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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腻子施工合同协议书【3篇】 施工合同(最新20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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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设备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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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施工机械(附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机械设备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车 型:(见附表)

二、租赁使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时,且机械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现场之日起计租,租期至甲方正式通知乙方退场时止,乙方因任何原因而未按通知规定时限退场的,将不再计算租赁费。

四、机械设备租赁形式及结算方式:

1、乙方以月租形式将机械设备租给甲方,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元/小时,租赁时间不足一月者,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日租金=月租金/31天;

2、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3、租金的结算方式:甲方原则上每月25日对乙方进行租赁费结算一次,并在下月5日前支付上月租赁费用。如因甲方上级或业主拨款不到位时,乙方充分理解甲方资金的困难,同意相对延迟支付;如若甲方还需增加机械设备,增加的机械设备采用本合同中价格,费用并随本合同规定支付;

4、乙方须配备合格的司机并持有效的本机操作证,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以保证甲方施工需要。司机住宿、工资、伙食费用等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乙方机械司机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因乙方司机不服从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司机和终止合同。司机在作业期间对机械设备和自身安全负全责。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规,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2、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燃油、辅油等及其相应费用,完好率每月不低于28天,每低于一天从月租金扣除一天,确保甲方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3、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场地,并保证施工环境良好。乙方同意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和环境符合机械设备作业条件;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手续齐全(合格证、技术检验证等)。如因机械设备手续不全而被地方扣留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的机械设备应保证外观整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满足施工需要,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且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好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甲方工程的正常施工;

6、乙方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和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7、甲方无权将乙方的设备转租、拍卖、抵押。

六、违约责任:

l、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将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有关本合同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该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机械设备退场结算后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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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通讯管道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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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简称甲方

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有关安全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及合同期限

1.1工程名称:通讯工程

1.2工程地点: 市内

1.3工程范围:安装通讯的配套设备等项目。

1.4合同期限: 根据施工段另行议定。

第二条 工程施工要求

2.1按国家通讯施工的有关验收规范要求及甲方的相关要求,产品均为:合格产品,(须提供产品检验证书、合格证已及相关资料)。

2.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未经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研究做出处理方案前,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一切整改全部由乙方承担。

2.3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质量低劣,且在整改期限内无明显改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选施工队伍,乙方立即退场,并无权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费用。

2.4工程在验收前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以便甲方制作竣工验收文件,验收后甲方必须1个月内进行工程送审计;如甲方资料不完整造成无法审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设计工日支付所有工程款。

第三条 现场材料的提供、保管及施工后的成品保护

3.1现场材料由甲方提供领料单给乙方,乙方自行在电信部门指定点领取施工材料。如甲方的材料造成乙方延期及超期及自购材料,均于甲方负责。

3.2乙方领到材料后必需清点数量、保管好现场材料、防止材料的损坏、被盗、浪费。施工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认真计算材料的配比及用量。不得浪费,做到成品清洁卫生,直止交工为止,剩余的一切材料,由乙方负责人清点后交给甲方材料(库管)员核实后入库统一保管并开收料清单给乙方。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工程在验收时主业提出竣工资料不完整,所有事项由甲方负责。

4.2负责整个工程施工生产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管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及

4.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施工材料调配供应,不得无故拖延。

4.4负责办理工程结算,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 乙方责任

5.1按照电信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提供的图纸准确明了。

5.2对施工器具自行准备。如施工车辆、光缆熔接设备及其它相关测试设备。

5.3在工期内做到保质保量施工完毕。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耽误工期。

5.4在验收时必须有具体施工人员参与验收。

第六条 付款方式。

6.1施工费按审计后综合工日 元/个工日计算;

6.2生活费按乙方施工量的 %计算支借;

6.3在过春节时为结清乙方工程款,甲方需保证工人工资回家过年;

6.4质保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施工安全条例。

7.1乙方应配穿安全背心,配戴安全帽、上岗工作证及安高空作业时的安全带。

7.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安全法”之规定安全文明施工,不得违反安全规定,如(酒

7.3如在施工中违反规范的施工人员,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造成他人,自己

第八条 违约条例

8.1甲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协议的有关条款,如违返条例之规定,按合同金额的3%

8.2乙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协议的有关条款,违返条例规定,按合同金额的3%违约金付给甲方作赔偿费,同时甲方可谁时终止合同。

8.3若其中一方违约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诉调解决。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在施工中,如遇自然灾害,人力不可抗拒下等,甲、乙双方及有关部门应共同

9.2乙方如提出与甲方终止施工,乙方需在三个月前提出,以便甲方安排后期工作。

9.3乙方在签合同期一周后向甲方提供人员清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9.4以上合同协议希望双方共同遵守,甲、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9.5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协商条文、作本合同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本合同责任期满后,结清工程价款后自行失效。

9.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协议共壹式___份, 甲方 份,乙方___份,各执为凭。

9.8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人或代表人: 法定人或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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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地坪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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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科综合实验楼项目的水磨石地面分项工程施工合同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1、工程名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科综合实验工程。

2、工程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北校区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形式

1、内容:甲方现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科综合实验楼工程的水磨石地面及踢脚线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2、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材料包工具的包工方式,乙方所需的机械工具及小型用具、劳保用品要自备(指除井架、搅拌机、卷杨机、以外的一切设备或工具,如:磨石机、铁铲、灰桶、铝合金靠尺、灰斗车、软管水管、灰刀等工具和安全帽、水鞋等劳保用品),水泥、砂子甲方提供,其余一切材料乙方负责。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合同价款

1、水磨石地面分项工程按展开面积 52 元/M2,踢脚线依据图纸进行计算 11 元/M (此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详见第五款);

2、甲方不设预付款和生活费,施工后每月进度款按实际磨成的成品面工程量的70%支付(摊好后未进行磨面的按照55%进行支付),余下25%待本项工种收尾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且甲乙双方办理完工程结算确认手续后,一个月内付清(即所有属于本工种的工作全部完成并清理现场后付清),剩余5%作为质保金,两年后无异常现象全部付清(质保期起算时间为甲方竣工验收之日)。

4、零杂工:60元/工日(必须服从临时安排工作)。

5、工程变更,包括工程设计变更,单价按以上单价计算,工程量按实际变更增加或减少工程量计算。

6、如每月进度款未能及时到位时,工地施工不能停工更不能扰乱工地正常施工秩序;如乙方施工不能满足甲方进度要求时,甲方可随时将工程分割于其他工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将从你工程款中扣除

7、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工作范围

第五款单价包括的工作内容:

1、 楼面为10厚1:2.5水泥石子磨光面层(中八厘白石子,3mm铜条分格),包括打底、安装铜条、打磨、抛光上蜡;

2、包括本工种的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堆放整齐。如每一楼层施工完后,必须把楼地面上的杂物清理干净;

3、乙方自行解决食宿、上下班交通工具、生活水电费。

六、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达到合格要求;

