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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内地居民或者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6、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7、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9、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国内旅游团队的行为。

10、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2、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3、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安排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旅游行程安排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当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费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格、参加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项目应当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和《另行付费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应急联络方式;

3、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6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签订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单》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7、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9、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变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7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扣除已发生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自费项目的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视同旅行社违约,旅行社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担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

3、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6、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

合计: 元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横县旅游局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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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门庭若市,一出门便会碰着摩肩接踵的场面,参入敲锣打鼓的队伍里。如今,因为疫情,路上竟然不见一车,空荡荡的街道不禁让人打起一个个寒颤。

湖北疫情爆发后,便迅速蔓延至全国各地。如今,浙江,成为了第二个重灾区。

遵听终南山院士的话:“春暖花开再动一动。”每天,我都会趴在窗子上,看向窗外,北风“呼呼”吹过,树叶没有一点翠色欲滴的样儿,花儿也不知在为谁低头哈腰。有时,火红的太阳便会当空照,使世界看起来充满活力些。

收听新闻是我每天的任务。我常常安适地坐在床上,打开手机,刷着有关疫情的新闻。或是打开电视,和家人共同收听各地疫情情况等。看着白衣天使们辛勤地付出,流下一滴又一滴汗水。我不禁紧皱眉头,抿住双唇,想要跳到他们跟前,拿出手帕,为一位位医护人员逝去他们额上那一粒粒晶莹的泪珠。但是,他们哪有时间?就连一口饱饭也吃不了……

其实,家,是温暖的港湾。被疫情袭击后,人们每日待在家中,除了医生与患者,每一个人都与亲人相处在一起。我们与家人一起喝着清新的茶水,吃着柔软的米饭,下一顿顿象棋,猜一次次谜底……每个未患病的家庭中,都充满了小脾气与次次欢笑,充满了过期零食与飘香的饭菜。

但同时,我也想到,那些患者的家庭却沉浸在痛苦与悲凉中。疫情如同一片广阔无垠的海,将他们隔离在海峡两岸;疫情如同一座险而高的山峰,将一个家庭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在山头,另一部分却在山脚下;疫情如同一扇没有钥匙的门,将一个家庭隔离在门两侧。

这个假期,一个特别的春节。一日复一日,疫情并未好转,确诊病例愈增愈多,却也让我逐渐明白了一些事。生命是无价之宝,亲情是上帝赐予的珍贵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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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景点导游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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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游客、各位先生、小姐,一路辛苦了,欢迎您来趵突泉游园赏泉。

我们公园始建于一九五六年,因内有趵突泉而得名。现居市中心,位于泺源大街西首。趵突泉周围泉池众多,形成了趵突泉群。著名的金线泉、漱玉泉、马跑泉、卧牛泉、皇华泉、柳絮泉、老金线泉、洗钵泉、尚志泉、螺丝泉、满井泉、无忧泉、白云泉、望水泉、东高泉、登州泉、杜康泉、混沙泉、龙池泉、白龙湾等,构成了四大泉群之首。作为众泉之冠趵突泉成了泉城的独特象征。

我们趵突泉公园以观泉、赏鱼、品茶、山石、文化为特色,以小巧玲珑、步移景异,清洁幽静、古朴典雅而著称。全园共规划为十个景区,这就是趵突泉景区、三大殿景区、尚志堂景区、漱玉泉景区、东门入口区、枫溪景区、沧园景区、白雪楼区、南门入口区、万竹园景区,总面积近百亩。

趵突泉景区在我们公园内西侧,是全园构图中心,由亭、堂、廊、榭组成了一个封闭空间,高低错落的建筑像众星捧月一样,簇拥着喷突腾涌的趵突泉,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欣赏泉景,被誉为泺水之源,在史书上第一次出现是>上关于鲁桓公和济襄公谈判两国边界一事的记载。鲁桓公十七年(公元前695年)。齐国和鲁国因边界争执发生战争,次年春,鲁桓公到齐国谈判边界问题,会齐侯(齐襄公)于泺。泺,泺水的源头,即趵突泉。所以趵突泉为人所知已经有二千五、六百年的历史了。当然那时泺水之源,名字并不叫趵突泉,北魏时,因泉上建有娥姜(英)庙,谷称娥姜(英)水,直到唐宋八大家之一的北宋文学家曾巩始称为趵突泉,并流传至今。不过,宋朝.金代曾有人称叫“温泉”、“槛泉”、“爆流泉”、“瀑流泉”等等,但都不如趵突泉这个名字精当传神。

趵突泉,三窟并发,声如隐雷,“泉源上奋”,“水涌若轮”称“趵突腾空“。“云雾润蒸”是趵突泉一景。泉水一年四季恒定在摄氏18度左右,到了严冬早晨,水面上水气袅袅上升,象一层薄烟,一边是泉池幽深,波光粼粼,一边是楼阁彩绘,雕梁画栋,这一切与淡淡的薄雾,构成一幅奇妙的人间仙境.奇特景观为济南八景之一,历代著名文学家、哲学家、诗人多有赞美。诸如宋代曾巩、苏轼、金代元好问,元代赵孟府、张养浩,明代王守仁,清代王士祯、蒲松龄、何绍基等都有吟泉佳作。康熙、乾隆皇帝都曾在趵突泉边写诗刻石,颂扬名泉,当代文豪郭沫若等也都有赞颂的美文。

趵突泉东西之间的这座南北向的小桥,名曰来鹤桥,原为木桥,明代万历初所建,天启末年重修,济南解放后扩建公园时将其改建为石桥。桥南首的彩绘木牌坊是原来的样子,牌坊匾额朝南的一面上刻“洞天福地”;朝北的一面是“蓬山旧迹”,“蓬山”指传说中东海神山的蓬莱、方丈、瀛州三座神山,趵突泉为何称“蓬山旧迹”?意为东海神山不过传说而已,谁也没有见过,但趵突泉的三股水其状如山,但不可攀,好象神话中的蓬莱仙山一般,所以称其为“蓬山旧迹”。泉池西侧伸入水中的小亭叫观澜亭,此亭建于明朝天顺五年(1461),至今已有500多年历史,亭西墙壁上嵌刻的两块石碑,一块“观澜”两个大字,取自>“观水有术,必观其澜”,为明代书法家张钦的墨迹。另一“第一泉”的石刻,是清朝同治年间王钟霖的手笔。亭东泉池中这块半浸水中的石碑,上镌三个雄健大字:趵突泉,为明代山东巡抚胡缵宗所写,细心的游客有的可能会发现突变成了“突”,缺了两点,传说劲挺柱涌的三股水把“盖子”顶掉了,才使“突”字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当然这只是形容泉水势强,人们的一种遐想。泉池南岸透窗临池榭廊是解放后所建,近年来成了“闲时墨客会名优”京剧名流演出的舞台。趵突泉东池北岸,依水而著,窗明几净的建筑就是有名的蓬莱茶社,又称望鹤亭茶社,清代文人施闰章曾写诗歌曰:“仰而见山之青,俯而见泉之洁,清流激湍兮,孰浚其源?潜蛟出蛰兮,飞虹蜿蜒”。说明这个地方在当时是极目远眺,俯首凝视,观赏领略远近山水之美的绝妙境地。据说当年康熙、乾隆两个皇帝都曾在这里临水静坐,品茗赏泉,领略趵突泉的万般风韵。当品尝到趵突泉水后,竟将南巡中携饮之北京玉泉水全部换为趵突泉的水,故有“润泽春茶味更真”,不饮趵突泉的水,空负济南游之说。趵突泉池北岸的大殿叫“泺源堂”,紧挨泺源堂的两座大殿,统称吕祖庙,也叫“吕仙祠”、“吕公祠”、“吕祖阁”。

这三座大殿坐北朝南,在同一中轴线上,自成院落,是一组较大的古建筑群。解放前,第一大殿祀道教八仙之一的吕洞宾,称“吕祖阁”,第二大殿祀吕洞宾的教师钟离权,称“钟离宫”,上层祀文昌,第三大殿是斗母殿。最南的大殿泺源堂,三间两层,歇山飞檐,古色古香,楹柱上的木刻楹联,“云雾润蒸华不注,波涛声震大明湖”是赵孟府的泳泉句,由当代著名书法家金荣先生书写。一大殿始建于北宋熙宁年间,南殿临泺水的源头,故称“泺源堂”,北殿面对历山故称“历山堂”,解放后恢复为“泺源堂”。游客们看到中间这座殿堂叫娥英祠,娥英祠是纪念大舜的两妃娥皇和女英而建,据>记载:“泺水谷谓之娥姜水。以泉源的娥英祠故也”足以证明在1500年前就建有此祠。现在的祠是明代建筑。娥英祠后面的“三圣殿”是清代建筑。在院落内花格透墙镶嵌着的30余方石刻都是明清时名人的泳泉佳作,院内这尊石碑,前书“激湍”二字,后>出自康熙和乾隆之手,两个皇帝在同一石碑题词作诗,在国内极为少见,这些碑文,石刻文物不仅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也是研究泉水文脉不可多得的史料。

