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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报告怎么写范文大全(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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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个人存在主要问题整改措施_整改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领导,个人,全文共 1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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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个人存在主要问题整改措施

针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过程中查摆出来的主要问题和差距,本人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理想信念方面

主要问题:理论水平不高。表现在,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解不够深刻,把握不够系统、运用不够自觉;对科学发展观、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其他一些重大理论问题,有些方面吃得不透、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对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新问题,有时候不能从理论高度去分析、去把握、去处理、去总结,只能任经验,有时既没有经验又没有理论,只能自己抱怨自己;对大量涌现的新知识、新理论、新观念、新情况,有时缺乏敏锐性,不能及时了解和掌握,不能很好地运用新理论指导新实践做好新工作完成新任务。

整改措施: 把坚定理想信念建设放在思想建设的首位,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坚定理想信念的首要途径。认真地、全面地、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xx大和四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等重要理论,深刻领会,用心研究;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经济知识,学习历史文化,学习法律法规;向书本学习,向群众学习,向老同志学习,不拘门户、不持偏见,能者即师,广征博采,学习一切先进的、文明的东西,不断武装头脑、丰富内涵、增进修养、提高素质,提高境界和眼界,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更加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提高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实践的实际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水平,做一个政治上坚定、思想上清醒、工作上有为的共产党员。

二、宗旨意识方面

主要问题:日常工作生活中,在保持和发挥先进性方面,对时时处处保持先进性这根"弦"绷得不够紧。

整改措施: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自己要努力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正义和党性原则,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不良现象要勇敢地与其斗争。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怕得罪人,决不搞你好我好大家一团和气,真正做到为党的利益,同邪恶现象和势力展开不调和的斗争,保持共产党员大无畏的革命气节。

三、工作作风方面

主要问题: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树立开拓创新的精神,永葆工作中的蓬勃生机和活力。要进一步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想办法,多出路子。利用一切机会,积极走出去,不断开阔视野,创新发展思路。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思维方式,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在思维方式上突破原有的经验主义束缚,想问题办事情立足实际,大胆探索我场快速发展的方式方法,如在新时期如何开创办公室工作新局面,促进我场更快更好地发展。

四、遵守纪律方面

主要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对自己要求的标准不高。

整改措施: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廉政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在自身世界观的改造上下功夫,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拒腐防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有关规定,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制。在工作、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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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行政村规模调整后如何强化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的调查与思考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财务,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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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模调整后如何强化村级财务管理问题调查思考

村级组织是一个较为特殊的组织,它不是一级政权组织,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它属于自治组织。但它既要自主履行村务管理职能,更重要的是又要协助政府从事许多行政管理工作。在此情况下,村级组织的状况,特别是财务管理状况,直接关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一方的社会稳定。近年来,上级有关部门对农村财务问题愈来愈重视,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方面的措施,在全市全面实施村务公开、乡镇代理记帐和财务信息电算化网络等,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但毋须讳言,一些村在财务管理上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等现象,导致村民来信来访不断,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农村工作举步维艰,极大地牵制了党委、政府和领导的精力,影响了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在此,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对行政村规模调整后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分析,力求通过强化财务管理,实现村干部宽心,农民放心,发展齐心的新局面。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村一级预决算制度执行不够,特别是行政村规模调整后,各村年初的预决算基本就是“推倒”,村级财务开支随意性大,基础设施投入盲目,没有做到量入为出。

(二)村级资产一时难理顺。一是新村资产“空壳”,难以开展各项工作。在行政撤并后,村级集体资产如何处置是村民最敏感、最关心的问题。部分村干部认为,行政村撤并后规模变大了,工作量多了,管理和服务面广了,特别是中心村规划建设、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群众关心的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又缺乏资金来源,在一定的程度上约束了新村两委干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工作中他们感到力不从心,压力很大。二是原旧村资产清理难度较大。群众认为新村合并后新村资产来源在哪里和旧村的资产如何处理、债务如何偿还心中无数。特别是富村并穷村,认为新村合并后,他们的资产被“合并”,从而产生“吃亏”、“心里不平衡”思想。少数村民也因此想出种种理由,不切实际地向村干部提出要求上项目。

(三)发包、出租欠规范。近几年,山林土地、果园渔塘、房屋设施等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已成为集体经济主要收入的支撑点(例如xx村XX年的发包收入占全年收入的67.7%),但在此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不容忽视。1.程序欠规范。个别村主要干部自己说了算,即使开了会,个别干部也擅自变更集体决定。2.手续欠规范。主要表现在:口说为凭,书面合同少;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为日后纠纷的处理埋下隐患。3.“寅吃卯粮”。由于集体收入少支出大,于是只好提前收缴承包款和租金,村集体资产被严重“透支”。

(四)部分村忽视了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与监控。工作侧重于事后监督,对事前、事中缺乏有效的手段进行监督。特别是少部分村干部的自律意识淡薄,不能接受监督;乡镇一级对村主要干部侧重于使用,忽视监督和管理;村财务管理人员碍于情面和怕得罪人,不愿监督;村民主理财小组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认真监督,因而使村的财务管理出现边清边乱的现象。

二、以上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一是重视不够。一方面对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行政村一级没有必要搞预决算,只要自己不贪污,再加上财务已公开,只要钱用在集体事业上,怎么用都没关系;另一方面村级财务预决算执行严肃性不够,虽有预决算,但流于形式,执行时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往往偏离原预决算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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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对我省道路建设税收管理问题的调查与建议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建议书,汇报报告,全文共 1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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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道路建设税收管理问题调查与建议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我省城市化建设进程逐步加快,西宁、海东及其周边地区和各自治州州府所在地的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公路、铁路建设纵横交错。建设投资和规模的空前,大大带动了我省道路建筑市场的繁荣与发展,我省道路建筑营业税呈逐年增长趋势。但由于该行业生产经营的特殊性,具有流动性大、建筑形式多样、税收隐蔽性强等特点,税收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和矛盾。为此笔者从“两条干线”(公路干线和铁路干线,下同)的税收征管透析道路建筑业税收管理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一、道路建筑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十五”计划期间全省公路和铁路建设总投资223亿元,按照施工进度应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4.57亿元,实际缴纳1.5亿元。所有道路建筑企业中几乎没有主动、按时到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和报验《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纵观全省情况,由于施工企业中80是个体经营,或是临时组建挂靠其他单位,或是仅给正规建筑公司上缴管理费而新建立的项目部,或是外省(市)来本省施工的企业,这些企业组建随意,分散灵活,有工程时集中,工程完工后即行解散,再加上建筑工头大部分来自农村和外省,其纳税意识淡薄,法律观念模糊,而且许多人主观上有偷逃税思想。今年6—9月间我局分赴我省除果洛州以外的一地一市五个自治州及其所属各县沿线的公路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现场几乎找不到工程项目负责人员,向施工企业现场的工人问询,得到的结果是什么也不知道。造成难以进行税收管理的困难局面。

(二)承包形式复杂多样,不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从施工企业的承包形式看,有口头承包、转手承包等形式,有的工程甚至设立假合同,只包工不包料、有的工程层层转包、有的建筑公司挂靠单位太多,管理相当混乱。从铁路和公路建设的施工企业看,多数采取了分包、转包。由于建筑企业挂靠、承包经营造成代扣代缴和属地管理的互相矛盾,而且不按规定办理纳税现象普遍,即使代扣代缴,在入库级次,发票开具等方面都有明显的不可操作性,由此引发代扣代缴单位长期占用税款,纳税人不申报纳税,并将责任转嫁代扣代缴人现象。形成税务机关在征收上的代扣代缴与纳税人自主纳税孰为优先的问题,进而带来了责任追究问题。

(三)“以票控税”与“项目管理”不能齐举,造成税收漏洞。我省征收单位至今多数采取的还是“以票控税”手段,坐等纳税人上门开票,而忽视了纳税人仅对财务报销方索要发票才来税务机关开票,由此导致税务机关不能掌握施工企业完整、真实的纳税和财务情况,尤其对应纳税项目管理出现“真空”,企业财务核算失真。仅“两条”干线采取“以票控税”,也未能及时足额征收税款,施工企业应纳税收流失或管理滞后现象比较严重。

(四)企业欠税有增无减,税务机关清欠乏力。企业欠税原因很多,归集起来无非两类:一类是客观所至,如施工企业垫资经营和工程款回笼迟缓直接造成资金不足,使施工企业无力缴纳税款或不开具发票逐渐形成欠税。另一类是纳税人主观故意延迟纳税,有意占压税款,税务机关虽然清欠但收效甚微,甚至有的企业停业或者关闭,税务机关无法或无从清欠,长期形成“死欠”。

(五)偷税手段多样,施工企业偷逃税现象普遍。许多施工单位、个人,主观上存在偷逃税侥幸心理,税务机关查出来后他们便托关系、“走后门”,设法减轻处罚。而税务稽查力量有限,不可能对每一户企业都检查,因此纳税人偷逃税胆子越来越大,甚至互相借鉴。有的施工单位认为工程干一年算一年,当年挣了钱下年又到别处干或者找不到工程闲着,能不开票则不开票,能拖缴税款则拖缴税款。根据税务检查查出的问题可以将纳税人偷逃税现象和手段归纳为以下种种:一是用白条支取工程款,或将工程结算拨款作为工程预支款,长期不做纳税申报;二是将建筑材料购买发票代替建筑业发票,在建设单位报账领取工程款,达到少缴税款目的;三是外地施工单位、个人利用外地发票真伪以及是否纳税核实困难的现实情况,违反应税劳务在劳务发生地申报纳税的税收征管规定,用外地发票领取工程款;四是将设备价值计入工程总造价,并以此计取了工程税费,在实际操作中却将设备款在建筑业纳税营业额中剔除,单独订立合同偷逃应纳税款;五是将建设单位在工程款中抵扣的违约金、罚金、质量保证金等在工程结算时直接抵减工程款,减少发票开票额少缴税款;六是将施工合同签小干大,偷逃印花税等。七是通过不法途径开具假发票领取工程款,造成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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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城镇及农村关于土地问题的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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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及农村关于土地问题自查报告

县国土局根据《小城镇及农村情况调查提纲》要求,研究安排由局领导牵头负责,组织用地股、县统征办人员参加,到柳树、金华等国家、省级试点小城镇,与试点小城镇的分管国土的镇长、国土所长和相关人员一起,通过座谈;查找资料;汇总数据,基本弄清了有关现状和问题,主要情况是:

一、目前的土地政策对小城镇建设的影响

自XX年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川委办发[]2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试点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试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2号)以来,土地优惠政策落实到了我县8个试点小城镇,产生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加快发展了我县国家级试点镇柳树、省级试点镇金华、广兴、金家、仁和、太乙、洋溪、复兴。主要体现在:

(一)200亩建设用地指标全部到位。如柳树镇XX年以来城镇发展共占用土地409亩,用够了200亩指标。金华等镇建设用地指标经省政府批准,分期使用;金华镇现实际使用60余亩指标。这些指标的使用一是贯彻了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只能占用劣质地、非耕地,如柳树镇就使用了劣质地和非耕地247亩。二是按项目审批节约用地,没有出现囤积和闲置土地情况。

(二)认真开展了土地整理,大力开展旧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后做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与新增耕地的动太平衡。金华镇大力进行旧城改造、少占耕地,现已进行了前期旧城改造。金华镇的九坝造地列入了国土资源部的全国示范范围,经省厅验收新增耕地3360余亩。今年又配合县局进行陡磨子村土地整理,新增耕地410亩,工程将年底前完工。

(三)土地的有偿收益按政策返回试点城镇,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地价显著上升。新增建设用地收益返回柳树镇120余万元,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柳树镇中心街、花园大街等处土地价格由120元/平方米升值到700元/平方米左右。

二、前几年以地生财情况

各试点城镇以出让土地、划拨土地的方式以地生财,收取了土地出让金留镇70%,增强了财政实力,扩大了招商引资。如金华镇招商引进港发饼业租地100亩,投资1500多万元;华西硅业投资3000万元,产值将上亿元;金磅公司投资1000多万元,产值达5000万元。同时引进抗州老板,改建了频临倒闭破产的华山丝厂。

三、如何解决失地农民问题

一是对农民的补偿安置费用全部现金支付到位,依法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补助收益。二是地理加大对失地农民的电工、缝纫、管道、餐饮等技能培训,改靠拼体力挣钱为凭技术挣钱,多输出技能工增加劳动附加值。三是动员、鼓励失地农民参加社区社保,对符合条件的全征社农民老小实行农转非后进行社区低保,使他们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四是在项目开发、街道开发中预留一定的商业门面给失地农民建设。通过自主经营或从事二、三产业或租赁门面获取生活来源。五是鼓励有技术、有实力的农民能人带头兴办实业,发展传统产业,优先吸收和带动失地农民就业。六是拆迁户基本全部做到了拆迁还房。例如柳树镇共拆迁470多户,货币安置110户,统拆统建安置323户,自拆自建安置37户。

四、新的土地政策出台后,城镇的发展和对策。

新的土地政策更加注重严格依法管理,保护耕地,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经济。各试点城镇大多集中在坝区,以于具有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缺乏,典型丘陵经济县情的[]来说我们的对策是;

(一)利用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契机,将城镇加快发展今后需用的土地,尽快调出基本农田区域调入城镇发展的规划预留地,创造用地依法报批条件。

(二)加大试点镇经营土地力度,进一步做好经营性土地、改变用途土地招拍挂出让,增加土地收益。

(三)根据当前试点城镇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充分利用土地优惠政策分批次尚可使用的建设用地指标,打好土地牌。

