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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环境建设调研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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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环境建设调研报告

目的:了解校园环境建设

时间:/10/25

地点:校园

调查方式:实地调查和网络搜索

我们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无疑给现代社会文明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环境优美是实现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这正成了我们的一种共识。作为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其环境的优美程度自然也是现代学校文明的重要标志。学校校园的环境当中,校园环境文明建设是至关重要的。为营造学校良好的学习环境,必须重视对校园环境文化的建设,校园环境文化建设,在学校发展中越来显示其独特的一席之地。

对现化中学生的心理需求以及未来社会的发展需要来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阵地建设,是一个教育不可忽略的重大问题,理论和实践都告诉我们必须重视对校园环境文化的建设。

一、校园环境文化是一个校园生态系统

众所周知,学校是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教育的机构。从生态学的观点看,校园是一个独立的生态系统,它有着自己的结构和功能。校园生态系统是开放系统,不断地与外界交换着物质、能量和信息,从而使自己保持着一种有序状态,并不断地发挥着自己的能。校园环境文化,在培养学生综合性能力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这种综合能力的培养并不是课堂教学所能够完全承担的,它需要多种逻辑的训练。校园环境文化,作为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之一,有其独特的作用。

二、校园环境文化对学生有影响作用

校园的环境文化通过教育者的组织和利用可以对受教育者产生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养性怡情、陶冶情操的积极作用。这种积极性的功能需要通过教育者的设计而体现。校园以环境文化的育人功能仅仅通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是不能充分发挥的,学校的老师,尤其是领导必须有意识地利用校园环境文化,甚至可以改变某些校园环境文化来为学样教育育人服务。校园环境文化对学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学生的心理平衡;学生的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学生的智力发展;学生学习的内容和方式。

三、重视对校园环境文化建设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

近些年来,学校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加强了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和设施建设,校园的环境文化建设有了很大的改观。为适应新的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学校都进行以学校内部综合改革,并把比较多的精力散到了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上来,特别是对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给予了高度重视。这都是因为我们已经认识到了学校校园环境文化的创建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的发展有着其独特的潜移默化的、深刻有力的影响作用:

1、重视对校园环境文化建设是学校发展的需要。

前些年来,特别是90年代以来,校园环境文化建设中出现了令人担忧,必须须引起高度重视的严竣问题。

2、营造校园环境文化气息是学校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

校园环境文化,它具有特殊而多样化的育人功能。如果说教师和学生是教育教学活动的主角,那么学校校园环境文化好比是他们活动的舞台,缺少这个舞台,师生的活动就失去了依托,并将直接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进程和效果。校园环境文化在学校思想教育中表现出以下几种功能:1凝聚功能。学校环境文化建设的核心是树立群体的共同价值观,通过它的影响力在青年学生中形成一种无形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把青年学生行为系于一个共同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之上,从而在高雅古富的精神生活中,陶冶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和文化品格。2激励功能。不同的校园环境文化会将教育教学活动导向不同的境界和水平,产生不同的育人效果。良好的校园环境文化,必然会出现“勤奋好学、积极向上”的校风,深刻地影响着师生的内心节办,激发着师生的工作和学习热情,比起千遍万遍地说教方法,教育效果自然事半功倍。3熏陶功能。学校按照审美的要求去加强对校园环境文化建设,这对学生的审美理想、审美趣味和审美观念的形成具有无形的熏陶、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4益智功能。校园环境文化对学生的智能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一般地说,丰富良好的环境文化因素刺激,可以促进智力发展,还能激发学生积极的情感,并以此为中介来促进智能的提高,特别是学习兴趣的提高。3come。

以上功能的发挥中显出,学校校园环境文化是学校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的极好阵地,必须加强重视和强化建设。

3、创设校园环境文化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极好舞台。

创设校园环境文化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极好舞台。校园环境文化阵地可以培养学生的合作竞争能力,可以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精神,可以培养学生的艺术才华,可以增强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可以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可以改轻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使其置身于一种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境地,可以使学习在一种愉快教育、情境教育、和谐教育中健康地成长。总之,从整个校园环境文化的创设过程中,离不开学生与老师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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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基层调研报告范文精选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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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调研报告范文【精选】

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基层调研报告范文(一)

村级制度建设不够健全,监督机制力度不够,在芦草沟村调研时,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纷纷提出,随着自然村的区划调整,小村变成了大村,干部职数减少,而工作职责和权力范围也有了相应的变化,而村级制度都没有跟上,诸如工作制度,生活制度上有些村就没有,工作就带很大的随意性,给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村划调整后,原有村民议事领导小组,村民代表监督小组等与现在的村域规范有不少的变动,而机构又没能及时调整,就谈不上监督的问题,制度的不健全,监督的不力,给个别村干部的贪腐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村个别干部工作效率不高,存在官僚作风,在调研时,群众代表反映在一些职能部门和涉农部门中,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懒、散现象,对群众不够热情,对工作不够热心,对涉农工作不够深入,个别同志、个别部门存在门难进,话难说,脸难看,事难办,没有把百姓利益放在心上,工作效率不高,官僚作风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农村信息不够畅通,部分劳动力有置闲现象,村集体公益性事业建设缓慢,与百姓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后,孩子上学路远,且农村留守儿童较多,给教育带来诸多不便因素,这是调研时,反映最为集中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机械化耕作的普及,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而信息的不畅,导致部分外出务工人员,盲目外流,与此同时,农村出现了相当一部分留守儿童,加之学校的布局调整,教育资源得以整合,而农村的道路建设,都没有及地跟上,影响着人们的出行。在这次为期一周的调研中,所涉及的还有集镇规划,农村养老、医保等问题,为更好服务百姓,让我们的各项工作让群众满意,我们认为今后基层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俗语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一切都要按规矩办事,按制度办事,村级政权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让村干部有规可依,有制可行,始终有制度做保障,制度约束,在监督机制上,完善来自基层村民代表的监督和上层部门的监督。可采取定期述职和不定期检查制,及重大事情村民代表议事制和问责制,从源头上杜绝不良现象的产生。

围绕 农 字,抓住 实 字,解决百姓 难 事农村工作,千头万绪,但只要诚心务 农 ,真心干实事,就能很好解决问题,新村规划结合农村实际,一旦方案定下来,只要农民拥护和需要就应立即实施,从实从快解决百姓所需,学校布局调整,给学生造成的不便,应加快村级道路的建设和个别偏远学校建设,加大地方的配套投入,使得百姓受益,乡镇要科学指导农民针对农作物秸秆还田,建沼气池,变废为宝,综合利用,针对农村文化活动单一,要加强村级文化中心的建设,挖掘民间艺术,加以传承和发扬,以达到自娱自乐的之目的。

只要想百姓,为百姓,就能帮百姓办实事。

这只是我们在主题教育活动中调研的一些浅见,希望多为百姓,为政府做些实实在在的事情。

基层调研报告范文(二)

我很荣幸有机会在20xx的二至三月份,历时一个月的时间在辽阳市一高中任教,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每天都认真地备课、上课。有时为了准备一节课,甚至到深夜,遇到叫不准的问题还要向同行们虚心的请教,使自己学到了很多东西,增长了不少知识。虽然自己很珍惜这个机会,很努力学习,但是给我感觉最深的是自己知识能力水平和孩子们的要求还有差距。因此,我在结束课程之前针对学科的一些问题结合新课改向学生做了一个问卷调查,同时,我也积极地找学生谈话,同老师交流,以便更好地了解本学科及学校情况。这个调查是针对政治这门课的教与学的一些看法。通过调查研究,我对当下政治教与学的状况有了初步的了解,为更好深化高中政治教学改革,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路子有了一些思考,通过调查可以看出:

首先,市一高中的新校舍教学设施齐全先进,每个班级都配有先进的网络电子白板,但利用率并不高。学校对教师管理很规范,每周的周四全体教师都要到四楼的阅览室大备课间进行集备,并进行考勤。学生实行全封闭管理,中层以上干部每周都要值班值宿两次以上,每天的间操时间都要跑步上千米,食堂卫生食物菜品多样,教师学生对此都很满意。

其次,学校是一所省重点示范性高中,学校规模较大。近年来由于中考招生的改革,学苗存在参差不齐现象,成绩相差很大,给教师的上课备课带来了不小难题。

再次,教师的教学方法比较单一,多数教师还是老式传统教学,教师讲的多,学生活动的少。虽然教师个人素质好,准备的非常充分,但是一节课下来学生得到多少,最主要的教师讲的很累,学生学的也很辛苦。

下面就针对以上情况和学生的调查反馈推而广之,谈谈我个人对示范性高中不成熟的建议:

基于学校教学设施先进,广大教师一定要充分利用多媒体电子白板这个辅助教学工具,生动形象直观的演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通过直观的创设问题情景和教学情景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因为兴趣是最好的教师,如果教师不会应用,学校应组织相应的培训,采取措施鼓励和激励教师应用,不然即是莫大的浪费,也会对教学效果大打折扣。毕竟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教学内容的结合是现代教师必备的能力和要求。

集体备课很重要,但除了加大力度管理,更重要的是要追求集备的质量,再一个还要在集备的内容贯彻上加以考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集备的作用。

见于学生参差不齐的情况,对教师上课的要求就更高了,那就是一定在备课和准备上要有所区别对待,设计的问题有一定的坡度和层次性,能注意到分层教学;能引导学生从不同的角度、层次全方位地分析和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能环环相扣、层层深入,教师的引导、点拔、归纳到位,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才能高。以 问题教学法 贯穿课堂教学的始终,以问题的创设来构建知识体系,再通过基础知识、知识结构来解决实际面临的问题情境,让 问题教学法 成为课堂教学的主旋律,让学生真正地 动 起来。真正体现新课改的要求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进一步强化 以学生为中心 教是为了学 的新课程理念,,体现课堂教学的 二主 模式 教的主导和学的主体作用。能较好的引导学生构建知识体系,从宏观上让学生把握知识的整体结构,形成知识网络之树,从微观上让学生了解掌握学科的基础知识,提高学科能力,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在课前准备中,要从学生的知识基础和思维特点出发,设计具有一定思维含量的问题;在课堂教学中,要排除怕麻烦,赶进度的思想疑虑,耐心启发引导学生,养成学生良好的思考习惯,培养学生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在课后的习题练习上,选取启迪学生思维,涵盖知识迁移的习题,培养学生灵活运用知识解答问题的能力,让学生学有所获,长期坚持必将取得好的成绩。尤其是对待层次不同的学生,更改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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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计划生育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3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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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前工作的重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配齐配强计生分管领导和计生办干部;加大基础设施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促使群众转变多子多福的婚育观念,基本杜绝了多胎现象,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强,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然而,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发展,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为找准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我委组织了=个调研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全市xx个乡镇进行调研,通过召开县、乡、村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座谈会,与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交流、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执行生育政策不到位,计划外生育反弹

据调查,全市计划生育率仅为.,低于目标值.xx个百分点。分析原因:一是计划生育“七不准”和依法行政给各级党政部门和计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那种强制措施不能用,面对计划生育对象、不参加环孕检的对象不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和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既不能动手搬东西,也不能收押金、罚款,只能反复做思想工作,而大多数群众对只动嘴不动手而无动于衷,计生工作人员对此兴叹束手无策。座谈中,许多计生干部坦言“不是我们无能干,而是不能干(因为没有强制措施);不是我们干不好,而是无法干好(因为要依法行政);不是我们不想干,而是怕干(因为怕承担责任)”。由于法律法规要求计生干部依法行政,而群众又不依法实行计划生育,致使干部群众普遍认为计划生育松了,抢生现象严重,许多生育一男孩的对象,小孩都多岁,带要超生,不少二女结扎户想方设法采取复通,再生一胎。二是流动人口管理失控。由于经济的发展,许多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而外省很多地方对流动人口不查验《婚育证明》,致使外出人口办证率低,许多外出人口流向不明;再则,我市流出人口约万,以上是生育旺盛的青壮年,对庞大的流出人口,从人员、精力、经费等方面都无法管理,给外出人口管理造成很大困难。流出人口钻管理上的空子,躲在外地超生。据调查,流动人口超生占计划外出生总数的以上。三是环孕检率低,全市环孕检率在左右,低于目标值xx个百分点,由于对育龄妇女不参加环孕检没有任何约束措施,只能靠计生干部上门做工作,凭群众的自觉性参加环孕检,所以环孕检率难以提高;对外出打工人员,不得强求其返回户籍所在地做环孕检,她们在外地寄回的环孕检证明有是假的。晕颐堑牡鞑橐桓鱿缥ツ旮孟?=例计划外出生,其中=例是外出流动人口,且都寄回了环孕检证明“有环未孕”,但事实上都超生了。四是地下婚姻造成计划外生育,据调查,不少地方出现先生小孩后结婚的现象,有一个村,=个计划外对象,都是到了法定婚龄未领证生育的非婚生育对象,占当年计划外生育总数的。

二、出生婴儿性别比仍然居高不下

据调查,全市出生婴儿性别比为:,超出正常值(:)xx个点。分析原因:一是群众生育男孩的意愿仍然强烈;二是受到利益驱动,不少卫生技术人员仍然隐蔽地进行性别鉴定和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三是缺乏有效的打击力度,一方面非法性别鉴定人员行动诡秘,给侦破工作带来困难;四是性别比整治责任不清,从部门配合的角度上看,市级比县级好,县级比乡级好,乡镇一级公安、卫生部门不予配合,单凭计生部门一家抓性别整治,实质上就是一句空语。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

据调查,上半年全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仅为=.,与目标值相差.xx个百分点。究其原因:一是计划外生育对象外逃现象严重。以调查的一个乡为例,去年xx个计划外生育,就有xx个外逃,当地启用了法院的“非诉执行”,但由于外逃难以找到人,法院对此束手无策;二是调查取证难,由于第五次人口普查规定已作象征性处理的不作追究,原来交了-xx元的就可上户口,许多计划外对象,暂时不给小孩上户口,等到第六次人口普查再上户口,计生部门很难取到计划外生育的证据。三是非诉执行成本高,时间长,收效慢,许多乡镇反映,虽然法院非诉执行起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成本高,按照法律程序时间长,加上法院人力有限,见效慢。四是由于征收标准高,很多对象与计生办谈条件,交二三千元就了结,超过这个标准,分文不交,就是搞非诉执行,让他们坐牢也分文不交,法院也无可奈何。我们调查了解一例非诉执行的对象,拘留“三进三出”,就是分文不交,出来后拍拍胸脯狂言“老子的口袋里有钱,就是不交,你们想怎么样。”象这样的人为数不少。五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基层干部求稳怕乱,害怕自己犯错误,缺乏应有的工作力度。

