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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腻子施工合同协议书【3篇】 施工合同(汇编20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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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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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水电班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确保安全生产,提高建筑工程经济效益。甲方承包的浙江大学农业实验基地综合楼工程的安装工程施工任务以包工包料双包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水电施工班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及范围:

1.按本工程建设方提供的全套安装工程施工图纸,会审纪要、技术签证、施工期间图纸的修改和变更的全部工作。从基础开始竣工验收到交付建设方物业过程及专业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生活区内照明、临水设施的安装、拆装及日常维修工作等。

2.工程材料采购、检验、运输工作,竣工验收前的检修、测试、通水、通球、通电、消防、煤气、试气、试压、验收等工作。

3.乙方承包范围内项目在竣工后壹年内的维修。

4.提供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计算,负责隐蔽验收、材料报审、使用功能测试等技术资料的签证工作。负责竣工图编制、工程结算和审价工作。

5..本工程发包范围内除建设单位总承包合同规定建设方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均由承包人采购。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且需经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二.工程造价的计算:水电工程承包合同1.根据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安装工程工作量,按浙江省“零三”定额及相关文件规定,按投标文件审定安装工程直接费与人工价差之和(建设单位审定的主材除外)后,下浮15%(包括总合同下浮)。

2.造价中涉及的主要材料价格“市场信息价”以外的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材料单价签证。

3.图纸变更及产生的签证费由乙方负责办理签证手续,并作为结算依据,并及时上报公司,今后结算时作为有效依据。

三.付款方式:

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次按月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如有增加合同外工程量的,按建设单位的总合同执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各单位工程验收12个月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不计息。剩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24个月30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工程质量及工期

1.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按建设单位及甲方确定的达到市标化工程及争创飞英杯要求),如因乙方造成的质量因素而达不到此质量标准的,则处以乙方工程总价的3%处罚,工程验收完成后如本工程达到飞英杯标准,则给予乙方安装工程合同总价1.5%的奖励(如因土建工程等因素导致质量未达标,而乙方施工的安装工程达到优良,同样给予乙方安装工程合同总价1.5%的奖励)。

2.施工过程必须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规范及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进行施工,否则由此所造成的返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3.服从建设单位、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要求进行施工。

4.严格按照浙江省规范执行及各现行新规范规定,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建设单位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程的施工。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密切配合其他工种,对于造成无故返工或凿除的电气及管道修补工程,则由乙方负全责。

6.装饰阶段室内设备管道安装前应做一样板房由建设单位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7.乙方应该在当天完成的工作前对施工工人加以技术及安装方面的交底工作,班前检查当天完成的工作状况及质量要求。

8.乙方必须满足工程整体施工进度要求,每分项工程由甲方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强行按进度完成,如因乙方原因而影响其它组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根据施工现场项目部所制订的周、月计划进度安排。乙方必须合理安排人力、材料,确保按甲方的月、周施工计划如期完成,不得耽误总体工期。施工现场听从现场项目经理和施工员的指挥,如乙方不按现场项目部的进度计划实施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相应处罚。

五.安全事宜

1.进入现场施工的人员,必须执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由乙班长负责督促各项工作的安全生产,杜绝违章作业。作业时间持证上岗,使用的机械专人操作。

2.实施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细则:乙方必须配合湖州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合理工地”、湖州市级“文明工地”及“飞英杯”评定。

3.乙方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被有关部门查获罚款均由乙方负责。

4.所有的机械、灯具及电线线路不能自行拆装。

5.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自行负责。

六.工地生活事宜

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管理制度,任何人不得开小灶,如发现用电炉、电饭煲家用电器等烧饭的,当场缴收用具并罚款壹佰元。

2.乙方所居住的生活区域和房间要专人打扫,保持清洁、达到卫生部门的检查标准,如经市、区部门检查不合格而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乙方承担。

七.工地纪律制度:

1.乙方进场工作后,必须把本班组人员身份证及有关手续交给甲方查验,无证件的工人,不准进场施工,乙方承包人对本班组人员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2.打架斗欧不管因何事与何人均属违法行为,甲方不予支持,发生纠纷乙方承包人应及时协调或向甲方管理人员反映调解,凡参与或指使打架斗殴一律处罚人民币300元/人,情节严重造成后果均由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责任,班组长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责任,打架斗殴所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罚款均由各班组负责人承担,甲方不负经济责任。

八.补充事宜:

九.其它事宜:

1.乙方进场工作不准带女家属、小孩在工地住宿,如果擅自带家属住进工地的,甲方作清退处理。

2.乙方所施工的现场及工作面,必须保持整洁,每项工程必须工完场清。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如有不服或违反者,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罚款处理,严重者作清退处理。

4.乙方进场的工人必须具备身份证,其暂住证、上岗证、工作单位记录等证件由甲方办理。所有由甲方办理证件的人员必须自始自终在本工地施工,保持人员绝对稳定。

5.乙方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水临电的安装及维修、整改(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负责施工)。

6.如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时的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工作任务单,如不能完成的按任务单所含工作量人工费的2倍处罚。

7.双方上述条款必须共同遵守执行,违约方后果自负。

十.合同生效与失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待保修期满付清后,自然失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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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电气施工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8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一、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气工程(消防、防雷、接地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见附件)

三、合同工期:

1、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为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

四、工程质量: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

六、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签订合同之日起;

2、工程完工付总工程款的;

3、余款年底前结清。

七、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如有变动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3、本工程材料按附件所列材料品牌。

