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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存款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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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共同债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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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为甲方),性别: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为乙方),性别: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情投意合,决定结婚。为使双方以后婚姻家庭生活有序进行,就有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子乙抚养、老人赡养的处理及婚后义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财产

(一)甲乙双方协议于婚姻存续期间对双方婚前财产按以下方法处理

1、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室房产属于甲方婚前个人财产。

2、署名为甲方的__________牌__________型号汽车由甲方单独出资购买,属于甲方婚前个人财产。

3、甲方名下的存储于__________银行的__________元存款为甲方婚前个人财产。

4、甲方于__________证劵公司所开设账户下的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劵为甲方婚前个人财产。

5、甲方于__________基金公司所开设账户下的基金为甲方婚前个人财产。

6、甲方于婚前所取得的其他收入,属于甲方婚前个人财产。乙方于婚前取得的其他收入,属于乙方婚前个人财产。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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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金融机构存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7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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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

1、甲方为经 金融办批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从事投融资信息提供的中介服务平台,致力于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的交易机制和体系,以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为自愿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并申请成为甲方交易平台保证机构会员的企业法人,其自愿接受交易平台特定融资人会员的委托,为其向特定投资人会员提供保证担保。

基于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互利共赢、诚实守信之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成为甲方交易平台保证机构会员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资各方信守谨遵。

定义:

除本协议及/或甲方公布的其他文件明文规定外,本协议对下列名词定义如下:

1、会员,是指经甲方审批,同意并允许其在甲方交易平台,接受特定融资人委托,向特定投资人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机构会员。

2、融资人,是指经甲方审核,同意其以融资人的身份通过甲方交易平台进行融资的自然人或法人。

3、投资人,是指经甲方审核,同意其以投资人的身份通过甲方交易平台进行投资的自然人或法人。

4、债权人,是指通过甲方交易平台进行投资,并签订相关投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等)的投资人会员。

5、挂单,是指甲方根据风险控制流程及管理制度,对融资人会员的融资请求进行审核后,同意其在交易平台就融资额、融资利率等信息进行公告的过程。

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甲方进行维护和运营的,供投资人、融资人达成投融资合同的电子服务平台。

第一条 会员承诺及保证

经乙方审慎评估,向平台作出如下承诺:

1、持有合法、有效、齐全的营业执照、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

2、公司全体股东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了认缴或认购股本,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且已完成相关验资手续;

3、公司拥有完整的风险控制团队,并具备专业的风险控制能力,且已建立并将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及体系,足以实现对风险的防范和及时预警,同时,保证将不断提高自身之风险防范及担保能力;

4、保证其承担保证责任,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融资担保业务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否则,由此导致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保证其向平台提交之所有融资项目及融资人信息及相关资料,为其经过严格、妥善的尽职调查和核实后提交,承诺对所提交资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同时,乙方保证,其在与债权人、平台签署《保证合同》之前,已按照平台管理制度及要求,落实全部的反担保措施,并确保该反担保措施足以防范可能导致的违约损失;

6、若乙方在甲方交易平台担保的融资项目发生逾期还款等违约责任时,乙方承诺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及时代偿责任。

第二条 账户管理

1、账户设立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料或信息,由甲方对乙方的担保能力及风险控制状况进行评估和判断。经甲方审核同意,同时乙方在按照本协议之约定缴纳相应的席位费后,甲方将为乙方开通保证机构会员账户,并拥有唯一的会员编号 。

乙方应本着诚实守信之原则,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其必要的资料及信息,并对上述资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加入的,甲方将根据其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等,以《保证机构会员指标评定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的可担保金额上限、单个融资项目担保金额上限、保证金等相关事宜。此通知书为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且该通知书应当作为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开展相关担保业务的准则或依据,否则,甲方有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甲方将基于乙方所担保项目实际发生的逾期、担保代偿等其他相关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调整相关指标并向乙方送达新的通知书。新通知书送达之日,相关指标即按新通知书所载之标准执行;新的通知到达之日为甲方将书面通知送达乙方办公场所之日或甲方以邮寄方式寄交时交付快递人员之日。

2、该账户用于按照甲方交易规则,向甲方交易平台提交融资项目信息等操作。

3、乙方应妥善、安全的保管账户密码及信息,非因平台原因造成的密码泄露、信息泄露等损失,乙方应自行承担。

乙方可以登陆账户对密码及信息等进行设置、保存和修改,但应当遵守平台相关管理规则或规定。

4、乙方同意:基于保证投融资人合法权益及保护交易安全之需要,平台有权暂停服务或限制交易平台部分功能,或提供新的功能,在任何功能减少、增加或变更时,乙方仍应当按照本协议及改变后的协议执行。

5、若乙方账户信息需要变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平台提出申请,经平台审核确认后,平台将按照申请之内容,对乙方账户信息进行对应的更改。

6、基于下列原因,平台有权注销乙方账户:

6.1 乙方主动申请注销;

6.2 乙方违反相关保证合同之约定,导致平台取消乙方保证机构会员资格的;

6.3 乙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导致平台取消乙方保证机构会员资格的;

6.4 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协议的;

6.5 其他因乙方严重影响平台及平台投融资人会员合法权益,导致平台终止乙方会员资格的情事。

7、乙方保证机构会员账户的注销或资格的取消,不影响乙方按照相关保证合同承担的保证责任,亦不影响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五条约定应承担的相关义务。

第三条 乙方工作及职责

1、乙方应负责向甲方推荐其经过审核的融资项目,并为融资人提供担保。对于甲方向乙方推荐之融资项目,乙方经审核同意承保的,应提交甲方复审。

2、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为其担保项目的融资人办理相关融资人入会手续,并按照甲方要求,协助融资人签署相关会员协议,缴纳相关费用等。

3、经乙方同意承保的融资项目,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相关融资项目的资料及信息等提交甲方复审;同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复审,给予甲方进行复审所必要的一切协助或便利,并不得干涉甲方进行独立复审。

4、经甲方复审同意的,乙方在接到甲方同意通知后 日内,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的反担保手续,签订反担保相关协议,并将协议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乙方应对上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反担保设定的权利证明文件等)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同时,乙方应按照甲方流程,配合甲方签署连带保证合同等;乙方在甲方交易平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融资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依法应支付的费用,具体内容以针对具体融资项目所签署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经甲方复审拒绝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融资人,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5、乙方应根据甲方交易规则等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等,对其担保项目的融资人会员进行培训,确保该融资人会员明确知晓甲方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则、流程及管理规定,掌握甲方交易平台的相关操作及使用说明。

6、乙方承包项目融资成功后,乙方应负责按照保证合同的相关约定,对融资项目及融资人的相关情况进行贷后监督,并将监督结果定时或不定时的向甲方提交。

7、为维护交易平台之投融资人合法权益,规范乙方在甲方交易平台的担保活动,禁止乙方从事如下任一行为或发生如下任一状况:

7.1 以甲方名义从事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非法经营等非法活动。

7.2 鼓动、暗示、促成投融资人会员或者代理上述会员在甲方的电子平台之外,避开甲方,进行投融资交易。

7.3 另立与甲方的电子平台相同或者类似的平台,发展投融资会员,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同或者类似的经营活动。

7.4 损害甲方、甲方投融资会员的形象或者利益。

7.5 以任何形式泄漏、买卖投融资会员的隐私、个人信息或者篡改、隐瞒交易信息、交易记录或者交易事实;利用会员信息牟利;以债务人名义利用甲方交易平台骗取资金。

7.6 伪造、隐瞒担保项目、融资人的真实信息、材料,误导甲方及其投融资会员。

7.7 违反甲方的交易规则、规定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7.8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融资会员收取除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

7.9 利用向甲方提交的融资项目之反担保措施,向任何第三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融资。

7.10 违规向他人介绍或推荐甲方交易平台及其产品,如承诺收益、保证收益等。

7.11 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方式,出具失真或不完整的项目分析报告,致使甲方对融资人的资信、财务、经营等状况作出非客观的评价,从而导致甲方及/或投资人损失的。

7.12 其它损害甲方或者甲方投融资会员合法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 收费

1、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入围的,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向甲方支付席位费:

1.1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或其他甲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年度席位费:人民币(大写) (¥ 元);(大小写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为准)。

1.2 乙方应当按照其在甲方交易平台承保(即指乙方以保证人的身份,为甲方交易平台之融资人,向其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债权债务本金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席位费;且乙方应当在其向甲方交易平台就单个或几个项目出具担保函之日起 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席位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布乙方提交之融资信息,由此导致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所可能承担的违约、侵权责任等)由乙方承担,甲方先行垫付的,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2、甲方指定收取席位费的银行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户号码: 。

若本协议有效期超过一年的,则乙方应于上年度届满前 日内,与甲方协商下年度席位费的支付标准并完成支付,具体支付标准不应低于本条第1项约定之费用标准。

3、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针对融资人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备案,但甲方不对乙方与融资人之间基于收费项目和标准产生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自行制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自行制订的收费项目或标准进行否决或提出调整意见,并有权向会员进行调查,以确定乙方的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

4、乙方可自行向融资人收取已经甲方备案同意的相关费用,或委托甲方代为收取后转付乙方。若乙方委托甲方代为收取的,双方应签署相应的委托协议或书面授权文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取。甲方受托收取相关费用后,应及时返还乙方,乙方应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文件或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返还,并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同时,鉴于甲方无权亦无义务就代为收取的费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相关税费,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申报并交纳相关税费;否则,由此所导致的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应当由乙方承担;若因此导致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的,乙方应就上述损失进行赔偿。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以甲方认为适当的方式及载体,对在甲方平台上的所有融资项目进行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2、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愿意担保,但不符合甲方业务操作规则、风险控制或相关规定的融资项目。

3、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融资项目进行调查、审核、监督,并有权就融资事宜直接与融资人进行沟通,而无需事前或事后知照乙方。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相关担保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甲方平台承保的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监督,并有权对乙方的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和相应处罚,乙方应予以配合,并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报告(报告应当包含有乙方在甲方交易平台的承保业务情况及乙方在其他金融机构承保业务的情况,该报告应当足以反映乙方承保业务的规模、期限、代偿情况等信息,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根据调查结果,若乙方存在违规、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之情事或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暂停其承保业务或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融资项目承保,或直接取消乙方的会员资格。