2、严格按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进行组织施工(乙方负责编制施工方案交由项目部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七、纪律制度

1、所有在工地的施工人员一律要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与指挥,对不服从项目部管理或不听从指挥的人员,处以罚款500元/人次或清退出工地;如果班组长不执行施工员命令或和施工员发生语言或肢体冲突项目部将对其班组进行1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未完成本项目工程要求结算的,对下属闹事人员不理不问不清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乙方在本工地的施工资格,并按该班组已完成(达合格标准)的工程量70%结算工资,余额不再支付,作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2、所有进入施工现场范围内(含施工现场、工人宿舍等)的人员均必须具有较高的人格素质,不论在工作或休闲时、均不得随意喧哗、嘻闹、调戏或挑逗工作人员,如有类似事件发生被投诉的,甲方将直接追究其本人及所属班组的责任,不管事件影响程度轻重,一律在所属班组的总工程款内扣罚20xx元(贰仟元)/人次,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希望组内人员互相监督,以免拖累自己。

3、在本工地内不得有偷窃、赌博、酗洒、打架行为,特别是不同班组在施工时相互不得发生冲突或群斗行为,如有此行为发生,双方均先各罚款1000元,经查清责任后再作严重处理或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4、甲方要求乙方日工作人数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且保证按进度计划完成。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应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增加工人或夜班赶工,绝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工期,否则罚款500元;若罚款后还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甲方将按乙方完成工程量(达合格标准)的70%结算工资支付并清退离场。

八、安全生产责任制

1、乙方自行负责场内外的一切安全事故,无论在施工现场内、场外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与项目部及工地无任何责任,由你方自行负责;

2、所有民工均应经三级安全培训和教育,并掌握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质量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范”操作程序的要求施工,遵章守纪,严禁违章、违规操作,否则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3、工作时,穿拖鞋,不戴安全帽的,每被发现一人/次,罚款50元。

4、在工作时,应时刻提高自身安全保护意识,注意安全,在安全前提下再生产作业。

5、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材料、设备乱堆放一次罚款50元。材料堆放要求做到“谁做谁放、随做随清”,要设专人检查并做到情况有记录,原因有分析,明确责任,及时处理。

6、严格控制用电设施:私拉乱接电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乙方现场必须配备电工一名;。

7、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IGJ159-1999、严格执行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管理条理》等。

8、乙方的特殊工种和各专业管理人员必须持久有效的上岗证。

9、乙方负责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并设兼职安全员1名,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违章指挥、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0、乙方进驻施工现场后制定创建立文明安全工地计划,乙方还应积极配合甲方及各职能部门的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要马上整改,否则项目部安排整改,一切费用由乙方双倍负责。

九、质量与检查验收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甲方交付20xx0元履约质量保证金,在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无条件一次性退回乙方所交付20xx0元履约质量保证金(无利息);

2、乙方必须对工程质量保障负责:为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除具备一定数量的各专业施工人员外,还应最少配备1名技术人员,随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3、乙方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4、该工程施工过程中经检查定位不合格,须返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返工造成工期拖延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5、乙方负责地面施工时抄平放线工作,甲方只负责提供基准点;

十、合同履行、违约责任,赔索和争议的解决

1、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签定生效期内,每一方都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2、 如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产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起诉到当地法院予以解决。

3、 乙方必须提供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细节承诺书两份,并加盖劳务公司印章和法人委托书一份,劳务资质一份,劳务公司必须由项目部查实后方可签此合同,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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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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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地基基础工程 施工承包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生产车间地基与基础 工程

1.2工程地点:河南省鹤壁市东杨国家级开发区

1.3承包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基础、车间内地坪、车间周边矮墙及散水、车间大门坡道等一切非钢结构安装的土建工程施工。车间室内地坪标高要求高出加工厂外工业园区市政道路标高600mm,基础施工完后需按规范及图纸要求进行回填夯实,多余的土方量运至厂区内低洼处(甲方已与乙方现场确认地点),若土方量达不到回填及地坪施工数量要求,乙方负责从其它地方运土并承担此部分费用。

1.4 承包方式:按固定总价包干,包工、包料、包机械。

1.5 质量目标:合格

1.6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确保达到鹤壁市文明安全工地样板标准

第二条 合同工期: 天

2.1 开工日期:(以实际进场时间为准)20xx年 6月 17 日

2.2 竣工日期:(即完工时间)20xx年6月 21 日

2.3 该工程工期不予调整,除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及现场条件以外甲

方原因影响,可顺延工期。但必须有甲方项目经理签证和盖章。

2.4 甲方对各部位的完工日期严格要求,以最终完成时间作为考核

指标。乙方应按合同的日期完成各部位的全部施工项目。

2.5 乙方未在双方约定日期前完成全部承包内容,将在总价中扣除

工期违约罚金;拖延一天罚金1000元,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总价的10%。

第三条 工程施工造价

3.1 工程承包总价为 (¥ 元)。

3.2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本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总价不再调整。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工作和义务

5.1 甲方的工作义务

 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负责对乙方所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

全面监督和指导。如发现乙方已无履行工程合同的能力或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分包合同。另外组织施工队接替施工,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的权利。

 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 负责本工程的对外联系工作。 负责提供临电一级箱。

5.2 乙方的工作义务

 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的一切适宜。 保证项目管理成员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随意更换上述 人员。

 保证工程不进行再次转包。 服从甲方管理,接受本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执行甲方各 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

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

保证按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与甲方共同商议采取合

负责本工程自身施工中所产生的所有垃圾的清理及外运工

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现场临建设施进行看管和保护,如发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人工费、材料采购费、机械费

等有关本工程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保证甲方免受此等事件的牵连责任。

第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

6.1乙方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好施工安全交底。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指导施工,确保安全生产施工无重大伤亡事故。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其责任安全指标和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追究乙方责任。

6.2乙方必须按照鹤壁市的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工地达到鹤壁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

第六条 工程质量

7.1工程质量验收部门依次为;项目质检员、工程监理、鹤壁市质检站。

7.2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工程所涉及现行有效的国家、地方、行业、的规程、规范、标准、法规、图集。

7.3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七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且乙方需进场的机械、人员、材料全部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5%,基础主体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60%,所有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付款

第八条 其他

8.1因乙方施工力量或队伍素质或管理素质差,给工程进度或质量带来一定问题,但乙方又在规定的时间内又无有效的改善措施,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影响质量、工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在结算中扣除。乙方承诺在一周内撤场完毕。

8.2甲方对乙方所下罚款单由乙方签字确认,如乙方不确认也视为罚款生效,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8.3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双方上级有关部门协调。不愿通过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鹤壁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8.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向鹤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结算尾款后,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甲方:*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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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10]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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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47.2 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如有某部分工程已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48条确认为完工,且已被业主占用,如在此后出现任何延误,而本合同又无另行规定,因延误本应处罚的定额赔偿金则应按已完工的工程的价值所占全部工程价值的比例予以扣减。