四、县、乡财政投入严重不足

关于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

据调查,除龙虎山和市工业园区外,其它县(市、区)财政几乎没有安排计划生育人均事业经费,虽然财政作了预算,但那种预算将人头经费、社会抚养费、财政转移支付列入其中,实质上是空对空,没有按照中央、省关于计划生育人均经费投入的要求去做,故而县(市、区)计生经费严重短缺。乡镇一级不但没有经费投入,还挤占、挪用财政转移支付中计划生育经费和社会抚养费。由于经费投入不到位,致使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独生子女奖励费、二女户养老保险以及其他奖励优惠措施以落实到位,不少地方为了维持日常工作,不得不靠征收社会抚养费度日,以致“放水养鱼”现象重新抬头。调查中,就有不少的基层领导跟我们算帐,说少引产少结扎一个不仅可减少很大的工作量,也没有工作的风险,还可节省多元的行政成本,同时,多生一个还可收几千元的社会抚养费,故而都不愿去搞节育手术的落实。如此思想作崇,怎能搞好工作。

四、基层计生队伍不稳定

据调查,乡镇计生工作人员任务重、压力大,工作环境差、待遇低,人心思走。由于计生工作作为“天下第一难”的局面并未改变,从上到下层层下达考核指标,加大检查考核的力度,省下达的考核指标大多脱离工作实际,面对过多过滥的考核指标,乡镇计生干部疲于应付。出于“七不准”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上级业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搞好工作要挨批评,稳定出了问题又要追究责任,在双重标准的要求下,他们基于处于“自己想招自己用”、“自己做事自己兜”、“自己有苦自己吞”的境地,上级机关和社会缺乏对他们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工作往往是吃力不讨好,两头受气,因而分管领导不愿分管,计生干部人心思走,这样的比例有以上。村级计生专干由于是海选干部,考虑自己的选票,只迎合村民个人利益,根本不配合政府做工作,造成“村梗阻”,许多地方只能是乡镇计生干部越俎代疱,难以做好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将计划生育工作真正纳入党政领导政绩考核内容之一,实行领导任期目标考核、责任跟踪追究,切实发挥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黄牌警告”的作用,促使各级党政领导紧绷计生这根“弦”,具体抓落实。

二、加大计划生育人均事业经费投入。要求各县(市、区)按规定的标准追加xx年财政预算,明确计划生育人均经费不含人头经费、社会抚养费和财政转移支付计划生育经费。建议市人大、财政、计生等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县(市、区)经费投入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形成督查通报,监督县(市、区)落实人均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各县(市、区)要将财政转移支付计生经费统一划拨到县(市、区)计生局帐户,由县(市、区)计生局统一管理,防止乡镇克扣挪作他用。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人口计生委联合制定人口计划生育经费依法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乡镇挤占、挪用计生经费和社会抚养费的,要视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投入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提高计生干部待遇,稳定计生队伍。针对计生干部岗位特殊,要落实每月xx元的计生岗位津贴;对一类乡镇的计生干部要增发每月xx元的计生奖励津贴;对连续两年获得一类乡镇的计生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要予以提拔重用。同时,对连续两年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实行末位淘汰,真正体现有奖有罚,奖罚分明,调动基层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二是针对计生技术人员缺乏的现状,建议全市统一招聘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充实到乡镇服务所,编制统一放在县(市、区)计生服务站,工资上浮一级,工作满=年后,视其工作业绩,择优选调县(市、区)计生服务站,上浮的工资固定下来,用丰厚的待遇吸引人,解决目前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三是村级计生专干不参与海选,由乡镇计生办定期考核聘用,享受村级副主任待遇,工资由乡镇计生办统一发放。

市场调研报告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社会调研报告 ·会计调研报告 ·产品调研报告

四、全面推行村民自治,以村为单位制定村规民约,对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不按期上环、结扎、环孕检、外出流动人员不办理婚育证明的人员议定处罚条款,由乡人民政府、乡计生办督促、指导依村规民约章程处罚。从而制约不遵守、不服务从乡村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行为。

五、开展一次集体性“清查清理”活动。通过清查清理,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生育政策、技术政策和处罚措施,消灭计划生育死角,堵住管理漏洞,全面掌握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底细,健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资料和管理制度,使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坚决防止滑坡和反弹,为确保完成人口控制计划夯实基础。活动中,要把整治性别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坚决落实已出台的相关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同时,尽快召开全市半年人口形势分析会,客观分析形势,明确下步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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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页5]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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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

三、创造条件率先突破抢占发展先机

有关专家预测,低碳经济将是第五次经济浪潮,必将给社会经济生活各个层面带来巨大变化。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如何在我国发展低碳经济,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会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根据这一实况,湖北在低碳经济发展问题上,应创造条件,率先突破,抢占发展先机。

(一)尽快制定湖北低碳经济发展战略

根据国际国内低碳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与湖北省能源供需现状,为抢占先机,必须尽快制定湖北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在制定低碳经济发展战略上,必须重点做到以下几个结合。

一是要与“一带两圈”发展战略相结合。为构建湖北成为中部崛起战略支点,加快发展步伐,湖北省委省政府结合本省实际提出了“一带两圈、双轮驱动”发展战略。而低碳经济战略是提升“一带两圈”战略的重要载体。为确保“一带两圈”战略的有效实施,应把低碳经济发展战略融于“一带两圈”之中。

二是要与“两型社会”建设战略相结合。XX年12月武汉城市圈获批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去年9月,国务院批复了武汉城市圈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作为“两型社会”试验区,如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方向何在?显然切入点是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关键是转变发展方式,而低碳经济因具有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特征,发展低碳经济与“两型社会”建设正合其时,因此,低碳经济应与“两型社会”建设总体方案有机结合,通盘运作。

三是要与产业结构调整战略相结合。发展低碳经济,就是要优先发展低碳产业。所谓低碳产业是指能源利用效率高、排放低、污染少的产业及应用前景广的新能源产业等,包括先进制造业、节能建筑、服务业和新能源、资源的循环利用等。目前,湖北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在全省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基本相同,但能耗所占比重相差较大。XX年,第二、三产业每万元增加值能耗分别为2.05吨标煤和0.35吨标煤。按此计算在湖北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构成中,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是非工业部门的8.1倍左右,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每提高1个百分点,需要多消耗能源约120万吨标煤。与此同时,工业内部不同行业能耗差别也较大,XX年,火力发电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等这六大行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为3.72吨标准煤,比电子信息等七大先进制造业高出2.8倍。可见降低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将是降低全省万元gdp能耗的主要可行手段之一,而发展先进制造业是最有效的途径。要把服务业的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逐步实现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要通过发展低碳产业,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从而实现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四是要与节能减排战略相结合。根据国家总体部署,“”时期,湖北单位gdp能耗水平要下降20%,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10%以上,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到85%以上。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大力降低煤炭、石油等高碳产品的消费量。有关专家预测,“”时期,我国很有可能制定并出台降低碳排放量的考核政策。因此,发展低碳经济,是实现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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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电子商务实训网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商务,全文共 1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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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实训网络调研报告

学习目标:了解湖南省名优特产的主产地、主要销售市场、主要生产厂商、主要进口商的情况,对市场整体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能熟练使用网络调研的方法与工具,获得相应的信息。

调研工具:搜索引擎、阿里巴巴、环球资源、中国商品交易网等btob出口交易平台、政府网站、行业协会网站、进出口公司网站;参考安徽特酒公司调研案例。

调研对象:安化黑茶调研报告

茶,是内敛且包容的,既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恬淡闲适,也有“静试恰如湖上雪,对尝兼忆剡中人”的优雅情怀。重庆市场调查公司.不管是一个人的小安逸,或者是三五知己的热闹,都可以自这一杯水意葱茏里品出一个百味人生。茶,也是很中国的,著名科技史家李约瑟博士将中国茶叶作为继中国四大发明(火药、造纸、指南针和印刷术)之后,对人类的第五个重大贡献。在诸多产茶名地中,湖南益阳安化黑茶是国家注册认可的三大县域品牌茶(普洱茶、祁门茶、安化茶)中,历史最悠久,文化最丰富的一种。

黑茶是六大茶类之一,中国特有的一大茶类。自古以来,安化茶已经闻名天下,唐代就有“渠江薄片”闻名于世。几乎自有文字记载起,茶叶就与中华民族的文明相始终。安化黑茶、安化松针、云云贵春芽和近年新崛起的安化银毫等名优茶,也保持了不衰的魅力。

(一)主产地:湖南是我国最大的黑茶产地,湖南黑茶始产于安化。安化地处北纬25°-30°的茶叶优势产业带——雪峰山脉、资水沿岸,常年云雾缭绕,是我国独特的宜茶区域。对于益阳安化种植茶叶的有利条件,史料有云:“山崖水畔,不种自生”。事实上,益阳种茶有上千年的历史记载,有家家户户种茶、制茶的传统习惯。

据记载,光绪年间安化黑茶产量已达到7000~7500吨。1939年,留学日本九州大学的农学士彭先泽先生,在家乡——湖南省安化县创建了湖南的第一个砖茶厂,湖南省白沙溪茶厂是湖南边销茶生产的摇篮。

湖南黑茶原产于安化,最早产于资江边上的苞芷园,后转至资江沿岸的雅雀坪、黄沙坪、硒州、江南、小淹等地,以江南为集中地,品质则以高家溪和马家溪最为著名。湖南黑茶主要集中在安化生产,最好的黑茶原料数高马二溪产茶叶,此外,益阳、桃江、宁乡、汉寿、沅江等县也生产一定数量湖南黑毛茶经杀青、初揉、渥堆、复揉、干燥等五道工序而制成。

(二)产量:明清时期,安化黑茶产量极大,其产量一度占中国五大产黑茶省总产量的30%左右;益阳还出产“世界茶王”——千两茶。中国五个黑茶产地省平均产量比例是:湖南40%,四川20%,广西15%,云南15%,湖北10%。安化在清朝时,最高年产黑茶18万担,红茶70万箱。湖南省70%-80%的茶产在安化。朝廷几度在龙塘寨驻几千“茶商军”,拿黑茶去西北换胡马。明代文学家汤显祖在《茶马》诗里感慨:“黑茶一何美?羌马亦何殊?”这年安化压制黑茶砖577575片(合1155.15吨)运往西北销售,后来俗称边销茶。边销茶是国家特殊供应商品,是我国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活必需品。

近年来,益阳市委、市政府看到茶产业的广阔前景,时任市委书记的蒋作斌提出,要大力发展黑茶产业,专门成立了市茶叶工作领导小组、市茶叶产业协会和市茶叶局。要依托文化、地理、品质、工贸、品牌、交通、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把黑茶产业打造成年产值过30亿元的富民强市大产业,并在提高黑茶科技含量、拓展黑茶营销市场、发展黑茶文化、加强黑茶质量监管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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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发展农产品流通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的研究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全文共 3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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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产品流通推进农业产业化研究

农产品流通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和社会的安定,及时地解决农产品流通中的问题,对于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满足人民需求和保持市场繁荣稳定,都有着十分重要意义。本文联系情况,就加快发展我市农产品流通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农产品流通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的积极作用   ㈠农产品流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环节。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各类龙头企业和经济组织的带动,将生产、加工、销售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一体化经营。按农业产业化经营这一含义,发展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而扶持一批加工流通和外销型的龙头企业,增强其竞争、辐射、带动能力,则可大大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因此,加快发展农产品流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农产品最终价值的关键,也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措施。   ㈡农产品流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必然要求。农业产业化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基础上,确立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农业经营形式。这一形式的首要特征就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与流通各个环节都要根据市场机制来进行,要求改变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部门分割的管理与运行机制。农业生产经营要求适应“以销定产”、“大规模生产、批量化与网络化销售”的特点,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按市场需求进行。农业生产的产品最终是以农产品流通的形式进入市场,农产品在市场中实现价值的高低是农业产业化形成、巩固与发展的关键。因此,农产品流通是农业产业化和农业集约化经营的客观要求。   ㈢农产品流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内在联系。农产品流通和农业产业化具有高度的“亲和力”。一是二者具有相同共性。都是市场经济产物,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二是农产品流通对农业产业化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农产品流通的龙头功能、优化功能可以促进龙头企业的发展,农产品流通的规模经济功能可以促进农业主导产品和支柱产业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基地化建设。三是农业产业化为农产品流通拓宽空间。农业产业化有利于农产品流通对产品质量、生产规模和科技含量的要求,有利于推动市场体系的发展,从而为农产品流通提供广阔的舞台。   二、农产品流通现状   农产品流通已从计划经济时代的农业系统、供销系统、粮食系统企业购销转变到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中介组织、销售组织经纪人为辅的销售渠道。目前,我市有农贸市场90多个,面积约252173平方米,其中较大的产地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6个,面积9956平方米,年交易额9.5亿元;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4个,面积8300平方米,年交易额10亿以上;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1个,面积3023平方米,年交易额近亿元。全市现有各种农产品流通销售组织200多个,专、兼职经纪人约2600多人,约有50%—70%农产品通过专职经纪人和销售组织销往全国各地。目前,我市大宗农产品主要流通形式有:各销售组织、公司、个人向外销售,外地到产地收购运销,当地市场销售。   总的来说,当前我市农产品流通形势是好的,主要的大宗农产品都能及时销售完毕,没有形成积压,但仍有部分农产品“卖难”和价格下跌,影响农民的收入。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㈠农产品流通信息不畅,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大。农产品价格是由市场来进行调节的,而市场调节的关键是全面、准确、快捷的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信息网络系统。多年来,由于信息闭塞原因,我市农产品的销售是被动的,主要由外地商贩收购,价格也由外地商贩确定,对外地市场销售行情和价格不了解不清楚,造成了丰年农民增产不增收。   ㈡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农产品流通,已经形成了以批发市场为枢纽的流通体制。我市90多家农贸市场,其中大部分是在农产品供求追求数量扩张阶段建立的,而且分布不尽合理,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在供求质量提高新阶段的需要。   ㈢流通的农产品质量偏低,经济效益难于提高。我市农产品品种多、繁、杂,管理粗放,产品质量差,大路货偏多,名特优产品比例低,不能形成具有影响的龙头产品。农产品的供求格局,已经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所以加快发展我市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进程,要用优化的体制来保证优质农产品的流通。   ㈣“加工订单”兑现率不高。目前我市农产品加工能力差,上规模、上档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较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产品的进一步流通。   三、加快发展农产品流通的对策   我市加快发展农产品流通,应当按照思想的要求,以及自治区“1234610”农村工作思路,坚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   ㈠制定农产品流通发展规划。农产品流通对农业生产的引导带动作用越来越明显,特别是近年来,市场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农产品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农产品流通对生产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我市必须从经济发展的全局高度,密切结合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内一些成功经验,制定出我市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发展规划并形成方案,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㈡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一要编制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发展规划和整顿规范方案。二要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加快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当前,我市首要任务是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设施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配备检验检测设备,加快合浦山口“两广综合市场”建设步伐。   ㈢加强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一是整合我市已有的农产品流通相关的信息网络资源,尽快的构建市、县(区)、镇(乡)、村四级统一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平台。二是健全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体系。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技能培训,提高信息员对信息技术的维护、收集、处理、分析、发布能力。       (四)大力培育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按照农产品流通产业化的发展方向,推动商户企业化,在税费、资金和经营上予以支持。重点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