八、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本工程保修期为

九、其它

1、如甲方要求变更工程内容,改变安装范围及条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办理书面签证(为合同附件)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难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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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道路土方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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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现场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余土外运至渣场,渣场由乙方自行落实,甲方概不负责。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天。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环卫出渣费以及倒土费、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等全部费用组成,其单价为:

1、场内回填部分

(1)页岩(松次坚石)做回填方,按_____元/m3包干价执行。

2、余土外运部分

(1)外运工程量不论运距远近,按_____元/m3包干价执行。

3、其他

若甲方需要向乙方临时租用机械设备,按租用期市场价计算租金,机械设备台班以甲方指定人员签证为准。

七、工程结算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甲、乙双方现场实测方格网及实际收方工程量办理结算,结算完毕,移交竣工资料后,一次性付至结算金额的___%,剩余尾款___个月内付清。

八、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

1、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后的验收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不大于_____cm,垂直面无偏坡。

2、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___天向甲方分别提交:土石方调配及外运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3、场内填筑部分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并优先选择页岩以内土石方回填,且在页岩以内土石方有剩的情况下,不得选用砂岩回填。

4、建筑物及其基础外边线_____m以外范围内,回填土石方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度不得小于_____%。

5、竣工资料为___式___套。

九、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该工程总工作量___%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留存

本合同___式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单位:__________ 承包单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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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江西省劳动合同书模板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企业,全文共 2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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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岗位_________(工种)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种工作时间制度。

1、执行定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实行计时工资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律、法规的规定。

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l462004)。

第七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江西省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低标准。

1、计时工资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日)元,试用期满后月(日)工资为元。

2、按工程量计付工资

(1)按工程量单价计取工资;

(2)按工程量总量总价计取工资。双方约定的工程量单价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标准。实行按工程量计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额不得低于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5天内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日(3天以上3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国家、江西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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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设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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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范本【三篇】

【篇一】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定作人承办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定作人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方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承揽方营业执照:

施工资质:

承揽方施工项目经理:

手机:

承揽方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

开户行:

帐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加工承揽下列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为加强双方的相互配合,保证甲方邮政生产楼装饰工程顺利竣工。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制做的grs装饰件及安装工程标的额约为:_______元。

第二条制作grc装饰件规格、单价(单价款单位:平方米/人民币元)略

注:以上每平方米grc装饰件固定结算价,包含:包工、包料、包一切税费,grc装饰件的总平方米及合同总金额以最后交工实际测量平方米为准。

第三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_______邮政局生产业务楼欧式外观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邮政局生产业务楼施工现场

3、承包范围:grc装饰件安装,艺术修形、刮腻子、修磨、涂料粉刷;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grc装饰材料厂商:_______);

5、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造价按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上午参加_______组织的工程招标会上中标单价,竣工按中标单价及实际工程量决算。

第四条工程期限与保障责任

1、本工程施工期限为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章生效之日起计_______天;

2、甲方要求变更方案或增加工程内容所涉及的时间在原定工期外顺延;

3、因现场停水、停电、运输进场障碍或出现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电、堆放材料场地及施工人员食、宿临时用房;

2、提供施工用双排脚手架;

3、负责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4、严格监督施工质量,组织工程验收。

第六条乙方责任

1、负责安装中所有有材料供应。施工主要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资料,如:材质单、合格证等;

2、认真组织施工,严格按《grc外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施工;

3、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负责安装所涉及部位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5、因乙方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付款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全部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按下列方式办理:本工程已经招标认价、原预算单价甲方不再审计。应甲方要求工程变更增减,其费用依据预算明细的单价计算工程量,据实计算汇总工程总价款;

2、乙方带料进场开始施工_______日内,甲方拨付工程总价_______%的工程款;

3、乙方安装完成,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_______日内,再拨付工程总价_______%;

4、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_______%,质保期_______年。质保金在_______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时,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清。

第八条施工及竣工验收

1、安装要符合欧式装修风格,线条明畅、凹凸对正,尺寸标准及形位误差应服从于实际艺术效果;

2、如施工中甲方要求变更施内容、范围、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办理补充条款,并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签字作为合同附件进入决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通知后五日内,组织验收。超过七日未予答复时,乙方有权视为已验收合格并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乙方服务承诺

1、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grc装饰件保修两年,使用寿命不少于_______年,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一年内免费为甲方更换grc装饰件,两年内免费维修,超过两年维修只收取材料费,维修保证_______小时赶到现场;

2、乙方承诺对本单位安装的grc装饰件工程,进行终身维护;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grc装饰件损坏,乙方保证进行维修,但要收取材料费。

第十条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施工,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扣减合同价款外,甲方还应从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__元违约金。

4、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条件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期顺延,乙方按每日_______元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加罚违约金。

第十一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篇二】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篇三】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建设地:

3、工程规模、特征:

4、工程施工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须符合《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xx要求。

5、预计施工工作量:

6、完成施工工作量测量方式:

7、质量标准:

第二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1、本工程批准文件、用地(附红线范围),以及施工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工程施工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面积布置图、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第三条:合同工期

1、本工程定于于年月日竣工,总工期为天。

2、施工有效期限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若遇设计图纸变更、工程量变化等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可顺延工期。

第四条:计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1、本工程施工约定包干价方式计费,每平方米固定价为元,总价预计为元(大写:),总价款以最终施工测量面积为准结算。

