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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疲劳第一部分读后感(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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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天佑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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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讲述了绿山墙农舍兄妹马修和玛瑞拉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可是孤儿院却送来了一个爱幻想,爱说话的红发女孩—安妮。安妮的独特的个性牵动着兄妹两人的爱心。安妮聪明好学,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可为了照顾生病的玛瑞拉,放弃了梦寐以求的学业。

当我读完这本书,深深地被安妮这个爱幻想,有个性的女孩所感动。她总是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再去绿山墙的路上,她看到了“林荫道”,上面开满了白色的花,沁人心脾。安妮为那美丽的白色世界取名为“白色的欢乐之路”;看到了“巴里的池塘”,湖面上夹杂着许多颜色,安妮为它取名为“闪光的小湖”;樱花是她的白雪皇后;苹果是她的红衣姑娘;影子和镜子想象成知心朋友,诉说心事……她的幻想多么奇妙,让我不禁喜欢上了她。我也是个爱幻想的女孩,常常有许多奇妙的想法。总是在想,会有一个小精灵出现在我的身旁,帮我解决各种苦难和问题;我和好朋友一起在天空的彩虹桥上走着;坐在月亮船上,看美丽的星空;和可爱的动物说话;变成一个魔术师,想要什么就变什么……

安妮乐观向上,凭着自己的刻苦、奋考上奎因学院,还获得了奖学金。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让梦想实现。不论有多大的困难,她也毫不畏惧。看看我自己吧,遇到数学难题,就退缩,不愿意多思考。因此前进的道路很渺茫。我要向安妮学习,不怕困难,战胜难题,让我的梦想变为现实!

安妮是个孤儿,可她善良,直率,勤劳,很珍惜友谊;还热爱大自然。安妮是我学习的榜样!

我喜欢安妮,安妮,我们做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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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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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李世民曾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文化源远流长,从《史记》的光华中我们可以看到王朝的兴衰,得以窥见世事发展的道理。

《史记》是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一部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成“前四史”。其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叙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

它的取材相当广泛。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世本》、《国语》、《秦记》、《楚汉春秋》诸子百家等著作和国家的文书档案,以及实地调查获取的材料,都是司马迁写作《史记》的重要材料来源。特别可贵的是,司马迁对搜集的材料做了认真的分析和选择,淘汰了一些无稽之谈,如不列一些没有实据的三皇,以五帝作为本纪开篇,对一些不能弄清楚的问题,或者采用阙疑的态度,或者记载各种不用的说法。其文字运用的传神也令人欲罢不能,如刘邦听闻韩信死后的反应,用了五个字“且喜且怜之”将刘邦复杂矛盾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由于取材广泛,修史态度严肃认真,所以,《史记》记事翔实,内容丰富。这里有英雄穷途的奋勇,有帝王孤独的无奈,又复仇者绝望的空虚,也有圣人深夜的哭泣,所有人都被太史公以高贵的形式刻下名字。

了解完其内容的“雄、深、雅、健”,我们同样可以关注太史公的写作背景。太史公是以超我之姿完成《史记》的。创作《史记》时,他正蒙受前所未有的屈辱。“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剃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腐刑无论是从身体上还是生理上都对他是极大的摧残。在这样的双重折磨下,他尽可以宣泄自己的私愤,但他最终超越了生死,超越了自我,也超越了时代,只是从历史的乱石堆里撷取最耀眼的碎石来筑造一个民族的丰碑。

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其中熠熠闪耀的流沙万千等着我们小心翼翼的擦拭、领会它的光芒。先读经,后读史,则论事不谬于圣贤;既读史,复读史,则观书不徒为章句。读史,明史,在精彩的故事中汲取智慧,认识自己和世界,同时更是在传承中华原汁原味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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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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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把《小团圆》看成虚构的小说。整部书,字里行间,张爱玲都在用平板、单薄的声音叙述者她一生前三十多年的流水帐。所有她小说里的人物,在她的生活中都找得到原版。她所知道的可以写的亲朋都被她写光了。对于故事以及人物,她似乎缺乏想象力,不过也应了那句话“小说来自生活”,闪光的是她的文字,也只局限于早年作品。进入五十年代后,她的文字逐渐干瘪,可能与自身际遇不好有关,忙于生存,而且生活在没有母语环境的地方。最关键的是自闭幽居,乏人来往,只好闭门造车。全靠她早年的名气挽救了她,不然那几篇如同嚼蜡的小说怎么会有人看。

看的人也不过是在窥伺她。如同看如今这部《小团圆》。

《小团圆》重复了许多她从前的东西,又一次被写出来,而且完全撕去面纱,可能都是些压在她心底噬咬着她的往事,不吐不快。因为一生从来没有获得过真正的爱,无法安然看自己一生时光就此流逝,所以必须写出来,白纸黑字,也让那些使她的人生黯淡无光的丑人们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她曾说她是嘉宝的信徒,可事实上她完全不是。嘉宝从不曾谈论自己。张爱玲从出名前就非常喜欢谈论自己(十七岁时的作品《天才梦》),出名时更是无所顾忌地写自己以及自己的家庭(比如《私语》)。她晚年深居简出,是因为中年以后的自己确实无可暴露,也许是自卑。从她的许多文字可以看出一直跟随她的某种虚荣,她不善于交际,但很喜欢引人注目。在她那冷漠自私失色的成长背景中,她母亲一直是她瞩目的亮点。所以她母亲和她父亲离婚时,惨淡中她竟然觉得得意,因为那时候离婚的人少,她的至亲出了这样的事,就象那时候某家出了个科学家一样骄傲。她母亲到香港她的大学去看她,她和母亲没有话可说,但她最遗憾的是当时四周无人,她因此无法炫耀她美丽洋派的母亲。

