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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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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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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现将经单位干部职工讨论通过的十项规章制度予以下发,本制度从4月1日起实行,请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履行,相互监督。

附:十项规章制度

云和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xx年三月三十一日

目 录

一、学习制度

二、会议制度

三、考勤制度

四、财务制度

五、车辆管理制度

六、公务接待制度

七、物品采购制度

八、信访接待制度

九、办证制度

十、信息奖励制度

一、 学习制度

(一) 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1、干部职工学习由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2、学习内容:政治、法律、业务;

3、学习时间:一般为一个月一次,必要时临时确定;

4、学习纪律:无故不得请假,有特殊原因向办公室主任请假。

5、主持人:由办公室主任主持;

6、学习纪录:由办公室主任纪录。

(二)党员学习制度

1、党员学习由单位全体党员参加;

2、学习内容:政治、法律、党章、业务;

3、学习时间:根据县里规定的统一时间(每月10号左右);

4、学习纪律:无故不得请假,有特殊原因向主持书记请假;

5、主持人: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6、学习纪录:由主持书记纪录。

二、会议制度

(一)干部职工会议

1、干部职工会议由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2、会议内容:干部职工工作汇报、交流、讨论;领导布置工作等;

3、会议时间:一般为两周一次,必要时临时确定;

4、会议纪律:全体干部职工无故不得请假,有特殊原因的向主持会议人请假;

5、会议主持: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主持,会议议题由主持会议理事长确定;

6、会议纪录: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纪录。

(二)党员会议

1、党员会议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2、会议内容:党建、党教或由主持人提出议题;

3、会议时间:根据上级布置工作需要临时确定;

4、会议纪律:全体党员无故不得请假,有特殊原因的向支部书记请假;

5、会议主持:由支部书记或书记委托人主持;

6、会议纪录:由主持会议人负责纪录。

(三)理事会会议

1、理事会由理事会班子全体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2、会议内容: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审定各项工作总结,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计划的落实,找出工作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讨论部署新的工作任务,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具体会议议题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提出。

3、会议时间:一般2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确定召开;

4、会议主持:由理事长或理事长委托的副理事长主持;

5、会议纪录:由副理事长负责纪录。

(四)理事长办公会议

1、理事长办公会议由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参加;

2、会议内容:研究制定单位奖罚措施,经费安排和使用及有关重大问题的决策;

3、会议时间: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提出议题可以临时确定;

4、会议主持:由理事长主持;

5、会议纪录:由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分别纪录。

(五)党组会议

1、党组会议由党组班子成员参加。

2、会议内容:研究制定党建党教计划,分析党员思想情况,研究干部任免、人事调配、培养、考察,研究老干部、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研究解决残联工作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

3、会议时间:一般1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由书记提出议题可以临时召开。

4、会议主持:由党组书记主持会议。

5、会议纪录:由党组成员分别纪录。

三、考勤制度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此对华守阳不做要求)坚守工作岗位。

2、实行签到制度(由周建霞同志负责),每天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3、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全称),不得他人代签。

4、因故需请假者,须事先办好请假手续,交办公室(刘云平负责)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除紧急事情外,可以先打电话请假,后办手续)。旷工一天扣除考勤奖50元,每月旷工三天以上扣除全月考勤奖。请假一天以内由科室主任审批,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

5、请假天数可在年休假中抵销,超过年休假时间的请假(不包括病假),每天扣除10元出勤奖。

6、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勤俭办事,厉行节约,量力而行;少花钱、多办事。

2、一切报销凭证,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要求,要有经手人(或经办人)、审核人、领导签批后方可报销。

3、财会人员对不规范,不合法的收据、凭证有权不予受理。

4、单位经费私人不得借用,出差、开会等工作需要可按照规定办理暂借手续,返回后一周内向单位结清。

5、严格执行国家经费支出标准,专项经费应专款专用,重大支出应由集体讨论决定。

五、车辆管理制度

1、单位小车主要为领导工作所用,领导用车应提前通知办公室或驾驶员,以便安排。

2、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干部需用车,与办公室联系,经领导批准给予安排。

3、用车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各项交通安全规定,并认真管好用好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加足汽油,保证随时用车需要。

4、单位车辆未经批准不得借给他人(含单位、个人)使用,确需借用的按县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5、车辆不运行时,一律停放在单位,否则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6、车辆维护,需领导批准,并按指定地点维修,维修费用需经办公室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7、车辆用油由办公室负责,保证车辆随时可用。

六、公务接待制度

1、公务接待由办公室负责,接待标准按县里有关规定执行。

2、陪客原则上由领导陪同,确因工作需要可安排相应对口人员陪同,对口人员必须服从。

3、公务用餐活动地点,办公室可根据卫生、经济实惠的原则而定。

4、公务接待报销,须凭发票、菜单,需经办人签字,办公室审核,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5、单位接待有关费用,办公室应在一个月之内给予结清。

