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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调研报告最佳范文(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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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革调查研究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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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革调查研究报告

教育要在公平的基础上尊重和遵循学生的个性发展特点规律,给学生更多的选择空间,更要培养独立思索的创新能力和胆识,只有这样我国的教育才能实现“人才纷涌而出,学术百花齐放,大师引领变革。”的局面。

实现教育的公平就是要让每个人都能读书,都能享受高等教育和优质教育,并且在就业方面没有任何用人单位的限制和歧视,在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以及国家组织的大型特种考试上都能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所谓个性发展特点规律就是要求我们尊重学生的爱好,兴趣,偏爱,特性,优势,特长,长处,缺点,短处等。独立思索的创新能力和胆识是国家和社会进步的灵魂和源泉。我们国家和民族就需要这种人才,这种大师人物绝不是应试教育所培养的悲剧产物,更不是千篇一律的大众化人才,他是什么?他是引领时代,变革时代,站在科研最前沿的领军者和开拓者。

教育改革这个词很早就是一个热门的争议词和讨论词。从新中国成立到现代,教育改革经历了漫长的发展阶段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突破。也培养了一大批在国内外科学界赫赫有名的大人物。我们活得更有尊严了。但是大人物并非大师,而大师是引领时代,变革时代,站在科研最前沿的领军者和开拓者。

钱老走之前给温总理説:“我们总培养不出大师级的人物”。这句话的本质就是在提醒我们——原先的教育和现代经济发展已经脱节了,教育应该改革了。而改革的本质是什么?那就是创新+学习+借鉴。对此我有几点看法和建议:

一. 建立国家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

大学就好比生产企业,学生就好比原材料,只有加工才能变为合格产品,但是企业在最后一关对质量把控得很好,一般的企业都要建立质检岗位,也就是对生产出来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查,淘汰不合格的产品。同理,我们高校也要建立国家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来把控最后一关。我认为最后这一关如果把控得很好可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选拔最优秀的人才,还可以鞭策学生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温习原先知识。最后一关可以説很关键。我建议以综合性论文加三个月实践体会和感受的形式来进行考核(在大四下半期就要做这事情),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特长,偏爱在本专业的范围内进行自由研究(论文必需有水平,对某个行业有自己独到的见解),题目自拟。这样可以发掘人才在同一专业领域的多样性,也可以为就业的方向提供依据。综合素质高的可以报送研究生,合格优良者可以调派村官。如果不合格将被淘汰出局。

也可以作为考核教师的依据。可下达指标,规定底线。如不合格者达到百分之几,教师将直接淘汰或者记红牌。反之,给予奖励,评优,评职称。

二.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调查委员会。

促进就是要拓宽就业渠道,可以增加就业岗位,也可以从国外引进就业岗位,还可以鼓励创业,用创业带动就业,让毕业生的失业率降到最低程度。调查就是要了解哪个高校毕业生就业率高,然后进行排名,给予表扬和奖励。我认为高校的排名不能只以科研这个指标来排名,排名要多样化,如就业最好的,教学质量最好的,环境最优美或最宜人的,风景最美的,出人才最多的,出名人最多的,进步最大的,最具发展潜力的,最具才艺或最具魅力的,建筑风格最奇特的,最受民众欢迎或者喜爱的,少数民族地区最受欢迎的,出名师最多的,群众最受推崇的,对国家和社会贡献最大的,对国际社会贡献最大的,国际影响力最大的,综合实力最强的,盈利最多的,最乱的,最差的,负债最多的等等。还可以以“高校精品课程排行榜”的形式排名,如在心理学方面哪个学校第一,哪个学校第二,哪个学校第三这样逐一排下去。这样排名有利于提高民办高校和公立高校的教学质量和综合素质,展示民办高校和公立高校的实力与成就,促进自我定位自我创新自我进步自我发展自我淘汰。每年可在中央电视台举办“实力民办高校颁奖盛典”和“实力公立高校颁奖盛典”。评选的学校由评委会选出,获奖的学校可由民众选出。

三. 鼓励和支持民间成立专业管理公司为民办学校提供智力支持。

请专业的管理公司管理民办学校的好处有几个方面:1管理专业化,2制度规范化,3发展规模化,4竞争秩序化,5融资便利化,6教学质量保证化,7战略目标达成化,8打造品牌化,9形成特色化,10教学实践化,11学校改革合理化,12设置机构高效化。不仅能够为投资者获得适当的回报也可以为国家税收作出应有的贡献。当然离不开国家对民办学校的政策支持。民办学校要有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服务于国家,社会,学生,家长,教师,股东。反过来股东有了合理的回报要回馈社会,如招收的贫困生免学费,农村困难户和下岗家庭的孩子减学费。还可以办企业使校企联姻解决就业,为国家做贡献。这些全部可以交个中介管理公司帮伱谋划发展方向和未来。所以他也是目标完成的保证。请专业管理公司管理在融资方面也有优势。他也可以为学校提供信用担保。国家和社会要支持民办学校的发展,如专门在中央电视台开设“民办教育在线”栏目。专业的民办学校管理公司要立足长远,面向国际,不仅服务于国内民办学校而且还要服务国外民办学校。走出实践特色道路,打造百年品牌老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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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房地产市场税收征管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营销,全文共 1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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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税收征管调研报告

近年来,**地区房地产行业迅猛发展,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和税收增长,但是,通过我们检查发现,房地产行业存在需要资金量大,经营周期长,预收预付账款多,经营方式多样等经营特点,由此,也隐藏着一些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税务管理,堵塞漏洞,探讨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之间合作建房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目前房地产行业己形成多种开发形式,有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转让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形成所谓的合作建房或名义上的代建房。按照税法规定,合作建房的双方均发生了销售行为,应分别交纳销售房地产和转让无形资产的相关税收,应该申报纳税。但在实际生活中,合作双方常常不申报纳税。瞒报了这部分销售收入,偷逃了税款。

(二)以开发房屋抵顶所欠建筑商款项,不入帐,不做收入。只在企业内部财务报表中体现,致使企业少计了应税收入,少缴纳了企业所得税。以房屋抵顶拆迁户补偿费、银行借款本息、支付工程款、获取土地使用权等不计收入,偷逃企业所得税。

(三)销售款长期不结转或少结转收入。房地产开发商长期将销售款、预收定金、房屋配套费等挂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帐上,不与帐面的成本、费用配比结算,造成帐面无应税所得或亏损,或者以实际收到款项确定收入实现,偷逃企业所得税。分期收款销售,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确认收入,以未清算、未决算为由拖延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无正当理由以明显偏低的价格销售开发产品,从而达到少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目的。虚开发票减少计税依据,实现“双偷”。房地产开发企业依销售不动产发票开具金额确定售房收入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购房者以销售不动产发票开具金额缴纳契税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可见销售不动产发票开具金额是双方缴纳税款的计税依据,故双方协议少开或不开销售不动产发票,实现所谓“双赢”,实则是实现应纳税款的“双偷”。

(五)代收款项偷逃税。将在销售房产时一起收取的管道燃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不按价外费用申报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将收取的拆迁安置补偿费列“其他应付款”,年末不申报纳税。

(六)“收入实收不转”直接抵减应付工程款,偷逃税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施工方延误工期等原因收取的罚款收入及投资方对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转付施工方优良工程及提前竣工奖励收入不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而直接抵减应付工程款,从而减少会计利润偷逃企业所得税。

(七)与关联方企业之间互转收入和费用。与关联方企业之间,特别是同一地址办公的关联企业之间,由于业务往来频繁,利益关系密切,互转收入和费用存在着很强的可操作性和隐蔽性,导致企业最终多计费用或少计收入,偷逃税款。

(八)多列预提费用。一些企业采用“预提费用”、“待摊费用”帐目调整当期利润。特别是预提“公共配套”费用数额大,在配套工程完工验收之后不及时结转配套工程成本,对多提费用的余额不及时调整、冲减商品房成本,而是长期滚动使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甚至有的企业在配套工程完工验收之后仍继续计提或重复计提“预提费用”,借以偷逃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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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学校特色品牌建立与学生发展的研究”的调研报告[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学生,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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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特色品牌建立学生发展研究”的调研报告

对策思考:挖掘资源,提高课程研发能力。学校将依据课程文化核心价值,不断吸收先进的课程文化,优化课程发展。加强研发校本课程的技术培训,加强校际联动、家校联动,挖掘资源,整合资源,不断完善拓展型课程与探究型课程建设。

突破点三:学校班级数增多、学额偏高,但教师编制过紧,给保证师资配备的稳定性带来较大难度;其次学科教师分布不均,兼职教师过多,没有拓展型与探究型课程的专职教师,对兼任拓展型与探究型课程教师的教学评价还没有形成体系。

对策思考:加强制度保障,加快教师专业成长步伐。学校会以积极姿态面对现状,进一步用学校发展愿景激励教师发展,完善激励机制与培训制度,积极挖掘潜力,加强校本培训,合理调配师资,优化课程实施,促进学科教学的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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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解决搁荒土地问题的调查和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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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搁荒土地问题调查思考

最近,我们深入到苏仙石、汪岗、河凤桥、鄢岗 4 个南中北不同类型乡镇,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土地撂荒和如何搞好土地流转、解决弃耕撂荒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苏仙石、汪岗、河凤桥、鄢岗 4 乡镇共有 68 个行政村, 953 个村民组,总人口 122914 人,总耕地面积 111531 亩。外出务工人员 33452 人,流转土地面积 17140 亩,占计税耕地面积 15.4% ,撂荒面积 3500 亩,占计税耕地面积 3.14% 。其中,走访的苏仙石乡苏仙石、汪岗乡汪岗、河凤桥乡赵棚、鄢岗镇汪寨 4 个行政村,总人口 8314 人,总耕地面积 7917 亩,外出务工人员 2892 人,举家外出人口 500 人,占外出务工总人口的 17.3% 。河凤桥乡赵棚村、苏仙石乡苏仙石村无撂荒面积,汪岗乡汪岗村撂荒面积 60 亩,占该村计税面积的 6% ;鄢岗镇汪寨村撂荒面积 100 余亩,占该村计税面积的 3% 。 二、土地流转遵循的原则和形式 ㈠土地流转工作所遵循的原则 4 乡镇 4 个行政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主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开展流转工作。一是坚持自愿原则。以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为抓手,明确承包土地方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坚持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乡村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是坚持有偿原则。土地流转补偿采取三种计价方式,即现金、实物计价或代交农业税等,流转后收益归新承包方所有。三是坚持乡村组织服务于土地流转工作的原则。在坚持自愿、有偿原则基础上,乡村组织积极做好土地流转中的服务工作,主动、公正、及时的调解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为土地流转,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效益,搞好服务。 ㈡土地流转的形式 ⒈代耕。主要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把承包经营的土地自主流转给父母、兄弟姐妹、亲戚、朋友、邻居代耕,由流转方和代耕方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户族主事人为监证人,这种形式口头协议的居多。另一种代耕形式,流转期限较长,一般在 1 — 3 年,流转方和代耕方共同面议代耕期间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共识后,形成文字合同,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监督合同的实施,这种形式比较规范,很少引发矛盾和纠纷。再一种代耕形式是土地承包户外出一年以上较长时间未回,既没明确放弃土地经营权,又没请人代耕,土地撂荒。为解决撂荒问题,由村委会出面,在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的情况下,借鉴自主协商流转代耕的约定条件,明确代耕方的权利和义务,向本村村民发出代耕邀请,自愿应邀代耕者确定后,由村民小组与代耕方签订合同,村委会为鉴证单位。 ⒉重新发包。主要指在保持执行土地承包政策和稳定的前提下,对已农转非或到异地务工经商长期定居,举家户口迁移且自愿主动交回土地,以及自愿放弃土地经营权和“死亡户”无法定继承人的土地,由村委会、村民小组收回土地,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重新发包。侧重向种粮大户和种粮能手集中,向规模经营方向发展。 ⒊转包或租赁。户主无力经营或者不愿经营,将其承包的土地转包或租赁给他人经营,土地的经营权和承担的义务随之转移,流转后承包人给原土地户主一定的承包费,限定一定的承包期,双方签订正式书面合同或协议。 ⒋自愿捡种。土地承包户全家外出或异地定居,原土地承包没有履行任何流转手续,既没转包,也没有口头协议找人代耕,被其他群众捡种,捡种户自愿承担土地承包户的义务,替交农业税、水费等。 三、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土地撂荒的主要原因 ㈠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⒈土地流转的主要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政策范围宽,在土地流转中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具体办法和细则,导致土地流转形式多种多样,不规范,很容易引发矛盾。在我们调研的 4 乡镇 4 村的土地流转面积中,多数无正式文书字据,大多都是口头“君子协定”,有的甚至连见证人都没有,流转随意性较大,引起纠纷时有发生,遗留问题较多。 ⒉由于土地流转无实施细则,出现了有人种田无人承担税费、水费等现象。承包合同明确农业税是按面积计税由承包户上缴,流转后,有些户主之间没明确的义务,农业税、水费等上缴出现扯皮现象,捡种户的义务更为含糊。因而增加了乡村干部的工作量,也给村委会经济加大了负担。 ⒊土地流转多数期限较短,新承包户有的存在着短期行为,只顾流转期间的种天收成,不维护原承包户责任范围内农田水利设施维护和管理,造成农田水利设施疲劳使用,常年失修。有的原本是能灌能排、旱涝保收的高产基本农田,变成了靠天收的低产田。 ⒋由于流转随意性大,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土地流转并没有转向种田能手和种田大户形成规模经营,机械耕作,农业技术难以推广,劳动生产率难以提高,经济效益仍很低下。 ㈡土地撂荒的主要原因 ⒈市场因素。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仍存在着“谷贱伤农”潜在因素,主要表现在种籽、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涨幅过高,导致粮食生产成本过高,国家的直接补贴等优惠政策被农资涨价所挤占,种粮收益甚微。 ⒉水利设施不配套因素。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农村两工至今年取消,乡村公共建设资金基本没有,加之去年的特大洪水灾害,水毁十分严重,一些水利设施无力修复,导致有些田块难以流转。 ⒊位置偏僻因素。部分“高膀田”、“脊背田”、“过水田”、“鸡叨畜害田”、“水打沙压田”等位置偏僻、自然条件较差田块,种植农作物收成较差而无人愿意接受流转承包,造成了土地撂荒。也有极少数“难缠户”外出务工,田地撂荒,无人敢接受流转耕种。 四、做好土地流转、解决撂荒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搞好土地流转,解决撂荒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农民利益的系统工程。因此,要全面分析和认识土地流转工作的形势,在实践中认真剖析土地撂荒问题的关键所在,拿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这是至关重要的。第一,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三农”工作,今年中央发了 1 号文件,制定了一系列让农民得实惠的政策措施,加上粮价回升,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土地撂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并呈现出不少农户竞争转包撂荒土地的良好现象,这是主流。第二,要正确看待撂荒现象。在推进劳务经

