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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合集31篇 施工合同20篇

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老外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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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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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承揽 土方工程施工后,因他项工程未能完工,一时难已组织人力完成,经发包方同意,转包给乙方施工。为此,双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就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特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在承揽该工程时已付给发包方, 元( )的工程保证金由乙方支付。给付的办法在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五日内由乙方汇给甲方指定的账户或现金兑现。

二、乙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要求保持保量地完成土方工程的施工任务。

三、土方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若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土方工程施工后的工程款结算由甲方负责。甲方在乙方每阶段土方工程完工后及时将领取的工程款如数交付给乙方。乙方按照二个点给付甲方转让费。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二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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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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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 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 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三条 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 (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三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四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六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 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地 址:____ 地 址:_____

电 话:_____ 电 话:_____

邮 编:_____ 邮 编: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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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港口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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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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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协议书合同编号: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为兴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合同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_______个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 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可以另行约定。

第四条 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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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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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行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小区 楼 单元 号

1.2工程装饰装修户型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室 厅 卫, 施工面积

________平方米

1.3装修施工内容和工艺(详见附表一:__________________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1.4承包方法: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 )、清包工( )、部分承包( )

1.5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家庭居室装饰装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拾 ________万 仟 佰 拾 ________元 角

(详见附件一:__________________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1.6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第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2.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

2.2开工:__________________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

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2.3工程进度过半(即中期验收),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

地砖铺贴完毕,纸面石膏板吊顶结束;门、窗及细木制品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2.4竣工: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方能交付使用。

2.5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及监理单位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有异议,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尾款。

2.6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款后,均应出具加盖财务章的收据。竣工验收合格,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见附件八:__________________《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甲方无偿提供装修期间水、电和冬季供暖。

3.3负责协调邻里关系。

3.4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工人管理费除外)。

3.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主体和承重结构。

3.6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中,不得有以下列行为:__________________

(1)在外墙开门、窗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门窗阳台的墙体;

(2)损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3)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或破坏卫生间、厨房的防水层;

(4)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管线设备;

(5)不得要求乙方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线路;

(6)其它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3.7已经入住的房屋或旧房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X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3.8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式竣工的验收。

3.9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4.2按照《建筑内部装饰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4.3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石家庄市城市住宅

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4.4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4.5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6保护工程成品、设备和原居室留存室内的家具和陈X。

4.7保证居室内上、侠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4.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对方和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和其他物品。

4.9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

4.10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11己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4.12乙方不行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第五条、材料供应

5.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甲方供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提前三日向甲方提供材料单,甲方应在接到材料单三日内供料到工地;(见附件三: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2)甲方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要求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供应的材料抵达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材料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相应赔偿;

(4)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做它用;

(5)由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声前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提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见附件四: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6)乙方按双方约定品牌,规格材料运抵现场后,如甲方要求更换其他品牌规格材料,甲方需另付更换材料的采购费和运输费及材料差价;

(7)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找购的,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购费(材料款的 _____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耽误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完整施工图纸、效果图,时间为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二:__________________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二:__________________家庭装饰装修设计图纸)。

第七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八条 工程质量标准

8.1 本合同执行的施工验收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

8.2本合同执行的施工工艺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GB50327-20__).

8.3 本合同执行的室内装修防火控制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内部装饰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TI8883-20__)

8.4 本合同执行的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I8883-20__)

第九条 工程变更

9.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增减工程项目或变更施工方式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经双方协商后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件五:__________________《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9.2增减项目内容以增减项目工程变更单为准,口头协议无效。

9.3增加项目工程,乙方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______________%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9.4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工程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相应赔偿。

9.5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10______________%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订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第十条 工期延误

10.1由以下原因引起的工程延误,经甲方确认(书面确认),工期应顺延:_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拒力;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缴纳工程阶段工期款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0.2下列情况工期不顺延:__________________

(1)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应顺延。(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一)验收