七、物品采购制度

1、单位物品采购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

2、工作所需物品由所用科室提出,分管领导审核,报理事长审批后方可购置。

3、物品采购必须有专人验收,并办理入库手续,逐一登记,采购人和保管人应相互分离。

4、物品领用或放发需经领导同意,并逐一填写领用单或发放单(收货人必须签字)。

5、物品采购发票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八、信访接待制度

1、实行首访负责制,凡是群众来访都必须认真接待,不属于本科室工作范畴的,必须引导移交有关科室办理。

2、群众来访内容能办的要及时办理,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向来访者说明原因,不能办的要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及解释工作。

3、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登记,重大事项及时向领导汇报。

4、上级交办的群众来访来信,必须在1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不能完成的必须说明原因。

5、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必须态度和谐,不得与来访者发生争吵。

九、办证制度

1、办理《残疾人证》必须经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医院签定(诊断)。

2、县中医院单列视力残疾鉴定有效。

3、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必须经丽水市第二医院或市级以上专科医院鉴定。

4、申请办理《残疾人证》者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残疾人鉴定情况表》、身份证(或户口簿)、2寸个人脱冠照片2张,经科室审核,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领导不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5、认真做好办证登记,办证分类统计,证件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信息奖励制度

1、在单位简报上发表每篇奖励20元;

2、在本县部门简报发表每篇奖励30元;

3、在云和报或市级部门简报上发表每篇奖励50元;

4、在市级报刊、杂志或省级部门简报上发表每篇奖励100元;

5、在省级报刊或杂志上发表每篇奖励200元;

6、信息发表登记由周建霞同志负责;

7、奖励资金统一年终统计,汇总后一次性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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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1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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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设置财务科,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财务科职能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各项财审法律、法规、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单位财务监督和管理。

3、编制财务预算,加强核算管理,准确反映、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4、做好资金的管理工作,做好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分析工作,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单位资产的核查工作。

二、财务工作的原则与要求

1、 采取借贷记账法,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

2、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4、财务人员应按月及时根据账簿记录、编制财务报表,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并报送相关部门。

5、财务人员应逐月复核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账款、账证、账表相互符合,并且字迹清楚、账面整洁、日清月结。

6、财务工作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帐钱分离,出纳会计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7、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科负责人监交。

三、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现金支出范围使用现金。本单位采用定额备用金制度,用于日常零星开支。出纳人员及业务部门指定专人可领用5000至10000元的备用金。

2、单位职工因工作原因需要借款的,应填写《现金借款单》,经科室负责人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到财务科办理借款。

四、费用支出制度

1、办公经费的支出,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注明使用用途,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财务科方可办理付款。

2、财务科对发票、凭证、票据手续不完备、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填写、粘贴的报销单据有权拒绝受理。发票开具日期至报销日期超过两个月的,会计人员应要求更换,否则不予报销。

五、工程支出制度

1、工程支出需结合工程实际进度,按工程合同资金支付条款中规定的付款比列支付工程进度款。

2、首次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工程需向财务科提供工程合

同原件,竣工结算的工程最后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需向财务科提供工程审计报告原件。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单价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纳入公司固定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入账,不提折旧。

3、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4、固定资产采购完毕后,采买人需将完整发票连同采购单交财务科入账。

5、财务科应定期会同办公室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全面清点实物,核对账卡,标签是否相符,并对盘点情况做书面记录,签字确认存档。

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凡是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2、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并由装订人员在封底、封面粘贴处加盖骑缝名章。整理装订后的会计档案必须建立登记薄,指定专人保管。

3、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履行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经主管财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调阅时,要持有正式介绍信,

并注明调阅的内容,经主管财务领导批准,填写《会计档案调阅登记表》后才能调阅;调阅时由本单位会计人员陪同,只能调阅内容有关的资料,不能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拆卷,需要抄录和复制的要由主管财务领导批准。

第三十一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各类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的保管期为20xx年,会计决算报表和重要会计资料应永久保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八、本制度由本单位财务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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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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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目的

1.1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保障工作用车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有效控制车辆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务车辆、个人配车和自备车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车辆的分类

3.1 根据车辆资产归属和使用者的不同:分为公司公务车辆、个人配车和自备车三大类。 公司公务车指除个人配车外资产归属公司名下或以公司名义长期租用的车辆。

个人配车指根据公司管理需要为决策委员会成员、分公司总经理配备的工作用车。 自备车指凡由员工个人购买且用于上下班交通、工作外出交通使用的车辆。

第四条 车辆管理责任及职责

4.1综合管理中心行政部是公司所有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所有车辆调度、安全行车、车容车况检查、加油管理、新车购买及手续办理、车辆费用审核及缴纳等各项有关车辆管理的工作。

4.2综合管理部是分公司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车辆调度、安全行车、车容车况检查、加油管理、新车购买及手续办理、车辆费用审核及缴纳等各项有关车辆管理的工作。

4.3公司车辆只能由公司驾驶员和经公司行政部/综合管理部考核并批准同意自行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驾驶,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第二章 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第五条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