5、甲方应及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官方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和资料,方便乙方向融资会员提供服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本协议担保业务的开展及与甲方的对接。乙方的从业人员应接受甲方安排的相关培训,通过相应的考核后,在甲方进行备案后方可开展业务。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报告,且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单方调整和决定乙方担保金额上限、单个担保项目金额上限、保证金缴存等相关事宜:

2.1 变更法定代表人;

2.2 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结构;

2.3 变更名称、住所或营业场所,经营范围及联系方式;

2.4 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2.5 发生人民币 (大写: )万元以上诉讼案件或经济纠纷;

2.6 取得其他交易所会员资格;

2.7 因涉嫌违法、违规受到有权机关立案调查、处罚或受到其他交易所处罚;

2.8 甲方要求报告的其他情况。

3、对甲方向乙方推荐的融资人、融资项目,经乙方调查、评估后,认为确实存在难以控制的较大风险的,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担保。

4、对涉及甲方及甲方经营业务的对外宣传工作,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对媒体或其他第三方发布未经甲方审核或者确认的任何有关甲方和会员以及任何与交易平台相关的信息、言论,不得进行虚假、歪曲或者夸大宣传,确保有关甲方、甲方交易平台和甲方会员的对外宣传信息合法、真实、完整和准确。如因此给甲方、会员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5、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不时发布的业务操作规则及相关规定,并及时将更新内容向其担保的融资人会员进行传达并组织培训。

6、乙方有权向其所担保项目的融资人收取担保费及其他费用,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向甲方进行书面报备,并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

第六条 罚则

1、若乙方存在或发生如下任一情事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用书面警告、罚款、暂停担保业务、取消保证机构会员资格等一项或多项措施:

1.1 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约定之承诺及保证;

1.2 违反本协议第三条之任一约定;

1.3 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3款之约定,未将收费项目及标准向甲方备案或违规向融资人收取费用;

1.4 违反本协议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中第2款之约定;

1.5 乙方逾期支付席位费超过 日的;

1.6 乙方违反约定交纳保证金或补充保证金等;

1.7其他违反本协议及甲乙双方签署之相关协议的约定的。

2、若乙方因违反前款之约定,导致甲方取消乙方保证机构会员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其已支付的席位费,由此导致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将按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注销乙方会员账户。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之乙方应承担之义务(无论本协议中是否载明“构成违约”)的任何一项,除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第六条之约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外,乙方每次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如因此给甲方或投融资会员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前述款项甲方有权在不经事前通知并获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或返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并通知乙方。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3、免责事由

3.1 受地震、台风、火灾等自然灾害以及国家重大政策变更或其它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导致本协议不能完全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3.2 因政策、法律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各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八条 协议提前解除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者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另一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经协商一致解除的,双方应签署书面协议,约定解除后的相关事宜。

同时,非因本协议任一方行使约定解除权导致本协议提前解除的,原则上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席位费;除非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本协议有效期内未发生担保项目或担保项目极少的,甲方可同意适当退还部分席位费,但应当扣除如下部分费用:

1、甲方已经缴纳的相关税费;

2、为促进乙方担保业务的增长,甲方已实现的付出;具体计算标准为自乙方成为保证机构会员当天始至双方就提前解除本协议而签署终止协议的当天止,每满一个月的扣除席位费的 %,不满一个月但超过15天的按照一个月计算,不满15天的按照半个月的标准计算扣除。

第九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协议期限届满前 个月内,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另行协商签署后续年度协议,无意继续合作的,则本协议到期自然终止。

第十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之履行所产生的所有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及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面商等方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补充协议,该补充条款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果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2、因履行本协议条款涉及的甲方规定、规则及附件(包括本协议签署时生效及之后的更新、补充、修订文件等),均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一:保证机构会员指标评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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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吉林地区再婚的婚前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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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

(写上未婚夫的姓名,民族,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单位,现住所地)

乙方:

(写上未婚妻的姓名,民族,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单位,现住所地)

一.协议总则:

1.甲乙双方相知相爱、情头意合,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了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不必要的纠纷,现双方本着互敬,互爱,互信,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婚姻的共识下,自愿订立本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及公证机关公证后开始生效。

3.如对本协议所列条款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可在生效之前提出,经双方协商之后可进行修改或删减。

4.该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夫妻双方。

二.婚前财产

1.甲方的婚前财产有:

(这部分尽量写的详细一点,可写上车子的品牌,型号,购买价,已行驶里程数等。房子的话写明位于什么市什么区什么路什么小区几幢几室,房屋面积多少,购买价多少,现在的市价为多少。如有创业公司的话写明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等问题。还可以写上银行存款有多少)

乙方的财产有:

(可写明自己拥有多少的银行存款,在新房的购置过程中哪些家电是由乙方购买的,新婚时的嫁妆有哪些等等。)

2.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

(该部分一般的格式为位于什么市什么区什么路什么小区几幢几室的房产为甲方所有,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车子同理。甲乙双方的存款可以定义为共同共有或者各自拥有。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所购买的财产为双方共同拥有。具体条款你夫妻二人可详细商议)

三.婚后夫妻双方的核心守则

1.夫妻双方因相亲相爱而缔结婚姻,故此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所规定的忠诚义务。双方均不得有任何婚外性行为及与其他异性发生情感纠葛问题。如有一方违反本条守则,则必须放弃所有婚前其个人财产及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有夫妻共同的财产的全部权利,作为给予无过错方的精神和生活赔偿。双方结束婚姻关系之时,过错的一方不得获取任何其个人婚前财产及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有财产的权利。

2.夫妻之间不可做出任何伤害对方的行为,包括精神及肉体层面。绝对不允许发生任何家庭暴力行为。如有一方违反本条守则,则应赔偿另一方人民币:元。(应要大写,如壹万元整。)

3.夫妻双方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夫妻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夫妻双方均不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四.婚后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的细则规定

1.夫妻双方婚后均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部门法所赋予的基本权利并负有基本义务。

2.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之中,均应尊重家庭及配偶,主动承担家庭的各项义务,相亲相爱,互守贞操。

3.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在无理由无根据的情况之下提出结束婚姻关系的请求,应本着互敬互爱的态度积极沟通交流,不得故意欺瞒和欺骗另一方。

4.乙方在妊娠,怀孕,哺乳期间有权利无条件拒绝离婚,甲方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夫妻双方本着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互相承诺婚后必必须尊重孝敬对方父母,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对方赡养父母并必须协助另一方赡养双方父母,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6.夫妻双方负有生育、抚养后代的义务,因医学理由不能生育、抚养的情况除外。(此条可根据你夫妻双方的自我意愿定位生或者不生。)

7.夫妻双方生育子女之后,子女的姓名应由夫妻双方自主商议决定。

8.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如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幸发生意外,如下落不明,发生事故致身体残疾,亡故等情况的,另一方必须负起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

9.夫妻双方中如有一方违反前第三款第一项中的忠诚义务,在结束婚姻关系之时对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具体事项应由无过错方进行决定。如孩子的抚养费用承担,探视的时间、次数,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属等问题。

10.夫妻双方中如有一方因违反法律而被监禁,另一方可随时提出结束婚姻关系的请求。另一方不得提出异议。

11.本着创建和谐“大家小家”的意愿,夫妻双方在婚后有义务参加另一方的重要家庭聚会或活动。但因工作、自然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出席的情况除外。

12.夫妻双方对各自父母的财产具有独立的继承权,未经一方授权,任何一方不得侵占。

13.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一切活动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准则。

五.其他条款

1.在该协议生效之前,双方可对本协议增加或删减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条款,可增加在本协议第四款之中。

2.夫妻双方如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之中,若认为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夫妻生活繁琐而细致,在此不进行赘列。望双方共同建立和谐家庭,美满婚姻。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两方各持两份,政府公证部门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协议人签字盖章:(甲方)年月日

协议人签字盖章:(乙方)年月日

公证机关备案专用章:年月日

婚前协议书范本(二)

男方:,身份证号:

女方:,身份证号:

双方因相识恋爱至今,感情真挚,现准备登记结婚,为妥善处理双方的财产问题,避免影响婚后夫妻感情或将来可能出现的争议,特就有关婚前和婚后的情况约定如下:

婚前债权债务约定

第一条:男方婚前有债权X元,债务X元;女方有债权X元,债务X元。双方确认以上债权债务属于个人的债权债务,结婚后,上述权利和义务各自享有和承担。

第二条:婚后,如果一方出现经济困难,另一方可以自愿代替偿还债务。

婚前财产约定

第三条:婚前,男方有以下财产,属于男方个人所有:

1、房产处:房产证号

2、汽车辆:车辆行使证号

3、股权:

4、其他:

第四条:婚前,女方有以下财产,属于女方个人所有:

1、房产处:房产证号

2、汽车辆:车辆行使证号

3、股权:

4、其他:

第五条:双方确认,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因双方结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对于在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贷款,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各自偿还;

2、共同偿还,婚后还贷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条:男女双方上述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归各自所有

2、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财产

第八条:为筹办双方婚礼和以后生活的需要,双方以及双方的亲友为男女双方购买以下财产:

双方确认,上述财产由夫妻二人共同使用,共同所有。

婚后生活

第九条:双方结婚后均负有忠诚义务,应当尊重对方,理解对方,照顾对方。

第十条: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对于家庭事务有平等的决定权,任何一方不得瞒着对方作出对家庭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第十一条:鉴于女方和男方生理上的差异,男方应当负责家庭中的体力活,承担起照顾女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家务活由双方共同承担,一方因工作、身体等原因不能从事家务活时,另一方应当理解。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如出现工作调动等原因,一方需要离开家庭所在地时,应当提前与另一方协商,另一方应当给予谅解。