(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验收 隐蔽工程 验收中期验收 竣工验收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对有关事项及增加的费用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口头协议无效;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施工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4)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各个阶段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的检查验收手续,签订验收单。(见附件六《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应顺延。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七《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私自入住或更换入户门锁,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如工程质量不合格,物品损坏、盗窃、失火、水淹)等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7)因乙方责任使验收不能正常进行,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二)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__________________《工程保修单》);

(2)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由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五年。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或赔付:__________________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逾期交付或因返工造成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1) 双方协商解决。

(2) 向石家庄市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节;

(3)如不服调解,可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解释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责任,仍以本合同为准。

14.3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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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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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承包人: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 所有空填全 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

大 写 元

1.8 质量标准:合格。

1.9 工 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 职务:

3.1.2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

3.1.3.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3.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2.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E.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20xx)641号,沪价费(20xx)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

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八.违约责任

8.1发包人违约:

8.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8.2承包人违约:

8.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8.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8.2.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 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九、争议

9.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10.2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

10.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合同附件

11.1 投标文件

11.2 招标文件

11.3 道路平面图及标段划分图

11.4 报价书

十三、合同份数

13.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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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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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1.2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 质量等级:

1.4 合同价款: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

3.2 适用法律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第4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

4.2 图纸提供套数: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5.2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7条 甲方工作。

7.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7.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7.3 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7.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7.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7.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7.8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8条 乙方工作。

8.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8.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8.3 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8.5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 成品保护的要求:

8.7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8 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

第9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10条 延期开工。

第11条 暂停施工。

第12条 工期延误。

第13条 工期提前。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

15.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15.2 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16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7条 试车。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调整的条件:

19.2 调整的方式:

第20条 工程预付款。

20.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0.2 预付时间和比例:

20.3 扣回时间和比例:

20.4 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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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参考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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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江苏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公安局干部学校改扩建工程项目部

乙方:中信北京国安电气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 为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分包施工任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劳务分包合同。

一、工作内容:

甲方将“无锡市公安局干部学校改扩建工程(具体部位根据现场划分)”弱电智能化工程分包给乙方。工作内容包括:

分包范围及内容:无锡市公安局干部学校位于无锡市湖山路8号。本次改造建筑为1#宿舍楼、2#宿舍楼、4#宿舍楼、食堂、门卫,本次新建建筑为行政教学楼、5#宿舍楼、警营文化中心、综合训练馆,以及室外总体平面等,改扩建总建筑面积为3.1万平方米。

无锡市公安局干部学校改扩建项目将对项目弱电系统进行全面改造,建设符合干部学校的教学、管理需求的全新、先进的弱电智能化系统,并需在系统建设中,考虑兼容使用原有设备。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以下系统:

1. 数字电视监控系统

2. 防盗报警系统

3. 光纤周界报警系统

4. 电子巡更系统

5. 一卡通系统

6. 综合布线系统

7. 计算机网络系统

8. 程控交换机系统

9. 电视系统

10. 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

11. 音视频系统

12. 录播系统

13. 电子白板系统

14. 信息发布系统

15. 电子阅览室系统

16. 无线对讲系统

17. LED屏显示系统 18. 系统集成(选配,不计入投标价)

19. 机房工程

20. 信息化教室工程 21. 综合管道工程

二、结算方式:

1、甲方按总价的10%作为施工结算价格。

2、总包方按实际施工人数付1200元/月生活费;(约每月1~8号)。最终结算时把这部分费用扣除。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待工程结算审价结束后付至总价的 ;质量保修金按结算造价的留工程竣工半年后付清;

4、本综合单价包括所有有关的费用:如劳保用品费、生产工具费、自身队伍的劳动保险费、医疗费、工具费、各种零星配件、太阳灯、劳动车、小型手动电动工具、移动电线、电箱等材料设施费,临时脚手的搭设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技术措施费、人工费调增、管理费、利润、赶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旅差费用、通讯设备费、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费、垃圾清理至现场指定地点、竣工清理费、甲方提供材料的卸车保管费及与其他单位的配合费用等。

