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______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_出厂日期: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计划租赁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叁仟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3、结算时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日均租赁费=月租费/、天)计算。
六、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场。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双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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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汽车租赁合同
甲方:__x
乙方:
地址:
为促进汽车租赁需求,推动汽车工业的发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汽车贷款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开展汽车租赁贷款业务的特约经销商,积极配合乙方开展汽车租赁工作,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乙方同意为购车人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可以要求购车人提供必要的反担保。
三、四、对同意发放汽车贷款的借款人,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借款所需资料(主要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件、收入证明文件、借款人确认签字的.借款申请书、贷款担保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签字等)并送至甲方社
四、乙方收到资料后,应当协同乙方人员办理借款相关等手续,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汽车发票、缴费凭证、行车证(复印件)提交甲方。对于逾期未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取消对借款人的贷款,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上述资料真实无误,否则由此导致甲方不能追偿贷款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本协议期限届满不影响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购车款划转给乙方。
七、甲方的贷款条件若发生变化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可应乙方的要求提供利率政策等有关信息。乙方应当定期向甲方反馈汽车销售的政策、价格等市场信息。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双方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应当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l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作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月年月日日
篇2:车辆租赁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租赁合同(Lease Contract)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以下是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车辆租赁合同相关范本。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车辆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和《车辆交接单》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 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用登记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用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用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用登记表》、《车辆交接单》、《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车租用合同书》补充协议
为进一步明确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外埠系指成都以外的地区、下同)应遵循的权利与义务,出租方与承租方在《汽车租用合同书》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去外埠的客户,在客户交纳相关费用后,为客户提供合同、有效的证件,并在租用登记表中确切著名客户离开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户的大致去向。
2.长途附加费指因车在外地发生事故、故障及其他问题后处理费用将相应提高而收取的额外附加费。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费标准如下:
距成都市区里程 普通客户收费 会员收费
300公里以内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普通客户为10000元,会员为XX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户发放购置附加费证明。
4.对租车去外埠的客户发生救援需求时提供有偿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必须事先告知出租方,并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
2.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发生车辆故障或出险,必须当即与出租方联络。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时,应交付相关费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收费标准为:
救援出车费 单程拖车每公里收费 现场抢修费,不含配件费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内 200 8 1000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2) 承租方若违反本补充协议第二项1、2款的规定,除须补交长途附加费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按本规定收费标准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 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 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 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 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 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 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 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 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 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 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 保证金
1.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 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 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 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 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 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 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 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 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 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 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术语解释
1. 出租方:获北京市交通局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 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3. 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双方签定的合同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 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 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单位为元/月、元/天、元/小时。
6. 超时费:超过合同规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规定租金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7. 超程费:超出合同规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记收费用。
8. 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篇3:车辆汽车运输合同范本
合同登记编号: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承运人: 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同意甲方托运________________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_吨船舶一艘,船名________,编号________,船舶有________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港________号码头,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包装要求
乙方将货物用________材料包装,每包体积________立方米,重量________吨。(或
________型号包装集装箱。)
第三条货物集中与接收时间
甲方应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内将货物集中于____港____号码头。由乙方
联系港口接收集货,货物由甲方看管。
第四条装船时间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船舶抵达港靠好码头,于____月____日时至____时将货
物装完。
第五条运到期限
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
第六条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电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____元由____方负担。
第七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码头,自下锚时起____小时内将货物卸完。
第八条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派员监装,指导照章操作,保证安全装货,装完船封好舱,甲方派押运员一人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
第九条运输费用
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元,全船运费总额为____元。