47.3 如要在合同中规定有关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的奖励支付事项,此规定应列在第二部分的第47条中。

48.1 当工程全部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所有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后,承包人可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发出有关通知,并承诺在维修期内将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此种通知和承诺必须作成书面形式,且应被视作是承包人要工程师发放工程竣工证书的要求。工程师应在此种通知送出后_________天内或向承包人发出工程竣工证书,并交业主一本副本,注明他认为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圆满完工的日期,或向承包人发出书面指示,具体说明他认为在发放此种证书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在发出此种指示后,工程师还应通知承包人关于此后以及在指示中所提及之工程完工前,可能出现且影响工程实际完工的任何欠缺。在令工程师满意地完成所指明的工程并修正一切所指明的欠缺后,承包人有权在_________天之内收到竣工证书。

48.2 同样,根据本条第1款规定的程序,就以下情况,承包人可要求,且工程师应颁发竣工证书:

(1)合同中单独作有完工期限规定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竣工,以及

(2)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实体部分已竣工,令工程师满意,且已被业主占有或使用。

48.3 如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实质性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工程师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颁发此部分工程的竣工证书,一旦颁发此种证书,承包人应被视作已承诺在维修期内完成此部分工程中一切尚未完成的工作。

48.4 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就永久性工程的某一部分发放竣工证书,并不视为已经完成任何所需的地面或地表还原工作,证书中明文规定的除外。

维修及欠缺

49.1 本条款中“维修期”一词指标书附录所指的维修期,从工程师按本合同第48条规定确认的竣工日开始计算,如工程师根据上述条款发出了多份竣工证书,则分别从其确认的完工日开始计算,就维修期而言,“工程”一词须作相应解释。

49.2 为按合同规定条件在维修期满时或其后尽快将工程交给业主,除合理损耗外,为让工程师感到满意,承包人必须尽快完成本合同第48条中规定的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以及完成工程师在维护期间,或在维护期满后_________天内因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在维护期满前的检查而可能书面要求承包人完成的诸如修理、修正、再建、调整,以及修正欠缺、缺陷、缩误和其他毛病等一切工作。

49.3 如工程师认为此种工作是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或工艺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所至,或因承包人未履行其合同义务(明示或默示不论)所至,一切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如工程师认为此种需要是其他原因所至,则应对此种工作进行估价,并按附加工程支付。

49.4 如承包人未完成工程师要求的上述此种工作,业主有权雇用他人完成,如工程师认为,按合同规定此工作本应由承包人自费完成,业主应向承包人追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费用,或从应付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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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施工员年薪聘用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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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六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日工资为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八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五)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 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范文二:xx年 月 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自年月至年月日止,共五年。

第二条乙方享有的工作条件与办公设施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不受侵害、人体健康不受损伤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品与设施条件。

3.甲方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包括参加各种行业研讨和培训会。

第三条乙方工作岗位、工作报酬和福利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甲方。以上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由甲方员工规章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予以规定。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专业特点、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可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甲方根据合同签署时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位,保证乙方的月均工作报酬不低于元人民币,并向乙方提供各种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若合同签署后,遇甲方工作需要,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则乙方具体的薪酬待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4.职工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节日、婚嫁等假期,具体标准见《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第四条工作纪律

.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与人事调度。

2.乙方实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时间必须在岗。迟到、早退、病假、事假等不在岗状况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计扣薪酬。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甲方与乙方严格按照本劳动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4.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程序见《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经甲方警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改正或由此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

(2)营私舞弊,侵占甲方财产或串通第三方,恶意泄露、出卖甲方机密等以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 )乙方因工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为乙方缴纳各种保险和公积金,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 )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解散、前算或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合同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劳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 )甲方依据第六条4款,第六条7款(4)和(5)项解除劳动合同或依据第六条7款( )项终止劳动合同;

(2)乙方依据第六条6款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按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执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必须按合同约定标准结算欠发乙方的工作报酬。

4.若由于甲方岗位需要,甲方认为有必要对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项培训的,

可以与劳动者订立针对此次培训的服务协议,并约定服务期限。若乙方违反约定,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参见《员工学习培训管理办法》。

5.在乙方履行合同期间,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辞职或擅自离职,乙方不得将从原岗位工作中获得的资料、技术信息或客户名单等商业秘密泄漏于与甲方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或其他有竞争关系的新雇主,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且乙方无权依据第七条 款要求甲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其他事项

.甲乙双方因实施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包括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而产生的争议),按xx年 月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解释和执行。

2.甲方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和绩效考核等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全体员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并且协商确定。甲方应当将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等决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3.若遇实习或者试用,依据公司具体的实习协议或试用协议而定,若实习或试用者通过,则依据董事长签署的转正决议,签署本劳动合同,劳动期限从实习或试用算起。

4.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尚未涉及的,双方可以签署补充协议予以调整。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

盖章: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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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房屋拆除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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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除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安全、快速、经济、扰民小等原则,编制时好拆除作用的规划,,房屋拆除施工合同是怎样的呢 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拆除施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房屋拆除施工合同范文一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规定,对旬阳县城关第二小学院内一栋教学楼进行拆除。经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拆房工作顺利进行,签订合同如下:

一、 拆房工程项目:

1、 拆房工程范围:

2、 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按本合同确定的单价结算。

二、 合同价格:

确定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 80.00(捌拾) 元/平方米,合计总人民币4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

付款方式:

由乙方先行垫资,一年内付清。

三、 合同工期:

1、本工程自月日开始拆房,拆除工期自拆迁时间确定后,7日内完成,情况特殊的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

2、 施工期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可另行协商延长工期。

四、 拆房要求:

1、 乙方承揽的拆除旧房范围必须根据合同确定的红线范围内及甲方指定的实施拆除作业,包括所有建筑、构筑物及一切设施,拆至原房屋基础底止,并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拆除后的建筑材料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

2、 房屋拆除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管理单位审批备案;应落实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并报管理单位备案;乙方在拆除现场必须设置现场办公室,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安全职责。

3、 乙方在拆除房屋时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现场指挥拆除作业,如有事离开时,必须有12名施工管理人员(持有上岗证)留在拆房现场指挥拆除作业。

4、 拆除工程现场必须设置围护封闭。在市区主要路段、交通要道两侧,围护高度不得低于2.5米,围护应做到清洁整齐、无破损,不得有碍市容观瞻。拆除工程二层以上必须搭设脚手架,在市区主要干道两侧和居民住宅周围进行拆除工程,必须采用钢脚手架和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形式,必要时搭设防护隔离棚。

5、 乙方从事拆房工作的人员参加人身安全保险,保险单送管理单位效验备案。无保险者一律不得拆房。

6、 乙方必须首先对种类窖池、水池、水井及电线、电缆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障碍物进行清理或清除,并设置明显的警告牌,清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拆房施工现场的安全。

7、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头戴安全帽,脚穿劳保鞋,高空作业不准疲劳作业并应系好安全带,进入危险区域应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不准酒后从事拆除作业。