三、质量要求、验收办法及处罚措施: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调配,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甲方技术交底的要求认真组织施工,并达到规范合格标准。

2、支撑系统必须全稳定可靠。

3、一个部位完成后,乙方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须报甲方检查验收,一次验收不合格视情况罚款100—500元。甲方在检查中提出了整改意见,乙方必须限时整改,若整改不及时或不认真整改时,每处罚款300元。若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耽误了工期计划,则该段工作量单价下调10%。

4、分段分项工程完成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甲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工长验收符合要求,并签字、认可后才能予以结算。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处罚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带,违章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2、使用电动工具时,要用有责任心、有经验的人来操作,操作人必须具有机械操作证,严禁违章作业及冒险蛮干。

3、对于电动工具、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生活用电,必须由项目部电工安装、架设并维修,其他人员不得乱动,有问题马上找项目部经理或电工、安全员来处理,违章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4、严禁酒后作业,违者每人罚款200元。

5、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如安全事故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有关事宜,对事故造成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五、工期要求及处罚措施:

乙方必须保证施工人员人数满足工程进度需要,确保按期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已经确定的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时做如下处罚:

1、每个工期段达不到要求的,该段罚款1000元。

2、总工期达不到要求者,除按每个工期段罚款外,所承包的总工程量单价下调10%。

3、乙方连续两个施工段不能按期完成,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按合同单价的90%结算,其余部分作为对甲方再招用分包队伍延期、窝工的补偿;或者,甲方自行充实施工人员,单价按合同单价的2倍计取,从乙方结算中扣除。

六、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自备扳手、钢尺、线坠、水平尺等工具用具。

2、严禁偷、抢、打架,每出现一次罚款1000元。

3、严禁聚众闹事等现象发生,工地中发生任何事情必须及时向甲方项目经理汇报,共同协商,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出现上述行为,无论有何理由,每次均罚乙方5000元,工程结算时扣除。

4、乙方按工程的需求领用的工具、仪器、设备等材料,要严格管理使用,禁止损坏和丢失。如果发生损坏和丢失,按其经济价值的3倍收罚款。

5、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作息时间,不遵守者,每次罚款200元。

6、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逐一登记清楚。

7、就餐时,必须按次序排队领取饭菜,严禁拥挤起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领饭时要讲究卫生,听从炊事人员的管理,不准打架,有问题要找项目经理或栋号长解决,若在就餐期间同炊事人员打架,无论有何理由,每次罚款1000元。

8、年满50周岁以上或者体弱、病残者,严禁进入施工现场,隐瞒者每人罚款1000元。

11、所有操作人员及代班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班前会、班后会,以便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禁不参加,有事提前向甲方栋号长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次罚款50元。

12、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后,没有完成合同工作量中途退场者,无论有何理由,已完成部分均按合同价款的90%予以结算,其余部分作为甲方再联系施工队伍的延期、窝工补偿。

13、未经甲方同意,严禁私自开灶,严禁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14、安全、技术交底是合同的一部分;乙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全天在施工现场。

1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结算后终止。

七、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无锡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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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装修工程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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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委托乙方承担施工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见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施工(详见工程报价单项目备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工程报价单项目备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工程报价单项目备注);

1.4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工程施工内容及施工费用以本工程报价单为准。工程完工后若需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税费按实际发生的工程总金额6%计算,加入原工程总造价。

1.5工程期限:双方商定本工程期限共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乙方须按时按质完成施工项目任务,因特殊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误工期,双方另行商议协调处理。

第二条 甲方义务

2.1 开工前 天,为乙方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杂物,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若甲方对不易搬动的物品、陈设进行必要的保护措施,因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2 提供施工期间乙方所需的现场临时办公场所; 2.3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4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5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报批所需的一切费用。 2.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地的,须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2.7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变更项目事宜。 2.8 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需用的自购材料。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 指派公司员工 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合同履行。