第十条运费结算办法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元。乙方在货物卸完后,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集中货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每延误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时卸货,每延迟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
3.甲方未按时付清运输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未付部分运输费用________%的违约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乙方____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电报通知甲方准备卸船时间,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违章装、卸造成货物损坏,应赔偿实际损失,并向甲方偿付损失部分价款____%的违约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甲方____ 元违约金,并退还甲方的预付款。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在装、卸货物过程中,因气候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乙双方签证,可按实际时间扣除。
2.因____级以上风暴影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车辆租赁协议货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______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计划租赁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叁仟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3、结算时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日均租赁费=月租费/...天)计算。
六、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场。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
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仲裁机关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双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5: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车牌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__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车辆使用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篇6:半挂车辆租赁合同书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 牌汽车(牌照号码: )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 元,共 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 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个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 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20%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篇7:杭州车辆租赁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术语释义:1.出租方,即租赁车辆所有权人。2.承租方:指依照与出租车的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或个人。3.担保方:指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在担保期内提供不可撤销担保的单位或个人。4.租赁车辆: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手续完备的车辆。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任何方面的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目标
出租方同意专门为承租方提供_______辆______车租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车牌号为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号汽油(满油)
)。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二)租期
租赁期为___叁个___月,预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自实际签约之日起计算叁个月)。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签订延期协议。(发车里程_______公里)发车(按实际交付车辆予以填写):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_分。还车(按实际归还车辆予以填写):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时。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含发票)。
2.承租方须在签订合同起交付元作为押金,在合同到期后甲方须退还给乙方。押金不做为租金抵扣。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二.租赁期限和租金的交纳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房有权随时随地收回出租车辆,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回。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3)承租方提供其他虚假情况有可能给出租方带来损失的。(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项超过10日。(5)承租方提供虚假无效身份,职业,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6)从事其他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有以上情况之一者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做相应赔偿。3.非因车辆安全隐患,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事故责任。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出租方应有权利。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准。
6.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况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及相关证照齐全有效。7.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
8.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缴纳租金和押金。
5.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和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在租期内由于承租人自身原因给承租人自己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租车期间因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经济损失。8.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
10.在续租期间必须告知出租方所租车辆的真实情况。
五.押金条款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押金给出租方,押金不计利息。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在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除双方确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还车之日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还车结算时,由承租方预留人民币20__元的交通违章保证金(已包括于押金中),十五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则全部返还给承租方,否则出租方在代付交通违章今后将余额返还承租方。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出租方为受益人的车损,盗抢和第三者责任险,若长期租赁方要求增保其他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2.承租方租赁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应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否则承租方应承担超过保险理赔时间不能赔付的责任损失。
4.非因车辆安全隐患发生的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七.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均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2.承租方应按双方签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
3.承租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间向出租方缴纳租金,逾期按每天0.5%(租金总额)缴纳滞纳金。
八.合同的延期,必须到出租方重新填写《汽车租赁登记表》并缴纳租金,否则视为非法占用出租方车辆。
九.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的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及附件《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清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电话:电话:住址:住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经办人:委托经办人:盖章:盖章:签订:年月日
电话:(车辆发生任何情况请及时联络)
汽车承租人须知
为了租赁车辆的安全行驶,驾驶员不得酒驾,如发生类似事件,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一切的法律后果,并且赔偿给出租车造成的损失。也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承租方记住以下条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注明的驾驶人员外,无出租方的书面许可,不允许任何人驾驶您承租的本公司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驾驶人姓名: 驾驶证号码:
2.驾驶人需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与租用车辆相符。
3、您承租的车辆必须在辽宁省以内地区使用,若确需驶出上述范围,务请提前三天取得出租方书面许可并加收5000元押金,否则由承租方自负后果。
4、您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交接清单》中您租车前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5、为避免上一条情况出现请您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出租方联系。如确需填加油液,必须使用生产厂家允许的产品。
6、如果承租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您应立即停车与出租方联系,如末与出租方联系,继续使用造成损失将由您承租。
7、如果承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维修地点,您不能自行维修或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禁止继续使用已受损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出租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非承租车辆安全隐患问题造成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金。