济发展和加快农村非农化、城镇化的进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少量土地撂荒现象,是事物发展客观规律的必然。大量农村剩余劳力向城镇集聚,有力的促进了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不断发展,这正是发展的方向。第三,要发挥基层组织在土地流转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充分发挥和依靠基层组织在土地流转工作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在我们实地调查的 4 个行政村中,苏仙石和赵棚 2 个村通过深入细致工作和有序流转,无撂荒现象。事实说明,只要基层领导重视执行政策,联系实际,做深入细致工作,撂荒问题是一定能够解决好的。河凤桥乡赵棚村是产粮大村,年产粮食在 100 万公斤以上, 年出售商品粮 23 万公斤。这个村外出务工 850 人,占全村总人口的 42% 。为了解决撂荒问题,村组干部带头接受种植流转土地,支书刘元州带头承接流转土地 22 亩,陈湾组组长李家扩承接流转土地 40 亩。目前该村承种流转土地 20 亩以上的大户有 5 户, 10 亩以上的 20 余户, 10 亩以下的 90 余户,正朝着土地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在播种、收割季节,农业机械化也派上了用场。 为了进一步搞好土地流转,切实解决土地撂荒问题,确保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地开展,提高土地资源的开发效益,综合我们调查情况,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⒈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随着农村劳力外出的不断增加,土地流转的规模也不断扩大,正确、及时、具体地处理好流转中的新矛盾、新问题,促进土地资源得到有序合理开发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对社会的贡献率,建议上级政府,尽快出台“土地流转实施办法”或“细则”,规范流转程序,使土地流转有章可循,以利基层有序、合理、合规、依法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⒉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建立有效的国家、集体、个人对公共设施管护的联动投入机制。我县地处长江流域的过渡带,灾害性气候条件,对农业的增产增收有着直接的影响,从建国以来的历史资料看,旱涝灾害年年有,三年一大旱五年一洪灾,几乎已成规律。随着国家对农民减负增效和取消“两工”的政策落实,乡、村对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和维修的调控能力减弱,国家虽然用了很大财力,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但投向主要用在重点工程和急需建设的大工程上,中小工程和配套工程一家一户难以办到。因此,建议建立县乡村三级农田水利建设公积金制度。县乡财政每年从年度预算中拿一定比例预算资金作为农田水利建设基金。村级农田水利基金来源:一是建议国家今后适当提高种粮直补标准,明确一定比例,作为农田水利建设基金;二是村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拿出一定比例,作为村级农田水利建设基金,取之于农用之于农,建立专帐和群众民主理财小组、基金使用监督小组,加上一事一议,保证现有水利设施的维修管护和永续使用。 ⒊我县境内鲇鱼山和铁佛寺两座大中型水库,原来对灌区实行收取基本水费和实用计量两种水费。根据这次调研基层干群的反映,建议降低或取消基本水费,只收取计量水费,实行计量计价用水制,谁用水谁付费,减少土地流转中基本水费难以收缴的实际困难,减轻灌区不用水也要按田亩交基本水费的负担。 ⒋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稳定农资价格。建议政府的职能部门重点要对种籽、农药、化肥等主要农资生产厂家或企业严格价格控管或给予适当补贴,防止农资价格上涨,降低种粮成本,确保种粮农民的实际利益和效益。 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农民和基层组织“三角债”的历史问题。据我们调查,鄢岗镇 22 个行政村,只有 3 个村不负债,有 19 个村群众欠村的要不上来,村里欠贷款无力偿还。我们实地考察了汪寨村,群众欠村的农业税、水费等达 70 万元,村里欠贷款加利息达 80 万元。类似这样的情况在全县较为普遍。村级组织负债累累压力大影响正常工作,有的村为付欠贷利息,村干部连经乡镇批准的工资都领不到或领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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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1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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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调研报告

关心关爱党的干部,充分发挥各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应从完善制度着手,建立健全关怀机制,真正关心基层干部、真心爱护基层干部、真情关怀基层干部。既要从政治上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又要从生活上给予物质关心。只有把千千万万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激发出来,我们的事业才会出现“万马奔腾”的局面。调研中发现:不少县乡基层干部都会反映“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如今在基层一线工作压力大,心理负担重。这种情况提示了一个问题,就是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的要求,进一步保护和支持基层和在条件艰苦地区工作的干部,莫让他们辛苦又“心苦”。

一、景东县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主要做法

近年来,景东县着眼于干部队伍的长远发展,按照“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的要求,切实关心爱护基层干部,积极探索在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政治坚定、作风过硬、能力突出的基层干部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一)更新用人观念,为基层干部成长创造良好氛围。坚持从大局出发,从长远出发,把培养选拔基层一线干部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组织部门结合景东实际,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基层干部的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和党政领导干部选任等工作中适当向基层一线干部倾斜,注重选拔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担任各级领导职务,逐步形成了机关补充人员必须到基层去选拔,逐步使基层一线真正成为培养干部的主阵地。在XX年乡镇党委换届中,新提拔正科级干部11人,其中,乡镇基层工作的有9人,占81%;新提拔副科级干部10人,其中,乡镇基层工作的有8人,占80%。新提拔的5名乡镇长中,有4名是乡镇基层一线干部。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以提高基层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不断加大理论教育培训的工作力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基层干部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精神。在培养上适度给予倾斜和优先,即组织调训优先安排、参观考察优先安排、工作交流优先安排。XX年乡镇党委换届结束后,县委选派4名乡镇副职到上海跟班学习,通过优先安排培训和考察等措施,不断开阔他们的视野,提高综合能力。

(三)强化实践锻炼,提高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坚持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考察识别干部,通过采取“挂职、交流”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多层次地实践锻炼。通过上挂下派,帮助他们开阔视野、扩大知识面、提高政策水平和宏观思维能力,并在重要岗位上经风雨、见世面,接受考验、砥砺品格,锤炼党性、创造业绩,在实践中逐步成熟。XX年以来,全县共有62名优秀基层干部经过县乡“上派下挂”和部门交流锻炼后被提拔使用。

(四)坚持竞争择优,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注重竞争机制创新。健全完善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一系列制度,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XX年,印发了《景东县股所级干部竞争上岗暂行办法》,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中层干部出现空缺的,原则上要实行竞争上岗,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二是注重考评机制创新。建立健全考核的标准和方法,科学、合理、全面地评价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实绩。注重任用机制创新。在坚持干部标准的前提下,敢于打破常规,采取优先使用、敞开出口、腾出位置等办法,为基层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XX年,通过公开选拔,有6名优秀年轻干部走上副科级岗位,其中,有两名“80”后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实现了年轻干部“小步快跑”;有1名优秀村支书走上乡镇副职岗位,对解决村干部的“出路”问题作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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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市招商引资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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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情况调研报告

市招商引资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全面实施大开放大开发战略,把招商引资工作列入经济工作的“第一抓手”,举全市之力,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已逐步形成全民招商引资的浓厚氛围,招商引资在弥补经济建设资金不足、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扩大劳务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市作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如何抢抓国内外产业转移和国家扩大内需政策机遇,进一步为招商引资创造优质的服务环境,全面推进招商引资规模扩张和质量的提高,已经成为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各部门关注的焦点。

一、安康市招商引资的现状

招商引资成效明显,为市域经济注入了新活力。我市招商引资工作起步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进入本世纪以后特别是2012年《中共安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以来,招商引资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招商引资由过去的缓慢发展逐渐进入规模快速扩张、质量大幅提高的新阶段,招商引资已逐步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加速器。

1、规模逐年扩大,质量逐年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奋发图强,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千方百计引进项目,吸引投资,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搭建了发展平台。今年,我市在第十三届西洽会上签约项目共89个,总投资127.78亿元,引进资金127.57亿元。其中,合同项目81个,比上届增加14个;总投资98.9亿元,比上届增加52.9亿元,增长132.3%;签订协议项目8个,总投资28,88亿元;签订利用外资项目2个,总投资5,4亿元,增长83.3%;签订省际横向项目55个,比上届增加20个,总投资63.03亿元,比上届增加39.03亿元,增长162.6%。本届西洽会签约项目呈现四大特点:一是签约合同项目数量和投资总额较往年有大幅提高;二是签约项目质量明显好于往届,合同项目占到91.1%,签约项目单位投资额大,平均1.43亿元。三是大项目多,过亿元项目31个,过5亿元项目5个,过10亿元项目3个。四是工业项目多,占签约项目总投资的60%。

2、资产存量盘活,经济有了活力。国有企业改制留下了一大批的国有闲置资产。通过招商引资方式,或拍卖、或租赁、或股改,成功引进了多家家企业,盘活了国有资产,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劳动就业。

3、环境逐步宽松,方式不断创新,程序趋于规范。近年来,我市招商引资政策逐步趋于完善,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的指导意见》、《安康市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市直部门招商引资事项办理程序和安康市外来投资全程代理办结办法的通知》、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招商引资政策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不断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坚持定向、定位、定点、定人招商,小分队招商,全民招商,以商招商,以会招商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努力提高招商引资成功率。完善招商引资的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力量和积极性,将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市域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作为县区、市直单位位重要考核指标,全市已形成了“领导带动、部门互动、项目推动、政策驱动、全民联动”的新格局,全市各县区、市直各单位都认真落实招商引资任务。此外,市委、市政府还重视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交通设施及城镇形象等硬环境建设,招商引资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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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新农村建设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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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农村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蕴含着农村和谐稳定的重大命题和深刻内涵,也是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一)

随着依法治国历程的推进,全国上下广大乡村干部群众的司法认识、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本身正当权益的认识和才能获得进一步的提高。但随着社会主义新乡村建立措施的不时加速,新型农民司法认识的不时深化,乡村普法工作的近况很难顺应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必然水平上制约了乡村普法工作的深化发展。为扎实推进乡村普法工作,全力服务新乡村建立,笔者就乡村普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对策谈几点浅显的观点:

近况剖析

一是对普法教育的主要性看法不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越来越注重物质好处和经济效益,并以此作为看问题、做事情的习用规范,对那些费时、辛苦而又难见经济效益的普法工作则持逃避、被动、冷酷的立场。很多基层干部、农民还存在适用主义思想,碰到问题才想起往来不断找司法,不克不及做到事前学习和知晓。有的乡、村一年不搞一次普法宣传活动,既没方式也没内容,为了迎接省市县综合管治检查审核,其普法活动材料、工作总结等普法台帐往往是暂时假造,凭空捏造,基本无真实、历史的陈迹。

二是对普法相关工作经费、人员投入不足。当前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过少,无专职普法步队,普法经费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困难、技能配备掉队,不克不及顺应新情势下的普法工作需求。尤其是乡镇普法工作经费、人力严厉投入不足,乡镇司法员也仅仅是乡村纠纷的调停员和中间工作的服务员,在实践工作中很难真正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特殊是学校普法,法制副校长更是有其名无其实,必然水平上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深化开展。

三是普法宣布道育方式保守。目前乡村普法工作首要是采取司法征询、普法口号、宣传栏、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传统方式多而创新认识和方式却少。不少乡镇设立了法制学校,也是有其名,而很少开展法制教育,往往达不到预期结果。

四是工作推进存在必然坚苦。首先是人员难集中。随着农民经济认识的不时加强,乡村财产构造的调整,乡村大都青丁壮外出打工或进城在企业就业,一年甚至几年很少回籍,普法对象比拟难以集中;外出务工进程中普法对象忙于务工赚钱,而企业老板和个别工商户也只追求最大好处化,基本无暇顾及普法工作。其次是时间难保证。乡村生产劳动的时节性比拟强,农民在农忙时早出晚归,在田里忙耕种;农闲时外出打工挣钱经商,很少有闲暇时间坐下来静心学习,因此普法时间难以保证。最终是内容难了解。因为农民文明程度遍及低,对规范抽象的司法条则很难了解,学不懂,记不住,影响了学习司法的积极性和自动性,客观上也障碍了乡村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二)

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中央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决策。报告强调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蕴含着农村和谐稳定的重大命题和深刻内涵,也是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作为担负法律监督职能的人民检察院,如何认清肩负的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发挥和履行检察职能,为新农村建设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是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要求,也是摆在每一个检察干警面前的现实命题。本文结合近年来我县实际和检察机关如何服务新农村建设做法,就人民检察院如何做好服务新农村建设谈一下浅显的看法。

服务新农村建设必须在强化意识上做文章

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现有300个行政村(社居委会)。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加速发展,农村的社会矛盾逐步呈现出来、“三农”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三农”问题,始终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负有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在保障公平正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就要求检察机关的工作必须顺应历史的发展、顺应时代的发展、顺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顺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在强化意识上做文章,笔者认为要强化“四种意识”。

一是强化政治使命意识。近年来,县检察院在新农村建设中做了大量服务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地贡献。当前,我国农村发展正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为新农村建设提高一个和谐稳定发展环境至关重要。曾经指出:“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国家安”。检察机关在新农村建设中,要不断强化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责任意识,立足检察职能,为“三农”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维护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要切实为服务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检察机关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要将维护农村、农业、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维护农民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纠正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问题,真心真意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切身利益。

二是强化党的领导和大局意识。检察机关必须自觉接受党委和人大的领导,将检察工作置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中来谋划,置于新农村建设中来谋划。要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要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工作实效,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要以良好工作作风,主动适应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对检察工作的要求,积极寻求检察职能与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一个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措施,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打造法律平台,创造良好的法治、政治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稳定和谐。

三是必须强化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意识。检察机关在新农村建设中,不仅要强化党的领导和大局意识,还要强化履行检察职责意识,检察机关为新农村服务必须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准确掌握法律法规的界限和尺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做到不枉不纵。

四是必须强化开拓创新意识。在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检察机关不能墨守成规,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用新的观念、从新的视角、用新的手段去探索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新问题,以观念创新促思路创新,以思路创新带举措创新,以举措创新创造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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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对民事再审案件调解难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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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案件调解难的调研报告

目前,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难度增大,再审案件调解相较原审更是难上加难,再审调解成功率相对较低。笔者作为从事审判监督工作多年的法官,对再审案件调解难问题感触颇深。为探求再审案件调解工作规律,提高再审案件调解率,结合本院五年来的民事再审案件审判情况,对当前再审案件调解难问题作以探讨。

一、再审案件调解率低的原因

我院自XX年以来,共审理民事再审案件30件,其中调解结案的仅为5件,调解率仅为16.7%。从以上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再审案件调解率很低,造成此结果有诸多原因。

(一)现行法律对再审案件调解的规定有待完善。《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了调解工作的总原则,第五十至五十二条规定的是当事人调解请求权和自行和解权,第八十五至九十一条和第一百二十八规定的是法院调解程序。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了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仍可以进行调解,而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中就没有调解的规定。XX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对再审案件进行调解的规定,当然,民诉法总则第九条的立法精神是调解应贯穿民事审判的始终,对再审民事案件进行调解也是法官应做的工作。但对再审案件的调解在理论方面还有争议,在法律规定上还有盲点。