5.1 公司公务车辆使用申请

公务用车由使用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行政部/综合管理部统一调配用车。

5.2 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5.2.1 行政部/综合管理部根据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合理派车,记录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并由申请用车人签字认可。

5.2.2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外出前,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和油量情况,按照车辆使用申请表上的时间按时来回,并填好相关数据。如无法按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可延时返回公司。

5.2.3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车辆使用登记表及时上交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5.2.4 公司公务车不得擅自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过行政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

5.2.5 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需持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法规和公司所在地区路况、路名。有效驾龄在半年以下者,禁止驾驶公司车辆外出公务。

第六条 车辆调度管理

6.1 公司公用车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调度;个人配车的日常使用由使用者进行调度,必要时须服从行政部/综合管理部的统一调度;所有用车原则上需在前一天下午17:00以前填写《用车申请单》,紧急情况下未取得用车单时,需电话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方能派车,事后需补办手续。

6.2 公司各部门若需使用公司公务车、个人配车,须由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办公室进行调度安排,并根据需要安排驾驶员,驾驶员凭《用车申请单》出车。驾驶员出车须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随车存放,一车一份,不得丢失并不定期存档,同时在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填写《用车登记表》。

6.3 公司车辆必须确保工作需要,下班后一律停在公司指定停车场(个人配备车辆除外),钥匙交回综合管理办公室。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开车回家过夜,须在《用车申请单》中予以标注并说明原因,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车回家。

6.4 严禁私自借出公司车辆(包括公司内部员工之间的借用和向公司以外人员借出),各部门因对外协调等原因,需要外借公司车辆的,必须事先申请,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外借1天以内的,须经行政部/综合管理部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外借3天(含3天)以内的,须经综合管理中心负责人批准;外借3天以上报公司董事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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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2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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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__〕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群众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状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状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状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状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状况报表。

第六条

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

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小学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小学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中小学校的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专门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大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小学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小学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小学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选举推荐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务必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人员要持续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务必编制完全的部门预算,将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

中小学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时应将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思考。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重点保证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助贫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

各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视资金的用途,采取网上申请或手工填写《中小学校用款计划表》,向教育财务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教育局财务部门对各学校的用款计划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教育财务部门分校汇总表对各学校所需资金进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中小学的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可由中小学校提出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的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原因、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预算调整务必贴合法定程序。

中小学校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即按申请(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整使用的,务必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依法从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务必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取得收入时务必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学校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不属于学校收入,但务必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在学校财务部门透过往来账户核算,代收费收入应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的各项支出,务必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中央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补助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各类非债务。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勤工俭学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几项。

公用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构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它日常支出等;专项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专项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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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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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和文明建设,保证全体学生有一个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房舍管理

第一条 学生入学时,须签订住宿协议,按宿舍管理办安排的房号、床位住宿。各年级学生未经宿舍管理办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第二条 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办与寝室长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调整搬迁宿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

第三条 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必须在离校前到宿管室办理退宿手续,经宿管室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并在两天内搬离学生宿舍。

第四条 寒、暑假学生一律不留宿,学生离校前自己存放好行李物品。

内务管理

第五条 各年级少先队、学生会负责人在德育处统一安排下组织对本年级的宿舍进行检查、监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宿舍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推选出一位责任心强、威信较高的同学当宿舍长并落实轮值制度。

第六条 每天早上上课前各宿舍值周生应将本房间清扫干净。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周生应再扫一次。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泼水。房间门前走廊由该房间负责清扫、保洁。

第七条 在宿管室安排下定期进行大扫除,冲洗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并按宿管办及年级的安排轮流冲洗楼梯、走廊和打扫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桌面干净整洁。

第八条 各年级学生会成员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通过德育处责成寝室长、值日生及该房间的同学按要求立即补做。

第九条 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菜等倒在走廊、厕所、冲凉房、水沟。便后要冲水。

第十条 宿舍内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见附件)办理。

第十一条 班主任和各班班长、生活委员、应经常督促检查。学校和各年级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并公布结果。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二条 学生在上课、自修、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或进行其他课外文体活动(需要活动的在班主任与宿管室协调下方可进行)。

第十四条 晚上全校学生宿舍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熄灯,关锁宿舍大门。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对超时熄灯的房间或熄灯后迟归者要进行批评、登记。对于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学生手机、电子游戏机等玩赏物品不得带入宿舍。以免影响他人和自己休息。

第十六条 严禁在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等,不得在宿舍内打球等。

第十七条 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如有事,须持有班主任签条,并到宿管室登记方可。

第十八条 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未经宿管室批准,男女生不得相互进入宿舍。

第二十条 学生宿舍作息时间 (参见学校作息时间)。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和来访者必须遵守学校宿舍的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来访必须进行验证登记。上课时间,宿舍房间内不得单独逗留外来人员。

第二十二条 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严禁在宿舍抽烟,不得在宿舍区内生火煮食及焚烧废纸、木板杂物等。

爱护消防设施,不准将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二十三条 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铁棒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违者交学校保卫科按章处理。

