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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自我评定【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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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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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兹有甲方 钢结构生产厂房按每平方米 元单价承包给乙方 (包工包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

一、工程名称 钢结构厂房安装工程。

二、安装工程地址: 区 镇 乡。

三、工程内容:

1、结构: 钢结构

2、钢柱:材质要求3、主架:材质要求

4C型钢),檩条间距 米。

5、油漆材质要求:

6、屋面材质要求:彩钢瓦厚度板型7、收方计算方式:

8、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材料进场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的 %,主架完成80%后,再支付工程总款的% 。本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付清工程余款。

9、工程质量:乙方按甲方设计图纸要求保质保量进行安全施工

10、质量保证金:元人民币,天后退还给乙方。

10、本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完毕,质保期终止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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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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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由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和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释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自己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要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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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地坪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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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科综合实验楼项目的水磨石地面分项工程施工合同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1、工程名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科综合实验工程。

2、工程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北校区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形式

1、内容:甲方现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科综合实验楼工程的水磨石地面及踢脚线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2、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材料包工具的包工方式,乙方所需的机械工具及小型用具、劳保用品要自备(指除井架、搅拌机、卷杨机、以外的一切设备或工具,如:磨石机、铁铲、灰桶、铝合金靠尺、灰斗车、软管水管、灰刀等工具和安全帽、水鞋等劳保用品),水泥、砂子甲方提供,其余一切材料乙方负责。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合同价款

1、水磨石地面分项工程按展开面积 52 元/M2,踢脚线依据图纸进行计算 11 元/M (此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详见第五款);

2、甲方不设预付款和生活费,施工后每月进度款按实际磨成的成品面工程量的70%支付(摊好后未进行磨面的按照55%进行支付),余下25%待本项工种收尾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且甲乙双方办理完工程结算确认手续后,一个月内付清(即所有属于本工种的工作全部完成并清理现场后付清),剩余5%作为质保金,两年后无异常现象全部付清(质保期起算时间为甲方竣工验收之日)。

4、零杂工:60元/工日(必须服从临时安排工作)。

5、工程变更,包括工程设计变更,单价按以上单价计算,工程量按实际变更增加或减少工程量计算。

6、如每月进度款未能及时到位时,工地施工不能停工更不能扰乱工地正常施工秩序;如乙方施工不能满足甲方进度要求时,甲方可随时将工程分割于其他工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将从你工程款中扣除

7、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工作范围

第五款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

1、 楼面为10厚1:2.5水泥石子磨光面层(中八厘白石子,3mm铜条分格),包括打底、安装铜条、打磨、抛光上蜡;

2、包括本工种的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堆放整齐。如每一楼层施工完后,必须把楼地面上的杂物清理干净;

3、乙方自行解决食宿、上下班交通工具、生活水电费。

六、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达到合格要求;

2、严格按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进行组织施工(乙方负责编制施工方案交由项目部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七、纪律制度

1、所有在工地的施工人员一律要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与指挥,对不服从项目部管理或不听从指挥的人员,处以罚款500元/人次或清退出工地;如果班组长不执行施工员命令或和施工员发生语言或肢体冲突项目部将对其班组进行1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未完成本项目工程要求结算的,对下属闹事人员不理不问不清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乙方在本工地的施工资格,并按该班组已完成(达合格标准)的工程量70%结算工资,余额不再支付,作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2、所有进入施工现场范围内(含施工现场、工人宿舍等)的人员均必须具有较高的人格素质,不论在工作或休闲时、均不得随意喧哗、嘻闹、调戏或挑逗工作人员,如有类似事件发生被投诉的,甲方将直接追究其本人及所属班组的责任,不管事件影响程度轻重,一律在所属班组的总工程款内扣罚20xx元(贰仟元)/人次,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希望组内人员互相监督,以免拖累自己。

3、在本工地内不得有偷窃、赌博、酗洒、打架行为,特别是不同班组在施工时相互不得发生冲突或群斗行为,如有此行为发生,双方均先各罚款1000元,经查清责任后再作严重处理或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4、甲方要求乙方日工作人数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且保证按进度计划完成。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应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增加工人或夜班赶工,绝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工期,否则罚款500元;若罚款后还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甲方将按乙方完成工程量(达合格标准)的70%结算工资支付并清退离场。

八、安全生产责任制

1、乙方自行负责场内外的一切安全事故,无论在施工现场内、场外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与项目部及工地无任何责任,由你方自行负责;

2、所有民工均应经三级安全培训和教育,并掌握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质量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范”操作程序的要求施工,遵章守纪,严禁违章、违规操作,否则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3、工作时,穿拖鞋,不戴安全帽的,每被发现一人/次,罚款50元。

4、在工作时,应时刻提高自身安全保护意识,注意安全,在安全前提下再生产作业。

5、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材料、设备乱堆放一次罚款50元。材料堆放要求做到“谁做谁放、随做随清”,要设专人检查并做到情况有记录,原因有分析,明确责任,及时处理。

6、严格控制用电设施:私拉乱接电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乙方现场必须配备电工一名;。

7、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IGJ159-1999、严格执行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管理条理》等。

8、乙方的特殊工种和各专业管理人员必须持久有效的上岗证。

9、乙方负责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并设兼职安全员1名,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违章指挥、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0、乙方进驻施工现场后制定创建立文明安全工地计划,乙方还应积极配合甲方及各职能部门的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要马上整改,否则项目部安排整改,一切费用由乙方双倍负责。

九、质量与检查验收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甲方交付20xx0元履约质量保证金,在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无条件一次性退回乙方所交付20xx0元履约质量保证金(无利息);

2、乙方必须对工程质量保障负责:为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除具备一定数量的各专业施工人员外,还应最少配备1名技术人员,随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3、乙方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4、该工程施工过程中经检查定位不合格,须返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返工造成工期拖延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5、乙方负责地面施工时抄平放线工作,甲方只负责提供基准点;

十、合同履行、违约责任,赔索和争议的解决

1、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签定生效期内,每一方都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2、 如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产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起诉到当地法院予以解决。

3、 乙方必须提供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细节承诺书两份,并加盖劳务公司印章和法人委托书一份,劳务资质一份,劳务公司必须由项目部查实后方可签此合同,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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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外墙抹灰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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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安全文明按期竣工,双方达成如下条款,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长顺县民族中学学生宿舍楼外墙抺灰工程。

二、工程施工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为30天竣工。(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除外)。

三、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的形式自行组织施工。外墙按每平方米¥ 元(大写: ),一次性包断。内墙阳台按每平方米¥ 元(大写: ),女儿墙按每平方米¥ 元(大写: )

四、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标准验收。

五、工程拨款方式:

该工程项目在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款。工程施工期间不预支生活费,如中途终止合同将不收方计量。

六、施工方法:

施工做法按西南11J516-91-5313、5314图集施工。

七、结算方式:该工程外墙按外墙尺寸滿算量方计量结算。(本工程不扣除门、窗平方面积)。外墙花架按展开平方计量结算。内墙滿算量方计量结算。(本工程不扣除门、窗平方面积)。女儿墙按实际收方结算

八、安全文明竣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时,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范及文明施工条例要求标准施工;

2. 乙方在施工时必须佩戴安全帽上下班,如发现未佩戴安全帽上下班每次每人罚款100.00元,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在施工时不得喝酒上班工作,如发现喝酒上班人员,每次每人罚款500.00元,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采取安全施工保护措施,造成作业职工及有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伤亡、甲方工程设备及建筑材料等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施工竣工后,负责施工现场的垃圾清除,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

九、违约责任:

甲方:

1.提供工程项目图纸、设计技术资料及相关的说明书等具体规范标准要求;

2.工程施工中如需变更技术等规范要求要及时与乙方说明。

3.甲方在工程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工程款

4.在施工期间保证乙方材料供应充足,(如遇人力不可抗力除外)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进行人员安排,工期顺廷。

乙方:

1.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把好工程质量关;

2.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重新返工,工期延误等损失,

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人为的工期延误,每拖延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5%进行罚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如乙方每日上班人数少于6人,连续达到两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以收方。

十、未涉及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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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施工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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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

甲方将以下施工项目及内容的工程量分包给乙方实施。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施工协议,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一、 在施工过程中除遇到设计变更的原因造成的材料短缺或无法施工等特殊情况外,人为造成材料短缺的,短缺部分由乙方赔偿:乙方必须在单项工程施工完毕后5日内将单项工程剩余料、拆旧料交回乳山联通公司,如发现没有及时交回现象,5日内扣发500元,再拖延一天追加扣罚100元。

(1) 工程图纸由甲方提供,竣工后5日内乙方应提供详细的施工技术资料,具体要求为:

(一) 电缆工程

(1) 施工完毕的实际施工图纸,必须清楚标布放的每条电缆的长度以及每条电缆两端的尺码数

(2) 每条电缆的引上,余留的长度必须在图纸上标明电缆的引上,余留的长度必须在图纸上标明

(3) 每个分线箱的箱号、线号要在箱上用红油漆标明,并在图线上标明。

(4) 箱号、线号要与交箱内的线路统一。箱号的配置要根据情况,按户线多少来配置

(5) 做完箱、线完头,要从交线箱与分线箱的两头末端进行对线;主干线电缆必须按要求提供测试记录

(6) 最后由乙方把竣工材料装订成册(详细见竣工资料样本),竣工时做好余料点交工作。

(二) 光缆工程

1、 施工完毕后实际是施工图纸。必须标明光缆的实际布放路由。

2、 竣工图纸中必须标明布放的光缆长度,即每条光缆两端的尺码数必须标明清楚;标明每条光缆余留的实际位置和长度。

3、 必须提供真实的光线曲线图,并在曲线图上标明两端位置。

4、 最后乙方把竣工资料装订成册(详细见竣工资料样本),竣工时做好工余料点交工作。

二、 验收时每发现一项不合格处扣工程款10%。

三、 施工中,乙方应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必要时应设立明显的施工标志,如出现因乙方违章而出现的伤人事故,其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出面协助处理。甲方为下属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四、 乙方在施工中要按甲方要求的时间竣工,不得无故推迟工期,推迟一天扣工程款10%

五、 对电源工程,施工人员需持有有电工证

六、 工程费用的结算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 按承包工程决算综合工日x23元记取工程费。

(2) 隐蔽工程及签证工日按现场实际发生情况计取工日。

(3) 承包工程决算综合工日依据乳山联通公司定审的工日为准。

七、 在工程验收时发现问题需要返工的,由乙方负责整改,待全部验收合格,决算到位后20日内向乙方付清工程款。

八、 乙方超过规定日期验收,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工程款日千分之5计算。

九、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十、 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部分

甲方将以下施工项目及内容的工程量分别包给乙方实施。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施工安全协议,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

一、 工程名称:小型(或零星)管道工程及线路设备工程。

二、 工程内容:20xx年度铺设管道、砌入孔;布放光、电缆等

三、 双方职责:

(一)甲方:

1、对乙方的安全隐患有权提出并要求乙方整改。

2、定期想甲方及建设单位(业主)通报工地安全生产情况。

3、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上报,并协助甲方按要求及时处理。

(二)乙方:

1、乙方所用施工人员必须是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合法劳动人员,不得赵勇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等,所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智力正常;乙方必须将所用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交给甲方,由甲方装订成册备案。

2、在施工前,乙方必须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并在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安全总结、教育、检查及消除隐患。

3、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劳动所需的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施及用品不到位严禁施工。

4、严格按照部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施工。

5、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有关人员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及要求,对指出的安全隐患和缺陷要掀起改正。

6、在施工过程中,要保证工程质量,并保护线路上原有的设施。严禁损坏原有的通信设施及线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造成通信电路的阻断,乙方在承担经济责任的同时,还有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对违反纪律的责任人由执法部门进行处置。

7、乙方主要管理好自有及租用的车辆,确保行车及人身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要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必要时甲方派人协助,但此后发生的费用及赔付由乙方负责,严禁酒后驾驶。酒后施工,否则出现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

8、乙方要教育所有参加施工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治安条例,严格酗酒滋事。打架斗殴,如发生违法乱纪现象责任自负。

9、要管好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材料,要有明细账,不得浪费,丢失赔偿,严禁监守自盗,严禁变卖工程料、剩余料、废料及拆旧料。如有违反除没收非法所得,还将视情节轻重扣罚工程款,直至终止合同,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10、乙方要做好防火、防爆预防工作,采取措施防止各类火灾、爆炸事件的发生,若因乙方责任引发火灾及爆炸,责任及所示由乙方赔付。

11、乙方要做好防中毒工作,采取防毒措施,施工中做好人井通风及毒气检测工作,注意观察及防范周围环境中有无害、有毒物质、气体,注意饮食卫生,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否则责任及损失自负。

12、乙方要做好放防触电安全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按规定进行联系停电,采取必要的防电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夏季施工同时做好防雷击事件的发生,严禁在雷雨时进行施工。