2、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预支约定总工程款30%的款项,计元;地基基础工程完成强夯工作量5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60%的款项,计元。剩余10%款项待工程基础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施工任务,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

3、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技术,并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提交合格的施工成果。

4、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安全和保密规则,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并对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基本的工作生活条件,致使乙方停工、窝工或延误工期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窝工损失,损失金额按约定总工程款的平均日产值计算。

2、因未满足技术要求,致使施工质量不能合格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合同履行期间,若因工程停建甲方需要解除合同时,乙方尚未进行施工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乙方已开始进行施工的,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

4、发包人未按合同日期拨付工程款,每超过一日,应向乙方偿付未支付工程款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每迟延一日,应减收工程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一式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持份,乙方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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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吊车租赁合同施工需要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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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简称甲方):__建设有限公司

出租方(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吊装需要租用乙方汽车起重机,配合甲方吊装,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地点及车型、内容

1、租用吊车类型及数量:根据甲方需要

2、施工地点:许昌开炭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3、施工内容:吊装、配合作业

二、租金和费用计算方式

1、租金:国标25吨汽车吊每个台班1300元,国标16吨汽车吊每个台班1200元,国标8吨吊车每个台班700元。单价包含河南省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租赁方式: 零星租赁(如有变动另立合同),每个台班的工作为9个小时计。

4、乙方提供驾驶员1-2人(具备有效的操作资格证)。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十不吊”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吊装作业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甲方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3、路途安全由乙方负责。

4、乙方操作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操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5、乙方操作人员自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并且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乙方机组人员故意懈怠,在有足够佐证材料证明下,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更高素质的吊车司机。

6、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工吊具均由甲方负责。如需夜间施工,甲方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按时支付乙方租赁费用。

4、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5、当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施工需要时有权另外租赁设备,乙方不得阻拦。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机组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领导的指挥,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车辆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不得影响甲方生产工作。如因吊车问题影响甲方生产,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吊车所需燃油、液压油和润滑油、配件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需满足甲方作业施工需求。

5、吊车在租用期间维护和保养:原则上在无作业时保养。

6、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机械台班结算单,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乙方提供有效河南省增值税专用发票,租金以现金或银行汇总的方式均可。

2、甲方必须按时支付吊车租金,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后生效。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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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单位设施施工合同示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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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年 月 (编号: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附件1:产品清单

第三条 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包报建、包设计、包工包料、包通过工程所在地交警(交委)部门验收及取得营业许可证及其手续的办理、包风险、包保修、包税金等承包方式,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及材料明细表(见附件 ),保质保量地承包本工程。

2、结算办法:本工程的实际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证为准, 单价按合同附件 中材料明细表中的包干单价执行,经甲方确认后按实结算。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现场监理、工程部经理及甲方审核部人员或甲方委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3、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3%,则甲方可按照超过部分的10%在结算金额中扣罚。

第四条 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每批交通设施材料订货量及交货时间向乙方发出书面订货通知,乙方应根据订货通知的要求向甲方供货,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进场施工,于 年 月 日止完成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并于 年 月 日前通过工程所在地交警(交委)部门的验收即 验收并取得该部门验收合格证明。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交通标线必须按国标GB5768-99的技术规范进行车道导向线施工,分界线及路标按国家标准施工。

2、所有交通标志牌的图案、规格、设置必须符合国标GB5768-99的技术要求,反光标志在正常条件下使用期限为七年,自工程通过工程所在地交警【交委】部门验收即 验收并取得该部门验收合格证之日起计。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及本合同材料明细表的要求,所有进场材料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及品牌证明并经甲方验收通过。若提供的材料不满足要求,乙方应无条件退换、返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绘制竣工图和提供有关工程验收资料,竣工图上应注明各种标志的数量及规格并经甲方严格审定。双方签字后,双方在现场核点工程数量及检查工程质量,经双方及工程所在地交警(交委)部门即 办理签字验收手续后,乙方按甲方规定负责办理工程移交工作。

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工程价款按附件 的价格实行单价包干。若本工程分期施工的,则按分期价款及付款方式执行。当工程项目变更较大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对工程预算总价款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工程预算总价款作为付进度款的依据。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在工程进度至 %时,应向甲方提供付款通知书,双方签证确认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分期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

2、甲方在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分期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

3、甲方在乙方通过工程所在地交警(交委)部门即 验收并取得该部门验收合格证明及营业许可证后 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分期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

4、余款作为保修金。甲方在保修期届满10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确认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办理保修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险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项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结清。

5、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乙方须先提供工程所在地区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6、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程或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第七条 保修期

1、保修期为两年,自乙方通过工程所在地交警(交委)部门即 验收并取得该部门验收证明之日起计。

2、保修期内非因不可抗力或甲方人为发生的损坏,均由乙方无偿更换。

3、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于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应无条件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超出保修金的部分,甲方有

第八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部经理)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乙方书面通知起4个工作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接乙方书面竣工验收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6、对于工程变更申请,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材料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或确认,办理有关的签证。

7、接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后3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确认工程施工进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8、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9、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包括:

10、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二个月内完成结算。

(二)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深化设计,并根据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国标GB5768-99的技术要求及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的格

3、工程项目开工应提前3个工作日将完整的施工方案、开工报告、工程主要负责人名单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乙方材料进场前,须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进场时经双方共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停工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扩大损失的自行负责,并承担恢复原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的违约责任。

6、于每月 号前及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报表给甲方确认,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的还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7、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应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