(二)再审案件当事人之间一般矛盾相当尖锐,积怨久远。提起再审的案件一般都是经判决结案的案件,这些案件原来就没有调解成功,当事人之间分歧较大,在法院判决后,当事人上诉、申诉、缠诉,信访不断,矛盾是愈演愈烈,冲突较大,调解的平台基本被破坏殆尽,调解难度相当大。这是再审案件调解难的最大原因。

(三)再审案件来源复杂,当事人存在误解。审判监督程序下的纠错原则是依法纠错。然而很多人对再审程序存在着误解,认为既然启动了再审程序就说明原裁判确有错误,法院应当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改变原裁判,由于这种误解的存在使得再审申请人和向检察机关申诉的当事人往往固执己见,不愿接受调解,使调解失去当事人的配合。即使经反复做其工作后能勉强愿意调解,因为误解较深,调解的成功率也很低。

(四)再审案件案情复杂、疑难。再审案件多是经过一审、二审、重审等多次审理,因案件已经多次审判且历时久远,错综复杂的事实更难以查清。加上当事人坚持己见,一争高下,赌气打官司的心态占了上风,所以对这类再审案件调解也是相当难。这类案件一般以合伙纠纷案件居多。如我院审理的薛丽、薛晶与史顺利、史经来合伙纠纷案及郑宏斌与尹前发合伙纠纷案。该两案均属合伙纠纷,因当事人在合伙期间没有规范的协议和帐目导致发生纠纷,且案件事实经一审、重审等多次审理后更加错综复杂,事实认定难上加难。双方当事人在再审期间已不是纯粹的诉讼,而是打赌气官司,让双方坐下调解都非常难。

(五)再审案件涉及的社会关系复杂,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有社会公众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上级法院的监督、人大、政协、政府的监督,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人民法院自身的监督。再审案件的产生来源也是这些监督主体监督的结果,反过来这些监督主体又关注着再审案件的裁判,再审案件承办人审理过程中的言行同样也被监督,所以承办法官有顾虑,庭审合议后交审委会讨论,依审委会意见判决定案,不想惹火烧身。

(六)再审中当事人不到庭造成调解难。有的法人主体灭失,或自然人下落不明,甚至有些当事人故意规避既判义务,或有的申诉方申诉动机就是为拖延或逃避履行义务,在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使案件失去调解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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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矿建项目部共青团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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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建项目部共青团工作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矿建项目部共青团组织建设情况,整体推进团的建设,创新团的工作机制,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带领团员青年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近期,矿建项目部根据公司团委指示,结合项目部团建工作实际,开展了团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活动。调研内容主要包括团组织基本情况、团组织面临趋势和团组织建设对策建议等。调研结果如下:

一、 团组织基本情况:

矿建项目部团支部现有团员8人,大中专毕业生6人,助理工程师2人,技术员3人,从事技术员工作7人,35岁以下青年220人,占全项目部总人数的76%以上。下属两个团小组:机关、机电团小组和井巷团小组。团小组长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兼职团干部1名。

二、团支部阵地建设情况

1、成立各类学习小组,强化读书效果,通过业余时间创办“工作信息平台”,提高了青年职工的写作技能;

2、成立“练功比武小组”,培养技术尖兵,营造读书育人的氛围,例如,对轻便折叠调车盘、锚索钻机、潜水泵、耙矸机耙斗与钢丝绳连接装置、绞车电控过卷装置、阳光电机车电瓶装置等进行了技术改造,其中对轻便折叠调车盘装置的技术改造获得了工程建设公司技术创新1等奖,大大降低了方便了耙矸调车效率,并提高了安全系数、加快了巷道掘进速度。通过多年来持续开展的学技练兵提高技能的活动,促使一大批青年人走上了自学成才的道路。全项目部目前共有本科生4名,专科生4名,分别分布在全项目部各生产班组中,为打造团结、高效、务实、奉献的职工队伍,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3、建设“自主管理型”青年突击队

在井巷青年职工中大力开展“责任田”包产到户责任制,增强了职工的质量意识。促使了青年职工在工作中严格按章作业,杜绝违章蛮干,保质保量高标准的完成各项任务。

4、建设“奉献型”青年之家。一是积极进行义务奉献。我们提出立足本岗干好工作就是奉献,学技练兵提高本领服务生产就是奉献的口号,成立了“青年志愿者服务小组”,坚持定期开展“一助一”、“多助一”活动,本着“省下来的就是赚来的”思想,深入开展修旧利废活动,团支部就及时发动一些技术过硬的青年技工,对废旧钢材、边角料重新加工利用,加工拉钩、道夹板、锚杆盘等。根据五个施工队伍,每一天需要用拉钩80块、每块按10元计算,铁背板及锚杆盘计200块,按折合人民币16元计算,仅此一项,每年共节约资金近180万余元。青年志愿者服务小组还提出了“四保证”的承诺:即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胜之不骄。技术小组还利用自身的特长,组织了义务为职工修家用电器、修水管等活动,为全项目部树立了榜样。

三、基层团组织存在的问题

(一)共青团的工作内容单一

由于基层团组织没有团组织活动专项经费,全年整体活动安排没有目标计划,导致只能完成公司团委的指派性活动和搞一些临时性、小型化的活动,存在盲目性、被动性、滞后性而缺乏独创性和灵活性。这种团内活动的单一化和团员青年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形成一定落差,团组织活动不能有效吸引青年参加

(二)共青团的工作环境未能改善

在基层中普遍存在着共青团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共青团工作被重视程度有所下降,缺少必要的活动经费和场所,导致共青团工作的正常开展受到影响。

(三)共青团的干部队伍下滑

基层团干部由专职向兼职化发展。由于身兼数职,工作精力相对分散,做团工作全凭个人主动和平时的奉献。有的团干想做一些事情,而苦于对团工作无法投入必要的时间和精力,使工作处于停滞状态;有的团干因业务工作繁忙将团工作停留于表面,工作缺少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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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农村基础教育现状调研[页4]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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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教育现状调研

3、制定可行的措施吸引师范院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

由于农村学校条件差,工资待遇低,大部分大学毕业生不愿到农村去。他们一是害怕无机会再进城市的学校,二是担心自己到农村会被同化。因为农村教师教育观念落后,教师专业化水平不高,再加上农村学校硬件设施严重不足,新教师难以进行教学改革。为吸引师范院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政府就要给予到农村任教的师范毕业生一定的优惠政策。

4、充分利用农村的现有资源与条件开发本土的教育教学模式,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在硬件上相差甚远,在短期内不能改变现状的情况下,农村学校的教师也不能总是一味的抱怨,要充分利用农村一切可用的现有教育资源,扬长避短,发挥自身的优势,弥补不足,开发适合本土的教育教学模式,提高农村的教育教学水平。

(三)贫困家庭方面

教育是改变一个人命运的重要途径。贫困家庭在社会资源尤其是教育资源的享有方面,处于不利的地位,如果没有辅助性的机制保证他们得到教育的公平,那么贫困本身则有可能成为“世袭”的不幸命运。这种个人命运的恶性循环。最终使整个社会受到危害。因此政府要采取措施,把对贫困学生的教育救助作为农村教育救助的重中之重。

1、建立稳定的教育救助机制

各级政府要成立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贫困学生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中小学救助受援捐赠中心”,同时还要增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设立中小学贫困学生救助专项资金,并将助学工作列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整合各方面力量,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地区的经常性助学活动,推进救助贫困学生工作。

2、加大教育救助力度

对贫困学生的救助要以政府资金为主,继续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并要落到实处。同时要以经常性捐赠活动为载体,组织和发动各界人士捐款助学,对口帮扶。目前,无论是政府的救助、社会的捐助,还是学校的奖励与减免,总体来看教育救助覆盖面不大,平均到人的额度较低,救助力度偏小。因此,各级财政要每年安排贫困学生专项救助金,加大救助力度。

3、努力扩大教育救助范围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民收入不断提高,我国逐步实行免费的义务教育已成为可能。XX年11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京举行记者招待会,教育部首次发布《全民教育国家报告》。该报告列出了我国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时间表:到XX年,使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费),保证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困难而失学。到XX年,全国农村地区将全部实行免费的九年义务教育,到XX年,全国将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然而,政府、社会对高中教育的贫困救助问题,相对来说关注不够,虽然有一些相关政策,但执行中存在若干问题。从全国范围看,多数地区至今缺少刚性的制度和措施。因此,在进行教育救助时,要把救助的范围扩大到高中。

总之,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多管齐下的教育救助体系,制定合理的教育救助政策,是农村教育救助及时性、长效性的重要保证。

七、启示与结语

通过几天时间的调研,我对农村基础教育的现状有了初步的认识,以上就是这次实践活动所获得的一些具体情况,但光了解情况并不够,既然是调研报告,就要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思考,下面我将结合我校在09级学生中开设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这门课程的具体内容,来简单阐述和总结下关于这次对农村基础教育现状的调研活动,以便更好的达到“关注民生,和谐发展”的主题实践活动的目的。

从调研的对象——营胜村以及参考整个中国的农村基础教育来看,我认为,中国农村的基础教育之所以令人堪忧的原因有:一是国家对教育的投资力度不够。农村本身的经济水平十分有限,而教育是促进经济发展的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对教育的投资力度不够,教育对经济的促进就体现不出,长此以往,便形成了恶性循环。这是中国农村基础教育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二是师资力量的严重缺乏和不精。广大农村地区师资稀少并且专业度相比之下严重不足,这对农村教育是严重不利的。三是农村家庭本身的贫困问题致使农村基础教育始终得不到提高,“没钱上学”是广大农村孩子受教育的一个严重的障碍。

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村的问题是中国的重要问题,而农村的教育问题更是解决农村问题的重中之重,就本次调研的是营胜村而言,他们就亟待靠经济去帮助教育、靠教育去反哺经济、推动经济增长,以此来实现民生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才能让营胜村变得富有,和谐,美好,才能让中国更加强大,富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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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产品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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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调研报告

为了全面了解我市民办幼儿园目前的办园状况,我们于2006年组成专题调研组,分别对全市128所成型民办幼儿园进行了调查研究。调查研究采取听取介绍、实地察看、查看资料、检查账目、个别走访、问卷调查等方法,重点从依法办园、办园条件、园务管理、保教工作等四个方面加以调研,每所幼儿园调研结束时均把有关情况与被调研幼儿园的负责人作了交换,并对其中的19所办园较差的幼儿园提出了整改意见。

一、主要成绩

1、办园理念不断更新。农村幼儿园改制后,广大办园业主的办园理念在教育实践中逐步提升。他们不仅把办园作为一种家业,更作为一种事业。他们普遍认识到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把全面贯彻幼儿教育方针,全面提高保教质量作为办园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件》、《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管理和业务指导。

2、办园条件不断改善。改制前我市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普遍较差,改制后广大业主积极筹措资金建造园舍,添置教育现代化设施设备、购置大型玩具和图书资料等,办园条件得到较快改善。目前各镇中心幼儿园的教学、生活用房及卫生、安全、消防、供水、排水、供电等设施设备基本配置到位。各幼儿园的厨房设施能严格按照市卫生监督所的要求改造、添置。与此同时,不少幼儿园重视了幼儿园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工作,努力使幼儿园的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建设面积、生均绿化面积逐步达标,园内环境逐步优化。

3、办园行为不断规范。总体上说,广大办园业主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一是依法保障教职工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按政策规定发放教职工的工资。二是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办园行为。三是按类别、按政策收费,财务、会计制度逐步建立,代办费和伙食费能按时结清并公示,办园所需经费和发展资金基本有保证。四是在多数幼儿园实际拟订了办园的目标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五是加强了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建立了安全长效机制,尤其是幼儿接送等制度,基本消除了“幼儿接送车”现象。六是大多数幼儿园能按年龄限班额编班。

4、办园质量不断提高。各幼儿园都把提高保教质量放在重要的位置。一是提高保教队伍的思想素质,主动派送教师和保育员外出学习培训交流。二是制订园务、教研、卫生保健与保育、一日活动安排等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检查、总结,保证教学有序进行。三是加强了家园联系活动,重视幼儿个性发展和良好行为养成教育。四是科学安排一日活动,以游戏为幼儿的基本活动内容,激发兴趣,开发智力。五是重视健康教育,建立了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

二、主要问题

1、法规意识比较淡薄。一些幼儿园没有办园许可证照样在办园;有个别幼儿园仍违规使用幼儿接送车;有个别幼儿园违规收费;一些规模小、设施差的村小幼儿园为抢生源恶性、压价收费竞争、缺乏规范管理;一些幼儿园不按年龄、超规定人数编班,不按编制规定配备保教人员;多数幼儿园没有为教职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部分幼儿园教职工缺少健康证件。

2、办园理念存有偏差。一些法人投资幼儿园的目的就是赢利赚钱,在这样的办园理念支配下,幼儿园缺乏先进的办园宗旨,缺乏明确的办园目标和发展规划,缺乏科学的管理措施,由此造成幼儿园改革和发展的速度不快,水平不高,阻碍了幼儿园的健康发展。

3、师资队伍不够稳定。农村幼儿园普遍工资低、福利差,导致队伍不稳定。在市场竞争形势下,不少幼儿园靠压缩编制、增加班额、降低工资等方式维持生存,致使一些不合格人员进入幼教队伍。因此农村幼儿教师学历低,文化底蕴较薄、专业合格率较差,整体素质明显下滑。

4、办园经费不能到位。除汇龙镇部分幼儿园经费投入较多外,许多幼儿园没有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发展基金用于改善办园条件,不少村幼儿园设备简陋,有的放在民宅和仓库中办园,缺少电教设备和大型玩具,尤其是用于教育研究、师资培训、教育活动的经费严重不足。

5、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目前我市128所成型幼儿园中,主办者来自方方面面,除一部分毕业幼教专业外,一半以上的幼儿园办园者没有受过专业学习培训,也没有保教及管理经验。这些办园者的管理水平较低,往往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办事。

6、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幼儿园,尤其是村小幼儿园,为了争取生源或向家长展示其所谓的教学质量,热衷于幼儿识字、拼音、写字、算术教学,这种错误做法严重违背幼儿教育和幼儿成长的规律,危害了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7、布局设置不太合理。部分乡镇农村幼儿园规模小,条件差,生源少,布局分散,如有的乡镇一个镇范围内就有21所幼儿园,大部分村级幼儿园只有四、五十个幼儿,由于规模小,管理措施跟不上,办园质量差。

三、建议意见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幼儿教育,对于儿童的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两个率先”,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建议如下:

1、规范办园行为,提高法人素质。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督与指导,规范办园行为,对持有办园许可证但条件较差的幼儿园要限期整改;对尚未办理办园许可证的符合办学条件的要督促其迅速办理民办幼儿园办园许可证;对非法举办的幼儿园要坚决取缔。要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园长的培训力度,尤其是要更新法人的办园理念,使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要进行资格考核制度,对其经营理念、办园水平进行经常性考核,提高管理水平。

2、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水平。要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注册管理制度。民办幼儿园教师的聘任和录用尽量在教育部门注册的合格教师中选拔,逐步辞退不合格人员。要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要切实加强对幼儿教师的培训,一是经过园本培训,使全体教师与时俱进,确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不断改进教育方法;二是继续建立持证上岗制度,构筑教师入口关;三是幼儿教师培训交流,展示才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要鼓励、甚至强制要求各镇中心幼儿园和市区幼儿园吸收录用正规师范毕业的幼儿教师,为幼教队伍增添新鲜血液。

3、加强园务管理,提高保教质量。要进一步贯彻原国家教委《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幼儿园指导纲要(试行)》,重视幼儿园教育和科研工作,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常规管理,促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要建立幼儿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职责,落实到位;随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加强综合治理,整治幼儿园周边环境,要采取多种方式对教师、家长和幼儿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要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儿童多方面的要求;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关注个体差异,使儿童身心健康成长。要加快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加强幼儿园与家庭、社区的合作,充分利用幼儿园和社区的资源优势,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4、增加经费投入,提升办园条件。要进一步明晰幼儿园资产,依法提取发展基金,要确保每年毛收入总额的20%用于改善办园条件。要进一步加强园舍硬件建设,尤其是专用活动室的建设。要大力添置教育现代化电教设施、电教玩具、大型玩具、图书资料、音像资料等硬件设备。要进一步开辟草坪、沙地、小土坡、饲养场、种植园地、嬉水池等活动场地,增加幼儿活动空间。要进一步净化、绿化、美化园内环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充满童趣的健康乐园。

5、完善管理体制,强化督查指导。要切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组织领导,完善幼教管理体制,认真履行行政职责。市教育局和教育督导室、各乡镇人民政府、联校要定期对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经费筹措与投入、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依法办园等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着力提高办园质量。要合理调整幼儿园布局设置,鼓励联合办园,规模办园,遏制非法幼儿园和恶性竞争。要积极推进幼儿园的特色教育,引导幼儿园认真开展特色幼儿园的创建活动,走特色发展、内涵发展之路。在教育思想、办园目标,园务管理,保教质量,师资培训等方面形成独树一帜的办园特色。要督促民办幼儿园做好创建升类工作,有计划地推动省现代化、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全力推进幼儿教育协调、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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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县农业园区非公企业党建调研报告2024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党团党建,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园区,企业,全文共 3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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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农业园区非公企业党建调研报告2019

近期,按照组织部安排,我们就园区非公企业党建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调研,现就调研情况形成报告一份。

一、党建现状

农业园区党委成立于20xx年8月,园区现有非公有制企业42户,现有党支部13个,其中:机关支部1个、企业支部12个,单独组建3个、联合支部 10个;园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7个,其中除新天地农业科技外6家均已经建立企业党支部;截至目前园区共有党员87人,其中正式党员35名,流动党员 52名,女性党员20名,预备党员2名。

二、工作成效

几年来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在创新中前行,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党建工作不断进步,在促进园区发展上取得了一定效果。

一是党建带动了工建,企业职工有了自己的家。园区党的基层组织从无到有,已组建了12个基层企业支部,企业工会组织在党建工作的带动下也应运而生。截止目前已成立了15个工会组织,使工人维权有了自己的家。

二是支部的阵地建设为职工提供了学习、交流、娱乐的场所,活跃了职工的文化生活。12个支部、15个工会按照“三合一”(党员活动室、职工活动室、员工会议室)标准全部建起了高标准的活动室。

三是党组织“三会一课”活动的坚持,为企业的人才培养、企业之间学习、交流提供了平台。

四是党组织政治思想工作的加强,促进了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各企业共制作文化墙板面130余副、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70余次,树立了现代企业理念,提升了企业形象。

五是在支部中开展的“四抓三帮两发挥”活动,在党员中开展的“三比一树”活动,在支部党员中开展的“双四一”活动,帮企业提升了管理水平。每月通过 “讲、评、考、树”活动,树立企业典型20个。各企业设立党员监督岗、示范岗、创先争优责任区60多个,有效地提升了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存在问题

(一)经济本为意识较强,非公党建认识不足

一方面是经济形式决定了非公党建的边缘地位。非公有制企业最大的经营特点就是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内部管理结构,导致了党组织在非公企业中的地位处于“边缘化”状态。另一方面是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建立党支部存有偏见和误解,认为支部建设与企业发展没有关系,认为建与不建一个样;或是认为自己的目标就是盈利,在依法经营和依法纳税的基础上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只要把企业经营好管理好就好了,不组建支部、不开展组织生活或者组建后只是流于形式,应付差事,导致党建工作开展有难度。

(二)流动党员占主体,党员流动性较大。

一方面党员流失现象严重,党员占比例较小。目前园区共有党员87人,其中正式党员35名(机关支部12人),流动党员52名,占党员人数的60%;园区固定从业人员3000人,其中党员87人,党员人数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不足3%。由于企业和从业人员是双向选择,人员流动性大,在职两年以上的员工数量占据比例很小,很多入党申请人往往是在考察期间便离职,党员发展后劲不足。另一方面不正视自己的党员身份。党员普遍存在“雇员”心态,认为自己是在为别人打工和普通打工仔没有什么区别,不愿暴露自己的身份,很多党员长期不转组织关系、不交党费、不参加党的生活,甚至企业负责人和园区党委根本不知道其政治身份。

(三)非公党建创新不足,党建组织管理难度大 活动创新不足。

企业日常主抓生产经营,员工上岗基本沿用一岗一员制,党支部的活动不能占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时间。与之相应的内容枯燥形式单一的党组织活动,活动内容与党员的思想实际、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结合不紧。非公党建组织中的党员流动性大,难以纳入稳定规范的管理体系,不少党员处于游离状态,党员与党组织的联系不密切,非公经济组织的规模大小不一,员工人数不等,相当一部分非公经济组织没有或只有数量很少的党员,党建工作难度较大,建立党组织后发挥作用更困难。

(四)党建经费严重不足,党建活动无法保障 一方面是党费收缴不足额、不及时。

基层党员经常与村上党员缴纳的党费数额相比较认为缴纳过多,同时对已缴纳的党费去向存在疑虑和担忧,工资证明存在瞒报虚报,党费缴纳不足额、不及时。另一方面是企业不愿意掏党建经费。非公企业中党建活动场所的建设、相关资料的购置、活动设施的配备、党支部搞组织活动的大部分经费都需要企业支付,这就存在企业对党支部的活动不支持或不大力支持、不给钱或少给钱、不给地方或凑活地方,导致党支部活动难以开展,难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四、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形成统一思想 通过召开座谈会、党建例会,利用网站、宣传栏等多种理论工具,发放党建宣传资料等渠道加大对园区各党支部、企业负责人和广大党员的宣传教育力度,解除他们的顾虑,使之认识到加强党的建设,是党员自身发展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党支部不仅不会为企业添乱,还会帮助、引导企业发展,是企业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达成齐抓共管、各方共同努力共识,为企业党建工作做好充分的舆论准备。 对企业主有疑虑,暂不具备在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则先行外围组建,待条件成熟后,再放到企业之中。

(二)健全党建制度,促进工作规范化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力度。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支部书记主抓,党务工作者具体抓落实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二是企业安排部署全年目标任务时,党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年度考核时,党建工作纳入考核范围;企业评估时,党建工作纳入评估范围。同时以党建带动群团组织建设,阵地共建、资源共享、工作共推。三是健全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和帮扶制度。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企业自筹为辅、党费使用为补充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将学习培训活动、党建指导员补贴、奖励帮扶等列入经费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建立落实党建专项工作经费使用公开制度,确保党费使用透明公开。建立帮扶困难企业、救助贫困党员的制度,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定期走访慰问,构建党内关怀、帮扶、救助长效机制。四是健全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考核制度。坚持以“工作目标化,职责具体化,考核数据化,管理规范化”的原则,建立健全完善目标考核机制、绩效考评机制、行政问责机制,增强考核准确性和科学性。每月汇报考核,半年总结,年终评比表彰,日常督查”的工作机制,加大考核密度和力度,促进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园区进行通报。

(三)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党建活力

一是解决流动党员管理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搞清企业党员人数、党员结构分布,党建联络员及时上报党员变动信息,将身份证与办理流动党员证结合起来,建立“实名制”非公企业党建信息库,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在园区网站和企业公布栏公开党建工作办公室电话和相应的信息,并建立值班制度,确保24 小时有人为流动党员解疑答惑。

二要加强劳动法和工会法的建设保障党员及其它从业人员在非公企业的经济和政治权利,使他们不会因为参加社团活动而被解职,不会因缺乏职业安全在不同的企业频繁打工,而将组织关系装在口袋里。

三是建立党建指导员制度。在组建党支部、建立党建联络员制度的基础上推选党建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作为指导员,对企业党建工作进行指导。

四是结合实际开展党建活动。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企业需要,党员欢迎的原则,做到生产经营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在活动时间上,坚持化整为零的原则,做到脱产与业务相结合,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相兼顾;在活动内容上,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技术相结合;在活动形式上,坚持小型、分散、多样的原则,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开展新、活、实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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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与企业改制相关案件的调查与分析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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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相关案件调查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深入化阶段以及迎接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挑战,为规范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增强作为市场主体的各类企业的竞争力,真正形成产权明析、权责明确、政企分开、讲究效率的现代企业制度,以集体、国有企业为主的企业改制正进入新一轮高潮。企业改制是对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造,改变以前所有制为标准的企业划分,依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对集体、国有企业采取由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投资入股或股份转让,将集体、国有企业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行为。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案件是指企业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中发生的民商事纠纷和涉及被改制企业的债权、债务纠纷的案件。雨花法院民二庭在审理涉及集体、国有企业的民商事纠纷案件中,发现有大量案件纠纷的发生与企业改制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统计近年来我庭审理的案件,现抽取与企业改制相关案件143件加以比较分析,研究各类案件的成因、比重,并从审判实践出发探研司法对策。 一、 与企业改制有关案件的表现形式 1、 与企业改制有关的债权债务纠纷 此类案件所占比重最大,直接或间接的涉及到改制企 业的债权债务纠纷的有118件,占总调查案件数的82.5%,其中因为企业改制而直接导致企业债权分配、债务承担纠纷的约7件,占4.8%,由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关系而形成债务债务关系,因企业改制而导致债权分配、债务承担不清,使所生之债难以得到及时清偿,而间接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有111件,占所统计案件的77.7%。 2、 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发生的股权纠纷、出资纠纷     企业产权改造以形成《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为企业改制的主要方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往往由一个国有企业单独出资,或几个国有企业共同出资形成国有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这类改制由于是国家出资,有的由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因此纠纷较少,即使产生纠纷也由主管部门协调,通过诉讼解决的很少,在案件审理中还未遇到。国有中小企业在改制中,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参与形成共同出资的情况因涉及不同利益群体产生纠纷的机会较大,主要表现在出资比例、资产分配等方面,在统计案件中有3件,占2.1%。 3、 公司分立中产生纠纷     公司分立是将现有的公司分为二个或二个以上具有独立法人的实体,依形式不同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由于公司分立涉及到对原来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理,这会产生两方面的纠纷:一方面,由于公司分立协议的不明确而引起分立公司之间的纠纷;另一方面,也是引起现在社会广泛关注的企业不良(或优良)资产剥离问题。企业为逃避债务通过公司分立将企业的不良(或优良)资产剥离出去,以不良资产承担公司的债务,这大大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一些地方政府为保护地方利益甚至鼓励这种行为,使得不少亏损企业采用这种方法脱壳逃债,以改制为名行逃债之实。在统计案件中,2件案件就属于此种典型的案件,占1.4%。 4、 集体、国有企业出让中产生的纠纷 大力发展私营经济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将集体、国有中小型企业出让给私人经营也是现在企业改制的一次重要形式。但在出让中,因操作的不规范导致各种问题的产生。首先,资产低估。企业资产作为一个整体应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乃至企业中有特殊技能的技术人员也是企业的财富,但在出让中存在有形资产低估、无形资产不估、出让程序不合法等情况,损害了国家、集体和债务人的利益。例如,XX年西善桥某企业在改制时,主管部门组织内定人员参与拍卖,最终竞标成功,其他竞标方以程序不合法要求法院撤销此次拍卖就属此种情况;其次,在终结原企业的出让中未履行诸如公告通知债权人、注销工商登记等手续,存在着企业实体消灭而身份却未消灭的情况;再次,在保留原企业的出让中,对原企业的债权债务约定不明确,出让人与受让人对债权人相互推诿,逃避履行。此类情况在统计案件中有13件,占9.1%。 5、企业股份制改造中的纠纷 股份合作组织制度是将股份制引入全民所有制,以股份的形式融合不同所有制以及各种生产要素,按照“资金共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积累共有”的原则,发展股份合作制。然而这毕竟是在企业以所有制为划分标准转向以组织形式为划分标准的过渡阶段所产生的改制方式。将两种标准进行融合从某种程度而言与其说是为了改制的需要,还不如说是为了迎合政治理论的要求。从实践中看这种改制方式对企业增效有限还极易产生纠纷。如XX年铁心桥某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制,企业资产由该企业职工持股,持股职工又将所持股份与第三方进行联营,企业资产所属不清,发生纠纷后难以追偿。虽然我院处理的案件中仅有5件,占3.5%,但处理案件过程中,从各个乡镇、街道的了解发现这种改制模式并不成功。 6、债权转股权中产生的纠纷 债转股是我国在借签外国企业破产整顿运作的成功经验基础上而发展起来的企业改制方式。目前主要存在于国有银行的资产管理公司清理银行债务中所使用。债权转股权可以使负债企业减轻沉重的债务包袱,有利于企业轻装上阵发展生产,对债权人来说,成为股东可以有效地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促进负债企业提高效益,使无望收回的债权转为具有收益性的股权,使“死钱”变成“活钱”,从理论上说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改制方式。但在债转股改制中,由于负债企业急于减轻债务,往往采用欺诈手段骗取债权人信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在统计中有2件就属此种情况,占1.4%。 二、 企业改制中诸种纠纷的成因     企业改制是我国企业提高实力,迎接国际竞争大潮的必由之路,对于改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我们不能回避,视而不见,要以“吾将上下而求索”的精神去分析问题,目前产生改制纠纷的主要原因是: 1、 改制不规范 虽然就企业改制全国并无统一的法律法规,但仍有《民 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基本法规可以遵照。但在改制中,企业乃至主管改制的部门不依法改制,侵害国家、集体、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却屡见不鲜。如被改制企业在清理中不通知债权人低价出让国家、集体资产,被清理的企