(四)扩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好以地生财这篇文章,加培植经济生长点。

(五)深入进行试点城镇土地政策调研,千方百计争取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政策,尽最大能力解决具体土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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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绿色行动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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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绿色行动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调查报告

应国家规划“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号召,在学院团委暑期社会实践筹备工作逐渐开展的前提下,我们绿色行动团队-潍坊分队于7月25-7月27号在寿光市洛城街道开展了我们的调查活动,本次活动主要目的是寻找农村垃圾污染现象,并积极寻找解决方法,在大家的同心协力下,调查活动顺利进行。

本次活动的主要活动地设置在“蔬菜之乡”-寿光,我们几个人分成三支小队,分别到不同的区域去进行问卷调查、实地造访、群众交流等方式获取各种信息。寿光作为一个农业比较发达的城市,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大棚蔬菜,据调查,寿光40多万个蔬菜大棚每年要产生近120万吨蔬菜垃圾和秸秆,大棚垃圾也成为了一个不可忽略的环境问题,虽然绝大多数地区都已经设置了大棚垃圾存放点,由专人统一清除并且通过技术处理生产出沼气和有机肥等,这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还是有一部分地区由于地形偏僻或者道路难行而并没有设置垃圾存放点。

上述图片中,大棚垃圾或堆放在路边,影响交通,或聚集到一块,无人处理,这都或多或少的影响了我们的环境,同时,对农民的调查问卷中显示有只有一小部分人关心大棚垃圾的处理问题,大多数人表示无能为力。本次调查活动我们掌握了部分农村垃圾污染的数据,这为我们分析问题,查询资料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两天的调查走访活动,我们得出几点结论:第一个是大棚垃圾年年会有,而且数量非常多,这比较符合“破窗效应”,如果一户农民乱扔垃圾到一个点,那么不久之后,这个地方便成为垃圾集中地。第二个是农民的环境意识不强,虽然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习惯性的普及环境保护的知识,但是,总是感觉力不从心。此次活动,让我了解了农村环境污染的现状,虽然工业污染很少,总体环境比较美,但是大棚垃圾还有待于改善,这个,我们会在后续调查中陆续寻求解决办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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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2024年6月:当前就业问题的思考_7月思想汇报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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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2019年6月当前就业问题思考

尊敬的xx大学党组织: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的就业压力随之骤增。有数据显示,今年全国有近710万大学生需要就业,而受金融危机影响,全国大约有万农民工失去了原来的工作,这两股就业人员叠加,使我国今年的就业形势空前严峻。

就业,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民生之本、稳定之基。当前,破解就业难题,第一位的还是解放思想。思想不解放,我们就会在原地打转转。同时,我们还要多管齐下,打出一套组合拳,通过各方的齐心协力,来破解就业难题。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难,是一种结构性困难,许多服务业、制造业岗位需要大量人手,而大学生缺乏对自身的准确认识和定位,就业预期比较高,抱有“精英心态”,总觉得自己是天之骄子,是黄金一代、象牙塔尖,该做“白领”,对普通就业岗位看不上眼,只想到大城市、大机关、大企业就业,总想一岗定终身。很多高校毕业生在就业机会面前,表现得“高不成、低不就”。

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除了需要国家、社会为其创造就业平台外,也需要高校毕业生自己转变择业理念,调整好就业心态。今后灵活就业、阶段性就业、双向选择就业,将是一种常态。高校毕业生必须放正心态,放低姿态,先把自己当作普通一员,先就业、再择业,先求生存、再求发展,先做社会成员、再做社会精英。

促进就业不仅是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对社会应承担的一份责任。这份社会责任既表现为一定的法律义务,如公平地给予劳动者就业机会和就业待遇、保证劳动者接受培训和教育的权利、为劳动者依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等,也表现为一定的道德义务,如不轻易裁减雇员等。在最近有关企业“最佳雇主”的品牌评估中,除了传统指标,如企业规模、品牌号召力等,“社会责任感”已成了评价雇主形象的重要指标。只有具备了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也才会得到社会、员工的理解、认可和尊重。经济危机之际,也是企业勇担社会责任之时。

危难时刻,企业在承担促进就业责任面前,不是退避三舍,而是迎难而上,就会为企业的形象多添一层光辉,为企业的发展多积累一份无形资产。这样的无形资产,不仅可以为企业创造利益,更可以为企业创造超越商业利益的价值。就业问题是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情,它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因此,实现充分就业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目标。当前,保就业就是保民生,就是保稳定,保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就业问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把就业问题摆在了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重要位置。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国家立即采取了多项就业扶持政策,多管齐下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农民工就业,促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去年12月国务院对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做出了安排,今年年初召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近日,又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对就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具体部署。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引导就业,服务就业,促进就业。

无论是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业发展,还是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虽然不能立竿见影地解决当前的就业问题,但这些措施是解决就业问题的长久之策,需要各级政府持久地、细致地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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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国农村养老问题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0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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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养老问题调查报告

摘要: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固有的道德体系的崩溃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通过构建和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法律体系来规范农村养老已是大势所趋第一范文网,“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价值定位既符合中国农村的实际,又有利于操作和实施。

人总是要老的,这是一种客观的不可逆转的趋势。人老的直接后果就是获得生存条件的各种能力逐渐丧失,那么,曾经为这个社会做出过贡献的老人们在其获得生存的能力逐渐失去时,谁应该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为其提供物质和精神的帮助呢?这就是养老问题。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实施,拥有中国大多数老年人口的农村地区将迅速出现家庭小型化的倾向。同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农村年轻一代道德观念的下降等因素,都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不难想象,在新的世纪,农村养老问题将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农村养老这个被我们回避了半个世纪的课题,在人权制度逐渐完善、社会物质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我们已经没有了回避理由。

一、中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的基础分析

养儿防老是中国农村几千年的传统养老方式,这种以家庭作为最基本的养老模式得以长期存在的基础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深层次研究将成为我们设计今天的农村养老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家庭养老的客观条件分析

1.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家庭养老的前提条件

新中国建立以前的两千多年中,中国农村一直处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是一种不发达的经济形态,低下的生产力将农民紧紧地束缚在一块块土地上而无其它谋生手段,封闭的交往形式又使农民只能依靠自身积累经验而无其它获取知识的途径。于是,对土地和耕作知识的拥有就成了社会继承与世代交替的重要内容。土地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退出生产领域后,并不放弃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子女要想获得土地必须以赡养父母为代价。同时,子承父业是传统农民家庭的突出特点,后代不仅由父母抚养成人,而且还从父祖那里学会谋生的技能,继承一定的产业和土地,这种生活上经济上的高度依赖使得他们自觉服从父辈祖辈的制约,不敢有丝毫违抗。

父辈们靠土地生产生育,培育后代;子辈们靠土地维持生活,赡养老人,土地构成百姓们家庭养老的重要经济来源。为了确保农民拥有土地,历代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土地分配政策,如井田制,占田制和均田制等。除了土地制度之外,政府还通过法律条文,严禁子孙与父母分家分财。《唐律•户婚律》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明律》规定,“凡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一百。”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其目的就是为了稳定家庭养老的经济基础。

2.非货币经济是家庭养老的必要条件

马克思主义认为,“随着人类由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和后工业化社会,家庭赡养功能就慢慢脱离家庭而社会化。”(1)米特罗在《欧洲家庭史》中进一步描述道:“农民经济是一种无货币经济,以致于赡养老人只在家内是可行的,提供实物在超出一定距离时就会是不可能的,因为这需要用现金支付并用此钱购买食物,而在前工业时代,在农业地区中,这两个都是不存在的。”(2)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几千年来中国农村的生产力极其落后,工第一范文网业化程度很低,非货币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始终占有主导地位,在这种非货币的农业社会中,农民生产自己几乎全部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对于每一个人来讲,都要不停地生产以获得生活资料的供给,否则便无法保障自己的生活。而事实上,每一个人都有因年老而丧失生产能力的时候,此刻要想获得生活资料,就必须依赖于家庭其他成员的生产。很显然,非货币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家庭存在的必要性,也决定了家庭养老的必然性。

(二)家庭养老的主观条件分析

1.传统的孝道思想是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内在动力

在任何年代里,老人的赡养不仅是由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决定,而且还受到建立在这种生产力基础上的赡养观念的制约。历史上,我国的老年赡养是以孝为核心在家庭内部进行的,孝道思想在中国有着长久的发展历史和深刻的社会影响。儒家认为:“孝为百行之冠、众善之始,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德之本也。”(3)所以儒家立教以孝为起点,“孝字上半部为老,下半部为子,有老人扶子之义。”(4)因此,孝的道德观最初是调解长者与小辈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但是,到了封建社会,孝被抬到了极高的地位,成为一切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起点,并做为封建伦理纲常的基础。封建统治者就是用孝束缚着每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孝的原则为:“父之所尊,子不敢不承,父之所异,子不敢不同”。(5)封建统治者重孝的目的是为了效忠,显然以孝治天下,本身就包含了伦理和政治双重意义。在封建思想文化的熏陶下,广大农民总是认认真真地行孝,孝顺父母的意识逐渐成为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内在动力。

2.享受天伦之乐的本能是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精神动力

人是社会的动物,不仅有物质上的需要,而且有精神上的需要。老人害怕孤独,乐于和儿孙生活在一起,于是在长辈与晚辈之间形成一种强烈的群体感情,这就构成了家庭结构变化的向心力,形成一种牢固的封建家庭关系,成为一个团结的整体,具有强大的保护职能,共同保护家庭成员和财产安全。每个家庭成员都脱离不了家庭生活,更脱离不了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依赖。而且家庭还有一定的稳定性,每个人都重家庭,轻个人,为了家庭的生存、利益和光荣,个人便可以忽略,为了维护家庭内部的和谐,个人必须各安其分,在人伦规范所界定的范围内,将自己的社会角色演好,而个人的真实意见和感受则慎藏于角色、行为之后。于是又形成近代农民家庭的内聚性和封闭性,主观上要求赡养老人必须在家庭内部进行。

3.政府的强力推行是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外在动力

中国传统社会自实施君主专制制度以来,国家权力日益集中在极少数人的手中。在“家天下”的政权模式下,统治者为了确保统治权力,努力造就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和绝对服从的心态。孝的本意是顺从和“无违”,将孝扩展到政治关系方面,就形成了“以孝移忠”的思想观念。另外,老年人是政府业绩的形象代表。在传统社会,老年人是知识和智慧的代表,更是国泰民安和国运长久的象征。乾隆三下江南,其间五六次都有百岁“人瑞”迎驾道旁,他认为是“太和之气”,“用征寿世”的吉兆。显然,当老年人被赋予国运和德治的象征意义时,家庭养老就不只是家庭的私事,而是政府的公事了。因此,历朝历代的政府官员都将维护家庭养老作为国家任务进行推动。政府强力推行家庭养老的标志有三:第一,有负责相关事务的中央和地方行政机构或专司其职的官员;第二,有保障家庭养老的制度和法规;第三,有维护家庭养老的思想观念和道德。(6)中国历史上的家庭养老是通过民政部门主管,县级机构直管,吏部考课,监察部门分察,孝文化灌输等逐渐纳入政府行为范畴的。

二、现代社会中国农村家庭养老方式面临的挑战

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社会经济现代化以及人口流动的过程中,中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开始面临许许多多的挑战:

(一)家庭规模缩小、核心家庭增多、家庭功能弱化。1982年到1990年两次普查之间,家庭户规模从4.3人/户降到3.97人/户,到1995年中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平均家庭户规模降到3.9人/户,20xx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平均家庭为3.44人/户。中国的家庭结构也转变为以核心家庭为主体的结构,1990年核心家庭占家庭总数的67.31,其中父母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完全核心家庭占57.81,比1982年增长4.92个百分点。家庭户平均规模的缩小和完全核心家庭的增多导致纯老年户不断增加。1990年四普时城乡合计60岁及以上老年人生活在单身户和一代户中所占比例为25.6。据1992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对全国12个省市的一份调查,老人中一代户的比例,城市达到41,农村达到43。(7)

生育率下降、子女减少和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还使得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产生了许多困难。子女多意味着老年人有较多的支持来源,独生子女现象的出现使得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变得异乎寻常的困难。总之,家庭的小型化和核心家庭的增多,使得家庭的养老功能弱化,同时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也意味着健康不佳的老年人在经济供养之外还面临生活不便、照料不够、精神苦闷等问题。

(二)竞争压力增加、人口流动加快、代际倾斜严重。现代社会人口流动越来越快,大量农村的年轻人进城打工。迫于岗位的竞争压力,忙于工作和事业,使他们无暇顾及老父和老母;同时,一些青年夫妇较重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问题,有限的时间、精力和财力都向独子或独女倾斜,产生了“重幼轻老现象”,这对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实际的生活质量都产生了负面影响。

(三)老年人平均寿命延长、患病率、伤残率上升、自理能力下降。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寿命也在不断延长。同时,随着年龄增长(特别是超过75岁之后),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会上升,自理能力下降,将更多地需要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和社会服务。这一切必将加大家庭的负担,也必将导致年轻人消极拒养老人情绪的增加。

