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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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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3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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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格财务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根据财政部、国家教委和省财政厅颁布的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各校领导分管系统限额、专项审批,大额借支实行联签制。

第三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 学校设置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专职机构——管理科,下设财务组,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对学校负责。同时,学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第五条 学校管理科财务组配置一名财务主管、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具体管理财务工作。

第六条学校财务应加强预、决算管理,按上级指示精神和有关的财务制度、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和决算,经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并予公布。

第七条 学校应加强财务监督,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机构,形成学校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各项收入管理制度

第八条 学校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部门的拨款收入、学杂费收入、培训费收入、出租收入、承包收入及其他收入。

1、财政拨款收入(含各项经费拨款、离退休人员经费、大额基建拨款),应按预算收入计划组织收入,对基建拨款应专户储存。

2、学杂费收入:按省物价局和高教厅等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学杂费是学校的重要收入,学校财务部门应在有关科室的协同下,积极收纳,做到安全、快捷、准确。

⑴学生的各项收费标准,应分清年级、专业、项目;应交学费的学生人数,应分清班级、专业,做到数字精确、姓名确实,这两项收费依据(含联合办学部分),应加盖学校公章,于五月份前确定并交管理科财务组;当年新生名单、专业应在招生结束后一周内交管理科财务组;中途离校的学生名单应及时通知财务组。

⑵学生的学杂费一旦入库,除计算、收款等技术性错误的款项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学校减免学费的学生,均为财校正式教职工子女及财厅干部职工的子女,减免数只能为学费总额的50%,其他杂费不减免。

⑷学费一年收缴一次,在秋季入学时进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确有实际困难,经主管财务副校长批准可延期交纳。否则,视同故意不交学费,学校将责成限时交纳,超期不交者,应予劝退。

⑸联合办学学费收入,财务部门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收纳入库,并定期到联办单位核对收费情况;属联办单位的收入也应及时、准确地划归对方。

⑹对学杂费收入,财务部门应自收费之日起,30天内做好清算、核对、结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收费情况。

3、培训费收入:指学校培训中心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收取的各项收入。

4、出租收入:主要是指学校所属房屋出租租金收入。应按合同规定,由出纳人员按时、足额地收纳入帐,如发生合同纠纷引起房租减收或滞纳,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以便妥善处理。

5、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学校小卖部、饭堂承包收入。应按合同规定,由出纳人员按时、足额地收纳入帐,不得拖欠、滞纳,否则,应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予以处罚。

6、其他收入:主要是指一些零星收入,如饭堂、小卖部交纳的折旧费、各种考务费、学校财产变价收入、赞助费、罚款收入、采购物品返还费用等应属学校的收入。

第九条学校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学校的收入,私设“小钱柜”;为学校或科室采购物品、缴纳款项等,不论对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返回的现金、礼金及物品,都要缴交管理科,并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财务制度处理。

第十条 学校财务人员因工作失职,引起学校收入减少或流失,应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借款是指学校各科室因办公、教学、后勤等工作需要购置设备、办公物品、公务出差以及行政维修等,请求学校财务组给予的借款或预付款。

第十四条 借款手续规定

借款包括现金借款和支票借款两种,借款经手人须按如下规定办理借款等手续。

1、凡借款额或预付款额超过500元以上者,一般以支票支付。特殊情况需大额现金(1000元以上),须经校领导批准;超过3000元者,还需提前2天到财务预约,否则不予借出。

2、借款时,须填制管理科财务统一印制的“借款单”,先由各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再报有关审批人签批,以后凭“借款单”到财务组借款。

第十五条 借款、预付款批准权限。

1、校长签批50000元以下。

2、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审批30000元以下。

3、财务主管应对各部门借款进行审核,凡__元以上借款、预付款,须事先报财务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再提交校领导批准。对不合乎制度规定的借款及预付款,财务人员应予拒付。

4、凡一次性50,000元以上金额的各项借款及预付款,由各分管校领导提出,报校长批准;超过200,000元以上金额的借款,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各分管校领导签名,校长负责签批。

5、借款后,借款经手人须在预定的还款日期内还款或凭正式发票到财务报销,借款一般不能跨月使用,月底结帐前须办理完报销手续,特殊情况暂不能报销者,须经财务主管同意。

6、一般情况下,第一次借款未报销之前不给予第二次借款。

7、根据批准的用款计划,维修、改造、采购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预付款,凭学校领导的用款批示及用款科室的有关资料说明(如合同、购物用途说明),经财务主管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8、学校举办临时性的大规模活动,如运动会、艺术节、庆祝活动等,主办单位须提前列报用款计划,经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付款。

9、各种借款、预付款的归还及报销,实行谁审批借款谁负责审批报销的原则,不能交叉审批。

10、学期结束前一个星期,借款经手人应办理借款报销手续。如放假时仍未到财务报销者,视同占用公款处理,并从借款人工资收入中扣回。特殊情况需续借须经财务科长批准。

四、财务报销与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 学校的各项支出,除工资、福利经常性支出及节假日支出外,应分清支出类别,在取得发票等报销凭证后,办理审批报销手续,以便财务及时入帐。

第十七条 报销支出审批权限:

1、校长签批50,000元以内。

2、分管财务副校长签批30,000元以内。

3、凡每笔支出超出2,000元以上者,应先报财务主管审核后再报校领导批准。

4、凡一次性50,000元金额以上的各项支出,由分管校领导提出,报校长批准;超过200,000元以上支出,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各分管校领导签名,最后由校长负责签批。

5、报销凭证应以正式发票为准,并有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印章、单价、数量,批量采购应附货物清单、规格、型号、金额等内容,发票背面应有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签字证明;采购物品还须有仓管员验收签字。对于不符合填写要求的发票,财务人员不给予报销。

6、下列情况的支出,经科室审核后,报主管财务副校长或校长批准,方可报销。

⑴“白头”单报销,每单数额应在50元限额以内,并有商店等单位印章、购买数量、单价、支出用途。用款经办人应尽可能索取正式发票。

⑵特殊支出无发票及其他报销凭证者,应有经办人和科室负责人2人以上签字证明。

第十八条 专项审批权限:

1、教职工因公差、学习需乘坐飞机、火车软卧,须先报校长审批。

2、教职工外出参观、学习、参加各种会议、公务办事,所需时间2天以上,或超过广州市范围的事项,应在各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统一报校长批准。

3、各种餐费,主管财务副校长每次审批__元以下;超过限额报校长审批。

4、学校预购学生教学用书支出,由主管教学副校长负责审批。

5、各教研室确需购买少量的教学用参考书、资料,由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6、大批量印刷各种教学用书、资料(包括校刊)支出,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提出意见报校长批准。

7、图书馆藏书、全校报刊杂志采购支出,由校长审批。

第十九条 各项支出审批报销的分类

根据支出审批权限,对各项支出作分类。

1、基建支出:是指学校因事业发展和保证正常的教学、行政和后勤工作的需要,新建、改建、扩建校舍或教学设施等项目,包括学校的房屋、建筑物、装修、添置大型的教学设施等方面的支出,应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保证学校资金能办实事、办好事。

具体执行办法按《广东省财政学校基建财务制度》办理。

2、修缮费支出:是指学校小型、简单的修缮、安装等项目的支出。根据有关科室列报的用款计划,应事先签定协议,报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核签字。

⑴修缮费支出,应按报销审批权限签批。

⑵修缮支出计划、合同应送财务组存查,10,000元以上修缮项目的验收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可凭正式发票、验收人签名及校领导批示到财务办理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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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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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业主): 身份证号:

乙方(施工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室卫

3、建筑面积:平方米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5、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第二条:施工工期

1、总工期: 天

2、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三条:工程价格

以附表《装修工程价格表》所定的价格为准。

第四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

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第六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

2、指派 (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4、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七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九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全款30%作为订金;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50%;剩余2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报告,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月 日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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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考勤制度管理规定_考勤制度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全文共 1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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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各部门:

因近期公司员工正常上下班做息时间存在纪律松散现象,对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了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企业良好形像,根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 工作时间

1、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时间(5月1日—本年10月3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3、 冬季工作时间(11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4、如有特殊情况的部门可自行调整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部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 考勤执行范围