她母亲大概与国内八、九十年代那批刚刚接触到西方文明、滥用自由的部分女性一样,作为最早一批娜拉,不知道该怎么使用到手的豪华自由,从一个男人到一个男人的床上,胡乱度过一生,最后黯淡收场。这样的母亲曾经是她少女时代的偶像(虽然年纪越大,她越恨她母亲)。但她又远缺乏她母亲的交际手腕与漂亮面容,一方面极其自卑,另一方面极度羡慕,同时又觉得自己站在一旁看清了一切,好像很理智,凡事自己拿主意,因此也不可能听得进旁人的言语。实际上事到临头,她仓皇失措,完全无防备,只能布偶一样让人摆弄。

胡兰成就是这样趁虚而入。而且游刃有余地同时玩弄着其他女性。

最后她从胡兰成那里得到的不过是妇科检查报告里的一句“子宫颈曾折断”的诊断。

就是这么一个让她可以“低到尘埃里的”男人。

胡兰成固然没有爱过她。她后来遇到的男人没一个对她真心。桑狐与她同居三年从来没考虑过和她结婚。她为赖雅堕胎,最痛苦不堪时,赖雅竟在一旁津津有味地啃烤鸡。

她倒不是想在这作品里为自己粉饰,所以经历的都写出来,只不过在现在才出版,许多可以视为惊世骇俗的东西已经很平淡了。但我觉得最具讽刺意味的是柯灵这个人。很久前读过柯灵声情并茂的《遥寄张爱玲》,文章娓娓道来柯灵和张爱玲的相识,他如何发现初出茅庐的文坛新星,如何为她在当时低气压环境下执意出名的举措担忧,又对她在他落难时的救援如何感激。好一个温儒的书生。可是《小团圆》里,他不过是一个在她不得志时落井下石对她进行性骚扰的低等男人。难怪张爱玲没有回应他文~后那篇深情呼唤。张爱玲的记忆力非常好,尤其对人性最卑劣的地方。

这本小说可能只对很熟悉张爱玲作品的人有吸引力。它的文学价值并不会很高。张爱玲即使在她的全盛时期,也只是言情小说作家群里的佼佼者,她有天赋,但从来没有成为大家。

而《小团圆》这部结构松散,充满平淡的喃喃自语的小说,我看完后,也只能叹息着说一句:“很傻,很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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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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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21天读书,21天打卡的‘剽悍青春,与书为伴’的活动读完了这本使人心境能得到修养的散文集。在这本书中提到了很多关于调节自我的身心来迎接社会骨干现实的言论,因为我是很渺小的,渺小到只能改变自己去适应环境。

关于网上很多人认为:“为什么要勉强自己去适应环境,而不让环境来适应自己呢?”针对这一言论我只能表示每个人的想法不同,自然感悟就不同了,就如:“一个人要是能被自我甚至于他人所苛求,那此人自然就不会沦为众生了。”阅读过林清玄先生文章的人,想必都有一种只需要每天处在心静、平和的环境中阅读一点,感悟一点,学习一点就够了的同感。简单明了,就是舍不得读完。(至少我是这样的)

关于这本书,之前的几篇文章都是有点偏心灵鸡汤类的自我感悟,比如:人生就如化妆,要学会从内而化;或者是贪图名利权位的人,那又何以能见到自我真实的性灵;亦或是关于爱情浅尝的痛苦与甜蜜等等。在这些章节中我都有用笔记本写下并阐述了自已心得感悟。

越过鸡汤类的言论,开始从亲情、友情来浅谈幸福。作者的父亲当年是落难被迫征兵——日本兵,也就是所谓的汉奸。在当汉奸的那些年过的很是痛苦,他们常常吃不上正常人所吃的食物,更别说能不能饱食了。有次实在忍不住饥饿,便去偷马糟中随意丢放的饲料,被逮住后却差点活活打死。那时,马儿比他们吃的还要好,他们最渴望以及最幻想吃的食物便是红苕。

作者这里写的有些零散,时常写了父亲年轻时征兵的事,又写作者小时候与父母亲生活时发生的事,还夹着些父亲远离家乡,母亲在乡守望,后来不知怎的,作者又开始和父亲在不同的地方寻找母亲,乃至于父亲死时也未曾见到作者与作者母亲的最后一面,也竟是后面作者才发现原来母亲早已经死了几年了。所以看的我时常分不清哪件事发生在前,哪件事发生在后。

不过最让我欣慰以及羡慕的还是友情,有道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作者的朋友曾买花赠远方的女友,只因花店恰好有几支衬于好友,只因路途恰好经过友舍,便一起买之。却因好友恰好不在,便静等几个小时,早已延误去往女友的班次,最后心平气和的将花放在屋外,另写下便条:附赠予女友花一支。能获得这种友情的人,想必定是非常棒的,起码品质是没得说的。

谈完这些情感,再来看看爱情。对于作者阐述的爱情言论,我是比较赞同也比较钦佩的。他告诉我们:“学习是人间的功课,但是学习不一定要自己身陷泥沼才会体会的到,因为不单单仅指爱情,只要有观照之智、抉择的慧,也知道那泥沼的所在和深浅,那就可绕道而行或跨步而过。”作者还警告我们:“如果你只想采断崖绝壁的那一朵绝美百合,很可能百合没有采到,清晨已经消逝了。”亦或是:“爱情纵使贵如黄金,在鸟的翅膀绑着黄金,也会使最善于飞翔的鸟儿为之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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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老虎哈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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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他写的小说里的动物是那样有趣,那样感情丰富。暑假里,我接到我借到了《老虎哈雷》这本书,我津津有味地看完了这本书,我被老虎哈雷的行动感动了。