运销企业,进出口企业的扶持力度。目前,我市应重点发展培育加工流通和出口外销型的龙头企业,带领农民进入市场,帮助农民解决农产品的出路。如合浦鸿雁食品公司这样的龙头企业,通过扶持农户养鹅加工鹅肥肝出口,带领农民进入市场,使养鹅业得到迅速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典范。   ㈤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品牌是质量的标志,品牌价值一旦凸现,就会被越来越多人认识、接受。我市应进一步加强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为农产品流通品牌化打下良好基础。当前应重点抓好香山鸡嘴荔、金品优质果菜、天鲜鱼糜制品等一批农产品品牌。   ㈥重点扶持产销大户发展。规模生产是效益的基础,是市场形成的重要因素,抓好产销大户的发展,对搞好农产品流通,促进生产发展起到十分重要作用。当前我市应通过抓示范、树典型的方式,扶持发展一批种养销售专业大户,形成一批专业规模产销队伍。如市银海区平阳村西瓜大王冯辉友是一个很好的典型,他不但每年种植几百亩西瓜,而且帮助瓜农销售西瓜数百吨,在他的带动下,已形成一批种销西瓜的能人和专业户。   ㈦加强流通队伍的建设。流通队伍建设的好坏会影响到我市农产品流通。因此,我市要加强流通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流通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扶持壮大一批流通组织,全面开展对流通经纪人的培训。目前我市约有50%—71%农产品通过专兼职经纪人和销售组织销往全国各地。   ㈧创新农产品流通形式。在发展农产品流通中,要通过各种形式积极扩大农产品的销售,特别是利用展销和信息服务等形式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目前,我市应利用各地举办的各种农产品展销博览会,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和农产品参加展销活动,以此产品宣传和扩大销售额,增加与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合作和了解,调整生产经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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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市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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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是民族文化的积淀,是传承民族文化的有效载体,是发展特色经济的宝贵资源。为促进贫困民族地区经济开发与民族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协调发展,XX年始财政部会同国家民委开展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丽水是浙江省少数民族重点市之一,为了推动我市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加快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根据《xx市人大常委会XX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常委会副主任吕文明带领民侨工委及市民族工作部门负责人,于 年6~7月,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座谈走访等方式,先后到松阳、遂昌、龙泉、云和、景宁、莲都等县(市、区)部分民族乡镇和民族村,就我市畲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

一、我市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我市现有6个民族重点县(市、区),7个民族乡(镇),208个民族村。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市现有少数民族人口9.06万, 其中畲族人口7.19万,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4.28%,主要聚居在少数民族村寨。这些少数民族村寨,在产业结构、民居式样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都集中体现了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的特点,具有一些自身的少数民族特色。XX年以来,我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试点的精神,按照“保护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建设一批”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开展畲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通过近两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积极主动,争取列入特色村寨建设试点。XX年,我市开展了“畲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排摸工作。对全市7个民族乡镇和208个民族村的村寨建筑情况进行了调查,基本上摸清了现有民族村特色村寨的历史沿革、民族特色、发展潜力和保护情况。通过论证、筛选、上报,争取了一批民族村寨列入特色村寨建设试点。 XX年省民宗委确定xx区老竹畲族镇沙溪村、xx县东坑镇深垟村2个村作为省级特色村寨建设试点村,并分别给予了30万元和4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XX年,省民宗委确定xx县雾溪畲族乡坪垟岗畲族文化旅游景点提升工程、xx县新路湾镇夹路畈畲族精品村建设项目、xx市竹垟畲族乡罗墩少数民族特色村建设项目为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分别下达资金30万元、50万元、30万元。XX年,xx县东坑镇深垟村还争取到国家民委特色村寨扶持试点(扶持资金80万元),云和的高畲村、景宁的伏叶村等8个民族村列入省民宗委特色村寨扶持试点。

(二)提炼特色,开展畲族风格民居建筑设计工作。我市民族工作部门从XX年底开始,按照传承历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通过到贵州、福建实地考察畲族村寨、参考历史记载以及邀请专家论证等方式,设计了一套结合畲族文化、突出畲族建筑特色的《畲族风格民居建筑设计方案图集》。该图集已上报国家民委和省民宗委,发送到全省各市及民族工作重点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全省各民族乡镇,用于指导全市乃至全省畲族聚居地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创建一批具有浓郁民族风情的“畲族特色村寨”。目前,xx县深垟村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对畲族民居进行“原汁原味”的保护,立足石头文化,已建成“堂前天井堂后鱼、粮仓暖阁廊边栏、祖宗牌位居中座、南北无墙显民风”的传统畲族“石屋寨”。岗石、敕木山等村在民居墙体上注入畲族特色的文化元素、符号,建成特色泥巴墙畲寨。xx区大港头镇利山村通过统一规划设计,拆除旧房建成三层白色立面马头墙徽派风格的特色畲寨。景宁的伏叶村、双后降村、周湖村、金丘村和xx县高畲村、坪垟岗村以及xx市罗墩村的“畲族特色村寨”正在建设当中,并已初具规模。这些以畲族文化为特点的“畲族特色村寨”,将乡村休闲、避暑度假、健体强身、科普教育、人文体验等融为一体,成为人们向往的地方。

(三)突出亮点,指导景宁编制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规划。景宁是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和浙江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畲族人口1.8万人,占全市少数民族常住人口的 19.8%。该县“”期间发展最快的是旅游产业。XX年以来,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00余万元,开展了7个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把优秀的畲族传统文化与畲族特色村寨建设结合起来,推动了乡村旅游业和农家乐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市民族工作部门指导景宁制订了《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规划》,规划确定到 XX年,投入3000余万元,打造20个民族特色村寨。充分发挥民族村丰富的民族旅游资源,依托城镇郊区和主旅游景区、交通干线,开发集畲乡风情和农家风味于一体的“畲家乐”休闲观光旅游业,积极开展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环敕木山一带的民族村,结合省民族风情旅游度假区创建,开展畲族乡村风情游;大均伏叶、东坑深洋依托大均畲乡之窗、大际风景区,开发 “畲家乐”;双后降、周湖、金丘等民族村依托城镇郊区地域优势,开展民族风情表演。景xx县以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规划为引导,统筹兼顾特色村寨建设与旅游产业发展,把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全面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轨道,正在逐步成为促进民族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亮点。

(四)成效明显,为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探索了新路子。一是改善了试点村寨水、电、路等方面的基础设施,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依托特色资源,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旅游、特色工艺品和特色种养业等,特色产业崭露头角,为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三是通过发展民族风情游、民族传统手工业,有力地推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四是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试点工作的开展,不仅引导了当地社会各方面资金的投入,还对周边村寨、农户的民居改造、产业发展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我市少数民族村寨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协调机制有待完善,推进特色村寨建设的合力仍需强化。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涉及诸多部门。目前,我市还未出台专门的指导和规范在民族聚居区实施“畲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规划与建设的相关文件,导致各部门在项目规划上缺乏协调,尚未形成特色村寨建设的强大合力,同时还导致有的地方按一般村庄的简单模式实施民族村寨项目建设,民族村寨与普通村庄风格趋同。

(二)少数民族村经济发展滞后,特色村寨建设资金短缺。近年来,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虽然得到较快发展,但受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农民自身素质等主客观因素影响,产业规模小、层次水平低,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难度大,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人均收入普遍低于汉族群众,且有逐年拉大之趋势。村集体经济薄弱,可支配收入少,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现象较为严重,用于“畲族特色村寨”建设的资金更是严重缺乏。

(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面临汉化流失,村寨建设特色不够明显。畲族是一个有自己语言而无文字的民族,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畲、汉族群众的深度杂居,造成畲族优秀传统文化流失和文化发展萎缩,面临湮灭的危险。原有的建筑风格已逐步汉化,部分畲族群众对彰显畲族特色的民居建筑缺少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参与意识不强,较难付诸实施。在已进行旧村改造或村庄整治的部分民族村中建筑风格大多汉化,体现不出少数民族村居特色。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当前,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既是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的现实需要,又有上级部门的重视和帮扶,面临加快建设的良好机遇。建议市政府要加强对特色村寨工作的领导与协调,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将之纳入重要日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出台规范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范围内项目规划与实施的指导性文件,引导各项目实施主体部门从项目论证起就能充分考虑民族村寨发展的特殊性要求,确保特色村寨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成效。

(二)整合资源,加大扶持力度。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整合资源,形成帮扶合力。要把特色村寨建设与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创建活动、与畲族文化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与民族旅游经济开发等结合起来,以特色村寨建设为平台,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项目为载体,统筹安排、积极推进,集中财力办大事,并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建设特色村寨的积极性,共同努力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的同时,建议增加市本级民族发展资金数量,增加部分主要用于扶持畲族特色村寨建设;被列入国家和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相关县(市、区)应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

(三)合理规划,典型示范引路。因地制宜,对民族村寨进行准确定位、科学论证,根据自身特色,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思路,科学制订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保护与开发。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作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的主要内容,既要尊重群众意愿、体现保护和发展结合,又要规划引领、分类指导,抓好试点、突出重点,发挥典型示范的作用,着力建设“畲族民居为主调、山水风光为基调、畲家风情为特色”的民族特色村寨。

(四)挖掘内涵,提升畲寨品味。特色村寨要做足“特”字文章。针对畲族村寨特色不明显等问题,进一步研究发掘、收集整理畲族文化艺术图标和民族特色建筑符号,为畲族村寨文化保护及维修装饰提供科学依据与文化艺术素材元素,指导畲族特色村寨建设和特色历史人文故居的改造修复工作。要弘扬畲族文化,进一步融入畲族凤凰、彩带、龙角等特色文化元素,营造浓郁的畲族村寨特色氛围,在建设发展中彰显畲族文化特色,切实提高特色村寨的品味。

(五)注重实效,促进全面发展。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目的是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居住环境,提高生产生活水平,进而同步实现全面小康。要结合少数民族村实际,立足长远,坚持特色村寨建设与产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把畲族村寨建设与旅游资源开发、当地传统优势种养业发展融为一体,打造特色品牌,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托优势,努力培育有特色的主导产业,做大做强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加大对畲族文化景区基础设施的投入,推出“畲乡风情游”等特色旅游线路,扩大畲族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产业经济发展,提高民族地区农民收入,使特色村寨建设成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民心工程,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德政工程,造福少数民族群众的幸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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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中国即时通信用户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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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即时通信用户调研报告》

XX年12月18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nic)发布了《XX年中国即时通信用户调研报告》。数据显示,截至XX年底,我国即时通信用户规模已突破2.77亿,同比增长23.7%,其中手机即时通信用户占总体用户的三分之一,规模达9141万。

调查显示,有63.2%用户受到过垃圾广告的影响,40%多的用户被发送过病毒网页链接或者病毒文件,而帐号安全更是成为用户最关注的因素,有48.7%的即时通信用户发生过账号丢失(被盗或遗忘)的情况。报告分析指出,随着越来越多的用户通过即时通信进行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等行为,解决即时通信的安全性问题正变得日益紧迫。

年轻人群达1.11亿 占整体用户40.2%

nic《报告》显示,在我国2.77亿即时通信用户中,20-29岁的青年人群所占比例高达40.2%,人数达1.11亿。这一人群同样也是移动即时通信的最大用户群体,占到了整体比例的53.7%。

与用户年轻化的特征相对应,在校学生构成了即时通信用户的主要用户群体。调查显示,高中/中专/技校学历、初中学历人群构成即时通信用户最大群体,比例分别为38.7%和27.6%。而在移动即时通信用户中,低学历特征也比较明显,初、高中用户比例分别为28.5%和42.5%。

报告分析认为,与其他年龄段人群相比,青少年更愿意去尝试和接受互联网新型应用形式。但同时,由于青少年比较容易受外界因素影响、对互联网上良莠不齐的信息辨别能力不强,他们对即时通信软件的使用也亟需引导。

48.7%用户丢失过账号 网民安全意识待加强

nic《报告》显示,即时通信软件的账号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用户使用过程中最为关注的因素,用户认可比例高达75.5%。数据表明,有48.7%的即时通信用户发生过账号丢失(被盗或遗忘)的情况。

与之相反的,是我国即时通信用户群体安全意识的整体偏低。调查显示,在我国即时通信用户中,有74.2%的用户不更换或者很少更换密码,而依照使用地点更换密码的用户只有4.8%,每月更换以及每周更换的比例也较低,分别为5.2%和1.9%。

此外,调查发现,即时通信已经成为“垃圾广告”等负面信息散播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次调查显示,被发送过垃圾广告的用户占到63.2%,被发送过病毒网页、病毒文件以及非法信息的比例相近,均在40%多,而没有发生过任何安全隐患的用户比例仅为16.1%。

即时通信价值凸显 安全性问题成挑战

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应用的日益多元与普及,即时通信工具已经不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通信工具,而是承载了更多的功能与价值。报告分析认为,随着部分即时通信工具引入网络游戏与虚拟物品,即时通信账号自身已经具有“经济价值”。而未来随着电子商务以及支付工具的发展,即时通信的支付功能会进一步扩大。

目前,国内的一些主流即时通信工具提供商都已经陆续开始提供电子商务功能,如腾讯的拍拍、百度的有啊等等,而阿里旺旺本身就是与电子商务和支付平台相结合的即时通信工具。如何解决安全性的问题,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已经成为这些即时通信工具未来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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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市社区党建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党团党建,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5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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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市社区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近期,根据工作安排,我们课题组成员深入到15个城市社区,采取听介绍、看现场、发问卷、访群众等方式,对如何加强社区党建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安陆市现有城乡社区共17个,其中,城市社区15个、农村社区2个。15个城市社区中,除安棉社区正在筹建外,其它14个社区均在运行,辖区总人口45234户、143420人,共有社区干部111人,社区党员干部92人,建立党总支15个、党支部64个、党小组126个,社区直管党员1745人,其中:驻区单位党员480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86人,妇女党员316人,流动党员126人。社区党员主要由原居民区党员、辖区内改制、破产国有企业党员、复退军人党员、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和个体工商户党员、务工人员党员等构成。

近几年来,我市社区党建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在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居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社区与驻区单位在党的组织互不隶属、行政上互不关联、管理上条块分割的现状,在一度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社区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主要成效

