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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馆施工方案(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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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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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预付款担保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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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劳务分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严肃履行。

一、工程概括及内容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

①8号楼-底框室内地坪混凝土浇筑,要求收光。

②9号楼一层地坪混凝土浇筑。包括第一道浇筑10垫层混凝土;做防水后第二道浇筑豆石混凝土(不要求收光)。

③10号楼-底框室内地坪混凝土浇筑,要求收光。

④8号楼-和8号楼-楼顶空坝(不含阳台)施工。包括第一道楼面砂灰找平;第二道做防水保温后的砂灰找平;第三道浇筑豆石混凝土(要求收光)。

⑤9号楼楼顶空坝(不含阳台)施工。包括第一道楼面砂灰找平;第二道做防水保温后的砂灰找平;第三道浇筑豆石混凝土(要求收光)。

⑥10号楼-楼顶空坝(不含阳台)施工。包括第一道楼面砂灰找平;第二道做防水保温后的砂灰找平;第三道浇筑豆石混凝土(要求收光)。

⑦8号楼-二楼空坝(不含阳台)平台施工。包括第一道楼面砂灰找平;第二道做防水保温后的砂灰找平;第三道浇筑豆石混凝土(要求收光)。

⑧10号楼-二楼空坝(不含阳台)平台施工。包括第一道楼面砂灰找平;第二道做防水保温后的砂灰找平;第三道浇筑豆石混凝土(要求收光)⑨8号楼-、9号楼、10号楼-一层室内泥土平整和打夯。

4、承包性质:_____________

5、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

6、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

二、承包单价:

三、乙方附加义务根据工期进度安排,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工作人员做零杂活,乙方必须服从。每天工资结算单价按元/人,大写元/人。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并要求所有工序一次性成活。

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

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相关班组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罚款200元/次。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甲方质检员进行验收。

3、甲方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100元。凡当月发生上述现象两次以上(含两次)者,每次罚款500元,必要时,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

4、项目质检员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验收,要求所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99.9%以上。

五、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剩余工程款随甲方将房屋交与开发商后,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所需要的搅拌机,龙门架和施工材料。

2、负责技术交底。

3、及时检查验收,发现质量缺陷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

4、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劳务费。

七、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工人必须身体好健康无疾病,乙方心必须时刻做好安全教肓工作,同时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每个工人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固定好安全绳。如不按规范施工,造成的所有安全事事故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工期,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要求报出施工计划。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任务。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顺延。

4、乙方必须将过程中所产生的建渣清理干净。

5、乙方应严把质量关,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6、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认真做到工完场清,如有材料浪费,应承担业主的罚款和材料损失费。

7、乙方在维修期内应及时维修不合格部位,如乙方不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另安排人员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维修金中扣除。

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立即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违约责任甲方为了本工程的进度,应积极向乙方提供施工所用的原材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工程款付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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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商铺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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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司) 乙方:(经营者)

甲方就乙方对 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凤翔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怀柔区商业街2号楼凤翔商厦内之 层 号商铺。

第二条 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20xx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条 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 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北京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北京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第五条 合同生效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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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影视广告营销策划合同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营销,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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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香港)商业管理集团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营销策划设计、楼盘销售指导、招商指导、商业运营、物业管理顾问的策划咨询工作。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淮滨商贸城

面 积:__________

项目地点:

项目类型:商业房地产商铺销售

合作方式:销售策划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作为本项目的开发商,有权决定项目经营的大政方针。

2、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资料。

3、 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各种费用及提成。

4、 甲方在整个项目工作进行中,有责任按照既定的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各项工作,使乙方的方案得以充分的发挥。

5、 甲方承担各种媒体发布的费用和活动实施费用,整体的广告宣传投入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

6、 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话费补助。

7、 乙方派出人员在甲方项目地(淮滨)执行工作期间食宿及生活配套设施费用由甲方全权负责(可与甲方员工相同)。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 乙方为甲方项目开展营销策划、商业运营管理工作。 在合同期间,乙方派出的人员负责营销策划设计、楼盘销售指导、招商指导、商业运营、物业管理顾问咨询等工作。