哈雷是马戏团里的一只老虎,哈雷的妈妈产下哈雷后就死了。哈雷是饲养员宋大妈一手带大的。而宋大妈的儿子交了一些坏朋友开始吸毒,他有几次到动物园里向宋大妈要钱,宋大妈不给,因为她的工资只够生活费,他就向宋大妈拳打脚踢,哈雷看见了,它不顾一切地冲向铁笼,向宋大妈的儿子大声吼叫,宋大妈的儿子这才离开。后来,哈雷要表演钻火圈,哈雷怕火怎么也不敢钻。团长让宋大妈走到火圈另一端大哭起来,奇迹发生了,哈雷毫不犹豫一下子从火圈内钻进去,走到宋大妈身边,用舌头舔她,节目表演成功了。于是马戏团一月给她一千元工资,宋大妈也过上了好日子。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知恩图报,我们要回报所有帮助我们的人,老虎都能做到,更何况高智商的我们呢?我们要回报自己的父母,让他们的辛勤养育得到安慰;我们要用好成绩回报老师,让老师知道他们辛辛苦苦培育我们,他们的汗水没有白费;我们要回报好朋友,是他们在自己孤单时让我们得到快乐……现在有些孩子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这样的孩子将来怎么回报父母?有的孩子大手大脚地向父母要钱买零食吃,这样的孩子自我控制能力差,以后怎么回报父母呢!

知恩图报是人最基本的美德,“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无论我们身处何境,都不能放弃这种美德——知恩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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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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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就应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下了安逸的生活,放下了自己的感情,放下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正因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正因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应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取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己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发奋,我坚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一样的人明白不一样,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我们理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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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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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是一篇极美的小说。写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姑娘清清爽爽,朦朦胧胧的感情。全篇有一万二千多字,几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但却极富诗情地展现了三十年代苏北里下河的田园风光。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少女的初恋被作家描绘得如诗如画,醉人心田。文章发表之前,有人问汪曾祺:“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汪曾祺说:“我要写,必须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汪曾祺宣布:“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些话,我们都能够把它看做是汪曾祺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也是作家透过文章想要表达的思想内涵。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

一、诗意和谐的生活空间

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上作者追求和张扬的就应是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生活理想。作者特地选取混乱时代极为难得的“人不生病,牛不生灾,也没有大旱大水闹蝗虫,日子过得很兴旺”的几年时光,以促成这个桃花源的生成。这个桃花源中诸多的人物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其情感表露十分直接而且质朴,他们虽然都是凡夫俗子,却没有任何猾、恶意,众多的人物之间的相互自然的爱意组成了洋溢着生之快乐的生存空间。作者以一种通达的甚至理想化的态度看待这种生活,没有丝毫的冬烘头脑与迂腐习气,他塑造的这个空间是诗意的,而又充满了梦幻色彩。但是明海和小英子虽然不能完全算作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他们那种纯洁、朴素、自然而又有一点苦涩的感情却确实能够给这种理想赋予一个灵魂。

在汪曾祺笔下,小和尚明海是聪明的、善良、纯朴的,小英子是天真、美丽、多情的。他们之间朦胧的异性情感,呈现出浪漫的、纯真的色彩,在人生的旅程中奏出了一曲美的旋律。这种情感发自还没有受到俗世污染的童心,恰恰股以成为这个桃花源的灵魂的象征,所以作者把它表现得个性美。譬如,明海受戒后,小英子接他回来时,问:“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先是大声然后是小小声说:“要——!”英子把船划进了芦花荡,小说之后这样描述:“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檫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小说中的少女小英子保存着最为自然的本性——透明的性情,由这一带清秀山水培养起来的水一般的阴柔性情。她有着本乎自然的,纯真的情爱。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焦虑或受压抑的阴影。她的焦虑与被掩藏或装饰了起来,恰如那一片密密的芦苇荡子。小英子生存的空间是桃源式的环境。这一片空间里的人,与自然是充分混溶的。他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忌讳”的约束。小英子初次见到明子,就很自然地把半个莲蓬扔给他吃,以后就熟如一家人,明子也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小英子的母亲斥责明子时,径直叫他“儿子”,之后干脆把他认作了干儿子。明子帮着小英子姐妹画绣花,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一齐踩水,一齐采荸荠……“男女授受不亲”的秩序被彻底打破了,少男少女在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里滋养起了一种最自然的相互依恋的情感。在那里,被表述为一种如水一般流淌的、再自然但是的事情。小说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那里奇特地统一齐来了。

二、纯朴自然的生活方式作者在小说里叙述的是一种独特的生存环境中奇异的人情风俗及其人群的生活方式。这个世界中人的生活方式是世俗的,然而又是率性自然的,它充满了人间的烟火气,同时又有一种超功利的潇洒与美。首先,故事的行为“空间”——“这个地方的地名有点怪,叫庵赵庄”。“庵赵庄”这一符号,指称着两重涵义:庄上大都姓赵,庄上有一个庵。庄以族为名,是中国传统社会注重血缘聚居的一种反映;庄以庵名,则可见这座小小的菩提庵对庄上人家的重要性。“出和尚”便是这个地方的一大特色。例如,在当地,出家仅仅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它既不比别的职业高贵,也不比别的职业低贱,庵中的和尚不高人一等,也不矮人三分,他们照样有人的七情六欲,也将之看作是正常的事情,并不以之为贱:“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他们能够娶妻、找情人、谈恋爱,还能够杀猪、吃肉,唱“妞儿生得漂漂的,两个翘翘的,有心上去摸一把,心里有点跳跳的”这样的酸曲。人的一切生活方式都顺乎人的自然本性,自由自在,原始纯朴,不受任何清规戒律的,正所谓“饥来便食,困来便眠”。庙里的和尚是如此,当地的居民也是如此,英子一家的生活,男耕女织,温饱无虞,充满了一种俗世的美:

“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都齐房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好看得很。栀子花香得冲鼻子。顺风的时候,在荸荠庵都闻得见”

小说中自然、纯朴的民俗世界实际上是汪曾祺自然、通脱、仁爱的生活理想的一个表征。他说:“有评论家说我的作品受了两千多年前的老庄思想的影响,可能有一点。……我自我想想,我受影响较深的,还是儒家。我觉得孔子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并且是个诗人。……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我觉得儒家是爱人的。因此我自诩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

中表现的就正是这种传统文人追慕的“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这种“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他对人的关心、尊重和欣赏,超越了政治、形态等功利层面,直指人的生命形式和生存形态,这便是他塑造这些人性完全被释放了的和尚形象的原因,也是他淡泊和谐的审美追求得到的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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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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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这个题目就觉得新鲜,也有许多个问题。那我们就带着新鲜感和许多问题。

本文讲了一位叫圣地亚哥的牧羊少年去找宝藏的过程中学到了很多知识。知道了:生命吸引生命、还有和心沟通、爱是转化和完善世界之魂的一种力量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圣地亚哥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牧羊少年。一、牧羊少年一般不会看书,也不爱看书。但他会、也爱看书。二、牧羊少年只负责养羊,与羊没有感情。但他的生命竟然和那些羊的生命联系在一起,就是因为感情。感情居然可以把两个人并和成一个人。这让我有些吃惊!三、他做牧羊少年的理由于平常的牧羊少年不同。他是因为想四处飘游,多走几个地方。大部分的人做牧羊少年的理由是养活自己。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因为圣地亚哥对羊群好,所以羊群才对他好。他对羊群好在于,给它们充足的水和草,认为它们能听懂他说的话,给它们读一些给他留下的书籍。羊群对他好在于,羊群了解了主人的作息时间。

无论学习什么,只要努力了,都有收获。有一次,我学画画,开始我的作品还不行。我因此画了许多张,日积月累,我画的画终于好看了!

这本书既好看又让我学到了东西!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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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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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进步的阶梯。”我相信同学们都知道这句话的意思。那么我今天给大家介绍一本书,书名字叫《淘气包马小跳》。

在这本书中,也让我体会到了小主人公的喜、怒、哀、乐。

喜的是;书中马小跳的爸爸是玩具厂的人,不光自己玩,还会带着马小跳一起玩,所以马小跳也在玩中得到了不少道理。

怒的是:马小跳的同为路曼曼是老师让她看管马小跳的。所以马小跳经常被老师批评。

哀的是:马小跳经常进老师办公室他进去的时候一点也没有精神,出来时却欢天喜地。可不一会他又进去了。

乐的是:从来不看他一眼的夏林果竟然要请他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你说他能不高兴吗?

怎么样这本书很好吧?那就来看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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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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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感动,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有些心情,我不知道该如何诉说。读《陈情表》,给我的便是这样一种感受。

读第一自然段,他命运如何坎坷,我不同情;读第二自然段,他选择如何艰难,我不同情;而读到第三、四自然段,我却无法不为之动容!“但以刘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臣无祖母,无以致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母、孙二人,更相为命,是以区区不能费远。”读到这里,我知道,作者早已把自己生命与祖母生命融合一体,祖母生命一点一点消逝,他自己的一部分生命也在一点一点离开。“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报养刘之日短也。乌鸟私情,愿乞终养......臣生当陨首,死当结草。臣不胜犬马怖惧之情,谨拜表以闻。”待此,我明白,作者已是在用自己生命换取一次报恩的机会。

亲情之所以震撼人心,是因为它常始于相依为命,而终于倾力报恩。《陈情表》,便是最典型地体现了这种伟大的、深刻的感情。

相濡以沫,不曾相忘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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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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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安妮日记》,我本来平静的心情变得此起彼伏,仿佛就有热浪在我心中翻滚。

《安妮日记》是由出生在德国的犹太女孩安妮·弗兰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德国纳粹迫害犹太人期间写的。安妮一家人和范达恩一家以及一个牙科医生迪塞尔在安妮父亲办公楼房的“秘密后屋”里面艰难度过了长达两年的避难时光。在那么长的时间里,整天都可能会有窃贼和空袭警报、飞机轰炸的惊吓,让他们“避难大家庭”里本来文质彬彬的人们都变得敏感、自私并且你争我吵。但是在这样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恶劣环境里,安妮仍然不屈向上,依旧整天学习,并且写日记,和世界大战之前一样,顽强而坚定地生活着。

安妮给自己的日记本取了一个可爱的名字--姬蒂,她把日记本“姬蒂”当作朋友,是她可以倾诉的对象。安妮在日记中记录了八个人组成的“避难大家庭”在“秘密后屋”里相处的种种细节,并且记录了自己的感受与思考、自己的喜怒与哀乐、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同时也向世人展示了当时犹太人在纳粹迫害下遭受的苦难和残害,以及当时的人们对世界和平的极度的期盼和渴望。

安妮一直没有被战争、苦难和屈辱击垮,她还梦想着成为一名作家和记者,盼着有一天能在一个和平的世界里面施展自己的才能,能为人类社会做出一点贡献。她甚至希望自己即便死后仍然活着。“安妮日记”的后记介绍,16岁的安妮最后还是没有逃脱纳粹的魔爪,病死在贝尔森集中营里。但是她的日记本“姬蒂”帮助她实现了“死后依然活着”的愿望。