8、 拆除工程作业一般自上而下,按顺序进行,不得立体交叉拆除作业;拆除时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后拆除承重结构;拆除栏杆、楼梯和楼板、脚手架应与同层次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

9、 做好现场文明施工,房屋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周围道路沟管畅通,不准乱占马路和人行道,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瓦砾杂物不准散置马路,要每日清铲干净。

10、 从承接拆房施工任务至拆房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对施工现场负全面责任。乙方在拆房过程中如出现拆房人员或其他人员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11、 拆房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不准行凶斗殴,不准聚众赌博,不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服从统一管理。

五、 违约责任:

1、 乙方承接的拆房工程不得转包,如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的全部责任。

2、 甲方交付乙方单体建筑物(构筑物)被拆房屋钥匙后,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如果乙方三天内不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扣除违约金1000元;如乙方七天内不组织人员进场施工,甲方扣除乙方违约金3000元外,并可另安排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所需拆房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代表:

(签字盖章) 乙方: 负责人:

年 月 日

房屋拆除施工合同范文二

甲 方(发包方):

乙 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拟对亚广北路、景明北路建设涉及吴家营社区部分房屋拆除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亚广北路、景明北路建设涉及吴家营社区部分房屋拆除工程

工程地点:亚广北路、景明北路建设涉及吴家营社区

工程内容:按甲方指定范围,拆除场地上全部原有建、构筑物及设施;

二、工程拆除范围及要求 拆除范围及主要内容:亚广北路、景明北路建设涉及吴家营社区 部分房屋。拆除要求:指定范围的地面建筑、设施全部拆除,渣土进行现场填压并平整场地。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昆明市房产管理局下发文件昆房(20__)92号文关于对房屋拆除有关文件执行并不能将本工程分包、转让给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合同工期

开工工期按甲方要求进行,按照甲方的要求拟行拆除工作。

四、合同价款、支付及工程工期

(1)、乙方以工抵料,协议签定后乙方需向甲方预付补偿款¥5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工程进行十天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尾款¥ 元(人民币大写: )。

(2)、工期为20日历天。

五、工作和责任

⑴、乙方应办理拆除施工合同许可证和有关部门的许可手续; ⑵、乙方应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报有关部门批准、并严格遵照执行;

⑶、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及时组织工程人员、机械设备等就位;

⑷、乙方应做好拆除房屋前的断水、断电、断煤气等工作;

⑸、乙方应确保房屋拆除的安全文明施工及施工管理;

⑹、乙方应做好临近建、构筑物及地面、地下留存设施、植物等的保护工作,做好临街面、施工现场内的各项安全施工及防护措施,做好施工中的安全消防措施;

⑺、乙方工程中的一切设施损坏责任、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⑻、乙方应做好施工中的防尘、降噪措施,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拆除工程内容的,乙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影响工程进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不成,自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八、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贰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至乙方支付甲方补偿款之日终止本合同。

甲方:(公章)经办人:乙方:(公章/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经办人:

年 月 日

房屋拆除施工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西横街有一至三层多栋旧房需要拆除,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现将房屋拆除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拆除范围及要求:

1、祁阳县西横街 号至 号旧房需要全部拆除。

2、清运整过拆除的建筑垃圾,平原地面。

3、砌筑拆除旧房前面的围墙,长约32米,高约2米,墙体为18眠墙(不含粉刷)。

4、自进场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

二、拆除费用:

整过房屋拆除的建筑材料归乙方自行处理,砌固围墙,清运建筑垃圾,甲方另补乙方人工费、清运费围墙等工资款叁万玖仟元整(¥39000.00元)。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切断各户进户水电、外场通讯、煤气管道。

2、派一至二名工作人员监督,乙方施工及过往行人、车辆。

3、处理好相邻关系。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拆除的建筑材料统一堆放,不得阻碍交通。

3、在实际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付款方式

整过房屋拆除完毕,甲方预付乙方 元,工程全部完工后,余款一次性结清(无税票)。

六、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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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沥青路面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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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分包甲方承建的贵州老干妈食品有限公司龙洞堡厂区沥青混泥土路面施工之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贵州老干妈食品有限公司龙洞堡厂区沥青混泥土路面施工工程。

二、工程实施地点:贵州老干妈食品有限公司龙洞堡厂区。

三、工程内容:乙方分包施工的沥青混凝土路面面积预先估计大约为 米2(施工完毕后按实际施工方量结算),底层为乳化沥青喷洒打底,底面全部采用土工格栅铺设,沥青混泥土层全部采用中粒式(AC-16)热油搅拌,摊铺厚度为5.00厘米。

四、工程期限:工程开工之日起,施工正常气候条件下(不低于10oC的非雨天气)乙方在4天之内完成分包全部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若遇上述气候条件则顺延工期。

五、工程计价:沥青混泥土层按实际施工方量计价,单价为不含税5厘米厚 元/米2(包含管理费、人工工资、工人差旅、摊铺机、压路机等施工设备的使用费),估算沥青混泥土层总价为 元;土工格栅按材料价结算,玻纤格栅不含税单价 元/米2,估算玻纤格栅不含税总价为 元(含采保、搬运、铺设施工等费用),以上两项合计为工程估算总价共计 元人民币。

五、工程质量要求:甲方指派技术监理参与指导乙方施工,乙方不得无故违背甲方的技术指导意愿。路面质量要求压实、平整,接头无缝,路面无翻砂、无波浪。

六、工程结算与付款: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工程预付款,即 元人民币,以示工程正式开工启动,付款之日即开工之日。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组织人员在3日之内完成收方验收,工程验收完毕后,甲方在5日内付清甲方全部工程余款(估算价为 元,结算时按实际收方量计算)。

七、质量保修:质量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内非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不在免费保修范围。

八、违约责任:违约方向对方偿付合同总价(按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停止违约止。

九、合同有效期: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到双方履约完毕止。

十、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则提交国家法定机构判定裁决。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委托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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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施工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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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今天用的原则,双主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内容:方案设计图(风附件一)范围内所有乔灌木植物种植等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劳务及材料。包括已指明或未指明的机械及设备,以及使整个工程得以正常操作所需的一切附带零件、所需的劳务等。

第二条:工期

一、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天(含所有节假日及恶劣天气)。

二、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就延误工期的内容在1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经甲方审核批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工期是否顺延:

1、 工程量大量增加;

2、 不可抗力;

3、 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书面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向甲方现场代表提交报告,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期。否则,视为放弃申请权利,甲方不再给予工期顺延。

三、 因乙方责任未按时完工的,每逾期一天,按每天乙方自愿承担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支付延期违约金。累计延误超过5天,按每天乙方自愿承担合同总价支付百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3万元,如不履行合同,保证金不退还。

五、 如甲方原因致工程停工或缓开工,工期可以顺延,但乙方不能索赔其它任何费用。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方法

一、 工程技术要求:

1、 本工程采购的绿化植物采用购运包栽包活的方式,一年的养护期,栽植的地块、树种、株行距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造林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绿化种植工程成活率100%,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2、 本工程内的高大植物必须为一次成型,胸径、地径、树冠外型尺寸必须按照要求,并且所有高大植物必须主干笔直不弯曲,分叉均匀对称,无病虫害。

3、 绿化灌木位置需回填30厘米厚种植土,大乔木都有适当支撑,完成种植后需立即对所有种植之植物浇水,并保持所有绿化位置泥土有适当水分。种植后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养、绑扎、支撑、固定等措施。回填土前,需除去所有杂物、石砾等。

4、 甲方如发现植物确实死去或不合格,乙方需于3天内立即作出答复,并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更换,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二、 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三、 采取现场验收方式,乙方苗木到现场后,甲方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验收,具体抽样比例根据到场苗木数量而定。栽植完毕后甲方到现场进行验收。养护到期后,甲乙双方到现场进行存活验收,根据实际存活株数付清尾款。

第四条:合同付款及付款方式

一、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见附件二)包括苗木费、运输费(包括转运费)、人工费、养护费(一年)、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专项费用、验收、售后服务和保修之费用、一切国家及重庆市政府现行法规所规定的税收等全部费用。该价款不因现场施工条件、工期、市场材料价格而变化。其中苗木数量为暂定,以实际栽植存活的苗木数量为结算依据。

二、 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5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

三、 工程完工,骑过甲方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余下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一年养护期完毕后结算。

四、 一年养护期完毕,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以实际栽植存活的苗木数量进行结算。价款金额多退少补,据实支付。若甲方已支付乙方的价款多余结算金额的,乙方应在结算后10天内将超额部分退还甲方;若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价款少于结算金额的,甲方应在结算后10内将余款支付给乙方(本金不计息)。

上述款项支付前,乙方须先行向甲方提供所在地税务局发票和完税证明为前提。

第五条:甲方责任

一、 甲方在开工前提供方案设计图两份,并做好栽种树木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 甲方现场代表为: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负责现场管理及工程质量等工作。只有甲方书面签发指定和确认确认的身份证才为有效。

第六条:乙方责任

一、 乙方必须具备履行本合同就有的资质及能力,做好施工进度、材料进场等各项工作。

二、 乙方现场代: ,电话: ,负责合同履行,按甲方要求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种事宜。合同期间乙方如需变更该人选,应书面通知甲方并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三、 严格按照方案设计图施工,保证质量与安全,做到文明施工,遵守甲方及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责任。

四、 承担事故安全保卫责任,24小时设立施工安全保卫工作,按有关规范、规程组织施工,保证安全、质量,防止苗木被盗和被伐。因乙方施工问题(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设备问题等)造成任何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委托给乙方保管的财物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五、 在甲方未竣工验收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期间若发生损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六、 本工程不得分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发包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七条:维护保养

一、 乙方需对其施工的所有种植之植物和设施进行为期一年的保养,保养期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补植植物保养期自补植之日计)。保养包括所有人力、植物材料、工具、必要的肥料及开销。

二、 保养期内,乙方需就所有绿化位置做浇水、除虫、施肥及对所有植物进行修剪,对死亡或形成较大缺损之植物进行更换,保证所有植物在保养期内正常生长(常绿树常绿、开花植物到季开花)。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保养义务,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养,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如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债。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 栽种完毕后,即20__年12月1日起,甲方对乙方栽种的苗木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抽取比例为造林面积的50%以上,若苗木干径小于约定尺寸,必须重新补值。

二、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三、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四、 违约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金以合同总价的10%计报。

五、 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款项,甲方有权从根据合同应付或届期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内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九条:其他事项

一、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三、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加以补充,并以书面形式认可。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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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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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作为发包方,为预防欺诈,发包方应当事先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况,包括确认承包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与合法,该工程公司是否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是否具有从事大型建筑程施工承包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对方委托代理人进行签字的,应当核实该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同时要事先了解承包方的经营范围、社会信誉等以确定其履约能力,必要时可以去参观承包方正在施工的现场。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现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第二条 工程项目期限

1、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____天(日历天);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____________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____________天以上(每次连____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 工程承包内容

1、工程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程项目结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日内,甲方付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元)工程预付款。

2、甲方按核实的工程进度,于收到工程月报_______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_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工程款,而在办完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______%的款,留______%的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支付结乙方。

4、若甲方拖欠工程款时,应按本工程经办银行当时贷款利率支付给乙方。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时,其造成乙方停、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6、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修好。否则,超过一天按保留价款万分之三罚款。

7、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到有关部门开“建筑安装专用发票”,甲方凭盖有乙方印章的发票拨付工程款。

8、甲方应将工程款拨至乙方指定帐户内,不得直接拨至施工队或班组,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质量和经济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达到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及甲方规定的有关质量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达到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及发包规定的有关质量要求,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第六条 工程验收

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必须提前10天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开发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相关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竣工验收由甲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分项工程由乙方负责。

风险告知:为了保障发包方的合理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检查与验收手续。在合同中应当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发包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及时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时间验收。若发包方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承包方赔偿或返工。

第七条 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逾期开工或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应付工程款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3、乙方采购工程材料及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有重大质量隐患,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除应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额_____%的违约金,并及时采取措施返工更改外,每影响正常使用一天,还应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解决材料物资的堆放和临时设施场地。

(2)在乙方不违反合同条例的情况下,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按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保护甲方设施,乙方人员不得随意在甲方厂区内走动、闲逛,服从甲方进出门管理。

(2)承担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3)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4)把好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并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工程验收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设备进场。

(6)施工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影响,不能按原计划正常施工,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增减或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7)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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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地项目部与施工班组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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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劳务公司):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班组):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有关污水管网预埋项目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乙双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2.1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各项协调工作。

2.2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全面负责所承包的工程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内容式及范围:

3.1施工内容:本合同约定及图纸清单工作范围内

3.2施工范围:基础开挖、沟槽回填、敷设管道、路面硬化(按原始路面材质、厚度恢复、施工现场的围挡、扬尘管控等)。

第四条: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动工日期为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 3 日 进场,竣工日期为 90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价款组成及计价方式:

5.1价款组成:机械费+人工费+回填料+路面恢复+砖砌井+下管接管+垃圾清运等图纸内的一切工作内容。

5.2最终结算总价=综合单价×甲方确认的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其他扣款。

5.3计价方式:工程量计价清单(附件),注:该(工程量)计价清单中包括项目措施费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所有费用。

第六条:工程款结算:

6.1每个月实名发放现场劳务人员工资,每个村庄单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合格成品工作量的70%,审计完付97%,剩下3%作为质保金一年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

6.2在工程款支付过程中,乙方承担3%的劳务发票费用。

第七条:合同价款支付。

7.1支付形式:银行转账

7.2合同价款不包含除价款组成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8.1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有关的施工技术文件。