9、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10、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1、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2、乙方进场施工时,应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有关的协议。

13、图纸外(现场变更、临时工程等)的工程签证,属于隐蔽工程的应于隐蔽前办理签证,非隐蔽工程应于完成后2日内办理签证。签证时,乙方应至少提前4个工作小时通知甲方,经甲方项目工程部、审核部及乙方共同现场验收签证,并在签证单中签名确认方为有效。甲方、乙方双方各执2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14、分项工程施工完成,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应以书面形式(按甲方要求的格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报验。

15、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于竣工验收后的二个月内完成结算。

16、乙方不按上款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乙方同意以甲方结算金额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如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少于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和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之间的差额退回给甲方。

17、乙方须按本合同附件三《施工单位进场须知》的规定进行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的工作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质量责任。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时,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0.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或逾期取得工程所在地交警(交委)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

6、乙方擅自中途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施工须遵守甲方对工程管理的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8、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9、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程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工程量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10、乙方不按时进场开工,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后的 日内仍不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1、乙方擅自把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任何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2、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虚构事实或使用其他方式虚报签证工程量的,乙方应当返还因虚报所获得的工程款,并按虚报工程款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或提交后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甲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

14、甲方在乙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乙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0.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

15、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它

1、若乙方产品更新换代、甲方需要更换产品或因甲方生产计划及安排发生变化,甲方可终止本合同。但在进行同类新产品的招标时,可优先考虑予乙方。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各方通讯地址改变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7、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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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园林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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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施工合同

(一)工程承包方式

1、按承包范围(内容)分:建设全过程承包(统包)、阶段承包、专项(业)承包、建造——经营——转让承包

2、按承包者所处的地位分:总承包、分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直接承包

3、按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分:计划分配、投标竞争、委托(协商)承包、指令承包

4、按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分: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1、建设全过程承包

承包方对工程全面负责,发包方仅需提出工程要求和工期。适用于各种大中型建设项目,要求施工企业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经验丰富。

优点:充分利用技术经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保证质量。

2、阶段承包

某一阶段工作的承包方式,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等。在施工阶段又可分为: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三种方式

n 包工包料:承包工程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是一种很普遍的施工承包方式,多由获得等级证书的施工企业采用。

n 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只负责提供施工的全部人工及部分材料,其余部分由建设单位负责。

n 包工不包料:广泛应用于各类工程施工中,指承包人仅提供劳务而不承担提供任何材料的义务,在园林工程中尤其适用于临时民工承包。

3、专项承包

指某一建设阶段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如地质勘察、古建结构、假山修筑、雕刻工艺、音控光控设计等需要由专业施工单位承包。

4、招标费用包干

通过招投标而取得的承包方式,这是国际上通用的获得承包任务的主要方式。分为:招标费用包干、实际建设费用包干、施工图预算包干等。

5、委托包干

也称为协商承包,即不需要经过投标竞争,而由业主与承包商协商,签订委托其承包某项工程的合同。多用于资信好的习惯性客户。这在园林工程建设中也较为常用。

6、分承包

指承包者不直接与建设单位发生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享工程(如土方工程、混凝土工程等)或某项专业工程(如假山工程、喷泉工程等),并对总承包商负责的承包方式。这在园林建设工程中也经常用到。

(二)施工承包合同的概念和作用

概念: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发包方)和施工单位(承包方)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完成特定的工程项目而明确相互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施工单位承诺按时、按质、按量为建设单位施工;建设单位则按规定提供技术文件,组织竣工验收并支付工程款。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签订施工合同的原则和条件

1、原则

(1)合法原则:订立合同严格执行《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过

《合同法》与《建筑法》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主体双方均依法享有自愿订立施工合同的权利。

(3)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签订中,要诚实信用,当事人应实事求是向对方介绍自己订立合同的条件、要求和履约能力;要充分考虑对方的合法利益和实际困难,以善意的方式设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4)过错责任原则

合同中除了规定的权利义务,还要必须明确违约责任,必要时,还要注明仲裁条款。

2、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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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工程施工承揽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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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方双方协调,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一、安装内容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承包方式(施工总包干)包辅材,水系统甲方只提供管材、设备、阀门、卡箍件、玛钢件、法兰螺丝、管道油漆、型钢、套管,报警系统甲方只提供线管、线缆、线盒、丝杆及报警设备。

其余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提供,且保证所提供材料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二、工程工期

1、依照本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规定,乙方总工期为日历_________天,开工日期以甲方的进场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为在具备系统运行的条件下,乙方应于______天内完成全系统的调试运行。

2、在规定工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甲方核实签字的文字记录为准。

3、工期每延迟一天罚款_________元,甲方的临时抢工要求视为工期,工期提前奖励______元。

4、如果采取措施后仍完成不了工期,按第八条第三款执行,并处以合同金额______%的罚款.