3.2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生、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4 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3.5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按甲方小区物业管理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影响邻居及污染小区居住环境。 3.6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元整。

4.2 泥、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 元整;工程进行至木工工程基本完成时,油漆工进场时,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款 元整;工程竣工验收柒日前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款 元整。

4.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送交工程结算资料(含工程报价结算表),甲方收到结算资料在_7_天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4.4 工程质保金双方约定为总工程款的 3 %,即 元整,工程质量保证期满后七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第五条 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5.1 甲方因下列原因影响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A、不能按期供水供电;

B、不能保证每天10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D、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

E、因甲方原因至使工程量变更、设计变更及造成材料、人工的浪费; F、逾期验收;

5.2 乙方因下列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A. 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B. 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12个月内发现的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返修; C. 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给予修复或赔偿;

D. 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罚款或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赔偿。

E. 乙方如没有征得甲方同意而未按图纸或预算表项目要求施工,甲方有权责令整改和扣除相应的费用。

第六条 附则

6.1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2 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他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如有不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委托方):

甲方代表:

办公地点: 电 话: 传 真: 附 件: 乙方(承建单位):

乙方代表: 办公地点: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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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网点装修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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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备案编号: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监制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方(甲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联系电话:_____

发包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联系电话: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从业资格证书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从业资格证书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房结构:________户型:_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_卫_______阳台

3.施工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

4.工程承包,双方商定采用下列一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5.工程期限__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步工期约定:水电隐蔽工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瓦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油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工程造价(轻工辅料、主材)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

水电预收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水电预收报价涨幅度不得高于预收款的______%,高出的部分由施工方自行解决,水电施工按双方确认的平面布置图为准,如甲方有特殊要求另计。

第三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元

水电预收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元

第三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元

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建筑装饰质量标准执行。

第五条 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地

2.开工三日前要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有待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向乙方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等所产生的费用。

4.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支付的有关费用。

5.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施工材料、隐蔽工程、竣工等验收。

6.甲方提供的材料应提前一日到场。

7.负责协调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8.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图纸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行业资质证书。

2.签订合同时乙方需提供设计图纸、工程报价、使用材料、工艺说明等。

3.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如甲方强烈要求改动,需提供有资质的建设单位出具的拆改通知单。(燃气需专业人员操作)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时至次日六时之间不许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施工现场半成品、成品、设备和居室内留存家具陈设物品的安全和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发包人为少数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6.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7.乙方材料进场,应通知甲方验收。

8.必须保证使用施工合同约定的材料,不得中途更换或以次充好。

第八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第九条 材料的提供

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如检测合格则由提出方承担。

5.发包方订购的材料(如地热、理石、门、门口及踢脚线、地板、橱柜等),由第三方施工的,不属于本合同施工内容及工期。施工时所产生的垃圾由发包方负责清运,由于以上施工对已装修完的成品、半成品产生污染或损坏的,返修费用由发包方负责支付。

第十条工程延误

1.对一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程顺延的其他情况。

2.对一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进行竣工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办理移交手续,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2.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如发包人在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未能及时组织验收,自接到验收通知单后第___日开始,工程的安全等事项由发包人负责。

3.因质量有疑义双方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乙方拒不交房的,甲方可以委托相应机构进行取证,如未取证,发包人擅自入住视同竣工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限为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后_______日内,填写工程保修单。

5.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施工前提下,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当事人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处罚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承包人按迟延部分工程款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4.由于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发包方向承包方按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由于承包人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按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

6.由于承包人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承包人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以诚实可信为基础报价

2.乙方应该以现场实际项目报价,不得随意漏报、误报、缺项等来压低报价价格。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

3.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份。

5.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以下______个附件

合同附件:□ 1: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 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 3: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 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 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 6: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效果图、施工图)