8.2甲方负责指派技术员对乙方施工现场及工艺、质量进行现场指导。

8.3甲方负责收集、整理、制作资料,混凝土、沙、石、水泥等材料的实验工作由甲方负责。

8.4甲方有监督、管理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并完成全部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等各项工作的权利。

8.5甲方有向乙方下达正确、合规指令的责任与义务。

第九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9.1乙方施工前应制定安全措施,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中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管理不善、劳动保护措施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等事故,以及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其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应配合甲方、监理单位的相应管理及计划安排,对其合同范围内工程作出必须的保护、覆盖、遮挡等,并保持其清洁、完好、美观,避免因施工或其他因素而造成损坏。

9.3现场施工中,甲方遇到问题及时拍照并上报甲方,协商解决施工问题。

9.4乙方以照片的形式提供给甲方做工程资料。(用水印相机拍摄,施工前、中、后)

9.5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或不服从现场管理被业主方或监理方要求清退的,乙方应坚决执行。

9.6乙方不得拖欠劳务人员薪金。

9.7在现场施工中,乙方员工出现任何安全问题或伤害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 主材及材料押金及返还

10.1该项目工程所需成品主材由甲方提供,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材料押金10万元/村,该材料押金在乙方所施工村庄工程款支付97%节点时,且乙方所领用主材在正常损耗范围内,甲方则在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所交材料押金。

10.2本合同签订之日,根据乙方所签订的工程量,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3万元/村的材料押金,同时甲方安排乙方进场施工之日,乙方则把剩余7万元/村的材料押金补齐。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11.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11.2乙方得到甲方提供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后,不得绕过甲方与总包方签订类似施工劳务合同,如果违反乙方则按照10万元/村作为违约金支付甲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合同相关规定。

10.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如有不履行合同、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或单方终止合同,违约方向对方赔偿工程总款项的30%。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本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附则:

12.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质保期末天终止。

12.2本合同一两共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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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施工土方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4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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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愿将煤田的开采和土方剥离运输工程的施工任务交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权、责,确保工程的进度与质量要求,在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土方方量(暂定):

四、工程价款及运距:

本协议价款采用固定税后价格方式,运距在公里内每立方元,超出100米,每立方增加人民币0.10元,即运距每超出公里,增加价人民币元/3;挖深10米以下,10米—20米每立方增加2元,米—米每立方增加元;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采用按天结算付款的方式,每天结算一次;结算款按照甲乙双方核准方量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量总价款的85%,但是在第二次付款时必须结清第一次余留的15%,以此类推。

六、工期:

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作天数天。

七、工程量的确认

乙方在每月的日、日、日、日、日前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交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乙方所上报的工程量予以签认。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各项施工文件以及地质报告、图纸等相关资料,确保乙方进场后能顺利施工;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的生活住所,保证施工中所需燃料的供应,燃油价格为市场价格即每升元,以及路面的平整,确保乙方每天顺利施工;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全额支付工程价款,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推迟支付时间;甲方必须在乙方提交工程量理由推迟签认工程量的时间;

3)甲方负责协调各方的关系,确保乙方的顺利施工;

4)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要求进驻施工现场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5)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正常施工每月在25天以上;

2、乙方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日施工车辆进驻施工现场,并及时组织施工,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运输物;

2)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及安全施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接受甲方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对甲方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十、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进场或者进场后不能施工,超过日,甲方每天支付乙方赔偿金元/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超过日,乙方有权停工,因停工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按照乙方每日的实际工程量的60%支付赔偿违约金;

3、因乙方无故停工或怠工而拖延工期,超过日,支付甲方违约金元/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其他

1、如遇不可抗力,工期顺延,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2、施工期间乙方所耗燃料,结算时甲方按照合同价格自行扣除;

3、甲方指定为工地现场负责人,为替补负责人;乙方指定为工地现场负责人,为替补负责人如需更换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4其他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区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附则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价款结算完毕后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法律效力等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石方承包运输合同模板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方发包,乙方承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并签订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取土地点:

3、承包方量:

二、承包内容

1、车辆安排:本工程约定于年日正式开工,清运车辆为:自卸单翘工程车,第一批车辆不能少于台。于开工前必须进场,根据工作面需要增加运输车辆,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

2、承包单价及运输里程:运输单价单运为:元/吨人民币(不含挖机装车费用);运输全程公里数为公里,如运输里程超公里,每公里每吨增加运费元人民币,以此类推(以上报价均不含爆破、不含税票,若需税票,甲方负责税款)。

3、土石方计量方式:按每部车辆实际装载过磅吨数计算。

4、结算方式:铜管定第一个月,甲方必须当天对账结算,并于第2天中午12点之前将运费进行结算付清款项由甲方转入乙方指定账户。合同签定起第二个月起运费按月结算。每月15号前结算上月运费。如甲方违约,乙方可以立即停止运输,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并负责经济赔偿。

5、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户作为乙方收取甲方运费的唯一有效的银行账户: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三、运输质量

1、乙方必须按甲方所需的车辆数及时调度。乙方应派专人每日向甲方交付票据,计入乙方日常运输台账,由甲乙双方指定经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作为日后运费结算的基准和依据。并协商工作事宜。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或其他方式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如甲方弄虚作假,必须按虚假部分运输车辆数量的运费的十倍计算,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如乙方弄虚作假,除虚假部分的运输车辆不得作为运费的计算依据外,还必须按虚假部分运输车辆数量的运费的十倍计算,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

2、乙方运输车辆应按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入施工现场,开展运输作业,根据工作面增加车辆由甲方决定并提前通知,乙方应予以最大配合。

3、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运输、卸车等任务,不负责卸土后场地平整。

4、乙方建立按时作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车辆维修或其他特殊原因方可暂停运输作业。

四、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土区给乙方土石方量,及提供施工场地的照明设备,甲方必须配备足够的挖掘机给予乙方及时装车,甲方必须配备足够的爆破设备及破碎设备,以保证充足的土石方量供乙方及时装车。

2、甲方处理好辖区内政府部门以及周边群众之间的关系,并负责环保、城管(城建)、派出所、运管、交警、路政等部门的理顺关系,并保证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期间的道路通及顺利运行,如相关执法部门查扣乙方运输车辆,所有扣分,扣证、车辆割斗及罚款费用一切由平方负责处理和支付(在乙方车辆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如遇至当地村民的干扰及相关执法部门查扣车辆,所造成乙方机械与车辆停工24小时(含24小时)以上的,自停工之日起由甲方赔偿给乙方每台车(含挖机)每天元人民币作为误工费。

3、除恶劣天气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作业及车辆维修外,必须确保乙方车辆正常运输,施工作业时间为:早上点至晚上点,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与车辆停工,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每台车(含挖机)元/天作为误工费。

4、甲方负责处理道路修复、清理路面撒漏泥土等问题。由甲方办理手续问题造成乙方车辆割斗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的安全和技术检查,有权纠正、制止、处理现场各种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对乙方违反公司制度、方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教育,并按规定处理。

