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分期付款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业务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执业证号:
编码:
联系电话: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之相关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合同标的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及其附属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1、房屋的权属与面积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位于 市 区 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宅基地使用权(建筑面积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转让房屋占有土地性质为: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证(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该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转让房屋四至界限以[宅基地使用权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为准。
2、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包括: 。
第二条 买受人主体资格
乙方的户籍为: ,系本合同交易宅基地房屋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乙方不另外享有其他宅基地。乙方依法具备受让该宅基地房屋的主体资格。
第三条 付款时间和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地上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价款为:
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 (币种) 元(大写 ),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 ]时[抵作][ ]房屋价款。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该房屋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该房屋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 (币种) 元(大写: 元整),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
双方约定全部房价款存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为: ,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
第四条 甲方权利担保责任
1、甲方应保证其房产不存在质量和技术等有可能危害居住安全的问题,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对土地拥有使用权(村宅基地),甲乙各方均对处分该标的房产不存在任何异议,对于该房屋及土地的出售,不存在任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该房屋及土地没有任何诸如抵押等他项权利,该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诸如法院查封等权利处分受到限制的情况。交易后如因权属问题有上述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其他任何人再签署该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4、本合同签订后,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本合同签订后,若该房屋遇到政府拆迁,即使本合同被认定无效,甲方仍同意由乙方全权办理该房屋及土地的拆迁手续,领取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等全部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拆迁过程中若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需无偿配合。
如该房产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标的房地产,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五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接收到第 期购房款后 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付款及交付责任。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任何一方逾期 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悔约,守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交易价款的 %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并依法主张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2、因合同交易主体不符合法规政策标准,或者未取得相关权利主体审批同意,致使交易标的宅基地房屋无法完成登记过户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其中乙方不具备买受人资格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
3、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利息损失,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给乙方。
4、因甲方隐瞒房屋已交易事实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将视为甲方收回房产,应适用本合同关于房产收回的约定支付乙方回购款,同时甲方还需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给乙方。
5、甲方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且不配合乙方办理预告登记手续,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6、甲方未按约定协助和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并继续按照约定办理过户手续。
7、甲方不同意授权乙方全权办理拆迁手续、不同意无偿配合时、私自与拆迁方接触签订文件、在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吞因拆迁所应获得之利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因拆迁所获利益,并且按照拆迁时房屋评估价格的 %支付违约金。
基于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的特殊性,甲乙双方均事先知悉,双方不得以合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为由,在任何时间主张合同无效。双方同意,即使本合同被认定无效,双方依然根据本"违约责任"条款来解决合同无效后的缔约过失责任分担问题。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第八条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由宅基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集体经济组织一份留存备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负责人审批意见:
(集体经济组织签章):
(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签名):
身份证: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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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34]_合同范本
(6)合同价格不应因材料费用在其它方面的波动而作调整。
(b)不包括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在根据本款确定合同价格调整顿时,不考虑任何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c)通知和记录当发生可以或可能导致本款所说的合同价格调整之任何事件时,承包人应立即向监理工程师就此发出通知,承包人还应保存为使合同价格得以按本款规定进行调整所必需的帐薄、帐单及其它文件和记录,并在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时,提供任何所保存的发票、帐单、文件和记录,以及监理工程师可能要求的其它资料。
(d)竣工日以后的调整在根据第43款确定全部工程应竣工的日期以后,或根据第48款证明的全部工程竣工日之后,合同价格应按应竣工日或移交证书中规定之日的现行费率和现行价格(如果合适的话)进行调整,两个日期中取较早者。
(e)合同价格调整的确定根据本款对任何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之款,应由监理工程师根据上述各项规则确定。
70.4 权数
承包人应与其投标书一并提交上列每一价格指数的权数并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工程量如果由于第51款规定的变化或增加而导致上述价格系数已经出现不合理、不平衡或不适用等情况,监理工程师则有权对每一价格系数的权数进行调整。
70.5 后继法规
如果在工程的投标书递交截止日前28天之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工程所在省/市内,国家或省府的法令、法规、公告或其他法律或规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定发生了变更,或任何上述的法令、法规、政府公告、法律、规章或规定等的采用,致使承包人在施工中的费用发生70.1款规定以外的增加或减少,则此项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予以决定,合同价格应按此相应增加或减少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货币及兑换率
71.1 货币限制
在工程投标书递交截止日期前28天之后,如果工程进行施工或预定施工的所在国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对支付合同价格所用的一种或几种货币和(或)货币汇兑进行限制,则业主应对承包人因此产生的亏损或损失进行补偿,且不使承包人行使其在该类事件中所应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受到损害。
71.2 货源国及货币的变化
如果承包人改变了工程所需的任何进口的货源国,他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则应据此修正价格调整条款。以能反映货物实际来源国的相关的价格指数。如果合同价格中标明的货币不同相关指数来源国的货币,则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一种用于价格调整计算中的修正值,以防止价格调整额的扭曲。此种修正值应能适用不同输入货物的基本成本价格和上浮情况,同时也能与基本价格指数日和第70.2款规定的现行价格指数日之间的对换率的比率相适应。
72.1 兑换率
若合同规定款额的全部或部分以一种或多种外币向承包人支付,则此项支付不应受上述指定的一种或多种外币与工程施工所在国货币之间的兑换率的变化的影响。
72.2 货币比例
如业主已要求投标书以一种单一货币表示,但以一种以上的货币支付,且承包人已声明他要求用以支付的另一种货币或多种货币的比例或款额,则适用于计算该比例或款额的一种或多种兑换率应为在合同投标书递交截止日期前28天的当日,由要施工工程所在国中央银行决定的通行汇率,并由业主在按标书递交之前通知承包人,或在投标书附录中予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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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担保贷款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 (开发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担保有限公司
为促进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开发与销售工作,支持居民购买其中物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开发上述建设项目进行公积金担保贷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乙方同意对购买甲方下述物业的购房人在符合担保条件的前提下,为其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提供担保。
物业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按揭面积及总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按揭楼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承诺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的顺利合作,承诺如下:
一、甲方如实向乙方提供开发建设上述物业的有关批准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文件如下;
(1) 企业自身
1、营业执照副本(经年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企业技术代码证; 4、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5、贷款卡; 6、公司章程(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7、法定代表人的简历。
(2)项目方面
1、立项批文;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产证); 6、项目建设计划进度表。 以上证件,甲方提供两套复印件,供乙方备案。
二、甲方保证所开发的房屋已具备预(销)售条件。预售的期房主体已经封顶(主体验收合格),保证房屋建筑质量合格,并按时完工,完工后及时将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给乙方。
三、保证金。
甲方同意对购买其物业并获得公积金担保贷款的业主向乙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及保证。并在乙方存放不低于贷款额5%的风险保证金。在放款同时甲方直接交付。
保证范围为借款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保证期限自借款人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产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止。
保证期间如借款人不能按时履约,乙方有权从甲方保证金内直接扣收。
四、甲方应为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房屋他项权证后交由公积金委托贷款发放银行
(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受托银行执管。受托银行收到房屋他项权证后向业主发放按揭贷款,并一次性划入甲方在受托银行设立的销售专户内。
五、购房业主首先与甲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交齐不少于30%首付款,方可就购买上述物业申请公积金按揭贷款。
六、受托银行与购房业主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后,甲方保证购房业主将与其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合同项下之房地产物业全部抵押给受托银行,保证受托银行为第一受益人。
七、甲方保证已出售房屋不再重复出售、抵押等另行设立他项权利。预售所得贷款只能用于以上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在甲方保证期间,甲方应妥善保存抵押物,防止受损,因甲方的责任或过错造成抵押物受损,致使其价值不足以作为履行担保责任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八、为更好维护各方权益,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应在与借款人签订的《购房协议》中明确,如借款人不按期履行借款合同,甲方有权力对所售房屋进行回购。