游客同志们,这里是尚志堂景区。尚志堂原是“金线书院”(亦名尚志书院),由金线泉得名,同治九年,山东巡抚相宝祯建书院,手书额“尚志堂”,“尚志”是“仁义”的意思。堂后设斋舍数十间,门口写着“金泉精舍”。此后,相继改为“校士馆”、“师范传习所”、“存古堂”,是专门培养科举人才的机构。院外三面小溪环抱,泉水深淙,沿屋穿廊,使整个院落显的敞中有蔽,闹中有静。北厅房为主建筑,背后有修竹、芭蕉相掩。西廊的冬青树丛,掩映道路,形成绿廊。院内名石“待月峰”属宋代寿山艮岳遗物,上面布满月形透洞,每当皓月当空,月光穿过洞穴,洒在池边水中,景观奇特,故有诗赞咏:“精灵俊逸玉玲珑,神工鬼斧浑然成,一轮三十六轮月,变幻俱在此石中”。(竹石轩)尚志堂院中栽植的白玉兰,紫玉兰,初春花开,芳香扑鼻,人们还把该院称作“玉兰院”。

漱玉泉景区与尚志堂景区相邻。东侧高近4米,重约8吨的太湖石,挺拔露骨,筋络明显,纹理凹凸,具有皱、痩、透的优点,名叫龟石,是元代著名的散曲家张养浩之物。别小看这块石头,它是重要文物,现凤、龙、麟称为四大灵石,是唯一保存下来的一块名石,极为珍贵,称为镇城之石,堪称泉城第一名石。传说在这块石下留影将可健康长寿。这方名石立于这苍松翠竹之间,宛若一幅立体山水画轴。龟石北面隔路处的假山建于六十年代,泉溪环绕,山径盘曲,青松垂荫,登高望下可一览园内外景色。漱玉泉是大家看到的这个呈长方形,四壁栏杆皆有汉白玉石砌成,洁白温润,清澈可见的泉池。您们看,泉水从石壁上平展溢出,状如水晶帘幕,经过一片云集的乱石斜溅,活泼欢腾地泻入这方远二十余公尺的池塘里,其声琅琅,响若漱玉,相传宋代著名女词人李清照居住时,经常在泉边梳妆打扮。漱玉泉对面的这座民族形式的小院落,是为纪念李清照而建的“李清照纪念堂”。这是根据李清照故居在漱玉泉边的历史记载,按照民族风貌六十年代的建筑。院内由正厅溪亭、叠翠轩、回廊、大门构成,奇峰耸立,松竹掩映,整个院落显得朴实清幽。门楼、正厅、迎门屏风前后均为当代文豪郭沫若民题字。正厅楹联“大明湖畔趵突泉边故居在垂杨深处,漱玉集中金石录里文采有后主遗风”的对联体现着郭沫若大师的文才。院内东墻壁嵌刻的20方石刻墨迹出自启功、蒋维崧等著名书法家之手。纪念堂正厅,迎门耸立的李清照全身塑像,为著名雕塑家王照善等人创作。厅内陈列的李清照生平事迹、各种版本的著作和书画家为纪念堂所作的字画极为珍贵难得。漱玉泉景区名泉众多,除了千秋飞流的漱玉泉,还有春城飞花的柳絮泉、千载神奇金线泉,古朴如镜皇华泉,水声声情马跑泉等诸多名泉。您们看,天资慧质的李清照难道不正是这名泉争流的优美环境和晶莹透明的泉水孕育而成吗?

东门入口区建筑中采用了许多“建筑小品”。运用障景手法,迎门叠山,避免一览无余,山高4米,宽13米,长30米,气势磅礴,青条披扶,松柏储涧。山后溪流环抱,山中洞壑幽深。游人可繞绕山穿洞进入南侧景色开朗的枫溪区。枫溪开阔狭长,透视线达120余米。前景为向岛榭,中景为曲桥,远景是假山,山后跌瀑布,两岸植花木,景深悠悠。

趵突泉东南的沧园,是一九五六年为纪念明代嘉清年间济南的著名诗人,也就是“后七子”之一的李攀龙(沧溟)所建,因其自称沧海一勺,故为沧园,共三厅两院,外廊环绕,曲廊相围,园内植有奇花异木,陈列有各种盆景,如果在冬季,苍松滴翠,修竹婆娑,腊梅盛开,恰似一幅立体岁寒三友图。沧园,内设王雪涛画,王雪涛是当代著名画家,善长小写意,与潘天寿、李苦禅等齐名,展室内珍藏着200余幅珍品遗作,供游人长期观赏。

白雪楼景区西临无忧泉,东靠枫溪岛、南沿新泉池,白雪楼位于景区中心。原来的白雪楼是明代万年间所建,楼是五间两层,坐北朝南,前面出厦,落地木鬲,起初称“历山书院”、“白雪书院”直到嘉庆八年,楼上房檐下方有“白雪楼”匾额。光绪年间,在此居住的胶州人匡源在门的上方又雕刻了“李沧溟先生祠”的匾额。房舍后为李姓居住,扩建公园时被拆除。白雪楼是李攀龙的读书处。李攀龙(1514-1570),字于鳞,号沧溟居士,历城人,是明代著名文学家,中国文学史上后七子之一,被尊为“宗工巨匠”,蔚为一代词宗。倡导文学复古运动,写过不少出色的五、七言律诗和绝句,人称“为三百年绝调”,著有>,考中进士后去陕西任按察司提学副使。嘉靖三十五年,因与巡抚殷中丞意见不合,辞职东归,后起复为浙江按察司副使,转河南按察使,卒于官。白雪楼景区藤萝掩荫,地形开阔成了趵突泉的文化娱乐中心,每天丝弦悠扬,古筝阵阵,专业剧团为游客献上他们精心创作的节目,听曲观泉别有一番情趣。

趵突泉南大门占地1575平方米,东西长47.5米,南北深13米,主门高8.4米,设计新颖,古今结合,造型别致具有传统风格和地方特色,韵味十足的垂花门,配以悬山歇山钩连干革塔屋面,门楼飞檐,前后丹柱,双脊比翼。红柱、绿瓦,盎然古意。石级、围栏、平台典雅庄重。门前方池总长29米,宽9米,池内吐水吐雨,人造喷泉珠溅玉。大门内外颜额上的“激湍”、“趵突泉”金字匾牌取自康熙、乾隆手迹,门内侧“泺源门”集书圣王羲之之字。抱柱前“喷珠屑玉水澜翻,盈鲁育齐相鼎峙”的楹联摘取自乾隆的诗文笔迹。整个建筑空间通透,园景显露,景色交融,流线贯通,迎门假山上的红枫、耐冬、青松、翠竹与大门相映增辉,优美和谐,有关专家认定,趵突泉南大门堪称中国园林第一门。是济南又一重要景观。

万竹园是趵突泉的园中园,位于公园西邻,是一座环境清幽、景色宜人的园林胜景,它占地18亩,以13个不同院落组成,园内外有白云、白龙、东高、望水、登州、杜康诸名泉,是一处独具风格的私人庭园。万竹园之名始见于元朝,明代隆庆四年(1570)宰相殷士儋归隐济南,居万竹园易名为“通乐园”,又名“川上精舍”,清朝康熙年间,济南著名诗人王苹购得此园,又易名为“二十四泉草堂”,取园内望水泉居济南二十四位之意。到了民国初年,军阀张怀芝占据该园,历经数年修建方成今日规模,一九八四年正式对外开放,一九八六年,著名国画大师李苦禅纪念馆设在园内,李苦禅珍藏的书画、文物及本人作品共400余件长期展出,供游人观赏,万竹园也称李苦禅纪念馆。万竹园由四部分组成,前、东、西三园成品字形排列,在北方四合院的基础上,揉合了江南古典园林的特点和风格,利用墙、廊、溪、桥等对空间进行分割,构成了层层迭迭的院落。这个园子现有186间房舍,各院厅房都在一条中轴线上,曲廊环绕,院院相连,楼、堂、亭庑参差错落,梁、额枋等处彩绘和雕刻的人物、鸟兽巧夺天工,细腻逼真。进门假山为清末民初遗物,万竹园以竹为基调,各色名贵花木繁多,如玉兰院、石榴院、海棠院、木瓜院等。万竹园是个不可多得的园林,一九九三年被收入>,它无论从园林艺术,还是从历史文物来说,都是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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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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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来到的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中心广场,天安门广场,面积达到了44万平方米,而且北京在世界上的地理位置就是以广场的经纬度(东经:116°23′17″,北纬:39°54′27″)来确定的。它坐落在北京市中心,一直注视着北京自古至今的历史变革。在明代,这里曾叫做承天门广场,出现了T型广场,当然,现在已经没有了。清代的时候才改为现在的天安门广场。