土石方运输合同格式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承包运输过程中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运输顺利完成。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并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

运输土石方,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地点、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工程承包运输时间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时间为一年,即年月日到年月日。

2、单价以本工程单趟运距为1500米以内,按每立方3元人民币计,(此为完税价)。

3、每次结算以计量验收单为准,路程以双方共同核实实际路程为准。

4、付款方式:日清月结。

第三条:燃油费用

甲方负责提供充足的燃油,乙方结算燃油的费用,甲方提供的燃油不得高于市场价格。(燃油必须符合车辆出厂要求及工作环境的要求)。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工程爆破。

2、甲方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

3、甲方无条件负责乙方司机的住房问题。

4、甲方在每月前给乙方制订当月的土方量。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土石方运输任务。

2、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

3、违章开车等,造成大小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其他责任

1、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必须在当天安排开工,如拖延工期,挖机甲方按1800元/天赔偿、汽车按300元/天赔偿乙方损失。(每月双方可有3天的停工日)

2、甲方在正常工作中不得随意停产,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误工,乙方不属违约并且甲方应按1800元/天标准补偿乙方的损失。

3、在工程作业中,甲方爆破造成人员伤亡的,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确保完成爆破任务,不得影响每台挖机每天1500立方的工作量。

5、乙方可根据甲方工程量的要求增加车辆。

6、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第二条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运输款,乙方有权利停工,造成的误工,由甲方承担一切后果与责任。

7、乙方车辆在进入甲方工作区域内,甲方先付乙方托用费8000元整。

8、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工作期限,如提前解除乙方的工作期限,甲方必须无偿支付乙方的托运费,并承担一定的补偿费(补偿费由双方协商拟定)。

9、在正常工作中,车辆出现需维修问题,费用由乙方自理。在维修期间,延误甲方工程不得算乙方违约。

10、甲方制订的工作量每月不得小于18万方、不得大于24万方,如增加或减少工作量,甲乙双方必须提前一月协商解决。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制订的工作量,甲方有权不付乙方当月的工程款。

第七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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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施工总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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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一般又被称为交钥匙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直至工程竣工,向发包人交付经验收合格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工程的发承包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总承包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在我国,由政府颁发的企业资质充当了工程总承包的第三方认证,它是对企业能力的认证书,建设市场的准入证,同时又是规范建设市场的重要制度。我国工程总承包和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在全国推行至今已经20多年了,为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期间经历了多次变革。加入WTO和日益融合的国内外建设市场对我国工程承包商的承包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要求我国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制度适应新时期的变革。

工程总承包的界定

工程总承包是项目业主为实现项目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具体是指从事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从决策、设计到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发展周期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在国际上,并不是任何一种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两个以上的阶段交给一个组织承担的方式都是工程总承包,如,美国的设计建造协会(DBIA)对总承包的定义为: 设计-建造(Design-Build, 以下简称为DB) 模式, 也称为设计-施工(Design-Construct) 模式或单一责任主体( Single Responsibility) 模式。在这种模式下, 集设计与施工方式于一体, 由一个实体按照一份总承包合同承担全部的设计和施工任务。这里的DB 模式包含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总承包模式。

由此可见,只有所承包的任务中同时包含设计和施工,才能被称之为工程总承包,设计阶段可以从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开始,单独的施工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采购+设计总承包都不在总承包范围之列。

1、由于总承包合同中已经包含专项工程,因此,专业工程承包人只能从总承包人处再承包专业工程,也就是说专业工程承包人与总承包人之间存在一个分包合同,因此建设方不是该分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当建设方将专业工程收回时,总承包合同也就随之发生改变,建设方再次与第三方就该工程签订建设合同是一次重新发包。

2、关于是否需要重新报建的问题,从你给定的条件以及我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理解,工程的报建与合同的签订好像是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该工程属于招投标工程,那么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每一次变动都应到相关部门备案,但这种合同的备案与工程的报建不是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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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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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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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5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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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参考1

发包人(甲方):×××公司

承包方(乙方):×××装饰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经双方确认预算的工程内容及合同附件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万元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4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4次进行 划拨合同价款 % 金额(元)

合同签订后 合同价付30%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至30%付合同价款50% ××××元

第三次 工程进度至80%付合同价款的10% ××××元

第四次 工程完工后10天内付合同价款5% ××××元

余下5%合同价款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 ××××元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七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七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作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上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l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需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提交事件发生地有关政府机关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双方可视不可抗力原因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1.2、“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也包括在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11.3、不可抗力发生后因乙方怠于采取抢救措施,致使工程损失扩大的,扩大部份的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代表: 代表: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参考2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地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 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三十五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答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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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土方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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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条款,双方务必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本工程地块土方的运土、平整、压实。

二、承包方式:包运、包填、包平整。【填土所需用土(土质不含垃圾)由乙方提供】

三、承包价格:承包项目土方19元/m3(含税)。

四、工期要求:按甲方要求尺寸进行填土,自 月 日开始施工,在 天内完成基地土方的运、填土方均需按甲方要求整平。

五、质量与施工要求:

1、达到位置、尺寸和标高(西于工地1#车间内灰土地面标高下20mm)符合甲方给乙方所定尺寸要求。

2、填土过程中应将所填土方压实。

3、土方回填后须经甲方检查符合要求后,方为合格;否则由乙方承担整修、返工费用。

六、安全要求:

1、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

2、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3、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结算方式:填土方经验收实测数据结算,采用承兑支付形式一次支付清工程款。

八、仲裁与调解: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单位工程负责人(甲方):

承包方(乙方):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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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路施工工程技术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技术,全文共 1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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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落实、完成广西凤凰至覃塘二级公路№10合同段的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技术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范围

甲方按设计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上的内容委托乙方负责如下工作:广西凤凰至覃塘二级公路№10合同段24+800~37+000施工段内的土石方工程、桥涵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路面工程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合同条款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工程仪器、办公用品、乙方的食宿、交通工具以及业主和监理的招待费用,以保障乙方技术工作的顺利进行。

2、甲方应配备足够的施工机械,以满足施工的要求,材料员、协调员、安全员由甲方负责委派,并对其本职工作负直接责任,并服从乙方的安排。

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工程需要配备相应技术人员以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

2、乙方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管理,如甲方认为乙方人员的安排不合理的,可以提出建议。

支付方式:

1、甲方按设计造价的总额约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3%给乙方支付技术费用。

2、施工过程中,如遇工程变更增加,乙方按变更增加金额的6%收取技术服务费用。

3、每期计量款到帐后,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计量所得的工程款按3%支付给乙方,其中变更部份按6%支付给乙方。如因业主原因或其它非乙方所致原因未能计量的,乙方可以向甲方预支部分技术费用用予支付技术员的工资,等计量款到位后再扣回)。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扣留最后一期技术费用的50%作为押金,待到竣工资料合格交出后再支付给乙方,其它技术费用应在现场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4、本合同工期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超出工期,甲方须按照年公路施工技术人员工资市场价给乙方技术人员发放工资,且须每月按时发放。