九、保证期间甲方应按季向乙方提供财务数据。按月向乙方提供销售进度表和建设进度表,对按揭资金作到专款专用。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甲方未将资金用作按揭楼盘,而挪作他用,由此影响到工程质量和工期,影响到业主的正常还款,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可单方面停止执行本协议或将此后发放的按揭资金全部转入乙方保证金帐户作为质押。
十、甲方发生破产、清算、解散、合并变更等重大变故或将房屋开发建设权转让他人时,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在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得到重新落实前,甲方仍需履行保证责任。
第四条 乙方承诺
乙方为确保与甲方和借款人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一、对甲方推荐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妥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有关部门审查完毕,作出是否提供担保贷款的决定。
二、公积金按揭贷款的期限和比例:最高比例70%,最高额度30万,最长期限20年。
三、对担保服务费的收取,严格按照聊城市人民政府收费管理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及未尽事宜,双方承诺友好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如若一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解除协议时,应提前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聊城市仲裁委员会或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在协商或诉讼期间,仍按本协议条款履行。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2024贷款协议
____农信社贷字( )第 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牵头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扩大生产经营需要,向以上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社团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由保证人提供担保。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贷款通则》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社团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本合同中,除非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条文另有约定,合同中的词语按照下列含义进行解释:
1.1 “社团贷款”指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贷款社团,采用同一贷款合同(即本合同),按照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
1.2 “社团会议”指由牵头社组织召开或者牵头社应成员社提议召开,全体成员社参加,共同商议社团贷款相关事宜的组织。
1.3 “牵头社”指负责筹组贷款社团和受成员社委托负责贷款管理的信用社:“成员社”指接受牵头社邀请,自愿参加贷款社团,共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信用社。
1.4 “承诺金额”指牵头社和成员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金额。
1.5 “贷款承担比例”指牵头社和成员社的承诺金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
1.6 “贷款人”包括牵头社和成员社。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和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向牵头社和其他贷款人提供的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3 本合同签订之前无重大经济纠纷诉讼发生。
2.4 为履行本合同需要,在牵头社开立专门账户。
2.5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
2.6 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前在牵头社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利息或本金,并授权牵头社于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从账户主动划收。
第三条 贷款的金额、用途和期限
3.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贷款。根据“自愿认贷,协商确定”的原则,各贷款人的承诺金额如下:
贷款人 承诺金额
_______县_______a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b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c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d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e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3.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个月,自 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
3.5 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记载事项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月息_______‰。
4.2 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4.3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借款利率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贷款人无需通知借款人即有权依规定按调整后的借款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
第五条 贷款发放
5.1 贷款人应当按照各自承诺的贷款金额和第5.4条约定的时间发放贷款。
5.2 成员社本合同生效后,分别与借款人开立借款借据发放贷款。
5.3 贷款发放时,各成员社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将款项划到借款人在牵头社开立的专门账户。
5.4 牵头社和各成员社发放的款项,均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日的营业终了前将款项划拨到帐。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6.2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提前归还借款;
6.3 按本合同之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6.4 自觉接受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6.5 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并有义务向贷款人提供相关各期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报表资料;
6.6 对贷款审查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6.7 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时,应于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息。
6.8 对贷款人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签收后应在3日内将回执寄出;
6.10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6.11 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 要求借款人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
7.2 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依本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3 对借款人逃避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有权实行信贷制裁,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实现公告催收;
7.4 依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7.5 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其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还款:
8.1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8.2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可以在到期日前 日向牵头社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及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意见,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由社团所有贷款人与借款人共同签订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才相应展期;在双方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借款合同继续执行。
8.3 贷款本息收回时,由牵头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承担比例划付到各成员社。
8.4 如不能按期全额归还社团贷款时,对归还的部分,牵头社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承担比例分别划归各成员社。
8.5 贷款逾期和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计收的罚息,由牵头社按照规定统一向借款人收取。
第九条 提前还款:
9.1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 日向牵头社提交申请,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9.2 借款人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提前还款的,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9.3 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贷款人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 担保:
10.1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的清偿和可能发生的借款人违约金、赔偿金、银团实现债权的费用的承担,由 保证人 和向贷款社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各贷款人共同签订编号为____农信社贷保字( )第___号社团贷款担保合同。
10.2 牵头社认为发生了社团贷款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有关事项、提交社团会议讨论决定后,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但在新的担保合同生效前,银团贷款担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本合同生效后,贷款人和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1.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取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11.3 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并提供借款的,按合同利率按日支付迟延违约金。
11.4 贷款人到期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贷款人有权限期清偿,有权对借款人在贷款人开立的所有账户资金行使抵销权,同时对逾期借款按本合同第4.1条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11.5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对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按本合同第4.1条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11.6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1.7 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时出现11.5、11.6所列情形的,贷款人应择其重而处罚,不能并处。
11.8 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在收到贷款人通知后3日内予以改正并采取令贷款人满意的补救措施,否则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
11.8.1 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其他财务资料的;
11.8.2 不配合或拒绝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借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监督的;
11.8.3 未经贷款人同意转让或处分、或者_____转让或处分其资产重要部分的;
11.8.4 其财产的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或被指定受托人、接收人或类似人员接管,或者其财产被扣押或冻结,可能使贷款人遭受严重损失的;
11.8.5 未经贷款人同意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股权变动、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权益实现的行动而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
11.8.6 发生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或对外发生重大投资等情况使贷款人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_____的;
11.8.7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财务状况恶化等,使贷款人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_____的;
11.8.8 其它任何可能导致贷款人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实现受到_____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11.9 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利息,拖欠利息达到2个月(含)的,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自第2个月21日起起,对全部贷款按照逾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二条 费用:
12.1 除利息外,社团贷款牵头社和成员社不得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2.2 社团贷款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由牵头社先行垫付,由成员社按照贷款承担比例分担。
第十三条 牵头社的权利和义务:
13.1 根据贷款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贷款项目的评估审查;
13.2 组织办理社团贷款的担保手续;
13.3 对审定同意发放的社团贷款总额及各成员社分担的贷款金额,逐笔进行登记,记录发放和收回情况;
13.4 设立借款人贷款专户,将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和归还的本金,按贷款承担比例及时归还成员社;
13.5 组织召开或者应成员社提议召开社团会议;
13.6 收集有关社团贷款的实施情况,并定期向社团贷款成员社通报社团贷款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13.7 指定专人负责社团贷款的具体事务;