在辛亥革命以后,天安门广场成了最好的群众运动集结地,著名的五四运动,一二九学生运动等等就是在这里发生的。而在这里最著名的事件,相信大家一定知道,那就是在1949。10。1的开国大典,当时这里聚集了30万人,共同来庆祝新中国的成立。解放以后,将T型广场拆除,建了人民英雄纪念碑,人民大会堂和历史博物馆,革命博物馆等大型建筑。而在76年,毛主席去世后,在原来中华门的位置上建立起了毛主席纪念堂,从而形成了广场今天的建筑格局。而在国庆50周年的时候,天安门广场经历了一系列的整修,使广场更加美丽壮观整洁。

各位一定很向往我所描述的天安门广场,没有关系,在接下来的游览过程,我将向大家一一介绍。

明代永乐年间,这里叫做承天门,只是一个木牌坊,取“承天启运,受命于天”之意。可是明代的时候被烧毁了,后来修建了面阔九间,进深五间的城楼,真正体现了帝王的之尊。但是明朝末年,又被毁了。而在清顺治年间,重修城楼以后,改名为天安门,将另外的三个皇城门儿都改名为带安字的,将故宫三大殿都改名为带和字的,体现了内和外安的美好愿望。这就是我们现在所看的城楼,它由城基、城台、城楼三个部分组成。基座是汉白玉须弥座,这是我国古代最高等级的基座,高1。59米。城台高14。6米。而城楼重檐歇山顶,这也是当时殿宇屋顶的最高等级。整座建筑高33。7米,在70年重修后,升高了一米。这座建筑等级非常高的城楼,它的作用也同样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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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桂林旅游的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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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时间:每天

成行人数:10人及以上

相关景点: 象鼻山 靖江王府 遇龙河漂流 印象刘三姐 兴坪渔村 冠岩 古东瀑布

行程安排

团体包车方案一:桂林、阳朔一晚两天精华线路

第一天:早接团,然后乘车前往码头,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兴萍渔村。晚餐自费品尝风味独特的美食“阳朔啤酒鱼”。晚餐后西街自由休闲,晚上可自费观看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主导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住桂林或阳朔。

第二天:早餐后乘船市内水上精华游(含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等),下午游览集历史与文化于一体的4A景区靖江王府(含独秀峰、靖江王城),结束愉快之旅。

报价:住准二星¥258元/人,住准三星¥278元/人,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一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兴坪漓江精华(只游精华段)+阳朔+市内精华水上游(既游到了市内山水精华,又免去爬山的辛劳),这是精华游的经典,适合再次来桂林或初来桂林但不掬泥于传统而时尚的您!不要以为桂林旅游还是老三样,新的玩法让人眼花缭乱。 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早到达,最后一天晚上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二:桂林、阳朔一晚两天经典线路

第一天:早接团,乘车前往码头,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下午逛逛流光溢彩、异国风情浓浓的西街。晚餐自费品尝风味独特的美食“阳朔啤酒鱼”。晚上可自费观看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主导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住桂林或阳朔。

第二天:游览桂林城徽—象鼻山,游半枕漓江的伏波山、俯瞰整个桂林市容的叠彩山。下午游览大自然艺术之宫芦笛岩。结束愉快之旅。

报价:住准二星¥328元/人,住准三星¥348元/人,10人以上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一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 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市内三山一洞+漓江+阳朔,这是传统的经典线路安排,适合初次来桂林或乐山的您!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早到达,最后一天晚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三:桂林、阳朔两晚三天精华休闲线路

第一天:中午接团,乘船市内精华水上游(含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等),晚餐后,自由游览(步行)桂林景区:杉湖、榕湖景区、日月双塔、九曲桥湖心亭公园、古南门。也可晚自费乘船浏览两江四湖。住桂林。

第二天:早乘车前往码头,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下午逛逛流光溢彩、异国风情浓浓的西街。晚餐自费品尝风味独特的美食“阳朔啤酒鱼”。晚上可自费观看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主导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住阳朔。

第三天:游览阳朔精华景区阳朔阳朔田园风光最佳处阳朔必游处遇龙河漂流。结束愉快之旅。

报价:住准二星¥428元/人,住准三星¥448元/人,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二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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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包车方案四:桂林、阳朔两晚三天经典线路

第一天:中午接团,游览桂林城徽—象鼻山,游半枕漓江的伏波山、俯瞰整个桂林市容的叠彩山。晚餐后,自由游览(步行)桂林景区:杉湖、榕湖景区、日月双塔、九曲桥湖心亭公园、古南门。也可晚自费乘船浏览两江四湖。住桂林。

第二天:早乘车前往码头,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下午逛逛流光溢彩、异国风情浓浓的西街。晚餐自费品尝风味独特的美食“阳朔啤酒鱼”。晚上可自费观看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主导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住桂林或阳朔。

第三天:早餐后游览大自然艺术之宫芦笛岩。送团,结束愉快之旅。

报价:住准二星¥428元/人,住准三星¥448元/人,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二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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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特点:市内三山一洞一公园+漓江,这是传统的经典线路安排,可在阳朔住一晚,适合初次来桂林或喜欢桂林传统景点的您!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中午到达,最后一天中午以后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五(特色线路):桂林、阳朔、冠岩、古东两晚三天亲水线路

第一天:早接团,获两项世界吉尼斯纪录的桂林最大的岩洞---冠岩,下午游览全国唯一由地下涌泉形成的多级串联可触摸攀爬并有森林氧吧的古东瀑布,晚餐后,自由游览(步行)桂林景区:杉湖、榕湖景区、日月双塔、九曲桥湖心亭公园、古南门。也可晚自费乘船浏览两江四湖。住桂林。

第二天: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下午逛逛流光溢彩、异国风情浓浓的西街。晚餐自费品尝风味独特的美食“阳朔啤酒鱼”。晚上可自费观看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主导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住桂林。

第三天:乘船市内精华水上游(含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等)。送团,结束愉快之旅。

报价:住准二星¥478元/人,住准三星¥498元/人,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二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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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特点:市内精华+冠岩+古东+漓江+阳朔,如果您还没有领略桂林周边风光,那么冠岩,古东会给您带来别样的体验,适合再次来桂林或初来桂林但不掬泥于桂林传统景点的您!不要以为桂林旅游还是老三样,新的玩法让人眼花缭乱。 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早到达,最后一天中午以后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六(特色线路):桂林、阳朔、龙脊两晚三天民俗风情线路

第一天:早接团,游览天下一绝龙脊梯田,感受民俗风情和原始的乡村生活,自费吃农家饭,晚餐后,自由游览(步行)桂林景区:杉湖、榕湖景区、日月双塔、九曲桥湖心亭公园、古南门。也可晚自费乘船浏览两江四湖。住桂林。

第二天: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下午逛逛流光溢彩、异国风情浓浓的西街。晚餐自费品尝风味独特的美食“阳朔啤酒鱼”。晚上可自费观看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主导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住桂林。

第三天:乘船市内精华水上游(含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等)。送团,结束愉快之旅。

报价:住准二星¥478元/人,住准三星¥498元/人,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二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市内精华+龙脊+漓江+阳朔,春秋两季是龙脊最美的时候,去领略山寨古朴的美和壮美的梯田,适合喜欢民俗风情感受乡村生活的您!不要以为桂林旅游还是老三样,新的玩法让人眼花缭乱。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早到达,最后一天中午以后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七(特色线路):桂林、阳朔、龙脊、冠岩、古东三晚四天完整版线路

第一天:早接团,获两项世界吉尼斯纪录的桂林最大的岩洞---冠岩,下午游览全国唯一由地下涌泉形成的多级串联可触摸攀爬并有森林氧吧的古东瀑布,晚餐后,自由游览(步行)桂林景区:杉湖、榕湖景区、日月双塔、九曲桥湖心亭公园、古南门。也可晚自费乘船浏览两江四湖。住桂林。

第二天:游览天下一绝龙脊梯田,感受民俗风情和原始的乡村生活,下午返桂林。

第三天: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游览阳朔精华景区阳朔阳朔田园风光最佳处阳朔必游处遇龙河漂流。晚逛逛流光溢彩、异国风情浓浓的西街。晚餐自费品尝风味独特的美食“阳朔啤酒鱼”。晚上可自费观看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主导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住桂林。

第四天:乘船市内精华水上游(含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等)。送团,结束愉快之旅。