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工程各项目部按照实际情况记录员工考勤。

三、 监督与管理

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人力资源部将依据员工打卡情况及《请假单》计算员工出勤。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查。如因外出办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将情况告知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考勤负责人,并回公司后填写外出登记表。

2、员工上、下班执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四次,上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后30分钟内打卡为有效打卡;无效打卡必须执行签卡程序,否则视为旷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别给以扣罚工资、警告、记过和辞退。

(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每次处以扣薪10元;迟 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五次以上的,给予扣除当月全勤奖。

(2)无故缺勤30分钟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当日内未补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视为旷工处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双方当事人50元/次,并给与通报处理。

4、 请(休)假。员工请(休)假须履行请(休)假手续,实行逐级申请、

复核、审批手续(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室)(三天以上的请(休)假须提前2天报总经理室审批)。

(1)请假:

a) 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请假单》,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 部门经理根据员工需要给予审批意见;管理层人员由上一级领导签署意见;

c) 不论请假是否批准,员工均需将《请假单》于休假日期前人力资源部;

d)《请假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经理随时可以抽查员工在岗情况;

e) 请病假必须于上班时间前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

(2) 批假权限:

a) 员工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b) 员工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核;

c) 员工请假3天以上(含3天)由总经理室审批;

5、加班

(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不提倡员工加班。员工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加班,则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请,填制《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一联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人事专员查岗。 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则视为无效加班。

(2)员工加班,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加班时应实行打卡 制度,打卡时间按照公司规定或依照加班申请单注明的加班起止时间为准。

(3)员工平时加班及节、假日上班,其工资核算方法参照《薪酬管理 制度》。

(4)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休,薪金照发。

(5)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本通知自20xx年4月18日起执行,请各部门相互转告,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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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食堂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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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遇事要请(销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称,平等待人。

三)遵守财经纪律。员工就餐一律收(缴)饭菜票,禁止收取现金。炊事人员按规定每月交缴就餐费,严格登记手续。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进库的物品。

四)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每月盘点一次,每月上旬定期公布帐目,接受员工的监督。

五)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六)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七)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八)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膳。每天制定一次食谱、早、午、晚餐品种要多式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前有预约和通知。

九)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十)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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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目标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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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进行有效控制。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

3 职责分工

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更新以及更改,同时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年度目标与指标。

3.2 各部门、车间对该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实施计划进行编制。

3.3 安全领导小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进行审定,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批。 4 管理内容

4.1 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依据:

4.1.1 上级下达给公司的目标与指标,公司必须完成;

4.1.2 必须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和公司“安全发展”的需求;

4.1.3 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既要有安全管理的目标,也应有可量化的事故指标;

4.1.3.1 事故指标

(1)杜绝死亡、重伤、职业病、重大火灾、重大设备事故发生;

(2)公司没有行政性处罚事件发生。

4.1.3.2 管理指标

(1)20xx年公司创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国三级”达标通过;今后做好巩固和发展工作,20xx年要确保复评通过;

(2)公司每年的“安全资金投入”应当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中指标提取。

4.1.4 根据“PDCA”管理思路,在评估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下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4.2 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要求做到层层分解:

4.2.1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公司的总体目标与指标,结合各部门、车间的实际情况,将目标与指标分解给各部门、车间,通过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式来完成公司与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分解工作。

4.2.2 各部门、车间根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与本部门、车间下属单位(班组)、重点岗位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3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组织实施:

4.3.1 公司通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下达每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以及实现目标与指标的相应措施。

4.3.2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责任书”;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对个部门、车间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的情况进行监督工作。

4.3.3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的目标和实施计划进行编制;同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进行组织实施;车间应当将目标与指标分解到班组、关键岗位。

4.4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考核

4.4.1 安全管理部门制定检查考核办法,采取日常监督检查、考核与年度检查考核相结合;

4.4.2 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评定的依据,并存入档案。

5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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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会议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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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会议室是公司举行会议,接待来宾的场所,为了充分利用会议室的功能,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使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化、合理化,以确保公司的各类会议的正常召开,现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会议室使用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并实施监督。

三、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聘用人员。

四、会议室使用细则

(一)会议室时专门用于召开会议、研讨工作、接待来宾的地方,未经允许,不得挪借他用。

(二)公司会议室的管理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会议涉及使用的设备及设施由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管理与调试。

(三)四楼会议室无特殊情况暂停对外使用,二楼会议室专供客户使用,如客户人数较少且需长期使用会议室,报人力资源部后统一安排;其他人员如需使用会议室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其他会议室专供公司人员开会,与供应商了解沟通使用。

(四)一楼会议室(1—9号会议室)不是重要会议都不得安排,如公司人员需 与客户沟通,尽量使用外面的会议桌。非参加会议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会议室。

(五)为了避免会议室使用时发生冲突,各部门如需使用会议室,需提前一天填写事务申请表交至人力资源部,以便统一安排。公司每天都会将会议室统一上锁,各部门人员在使用会议室时必须到前台登记,并领取钥匙和会议牌。

(六)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需要使用会议室时,要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登记使用。

(七)各部门申请使用会议室时,需明确使用时间、参加人数等,如需提供纯净水、制作会标、摆放水果的,要在事务申请表中填写具体内容及数量。

(八)如遇到会议室之间发生冲突的,要坚持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公司会议优先于部门会议,部门会议之间由部门之间本着重要、紧急优先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

(九)开会期间,请爱惜会议室的设备设施。

(十)会议进行中,请把相关的标识牌放在指定的位置。

(十一)会议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及时整理会议场地,关闭各种电器,如发现设 备故障和公物损坏应及时报人力资源部,以便及时修理,保证其他会议的顺利进行。

(十二)会议室的使用部门,要维持室内清洁,使用完毕后将移动的桌椅及时放回原位,以方便其他部门使用,并通知前台。

(十三)严禁在会议室打牌、嬉戏打闹、聚会等。

(十四)室内物品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不得私自转借他人或挪借他用,若要借用会议室的物品,需填写事务申请表,做好相应的登记,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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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项目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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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公司项目质量的内部监督管理;

2、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日常管理工作;

3、组织公司技术培训工作;

4、公司技术文档的档案管理;

5、行业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6、公司对外与技术有关的申报工作等。

职位要求:

1、计算机、信息技术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1年以上信息系统行业相关经验;

3、有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4、有较好的文档编写和管理能力;

5、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6、有ISO9001内审员证书、信息系统相关资格证书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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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3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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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__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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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1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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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西安大明宫东郊项目的工程财务管理,保证我公司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合理使用项目资金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制;

2、严格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资金来源、投资使用和资金完成三个阶段,认真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真实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3、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项目资金必须按规定程序由项目负责人签批后方能使用;

4、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财务制度,保证项目资金的完整与安全;

5、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认真填制会计凭证,及时编制并报送各类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

6、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制度规定,不真实和不符合基建开支范围与标准的票据拒绝报账;

7、发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①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证单位名称不一致,或缺少必要的法律授权手续的;

②未按合同规定超工程进度或超工程造价付款的;

③工程施工或验收中发现有较大质量问题的;

④无工程部“维修合格证明单”而要求支付质保金的;

⑤未办理项目部工程付款会签单,由施工单位人员直接到财务处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的。

二、加强支票的管理

1、凡因工作需要领取支票者,首先填制借款单,写清日期、用途、金额,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后出纳方可签发,签发支票必须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

2、基建工程款项开支一律按合同执行,经领导审批后支付;工程变更部分的开支严格按变更程序审批;

3、支付支票后需尽快报账,一般不超过十天,外出人员不得超过十五天,如到期不能报账要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在未处理完毕之前不得再行支用;

4、如发生支票遗失现象,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同时办理登报声明作废等事宜。如不报告后果由丢失者自负。

三、规范工程款的支付程序

1、各项工程开工前需将经签章的合同、协议交财务部门存档(包括临时工程)。(无预算、)无合同、无协议、(无审计部门审计情况)的项目,财务部一律不得支付工程款和办理工程结算;

2、工程款审批程序

(1)由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形象进度;

(2)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由施工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加盖公章)及工程发票,再由监理公司、工程部经理,预算工程师及总工程师签章;

(3)工程款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经办,工程预算人员负责工程款支付,填制资金支付凭证,按照审批权限经部门主管、财务部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财务总监、主管副总裁或总裁签字批准;