各种挑战因素的结合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开始瓦解和分化,这就是子女养老和在家养老相分离的态势,而且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和慰藉也不象过去传统模式下那么密集和经常了。这是传统家庭养老制度在现代化冲击下的一种变革。导致这种变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以下两个因素在农村正在逐渐突出:第一,两代人的居住偏好。喜欢分开过,是现代人特别是青年人的时尚,也可以说是人的现代性的一种表现。对我国14省市的一项调查表明,2/3的农村青年婚后一二年都要建立自己的小家庭。(8)在老人那一端,也有个图清静、少麻烦的想法。第二,家庭人口外流或外迁因素。子女不在身边,在外地学习或工作,条件不成熟,两代人只好分居两地。显然,作为家庭养老,无论是传统模式抑或现代模式,有二个基本因素决定家庭养老的质量,一是子女的支持和关照程度,二是自身的一些因素,如经济实力、健康状况、人际关系。在农村,传统孝道观念的淡薄和老人自身经济实力的弱小,决定了农村养老质量的下降,也决定了养老社会化在农村存在的空间正在形成。

三、当前中国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分析

现代社会,中国农村的养老方式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多种养老方式并存的农村养老格局。许多新的养老方式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认真分析比较研究不同的养老方式,寻求一种适合中国农村情况的养老制度,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将具有重要意义。

(一)家庭养老。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这是一种最完美的养老方式,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有关资料显示:老年人口的全部经济来源构成中,来自子女供给部分城市占16.8,镇占21.0,县(农村地区)占38.1。这说明子女供养在城镇老年人中占有一定地位,而在农村中则占有重要地位。(9)

(二)集体养老。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富,存在的心理基础是老人社会交际的广泛和子女对养老认识的多元化。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农民意识的落后直接影响了集体养老的普及化和规模化。笔者认为集体养老只能作为农村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而不可能象有些地方官员所言成为家庭养老的替代形式。

(三)养老保险。面对农村老年人口数目的迅速增长和家庭养老的弱化,农村养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民政部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xx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10)应该说,农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并初具规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以上数字对于8亿农民来说,社会化养老保险对大部分农民来说还是离他们较远。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较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与现实情况相脱离。

(四)储蓄养老。依靠平时的积蓄用来防老,在农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场。据笔者对河南省部分农村的调查,15的农民对养儿防老已丧失信心,他们认为只有钱财是可靠的,因而尽可能省吃俭用,节约储蓄以备老年之用。但是,低利率、高膨胀、天文数字的医疗费以及农民收入的降低,使得储蓄养老已失去太大价值。

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基础

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国农民人口多,占全国12亿人口的74,其中60岁以上的老人7285万,占农村人口的8.2,并且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应如何建立和完善,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我国“”计划和20xx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农村养老以家庭保障为主,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20xx远景目标纲要为中国农村养老指明了方向。特别是指明了今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思路,那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基础是什么、是否已经成熟?能否替代家庭养老?”就成为每一个理论工作者必须关注的焦点。

根据笔者多年来对农村养老问题的研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基础主要有:

(一)货币经济的发展

非货币经济决定了交换只能在相同的时间和空间进行,从而使生产者和消费者无法分离,家庭养老成为必然。只有到了工业化的现代社会,社会化生产达到了极度发达的程度,生产单位由家庭变为工厂,家庭成员各自都是独立的商品者,依靠参加社会化劳动而取得工资收入,即以货币经济完全取代非货币经济,老人才能挣脱作为生产单位的家庭的桎梏,用货币来购买自己喜欢的商品维持生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才算成熟。因此,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的前提条件就是现代化的货币经济的存在。哈瑞斯说:“我们正在用老年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办法取代工业化以前孩子照看老年父母的制度。当这一过程完成之后,父母孩子之间真正的反哺关系的遗迹也将消失”。(11)可见,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他们的社会处于非货币经济即农业经济阶段时同样也是实行的家庭养老,不可用其它方式取代。

(二)农村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形成

养老的两个要素是物质保障和生活服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关键是解决了养老的物质基础,但是对于一个人特别是对于一个没有生活能力或者生活能力很低的老人来说,仅有钱是远远不够的,这就必须具备相配套的生活服务体系。生活服务的提供有三个来源,第一,老人自我服务;第二,家庭成员的服务;第三,社会化服务。家庭养老之所以经久不衰,就在于家庭成员不仅提供了充足物质资料,还提供了完善的生活服务,而且亲人提供的服务又是最细致入微和完美周到的。因此,不管将来社会养老保险多么发达,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家庭养老都是其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老人自理能力的降低和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就使得社会化生活服务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一个关键因素。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个村的经济发达程度、社会化服务程度、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可程度是完全成正比的。据《经济日报》记者王培楠报道,XX年初,广东省东莞市率先覆盖全社会的农村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开始正式运作。全市参保农民76万,16.2万符合退休年龄的农村老人领取了首笔养老保险金。这意味着,从XX年起,东莞所有20岁至60岁的男性农民、20岁至55岁的女性农民,将全部进人“社会养老保险的安全网”中。广东省东莞市之所以率先实施覆盖全社会的农村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在于小小的东莞20xx年的财政收入总额已达103.56亿元,市、镇、村三级公有资产已达1168亿元,净资产652亿元;就在于每一个村的第三产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社会化生活服务水平已大大提高。

(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

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起步较晚,许多地方现在还处于摸索阶段,国外没有现成的模式供使用,国内没有完善的法律作依据,操作的时候难免有种种不尽人意的地方,不当的管理和不周到的服务都会影响农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受管理体制改革、利息持续下调及政策变动等因素的影响,20xx年中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方面的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12)

从国外成功经验来看,养老保险制度越完善、服务越到位,投保者的热情就越高,保险基金也就越充足;反之,越没钱,服务就越无法提高,投保者越没有热情,保险基金就越不充足,周而复始,形成恶性循环。

四、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现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制度也不完善,再加上农民素质、社会心理、东方文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农民对保险制度的信任度、非货币经济等等因素的影响,与城市职工养老保险相比,状况很不如意。尽管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xx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但以上数字对于8亿农民来说,社会化养老保险对大部分农民来说还是离他们较远。从目前农民缴费的情况看,人均缴费不到150元钱,根据他们的缴费额,几十年后,平均每人每月拿不到几元钱(相对于目前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养老保险金,根本达不到保险的目的。

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承认,随着农村经济情况的好转,部分参与社会保险并最终获得部分社会经济来源的条件已经产生:第一,除极少数未脱贫的地区之外,中国农民已经过上了温饱生活,很多农民已经在向小康生活水平迈进,具有了一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经济承受能力。经济较发达的浙江省杭州地区农民,开展养老保险的乡镇覆盖率已达到95,一些富裕的年迈农民通过一次性交纳几千元养老基金,已开始按月50元、60元不等数额领取养老保险金(13)。第二,随着全国保险业务的发展,社会影响的扩大,计划生育政策手段的强化等等,农民参加保险的观念不断增强。他们开始理解到了参加社会保险对自身利益的保障作用,自觉性不断提高。上海市早在1984年即顺应农民需要而推出了《农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山东烟台从1989年开始,大胆地进行农村社会保险体制的改革,取得了极好的社会效果。

这种喜忧参半的现状是和我国的基本国情完全一致的。我国的农村人口多、生产力水平低、经济发展差距大,因而在养老问题上,各地情况差别很大,有些地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全面覆盖,如东莞、温州以及山东的一些地方,而有些贫困地区,连一般的保费还无法收齐。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较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与现实情况相脱离。因此,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老年人的主要方式。

五、解决我国农村养老的方式选择及立法的价值取向

根据当前中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传统文化模式、社会化服务状况以及养老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家庭养老仍然是中国农村中的主要养老方式,只不过这种家庭养老已不再是传统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作为养老的载体辅助于多种养老方式的农村养老模式。可以这样说,不管今后农村养老如何改革,家庭作为养老载体的地位是其他养老方式无法替代的。因此对于家庭养老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我们应给予高度的重视,切不可以偏概全,随意放弃对家庭养老的研究和规范,更不可武断地认为社会养老保险能够完全替代家庭养老。

之所以说家庭作为养老载体的地位是其他养老方式无法替代的,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家庭养老的成本较低。同居一室,家庭成员更便于照顾老人,无需由专人脱离生产而专职对老人进行看管,既不影响生产,又不影响养老,符合帕累托效率最优原则。第二,我国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程度不高。由于诸多的原因,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的全面推广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在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程度还很低的情况下,家庭养老这种古老的养老方式不能随便地减弱或放弃。第三,家庭服务业不甚发达。即使人人都参加了社会养老,年老时有一笔可观的收入,但由于农村家庭服务业刚刚起步,从事家庭服务的人员十分有限,因而,如果没有家庭这个养老载体,老人们即使手中握着钱也仍然无法安度晚年。第四,思想观念、传统文化和生活习惯对老人养老载体选择的影响。传统的“子孙满堂”观念在农村依然根深蒂固,年老人随着年龄的增加,对家庭的依赖性、对子孙理解的渴望会进一步强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拿到保险金的老人会选择离开自己的家人而与他人生活在一起吗?很显然,家庭永远都是最理想的养老载体。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的观念更新以及人口的流动对家庭养老造成了强烈的冲击,单靠原有的道德、法律法规对家庭养老进行规范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因此,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制度,必须将家庭养老放在重要的位置。

养老的载体与养老的内容是相辅相成的,家庭愿意承担养老责任,但没有物质上的支持,老年人的生活仍然无法得到保障;或者相反,老年人仅有资金上的保证,但无人对其进行照顾,其生活也是难以得到满足。所以,在巩固原有的家庭养老模式的前提下,必须在农村强制推广社会养老保险,使农民建立防患意识,在其年轻力壮、创造力最强时,能有少部分的储蓄,以备年老、多病没有生活能力时所用。

鉴于上述分析,根据我国农村的基本国情,参照“”计划和20xx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对农村养老的基本精神,我国农村养老立法的价值目标应该定位于: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14)

解决农村养老问题,除了加强对全社会的尊老、敬老的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外,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还要依靠完善法制。但是,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单独的农村养老法,有关农村养老的问题散见于《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继承法》、《保险法》、《民法通则》等等之中,这种分散的规定方法不仅容易造成彼此的不协调,而且影响到农村养老制度的实施。考虑到中国农村的特殊性和养老保障的复杂性,笔者认为,本着“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农村养老立法价值取向,我国农村养老法律体系可按以下思路构筑:

第一,尽快制订农村养老基本法——《农村养老保障法》,农村养老保障法可以作为我们正在制订中的《社会保障法》的部门法。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农村养老的原则、农村养老的形式、农村养老的种类、农村集体养老机构及其性质、家庭养老的内容、集体养老的内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内容、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及其性质、农村社会养老基金的筹集管理发放、法律责任等等。

第二,根据《农村养老保障法》的基本原则制订如下部门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法》、《农村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农村家庭养老示范法》等等。

第三,制订农村养老的行政法规。这一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法律规范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方面,在整个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具体应该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农村家庭养老条例》、《农村集体养老条例》、《农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办法》、《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税收减免办法》。

综上所述,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固有的道德体系的崩溃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通过构建和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法律体系来规范农村养老已是大势所趋。“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价值定位既符合中国农村的实际,又有利于操作和实施,相信其研究对国家今后的农村立法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108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迈克尔•米特罗著《欧洲家庭史》第145页,华夏出版社。

(3)岳庆平著《中国的家与国》第91页,吉林文史出版社

(4)刘英著《中国婚姻家庭研究》第355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5)张德强著《嬗变中的婚姻家庭》第79页,兰州大学出版社。

(6)参见姚远《政府在家庭养老中的地位与作用》载《西北人口》1999年第2期

(7)中国老龄科研中心《中国老年供养体系调查资料汇编》,华龄出版社1994年版,第86页。

(8)参见姚远《传统型家庭养老面临危机》,载《视点》1996年第11期,第10页

(9)参见《田雪原文集》,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年

(10)参见《中国统计年鉴》,(1998年)

(11)马文•哈瑞斯著《文化的起源》第178页,华夏出版社。

(12)王延中《不应终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载《中国经济时报》20xx年5月24日时事版

(13)参见揭新华《国内外农村社会保险的比较研究》载《上饶师专学报》1997年第2期)

(14)参见杨连专罗军《论农村养老立法的价值取向》,载《人大建设》20xx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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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浅谈执行案件中涉及被执行人离婚逃债问题的处理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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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执行案件涉及被执行人离婚逃债问题处理