报价:住准二星¥688元/人,住准三星¥738元/人,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三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市内精华+龙脊+冠岩+古东+漓江+阳朔,春秋两季是龙脊最美的时候,去领略山寨古朴的美和壮美的梯田,游遍桂林及周边精华,适合时间较充裕想玩遍的您!不要以为桂林旅游还是老三样,新的玩法让人眼花缭乱。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早到达,最后一天中午以后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八(特色线路):桂林、漓江、阳朔、恭城文武庙历史文化休闲三日游

第一天:虞山公园、靖江王府

抵桂(以中午前到达为例)下午游览桂林山水园林的精品园-虞山公园,然后游览集桂林历史文化及山水精华于一体的靖江王府(含靖江王城、王府、游览南天一柱独秀峰,靖江王城王府也是中国目前最大的也是保存最完好的番王府。)夜晚自由漫步览桂林环城水系两江四湖,欣赏座座新桥,景趣相融,各呈异彩,楼亭台榭,错落有致,交相辉映,万盏齐明,灯火阑珊,双塔映月,桥跨银河,杉湖、榕湖景区、九曲桥湖心亭公园、古南门。宋街连城。欣赏桂林美丽夜景。住桂林。

第二天:漓江 图腾古道 阳朔西街

早餐后乘车前往漓江码头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下午游览阳朔精华景区阳朔"北有凶奴,南有南蛮!"甑皮岩文化是南蛮人诞生的代表-图腾古道。夜阳朔西街自由泡吧。住桂林。

第三天:文庙 武庙

早餐后乘车游览神秘西气的文武庙(为全国关帝庙学会理事的恭城武庙,全国四大孔庙之一的恭城文庙、两庙共存一地实为仅有)。结束愉快行程

报价:住准二星¥518元/人,住准三星¥538元/人 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二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市内精华+漓江+阳朔+恭城文庙武庙,适合喜欢追寻历史文化,探寻历经四百年沧桑却风采依旧的古代文化的您!不要以为桂林旅游还是老三样,新的玩法让人眼花缭乱。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早到达,最后一天中午以后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九(特色线路):桂林、漓江、阳朔、尧山三晚四天户外游

第一天:七星公园、尧山

抵桂(以中午前到达为例)游览-尧山风景区。古代秦朝曾在山的西坡建尧帝庙故名"尧山"。尧山风景区里林木繁茂,古迹众多如天赐泉、天赐田茅、寿佛庵。尧山主峰海拔909.3米,相对高度760米,是桂林最高的山峰。沿盘山公路可直达尧山山顶。此外还可以搭乘登山缆车上山缆车,索道线路长1500米单向运行20分钟。该索道是广西的第一条旅游观光索道。然后游览桂林市最大的综合性公园-- 七星公园,华夏之光,花桥、美国总统克林顿演讲处、骆驼峰。晚餐后,自由游览(步行)桂林景区:杉湖、榕湖景区、日月双塔、九曲桥湖心亭公园、古南门。也可晚自费乘船浏览两江四湖。住桂林。

第二天:漓江、 遇龙河漂流

早餐后乘车前往漓江码头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下午游览阳朔精华景区阳朔阳朔田园风光最佳处阳朔必游处遇龙河漂流。夜阳朔西街自由泡吧。住桂林。

第三天:虞山公园、靖江王府

早餐后游览桂林山水园林的精品园-虞山公园,随后游览集桂林历史文化及山水精华于一体的靖江王府(含靖江王城、王府、游览南天一柱独秀峰,靖江王城王府也是中国目前最大的也是保存最完好的番王府。)送团,结束愉快行程。

报价:住准二星¥558元/人,¥住准三星588元/人 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二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市内精华(尧山)+漓江+阳朔,桂林是世界上喀斯特地貌发育最典型的地区,有十分丰富的户外游憩环境资源,但并不是攀岩才是户外运动,本线路中的变化莫测、绚丽多彩尧山是桂林市内最高的山。适合喜欢户外热爱生活的您!不要以为桂林旅游还是老三样,新的玩法让人眼花缭乱。户外自由的呼吸,让您收获轻松的心情和健康的体魄。时间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早到达,最后一天中午以后离开。

团体包车方案十(特色线路):桂林、漓江、阳朔、灵渠、尧山两晚三天户外游

第一天:尧山 靖江王府

抵桂(以中午前到达桂林为例)游览-尧山风景区。古代秦朝曾在山的西坡建尧帝庙故名"尧山"。尧山风景区里林木繁茂,古迹众多如天赐泉、天赐田茅、寿佛庵。尧山主峰海拔909.3米,相对高度760米,是桂林最高的山峰。沿盘山公路可直达尧山山顶。此外还可以搭乘登山缆车上山缆车,索道线路长1500米单向运行20分钟。该索道是广西的第一条旅游观光索道。游览集桂林历史文化及山水精华于一体的靖江王府(含靖江王城、王府、游览南天一柱独秀峰,靖江王城王府也是中国目前最大的也是保存最完好的番王府)。夜晚自由漫步览桂林环城水系两江四湖,欣赏座座新桥,景趣相融,各呈异彩,楼亭台榭,错落有致,交相辉映,万盏齐明,灯火阑珊,双塔映月,桥跨银河,杉湖、榕湖景区、九曲桥湖心亭公园、古南门。宋街连城。欣赏桂林美丽夜景。住桂林。

第二天:漓江 图腾古道 阳朔西街

早餐后乘车前往漓江码头乘船游览兴坪漓江精华,午游览阳朔精华景区阳朔阳朔田园风光最佳处阳朔必游处遇龙河漂流。晚餐后阳朔西街自由休闲,晚间可自费欣赏张艺谋导演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住桂林。

第三天:灵渠

早乘车前往兴安。游秦代三大古运河之一的-灵渠:距今2200年与长城南北呼应的古运河,即漓江上游古灵渠乘船游漓江上游段的铧嘴,大天平、小天平、南渠、北渠、汇水天平,陡门,观天下奇观"湘水三七分"。送团,结束愉快之旅。

报价:住准二星¥568元/人,¥住准三星588元/人 10人及以上(含景点首道门票,二晚房费,车费,导服),行程与酒店级别可根据您的需求调整。

本行程推荐自费景点:两江四湖 梦幻漓江 龙脊魂 印象刘三姐

线路特点:市内精华(尧山)+漓江+阳朔+灵渠,桂林是世界上喀斯特地貌发育最典型的地区,有十分丰富的户外游憩环境资源,但并不是攀岩才是户外运动,本线路中的变化莫测、绚丽多彩尧山是桂林市内最高的山。适合喜欢户外热爱生活的您!不要以为桂林旅游还是老三样,新的玩法让人眼花缭乱。户外自由的呼吸,让您收获轻松的心情和健康的体魄。时间安排适合于:第一天早到达,最后一天中午以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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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旅游局双随机工作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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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职转办发【20xx】6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旅游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旅游市场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推进旅游市场秩序“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进旅游市场监管随机抽查,是旅游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检验各地旅游市场状况和执法队伍水平的重要手段。我局要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打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建立我市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异常对象名录库及抽查摇号系统

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和异常对象名录库是我局推进旅游市场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动态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一)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

各区县旅游局按属地建设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汇总名录库即为全市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

1、旅游市场主体类别

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的类别主要是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导游和领队人员(导游按户籍所在地录入登记、备案;领队按所在出境旅行社进行登记)。

2、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录入内容

1)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录入内容主要是:旅游企业基本信息、前三个年度旅游活动组织接待情况以及接受检查、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况。

2)导游人员录入内容主要是:姓名、性别、取得导游证时间、从业时间、所在旅行社(未与旅行社签订聘用合同的按社会兼职导游录入)、主要带团服务记录、奖惩等情况。

3)领队人员录入内容主要是:姓名、性别、所在旅行社、从业时间、主要带团记录、工作业绩、奖惩等情况。

3、完成时间

此项工作要求于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后将建好的名录库报市职转办审核确认。

(二)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库

我局还应在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的基础上,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库,录入旅游企业登记基本信息以及违法违规事由、行政处罚决定等内容,实施动态管理。

异常对象主要是三种类别:一是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企业;二是因侵权、违约行为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责任,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企业;三是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企业。

(三)抓紧建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摇号系统

根据通知要求,各旅游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建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摇号系统,实现抽查过程及时记录、全程留痕和责任可追溯。省上要求“省级各部门的抽查摇号系统在今年10月底前建成投用,省级各部门的抽查摇号系统要将本系统市县两级对口业务部门的双随机抽查事项一并纳入其中,实现一个行业一个随机摇号软件,市县两级直接使用。”我局将抓紧与省旅游局衔接,并加强对区县(开发区)旅游局的业务指导,确保在今年11月底前将抽查摇号系统建成投入使用。

三、认真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工作

(一)随机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陕西旅游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