业不依法进行注销登记等。 2、对行政部门领导改制缺乏有效监督     作为集体、国有企业主要由上级主管部门主持改制,领导“一言堂”拍板决定的情形较多。虽然各级部门都有改制办,但未能形成有效的决策集体。改制中缺乏专业人士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及资深律师的参与。地方改制有跟风倾向,你改、我改、大家改,不管是否符合条件改制效果怎样,只要行政部门决定改制一律都要改。改制步伐的快慢、改制企业的多少往往成为行政机关的政绩,真正对企业效益提高多少却关心甚少。 3、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前已述及,对于改制仍只有几部基本法规,没有针对 改制制定出一部统一的、有效的法律规范,这也是造成目前改制比较混乱纠纷频出的重要原因。我们也应当承认,目前企业改制仍处在试验阶段,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到公司制,改制的模式仍未定型。现在虽然大力倡导公司制的改制方式,但由于《公司法》本身的不完善,有些条文缺乏可操作性,使得改制之途更是困难重重。例如,目前各公司中普遍存在着监事会监督不力,股东会无权状态,就是《公司法》对监事会、股东会权利保障不利而造成。 4、司法特别是法院对改制的规制不力 司法权对纠纷具有最终裁决权。但目前我国司法存在不够独立依赖于行政的倾向,导致司法机构对企业改制规制不力。法律调整分为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所谓事前调整是已颁布的法律指导人们的行为,事后调整是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和对合法行为的确认和保护。对违法行为的惩治不力会使人们对法律遵从心理大大下降,乃至会无视法律的存在而为所欲为。司法依附于行政,使司法机构对以行政部门为主导的企业改制产生的纠纷不能进行有效的审理,有些法院要么不立案受理,要么立案受理后不能依法正确审理,加剧了企业改制的混乱局面。 三、 对策 1、 实事求是,深入研究     要以一种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态度对待企业改制。我们在统计案件中查阅了卷宗,也翻看了改制资料,发现其中有些改制材料过于简单。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是一个复杂的整体,草草的几页纸就改制完毕,显然是不能制定出完善改制方案措施的,我们也遇到过制定很详细的改制企业,企业也诉讼到法院,但由于方案细致,权责明确,案件审理很顺利,原、被告双方也服判。在经济转型期企业改制是一个很系统的工程,不能跟风而上盲目改制,不能搞数目要改多少多少企业,不能搞比率要改百分之多少多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很好地掌握改制的规律,才能做好这项工作。 2、 依法律法规进行改制 虽然关于企业改制并无统一的法律法规,但现行法律 仍有很多基本原则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就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被誉为民法的帝王原则,它要求平等主体在交易时要诚实不欺,讲究信用,不能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方式而谋取私人之得。改制中遵守诚信原则就要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保护企业以及与企业有关联的债权人、企业职工的利益,追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化。不能为了其中一方的利益的满足而侵害他方利益,所颁布《合同法》也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合同法》通过规定合同无效可撤销的情形而保障受害方的利益。在企业公司制改制中,现行的《公司法》又成为改制中依据的主要法律之一。严格依照《公司法》规定的组织形式和设立程序建立公司,是规范改制的重要保障。我们也应认识到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造成了目前改制的混乱,因此应当在不断总结改制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制订有关改制的专门法律法规以适应需要。 3、 加强政府各部门间协调与监督     企业改制不单单是企业自身的事情,还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企业的登记、变更、注销涉及到工商部门、债转股牵扯到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其它还有会计、审计、评估、劳动用工等等。各部门间能否相互协调分工,能否进行有效的监督,对改制的成功有着重要的影响。在统计的案件中,我们发现有很多纠纷的产生直接或间接地产生于有些政府部门没有有效地屡行其职能。例如,有些企业进行注销时并未清理完毕债务,也未通知债权人,依法不能注销,但却也取得了工商部门的注销登记。 4、 司法机关应以更为积极的态度参与到改制中 作为司法机关特别是法院乃是平庭狱讼,解决纠纷之 所,对于民事纠纷素有不告不理之原则。但作为法院对现有案件的处理,也应对人们的行为起到指导作用。由于立法的滞后,在法律依据不足的情况下,应从“三个有利于”出发保护债权人、企业股东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最高院副院长李国光在XX年10月28日最高法院《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讲话》提出关于改制后原企业遗留或者遗漏债务的承担的问题,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应坚持三个原则即法制原则、法人制度原则、债随企业资产转移的原则。江苏省高院对此类诉讼提出了五项原则即诚实信用原则、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原则、过错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笔者认为当前企业改制纠纷的处理涉及程序、实体两方面。 (1)、程序方面     改制企业诉讼如何确立诉讼当事人,一直干扰了人民法院审判。前面我们分析了改制成因及对策,当涉及个案错综复杂,如集体企业改制买断后,产权无法变更,工商登记无法变更,原企业仍存在,债权人应向谁主张权利?改制中企业资产漏评,原企业已不复存在,原主管部门是否能提起诉讼主张债的请求权?集体企业自行组织改制以无资质拍卖人员变卖的,出让人是否有权以出让程序不合法要求行使撤销权?企业改制职工成为股份合作者又与其他公司联营形成新的法人,债权人如何向其主张权利等等。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确立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时,应坚持合同相对人的原则,对合同违约之诉以合同相对人确立当事人,对债权之诉以所有权人,债权人及因果关系确立诉讼当事人。 (2)、实体方面 上面列举的程序方面的有关问题与实体处理密切相关,司法实践中应遵从省高院的“五个原则”处理,如个人购买之后,企业按个体式私营经营,原企业工商登记未变更的,对双方关于企业原有债权、债务承担的约定,债权人明示同意的,应按约定确定债务承担者,债权人不同意的应按“债随资产走的原则”处理,对于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租股结合、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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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管理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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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部门办税服务管理调研报告

办税服务厅是地税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日常地方税务事宜和提供地税服务的场所,是地方税收征管的前沿,是纳税人检验地税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窗口,也是征纳双方直接沟通的重要枢纽。它对于增强税法意识、改善征纳关系、规范税收管理、规范地方税务执法行为以及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地税形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的出台,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已成为当前各级地税机关一项迫切的工作任务和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工作的重要性

(一)服务性。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的作用是为纳税人服务,营造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税收环境;诚实公正地履行地税机关的法定职责,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为纳税人提供热情、周到、规范的纳税服务;以高效率、低成本的方式征收税款;培训地税干部具备应有的知识、技能和礼仪风范。

(二)集中性。地税办税服务厅是为实现 “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应运而生的,体现了征收、管理、稽查分离,集中征收税款的原则,也是地税部门为实现“科技加管理”的征管理念,推进税收信息化进程,推行多元化的纳税申报方式,推陈出新,不断延伸服务在办税服务厅的集中体现。

(三)前沿性。地税办税服务厅工作是地方税收征管最前沿性的工作,直接面对纳税人,始终处在征纳关系之中。作为纳税服务窗口,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代表着地税形象。

(四)繁杂性。办税服务厅除担负集中征收地方税收的任务外,还担负着发票的开具、申请印制、保管、领购,纳税人征管资料的接收、传递、整理、归档及资料录入工作,办理税务登记,违章处罚等等,“一窗式”办税服务推行后,还有许多征管事项的受理要前移到办税服务厅。因此,办税服务厅往往是“一人多岗”、“一岗多能”。

(五)监督性。办税服务厅作为地方税收征管查中的征收环节,必须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落实各项税收征管办法,把好“征收关”,对逾期申报纳税、办理税务登记、发票违章等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加收滞纳金。随着税收征管受理事项的不断前移,税收征管工作的质量都将在办税服务工作中以各种指标得到反映和监督。

二、来宾市地方税务系统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特别是在开展的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中,来宾市地方税务系统各办税服务厅深化纳税服务内涵,积极推进办税服务厅的效能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

1.以解决纳税人排长队缴税难为突破口,大力优化纳税环境,作风效能大为改观。在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查摆问题阶段中,来宾市地税局领导班子和有关人员深入基层单位进行调研,进一步了解地税作风效能存在的问题,发现排长队缴税是群众对地税机关效能意见的焦点和热点。排长队的具体原因:承办纳税业务的窗口太少,税务工作人员办结每一单业务时间过长,个别人员有态度“冷、硬、横”现象,对纳税人不懂的问题回答过于简单或不耐烦,纳税人等候办理时设施又欠缺,如无导税员、无领导值班解决问题等。此外,经费投入不足,硬件较差,办税服务厅条件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等等。“症结”找到后,该局迅速制定整改方案。一是科学合理设置窗口,提高办税效率。按照岗责体系的要求,在服务大厅统一设置票证管理、申报征收、综合受理、咨询服务四类窗口,及税务登记管理岗、发票管理岗、申报征收岗、减免退税受理岗、其他涉税受理岗、咨询服务岗等多个岗位,为纳税人提供了透明、规范、全面、快的服务。二是合理制定岗位职责,明确了责任。按照《广西地税系统办服务厅岗位职责及工作规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对岗位具体负责或需办理的工作事项进行详细分工,使各岗位的工作人员能够清晰、明确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效率。三是在纳税高峰期,要求每个大厅工作人员熟练操作各个岗位的业务。四是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减少了排队。对实行双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申报纳税方式,按季、半年、年征收税款。五是开展预约服务,避免了拥挤。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定期限办理申报纳税的纳税人,采取预约申报及上门服务等方式,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六是加强导税服务,方便了纳税人。在办税厅设导税员或咨询员,由导税员或咨询员做好办税咨询和涉税业务解答工作,开展预约服务,引导纳税人合理利用纳税期缴税,帮助纳税人尽快办理完结有关业务工作,大大缓解了申报高峰期排队现象。七是加大硬件的投入,完善了设施。*年以来,来宾市地税局投入办税大厅建设经费30多万元,对来宾市地税系统所有办税服务厅进行设备更新和环境美化。增加计算机和打印机100多台,基本实现全系统每人一台计算机,并对市局中心机房的设备进行了优化。同时,在各办税大厅配备沙发、桌椅、饮水机以及笔墨纸张等,为纳税人建立了一个高效、便捷、舒心的办税条件和办税环境。八是重组办税窗口和办税人员。全市各级办税服务厅都把熟悉税收业务和计算机操作的人员以及本单位最先进的计算机设备安排在办税服务厅的前台服务窗口,同时要求办税服务大厅岗位一律不得留有空缺,如有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不在岗位的,要从其他股室抽调人员及时补上,确保从时间上、人力上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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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侦查监督环节涉法上访案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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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环节涉法上访案件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民主及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近几年来检察机关涉法上访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侦查监督环节中涉法上访案件所占的比例较大。从笔者对本辖区内2003年以来200余起涉法上访案件的调查中发现,其中与侦查监督有关的涉法上访案件就有53件,占上访案件总数的26%。涉法上访案件中,部分案件反映出法律制度自身存在的问题;还

有部分则是有些人抓住一些枝节问题或侦查工作的些许失误而大做文章,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还有相当比例的上访者属于无理缠诉,其中不乏恶意缠诉的,但更多的是对法律、法规的一知半解、无知、曲解而固执己见者.依法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侦查监督部门责任重大,为此,本人就辖区内此类案件的情况谈一下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与侦查监督有关的上访案件的特点:

1、受到不法侵害后投诉无门情况下四处上访告状,“一稿多投”,期望值高,要求急切;

2、少数上访人情绪偏激,接待处理难度大;

3、反映问题相对集中,大多数与自身切身利益有关;

4、反映问题大多性质严重。

5、反映问题既有正当合理的一面,也有超出法律、法规不合理的一面。在与侦查监督有关的上访件中,反映问题均是事出有因,所以百分之八十提出的要求合理,但出于对法律法规的一知半解或曲解,处理要求上随意性大,不合理要求的占受理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二、产生此类上访案件的原因:

(一)凸现司法机关自身的问题:

1、群众观念淡薄。个别部门和执法者对工作不负责任,人浮于事,或处置渠道不畅通,使原本简单问题不能及时处理。有的问题涉及两家执法单位,但相关单位总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见利而动,遇难题就“踢皮球”,使群众状告无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心理上便由不信任进而产生对抗情绪,由此引发上访告状;有的则是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方式简单粗暴,而对自身问题不能正视,不仅伤害了群众感情,而且容易引发群众上访。

2、自身素质不高。有个别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缺乏政治敏锐性,面对当事人或来访群众,竟忘了自己的职责,不是做正面的引导工作,却鼓动群众越级上访,甚至为其出谋划策,充当“专家”、“高参”;有的则对上访者态度恶劣、粗暴或者互相推委,将其拒之门外,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导致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度降低;还有的形式上了结了案件,但对上访人反映的问题解释工作不到位,心中的疙瘩未解开,没有做好善后工作;还有的一味拖、等、靠,直至上访人的合理要求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解决,引发其上访不断。

3、办案力量薄弱。与侦查监督有关的上访案件,往往是案件本身办理难度大,有些案件的落实阻力大、困难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在思想上多少都有些畏难情绪,怕办不好,怕惹火烧身,加之领导重视不够,只管批阅,很少过问办理结果,很少督办,批过了也就算完了。因此,领导不问,办案人不办,人为的造成一些涉法上访人员重复上访。实际工作中,侦查监督部门承担了部分处理信访件的职能,但事实上侦查监督部门由于工作头绪多的客观原因,存在着警力捉襟见肘,干警素质有待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待增强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的解决。

4、质量问题突出。凡是涉法上访案件,大都在质量上存在问题,或是证据不扎实,办案人员在侦查阶段把证据没有收集到位,工作不细、不实,取得的证据似是而非,经不起公诉检验,或是程序不合法、违法办案,或是法律条文发生变化,或是因其他因素干预,凡此种种,大都造成案件质量不高,诱发了涉法上访案件的产生。如:戢某的姐姐在一次与人争吵后是死于家中。侦查机关及时调查后基本排除了是被控告人殴打致死的事实,双方在村级组织及公安机关的调解下,达成了死亡经济补偿协议。事隔二十余天后,戢某称有证据证明其姐姐死前确实被人殴打过,要求公安机关验尸查明死因。因证据发生了变化,公安机关在对证人询问后,没有及时核实证据的真伪及证明效力,在随后的尸检中仅仅排除了非毒物致死,但属生理性病变死亡,还是外因所致的问题,不能确定。公安机关的侦查失误及草率,使戢某的控诉请求无法得到满意答复,导致其连续不断的持续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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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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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

2、体制不顺。为了解决高速公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矛盾,国家不断深化高速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投资管理模式,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投融资体制的改革,一方面调动了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积极性,解决了高速公路建设资金问题,但同时也带来了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混乱等问题。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混乱必然导致养护体制的不顺,尤其是“政、事、企”不分现象比较严重,养护管理套用计划经济模式,长期封闭运行,使得高速公路养护工作长期缺乏竞争意识、市场意识以及效益意识。