婚后财产

第十四条:结婚后,双方的所有没有在此协议中约定的收入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在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超过万元时,应当事先同另一方协商。如另一方不同意,由此产生的债务由作出决定方承担,离婚时,此项债务作为作出决定方的个人债务,不得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第十五条:婚后,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由个人享有,但另一方如果经济困难,应当给予帮助。

第十六条:婚后,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由双方共同承担,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时,双方均有义务从各自财产中支付,但事后有权从夫妻共同财产中补回。

子女抚养、老人赡养

第十七条:子女有权利向任何一方要求给予经济帮助,双方均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双方均负有照顾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双方均负有照顾自己和对方父母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侮辱对方父母。

第二十条:照顾双方父母及亲友礼品馈赠,优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

第二十一条:双方应当平等的对待双方的父母,任何一方不得搞差别性待遇。

离婚

第二十二条:在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时,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第二十三条:因一方身体原因,导致双方不能过正常夫妻生活时,另一方主有权提出离婚。此种情况下离婚,双方均视为无过错方。

第二十四条: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

第二十五条:一方的父母患有重大病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若提出离婚,一方也同意,提出方仍然应当承担一方父母治病所需费用的一半,一方有权通过协商或诉讼的途径主张。

第二十六条:离婚后,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任何一方均不得发表对另一方带有侮辱性、诽谤性的言论,更不得做出影响另一方工作生活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一方患有久治不逾的疾病且无过错,若另一方坚持提出离婚,应当给予患病方充分的补偿,以保证患病方日后得到妥善的治疗。若日后补偿费用不足,提出离婚方仍然应当承担另一方治病费用的30%。提出方不履行时,患病方有权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离婚时财产处理及补偿

第二十八条:因一方过错导致男女双方离婚时,过错方不得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拿回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

第二十九条:过错方承诺,在离婚时另外给另一方一次性补偿元人民币。

离婚时子女归属

第三十一条:离婚时,对于子女的归属,应当优先征求子女的意见,若子女决定跟随一方时,被跟随方不得拒绝,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条条:若子女年龄小于十周岁,过错方应当优先听从另一方对子女的安排,不得提出异议。无过错方在作出安排时,应当适当考虑子女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若子女决定跟随无过错方,过错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入的%,但每月不得低于元人民币,

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四条:若子女决定跟随过错方,无过错方也同意,无过错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入的%,但每月不得低于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五条:子女在男女双方离婚后,患上重大疾病或因上学等原因而需要较大费用时,由男女双方平均负担。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另一方应当及时支付,但事后另一方应当偿还,并出具书面凭证。

第三十六条:无论女子跟随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视的权利,但不得影响孩子的学习和被跟随方的正常生活。

其他约定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视为双方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但一方能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女方: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内容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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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婚前购房财产约定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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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

甲方(男方):

身份证号: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相知相爱,自愿结为夫妻,组建家庭,白头偕老,并约定于 年 月 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为了避免今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针对双方婚前个人财产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婚前购买房屋状况

1.1 甲乙双方为结婚居住需要,于 年 月 日和 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购买 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 市 区 路南、 路西的 小区 幢 层 号房屋一套(下称“该房屋”),户型为:二室二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为办理过户手续的便捷,甲乙双方在购房时约定以甲方单方的名义与 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该套房屋首付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 元),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 元)。甲乙双方约定,若婚后双方因法定或约定事由致使婚姻关系终止的,则上述房屋首付款中,各自支付的部分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归甲乙双方各自所有,另一方不得对其主张所有权。

1.2 自签订该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即 年 月 日)起,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日止,期间所偿还房贷为人民币元/每月,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认定该项财产:

(1)为甲方单方支付,属甲方婚前个人财产,归甲方个人所有;

(2)为乙方单方支付,属乙方婚前个人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

(3)为甲乙双方共同支付,属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其中甲方拥有比例为 ,乙方拥有比例为 ;

1.3 自甲乙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该房屋的剩余房贷由双方共同偿还。

第二条 甲乙双方其他婚前财产状况

2.1 甲方婚前财产状况:

(1)房产: 。

(2)存款:人民币 元

(3)交通工具: 。

(4)个人债务: 。

(5)其他: 。

2.2 乙方婚前财产状况:

(1)房产: 。

(2)存款:人民币 元

(3)交通工具: 。

(4)个人债务: 。

(5)其他: 。

2.3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第三条 婚前财产权利归属

3.1 本协议所列各项婚前个人财产、债务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之规定,归相应一方个人所有、承担,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另一方不得依据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对该部分财产主张共有或要求对方共同承担。

3.2 本协议第一条第1款所涉及的房屋为甲乙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首付款以及婚前所偿还贷款部分,依据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甲乙双方对相应份额拥有所有权。

3.3 甲乙双方各自在婚前成立的债权、债务关系,依法归各自享有、承担,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另一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 其他约定

4.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对本协议所约定内容产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本着夫妻之间应当信任、忠诚、相互理解与关爱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4.2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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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夫妻财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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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性别﹍﹍,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

女方:﹍﹍﹍﹍,性别﹍﹍,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经自由恋爱相识谈婚,即将缔结为夫妻。为明确双方婚前及婚后财产的归属,债权、债务的享有与承担,以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权利归属及责任的承担,以保障婚后生活的和睦相处、恩爱互助,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的范围及归属

男方的婚前财产有:

位于__市__区__路8号____宿舍区4栋一单元4501号。房产权证号第号,土地证使用证号:__国用(20__)第号,建筑面积95.01平方米住房归属人所有。 女方的婚前财产有:

1. 位于__市__区__路8号_____宿舍区2栋一单元2606号。房产权证号第___号,土地证使用证号:__国用(20__)第号,建筑面积95.01平方米住房归属人所有。

二、婚后财产的范围及归属

1.婚后财产的各自收入(包括房屋租金等)所得归各自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开支由双方分摊。

2.婚后来源于各方亲属的赠与、继承所得,不论是否明确归哪一方所有,均根据来源归各自所有;

3.婚后双方及各自亲属均互不继承对方遗产。

三、债权、债务的享有与承担

1.婚前各方名下的债权、债务归各方单方享有与承担;

2.婚后因婚姻生活产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3.婚后因各方名下的投资,不论所得是否用于婚姻生活,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各自承担。

四、其它

双方父母如还健在,双方均有赡养的义务,不得推卸,这是双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五、本协议书一式叁份,协议双方及公证机关各执壹份,自协议被公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女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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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夫妻结婚周年祝福语

范文类型:祝福语,适用行业岗位:新人,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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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祝福你们天生的一对新人真心相爱,相约永久!恭贺新婚20周年之禧!

2. 仟僖年结千年缘,百年身伴百年眠。天生才子佳人配,只羡鸳鸯不羡仙。

3. 愿爱洋溢在你甜美的生活中,让以后的每个日期,都像今日这般光辉喜悦!

4. 手牵手,走进婚姻的殿堂,走向美好的生活;肩并肩,为了未来共同奋斗,日子越过越红火;祝福结婚的新人,生活美满,事业有成。

5. 一生中只有一次美梦实现的奇迹,你俩的整个世界顿时变得绚丽新奇。祝永远幸福!

6. 千禧年结千年缘,百年身伴百年眠。天生才子佳人配,只羡鸳鸯不羡仙。

7. 伸出爱的手,接往盈盈的祝福,让幸福绽放灿烂的花朵,迎向你们未来的日子……祝新婚愉快。贺你并带上我深深的祝福。

8.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于茫茫人海中找到他/她,分明是千年前的一段缘;无数个偶然堆积而成的必然,怎能不是三生石上精心镌刻的结果呢?用真心呵护这份缘吧,真爱的你们。

9. 祝你们相亲相爱幸福永久,同德同心幸福长流,愿你俩情深似海!

10. 愿你们的后裔敬虔有加!愿你们对后裔的教导,乃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你们自己也要如此,遵行主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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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新婚夫妻买卖商品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新人,全文共 15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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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NO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出卖人与买受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买受人购买荣和·林溪府的下列 1 项房产:

(√)1、住宅: ,建筑面积 m2,套内建筑面积 m2, 单价 元/m2,总价 元;(价格按套内面积计算)

( )2、商铺: 栋 号商铺,建筑面积 m2,套内建筑面积 m2, 单价 元/m2,总价 元;(价格按套内面积计算)

( )3、车位: 地下室 号车位,建筑面积 m2, 套内建筑面积 m2, 单价 元/m2,总价 元;(价格按个计算)

合同总价款为 ¥ 元。

该房产单价和总价均为含增值税价,该房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 %的税率计税并开具相对应税率的增值税发票。买受人为个人的,出卖人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买受人为单位的,应在签订《合同》同时主动向出卖人书面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证明、单位名称、税务登记证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和账号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出卖人有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前,出卖人已依法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依法应向房产买受人出示的全部规定,“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买受人对前述规定、文件等已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同意遵照执行。

现就合同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付款方式:

买受人自愿选择以下第 项约定的付款方式,原签约定金转为合同价款。

(一)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应按《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二)分期付款:

1.首期付款:买受人须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同时交付合同总价款的 %,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已付定金抵作首期付款)。

2.第二期付款:买受人须于 年 月 日前缴付合同总价款的 %,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3.第三期付款:买受人须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余款,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方可办理房产交接手续。

4.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延或拒绝付款,买受人迟延或拒绝付款的,出卖人有权拒绝向买受人交付房产使用,买受人还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及逾期收房之风险。

5.买受人逾期付款的,逾期在 30 日之内,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累计支付违约金。逾期在 60 日之内,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出卖人累计支付违约金。逾期在 90 日之内,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累计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90 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及补充协议。出卖人解除《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三)银行按揭(商品房担保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1.买受人在签订本补充协议时已充分了解个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及手续。

2、买受人须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同时向出卖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首期付款,计人民币 元整(¥ ,已付定金抵作首期付款)。