(二)随机抽查的对象和内容

1、旅行社:一是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等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二是经营旅行社业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三是分支机构的名称、标牌、经营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是是否依法经营,有无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五是是否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六是是否与导游等长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2、导游和领队:一是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二是服务行为是否合法、规范;三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3、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一是设施和服务是否低于相应的标准;二是未取得质量等级的旅游企业是否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三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三)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可按定向和不定向、自查和直接检查两种抽查方式进行。

1、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相结合

定向抽查:我局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地理区域、诚信或违法记录等特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旅游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投诉举报多、被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库或有严重违法记录的旅游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不定向抽查: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旅游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两种方式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检查执法效能。

2、自查和直接检查相结合

对随机抽查对象,我局可以直接检查,也可要求其先行自查,再组织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

对自查后如实报告旅游违法违规行为、主动配合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检查、且主动改正的旅游企业,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在重点检查中发现旅游企业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故意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严格处罚;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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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旅游景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景区,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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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弹指即过,一年之中,在领导关怀与同事的帮助下受益匪浅,无论是思想素质还是工作能力都在不断提高。积极参加公司举行的各种培训,完善自己的业务技能。工作中严于律己,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圆满完成领导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值此辞旧迎新之际,对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以利于对新的一年做出更为完善的成绩。

1.按时上下班做好交接工作,检查安全通道、指示牌有无异常等其他安全隐患情况,如有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2.注意个人形象、仪容仪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面对游客有疑问需要帮助时,做到热情、耐心、周到。如发现游客存在危险或不文明行为时,及时的劝阻,维护景区秩序。

3.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定期对自己岗位所在区域的消防设施检查保养,了解公司重点防火部位,掌握消防设备的操作方法。加强消防知识学习,提高防火意识,确保安全。

4.夜间应时刻保持警惕,做到勤检查、不留死角,多走多看。认真检查防火、防盗等情况,如遇突发事件能迅速到位,如有隐患及时处理上报。

5.严格执行公司人员及车辆出入景区管理制度,坚持原则。熟记公司领导车辆及通知可入园车辆人员。对公司接待经领导通知后,做好记录,核实后文明服务放行。

6.加强学习,不断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和业务水平。

7.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虽然在这一年多里,自己分内的工作没有出现大的纰漏,客观审视自己仍然存在以下不足,期待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改正。

1.工作思想态度不够积极稳定、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

2.仪容仪表、服务不周到、处理应变不灵活。

即将过去,新的一年始终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工作中去,以“四个一”的标准服务好每一位游客。不断提高自身服务意识和服务标准,做到让领导满意,让游客满意。为辉煌献上自己的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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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出境旅游组团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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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____________市旅游局制定、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_________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早餐 次,正餐 次

导游服务:

派领队及导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附件略):

1._________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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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旅游局双随机工作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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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精神,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监管方式,营造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环境,深入推进全区旅游市场秩序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旅办发〔20xx〕25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建立健全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执法检查工作,创新方式方法,促进市场主体自觉自律,提高监管效能,改善执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依法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范围内有序开展。

——公正高效。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不同类型的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经营者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公开透明。“阳光”文明执法,公开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稳步推进。充分利用相关信息数据,立足旅游市场经营主体、旅游执法人员等实际情况,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机制

(一)随机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

(二)随机抽查主体。自治区旅游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区范围内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直接组织或者督促、指导相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实施随机抽查。市(地)、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

(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等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3.分支机构的名称、标牌、经营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是否依法规范经营,有无出现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5.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6.是否依法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

7.是否与导游等长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8.取得相关质量标准等级的旅游企业的设施和服务是否低于相应的标准,未取得质量标准等级的旅游企业是否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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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旅游大巴车租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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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为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签定本合同,具体细则如下: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45座以上旅游大巴供乙方使用。

二、甲方必须保证提供的车辆是具有合法上路资格的车辆,并且车辆行驶状况正常。

三、甲方负责车辆的保险、保养及因车辆自身原因造成的维修;会议之前必须开到汇兴汽贸进行安全检查。

四、甲方需将车辆的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提供给乙方做核查;

五、乙方需按以下金额进行结算。

每台45座以上大巴租金为500元/次,每天乙方需保证2次使用,每星期需保证12次使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作计算)每次使用公里数不得超出3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20元结算。

六、在乙方用车期间,所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由乙方支付,

七、如是由乙方委托的驾驶员驾驶的车辆,即所有交通违法均有乙方承担,造成的交通事故而引起的车辆维修即车辆维修期间所导致车辆停驶的,将按车辆停驶自然日数,以第六条的租金的50%为标准向甲方支付停驶费用;若由甲方委托司机驾驶过程中产生的交通事故则乙方完全不负责任。

八、如是由乙方委托的驾驶员驾驶的车辆,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的,将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及标准向甲方赔偿车辆的折旧费用;若由甲方委托司机驾驶过程中产生的交通事故则乙方完全不负责任。

九、在合同签定的当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车辆租赁定金¥26000 (贰万陆仟元整),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车辆不使用的,将不予退还定金;

十、甲方将义务配合乙方进行车辆使用期间的调度及协调工作;

十三、待车辆租赁开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全额结清车辆租赁费用,逾期结算将按租赁费用的1%/日向甲方进行违约赔偿。

十四、未尽事宜可以补充协议继续体现。

十五、甲方必须具备政治素养,必须维护贵阳市的形象,维护乙方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不利于乙方的传言,严格为乙方保密。乙方也必须严格保密甲方的车辆信息,严禁外泄。以期共同做好车辆保障工作。

十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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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旅游创业计划书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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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五一”假日旅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强有力组织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尽职尽责,全市“五一”假日旅游继续实现了“安全、质量、秩序、效益”的四统一目标。据统计,5月1日至3日,全市共接待游客292.7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1%和33.2.%。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假日旅游市场规范运行。节前,副市长带领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对“五一”假日旅游工作进行了检查,重点对游客住宿、餐饮和景区交通进行了现场督察,同时,市文化和旅游局针对旅游市场安全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印发了《强化检查、加强“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政府也对假日旅游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整顿,为假日旅游市场规范有序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节日期间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人深入山景区指导假日旅游工作,全市各级旅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接待单位坚持全员上岗,坚守岗位,共同确保了假日旅游市场的安全、平稳、有序运行。假日期间,全市无重大交通事故和旅游投诉现象。

二是新增娱乐项目助力旅游市场。特别是5月1号,金龙山文化旅游园开园试营业,天水青鹃山滑雪场新增划草游乐游乐项目,街子、清水和三大温泉客流爆满,山周边景区、甘谷古坡草原、中滩农业园区、牡丹园、小陇山桃花沟、清水小华山、极大的吸引了大批游客和市民,游乐场每天游人如织,单日接待游人总量达二千多人。以上两个填补了我市无大型游乐场的空白,优化了我市产业结构,有力的代动了我市旅游市场的发展。

三是强化交通保障,中短线旅游成为重点。“五一”小长假期间,随着国家继续免除小客车高速公路通行费,天十高速公路的通畅,天水=西安,天水=重庆航线直飞和天水=天津=大连航班持续运营,为游客提供了便捷的交通保障,节前我市加大对北京、重庆、天津、大连、成都的宣传促销,天津、关中、川渝地区的游客大量增加。中短线旅游和周边休闲旅游成为一大亮点,游客以家庭自驾旅游、学生互助旅游、亲朋自助旅游为主,休闲旅游、观光旅游、探险旅游等旅游产品成为游客首选,以兰州为中心的省内周边城市和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地区游客继续大幅增长,天津、上海、江苏等中远程游客及外国游客增幅明显。

四是景区综合接待能力提升。五月的天水,青山含翠,鸟语花香,最宜人的旅游季节。全市各景区(点)旅游人数同比大幅度增加,其中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五一高峰全天首次突破十万人次,三天接待游客达202636人,庙接待14665人次,水帘洞接待59087人次,大像山接待94997人次,清水温泉景区40768人次,南郭寺、玉泉观、秦安凤山等4A级以上景区均高于往年同期。

五是城市景观建设带动了城市旅游。近年来在广大城巿居民喜爱乡村旅游的同时,城市建设中的景观建设同样吸引了广大城乡居民游览城市的旅游热朝。耩河风情线区渭河风情线,清水轩辕广场,宁远生态园,甘谷大象山公园,张川回乡风情园等吸引了上万游客,成为短线游客休闲度假的好去处。六是以农家乐为主的乡村旅游更加火爆,特色土特产品走俏。区村、区镇、镇,县乡冷水鱼养殖基地,清水县杜沟村等农家乐相对集中的旅游专业村,吸引了短途旅游的大量游客,以家庭、同事、朋友等形式到农家乐吃农家饭、住农家屋、享农家乐,体验古朴自然的民风民俗和原汁原味的农家生活。