3、管养不分。由于各地高速公路建设规模增长迅速以及养护市场尚未真正建立,因此在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中,“管养不分”现象比较普遍,许多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既是养护管理者,又是养护生产者,同时也是养护质量的监督者,这种管养不分的传统养护模式,很难实现养护计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养护实施的严格性和彻底性、养护监督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从而给高速公路养护带来诸多弊端。

4、垄断经营。长期以来,由于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体制不顺,管养不分,因此目前各地高速公路养护市场基本上都是内部封闭运作,垄断经营,高速公路养护市场的公开性、透明度不够,离真正的市场化、社会化要求有相当的距离。这对于高速公路养护市场的健康发展非常不利,容易导致养护效率低下、养护成本居高不下、养护人员过度膨胀等问题的产生。

5、规模不经济。目前,各地高速公路管理基本上采用“一路一公司”或“一路一处”经营形式,所管辖里程最多200公里左右,最短的只有十几公里。而大多数经营公司(或处)自设养护机构,这必然使高速公路养护无法达到最佳规模,不能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养护规模不经济,则容易导致养护单位无钱购置现代化养护设备或由于里程短出现养护设备闲置浪费现象,另外规模不经济也会导致养护队伍文化素质不高,养护技术不强、养护效率低下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

6、规章不健全。为了促进我国高速公路养护事业的健康发展,国务院和交通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养护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等等。但是,由于目前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以省(市、区)为主,上述规章制度的颁布只是给各地高速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提供了基本原则,指明了方向。各省(市、区)由于具体情况各异,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不一,各种养护体制改革的具体执行政策及配套政策尚未完全出台,从而导致养护体制改革的混乱和问题的产生。

三、高速公路养护体制存在问题的对策

要解决养护体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就应加快高速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步伐,积极响应交通部提出的养护体制改革基本精神,理顺管理体制、建养并重、管养分离,同时打破垄断经营,健全各种规章,实现养护市场化、规模化及专业化运作。从改革实践看,自从“”期间交通部提出“管养分开、事企分离”养护体制改革原则以来,各地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公路养护模式上,进行了多种多样的探索和实践,全国涌现了以“上海模式”、“吉林模式”、“浙江模式”、“湖北模式”为代表的众多成功范例。在市场化改革实践中,已经显现出市场化养护的诸多优点,主要表现在:(1)事企分开,突出养护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有利于精简机构,可以改善人浮于事,吃大锅饭的局面。(2)引进市场竞争机制,促使从事养护的企业进行自身的优化改革,有利于培育高素质的养护企业。(3)有利于提高养护资金使用效率和养护质量。这些成功范例的出现以及其显示出来的市场化养护的优越性充分说明了高速公路养护市场化的可行性。在具体实施中,尤其应注意下面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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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特点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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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特点调研报告

一、调研背景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流动人口规模正在逐年增加,流动人口无论是速度还是频率都在逐步加快,尤其在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这样的沿海地区的大城市已成为吸纳流动人口的重点城市。XX年1%人口抽样最新数据资料显示,全国流动人口总量为1473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1.28%,其中跨省流动人口4779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五年间流动人口增加2296万人,跨省流动人口增加537万人。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自20 世纪80年代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北京依靠自身良好的经济、社会、文化、区位等方面优势以及特殊的政策环境,吸引着大量来自全国各地的流动人口,成为全国少数几个容纳超过三百万以上流动人口的特大城市之一。进入21世纪以后,首都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400万;XX年,全市流动人口规模达到了357万人,[1]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数量比为1:3.3。XX年的最新数据显示,xx市常住人口中的流动人口总量已达383万人。[2]考虑到目前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以及XX年“奥运会”的召开等因素,未来北京流动人口稳步增长的趋势将难以逆转。

21 世纪以来,首都流动人口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活跃时期,人口流动也呈现了与以往不同的特点,尤其是流动人口区域空间分布主要居住在海淀、丰台、朝阳等城市功能拓展区。随着首都城市总体规划的逐步实施以及首都人口宏观调控机制的逐步建立,流动人口区域空间分布的状况、特点以及宏观调控思路已引起了学者和政府决策者的高度关注。

二、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现状与特点分析

xx市之所以能够成为全国流动人口的主要聚集地之一,主要是因为xx市作为首都所具备的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教育等各个方面特有的优势。随着xx市流动人口规模的不断增长,从1990 年普查的51.9万(调整后为131万)增加到1997年229.9万,XX年的246.3万,XX年357.3万,XX年383万,xx市流动人口空间分布伴随着流动人口规模的增加也呈现出比较特殊的模式。目前,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区域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强弱分明,但引力的动因有着显著的差异。与户籍人口相比,流动人口在不同区域的分布有着较大的差别,更为集中地分布在城市功能拓展区,而生态涵养发展区的流动人口数量则较少。从分区的数据来看,xx区、xx区和xx区的流动人口数量分列xx市的前三位,这三个区都属于城市功能拓展区;第四到第七位的分别是xx区、xx区、xx区和xx区,这四个区则均属于城市发展新区。首都各区(县)流动人口分布有所差异是由于不同区域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存在着很大的差别。目前,首都城市功能拓展区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最强,城市发展新区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次之,首都功能核心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则最弱。

第二,城乡结合部成为流动人口的重要聚居地格局并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从xx市流动人口分布的历史来看,城乡结合部历来都是流动人口的主要聚居地。1990 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显示,城乡结合部区域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总量比例为74.5%;1997年外来人口普查数据表明,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总量的比例上升到了79.3%;XX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总量比例进一步上升到83.5%;而XX年1%人口抽样调查,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总量比例则高达85%。从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数量和比例的变化趋势来看,尽管xx市各级政府部门加大了对城乡结合部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但是由于近几年来xx市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和城市经济辐射能力的增强,流动人口活动区域不断向城乡结合部外围地区延伸,特别是一些新开发的区域;而同时,新开发地区的发展改善了周边的居住环境、交通状况和经济活跃程度,进而能够更多地提供就业机会,也在很大程度上吸引了流动人口向新开发地区迁移。

第三,人口变动弹性差异大,拓展区以及新城正成为吸引流动人口的重要区域。受到土地资源和城市承载力等因素的限制,首都功能核心城区人口变动可能区间越来越小,城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受xx市整体经济增长速度较快影响,开发利用土地相对较多,具有承载流动人口的潜力。从XX年到XX年按城市功能区域划分的流动人口变动趋势来看,城市发展新区流动人口增长幅度最大,高达81.5%;其次是生态涵养发展区,由于其原有流动人口基数小,尽管增长幅度达到47.5%,但绝对数量上仅增长了5.5万人,仅为城市功能拓展区的1/5;城市功能拓展区在流动人口规模巨大的情况下,增长幅度虽然仅有36.1%,但其绝对数量是其他功能区域所不能比拟的;而首都功能核心区流动人口增长幅度最小。

第四,地方性制度安排对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影响程度逐步加强。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产品提供等方面作出地方性制度性安排上,xx市各区(县)在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上还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制度安排的初始程序及权利的界定也存在不平等现象,特别是一些基础性制度安排的初始程序及权利不平等,导致流动人口无法享受市民待遇。与户籍人口相比,流动人口经济上低收入、生活上低质量、政治上低参与、权益上低保障、公共服务上低享受。因此,xx市及各区县政府部门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制度安排直接影响到了流动人口的空间分布状况。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目前xx市取缔了以流动人口子女为主要对象的民工子弟学校,尽管对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免收借读费,但是,由于一般公立学校距流动人口聚集地比较远,为方便子女上学,许多流动人口不得不选择距离学校比较近的地区作为居住地。还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因为子女在北京无法接受高中教育或者无法支付xx市昂贵的高中教育费用,而把子女送回老家抚养。由此可以看出,地方性政策规定对流动人口分布和规模也有着一定的影响。

第五,公共基础设施状况对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影响程度逐渐显现。受到计划经济城乡二元结构和城市发展聚集作用的影响,xx市公共基础设施发展状况在原先的城区(城八区)和郊县之间存在巨大的反差。全市道路长度、公共交通营运车辆、公交线路、环卫机械、公共厕所、密闭式集装箱垃圾站等城市公共设施的80%-90%集中在城近郊区。公共设施的分布直接影响到流动人口居住的环境、出行的快捷和接受服务的便利,对流动人口分布具有较大的影响,并且这种影响逐渐强化。目前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现状也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变化密切相关。

三、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面临的突出问题剖析

21世纪以来,xx市流动人口进入了快速增长的新时期。随着流动人口空间分布模式的逐步变化,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第一,流动人口过分集中,人口公共管理难度加大,近年来,xx市流动人口规模不断增加,同时流动人口集中程度增加,呈现出“双增”态势。1990 年到XX年之间流动人口从不到52万增加到383万,增加了7倍多;同时,各个城区内流动人口聚集地的人口密集程度也日益增加。例如,xx区和xx区一方面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另一方面城乡结合部区域分布较广,面积较大,成为流动人口聚集的“两极”,1990到XX年之间流动人口规模均增长了8倍和 6倍,分别达到84万和74万。甚至在xx市一些局部地区出现了流动人口数量和比例超过户籍人口的“人口倒挂”现象,考虑流动人口规模还在持续增长,集中趋势日益明显,再加上流动人口自身的不稳定性,极易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大大地增加了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难度。

第二,流动人口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增加了人口管理的复杂性与艰巨性。随着xx市社会经济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城郊地区被纳入城市发展的新空间,形成了新的“城中村”和流动人口聚居地。一方面,由于城乡结合部一般在城市新兴的发展区域内,距离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新区较近,房价相对较低,交通状况日益便捷,公共服务发展较快,越来越多的城市人口向城乡结合部分聚集。另一方面,城乡结合部土地开发过程中的监督机制薄弱,开发商往往房子建完、售完后就弃之不管,绿化、道路、服务网点、市政设施等配套工程无人过问,造成大片建设死角的存在。在一些地区形成了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居住区域相互混杂交错的状况,给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增加了复杂性。

第三,区域疏解流动人口的调控长效机制尚未形成,流动人口集聚趋势难以短期改变。xx市目前流动人口空间分布仍然比较集中,区域疏解流动人口的长效调控机制尚未形成。从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转型来看,xx市首都功能核心区产业结构基本上形成了以第三产业为主、高端服务业快速增长的局面;城市功能拓展区的第三产业也占据了主要地位,高新技术产业也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但是,以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的第三产业发展并没有对低端产业产生足够的替代效应。一方面,xx市人口的生活水平依然不是很高,对廉价的产品和服务还存在着相当的需求;另一方面,一些大规模的低端产业群和产业链仍然分布在城市的中心区域。这些低端产业群和产业链的存在为流动人口在中心城区聚集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提升了流动人口在中心城区的活动能力,对流动人口疏散起到了负面的作用。

第四,城中村居民构成复杂,人口安全问题十分突出。“城中村”虽然土地面积不大,但是聚集的人口数量,特别是流动人口数量很多,在很多城区城中村的人口构成混杂,流动人口数量已经远远超过户籍人口数量。 “城中村”流动人口的增加,不但会导致城市功能错位、景观破坏、滋生贫困、违法、犯罪以及“地下经济”,而且会增加“城中村”的管理成本和治理成本。实践经验表明,由于“城中村”监督机制不健全、人口的法制意识比较薄弱,各种违法乱纪的行为就会繁衍在这些“村落”里,假冒伪劣产品、卖淫嫖娼、刑事犯罪和盗窃案犯等,就经常潜藏在“城中村”大杂院的出租屋里,各种人口问题十分突出,是有影响的刑事治安案件的高发地。

第五,弱势人口空间分布边缘化,公共服务明显不足。随着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的房地产价格攀升,城区与郊区之间的房地产价格差距加大,致使城区生活成本增高,首都功能核心区常住人口出现高收入化倾向。部分难以在首都功能核心区保证生活质量的人群从首都功能核心区向城市功能拓展区迁移,导致另一部分人群从城市功能拓展区向更边缘地区外迁,呈现出梯度外迁的趋势。而这种梯度外迁直接把弱势群体排挤到城市边缘地区,主要包括收入较低、不能保证生存质量的部分户籍人口和大部分流动人口。而城市边缘地区教育、医疗等社会服务设施原本滞后,且地域相对较广阔,社会服务网络密度相对较低。近几年来虽有较大幅度改善,但服务水平较低的现状难以在短期内扭转。同时,边缘地区人口增长的弹性较大,流动人口的迅速增加很容易引发聚集效应,提供一些低层次的就业机会,进一步增加流动人口聚集的态势,形成循环效应,这都会加大社会服务机构的负担。随着弱势人口外迁,必将导致城市边缘地区人口增加速度更快,对社会服务需求量进一步加大,社会服务能力难以满足现实需要。

第六,低端产业聚集流动人口,区域产业结构亟待升级。尽管近年来xx市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迅猛发展成为带动xx市整体经济蓬勃发展的主要原因,但是面临着 年奥运会的到来,xx市一般服务业和建筑业对劳动力同样有着巨大的需求,能够给流动人口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流动人口由于自身文化素质等原因难以进入高端产业,大量的低端产业存在,为xx市流动人口的聚集提供了生存最基本的经济条件。从流动人口就业的职业结构来看,绝大部分流动人口仍然聚集在低端产业。根据xx市XX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流动人口中有49.2%为商业、服务业人员,26.7%为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这两部分职业就囊括了3/4以上流动人口。

四、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调控的政策建议

适当优化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已经是影响首都人口发展目标实现的一项急迫任务,同时,能否合理、有效地调控流动人口地区分布也是影响到xx市社会、经济、资源、环境能否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

按照首都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以及xx市人口发展战略目标的思路,合理调控xx市流动人口规模的政策框架不仅要关注城市流动人口数量的变化,还要重视对区域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调节和优化。客观地讲,优化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将是一项艰巨且长期的工作,因为这项政策不仅与区域流动人口规模、素质、结构等密切相关,还与区域制度安排、出租房管理、产业结构升级等有关。因此,我们认为,制定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宏观政策必须拓宽思路,从长计议:

第一,以行政调控为主导,探索新时期首都宏观协调区域人口合理分布的行政、法律等方面的长效机制,确保首都人口、社会、经济、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尽快制定对各区人口规模、结构、分布以及人口管理和服务的长期、动态、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重点强化对区域流动人口的调控,强化政府对人口空间分布的宏观调控力度。