□ 7: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 8: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 9: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 10: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 11:承包方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设计、施工人员身份证、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签名或盖章、法人盖公章) (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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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装及家装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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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室内装修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室内装修施工工程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和内容

第三条 工期

(一)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成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 日,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证明后,工期相应顺延:

1、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

2、甲方设计变更影响施工。

3、不可抗力的因素。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即

2、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 %时,经双方签证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 %即 元。

3、工程完工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结算等文件并经甲方确认。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

第四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者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最迟不得超过发现之日起三日),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单位作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并及时将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应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3、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并送达给乙方,乙方才予实施。

4、若由于甲方变更、修改设计,造成工程总造价增加,按实际工程造价结算。

第五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2、负责办理施工临时场地、占用道路建设报建手续等报批手续。

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同时负责接通施工用水用

4、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以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施工图

5、工程竣工由甲方验收后,再要求整改的,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义务

1、隐蔽工程需在甲方现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试压验收,方可进行下一

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符合装修标准的质量问题及工程隐患而甲方在验

3、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的管理,并指定安全、防火

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或破坏工程楼房的承重结构。

5、竣工验收后,乙方人员必须在日内撤离施工场地。

6、乙方委派为现场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 乙方现场代表必须经常留守工地,保持与甲方联系,随时处理施工过程出现的问题。如现场代表变更,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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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际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技术,服务,全文共 1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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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编号: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内派遣_________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_________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_________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_________个日历日(包括_________个旅途日和_________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_________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向乙方支付。

a._________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_________(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___天通过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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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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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称): (发包方) 乙方(全称):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

工程地点: 。

工程范围:根据甲方工程部要求施工 。 工程内容及价格: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前。

三、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以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四、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期为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全免费维护,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确保在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维修并恢复正常,否则甲方可自行请人维修,发生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质保金不够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2、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相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质量保证金按工程造价的 %计算,自工程款中扣除,质保期满后付清。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完工后根据实际竣工工程量结算(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工程价款为综合单价,含主辅材料、人工、运输、管理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所包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决算后30日内付至决算价款的95%,每次付款时乙方需提供经甲方工程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付款单和正式有效税务发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经过甲方书面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延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到约定竣工日期乙方未完成全部工程量或乙方已完工但未向甲方提交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均视为乙方逾期。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七、施工安全: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乙方住所为正式有效地址,甲方发给乙方的任何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件均以挂号信寄往协议住所,寄出时间后3日视为乙方收到,寄出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九、本协议一式样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应遵约履行。

十、其它约定: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须负责及时清理垃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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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房屋装修协议书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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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协议书范本

房屋装修协议书范本一: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地址:签约日期:

房屋装修协议书二:

立协议人:

,(以下简称甲方)为装修信息性房屋(x组团x栋x单元x室),经与(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三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四个房间)铺木地板

2、两个卫生间做防水,铺地砖及瓷砖

3、主卧卫生间安装马桶及台柱盆;

4、公用卫生间安装台柱盆;

5、厨房做防水,安装橱柜;

6、包卧室、卫生间门

7、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和国家要求的装修标准,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x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元。

五、工程造价:按照附表价格,由乙方采购材料并安装。如有变更,以双方认可的变更单结算为准。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现金(大写:人民币x万元整)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剩余装修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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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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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理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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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土石方工程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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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土石方工程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地段,全部土石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条款明确如下:

一、工程内容:地段内土石方挖填与平整运弃。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量:土石方约 万立方米左右,在线内组织施工,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四、承包方式:采用包工的方式,单价以 元/m3基数。本工程全部渣土、运输、倒土及渣土办证手续费用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石方和混凝土结构双方协商另行计价。

五、结算方法:乙方进场后,甲方先付 元给乙方进场费,以后按 立方米结算一次,以此类推。余款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在乙方完工七天内进行工程验收工程,并且出结算表,凭结算表一个月内付清。