三、工程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甲方有权处以合同金额_____%的罚款,且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一般质量问题,经甲方指出不整改的,处以______元罚款,处罚之后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3、鼓励合理化建议。建议被采纳后产生了效益,给予创造效益的_______%现金,当场予以奖励。

四、工程价款:

工程包干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圆整(小写¥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3、消火栓系统: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五、结算方式

1、进度款的结算:水喷淋、消火栓系统以管道延长米作为结算依据,消防报警系统,以报警点为结算依据。

2、最终结算以报警点和喷淋点为结算依据,新做消火栓__________元/个,移改消火栓_________元/个。

3、工程设计变更,以签证单为结算依据,减量____点以下不减价,增量的人工费据实结算。

4、乙方进场后,做完每层(管道试压完)甲方支付完成工程量的_______%作为进度款。工程施工完毕进入试运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暂定总额的______%,通过政府及使用方验收并移交后,施工费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________%;________%作为工程质保金,一年后支付。

六:保修

执行国务院第279号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保修期限_______年,保修期从验收之日算起。质保期的维修工作由施工队全面负责,其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并将施工技术交底。

2、及时组织材料进场。

3、为乙方提供合适的工作条件。

4、按照乙方工程进度及时付款,乙方施工完毕,及时组织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国家技术规范及施工工序组织施工,没有甲方的设计变更通知,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原设计。按甲方的要求参加施工协调会和技术商讨会。

2、负责与监理的协调工作,及时完成施工中的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中的技术资料、竣工图等,收集整理成册后呈交甲方。

3、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承担在交付之前发生损失的费用,接受甲方对已完部分工程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要求。

4、乙方派驻现场的人员应保持稳定,如调离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未经同意离岗或变相离岗,甲方将处以每次_________元罚款。

5、做到文明施工,如发生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将予以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元的罚款。

6、统一着装,安全施工,凡在现场发现未穿工作服的,每人每次罚款________元,未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罚款______元。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_______元。

7、乙方必须给所有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还将扣除合同总额的______%作为处罚,情节严重的应无条件退场。

8、负责甲方提供材料的现场保管,丢失和被盗由乙方全额赔偿。

9、乙方在施工中的材料损耗,不得大于定额材料损耗系数,否则由乙方承担差额费用。

10、乙方不得截留工程款、拖欠工人工资,凡发生工人因工资找到甲方或建设方的行为,则每次扣除合同总额的_______%作为处罚。

八、其它事项:

1、甲、方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各项条款,单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经济损失责任。

2、乙方应保持通讯畅通,发生乙方关机、停机、换号等原因联系不上的,第一次罚款_______元,其后每发生一次罚款_______元。

3、当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工期进度或质量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时,甲方有权采用如下方式进行处理

①无条件更换现场管理人员;

②无条件进行经济处罚;

③无条件接受项目部的工作面割让;

④中止双方合同,无条件退场。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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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传输线路代维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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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 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项目地址:

3. 作业时间:

二、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各级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并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

2. 乙方应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配备合格的专职的安全员,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等安全工作。

3. 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查施工现场,由乙方根据甲方(或总包管理单位))的项目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实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 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法律法规。

5. 乙方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入场前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乙方应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组织召开管理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用火、用电、防灾、安全防护等内容,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乙方必须检查、督促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各项安全制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6. 在生产过程中,乙方员工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按规定配备,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7. 乙方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以及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认真检查。如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工地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导致的所有后果负责。

8. 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自备,并确保设备完好安全,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9. 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和更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0.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其中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1.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电焊、气割等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2. 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肇事者的单位负责。

13.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安全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14.乙方应与甲方共同商定施工作业范围,并由乙方设定明显标志并进行安全隔离,划分施工作业范围和非施工作业范围。乙方不得在非施工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及与施工相关的作业,严禁到未经许可的非作业区活动,如确实需要,应得到甲方人员的批准,并执行甲方相关安全规定。

15.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6.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三、 安全生产检查、违约责任

1.本建设工程项目甲方工程项目发包部门有权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甲方安环部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检查结果和要求进行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有权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2.发生违约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其它安全生产规定的,甲方按附件《承包商现场作业安全不符合事项处置规定》处置。并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4. 因乙方责任造成群体性事件,乙方不能妥善处理的,甲方有权组织处理并代垫赔偿款,责任明确后,甲方从工程款中扣回。

四、 其它事项:

1.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证(复印件)、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名单。

2.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由乙方进行事故报告,并报告甲方。

3. 本协议各项规定适用于签订协议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4.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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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桩基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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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

建设单位: 浙江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浙江省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希望能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西溪诚园b-12、b15地块桩基工程

二、承包范围: 西溪诚园b-12、15地块施工图范围内的桩基工程及基坑围护施工图范围内的桩基工程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文明安全施工

四、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施工管理;

2.甲方要求乙方整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部分;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和结算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现场监理和甲方的施工管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内容;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对质量安全负责。

五、工程造价及结算调整方式:

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cx万元(xx元);

本合同价款采用可调价格方式确定;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执行期间一切遇国家政策性和市场性调整造成材料、人工、机械等价格上下浮动,乙方可以或者应该预见的风险以及招标文件明确的其他风险等中充分考虑,均由乙方自行负担工程量数量在结算时按实调整,工程量数量以施工图纸数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量为依据,合同总价依据乙方的投标书按“调量不调价”的原则执行(钢筋和商品砼、散装水泥除外)。

钢材、商品混凝土、散装水泥全费用单价增减幅度在±5%以内不予调整,增减幅度在±5%以外按以下公式调整:

钢筋全费用单价结算价=[(桩基施工期间杭州市造价信息钢筋综合信息价平均值-杭州市造价信息xx年第11期钢筋信息价平均值*(1±5%)]+投标中钢筋全费用单价。

商品混凝土全费用单价结算价=[(桩基施工期间杭州市造价信息水下混凝土信息价平均值-杭州市造价信息xx年第11期水下混凝土合信息价平均值*(1±5%)]+投标中水下混凝土全费用单价。