(4)财务人员根据上述审批程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5)加强对往来账款的核算与管理,按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经常核对、及时清理结账,特别是竣工项目与施工单位往来账款的清理,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及工程决算进行结账,竣工验收合格决算时,按合同约定预留工程结算款作为保证金。质保期满后经使用部门认定工程无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后再支付施工单位保证金;

(6)加强对材料、设备款的核算与管理,建立原材料收发制度和财产清查制度,了解基建工程预算定额,熟悉材料预算价格,随时掌握材料市场价格变化,协助有关部门共同把好购货合同关及材料设备采购关。认真审核材料出入库单和汇总表,材料采购要有严格的验收制度,材料验收单必须有交货人,验收人,材料主管和项目负责人的签字,采购数量和单价应与采购合同一致;

(7)征地、报建、勘察、设计费用的款项支付工作,由工程部门根据进度按合同办理。

四、严格基建工程合同管理

1、财务部门须参与工程合同的审订和修改补充工作,对合同中有关财务内容的约定和规则负责审查;

2、财务人员须熟悉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

3、严格按合同办事;

4、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5、合同的签订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五、加强财务人员管理

1、财务工作必须密切联系基建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对基建工程质与量的有效控制;

2、财务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和现场意识,了解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变更、材料替换及各种与项目财务有关的资料和实际情况,力争做到跟踪到位,服务到位,管理到位,控制到位,减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各尽职守,保证基本建设工程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地进行。)

六、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责

1、负责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预决(结)算进行审查,对项目建设、竣工验收以及财务决算审批全过程的财务活动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负管理责任;

2、对需要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勘察合同》等负责保管及相关审核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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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3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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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维护村集体和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安徽省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村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村务公开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辖区的村民委员会、村民组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集体)的财务管理。以农为主的居委会参照执行。村办企业执行企业财务制度。

第三条 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县、乡(镇)农经管理机构承担。

第四条乡(镇)应成立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财务服务中心),接受村集体的委托,统管村集体财务,财务服务中心应在金融部门为村集体分立帐户,取消村级财务主管会计,村里只设一名报帐会计。财务服务中心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接受农经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财务服务中心会计和村级报帐会计应当经县级以上农经、财政部门业务培训,通过业务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第六条财务服务中心会计人员职数根据乡镇规模和业务量的大小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但最多不得超过3人。原已实行"村帐乡管"在乡(镇)农经站工作的专业会计转入财务服务中心,人员不足的可从现有村会计中择优聘用,具体聘用办法由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制定。财务服务中心主任由乡(镇)从事农村集体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的国家干部兼任,其工资福利不得从村集体财务列支。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的会计人员报酬从各村管理费中分摊列支,村集体收入较少的乡(镇),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会计人员报酬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审定。

第七条财务服务中心应帮助村集体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提前编制年度财务计划。财务计划主要包括:财务收支、资金(资本)管理、生产经营、公益性建设及其他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购置、收益分配等。财务计划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会计年度结束后,财务服务中心应当在次年的元月底前将各村上年的财务计划执行情况书面提交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审议无误后,由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于次年2月底前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第八条 村集体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可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兼任),建立民主理财制度。

第九条村集体必须依法、合理组织收入。收款时必须使用合法票据。一事一议筹资使用省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其他票据由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所有票据应由专人保管。

第十条村集体收入主要包括:一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二集体统一经营收入;三发包及村办企业上交收入;四土地补偿收入;五捐赠款、救济扶贫款;六上级拨款(包括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七投资收益;八其它收入。

第十一条村集体资金的使用应坚持规定的用途。土地补偿及其它非专项用途的村集体资金,主要用于生产投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农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农村困难户的补助以及兴办村内公益事业。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村(组)干部固定报酬和误工补贴、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村办公经费。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必须专项用于所议的村内集体公益事业。村集体对上级有关部门下拨的款物以及接受社会捐赠、赞助的其他款物,应当分清资金(物资)来源及时入帐,专款(物)专用。

第十二条 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要按规定用途和比例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和挪用,财务服务中心应设立专户核算。

第十三条年初,县(区)财政部门要根据村级规模、人口、集体经济收入水平和农村五保户变化等情况,提出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方案,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以文件的形式将分配结果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村级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方案应将各村的村级干部固定报酬和误工补贴、农村五保户供养、村办公经费分别列示。村干部的固定报酬分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三部分。村组干部固定工资和误工补贴、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分别确定到具体人或户,委托金融机构按季发放,实行"银卡制",一人或一户一卡;村办公经费和村干部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由县(区)财政部门于当年的6月底和11月底分两次转入各村帐户。县级的村级专项补助资金专户年终不得有余额。

第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对村干部实行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的兑现挂钩。乡(镇)人民政府应于每年元月底以前(农历春节前)完成对村干部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知各村和财务服务中心,及时兑现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

第十五条财务服务中心应于次年的2月底前将村办公经费的使用和村干部绩效工资以及奖励工资的兑现情况书面报告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可使用会计报表形式,具体办法由县(区)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村集体资金实行日常开支备用金和大宗支出事前报告制。村集体日常支出,可向财务服务中心申请一定数量的备用金,备用金数额由乡(镇)农经站依据各村经济状况和规模大小等因素确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大宗的支出,村要写出书面用款报告,经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拨付。

第十七条村集体财务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一般性开支由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大额开支由村两委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民主理财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由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重大投资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大额开支的数额和重大投资活动的范围由乡镇农经管理机构确定。开支的票据必须是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或其他统一规范的票据。村集体各项开支的票据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印章,经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审核后方可入帐。

第十八条 财务服务中心为各村在金融部门设立的帐户,印鉴由村集体和财务服务中心分开保管,相互监督。

第十九条村集体要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实行财务公开,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财务服务中心要于季度结束后10日内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由乡(镇)农经站于季度结束后的15日内在各村设立的固定公开栏上统一公开,并实行财务公开回执制度,由村财务负责人和民主理财组长在回执上签署财务公开意见,作为对乡(镇)农经站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财务服务中心应积极创造条件,实行会计电算化,财务公开的内容应提供由电脑打印的本期村财务收支明细帐,分别存在村委员、村民主理财小组和乡(镇)农经站备查。有条件的乡(镇)应将收支明细帐在固定的村务公开栏上张贴公开。

第二十条财务服务中心应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农经站,并抄送村集体。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第二十一条 财务服务中心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具体审计业务由县(区)农经管理机构承担,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村集体财务的收支审计、村集体主要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以及村集体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等专项审计。

第二十三条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财务服务中心的运转情况、档案管理、各项制度执行以及村集体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落实情况。

第二十四条 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本办法制定有关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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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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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做好工程现场管理工作,有电工证;

2、负责施工前准备工作,组织施工;

3、根据设计方案组织现场施工,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4、负责现场施工指导,安排施工队工作,确保在工期内完成项目;

5、独立处理设计和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熟悉施工验收规范和检验评定标准。

任职资格:

1、无经验均可,要求对本专业有兴趣,愿意从基层开始做,工作积极性强、好学,有意提升自己者,认真严谨及具持续学习能力;

2、有强烈责任感,及投入感,重视任务完成的任务及时性;

3、能够吃苦耐劳、工作认真仔细,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会基本的计算机操作及工程相关软件,良好的逻辑思维。

5、有C1驾照、能够熟练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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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大学考勤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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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公司开票员、在外业务员(普药、基药)、司机、各部门主管及享受话费补贴人员。

三、具体内容

1、手机应保证24小时开机,包括休假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公司座机在上班工作时间保证开机。如有特殊原因须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2、手机、座机应保证电量充足,保障通信畅通,若如有事请假,本人负责接听的座机应托付给他人暂为接听。本人上班后如有未解决事项,应在上班30分钟内进行电话回访。

3、若手机发生故障、丢失,手机使用者应在24小时内向行政人事部说明,并告知联络方式;

4、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及时缴费并于2小时内开通;

5、若有事未能接听电话,看到未接来电应及时回访电话,回访时间最长不超过1小时;

6、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或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交还公司,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7、领取话费补贴人员若因公务话费增幅较大,经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可增