我们都和安妮一样希望这个世界永远和平,我们要努力学习、保家卫国,为世界和平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现在的我们在和平年代里衣食无忧,不愁穿戴不愁吃住的,已经是非常幸福了,所以更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发现生活的精彩与美好。我认为,大家都应该去看看这本书,才会懂得现在的生活是那么美好、那么快乐,才会去珍惜我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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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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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喜欢上了一本书,它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主人公相信大家都知道,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资讯侦探。他的助手叫华生,是一名军医。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福尔摩斯的办案方式与众不同。每次遇到案件的时候他会先审问受害人或目击者的家人,再到现场仔细观察并从罪犯的角度看案子从而推理断定凶手是谁。他行动诡秘、办案时冷静严肃,正因为这样他办过的案子没有破不了的。因此,他成为了罪犯的克星。

这本书只收入了有代表性的部分作品。福尔摩斯是充满智慧的神探,他面对曲折离奇的案件往往能够通过对细节的精确观察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一步步抽丝剥茧使案件最终真相大白。

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阴险狡诈的阴谋家斗智斗勇,生动的故事,神奇的推理让这本书更加精彩,这么精彩的一本书,请同学们也赶快看看吧,相信你也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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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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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买过一本叫做《成事在天:机遇在市场及人生中的隐蔽角色》的书,是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它充分证明了一个愚蠢的译名会再多大程度上毁掉一本书——我是20xx年买的,但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跟它拖沓冗长的译名和脏兮兮的封面设计大有关系,一直没有读它。

直到20xx年读了《随机致富的傻瓜》(中信版)之后,才发现,两者原来是同一本书!而这本书,我已经向身边所有爱书的朋友推荐了——几乎。而据我所知,这本中信版的《傻瓜》已经掀起一阵傻瓜风潮呢,出版商应该是发了一笔财的。

而这时,已是那本傻瓜译名的书出版6年以后的事了。

其实,对每一本书,每一个读者都会有不同的感受。此书我介绍给一个学统计学并在券商中服务的朋友看,他说,仅仅是科学常识的普及读物罢了,没什么大不了。我想,这跟他从小扎实的科学训练功底并具有相当的科学思想有关吧。因为,这本书实际上确有一本概率论普及读物的模样。他会觉得,书本里说的很多道理他已经知道和在实践了呢。另外有些人则跟我一样有如获至宝的感觉。所以,你要不要购买一本书并读它,别人的说法很难成为真正的依据。

但是,仍然有一些硬指标可以作为评价一本好书的标准——是不是作者自己“活”出来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一本由作者本人“活”出来的书。就像作者自述的那样,这种书里没有——不是由作者独立发展出来的思想,没有经过充分提炼而不能轻而易举的书写出来的东西。它是作者自己生活体验与思考的产物。这样的书,即使不适合当下的你来阅读,你也可以收藏起来或者干脆送给适合的人来读。这一点,你甚至在这本书的前言里就能够看出来。

在前言中,你还可以看到作者说:“用不着专门迎合某类特定读者而去写一本书,书自己会找到专属于它的读者群”。这句话,就不是当今一般作者说得出想得到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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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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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读这本书之前,我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简·奥斯汀》。此书十分全面地介绍了奥斯汀的生平,也让我对《理智与情感》的创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这本书同样以当时英国中产阶级人家女儿们的情感生活为题材。奥斯汀关注女性,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淑女们的感情与婚事,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离不开这一话题,我想,这正是奥斯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吧,身临其境,所以有感而发。 小说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为开头,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儿围着床无助地站着,她们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而现在,dashwood先生即将去世,她们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亲,更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女性在家中无继承权。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后,他拥有的norland庄园将由其唯一的儿子john继承,这就意味着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儿elinor,二女儿marianne,和小女儿margaret的生活将由john来安排。老先生似乎了解他去世后妻儿们面临的处境,所以临终前他再三叮嘱john要照顾她们的生活,他的做法让妻儿们很欣慰,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转眼间将拱手让于他人,这将是多沉重的打击啊! 小说第一卷的第一章节就开门见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这两位女主角的性格。

姐姐elinor多才多艺,虽只有十九岁,但做事理性谨慎,为人善良体贴,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十七岁的妹妹marianne的才艺与姐姐相比毫不逊色,妹妹的性格与母亲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伤与愉悦都直接表现在脸上。因此,当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进norland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相比之下,elinor就显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亲和妹妹们来。姐妹俩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别代表了“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中提到,《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原名是《elinor与marianne》,这更让我坚信了之前的猜测:奥斯汀把elinor定义为“理智”,把marianne定义为“情感”。虽然john与三个妹妹并非同母所生,但他想过要遵循父亲的遗愿,照顾后母和妹妹们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对父亲很尊敬,继承了这样一份巨大的财产他也应该很感激父亲。

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担起了做哥哥的责任悉心照料继母和妹妹们的生活的话,那这本小说似乎就少了一些看点。fanny想方设法说服 丈夫降低给妹妹们的生活费,还以norland庄园新女主人的身份在庄园里我行我素,她太爱炫耀,一味的追求财富与荣耀,虽然表面上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维护财产,似乎是个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夸张做作的行为显得自私又虚伪,让人实在无法喜欢上她。 小说开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elinor的妈妈mrs.dashwood。能成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显然也是出身名门。习惯了享受惬意的她无法忍受fanny的冷嘲热讽,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了装满回忆的norland庄园。她尊重女儿们的想法,面对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没有正面攻击,表现得优雅又从容,正式当时英国社会典型淑女的代表。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时与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稳,亲切又随和,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elinor渐渐喜欢上他。但marianne却觉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气息,又没什么才艺和志向。对啊,这样一个“淡定”的男子自然不会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将对彼此的喜欢深深藏在心里,机灵的marianne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能看出两人彼此钟情,就连年仅十三岁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暧昧,但他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