散装水泥全费用单价结算价=[(桩基施工期间杭州市造价信息散装水泥信息价平均值-杭州市造价信息xx年第11期散装水泥信息价平均值*(1±5%)]+投标中散装水泥全费用单价。

风险范围以外及无综合单价的新增工程量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1)竣工结算时,工程量根据浙江省xx版预算定额计算规则按实计算;(2)套用浙江省xx版计价依据,即套用《浙江省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及相关补充;(3)人工费、机械、水、电和辅助材料单价按浙江省预算定额及现行文件计算;(4)主要材料按杭州造价信息发布的市区材料信息价,取实际施工工期月份平均值计算;(5)根据中标的综合费率计算综合费用,即:综合管理费率为零,规费和税金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规定计算。计算程序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工料单价法的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上述综合管理费包括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工程保险(含农民工工伤保险)、风险费等所有费用在内以及定额或政府文件规定由施工单位承担的一切费用,仅规费和税金单列。即:工程结算总价=直接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费+(人工费+机械费)×0%+规费( 4.358%)+税金(3.513%);(6)零星工作项目根据实际发生以签证的工程量和单价按实结算。

结算的审核

1.桩基验收合格并且工程资料移交给甲方后三十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经乙方盖章、乙方法人代表签字、乙方概预算编制员盖章的完整有效的竣工结算报告和资料,甲方工程师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并在符合要求的竣工结算资料回执上签字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后方可视为甲方收到竣工结算资料;

2.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乙方不得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让利给甲方,不作增加调整。在结算审核中发现结算资料无效或不完整的,审价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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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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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

施工日期:______至______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监理方:______电话:______

业务签单:______电话:______

设计师:______电话:______

工程主管:______电话:______

施工员:______电话:______

工程施工须知

一、和客户协同办理好装修许可证后方可施工,严禁公司员工无装修许可证施工,谁违章谁负责;

二、进场第一天必须在适当位置张贴防火、禁烟标志,挂好施工牌、员工守则、操作规范、装修图纸等;施工手册由施工员自行保管;

三、进场后必须做好厨、卫、阳台地面试渗漏,检查水管、电视、电话线路等是否正常,下水是否畅通;

四、图纸尺寸及预算与现场尺寸进行核对,如有出入提交书面工程量报告交市场部处理备案,施工员必须与设计师一起进行图纸现场交底,施工员安排施工任务与进度,监督施工质量、卫生、安全情况

五、隐蔽工程:水电管线、地龙骨、吊顶需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预埋或封板,与墙体接触的木制品背面必须刷清漆后粘贴防潮纸做好防潮处理;

六、因现场停水停电等不可抗因素造成工程延期,施工员必须让甲方及时签字顺延工期,违者施工员负全责,如因施工员施工不力延期,则由施工员和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

七、客户单方与各工种联系更改图纸或工程变更,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严禁施工员与客户私下交易,没有签工程变更单就擅自增加或减少项目,违者罚款或开除;

八、客户如在未施工前需要改变施工图或在竣工后要更改项目,施工员必须凭客户签字认可的公司设计专用修改图及客户签字认可的追补预算方能施工,违者重罚;

九、每个员工挂牌上岗,各工种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施工,杜绝工伤事故,严禁电工单人带电操作,油漆时严禁烟火;

一十、施工员必须全天候开通手机与公司/客户主动联系,汇报施工情况和近段时间的工作安排;

一十一、客户有权拒绝不穿工作服和无胸卡的人员进场施工,施工现场禁止烧饭、住宿(确需烧饭住宿者需征得客户同意),严禁闲杂人等到施工现场玩耍或留宿;

一十二、各工种与施工员质量自检合格,提前通知质检员和客户验收,认真负责整改验收中的问题,并交客户验收签字做好施工日志;

一十三、严禁施工员或班组私自承接装修业务,违者罚款或开除;

一十四、班组每日下班前必须切断总电源,关闭总水阀后方能离开;

一十五、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物业的规章制度,搞好物业相关人员的关系,严禁偷盗损坏打架斗殴事件发生.

分部分项工程劳务(施工)承包协议书

装饰合同号:

甲方:

乙方(施工责任方):

甲方承建之工程,现委托乙方采取(□A、包工□B、包工包料)、机具、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内容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二、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总工期:____________日;

三、分部分项工程工种类别:____________

四、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

五、乙方承包围:____________;

第二条:组织领导

一、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二、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特种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三、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乙方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同建设单位代表或建设监理单位代表联系和沟通,只要与本工程有关的事宜,必须向甲方项目经理汇报与协商。除甲方高层领导特批外,否则,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五、乙方向工人发放生活费或工资,必须在本公司的项目经理监督下进行。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有工人的花名册,工人领取生活费或工资要在花名册上签字认可,并花名册交项目经理保管并存档。

第三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工地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和管理。

2、负责安排乙方工程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划拨工程款。

3、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程联系并申报文件资料。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A、合格□B、优良)以上等级。

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检查各安全设施的安全状态,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乙方在安全设施不安全状态下,有权拒绝施工,如遇到突发性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事故,原则上由乙方负责,乙方经费困难可与甲方协商申请适当补助。

3、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或穿高跟鞋、不得赤脖、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未经许可,施工现场严禁住人和带儿童入内,饮食做饭,大小便,乙方工人所使用的交通工具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应在指定位置停放,违者甲方有权重罚。乙方有义务保持宿舍内的卫生和清洁,宿舍内禁止留宿他人。