13、乙方在进行攀、等高作业时,必须要有正规的攀、登设备。并按照相关安全规定,做好防护措施。

14、乙方因安全问题引发的责任事故造成人员的伤亡,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15对于本文未涉及的方面所出现的安全问题及事故,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上述原则进行处理,因乙方原因引发的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责任自负,甲方不负担责任及损失和赔付。 若乙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薄弱、各类安全隐患较多、问题及事故频发、出现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等,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施工协议,终止合作关系,今后不再将工程分包给乙方。

委托方(盖章): 受托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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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地坪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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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________

(乙方)承接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各项合同条款,供双方执行。

一、工地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产品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甲方指定颜色为准,色差不超过20%。)

四、承接方式:包工包料

五、地坪地面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环氧砂浆地坪:____元/㎡,面积约800㎡;(注以施工结束后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1、工程总价:计¥________元(大写)。

(1)进场款付至30%,计¥________,人员入场后二日内支付;

(2)进度款付至80%,计¥________,做面漆层之前支付;

(3)完工款付至____%,计¥________,地坪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支付(地坪施工完毕二日内甲方组织验收);

(4)结算方式:现经双方商定采用方式付款结算。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在施工中增加新项目;

(2)经甲乙双方同意之非本工艺工法变更;

3、运输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4、施工工期:

乙方收到地坪地面工程预付款后,由甲方提前三天通知、安排进厂日期。

地坪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如遇下列情况,甲方同意乙方延期: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1天地面未净空不能交乙方施工场地的

(2)含水率未达到标准8%以下的;

(3)动力电源及照明未能安装接通的;

(4)不属于本工艺设计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法与设计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的;

(5)现场施工条件与原设计相违背从而容易产生质量隐患的;

(6)施工时停电连续3小时以上的;

(7)未按照合同规定拨付款的;

(8)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影响工程进度的;

六、工程配合

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派________为工地全权代表;乙方委派________为工地全权代表;

七、部分完工:

在地坪项目未完成前,如甲方提出部分地区先行使用,或部分区域延后施工时,甲方须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因停工而发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先行支付已完成的工程款。

八、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在乙方进入工地前做到如下事项:

(1)施工区域封闭;

(2)地面保持干燥及净空;

(3)充足的动力电源及照明;

(4)确保施工区域的温度不低于15℃;

(5)确保地面含水量低于8%以下;

(6)如果实际施工面积小于合同面积的,由委托方承担相应材料损失费;

2、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同的工程项目;

(2)维护成品,做到不损坏施工区域内的设施;

(3)保持施工区域内的清洁卫生;

(4)配合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协调;

(5)遇突发事件,要急时与甲方现场领导进行汇报、沟通解决。

3、双方责任:

(1)乙方地坪地面施工完毕后甲方应及时验收,验收未完之前,甲方不得使用地面,如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自行使用地面,即视该合同验收合格。

(2)如因甲方地面未作防水层处理,乙方施工完毕后出现地面起鼓现象,乙方只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按双方制定的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任意更改,如发现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经双方研究决定。

(4)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及标准,凡不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施工等要求所造成有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

九、其它条款:

(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时,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用电,用水及施工用的储藏场地,乙方人员在现场的用餐、更衣、住宿等方面甲方给予无偿提供。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时,甲方事先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乙方需要在不能动火的地方动火时,应提前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动火证以保证施工进度及安全,防护用品时,由甲方协助提供设备。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由甲方现场代表进行协调配合。

十、质保责任:

自地坪完工日起保质期一年,下列情况不在乙方保质范围内;

紫外线照射之失光、变黄;

与EPOXY接触环境条件超过高温70℃,低温-30℃的;

因人为因素所造成的破损、失光、磨损;

水泥结构问题:如水泥强度不够而龟裂、松动、剥落、起砂;

结构基础无防潮措施或含水率超过8%引发的问题;

十一、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按合同造价每天5‰承担违约金及由此带来的直接损失。

2、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拖欠款利息及违约金(利息按当时中央银行存款利率计算),违约金按拖欠款额每天5‰支付。

3、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产生经济损失者,违约者应向对方赔偿合同签定造价的总价金额数。

十二、本施工合同书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到地坪地面工程保质期满后失效。

十三、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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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通信管线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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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主要内容

1、现场勘测设计

2、布放光缆

3、光缆接续及测试

4、恢复业务

第三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预计开工时间:20xx年月20xx年 月 日。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

2、如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影响不能按期完工,乙方需书面报甲方认可,并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新的完工日期。

第四条 双方职责

甲方:

1、以工程项目设计为依据,协助乙方办理与工程有关的手续。

2、委派工地代表按乙方的作息时间配合施工,及时办理工程随工验收的签证等工作。

3、工程竣工后,接到乙方的完工报告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验收合格,及时审核工程结算及付款。

乙方:

1、依据设计文件,严格按照通信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甲方和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核验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工。

2、工程材料由乙方代购,其价格、规格、型号及品质严格按照设计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3、文明生产,安全施工。施工中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和通信畅通。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合维护部门的随工管理工作。

5、本工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和分包。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甲方指定办理各项随工记录。

2、乙方指定同志为工地代表,负责与甲方的各项协调、配合工作,解决工程中发生的问题,组织安全生产,优质施工。

3、施工工艺,隐蔽工程采取随工检验的方式,合格后办理签证,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和资料。施工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解决。

4、工程验收以终验为标准:

终验:甲方在收到竣工资料后的7日内组织终验。按照有关通信建设项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和质量评语。

第六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施工。工程量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的项目为依据,未经双方协商不得超越。

第七条 承包费用及付款办法

1、乙方承包工程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经双方议定,在工程验收合格七日内,乙方根据设计预算、会审纪要等文件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文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确定结算价款金额,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第八条 工期和质量要求

(一)工期:为使甲方的投资尽快发挥效益,乙方必须在双方商定的工程期限内完工并交付使用。

(二)工程质量

1、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直到合格。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并根据甲方有关的质量的规定进行质量管理。

3、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通信网络进行及安全生产、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同时,甲方将扣除乙方全部承包工程款。

第九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凡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均同意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后,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

第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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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装修装饰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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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况:装修面积 平方米。

二、 工程装修内容:见附件《装修预算》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见附件《装修预算》)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质量要求

本工程执行DBJ08-62-97《建筑装工程技术规范》、DB31/T30-1999《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三日内,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5%

2、水电验收合格,木工进场前,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0%

2、木工验收合格,油漆进场前,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天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5%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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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防水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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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四川建院后勤综合服务中心(含洗浴)工程

工程地址:四川建院项目部

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浴室、卫生间及操作间卓能K11防水胶施工。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浴室、卫生间及操作间卓能K11防水胶防水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4月12日(以总承包方书面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20xx年5月18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4 天,因总承包方原因、不可抗力因素等工期顺延。