自XX年社区建设工作启动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紧紧围绕城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积极推进社区党建工作,促使社区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凤凰、李园社区曾先后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荣誉称号,蒿桥社区被省民政厅授予“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迎春社区被省政府表彰为“XX年度百佳社区居民委员会”。

一是社区组织设置不断完善。按照“以党建促社建”的工作思路,建立党总支14个、党支部64个、党小组126个,社区共有直管党员1745名,全市所有社区中建立了党员联络服务站和党员活动室,修订完善了《党员活动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五议五公开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下发了《安陆市社区组织载体建设实施方案》、《社区党组织产生意见》、《社区党支部选举办法》、《社区协商议事会章程》4个规范性文件,广泛开展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承诺、党员“设岗定责”、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结对帮扶”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为社区党建工作注入了活力。

二是社区工作条件明显改善。近3年来,我市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区办公条件上累计投入314万元,有效地改善了社区办公条件,绝大多数社区都配齐了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电话、档案柜、办公桌椅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全市15个城市社区中有11个社区都有一定面积自主产权的办公和服务设施用房,其中面积最大的凤凰社区达1149平方米,300平方米以上的有8个,社区便民服务功能得到不断提升。

三是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全市15个城市社区建立便民服务网点21个,社区图书室藏书2.6万册,“一站式”社区服务大厅14个,居民学校15个,慈善超市14个,老年福利服务设施3个,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199人,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17个,社区警务室15个,民政、劳动、计生、卫生、公安、建设、国土、综治等部门职能,已陆续下放到社区服务窗口,初步建立起较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

四是社区组织活动丰富多彩。各社区党组织以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建立廉政漫画长廊和政务公开栏,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大力开展了“文明小区”、“文明楼院”、“五好家庭”创建活动及各种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普活动,“文明社区”创建、“廉政文化进社区”、“平安法制社区”创建、“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等一系列示范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形成了“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的生动局面,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当前,我市社区党建工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和制约因素,突出表现在:

一是组织凝聚力量退化,党建工作动力小。少数社区党组织班子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办法不多,社区党务工作者业务不够熟悉,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对解决社区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紧迫感不强,社区党组织生活的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无法满足新形势下党员的多种文化需求。并且,由于社区工作涉及综治维稳、计划生育、民政救助、宣传文化、环境卫生、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等方方面面,在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压力下,社区干部不得不身兼数职,疲于应付。在这些工作中,属于行政职能方面的事务占了比较大的比例,社区干部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上,开展社区服务的时间和精力得不到足够保障,社区党建工作被不自觉地“边缘化”。

二是党员队伍年龄老化,干部整体素质低。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大批下岗职工党员转入了社区,社区党员数量增加,党员队伍年龄老化现象日益突现。以安棉社区为例,84名社区党员中,离退休党员56人,占67%,党员的平均年龄达到50岁,社区党员队伍老龄化现象比较突出。同时,全市111名社区干部中45岁以上的52人,占总人数47%,大专及以上学历46人,仅占总人数41%,社区干部年龄偏大,且中年人多,家庭压力大,难以全身心投入社区工作,社区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现代社区建设的需要。

三是党建工作经费弱化,资金投入保障少。全市111名社区工作人员中,除5人月工资在1500元以上外,96%的社区干部待遇远远低于当地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且在现行激励机制中,对优秀的社区干部虽然有物质上的奖励,但在干部成长使用、干部离职后的待遇等方面没有相应的激励保障措施。此外,绝大部分社区都没有经济实体,上级拨款仅能够维持社区干部的基本工资和办公费用,一部分社区还要通过拉赞助或争取辖区单位和企业老板的支持才能保障干部工资待遇和维持工作的正常运转,而经济来源最为困难的富丽、楚跃两个社区活动经费投入少之又少,尤其是楚跃社区党总支李书记今年已“自掏资金”4万元用于发放人员工资,社区党建工作经费严重紧缺,社区工作运转困难。由于没有必要的土地、资金等基本要素,发展社区本级经济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希望通过社区的自身发展,实现自给自足的难度还很大。

四是阵地设施建设软化,综合服务功能弱。由于社区自身办公经费紧张,党建活动经费少,对阵地建设投放力量不足,无法支付党员教育所必须购买的学习资料和电教设备等资金,加之办公场所有限,导致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效果欠佳。例如,安棉、中山、富丽、楚跃4个社区办公用房没有实属产权,现行办公用房面积小,办公设施简陋,远远不能满足服务居民的需求。另外,个别社区由于办公硬件设施相对落后,缺乏电脑、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资源,加之党员流动性大,无法建立起详细的党员电子档案,在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时,有些党员根本无法联系上,给社区党员教育学习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也就谈不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结合安陆实情,立足社区建设实际,我市社区党建工作要紧紧围绕“加强社区党的建设,推动社区管理创新”的目标,强化凝聚、服务、管理、维稳“四大功能”,努力提升辖区广大居民幸福指数,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

1、强基固本,构建社区党建大体系。一是要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采用“领导办点、单位联点、干部驻点”的办法,以点带面,强化市级领导及各部门对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协调和帮促,充分调动和运用社区内的各种资源,形成党建共抓、文明共创、资源共享、社区共建的良好氛围。对府城街道要建立单独的考核体系,把街道党工委从传统的体制中解放出来,不再过多地参与经济工作,切实转变到履行领导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职责上来。二是要全面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成立社区“大党委”,广泛吸纳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居民党员代表、党员民警进入社区党委班子,将辖区内的社区党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党组织全部纳入统一管理,推行“社区建党委、楼群建小组”做法,构建“社区党委-居委会党支部-楼群院落党小组”“三位一体”区域化党建网络,通过召开大党委联席会,共同研究社区存在的困难和难题,为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三是要理顺社区各类组织关系。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要担负起领导职责,并支持和保证他们依法、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社区其他组织要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领导下自我运作、自我管理,集中研究解决社区建设中的宏观问题,改善党的领导,从而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分工协作、运转有序的社区组织体系。

2、凝心聚力,构筑社区服务大平台。一是要聚集物力,切实解决好社区党组织的办公用房和活动场地问题,让社区党组织“有地方办事”。要充分挖掘和整合社区资源,坚持自建、共建、帮建相结合,添置设施设备,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社区“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和社区信息网络化建设,确保每个社区都能正常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社区便民、利民的积极作用。二是要聚集财力,切实解决好社区党组织的活动经费问题,让社区党组织“有经费办事”。坚持从实际出发,逐步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投入相互补充的社区党建工作经费的多元投入机制,通过“财政拨一点,党费补一点,单位助一点,自身筹一点”等多渠道筹集资金。要把社区专职工作者人员经费、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社区办公经费和社区建设事业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并随财力增长逐步增加。有关部门需要委托社区承担有关工作任务的,应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申报,实行“准入制”,并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落实好人员和经费。党费的使用要适当向社区倾斜,可以设立社区党建专项资金,支持社区开展党建工作。三是要聚集人力,切实解决好社区人才队伍匮乏的问题,让社区党组织“有激情办事”。继续采用“公推直选”等方式,把党性强、能力强、熟悉党务工作、热心服务群众的党员选进社区党组织班子,并采取从机关派、企事业单位聘、大学毕业生中选、社会上招等方式,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充实进社区领导班子,提高班子的领导能力;开展大规模社区干部轮训活动,增强社区干部能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从年富力强、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的优秀社区干部中定向招考公务员和副科级领导干部,建立健全工资福利定期增长机制,满腔热忱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一套有利于社区工作者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社区干部依法办事、服务群众和发展社区事业的能力。

3、创新管理,打造社区共建大模式。一是要强化共建责任意识。要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社区共驻共建的实施意见,并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发放倡议书等形式,深入宣传共驻共建的目的和意义,大力营造共驻共建氛围。市委组织部还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督促驻社区单位分别与所在的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以契约的形式使共建双方结成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的共同体,通过责任落实增强共建动力,使社区党组织的的凝聚力、辐射力得到应有的体现。二是要建立共建长效机制。坚持“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理念,进一步建立健全由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牵头、驻区单位党组织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遵循社区主导、共同需要、平等参与、双向互动四条原则,构建横向联系框架,引导辖区内共建单位主动参与社区建设。三是要丰富共建活动载体。组织辖区单位从社区群众迫切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手,积极开展各种志愿服务、咨询、文化娱乐和社会公益性共建活动,为民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多解难事,使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共建活动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发挥,进一步增强共同搞好社区党建的信心和动力,推动社区党建工作的开展。

4、群策群力,共建和谐社区大家庭。一是要搞好社区服务,满足居民群众物质需要。要以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示范建设工程为契机,全面整合社区服务资源,着力建设“党员幸福之家”、“群众阳光驿站”,使之成为社区党组织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凝聚社会的工作平台,广泛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服务,为社区群众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撑。二是要发展社区文化,丰富居民群众精神生活。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组织动员驻区单位和社区群众共建美好家园,共创文明社区。要着力打造社区文化品牌,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教育性与娱乐性相结合,增强社区党组织凝聚党员、凝聚群众、凝聚社会的能力。三是要推进社区民主,尊重居民群众合法权益。社区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员、群众对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项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探索并不断完善重大事项听证协商、社区成员议事会等制度,着力提高社区民主管理水平,并要积极疏通社区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努力把社会不稳定因素解决在社区基层,保障社区群众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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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村民自治工作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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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工作的调研报告

村民自治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昆山市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采取多种方式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有效促进了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1995年、1998年和连续三次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初被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命名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市”。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领导,抓考核。市委、市政府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专门调整了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党政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组织协调,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农办、妇联、共青团、计生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还把此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之中进行严格考核,保障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深入开展。

二是培训动员,抓基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三农”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坚持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配套组织开展全面系统的培训,紧紧围绕《村委会组织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四个重点内容组织脱产培训,及时组织学习“四议两公开”等基层民主管理的有效方法,大大提高了村级干部的民主管理意识,在广大村干部中筑牢了正确的自治观念、理财观念和民主管理观念。同时,在全市各村,利用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和走家串户方式向广大村民广泛宣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意义、方法和程序,提高群众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意识。同时,充分发挥市、镇两级机关干部作用,开展“基石工程”活动,下派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机关干部脱产下村指导各项工作,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薄弱村”治理工作打牢了思想基础,提供了人才支撑。

三是完善制度,抓落实。昆山市抓住村党组织班子调整,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的有利契机,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修订《昆山市村务公开目录》,指导各村及时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31项制度、明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职责。指导各村在醒目位置设立了村务公开栏,公开面达到100%。一些条件较好的村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实施村务“即时公开”,建立村务公开电子档案,定期向村民或村民代表播放。在昆山市,只要是涉及“三农”工作的相关会议,市、镇领导都要进一步强调中办发[]17号文件精神,做到干部清楚,村民明白,从而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走上了日趋民主、规范的道路。

二、突出重点,加大投入,优化工作平台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将村民自治工作与“法治昆山”建设、实施“惩防体系”、基层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等各项发展与改革措施结合起来,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自始至终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实现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村民依法有序参与民主实践的能力和素质。在此过程中,立足“四个着眼点”扎实开展工作。一是着眼于农村工作大局,在发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强基固本作用上下功夫;二是着眼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上下功夫;三是着眼于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在提高农民群众参与度上下功夫;四是着眼于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在加强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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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水利部门干部交流工作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1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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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门干部交流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推动水利又好又快发展中肩负重要职责,发挥关键作用。培养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把我们的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骨干力量,是时代的迫切要求。建立和实行干部交流制度,是培养锻炼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单位整体效能的一项重要措施。XX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在深入学习《规定》的基础上,我们对全局科级以上干部交流工作进行了调研,摸清了现状,分析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做好干部交流的办法和措施。

一、干部队伍的基本情况

截止XX年10月,我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总数为814人,其中处级干部98人,占干部总数12%;科级干部287人,占干部总数35%。

(一)处级干部基本情况

正处级干部40人,其中:领导职务33人,非领导职务7人。任职年限5年及以下的19人、6-9年的16人、XX年及以上的5人;年龄36-40岁的3人、41-45岁的12人、46-50岁的15人、51岁及以上的10人;学历为大学本科的29人、大学专科9人、中专及以下的2人。

副处级干部58人,其中:领导职务44人,非领导职务14人。任职年限5年及以下的23人、6-9年的26人、XX年及以上的9人;年龄35岁及以下的1人、36-40岁的8人、41-45岁的20人、46-50岁的13人、51岁及以上的16人;学历为大学本科的36人、大学专科15人、中专及以下的7人。

(二)科级干部基本情况

正科级干部203人,其中:领导职务153人,非领导职务50人。任职年限5年及以下的105人、6-9年的59人、XX年及以上的39人;年龄35岁及以下的37人、36-40岁的40人、41-45岁的53人、46-50岁的43人、51岁及以上的30人;学历为大学本科的76人、大学专科77人、中专及以下的50人。

副科级干部84人,其中:领导职务63人,非领导职务21人。任职年限5年及以下的41人、6-9年的37人、XX年及以上的6人;年龄35岁及以下的27人、36-40岁的22人、41-45岁的18人、46-50岁的8人、51岁及以上的9人;学历为大学本科的27人、大学专科37人、中专及以下的20人。

以上数据表明:我局的干部队伍在同一岗位同一职级的任职年限较长,任处级职务6年以上的占处级干部总数的47%,其中XX年以上的有14人,占14%;任科级职务6年以上的占科级干部总数的49%,其中XX年以上的有45人,占16%。干部的年龄有老化趋势,40岁以上的人员占主体,其中处级干部40-50岁的占61%,51岁以上的占27%;科级干部40-50岁的占43%,51岁以上的占13%。科级干部中中专及以下的学历占24%,学历层次明显偏低。

二、近年干部交流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综合素质这一目标,以规范程序和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一是针对实际,突出交流重点。我局干部交流的主要对象是:对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较长,实行年限性交流;对有发展前途的青年后备干部实行培养性交流;对班子之间闹不团结的实行调整性交流。二是完善机制,规范操作。为规范干部交流工作,XX年3月我局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干部交流的对象、范围、程序、交流工作纪律,进一步推进了我局干部交流工作,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三是注重培养,增长才干。我局把干部交流作为培养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干部在不同岗位和不同单位、部门任职,使干部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和考验,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XX年以来,我局共交流处级干部17人次,其中机关部门之间交流2人次,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之间交流8人次,局属有关单位班子成员之间交流3人次,机关与局属有关单位之间交流1人次,直属事业单位调任局属有关单位1人次,局属有关单位与工程维修养护公司之间交流2人次。另外,选派4名处级干部交流到西藏水利厅任职。局属各单位科级干部共交流71人次,其中:局属机关各部门之间交流19人次,机关与三级基层单位之间交流(含提拔交流)31人次,三级基层单位之间交流2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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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人民法院服务经济发展有关法律政策问题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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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服务经济发展有关法律政策问题调研报告