3、其余 %的房款,计人民币 元整(¥ )由买受人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4.出卖人负责联系提供贷款的银行,买受人的按揭申请、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由银行审批确定。买受人应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并交纳首期款之次日起3日内到出卖人联系的银行办理按揭手续,提交符合银行要求的全部资料及缴纳相关费用;经银行审批符合要求并同意发放贷款的,买受人在接到出卖人或银行通知后3日内须到银行指定的地点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及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的或不签订合同的,视为买受人违约,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超过10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5.如银行要求买受人提供其它个人相关资料或银行批准的按揭金额低于买受人所申请的按揭金额的,买受人须在接到出卖人或银行通知后10日内向银行提交资料及向出卖人补齐首期款差额。逾期不交资料或不补齐款项,视为买受人违约,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6.如买受人的按揭申请不能通过银行审批的,买受人应另行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并在接到出卖人或银行通知后10日内到荣和?林溪府客户服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如在上述期限内,买受人未能选定新的付款方式并与出卖人签订协议的,视为买受人不履行合同,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7.买受人选择公积金贷款方式办理银行按揭的,自签订《合同》取得合同备案证明之日起5日内(如该房产为现售房的,则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买受人自行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银行提交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向出卖人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单和受理号码。买受人签订《合同》取得合同备案证明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如该房产为现售房的,则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自行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公积金贷款银行联系取得批准贷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妥抵押登记手续、放款手续等)。在前述期限内,买受人未完成公积金贷款审批并通过审批的,买受人应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出卖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与出卖人另行确定付款方式,并就新的付款方式重新签订合同;如在5日内买受人与出卖人未能就另行付款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又未获得新的银行按揭贷款来付清购房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8.买受人所获公积金贷款实际金额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确定,如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贷款金额低于买受人所申请的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买受人须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第二日起5日内付清,或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第二日起15日内与银行就差额部分另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并完成向出卖人发放贷款。如买受人未按上述期限交清差额款或与银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并完成发放贷款的,视为买受人违约,逾期超过5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9.出卖人负责联系提供贷款银行,但对买受人的贷款申请是否能通过银行审批以及银行最终是否实际发放贷款并不承担保证责任,买受人仍有义务自行联系贷款银行,并在前述第4项至第8项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应的银行贷款手续办理义务并足额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否则买受人按前述第4项至第8项约定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

10. 买受人必须配合贷款银行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转现房抵押(正式抵押),包括但不限于:在政府相关网站进行刷脸识别认证授权办理抵押等。买受人应在贷款银行或出卖人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邮政快件等)之日起3日内配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转现房抵押(正式抵押)。如买受人未在该期间内配合办理,每逾期一日,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按房产实际成交总价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11.买受人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如买受人申请的银行贷款仍未足额发放至出卖人银行账户的(出卖人原因导致除外),买受人应在出卖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与出卖人另行确定付款方式,并就新的付款方式重新签订合同;如在5日内买受人与出卖人未能就另行付款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又未获得新的银行按揭贷款来付清购房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12.买受人因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3.买受人因未依约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而导致出卖人承担阶段性还款担保责任代买受人还贷(如直接扣划出卖人保证金代偿买受人应支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等),买受人应在出卖人的保证代偿行为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出卖人偿还代偿款项(包括本、息);否则,自出卖人代偿行为发生之日起,每逾期一日,买受人应按出卖人代偿款项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逾期还款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为追索前述代偿款项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及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如因买受人拖欠银行贷款本息导致银行向出卖人提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要求的,出卖人亦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另行处理,买受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非住宅的违约金比例为合同总价款的3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因上述原因解除的,买受人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撤销“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告登记”的全部手续,向出卖人交回房产(如买受人已对房产进行装修的,装修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不对买受人进行补偿;如房屋内有家具或其他物品的,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发出通告后限期内搬离该房屋,若买受人怠于搬离的,房屋内的所有物品将视为遗弃物,出卖人有权强制将其搬离并自主处分上述物品,无需做出任何形式的赔偿),否则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逾期交回房产的违约金,同时,出卖人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前述合同解除和手续的办理事宜,买受人承担出卖人为此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费及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前述撤销“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全部办结后,出卖人在扣除其已支付的前述代偿款项(包括银行贷款本、息、违约金以及因银行追索前述款项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买受人应承担的前述违约金后,将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余款无息退还(如买受人仍有银行贷款未还清,出卖人有权将应退房款直接用于偿还买受人尚欠银行贷款本、息、违约金等,具体还款金额以银行实际收款金额为准,余款无息退还买受人)。

14.买受人所购房产在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前,该房产所有权属归出卖人所有。如因买受人原因致使该房产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预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并因此损害到出卖人权益的,出卖人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将该房产收回另行处理,并要求买受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非住宅的违约金比例为合同总价款的3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15.买受人保证其支付给出卖人的所有购房款为其合法所有,来源合法,不会被法院、检察院、公安或任何有权机关追索。如因买受人已付购房款被有权机关追索、冻结或导致出卖人丧失占有,出卖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另行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应赔偿出卖人全部损失。

16.由出卖人提供担保,买受人办理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必须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委托出卖人代为办理房产《不动产权证书》(以下简称不动产证)及抵押他项权证,并承担代办费用。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出卖人提交委托书(包括:委托出卖人办理不动产证、委托出卖人至银行及房产等部门查询该房产权利状态信息)及办理不动产证、抵押他项权证所需的各项材料(含产权登记机关认为买受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并按办证时政府或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缴费标准预交办理房产不动产证、抵押他项权证所需费用(多退少补);买受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出卖人提交契税发票原件。出卖人代办不动产证前,如需买受人补充提交办证材料的,买受人应在出卖人通知后5日内按出卖人通知补充提交办证材料。如买受人不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及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按实际成交总价款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仍未提交有关办证材料及支付费用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买受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房产不动产证办妥后,由出卖人直接转交抵押银行。

17.买受人承诺其作为房产购买人完全符合国家及桂林市关于购房条件的要求,能够按照国家及桂林市政府部门的要求提供信息和资料,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在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合同》前,出卖人已向买受人详尽告知了桂林市购房、车位的相关政策,买受人已清楚地知道桂林市对已购买过车位后再次购买同一小区车位的相关规定及限制。出卖人对买受人是否具备购房的资格没有审查义务,如买受人不符合规定条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作虚假陈述或向出卖人、桂林市房产交易所、桂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揭银行提供虚假材料购买房产,导致与出卖人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的,出卖人有权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收回该房产另行出售。同时,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的损失自行承担,与出卖人无关。

第二条 房产交接

1、除出卖人另有通知外,买受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之日起10日内到出卖人本项目售楼部办理房产验收和交接手续。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及其他风险、责任自交接之日起由出卖人转移到买受人。买受人在出卖人提供的《房屋交接单》上签字同意接收房产或者领取房产钥匙即为房产已经验收和交接。由于本项目规模较大、户数较多,为避免同时办理入住手续的业主过多,等候时间过长,出卖人会在《入伙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中建议买受人办理入伙手续的具体时间,由此导致的交付时间延迟,不视为逾期,买受人对此无异议。本项目售楼部地址为桂林市琴潭道9号。

如买受人在向出卖人办理交房手续前,还未将属于买受人应当提交办理房产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办证委托书、契税发票、身份证、户口本等)提交给出卖人,买受人同意出卖人不交付房产使用,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在此情形下,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出卖人通知交房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向出卖人提交前述完整资料后,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房产使用。

2、该房产应于 年 月 日前竣工,并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勘察五方验收合格。为利于买受人提前使用房产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经上述五方验收合格后,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买受人可在接到出卖人《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到出卖人本项目售楼部办理房产验收和交接手续,签署《房屋交接单》。签署《房屋交接单》或领取房产钥匙后,即为房产交接完成。房产由买受人占有使用,与房产有关的风险、责任及相关权利义务即转移到买受人。该房产的保修期及物业管理费的缴交也从交接之日起算。

3、《合同》第十一条所述“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出卖人根据买受人在本《合同》所留通讯地址寄出交房通知或在《桂林日报》公告交房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买受人未按通知时间办理验收和交接手续的;

(2)在房产取得房产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的情况下,买受人拒不验收房产或拒绝签署《房产交接单》的;

(3)买受人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清购房总价款的。买受人以该商品房抵押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贷款银行尚未将买受人的贷款发放给出卖人或分期付款未付清购房总价款的;买受人未按约定办理完毕抵押他项权证的。

如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房产已经交接,与房产有关的风险、责任及相关权利义务自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起转移到买受人且该房产的保修期自该日起计算。

4、买受人逾期办理交房手续,或因买受人原因造成该房产未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应按日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5、如发生《合同》第八条中所列特殊原因或以下情形之一的,出卖人可据实顺延交房日期,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因政府部门政策变化或为遵守政府法令而引起房产延期交付。

(2)因政府部门、市政能源部门进行与该房产所在项目相关联的市政干线工程或采取临时措施而引起房产延期交付。

(3)因政府部门根据法律法规采取某项重要措施、调整规划或遇到目前技术水平暂时无法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而导致开发建设周期延长。

(4)政府部门公布的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社会突发事件导致房产延期交付。

(5)任何其他非出卖方所能控制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情形。

6、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买受人以该商品房担保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在贷款银行尚未将买受人的贷款发放给出卖人时,或买受人因违约应向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未全额支付的,出卖人有权延期交房(买受人的贷款发放后或因违约应向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全额支付后,买受人应按约定自行到出卖人处办理房产交接手续,出卖人不再另行通知交房时间);

(2)因供水、供电、管道燃气、排污等市政配套工程施工未能到位及完工的。

7、该房产在交付时水、电达到使用条件(含临时水、电),因政府配套的市政管线施工延迟或项目周边市政配套不齐全等原因造成该房产水、电无法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承诺不因此拒绝接收该房产。

8、买受人已知该房产所在小区为分期建设分期交付使用,根据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相应的基础设施与公共配套建筑也将分期建成交付,买受人不得以基础设施未完全建成拒绝收房。同时买受人已知该房产交付时及交付后小区其他工程可能仍处于施工过程中,且该施工可能会对房产的采光、噪音、通行、粉尘及买受人的使用产生影响,买受人对此无异议,买受人确认不因此而向出卖人主张任何权利或责任,并保证对于小区后续建设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的座落地点及对买受人造成的影响等问题,在任何时间不向出卖人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及索赔。买受人已清楚了解该房产所在整个项目的规划审批情况,并对该房产目前的物理状况、法律状况、周边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均予以认可。