第二十四条 提高警惕,注意防盗。如发现宿舍区内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员要立即查问或及时报告值班人员;要妥善保管好个人和公共财物,不急用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柜员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应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

第二十五条 学生应协助宿管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觉接受查询。发现宿舍被盗失窃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楼梯处嬉闹。

水电设施管理

第二十七条 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的规定,共同节约能源。做到人离关水关电,消灭长流水、常明灯等浪费现象。

第二十八条 白天尽可能不用太阳能水,以保证晚间学生的洗漱之用。

第二十九条 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炊具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经批准的其他大功率电器设备)者,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章使用的电器外,并视情节给予罚款50~100元。

第三十条 学生因学习需要在宿舍自备安装各类较大电器设备,须到宿管室办理登记备案。

第三十一条 学生宿舍内的电器、设施、供水、供电、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离学生宿舍。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和纪律处分。

第三十二条 不得在宿舍墙壁、门窗上乱写、乱涂、乱画、乱钉,不得向窗外、便池乱扔杂物。

第三十三条 学生宿舍区内发生水电故障、家具及房舍设施损坏、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应由本宿舍成员及时到后勤处报修。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由校学生宿舍管理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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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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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酒店卫生管理制度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上班前和大小便后要洗手。要有健康意识,定期作体格检查,预防疾病,当发现有感冒、咽喉炎、肝炎、皮肤病时应主报上司,休假疗养好再上班。管理人员应十分重视服务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要为他们创造一些必要的条件,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使个人卫生形成制度。

二、工作卫生

1、当班时避免触摸头发或面孔,不能对着食品顾客咳嗽、打喷嚏;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

2、手指不可接触到食物,亦不可碰触杯口、刀尖、筷子前端及汤匙盛汤部分。

3、服务员使用的抹布、垫布等每天要清洗干净,用开水浸烫,以减少或消灭细菌。托盘等工具必须保持清洁。

4、凡腐烂变质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不出售。

5、从碟上掉落下来的食物不可给客人食用。

6、不可使用掉落地上的餐具及席巾。

7、对不干净的餐具和台布要及时送回洗洁处清洗,不可摆用。

8、严禁随地丢弃废纸、倒水、乱放茶水杯。

9、不同的食物不要随便混淆,以免有损味道。

10、在服务过程中要留心就餐者,发现病态者及带菌者,对其所用餐具要单独收拾,重点消毒。

11、收市时注意卫生,牙签、纸巾等杂料当尽力避免掉在地上,以免不雅和增加清洁困难。

12、在适当情况下,要经常使用托盘,训练自己成为一名出色的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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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节日期间公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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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建立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自治区、银川市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软件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本制度适用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一、计算机软件采购制度

1、局机关计算机软件系统的采购按银川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2、更新、购置软件应从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应在全面掌握全局软件资产情况、工作人员人数、配备各类计算机数以及需要更换和采购的软件数的基础上,区分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以及国内企业软件和国外企业软件,细化软件配置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软件配置计划。

3、采购的商业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资料的管理工作,切实维护采购软件版权的合法性。

4、采购软件应当对软件互相兼容、授权方式、信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注意加强软硬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的计算机办公设备符合预装正版软件的要求。

5、对采购的产品,由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进行系统调试、加密、设置使用权限,编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档案,并做好与使用人的交接。

二、计算机软件日常管理制度

1、本局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

2、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3、我局一把手是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信息系统管理员负具体责任。使用人员负直接责任。

4、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经局机关任命,并由熟悉计算机的个人担任,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方面接受局领导的直接领导。

5、每一个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都是计算机安全员,计算机安全员负责本人在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确使用、日常使用维护,发现故障、异常时及时向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报告;

6、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局机关:1.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制度、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2.计算机信息系统档案的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的检查;3.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包括信息资料备份,病毒防护、系统安装、升级、故障维修、安全事故处理或上报等);4.计算机信息系统与外部单位的沟通、协调(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产品的采购、安装、验收及信息交换等);5.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7、管理员每年要在11月底前对本局使用正版软件情况及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材料报送市级软件正版化主管部门。

三、计算机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1、为规范和加强我局软件资产的管理,维护软件资产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提高软件资产的使用效益,按照的要求,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软件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应当纳入本单位资产管理体系,确保软件资产的安全完整。

3、局办公室是本单位软件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承担软件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审批管理,并指导、监督我局软件资产的管理工作,对软件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4、各科(处)室应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严格执行软件正版化的有关规定,使用正版软件,从源头上杜绝盗版侵权软件使用行为。

5、所有能够证明软件合法性的证书及文件,包括授权证书、载体、填妥的登记证及其他证明文件等,应集中存放和保管。

6、各科(处)室应加强软件资产登记、领用、维护、保管等内部管理。

7、软件资产处置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持优先整合利用。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资产到期后,应当停止使用,并及时办理处置手续。

8、每年结合单位固定资产盘点,对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所使用的全部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

四、计算机软件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1、局办公室每半年对各单位、各(处)室计算机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巡查或抽查。

2、定期检查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网络系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操作员对业务操作是否熟练等。