“五一”期间天水草莓、油桃、大樱桃等特色瓜果受到游客的亲睐,成为游客最喜爱购买的商品,不仅为乡村带来了人气,带火了乡村旅游,而且促进了农户致富增收。同时,市内各商家“五一”期间采取各种宣传促销手段,吸引游客购物,实现了景区休闲观光、市内购物两旺的景象,刺激了旅游综合消费,进一步提高了旅游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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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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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十一”黄金周,国家继续出台小型客车节日期间免收通行费的惠民政策,同时这也是黄山市开通高铁后的第一个黄金周。景区按照市、县“十一”黄金周工作会议安排,周密部署,科学应对节日旅游高峰。七天假日期间,在京黟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密切配合下,经过精心组织、认真筹备及节日期间的有效协调,景区圆满完成了“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的服务接待工作,达到了“安全、秩序、效益、质量”的四统一,实现了预定的工作目标。现将“十一”旅游接待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十一”假日旅游接待情况

景区年“十一”黄金周接待人次11.8万,同比去年增长10.3%。旅游接待总体平稳有序,“十一”期间,景区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投诉。

二、主要特点

1、客源结构进一步优化,短长搭配呈多元化趋势。游客构成虽仍以省内及江、浙、沪等省市传统短线游客为主,但随着主打乡村休闲度假旅游对外知名度的不断提高、景区民宿客栈的日益成熟、旅游促销活动的深入开展,今年的客源结构发生了一定变化,中远程自驾游长线游客明显增多,北京、河南、湖北、广东等省外游客大幅度增长,这种客源结构,反应了呈良性发展趋势,辐射范围越来越大,并正逐步成为旅游目的地。

2、自驾游占据主流。据统计,节日期间,自驾游占到游客总量的80%以上,民宿客栈平均入住率达85%。本次黄金周,从10月1日下午起,天气逐渐转晴,适宜自驾出游。以家庭、亲朋好友、车友俱乐部等为旅游主体的自驾车自助游游客增势迅猛,自驾游成了旅游的一道亮丽风景线。10月3日—5日,核心景区一大早就呈现出一片兴旺景象,自驾游比重明显增加。

3、网络预定游渐成趋势。景区20xx年“十一”期间门票的网络预订量呈直线攀升的趋势,网上预订人次同比去年增长124%。随着国内旅游者对网络订票的接受程度大幅提高,越来越多的游客青睐于预订景区门票。目前的景区门票预订市场,已经呈现出两大发展趋势。一是门票预订开始进入移动时代,手机逐渐成为主要预订渠道。二是景区信息化改革,景区主动与携程、同程、驴妈妈等网络电商对接合作,加速智慧景区的推进步伐。

4、景区旅游秩序井然,游客展文明出游良好现象。“十一”黄金周首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孔晓宏、市委常委、秘书长周天伟等领导亲临景区现场指导、督促旅游接待工作。节假日期间,景区认真落实值班、咨询、服务等工作,景区旅游秩序良好,七天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旅游投诉事件。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两周年,引导游客“文明出游、理性消费”已见成效。节日期间,景区自驾游爆棚,停车场一度吃紧,但游客的行车和停车秩序相比往年顺畅很多。景区内,游客乱扔垃圾、随意吐痰等现象也有所好转。相信,随着文明的提升,景区带给游客的假日旅游会更加的舒心。

三、“十一”黄金周景区各项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营造气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景区针对“十一”期间自驾车增多的情况,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景区良好的交通秩序。节前完成东山下临时停车场的改建工作,增加停车位500余个,另辟高铁专线、游客集散中心班车的停放点,同时增设交通指示牌、导向牌,方便游客车辆的有序停放。

2、营造节日氛围。政府、村委会和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景区“十一”黄金周的各项工作,提前部署、周密谋划。节日期间,景区通过悬挂国旗、插放彩旗、电子屏播放节庆标语和文明旅游宣传,积极营造了浓厚的节日气氛。

3、完善景区基础设施。为游客能快速、高效进出景区,避免发生拥挤,保证游客安全。十一前期,更新景区各指示牌、导览牌、安全提示牌,并逐步对景区停车场破损路面进行维修,重新划分停车位、标明行驶方向;内各景点参观线路的路面进行修整,对破损的基础设施进行修葺;在检票处增设检验票通道和护栏。

4、强化旅游安全意识。节日期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各级领导负责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细致划分客流高峰时段应急分流路线、应急疏散人员分布及临时停车场位置图,为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5、加强岗位协作、落实岗位责任。组织召开“十一”黄金周动员大会,号召全体员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文明优质的服务迎接广大游客游客。

(二)、做好旅游服务接待工作

为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服务接待工作,景区各部门各岗位增强责任感,把“十一”黄金周作为树立企业形象,拉动企业效益增长的重要机遇,为游客提供安全、诚信的服务,让广大游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强化景区工作人员“微笑服务、文明服务、以客为尊”的意识。坚持做好24小时值班制度,在景区重要节点处安排引导员为游客指引方向、接待咨询,提醒游客安全、文明出游;在公路牌沿线、上水圳、大同和雷岗山区域安排安全巡视员时时巡视,发现出入的散客、驴友及时提醒,避免其误入未开放的区域。

提高食堂后勤服务工作,保证景区员工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及时补充能量。增设流动卫生员岗位,持续净化景区环境、打捞水系上的漂浮物,清除卫生死角,营造景区优美、整洁、舒适的旅游环境。

另外,景区利用学信网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两处证件核实平台,加大对疑问证件的核实力度,严格落实景区相关的优惠政策。针对节日游客咨询服务工作量大的特点,在做好常规工作准备的同时,重点加强接待咨询服务工作,保证游客在景区期间的各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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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徽省出镜旅游合同WF36-2024-05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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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证件: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安徽省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线路人数旅游时间

本次旅游为_____________线路_________日游,共_________晚_________天,人致为_________人;含成人________人;儿童_________人。旅游时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地点结束。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本次旅游价格为成人每人_________元,与成人同行的儿童为每人_________元(儿童与成人服务内容不同,应另外注明)。总金额为(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根据有关规定,乙方先收费后接待。甲方应当按下述第种方式将旅游费

用现金支付或汇人乙方指定的银行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

2.报名时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币)_________,余款须在出发前_________天付清。

甲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开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 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乙方应制定明确具体的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并作为合同附件交给甲方。

2.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应明确游览景点及所含门票类别。

3.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应明确住宿、用餐、交通工具标准及导游服务的类别。

4.乙方在旅游行程中平均每天安排的旅游购物不超过________次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合同约定的所交旅游费用外的游览、娱乐项目的内容、费用应在旅游行程中明确。

6.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并向甲方作全面真实介绍,保证不作虚假宣传。

7.甲方应对乙方的旅游行程及服务标准作详细了解咨询,并保证自己的身体状况等能完成本次旅游。

8.甲方因突发疾病提出中断旅游行程,应提供一当地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乙方扣除已支付的费用后,应当退还剩余费用。乙方应做妥善安排,费用由甲方自理。

9.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宜传制品、店堂告示等符合合同要约条件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10.本合同签订后,因政策性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旅游费用的增减,应予以多退少补。

11.乙方应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因乙方的责任致使甲方人身、财物遭受损害的,其赔偿范围和标准以乙方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12.根据规定,乙方应当推荐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险,其投保费用由甲方自理,保额由甲方自行确定。

第四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出发前,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已发生的费用。

2.甲方末按约定时间提供证件或相关真实有效资料,造成乙方无法为其办理取得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签证的,合同终止。甲方应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相关费用。

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集合或提供资料失实或目的地国家(地区)未予签证、未准予人境造成旅游无法成行,合同终止。已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和未经乙方同意,中途自行离团或擅自改变住宿、餐饮、景点、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或标准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 .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而被惩、拘留、遣返及追究其它法律责任和费用的由甲方自理。

第五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每减少一个景点,应退还该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用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购物地点数额,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擅自增加合同以外的旅游、娱乐项目,应承担增加的旅游、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

3.在乙方安排的购物地点,甲方购买的商品经市级以上有关专业部门鉴定为假冒伪劣商品的,并持有相应的税务发票的,在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负责予以退换。

4.乙方擅自降低住宿、餐饮、交通工具标准,应退还甲方所付相应费用与实际费用差额并支付差额的同额违约金。

5.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降低住宿、餐饮、交通工具标准或景点不能游览,应退还甲方所付相应费用与实际费用差额并赔偿差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6.乙方或领队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依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予以退赔。

第六条 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在出团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善后事宜,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本次旅游已支付的各项费用;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在约定出团前________天通知甲方,乙方为本次旅游已支付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详情及不能履约的证明材料。已发生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第八条 旅游安全责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发生前已对可能发生的相关情况已向甲方作出充分说明、提醒、劝戒、警告的;所发生的旅游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测或已采取了预防措施的;旅游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已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九条 特别事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管理、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依旅游质监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页,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________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安徽省旅游局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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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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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通用条款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 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 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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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旅游厕所质量保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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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___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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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内旅游一日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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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旅游者( )人姓 名身份证件号码