13.8 监督、检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况;
13.9 必要时向贷款人通报贷款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有紧急情况的,随时通报;
13.10 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社团会议决定采取相应的行动;
13.11 办理成员社委托办理的有关社团贷款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成员社的权利和义务:
14.1 各成员社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按照贷款承担比例各自享受权益和承担风险。
14.2 各成员社均是在对借款人的项目、业务、财务状况的_____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自主决定订立本合同。
14.3 各成员社授权牵头社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贷款人的权利,其行为对各成员社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成员社应通过牵头社行使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
14.4 成员社有权向牵头社了解借款人的贷款使用、项目建设等情况。
第十五条 社团会议:
15.1 社团会议由牵头社组织召开,任何一个成员社均可以提议召开社团会议;
15.2 牵头社和全体成员社参加时,社团会议才能召开;
15.3 社团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
15.4 社团会议有权对社团贷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并由牵头社负责采取措施;
15.5 社团会议通过决议,应当由牵头社和成员社全体一致通过。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与转让:
16.1 本合同自贷款人和借款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合同和附属于本合同的保证合同获得上级有权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16.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16.3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之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执行。
16.4 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6.5 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必须经贷款人一致同意并重新确认担保。在全体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6.6 贷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应及时通过牵头社书面通知其他贷款人、借款人及担保人。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7.1 借款人和贷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2 各贷款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召开社团会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方上级主管机关协调处理。
第十八条 其他事项:
18.1 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约定其他事项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 本合同签订后,牵头社按照管理规定报请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并通过上级主管机关报河南省备案。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贷款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机关和河南省备案一份。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牵头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4:精选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8]_合同范本
27.1化石处理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硬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结构物及有地质、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就业主和承包人而言,应被视为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处理这些物品。如果由于处理此类事宜使承包人延误了工期/或支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
(a)任何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长工期,及(b)应加入到合同价的一笔款额,并相应的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28.1专利权
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承包人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并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予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要求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28.2矿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砾石、粘土或其他材料等所发生的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偿费(如果有的话)。
29.1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
(a)公众的便利,及(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属于业主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业主免予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及其他开支。
3o.1避免对道路的损坏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道路和桥梁受到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损坏。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的这类运输尽量限制,不致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适成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o.2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
除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其任何道路交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
30.3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
尽管有30.1款规定,如果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的官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对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损坏赔偿,业主不负责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业主通过谈判,解决争端,并支付有关索赔的金额,并免除承包人对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挥费及其他开支的责任。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或部分索赔是由于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规定履行其责任,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将决定这一笔失职引起的应支付的款额,业主将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同等数额,并通知承包人及业主。也规定,业主应通知承包人纠纷将在问时协商解决及将从承包人的那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金额。在解决这一纠纷前,业主应与承包人协调。
3o.4水运
在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的条件下,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道路”一词的含意包括船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工具”一词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同样的效力,30.5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30.6当地运输服务
鼓励承包人在承运施工机械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的搬运和运输服务,承包人应只同在中国依法成立和登记的运输组织签订合同。
31.1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机会
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向以下人员提供其进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
(a)业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b)业主的工人,及(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业主可能雇用的任何合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业主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工作的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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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向银行贷款协议生产需要
甲方:某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黄某
甲方:某某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刘某
甲方:黄某
甲方:李某
乙方:某通信公司
住所地: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
鉴于:
1、甲方和甲方分别是甲方、甲方的股东。
2、甲方名下拥有享有已支付的人民币肆千柒佰万的合同权益。
3、甲方名下拥有土地面积共计__00平方米房地产权证编号:。
4、甲方作为抵押人负有对建设银行上海南汇支行人民币伍千壹佰万元债务,抵押物为菱翔苑二、三期房地产在建项目用地;
5、甲方拟从银行获得人民币贰亿元授信额度,以续建
甲方、及承诺以上陈述均属真实事实,且甲方不存在其他对外债务,亦不会恶意隐匿、转移其名下各项财产。
在此基础上,现乙方愿意帮助甲方获得资金以清偿对建设银行支行的债务,以释放
二、三期项目的用地,并帮助甲方获得续建菱翔苑的资金,现甲、乙方约定框架协议如下:
一、付款
1、乙方于__年4月29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叁千万元,期限六个月。
甲方确保在取得该款后,专用于偿还建设银行的贰仟陆佰万元借款,以释放对应的抵押物。
2、乙方于__年5月8日后,根据甲方的需要,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仟万元,期限六个月。
甲方在取得该款后,专用于支付供电局电配套款项。
3、甲方应当于__年6月1日归还与建设银行上海南汇支行尚余的贰仟伍佰万元借款,应从预售商铺的款项中予以偿还。
二、保障措施
1、甲方所取得的上述两笔款项,由乙方委托的律师监管,按上述约定用途进行支付。
2、甲方与乙方签订两幢商场的参建协议,乙方以向甲方支付的人民币伍千万元中的肆千贰佰万元参建甲方菱翔苑已建成的两幢商场(附件1)。
乙方据此取得公证债权文书,以法院查封的形式保全甲方名下的
3、在甲方需要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将上述法院保全措施变更为与乙方债权相对应的房产的预售登记。
4、在甲方需要向第三方出售上述预售登记的房屋时,乙方应配合撤销相应房屋的预售登记,甲方应确保将买受款归还于乙方。
5、在甲方需要向银行办理房地产项目贷款抵押登记时,乙方应配合甲方解除上述法院保全措施,此时甲方应确保从银行取得的贷款优先偿还对乙方的欠款。
6、与上述设定公证债权文书的同时,乙方与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人民币伍千万元中的捌佰万元受让甲方、所持有的甲方的100%股权(附件2)。
7、甲方、对该出让股权的回购期为六个月,宽限期为三个月。
若甲方、在乙方许可的时间内回购该股权,回购价为原收购价;若甲方、在乙方许可的时间内无法回购的,视为自动放弃。
8、在乙方向甲方a支付第一笔借款起,甲方a应将公章和合同章以及甲方名下的上述房地产权证肆本,甲方应将公章和合同章以及甲方名下的房地产权证一并交由乙方委托的律师监管。
三、补偿措施
1、甲方充分注意到,乙方中断资本市场运作将资金移于甲方使用以支持甲方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从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给甲方带来利益,据此甲方自愿每月按所用资金3%的比例补偿乙方的损失,期限从乙方第一笔资金存入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外滩支行之日起算至归还日止,每月结算一次,由乙方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咨询服务费发票。
2、若乙方能如期收回支付于甲方的本金伍千万元和约定的补偿费,则乙方应及时撤销法院保全措施和为甲方、办理股权回购手续,且甲方无需再履行附件1所设定的公证债权文书。
否则,将按附件1、附件2所约定的条件予以执行,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四、其他约定
本协议一式六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及乙方各执一份,一份留存于律师事务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通信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6:委托贷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无效委托贷款合同 ,是近年来常见的无效合同之一。由于委托贷款合同关系至少涉及到三方当事人 ,在发生纠纷时 ,既要确定案件的当事人 ,又要从实体上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特别是在受托人没有办理委托货款业务的资格而导致委托货款合同无效时 ,受托人是否应承担责任 ,应承担何种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观点和做法。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委托贷款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委托贷款合同范本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委托乙方向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币种)_________资金(大写)_________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将自有(币种)_______资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整一次存入专户。甲方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存款总额。
第三条 委托贷款的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计划,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经审查与本合同约定的各条款一致,应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委托贷款。