补话费补贴。

四、相关制度

1、手机应保持畅通状态,如若打电话提示关机的,给与当事 50 元罚款。若2小时内还未开机的,给与当事人 100 元罚款。

2、公司座机若在工作时间打电话提示关机的,给与当事人 50 元罚款,若2小时内还未开机的,给与当事人 100 元罚款。

3、若有事请假,本人未将负责的座机交付给他人的,给与当事人 30 罚款,上班后未在30分钟内及时进行回访电话的,给与当事人 50 的罚款。

4、手机丢失、损坏或SIM卡出现故障,未在24小时内告知其它联系方式的,给与当事人50元罚款。

5、拨打手机、座机提示无人接听的,上班期间15分钟内、晚下班或休息的并在1小时内未回电话的,给与当事人50 元罚款,中午若需休息的需将电话交给值班人员处理,一经发现未交接给值班人员给予50 元罚款。

6、若拨打手机提示欠费停机的,并在2小时内还未缴费的,给予当事人50元罚款。

五、对重点岗位人员,包括公司开票员、业务员等,公司领导有权不定时抽查手机、座机来电及未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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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设备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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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制度所称办公设备和用品,是指办公桌椅、沙发、茶几、饮水机、书橱、档案柜、脸盆架、衣架、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碎纸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以及计算器、笔、墨等文具,纸张、墨盒、硒鼓等耗材及其他办公必需品。二、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相关科室主任、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镇长审批,由财政所两人以上负责联系、询价、购置和结算;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由财政所按政府采购程序运行。

三、办公用品购置。办公用品原则每季度采购一次,由财政所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确定购置数量,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后统一购置。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购买的,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按以上程序报批后,由财政所购置。

四、办公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各科室工作人员负责本科办公用品的保管维护。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应定期清理、检查,避免非正常损坏。确需维修的,由使用人填写《办公

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由办公室统一报修,并予以登记。

五、纸张、碳粉、墨粉等耗材购置。各种办公用纸由财政所按办公用品购置程序购置。打印机、复印机的碳粉、墨粉用完后,应重新灌装再次使用,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由财政所联系更换;确不能重新使用的,按上述程序审签后,由财政所联系购置。

六、办公用品保管和领用。财政所指定专人(赵鹏瀚)负责办公用品保管和发放,领用人按需领取,并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七、人事调动和工作调整时,办公室(财政所)负责监督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交接和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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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经营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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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做到产品可追溯,根据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加强和规范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

第三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查验供货者资质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建档备查,同时加强台账管理,如实记录购销信息。

第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设立相关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工作,及时整理有关档案文件,相关人员应当经过培训。

第五条应当按供货者、供货品种或供货时间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台账档案,有关文件应当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1年,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

第六条涉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企业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章索证索票管理

第七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经营企业提供生产企业有关资质、产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以及产品销售单据等信息。必要时要审查并索取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

第八条生产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供货者的营业执照或有关证明文件。

(二)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涉及进口的,应当索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涉及检疫的,应当索取检疫合格证明。

(四)涉及商标、条形码印刷的,应当索取供货者印刷许可证和条形码印刷许可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无法提供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逐页加盖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九条生产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当至少注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第十条经营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

(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四)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逐页加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经营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货者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当至少注明保健食品的名称、注册证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第十二条实行统一购进、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连锁经营企业,可由总部统一索取查验相关证、票并存档,建立电子化档案,供各连锁经营企业从经营终端进行查询索证情况。各连锁经营企业自行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要求自行索证索票。

第十三条生产企业购入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或经营企业购入保健食品的,应当索取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第三章台账管理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实行台账管理,建立购货、销售台账,并如实记录。

第十五条购货台账按照每次购入的情况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购进价格、购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六条销售台账按照每次销售的情况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销售价格、销售日期、库存等内容,或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

生产企业和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详细记录购货者名称、住所以及联系方式等流向信息。

第十七条应当如实记录质量不合格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或保健食品的召回、退货、销毁等处理情况。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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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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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总则

1.1 为创造整洁、文明、卫生的办公环境,营造良好的办公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室、食堂、宿舍、库房、门卫等。

1.3 责任范围: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划分环境卫生包干区域。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道路、卫生间、会议室等)及本文未划分区域由保洁员负责;部门区域(如办公室、办公桌椅、宿舍楼房间等)由使用人负责。

1.4 办公室、食堂、宿舍楼、门卫室内严禁吸烟,执行公司禁烟管理制度。 2.0 办公区域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2.1 办公室

2.1.1 每天擦拭两次地面,保持干净无尘、无泥、无杂物。

2.1.2 办公桌椅放置整齐,无灰尘、无泥浆,每天擦拭一次。

2.1.3 窗台干净整洁无杂物,每天擦拭一次。

2.1.4 每两周擦拭玻璃窗,保持干净、明亮、无灰尘、无乱贴。

2.1.5 墙壁洁白、无灰尘、泥浆,无脚印手印,墙角无蜘蛛网。

2.1.6 电器设备(包括电脑、打字机、风扇、电灯等)、电源开关要完整、整洁、整齐。做到不乱放,无灰尘。

2.1.7 办公桌上办公用品放置整齐、整洁、无灰尘。

2.1.8 废纸篓有套袋,经常清倒。

2.1.9 保险箱、档案柜、书架放置整齐整洁,不乱放、无灰尘。

2.1.10 暖气片每天擦拭一次,保持干净无尘。

2.2 会议室

2.2.1 每天清扫地面一次,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泥土。

2.2.2 每两周擦拭一次玻璃窗,保持干净明亮无灰尘。

2.2.3 每周清理一次墙角、墙壁,保持墙壁洁白、无灰尘、泥浆、墙角无蜘蛛网。

2.2.4 每天擦拭一次会议桌椅,保持整齐、干净无尘。

2.2.5 每天按时开窗关窗,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2.4 卫生间

2.4.1 每天经常性冲洗干净,保持无异味。

2.4.2 卫生间与洗手间地面、墙面、玻璃经常保持整洁。

2.4.3 洗手池、洗拖布池经常擦洗,保持清洁无污水。

2.4.4 地面无杂物、无污物、无手纸。

2.4.5 纸篓有套袋,经常倾倒。

2.5 食堂

2.5.1 每天至少3次清洗餐厅与厨房地面,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油污、无杂物、无水渍。

2.5.2 墙面、顶棚、玻璃无灰尘、无污迹。

2.5.3 随时擦拭操作台,保持清洁,无油渍、无水渍。

2.5.4 餐具干净、摆放整齐,保持每次使用后都要消毒。

2.5.5 每天清扫气瓶间,保持干净、整齐。

2.5.6 每天清洁食堂仓库,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无灰尘。

2.5.7 每天检查食堂仓库,保证物资放置整齐、无霉烂。

2.5.8 炊事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工作过程中不搔头、挖鼻孔、掏耳朵、剔牙,不面对食品打喷嚏,不准留长发、留胡须。

2.5.9 炊事员工作服要经常换洗,保持整洁、整齐。

2.5.10 经常清扫食堂周围路面、门口台阶保持无杂物、无杂草,保持干净整洁。

2.6 仓库

2.6.1 每天清扫地面一次,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泥土。

2.6.2 每两周擦拭一次门、窗、玻璃,做到干净明亮,无尘土。

2.6.3 货架摆放整齐,每周擦拭一次,做到无灰尘、无油污。

2.6.4 物品箱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油污。

2.6.5 物品分类清楚,摆放整齐,物品上无灰尘、无油污。

2.6.6 货物无潮、无霉、无烂。

2.6.7 编制货物卡片,卡片名称要与实物相符并且摆放整齐。

2.6.8 工具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油污。

2.6.9 每天擦拭办公桌椅,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

2.6.10 仓库周围地面、路面无杂物、无杂草,干净整洁。

2.7 门卫

2.7.1 每天经常清扫门卫室内地面,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泥土。

2.7.2 每天擦拭门、窗、玻璃,做到干净明亮,无尘土。

2.7.3 保持火灾报警机柜、红外报警与监控机柜清洁卫生。

2.7.4 监控画面无灰尘、无污垢。

2.7.5 门禁、大门经常清洁保持无灰尘。

2.7.6 工具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油污。

2.7.7 厂牌要保持表面整洁光亮,无灰尘。

2.7.8 门口不准停放各种车辆。

2.7.9 办公桌上物品置放整齐、清洁。

2.7.10 每天清扫周围地面、路面,保持无杂物、无杂草,干净整洁。

2.8 宿舍

2.8.1 注意室内经常通风,保证空气流畅,室内无霉味,床铺、衣柜等无霉烂。

2.8.2 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2.8.3 宿舍卫生做到地面干净,卫生间地面、墙面、玻璃经常保持整洁。