去年以来,全省(四川省)法院高度关注国际金融危机的演变及其对我省经济的影响。从目前的情况看,此次金融危机对我省的影响相对较小,但对实体经济的冲击和引起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已逐步显现。经济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已在司法层面上得到初步反映。为主动有效应对金融危机,我院成立专门课题组。课题组组织全省三级法院和部分企业代表就法院在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面临的主要困境进行了专题研讨,在此基础上紧扣法院职能,提出法院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金融危机反映到法院工作中呈现的主要特点

(一)经济危机目前在司法层面的影响已初步显现

相关数据反映,目前,涉金融案件收案已呈现上升趋势。其中,部分增量是符合司法规律的正常反映,而非完全因金融危机所致。这主要是由我省所处区位(内陆省份)、经济结构(外向型经济相对比重较小)、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司法规律所决定。未来上升趋势将更为明显,可以预测,在XX年以及之后较长的时期内,金融危机的影响将大量反映到司法领域。

(二)所涉法院和工作领域较为集中

从所涉法院范围来看,目前大成都经济圈内的基层法院相对反映明显,已审理或正在审理的涉金融危机的案件较多,如成都市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等基层法院,而中、高级法院和其他市、州法院尚反映不明显,已审理或正在审理的涉金融危机案件较少。从所涉工作领域来看,在民事审判、执行领域已有明显反映,刑事审判领域也有一定程度的反映,行政审判领域目前尚不明显。

(三)五类案件明显上升

一是涉及企业破产清算案件明显增多。该类案件涵盖劳动合同、借款合同、买卖合同、土地使用费等多种纠纷。二是劳动争议大幅上升并出现新情况。XX年全省劳动争议案件同比增长102.95%,其中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上升势头明显。三是房地产纠纷大幅度增长并出现新情况。XX年全省房地产合同案件同比增长78.48%,该类案件涵盖了建筑施工、劳动争议、商品房买卖、预售等多种纠纷。因社会整体经济低迷、房价下滑,出现了购房者按揭断供、开发商交房买方不接受、恶意毁约、违约等情况,这类纠纷敏感度高、易形成连锁反应的群体性纠纷。四是贷款纠纷大幅增长。如成都市青羊区法院XX年下半年贷款案件同比增长101.3%,信用卡透支案件增长360%。五是涉及中小企业的传统商事案件上升明显。XX年全省票据案件同比增长18.75%,股东权案件增长65.99%,证券案件同比增长642.11%。

(四)诉讼保全、执行工作呈现新动向

XX年全省法院诉讼保全和执行案件均有明显上升。银行要求收回贷款,以及因资金链断裂导致诉讼保全的案件均已显现。

二、当前人民法院在服务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法院自身面临的问题

1.个别审判人员对法院工作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法官认为金融危机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职能部门的事,远离自己的工作生活,表现出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同时,对金融危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金融危机主要是对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影响大,而对我国无甚影响或影响较小。

2.部分法院对如何积极主动服务企业促进经济发展思考不够、行动不力。部分法院认为法院只能被动受理案件,而后在审理、执行中才能服务企业,而不是主动积极地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及经济风险,服务经济发展。

3.对部分企业经营受损是否确属金融危机影响甄别不够。在金融危机中确有部分企业是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而致资金紧张,履约能力受限。但也有一部分企业与此无关,而是借机恶意毁约、要挟、赖债及逃债等。调研显示,在过去的工作中,法院对该类情况的把握和甄别不够。

4.法院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与难度明显加大。与常态纠纷相比,在金融危机这一非常态背景下,涉金融危机纠纷面临着更多的突变性和非确定性,使法院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与难度明显加大。这就要求法院保持一种稳健和冷静的司法态度,一方面要加强对涉金融危机纠纷的预测研判,做好应对准备;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的专题调研,确保司法应对能动有序。

5.司法解决纠纷面临的难度、风险和成本加大。灾后重建与金融危机背景下,各类纠纷所涉社会因素、政策因素与法律因素多重交织,司法的有限性表现得更为突出,单纯依靠司法解决纠纷所面临的难度、风险和成本进一步加大。如果法院不加分析,全然介入,不仅难以有效和顺利解决纠纷,还可能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加大解决问题的难度和成本的投入。

6.裁判标准的把握及利益冲突的平衡难度加大。由于地震和金融危机因素的介入,司法案件中的社会关系和争议焦点因此变得更为复杂、多样,突出反映在五方面:共性要求与特殊情形并存;法律问题与社会因素交织;历史原由与突变情势纠结;常态调控与应急处置交错;程序选择与实体裁量两难。针对具体个案,特别是广受关注的争议性案件的司法裁量一般化与个别化之间的潜在冲突有所加剧,保持统一的裁判标准、平衡利益冲突难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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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调查:农民对当前农村热点问题的评价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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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农民当前农村热点问题评价

虚心倾听农民群众的声音,是党和政府制定农村政策的重要依据。为全面真实地了解党和政府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为各级党政领导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提供第一手材料。近日,辽宁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在全省51个县(市、区)抽选了1530户农民家庭,开展了农村政策执行评价及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快速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对党在农村的政策执行评价的满意度较高,但存在的问题仍需引起重视。     一、对农村政策执行情况比较满意,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党在农村各项政策贯彻落实的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农村政策执行情况从总体上看是比较满意的。土地承包政策是农村的基本政策之一,农民对土地承包政策的满意率达87.7%。72.2%的农民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表示满意,表明近年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满意率占70.5%,显示出大多数农民对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来增加农民收入持认可的态度。退耕还林、还草是近年来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72.2%的农民对此表示满意。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扶贫工作力度越来越大,调查结果显示,71.4%的农民对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感到满意。对现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满意率为60.2%。农村税费改革是当前倍受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当问及您对此是否了解时,24.1%的农民认为了解,42.6%的农民回答了解不多,33.3%的农民回答不了解。表明政策的贯彻实行还需向农民做更多的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农民认识和了解。     仍有部分农民对党在农村的政策落实情况不甚满意或不满意。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民负担仍然较重。19.7%的农民认为在落实减轻农民负担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8.2%的农民对减轻农民负担表示不满意,认为仍然存在严重的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现象,超越了农民的负担能力。二是扶贫力度尚需加强。24.2%的农民对农村扶贫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价是一般,回答不满意的占4%。三是粮食收购政策的落实不尽人意。27.8%的农民面对是否满意的选择时回答了一般,12%的农民表示不满意,主要是认为收购部门压等压价、刁难卖粮户以及出售不方便等。四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难度较大。25.8%的农民对结构调整政策的落实不太满意,他们普遍认为,在当前形势下,产业结构调整势在必行,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真正落到实处面临政府指导不力、信息不灵、缺乏资金和技术指导跟不上等一系列难题。     二、对精神文化生活期望较高,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任重道远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xx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当问及您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内容是否了解时,31.7%的农民认为了解,48.7%的农民回答了解不多,19.6%的农民回答不了解。问及XX年您家人均纯收入与上年相比是否增加时,17.9%的农民认为收入下降了,其主要原因依次为受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过低和经营管理不善。对农村业余文化生活的评价是:表示满意的占41.1%,一般的占46.1%,主要认为当前农村业余文化生活比较单调,12.9%的农民对业余文化生活表示不满意。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是提高农民素质、增加收入的重要举措之一,对此我们进行了调查了解,45.8%的农民表示满意,42.6%的农民认为尚存在一些问题,11.6%的农民不满意,认为农村科技人员数量太少,深入村、户指导不得力,群众感到不解渴。对农村医疗卫生状况评价结果:42.9%的农民表示满意,评价为一般的农民比重较高,占43.2%,13.9%的农民回答不满意,认为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差,人员素质低,收费高,有病看不起。对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43.6%的农民是满意的,41.8%的人回答一般,14.6%的农民选择了不满意,有的甚至说从来未见过“三下乡”活动。可见“三下乡”活动在农村还存在死角。真正在农村普及“三下乡”活动,任务还相当艰巨。农村教育对增强农村发展后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至关重要,当问及您对农村教育状况的评价时,50.8%的农民选择了满意,认为近年来农村教育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农村教育受到相当程度的重视,普及率得到提高;选择回答一般的占35.3%,认为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师资水平较低;13.9%的农民回答不满意,主要是提出当前农村教育中收费过高问题相当严重,许多农户认为,供高中以上学生念书,其学杂费难以承受。在对农村治安状况的评价中,59.9%的农民表示满意,34.4%的人认为一般,对农村治安状况不满意的占5.6%。     三、农民对乡村干部基本满意,纠正不正之风仍需加大力度     乡村干部处在农村最基层,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农民群众对基层干部基本上是满意的。在被调查的1530户农民中,对乡镇干部表示满意的占60.1%,回答一般的占33.9%,选择不满意的占6%。对村干部的满意率为73.5%,选择一般的占21.1%,回答不满意的占5.4%。对乡村干部不满意,其反映的问题主要是不思进取、不深入基层、贪占、吃喝风严重、知识结构不能满足需要和缺乏领导能力。我们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73.5%的农民对村务公开表示满意,21.1%的农民选择的是一般,对村务公开表示不满意的占5.4%。与此同时,我们对XX年农民家庭农业投入资金情况请农民谈了想法,46%的农户计划增加投入,49.9%的农户表示将与上年基本不变,预计投入减少的农户占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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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保障土地供应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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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土地供应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的步伐加快,面对土地供需矛盾,要切实做到既要保证建设用地供应,又要做好耕地保护的“双重”责任,实现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两不误,这是当前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所面临的难题。**县国土资源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如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亮点,在严格保护资源与全力保障社会经济发展之间实现寻出一条“双保双赢”的路子,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这是本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本人重点调研的一项课题。

一、基本情况

我县境内耕地资源严重不足,人均耕地少、质量差,依据全县土地更新调查数据显示,我县XX年末耕地总面积为65.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5万亩,保护率达到84%,在城镇化、工业化加快发展的今天,既要坚守住基本农田耕地红线,又要兼顾好“吃饭”与“建设”的双重问题,已成为我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亟待破解的一道难题。自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以来,土地新政不断出台,用地“闸门”不断收紧。面对这种形势,如何加强管理,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国土资源保障,便是摆在我们国土资源部门面前的一个重大而迫切的课题。**县国土资源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确处理好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努力探索,大胆创新,“把好闸门、严格执法、坚守红线、开源节流、保障发展、维护稳定”,积极探索化解资源瓶颈约束和供需矛盾的新途径、新方法,全力保障了**县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创新思路,破解用地难题。为积极保障县域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在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和土地投资强度指标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切实加强用地管理。做到主动创新坚决保障工业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招商引资项目用地需求,不断挖潜存量、拓宽渠道积极保障其他项目用地。在保障用地工作中,实行分期、分批供地制度。对批准立项的企业用地,根据企业发展规划,采取分期分批供地的办法,化解用地难问题。同时,全面清理盘活城郊和集镇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山等作为发展用地,引导企业集中在工业集聚区使用土地,鼓励工业企业建标准厂房和多层厂房,提高项目容积率。

二是提升技巧,增加土地收益。近几年来,通过不断提升土地经营技巧,实行经营性用地全面进入有形市场进行交易,所有经营性用地全部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公开出让,并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出让过程,保证公开、公正、公平。目前,全县土地市场建设已经成熟,土地出让已覆盖全县各乡(镇),政府从土地上获取的收益从过去的几百万元迅速增加到上亿元,土地收益逐年增加。仅XX年度实现土地收入1.6亿元,不仅为全县各项社会事业建设提供了重要资金支持,同时,也极大的促进了全县土地市场的建设和完善。

三是优质服务,及时办理用地手续。在具体业务工作中着力从提高服务水平入手,一切工作程序都以方便服务对象为目的,以提高办事效率为原则,做到一站式服务,一次上会会审,减少工作的重复性。并制定了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优质高效办理各类用地手续。与此同时,在提供用地保障和服务中,把服务关口前移,实行现场办公,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工作要求,优质高效办理建设用地手续,进一步简化了报批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服务效率。

(二)围绕县委政府工作目标,着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县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做好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服务工作,确保了国家和省、州、县各类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围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交通、水利、城市化、工业化发展做好供地服务,全力支持和服务于德钢公司奕标公司扩产技改搬迁,云冶集钛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省级工业园区和我县确定的工业小区、物流园区、禄色食品加工园区和现代旅游文化产业项目建设。XX年以来,共完成上报土地征用报件29批(次),报批土地6504亩。有效保障了800kv、500kv变电站、云南金丰矿冶有限公司新建粗铜冶炼厂、罗茨绿色食品加工交易市场、云南新立公司新建氯化法钛白粉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在今年初,我局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确定的XX年八项重点工作及早着手抓好建设用地报批和土地储备工作。今年1~3月份,我局积极组织XX年城市建设用地报件2批,面积578亩(其中:占用耕地406亩),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12件,面积2179.4亩。完成了对楚雄—广通、武定—**高速公路的土地规划修改并上报省国土厅,积极实施土官云南现代旅游文化产业度假休闲区项目30平方公里的土地规划修改工作。对中央投资拉动内需重点项目用地,我局做到“四个优先”。一是优先计划。在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时,优先安排重点项目的项目用地。二是优先报批。落实专人负责用地报批材料,并进行跟踪问效,提高报批效率。三是优先征地。对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重点项目用地,迅速组织力量,实行“倒计时”工作督办,优先推进重点项目的土地征收工作,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确保土地及时报批。四是优先供应土地,对重点项目工业项目依法灵活采取“招拍挂”方式,及时明确业主,做到优先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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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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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调研报告

流动人口已成为新时期城市建设与发展的特殊群体,流动人口的数量也随城市经济发展和综合实力的提高不断增加,以家庭模式进入城市的流动人口越来越多,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在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中,家庭教育无疑是最为关键和基础的,这不仅仅因为家庭教育是人生整个教育的开端,是开始最早、持续时间最长的一种教育形式,还因为家长对孩子成长潜移默化的影响往往也是其他教育方式所不能及的。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1]结果显示,我国流动人口超过2.6亿,随迁子女数量有3600万,他们当中,2.94%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尚不能按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特别是对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的家庭教育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探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拿出行之有效的办法,我们组织人员,采用问卷调查、个案访谈、家长座谈会、教师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对辖区3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校、6个社区周边的17个门面房、3个工地380名流动人口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调查对象来源于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街道辖区内有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3所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老师或校长3名,流动人口学生家长90人;南京湖南路街道6个社区周边255名平均年龄38岁、平均来宁打工时间2019年的17个门面房业主,3个工地工人。

1.2 资料来源 (1)调研人员对相关人员的采访记录;(2) 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状况调查问卷(见附录);(3)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政策法规;(4)查阅相关文献。