浅谈执行案件中涉及被执行人离婚逃债问题的处理    在目前的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采取离婚手段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现象屡见不鲜,而执行立法中的相应条款却是一片空白,在执行中如何操作,能否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等等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下面笔者对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离婚逃债如何处理谈谈看法,以求抛砖引玉。 一、被执行人离婚逃债情况简介 1、进入执行程序后,涉及被执行人离婚逃债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1)债务产生后,未进入诉讼程序,债务人便和其配偶离婚,以逃避债务;(2)执行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和其配偶离婚逃避债务;(3)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未进入执行程序,债务人离婚逃债;(4)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离婚逃避债务。 2、离婚逃债途径主要有:(1)通过法院(本院或其它法院)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离婚。(3)通过公证机关分割财产后,再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离婚逃债等。 3、离婚逃债行为构成要件, 笔者认为、离婚逃债行为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1被执行人必须有离婚逃债的行为存在,即被执行人实施了旨在逃债的违法行为,它是一种违法行为。2、该行为发生在债务产生后,包括(1)债务产生后诉讼前。(2)执行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3)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3、该行为必须是被执行人故意所为。(1)在离婚时向有关机关隐瞒债务。(2)分割债务未征得了债权人的同意,是在暗中对可供被执行财产进行处分的。(3)财产分割明显不公平。有的将被执行人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分给被执行人配偶,有的被执行人配偶分得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被执行人仅分得少量随身物品,债务都由被执行人承担,以此逃避债务。4、行为人必须是实施离婚逃债行为的人。5、其处分财产尚未被明确为执行标的,即不是法律文书中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也不是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是蒋来可能成为执行对象的财产。 二、我国对离婚逃债强制执行制度现状 现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宏观上对恶意逃债问题,已明确了打击力度。XX年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立法解释列举了拒不执行的五种情形,第(一)为“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各级法院领导多次强调:执行工作是确保债权人的债权能够真正得到实现的重要法律保障,法院要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及时执行各类案件,特别是对恶意逃债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但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对接收逃债财产人或恶意串通协助逃债的人,能否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21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至第274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追加、变更被执行主体的条款,对此类问题都没有涉及,在执行程序中未明文规定对接收逃债财产人或恶意串通协助逃债的人的强制手段,对被执行人躲避执行,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各种情况在法律规范方面缺乏相应的对策,只是有关实体法规定了逃债行为的无效,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财产分割约定)其约定无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第四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第七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例合同纠纷,债务人通过离婚逃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离婚逃债问题的处理上,从我国离婚逃债强制执行制度现状看,被执行人通过与其配偶离婚逃债后,造成债权人的财产损失,现还不能通过执行程序迅速解决。因法律还未明确规定在执行程序中裁定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或接收逃债人财产人为被执行人,如果适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款,通过诉讼行使撤消权,不但给债权人造成了很多不便,易造成债权人财产损失,使逃债的人越来越多,不利于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 三、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离婚逃债如何处理 在执行程序中,发现被执行人离婚逃债的情况,笔者认为,如果被执行人是在执行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或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与其配偶离婚逃债的,应直接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被执行人,体现执行工作“效率优先”的特点,体现公平原则。具体处理,可分两种情况:一是通过婚姻登记机关或通过公证机关分割财产后再通过婚姻机关离婚逃债的,应根据有关实体法认定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分割财产的行为无效,再裁定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二是利用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离婚逃债的,不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而是按审判监督程序先撤销被执行人有关财产分割协议后,再裁定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被执行人。 在执行程序中,虽然目前根据有关强制执行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离婚逃债的情况下可根据实体法裁定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被执行人,但离婚逃债实属一种无效民事行为,其行为应始终无效。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已明确规定:如果依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从以上法律规定可看出,现有关强制执行法已规定了某些方面可依据实体法裁定追加被执行人。依据实体法行使裁判权,法学理论界原争议很大,现观点基本超于一致,承认在执行程序行使裁判权时,可根据实体法作出裁判,在目前情况下,在执行程序中,可根据实体法认定(离婚逃债)被执行人与其配偶财产分割协议无效,裁定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此做法已在执行实践中得到一致赞同,也得到法学理论界的支持。在执行程序中,裁判权可由执行局裁判庭行使(未设裁判庭的由综合科行使),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实行听证制度,在目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救济手段为允许当事人向上级法院申

请复议。体现“公正、效率”主题。对债权人起诉前,债务人便离婚逃债的,笔者认为,不能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被执行人,应根据不同情况,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则根据不同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实体法,保护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例如,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就规定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无效。 四、对离婚逃债的处理的立法完善 在现行法律制度下,被执行人通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缺乏相应的对策,被执行人离婚逃债后,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债权人依照有关实体法通过诉讼形式行使用权撤销权,其结果是债务人要么达到了逃避债务的目的,要么赢得了时间,债务人“讨了好”,债权人要么失去了债权,要么输了时间,债权人“吃了亏”。要使这一局面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必须从立法上加以完善。 离婚逃债行为属无效民事行为,它既属于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又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它属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列举的无效民事行为的一种,因有关实体法关于离婚逃债如何处理规定的比较原则、简单,条文较少,在执行程序中的措施没有,在具体执行时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从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难以找到正确处理的依据,经常出现不同的理解和歧义,导致执行工作效率大大降低,例如法律文书生效后,债务人通过外地法院离婚逃债,执行法院要求外地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撤销被执行人与其配偶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外地法院不予配合、支持或对此问题的处理在观念上存在分歧,则需要上级法院的协调和答复。规范不够是当前产生执行难和执行乱的相当重大原因,做出比较系统的、统一的操作性强制执行规范,是当务之急。为此,笔者建议,应用法律的形式规定凡离婚逃债的,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执行程序中,夫妻双方均可成为被执行人,对离婚逃债的构成,则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这样可以避免法院内部层层请示汇报,必将大大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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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问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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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目的:教育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有着不可动摇的重要地位,我们党和政府也十分重视,最近又提出了要在2050年之前把我国建设成为教育大国的计划。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较多。据统计:我国有80%的学生是在农村接受中小学教育的,这些学生的素质会影响到我国整体学生的素质,而农村的教育条件、教学水平等在总体上都低于城镇学校,因此,农村的中小学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我的家乡河北省昌黎县荒佃庄镇(村)与省内其他农村地区相比,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地区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的教育状况即人才状况。为了了解家乡中小学的教育状况,暑假期间,我来到坐落于荒佃庄镇的一所小学——荒佃庄中心小学、一所初级中学——周庆恩中学,以及一所高级中学——昌黎县第九中学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此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中小学教育状况

随着九年义务教育实施,国家对农村中小学投资力度加大,农村中小学教育现状比以前有所改善,农村中小学的整体面貌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是在校舍上,基本上改为教学楼,宽敞明亮,为学生提供了更为优良的学习环境;其次是教学的硬件设施上,拥有配套的全新桌椅,图书、文体器材、各种教学仪器也有相应的配备;第三是在学校的师资队伍有所壮大。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教育经费短缺,师资水平不高,应试教育制度依旧,学生自身素质低以及生源不断流失等,情况令人担忧。

(一)教育经费短缺、教育设施短缺老旧

国家投入到教育事业的经费,大部分还是用于城市重点学校的发展上,农村学校的教育经费很是不足。在调研过程中,这三所学校的校长们表示,由于资金不足,学校基础设施情况不是十分乐观。

1、虽然基本上都有相应的教学楼,但厕所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问题。由于农村卫生条件制约,厕所大部分置于楼外,且距离教学楼较远,蹲位又很少(基本在十个左右),对全校那么多师生来说,上厕所也是一种困难。

2、体育设施总体不够,最好的学校所有的也只是篮球架四副,乒乓球台二张,单、双杠几幅而已,部分体育设施存在着安全隐患。而根据调研知,各学校操场也没有绿化。

3、实验设施较少,只有一到两个实验室。基本没有音乐教学设施。

4、虽然学校配置上了电脑和多媒体设备(每所学校有一到两个多媒体教室),却因无法满足教师准备课件所需的资金而使那些电脑基本闲置,这和城市学校里每个教室配置多媒体设备,每位老师配置一台电脑的水平相差甚远。

5、图书量为1000册左右,大部分是一些较为破旧、久未更新的书刊、过期的杂志等。

(二)教师的业务水平不高,工作负担重

1、师资水平低

都说一个好学校不能没有好老师。而农村中小学的教师队伍中,根本没有所谓的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优秀教师,而刚毕业分配来的年轻老师,在锻炼一两年后马上被较大的学校挖走,农村学校成为了新教师的“练兵场”。在这种情况下,面对目前的教育改革,老师们显得力不从心。试想,这样的一支队伍承担着培养新型人才的艰巨任务,谈何容易,而为了缓解老师的压力,学校不得不聘请代课教师,然而最终结果就是导致教学质量变得较差。

2、教师负担重

在我们农村中小学中,多数教师依然是用“一支粉笔+一张嘴+一本书”的传统方法来完成教学,而学生的“学法”仍是“听、写、读、背、考”。这种原始落后的教学方式,不但不能适应当代教学的需要,而且加重了师生负担,消耗了他们大量时间和精力,取得的却是事倍功半的教学效果。

3、教师培训落后

农村中小学教师仍是以“经验型”、“辛苦型”为主,缺乏“研究型”、“创造型”的教师。新课程强调学科教学内容要具有开放性、交叉性、整合性、综合性,教师传统的专业知识储备已经不能满足实施新课程教学的需要,教师必须加强培训、自学自研,不断丰富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由于学校学习资源的限制,教师外出培训成果在校内得不到巩固练习和及时消化理解,不能内化和深化,久而久之,出现培训成果的流失。教师自学自研的落后严重影响了教师专业的发展和素质的提高。

(三)口头的素质教育,实质的应试教育

在所调研的三所学校的老师、学生中,有80%的人对当前的应试教育制度提出强烈不满:学生要考得高,而老师更要教得出色,双方压力非常大!现行的素质教育只限于口头上喊喊,而实际行动仍是应试教育。应试教育的思想以深深的禁锢着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行为,但家长和社会则过分看重于学生的成绩和学校的教学结果,导致县镇教育部门对学校和老师们定指标、下任务,根据期末统考、会考的成绩来对学校和老师进行考核,排名次,考得不好的学校的校长和老师会受到通报批评,影响奖金发放、评模,晋级等。

学生们每天不仅要完成应有的作业,还得去死记硬背那些乏味的课本知识,这种情况下,学校就成了个“读死书”的场所,学生的思维能力、观察能力限于一个狭窄的范围内,得不到充分的锻炼,导致大部分人高分低能,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

(四)学生自身素质低,生源不断流失

在调研中我了解到,在学生的生活环境中存在着诸多因素影响农村教育的发展。农村孩子由于受地域条件的制约,普遍存在着接受学前教育很不规范的现象,绝大多数幼儿只接受一年的学前教育就进入小学,错过了幼儿智力发展的最佳期,造成学生发展很不均衡。农村家庭教育的不到位导致学生较为任性,在学校里表现得自由散漫,不遵守学校的制度,不尊重老师;许多中小学生,迷恋于网吧,一些染上网瘾的学生经常逃学,甚至夜不归宿,长此以往只好退学回家。农村的优秀学生都流失到城市重点中小学,在生源上,农村的学生要比较差些。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提高,家庭条件较好的家长为了使孩子得到良好的教育,不惜花大价钱送孩子进城读书,而家庭条件较差的家长也因看到上学没有好出路,让孩子初中毕业就回家劳动,更有甚者,小学便辍学回家。农村学校的生源严重流失,这给学校的教学带来很大影响,制约其发展。

二、改变农村中小学教育现状的策略

这次调研中,我主要了解了以上四个问题,就此,我提出以下的解决建议:

(一)保证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每年国家在教育事业上的投入都相当可观,但不难得知,这些资金中绝大多数被用在了城市重点学校的建设上,农村学校少之又少。所以为改变这种现象,各级教育部门应该成立专门机构,对资金的流向、用途进行专门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发放过程中的克扣、偏流现象,确保经费合理分配。同时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并且政策尽可能向薄弱、偏远的农村中小学地区倾斜。定额、定时、定量地通过银行将乡村教育的经费划拨给乡镇学校,这样可避免教育经费在多个中间环节的截留现象,又可保证乡村教育经费的稳定性、均等性、可靠性。同时,购置必需的教育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使村办中小学办学条件、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有明显提高。只有这样,农村的教育事业才会有资金的保障,才会慢慢发展起来!

(二)减轻师生压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老师应该尽力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在最少的考试训练下发挥学生的最大潜力。学校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课程,恢复音体美课程,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不至于成为“书呆子”。让学生的包袱减轻,老师的压力减小,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教与学的工作,为以后素质教育的实施铺平道路。

只有教师队伍强大了,学校的教学水平才能提高,农村的教育状况才能改善。上级教育部门应统筹下级教师分配情况,对需要老师的学校及时补充,而且要确保他们在学校任职的时限,不能中途转校。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注重教师培训的经常性,创造条件和机会使农村中小学教师能够参加继续教育。通过学习和培训,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在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上不断有所完善,从而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技能和教育责任感,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素质教育的要求,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三)更新教育观念,开展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是一种突出生存能力和生活能力的教育。可以使学生认识到具有真才实学、一技之长的重要意义,要求课堂教学更多地联系生活实际和生产实践,并自发地抵触以考试为中心和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教学方式。保证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的课时,重视课外活动的开展,拓宽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同时,也要注重提高农村教育管理者的素质教育管理水平。打破学校之间的严格界限,实行跨校兼课,体、音、美教师到不同学校授课,让校校有歌声、校校有球声、校校有绘画。激励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

(四)从学校本身去改变,解决生源问题

对于学生流失辍学严重的问题,学校必须改善自身的教学环境和教育成果,以好的成绩让学生家长信服。同时学校加强宣传力度,对自己进行全方面的宣传,和其他学校对比,讲清利弊,使那些盲目择校的家长们有更清楚的认识。对家庭条件差的学生,校方应尽力呼吁社会力量去帮助他们,老师应经常到学生家中走访,对留守儿童、隔代抚养所产生的问题应进行相应的心理辅导,打消学生家长因缺钱让孩子辍学的念头。只有学校提高自身的实力,才能保住生源,使农村中小学更加健康发展!

三、本次调研的体会和感悟

邓小平同志曾说过:“忽视教育的领导者,是缺乏远见的不成熟的领导者,就领导不了现代化建设,各级领导要像抓好经济工作那样抓好教育工作”。基础教育是面向未来的事业,今天的学生到了将来就是建设现代化的中坚力量。不要“偏心”,抓好义务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刻不容缓!