四、质量要求

1、要求涂刷均匀,不堆积、不漏刷、涂后不渗漏,工程质量达到验收规范要求。

2、本工程保用5年,保用期出现质量事故,分承包方免费保修,若非分承包方施工原因出现质量事故,分承包方不承担保修责任,但分承包方可协助总承包方处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五、驻工地代表

总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分承包方驻工地代表:田筱兰

六、合同价款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材料费+人工费 21.00 元/㎡包干;

2、工程量约 5000 ㎡

3、预计工程造价:人民币105000.00 元,最终工程造价以工程结算为准,工程量以现场实收为准。

七: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用材料均由乙方自行供应;

2、乙方应随材料提供材质证明和合格证,不合格材料禁止使用。

八:施工管理

1、甲方派工地代表,负责工程质量觉的监督和工程验收;

2、甲方提供宿舍给乙方施工人员居住及存放机具、材料等;

3、工程量的签认经甲方主管领导认可;

4、乙方派工地负责管理安全、质量及相关事宜;

5、乙方应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

6、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赔偿甲方并承担一切责任。

九:工程保养

1、本工程保修期为五年,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向甲方开具保修书和保修单,五年内乙方施工的墙面出现渗漏由乙方负责无偿保修,保修金按总价的5%由甲方代扣给业主。保修期满后,乙方对本工程实行终身维护,只收取维护成本费。

2、保修期内出现渗漏,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保修。

十:工程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的防水工程在项目竣工试水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后,在本工程竣工后的第三个月支付乙方工程总价的70%的工程款;

2、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扣除保修金后1年内支付给乙方。(以工程竣工之日算起)

3、保修金按总价的5%由甲方代表扣给业主。保修期满后无渗漏,业主退回保修金后,甲方支付乙方。

十一:其他

1、乙方应做好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施工中的机具、安全措施、劳动保护及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款,保修期满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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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简易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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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合法、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发包给乙方的 工程一事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完成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详见附件一。

4、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图纸及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施工,工程竣工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5、施工技术要求:

二、承包方式

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固定合同,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的包干方式承包施工。乙方确认其对工程所在周围环境、地质情况、交通情况、质量标准、工期等情况均已熟悉且已研究明了,考虑了相关风险因素并计算了相关费用。

三、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暂定 年 月 日(以甲方开工通知确定的时间为准),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 日历天。以上工期包括人员进场、施工准备至验收在内的所有工作所需的时间,除遇不可抗力及设计变更影响工程进度外,工期不予顺延。

2、节点工期:详见附件三。乙方不能按节点工期完成工程进度的,应按本合同关于逾期完工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价款

1、合同综合单价为:

上述综合单价已含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需支出的所有经济费用,不因施工期间的任何因素、条件变化而调整。

2、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工程完工,按双方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总价。

3、如乙方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或甲方要求停工终止合同,则按双方确认的已完工合格工程量按合同单价结算工程款。

4、因设计变更、甲方单方面增加工程量或特殊因素(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先参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结算该部分工程款,如不属于本合同工程综合单价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的,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五、工程量确认

1、甲方派现场管理人员与监理单位一起根据本条约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对工程量进行现场计量,计量结果由甲方管理人员、乙方代表、监理共同签字认可,并经甲方审核后方能作为结算依据。工程量计算方法详见附件四。

2、计算结果应在24小时内签字,逾期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六、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工程款支付具体采用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一)竣工后付款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工程完工经检验合格后,双方在乙方提交 套完整竣工资料后 天内办理结算,并在结算完毕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余款作为工程保修金,在保修期届满后 天内按本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款项后无息付清。 (二)按进度付款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乙方应在每月 日上报上月完成工程(包括已完工并且其补充预算已经审核的工程变更)进度款申请表(进度款申请表必须按照甲方统一发放格式),监理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报甲方,甲方应在 天内审定,并于审定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工程款的 %(节假日顺延)。

(3)工程完工经检验合格后,双方在乙方提交 套完整竣工资料后 天内办理结算,并在结算办理完毕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

(4)余款作为工程保修金,在保修期届满后 天内按本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款项后无息付清。

2、乙方申请付款时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填报付款资料,并提供有效工程发票请款,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并且,乙方对甲方应付的违约金及合同规定的应扣款项,甲方有权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合同生效后 天内与乙方做好图纸会审工作。

(2)指派 作为现场代表进行签证,对现场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检查和监督,保证工期顺利进行。

(3)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停工期间甲方按每天每人 元的标准补偿乙方施工人员生活费。暂停施工达 天的,视为合同终止,双方按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

(4)如因施工需要,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室外地下管线设施、水、暖、电及道路平面图等资料,提供水电源接驳点给乙方,维持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现状在施工期内不发生影响施工的重大变化。

(5)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6)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基础上,可以随时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违反施工操作工艺的施工,或材料不合格的,责令乙方返工或更换,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甲方及监理发出的质量问题通知后,应及时迅速整改完毕,并请监理与甲方人员复查。甲方对工程施工质量有疑问,而要求乙方复测时,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7)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组织有经验、有素质的施工班组和设备进场,复检甲方提供的控制点,并提供现场施工记录以及资料整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 套完整竣工资料。

(2)及时组织施工,按工期要求合理配置施工设备,保证施工材料的及时供应,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给甲方审核。

(3)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办理签证,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4)负责施工材料的采购和保管,并报请甲方检验才可用于工程施工,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6)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 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施工过程中听从甲方的指挥和安排。

(8)乙方自负费用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问题。

(9)使用民工施工的,应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如拖欠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代付并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还,乙方每次并应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 元。

(10)竣工验收后,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 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11)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八、施工要求

1、乙方施工必须达到合同要求及有关验收规范,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等,对于不符合质量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的行为,经甲方或监理提出后不做整改的,作为一次不良记录;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密切注意地下管线和四周房屋安全,如发现险情应立刻停止施工,通知甲方做好排险措施并作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2、为确保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乙方应根据工程要求精心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人员、机械安排和日进度计划。

九、安全要求

1、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程施工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全权负责处理施工现场和周边关系的协调和安全保卫,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关系协调,并自行负责所有费用。

3、乙方对该工程和其施工人员负有不可推卸的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施工人员无论任何原因与工程周边的第三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发生冲突,造成自身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均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损失和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如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造成甲方其他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所有的损失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和其他有关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人身、财产的损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甲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责任和费用。

十、工程验收

1、甲方根据合同约定、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验收依据。

2、乙方应在隐蔽工程隐蔽前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和监理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乙方单方隐蔽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验,无论验收是否合格,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工程完工,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验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进行整改,乙方必须承担所有整改费用直至工程验收合格为止,并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十一、工程保修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乙方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工程保修期: 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起算。