1.3 方法 (1)随机抽样:在辖区学校中随机选取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最为繁华、人口最为密集的社区周边随机选取了多个门面房业主和工地工人,以此作为样本进行调查。(2)个别访谈:采访学校负责招生的老师、学生家长,深入学校、社区专访和体验生活。 (3)问卷调查:按照附录中的问卷对6社区周边255名门面房业主及工地工人进行问卷调查,问卷涉及到子女所处或停留的教育阶段、子女各学习阶段在哪种类型的学校就读、对子女上学的关注程度、对相关政策法规的了解程度等方面。(4)统计分析:将问卷调查得到的结果输入电脑进行汇总,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计算平均值、各项所占比例。

2、结果

2.1 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程度 如表1,在接受问卷调查的255位农民工家庭中,子女在读小学或仅有小学文化的占31%;在读初中或仅初中毕业的占23.6%;在读高中(包括中专和职高)或高中毕业的占25.5%,而全国的高中阶段毛入学率①达到74%;拥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仅占9.1%,而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了23.3%。剩下的是留守儿童以及同父母一样外出打工的。

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程度(表一)

2.2 流动人口子女就读状况 (1)小学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在政府开设或民办私立的流动人口子女小学就读的占70.9%,在普通的公办小学就读的占20%,未入学的占9.1%。(2)初中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就读于公办初中的占20%,就读民办初中的占30.9%,就读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占40%,小学毕业但未接受初中教育的占9.1%。(3)高中阶段就读公办高中的占总人数的45.5%,就读民办高中的占36.4%,在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仅为18.1%。(4)高中毕业考取并就读公办大学的占9.3%,其中有30%的家庭无法负担子女大学学费。见表二。

流动人口子女就读状况(表二)

2.3 流动人口家长对子女教育的态度 据问卷分析显示,流动人口家庭平均每月用于子女教育的费用占总收入的21.97%,在我们的调查中,86%的家庭是尽一切可能让孩子上学,14%的家长抱着“有条件就上,没条件不上”的态度,绝大多数家长认为,教育孩子的责任应当由家庭、学校、社会共同承担,38%的家长认为家庭教育对流动人口子女不太重要,但同时也有83%的家长认为家庭生活中最重要的就是教育问题。可以看到大多数流动人口子女的家长家庭教育观念是明确的,能够重视对孩子的教育,但也有一些家长对这些问题认识不够清晰,对孩子的教育采取放任的态度,或者采取有了问题才开始教育的态度。

3、讨论

3.1 流动人口子女的学前教育问题 在南京接受教育的流动人口子女大多学前教育是缺失的,这种缺失不仅仅体现在学习方面,还体现在学生的在校生活上。在学习方面,没有受过正规学前教育的流动人口子女与城里同龄孩子相比,在观察力、理解力、记忆力、课堂习惯、普通话这些能力上处于劣势;在校的生活方面则体现在一些流动人口子女的仪容仪表达不到学校的要求,譬如:脸和手长时间不干净、手指甲长时间不修剪等。

那么,流动人口子女的学前教育问题是怎样产生的呢?我们认为这与家长的教育观念、教育行为、及教育效果有直接关系。从总体上来讲,被调查的流动人口子女学前教育状况并不令人满意,有些问题还很让人担忧,甚至深思。首先,我们从教育投入上分析,调查发现,家长在时间投入上并不多,流动儿童家长虽然很重视家庭教育,但在具体实施教育行为时,由于工作时间和经济条件的限制,无法投入更多的时间和财力。其次,我们从教育的方法上来考察,有86%的家长认为教育孩子要讲究方式方法,但同时也有14%的家长认为不一定或根本不用讲究科学方法。有73%的家长意识到不应该在孩子面前打麻将、赌钱、喝酒、抽烟等,21%的家长没有意识到,6%的家长认为无所谓。从调查的结果上来看,大多数家长还没有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第三,从家庭教育效果来看,普遍认为教育不成功或效果一般的主要原因分别是文化水平低,不懂得孩子的有关事情;没有时间,因为工作太忙太累;经济条件差和其他原因。

3.2 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问题 调查显示:一半以上的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小学和初中。目前,南京市对九年制义务教育从小学开始是有门槛的,小学需就读于户口所在学范区,且入学审查是十分严格。对于流动人口子女来说:首先,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的原则,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其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市公办小学、初中就读,应在我市暂住地实际居住满一年,并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材料:(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4)随迁子女的独生子女证;(5)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材料(小学一年级新生无需提供)。到我市民办学校就读,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报名入学和交费。再次,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数据进行摸底,对变化情况进行科学分析与预测,通过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严禁任何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随迁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同样享受免杂费、免课本费、免借读费、免作业本费的政策。

3.3 流动人口子女素质教育问题 撇开学校的教育模式不谈,家长的教育模式同样举足轻重。素质教育针对的是学生的思想品德、兴趣特长、公民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需要家长与老师互相沟通,共同培养。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流动人口子女与城市同龄学生相比,还存在一些自卑、厌学、焦虑、畏惧等不健康的心理。有10%的流动人口子女感觉自己各个方面都不如城市里的孩子,有13%的流动人口子女认为城市里的孩子瞧不起自己,有10%的流动人口子女不愿意与城市孩子相处,有11%的孩子很讨厌或无所谓去学校上学。在与家长的沟通中,有14%的孩子认为自己的父母不了解自己,有31%的孩子认为父母还了解自己一些。

3.4 流动人口子女接受社会各方援助问题 值得欣慰的是,社会各界人士已经注意到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和个人经常受到来自各方的援助。然而事物总有它的两面性,正确的援助会让流动人口子女有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增长见识,利于成长发展;不正确的援助则会增加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负担,变成形式化援助。因此,社会和个人援助办学要形成长效机制,良性循环。

4、建议

4.1 学前教育方面 我们认为这一问题可以从以下大小两个方面解决。(1)大力改善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环境。首先,应从家庭内部环境做起。家庭环境对子女健康性格的形成至关重要。因此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是必不可少的。其次,应从优化社区环境做起。建立社区儿童少年教育和监护体系,通过妇女儿童之家等社区机构,组织各种有益的集体活动,利用集体的力量来改良流动人口子女的教养方式,在彼此的交流中促成家长理性的增长。再次,建立以家长学校为平台的培训机构,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进行科学指导。由于流动人口整体素质偏低,不利于流动人口子女的健康成长。因此,必须通过培训,使家长能得到较为全面、系统、科学的指导,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尤其重要。(2) 强化社会职能,提高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整体水平。纳入城市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模式,依靠政府力量开设幼儿园、学前班,为已随流动人口来宁准备入学、未受过学前教育的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学前教育。政府和社会应大力开展社区服务,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提供社区服务。充分发挥社区老师的作用,把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纳入城市居民儿童教育统筹安排,实行“三同”,可以利用开学前的假期,将流动人口子女集中在一起,开5~10次课,教他们一些简单的知识,譬如:个位以内的数字加减、自己的名字、课堂礼仪、个人卫生习惯、仪容仪表等。

4.2 就读学校方面 (1)转民办为公办,将流动人口子女学校与普通公办学校“一体化”。 这将是一个长期工程,政府可出资接收这些私立学校,将其转变为公私合营或者公办学校,或者由政府出面干涉这些学校的运营,譬如:政府可以派出教学督察进驻这些私立学校,监督其教学状况和收费标准。对于“一体化”的问题,希望更多的市民能被说服,愿意将自己的孩子与农民工子弟置于同一集体,而不是一味的排斥。(2)降低入学门槛。户籍问题、“五项材料”等硬规矩让大部分流动人口子女望洋兴叹。农民工不仅收入不高,且已负担了城乡双重费用,子女昂贵的教育费用和复杂的入学手续对他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流动人口子女应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绝不能因为这些人为的门槛而被剥夺。(3)学校的助学政策面向农民工子弟。据南京2019年8月24日各大报纸对于小学、初中、高中收费标准的报道显示,各学校的“助学金”政策只针对拥有南京户籍、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我们认为这一政策也可以适用于同样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流动人口子弟,或者可以按适当的比例减少一些也可以。

4.3 素质教育方面 推行协同教育,建立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联系机制,要建立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联系机制以及家庭教育与社区教育的联系机制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充分合作、充分衔接的优良体系。(1)提高流动人口子女家长的教育意识。流动人口大多数文化程度不高,他们对学校、老师的依赖性太强,认为教育的事情应由校方全权负责,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们认为可以通过社区老师开设“家长课堂”来提高他们的教育意识。一是让他们意识到子女的教育与自己息息相关,二是让他们注意到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助他们将子女培育成学习、品德、特长、素质、心理全面发展的好学生。(2)博物馆、科技馆、公园等定期免费开放。流动人口子女到了节假日,尤其是寒暑假,便成了无人看管的“野孩子”,这些场所的定期免费开放可以让农民工子弟在家长或援助人员的带领下,或是在结伴的情况下,有一个有益于身心发展的好去处,同时可以促进他们与家长、与同伴之间的感情。至于免费开放的时间,可定于期中考试结束后的周末、寒暑假的开头和结尾几天。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们发现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三者密不可分,缺一不可。必须动员个人、家庭、政府部门、以及整个社会的力量统筹解决,与《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等一道规范国家的基础教育,将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纳入法制轨道,使全社会更加重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促进我国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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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地方经济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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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经济现状调研报告

年起,中央对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做了有关调整,今年,将继续紧把信贷投放闸门,实行财政和货币的“双紧”政策。我区目前正处在资金需求敏感的飞速发展期,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如何将关系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景,需要如实分析并尽量争取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的支持。

一、我区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支持现状

1、总体支持力度较大,但仍有挖潜空间

区内各金融机构一直以来都大力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如图一所示,年以来,区内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维持在250亿元左右的较高水平,比年初增加值也呈总体上升趋势。但同时,图一也表明了,年宏观调控后金融信贷有收紧趋势,特别是5月开始,比年初增加值的增速放慢了,金融机构惜贷现象明显。

与年全年我区金融信贷逐月递增相比,年的回落效应十分明显。年1、2月和年的月末贷款新增比例比较如图二。

从存贷款比例上来看,我区金融机构基本上保持60%到63%之间的存贷比,如图三。而年市中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比例为69%;我国《商业银行法》也规定,各商业银行以法人主体计算的人民币存贷比为不大于75%;加之考虑到我区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的阶段,目前我区金融机构的存贷比仍有上升的空间,对经济的支持力度仍可加大。

2、较多依赖地方政策取向,偏重“锦上添花”类贷款

我区金融机构目前大多紧跟政府政策走向,对具有政府背景的投融资公司和政府强力支持建设的贷款主体,积极提供贷款支持。如针对我区年下半年建立起来的区建设财力统筹制度,主要对三大政府性投融资公司:城投公司、土地储备中心、建投公司开展放贷业务,提供其流动资金、中长期贷款等融资支持。对我区各类工业园区,着重考虑各级政府对园区的政策支持力度、园区发展的成熟度、园区内企业的集聚度与规模档次等因素,如康桥市级工业园区由于其是市属工业区,发展较早、较成熟,园区内企业经营和资产状况也较好,赢得金融企业的普遍青睐。针对今年全区“决战临港”的政府工作目标,金融机构适当加大了对临港新城有关贷款主体(海港新城投融资公司、临港新城土地储备中心等、临港新城经济集团公司)的资金支持力度。

相比以上“锦上添花”类贷款,金融机构对“雪中送炭”类贷款支持力度明显不足。目前,金融机构对我区其余投融资公司大多采取的是贷款持平或逐渐收缩的信贷政策;对除康桥工业园区以外的工业区,由于园区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企业的规模、档次普遍不高,因此对这些工业区的金融支持力度极为有限,仅限于少部分优良企业。对大部分缺乏资金的中小企业来说,“融资难”的问题仍严重存在。

3、对调控涉及类行业支持力度有所减小

年中央对金融机构采取了系列调控政策,包括: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方面做严格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限制对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过热”行业的贷款;通过提高准备金率、实行差别准备金率制度以及利率方面的调整措施来全面收紧银根等。

由于宏观调控措施的实施及房地产行业贷款控制政策的施行,区内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企业采取较为保守的信贷态度,个别金融机构的上级行曾一度停止对房地产企业贷款的审批。目前,仅对“四证”齐全、自有资本比例在35%及以上的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这样的举措有利于金融机构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但由于目前整个房地产行业中满足此条件的企业数量较少,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我区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

二、影响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支持的原因分析

1、我区金融机构风险控制趋于严格

出于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的考虑,大多金融机构对基层机构的贷款权限作了严格限制,贷款更多地向大区域、大企业、大项目倾斜。我区金融机构针对企业即对公业务的信贷权限一般较小,大多数银行只在一定额度的范围内拥有贷款审批权,个别银行对公业务只有调查权,无决定权。此外,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业务,审批程序比较严格,手续比较繁琐,与中小企业强烈的资金需求存在着矛盾。今后随着金融机构改革力度加大以及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继续,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审批将愈加严格。

2、我区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目前我区中小企业较多采取间接融资方式来筹措资金,通过资本市场等直接融资渠道来解决资金问题的难度较大,且即使是在间接融资渠道中,融资供应范围也相对有限,仅限于中资金融机构。此外,中小企业普遍发展规模有限,资产总量不大,较难提供贷款所需的抵押担保物,较难满足融资的条件。我区虽然有为支持中小企业贷款而成立的统一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但由于运作处于起始阶段,许多功能有待完善,运作制度也有待规范,故目前未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小企业贷款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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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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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

2、体制不顺。为了解决高速公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矛盾,国家不断深化高速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投资管理模式,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投融资体制的改革,一方面调动了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积极性,解决了高速公路建设资金问题,但同时也带来了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混乱等问题。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混乱必然导致养护体制的不顺,尤其是“政、事、企”不分现象比较严重,养护管理套用计划经济模式,长期封闭运行,使得高速公路养护工作长期缺乏竞争意识、市场意识以及效益意识。

3、管养不分。由于各地高速公路建设规模增长迅速以及养护市场尚未真正建立,因此在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中,“管养不分”现象比较普遍,许多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既是养护管理者,又是养护生产者,同时也是养护质量的监督者,这种管养不分的传统养护模式,很难实现养护计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养护实施的严格性和彻底性、养护监督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从而给高速公路养护带来诸多弊端。

4、垄断经营。长期以来,由于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体制不顺,管养不分,因此目前各地高速公路养护市场基本上都是内部封闭运作,垄断经营,高速公路养护市场的公开性、透明度不够,离真正的市场化、社会化要求有相当的距离。这对于高速公路养护市场的健康发展非常不利,容易导致养护效率低下、养护成本居高不下、养护人员过度膨胀等问题的产生。