4、乙方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施工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

5、必须保证有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施工人员数量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安全标准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国家装饰装修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或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者,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的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

9、乙方不得将依据本协议书取得该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该工程项目并追究相关责任。

10、乙方必须提前二日向甲方项目部申报材料,并且必须在材料申报单上签字负责,常规材料申报量不得大于实际用量的10%,非常规材料申报量不得大于实际用量的5%(含合理损耗)。特别是非常规材料若大于合理损耗多余部分由乙方支付相关采购成本,材料申报单上必须有该工程项目经理签字认可,方可执行。现场领料必须有乙方签字认可,其他集体或个人无权领料。

11、乙方在施工过程直到验收交工前,必须采取有效的半成品或成品保护措施,若无故或恶意损坏成品或半成品,处以该成品或半成品工程造价的三倍对乙方进行处罚。

12、工地内废旧物资回收归本公司所有,未经甲方项目经理许可,乙方不得私自回收和出售,一旦发现处以该废旧物资价值5—10倍的罚款。并对发现人或举报人给予奖励。

13、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和修正,乙方必须对所返工部分的主辅材进行赔偿,对于返工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元—10000元的罚款。

14、施工现场工人之间打架斗殴、工种之间打架斗殴,甲方项目经理有权对乙方重罚。若工地出现盗窃事件,经公司访查落实,对举报人本公司给予盗窃物质价值相等经济奖励。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交给司法部门处理。

10、乙方在所指定的工程完工后,应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总结,并积极配合甲方或第三方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部门质量评定(□A、合格□B、优良)标准等级以上。因乙方盲目施工、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第五条:工期约定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安排的季度、月、度及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

(□A、结算总价‰□B、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第六条:付款方式

一、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大于天后,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实际施工进度,每月日,日,日,按借款方式领取生活费(或材料备用金),借款总额不得大于预算人工工费或预算工程款的﹪;根据甲方与业主结算工程款的情况,到甲方帐户后三天内付到决算人工工费(或乙方承包工程造价决算款)的95%支付给乙方。

二、质保金:质保金按分部分项工程决算人工工费(或乙方承包工程造价决算款)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一年后,据实返还,无银行利息。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乙方应在收到口头或书面通知三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其他

一、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分部分项工程总人工工费(或乙方承包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二、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的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其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三、甲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分部分项工程办完工程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附件:(备注:附件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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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亮化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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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路灯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镇

工程内容:______街道管线敷设、灯具底座、灯具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中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照明调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管线敷设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灯具安装日历天数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约定工程为一年的非人为损坏保修期。

五、合同价款

工程单价以预算书为准,工程量以实施施工决算量为准。金额(大写):材料、管线敷设、安装及调试费用:rmb_________ 万元,¥: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按图纸及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准备材料、敷设各种路灯管线、灯具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结清工程款。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路灯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

2、合同条件

3、国家和市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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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装饰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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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布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天年月日开工,至 年月日竣工。工期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见工程预算书)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一62一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一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培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于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贰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二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2工程结算: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及单价进行结算。 第六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 支付元违约金。元违约金。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或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2.3.4.5.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住 址:电 话:邮 编: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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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路路面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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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将就 沥青路面施工及透层油委托乙方施工作业,双方经现场踏看并友好磋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预计新铺筑路面积约 ㎡,最终以实际收方面积为准。

四、本工程计量办法:

1、乙方按甲方要求铺筑的沥青混凝土型号、厚度将沥青砼热料搅拌后运输至甲方指定的铺筑地段,同时人工配合摊铺机、压路机铺筑碾压成型;工程完工后,由甲乙双方依据实际铺筑面积共同验收并签认。

2、本工程沥青砼铺筑面积以(㎡)为单位作为结算依据。若有异议,应当在验收之时提出,验收之时未提出的,即视为认可。

五、工程单价:

AC—13型,设计厚度4cm,含透层油及沾层油、运输、摊铺。包干价为103.6元/㎡(不含税金)。

六、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砼铺完底料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30%,乙方砼铺完面料,甲方支付总工程的70%,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后付25%,余留5%保质金,满一年后支付。

七、竣工资料及后期回访:

1、保修期内,已完成路面沥青砼铺筑地段,乙方每年巡查回访一次,发现有问题或出现病害,即使会同甲方商量,属乙方沥青混凝土自身质量或铺筑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完善;若由于加宽部分路基或基层质量造成的病害,或人为因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破坏,则不属于乙方质量修复范围。

八、工期:根据甲方路基基层完成情况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着手准备,个工作日内进场,并根据气候及基层情况实施铺筑,确保工期。

九、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乙方现场施工需求,乙方负责组织前场临工和铺筑热料辅助工人,安全执勤人员,管理人员及时到位,施工中甲方应负责协调乙方与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关系,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2、乙方在铺筑中如果发现路面基层有问题,及时通知甲方现场处理。

十、工程质量及保修。

1、工程质量满足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路面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缺陷修复责任期为翌年。在缺陷修复责任期内,因乙方原因如沥青同质量或施工质量造成的路面损坏或缺陷,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因路基或路面基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强度不符要求、排水不畅等原因造成的路面损坏,不属于乙方保修范畴。

3、缺陷修复责任期内,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者是人为的破坏行为造成的路面损坏或缺陷,不属于乙方的保修范畴。

十一、安全:

乙方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安全由乙方负责,施工期间,施工区域内严禁外来车辆和外来人员进入,甲方应协助乙方把好外来车辆及人员进入关。