第五条 乙方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将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 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贷款基金;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 借款人不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
第九条 乙方对甲方“委托贷款基金专户”的余额按月息_________‰计付利息,每_________支付一次。委托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_________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_________日内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帐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甲方要求调整利率,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乙方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利率调整手续。
第十条 乙方发放委托贷款,按贷款余额的月______‰向________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条 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帐户。
第十二条 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三条 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委托贷款基金专户”,或超出“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委托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的,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和贷款项目发放委托贷款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并可视情况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基金,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还款,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贷款余额或提前收回贷款数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托贷款。
4.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____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全部提取时自动失效。
第二十条 《委托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委托贷款通知单(略)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是单位和个人(委托人)需委托金融机构(受托人)利用自有资金向指定对象发放委托贷款时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不包括人民银行的专项贷款)。
二、合同第一段中的空格填写委托人指定的借款人的全称。
三、第一条中的第一个空格填人民币或外币的名称,第二个空格填委托贷款金额。
四、第七条中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和抵押两种方式。担保人也包括保证人和抵押人。
五、第二条、第五条、第九条和第十一条日期前的空格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具体期限。
六、第十五条违约金的比例和支付方式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
七、合同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六条中约定。
八、第十九条是对合同签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约定。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订合同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九、《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的提款和还款计划,指分期借款计划和分期还款计划。
委托贷款合同范本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三方友好协商就委托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资金,并委托乙方一次性贷给丙方。
二、贷款期限为_________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贷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将委托的资金拨入乙方在_________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_________帐户内,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委托将款项拨至丙方指定的帐户。
五、丙方同意向乙方支托委付金额的0.6%委托贷款手续费,于乙方拨款前由丙方一次性支付。
六、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
七、借款偿还:本贷款属委托性贷款,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展期。丙方保证按本协议所规定的借款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本贷款可以提前归还但需一周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
八、丙方归还贷款时,应将款项划至乙方在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开立的_________帐户。乙方收到资金后将款项划收甲方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开立的_________帐户内。
九、风险责任:本贷款本息收回风险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监督贷款使用和按期收回贷款本息。
十、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根据该法进行解释。
十一、本协议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丙方还清本息时即自动失效。本协议正本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贷款合同范本三
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贷款方式贷给_________有偿使用。
二、甲方存入资金在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四、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单位正式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五、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六、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七、借款单位接受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的调查、监督和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八、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调查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甲方指定的贷对象或项目,若因经济效益问题或其他意外损失,到期不能收回贷款本息,乙方不负经济责任。
九、借款单位不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应当比照工商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单位采取必要的经济制裁手段,直至对贷款的担保人追索扣收应付的本息和罚息。
十、乙方对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贷出前按月息_________‰计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帐户;贷出后,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按贷款余额(基数)的月_________‰计算手续费,并从_________单位帐户收取。乙方将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季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十一、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或提取委托贷款基金。
十二、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委托贷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协议即自然终止。
十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篇7: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协议
委托人(借款人): (以下称甲方)
委托人(配偶): (以下称乙方)
借款合同编号:
储蓄代扣卡号:
银行自营资金住房贷款帐号:
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号:
单位住房公积金帐号:
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帐号:
单位按月住房补贴帐号:
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 (以下称丙方)
甲方和乙方提供经单位签章的《委托提取住房资金申请书》,委托丙方按照《 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关于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职工委托银行按月提取住房资金用以偿还贷款的有关规定》,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以下合称住房资金),并将资金划入甲方代扣账户内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甲方和乙方在签署本委托书时已仔细核对并确认填写的内容无误,已知悉委托提取住房资金的相关规定,并与丙方达成本协议:
1.甲方当月还款(不含提前还款和担保公司代偿还款)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由丙方按照《关于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职工委托银行按月提取住房资金用以偿还贷款的有关规定》,提取甲方和乙方住房资金账户的资金并划入甲方代扣账户。
2.丙方在甲方足额偿还当月贷款本息后,根据甲方当月还款金额进行提取。
(1)甲方和乙方住房资金账户余额大于按月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丙方按甲方本月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金额提取。
(2)甲方和乙方住房资金账户余额小于按月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丙方按甲方和乙方各住房资金账户保留壹元后的余额提取,不足部分甲方应及时补齐,否则造成代扣还款失败,按逾期处理。
3.提取住房资金顺序依次为:甲方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乙方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甲方住房公积金、乙方住房公积金。
前一顺序账户内资金提取完以后,再提取下一顺序账户内的资金。
以上各账户划款后至少应保留壹元余额。
4.本协议经三方签章后,首次提取时生效,在提取住房资金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或在甲方和乙方住房资金账户全部注销后自动终止。
甲方和乙方自愿终止本协议书时,应到丙方办理终止手续。
5.甲方或乙方单位变动、夫妻关系变动、住房资金账户变动或代扣账户变动时,甲方和乙方应及时到丙方办理本《委托提取住房资金协议书》终止,并重新申请委托提取住房资金。
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和乙方承担。
6.本协议生效期间甲方按月还款凭证不能作为住房资金还贷提取凭证使用,不能办理柜台提取。
7.甲方提前偿还的贷款部分或由担保公司代为偿还的贷款部分,甲方和乙方应按照《 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到柜台办理提取。
8.甲方和乙方应及时通知单位本协议的签订和终止,保证单位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领取委托提取住房资金凭证。
9.由于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金额存在不确定因素,甲方应于每月代扣还款日之前查询代扣卡内的余额,并在代扣卡内存入足够的资金以确保按月足额归还贷款,代扣卡内余额不足造成的贷款逾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10.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如期划款时,甲方和乙方有权到丙方投诉,丙方必须认真办理,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解决。
由于甲方和乙方提供的身份证、贷款帐号、住房资金帐号、代扣卡号或其他原因造成划款失败,由甲方和乙方承担责任;由于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划款失败,丙方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帐务调整。
丙方在甲方和乙方投诉十个工作日内未能予以答复和解决时,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11.甲方和乙方必须用正楷填写相关内容,字迹必须端正清晰;甲方和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相关材料及签章均属真实。
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和一切后果由甲方和乙方承担。
1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8:2024农村房屋转让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同意将住于_______________村委会_______________公路边的土地与房屋一起转让给乙方,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土地面积:土地四至面积共____平方米;四至为:东至与屋相连;南至公路边;西至墙边;北至____。
二、价格:转让价格共人民币_____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_____元)。双方签字后,乙方一次性付清。
三、协议生效后,甲方此块土地及土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乙方永久拥有。
四、协议生效后,甲方必须在_____日内将土地及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五、甲方保证转让的土地及房屋没有纠纷和争议。如有需要,甲方出具相关手续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
六、协议生效后,双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要赔偿对方的损失。
七、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证明人:_______________
篇9:专项资金贷款委托协议书_合同范本
_________银行:
现有_________企业报来_________新(扩)建项目,总投资_________元。其中:财政拨款_________元,企业自筹_________元。申请专项贷款_________元。
根据《信贷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和专业银行业务范围,现提出协议:该项贷款委托你行承办,共同履行《中国人民银行专项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负责管好用好该项贷款,收回贷款本息,为开发本地区经济资源,改变贫困面貌,作出积极贡献。
委托行(公章):_________ 受托行(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吊车租赁合同施工需要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机械名称 吨吊车,数量:________________ 台。