9、该房产经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查五方单体验收合格后,即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对房产存在部分瑕疵的情况由出卖人进行整改,但不视为质量不合格,整改期间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买受人不得以此拒绝收房和索赔。

10、房产按约交付时,买受人自行认为房产本身或者设备等存在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应在完成交付后要求出卖人按合同约定进行整改。买受人无合法理由拒绝交接的,视为出卖人按时交付。

11、整改工作完成后,买受人应当按照出卖人或物业服务公司通知中约定的验收日期给予验收。买受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拒绝验收,否则,视通知(含通讯记录、短信)送达之日为整改维修合格日。

12、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该房产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公共通道护栏及其墙面等部分的颜色、形状、规格和材料);不得封闭或随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烟道、给排水管、各种室内管线或阀门;不得封闭管道井的检查口。买受人或其他房产使用人在使用该房产时应自行负责安全,且不得侵犯相邻住户权利。

13、买受人应当按法律规定的要求合理使用房产,买受人使用不当(含装修原因)、擅自改动房产结构、设备位置及更换设施、设备或第三方责任造成房产质量问题,无论该房产是否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对此不承担保修责任,概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维修。由此造成房产质量受损或出卖人及第三人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14、出卖人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或其他第三人对买受人或其毗邻业主履行保修义务时,买受人应予配合,否则因此导致的扩大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15、本项目(包括该房产)内的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买受人及该房产的实际使用人不得堵塞或占用消防道路。否则,买受人应予纠正并赔偿损失。

16、 本项目中的燃气设施(如有)、电力设施、自来水设施和消防设施等配套按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设计和施工,具体的位置及样式等以实际交付时为准,买受人已知悉相关配套设施可能会位于该房产内或附近,出卖人无需事先通知买受人或取得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承诺不因上述配套的相关事宜向出卖人索赔或要求退房。

17、买受人不得在本项目(包括该房产)内私自向地下开挖私建。否则,买受人应予纠正并赔偿损失。

18、根据需要,本项目规划配套的机房、设备等,可能对买受人产生噪音、遮挡等影响,买受人对此没有异议,买受人承诺不因此向出卖人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

19、 根据建筑抗震结构安全和消防需要,该房产室内天棚局部可能有结构梁;沿墙可能有结构柱或剪力墙;房产顶部可能有明管;房产内可能有管道井;房产内可能有风机、风机管道、消防栓、燃气管、燃气阀等公用设施设备;该房产所在楼宇可能有正压风井;周边及建筑屋面局部可能设有包括但不限于自动扶梯、室外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支箱、燃气调压箱、进排风井、油烟净化机组、有线电视设备箱、室外空调机、空中连廊及其他商业经营所必需的设施设备等。前述情况最终以交房实际为准,买受人对此没有异议,买受人承诺不因此向出卖人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

20、双方同意,出卖人有权对该房产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栏板、公共通道护栏、空调隔板及其墙面等部分的颜色、形状、规格和材料)等作出优化设计和改进,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收房、提出索赔或其他权利主张、解除《合同》。

21、商铺装修时严禁拆除或改动原烟管所设计的走向、大小,如需增加排烟口需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另行开孔,若经发现私自将商铺排烟管道进行改造(包括但不仅限于对烟管的拆除、改变大小、改变走向、私自开孔增加排烟等行为),物业公司有权停止商铺一切施工行为,直至按原设计要求进行修复并通过验收后方可再次进行施工。

22、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楼房外观(包括未经物业服务公司和政府规划部门同意擅自加装防盗网、招牌、条幅、遮阳棚等),买受人如进行室内二次装修装饰必须经物业服务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且应遵守物业服务公司的装修管理规定。

第三条 不动产权证办理

1、买受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有关部门履行纳税义务,办理房产备案、预告登记、产权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买受人承担。进行产权登记时,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买受人除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第五条第1款向出卖人补交差价款外,因补交面积差价款所产生的税费(含契税)及其他产权登记须缴纳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于3日内由买受人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按个销售的车位或按套、按栋销售的其它房产不适用该条款补交面积差价款之约定)。

2、如买受人购买的该房产为现售房的,即使该房产不动产证已办证至买受人名下,但在出卖人收到买受人应付的全部购房款(包括银行贷款)等其他合同款项前,且该房产未办妥他项权证的,该房产所有权仍归出卖人所有,在该房产办妥他项权证且出卖人收到买受人应付的全部购房款(包括银行贷款)等其他合同款项后,该房产所有权转移至买受人所有。

3、在该房产达到办理不动产证条件的前提下,如买受人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在出卖人代办该房产不动产证前,如买受人存在拖欠银行贷款情形的,出卖人有权将代办不动产证期限延期至买受人归还其拖欠的全部银行贷款本息之后(如贷款银行已直接扣划出卖人保证金代买受人还贷的,则延期至买受人全部归还出卖人代偿银行贷款本息之后)且贷款银行出具同意办理该房产不动产证手续之日起360个工作日内,并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四条 《合同》项下房产所在的土地使用权现已抵押给X,出卖人销售房产已取得了抵押权人的同意。如因贷款银行变更,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变更为其它银行或金融机构时,在不影响合同效力及不损害买受人在合同中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出卖人不需再另行向买受人发送通知。

第五条 买受人所购房产应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其结构和用途。《合同》中明确房产用途为住宅、停车的,买受人不得用于商业经营;《合同》中明确不得用于餐饮业经营的商铺不得用于餐饮业经营。

第六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1、出卖人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总平规划变更、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日照等指标变化等),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使用功能及房产质量的,不视为出卖人违约;出卖人不需就此另行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同意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退房或要求支付任何费用。

2、双方约定:出卖人有权对装修物、园艺、环艺、构筑物、小品等进行修改、调整,不需通知买受人,亦不需买受人同意。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出卖人有权对房产的外立面进行修改、调整,不需通知买受人,亦不需买受人同意。

3、买受人同意,出现下列规划、设计变更时出卖人无需通知买受人,买受人不以此为由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或其他责任:

(1)根据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应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如消防、建设主管部门等)的要求必须进行的更改;

(2)出卖人对该房产进行的优化设计(比如:窗户或门的开口尺寸及方向变化、飘窗变化、立面设计、颜色、景观变化、空调机位变化、楼梯口位置及楼梯走向以及由于设计优化调整引起的面积、空间尺寸变化等);

(3)未影响该房产结构形式的规划、设计变更的;

(4)不需要政府审批的规划设计变更。

4、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商业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的变更,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接收该房产、提出退房或主张其他权益。

5、合同附件所示该房产所在区域的平面布局(如有)为暂定。如为优化原因进行调整,且未降低政府部门批准的规划指标,则出卖人可自主实施,不需提前征得买受人同意。

6.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下列情形买受人同意出卖人不需要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空间面积;

(2)该商品房所在栋与相邻栋正面间距减少的;

7、买受人确认,本项目红线外并非出卖人规划开发范围,不属于出卖人责任范围,出卖人对本项目红线外不负任何义务。因各种原因引起的本项目红线外的调整、变化和影响均与出卖人无关,出卖人对本项目红线外的规划变动以及市政配套项目的建设进度不做任何承诺及承担任何责任。

8、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房产套内使用功能和房产质量的情况下,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对项目未售部分的规划和设计进行变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已经施工或未施工区域的总平规划变更、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日照等指标变化等),出卖人无需另行征得买受人同意,也无需另行通知买受人,且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退房或者要求出卖人承担任何的责任、支付任何赔偿。

9、已预售的房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在不影响本商品房的质量和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出卖人可对原有规划设计作出局部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出卖人亦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10、政府或法律要求的变更,属于不可抗力,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

第七条 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如下:

1、本项目中的房产附带露台或有屋顶天面的,买受人同意所购房产附带露台或有屋顶天面的业主享有对所附带露台或屋顶天面的使用权,买受人自愿放弃对该露台及该房产对应屋顶天面的使用。如本合同项下房产附带露台或有屋顶天面的,买受人在使用所购房产附带的露台或屋顶天面时不得改动按规划设计安装的公共设施设备,不得违规搭建各种建(构)筑物,不得妨碍公共利益。

2、本项目中的房产围蔽有底层花园园林的,买受人同意所购房产围蔽有底层花园园林的业主享有对该花园园林的使用权,买受人自愿放弃对该花园园林的使用。如本合同项下房产围蔽有底层花园园林的,买受人在使用该花园园林时不得改动按规划设计安装的公共设施设备,不得违规搭建各种建(构)筑物,不得妨碍公共利益。

3、买受人同意购买本规划区内 2-1号楼、2-2号楼、2-5号楼、2-6号楼、2-8号楼、2-9号楼、2-10号楼、2-12号楼、2-15号楼及3-1~75号楼的业主单独享有对该楼栋一层架空层停车位的使用权,买受人自愿放弃对该架空层停车位的使用。如买受人为本规划区内 2-1号楼、2-2号楼、2-5号楼、2-6号楼、2-8号楼、2-9号楼、2-10号楼、2-12号楼、2-15号楼及3-1~75号楼的业主,对该楼栋一层架空层的使用范围为所购房产垂直投影所对应的一层架空层停车位面积,且在使用所购房产对应的一层架空层停车位时不得改动按规划设计安装的公共设施设备,不得违规搭建各种建(构)筑物,不得妨碍公共利益,并承担就此发生的费用及维修维护责任,自行承担因使用所可能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前述使用部位建筑应缴纳的一切费用。

4、本项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地面露天停车位、地下停车位、人防车位、架空层停车位(以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及设计图为准)属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通过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处置。如本项目有大商业、酒店、住宅或写字楼的,双方特别明确,大商业、酒店、住宅及写字楼、会所等配套的地上、地下车位(库),买受人不享有任何权益。如买受人需使用归出卖人所有的地上、地下车位(库),以有偿方式取得相应使用权,并支付相应费用。但如因出卖人将车位(库)已提供给他人使用,导致无法提供给买受人的,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买受人同意本项目本栋楼的电梯、屋顶及外墙广告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本项目的小区命名权、单栋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可在该房产所在楼栋的屋面或外墙设立项目标志、企业标识以及有关企业和项目信息的其他形式的广告标识,买受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6、买受人在使用房产的过程中,无论是自用还是转租他人进行使用,应保证该房产不用于从事当地政府禁止、限制经营或不予许可经营的行业或项目。