2.8.4 房间内墙壁清洁,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2.8.5 宿舍房间内的卫生间无异味。

2.8.6 保持卫生间的卫生。便后及时冲洗,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上报。

2.8.7 室内垃圾必须用袋装好,并一天一倒,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到走廊、公共区等地方。

2.8.8 每天擦拭走廊、楼梯和扶手,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

2.8.9 宿舍走廊两侧垃圾桶要每天倾倒,保持走廊内无异味。

2.8.10 每天清洁招待房间卫生,保持空闲房间通风良好。

3.0 检查与考核办法

3.1 采用百分考核制。

3.2 行政部为卫生检查与考核的责任部门,由该部门会同财务部、经营部、生产部3个部门共同参与卫生检查与考核。

3.3 卫生检查每周进行一次,时间不定。考核一月一次,月末与工资挂钩。

3.4 百分制考核中每分折合1元钱,标准只有合格与不合格。合格为10分,不合格为0分。扣掉的分数折合成罚款从工资中扣除。若不整改则实行全额罚款100元。

3.5 检查对象:各个部门、操作室、化验室、办公室员工、宿舍住宿员工、库房管理员、保洁员、食堂工作人员、保安员、宿舍管理员个人卫生以及责任区域卫生均在考核之列。

3.6 对于处理环境卫生难度比较大的部门、岗位,公司给予整理、打扫、清洁的时间,可商议考核开始的时间

3.7 对于难于清洁的玻璃窗等个别位置,公司可以放宽考核标准。

3.8 公司将公布每周卫生检查情况。

4.0 附则

4.1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行政部。

4.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4.3 卫生检查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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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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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我公司安保部《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段实际,切实把安全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安全工作目标完成,向安全要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管理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和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一般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各单位要本着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站在政治的高度,保稳定,促发展,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强化管理,严格要求,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严抓细管,警钟常鸣,持之以恒,努力创造安全生产良好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段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负责全段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负责全段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段长主管,党总支书记分管,工会负责具体工作。

第五条 基层各单位要层层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有领导、监督、检查、总结和表彰权。

第六条 根据“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有明确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层层有责任,事事有人管,做到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抓安全。

第七条 各级安全组织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条令、条例。

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要点。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及出现的新情况,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监督、检查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和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准备等情况。

5、负责本单位事故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和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7、组织召开安全分析会,分析研究安全形势、总结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 各单位安全员的主要任务是:

8、做好具体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令、条例和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落实。

9、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上传下达,各级领导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10、负责草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安全生产各种材料,规划内业建设标准。

11、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有益活动。

12、负责抓好先进典型的培养宣传和经验推广工作,增加知名度和透明度,充分发挥典型的榜样作用。

13、负责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广泛收集听取群众意见,当好领导参谋和助手。

14、协助领导处理本单位事故、统计和上报。

15、对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命令、安排等有制止和向上级反映的权力。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员有权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和行为。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建设

第九条 各单位要认真制定适合本单位生产性质的市处规定的七大安全生产g规章制度。

第十条 安全教育制度。

16、段每季搞一次专项安全教育,全年不少于4次;基层各单位每月搞一次专项安全教育,重要部位(厂、站、车队、分公司)每半月搞一次安全教育;各桥、涵、油路工地、养护作业班组要每天进行班前、班后教育。

17、教育要切合实际,要采取多种形式如办班、板报、标语、口号等向全体职工和管理人员灌输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事故的危害性。

18、要抓好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19、段每年要对全段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段审核合格发证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制度

1、安委会每季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还要开展不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

2、基层各单位要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养护分公司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养护作业班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拌合站、预制购件厂生产大忙季节、各种油库、材料库、施工工地每天检查一次。

3、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4、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查思想。主要指对安全工作的认识;(2)查现场。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各工种人员是否执行操作规程,有无违章指挥现象;(3)查隐患。查出隐患是否及时整改;(4)查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贯彻落实;(5)查管理体系是否齐全,管理手段是否可行。

5、凡是专项安全检查,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严格检查,不留任何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要求,并要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6、厂、站、工地、分公司、养护作业班组,查出隐患,能够自己整改的应自己整改,应报段整改的要及时报段处理。

第十二条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段及所属单位要做到逢会必讲安全,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段班子每年要召开4次以上安全形势分析会,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总结安全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及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3、安委会每年要召开3次以上安全会议,布置、指导、总结各种安全活动,提出要求,总结阶段安全工作。

4、基层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交流情况,查找问题原因,明确下步安全工作重点。

5、段每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基层各单位每年召开2次以上安全工作现场交流会。

6、安全工作会议要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字迹工整,保持完好。

第十三条 安全责任制度

1、安全工作实行网络管理模式,安全指标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使安全工作事事有人问,处处有人管。

2、制定、修改、完善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以岗设责,避免以人设责。

3、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按责任状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广泛形成横到边、竖到底的安全管理格局。

第十四条 安全报表制度

1、段及基层各单位负责报表的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执行报表制度,做到报表要真实、及时,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2、段在每月5日前报市处人事科,基层各单位在月末报段工会。

3、基层各单位必须按月报表,段实行报表扣分制,好的加分,差的减分,作为年终考核成绩内容的一项。

第十五条 安全奖惩制度

1、奖惩严明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强有力措施,安全奖惩制度必须坚持一个“严”字,决不能流于形式。

2、段严格按责任状内容考核基层单位负责人,坚决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完成任务者奖,否则要罚。

3、基层单位必须按责任状内容进行考核,对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奖励、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厉批评和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十六条 安全档案制度

1、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档案,安全档案要由专人负责。

2、安全档案主要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法规、条例、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各级安全工作会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总结汇报材料和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等。

第四章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工程队和施工工地必须建立安全组织,工程队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内业工作。工地应设一名专(兼)职安全员,做到组织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安全员必须高度负责,坚持在一线检查督促。

第十八条 工程队专职安全员要制定完善适合本单位生产性质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施工现场制度上墙,规范统一。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和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按要求坚持经常。

第十九条 工程队安全员要搞好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新上岗职工和临时工,签订有法律效力正式的安全合同,把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当作大事抓。

第二十条 工地专(兼)职安全员要抓好工地安全基础设施工作,要有醒目的安全旗和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要有固定的安全标语牌和多面安全标语旗,大造安全氛围。

第二十一条 杜绝以包带管,危险性较大的生产作业点要设专门安全监护人员,严禁违章指挥。

第二十二条 拆旧桥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要事先拿出施工方案报段,经段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三条 放炮作业时,必须做好危险区内安全警戒工作,同时核准装炮数和已爆数量,及时排除哑炮。爆破材料要按公安部门要求专人负责异地存放,并建立严格的审批出、入库手续,放炮员必须是懂技术、会操作、工作细心、持证上岗,否则不能担任此项工作。

第五章公路养护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道工上岗前,要根据生产、环境特点搞好班前安全教育,提出具体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道工上路要着安全标志服、带安全帽,时刻警惕过往车辆。

第二十六条 道工野外作业时,禁止班前喝酒,严禁在公路上打闹追逐,禁止扒

乘运输车辆,路面铺料时,禁止道工站在车上随行随铺,回砂车作业时,车上要有“小红旗”警示标志,禁止超速行使作业。

第二十七条 在傍山路面施工时,严格检查陡坡有无石块松动和裂缝,路面施工后,及时清理堆积杂物,保证路面畅通,采备沙石料时,禁止掏洞取砂,防止塌方伤人。

第二十八条 抓好公路水毁修复工作,对险桥、险路地段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排除隐患。

第二十九条 认真做好雨季防汛工作,坚持“三雨上路”及时排除路面积水,防止水毁,要开好便道,设置明显的标志及便道绕行标志,确保行车安全。坚持以“雪”为令,及时铲除积雪,上好沙石料、防止车滑、保证公路畅通无阻。