二、施工内容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 。
三、租赁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设备进出场费用 元整。
五、税后计收费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元/月,没有满月按_________元/天计算,租用费用按月付款,租赁时间每满一个月时,承租方在三天内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甲方退场当天结清所有月租金,如未结清乙方有权不退场,并按月租价的2%收取每天的滞纳金,结帐时乙方不提供正式发票。
1、乙方机组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由_________方负责;
2、乙方机组在施工期间所用燃油料,由_________方负责;
3、乙方机械在施工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 _________方负责。
六、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吊具均由甲方负责。
如需夜间施工,甲方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部件),甲方要负责赔偿。
八、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九、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返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3天维修、保养车辆的时间,不得扣除租赁费,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价款全部结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本合同共打印2份(每份2页),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篇11:担保贷款合同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已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那么房屋抵押贷款分为两种,一个是个人消费贷款,另外一种就是个人经营性贷款。所谓银行消费贷款就是银行机构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消费用的贷款,比如住房、汽车、家具、彩电、冰箱、电脑等。而个人经营性贷款顾名思义就是用自己的房产做抵押获取银行融资用于商业用途。
借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企业营运的需要,向乙方以自有土地、房地产设定抵押借款作为营运周转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沈阳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借款人民币万元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万元(或同等金额的外币)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营运周转的需要,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二年期。
借款利率及付息:按照中国银行的放款利率,每月付息.
4.借款的支取:在上述借款总金额下,依甲方实际资金需求乙方给予配合逐笔拨付,并以现金或汇款入账户方式支付。
5.借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
6.本合同在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2.房产:【地证字第】
3.抵押期限:两年(或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4.抵押权包含前欠未还、现借款、转让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1.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2.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与房产,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3.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借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借出的贷款本息。
4.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5.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借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对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的本息。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借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10%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支付借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支付的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1.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2.甲方开立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估价、登记、证明及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诉讼、律师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系经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壹式三份,自甲、乙双方各自代表签字,且经由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订立时间:二○年月日
订立地点:
篇12:农村鱼塘承包合同
农村鱼塘承包有助于发展农村水产行业,小编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承包合同,大家来多多学习一下哦 农村鱼塘承包合同范文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土地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村社研究决定,将石城乡方山五社集体所有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位于 , 面积大约 亩 。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大写 贰佰元 小写( 200.00 元 ),
2.承包金乙方一次付清给甲方X年51000.00元,大写壹仟元人民币。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据。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甲方在农忙季节用鱼塘水时水位不得低于
1.3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鱼塘。
2、因拆迁、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响享有补偿、赔偿的权利。
3、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农村鱼塘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了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甲方将集体所有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____镇车家店村三组面积约十八亩的堰塘承包给乙方,其闫冲堰塘位置:东至乡村公路,南至闫,汪X全田上,西至汪旱地,北至都延现旱地,刘冲堰塘:东至刘老屋,南至宋X慈田上,西至都廷章旱田,北至陈X、闫旱田。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用途为:养殖,但乙方可以适时以合理的方式调整和优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3、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费共计人民币6000.00元。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堰塘。
2.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3.遇政府拆迁、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响享有补偿、赔偿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乙方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 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养殖业可得利益和为重新承包相类似的鱼塘需要多支付的承包费、和重新投资。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鱼塘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团头湖村村民委员会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土地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村支两委研究决定,将村集体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承包鱼塘位于,面积亩。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大写( )。
2、每年日前,乙方向甲方交纳当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据。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 高承包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由乙方自主经营水产品养殖。
2、因拆迁、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响的享有水产品补偿、赔偿的权利。
3、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同等价格乙方享有优先权。
4、鱼池鱼干实行保质承包。
5、合同期满,空池空塘移交,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6、合同期满,池干树木等负植物,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作补偿。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团头湖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篇13:小额贷款公司合同样本
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签约各方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定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章 贷款 第一条贷款种类:农户贷款
第二条贷款用途: 。
第三条贷款金额(人民币): 圆整。
第四条贷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贷款利率;本合同利率执行基准利率 % (上/下)浮 %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于下一年度的公历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不在另行向借款人发书面通知。
第六条罚息利率;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部分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 %。罚息计算期间自逾期之日起至应付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上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罚息利率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相应上调。
第七条贷款人将款项发放至借款人开立的指定银行账户内, 户名: ,
账号: ,
开户银行 。
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本合同项下提供贷款的义务并且借款人已经收到了贷款人提供的贷款,借款人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况下的、因该笔贷款而产生的所有债务的偿还义务。
第八条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先决条件包括:
(一) 贷款人要求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贷款前需借款人提供的资金支付计划,或者{贷款受托支付通知书}及交易合同等与贷款支付相关的交易背景资料),借款人已全部提供,并且其所载
(二) 借款人已填妥与本次提款有关的借据,贷款凭证。借据,贷款凭证。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具体贷款条件与借据,贷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至时,以借据,贷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三) 借款人须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办妥与本贷款及贷款项目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若贷款人要求,还应办妥本合同的公证手续;
(四) 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担保,借款人应确保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担保合同及担保物的公证,登记和,或担保物的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五) 借款人未发生本同所列之一约事件;
第九条贷款担保:本和同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涉及抵押担保的另行签订抵押合同。
第十条贷款偿还:
(一) 还款原则。贷款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财政部及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决定贷款偿还的扣款顺序。还款方式:□利随本清、□按月还息到期一次还本,□按季还息到期一次还本。
(二) 如果借款人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向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 保证
第十一条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因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所产生的全部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保证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第十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赏金、贷款人实现贷款项下债权及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第十三条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地并不可能撤销地向贷款人保证: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发出还款通知,保证人在接到贷款人的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即应按通知中所载明的偿还金额、方式向贷款人支付该等款项。
第十四条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无需事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出付款要求或对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以实现债权,即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如贷款人针对贷款还享有其他担保权利的保证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要求贷款人先行行使其他担保权利。