7、买受人应在该等第三人购买、实际占有、使用该房产前通知其关于本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并确保其遵守相关的约定;否则,买受人不得将该房产转让、出租或以其它使用方式予第三人。若第三人未能遵守约定的,则由买受人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8、合同约定的该房产楼栋、楼层编号及房号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可能变更,最终均以产权登记部门核定为准。如有变更,不影响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履行。

9、合同约定的该房产层高非净高,该房产具体层高以实际交付时为准。如实际层高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只要实际层高不违反国家及地方的强制性规定,买受人同意按照实际层高收房,不向出卖人提出索赔或退房要求。

10、因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工作程序原因或其他非出卖人原因(如发生债权债务纠纷或产权纠纷等),造成产权登记机关不能如期接收出卖人所报送的资料、或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相关手续的,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双方约定:出卖人有权决定取消修建本项目规划的全部或部分机械停车位及地上停车位,如出卖人取消修建本项目规划的全部或部分机械停车位、地上停车位的,由出卖人决定规划机械停车位、地上停车位的变更用途及施工事宜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出卖人不再另行通知买受人或取得买受人同意,买受人同意不向出卖人主张违约等相关责任。

12、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在户内预留地热设备安装的位置距离房屋地面有一定高差高度,由买受人自行安装地热设备或自行回填装修。

13、买受人授权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并同意:为营造安全、舒适的小区环境,提升小区品质,本小区实行人车分流管理,本小区园林区域、架空层内及其他区域原规划地面车位(含非机动车位)及除本小区商铺前、小区环路外其他区域禁止任何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驶入(服务中心专用服务车辆及消防、救护、执行任务之警务车辆除外)。

14、小区内泳池由出卖人投资建成,使用权及其他权益归出卖人所有,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对泳池进行封闭经营管理,同意封闭的方式不限于用砌体砌块、铝合金玻璃构件及隔栅、铁艺围栏等,范围也不限于部分绿地、通道等,买受人对此无异议,承诺不因此向出卖人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

15、小区内幼儿园(如有)由出卖人投资建成,产权及其他权益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自主引进教育机构对外招生。具体投入使用及招生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招生对象也不限于本项目业主子女,有关招生就读条件等参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政策、以引进的教育机构通知为准。买受人对此无异议,承诺不因此向出卖人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

16、因建筑结构不同,每个单元的入户大堂、电梯厅及架空层可能存在面积、布局和装修效果差别,公共区域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17、本项目部分户型因外立面及设计风格不同,相同户型会有局部细节差异,最终以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18、双方约定: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及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版本调整、限制价格、限制备案、限制购买、限制贷款)等因素不构成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前述因素也不构成本合同情势变更的理由,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

19、因地域日照原因,买受人所购房产日照率可能不足三小时,买受人在购房前已知悉并无异议,承诺不因此向出卖人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

第八条 未列入公摊的房产(场地),包括但不限于荣和?林溪府小区内的商业中心、商业街、会所、综合楼、写字楼、人防车位、地面规划停车位、工具间、幼儿园、球场、泳池等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通过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处置。

第九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桂林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桂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等国家或地区有关法律法规,买受人应当按照所购买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1.买受人交存数额

该商品房交纳标准为:

按建筑面积 电梯房:70 元/平方米,非电梯房:50 元/平方米。

维修资金使用后,当买受人分户帐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额的30%时,应当及时续交。

2.交存方式

买受人应当自签署《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合同》原件和业主身份证原件直接到专户管理银行所属营业网点进行交存。

3.交存时间

该商品房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自签署《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存完毕,且将缴存收据交到营销中心3楼客服部,该份资料原件用于《合同》登记备案使用。

4.违约责任

若因买受人不按规定或逾期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办理登记备案、逾期办理登记备案、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等相关流程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和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同时出卖人有权暂不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及暂不办理产权登记备案手续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买受人自《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日期起,承担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该房产的保修期及物业管理费的缴交也从《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日起计算。

第十条 买受人援引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条款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在解除权成就之日起30日内行使,并向出卖人发送书面解除通知书,解除通知书应明确援引的具体相关条款并按出卖人要求提供充分明确的证据,否则其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行为,将不被出卖人所认可。

出卖人、买受人根据《合同》或本补充协议的约定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在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或签订解除合同的协议后10天内,到产权登记机关撤销《合同》的备案登记和预告登记。同时因购买该房产使买受人或任何第三人占用该房产所在地户口指标的,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合同解除通知送达或签订解除合同的协议后10天内,自行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恢复该房产相应的户口指标。买受人逾期办理备案登记和预告登记撤销手续的,逾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应按房款总额向出卖人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出卖人因此应向买受人退还房款或其他费用的,应在《合同》备案登记和预告登记撤销完成及户口迁出手续完成后60日内退还(可扣除买受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应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 通知方式及效力

1.出卖人的通讯地址为:桂林市琴潭道9号桂林荣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部。买受人通讯地址以《合同》中所留地址为准。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的,应在变更之第二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通讯联络方式失效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变更方承担。如买受人为多人时,出卖人向其中任何一人进行联系或发出任一种方式的通知,即视为向该房产全体买受人发出通知。

2.一方按对方所留的通讯地址邮寄通知的,通知寄出10日后,视为已送达对方,邮件收据、邮戳等邮寄凭证可作为相应的证据。

3.出卖人在发送变更地址、交房等通知时可采取在报纸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出卖人在《桂林日报》上发布公告、通知10日后,视为已向买受人送达通知。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或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税率调整、新增税费、银行贷款政策调整等)导致买受人购房成本增加或同类房产市场价格下降或银行贷款无法办理的,该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出卖人提出变更购房款、解除合同或赔偿损失等任何请求,出卖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守约方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违约方应另行向守约方赔偿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第十四条 出卖人、买受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无论签约双方是否口头或书面确认,仅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其他双方正式签署的书面协议约定为准。出卖人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户外路牌、海报、宣传品及网络等媒体或其他方式发布的广告(包括但不限于楼书、沙盘、模型、宣传资料以及展示样板间)仅供参考、仅为要约邀请,不是出卖人的要约或承诺,不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均不作为双方确定权利义务的依据。其中涉及的资料、图示、数据等均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交付时实际情况为准。出卖人无需就该等变化通知买受人,亦无需就此对买受人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沙盘模型及广告宣传资料中如有展示本项目红线内或红线外的广场、绿化、景观、道路等公共设施的,旨在协助提供相关信息,仅为示意,不是出卖人对此作出的任何保证或承诺。如出现与实际状况不一致的情形,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且出卖人不对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出卖人单方提供格式条款,也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不真实意思表示,买受人不得以前述理由主张本补充协议无效、部分无效或要求撤销,并不得以前述理由向出卖人主张任何权利或责任。

第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出卖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补充协议一式叁份,出卖人持贰份,买受人持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与《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出卖人: 买受人:

授权代表: 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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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婚前婚后财产债务约定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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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系自由恋爱,确立关系,现阶段已明确结婚意向,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在无任何逼迫、双方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下,经双方理智平等的协商,就婚前一处房产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婚前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单方名义在____________________按揭住房一套,房屋的详情况如下:

1、住房产权地址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购房合同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购房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附件一《商品房购买合同》复印件

7、附件二购房发票复印件

第二条 由于双方暂时未办理结婚手续,因此购房合同上暂时只有甲方的签署;但对于房产经后的权利归属及其相关责任等事宜,双方一致协商并同意:

1、住房归双方共同所有;财产所有权的分配比例:甲乙双方各占50%;

2、甲方不得私自将此屋进行转让、赠送、抵押、拍卖、租赁、借用等其它用途;

3、婚前贷款由甲方还,此部分作为甲方个人财产;

4、婚后甲乙双方共同具有还贷的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四条 此协议双方无任何争议;

第五条 本协议经____________见证(或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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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夫妻一儿一女离婚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18 字

+ 加入清单

男方:______,男,__族, 年?月?日生

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女,__族, 年?月?日生

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并生有1名婚生女(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婚生女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男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元;

女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男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女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女共同居住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天,女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

任何一方对婚生女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财产分割

(1)双方认可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约定;

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

婚前财产:男方/女方

婚前个人债权债务:男方/女方

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权债务:男方/女方

(2)女方自离婚证领取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彩电一台、冰箱一台、洗衣机一台、空调一台、家具一套、组合音响一套、生活日用品_____件,总计约_____元;

银行存款_____元,归女方_____元,男方_____元;运营出租车,作价_____元,归女方_____元,男方_____元。

位于_______________地的土地承包权归_____方所有。

(3)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

四、男方确认给女方经济补偿_____元;

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_____元。

六、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八、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_____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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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婚前协议书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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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协议书

甲方:,男,身份证号:

乙方:,女,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均系再婚,双方相处后感觉良好自愿结伴生活。为免婚后因经济问题产生纠纷,双方本着互敬、互爱、互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需共同遵守。

甲方名下有房产一套,座落于,建筑面积。该房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双方结婚后,乙方有居住权,直到双方婚姻关系终止或甲方去逝。甲方去逝后,乙方需搬离甲方住房,回归自己家居住。甲方房产归甲方子女继承,乙方及其子女无权继承。

二、乙方名下有房产一套,座落于,建筑面积。该房产在乙方去逝后由乙方子女继承,甲方及其子女无权继承。

三、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如存款、家具、家电等个人物品,归各自所有。双方有使用的权利,但仍归个人所有。

四、因一方医疗、一方子女产生的花费及一方负债行为均由各方独自承担,与另一方无关。

五、双方婚后因各自婚前财产所产生的收益与亏损,归一方所有与承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