3、 乙方在甲方预付款到帐个工作日内提供项目的工作计划书、策略执行案和部分广告案大纲。

4、 乙方有权在市场变化中经与甲方协商认可后,不断修正工作方案,已达到最佳的工作效果。

6、 如果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有权利停止工作。 乙方在工作方案得到确定后,负责具体指导、监督和实施各项工作。

7、 乙方人员应参与当担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四、乙方的主要工作内容

1、 方案的策略研究与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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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室外高低压配电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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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XX公司10kv配电工程。

1、 工程地点:

2、 工程内容:按设计图纸施工,安装智能开关一台,安装SCB11-1250/10.5变压器一台,高压柜四面,低压柜七面,配电房土建施工部分,配电房内的应急照明及开关布线、排风设备、防鼠板,敷设高压电缆、母线槽其他辅助材料安装等,详见__XX公司10kv配电工程施工设计图集.综合部分。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电气设备安装、配电房土建、电缆沟开挖回填、电缆井基础、办理供电局相关验收、接火及送电手续 。不包含设计,供电部门及政府部门的规费和指定性收费。

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为50个日历天数。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甲方工程预付款即为开工时间。

如遇雨天、不可抗拒等原因以及由于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的,工程工期应顺延。

第三条 合同价款与承包方式

1、合同金额:

2、承包方式:承包方按发包方提供的__XX公司10kv配电工程施工设计图集.综合部分施工图施工,直至通过南宁供电局验收合格并送电成功。

第四条 合同价款结算

按双方签订的总价包干方式结算工程款,后附工程量清单。

第五条 工程款的支付

1、发包方在与承包方签订合同3天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设备款及工程预付款10%,即__X元整(¥XX000.00元),作为工程启动资金。

2、承包方电气设备进场安装完毕3天内(含配电房土建、电缆沟开挖回填、电缆井基础、配电房内电气安装),发包方再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50%,即__X元整(¥__0000.00.00元)。

3、经南宁供电局竣工验收合格且接火送电成功后7天内,发包方再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37%,即捌拾万元整(¥__00.00.00元)。

5、剩余工程款3%,即__X元整(¥__00.00元),质保期贰年后3天内一次付清。

6、工程款支付方式:现金或转帐。

第六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以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为依据,达到电力部颁的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的合格条件。并接受发包方的现场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 安全施工

1、承包方在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所明确的组织、协调、监督责任,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2、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电力行业安全作业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承包方承担施工中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

第八条 设计变更

1、承包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定、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有关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改,应及时向发包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2、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承包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送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或重大设计变更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3、设计变更内容:(1)工程量增减;(2)取消或增加某一项目;(3)杆塔及基础形式变化;(4)线路长度增减等。

4、由于发包方原因的重大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 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结算资料。发包方在接到结算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结算资料审定之日起5个工作内付清工程余款(除质保金外) 。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

1、发包方或承包方应根据设计和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并且满足南宁供电局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具备广西电网投标资质合格供应商范围。

2、由承包方采购的设备、材料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发包方代表拒绝验收,由承包方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物资,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能顺延。

3、由发包方采购的设备、材料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不满足南宁供电局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或不具备广西电网投标资质合格供应商范围,承包方可以拒绝安装,由发包方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物资,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顺延。如发包方不更换不符合要求的物资,承包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4、承包方采购材料必须按甲方招标的要求品牌来选材,并列出材料清单,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双方责任

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该工程的供电行政收费,有关城建开挖、恢复报批手续及青苗赔偿等相关费用。

2、施工期间,发包方应派工程负责人到现场以便开展工作。工程范围内的供电线路因工程施工需要,则要服从停送电时间的安排。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负责在承包方递交工程联系单或其它工程资料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会签工作,超出以上时限的作甲方默认处理。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逾期按应付而未付部分日千分之二计算违约金给承包方,逾期超过30天的,承包方有权停工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期、工程停建,由发包方负责。发包方补偿承包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承包方责任