3、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工程保修金中扣除。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非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其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主张合同暂定总价 %的违约金。

2、施工过程中,甲方或监理公司对乙方记载有违反合同约定或有关施工行为规范的不良记录的,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3、如因非甲方原因及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达 天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向乙方主张合同暂定总价 %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竣工资料给甲方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5、乙方施工人员逾期撤出本工程工地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部分工程款的利息。

十三、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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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室内装修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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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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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楼房施工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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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第一条:建筑地址:白花镇第二市场。该建筑共二间四层半(约600平方米),该建筑为水泥混凝土半框架结构,一至三层为框空设计,每层设一个卫生间,一楼一条内隔墙,四层及上半层为住宅设计,卫生间共三个,具体施工认图纸设计为准。

第二条:甲方提供水电及购买一切建筑材料到工地,乙方负责施工。

第三条:乙方提供模板,顶棍及一切施工工具及器械。

第四条:楼房基础的挖土回填由甲方负责,其余建筑施工由乙方负责,乙方具体负责如下内容:

1、四层楼房主体的建造及装修,化粪池、排水、下水道和排污管道的安装。

2、楼梯走道墙体贴1.2米高瓷砖,楼梯梯级贴梯级瓷砖。

3、一至三层框空,地面贴地板砖,贴地脚线,其余内墙体及楼底面普通装修,(即校水沙白灰墙),卫生间地面贴瓷砖,墙体贴1.2米高瓷砖。

4、四层住宅:大厅、房间、厨房、饭厅、阳台贴地板砖,贴地脚线,厨房、卫生间、饭厅贴墙体贴瓷砖到顶,其余墙体及楼面为粗底。(即水泥沙浆排荡)。

5、上半层:房间贴地板砖、贴地脚线、卫生间地面贴瓷砖,墙体贴1.2米高瓷砖,其余墙体为普通装修。(即校水泥白灰墙)。

6、顶层外飘0.2米,护拦高1米,护拦内墙及楼面装修水泥沙浆及水泥油滑面。

第五条:建造三级化粪池二个(2.5米×1.2米×1.2米),外墙三面贴马赛克(包括上半层外墙)。另一面共墙装修水泥沙浆批荡及用水泥油滑面,滴水外门窗上方要求混凝土预制板及外飘0.08米。

第六条:结算方式:

合适的时间组织初验,检验合格后十天内付清余下尾数工程款。(注:如乙方施工中途退出,余下40%工程款不能结算,无异议)。

第七条:乙方保证房屋质量符合建筑质量另要求,如出现技术质量问题导致需要返工,返工材料及工人工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乙方有责任保管好甲方的建筑材料,保证施工过程中不学杂费材料,如发现浪费材料现象,按所浪费材料价值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第九条:乙方保证施工安全,在开工前对施工人员做安全技术交底,务必做到每施工员都清楚安全问题,并要求所有施工人员签名确认,施工过程必须佩戴安全帽,外墙搭架需 用安全网,在全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发生一切工作意外,由乙方负责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工期要求:由开工日起,乙方保证8个月内完成全部建筑工程,开工日期为甲方书 面通知乙方施工的日期为准,施工日期为甲方初验合格的日期。

第十一条:初验合格后,乙方提供工艺质量免费保修一年的服务。

第十二条:如有一方违反合同,违反方罚款伍仟元正。

本合同一式两份,共有十二条条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共同生效。

注:甲方为发包方,乙方为承包方。

甲方因屋内设计修改,甲、乙双方共同商量同意。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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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地坪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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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电话:

乙方: 电话:

根据《民法典》的原则和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环氧地坪的供应和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施工面积和合同价格:面积: ,单价为 元/平方,(决算面积按实际面积计算),总价:

第二条:材料:环氧砂浆地坪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达到:乙方所铺设材料不脱层、不起砂、颜色均匀、基本平整,但由于混凝土地台的原因导致地面的裂缝及其它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建议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25,地面要平整,有光度,若在室外施工,甲方要做好防护措施,若在防护措施不完善的室内施工,即雨天可能遭受雨水侵袭时,也必须停止施工,若甲方执意要求施工出现的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

第四条:施工与验收

施工开始日期,甲方必须通知乙方。开工日期 天。

甲方应在工程施工完成后3天内对乙方铺设的地面进行验收,如三日内未能对工程进行验收,或者在没有验收情况下,使用乙方铺设的地坪(包括第三方使用)均被视作材料铺设已验收合格。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规定进行付款。

第五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的,计人民币元,

第六条:终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同具有法律效力。一方违约,赔付对方一切损失。合同双方因本合同的内容解释或行等方面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2、 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即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项付清后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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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大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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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业主):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装饰工程施工地点:_________ 施工内容: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合同总工期_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合同总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 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材料费_________元。(见附表

一)

1.甲方工作

1.1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装饰方案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X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书面确认。

1.2 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1.3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调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1 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认定。

2.2 乙方指派_________(姓名)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3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及环保规定。

2.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1.工期延误

1.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3)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1.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设备闲置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1.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元违约金。 开工日前三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工程日期过半,甲方再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验收合格____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剩余部门,计_________元。

1.甲方提供材料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

二)。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____日内,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采购的材料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

三)注明品牌、规格、等级、数量、单价和总价,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材料设备表不符,不得使用。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变更单(见附表

四)后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施工作业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工程质量

1.1 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依据,以《____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

1.2 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单(见附表

五)。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单____日内验收,在验收单上签字。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验收,超过____日的视为竣工验收已被确认。

2.2 双方约定隐藏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

2.3 双方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期限为:_________。(本条

2.2和

2.3款的内容过多可另加页)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施工合同 篇10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特针对“别墅”主体改造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名称:别墅主体改造工程。 第2条.工程地点:____区624号住房。 第3条.承包范围:包括本合同第47条附件(

三)所含工程项目、别墅平面设计图、别墅结构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及甲方根据“别墅”改造工程的实际需要而临时安排的零星项目工程。 第4条.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包干。 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工资、食宿、施工所需的工具和设备、水电费均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期限 第5条.工期总日历天数牐牐牐牐犔欤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条.本工程由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经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要求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7条.因甲方变更工程或增加零星项目工程,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一周内累计停工8小时以上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三、工程价款 第8条.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含税)。 最终工程结算总价款以各分项工程实际施工工程面积乘以单价后得出的总价款为准。 第9条.各分项工程单价款请见本合同第47条附件(