旅行社名 称许 可 证 编 号

导游员姓 名导游证号手 机

行程安排成行团号出发时间出发地点返回地点

线路及景点 景点是否含购物含购物景点名称

交通安排使用形式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标 准

合车游( )包车游( ) 空调、无空调面包车中巴大巴

餐饮安排 早 餐午 餐晚 餐

地点

标准 荤 素 汤( 人/桌) 荤 素 汤( 人/桌)

旅游费用成人 人× 元/人+儿童 人× 元/人= 元。

含:景点第一道门票、 午(晚)餐费、往返车费、导游服务费 ;不含: 。

支付时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 银行账号

特别提示

1.行程线路须注明道路名称、途经地等信息;

2.行程景点须注明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最短停留时间;

3.旅行社不得指定购物场所或另行付费项目,如果景点本身包含购物,需向旅游者明示;

4.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

5.旅游者可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争议解决

方 式1.协商。旅行社客服电话 ;2.投诉。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投诉电话 ,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

协商或投诉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其他约定

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1.旅游者名单表;2. 旅游行程单。

是否已阅读并同意下述(合同责任)条款:

旅游者(签约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是否已阅读并同意下述(合同责任)条款:

旅行社签章: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营业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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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旅游局年终工作总结精选_工作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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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年终工作总结精选

旅游局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旅游执法质监工作在省旅游局和省总队的指导下,认真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狠抓旅游安全,积极受理旅游投诉,做好旅游统计,深入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就年我市旅游执法质监工作如下:

一、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

为更好地理顺市、区(县)旅*政主管部门对旅*业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关系,积极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质量监督、行业自律、工作联动和奖惩机制,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管理的通知》(泸外侨旅发〔〕160号),进一步完善旅*政执法责任制。

1、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对全市20家旅行社进行年检,1家旅行社暂缓通过;对9名导游进行了年检,其中95名导游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导游年审11人,不予通过导游年审17人;对5家冒用饭店称谓的社会宾馆责令改正。

2、积极开展、“十·一”和“九·一”、“中秋节”小长假等黄金周旅游执法综合执法大检查。对全市20家旅行社、19家宾馆以及部分农家乐依法进行了检查,出动检查人员550余人次,向相关涉旅企业发出口头和书面整改意见170余条。

3、组织开展2次各区(县)旅游局分管局长和执法(质监)人员工作培训会,重点组织学习《旅*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旅*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定处理试行办法(内部使用)》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法》,从而提高执法(质监)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认真受理旅游投诉,继续完善旅游投诉体系

1、认真贯彻执行《省旅游投诉暂行规定》,严格按照《省旅游执法工作程序》,依法、及时、公正处理旅游投诉。全年受理旅游投诉1件,办结1件,妥善解决了5起旅游纠纷信访工作;接受旅游咨询电话370多人次。

2、健全涉旅企业旅游服务质监督员和市级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管理机制。对全市20名质监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把20名质监员分为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三个小组,从而进一步发挥市旅游质量监督员和企业质监员的作用。

3、坚持旅游投诉电话(96927)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和游客信访工作,确保所有投诉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处理。

三、狠抓旅游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1、年初,与各区(县)旅游局签订《年旅游安全责任书》,印发了《年市旅游安全工作意见》和其他涉旅安全的通知。认真贯彻《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2、组织7个区(县)、5个市级部门重点开展、“九·一”、“十·一”节前安全大检查和旅游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以及百日安全督查行动,对全市涉旅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认真地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员378人次,发出书面整改意见和建议140余条,提出整改安全隐患27个,提供旅游安全咨询服务25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上千份。

3、即时向省旅游局上报汶川大地震和雨雪冰冻天气我市旅游受灾情况和旅行社退团情况。做好了奥运期间我市旅游安全、维稳工作。进一步督促涉旅企业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涉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投入有保障,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具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安全知识教育面均应达到0%。

4、督查各区(县)旅*政主管部门在所辖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层层明确责任,坚守岗位,严格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九、积极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和标准化建设工作

1、积极宣贯省旅*业年廉政文化建设试点实施工作;组织召开全市宾馆、旅*风监督员开展“思想大解放,加快建设中心,旅游大发展”专题讨论活动。

2、与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发文《关于大力加强市旅*业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我市11家旅行社参加创建市级“文明旅行社”的创建活动,在活动期间,我局与市文明办举办了两期培训会。

3、积极宣贯《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试行标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了我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会议,全市共评定出首批6家2级旅行社。

4、举办全市旅游标准化培训班1期,参加培训人员60余人。重新聘任市级星评员22人,新评定1家二饭店、1家绿色旅游饭店、1家三饭店,对6家宾馆饭店进行了创星工作指导。

九、认真做好旅游统计工作

1、1-9月我市实现旅游总收入34.87亿元,接待游客总人数686.85万人次。

2、对区(县)统计人员进行了两次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完成了、“九·一”、“清明”、“端午”、“中秋”、“十·一”等节日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同时完成了省上布置的国内旅游抽样调查任务730份。

3、组织全市旅*业开展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和旅游统计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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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云南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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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旅行社管理条例》、《云南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云南省旅游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定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营业执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明码标价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行社订立局面旅游合同,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行社开具由云南省税务局印制的发票。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可采用由云南省旅游局制定的《云南省国内旅游合同》。

三、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旅行社进行更改。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五、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旅游行程;旅行者应遵守我国和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和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各种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六、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时,违约方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七、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八、旅游者在出游前,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旅游保险。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未征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收费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十、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游客认为旅行社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组团旅行社先行赔偿。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或者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他提出的要求。

十二、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对合同条款予以说明。

十三、鉴于旅游产品的特性,为防止低价陷阱导致您的旅行质量下降,签定合同时,请您依据市场行情,按照市场价值规律优质优价、低质低价,认真对比签约内容及价格

合同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的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合同。

2、甲方在签约时,应将全部旅游费用付讫。

3、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团号__________(如签约时暂无团号,此项可空缺)团体人数_______(附名单)

线路名称______行程共计____晚____天(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点门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交纳团费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保留航空、轮船、铁路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变更旅游总价的权利,但乙方应当提供相应证据。

4、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航空、轮船、铁路班次和时刻临时变更,乙方保证在行程天数和安排基本不变动的前提下,保留调整出发时间和行程的权利。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为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按约定办法处理。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的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2、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事先对旅游者给予说明、提醒、劝诫、警告的;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五)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的,甲乙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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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旅游合同通用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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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签订时间:

乙方:合同编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l、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己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加旅游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

第二条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l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三条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司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五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观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六条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七条擅自变更合同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旅游行程延误

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弃团

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条中途离团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航班取消、堵车误飞机或火车))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三条委托招徕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瑾玩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手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 乙方: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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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旅游景点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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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八怪”之说,由来已久。但8人的名字,其说互有出入。据 李玉棻 《 瓯钵罗室书画过目考》中的“八怪”为 罗聘、 李方膺、 李鱓、 金农、黄慎、郑燮(又名郑板桥 )、 高翔和 汪士慎。此外,各书列名“八怪”的,尚有 高凤翰 、华嵒、 闵贞 、 边寿民等,说法很不统一,今人取“八”之数,多从李玉棻说。 扬州八怪,职业而已,不能说是正面人物还是反面人物,有时含贬义。

从 康熙末年崛起,到 嘉庆四年“八怪”中最年轻的画家 罗聘去世,前后近百年。他们 绘画作品为数之多,流传之广,无可计量。仅据今人所编《扬州八怪现存画目》记载,为国内外200多个 博物馆、 美术馆及研究单位收藏的就有8000余幅。他们作为 中国画史上的杰出群体,已经闻名世界,把徐渭的泼墨手法发挥到顶峰。

扬州八怪之八位画家,生前即声名远播。 李鱓、 李方膺、高凤翰、 李勉 ,先后分别为 康熙、 雍正、 乾隆三代皇帝召见,或试画,或授职。 乾隆八年,弘历见到郑板桥所作《樱笋图》,即吟诵了“乾隆御览之宝” 朱文椭圆玺。乾隆十三年, 弘历南巡时,封 郑燮为“书画史”。罗聘尝三游都下,“一时王公卿尹,西园下士,东阁延宾,王符 在门,倒屣恐晚;孟公惊座,觌面可知。”

扬州八怪大胆创新之风,不断为后世画家所传承,有时含贬义。近现代名画家如 王小梅 、 吴让之、 赵之谦 、吴昌硕 、 任伯年 、任渭长 、 王梦白 、王雪涛 、 唐云 、 王一亭 、 陈师曾 、 齐白石、 徐悲鸿、 黄宾虹 、 潘天寿 等,都各自在某些方面受“ 扬州八怪”的作品影响而自立门户。他们中多数人对“扬州八怪”的作品作了高度评价。徐悲鸿曾在 郑燮的一幅《 兰竹》画上题云:“板桥先生为中国近三百年最卓绝的人物之一。其思想奇, 文奇,书画尤奇。观其 诗文及书画,不但想见高致,而其寓仁悲于奇妙,尤为古今天才之难得者。”