第六章车辆、设备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严格执行车辆、设备一、二、三级例保及大、中、修、报废更新制度,驾驶、操作人员要经常擦拭保养,确保车辆、设备完好率。

第三十一条 驾驶员、操作手要自觉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规,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

第三十二条 严禁非驾驶员操作手上岗作业,严禁车辆、设备带故障运行,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私自出车,开疲劳车、带病开车,开英雄车。

第三十三条 段机关行政用车由段办公室统一调派。

第三十四条 基层各单位正常业务、生产用车由基层单位调派。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车辆外借及县外出车必须经段长批准。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按责任状内容进行奖惩。

第三十七条 人为造成车辆事故或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三十八条 车辆维修要提前请示各单位办公室或主要领导,维修费定期结算、入帐。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不准给其它车辆或个人加油,否则,处以所加油料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

第四十条 县外及长途出车加油须经各单位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批准。

第四十一条 车辆燃油量根据行车里程核定,燃润材料费每月或每季核销一次。

第七章要害部位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把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当做大事来抓,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制度,强化管理、抓好落实,经常组织检查,及时解决。

第四十三条 汽、柴油库、材料库院内、闲人免进、禁止在院内吸烟,节假日,特别是春节,严禁放鞭炮烟花,巡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配齐配全必要的消防器材,电线有老化现象,该换的换,该补的补,要确保消防器材的数量及质量。

第八章各种事故及扣分标准

第四十五条 交通事故。特大行车交通责任事故为0;行车死亡频率百万公里0.32人,事故频率百万公里5次;事故伤亡率百万公里2人。

第四十六条 厂务事故。千人伤亡率为0;千人重伤率为0.2人;千人轻伤率为5人。

第四十七条 扣分标准按段与各单位领导签订的责任状规定指标执行。

第九章事故分类及处理

第四十八条 事故分类及轻重伤划分按国家规定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有其它更改和变动。

第四十九条 事故处理。

1、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决书为准。

2、厂务事故应根据《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3、其它有些事故可按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处理事故一定要公正公开、不留后患。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五十条 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制度,完成单位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五十一条 对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的重大事故或未达到单位规定的安全生产指标的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行使安全否决权。

第五十二条 对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事故责任者或玩忽职守、官僚主义、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领导及管理干部,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五十三条 段与基层各单位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状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对未出现事故并完成段规定的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给予奖励,出事故的单位除风险抵押金不予退回外,还根据责任与情节,对单位一把手,主管安全的领导、安全员分别进行罚款。

第五十四条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数量较大的单位,段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性质的安全管理办法。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由段工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在执行中有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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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单位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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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管理好本公司的厂服及员工着装,特制定为本办法。

2. 范围:本公司除保安人员外所有的厂服管理及着装管理。

3. 内容:

3.1 厂服的制作与发放:

3.1.1厂服的制作由总务部招商承制,按员工实有人数加制10% ~ 15%以备新进人员之用。

3.1.2 厂服有两种(不发裤子):

A. 办公室人员:冬装为浅灰色缩腰夹克衫,秋装为白色长袖T恤衫,夏装为白色短袖T恤衫。

B. 车间人员:冬装为灰色夹克衫,秋装为蓝色长袖T恤衫,夏装蓝色短袖T恤衫。

C. QC人员:

3.1.3 新员工入厂发夏秋冬服各两套。

3.1.4 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三天后才可领取厂服。

3.1.5 制发服装时由总务课依据入厂手续登记表予以发放领。

3.1.6 厂服大小尺码有特大号、大号、中号、小号四种。

3.2 使用年限:

3.2.1 厂服穿着及保管以3个月为期,按领用之日起算,满三个月期限者公司则不予扣款。

3.2.2 厂服如未达使用期限遗失或故意损坏者,重新领用需按原价付款,其使用期限按原先领用之年限计算。

3.3 员工着装规定:

3.3.1 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假日可以不穿。

3.3.2 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3.3.3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大方、整洁、得体。

3.3.4 员工上班必须戴厂证,厂证应正面戴在左胸前规定位置上。

3.3.5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头发不过耳,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不得浓妆艳抹,金银或其它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3.3.6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通报批评。

3.3.7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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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钥匙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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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合理有效利用公司办公室和办公家具,特设立本制度:

1、务必明确每间

2、务必确保办公钥匙和所对应的房间、柜橱、抽屉内的所有办公用品、资源的安全。

3、不得无故将办公钥匙交与其他同事使用,更严禁交与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员使用。

4、如办公钥匙丢失,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报告,说明钥匙丢失的时光、地点,并要求补领。

5、如因钥匙丢失没有及时书面说明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该钥匙持有者负责。

6、公司的办公钥匙严禁私自配制。

7、不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如被辞退、主动辞职等),都应无……(未完,全文共503字,当前只显示302字,请阅读下方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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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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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立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协调全乡小学各校点的校产使用情况: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 学校财产的管理使用,责任层层下划,所有管理和使用的部门都负有保证财产完好的责任。

3、 每年初由学校财务室组织对全乡小学各校点的财物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清查、登记。

4、 建立专门的固定资产台帐,台帐壹式叁份,xx小学财务室、完小校长、管理使用部门各存壹份。

5、 认真核实学校财产的损坏、遗失情况,如属人为造成,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赔偿责任。

6、 规定标准(500元)以上的校产采购和处置,必须报学校财务室,经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后方可执行。

7、 规定标准(500元)以上的校产采购,必须按年初预算执行。

8、 学校不动产(如房屋、土地)或价值较大的财产处置必须报县教育局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9、 各校点的各种学校财产使用权分配,由xx小学财务室在学

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畴安排。

10、 音乐、体育、美术和各科实验器材等各种教学仪器,在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xx小学财务室协同xx小学教导处统畴安排。

1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借、挪用或占有、使用、学校的任何财产。

12、学校任何财物的出租,都必须经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

13、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及财务室,必须经常深入各校点各班室检查校产使用情况,对使用得好的要给予奖励,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14、将学校财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奖优惩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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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设备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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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作用

动能设备是企业生产的动脉。加强对工业锅炉、动能网管、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正确地操作使用,科学地管理,使动能设备处在良好的运行状态,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是保证企业生产顺利进行、节约能源、保障安全、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动力车间直接负责对动能设备的管理,由于动能设备属特种设备,其安全要求受到国家劳动部门的监管,因此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各项政策规定,除了要安排好各动能设备的日常生产外还应做好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力度。

2.2公司总师办及设备动力科应高度重视对动力车间生产运行状况的监察控制,抓好基础管理和安全督导,要经常深人车间进行专业技能传授,帮助解决各种技术问题。

3.工业锅炉的管理

3.1锅炉是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动力设备之一。锅炉在使用中具有高温、高压的特点,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发生事故。为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促进生产发展,保障人身安全,必须加强对工业锅炉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蒸气锅炉安全监察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使其经常保持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3.2使用锅炉的单位要重视锅炉管理工作,专人负责锅炉设备的技术管理,按照《蒸气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搞好锅炉运行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工作,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

3.3 使用锅炉单位应按照劳动部门颁发的《蒸气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申请锅炉登记,未领到“蒸气锅炉使用证”的锅炉,不准使用。

3.4使用锅炉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劳动部门《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司炉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才能独立上岗,否则,不准独立上岗操作,任何人员更不准强迫司炉工人违章作业。

3.5 投人运行的锅炉应建立以下制度:

3.5.1 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5.2 运行记录制度;

3.5.3 交接班制度;

3.5.4 水质化验制度;

3.5.5 维护保养检修制度;

3.5.6 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

3.6 运行中的锅炉值班室必须悬挂以下资料:

3.6.1 锅炉总体纵剖面图;

3.6.2 蒸气系统图;

3.6.3 水系统图;

3.6.4 设备清扫、加油线路图;

3.6.5 锅炉运行图。

3.7 运行中锅炉必须经常进行下列分析化验:

3.7.1 燃料的分析化验;

3.7.2 蒸气的品质分析化验;

3.7.3 软水的分析。

3.8 使用锅炉单位必须对每台锅炉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锅炉设备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3.8.1 锅炉安装技术登记簿;

3.8.2 锅炉总体安装图及主要受压部件的剖面图;