感谢学校给了我一个了解农村中小学教育状况机会,感谢家乡中小学校的配合,我对家乡农村中小学教育状况有了一个深层次的了解,农村教育状况不容乐观,必须抓紧解决资金问题和提高教师队伍的水平,这样,其他问题才会迎刃而解,农村教育才会走上素质教育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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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三严三实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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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三严三实

一严以用权方面的问题

1、对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反映的问题,要求分管部门解决的较多,直面群众去解决的较少。发展中注重抓大项目、大工程,忽视扶持发展与民生相关的小项目、小企业。

二严以律己方面的问题

1 节俭朴素的作风在工作和生活细节上体现得不够突出,带头执行、督促身边的同志树立朴素简约、合理消费的意识还不强。

2 习惯于管事、不善于管人,特别是对部门、对干部工作中的失误和问题习惯于采取宽容的态度去对待,批评少、指责少,有时存在好人主义思想。

三严以修身方面的问题

1存在“学习是把软尺子,工作才是硬指标”的主观思想,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日常工作上,常常满足于一般性学习,大多都是泛泛而学、浅尝辄止,带着问题学、深入思考学做得不够。

2、党性锻炼坚持的不够好,对一些重大政治问题关心不够,对一些损害党的形象的社会言行和不良风气虽然有看法,但挺身抵制做得不够。

四谋事要实方面的问题

1、 虽然经常深入基层单位和企业调研,但是在调研的次数、时长、深度和广度上存在欠缺,对基层情况的掌握不够细、不够实、不够多,存在调查多研究少的现象。特别是围绕解决县域工业经济发展中的焦点难点问题方面开展的调研不够。

2 在思考问题、安排谋划和推进工作中,未能完全摆脱传统观念,对新现象反应不够敏锐,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到位,缺乏超前意识和创新精神。

3 有时疲于应付千头万绪的工作任务,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有序推进等方面做的不到位,“钢琴”弹得不好,存在现厚此薄彼、顾此失彼的现象。

五创业要实方面的问题

1、 工作安排部署较多、督促检查较少,交任务、看结果多,教方法、重过程少,跟踪问责不严格,抓难题突破、抓难事协调的力度还不够,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紧抓不放、一抓到底”的狠劲。

2、 工作中有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现象,抓优势多,抓短板少。对上级有硬性要求的,容易出经验、出典型、出亮点的工作抓得多,抓得紧。对于一些难度大,见效慢,打基础的长远工作,抓得力度不够。

3、 处理问题有时还存在畏难情绪,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六做人要实方面的问题

1改造主观世界不够自觉主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弘扬艰苦奋斗这一党的光荣传统方面做得还不够。

2 对自己分管工作研究多、抓得多,对自己不分管工作了解较少,过问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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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调查显示中国三成多软件企业受软件盗版问题困扰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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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中国三成多软件企业受软件盗版问题困扰

今天,由中国信产部知识产权中心和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共同完成的《中国软件产业发展环境调查报告》在京发布。调查显示,受访软件企业中,遭遇软件盗版问题的占三成七,逾七成企业认为有关部门对盗版打击和惩罚力度不够。

本次调查共访问了中国内地十九个省市的二百余家软件企业、一千名个人用户和二百七十家单位用户。调查报告认为,长期以来,软件盗版一直是影响软件产业发展的严重问题。

在被调查的企业当中,百分之三十七的企业深受盗版困扰,其余百分之六十三的企业在软件盗版方面反映较少。调查结果显示,企业对盗版问题表现更多的是无奈,有近六成的企业未对盗版采取行动。

无论是单位用户抑或个人用户使用盗版软件的情况都较为严重。逾六成五的单位用户在调查中不否认使用了盗版软件,而在个人用户中,更有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人涉及使用盗版软件。从调查结果来看,价格原因是购买盗版软件的首要原因。

另一项关于盗版软件不易根除的原因调查显示,逾七成的企业认为是对盗版的打击和惩罚力度不够,排在其次的是法制环境和软件价格因素。

目前,信息产业已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软件产业规模正稳步扩大,去年全年中国实现软件与系统集成收入一千六百三十三亿元人民币,完成出口二十亿美元,软件企业认定达八千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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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刑事立案监督问题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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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监督问题调研报告

三、立法不完善,无相应配套措施,影响了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执行力度与成效。

尽管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确认了人民检察院刑事立案监督权,但并未赋予其实质上的强制纠错措施,也没有具体可遵循的实施细则,缺乏具体的监督办法、手段、操作程序,执行起来难度很大。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发出了“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通知立案书”后,公安机关既不说明不立案理由,又不立案怎么办?检察机关无有效的措施予以保障,又从何谈监督。即使侦查机关在接到通知书后立即立案,但他们对立案监督不理解,在行动上不配合,或者消极侦查或者即使侦查收集的证据尚未到位就直接报捕,使检察机关对报捕的案件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该案系由检察机关通知立案的,代表了检察机关的倾向性意见,要保证其严肃性;而另一方面,根据公安的报捕材料,证据不完全符合逮捕条件,又难以作出决定。同时,目前侦监部门没有直接侦查的权力,无法通过侦查措施搜集证据,从案件事实的轮廓上看又很像案件,形成了所谓的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因此对这类案件检察机关很难监督,实践中往往采取干脆不提起立案监督为妥的做法。另外还有对不应当立案的案件而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了,又应如何监督的问题,在实践中也是一个盲区,如何操作,法律缺乏规定。此外,公安机关认为系一般的违法案件并作出了行政处罚的,而实际上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实践中应该如何发现并进行监督,同样缺乏操作规程,实践中根本进入不到检察机关的监督视线,造成了监督中的空白,形成了监督中的盲区。这些立法上的漏洞和缺陷,已严重影响了立案监督的广度和力度,制约了立案监督工作的开展。

针对以上立案监督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一些方法和策略来开展这项工作:

一、采取各种措施,拓宽线索渠道

1、要加强立案监督工作的宣传。结合检务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使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熟悉和了解,从而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做到告状有门,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控告,扩大立案监督线索来源。特别是在侦查机关受理报案场所应该张贴有关立案监督的法律规定,并要求侦查人员在向当事人宣布不予立案的时候,告知其有向检察机关申诉的权利,使侦查机关的立案活动纳入检察机关的监督之下。

2、及时掌握发案、受案、立案情况。应经常深入公安机关,定期查阅其发案、立案登记,审查其立案活动是否合法,所作立案或不立案决定是否正确,有无不破不立、以罚代刑、以教(劳教)代刑、徇私舞弊等情况。对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一些重点案件也应定期予以审查。针对某些疑难复杂的发案情形,检察机关应当主动与侦查机关加强交流、探讨,该立案的及时立案侦查,防止疑而不决。

3、加强与本院有关科室的联系,及时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与本院控申、起诉、自侦等部门经常沟通,并要求这些部门一旦发现属于立案监督范围内的线索及时与侦监部门联系,以便及时掌握,及时作出反应。同样,也应加强与法院、司法局、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系,形成外单位移送立案监督线索的网络,拓展立案监督案件的线索,履行好法律监督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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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学办学行为问题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1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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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办学行为问题自查报告

长期以来,“依法治校,依规办学”一直是我校进行学校管理的基本原则。尤其是近年来,我校在上级各部门的指导下,夯实学校常规管理,关注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细节,依照党的教育方针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上级各部门的各项规定制度,制订了详实有效的各项学校管理制度,并在实际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力求以严谨的治学态度,规范的管理手段,创立“景行”品牌。

根据国家教育部等七部委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照柳州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学校办学行为存在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活动的通知》(柳费联席办字【】2号)的文件精神和具体项目,现将我校办学行为突出问题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始建于19,是一座发展逾百年的龙城老校,现校址分为东、西两校园,占地共150亩左右。西校区位于柳州市景行路6号,东校园坐落于高新路6号,为建成使用的新校园。学校现有教学班级95个,学生人数达5100人,在职在编教师229人。

学校现有行政管理人员22名,设有教导处、政教处、科研处、总务处、办公室五大分类管理部门,按各部门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学校财会室由总务处领导,由专职财会人员依照国家财经制度和各项教育法规进行学校相关财务管理。

二、办学自查情况

(二)收费问题。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各级学校收费政策的规定,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开、亮证收费。我校还将学校服务性收费的收支情况在学校公示栏里向家长、社会公示,使我校的财政管理得到大众的监督和认可。我校不收取物价部门审批项目以外的各种费用;不收取借读费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不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开办有偿特长班、兴趣班。学校年度财务报表和经费决算报告齐全、规范,无乱收费现象。

(三)征订教辅资料问题。我校教导处负责学生教学用书的订购,坚持教辅资料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同时严禁教师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并从中收取回扣或差价。

(四)有偿家教问题。我校严禁教师参与有偿家教行为。校长书记多次利用政治学习时间对全校教师进行相关教育,并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有专门的规章制度规定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事故处理,一经发现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并给予相应的事故处罚。

(五)我校无盗取、截留、挪用、克扣、侵占或贪污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各级各类资助经费及教育经费的行为。

(六)我校未将学校食堂向社会承包收取承包费;在开办学生寄宿部期间,我校食堂完全秉承为学生服务的目的,未从中获利。

(七)我校所有收费都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没有私设“小金库”,严格按照国家财经制度和上级部门的财经管理规定执行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八)我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没有在学校项目建设过程中收受承建商的现金、有价证劵或其他实物的行为。

(九)我校历来严格执行教学设备或物品的采购、审批、验收、入库、报销领用制度,规范物流过程控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及程序。

(十)我校每年均根据有关规定编制学校年度预算,经行政会议审议通过后,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无擅自改变经费用途情况。年终按规定组织教代会进行经费开支结算。我校所有大额物品采购、工程建设均通过行政会议、教代会讨论通过,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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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建设服务型法院若干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5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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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服务法院若干问题思考

关于建设服务型法院若干问题的思考 xx市xx区人民法院院长     服务群众,执政为民,是我们党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必须恪守的基本准则。加快司法改革,更新司法理念,建立服务型法院,使人民法院更好地担负起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责任,是“国家权力本位”向“社会权力本位”的转变,是从专政型、管制型法院向调节型、服务型法院的转变,是人民法院服从服务于大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贯彻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本文拟对建设服务型法院的理论和实践进行简要探讨。 一、建设服务型法院的理论基础 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的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十余年来,各级人民法院致力于审判改革,大力吸收国外模式,但有些同志言必称英美,行必效德日,忽视了中国国情对改革的特殊需求。虽然法院的审判改革得到了众多有志之士的赞同,法院的社会影响力和司法权威不断提高,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程度并没有达到所预期的目标,法院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应有的崇高权威和亲和力尚未完全确立,法院与人民的距离一定程度上反而有所疏远。司法的职业化给法院和法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是,由于中国国民的法律素质不高,高度职业化使得司法的功能得不到应有发挥,没有能够产生应有的作用。百姓和有关部门希望司法能“回归人群,服务社会”[i],发挥司法功能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党的xx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ii]。xx大之后,如何贯彻的重要思想,如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如何真正在依法治国中树立起法院和法官的权威,这是摆在每一个法院、每一位法官面前的问题。服务型法院概念的提出,给“为人民服务”赋予新的内涵。 现在,许多同志一提到“服务”,就联想到“经济纠纷调解中心”、“主动服务”、“寻找案源”、“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甚至代有关部门征收税费、深挖税源,审判中搞地方保护、部门保护等,实际上,这种“服务”并不是法院的服务职能,而是法院沦为行政管理工具,是一种狭隘的服务观念。服务型法院所指的服务是一种宏观上的服务,也就是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通过便捷及时的审判,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司法救济途径;通过审判效果的延伸,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因此,所谓服务型法院,就是指法院在坚持公正、独立的前提下,扩大以审判职能为主的各项职能,积极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发展,通过公开审理、便民利民、效果延伸等履行职责的方式,全面发挥法院多元化的功能,使审判制度与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相适应,并最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服务型法院的提出,有其深刻的理论基础: 1、从人民法院的根本属性来看,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执政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特点之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法治国就是人民治国、民主治国。人民法院根据党和国家的治国方略行使审判权,是代表人民行使审判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在党的领导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构,是社会冲突和纠纷的最后裁判所,在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过程中,一定要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司法工作,一定要服务于依法治国的主体——人民,一定要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经济发展。从法治的价值层面和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需求来说,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就是一种为人民群众提供的司法服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因此,人民法院必然是一种服务型的国家机构。建设服务型法院,就是要使法院的功能多元化,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司法的特征。 2、从法律的功能来看,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志相统一的体现”,法律是人民当家作主、进行自我统治和管理的有效手段,任何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要表达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充分尊重、保障和促进~,促进社会发展是法治的终极性价值。作为执行法律的人民法院,除了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统治的重要职能外,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更多地表现为:一是通过发挥审判职能调整各种平等主体的权利义务,防止权力的滥用,加强对公民权利的救济。二是发挥审判的调节、引导职能,服务于“第一要务”。社会主义法律对经济的服务作用,不限于确认和维护基本经济制度,而且还表现在其他方面,特别是直接促进社会生产力这一方面。[iii]因此,在司法过程中,法院必然要为人民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从法院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来说,其根本属性仍然属于服务社会的法院。 3、从法官的角色来看,法官是司法权运行的载体,是法律的实施者、执行者,法律的价值能否得到实现,有赖于法官能否按照司法权运行的各种制度性要求来引导司法权的实际运行。法官在司法过程中,不仅要注重审判的法律效果,更要注重审判的社会效果,注意维~律的秩序价值、效益价值、自由价值和正义价值。司法为法律而存在,而法律是为人与社会而存在的[iv],“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官不仅仅也不应该仅仅靠裁判权来树立权威,而是要通过审判的公开性、公正性、社会性和民主性,真正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从而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起真正的权威和公信力。因此,人民司法的目的、人民法官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工作本身就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司法服务。特别是重要思想的贯彻与落实,进一步强化了现代司法的服务性要求,立足国情,体察民情,着眼于实际,忠实于法律,理应成为我们确定审判权运作的原则和指导思想[v]。 二、建立服务型法院需要处理好四个具体关系 如何正确认识服务型法院,如何正确实践服务型法院,首要的任务就是更新观念,适应现代法治社会