第二,以规划为指导,充分发挥规划对协调区域人口分布的导向性、科学性、前瞻性的作用,促进人口要素、公共资源、自然资源在区域内部的合理配置。要尽快制定区域人口发展规划,将区域人口发展规划切实纳入各个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将人口规划与产业规划、就业规划、土地规划、公共设施建设规划等作为合理引导人口分布的重要举措加以高度重视。尽快建立并实施与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尤其是流动人口)相关的人口规划目标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加强对人口规划目标的前期和中期评估,确保人口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三,以产业结构升级与优化为契机,采取有效的调节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市场资源配置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产业政策对人口分布的引导和配置作用。按照首都城市总体规划对四个功能区的定位进行产业布局的调整,即在核心区大力发展疏散人口的现代化产业集群,积极发展以高端产业主体的第三产业;在拓展区积极发展适合当地特点的文化、科技以及现代服务业,坚决限制低端产业的膨胀和发展。

第四,以出租房屋管理为突破口,重点加大对城中村的改造力度,加强对出租房屋的市场监管力度,并尝试性地推广居民证制度。按照构建宜居城市的要求做好对城中村的改造规划,近期重点做好中心区的城中村改造,并采取有效的途径逐步提高城中村的居住标准,从而改变城中村人口居住过度聚集的局面。要严格控制城中村的出租房屋总量增长,动态监控其出租房屋的结构变动,重点清理违法出租房屋的现象。在试点地区逐步推广居民证制度,积累经验,再加以全市范围内的推广,以便完善新时期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

第五,以动态监测为依托,强化对区域流动人口规模、素质、结构与分布的数据采集、整理与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必要依据。建立和完善上下联动的区域流动人口规模、素质、结构与分布的动态、权威、统一的综合数据采集系统,并对此进行系统的整理和分析,加强对区域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动态监测。以上述人口信息数据为支撑,构建首都区域流动人口规模、结构与分布的长效预警机制,强化人口综合管理和宏观调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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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打车软件经济与社会影响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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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车软件经济社会影响调研报告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社会生活的多元化,打车难已成为普遍问题。据XX年《公共服务蓝皮书》数据显示,XX年35%以上的乘客打车等候时间超过20分钟,70%左右的乘客打车等候时间超过10分钟。而自XX年3月首款打车软件“摇摇招车”上线后,打车软件改变了乘客“路边招车”、司机“扫大街”的出租车运营方式,不仅为乘客出行带来了方便,也降低了出租车空车率,受到用户欢迎。目前,我国打车软件已有30多种。XX年1月,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两大打车软件启动的“烧钱”大战迅速让打车软件市场格局演变为双雄争霸,并促使打车软件市场延伸到三四线城市,迅速提升了打车软件的普及率。据快的打车公司统计,截至XX年3月22日,快的打车全国乘客用户数量达1亿以上,司机用户数超100万。据滴滴打车官方数据显示,自XX年1月10日至3月28日,软件覆盖城市从32个增长到178个,用户量从2200万增至1亿。

一、打车软件市场竞争格局

1、两大巨头引领打车软件市场

自XX年首款打车软件问世,我国打车软件种类已达30多种,但在市场上拥有一定知名度的打车软件只有快的打车、滴滴打车、大黄蜂打车、打车小秘、摇摇打车等少数几款。经过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的烧钱大战,迅速成为打车软件市场的两大巨头。调查显示,50%以上的司机和乘客同时使用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两款软件。在司机群体中,使用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的司机占比分别为71.5%和63.9%。在乘客群体中,使用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的比例分别为62.4%和56.0%。

2、人际传播为打车软件主要传播渠道

3、返现额度为选择打车软件的深层次因素

4、司机的品牌忠诚度高于乘客

目前,70%以上的司机和乘客愿意安装多款软件。其中,愿意安装多款软件的乘客占比达75.2%,略高于司机。但值得注意的是,司机和乘客换用打车软件的比重均低于安装多款打车软件意愿的比重,这说明大多数用户对打车软件存在使用习惯,并非会随意换用打车软件。而横向比较换用率,15.6%的司机换用过打车软件,48.4%的乘客换用过打车软件,折射出司机对打车软件的品牌忠诚度更高。

对于司机而言,“不容易接单”是换用打车软件的首要因素,占比达85.4%,而“奖励更高”并非主要因素。可见,尽管打车补贴可增加司机的收入,但并非长期固定补贴且额度不大,司机更加关注的是接单。

对于乘客而言,“新软件返现额度更高”是换用打车软件的首要因素,占比达40.4%,其次是“以能打到车为目的”(26.9%)和“新软件操作更方便”(24.5%)。这说明待打车补贴取消之后,能够打到车将成为打车软件市场的王道。

二、打车软件使用行为分析

1司机对打车软件的使用行为分析

1.1年轻司机更倾向于全程开启打车软件

调查显示,59.7%的司机会全程开启打车软件,40.3%的司机会在空驶时开启打车软件。随着年龄的增加,全程开启打车软件的司机占比越低。其中,年轻司机对打车软件的使用频率更高,18-24岁司机全程开启打车软件占比达76.5%。

1.2打车软件对高峰期打车难的影响有限

长期以来,高峰期一直是打车难问题最凸显的时段。打车软件的问世虽不能解决出租车供小于求的根源问题,却有利于优化出租车资源使用。XX年2月27日,上海交管局出台规定,自3月1日起,实施早晚高峰时段(即每日7:30至9:30、16:30至18:30)出租汽车严禁使用“打车软件”提供约车服务措施,引起了大众对打车软件是否加剧高峰期打车难的疑惑。调查显示,53.5%的司机使用打车软件不区分高峰期和非高峰期,而在收到打车软件提示的同时,如果有行人招手,60.1%的司机会优先选择行人。可见,打车软件对高峰期打车难的影响非常有限,招手行人更有吸引力。

1.3超四成司机认为用打车软件抢单容易

在打车软件补贴的激励下,司机工作热情提升,不仅向乘客推荐打车软件,还仔细研究补贴政策和抢单秘诀。调查显示,8.2%的司机认为打车软件非常容易抢单,34.6%的司机认为打车软件抢单比较容易,34.0%的司机认为打车软件抢单一般,17.5%的司机认为打车软件抢单比较难,5.6%的司机认为打车软件抢单非常难。

2打车软件乘客使用行为分析

2.1打车软件吸引力远胜电召,成为乘客自发选择的主要平台

虽然国内一、二线大城市的电召平台已有多年发展历史,但使用效果并不理想。根据北京96106出租车呼叫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XX年该呼叫中心日叫车次数约1.6万次。据可查资料显示,截止XX年2月10日,快的打车全国日均订单量已达128万,单日最高订单量为162万,其中使用支付宝钱包付车费的日订单数最高突破60万;截至XX年3月底,滴滴打车覆盖178座城市,日均订单量突破了521.83万。相比之下,打车软件的使用率远高于电召。

XX年3月,交通部发布了《关于规范发展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通知》,提出要加大对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系统的建设投入,优化电话约车服务流程,实现对电召服务的记录和跟踪,并分两批在30个城市开展试点示范。据悉,投资额在8亿到10亿之间,地方财政配套更是在20-30亿之间。但由于电召方式需乘客支付额外费用,用户使用率并没有因此上升。以南京为例,电召费用为5-8元,XX年的叫车率始终不足一成。虽然深圳仅需支付2元电召费用,但试运行前3天接到电召订单总量仅有6447笔,完成量2774笔,成功率不到五成。

在媒体进行的公众调查中,很多乘客不接受电招平台的原因为:“原来可以不花钱的事情,现在非要5元钱。” “我明明可以不加价就轻松叫到车,现在变得必须要加钱。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做。刚习惯用手机软件来叫车的,现在我宁愿去路上叫车。”

调查显示,在近一个月,50 %以上乘客软件打车占总打车量的比重在40%以上,其中,27.9%乘客软件打车占总打车量的比重在50%以上。软件打车已成为乘客主要出行方式,乘客初步形成了软件打车的消费习惯。

2.2乘客软件打车成功率相对较高

随着前段时间打车软件风靡一时,很多诸如出租车没有按约定时间前来、支付不成功的报道也大量涌现。但据调查显示,一线城市的乘客使用打车软件的下单成功率为83.7%;二三线城市虽然稍低一些,但是也在70%以上。这说明,乘客使用软件打车的成功率相对较高,下单问题并没有报道所说的那么严重。

另外,乘客下单不成功的主要情况为出租车没有按约定时间前来。关于这一点,外在影响因素较多,需要相关部门和企业等各方面共同协调努力解决。

2.3 移动支付为主要付款方式

根据《XX年通信运营业统计公报》数据显示,XX年我国3g用户总规模突破4亿人,在移动用户中的渗透率达到32.7%,手机网民规模达到5亿人,手机支付用户在手机网民中占比由XX年13.2%上升至25.1%。可见,3g网络已进入普及阶段,手机支付用户呈高速增长态势,为打车软件应用和移动支付提供了较好的客户基础。调查显示,在打车族中,3g手机用户占比达89.1%,其中,51.7%的3g手机用户选择了移动网络。在而支付方式方面,85.6%的乘客采用手机移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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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反担保法律制度的有关探讨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4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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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律制度的有关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4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这一规定使反担保有了直接的法律依据。在设立担保时,保证人以其一般财产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第三人以其特定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或质押以担保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但债权人并不对担保负对等给付义务,债务人也常对上述担保人不支付代价。因此在承诺过程中担保人面临着利益受损的极大可能性,担保风险得不到补偿,与预期利益失衡,显然有悖于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民法原则。反担保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可对担保人的这一尴尬境地有所改善。由债务人向该担保人新设担保,相对于原担保而言即为反担保。我国《担保法》只规定“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没有对反担保作出更为详尽的规定,过于笼统。但“反担保”和“担保”毕竟是性质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究竟如何运用担保的规定,在实践中对反担保如何把握和操作,本文拟就此谈一下笔者的粗浅认识。 一、反担保的概念 根据《担保法》规定,反担保是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为保证将来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而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这里把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称原担保。因此反担保是以原担保的存在而存在的,没有原担保就谈不上反担保,只有存在原担保,在主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为确保该担保人追偿权的实现,而要求主债务人或第三人向该担保人新设担保,亦即提供反担保。 二、反担保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和资格 反担保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提供反担保人和原担保人。原担保人的范围、资格设定在担保法中都有规定。《担保法》第4条第1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本文认为由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意味着可由债务人自己提供,也可由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提供。因为反担保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原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以获得追偿权的确实落实,在原担保人为债务人履行担保职责后能获取合法对价。从公平、公正这一立法思想出发,对反担保中债务人不应仅仅作字面解释,而应将之扩大至第三人,即由债务人外的第三人提供反担保将对原担保人的利益保障更有实际意义。 对提供反担保者的具体要求,亦即主体资格,对反担保是否有效成立及法律职责的有效履行是非常重要的。其主体资格当然必须具有民法通则中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力,亦须具有担保中担保人主体资格的法定条件。另外,反担保人必须具有代偿能力,具有代偿能力,才具有担保能力。但是具有“代偿能力”并不是保证人资格的唯一要求。除法人和公民以外的其他组织,只要其能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就可以充当保证人,也可以充当反担保人。但上述其他组织应除去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上述单位的资金来源绝大多数依赖于国家拨款及社会力量捐助。如果他们担任担保人就势必会影响公益活动的开展。另外,除经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外,国家机关不得为担保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也不得为担保人。同样,上述单位也不能成为反担保人。 三、反担保方式 前面已经述及,反担保人可以由债务人充当,也可以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充当。如果认为反担保人只能由债务人充当,不能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充当,那么反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时,也就是由主债务人保证第三人(亦即原担保人)追偿权的实现,这在法理上和实践中均失去了反担保的意义。《担保法》规定,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同时规定,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这是否说明反担保方式也可以采取上述五种担保方式,反担保法律制度相对于原担保是否有其特殊的地方,下面将逐一论述。     《担保法》并未将反担保的担保人局限于债务人身上,相反,债务人为确保担保人对自己追偿权的实现,完全可以委托第三人(即反担保人,而非原担保中的第三人)作为反担保人。因此,可以肯定说,保证是反担保的方式之一。保证反担保是指债务人以外的保证人和原担保人约定,当原担保人的追偿权到期待以实现时,由该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反担保方式。理论上分析,保证反担保也应包括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但从实践中去分析,无论原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或是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反担保方式只能采取连带责任保证方式,这样才能切实保护原担保人的利益,在实现追偿权时不必耗费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如果也采取一般保证方式,那么反担保人同样拥有先诉抗辩权,原担保人只能在穷尽主债务人财产后才可以向反担保人求偿,这也失去了反担保的意义。 抵押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和原担保人约定,以该特定财产作为原担保人追偿权的担保。当主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被追偿的债务时,原担保人有权依法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以使原担保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得到补偿。 质押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财产权利凭证移交原担保人占有或办理出质登记,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原担保人追偿权的担保。主债务人不履行被追偿的债务时,原担保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拍卖、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能不能作为反担保的方式而存在。理论界持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留置不能成为以担保的方式。理由是反担保是产生于约定,而依据《担保法》规定,留置权基于法律规定,且留置专指因仓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依法有留置权,而在债务人和享有追偿权的原担保人之间是不存在上述合同关系的,也就不存在和无法行使留置权。也因为留置权在法律条件具备时当然发生,反担保与之无法切合。因此说留置权不能成为反担保方式。如果约定原担保人占有主债务人其它动产,以此来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也只能成立质押权而非留置权。而因其他合同关系合法占有主债务人的动产,也不能成立留置反担保。笔者对上述论述持有相异观点。留置权作为一种法定担保物权,直接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不能以意思表示设立留置权,但留置权的法定性并不意味着仅限于法律有明文