三)。 第10条.变更工程的价款与本合同以外的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的结算,均以实际施工工程面积乘以单价后得出的价款为准。 若本合同中已经有适用或者类似于变更工程、零星工程的项目单价,则均按本合同已有的项目单价确定变更工程项目单价、零星项目单价;若本合同中没有适用或者类似于变更工程、零星工程的项目单价,则由甲乙双方按照施工地点(____区)的市场单价另行协商确定。

四、付款方式 第11条.自乙方进场开工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本合同第8条工程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 )。 中途按进度付款,自乙方改完顶板之日起____日内,付至币) 乙方应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递交工程结算单;甲方收到工程结算单后,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计审核。经甲方会计审核通过,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工程按结算单支付工程尾款。 第12条.工程质量保证金自缺陷责任期(________年)届满一个月内付清。 第13条.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等额的合法发票。

五、工程质量 第14条.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别墅平面设计图、别墅结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别墅平面设计图、别墅结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上未注明的,均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市现行法律规范及规程进行施工,并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 第15条.垃圾清运项目应当遵守《____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____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16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工程总价款的8 %. 第17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________年,自工程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18条.在缺陷责任期内,乙方应当负责修复工程的缺陷、损坏,修复的费用根据以下情况处理:

(一)在缺陷责任期内,由于乙方施工工艺或者其他归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乙方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和风险。

(二)由于甲方或者甲方物业使用人原因造成的工程的缺陷、损坏,乙方应及时修复,但甲方应承担修复所需的费用。

(三)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满48小时未修复甲方通知的缺陷或者损坏,则甲方可自行修复或者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中径直扣除。 第19条.在缺陷责任期内,为了修复缺陷或者损坏,乙方经甲方或者甲方物业使用人的同意,可以进入工程现场施工,并不得损害甲方或者甲方物业使用人的利益。 第20条.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结算并退还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六、双方权利义务 第21条.甲方指派 (联系电话 )为本项目固定联络人,代表甲方签署、接收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项目的往来文件。 甲方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第22条.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别墅平面设计图、别墅结构施工图,该别墅平面设计图、别墅结构施工图为乙方施工工艺指标的主要依据。 第23条.甲方应当组织乙方对别墅平面设计图、别墅结构施工图进行审查和设计交底。 第24条.甲方有权根据别墅改造工程的实际需要,增加零星工程项目。 第25条.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协调好周边邻居及当地有关单位的关系。 甲方负责向相关部门提交工程材料的运输申请,并获得通行许可证明。 第26条.甲方应当落实本合同工程施工用水、用电及生活用水、用电的总箱开关到施工现场,落实乙方施工材料存放地。 第27条.甲方应当根据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隐蔽工程验收,并按照本合同第36条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第28条.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29条.乙方指派 (联系电话 )为本项目固定联络人,代表乙方签署、接收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项目的往来文件,并负责监督工程进度和本合同的履行。 第30条.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14条的规定,严格按图施工。 施工前,乙方应对工程图纸等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发现该项目相关设计或者工艺存在问题或者缺陷的,应事先告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工程设计或者工艺存在问题或者缺陷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及时向甲方提出解决方案。 乙方不得私自变更施工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据实赔偿。确需变更工程内容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乙方应积极完成甲方增加的零星工程,由此增加的费用,根据本合同第10条相关规定和实际工程量编入工程结算单。 第31条.乙方施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当戴好安全帽,扣紧帽带;高空作业应当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点牢靠。 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采取警戒措施,严禁无关人员在工地附近逗留,并安排专人监护。 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人员财产损失、伤亡事故和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影响工程进度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或者致第三人人身伤亡的,应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第32条.乙方应当保证其施工时间合理,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和正常休息。 第33条.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应当将工程现场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堆放、分类清理、分别运输。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在生活垃圾场。因违反垃圾清运规定被行政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行政责任。 第34条.乙方使用的工程材料、设备,应当符合质量、规格要求,如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存在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第35条.乙方应确保各分项工程如期开工、如期竣工,逾期开工或者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完成一个隐蔽工程施工工序,乙方应尽快书面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并派员参与验收,待甲方工程人员验收合格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后,可以进行下一个施工工序。 第36条.乙方应如期竣工并将工程成品交付甲方竣工验收。 乙方负责工程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如待验收的成品遭遇损坏,由此产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第37条.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据实编制工程结算文件并提交甲方审核。

七、工程验收 第38条.本合同项目由甲方组织竣工验收。 乙方应于各项工程全面完成之日起三天之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天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 经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八、违约责任 第39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每迟延一天,按照应付工程款的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 第40条.由于乙方的原因而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应付工程款的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 第41条.如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返工,因返工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工程变更 第42条.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变更要求,乙方应当及时按照甲方的要求作出变更。工程变更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合同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数量的改变;

(二)合同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质量或者特定的改变;

(三)本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四)本工程任何部分施工的约定顺序或者时间安排的改变;

(五)为进行工程变更需要的任何附加工作、材料或者设备。 甲方应在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工程变更书面通知。

十、争议解决方式 第43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

一、附则 第44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45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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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混凝土道路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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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承包方:

承包方必须找施工质量可靠、安全意识强并且有道路施工资质的队伍负责本工程的施工。

本工程因地形复杂、无专用施工道路,在施工时要特别注意材料运输时的交通安全。

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机具、电源、水源均有乙方自备,并协调好上级主管部门及周边的关系。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砼道路。

二、工程地点:西营镇西岭角村双腰沟。

三、工程内容:在原土路基上做砼路面,宽约3米,厚度15厘米,砼强度等级20以上,含砼搅拌、运输、振捣、养护全部内容。

(包括割缝)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造价:按每平方元,按实计算。

六、质量要求:按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工程。

七、材料要求:黄沙采用含土量少的天然黄沙,坚决不能用人工沙、石硝等不合格品。

水泥采用大生产厂家的产品,重量公差不大于2%。

石子规格1—3厘米,不准含泥土。

在浇筑砼路面时不准加入石块。

若因砼配比不合理、搅拌时间过短,路面施工达不到规范要求,甲方在告知整改无效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停止施工,不付工程款。

八、安全施工: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包括材料运输、保管)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付工程总额80%,满180天无质量问题付15%,余款满一年付清(工程保质期为一年)。

十、工期: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气情况工期不顺延,若工期拖延一天罚乙方300元,累计计算。

十一、质量保证金五万元天之内退还。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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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施工合同范本202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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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范本2019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 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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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施工监理顶岗实习总结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2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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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监理顶岗实习总结范文

为总结经验,反思自身不足,提高自己的监理业务水平,成为公司更好更快发展过程中的一员,现就这四个月监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服从领导的安排,认真履行本职工作