3、及时检查计算机是否定期清洁设备,计算机室内环境清洁情况。

4、定期进行培训,提高计算机使用人员对计算机是否有病毒,是否正确安装、使用杀毒软件,操作员是否具有防范病毒意识。

5、定期检查计算机是否安装、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和游戏。

6、对随意下载、安装、使用非正式授权软件的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7、因使用盗版软件引起纠纷和诉讼、损害国家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致使单位承担法律责任的,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追究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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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招待所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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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安排

有效识别时间: 上午: 7:00-11:55

下午:夏季14:00-18:10

春秋冬季 13:00-17:10

二、相关规定

1、考勤次数安排:一日两次签到、两次签退;上班铃响前30分钟开始签到,放学铃响后开始签退,10分钟内签退完毕。

2、在“有效识别时间”段内签到、签退者为有效考勤,其他时间段签到、签退无效。

3、晚于上班时间10分钟内签到视为迟到。

4、上班时间因故外出者需有书面请假条,无假条且未在“有效识别时间”段内签到、签退者视为旷工。

三、使用注意事项

1、由于考勤机签到速度有限,请大家上班提前几分钟签到。 2、如遇特殊情况考勤机不能正常使用时,改用其他方式签到、签退。

四、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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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安全评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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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设工程安全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评价),是指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结论。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具体的安全评价工作由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简称安监机构)进行。

第四条、 工程开工前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同期提供下列资料,由安监机构审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要求;

(三)施工组织设计;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五)安全教育制度;

(六)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措施,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专项技术方案和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并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签名和加盖公章后才能使用。

第六条、安全评价按下列五个阶段进行;

(一) 施工准备评价。在施工现场准备完毕后,对场地平面布局、临时用电、给排水、办公和生活设施进行评价。

(二) 达标评价。该阶段的评价应在工程施工至一定进度时进行。

(三) 结构施工评价。分项工程完工后作一次评价;主体工程应每3个月评价一次,直至完工验收。

(四) 装饰施工评价。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装饰施工安全评价。

(五) 竣工评价。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进行一次工程竣工评价。

第七条、每次安全评价前,组织班组、作业队、项目部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检查,如实填写记录、检查情况,对需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由技术、安全部门按《标准》规定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的”内容填写自评意见。

第八条、安全评价检查组由3名以上人员组成,其中电气和机械专业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依据《标准》对现场进行各项检查评分,作出评价意见和评定等级。检查组综合五个阶段的评价意见、安全事故记录,并作出总体评价结论意见,报安监机构负责人核定等级和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第九条、按规定工程施工每一阶段的各次安全评价,根据《标准》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文明施工单项检查80分及其以上为优良,80分以下、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竣工评价结论按历次评价评分的平均值评定等级,施工阶段发生1起重大安全事故或安全评价及文明施工单项检查累计2次不合格的,竣工等级降低一级;施工阶段发生2起重大安全事故或安全评价及文明施工单项检查累计3次不合格的,竣工等级评价为不合格。

第十条、对于各次安全评价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工程技术和安全环保主管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评比活动,定期组织对本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和安全评价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不落实安全评价制度或部按规则作业的班组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不履行管理职责,弄虚作假,或不落实安全评价制度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与警告、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人员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提供虚假安全评价意见的,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警告、经过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责令停工或安监机构责令整改的项目,未经许可擅自开工或不按要求整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班组或个人,给予相应的出发和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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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考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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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司如果要使管公司整体营运正常,得有一套完善的员工管理制度,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管理制度范文的相关材料,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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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收银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收银,全文共 2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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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酒店收银员的操作程序,特制定如下酒店收银服务管理制度。

(一)客人用餐结束前往收银台买单,收银员要提前与客人有眼神交流并且面带微笑,不可左顾右盼,心不在焉。

(二)待客人走近收银台,收银员应主动迎上前去向客人问好,并且礼貌地询问客人是否买单。

(三)在得到客人肯定的答案之后,收银员要面带微笑礼貌地询问客人在哪个厅室或在几号桌用餐,待客人确认后礼貌地请客人稍等一下并立即通知餐厅服务员将饭市卡以及欧打单送至收银台,并将资料输入电脑打印出消费帐单。

(四)消费帐单打印出来,收银员应双手将帐单以及笔一同递给客人,请客人确认并签名,注意帐单正面朝向客人,笔尖朝向自己。

(五)客人确认签名完毕之后,收银员应该礼貌地先向客人表示感谢,并询问客人用什么方式来结帐。

(六)客人确认完结帐方式,收银员应迅速、准确地进行核算,然后客人礼貌地询问客人发票应该如何开,此过程需要收银员集中精力听完客人表述,切勿让客人重述,会让客人觉得不耐烦也就会造成细节服务上的失误,最后也就有可能造成整个服务上的失误。

(七)将开具好的发票连同该找客人的钱(消费POS单)双手递给客人,并微笑着请客人确认。

(八)待客人确认完毕后,收银员应面带微笑礼貌地与客人道别:“欢迎下次光临”。

(九)收银员应熟知客史,保证为客人提供个性化、情感化的服务,并且要坚持细节服务,最终来提高客人的满意度。

第二十六条禁止占用、拆除、损坏下列地震监测设施:

(一)地震监测仪器、设备和装置;

(二)供地震监测使用的山洞、观测井(泉);

(三)地震监测台网中心、中继站、遥测点的用房;

(四)地震监测标志;

(五)地震监测专用无线通信频段、信道和通信设施;

(六)用于地震监测的供电、供水设施。

第二十七条地震观测环境应当按照地震监测设施周围不能有影响其工作效能的干扰源的要求划定保护范围。具体保护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最小距离划定。

国家有关标准对地震监测设施保护的最小距离尚未作出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测试方法、计算公式等,通过现场实测确定。

第二十八条除依法从事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建设活动外,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地震监测设施附近设立保护标志,标明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设施的分布地点及其保护范围,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和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测绘等部门。

第三十一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应当考虑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需要。

第三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测震、电磁、形变、流体等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标准,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对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事先征求同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在10日内反馈意见。

第三十三条建设国家重点工程,确实无法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破坏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后,方可进行建设。

需要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可以要求新建地震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年以后,再拆除原地震监测设施。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措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改正,并要求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的;

(二)未按照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采用地震监测设备和软件的;

(三)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的。

第三十六条有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从事建设活动时,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对地震监测设施或者地震观测环境造成破坏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改正,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进行地震监测活动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监测成果和监测设施,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火山监测的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条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10日国务院发布的《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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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大学考勤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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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禁烟的基本原则、区域划分、管理权限和奖罚等。

基本原则

1、为严格火种管理,杜绝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各级领导,全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原化工部规定《化工企业严禁吸烟的决定》。

2、全公司各部门应加强禁烟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各级领导要把禁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3、各级领导、外来一切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进入公司区内禁止吸烟的规定,违反者一视同仁。

三、禁烟范围的划分

为了照顾常住公司内集体宿舍的员工,允许在室内吸烟,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不准将烟带丢在室外,人走烟灭。

禁烟的管理权限

1、安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禁烟制度执行和修订禁烟制度。日常检查管理,违章罚款处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2、办公室应把禁烟工作列入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经常开展对全公司员工、干部进行禁烟工作的重要性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

3、工会协同办公室监督、检查禁烟工作的贯彻执行工作情况和宣传教育,要把禁烟工作执行情况列入评比文明班组和劳动保护监督之一。

4、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措施,认真做好禁烟教育和禁烟的日常工作。

5、外来人员(参观、学习、联系业务、检修施工、临时工、检查、指导工作等)应严格遵守本规定,有关部门接待人应向外来客人交代本规定的内容。

五.奖罚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第一次罚款50元,屡次违章吸烟及情节严重者,依据消防法等有关规定从重处置执行。

2、禁烟区内发现烟头,对所在部门或个人处以每只10元的罚款。禁烟区内吸烟按员工奖惩条列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3、离岗吸烟者,按《温州市联成色浆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条列》有关规定条例处罚。

4、各级领导在禁烟中应以身作则,违反规定者加重处罚。

5、各级领导执行禁烟制度不力,发现禁烟吸烟不制止或隐瞒不报和为违反者以各种理由说情的,要追究管理责任,并扣当月岗位责任工资20~50%或罚款。

6、对违反本规定者,人人有权制止监督、检举,对检举者给予罚款金额的三分之一作奖励。

7、罚款费用可用于奖励对安全、消防工作有贡献的人员和部门,具体操作由安全主管提出方案由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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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宾馆票据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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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是中南民族大学官方微信平台,由中南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负责建设和管理

二、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将以资讯推送、信息查询等方式向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展示学校发展成就、体现学校办学特色、传播特色校园文化,努力构建符合师生发展需要,适应社会进步的校园文化建设新平台,使之成为师生沟通的新渠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阵地、优化学生服务的新载体,打造“笃信好学自然宽和”的校园品牌新形象。

三、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员发布信息,必须首先拟定信息内容(文字、图片、音频等),报经党委宣传部领导审核、签发后方可发布。

四、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保密法》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泄漏。

五、校内各单位如需在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信息,需向党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党委宣传部审核。

六、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杜绝发布和推送涉密信息;禁止利用微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种不健康信息。

七、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用户(粉丝)应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发布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在中南民族大学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传播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信息。

八、校内各单位若申请开通微信公众平台,需向党委宣传部提交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报告,以便备案。各单位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九、本办法由中南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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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食堂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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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食堂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1. 上岗要求

①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厨师必须持《厨师证》上岗。

② 食堂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爱岗敬业。

③ 严禁穿拖鞋、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行为。

2. 卫生要求

① 食堂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检。

② 上岗工作人员必须衣冠整齐,外表整洁。

③ 上岗工作人员严禁戴首饰及相关饰品,严禁任何形式的手部美容及化妆品的残留物;严禁留长指甲,同时保证指甲的健康和清洁卫生。

3. 工作要求

① 食堂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时间为7:00至14:00。

② 食堂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文明、礼貌。

③ 食堂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若要离职,应提前30天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表》,办理工作交接,公物交回等手续,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离职。