对法院的需要,树立“司法为民”、“审判就是服务”的理念,努力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水平,真正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辩证统一。具体应当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 (一)处理好审判独立与司法服务的关系。 20世纪90年代初发起的审判方式改革,是以审判独立,强调法官中立衡平的地位为核心。提出建设服务型法院,必然会使大家产生一种“改革回潮”的担心。实际上,服务型法院与审判独立是并行不悖的。作为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审判独立强调的是法院、法官“只向法律负责,忠于法律,只接受监督而不接受命令”[vi],在个案审理中不受任何部门、团体、个人的干涉,而服务型法院所指的服务则是指法院不仅仅是“人民的法院”,而是“为人民的法院”[vii],也就是说,法院不仅仅是由人民产生,对人民负责的机构,更重要的是,法院需要通过自己的活动,展现法院的人民性,提高法院公信力,并最终实现依法治国的方略。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水平体现了这个社会的法治化程度,建立服务型法院并不是要把法院变成别的机构,而是在完全保留和充分发挥其审判职能的前提下,顺应时代的发展,赋予它新的的属性。也就是说,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应当保持独立,但是,法官应当充分意识到审判对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克服过去的狭隘服务观念,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多元化功能,“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不断扩展以审判职能为主的各项职能,不断延伸服务领域,特别是要善于运用法官对法律规则的确认、适用、创造功能,引导和示范符合法律的行为,为社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使法院和法官在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处理好依法审判与促进经济发展的的关系。 人民法院贯彻的重要思想,就应当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的各项职能作用,为实现社会公正、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人民法院坚持的重要思想,一定要认清当前形势,并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运用、丰富和发展这一重要理论。这就要求我们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为人民服务的职能放到审判工作的突出地位。法官在司法活动中,要把依法保护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作为根本任务,要把依法保护和引导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作为一项基本职责,要把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围绕着“第一要务”服务这个根本目标来展开司法工作。为区域经济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是地方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在运用司法手段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实现过程,特别要注意不能将法院、将司法作为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的工具。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不是为地方保护服务,要克服狭隘服务观念,从促进建立安全宽松、和谐稳定、平等诚信的良好投资、生活环境入手,从宏观上提供司法服务。 (三)处理好为当事人服务和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关系。 衡量服务型法院的价值标准是“人民满意”。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三统一”,归根结底是统一在“人民满意”基础上的,人民法院要把重要思想贯彻到全部审判工作中,以是否符合的要求,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来检验人民法院的工作。在此,我们有必要区分人民满意与当事人满意。法院直接服务的对象是当事人,为人民服务当然要体现在审判中,体现在当事人身上,而且是双方当事人身上,不管是胜诉的和败诉的当事人。离开了为当事人服务,为人民服务就是空的。为当事人服务就是要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公正的司法救济途径。但是,法院提供服务所要满足的利益应当是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是某一个或某一部分当事人的利益;为人民服务包含着为当事人服务,但不能简单归结为为某一个或某一部分当事人服务。不能将为诉讼当事人服务等同于司法服务,把为人民服务理解成是为胜诉一方服务而不为败诉一方当事人服务、把服务理解为帮其打赢官司,不能浅层次的、机械地理解司法服务,司法服务更深刻的社会意义蕴含着的是其社会价值,不单纯是特定的团体和个人。 (四)处理好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马克思说:在将来某个特定的时刻应该做些什么,应该马上做些什么,这当然完全取决于人们将不得不在其中活动的那个特定的历史环境。[viii]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人民法院已不仅是一个审判机关,而且也是一个面向大众、面向社会的服务型机构,是公民从事法律活动的公共场所。在这样一个机构里,审判已不再是单纯的对抗性行为,而是调处社会纠纷的一种手段和途径,法官在诉讼中的角色也不仅仅是就案论案的机械裁判者,而是通过发挥审判职能,规范社会行为,昭示社会良知,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因此,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在诉讼中只是角色不同,职责不同,而共同的任务和目标是推进诉讼,解决纠纷。过去,我们往往把当事人都作为审判对象,作为诉讼客体,不仅原、被告之间是对立的关系,法官与当事人之间也呈现出对立的矛盾关系。建设服务型法院,必须解决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对立关系,积极适应司法现代化对司法服务水平的要求,将当事人作为审判制度的“利用者”,绝不能简单地将“为人民的”法官置于高高在上的位置。 三、建立服务型法院的基本构架 服务型法院的基本框架应当是以审判职能作用为基础,将司法服务的领域向经济建设、社区服务、~保障等方面延伸,主要有下列内容: 1、确立案案是环境的意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第一,营造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完成改革和发展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人民法院在维护稳定工作上有着其他部门不同的特色。一是通过刑事审判,坚决依法严惩各种影响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防范和惩治组织的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企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投资创业者营造安全和谐的发展空间。二是通过民事审判,钝化社会矛盾,化解民事纠纷,“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促进建立新型、和谐、宽松的人际关系,努力营造最和谐的人文环境。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改进社会管理,保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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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刑事诉讼中需解决问题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1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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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需解决问题调查报告

随着司法改革的进程不断深入,司法观念有了重大的变化,从把打击犯罪作为刑事司法制度的基本价值定位的一元片面的价值观转向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利的保护的多元平衡的价值观,从偏重实体的公正观转向重视程序的公正观,从侦查中心的司法观转向审判中心的司法观,从查明事实的办案观转向证明事实的办案观,从偏重证明力的自然证据观转向强调可采

性的社会证据观。上述这些转变必然带来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些变化,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下列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证据采信问题

1、非法证据的排除问题

所谓违法证据就是以暴力、胁迫、利诱、欺诈、违法羁押等不正当方法取得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和以违反法定程序的方法取得实物证据。所谓违法证据排除,主要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应当排除上述那些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证据。

现代任何国家的刑事诉讼法都禁止以违反法律的方式获取证据,然而对非法获得的证据能否获得证据能力,成为定案根据,却既有共识,又有不同的意见和相异的处置。

美国是实行非法物证排除规则的主要国家。它通过一系列判例确定通过违法的、无根据的搜查和没收所获得的证据,以及通过违法收集的证据发现、收集的证据(派生证据)均应排除。

英国、德国和法国等西方国家与美国的态度有区别,这些国家并不一般地排斥违法取得的物证。而是注意违法的严重程度以及排除违法证据对国家利益的损害程度,进行利益权衡,同时赋予法官一定程度的对于证据取舍的自由裁量权。

在我国学术界存在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主张把“非法取证行为”与“非法取得的证据”相区别,对于非法取证行为,可以采取行政手段进行处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触犯刑法的,可以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但不能仅因手段非法而否定“客观事实”的证据价值。

第二,主张将非法获取的证据加以排除,认为凡是以违反诉讼程序的方法获得的证据,即使查证属实,也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三,主张排除非法取证行为直接获得的证据,但可以以这些证据为线索,根据这一线索依合法的程序重新取证,即允许采纳所谓“毒树上的果实”为定案的根据。

我们认为,排除非法证据规则的意义在于在刑事诉讼中遏止非法取证的行为,而非法取证行为的动机是获取证据,只有针对这一动机消除非法取证行为的利益性,才能有效地消除非法取证行为。因此,第一和第三种观点不能取消非法取证的动机,也就难以遏制非法取证的行为。

2、瑕疵证据的完善问题

这里所说的瑕疵证据是指存在残缺因素可以通过补证弥补缺陷的证据,如证明被告人身份的证据,只有其身份证而没有其户籍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或者价格鉴定结论的依据不充分,没有被害人提供的物品购买发票等。身份证本身是公安机关核发给公民的证明其身份的合法有效的证件,但是现在社会上伪造身份证的情况大量存在,有些人为了违法犯罪,有些人因为年龄不到而想提前领取身份证,有些人为了一定的目的,都存在使用伪造的身份证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对被告人的身份证做一个鉴定,认定它系公安机关核发的真实有效证件,这样才能作为确定其身份的依据。有些盗窃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对失窃物品的描述是一致的,但是被害人提供不出原始的购买发票,价格鉴定结论仅依据被害人陈述提供的购买时间、品种、型号等而作出,这样的证据存在瑕疵,应当对被害人的陈述补充相应的证据,证实其陈述的真实性(如同事的证言、有关部门登记资料等),使之形成证据锁链,才能采信。对于被告人和被害人都认可,但确实无法提供鉴定详细依据的,可以只认定其犯罪事实而不计盗窃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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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农村老年养老问题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老年,全文共 3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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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农村老年养老问题调查报告

随着新中国的同龄人步入老年,我国出现了第一次老年人口增长高峰。据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昭通市60岁及以上人口为500218人,占全市总人口的9.6%。养老是民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如何规划和统筹好全市农村老年人养老工作,让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十分重要。

一、昭通农村老年人养老现状

通过对昭阳区、镇雄县、绥江县、巧家县、水富县、彝良县、永善县等县区部分村组农村老年人的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共调查60-70岁的93人、70-80岁的72人、80岁以上的42人。调查结果显示:

(一)农村老年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文盲147人,小学文化50人,初中9人。

(二)农村老年人身体状况差。农村老年人经年累月的辛勤劳作,很容易积劳成疾,加之人老了身体机能的退化就更加体弱多病。调查对象中,经常生病的就有133人,占64%,特别是7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身体不好的占到70%。

(三)收入来源少。农村老年人从收入来源看:靠自身劳动收入67人,子女全额供给59人,享受养老保险67人,享受农村低保47人。月平均收入在100元以下的117人、月平均收入在100元以上的90人。

(四)赡养方式单一。农村老年人主要靠劳动收入来养活自己,只要自己能动,都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失去劳动能力后才靠子女赡养或亲戚支助。调查中靠子女赡养的有101人。

(五))生活照顾不太理想。在调查对象中,有单独住房的65人,无单独住房与子女同住的137人。生活照料方面,能自理的136人;仍承担家务的145人;衣着方面,每年添置的有36人,2-3年添置的97人,多年未添置的73人;有新被褥的36人,近两年换新被褥的有72人,多年未换的有97人。

二、昭通农村老年人养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经济状况不佳。昭通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来源由劳动收入、子女供给、养老保险、低保等部分构成。土地收入是他们生活的主要来源,在农村60-70岁之间的低龄老年人中有不少人身体比较健壮,能靠自己的劳动获取或多或少的劳动收入。在调查的207位老人中,60-70岁的有93人,靠劳动收入的有43人,在经济上不完全依赖于子女供养。但是不得不靠子女供养的农村老人,却因他们的子女生活本身就相当困难,其生活就难以为继了。

(二)养老模式单一。昭通农村长期以来都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调查中发现,有的子女只给父母一些口粮,逢年过节送一些钱物。有些外出打工的子女只能维持自己的生活,不仅没有钱寄回家,而且留在农村的子女学习生活费用还要靠老人支付。在部分多子女家庭中,由子女按比例分摊老年人的生活必需的粮食和零用钱,但还有一部分儿女们为了赡养老人显示“公平”,将老父老母拆散供养,一个儿子养活爹,一个儿子养活妈,活生生将二老拆散,迫使老年夫妻分居各随一家,使老年人失去了夫妻间的温暖,影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调查中还发现农村有部分家庭因家中的多种原因和矛盾,老年人不能与子女们在一起共同生活,儿女大了结婚后相继与老人分开生活,分家时,老人们还能够从事各种体力劳动,随着年龄的增加,进入晚年的他们责任田难以耕种,家庭的生计难以支撑。调查中发现一种怪象,有的儿女多的老人养老来源成为问题,在给老人的赡养费上相互推诿,本应负担的老人生活费成了儿女们相互之间闹矛盾的由头,有的儿女们相互间还成了仇人,老年人不仅在生活上被儿女们当作累赘,而且在赡养费的承担上互相推卸赡养责任。

(三)生活单调,精神上孤独寂寞。农村大部分老人,除了辛勤劳作时在忙碌中找到一些充实,闲暇时间生活是非常单调乏味的。农村老人,特别是单身老人、子女不在身边连一个嘘寒问暖的人都没有,如果两个老人都健在有个伴还好,至少有个交流和相互照应的人;如果是孤身一人,就是生病了连个端茶倒水的人都没有,那份晚景的凄凉、那份孤单寂寞无依无助可想而知。调查中发现,农村老人的精神生活就是看看电视、赶场、上庙,没有更多的文体娱乐活动,思想精神上缺乏交流与沟通,生活没有情趣,有些老人最终是抑郁而终。调查发现大部分农村家庭赡养老人仅限经济上的供养,认为给老人生活费就算尽了义务,忽视对老年人日常生活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籍。