第十五条保证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一) 保证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 保证人已仔细阅 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如保证人为法人,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本合同经过合法的授权。
(三) 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 保证人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发反保证人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以及适用于保证人的任何法律和法规。
(五) 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并将会对保证人的财务状况或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六) 如有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保证人应立即将详情通知贷款人。
(七) 保证人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损害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行为。
(八) 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其主要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设置第三人权益、对外投资、公司分立等,以至于影响 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九) 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债务尚未完全清偿前,保证人将不会就其已向贷款人履行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借款人追偿或主张权利。
(十) 保证人向贷款人进一步陈述、保证并承诺,前述陈述和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当时的事实及情况始终是真实和准确的
第十六条一旦保证人未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声明、承诺或义务,或发生了针对保证人或其财产的查封、扣押、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对或有可能对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事件,贷款人即有权行驶其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项下的权利。
第十七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协议变更本和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的内容,除贷款展期或增加本金金额外,无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将在变更后的保证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八条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保证担保独立于贷款人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并且,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应受到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的影响,不应受到借款人对保证人任何债务或义务的履行或未履行的影响。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有权随时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并对贷款的使用提出意见。
(二) 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情况,并提出意见。
(三) 有权自行决定本贷款合同项下各类文件、契约、权利文件、凭证等的保管地点、保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进行保管。
(四) 有权要求借款人不时提供与本合同的签署和/或履行有关的资料、信息;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贷款人不时要求的各种协助;有权调查、征信借款人、担保人的资信情况。
(五) 在借款人未提供贷款人要求的文件和资料或提供文件资料未令贷款人满意时,有权拒绝借款人的任何提款申请或要求。
(六) 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贷款人可以享有的其它权利。
第二十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借款人享有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得贷款的权利。
(二) 借款人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三) 在借款人有职业、收入、住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借款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该等变化。
(四) 借款人有义务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物的检查,对于贷款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借款人有义务依照执行。当抵押物非因贷款人过错毁损或灭失,或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清偿的,及时将情况告知贷款人并提供新的等值抵押物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五) 承担因签订、执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证、鉴定、评估、登记等费用。
(六) 贷款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时,予以无条件配合。
(七) 在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信息资料和/或协助时,提供相应的信息资料和/或协助。
(八) 借款要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项:
(一)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
(二)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贷款人提供的任何文件、资料或凭证或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在任何方面被证明是不正确的、不真实的或具有误导性的;
(三) 借款人在任何方面未能实现或遵守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违反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
(四) 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行为能力,又无合法继承人或受赠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其合法继承人、受赠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五) 就保证人而言,发生了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项下的任何事件;
(六) 出现了对或可能对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况。
第二十二条 一旦发生上条所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 要求借款人和/或担保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或消除违约状态;
(二) 拒绝借款人的任何提款要求或申请;
(三) 宣布所有已贷出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及律师费等);
(四) 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就所有逾期金额向借款人计收罚息。
(五) 要求追加、更换保证人、以贷款人认为合适的方式增加抵押物;
(六) 宣布行使或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
(七) 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任何币种的任何帐户直接扣划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和保证人并在此同意和授权贷款人进行本条约定的扣划;
(八) 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抵押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五章 其他条款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各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本合同各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日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但借款人、保证人和/或抵押人发给贷款人的文件,则需在贷款人实际签收后方可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各方的通讯地址或传真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合同的其他当事方。在合同的其他当事方依照本条的规定收到另一方通讯地址或传真变更的有效通知之前,另一方的原通讯地址或传真仍应被视为该方的有效通讯地址或传真。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各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由当事人各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本合同任何附表或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抵押物品清单、贷款借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以,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 】(1.适用;2.不适用)本条款之内容:合同各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承诺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担保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担保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担保人对债权人根据合同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没有任何异议。
第二十八条 补充条款:
(一) 借款人指定 为本合同的联系人,联系人地
(二) 其他约定: 。
第二十九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贷款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篇14:向银行贷款协议生产需要
贷款车辆转让协议书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售车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车主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轿车,牌号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_______________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_________________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篇15:方委托贷款合同
委托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借款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委托人和受托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______________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代理协议》,并应借款人请求,受托人同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借款人发放该项委托贷款。委托人、受托人与借款人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委托贷款的金额、利率、期限及其它
第一条贷款币种和金额。
此项委托贷款币种为_______,金额为(小写)_______(大写)_______万元。此项贷款为委托贷款。
第二条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
本项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_______%。按月计息,每月____日为结息日,最后一月利息随本金一起结清。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项委托贷款的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借款人在经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第四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下委托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用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贷款偿还。
借款人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本贷款的本息按期由受托人负责从借款人存款账户划入委托人指定的账户,委托人指定账户的开户行是,帐号为。
第七条贷款担保。
委托人确定的本项委托贷款的担保人为,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贷款展期。
经委托人、借款人协商一致,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前10天签订委托贷款展期协议。
第二章委托人的责任与义务
第九条委托人在受托人委托资金账户存入足额资金,要求受托人将委托贷款于____日内汇划至借款人账户。
第十条委托人自行监督借款人对委托贷款资金的使用。委托人委托代为监督的事项(以下选用的划√,不选用的划×):
□监督借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是否符合本合同规定用途:
□监督项目执行情况:
□协助监督借款人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协助监督保证人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第十一条委托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为借款人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第十二条委托人要求将收回的贷款本息划入如下账户: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借款人不按期还本付息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从借款人账户直接扣取。
第十四条本项委托贷款实行担保的,委托人应自行对保证人的保证能力,抵(质)押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质)押权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受托人不承担任何审查的义务。
对实行担保的展期贷款,委托人应事先征得担保人的同意,并提前10天书面通知受托人与担保人续签展期贷款担保合同。
第十五条当借款人经营状况恶化,以及出现其他危及委托贷款资金安全的异常情况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提前协助收回委托贷款资金。
第十六条委托人有权直接向借款人催收委托贷款本息或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第三章受托人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七条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签发的《______________市商业银行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中的内容与贷款合同进行核对,在确认委托资金足额到位后,办理放款手续。