在扬州当地还流传这一种说法:“扬州八怪”是指扬州地区的“ 丑八怪”。由于 扬州八怪的艺术风格不被当时所谓的正统画派所认同,而且他们追求的就是自然,就是真实、现实,他们就把一些生活化,平民化的都搬到他们的书画作品之中,甚至把社会的阴暗面揭露出来。这种行为使得统治者的利益受损,说他们都是画坛上不入流的“丑八怪”,扬州八怪因此而得名。文艺理论家最后把“扬州八怪”归纳为8人。在扬州当地有纪念馆,就立着他们的雕像。职业而已,不能说是正面人物还是反面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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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旅游管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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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旅游经济强县的目标,致力于做大、做强、做精旅游产业,打基础、寻突破、谋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截截止5月份,全县游客接待人数71.72万人次,同比增长9.18%;

旅游总收入5.96亿元,同比增长33.81%。回顾这半年来的工作实践,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规划,加快建设

我县是风景旅游资源大县,许多景区的规划工作尚未完成,规划滞后是制约我县旅游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半年来,我局切实按照风景名胜区的十六字方针,以规划为先导,用规划指导建设,合理开发景区,确保景区资源永续利用。一是,着重抓好景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正在编制的有炎亭景区详细规划和莒溪景区详细规划,均已经形成编制初稿;渔寮详细规划,历经一年多的规划调整并经征求意见后重新委托杭州园林设计院编制,提高编制的档次和水准。二是,做好在编规划的论证。上半年,先后召开了全县旅游发展规划、旅游业发展规划、燕窠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论证会,并进一步完善修改,做好报批准备。三是做好重要项目设计和前期工作。主要编制了玉苍山石海景区景观设计、渔寮景区入口和沙墩绿化设计、碗窑栈道设计、渔寮游客中心装修设计和沙滩服务设施木结构工程设计等,并完成了全县主要景区的标牌设计、渔寮景区监控和沙滩高杆灯、变压器、电子显屏方案设计等,启动了渔寮景区新入口方案编制、玉苍山管理房设计和炎亭景区入口改造设计、碗窑景区电子导游设备等。在完善规划的同时,我局积极争取资金补助,加快景区建设步伐。完成基础设施(公建)投资约1200万元,主要有:渔寮景区游客中心目前已经结顶,渔寮沙难服务设施建设及木结构工程已基本完工,渔寮景区河口污水处置设施工程;玉苍山景区游客中心和停车场基础工程,石海景区观光亭和迷宫工程;碗窑景区游步道修整和水碓建设项目、陈氏古宅修建;石聚堂等景区的广场政策处理与绿化美化提升工程、栏杆与安全防护工程;全县旅游交通指引标牌已经完成基础工程;燕窠硐景区的游步道修复和路灯建设;玉苍山华玉山庄工程,一期完成投资约4500万元,现二期也已经完成投资约2500万元;渔寮航海俱乐部项目向省建厅补办选址书,项目有望今年启动;海口项目和雾城项目已经完成用地性质调整,需向县里争取用地指标。

(二)深化创建,强化管理

半年来,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a级景区”、“文明景区”、“平安景区”、“绿色饭店”、“旅游强镇”、“特色旅游村”等创建评选活动,严格按照创建标准,促使各旅游景区、旅游企业不断完善软硬件设施,丰富内涵,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高品味与档次。主要工作有:进一步加强玉苍山景区创3a级旅游区、渔寮景区创省级文明景区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台账材料,提升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推荐碇步头村参加20xx年旅游特色村的创建活动,推荐金沙滩休闲渔业合作社、碧海休闲渔业有限公司等10家农家乐示范点参与旅游特色经营户的创建活动。通过创优创强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的同时,我局加大了日常行业管理力度,紧紧围绕“旅游行业管理提升年”和“安全生产年”主题活动,严格按照风景旅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促进行业管理规范化,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行业管理水平。一是强化行业监管,与各景区管理所、旅游企业签订《安全、消防、卫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市场规范工作承诺书》,做好旅行社日常业务和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全县旅行社足额完成20xx年度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的投保工作;监督旅行社及时补缴质量保证金;做好服务网点(门市部)的备案工作和委托代理招徕的备案工作;加强导游人员管理,积极组织导游人员参加初级、中级、高级导游员考试及出境旅游领队资格考试;做好全县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年审培训工作,上半年共完成导游证新增、变更等共8起。加强对星级饭店的监督管理,根据饭店业的市场发展形势,依据“新版饭店星级评定标准”,加强星级饭店的评定和管理,并加快在星级饭店中推广绿色旅游饭店的步伐。目前,苍南国际大酒店正在申报五星级酒店;泰安大酒店正在积极创绿色旅游饭店。二是加大旅游资源保护力度。依据风景旅游法律法规,坚决查处在景区内开山采石、挖沙取土、砍伐树木、破坏植被、违章建房、破坏景物景观等行为。截止六月底,共出动旅游监察35次,处理违章建房4起,治理青山白化3起,现场拆除翻新坟墓1座。三是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一年来共完成行政许可项目2起,非行政许可项目8起。四是加强学习培训。今年4月份,我局与县安全生产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了一次为期5天的旅游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景区负责人及安全员,星级宾馆(饭店)负责人及安全员,旅行社负责人及安全员,培训人数80余人,考试合格后发给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电器安全技术应急预案知识;事故预防、报告及处理等知识。通过此次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旅游系统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同时也丰富了安全生产管理

(三)创新营销,开拓市场

一年来,我局采用“细分市场、明确目标、重点突破、讲究实效”的立体营销方式,取得较好的效果。一是精心组织举办杭州推介会,向杭州各大旅游公司、旅行社和新闻媒体全面推广介绍苍南美丽的山海风景,邀请60多家杭城旅行社老总到苍南进行为期三天的踩线考察。并随后组织一个近200多位杭州团友参加为期三天的苍南游首发团,让更多的人了解苍南,积极开拓杭州市场。二是精心制作了玉苍山景区的单折页,并重新印制了渔寮、炎亭、碗窑三个重点景区的宣传单折页,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全面而生动的反映了各景区的自然风光与人文风情;宣传资料除了在旅游推介活动中发放,还在我县各星级酒店、旅行社、温州市区三星级以上酒店的旅游宣传报架上放置,供客人取阅,另外,还在3.15消费者权益日,联合县消费者委员会开展了旅游咨询活动。三是积极参加全国、省、市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旅交会。组团参加了中国国内(西安)旅游交易会,义乌旅游商品博览会,20xx浙江省(江苏南京)旅游交易会,20xx重庆&8226;温州旅游推广周。通过利用走出去的机会,进行直接、集中、全方位式的旅游宣传,大大提升苍南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四是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资源以拍摄并播放苍南风光片、旅游小广告、专题节目,刊登旅游信息等形式宣传苍南旅游资源。让广大观众更直观更全面的了解苍南旅游信息,激发游兴。与新浪乐途旅游网合作,设计制作苍南旅游专版,滚动发布苍南旅游精彩信息;邀请了全国各地名作家来苍南,开展“名作家写苍南”活动,用名作家的知名度给苍南镀金。五是在高速公路、高铁、104国道、通景公路各分叉口、景区入口及县城新区主要交通要道上设立苍南景区景点的广告宣传牌、旗帜,营造浓郁的旅游目的地氛围。六参与举办第六届温州(苍南)五凤开茶节暨温台茶文化交流会,以“弘扬苍南茶文化、打造温州梅家坞”为主题,通过参观品茶、温州中国台湾茶文化交流座谈会、美丽茶园摄影创作比赛等活动,大力弘扬茶文化,打造美丽茶园生态旅游平台;参与举办温州森林旅游节玉苍山分区活动,全市1000多名游客来到玉苍山国家森林公园参加荡秋千、走翘板、登山、拔河等各类竞赛活动。通过举办节庆活动,为苍南旅游增添了更多的亮点和活力,树立苍南旅游品牌新形象。

(四)抓好党建,健全体制

一年来,我局积极加强旅游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全员素质。一是深入开展“转作风、优环境”,“创先争优”等活动。认真编制并落实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机关制度,美化办公环境,加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二是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严格按照反腐倡廉“大宣教”的工作格局和我县大力推动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切实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制度;坚持和完善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支部建设、党员学习的计划的制度;坚持完善领导干部参加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等等。通过建立和完善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使反腐倡廉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切实保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及完善“三会一课”和“周一夜学”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紧抓好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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