(四)病有所医很难实现。农村老年人一生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年老生理疾病较多。调查发现70%的农村老人至少患有一种慢性疾病,主要有高血压、风湿性关节炎、白内障、哮喘、胃病等。从未做过健康体检的占80%,做过健康体检的仅20%。村卫生所和乡卫生院担负着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平时看病就医的重任。农村老年人选择村卫生所,表面上看是因为就医具有方便、经济的优点,导致老年人普遍选择在村卫生所就医的深层次原因仍然是经济问题,为了节约医疗费用,只能大病小看,小病不看。有的是自己到地里找中草药,小病还可对付。小病拖大病扛,扛到最后就是等死。

三、做好农村老年人养老工作的建议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夯实家庭养老基础。农村经济的发展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极其重要的经济基础,家庭、社区和社会养老都不同程度地受制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昭通农民收入不稳定且增长缓慢导致养老资金短缺。农民家庭的收入除用于生活消费和农业生产外,还要承担子女教育和人情往来等诸多方面,农村家庭可支配收入不足,没有足够的经济剩余作为养老储备。有些外出打工的子女只能维持自己的生活,不仅没有钱寄回家,而留在农村的子女的学习、生活费用有时还要靠老人,使许多农村老人生活来源得不到保障。因此,只有坚持把产业作为发展的重点、难点、突破口和根本出路,通过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才能真正解决昭通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

(二)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社区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一是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树立青少年尊老、养老、敬老观念,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建设活动,在全社会提倡敬老养老爱老,建立传统和谐的农村家庭关系。大力表彰农村孝敬老人的先进事迹,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二是丰富社区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精神文化生活是老年人生活中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老年人晚年生活的质量。在农村组织为老人服务的志愿者,发挥他们在老人精神慰藉方面的作用。加强农村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及场所建设,大力提倡和扶持各种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使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更加充实。

(三)提倡多种养老模式,真正实现“老有所养”。一是巩固和完善家庭养老。家庭养老长期以来都是昭通市农村养老的基本模式,这是由昭通市的市情决定的,必须巩固和完善。二是完善集中供养。政府应增加老年福利机构的数目,争取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养老院。养老院可扩大服务范围(尤其是响应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以适当的收费标准接纳一些子女常年在外打工,独自居住的老人,针对老人的不同需求,提供短期入住、看护、治疗等服务。还可以利用一些身体硬朗的老人以及中青少年志愿者来提供生活慰藉服。三是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家庭赡养和社会扶持相结合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从制度上保障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

(四)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满足多样性需求。社区作为一定地域范围内人们结成的生活共同体,对满足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情感心理需求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社区照料功能主要体现为两种方式:一是将一些为老年人服务的场所、设施建在社区,贴近老年人生活,便于他们走出家门,融入社区,接受日间照料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文体娱乐、老年互助服务;二是为不能或不愿出门的老人,主要指生活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上门提供保洁、送饭、洗澡等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设立家庭病床开展治疗、康复等养老服务。贫困地区农村老年人需要养老服务,但又无力支付资金时,就需要政府提供养老服务补贴。

(五)强化法制监督和法律规定的落实。现行法律对赡养老人都有明确规定。因此,必须加强法制宣传,强化法制意识,加强法制监督,必要时运用法律手段督促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责任。并对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的行为以法律手段做出严惩。同时,老年人也要多学法律,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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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页6]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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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

(二)多措并举,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

根据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发展低碳经济必须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在低碳经济发展指导思想上,既要着眼于解决能源瓶颈制约问题,又要通过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力争使低碳经济产业成为湖北新的支柱产业。低碳经济的核心是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

1.积极发展核电。核能是一种安全、清洁、可靠的经济能源。与火电相比,核电不排放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烟尘等氮氧化物。对于缺煤、少油、乏气的湖北来说,发展核电其经济意义更为显著。目前,核电已成为一种成熟技术,在世界上得到广泛应用,核电在世界能源结构中居于重要地位。据有关资料统计,核电年发电量已占到世界发电总量的17%左右。

经过前期的不懈努力,湖北发展核电工作正在有序推进。XX年初,国家正式明确启动我国内陆核电建设,同意湖北开展前期工作,并明确湖北核电投资业主。当前,一是要科学编制湖北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二是科学做好核电厂址选定工作;三是要广泛应用世界最先进的核电技术,提高科技含量;四是对已确定的核电项目要加快进程,力求早日开工建设;五是积极研发核电项目与相关产业的关联效应,力争通过核电站的建设带动一批产业。

2.大力开发风力发电。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各地正地兴起风电建设热潮。湖北风能资源比较丰富,发展潜力较大。合理开发风力发电,可以有效缓解全省水电丰枯矛盾,实现风电水电互补。而且风电是环保型能源,没有废气排放,且建设周期短,见效快。因此,大力发展风力发电大有可为。为实现湖北风力发电的快速发展,一是要加大风能资源勘测力度,尽快摸清全省风力资源潜力,为合理开发风力发电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大力吸收先进风力发电技术,当前重点是支持发展磁悬浮风力发电技术;三是鼓励风电多元投资,风力发电具有规模较小,适合分散投资等特点,应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多元投资风电;四是加快风电设备产业的发展,以满足风力发电的需要。

3.稳步开发生物质能。生物质能是唯一可以转化为液体燃料的可再生能源,不仅具有能源功能,而且还有其它可再生能源不具备的材料功能,同时,还具有生态保护功能。湖北具备发展森林木本生物能源的广阔空间。现有林地1.29亿亩,其中可改造的低产低效林、可利用的荒山、荒地、荒滩、荒坡约4000多万亩,为湖北木本生物能源的种植提供了充足空间。湖北已初步具备木本生物质能源工业化的技术条件。凯迪研究院经过四年多的艰苦探索,已成功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从生物质中提取各类能源的核心技术,该技术具有世界领先地位。为加快湖北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一是要尽快制订扶持生物质能源的优惠政策,包括支持公司和农户开发改造能源林规模等;二是争取国家能源林基地建设的财政补贴;三是建立融资平台,多渠道筹措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的建设资金;四是加大生物质能源研发投入。

4.加快发展太阳能产业。湖北太阳能产业具有广阔前景,开发利用潜力大,除鄂西南外,大部分地区均具有较好的太阳能光能资源,年平均太阳辐射能大于100千卡/平均厘米。太阳能具有能量大、利用范围广、清洁安全等优点。当前,在太阳能利用方面有很多文章可做,从近期来看,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开发利用。一是积极稳妥推广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应用,以减少高碳能源的消费;二是大力发展太阳能热利用产业集群,扩大太阳能发展规模;三是加大太阳能热利用宣传和推广力度,扩大覆盖面;四是加快光伏产业发展步伐,充分利用武汉“中国光谷”,开辟光伏产业发展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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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风问题自查自纠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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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认真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委班子一致认为,无论是学风问题还是工作作风问题,无论是自身要求放松还是廉洁自律意识标准不够等问题,其根本原因是理想信念出现动摇、政绩观出现偏差、群众观念有所淡化和党建工作有所失位所致。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一主线,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这“五个建设” 的重要举措。为此,党委班子要围绕“四抓”搞好整改,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确保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把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在全面建设水平的明显提升上。

一、下力抓根本,打牢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和理想信念基础。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在当前复杂形势和市场经济与信息化条件下,社会上各种思想、文化、价值观念对队伍的影响不断增加,党员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也明显增加。

这些变化,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坚持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在学习方法、学习制度、学习要求和组织形式等方面积极进行新的探索,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学习认识,端正学习风气,激发学习动力,从现实需要出发,深入系统地学习领会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真正掌握其精神实质,认清其巨大的政治价值、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努力转化为共同的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柱,从根本上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信心,对以为党中央的信赖,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在事关方向、事关原则、事关大局的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和关键时刻旗帜鲜明,增强经受各种考验和挑战的免疫力。

二、下力抓形象,模范践行党的先进性要求。

先进性是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要靠广大高素质的党员以实际行动来体现。因此,必须通过党性教育、模范感召、典型激励等办法,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良好自身形象,自觉践行党的先进性要求,永葆先进性本色。

要切实把自我价值的实现统一到立足本职岗位敬业奉献上来,做到忠于事业,忠于职守,以服务为本,以履职尽责为荣,努力在平凡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要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始终保持一身正气,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产党人道德观、荣辱观的模范践行者,用实际行动影响群众,维护党的整体形象。

三、下力抓制度,严格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直接关系党的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因此,必须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善于科学民主决策的坚强领导集体。

要细化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程序,积极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环境和健康宽松的氛围,发展平等和谐的党内关系,把集体的智慧力量更好地集中和调动起来;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对重大问题进行充分论证,避免决策的盲目性;明晰班子成员的责任,实施责任追究,杜绝随意决策、草率决策;对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及时发现问题、修正偏差。

四、下力抓作风,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优良的作风是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取得革命和建设事业一个又一个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党的政治优势,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因此,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落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不渝地坚持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在帮助党员群众解除认识困惑、理顺思想情绪、激发工作热情等方面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建立健全联系、关怀、帮扶机制,做好关心、爱护有疾病和有困难党员群众的工作,增强党组织的亲和力与感召力,凝聚党员和职工队伍的力量;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教育在先,夯实廉洁从业的思想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要引导广大党员多学习多读书,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规范工作圈,慎重社交圈,净化生活圈,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要把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提高全体党员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的重要措施,引导每个党员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坐标和规范自己行为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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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 “村改社区”若干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2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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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村改社区”若干问题思考

目前,全国上下都在加快推进社区建设工作,由于《居委会组织法》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特别是农村城市化建设中的村改社区的有关问题没有现成定论,根据我区近几年来村改社区的实践,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粗浅的看法。     “村改社区”的基本条件     全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建设已成为区、镇(街道)党委和政府在加强城市基层民主建设中迫切需要探索、实践的一项重大课题。全区非农业人口逐渐增多,村委会职能发生了变化,各镇(街道)在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中,必然要面对撤村建社区的问题。从XX年开展社区建设以来,全区已将59个村委会和70个居委会通过改建、合并或整合等方式组建了76个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撤村改建社区?     我们认为,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城市管理的载体,撤村建社区应当要体现城市化的发展观和城市社区的基本构成要素。就我区而言,下列三种情况可以撤村设立社区。一是在近期城区规划范围内,因经济开发,农宅基本上都已拆迁,并基本进入复建小区,村民委员会已无法行使对村民的管理服务等职能的村。二是集镇周边的村委会,从事二、三产业的村民占总人口的一半以上,人均耕地面积低于本区人均耕地面积的二分之一的村。三是村委会虽不靠集镇,但商贸繁荣,交通便利,人员居住集中并已自然形成的中心村。     “村改社区”的设立程序     村改建社区不是简单地将村委会“换牌子”。在社区划分上,要按照便于社区服务管理,便于开发社区资源,便于社区自治的基本原则,并结合地域性、认同感等要素科学划分社区和居民小组范围。在社区管理上,要突出“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逐步建立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协调发展。在社区规模大小上,应当从便于管理和服务的角度考虑,辖区内以1000-1500户,3000-5000人为宜。对纳入集镇统一规划的村,村规模较小的,可考虑与集镇社区合并或整合;对整建制拆迁的村,纳入复建小区统一规划管理的,可考虑设立一个或若干个社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以5-7人为宜,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活动和服务场所应设在居民聚居的地方。     村改建社区具体如何操作,《村委会组织法》和《江苏省实施办法》对村委会的撤销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并且要求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目前,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召开村民会议难以组织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从原则性和灵活性的角度来考虑,可以通过变集中召开村民会议为分散征求村~见,然后再集中村~见的方式,即通过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广泛联系村民的作用,来体现大多数村民的意愿,达到召开村民会议的效果。     对具备撤村建社区条件的村,如需组建社区,必须先经镇(街道)领导集体研究提出,并对村集体资产的完整性作出妥善处理,确保村集体资产不流失、不平调。然后具体可以考虑按以下六个步骤进行。第一,召开村民代表预备会议。即由村委会召集全体村民代表召开会议,提出撤村组建社区的意见。第二,征求村~见。即由村民代表持“撤村组建社区的征求意见表”到其所联系的农户家中,逐户征求意见。意见表应有户主明确的意见,并在“同意”或“不同意”栏内签名。第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即由村委会按村民代表会议程序召集全体村民代表召开会议,按大多数村民的意见作出决议。第四,村提出申请。即由村委会根据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议,向镇(街道)提出撤村组建社区的请示。第五,镇(街道)正式报告。即由镇政府(街道)向区政府提出撤村组建社区的请示,并按规范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第六,区政府审批。区政府接到镇(街道)请示后,批转民政局办理,经民政局核准提出意见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正式行文批复。     “村改社区”的选举方式     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居委会选举可以采取居民选举或者居民代表选举或者户代表选举的方式。因此,在具体实施中既要体现民主性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当充分认识社区居委会与居委会虽然都是居民自治组织,但彼此间又有较大的区别。就管理和服务对象而言,过去的居委会只管辖和服务于户口在本居委会的居民,而社区居委会采取属地管理的方式,其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不仅包含了居委会这部分居民,更重要的还涵盖了大量的单位人和社会人。     从我区社区现实情况来看,大的社区有七、八千户二万多人,一般的社区也有一千多户二、三千人。因此,在社区居委会选举上,采取全体居民直接选举目前不太可能;采取居民代表选举虽然民主面较窄,但其最主要的优势是便于组织实施和一次选举成功;采取户代表选举虽然较居民代表选举民主程度高,但组织实施相对较难。这是因为社区不像村委会那样,村民之间比较熟悉,村民利益与村委会工作有关联,村民对选谁当村干部心中有数,这是村委会能够直选的重要基础。而社区居民中有大量的单位人,其个人利益对社区依附性不强,对社区居委会工作也不关心,所以参与社区选举的积极性难以调动。但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社区宣传不到位、社区建设运行机制不健全、社区服务不完善等制约因素,使得广大社区居民并没有切身感受到社区建设给其生活带来的便利和实惠。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执意扩大选举面,势必要影响居民的参与热情,造成选举组织者被动应付工作的局面,从而给选举工作造成负面影响,也就失去了选举的意义,同时也挫伤社区居民关心、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我们认为,在社区自治组织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前,选举应以《居委会组织法》确定的选举方法为依据,在充分体现民主、~的基础上,考虑到选举的可操作性,可采取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选举社区居委会的办法。但这种选举的关键在于社区居民(成员)代表的产生,要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这就要求选举组织者首先要科学划分居民小组,其次要从正面宣传代表的条件、职责、