六、双方婚后的工资及养老金收入等各种收入与收益,均属一方个人财产,不属双方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与支配;婚后所购置财产,归购置方所有。

七、双方对各自婚前婚后财产有完全支配与处分权,另一方不得干涉。

八、甲方同意每月支付乙方元作为双方基本生活费用,由乙方管理与支配。

九、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协议自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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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婚前购房财产约定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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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本协议以双方自愿组建家庭,并以婚后家庭和睦,生活幸福为最高准则。

2、本协议经双方(老公和老婆)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3、本协议的修改程序:双方任何一方可提出异议,双方协商通过后进行修改。

4、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夫妻双方。

二、权利

1、夫妻双方有保留各自的朋友圈子和必要的私人空间的权利。

2、夫妻双方有了解对方工作生活和心理状况的权利,有了解对方收入和花销情况的权利,双方应主动交流沟通,任何一方不得故意隐瞒和欺骗。

3、夫妻双方有提出无理由离婚的权利,任何一方提出离婚,对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同时过错方应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用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贰拾整)。

4、女方在怀孕、生病及哺乳期间等中有拒绝离婚的权利,男方不得提出异议。

5、夫妻双方在离婚后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在子女未满18岁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替子女作出重大决定,比如更改姓名、考学、工作等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三、义务

1、夫妻双方有义务关心、爱护对方。外出参加吃饭聚会等活动必须提前汇报,未争得对方允许,不得夜不归宿(因工作出差、调动等情况除外)。

2、尊敬对方的父母长辈,不得打骂老人,不得虐待老人,不得嫌弃老人,吵架不开心不能对父母无礼。

3、婚后夫妻双方有赡养各自父母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阻碍对方父母且有义务协助对方父母。

4、夫妻双方负有生育子女的义务,不得以非医学理由拒绝生育。

5、夫妻双方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离婚后有给予抚养费的义务。

6、夫妻一方意外亡故,另一方有赡养对方老人的义务。

四、经济

1、以夫妻双方经济独立为基本原则。

2、双方当事人必须勤俭持家,不得乱花钱,夫妻财产共同保管。

3、建立家庭开销公共账户,夫妻双方按照实际收入的80%比例按月交纳公共开支,公共账户银行卡由妻子保管,其密码由双方同时创建,各自记住一半(即,只有双方同时输入前后一半密码时方能使用)。建立开支结算制度,公共开支用于家庭共用物品如房子、家具、伙食、送礼、子女教育等,夫妻间送对方礼物请对方吃饭等不在此列,大笔开支需双方商议决定。

4、除家庭开销账户之外,双方剩余的收入各自保管支配,但不得用于赌博、包养情人等不合理行为,大笔开支需要向对方通报。

5、其它财产问题都严格遵守中国民法典。

五、家庭关系

1、小家庭单独居住。双方不得向对方父母要求结婚启动资金,不得向对方父母要求住房、嫁妆等。小家庭有能力就买大房子住,没能力就住得简陋点,不得埋怨他人(当然双方父母愿意为子女补贴的不算)。

2、双方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亲属可以来家中小住(以不超过一个月为宜)。其他兄弟姐妹七大姑八大姨亲戚朋友等不得在自己家中过夜(可安排去周边酒店入住)。

3、双方自己的钱财可以借给或者赠予自己的亲戚朋友,需要向对方通报,借款金额低于人民币1000.00元以下对方可不干预,超过人民币1000.00元则须经对方同意方可外借。

4、过年过节有义务参与应当参加对方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亲属的生日宴会等必须的活动,已促进小家大家都和和睦睦。

5、夫妻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不得有婚外情婚外性等行为,如有一方违反者,应给付他方精神上损害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拾整)。如果想和别的男人或者女人好,必须先提出离婚。

6、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违反,经济处罚人民币10000.00元/次,存入夫妻公共账户,有意造成对方刑罚规定轻伤以上时,应给付他方精神上损害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拾整)。或若对方因此产生了心理阴影甚至影响以后共同生活,无过错方可提出离婚,对方不可拖延。情节严重交于当地公安机关刑法处理。

男方:

女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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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婚前婚后财产债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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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__________ ,_____族,生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男女双方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办理结婚登记,因男方在婚前按揭购买一处房产,婚后由双方共同还贷,现在双方签订房产协议如下:

一、房产状况

房产位于 ,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__________ ,现登记在男方名下,剩余房贷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 )。

二、双方约定

1、该房产属于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男方婚前支付的首付款以及还贷部分)。

2、男方应在可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房产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没有变更登记不影响女方对房产的权属,也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三、其他

1、双方均认可,签订本协议内容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向中国__________咨询了解过法律有关规定,也明确签订本协议的法律后果;双方亦认可,在签订本协议时身体健康,神智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签订本协议后,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协议继续有效。

3、男女双方认可签订本协议后立即生效,未办理公证或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均不影响本协议的生效。

4、若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两方签署后生效。

男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女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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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婚前协议书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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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男,身份证号

乙方: 女,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欲共同购买位于 的房产一套,购买价格 元。

二、 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首付款 元,其中由甲方出资 元,占 60 %.乙方出资 元,占 40 %.剩余的 元向银行借贷。

三、该房产的贷款及第二条所述的债务,双方按照份额承担债务。向银行借贷 元,贷款期限20xx年,本息和共 元,分240个月还清,每月需还 元。其中,甲还 元,占60%;乙还 元,占40%.房产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支付。

四、 产权比例

产权的共有方式为按份共有,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60 % 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40 % 的产权。

五、 物业考察、购买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六、 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方享有60 %、 乙方享有40 %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双方依法办理并由双方妥善保管。

八、 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乙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 方或甲方委托律师得书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分配,每一个月结算一次。

九、 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取暖费、装饰装修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60 %,乙方承担 40%,并以现金支付。

十、 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十一、 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享有或承担。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若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预积极配合。

十二、如甲乙双方结婚,则该房产变为夫妻共有财产,甲乙双方平等的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承担债务,即各占50%.如甲乙双方分手,双方可变卖共有物,所得价金由共有人按份额比例分配。或者进行作价补偿,由双方中的某个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该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补偿其应有部分的价值。

十三、 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四、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五、 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六、 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八、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九、 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律师事务所保存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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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夫妻离婚后财产分配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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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协议离婚,为有助协议中的第二条落实,增加补充协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后,_______________向_______________账户上汇款万元,卡号为由_______________暂为代管。

2、_______________收到万元后,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办理离婚手续;并协助办理产权、地权析产到_______________名下。

3、_______________办理好析产手续,领取“两证”后,_______________将万元转至_______________账户。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办理析产中,有一方违约导致无法实施的,_______________无条件将万元退还_______________账户。

5、甲乙双方实施完毕后,此协议作废。

6、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各两份,证明人一份。

双方签字,乙方汇款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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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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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行

甲、乙双方就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账户,双方依照《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章程》和《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协定存款业务。

二、甲方在乙方开立协定存款账户的账号:_________,其基本存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三、甲方承诺不在协定存款账户上办理透支业务。

四、乙方按季对甲方协定存款账户进行结息。协定存款账户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五、对协定存款账户销户的,如果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如果不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从上一结息日起到销户日止,不再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而按销户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对账。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本合同自动延期,其协定存款账户继续使用。

八、合同期满,甲方需要销户,必须于距合同到期日10天前向乙方提出书面销户通知,并于到期日办理销户手续。乙方将甲方协定存款账户的存款本息结清后,全部转入甲方在乙方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同时协定存款账户销户。

九、合同期内,甲方原则上不得要求销户,如遇特殊情况,须向乙方提交书面销户申请,乙方在收到销户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答复。乙方审核批准后,按前条规定为甲方办理销户手续。

十、本合同不得质押,且不具任何证明之作用。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办行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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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婚前房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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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先生与乙方方小姐双方决定共同购置位于XX市XX区路X弄号XX室的房产。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购房涉及的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信守:

一、由于乙方户籍不在XX市,为省却购房及按揭贷款中的麻烦手续,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出面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及《抵押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关购房事宜,房地产权证上署甲方一人姓名。

二、由乙方出资支付购房的首付款共计人民币X元整且乙方已经实际支付。

三、由甲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人民币万X仟元整(其中公积金贷款XX万元整),借款期限均为XX年,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每月还贷义务。

四、购房契税、手续费等由乙方支付。

五、甲乙双方所购路弄号XX室房产为甲乙双方所共有。

六、甲乙双方领取结婚证书后,甲方应尽快将乙方姓名依法添加到房地产权证上。

甲方:乙方: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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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单位协定存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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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甲方拟在乙方办理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业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以下简称:“协定存款”)是指甲乙双方通过签署本合同,指定协定存款账户,约定该账户中的最低留存额,按本合同约定将账户内存款区分为协定存款额和活期存款,并分别适用协定存款利率和单位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第二条 协定存款账户

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协定存款账户,为甲方办理本合同项下协定存款业务的账户,账户具体信息以本合同第10.1条约定为准。

▲▲第三条 最低留存额、协定存款额

3.1 本合同项下协定存款的最低留存额以第10.2条约定为准。本合同有效期内,银行业相关监管机构规定/调整最低留存额的,如本合同第10.2条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高于监管机构当次规定/调整后的最低留存额,本合同项下协定存款的最低留存额不作调整,仍按本合同第10.2条约定执行;如本合同第10.2条约定的最低留存额低于监管机构当次规定/调整后的最低留存额,自监管机构当次规定/调整后最低留存额生效实施之日起,本合同项下协定存款的最低留存额按监管机构当次规定/调整后的最低留存额执行。

3.2 在每个自然日结束时,协定存款账户中存款余额超出约定的最低留存额并以万元为单位取整后的金额为协定存款额,取整后剩余的不足万元部分不计入协定存款额。协定存款账户内除协定存款额以外的资金为活期存款,包括最低留存额(含)以内的资金以及前述不足万元部分金额(如涉及)。

▲▲第四条 利率、计息及结息

4.1 本合同约定的协定存款账户中协定存款额按交通银行发布的当日适用的交通银行协定存款挂牌利率计息,活期存款按当日适用的交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4.2遇交通银行协定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调整的,本合同约定的协定存款账户内资金自调整日起适用调整后利率。