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稳镇定,她并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爱,她是不会主动追求爱情的。 然而,爱情面前谁都会迷失方向,面对爱情谁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母亲和女儿们找到了合适的新住处便立刻搬走了。刚刚陷入爱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别,两人以朋友

的名义简单地挥别,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母亲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却表现得十分镇定。搬入新家后,她立即适应了新环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动提到edward。其实,分别让她很失落,她仍爱着edward,盼着他能来看她,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年仅十九岁的elinor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变,面对朦胧爱情的幻灭时怎能表现的如此沉着冷静!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她如此理性有时甚至显得不够通情达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征,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她都具备了,她体贴入微心思缜密,但却懂事得如此让人心疼。 marianne又结识了三十四岁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气质感染了上校,上校喜爱他,也大胆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却钟情于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对上校接二连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热恋里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坚持每天拜访受伤的marianne,短短几天内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轻貌美、才华横溢,和marianne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爱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节选;他们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两人都毫不掩盖自己的语言和情绪,对待某一话题的看法也惊人地同步。

他们的结合像是年轻女孩心中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十分梦幻,令人向往。 在我看来,willoughby有时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众人聚会时,他只顾与marianne你侬我侬,沉浸在二人世界中,还时不时丢出几句话嘲讽木讷的branton上校。他对branton上校太过刻薄,几乎句句话都很针对他,就像一个赢得比赛的孩子蔑视失败的对手一样,还希望带动周围人一起讨厌branton。当然,在marianne眼里,他集天下英气与浪漫与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爱情未能如童话般圆满。willoughby来辞别了,这样突然放弃令人无比羡慕的爱情,他怎么舍得?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失去了心爱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长的思念与等待中,整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她相信willoughby会回来找她。但是,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到伦敦后,marianne不停歇地给willoughby写信,希望与他再次相聚,最终两人在一场聚会中见面。

分别数日后再次与恋人重逢的marianne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一向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见到朝思暮想的恋人更是激动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却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结识过这位姑娘,见面时一再躲闪marianne热情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与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后,他丢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装什么时候未曾发生过,就这样离开了。 这次聚会上的相遇对marianne的打击是致命的,这还不够,几天后willoughby送来的分手信更让可怜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传开后,willoughby的身世和恶行也被一一揭发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负心汉,一度沉迷于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泛滥的他玩弄过年幼的少女后残忍地将其抛弃,又 为得到财富与上流社会女子结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这无疑摧毁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后来她无法从痛苦中走出,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剧达到顶峰。

幸好上帝是对她是公平的,没有让年仅16岁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让她有机会重新审视成熟稳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甜蜜爱情。 marianne的悲剧让我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性来领会则是个悲剧”。按照这句话来分析,marianne的“感性”会酿成悲剧,而elinor的“理性”可能会迎来圆满的结局。但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发现其实“理性”的elinor也难逃悲剧的命运。自诺兰庄园分别数日后,edward的突然造访让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现活力,一家人热情迎接了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这样,必须要得到充分的证据证明edward真的钟情于她,否则她不会表现出来。同elinor一样,edward也是个理性之人,善于隐藏内心情感。原本以为edward的到来会使两人的感情有所升温,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过简单舒适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师满足自己的兴趣,但来自家族的压力和母亲的众望压得他喘不过气,无奈只能暂时逃离家庭。 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叫lucy的机灵姑娘,elinor从她口中得知了心爱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约,而且订婚对象正是眼前这会视她为贴心好友的lucy。

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坚信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与她所爱的edward不是同一个人,但当她看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袖珍肖像时,她倔强的自信心终于被击垮了。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她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lucy有所察觉,并答应为她保守秘密,甚至没有向至亲的妹妹宣泄一悲伤。她的选择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爱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让她任何更加悲惨的消息。她要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妈妈的蛮横无理,还要一遍遍故作坚强地听着lucy的愿望和自鸣得意,一边拼命掩饰深知自己无法与edward相爱的痛苦,一边又不停歇地安慰伤心欲绝的妹妹。终于,在marianne的逼问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个月的心声,那一刻,年仅19岁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泄了所有的痛苦,直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我和marianne一样,一直忽视了elinor。 与marianne轰轰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显得不温不火,有时似乎太过冷淡。父亲去世后,她承受的痛苦有增无减。母亲和妹妹一样过于冲动,elinor常常要站出来帮母亲收拾 残局,她要协助母亲管理家庭开支,帮助妹妹度过感情难关,还要孤身一人带着妹妹应付伦敦上流社会中的种种应酬与调侃。她善良体贴,几乎没有心思和时间为自己考虑。她答应为lucy保守秘密,就真的履行了诺言;她得知edward因坚持履行婚约而被逐出家门,不但没有埋怨他辜负了自己,反而担心起他的未来生活,并一心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

最终,lucy因贪恋财富与名利主动要求解除婚约,edward顺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师职位。摆脱了婚约与家族的束缚,他如重获自由的骏马径直奔向elinor并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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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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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兔子坡的原因是因为兔子坡这个故事能教给我做人的基本守则,以及一些道理,而且,它的名字真的是非常可爱。