六、税收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责任

1、水、电源由甲方提供。

2、甲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协助乙方搞好施工指导,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并及时进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3、甲方负责派专人及时签收认定所做工程量,以配合乙方顺利进行后续工作。

八、施工日期:从开工日起有效 天内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任务。设计变更,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及节假日渣土办通知停工,如出现石方,(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完善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付清,合同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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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防水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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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工程施工合同

施工单位:_______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总则

1、 工程名称:公司梅林生产、生活基地2#、3#楼

2、 工程地点:上梅林深华石料公司大院内

3、 工程内容: 根据公司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5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聚氨酯"851"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屋面"851"聚氨酯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梅林生活、生产基地2#、3#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dbj15-19-97和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 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深圳市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梅林生活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_______%给乙方,留_______%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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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网点装修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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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为规范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室内装饰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路(小区)_______幢_______号(单元)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室_______厅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附件一含施工图纸、施工做法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5、工程工期: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总工期为_______天,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二、工程价款

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包含内容详见预算协议和清单)。设计费:_______________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时,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结算;变更部分的管理费、税金等按原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调整。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三、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清单)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四、工程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商品,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商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提供,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由甲方承担;材料到场时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并承担成品及材料保护的责任。如甲方供应的材料、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坚持使用经书面认可的,由此工程造成的损失或环保不达标,责任由甲方承担。甲供材料的价款不列入合同价内,但由乙方负责施工、安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的人工费及管理费等。

2、乙方提供的材料: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中所核定的材料按合同规定均由乙方采购的,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商品,所采购、使用的材料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商品,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若乙方提供的材料品牌或型号与预算约定不符,或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商品,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有差异的(不含双方认可),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工程造价已包含人工、材料、机械工具、管理费、配合费等。

2、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在乙方进场(以发出开工报告为准)开始施工后5个工人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30%作为备料款。工程完成50%以上(即在天花布线完成、墙面装修完成一半以上),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的工程款;工程完成90%后(主要工作基本完成,剩余施工收尾准备验收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竣工资料,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工程款。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二个月内,甲乙双方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甲方留下总造价的10%作为装修质量保证金,其余余额应在二周内支付给乙方。

六、工程图纸

1、乙方负责提供的设计图纸标准为:(a)平面图纸一张;(b)相关施工黑白图纸一套;(c)不另提供剖面和效果图;(d)如果甲方需要效果图,不需要乙方施工该工程,乙方将另行收费,标准为:880元A3纸、680元A4纸;

2、施工图纸条件和时间:(a)合同签字后,甲方和乙方双方应在每张图纸上签字认可,甲方对图纸未能确认签字,乙方则缓期开工,工期须延。(b)施工期间,甲方需要修改设计图纸或增加项目而需要乙方确认签字时,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合同,并由甲方在相关图纸上签字认可和付清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后,乙方则安排施工,工期相应须延。(c)图纸一经双方确认,如需要修改和变更,须征得双方同意,凡因修改,变更图纸导致工程项目费用增加的,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须延。

七、工程质量及验收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本合同以甲、乙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工艺标准以及________建设局颁发的《_______市家庭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准。

2、本工程完工验收前3天由乙方口头通知甲方,甲方须按时到场参加验收,不得借故拖延,如完工后,甲方因故不能按约定验收,时间超过____日,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验收。

3、双方验收时,由甲方驻工地代表到场参加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双方须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并在当日结清余款。

八、消防工程

1、本项目工程,由甲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和完成该项目工程,乙方不承揽消防工程的装修(正常水电改造、吊顶等不列入消防工程)。

2、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施工说明,违反有关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定,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责任。

3、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九、维修责任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________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十、违约责任

1、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_%。

2、如非乙方过错造成的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工期廷误,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X。

3、对竣工验收后,所有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现并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问题,乙方返修。由于乙方施工中违反操作常规造成人员伤害,责任乙方自负。

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材料、家具、陈设或其它物品,如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5、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6、由于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十