5、规模不经济。目前,各地高速公路管理基本上采用“一路一公司”或“一路一处”经营形式,所管辖里程最多200公里左右,最短的只有十几公里。而大多数经营公司(或处)自设养护机构,这必然使高速公路养护无法达到最佳规模,不能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养护规模不经济,则容易导致养护单位无钱购置现代化养护设备或由于里程短出现养护设备闲置浪费现象,另外规模不经济也会导致养护队伍文化素质不高,养护技术不强、养护效率低下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

6、规章不健全。为了促进我国高速公路养护事业的健康发展,国务院和交通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养护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等等。但是,由于目前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以省(市、区)为主,上述规章制度的颁布只是给各地高速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提供了基本原则,指明了方向。各省(市、区)由于具体情况各异,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不一,各种养护体制改革的具体执行政策及配套政策尚未完全出台,从而导致养护体制改革的混乱和问题的产生。

三、高速公路养护体制存在问题的对策

要解决养护体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就应加快高速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步伐,积极响应交通部提出的养护体制改革基本精神,理顺管理体制、建养并重、管养分离,同时打破垄断经营,健全各种规章,实现养护市场化、规模化及专业化运作。从改革实践看,自从“”期间交通部提出“管养分开、事企分离”养护体制改革原则以来,各地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公路养护模式上,进行了多种多样的探索和实践,全国涌现了以“上海模式”、“吉林模式”、“浙江模式”、“湖北模式”为代表的众多成功范例。在市场化改革实践中,已经显现出市场化养护的诸多优点,主要表现在:(1)事企分开,突出养护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有利于精简机构,可以改善人浮于事,吃大锅饭的局面。(2)引进市场竞争机制,促使从事养护的企业进行自身的优化改革,有利于培育高素质的养护企业。(3)有利于提高养护资金使用效率和养护质量。这些成功范例的出现以及其显示出来的市场化养护的优越性充分说明了高速公路养护市场化的可行性。在具体实施中,尤其应注意下面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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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案件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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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市委预防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采取以市院预防处为主体,统筹各发案县区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共同参与、上下联动,针对发生在我市农机购置领域的26件32人职务犯罪案件立项开展预防调查和犯罪分析。调查显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和国家实施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自20xx年中央将农机(具)购置补贴专项纳入国家“三补贴、两减免”的支农惠农政策以来,资金规模已由最初的数千万元增加至数百亿元。然而,随着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深入实施,资金规模日益扩大,骗取、侵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收受农机经销商贿赂的职务犯罪案件也呈现出频发高发的严峻态势。不仅破坏了我市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更严重损害了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有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有效遏制。

一、我市农机购置领域职务犯罪发案情况、案件特点及作案手段统计显示,今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该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6件32人,涉及包括市级农机管理中心在内共11个管理单位。

(一)农机购置领域职务犯罪发案特点

1、贪污受贿现象严重。在昭通市及所辖1区10县中,1市、1区9县的农机部门存在套骗农机补贴、收受农机经销商贿赂等情形。在全市11个农机站长(含乡镇农机站长)中,5个涉嫌贪污农机补贴、12个涉嫌收受农机经销商贿赂。案件中,犯罪主体较为固定,即负责农机补贴的直接责任人,在所查处的26起案件中,涉及农机站站长17件,占65%。作案手段较为单一,19%是以虚报购机款的伎俩套取国家补贴。

2、涉案金额大。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26件案件,涉案总金额高达600余万元,其中5万元至10万元的12件,10万元至50万元的4件,50万元至100万元的特大案件3件,100万元的特大案件4件。涉及金额最大的是镇雄县农机管理中心主任涉嫌受贿案,其涉嫌收受贿赂高达200多万元,创下了涉农贪污贿赂案件金额历史之最。

3、“一把手”涉案突出。在查办的32人中,农机管理部门局长、副局长、站长、副站长、部门负责人有21人,占66%。其中,“一把手”单独作案的17人,占53%;“一把手”伙同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贪污受贿11人,占34%。

4、发案集中,发案范围广。农机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在农户大量购机的短短两年多时间(20xx—20xx),农机购置补贴领域已成为贪污贿赂犯罪多发易发部位,全市10个县区及1个市级管理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除盐津县外,全市有10个农机管理部门发生案件,9个农机管理中心主任、4个副主任、1名市级管理科负责人及部分相关人员被立案查处。

5、窝案、串案比例高。所立案查办的26件农机管理系统案件中,90%以上系窝案、串案,呈现办一案挖一窝,查一个带一串的以点向面的辐射式传播。一人向同一农机管理部门的多人行贿,一人向多个县农机管理部门的多个人行贿,官商勾结共同贪污、官员之间勾结共同贪污和受贿现象普遍。在被调查的18名农机经销商中,绝大多数曾向2名农机系统工作人员行贿。

(二)农机购置领域职务犯罪作案手段

1、按一定比例给予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好处费”。调查发现,自20xx年昭通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以来,农民主要采购的是微耕机。从所办理的26件案件来看,微耕机经销商、代理商直接按照每销售一台微耕机给予农机部门国家工作人员300元、400元不等的回扣。如经销商曹某在20xx年至20xx年期间,向镇雄县农民销售微耕机4000多台,曹某就按每台300元、400元不等的价格给予农业局长、副局长、农机站长、副站长“好处费”165万元,曹某还按每台300元、400元不等的价格单独给予镇雄县农机站长吴某“好处费”156万元。

2、虚构农民购机花名册骗取各级所给的购机补贴。因农机机号均是唯一的,因此农机部门通过与经销商串通勾结,弄虚作假,申报补贴,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和县级农机补贴资金。一是由经销商提供虚假的农机机号、虚开发票,农机站人员伪造农民购机资料,农机站工作人员将虚假销售上报省农业厅、财政厅复核后,农机经销商套取国家补贴和县级补贴后,又将“协议”好的数额分给农机部门工作人员。镇雄县农机站长吴某伙同副站长谭某、农业局长王某、副局长庄某共同贪污国家补贴案,就采用这一方式。二是农机部门工作人员找到农机代理商,虚填农民购机花名册,按县级购机补贴标准套取县级购机补贴。如巧家县农机站长孙某要求农机代理商提供虚假的农民购机260台的花名册,并由代理商联系农机业务量多的经销商,由县农业局补贴每台500元转帐13万元到昆明经销商帐户上,再由经销商将套取的县补资金转帐到代理商个人的帐户上,由代理商提取现金交给农机站长孙某后二人平分所套取的县级补贴13万元。

3、借农机推广和技术培训之机肆意收受贿赂。区县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技术的集成推广和运用,负责农机购置财政补贴的审批办理等。在利益驱动下,一些农机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借推广新型农机具、培训农机手之际,帮助经销商宣传、推销农机设备,并按销售额提取“推广费”。如昭阳区农机站长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农机销售商推销微耕机、拖拉机等农机,在20xx年至20xx年期间共收受多家农机经销商贿赂14万余元。

(三)农机购置领域职务犯罪发案原因

主观方面表现为:

1、法制意识淡薄。从涉案的10多名农机系统管理层人员的情况调查发现,大多数在农机管理的能力方面表现较强,对自己职能职责认识得清、能兢兢业业工作,还积极参与许多政府中心工作,却忽视了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纪律、法律的学习,认为商业贿赂是普遍现象,办事找关系送钱送物大家都是这样,送上门的好处不要是傻子。因而,导致法律意识薄弱,单薄的思想防线在各种利诱的冲击下一触即溃。

2、受金钱至上腐朽思想侵蚀,廉政防线不攻自破。纵观农机系统的管理人员,无论是站长或是副站长,乃至局机关领导,都是生活富足,家有房产,收入不菲,但在社会的一些不良环境影响下,一些干部未能经受住利益的诱惑和考验,在糖衣炮弹的一次次轰炸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侵蚀和腐朽了自己的思想,进而一步步向罪恶深渊迈进,一发不可收拾。

3、不良嗜好迫其铤而走险。有一位嫌疑人曾经这样说道:“全市农机站长有许多是我的同学,我十分了解,以前大家太朴实了,都是因为玩麻将手中宽裕点才都出问题了。”正是在这样的追求和放纵下,农机部门一些人的不良嗜好渐渐突显,以致将黑手伸向惠民资金,贪污受贿,大肆侵吞套取国家农机补偿款。曾有几个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调查中,对自己贪污受贿的资金去向难以启齿,没有存款、没有用在家庭、没有用在子女就学。在办案人员的法律攻势、政策攻心下,答曰:都整去打麻将了。他们“血战”了人生,输光了前程,击溃了亲情。

四是攀比心理作祟,补偿欲望强烈。从个人因素来看,基层农机管理工作长期以服务“三农”为主,常常与机具和农民打交道,工作非常辛苦,且单一枯燥,而现行体制下,农机管理人员的收入往往与其工作强度有一定的差距,与一些高收入的行业工作相比,容易发生个人心理上的变化,特别是容易产生居功补偿心理而诱发职务犯罪。曾有一名主任在交待自己的问题时这样说到:“费了这么大的力从上面争取资金补贴农户,眼看用不完又要被财政收回去,太可惜了,不如把它套出来用掉”。

客观方面则表现为:

1、价格虚高,丰厚的利润空间导致贿赂案件多发易发。通过办案,我们发现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农机具的市场销售价往往要比享受农机购置补贴采购的机具价低得多,而且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时常伴有拼装、组装成份,从而大大降低了成本,低劣质产品充斥市场导致商家有丰厚的利润空间,形成了出手大方的行贿现象。如镇雄县销售机具的一经销商,拿出的行贿资金就高达4、5百万元。

2、监督缺失,给贪污贿赂犯罪孕育了温床。一是缺乏有效的上级监督。按照农机补贴办理和审批的程序设置,农民办理农机补贴手续全部在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完成,且省级部门安排的农机补贴专项资金都直接安排到县一级农机部门。市级农机管理部门虽然对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批准的农机有审核权,但局限于书面这审核,监督流于形式。二是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农机部门既具体负责办理和审批农机补贴专项资金,又掌握着农机补贴专项资金的结算大权,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而财政部门对农机补贴专项资金的监管也仅局限于书面审查,公示制度在实际中也得不到有效落实,对农机部门的外部监督明显缺失。

3、领导不带头廉洁自律,上行下效。无论是贪污还是受贿方面的窝案,都存在站长或副站长起了贪心,一个人又不敢独吞,或是一个人无法运作,或是为寻求庇护,而向上级领导汇报,领导不但没有及时制止下属的违法犯罪行为,却在共同利益的趋动下,默许或签字认可,从而产生了犯罪,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的手下,形成窝案。

4、不切实际的量化任务,给职务案件易发多发埋下伏笔。一些地方政府或是农业系统不充分调查掌握我市农机购置、农机推广的基本数量和要求,而脱离实际一味追求数量,造成具体负责或经办购机补贴工作人员有利可图、有空可钻,导致虚报套取资金,诱发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易发多发。

二、农机购置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对策

通过对我市农机购置领域职务犯罪发案环节、作案手段、案件特点及致罪原因的分析,结合调查发现的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为切实服务“三农”工作,有效遏制农机(具)购置领域职务犯罪,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加强国家农机补贴政策宣传和“政务公开”力度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重要的惠农政策,惠及的对象是农民,而办案中发现广大农民朋友对补贴数额和补贴项目并不了解,对农机管理部门工作流程和服务职能也不清楚,这说明我们的政策宣传和“政务公开”力度明显不够。因此应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进一步促进局务、乡务、站务公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广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补贴范围、对象、原则及操作程序、补贴目录、资金补贴标准,确保农机补贴宣传到位、落实到位,保证政策的公开、透明和群众的知情权。

(二)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强化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全市农业行政主管机关和具体承担农机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特别是“一把手”、中层以上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要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上抓起,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职业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抓好干部廉洁自律,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针对部门领导和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党风廉政教育、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通过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引导每一个农机管理工作人员算好“五笔帐”,即组织培养帐、亲情悲欢帐、个人成毁帐、家庭安全帐,经济得失帐;自觉做到“四个珍惜”,即珍惜组织培养、珍惜工作岗位、珍惜个人名节、珍惜幸福家庭,抵得住诱惑,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同时,要十分注意发现和宣传在各自岗位上拒礼拒贿、廉洁自律的典型,弘扬正气。

(三)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督机制

1、明确和强化农机主管部门“监管主体”的职能定位,而不宜作为农机产品流通环节中的合同主体,确保从合同签订到付款、交货的全过程,农机管理部门仅作为监管主体依法审查农户购机资格,不干扰双方交易行为,有效降低行政干预。

2、增强服务职能,减少中间环节,在企业和农户之间建立通畅的信息渠道,试行农机目录经销商经营为主经营向市场经营调节为主转变,推行凡是目录内的农机具,不分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只要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农机具,由农民自主议价购买,逐步实现产品的流转从经销商→农机局→农户的间接渠道,转变为经销商→农户的直接渠道,促使企业与农户之间达成公平交易、企业与企业之间形成公平竞争。

3、借鉴涉农补助“一折通”方式,推行购机农户在农机管理部门实名备案及存折发放前在购机农户所在乡(镇)村公示制度,确保“补贴”直接兑现到农民手中,让农民真正受益。

4、搭建阳光交易平台,严格监管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全过程。优化、设立农机交易场所,为农机经销商提供摊位和展销场地,农机经销商负责组织列入补贴目录的农机产品在交易所展示和销售;同时,建设完善信息发布、交易管理、售后服务、技能指导及投诉备案功能齐备的专网平台,适时监控农机补贴申请、协议上报、审核、供货审批、补贴资金结算等环节,做到程序严密、运行透明。

5、注重发挥政府监督、部门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切实改善“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难,平级监督太软”甚至监督缺位的局面。加大地方政府监管力度,有效整合政府、财政、审计、专门机关等相关部门监督职能,形成合力,有针对性地对农机补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部门纪检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对各县区农业局分管副局长、购机办主任、县乡农机站长在工作流程、执行制度上实行严格的廉政风险防控,把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廉洁自律,贯穿于农机工作的各个环节中。

6、严格社会诚信体系和市场廉政准入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与检察机关共同形成严惩行贿犯罪工作合力,不使任何一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个体、私营企业在我市有遂行“潜规则”的市场空间,以达到彻底净化市场空气,保护干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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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新生学习适应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1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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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学习适应情况调研报告

经过激烈的高考竞争,我们终于步入了大学的神圣殿堂,我们期待着在大学中大展宏图,我们有着崇高的理想与信念,我们有着火一样的热情,我们斗志昂扬。然而,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生活与学习后,在告别中学时紧张的学习生活后,一下子面对这么多宽松的时间,许多大学生开始茫然了,他们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自己想做什么。许多大学生开始不适应,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利用本周末的空闲时间对宿舍区里的大一新生进行了一次调查,以便于了解他们在大学里适应状况如何。以下是我们从五个方面分析的结果:

1学习形式的适应:

在经过高考的激烈竞争,很多学生感到筋疲力尽,在饱尝成功喜悦的同时,以为进入大学可以好好的放松,以之补偿十几年的寒窗苦读。可到了大学,仍然要面临繁重的功课,这让他们不知所措。在这十几年的苦读生涯中,很大一部分学生的学习目的就是为了考上大学,在家长和老师的双重推动下向这一目标冲刺,学习上带有非常大的被动性。进去大学后,这个目标已实现,许多学生一下子失去了奋斗目标、生活的重心,再也没有太多的激情和动力区投入到新的学习中去,在学习上很被动,积极性不高,对知识的渴望不强烈,出现了徘徊和迷茫的心理。多数同学表现出难以适应大学的学习环境,占到了一半,多数学生觉得学习疲劳时因为作息时间不合理。当问到课余时间是做什么时,有相当一部分学生的回答是在宿舍睡觉或是待在网吧,当问到学习过程中有无压力或是困难时,同学们感到问题最多的是英语,而为了提高英语水平,同学之间应该多加交流,优势互补,更好的完成学业。

2 生活环境的适应:

进入大学之后变化最大的就是生活环境,在进入大学之前,很多同学或许都是从未离开过父母,没有出过远门,心里依赖性强,进入大学之后身边没有了父母,失去了往日的特殊照顾,对于自立能力差的学生来说,一时不习惯,根本无法适应,生活无规律,许多问题不知道如何去解决。比如说面对大学里面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无法适应,有的学生因为从北方来到南方,总觉得别人应该照顾和帮助他,不知道也不会去关心别人,也不在乎别人的感受,一些适应能力差的新生遇到这些问题时,常常束手无策,不愿与人沟通交流,怕别人笑话,致使有的学生出现痛苦,紧张等焦虑情绪和失眠。还有很大一部分学生待在家里条件好对学校的宿舍感到不满意,跟自己想象中的大学宿舍有很大差距.