我于20xx年x月来到xx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中国茶博汇项目监理部,在项目监理部领导的合理安排下,我担任了资料员及监理员一职。刚开始,我对资料员这一工作的概念还不是太清楚,以为只是收、发资料或完成项目部的一些文字处理等工作。但随着工作的进展、自已不断的学习、探索使我逐渐明白了资料员的基本职责:

1、接收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种资料、文件后,及时进行登记、归档,并及时分发给相关单位或个人。

2、按时完成工程资料的传递工作,当收到施工单位上报的各种资料后,及时对其进行分类和初步的审查,对于合格的资料及时分发给项目总监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对于不合格的资料,及时返回给施工单位,要求其补充、修改、完善后重新报到监理部,并按程序对文件进行处理;来往文件资料均做到了收发登记,并建立了合理的台账。

3、完成监理部的文字处理工作,编制会议记录、监理周报、月报;配合各专业工程师做好编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细则等工作。

4、完成工程图纸及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编制和存档工作。

5、每天的资料管理工作,记入工作日志当中。

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了公司总部下发的相关文件材料以及建设单位的总体工作思路与措施和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相关内容。通过自身的学习和同事的指导,我懂得了监理资料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进行监控的真实记录,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牵涉到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的实质性工作,是监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标志。同时,监理资料是反映监理工作水平,是衡量、评定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作为监理资料员,认真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在工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到项目部后,在领导明确了自已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后,就马上开始查阅各相关资料、文件和技术规范,特别是通过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学习,很快的进入了工作状态。

由于从事资料员工作的时间限制,在很多方面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和补充新的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总结经验,更好的完成相关方面的工作。

二、规范自己的言行,提高现场工程管理水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习和了解掌握施工过程,项目部总监安排我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理工作,并安排了专业知识过硬的工程师带我,主要配合、协助土建工程师监督施工过程、工程验收以及负责旁站。初到工地,我积极主动接近业主和施工单位与他们沟通,认真学习相关规范要求以及查看工程图纸,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精心指导下,逐步熟悉了一些设计图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在现场开展监理工作。 在土建工程混凝土浇筑施工中,工程的重点部位涉及到多道工序,一旦疏忽就可能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因此在旁站施工中,加强监控,严格监督各部位的施工,加强施工过程控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方案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作业,确保工程质量。监理记录是工程监理不可缺少的环节,在施工过程中,我做了详细的记录,每天都有完整的监理日志以及旁站记录。

在旁站施工过程中,做到明确浇筑构件部位、砼等级强度及砼的拌合方式、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施工机械及原材料储备状况、浇筑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共计浇筑的砼方量、砼试块制作组数、坍落度的设计要求及实际抽查结果。在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时,做到提前到达旁站位置,检查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及时完全真实地作好书面的旁站记录;对施工的各道工序作业,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汇报,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落实及合格后,进行再次的复检确认。

在施工现场,由于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欠缺,虽然遇到很多难题,但我依然坚守自己的岗位,尽职尽责地做好应该做的工作,虚心学习,逐步完善自己,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三、加强日常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

业务素质是监理履行职责的基础条件。作为一名年轻的监理人员,我热爱自己的专业,并热衷于对工作经验的积累。

我很高兴能够来到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也很荣幸能够接触到这么多专业知识过硬、工作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在工作上给了我很大的指导和帮助,使自己在实践中能够充分的将所学的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虽然在开始的过程中碰到了诸如专业术语等方面的一些障碍,但是更使得自己明确了自身的不足,努力学学习,塌实工作,积极面对每一次新的机遇、新的挑战。监理部常接到了公司寄来的规范、标准,要求我们在一个月内全部打成word格式版本,工作量很大;在领导的合理安排下,我们通过借助转换软件的办法等,基本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虽然任务完成的有些冲忙,但是通过这些规范、标准的接触,我们还是间接地学到了很多相关方面的专业知识。对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也起到了很大的引导作用。 在工作中努力学习,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努力将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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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油漆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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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漆施工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涂料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委托方式:采取甲方提供材料,乙方包清工的委托方式。

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乙方工人开工算起)。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以按规定的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五、工程总造价: 万 仟 百 拾 元。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自行采购施工材料,其所购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其材料必须在协会会员店铺采购,油漆未在协会会员店铺购买可视合同无效。

甲方采购后材料经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应给施工人员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出入证等)。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及施工所需的脚手架。施工中如临时需要使用公共部分,甲方应向邻居打好招呼。

施工中,甲方需要变更或增加施工项目时,应及时如实通知乙方,双方应签订项目变更表,商议好造价情况。

甲方应配合乙方施工人员的工作。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施工人员须严格依照工艺的程序进行施工。

乙方须对甲方购置的其他物品做好保护措施。

按施工程序开展监理,及时主动向甲方汇报监理情况及施工进度。

乙方须按时完成工程。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应与甲方商议解决。

八、基层检查:

乙方在工程现场对基层状况进行检查时,若发现可能影响涂饰效果的因素时,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由甲方负责实施。整改后的基层状况甲乙双方应进行书面确认。若因客观的原因其通过涂饰仍无法改变的,双方应事先做好记录并予以确认。

九、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附件二

十、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须先支付定金600元。

2、乙方人员进场施工五天后,甲方应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5%,即__________。

3、木器漆完工后,甲方应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0%,即______________。

4、内墙乳胶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按照验收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付清工程余款,即___________。

变更工程项目的,甲方应按双方协商好的价格一并支付给乙方。

十一、饰后保修承诺:

乙方在装饰施工质量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间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为期2年。

保修期间由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涂料施工费用均为乙方负责。

保修内容均采用修复形式。而且只对涂饰质量负责,不承担其他连带责任。

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确认是保修范围内的,5个工作日内派人修复。

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非装饰外力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自然老化、结构层降、温差收缩、碳化收缩等原因)所产生的结果不属于保修范围。若要乙方维修的,则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负责。

十二、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无正当理由,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给乙方催讨时仍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甲方原因而造成延迟完工,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工程价款的1‰支付给乙方。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必须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则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款的1‰。

十三、争议解决: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无效,可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公诉裁决。

十四、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合同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合同附件一:

涂装工程单价表

油漆工程项目

单位

价格

工程面积

合计

备注

乳胶漆(含批嵌三道腻子,局部贴麻布, 两底漆两面漆)

12

聚酯家具清漆(三底二面)

30.00

聚酯家具色漆(腻子刮底三底二面)

45.00

白色聚酯半开(二底二面)

35.00

白色聚酯封闭(腻子刮底三底二面)

50.00

地板清漆(两底两面)

20.00

墙面阴阳处理(铝合金包边)

m

3.00

家具类柜内刷漆(二道)