我喜欢兔子坡里面的新邻居,因为它们以善良宽容的心灵使大家都喜欢上了新邻居,也改变了对新邻居的看法。

故事是这样的。忽然有一天,小乔奇听说新邻居要来了,然后就对老爹和老妈说。整个兔子坡沸腾了起来,大家都在议论,这个新人家到第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新的一家人就要来了!乔奇老妈担心他们不是庄家人,不老实,搬来搬去的,像上次那个邻居似的。而且现在整个坡也没有一点菜了,要是想吃菜那么就只能去十字路口的那个胖男人里拿。但是兔子老爹很想测试一下他们到底是坏人还是好人,善良吗?于是就在新来的一家人行驶的车前装作晕倒了。新来的一家人不但没有碾上老爹,并且还把老爹轻轻地放进了草丛,并在路边立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请爱护动物。老爹很高兴,也放心了。

过了几天,小兔子乔奇在玩耍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正巧被新来的人家看见了,新的一家人把小乔奇带回了家精心调养。其他的小动物们都以为小乔奇被新来的人家抢走了,并且伤害了乔奇。虐待乔奇。于是小动物们开始报复,肆意踩踏新来的人家的菜园……新的人家又种了一遍地,并且在菜成熟的时候,把伤已经好了的乔奇带出来,还把菜都割了一些,请小动物们吃个饱。小动物们被感动了,从此和这家人和睦相处。

我学会以后做人不能只考虑自己,那样的话太自私了,不要斤斤计较,如果他人伤害过你自己,不要记仇,可能中间是有误会的,一定要宽容的对待他人,那样的话别人也会宽容待你。而且对什么事情都要乐观,积极向上。而且做事的时候要先想,多听,少问。要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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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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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呼兰河传》,书里讲述了好多的祖父和"我"的故事。如果你想知道我的收获,你就往下看吧。

在东二道上有个大泥坑,六七尺深,无论是人还是家畜,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都会有灾难存在。淹死过小猪,用泥巴闷死过狗,闷死过猫,鸡和鸭也常常死在这里。人们有的让拆墙,有的要种树,就是没有人呢让把大坑给填平了。这是从文章中的第一章出现的。它让我感触到,那时候的人是多么愚昧啊,在他们的心目中就应该顺应社会,顺应天意。

在作者的描述中,她的童年时快乐的,但也是寂寞的,她的活动就是在后院的花园里,同他的祖父一起玩耍,一起干活,童年里充满了乐趣,不由地想到了现在的我,相比之下,我更幸福,我可以更加无忧无虑的天南海北的游耍。

我感觉到作者非常怀念自己的家乡和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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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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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兴致勃勃地阅读了著名作家梅子涵伯伯写的书,书名叫《戴小桥全传》。这本书的故事很精彩,扣人心弦,幽默搞笑,是大家值得一看得好书!

这是一群男孩子们的故事,他们每天都打打闹闹,来回奔跑,尘土飞扬,开心得要命。这本书从一个个故事里刻画出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有足球特务马儿帅,不小气的林晓琪……一个个故事都让我哈哈大笑。

我读着读着,不禁思绪万千。书中逼真地描绘了他们调皮喜欢打闹、喜欢踢足球。我们班同学也有很多跟他们相似的地方,有像马儿帅那样的特务,踢足球就往己方球门踢;也有像林晓琪那样大方的,天天带吃的分享给大家;也有像戴小桥那样傻里傻气、胆小的……

我就想,要是我们也有一个毛老师就好了,因为毛老师对他们总是嘻嘻哈哈的,也不会因为调皮而批评他们,当他们调皮的时候,毛老师就拿出相机拍下来,让他们长大以后看看自己小时候调皮的样子。

毛老师能够从孩子的心理想法,理解学生,包容学生,这是一个多么善解孩子心意的老师啊!

书中戴小桥和他的父亲戴豆豆特别好,一点也没有当父亲的架子,和儿子的关系像好朋友似的。我也希望我的爸爸也对我好点。

看着这本书,我感觉写的就是我们,让我感受到了童年的美好,戴小桥能用一个很好的心态对待每一件事情,这点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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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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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莉安娜》是一本经典文学名著,是我在书店无意中看到的,可是书中的句子和人物却一点都不无意。

波莉的家庭十分的穷苦,当她7,8岁时,父母都已双亡,之后跟着她的刻板严肃的姨妈生活。波莉姨妈对任何事情都有一套规则,在生活上有很多规矩。小姑娘的到来打破了她的日常生活,但她从最初的“只是尽义务”,不得不照料她,到最后彻底被小姑娘的性格征服,发自内心地爱上了小姑娘。原因就是波莉有着快乐的性格,而这一切还来自她的牧师父亲。

在她小时候,她有许多玩具是靠教会的募捐得来的,她不断地从募捐桶(人们把不需要的东西放进一个桶里)那里得到一些玩具之类的东西,但很多时候却不是她想要的东西。在她有一次想得到玩具娃娃而得到一副拐杖的时候,她父亲跟她说:你应该因为它是拐杖而觉得高兴!小姑娘不解了。她父亲说:因为你不需要它,所以你应该觉得很高兴才对!之后,她父亲经常跟她玩这个游戏,就是从任何事情中去发现寻找值得快乐的理由!这样才能幸福!

这个就是幸福游戏,也由此波莉养成了乐观开朗的个性,是她这一点改变了她身边所有的人,每一个人都喜欢着她。

《波莉安娜》又是一篇童话小说,几乎每个人因为波莉安娜,变得幸福了。

所以幸福是因为快乐,波莉安娜教会了我这一点,她面对着困难,却没有气馁,从来都没有哭丧着脸,永远都成功发现了快乐,而那困难就已不是困难了。把生活上痛苦的事情转化为快乐的事情,并让身边的人也体会出人生到处充满幸福的真谛。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有一种美好的情感已经熔化在心中了,她可能会深深的影响着我生活,并且我非常愿意让她改变我的生活。

我应该像波莉安娜一样,从无味的甚至不好的事情中,找到快乐,从而幸福。我也知道了快乐不快乐根本不是你现在的境遇带来的,而是你的心态!如果你想要快乐幸福,那么再坏的事情中你也一定会发现让你快乐幸福的理由!如果你认为自己一定是会难过伤心的,那么再好的事情也会变得糟糕至极!