多数同学对饭菜不适应,由于同学们都来自五湖四海,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独特的特色,所以会觉得饭菜不合口,有的同学甚至会不吃饭。其实同学们应该学会适应环境,而不是让环境来适应你。只有你适应了环境,才能改变环境,才能是自己在生活中成长。

3人际交往的适应:

大学生有人际方面的困惑,在大一新生里更为严重,在大学里面,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汇集成了一个社会群体。在交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有些学生因为语言表达能力较差,使他们害怕与他人沟通思想感情,把自己的内心封闭起来,处于一种要求交往而又害怕交往的矛盾之中,很容易导致孤独、抑郁,甚至自卑。

4心理上的不适应:

多数新生在中学时是班上的佼佼者,倍受老师的青睐、同学的羡慕和父母的“呵护”,使他们产生了较强的优越感。而进入大学后,面对全新的生活,他们缺乏必要的心理准备与足够的心理承受力,特别是在人才济济的新环境中,自身具有的优势已不复存在,自我评价的误区和“中心”地位的失落,理想与现实的反差等各种因素,造成了他们心理上的不平衡,一些新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心理障碍”:有的新生经常想家,怀旧情绪总是无法排解,生活中稍有不尽人意的事情就会一蹶不振;有的新生失落感、失宠感强烈,一经挫折和轻微的打击就较长时间处在焦虑、自责的心境之中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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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当事人涉法群体上访案件的调查分析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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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事人涉法群体上访案件调查分析

XX年,*中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司法为民理念,践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认真做好信访接待、息诉息访、申诉复查工作。与XX年同期相比,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的个案明显减少,但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不容乐观,有的当事人三个一伙、五个一群赴省进京上访,越级上访、反复上访呈上升趋势,有的当事人到党政机关滞留、打横幅、铺地状、喊着叫着骂着,严重影响了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处理,直接关系到一些观望群众的期盼心理,能否从根本上有效地解决当事人的涉法上访问题,从大局上说是关系到国家的稳定、社会的长治久安,中国加入wto后经济能否从真正意义上与世界经济接轨;就部门而言,是关系到法院的两个目标——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能否实现。今年以来,我市法院系统发生两起群体性上访事件,一起是上访老户进行串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另一起是集体访事件。

一、上访事件基本概况

案例一:周某,男,1940年出生,1999年其与某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发房产一案,法院作出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过程中,因周×对判决主文产生歧意,多次上访。为澄清事实,法院决定再审。宣判后,周×仍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诉,省高院对该判决予以维持。现周×上访称:其既要取得房屋的投资款和相应的赔偿,同时其建造的房屋也归其所有。

案例二:程×,男,1949年出生,1998年与吴合伙纠纷案,案经两级法院3次审理。该案为合伙内部财产纠纷案,审计结果是在当事人提交的不合格、不完整、真实性程度差的单据等材料基础上进行,从法理上说,人民法院对于合伙损益情况的有关法律事实不能作出审核确认的情况下,应依法裁定予以驳回。但该案在处理上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对本案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实体处理,但程×仍不服,以法官枉法裁判为由,反复上访。

案例三:孙×,男,其与张×合建房屋产权案,法院于1998年判决孙×败诉,案经一、二审及再审,孙×仍不服,认为与张×签订《关于联建住宅的有关协议》是受他人欺骗签约所至,但他又提不出相关的证据予以证实。

案例四:陈×,男,65岁,XX年5月21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某县建设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拆除第三人~的房屋。案经审理,法院认为陈×的请求无法无据,驳回其诉讼请求,现陈×上访认为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是偏袒~,要求政府给付其“打官司”几年所造成的损失。

案例五:冯×,年逾七旬,科技人员退休,1997年因一房屋纠纷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被申请人生活困难靠领取国家救济生活,无执行能力,冯×多年上访,认为执法不公。

上述五位当事人上访具有以下特点:

1、民商事案件占85.7%,行政案件占14.3%。在案件类型上,有四个案件属房产纠纷,且都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在城市化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案件。

2、当事人恶意串访。今年1—3月份以来,他们根本不到法院来上访,而是聚集于省高院、省人大、市委门前,寄希望于一些能“管”得住法院的单位和领导来对他们的案件进行过问,达到其个人目的。正如上访人孙×所言“我们就是要串访,不然领导对我们不重视。”

3、多次进京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如程×散发的20页“*没有法制,司法坑害百姓”的材料,其首页左上方用长方形的方框,特意标出“再次赴京上访信”,其用意即公开违反《信访条例》。

4、公开用文字和语言,尽情地辱骂法院、法官。他们称办过他们案件的法官是~分子,结伙在一起拟出第一榜~分子名单,并且无中生有去检察机关控告法官。

5、恶意挑拨检察院、法院和人大的关系。他们的恣意行为迎合了少数人的心理,赢得了一批追随者。上访者程×面对不明~的群众说:“法院不得了了,我的案件有人大监督的批示、省检察院的抗诉,法院就是不改”。长期以来他们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制止,特别是去年10月23日,他们有组织地去省人大、省委门前集体上访,打横幅,铺地状,公开辱骂*市中院领导及法官,由于这些行为没有得到任何的制裁,所以现如今聚集在他们周围的如朱三、刘五等人与之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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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试论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及其完善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4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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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社区自治法律基础及其完善

一、社区自治法律的历史起源和发展     社区自治的全称是社区居民自治,其来源于早期的居民自治形式—— 居民委员会。1950年,xx市成立我国第一个城市居民委员会。之后,武汉、成都市也相继成立了居民委员会。1951年,上海市将多具有自治性质的联防服务队改为居民委员会,并明确居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1953年,彭真向中央提交《关于城市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组织和经费问题的报告》,该报告提出了建立城市居民委员会这一群众自治性组织的必要性。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颁布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明确了居民委员会的法律性质,即群众性的居民组织。1954年《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的颁布对推进我国居民自治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到1958年,基本上每个城市都建立了居民委员会。     但是,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居民委员会制度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荡然无存,许多居民委员会被改名为“革命居民委员会”,成为阶级斗争的工具,违背了居民自治的原则。这一状况在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得到纠正。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公布了1954年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82年《宪法》正式在国家根本大法的层面上确定了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此我国社区居民自治的建设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社区居民自治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     二、社区自治法律基础的重要性     社区自治是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之一,然而在强调社区自治的同时,不能忽视社区法治。社区“依法自治”的概念已经为我国政府所采纳,并被写入民政部《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XX年7月27日)的附件《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基本标准》之中。社区自治与社区法治的关系是:社区自治与社区法治同时并存,社区自治必须建立在社区法治的基础之上,只有通过社区法治才能最终达到社区(依法)自治的目标。社区自治作为基层民主的表现形式,同样适用于民主与法治的关系,社区法治是实现社区自治的手段和保障。如果不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社区自治的目标,则社区自治仅限于空洞的口号;如果不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社区自治的具体内容,则社区自治必然缺乏必要的手段和资源。本文重点研究我国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并对现行社区法律中的不足之处提出建议。必须指出的是,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并不是社区法治的全部内涵,而仅仅是社区法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社区法治的起点。     社区自治的发展必须以法律作为基础和保障,虽然其最初的诞生是自发性的,但是如果没有法律的支持,这一自治组织将缺少立法的保护,其组织形式、组织结构、运作程序、工作经费等都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从世界其它国家的经验来看,依法保障自治权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依法保障社区自治权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基本方面。     三、社区自治法律基础的现状     本文按照法律效力等级,逐一研究我国现行有效的关于居民自治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笔者认为,从效力等级上看,包含居民自治内容的法律依次为:《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订)、《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订)、有关行政法规(条例)、全国性的其它规范性文件、地区性的规范性文件,共五个等级。     1. 《宪法》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共颁布四部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宪法》。在前三部《宪法》中没有规定居民委员会及居民自治的内容。居民自治在当时没有被列入国家根本大法之中。为了适应新时期发展基层群众自治的需要, 1982年《宪法》第111条规定了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地位和作用。也就是说,居民自治已经获得《宪法》的认可,社区居民自治具有《宪法》的法律保障。     2.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性质决定了《宪法》的条文比较原则,即法理上所谓的宪法规范的原则性和概括性。《宪法》不可能详细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具体运作内容,这就需要另行制订法律法规来规范居民自治。同时,根据《宪法》第111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关系由“法律”另行规定。笔者认为,这里的“法律”,应该是狭义上的法律概念,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的法律。 1989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取代了1954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条例》。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确定居民委员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律性质,并提出“三自”,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该法第6条至15条是关于居民委员会的设立和组织结构。第16条、17条是关于居民委员会的费用来源及办公用房来源。第19条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组织与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的关系。第20条规定政府有关部门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     3. 有关行政法规     根据《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法》第13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1989年发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 (第37号令),该《条例》第2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由此可见,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是群众性组织,是基层居民行使自治权自我解决民间纠纷的一种方式。     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了《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该条例早于1954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条例》,所以没有规定居民委员会可以设治安保卫委员会。然而在实践中,居民委员会普遍设有治安保卫委员会,同时1982年《宪法》第111条第二款、1989年《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均规定居民委员会设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在新的行政法规出台前,1952年

《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仍然适用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治安保卫工作。     4. 全国性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XX年,中共中央办公厅、xx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第23号文件)。该《通知》的核心内容是:《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民政部意见》)已经得到党中央、同意,要求各地区、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从《通知》的内容上看,贯彻执行《民政部意见》是各地区、部门的义务,而义务是规范性文件的本质特征,所以,从法律性质上分析,《通知》所转发《民政部意见》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意见,而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指导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民政部意见》对“社区”、“社区建设”下了定义,指出了社区建设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居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一词频繁出现于《民政部意见》之中。值得强调的是,《民政部意见》对社区自治组织的建设做出了新规定,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取代了传统的“居民委员会”。     5. 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在我国社区居民自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2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该法制定实施方法。据统计,全国有25个省市制定了适用于本省市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办法。这些实施办法一方面重复《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内容,另一方面在某些环节制订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还包括各省市颁布的一些“意见”,例如,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xx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苏办发〔〕15号文件),继而,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宁委办发〔〕20号文件)。这些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在《民政部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本地方制订了一些具体的规定。     四、社区自治法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笔者认为,虽然我国社区自治的法律已经构成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较为完整的框架,对我国社区建设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从狭义的法律层面上看,1989年《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条文仅有23条,条文偏少,内容比较简单、笼统,虽然确定了居民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框架结构,但是缺乏具体的规定,不易操作和实施。     第二,在行政法规的层面上,1952年《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的某些条文已经非常陈旧,应当做出适当修改。例如,根据《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第6条,治安保卫委员会的职权主要针对“分子”,但是1979年《刑法》中规定的“罪”已经在1997年被修改为“危害~罪” (1997年《刑法》第102条至113条),所谓“分子”这一概念已经不再是一个有效的法律概念,《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应该根据1997年《刑法》做出相应修改。     第三,对于全国性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问题主要集中在《民政部意见》上。《民政部意见》实际上修改了1989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法》。从法律修改的角度分析,民政部(甚至)无权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的法律,严格地说,民政部对“居民委员会”名称的“修改”行为是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更进一步说,由于《宪法》第111条采用的名称也是“居民委员会”,民政部将其修改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行为,是不符合《宪法》的行为。当然必须承认,社区自治是我国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在《宪法》制订的时期(1982年)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制订的时期(1989年),中国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还没有达到现在的程度,社区的概念和地位还没有引起立法者的重视,所以《宪法》没有出现社区一词,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仅仅在第4条出现了“社区”一词,即“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这也说明《宪法》有关条款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经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应当做出相应的修改。然而,众所周知,修改法律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而修改《宪法》更是难上加难,而社区建设不可能坐等法律修改之后才能进行,所以《民政部意见》其实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策,其中涉及的一些内容虽然与现行法律相冲突,但是是可以理解的。从短期来看,《民政部意见》是合理的,但是民政部规定不能长期与现行法律相冲突,解决这一冲突的最佳途径是将《民政部意见》中的合理部分上升为法律。     第四,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规定,调整后的社区规模一般在1000户到3000户。这一标准与《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6条规定的100户到700户大相径庭。从表面上看,江苏省的文件违反《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但是却符合现实社区规模的基本状况,这进一步反映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一些规定已经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应当修改。     此外,江苏省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还规定,要建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使之成为社区群众性民主决策机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任期与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也是3年。“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新的提法,在《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没有出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9条、第10条只规定了“居民会议”,该“居民会议”既可能是“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参加,也可以是“每户派代表”参加,还可以是“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参加。由此可见,《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居民会议”并不等同于“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前者既包括居民代表大会,也包括全体居民会议,而后者仅仅是居民代表大会。所以,江苏省《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与《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并不完全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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