十二、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 该工程经双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完乙方全部工程款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2,由进贤法院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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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速公路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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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及《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在吉林省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此协议所称施工安全范围包括施工车辆、施工人员、施工机具等设施安全。

2、乙方应确保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有效施工期间内在 高速公路 方向 公里进行安全施工作业。

3、经标志核检合格的施工单位,乙方应按照《补充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书面申报材料,并保证提供的施工车辆及现场安全标志符合有关技术指标。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符,甲方有权不予发放《车辆上路施工许可证》。

4、乙方应设有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甲方等监督单位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5、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摆放方式和间距,应严格按照《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维护。

6、乙方施工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得违章行驶,严禁在高速公路上随意调头、逆行。确需调头、逆行时应安排一名专职安全员指挥,并设置专用的安全标志。

7、乙方施工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将施工车辆停放置施工作业区内指定地点,不允许随意停靠,影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

8、乙方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必须开启作业标志灯及双闪示警灯(在作业区内作业除外)。

9、乙方施工作业区应为施工车辆提供安全进、出口,并设有专人负责。施工车辆进出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观察并避让其它过往车辆。

10、乙方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与防护栏的使用规定,施工期间如需开启,必须按审批程序,进行逐级审批,经指挥调度中心审批后,按相应程序进行开启或使用。

11、乙方施工材料、机具、设备等应按照有关规定摆放整齐、有序,不得零乱堆放,影响道路安全畅通。

12、乙方负责施工作业区环境卫生,及时清除施工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施工废物,确保路容路貌整洁。

13、乙方施工作业区内长、大型设备进行施工作业时,应保证吊钩、传送带等悬出部分不能伸出作业区,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14、乙方作业区与车道之间应按照《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采取安全隔离措施。

15、乙方施工作业现场夜间不能撤离的,施工单位应按照《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1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封闭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操作,应统一着施工作业服(安全员着反光背心)。施工人员不得横跨、穿行高速公路,严禁在路上拦截、搭乘其它过往车辆。

17、乙方施工车辆进出省内高速公路时,必须按照《车辆上路施工许可证》、《高速公路施工车辆通行证》中规定的有效时间及规定收费站出入,不得私自随意更改;未按照指定收费站及有效时间通行高速公路则正常缴纳通行费。

18、乙方在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中,接受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检查与监督。检查中若发现安全隐患,将无条件接受高速公路主管部门的处理。

19、乙方未按照《吉林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管理规定》及《补充规定》要求施工作业、使用中央活动护拦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将承担一切事故责任。

20、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施工作业现场备案一份。

21、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x省高速公路 乙方:

指挥调度中心(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授权人签名: 或委托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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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脚手架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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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本工程”系指:猎德西区综合发展项目C区三、四及六号地块裙楼及电影院脚手架搭设及拆除工程

二、 清单及单价

1、 项目名称:四楼双排栅及电影院内双排栅单价:每平方95元(不含税)

2、 本单价包干,包含(搭、拆人工费、运输费、脚手架搬运费)费用

三、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 合同价按以上单价乘以完成工程量计算(单价不含税,如开发票甲方需支付乙方6.5%税金)

2、 结算方法:

1) 双方约定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2) 每个部们脚手架搭设完成付款70%,拆除完即付30%。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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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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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 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中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报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现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出发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工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 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政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设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按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克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人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呈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请点。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标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认变更价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出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验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介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 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关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需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成达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人,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件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 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现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接发包人要求地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 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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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江西劳动合同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企业,全文共 1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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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期 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生效,于_______________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______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_____;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生效,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______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工程 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岗位(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_______________ 种工作时间制度。

1、执行定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 实行计时工资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l46—20xx)。

第七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江西省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低标准。

1、计时工资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日)_______________ 元,试用期满后月(日)工资为 _______________元。

2、按工程量计付工资

(1)按工程量单价 计取工资;

(2)按工程量总量 总价 计取工资。双方约定的工程量单价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标准。实行按工程量计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额不得低于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5天内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 日(3天以上3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国家、江西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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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景观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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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省**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施工内容、范围、承包方式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工程”)

1.2工程施工内容、范围:_________________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园林景观工程具体包括经甲方确认的园建、绿化等施工图纸及甲方指定的施工内容等。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括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包树木成活(完工验收后三个月苗木成活)、包工期、包安全(包括第三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技术方案、包材料涨价风险、包材料损耗、包材料送检及检测合格、包细部节点处理(按规范要求)、包应缴纳的保险、包国家规定需缴纳的所有税金、各种措施费用等所有定额包含的工作内容、包向总承包单位缴纳的施工配合费,包验收及相关费用、包因验收不能通过所需要发生的整改费用、包备案、竣工资料、保修等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和费用。

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完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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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简易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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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公司

承包方(乙方):---装饰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经双方确认预算的工程内容及合同附件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万元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4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4次进行 划拨合同价款 % 金额(元)

合同签订后 合同价付30%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至30%付合同价款50% ----元

第三次 工程进度至80%付合同价款的10% ----元

第四次 工程完工后10天内付合同价款5% ----元

余下5%合同价款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 ----元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七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七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作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上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需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提交事件发生地有关政府机关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双方可视不可抗力原因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1.2、“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也包括在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11.3、不可抗力发生后因乙方怠于采取抢救措施,致使工程损失扩大的,扩大部份的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代表: 代表: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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