④ 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本规定要求,如有违反交由公司处理。

⑤ 食堂工作人员应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饭菜的色、香、味及营养搭配等。

二、 食物管理规定

1. 采购要求

① 由专人按需采购,货比三家,原则上做到质优价廉,根据

用量适当采购,保持新鲜。

② 由专人验收,对食堂采购的食物进行检验并做记录,主要检验食物的新鲜度,对于检验中发现不合格的食品严禁入库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③ 每天采购的食品必须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定期将采购记录及票据上交公司综合部。

2. 食品卫生及安全要求

① 食物(食品、副食品、蔬菜、水产品、肉类、食用油、调味品等)必须保证干净、新鲜、卫生,符合食用标准。

② 食物均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过期使用。

③ 分菜、择菜必须在工作台上进行,洗菜要认真,确保将菜清洗干净。

④ 调味品应单独存放,防止污染及变质。

3. 餐具卫生要求

① 每餐开饭前一小时必须开启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厨具应用开水浸泡消毒。

② 厨具应用专用的托盘存放,不准随意放置在灶台、工作台。 ③ 所有餐具、灶具必须经过“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4. 环境卫生要求

① 每次就餐完毕,食堂工作人员应立即整理、清洗餐具、灶具、水池,擦拭餐桌、餐椅、灶台和工作台,打扫地面残渣,注意厨房、餐厅的门窗玻璃及墙面的卫生。

② 冰箱、冰柜、消毒柜等上面不得摆放无关杂物。冰柜内食物应分区存放,防止串味。

③ 食物垃圾、残渣应每天清理,保持周围环境卫生。

④ 下班前要切断电源、煤气阀、自来水阀等,杜绝火灾及其 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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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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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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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经典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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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持续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员

三、职责

1、行政部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值班人员及保安负责员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卫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入住申请等相关工作。

4、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宿舍管理人员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员务必遵守管理人员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状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务,由宿舍管理人员列出清单,经员工个人清点确认后签字,方可领取门钥匙。

5、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员工应在离职日起三日迁离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应通知宿管人员进行物品清点及移交,并结清入住期间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褥叠放整齐,持续室内通风,防止疾病漫延,晾晒衣服应统一挂在指定处。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卫生最佳宿舍给予奖励,对最差宿舍给予50元/次处罚。

3。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及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

4。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线进行烧煮、烹饪,不准用电炉、电暖器等高功率电器,违者罚款50元/次。

5。住宿人员务必按时就寝,休息时刻不得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或大声喧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6。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7。入住员工不得在公共场所(包括走廊、楼道、洗手间等)乱扔、乱倒垃圾,若有违反者给予30元/次罚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

9。严禁员工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违者罚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违者将给予重罚。

11。宿舍内严禁打架、赌博、吸毒、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宿舍,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违者罚款100元/次,特殊状况需经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员严禁将自开车、摩托车带入楼内。

15。住宿员工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监督、指挥者。

※在宿舍内赌博、斗殴及酿酒者。

※蓄意破坏公用物品及设施等。

※吵闹、屡劝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来人员者。

※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员检查,针对不配合人员将给予重罚。

2、入住员工每人一把门钥匙,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室内人员物品安全。

3、宿舍当值人员应加台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凡因当值人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者,给予当值人员从重处理。

七、宿舍收费办法

1、居住所耗费的电费、水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员工自理,并需缴纳住宿费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员统一收齐后,交行政部。

2、水电费由管理员每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实际人员数分摊至个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电费补贴。

3、宿舍内易耗品的更换由入住人员自行负责,空调等重大设施的损坏维修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由该宿舍承担相应费用,如为自然损坏,则由公司联系维修并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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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设备保养维护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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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保养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生产设备的预防保养、日常维护、故障请修备品零件管理、维修绩效作业有章可循,以维持生产设备正常运转,降低故障率提高生产率,特订立本办法。

第二条

范围

凡有关生产机械、电所气仪表 、公用设备等的保养维护、均依本办法规定办理,其范围包括:

1经办单位权责划分及职责。

2设备基准资料的建立。

3保养润滑计划的订立。

4保养润滑计划的实施与检核。

5故障请修。

6备品零件请购与管理。

7电焊、气焊作业管理。

8保养维护绩效的检讨。

第三条    组织名称与机能

一、本办法所述及的部门名称及相关人员,均依现行的组织机构编订。

二、若遇有组织机构重新调整时,由总经理室召集有关人同检讨修讨。

第四条

经办单位权现划分和职责

一 、经办单位

(一)管理部门:财会部为本公司设备的管理部门。

(二)保养维护部门。

6.其他上级交办事项。

第五条   设备基本资料的建立

一、设备基本资料的建立

(一) 新添置设备安装、试车完后、维修单位主客应主管应依照设备说明书等资料建立设备原始登记表(附表一),并将有关说明书、图纸等资料归入设备保养维护档案管理。

(二) 设备如发生改善、更换等异动情形时,工务单位主管应依实际异动情形修正资料。

(三) 设备保养维护档案内容应包括:

1.设备重要诸元。

2.安装及试车状况。

3.备品明细。

4.检查基准。

5.润滑基准。

6.检修记录。

7.润滑记录。

8.设备故障原因分析及对策方案。

二、设备检查基准的订立

1.设备于安装试车完成后,工力单位主管应依据设备图纸特性,维护保养说明、操作状况等资料,编制含设备的检查项目、检查方法、判定标准、处理方法、检查周期、检查人员等项目的”设备检查基准表”(附表二)

2.“设备检查基准表”订立完成后,经生产部经理召集使用单位主翻倒等 及检讨后,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实施。

三、设备润滑基准的订立

1.工务单位主管应对现有设备,依据设备资料、润滑说明、操作状况等订立各设备的润滑部位、使用油脂、检视周期、换油基准、负责人员等资料的”设备润滑基准表”(附表三)。

2.“设备检查基准表”订立完成后,经生产部经理召集使用单位主翻倒等 及检讨后,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实施。

第六条    检查保养润滑计划

一、年度检查保养润滑计划

维修单位主管应于每年12月份,依”检查润滑基准”及设备运转状况,配合产销目标的设定,拟定下年度”年定期检修计划表”(附表四)一式四份,呈总经理核准后,一份自存,一份生产部办公室,一份使用单位,一份送总经理室备查。

二、月份检查保养润滑计划

1.维修单位主管于每月25日前,依据”年定期检修计划表”并参照当月份设备实际维修状况,产销目标、备品零件情况拟定翌日份的”月份检查保养计划表”(附表五)及月份润滑计划表”(附表六)各一式四份,呈总经理核准后,一份自存,一份生存部办公室,一份使用单位,一份送总经理室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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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通用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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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堂管理员每天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的分工安排。(消毒情况有表格记录)

2、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4、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作用10分钟以上。

5、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6、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

7、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8、保洁柜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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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车辆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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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单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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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务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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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规定,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畜中毒,特制定本制度。

一、农药采购管理制度

1、采购部根据农药经营部申报计划制定采购清单,经总经理审批后,采购符合规定的农药;

2、所采购的农药需具备国家规定要求的“三证”:农药产品登记证、农药产品执行标准、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二、农药仓库管理制度

1、建立专用的农药产品存放库,库房要相对独立、干燥整洁、存取方便;

2、农药库有专门的保管人员,并制定有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农药使用责任制;

3、有清晰、连续的农药出入库记录;

4、农药按说明要求,分类分隔安全存放;

5、每周清理农药库存一次,并做好弃置农药的有关记录。

三、弃置农药药液和农药包装器具处理规定

1、农药库房出的农药数量应和回收的包装数量相符;

2、空的包装袋,玻璃瓶,塑料瓶等分类放置,统一进行处理;

3、过期的农药,破损的器具和容器应集中处理;

4、定期(每季)对过期农药、包装箱具和农药容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由农药提供商统一进行回收处理;

5、保留相关记录(弃置农药药液处理记录表;废弃农药包装箱器具处理记录表)。

四、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3、农药部经理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4、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农药和杀鼠剂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

5、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6、经营者必须了解和掌握自己所销售的农药存在的危险因素;

7、农药不得与其他货物、危险化学品和日常用品混放在一起;

8、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失效的农药;

9、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产品;

10、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中毒。

五、岗位操作规程

1、严格按照国家《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产品说明书正规销售;

2、经营场所不得擅自离人,并做到持证上岗;

3、不得混淆产品或卖错、拿错产品;

4、农药摆放规范,销售要有详细的登记台帐;

5、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事故(如火灾、中毒等),应立即拨打110或120急救电话,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防止人员伤亡;

2、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3、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4、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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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警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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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公务车辆及公司属单位工作用车和工具车。

第三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从采购的厂家中择优选定两家。

第四条 后勤负责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五条 驾驶员职责

(一)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二)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三)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四)车辆需要维修与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五)负责车辆年检。

第六条 车队长职责

(一)协助后勤对公司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二)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三)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第七条 后勤专责职责

(一)组织监察室、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二)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三)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公司审批。

第三章 维修与保养

第八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第九条 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一)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三)后勤专责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四)经车辆使用领导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五)驾驶员持《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六)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第十条 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后勤,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第十二条 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章 费用报销

第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二)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三)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四)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五)其它违反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 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后勤专责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保养申请》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报销一次。

第十六条 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车辆加油卡管理实行“总卡统管、一车一卡、现场签字”原则。非特殊情况,严禁未通过油卡直接为车辆加油。

第十八条 公务用车相对固定到班子成员,科室工作用车随对应的分管领导,特殊情况用车由后勤调配。因工作需要交换用车的,须在后勤登记备案,原则上由固定到该车辆的专职驾驶员驾驶,其费用与里程登记在用车领导名下。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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