3.8.3 锅炉受压部分金属材料证明;

3.8.4 锅炉制造焊接质量的技术证明;

3.8.5 锅炉受压部件的强度计算及安全阀排气量计算资料;

3.8.6 锅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

3.8.7 锅炉安装质量的技术证明资料;

3.8.8 水质标准和水处理方法;

3.8.9 设备检修改造记录;

3.8.10 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3.9 使用锅炉的单位应严格按照《蒸气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定期进行以下检验工作:

3.9.1 压力表每六个月必须校验一次;

3.9.2 安全阀每年必须校验一次(弹簧式安全阀每周做一次手提排气试验);

3.9.3 运行中锅炉每年进行一次停炉内外检验;

3.9.4 结合大修每4~6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水压试验以及焊缝探伤等)。

3.10 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也应进行内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

3.10.1 新装、移装或停止运行一年及一年以上者,需投人运行时;

3.10.2 受压元件经过重大修理或改造后;

3.10.3 根据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状态有所怀疑时。

3.11为了延长锅炉使用寿命,节约燃料,保证蒸气品质,防止水垢水渣腐蚀而引起锅炉部件损坏或发生事故,凡新安装的锅炉没有可靠的处理措施,不得投人运行。

3.12使用锅炉单位应定期进行效率测定,一般每1~2年进行一次。新建、大修或改造的设备,在投人运行前应进行效率测定并建立完整记录。如实测的效率低于额定效率15%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应分期逐台予以改造或更换。运行中的锅炉因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保证安全运行时,经技术鉴定,使用锅炉单位应提出申请停运或报废鉴定书,经主管部门和主管经理审批后,上报政府劳动部门。

4.动能管网管理

4.1 动能管网管理的范围

4.1.1动能管网是企业生产的动脉,由于管道长分支多,一般大多易产生跑、冒、滴、漏的现象,使压力下降,影响正常生产,造成能源的损失。因此,加强动力管网的维护是保证生产顺利进行、节约能源、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

4.1.2动能管网包括:自来水供排水管网、循环水供排水管网、通风管网、压缩空气管网、蒸气管网、燃油输油管网、液压站润滑油供回油管网、煤气管网、氢氧管网等。

4.2 供水管网管理

4.2.1 所有供水管网不应超工作压力运行。发现压力超规定时,要及时调整。

4.2.2 管网沿线要有明显的标志,以免压坏破损,造成供水中断。

4.2.3 管网闸门应灵活易操作,闸门井应露出地面,不被堆压或埋没,井盖完整无损。

4.2.4 地面上的管网每年冬季应做好保温,防止冻裂。

4.2.5 地面上的钢制明管应定期刷油防腐,防止锈蚀,一般每2~3年应做一次。

4.2.6 各水表应保持清洁、准确、灵敏可靠。

4.2.7 各明管、暗管、闸门、水表不应漏水。

4.2.8 管网主管单位,应定期进行巡查,一般应做到每月巡查一次(包括水表、闸门),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

4.2.9 管网闸门应定期加油,一般应做到每月加油一次。

4.3 排水管网管理

4.3.1 排水管网的合理使用、定期维护、延长使用周期、杜绝堵塞、保持畅通对安全生产有着重要意义,一般应做到每年清理一次。

4.3.2 各车间的两污排水支管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杂物。

4.3.3 两污排水井应明显易找,井盖完整,不准堆放杂物和埋没。

4.3.4 废酸水不得任意排放,应单独自成系统,经过回收或处理后,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允许排放。

4.4 蒸气、煤气、气(风、压气)管网的管理

4.4.1 各种管道无严重腐蚀和跑、冒、滴、漏现象。

4.4.2 蒸气、煤气管道,外表敷设保温层;空气管道冬季要做好保温防冻,一般在每年11月底以前做好防寒保温工作。

4.4.3 各种管道应做防锈工作,一般2~3年,刷漆一次,颜色必须符合规定。

4.4.4 管道支架应稳定可靠,不应超重,不应架设电缆、电线,不应兼作其他用途。

4.4.5 蒸气、煤气、空气管道的膨胀器、脱水器、放散阀、开闭器要保持完整良好状态,同一支架上敷设多种管道时要按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4.4.6 各种管理颜色规定: a.中压蒸气管道一红色; b.低压蒸气管道一红色(黄环); c.高压蒸气管道一红色(绿环); d.压气管道一深蓝色;e.工业水管道一黑色; f.明设给水管道一绿色; g.煤气管道一橙色; h.软化水管道一绿色(白环); i.氧气管道一浅蓝色; j.润滑油管道—黄色。

4.4.7 色环宽度:100mm以下管径宽50mm;100~300rnm管径宽70mm;300mm以上管径宽100mm。

4.4.8 设备科对各车间在主管网上接的支点及主管,应定期进行检查,一般应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防止泄漏。

4.4.9 动力管网上未经设备科批准,各车间不得私自乱接,发现未经批准私自乱接者,按违章处罚。

4.5 动力管网的密封管理

4.5.1 动力管网的密封和管外保温层是消除动力产品的跑、冒、滴、漏,减少能源的损耗和环境污染,提高文明生产水平和搞好管网维护的重要手段。

4.5.2 设备科要绘制全厂动力管网干线的系统图,建立密封技术档案;各车间必须相应绘制本车间动力管网系统图和建立密封技术档案。

4.5.3 全厂泄漏率控制在0.6以下。

4.5.4 无泄漏区、网、车间、厂的标准: a.管理严格、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定期检查、见漏就堵。b.管理完善,建立有密封技术档案和动力管网系统图,以及泄漏原始记录,密封点统计完整、准确无误。 c.没有明显的泄漏现象,泄漏率能经常保持在0.5以下。d.密封点在1000点以上的区域、管网、车间,凡符合上述三条者,可由厂命名为无泄漏区、网、车间,给予奖励。

4.5.5 动静密泄漏检查标准,根据介质不同,分别规定如下: 密封点的计算: a.动密封点:管道上运动部位的密封有一处算一个点。b.静密封点:凡有一个静密封接合处,算一个密封点。c.设备除运动部分外,凡有一接合部位,不论其大小,均算一个静密点,管网上一对法兰,算一个密封点,一个丝扣活接头算三个密封点,一个阀门算四个密封点(一个动密封点,三个静密封点),若阀体另有一个丝堵,则多标一个密封点。泄漏点的计算:凡有一个泄漏处,就算一个泄漏点,不论是密封处或是设备,管道上因焊缝裂纹、沙眼等原因造成的泄漏都算一个泄漏点。 泄漏率的计算公式:

4.6 动力管网管理责任的划分规定

4.6.1 全厂水、风、气(蒸气、压缩空气、煤气)管网应实行分级、分区域管理,这是保证动力管网安全运行的重要方法。

4.6.2 全厂内外所有管网不论大小长短,根据划分责任区域应建立检查维护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一般应每月检查一次,不得出现三不管的管路。

4.6.3动能管网,全厂以设备科动力能源组归口负责管理;主干道管网由机修车间负责维护与管理;进人各车间的支管管网由各车间负责维护与管理(水道暗管及没有管道工的车间,由机修车间负责)。

4.6.4 动力管网上的计量仪表,器具由计量控制科归口负责管理。

5.压力容器管理

5.1 压力容器范围:包括蒸气、压缩空气、煤气贮气罐,氧、氨气瓶和乙炔气体,石油液化气瓶等,均属于压力容器。

5.2压力容器是动能设备中主要设备之一,在使用中具有高温高压和储存、释放能量的特点,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发生人身、设备事故。为了确保其使用安全,必须加强管理,使其经常保持在良好的状况下运行。

5.3 使用压力容器的单位,必须对每台压力容器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应包括: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登记卡片、修理和检验记录。16 k-gf/crn2以上的反应容器和贮运容器还应有总图和主要受压元件图、强度计算书及运行记录。

5.4 新建压力容器必须有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及各项资料,方能投人生产使用。

5.5 使用压力容器单位,不准任意修改原设计容器的工艺条件,并严禁在超温、超压的情况下运行。

5.6 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对主要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和加固工作。

5.7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投人使用前应作内外部检验,检验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

