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学生活动公物借还注意事项_借条范本_网
1、借用单位应当按照《公共管理学院学生活动公物借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借还、使用所借公物。
2、借用单位应当与纪保部商定借用期限。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3、借用公物时须按《公物押金表》交付押金。
4、纪保部办公地点:公共管理学院14号楼101室。
5、纪保部办公时间:
周一、二、四上午:9:00-11:30;
周三、五上午:10:00-12:00;
周一、二下午:2:30-4:00;
周三、四、五下午:3:00-5:00。
周一至周五的其他时间、节假日原则上不办公,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纪保部联系。
6、借还流程:了解借用程序→填写借条→纪保部审查→学院辅导员审批→交付押金→领取物品→归还物品及领取收条→领回押金。
篇2:停薪留职注意事项与办理流程_合同范本
1.原停薪留职人员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部颁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劳动部劳部发[1996]3 54号文件规定,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工作岗位,而职工又愿意到其它单位工作并继续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可以变更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不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2.停薪留职后养老保险该怎么交?
如果和企业有劳动关系的话,企业就应该负责合同约定好的养老保险的交纳工作,不能推给个人。如果劳动者离开了原单位,那么他以前交纳的养老保险依然有效,可以继续交纳。
3.停薪留职受伤的可认定为工伤吗?
不可以。首先,既然是停薪留职,只是留给他回来时的一个工作岗位,是否原岗位,企业有权决定,停薪已在事实上说明他在留职后没有从事原单位劳动,所以才不支付工资。其次,工伤保险费是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的,既然已经停薪,工资总额中当然不应该包括“工资”。
4.单位有权干预停薪留职人员从事的职业吗?
无权干预。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从事的职业,只要是国家法律、政策明令禁止以外的,个人可以做出选择。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属合法的经营,单位规章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应以国家的法规、政策为准。
5.停薪留职违约致劳动关系解除能否得补偿?
不能得到经济补偿。“停薪留职”合同有一定特殊性,有的合同制工人对劳动合同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抱无所谓态度,甚至不辞而别,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用工单位和合同制工人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
办理流程
1、职工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批准,并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如果作了停薪留职申请,却未经企业批准就擅自离职的,企业要按违反劳动纪律来做处理。
2、停薪留职协议书的内容有: 在停薪留职期间,企业停发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停止享受劳保福利等待遇;职工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及其他费用;停薪留职期间按期缴纳费用的职工可计算连续工龄;职工在停薪留职期满前即未办理复工手续,又未办理辞职、调动手续的,企业待职工停薪留职期满后可按自行离职处理,并发给离职证明书;停薪留职期限,由企业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与职工具体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