一、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

二、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

1、施工图纸共_____张

2、装修预算书(经甲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共_____页

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其他:本合同共_____页(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装修预算书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合计材料及共计说明(包括备注)123456发包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____________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金额单位:________元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时间供应至的地点发包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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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网点装修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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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见附件十一)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

│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 支付金额(元)│

├─────┼───────┼────────┤

│ 第一次 │ 开工前三日 │ │

├─────┼───────┼────────┤

│ 第二次 │ 工程进度过半│ │

├─────┼───────┼────────┤

│ 第三次 │ 双方验收合格│ │

└─────┴───────┴────────┘

(3)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_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岳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共2页,当前第1页12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表一: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表二: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三: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表四: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五: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六: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七: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八: 工程验收单

附表九: 工程结算单

附表十: 工程保修单

附件十一: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1、此合同文本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应资格;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共2页,当前第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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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弱电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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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施工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

2、工程地址:_________

3、工程概况:金属桥架安装、信息点管路安装、信息点布线及安装;机房光缆布线信息点布线及安装;协助安装防雷、消防系统产品。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工地现场有关问题,保证现场正常施工的必要条件。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施工、完工,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1)完成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量为:约400米金属桥架安装;约_________米的管路铺设;约_________个信息点布线安装;约_________个机房信息点布线安装;约_________条室内光缆布线;及协助安装防雷系统产品、消防系统产品)

2)提交信息点平面标识图、配线架标识表、线缆标签、及相关对应文档资料。

3、乙方保证统一着装(工作服)在现场施工及项目班组长每天到场。

4、乙方保证该项目工程开通正常运行一年的维护工作。

5、甲方应及时将工程材料运到现场,并存放在安全的仓库。

三、工程进度安排

1、在甲乙双方协商下,计划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全部完工。

2、若遇甲方无法提供施工条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四、工程验收时间

工程完工后一月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在一月内不组织验收视为工程合格。

五、合同预算金额

本合同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000.00)

六、结算方式

工程量进行到5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_________%的预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_________%;余款_________%一年内付清。

乙方向甲方开据《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建筑安装专用发票》。

七、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如因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人力不可抗力事故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责任不在乙方。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从速完成施工。

八、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支付工程款,应承担每天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乙方中途舍弃工程安装,合同金额不予支付处理;乙方不遵守《保密约定》应承担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十的扣款。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4、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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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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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区(县)___路___弄(村)___号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其中:

材 料 费:______,人工费:______

管 理 费:______,设计费: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3.41%):____其 他 费 用: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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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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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承包范围:_________;承包方式:_________。

1.2 开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___。

1.3 质量等级: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_________。

3.2 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

3.3 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

4.2 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_________;

5.2 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_________;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_________。

第六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 监理单位名称:_________;

6.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_________;

6.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

8.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

8.3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_________;

8.4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_________;

8.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

8.6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8.7 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工作

9.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

9.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

9.3 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9.4 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_________;

9.5 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_________;

9.6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_________;

9.7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_________。

第十条 进度计划

10.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10.2 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

_________。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

_________。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_________。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

_________。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

15.1 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_________。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

_________。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17.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_________;

17.2 质量评定部门名称:_________。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_________。

第十九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_________。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 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_________;

20.2 调整的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工程预付款

21.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_________;

21.2 预付时间和比例:_________;

21.3 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

21.4 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

23.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

23.3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

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甲方变更设计

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 乙方变更设计

_________。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价款

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_________;

32.2 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

33.1 结算方式:_________;

33.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

33.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

33.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_________;

33.5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 保修

34.1 保修内容、范围:_________;

34.2 保修期限:_________;

34.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_________;

34.4 保修金利息: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_________;

36.2 违约金的数额:_________;

36.3 损失的计算方法:_________;

36.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37.1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十八条 合同份数

38.1 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

38.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_________;

38.3 合同制订费用: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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