5.7.1 停用两年及两年以上需要恢复使用的。

5.7.2 由外单位拆卸调人需要安装使用的。

5.8 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应摆放稳妥,间隔距离应保持在1.5米以上。

5.9 凡内储气体的各种受压容器,在运输和安装使用中,应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和在烈日下暴晒以及近火、油源。

5.10 对在用的压力容器,必须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5.11 超声波或射线探伤无损检验合格,应符合国家劳动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且检验记录在检验完后及时存人该设备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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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3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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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在课堂以外对学生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学生宿舍是形成良好学风,塑造健康人格,陶冶高尚情操,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及公共道德观的公共场所,是学生在集体生活环境中规范个人行为的起点,同时也是学校各项措施能否发挥效用的检验基地。

二、抓好学生宿舍建设,强化教育功能,完善管理机制,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学生养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识和水平,激发学生爱国、爱校的热情,推动校园的精神文明建设,是学生宿舍管理的目标。

第二章 宿舍管理组织

三、学生宿舍管理的原则是思想教育与行为管理相结合,学校管理与学生自我管理相结合。

四、学生宿舍由后勤服务中心下属的宿舍管理部门在学校生活园区管理委员会指导下,按照本条例的要求进行管理。

五、宿舍管理部门主要承担宿舍文明工作的指导,要求能经常主动与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保持联系,同时深入到学生寝室中去,了解掌握学生在宿舍内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反映、解决问题。

六、宿舍中建立以学生干部为主的自我管理网络。成立学生综合治理小组,宿舍楼设楼长,楼面设楼面长,寝室设寝室长。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公开竞聘产生楼长、楼面长、寝室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协助宿管人员负责宿舍楼各寝室的文明监督、环境美化、文明建设、清洁卫生、纪律检查、安全防范等宿舍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住宿规范

七、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是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清洁、整齐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促进学生成材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措施之一。

八、宿舍管理部门实行对每位学生的住宿表现予以记录,记录汇总后报学生处转各二级学院(系)予以表彰或批评,每位学生专用的公共财物作登记,一旦遗失或损坏,责成修理或赔偿。

九、宿舍管理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由民主选举或委任产生。

十、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

(一)卫生规范

1. 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要求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桌面、床面、门窗“四净”,卫生间无污渍异味、卫生洁具保持整洁,阳台、天花板墙面无污点。

2. 书籍排列整齐,桌面无杂物,凳子要靠写字台,床铺整洁无杂物,被褥叠放统一、鞋及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划一。

3. 暖瓶、脸盆一律放置在规定的指定的地方,洗漱用具均放在脸盆内,毛巾一律对折挂在毛巾架或放在脸盆内。

4. 不准在宿舍楼内或往窗外抛掷瓶罐杂物,不准向楼道倒水,不随地吐痰,不向厕所盥洗室、水槽内倒剩余饭菜和杂物,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按指定地点投放。

(二)安全规范

1. 为保证安全,严禁存放和使用电炉、取暖器、热得快、电水壶、电热杯、电饭煲、电热毯等大容量的电器。严禁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和公共场所不得点燃明火,不准燃放焰火、爆竹等,不得焚烧废弃物。违者按本条例有关条款处理。

2. 室内不得私接电源线、插座,不得擅自加大保险丝容量。室内电源接线板不能放在桌上使用,严禁(台灯)捆在床架上、或放在床上使用,若两次劝告不听,没收灯具并视其情节给予处分。

3. 严禁学生爬越阳台,出入公寓,一经查实,取消住宿资格。

4. 个人贵重物品、现金等妥善保管或遵照学校有关规定交予有关部门代为保管,最后离开宿舍者必须关好电灯、饮水机、电风扇等,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发现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宿舍管理部门、保卫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

5. 房间的钥匙由宿舍管理部门统一分派,入住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调换门锁、私配钥匙或供他人使用。如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值班室,由宿舍管理部门派专人调换门锁,并收取门锁的工本费。室内家具设施不得随意借用、随意搬移,非学校配置的家具等物品不得擅自搬进宿舍。

6. 无特殊情况,宿舍值班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值班室钥匙时,要凭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归还钥匙时,同时归还证件。钥匙只借给本宿舍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得借用。

7. 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每人每月补贴用电5度、用水3立方。闵行校区、闵行校区(西区)每月20日抄水、电表,月底之前张榜公布,并收取超额部分的费用;临港校区学生每人每月补贴用电5度,按季度以宿舍为单位充入计量系统,不足部分自行购买用点数。住宿学生若有疑问可及时与宿舍管理部门联系。

8. 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计算机带入宿舍前应到保卫处办理手续,并到本宿舍楼的值班室登记。同时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的作息制度,不能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和生活。

9. 宿舍内201电话系统由上海市电话局统一提供每室电话号线,电话机应有本室成员自行购买配置,费用由本室成员合理分担。电话机使用中发生故障,修理费用自理,维修电话机遇到困难可报请宿舍管理部门协助解决。不得随意更换、移动电话线路等设施,一经发现,采取停机措施,并视情节按电话局有关规定处理。

10. 电话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向上海市电话局报修(报修电话112)。住宿学生应文明使用电话系统,不得利用电话系统进行危害社会和他人的活动,不得干扰他人学习和生活。

(三)文明规范

1. 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并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学生宿舍6:00点开门,22:00关门。22:00以后进入宿舍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22:00以后寝室内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保持宿舍区的安静。

2. 宿舍区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大声喧哗、起哄和扰乱周围环境。宿舍内严禁酗酒、聚餐,严禁抽烟,严禁打麻将,严禁赌博,严禁饲养宠物。

3. 住宿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租售书刊、音像制品、服装、小商品等。

4. 讲文明,懂礼貌,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斗殴。

5. 宿舍内不得乱钉钉子,不得乱涂、乱画,更不准张贴不健康的字画。不得在门窗玻璃上贴、挂遮盖物。

6. 不准在宿舍楼和宿舍走廊上打球、踢球、溜冰;不得堆放学校统一配置以外的家具、桌、椅。违者,经劝告无效,所堆放的物品作无主物处理。

7. 住宿学生必须自觉爱护公共财物,爱护绿化,保护环境。宿舍内家具等设施按标准配置。遗失、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或负责修理。

8. 宿舍的调整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动,应有本人申请,班主任同意、二级院(系)和宿舍管理部门批准后方能调动。

第四章 住宿管理

十一、学生宿舍只供在册学生住宿,由学生每年六月向所在二级院(系)提出下一学年住宿申请(新生除外),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根据相对集中的原则,统一安排宿舍;未经宿舍管理部门同意,学生不得擅自变动宿舍。

十二、住宿学生必须遵守本条例,填写由宿舍管理部门发给的《学生安全文明住宿承诺书》,若不填写或严重违反承诺及本条例的,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取消其住宿资格。

十三、住宿学生须交近期二寸照片二张,填写《学生住宿登记卡》,建立学生住宿档案,按学校的规定交纳住宿费。

十四、住宿学生不得有旷宿行为,若有事不能回宿舍住宿者,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班主任、系(院)许可后,并向宿管人员做好请假登记,否则一律按旷宿处理。第一次旷宿由宿舍管理部门报请有关二级学院(系)进行批评教育;旷宿累计二次以上者由宿舍管理部门上报有关二级学院(系),会同学生处作违纪处理,并与学校的各项评优挂钩,对屡教不改者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取消其住宿资格。

十五、住宿学生在一年内不得退宿,(除住宿学生提前结束学业或因故退学、休学外),因上述原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后,应及时搬离宿舍。

十六、住宿学生的家长、亲友来访,未经许可不得在学生的宿舍内留宿。学生会客在楼外或值班室进行,如特殊情况须进宿舍,来访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许可后,方可入内。21:30分之前必须离开宿舍(除特殊情况外)。男、女生不得擅自进入异性宿舍。

第五章 违章违纪处罚

十七、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住宿学生给予相应的处罚。

1. 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情节轻微、认识态度好的,给予批评教育。

2. 对于态度恶劣且屡教不改的学生,由宿舍管理部门会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系)进行处理。

3. 对于严重违反本条例,造成恶劣影响及产生严重后果者,宿舍管理部门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核准后,取消住宿资格。

第六章 说明

十八、本规定由学校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

十九、本规定自20xx年九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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