8.00

柜子线条

m

1.00

特殊造型

现场卫生清理

200.00

现场管理费

10.00

施工总造价

¥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合同附件二

参照国标JGJ/T29-2003及省标DB35/98-2005改进工序 更适合家庭高级油漆

一、墙面漆:水泥漆

主要程序:1、做场地卫生,铺好地板以免油漆及色素粘污瓷砖(地塑由施工方提供)2、检查基层是否存在空鼓、粉化等问题,若水泥沙浆有空鼓应从新粉刷粉化的墙面应铲除(由甲方负责)。3、未经养护的水泥沙浆层PH值较高(呈强碱性)需涂刷抗碱底漆,确保基层的中性PH值及坚实性,以免日后返碱。4、处理裂缝:确认需贴绷带处的界面是否坚实、平整,是贴补绷带的关键,若贴补处不坚实、不平整则会造成虚贴。绷带最好用12~15CM宽以确保裂缝两边有足够的着力处。绷带最好贴两遍,阴角不可漏贴绷带。5、预制墙、新旧墙易收缩需加贴(整墙麻布)。6、批刮(3~5)遍腻子,第二遍腻子用2米铝合金拉平,以确保墙体平整度,若墙体平整度偏差太大不可一次性批刮太厚。7、阴角弹墨斗线,阳角加贴铝合金防碰角)。8、用两米铝合金调整磨平腻子后再用320号以上的水砂纸打磨,以确保墙体平整度及细腻度。9、涂刷水泥漆底漆一遍。10、互补腻子。11、用500号以上的水砂纸打磨互补。12、(喷)涂刷第2道底漆13、用500号以上的水砂纸打磨底漆。14、喷涂两道面漆。15、成品保护。(不可在一星期内大开门窗过速通风,以免漆好的墙体产生收缩开裂)

二、家具漆:透明清漆

主要施工程序:1、当业主购买面板后在木工施工前及时的刷一道封闭底漆,以免以后粘污面板而影响清面漆效果。2、面板处理,把木工完工后遗留下来的万能胶、白胶、汗渍和写的字迹清除干净。3、如果壁橱里贴的是波音软片或是贴纸应在刷漆前先用报纸包好。4、全面刷一遍底漆。5、补钉眼,要求眼补处颜色90%与面板一致。6、打磨后刷1~2道底漆(视面板和油漆情况)。7、水磨后喷面漆2遍(视要求不同可增加1遍面漆)。8、成品保护。

混油(有色漆)

1、先刷一道封闭底漆。2、披刮两道腻子3、打磨腻子。4、全面刷一遍底漆。5、补眼 。6、打磨后刷1~2道底漆(视原板材和油漆情况)。7、水磨后喷面漆2遍(视要求不同可增加1遍面漆)。8、成品保护。

福建省涂装协会涂装中心家装油漆验收标准!

参照国标《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29-2003 J250-2003及省标DB35/98-2005

木材油漆施工验收标准:

1、  检查所用油漆品牌、颜色应符合住户要求、设计选定的样片要求。

2、  不允许存在漏刷、斑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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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施工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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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于年 月 日竣工。

1.6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工程量根据单价按实结算。

第二条 甲方承担的工作

2.1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三条 乙方承担的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与保修期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2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6.3保修期为十二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甲方通知后 叁 天内进行检查,经双方鉴定,属乙方施工或材料质量问题,由乙方立即进行修复,如对质量问题争议,由质监站裁定。

6.4乙方提供维修服务,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 附则

13.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双方应另订协议并有效。

13.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13.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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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设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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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 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 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内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方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 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 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产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内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 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 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1.3 质量等级:

1.4 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

3.2 适用标准、规范:

3.3 适用法律、法规: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

4.2 图纸提供套数: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

5.2 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第六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6.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8.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8.3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8.4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8.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8.6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7 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第九条 乙方工作

9.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9.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9.3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9.4 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 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9.6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9.7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第十条 进度计划

10.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0.2 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

15.1 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17.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

17.2 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九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 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20.2 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工程预付款

21.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1.2 预付时间和比例:

21.3 扣回时间和比例:

21.4 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3.3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六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32.2 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

33.1 结算方式:

33.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33.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33.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33.5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

34.1 保修内容、范围:

34.2 保修期限:

34.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34.4 保修金利息: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

36.2 违约金的数额:

36.3 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条 索赔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四十一条 保险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44.1 合同副本份数: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 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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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目的[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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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 (一)合同目的

3.如果现场施工需要乙方人员推迟回国休假时,乙方同意说服其人员延期休假,甲方同意为了补偿乙方人员的损失,应给予适当的报酬。

4.关于补偿上述损失的报酬,可根据当时的情况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但这项补偿不应少于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至______机场之间的单程机票价金额。

5.乙方人员由于家属不幸等原因,工作满半年以上时,经双方现场代表协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亲假。如有关人员已享受回国休假,其往返旅费应由乙方负担,对这一类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资。

(八)旅费及交通

1.甲方负担乙方人员从_________机场至工程现场之间的往返旅费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须的食宿费,但乙方应努力减少这项额外费用的开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进入_________国的入境费用(例如机场税等)。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时也提供现场代表、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用车。

3.乙方应凭机票或收据(按购票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向甲方结算。

(九)税金

乙方人员应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负担。

(十)社会保险

1.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同意支付派遣人员每人每月_________元的人身保险费。

2.乙方人员在工地发生工伤,甲方只承担其医疗费用,如发生死亡事故,乙方应负担所有的费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抚恤。

3.如乙方人员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时,遗体运回其原居住国或就地埋葬,遗物运回其原居住国,一切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4.派遣人员经医生证明因疾病或工伤而缺勤30天以内者,发给基本工资;在30天和90天之间者发给基本工资的60%;超过90天者则不发工资。

(十一)医疗

1.乙方所有人员在_________国发生工伤或疾病时,其医疗及住院费由甲方支付。

2.现场医务室需用的常用药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购置计划,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国或其他地方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员在200人之内,配备医生一名,男护士一名。超过200人时,是否增加医务人员,由双方现场代表研究确定。

(十二)劳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所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每人每年两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镜、安全帽、安全带等。

(十三)支付办法

1.除机票费和准备费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项费用,均按80%元与20%_________国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如需改变这一比例,须经双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资和应付乙方的机票费应于休假当月之初支付。

3.乙方现场会计每月末编制派遣人员工资及其他各项费用表,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伙食费等项,经甲方审查和批准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电汇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号,银行汇费由甲方承担。20%的_________国_________(币种)在现场支付。

4._________元与_________国_________的兑换率,按支付日当天_________国政府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5.乙方派遣人员到达现场后,甲方同意预支每人一个月的伙食费,如需预支其他费用,由双方现场代表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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