第十八条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要求,及时将借款人还本付息资金划至委托人账户。
第十九条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因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资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原因,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借款人进行不法经营,受托人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二十条受托人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借款人催收未按期归还的本金和利息,对借款人确实无力归还的贷款,在保证期内,受托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保证人催收,并将催收借款人和保证人的情况报告委托人。
第二十一条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监督贷款使用的监督措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本项委托贷款若实行担保,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与委托人指定的担保人签订有关担保合同,并办理必要的公证、登记手续。
办理担保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支付。
第四章借款人的责任与义务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要在受托人的营业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借款、还款、付息等事宜。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在使用借款前,应根据约定用款计划向受托人一次或分次提出借据。
第二十五条借款人要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该项委托贷款,不得挤占挪用。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应于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前在受托方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的利息或本金,并按约定的期限和利率支付贷款本息。
第二十七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须接受委托人和受托人对本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借款人要及时向委托人和受托人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要求的其它资料。
第二十八条借款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重大投资、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与外资合资(合作)、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等事宜,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第二十九条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提前还款____日前向委托人/受托人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第三十条借款人要求贷款展期的,须于贷款到期之前30天向委托人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受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书面指令在本合同贷款利率基础上,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按每日_______‰计收罚息。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受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书面指令在本合同贷款利率基础上,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按每日_______‰计收罚息。
第三十三条受托人未按约定期限和金额将贷款放出,委托人有权按照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每日向受托人收取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即视为借款人违约,受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书面指令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直接从借款人账户收贷款本息,而不必事先通知借款人:
(一)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的:
(二)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贷款逾期并经受托人催收仍不偿还的:
(四)不按委托人和受托人要求提供或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等材料的:
(五)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程序纠纷的。
第三十五条委托人不按期支付手续费,支付担保、诉讼等其他费用的,受托人有权从委托人账户直接扣收或从借款人偿还的贷款本息中直接扣取。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六条合同送达。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或指示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
第三十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任何人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在不违背委托人和受托人《※※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代理协议》(编号:________年※※委贷字代理协议第号)约定条款和《淄博市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编号:________年※※委贷字放贷通知书第号)所列各项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条件下,由三方协商解决。如涉及担保人的,必须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十八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将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处理方式:
(一)由淄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受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商定的其它事项(本条款不得与其它条款相抵触,不得影响当事人之间实质性的权利义务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借款人全部偿清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时自动终止。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组成。
与本合同有关的《______________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代理协议》、《______________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借据、《担保合同》、当事人三方同意修改的“借款合同”有关补充条款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合同文本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借款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委托人和受托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______________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代理协议》,并应借款人请求,受托人同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借款人发放该项委托贷款。委托人、受托人与借款人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委托贷款的金额、利率、期限及其它
第一条贷款币种和金额。
此项委托贷款币种为_______,金额为(小写)_______(大写)_______万元。此项贷款为委托贷款。
第二条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
本项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_______%。按月计息,每月____日为结息日,最后一月利息随本金一起结清。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项委托贷款的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借款人在经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收利息。
第四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下委托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用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贷款偿还。
借款人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本贷款的本息按期由受托人负责从借款人存款账户划入委托人指定的账户,委托人指定账户的开户行是,帐号为。
第七条贷款担保。
委托人确定的本项委托贷款的担保人为,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贷款展期。
经委托人、借款人协商一致,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前10天签订委托贷款展期协议。
第二章委托人的责任与义务
第九条委托人在受托人委托资金账户存入足额资金,要求受托人将委托贷款于____日内汇划至借款人账户。
第十条委托人自行监督借款人对委托贷款资金的使用。委托人委托代为监督的事项(以下选用的划√,不选用的划×):
□监督借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是否符合本合同规定用途:
□监督项目执行情况:
□协助监督借款人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协助监督保证人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第十一条委托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为借款人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第十二条委托人要求将收回的贷款本息划入如下账户: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借款人不按期还本付息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从借款人账户直接扣取。
第十四条本项委托贷款实行担保的,委托人应自行对保证人的保证能力,抵(质)押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质)押权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受托人不承担任何审查的义务。
对实行担保的展期贷款,委托人应事先征得担保人的同意,并提前10天书面通知受托人与担保人续签展期贷款担保合同。
第十五条当借款人经营状况恶化,以及出现其他危及委托贷款资金安全的异常情况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提前协助收回委托贷款资金。
第十六条委托人有权直接向借款人催收委托贷款本息或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第三章受托人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七条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签发的《______________市商业银行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中的内容与贷款合同进行核对,在确认委托资金足额到位后,办理放款手续。
第十八条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要求,及时将借款人还本付息资金划至委托人账户。
第十九条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因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资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原因,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借款人进行不法经营,受托人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二十条受托人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借款人催收未按期归还的本金和利息,对借款人确实无力归还的贷款,在保证期内,受托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保证人催收,并将催收借款人和保证人的情况报告委托人。
第二十一条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监督贷款使用的监督措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本项委托贷款若实行担保,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与委托人指定的担保人签订有关担保合同,并办理必要的公证、登记手续。
办理担保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支付。
第四章借款人的责任与义务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要在受托人的营业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借款、还款、付息等事宜。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在使用借款前,应根据约定用款计划向受托人一次或分次提出借据。
第二十五条借款人要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该项委托贷款,不得挤占挪用。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应于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前在受托方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的利息或本金,并按约定的期限和利率支付贷款本息。
第二十七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须接受委托人和受托人对本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借款人要及时向委托人和受托人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要求的其它资料。
第二十八条借款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重大投资、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与外资合资(合作)、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等事宜,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第二十九条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提前还款____日前向委托人/受托人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第三十条借款人要求贷款展期的,须于贷款到期之前30天向委托人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受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书面指令在本合同贷款利率基础上,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按每日_______‰计收罚息。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受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书面指令在本合同贷款利率基础上,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按每日_______‰计收罚息。