1、合同签订且承包方收到发包方的工程启动资金后 40天内,电气设备进场。逾期超过20日设备未进场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除退回发包方支付的启动资金外,还需赔偿合同总价的30%补偿发包方的损失。

2、承包方要认真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规定、建设工程技术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经南宁供电局有关部门会审同意的方案施工,发现设计错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改,应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3、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验收质量不合格者,其返工所需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

4、 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负责施工场地清洁。

第十二条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贰年(由工程验收合格送电试运行24小时后算起)。

2、保修范围:承包方承建的全部工程内容。

3、保修期内,设备在正常使用时出现故障,甲方管理人员通知乙方后,乙方需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检修。

第十三条 不可抗拒力

参照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一条其他中第39款。

第十四条 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组成应包括以下部分:

1、本合同文本

2、施工委托书

合同争议及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经双方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五条 其他

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除上述条款外,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整个工程施工中,遇到的任何问题应互相协商解决,承包方施工完成并经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所安装的一切设备自动归发包方保管,余款付清前产权还是归承包方所有。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送电成功,结清工程余款保修期满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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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水电施工承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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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 乙双方就工程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图纸所示内容(水电、避雷)、高低压电缆及其桥架安装、双电源、高压电施图二次设计中除应供电局施工以外的全部施工内容、施工现场临时水电、公共部位灯具,图纸会审纪要、甲方变更、甲方安排的其他零星安装工程,下水管至化粪池安装,均含在内不增加费用。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与土建同步

2.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固乙方原因,产生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损失的材料、人工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现行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根据工程情况满足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3.乙方施工机械设备、均自行负责购置。

4.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5.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6. 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

9.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10.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11.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2.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13、乙方需无条件配合消防验收及整改,做好所有水电安装预留洞口的防火封堵,及其他与水电施工相关的土建回补工作。

14、乙方需保证施工能够满足消防验收规范,按照相应的规范要求设置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标志、疏散指示牌等而不局限于图纸。

第七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4.合同实施期间:杜绝重伤死亡事故,无重大安全未遂事故;轻伤费用为贰万元整,超过贰万元则取消2+1元/m2的安全文明施工奖励.

第八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 按建筑面积计算20元/m?;包工不包料(包含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套管等预埋2元/m?;,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电下水管等2元/m?;,给排水6元/m?;安全文明施工2+1元/m?;的奖励,进度款如因乙方原因清场按以上单价价70%结算。

2、 基础完工后一个月开始拨付进度款,按已完工程量的70%进行拨付;

3、 主体完全封顶后,付到80%。

4、 内外架全部拆除后付到工程总额的90%。

5、 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付到工程总额的97%,剩余3%用作质保金,于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支付。

6、 每次付款均按建设单位转款至甲方帐上一周内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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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简易工程施工协议书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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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进入厂区及施工场地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单位,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安全合同书,明确双方职责、权力和义务,预防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共同遵守。

一、目标:

(一)劳动安全:

1、乙方消除“四大伤害”(高处坠落伤害、触电伤害、物体打击伤害、机械伤害),无重大工伤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

2、乙方按jbj59—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各级安全检查,工地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并争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合格工地。

(二)消防安全:

1、乙方土地无火灾事故。

2、乙方工地应健全防火责任制和措施。

3、乙方工地要监理动火申报制度。

(三)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员必须按规定色佩戴安全帽。

2、乙方在工地开工前必须设置“一图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产广告及工地门牌楼。

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应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图分类堆放,做到堆放整齐。

4、乙方工地场地平整、无积水、无污染环境,道路畅通。

5、乙方工地施工机械具有维修保养制度,机械具清洁,上润油,严禁带病运转。

二、双方责任: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各自履行以下责任。

甲方责任: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文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指示、指令,适时布置任务。

2、责成分管领导和质安部对乙方工地文明安全生产及时进行指导、督促、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3、工程结束交付时,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应在工程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4、甲方应对乙方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公司相关规定及要求。