《波莉安娜》这本书真的让我受益匪浅,就像书里面说,这本书蕴含独到的魔力,如果你去阅读,去感受,它就会释放,让你成为一个至真至善至美的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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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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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老师推荐我们看《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我对其中的“弄鬼记”印象最深刻了。他们为了装神弄鬼,将床单铰了两个大洞,顶在头上来装鬼,真逗。小朋友最爱玩这样的模仿游戏了。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一次游戏。一天,表弟王文鑫来我的外婆家,她最喜欢玩电脑上的《超级玛莉》的游戏了。可是大人们总说:“玩太长时间的电脑不好。”

于是,我对王文鑫说:“我们来玩现场版的《超级玛莉》吧!”王文鑫听了非常惊奇,忙问我:“怎么玩?怎么玩?”我把我的游戏设想告诉了他。于是我们就开始行动了。我们几乎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家里所有的椅子、凳子都搬到客厅排成一条长龙,高高低低,错落有致的。最后又把妈妈给我买的小帐篷拿出来放在终点,这样超级玛莉跳跃的地方就做好了。

跳高,跨低,我们玩得真开心。可才没玩几次,外婆就买菜回来了,唉,我们的计划泡汤了。外婆说:“家里怎么这么乱呀?我出发前才刚刚整理过呢!”我们只好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恢复原样。

唉,我们小孩玩得很开心的事情,为什么到了大人那里就变成了不可以做的事情呢?这难道就是大人与孩子之间的代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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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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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个暑假,我看了芬兰著名女作家图韦·杨松的《魔法师的帽子》,里面说的故事可有趣啦!在一个春天的早晨,姆咪特罗尔在一座高山上捡到了一顶黑色圆筒帽——魔法师的神奇魔法帽,而把它带回家,谁也没有想到,这么小小的一顶帽子却可以把整个姆咪谷搞乱啦:它不但把姆咪特罗尔变成一个怪物,而且还把水变成甜甜的木梅汁;它把姆咪家变成一个大森林,把鸡蛋皮变成五朵会向前后左右上下的又会飞的小云彩 …… 一件又一件稀奇古怪和令人惊讶的事连连发生!全部都是这神奇的魔法帽的“功劳”。到最后,在魔法师的帮助下,姆咪谷才总算平静了来。

在这众多的人物之中,我最喜欢可爱的小姆咪特罗尔。在他的身上,我发现了他的善良友爱和团结互助的好品质。他和小嗅嗅互相在对方的的心里埋下了友谊的种子,小小的种子已经开花结果了,他俩像亲兄弟一样,俗话说得好 : “多一个朋友,多一份力量。” 姆咪们十分团结友爱,他们也十分爱冒险,有一次他们出海钓鱼,钓到了一条几百斤的大鱼,正当大鱼准备把他们拉下海时,他们齐心协力反而把大鱼给拉了上来。他们的团结可以把所有的困难都消灭,他们十分团结,吵架完后又和好如初,真是团结有爱的一家人!

还有另外一个人物赫木伦,我十分敬佩他做事情十分专注,虽然他看上去呆头呆脑的,为了研究植物,一路走一路研究植物,还把它们收集起来,然后走一下停一下地忘我地走进了哈蒂法特纳人的领地,甚至撞上哈蒂法特纳人的晴雨表才知道自己走错路了。但想一想,正是他这个全心全意专心致志地做好一件事情的精神,才使他成功地收集了许多植物标本。再回想一下我自己,真有点惭愧。在学习上,我老是容易开小差,不够用心,所以成绩老是提不上去。如果我在学习上也像他一样专心致志地投入,我想把我的成绩一下升高也不是难事。“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坚持就是胜利,我要向赫木伦学习,学习他那全心投入专心致志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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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呼兰河传》读后感400字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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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风,吹来朵朵天云;童年是云,化作新春的雨;童年的雨,滋润出生的花;童年是花,伴我暮看晚霞。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祖父的园子》,文章主要讲述了作者萧红与祖父的童年趣事。

在祖父的园子里,一切都是自由的,小萧红可以在园子里东一脚西一脚的瞎闹,可以用锄头在地里乱钩,也可以去祖父那儿乱闹一阵。描述了小萧红的顽皮,体现出萧红的.童年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一切都很顺心。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与祖父美好的回忆。那时,我大概在三四岁,每天都跟着祖父去地里玩,祖母也总会念叨着:“小跟屁虫,早点回来吃饭!”我就开开心心地跟着祖父去地里玩,祖父在田地里割菜,我就拎着小篮子跟在祖父身后,经常跟到一半就跑去玩了,不是追蝴蝶,就是去捉蜻蜓了总是追到一半就不追了,然后跑到祖父那儿继续做跟屁虫。祖父也总是说:“小淘气跟好了,别走丢了。”然后摸摸我的头发,我听了,便淘气地笑起,一边蹦哒着,一边唱着:“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到该吃晚饭的时间了,祖父会把我抱回家,我就趁机把我在路边摘的野草戴在祖父的帽子上,到家后祖母看了变一把摘了野草,哈哈大笑道:“你这个小淘气包。”随后我和祖父也都大笑起来。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照在了我们的脸上,显得红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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