规定的承揽加工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也同样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第89条第4款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因此,留置权的设立只需具备按合同约定占有对方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这个要件即可成立。其次,是否确定反担保由债务人和原担保人约定,在主债务人和原担保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反担保人)与原担保人之间如存在保管费、加工承揽、运输等合同关系,而保管费、加工费、运输费等一般远远小于保管物或加工原料或运输物的价值,这同样为再次设立担保亦即反担保提供可能。综上,留置也可以成为反担保的方式。 定金作为反担保方式在理论上也行不通。定金是指主合同为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当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而在债务人和享有追偿权的第三人(即原担保人)所成立的反担保合同中,双方没有对等的权力、义务,只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追偿权,也就无法成立以原担保合同为主合同的定金合同。司法实践中,支付定金进一步削弱债务人向债权人的欺诈故意,且定金具有明显的惩罚性,另外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又有比例的限制,对于原担保人有担保追偿权的实现作用甚微,故定金不适用反担任,定金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 综上,债务人或第三人(反担保人)向原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方式,可以采取保证、抵押、质押和留置,其中尤以保证和抵押为普遍。反担保方式也会因反担保提供者不同而不同。当债务人作为反担保人时,保证方式的适用应受到限制。因为保证作为人的担保,债务人向原担保人以保证作为反担保时,会形成债务人既向原担保人承担偿付因履行原担保而发生的必要费用的义务,又向原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债务人与反担保人会二合为一,起不到反担保作用。只有债务人以其特定财产设定抵押、质押作为反担保方式,才会实际保护原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当第三人作为反担保人时不受到上述限制,保证、抵押、质押均可采用。债务人或第三人充当反担保人时,选择采取何种反担保方式,取决于反担保人(即债务人或第三人)与原担保人之间的约定。 四、反担保的构成要件 反担保的设立属于民事行为,那么反担保应具备的条件也应符合民法通则第55条为民事法律行为的要求,(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反担保的有效设立必须首先符合上列条件。本文前述反担保法律关系主体范围也体现了上列有效条件的要求。这也是设立反担保的基本要求。 除此之外,各种反担保方式各有其成立要件,故当事人约定采取某种担保方式时,其行为在符合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之外,尚须符合担保法相应条款的特定成立要件。例如,担保法第38条、第39条规定,抵押权设立须有抵押合同并须具有书面形式与相应条款,第41条规定以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设备等设定抵押时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反担保若采取抵押方式,也应遵循规定。又如,担保法第64条、条65条规定,质押权设立必须有质押合同并须具有书面形式与相应条款,第78条、第79条规定以依法可转让有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应当向其管理部门或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反担保若采取质押方式,也同样遵循之。这也是设立反担保的特殊要求。 分析反担保构成要求是判断反担保的效力合法与否的关键。而反担保作为一种担保制度,其效力又受到与担保合同有关的合同效力的影响。《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判断反担保效力,除基本要求和特殊要求吻合外,还需联系主合同的民事行为进一步判断。 五、原担保与反担保的异同 设立反担保的目的是确保原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对主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反担保与原担保一样也具有从属性与补充性。反担保也是从属于主债的一种从债,反担保合同作为原担保合同的从合同而存在,原担保合同无效、撤销、解除直接影响反担保合同的效力。就补充性来说,则指主债务人不能保证原担保人追偿权的实现时,由反担保人负代为清偿责任。 原担保与反担保的目的不同,方式也有别。原担保可以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方式,而反担保只有采取保证、抵押、质押、留置这四种方式。 另外,反担保相对于原担保来说,其范围不但包括原担保范围所确定的款项之外,还应该包括(一)原担保款项所生的孳息;(二)为实现追偿权实际支出的费用。 比照原担保,反担保人同样享有抗辩权,该抗辩权是指反担保人依据法定或约定事由主张减免或免除其责任用以对抗享有追偿权的原担保人的权利。依据本文前述,反担保的担保方式无论原担保是一般责任或连带责任,其都为连带责任方式,因此反担保在抗辩权享有上与原担保很有区别的一点是:无论何种情况,反担保均不享有先诉抗辩权。至于其他抗辩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也应结合反担保所采取的担保方式的不同而分别享有,具体是和原担保中的抗辩权相类似的。 六、反担保的实行 根据反担保设立的目的要求,反担保是为原担保~益实现而设置的,故反担保应于原担保实行之后实行。要求原担保的实行合法有效,这是反担保实行的一般原则。在原担保与反担保皆合法的前提下,如果原担保因债务人实际履行或其他免除条件而未实行,则为保护应保证的权益而设立的反担保同样也毋须实行,原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同时自行终止。如原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在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时,可根据设立的反担保合同,直接向债务人或第三人(反担保人)主张权利或根据抵押、质押合同处分抵押物、质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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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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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情况调研报告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首都进入小汽车主导的机动化时代,小汽车在推动现代城市经济腾飞和规模扩大的同时,也引发了拥堵、能耗、环境、安全、社会公平性等诸多城市问题。不断膨胀的小汽车交通需求与有限的城市资源、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快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建设世界城市,需要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宜居城市,营造健康文明、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因此,针对xx市机动车保有及使用问题,市政协城建环保委员会在开展系列调研活动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xx市机动车保有与使用现状及问题

XX年12月28日,xx市机动车保有量突破400万辆,截止到XX年2月底已达413.2万辆,其中私人小汽车329.1万辆。调查显示,xx市公车(机关企事业单位小汽车)年平均行驶里程为2万公里,私人小汽车年平均行驶里程1.5万公里;私人小汽车年均使用费用为10681元。

与世界大城市机动化发展历程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北京机动车,特别是私人小汽车发展存在“三高”的特点——即高速度增长、高强度使用、高密度聚集。

(一)高速度增长。北京机动车保有量从2300辆到100万辆用了48年时间。XX年8月、XX年5月,保有量先后突破200万、300万大关,分别用时6年半和3年 9个月,而东京这一过程分别用时5年和XX年;而从300万辆到400万辆,北京仅用了2年7个月,而东京实现这一变化却用了XX年的时间。进入21世纪以来的XX年间xx市机动车年均增长25.1万辆,XX年净增量更是高达51.5万辆,一年的净增量就几乎与香港机动车保有总量相当。xx市机动车在 400万的量级上仍然保持这样高的增长速度实属世界罕见。

(二)高强度使用。北京私人小汽车年均行驶里程为1.5万公里,是伦敦的1.5倍,东京的2倍多。

(三)高密度聚集。与世界城市“中心城区低,外围高”的机动车保有量分布态势相反,xx市400万辆机动车的80%以上集中在六环范围内。北京城四区户均私人小汽车保有量水平是巴黎同等可比区域的1.8倍,纽约同等可比区域的2.3倍。国外大城市中心区合理引导小汽车使用,私人小汽车出行比例“外高内低”,而北京中心城私人小汽车出行比例在35%以上,与近郊区私人小汽车出行比例相当。

城市中心区过多的私人小汽车流量导致严重交通拥堵,按照xx市目前私人小汽车使用强度,每净增100万辆私人小汽车,需要增加282万车公里的路网容量(相当于整个三环内的路网容量,相当于五环内路网容量的30%);需要增加停车面积30平方公里(相当于二环内面积一半)。因此,按照目前的机动车发展趋势,有限的资源承载空间与迅速增长的私人小汽车需求之间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反映在路网上就是交通拥堵仍将不断恶化。

此外,交通拥堵又进一步带来能源消耗及尾气排放的增加,逐步加重了城市中心区的环境污染。研究表明,车辆速度从40km/h降低到15km/h时,排放平均增加250%,油耗平均增加67%。而北京是一个平原城市,空气扩散速度慢,中心城区增加的机动车尾气排放使得市区空气质量恶化。据统计,目前xx市空气中40—60%的可悬浮颗粒物、80%的碳氢化合物(hc)、70-80%的氮氧化物(nox)均来自机动车尾气。能源消耗方面,按照目前使用强度测算,全市每增加100万辆私人小汽车,每年至少增加13.5亿升的燃油消耗。

二、xx市机动车保有及使用问题的原因分析

分析xx市机动车保有及使用问题,主要原因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购买车辆的门槛低

从国内外诸多城市的交通发展历程来看,在适当条件下出台一些政策措施提高购车门槛,对机动车保有量进行一定程度调整的案例并不少见。如新加坡采用车辆限额投标制度收取拥车证价格和拥堵收费、香港大幅度提高私人小汽车税率、上海实行车牌拍卖制度、日本城市采取停车泊位证制度等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这些城市私人小汽车的快速增长。

而与国内外其他城市相比,xx市对私人小汽车购买几乎未出台任何限制政策,且车辆价格呈下降趋势。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进口小汽车价格进一步下降,再加上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市民购买私人小汽车非常容易。

(二)小汽车使用成本低

经验表明,调节小汽车使用成本是减少小汽车保有与使用,从而缓解交通拥堵的最有效措施之一,而xx市目前小汽车使用成本较低,是导致小汽车过度使用的主要原因。以停车为例,xx市虽然对一些重点地区的停车价格进行了调整,但是整体水平仍低于上海、广州等城市,更远低于国外同类城市的停车收费标准。如上海中心区每小时停车费为15-20元,广州为10-15元,而一些世界大城市一类地区路内停车费用更高,如伦敦为2.3欧元/小时,东京为2.4欧元/小时,阿姆斯特丹则达到了3.8欧元/小时。

特别是近年来,停车管理不到位,乱停车现象严重,小汽车违章占道停车(步道、自行车道,甚至行车道)势头不减,刺激小汽车过度使用。

(三)市民绿色出行意识低

城市居民的出行习惯需要一个培育和适应的过程,欧洲、新加坡、日本公共交通发展先于私人小汽车的普及,市民习惯于公共交通出行,即使目前机动化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公共交通出行比例仍然达到60%以上。北京自1997年以来,机动车净增300多万辆,在已经出现严重交通拥堵的情况下,才确立大力发展轨道交通的政策,再加上建设周期,要经过一定时期才能发挥其效用,因此市民依赖小汽车出行的习惯已经形成。目前,xx市5公里以下的私人小汽车出行占私人小汽车出行总量比例高达40%,私人小汽车使用存在明显的过度使用现象。这也反映了使用者对私人小汽车的高度依赖,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意识淡薄。

(四)替代出行方式的服务水平低

目前xx市轨道交通线网密度低、运能运力不足、换乘不便,地面公交运行速度慢、服务水平低,步行自行车出行环境不断恶化,通勤、通学等刚性交通出行需求缺少满足需求的替代方式,成为诱发家庭购买私人小汽车的主要原因。以中关村第三小学为例,问卷显示,70%以上的家长开车送孩子上学。很多家长在有了孩子以后才购买私人小汽车。

三、xx市机动车总量调控与需求管理相关建议

针对xx市机动车方面存在的问题,借鉴世界城市交通发展经验,提出以下建议:

(一)增大购车成本,降低机动车增长速度

目前xx市机动车增长速度已超过每年50万辆,如果不加以控制,缓解交通拥堵的综合措施很快将会失去效果。因此,从根源上控制机动车的增长速度是最有效、最直接、也是最首当其冲的一项措施。建议: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尽快开展机动车总量调控工作,依据公共交通建设进度,研究提出每年汽车增长量的控制指标;研究出台与机动车总量控制相应的配套政策及法律、法规体系;提高购置税,加大首次购车成本;加强汽车上牌管理,严格实施按车位证上牌管理的办法。

(二)提高机动车使用成本,抑制机动车需求

加强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的建设和管理,全面规范停车秩序,严禁乱停车。因地制宜地制定停车泊位的供给标准,在总体停车位数量上进行控制,特别在商业办公区以及靠近地铁和枢纽的地方,减少停车位供给,引导机动车的合理使用。

提高停车收费标准,实行差别化的停车管理收费政策,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段实行不同的停车费率,进一步扩大实施差别化停车价格的地域范围;引导小汽车在中心区外围换乘公共交通。

通过收取拥堵费、排污费、环境税等手段,提高机动车使用成本,抑制机动车需求。

(三)改善公共交通服务,倡导绿色出行

加密轨道交通线网,推进接驳换乘配套设施建设,提高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服务水平。在新线规划建设时,地面公交、小汽车、自行车接驳的换乘设施同步建设,并纳入轨道交通规划、设计、投资、建设体制;

调整交通投资结构,加快综合交通枢纽、换乘设施建设,改善各种交通方式间衔接换乘条件;

加大公交专用道施划力度,尤其要在拥堵路段加快公交专用道施划进度。

加强对侵占人行步道、自行车道行为的管理,严格禁止小汽车乱停乱放、侵占非机动车道和步行道的违章行为,加强执法,还便道于行人,还自行车道于自行车;

开展“半小时绿色出行”行动,在全市倡导半小时内步行和自行车可到达的出行,选择步行、自行车出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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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校园快递用户满意度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物流,全文共 1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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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快递用户满意度调研报告

大学生是快递服务的新生客户群体,对快递服务的需求日渐增长,通过调查几所高校校园快递用户的满意度,总结校园快递客户的总体特征和快递服务业的普遍问题,向快递公司提出可行的改进方案。

关键词:校园用户;快递;满意状况

快递在近几年越来越深入人们的生活,目前开展快递即速递业务的企业有中国邮政旗下的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他的民营快递公司。

随着快递业务深入校园,大学生日渐成为快递服务的主要消费群体。由于大学生使用快递的目的和需求具有多样性和特殊性,针对该特点,快递公司采取了更灵活的服务方式。当快递日益成为校园生活中的一部分,学生们对于快递服务也有了新的期望。他们的满意度直接影响着快递公司在校园用户中的形象与声誉。因此有必要研究校园快递用户的满意状况,同时提出对快递服务行业的建议。

调研发现

有效问卷数量及调研结果显示,使用快递的校园用户以女生为主,男女生在使用频率上的差别很大;快递使用的主要原因是网购,这与快递的飞速扩张是源自电子商务特别是网购的迅猛发展分不开的。

调查结果中顾客普遍满意的快递公司具有配送速度快、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好、价格低廉、货物送达安全等优点。综合所有快递公司来看,在配送速度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上比较好,在物品包装方面,大家普遍满意度较低。取送货地点的固定性和离校距离以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直接影响着顾客的心情,也影响着顾客以后的选择。

校园用户选择快递服务时考虑的主要因素调查发现,配送速度最受关注,6.61%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这一选项,货物安全送达、价格、收发人员服务态度紧随其次,包装方式是用户选择快递服务时顾虑程度最小的因素。将影响选择的因素与性别作交叉分析发现,女生对是否送货上门的重视程度大大高于男生,同时对配送速度的要求也高于男生。

遇到递送延迟、物品受损、服务人员态度差等问题时,只有23%的被调查者选择向快递公司投诉,11%选择与工作人员理论但不会投诉,几乎40%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不投诉但再不使用该公司的服务。曾对快递公司进行投诉的用户仅有少数得到了满意的解决,大部分投诉者对快递公司的解决并不满意,近三成投诉者没有得到快递公司的任何解决。可见,校园用户很少采取积极的维权手段的原因可能是快递公司对投诉处理的低效、消极,由此也发现校园快递用户缺乏有效、合理的维权渠道。

结论与建议

随着电子商务特别是网购的迅猛发展,快递业也得到了飞速的扩张。大学校园里出现“快递热”也就不足为怪了。通过本次调查,对校园快递的使用情况和用户满意状况有了基本了解,从中可以得出一些基本结论。

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的用户在使用快递的频率、偏好方面有差异,例如女生经常网购,使用快递频繁,对送货安全性等要求较高。快递使用在大学校园里具有普遍性,网购是目前校园用户使用快递的主要用途。

大学生群体总体上对校园快递的服务比较满意,某几家快递公司在快递的价格、收发人员态度、货物安全送达三项因素上得到了校园用户的肯定。尽管如此,目前用户认为最不满意的因素恰恰也是这三项;同时这三项因素在用户评价快递公司服务时占据了较高的比重。综合分析可知,这三方面的改善应该作为快递公司有效优化服务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的重点。

当对快递服务不满时,校园用户很少采取积极的维权手段,而快递公司对用户投诉处理得不积极、低效率可能是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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