第三十三条受托人未按约定期限和金额将贷款放出,委托人有权按照违约金额和违约期限,每日向受托人收取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即视为借款人违约,受托人有权按委托人书面指令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直接从借款人账户收贷款本息,而不必事先通知借款人:
(一)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的:
(二)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贷款逾期并经受托人催收仍不偿还的:
(四)不按委托人和受托人要求提供或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等材料的:
(五)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程序纠纷的。
第三十五条委托人不按期支付手续费,支付担保、诉讼等其他费用的,受托人有权从委托人账户直接扣收或从借款人偿还的贷款本息中直接扣取。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六条合同送达。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或指示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
第三十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任何人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在不违背委托人和受托人《※※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代理协议》(编号:________年※※委贷字代理协议第号)约定条款和《淄博市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编号:________年※※委贷字放贷通知书第号)所列各项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条件下,由三方协商解决。如涉及担保人的,必须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十八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将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处理方式:
(一)由淄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受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商定的其它事项(本条款不得与其它条款相抵触,不得影响当事人之间实质性的权利义务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借款人全部偿清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时自动终止。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组成。
与本合同有关的《______________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代理协议》、《______________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放款通知书》、借据、《担保合同》、当事人三方同意修改的“借款合同”有关补充条款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合同文本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农村养殖场转让协议书
转租房(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自愿的原则,甲方将坐落在北京市顺义区前鲁各庄村养殖场地转让给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殖场地转让包括如下
瓦房_______间、牛棚_______间、树_______棵、自来水管道_______米、围墙_______延米、大门两幅。
二、租赁期限
苗立生在_______年向前村经济合作社租赁的_______亩养殖场地。
三、租金
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租期_______年。现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后养殖地租金、水电由承担。乙方_______在本协议生效后支付给甲方苗立生土地租赁转让金_______万元整_______。其土地上现有的建筑物、种植物、归乙方。合同生效后对土地投入和收益均归乙方所有。
四、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协议期满后
由_______与前村经济合作社协商签订续租协议,前鲁各庄村经济合作社与苗立生赁协议同时终止。甲方应无报酬的配合乙方完成相关手续使乙方能继续使用养殖厂地。
立此协议,所有事项以原合同为准,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各_______份,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签字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篇17: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书
借款人:______
贷款人:______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
发放。双方为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
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
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
息日为___。(复息或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
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
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
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
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
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月____万美元;
__月____万美元;
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
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
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月____万美元;
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
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
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
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
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
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
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
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
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
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
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
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
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
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
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还
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十一、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贷款方: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公章) 保证方: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
篇18:大连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监管合同
甲方(系卖房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系买房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兹有乙方购买甲方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房产,《房屋所有权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在认真阅读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暂行规定》后,经双方协商决定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特签署本声明。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资金及权属风险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甲方□本人亲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受托人为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乙方□本人亲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受托人为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19:农村养殖场转让协议书
出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种鸭场,种鸭_______万头及其配套场区,每只_______元,共计:_______万元。
本种鸭场种鸭基价由甲方参照周边同级别养殖小区基本相同的价格执行和管理。
种鸭场由于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自行生产饲料,种鸭用饲料必须用品牌全价饲料,合格厂家饲料,饲料价格为同等市场价。
乙方自主养殖,甲方不干预,风险自负,种鸭保险费及保险赔偿,由乙方全部所得,甲方不参与。
种鸭卖买乙方自由,甲方不得干预。
种鸭场所有种鸭用药必须符合国家动物用药规定,绝不使用人用药品,如查到,谁用谁负责,与甲方无关。
乙方必须协同甲方共同做好小区治安、防火、防盗等工作,有必要时由公安机关介入。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20: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已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那么房屋抵押贷款分为两种,一个是个人消费贷款,另外一种就是个人经营性贷款。所谓银行消费贷款就是银行机构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消费用的贷款,比如住房、汽车、家具、彩电、冰箱、电脑等。而个人经营性贷款顾名思义就是用自己的房产做抵押获取银行融资用于商业用途。
借款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企业营运的需要,向乙方以自有土地、房地产设定抵押借款作为营运周转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沈阳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号】(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万元(或同等金额的外币)整。
2. 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营运周转的需要,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 借款期限:二年期。
借款利率及付息:按照中国银行的放款利率 ,每月付息 。
4. 借款的支取:在上述借款总金额下,依甲方实际资金需求乙方给予配合逐笔拨付,并以现金或汇款入账户方式支付。
5. 借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
6. 本合同在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 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
2. 房产:【 地证字第 】
3. 抵押期限:两年(或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4. 抵押权包含前欠未还、现借款、转让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 乙方的义务:
1. 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 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 甲方的义务:
1. 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1. 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2. 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与房产,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3. 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借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借出的贷款本息。
4. 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5. 抵押物由甲方向 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借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 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对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的罚息。
3.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的本息。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借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10%的利息。
4.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支付借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支付的借款。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 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3. 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 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1.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2. 甲方开立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估价、登记、证明及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诉讼、律师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合同系经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壹式三份,自甲、乙双方各自代表签字,且经由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订立时间: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