9、您如果在承租车辆期间遗失牌照或其它有关证件,您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
10、租车时,请您一定细心,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在出场前解决,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场时《车辆交接清单》为准。
11、您不能自行卸动或拆除所租车辆的零件和备件,否则,您不但须及时性归还原零件或设备,还须付给出租方最高不超过所拆零部件或设备原价二倍的违约金,车辆的防盗器遥控板若发生损坏或丢失,您应赔偿1500—5000元人民币。
12、您不能擅自拆动车辆的里程表,若在您租车期限内有拆除现象,须交付出租方1000元赔偿费。
13、您不能将承租车辆当作教练车,禁止用所租车辆参加竞赛,做测试试验及其它具有损坏性质的驾驶,否则您将承担由此引起的车辆损失并交付出租方不少于20__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4、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盈利性质客货运输,禁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会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如违反以上条款,出租方将视情节轻重向您收取20__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92#以上无铅汽油),否则因燃料不当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您承担。
16、因欠租未还车辆产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7、本《汽车承租人须知》作为《汽车租赁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8:汽车租赁2024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车辆及费用
乙方租用甲方一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由甲方当事人全面负责,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元。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有的权利。
4、甲方应提供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乙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甲方将所租车辆交付甲方。
6、乙方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7、乙方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乙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9、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辆开至甲方指定维修厂,乙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的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五、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mu
篇9:个人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租赁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
2、车辆信息:汽车名称及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
3、租还车地点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按每天____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____元,押金____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乙方不可以将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5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则视为本合同自动续延,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2倍承担违约金。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料费用及“三滤、离合器油、制动液、冷却液”等的每日检查责任,如遇到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本车开至甲方指定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违反者不予返还押金。
17、乙方应在租用车辆达到保养标准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合理安排保养时间尽量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如因车辆保养影响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其他替代交通工具或相应顺延租赁时间。如因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保养造成车辆损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通知后因甲方不及时保养造成车辆损坏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
四、保险条款
租赁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上的或造成重要零部件损坏的视为造成车辆贬值),虽经修复但仍需向甲方支付保险公司定损总额的30%赔偿金作为补偿甲方车辆折价的损失。
七、担保条款
乙方承租甲方车辆应当交纳抵押现金人民币(大写) 同时乙方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作为本合同抵押担保。保证提供手续真实、合法、有效,如果乙方违约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八、其它
1、乙方所租车辆的《车辆交接单》须经双方确认,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友好协议,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租赁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0:最新个人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____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部门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_________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_________小时计算,超过_____小时(含___小时)按全日计算,______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_________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___元计算,租期在___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在___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___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___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______%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___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_________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篇12:汽车租赁代驾合同范本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11.一级车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20xx)。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釆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咎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釆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釆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新版车辆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赣车架号为 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 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 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 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2024车辆租赁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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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和《车辆交接单》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 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用登记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用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用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用登记表》、《车辆交接单》、《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车租用合同书》补充协议
为进一步明确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外埠系指成都以外的地区、下同)应遵循的权利与义务,出租方与承租方在《汽车租用合同书》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去外埠的客户,在客户交纳相关费用后,为客户提供合同、有效的证件,并在租用登记表中确切著名客户离开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户的大致去向。
2.长途附加费指因车在外地发生事故、故障及其他问题后处理费用将相应提高而收取的额外附加费。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费标准如下:
距成都市区里程 普通客户收费 会员收费
300公里以内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普通客户为10000元,会员为XX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户发放购置附加费证明。
4.对租车去外埠的客户发生救援需求时提供有偿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必须事先告知出租方,并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
2.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发生车辆故障或出险,必须当即与出租方联络。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时,应交付相关费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收费标准为:
救援出车费 单程拖车每公里收费 现场抢修费,不含配件费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内 200 8 1000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2) 承租方若违反本补充协议第二项1、2款的规定,除须补交长途附加费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按本规定收费标准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5:淮安市车辆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车辆基本情况:(明确车辆名称.型号.车牌号)
二、租赁期限和用途:
租赁期限:租期共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用途:
三、 车辆交付:_____________
四、 租金支付:_____________
租金每车每天——元,每月为 元,共计 元,从车辆交付之日起计算,租用期满结算。
五、 车辆的维修:
租赁期间,车辆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因维修车辆而影响承租人对车辆使用的,应减少相应的租金。车辆的维修由出租人接承租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安排,如出租人未按时安排维修,承租人可自行安排在出租人指定的修车行维修,费用仍由出租人承担。
六、 车辆保险:
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并将保险合同交付承租方作为出险后的索赔依据,出租方办理保险类种应至少包括:车身险.按最高额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如车辆出险,出租方应及时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
七、 车辆的保管:
租赁期间,车辆由承租人负责保管,但维修期间除外,车辆停放于出租人处或出租人指定场所也除外。
八、 租赁期间车辆的转让与转租:
1、 租赁期间,出租人转让出租车辆,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合同对受让方继续有效。
2、 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出租车辆转租,应取得出租方同意。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否则将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额赔偿承租人。如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不支付该期间的租金,因此造成承租人损失,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十、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租车辆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毁损,承租方不承担责任,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可以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致使承租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车辆因被盗抢灭失,由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十一、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承租方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约定:
十三、合同附件:出租车辆的行驶证。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时间: 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
篇16:租赁机动车辆安全协议书
我的孩子(学生姓名) 现就读于林东六中(班级) 。根据家庭现状等客观原因,本学期同意孩子采取乘坐其他合法车辆(不乘校车)方式,在周开学、放假时或上放学时往返学校。
1、家长责任:运送学生车辆是学生家长雇用,校车公司或合法车辆车主与乘车学生家长是雇佣关系。(1)家长要选择合法有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2)开学时家长负责将学生准时送到车上,放假时接回家中,承担学生在本村站点上车前、下车后以及假期的安全责任和教育责任。(3)父母共同签订本协议,一方签订无效。(4)在开学、放假时,家长或委托人亲自到班级履行接送手续。(5)开学入校时间规定在上课前半个小时以内。(6)要求学生以乘客身份坐车。(7)特殊情况学生不到校,家长需提前向班主任电话说明原因。(8)雇佣双方协商确定票价。
2、所用其他合法车辆车主责任:运送学生车辆是学生家长雇用,合法车辆车主与乘车学生家长是雇佣关系。(1)提供合法车辆、司机及随车照管人员。(2)司机及照管人员不能有违规操作、违章行为。(3)保证学生在校门至站点之间的途中安全,做好与家长、与学校的交接。(4)依据学校作息时间准时接送学生,并承担安全教育责任。(5)车辆停放不得靠近学校周边范围50米以内。(6)接送学生委托人亲自到班级履行接送手续。(7)雇佣双方协商确定票价。
3、学校责任:学校与合法车辆车主以及与乘车学生家长之间不存在任何雇佣关系。学校只负责学生入校门后的接待和离校门前的校内组织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教育责任。条件成熟可以协助组织乘车。
选择乘坐其他合法车辆的家长、车主、学校履行如下签字手续:
车辆类型: 司机电话: 司机签字:
父母双方签字: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篇17:2024年汽车租赁合同常用格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单位工作性质的需要,租用乙方_____(车牌)_____汽车一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车期限:该驾驶员在职期间。
二、租车费用:每天_______元整。但该驾驶员实际因公外出办事实际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可以据实报销。
三、租车期间乙方驾驶员的食宿一律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五、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等有效证件并处在有效期后方可租用。
六、租车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其监理组的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调配,如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出现违纪现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七、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八、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篇18:淮安市车辆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原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依_____________号仲裁书,已成为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房屋的业主,并有意自用该处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与原房主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签订的承租上述房产的租房协议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提前终止,甲方于当日退出承租房产。
2.因房主自身原因,甲方近来一直未能与其联系上,故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的房租甲方已提存至_____________公证处。
3.上述房租依乙方与原房主的转让协议,应全部或部分归乙方享有,但至今该房租仍在原房主___________________处,且_____________尚有_____________元押金未转交给乙方或归还甲方,鉴于上述情况,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取得其应得的房租,乙方承诺尽快归还甲方_____________元押金。
4.双方定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进行房屋交接手续,完成交接手续后在本协议上签章。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19:汽车个人车辆抵押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 的签订,使所有的交易和活动都完美化,合法化,对社会的和谐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借款合同,大家需要的就来看看哦
有关于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个人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 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 传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附件: ______年 ____ 月 ___ 日,抵押物清单。
汽车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贷款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_______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______元,其他_______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提供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_______万元。在这个额度内,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 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抵押物,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由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
第三条 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 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 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条 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款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 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和办理抵押合同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本契约一式四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抵押合同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附件
抵押物清单
抵押契约编号:___________
___________单位:
以上所列财产已在保险公司投保,到期后由借方负责续保。保险单据由贷方保管。经双方协商,本单所列抵押财产在_______方保管(使用)或封存,按合同要求负责管理。
借方(公章):_____________ 贷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 单位: ______________ 数量: ________________
账面价值:_____________ 抵押现值:_____________ 折扣率:_____________
抵押价值:_____________ 存放地点:_____________ 保险单:_____________ 保险号码:_____________
起止时间:_____________ 原值:_________________ 净值:_______________
篇20:半挂车辆租赁合同书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普通桑塔纳轿车一辆,载人数为4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二、出车时间及费用
每周一三五为规定出车时间;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出车期间,每天租金为100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法定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办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服从文秘室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单程超过100公里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发生,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20__年9月1日起生效, 至20__年9月1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六、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 (签章) 出租方: (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