4.3本合同约定的协定存款账户内资金按日计息,按季结息,每季度末20日为结息日、21日为付息日。

第五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

5.1 甲方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甲方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甲方存入协定存款账户中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洗钱、恐怖融资的活动。

▲▲5.4甲方知晓,甲方可通过乙方营业网点柜面及/或适用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渠道办理本合同约定的协定存款账户的支付结算,甲方承诺,通过前述柜面/电子渠道办理支付结算的,甲方身份/业务办理权限的验证、具体规则应按照甲方开立协定存款账户/开通电子渠道时签署的相关文件约定执行。

▲▲第六条 信息披露与保密

6.1 对于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取和知悉的甲方的未公开信息和资料,乙方对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应依法承担保密责任,不向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和资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

(3)乙方为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需向乙方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和允许乙方的外部专业顾问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的;

(4)甲方同意或授权乙方进行披露的。

6.2 在本合同第6.1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进一步同意乙方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甲方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基本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为下列目的向业务外包机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其他金融机构及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或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拥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许其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①为开展协定存款业务或与协定存款业务有关;②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或可能提供新产品或服务或进一步提供服务。

本第6.2条是否适用,以双方在第10.4条约定为准。

第七条 通知

7.1 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甲方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乙方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乙方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7.2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乙方对甲方的任何通知,乙方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乙方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乙方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甲方者为准。

(1)公告,以乙方在其网站、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

(2)专人送达,以甲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3)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乙方最近所知的甲方通讯地址,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4)传真、移动电话短信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于乙方最近所知的甲方传真号码、甲方指定的移动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7.3 甲方同意,除非乙方收到甲方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甲方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是法院向甲方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寄(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乙方最近所知的甲方通讯地址的,以甲方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为送达日;甲方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法院对甲方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权通过7.2条约定的任一通讯方式进行。法院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讯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递失误、缺漏或迟延承担责任。法院同时选择多种通讯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甲方者为准。

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乙方单位印章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除非一方于有效期限届满日前书面通知对方不再续展本合同有效期,有效期自届满日起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次数不限。双方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协定存款业务。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0.1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协定存款账户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10.2本合同第3.1条约定的最低留存额为:

10.3联系方式

10.4甲方同意,本合同□适用□不适用本合同第6.2条。

10.5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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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夫妻离婚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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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人:张X,女,19X年8月8日出生,住广西贵港市幸福路X号。

协议人:李X,男,19X年9月9日出生,住广西贵港市幸福路X号。

协议人张小雨、李明双方于20X年8月8日在贵港市港北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X年3月6日婚生女儿李小明出生。因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决定协议离婚。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张X与李X自愿离婚。

二、女儿李小明由张小雨抚养,另李明每个月支付600元的抚养费。

1、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用等。如果子女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再协商解决;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3、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实由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4、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一方,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如果不协助,则赔偿损失50000元人民币。

5、离婚后另一方户口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的,按日支付补偿金50000元。

6、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子女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20000元。

三、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如下:

1、房屋,分割办法;

2、存款,分割办法;

3、家具电器,分割办法;

4、股票、基金,分割办法;

5、汽车,分割办法;

6、其他投资、财产,分割办法。

四、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共同债权,分割办法;

2、双方共同债务,分割承担办法。

五、探望权行使办法:

1、探望子女的时间;

2、探望子女的方式;

3、探望子女的地点;

4、爷爷、奶奶探望权的行使;

六、其他问题约定:

七、本离婚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协议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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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婚前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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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女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 身份证号:__

鉴于:

双方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式登记结婚,实际缔结婚姻关系时间以结婚证书记载为准。现就部分与结婚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婚前财产

1.1婚前财产指结婚婚姻关系缔结前双方即拥有所有权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股票,债权,现金,存款,首饰,车辆,服装,家具,家用电器等。

1.2双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存续或消亡改变其性质,不因婚姻存续长短而改变其性质。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3双方约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在 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因此,双方婚前财产的具体内容均以公证书记载为准,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未记载于公证书之财产,除有确切的相反证据,均应当推定为婚后财产。公证费用双方平均分担,如果一方毁婚,应当承担全部公证费用。

第二条 婚后财产

2.1婚后财产指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所得;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2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将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双方个人财产。

2.3婚后财产所有权的确定,如果没有相反证据,财产所有权有登记的以登记为准,无登记的以占有为准。如果任何一方通过盗窃,涂改,抢夺,抢劫,诈骗等方式将应由另一方所有的财产据为己有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双方应当在可能的范围内通过公证、公布、告知、在对外签署合同时在条款中注明等方式令尽可能多的公众了解到双方已经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这一事实。因某一方债权人不知这一事实而主张对另一方的财产享有权利的,该方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另一方财产损失、精神损失等进行赔偿。

第三条 财产分割

3.1 如果出现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离婚。一方或双方死亡),上述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不进行分割,但应当各自取回。

3.2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如果出现双方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夫妻共同名义接受馈赠,合资购买住房,共同生活基金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分割,到婚姻解除时还没有分割的,应当依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原则进行分割。

3.3分割共有财产的原则是,协商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按份共有的财产按份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平均分割。实物可以分割的,实物分割,实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可能造成财产价值损失的,可以折价或变价后分割货币。

第四条 共同生活

4.1双方缔结婚姻后选择地址为 的住宅用房为共同生活所在地。该住房使用权系购买(租赁)所得,产权所有人为 .上述住所地如需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就有关事宜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4.2为维持日常生活开支,双方每月各给付______元人民币进入共同生活基金,给付日期为双方各自发薪日(如发薪日不确定或不是每月一次,则为每月1日)。该基金由男方(或女方)管理,上述基金用于住所地房租、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宽带上网费、电话费、住所地用餐所需费用以及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共同生活基金支出的费用。每月由管理方制作开支明细表,每年由双方共同核算一次,如有赤字,则由双方按每人50%的比例出资补足,如有盈余则由双方平分,并根据盈亏情况协商次年每月给付的金额,但该金额应逐年上升并且不少于上一年实际支出的十二分之一。

4.3明细表一式两份每月会签一次,双方各执一份,经会签的明细表视为双方对于生活费的给付和支取均无异议。经摧告无合理原因拒绝会签明细表的,视为已经会签。

4.4双方承诺,无论婚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会出现无住房或生活困难的情况,因此免除对方的扶助义务并且保证在婚姻存续期间每月按时按数支付约定的共同生活费。为保证实现本条款的承诺,双方父母将作为担保人,一旦任何一方出现无住房或生活困难或无力支付共同生活费的情况,该方父母将承担起排除这一情况的义务,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住房,提供经济补助,代为支付共同生活费等措施。双方父母应当出具身份证明材料以证明合同双方父母身份并在本协议上签字同意该条保证条款。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五条 子女

5.1 双方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不生育子女,不领养子女。为此双方应当做好必要的避孕措施,该避孕措施应由双方友好合作共同完成,并由男方承担最终责任。一旦女方意外受孕,男方应当支付女方流产费用,营养费,误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每次合计不少于2万元人民币,但有事实证明该胎儿与男方无血缘关系的除外,并可根据6.2条追究女方责任。

5.2 如因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双方可以在法律及政策允许范围内生育或领养子女。该书面协议至少应当对以下事宜进行约定,生育或领养手续费用问题,抚养子女的费用问题,子女监护责任问题,发生离婚时子女抚养权问题,子女姓名确定权问题等。

第六条 忠实义务

6.1双方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不与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男性、女性)发生边缘性行为或实质性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接吻、拥抱、爱抚、共浴、共眠、性交、口交、肛交等,否则应当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人民币 万元/次。但是得到对方事先或事后同意、受到、强制猥亵或者根据国际惯例或者公序良俗可以接受者,不需要赔偿对方精神损失。

6.2如果任何一方发现可能危及婚姻存续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3.1条所列事件,以及与第三方相爱,对第三方神魂颠倒,改变性取向,可能改变性别等,应当毫不迟延的通知另一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办法。如因通知迟延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他

7.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可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7.2本协议如需修改,双方需订立书面协议进行修改。

7.3如有异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7.4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男女双方各执______份,保证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女方:____ 男方: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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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婚前合伙买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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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买房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双方合伙购买 的位于虞城县 路 号的房产,现就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该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单价 元,共计 元。

二、甲方出资 元,占该项房产的产权比例为 %,乙方出资 元占该房产的产权比例为 %,出资方式均为现金。

三、甲乙以双方合资购买该项房产主要用于 ,管理权约定为:

四、甲乙双方如有一方出卖对该房产的所有权份额,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五、该房在办理房产登记时应登记为双方共有。甲乙双方如因产权、管理等事项发生争议,可以将该项争议提交商丘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双方及其配偶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配偶(签名)

乙方(签名): 配偶(签名)

签约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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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再婚婚前资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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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虽已在二零壹零年办理了离婚,但因为双方感情未彻底破裂,有一子需要抚养,故两人决定在一起生活,办理复婚。

男方:________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双方共同生活中感情及物质各方面都有所保障。故决定签署这份复婚协议书。

协议事项

1、男女双方本着同等自愿的原则决定复婚,双方要做到互敬互爱、互相扶持,并保证无论任何情况下不能遗弃对方(无论重病伤残或其他情况。)

2、男女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起双方赡养老人和抚养孩子的责任,孝敬老人,往事不记。

3、双方财产归共同所有,有房子一处(________平方),其房子所有权归男女双方及子女共同所有,用于居住和生活。买房和装修支出及债务也由双方共同负担。

4、男方保证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殴打侮辱女方,不能让女方在精神和身体上受到任何伤害,女方毅如此。

5、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双方都不能在感情及行为上背叛对方不得分居,若一方背叛或分居导致离婚,背叛方必须放弃房屋所有权以及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以及探视权承担每月的子女抚养费 离婚期间未予支付的抚养费应一次性补足。

6、此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各持一份,双方意思表示的结果并且都是自愿的,双方签字复婚后生效。

协议人(男方):

协议人(女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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