违约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履约双方如有一方单方面违约提前终止合同的,则由违约方赔偿另一方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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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农村建房与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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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村建房施工合同范本

【篇一】

甲方:

乙方:

部分细节请与当地建过房的人商讨……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平方米,二层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

1、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

2、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

3、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20)%,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5%,预留5%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75(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遇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九、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签字地址:

年月日

【篇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私人住宅。

工程地点:徽县江洛镇下寨村上庄合作社,甲方原有住宅院内。

工程内容:设计图以内的所有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共148。8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不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年3月8日(农历二月初一)。

竣工日期:xx年7月8日(农历六月初六)。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2天。

四、合同价款

工价为每平方米180元,建筑总面积148。8平方米,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26780元。

付款方式:由甲方分四次付清合同总价款。第一次在基础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二次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三次在工程全面竣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剩余10%(即278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工一年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由甲方全部付给乙方。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三通一平。

(2)按期付款。

(3)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材料。

(4)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2套。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私自变更设计图纸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图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对原设计作出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修改。

(2)保证工程质量。

(3)保证工期,按时交工。

(4)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哪些材料,乙方应提前2-3天告知甲方,以便及时购置。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得浪费材料。

(5)在每一项分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征得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乙方应重视安全生产,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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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装饰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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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2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l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l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记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l.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有国家和行业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飞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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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弱电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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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

2、工程地址:_________

3、工程概况:金属桥架安装、信息点管路安装、信息点布线及安装;机房光缆布线信息点布线及安装;协助安装防雷、消防系统产品。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工地现场有关问题,保证现场正常施工的必要条件。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施工、完工,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1)完成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量为:约400米金属桥架安装;约_________米的管路铺设;约_________个信息点布线安装;约_________个机房信息点布线安装;约_________条室内光缆布线;及协助安装防雷系统产品、消防系统产品)

2)提交信息点平面标识图、配线架标识表、线缆标签、及相关对应文档资料。

3、乙方保证统一着装(工作服)在现场施工及项目班组长每天到场。

4、乙方保证该项目工程开通正常运行一年的维护工作。

5、甲方应及时将工程材料运到现场,并存放在安全的仓库。

三、工程进度安排

1、在甲乙双方协商下,计划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全部完工。

2、若遇甲方无法提供施工条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四、工程验收时间

工程完工后一月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在一月内不组织验收视为工程合格。

五、合同预算金额

本合同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000.00)

六、结算方式

工程量进行到5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_________%的预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_________%;余款_________%一年内付清。

乙方向甲方开据《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建筑安装专用发票》。

七、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如因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人力不可抗力事故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责任不在乙方。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从速完成施工。

八、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支付工程款,应承担每天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乙方中途舍弃工程安装,合同金额不予支付处理;乙方不遵守《保密约定》应承担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十的扣款。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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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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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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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据《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意见一致,达成共识,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规模:

二、工作内容:

1.乙方按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灰线范围及指定深度进行开挖,并负责修边检底和将所挖土石方运出场外(弃土由乙方自行解决)。

2.此工程为包工包料。工程所需机械设备、油料均由乙方自备、承担。

3.乙方负责修边检底应达到甲方或设计要求的深度和宽度。甲方不另支付费用。

4.施工过程要减少对周围环境道路的影响,从车上掉下来的土石方造成的路面污染由乙方负责处理。如有出现因污染道路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负责。

三、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期为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停工期间乙方应合理安排现场的人员、机械、设备,甲方不承担因停工对乙方产生的一切损失。

四、工程价格及支付方式:

1.土方挖运综合单价(开挖、外运等)为 元/立方米(天然实方计算,暂定 立方米);石方挖运综合单价(开凿、破碎、切割、外运等)为 元

2.场内若需要回填,应按甲方指定回填,不计回填费用。

3.上述综合单价为包干价,本价格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

(1)土石方开挖所使用的全部人工、材料、机械、油料;

(2)土石方运输过程中所采取的密闭措施,因现场条件限制须要修建的临时道路及必要的措施(沉沙井及冲洗设施)等;

(3)倾倒时渣场的费用;

(4)运渣车上路时与环卫、交通、城管等相关部分协调的费用;

(5)管理费;

(6)利润;

(7)安全文明施工费;

(8)税金;

(9)各种保险费用;

(10)主管部门收取的费用或因市场因素发生的各种涨价及一切场内场外安全文明施工等费用。

4.上述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不随施工时间、次数、施工分层分段、所遇到土石方的类别、施工深度、施工天气、道路状况等任何因素而改变。

5.土石方工程量的确认:现场正式开挖前,甲方、乙方共同对现场地形标高进行测量、签证,双方签字后保存基础数据;工程开挖结束,经甲方、乙方验收合格后,共同对现场地形标高进行测量、签证,计算出总挖运土方和石方工程量,进行签证确认,最终确认的数据为该工程总价结算的依据。

6.支付方式:乙方完成工程验收合格并办清结算双方签字生效后2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50%,20xx年春节前支付结算总价的5%~20%,待甲方主体工程完工后60内,甲方以支票方式结清工程款。

7.工程款支付前,须提供正规建安发票,否则,甲方可暂时拒绝支付,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要求,乙方不听从甲方现场代表指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未按要求到位的边角处等的返工费用或超挖回填的返工费用,按未到位或超挖工程量1立方米扣已完工程量100立方米的比例在结算时扣减。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办理好本项目开工所需的部分手续,施工期间所用水电费由甲方负责,水电表接至施工围墙,表后的管线全部由乙方自行安装布置,排污管由甲方提供管子 ,乙方组织安装并负责维护(其于由乙方自行协调多方关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

(3)工程变更: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如须要可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

(4)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在乙方完工并申报后7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除非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甲方造成的原因之外,乙方不能随意推迟工期,更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否则后果自负。

(3)乙方应负责土石方挖运和石方开凿外运的全部机械设备并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4)乙方应服从甲方代表统一指挥,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工作,并严格控制场地内的开挖设计深度和宽度,砂岩部份必须保证基底不得小于轴线外800mm。

(5)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外部因素造成的一切问题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时应严格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在施工过程中(不论是在施工场地内还是运输途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7)弃土场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工程内容完成,扣减工程价款的5%。如乙方单方不能履行,中途退场按实际完成部分的60%结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应及时补救,直到合格为止,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若乙方不听从甲方现场代表指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五条执行。

3.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合

4.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时,扣除因乙方原因所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违约金。

5.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进场并开工,如延时进场开工,每延迟1天扣罚金为本工程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

八、奖励:

1.乙方在合同约定完工时间内,安全且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甲方奖励乙方15万元。

2.乙方在本条第一款的基础上,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2万元人民币,本项最高奖励15万元。

九、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引起的纠纷自行协商解决未果,诉讼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其他:

1.此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立即生效,双方不得违反。

2.此合同一试 伍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壹 份,结清款项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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