组成和产生办法,最后要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好居民小组的推选工作。只要按程序规范操作,选出的代表就应当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选举结果同样可以体现大多数居民的民主和~。当然,社区建设推进到一定阶段,社区居民对社区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后,应当扩大民主面,逐步推行户代表选举直到居民直选。     镇政府(街道)接到区政府同意设立社区的批复后,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完成选举工作呢?我们认为可以参照《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可在两个月内完成。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时,可按照建立选举机构、宣传发动、民主推选代表、推选并确定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和建章立制等六个阶段完成社区居委会组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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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我县贫困村建设问题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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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贫困村建设问题调研报告

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边学习、边调研”的工作要求和县委关于县级领导学习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的安排部署,近期,我牵头组织农发办等部门对我县贫困村建设问题进行了调研。

一、我县贫困村基本情况及成因分析

我县总人口45.27万人,农业人口39.98万人,耕地116.37万亩,水田3.27万亩,水浇地0.27万亩,水平梯地45.57万亩,80%以上属中低产田,人均耕地1.6亩。目前,全县未通过上级验收的贫困村尚有119个,贫困人口8.15万人。这些贫困村大多位于边远山区,山高坡陡,土地瘠薄,生活条件、人居环境、医疗卫生条件差,文化落后,精神生活贫乏。贫困村致贫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开发难度大。我县贫困村主要分布在大巴山区和秦岭山系的边远山区,山大沟深,土地贫瘠,自然条件恶劣。由于这些地区通路、通水、通电、通讯、上学、就医等设施改善投资大、成本高、难度大,一定程度上被社会发展边缘化。致使这些地区信息闭塞、文化落后、观念保守、与外界交往沟通难,谋生发展能力低,脱贫致富无门路、无条件、无能力。据对关口镇干沟村的调查:该村有68户230人,8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虽有耕地400余亩,10亩以上联片耕地几乎没有,大部分是几分或是几亩分散在一沟两岸的山坡上;虽然修通了简易公路,但是公路沿沟而上,到了夏季洪水冲刷便没有公路,农用物资还是靠肩挑背驮;九十年代,农户集资拉通了两相照明电,由于线路老化,年久失修,线路损耗大,到了晚上仍然是“头上电灯,桌上油灯”。

二是人口素质低,文化观念落后,发展步伐太慢。贫困地区不少农民对商品经济至今还很不习惯,他们一贯视农为本,宁愿守着土地受穷,也不愿冒险出外经营工商业;许多农民听天由命,消极悲观,缺乏信心和勇气,把希望寄于“老天爷”风调雨顺;依靠国家支持,救济的“等靠要”思想非常严重,视吃救济、拿补贴为理所当然;观念保守,不愿接受新技术,甘愿受穷。根据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表明,全县贫困户劳动力受教育面很小,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人数占劳动力总数的27.6%,由于劳动力素质低,只能从事简单或低收入的生产活动,收入水平低,难以脱贫。

三是自然灾害频繁,低收入人口返贫率高,脱贫难度大。我县处于秦巴山区,气候多变,灾害频繁,特别是高山贫困户所在地更是生态环境脆弱,暴雨、冰雹、霜冻、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不仅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无法保障,甚至生命也时刻受到威胁。有人曾用“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来形容自然灾害对农民的危害程度。据XX年对25个贫困村3407户的调查,因自然灾害致贫达312户,占调查总农户数的9.2%。

四是疾病、伤残、弱智、子女上学成为贫困的重要原因。我县农民大部分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剩下的那一少部分正好是贫困户。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生病无钱医治,不管不问的贫困户在农村比较常见。特别是贫困户看病治病,都是自己负担,一年中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病稍大一点,一般农民的家庭都承受不起,贫困家庭更是承受不起。据XX年对25个贫困村3407户的调查,因疾病、弱智致贫达439户和376户,分别占调查总农户数的12.9%、11.3%。自90年代以来,农村家庭子女上学已成为家庭贫困的又一因素,大多数农村家庭对子女考上大学既喜又忧,喜的是只要孩子考上大学,就能摆脱贫困,忧的是考上大学学费高却供不起,要想上大学,只有依靠借债,借债又导致这些家庭步入贫困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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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院长四风问题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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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四风问题自查报告

本人是1995年7月毕业于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七年制),获医学硕士学位,毕业后分配至扬州大学医学院工作至今。XX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助教、住院医师,讲师、主治医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曾任医学院临床医学系副主任、宣传支委,临床医学二系主任、支委。先任医学院副院长。自从走上工作岗位十八年以来,在组织的关心、帮助和培养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思想、工作和作风上,不断得到提高和完善,并从一名普通教师、医生走上了领导岗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自身还存在着问题和不足,现就自己的问题和不足剖析如下:

一、“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形式主义

1、政治学习上。突出表现在:自觉主动抽出时间学习不够,除参加学校和党支部组织学习外,平时自己很少能自觉主动地抽出时间学习政治理论方面的书籍;注重对现有文件的学习,忽视了对问题的成因、解决的办法和发展趋势的深层次分析。

2、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理论去指导工作上有差距。突出表现在:缺乏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去指导、分析、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具体能力。

3、表现在理想信念上。虽然也有坚定的信念和信心,但多只限于口头上,缺乏一种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的具体行动意识。

(二)官僚主义

本人没有当多大的官,但在一些问题上也多少有官僚主义的苗头,突出表现在:

1、自己多多少少存在一些个人和小团体利益的思想,遇到不好干的工作想推出去,遇到有利益的事情想靠上去。

2、考虑学校整体利益和其他部门利益时候少是思想上存在等、靠、要的想法,遇到困难,缺乏迎头面对的勇气和决心,是当其他科室的同志遇到工作中的困难时,有推诿的情况发生。

3、作为系部主任,缺少对分管科室的协调,特别是缺乏组织重大活动的能力。现作为学院副院长,缺乏学校大局意识,主动为大局服务意识不够。

(三)享乐主义

享乐主义表现在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受。本人也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

1、目前本人科研还未取得突破性进展,没有形成有影响力的和战斗力的科研计划,这是本人在业务上的薄弱环节。主要由于平时的工作中进取精神不强,满足于维持现状,缺乏钻研和创新精神。

2、是随着工作年限和年龄的增长,有时无法克服自身存在的惰性,对新形势下业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使自己在某些方面的能力、水平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是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畏难情绪,组织、协调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是思想上存在等、靠、要的想法,遇到困难,缺乏迎头面对的勇气和决心,是当其他科室的同志遇到工作中的困难时,有推诿的情况发生。

(四)奢靡之风

奢靡之风的要害是:铺张浪费、挥霍无度、节庆泛滥,生活奢华、骄奢淫选,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本人在此方面的问题表现在:

有讲究排场,铺张浪费的情况。有时觉得接待朋友、老乡的规格、档次高,自己有面子。或别人高规格接待自己,觉得有面子。甚至还搞唱歌、打牌一条龙活动,临走还要"意思意思",送土特产、给纪念品。有时借工作关系增进"友谊",相互宴请、互通有无。

有时举办集体活动,喜欢将场面搞得隆重一点、热闹一些,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有的看到别人换了新车、住了新房,马上就比着干的想法。

关于师生反映和上级点明的突出问题的回应情况:本人今年九月刚刚上任医学院副院长,目前尚未有师生反映和上级点名的突出问题,今后加强对各系部的调查,目前目前师生中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了解他们对院班子的要求和期望,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关于用车、住房和办公用房等问题的具体说明。在公务用车方面,能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方便情况下尽量不用公务车,绝无公车私用情况。在个人住房方面,目前全家住房面积约127平米,无奢华装修。在办公用房方面,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无特殊要求。在人情消费方面,无高等级人情往来,只有亲朋间正常的人情往来。尚未特殊职务消费方面需汇报的情况。在“三公”经费开支方面,严格按学校、学院的经费要求进行,无高消费、乱消费、或以公济私的情况。

二、产生“四风”问题的原因评析

(一)理想信念方面:理想信念上,虽然也有坚定的信念和信心,但多只限于口头上,缺乏一种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的具体行动意识。

(二)宗旨意识方面:有模范带头意识,但有时患得患失。一是在工作上有时候和同志之间相互通气不够,相互协调不够密切,或者是了解不多。这样一来,就使得同志之间产生了误解。二是对自己有过误解的同志,自己也没有主动的去解释,去沟通。有时候还因一些琐碎小事和个别同志过发生争执,使自己在职工中间的威信受到影响。不能在周围群众中形成良好的辐射作用,虽被评为院优秀共产党员,但有时对自己的要求还不高,主动向先进人物学习不够,主动关心周围其他同志不够。在工作中有怕得罪人的思想。

(三)党性修养方面:平时虽然也学习一些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毛泽东思想,没有深刻认识其思想的精髓,对邓小平理论的精神实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解的不深,不透。自觉学习的主动性不够,认为政治理论学习是虚的东西,没有真正认识到政治理论学习是武装头脑,坚定信念,净化心灵,指挥行动的重要法宝。

(四)政治纪律方面:本人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荣誉感和团队精神。爱校爱院、爱岗敬业。但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够,有时工作较为被动、消极应付。不能在周围群众中形成良好的辐射作用,虽被评为院优秀共产党员,但有时对自己的要求还不高,主动向先进人物学习不够,主动关心周围其他同志不够。今后要以郑培民、汪洋湖、焦裕禄、孔繁森等优秀共产党员为榜样,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加强党性修养,锤炼优秀品格,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履行好党员的义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注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群众学习的榜样,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充分体现共产党人的先进性的时代精神。

今后要避免政治上蜕化变质、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要学会辩证地看待个人利益和人生价值;必须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正确把握价值取向;必须坚持党的宗旨,努力实现人生价值。要积极、坚决同党内存在的腐败现象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面对各种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决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满足于洁身自好,更不能同流合污。

(五)政绩观、权力观、世界观方面:个人主义、部门主义的思想存在。自己多多少少存在一些个人和小团体利益的思想,遇到不好干的工作想推出去,遇到有利益的事情想靠上去,考虑学校整体利益和其他部门利益时候少是思想上存在等、靠、要的想法,遇到困难,缺乏迎头面对的勇气和决心,是当其他科室的同志遇到工作中的困难时,有推诿的情况发生;作为系部主任,缺少对分管科室的协调,特别是缺乏组织重大活动的能力。缺乏学校大局意识,主动为大局服务意识不够。

三、整改思路和措施

(一)要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努力改造主观世界。

政治上的坚定来自于理论上的清醒,只有勤奋学习,才能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判断是非的具体标准。在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于一个普通党员来说,就是要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坚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具体到实际工作上,就要把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的总体安排部署上,学校发展的进程中来,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制定的工作决策,立足本职岗位,为学校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要不断学习掌握本职工作需要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断改进工作手段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切实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目前已初步形成以消化道肿瘤为重点的基础与临床研究方向。但目前科研还未取得突破性进展,没有形成有影响力的和战斗力的科研计划,这是本人在业务上的薄弱环节,也是今后的努力方向。今后将采取一些措施促进自己的学历层次,寻找科研的新的突破点,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实现新的跨越。保持党员先进性就是要紧扣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做大胆改革、锐意创新的表率。

(三)要坚持真理,坚持原则,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行为作斗争。

本人临床工作中注意自己的医德医风,把病人当亲人,注意自己的工作方法,努力缩短医患距离,改善医患关系,不收病人财物,维护自己的职业道德形象,继承发扬党的光荣传统,牢记工作职责。同时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多与同志们交流,多沟通,多关心同志。要善于和自己有不同意见,或者说是有误解的同志多谈心,多了解,多体谅。要严于律已,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要宽以待人,常做宽容之事,以自己的表率作用,促进团结、达到增进友谊,促进工作的目的。

(四)要牢固树立全心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共产党员,作为一名临床医学教师,注定要比别人多一份辛劳,多一份责任。医学教育具有社会性、实践性和服务性的特点。在临床见习、实习带教中,本人还需进一步主动帮助学生学习如何接触病人、如何解决新形势下的医患矛盾。让学生明确一个医生的医德是如何重要,如何缩短医患之间的距离,从多方面提高医学生的综合素质。多增加学生独立操作的机会,主动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经常参加基层医院的会诊,为基层医院解决难题。通过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提高了自己综合素质,使自己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今后还将更加努力,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要坚持解放思想,胸怀全局,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锐意进取。

就是要通过实践,从大局出发,结合实际,实现学习方式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手段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最终实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要善于发现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情况,不断总结新经验,解决工作上存在的一些问题。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做一个让党组织、学校放心的青年干部,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医生,让学生满意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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