5、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乙方必须按甲方限定的时间进行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罚(100~--元),直至停工整顿,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责任:

1、现场负责人是施工工地文明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组织落实公司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与所属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同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

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

3、在施工前必须配齐符合标准的、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交底,交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未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允许不符合作业资格的员工进行施工作业的,甲方有权当场停止其施工作业,重新委派合格员工上岗,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自备、自用的各种机械、设备、架具、防护用品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由此出现问题而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给甲方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属于甲方提供的工具、设备,乙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认真检查确认,一次性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投入使用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活动中,必须同时把文明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至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是要做好有关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服从安全。

6、经常性组织班组搞好文明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每周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检查文明安全生产情况,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的一切事故及人员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7、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十二小时内要立即上报,及时消除、整改事故隐患。、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三、争论的处理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合格后本协议同时废止。

五、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组成部分,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双方签署的其它合同及协议有冲突的,以规定较多者为准。本协议书一式六份,正本贰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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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通用的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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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硬化,乙方以 ,现将涉及承包的有关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修路要求

1、材料要求:水泥为 水泥,石子标准为 号,沙子为 ,标号总称为 。

2、质量要求:水泥路面外观要求平整密实不积水,不得有裂缝、麻面、石子外露的现象。完工后,取块检验。

二、甲方责任

3、监督检查施工全过程。对违规和影响质量的施工行为有权处理。

4、修路期间负责道路养护,负担工程税。

三、乙方责任

5、负责安全施工:施工中必须安全施工,发生与施工有联系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机械、车辆、人员等),由乙方全部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负责。

6、施工中必须按合同规定标准施工,若不按标准施工,甲方有权让乙方停工,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的施工用具、机械,由乙方自己负责看管。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后,甲方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的90%,一年后街面无裂纹、坍塌,方可付给余下的10%工程款。

五、若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章)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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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施工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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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5#职工宿舍楼为原有旧楼,下水出口在楼南侧,由于多年使用现下水出口经常堵塞,无法正常使用,现决定将下水出口改为北侧出口。改造项目有:

将原有旧方砖路拆除,由院墙一直到5#职工宿舍楼北侧外墙皮,总长为78.9m。

室内卫生间、厨房的下水地埋水平干管,拆除弯头改向北出口,下水管用PVC塑料下水管接至污水井,砌新污水井8座,重型井盖,按91SB图集施工

东西干管用φ200水泥管通基90度进原有化粪池。

拆除原有旧方砖路。重新做新的方砖路面,宽度由院墙一直到5#职工宿舍楼北侧外墙皮,原路面连同基础彻底拆除,旧料垃圾外运。总长78.9m。按图集路6施工,灰土垫层改为150厚C20商品混凝土垫层

确定施工程序

接受任务阶段:签定施工合同,明确拟施工程内容,明确双方应承担的技术经济责任,承包形式为包工包料。

开工准备阶段:施工执照已办理,施工图纸已会审,施工预算已编制。

单位施工中遵循的程序:

地下后地上,首先完成管道、管线、下水井、土方工程,然后开始地上工程,对于地下工程按先深后浅的程序进行。

B、先下水后马路,在所有下水工程全部完成后,再进行地面道路工程的施工。

交工验收阶段

下水工程和道路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内部预验收,严格检查工程质量,整理各项技术资料。然后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验收手续及有关事宜。

施工的起点和流向

(一)下水管线

A、先用白灰撒出下水管道的开挖线,按线开挖,按规定做放坡,保正安全。

B、拆除旧马路后,用挖沟机挖出管线和污水井的土方,用水平仪控制好坡度和沟底标高。

按91SB4、7页做法,先做100厚C10垫层,按1%坡度找坡并振捣密实。然后支模板,在支好的模板上架设好水泥下水管,最后打C20通基砼,并抹带接口,加钢丝网。

回填土要在管顶以下用手夯夯实,超过管顶40cm方可用电夯

砖砌下水井按P19页,先打好井底垫层150mm,然后用粘土砖砌成圆形砖井。内径1000mm,上面收口,卧重型井盖。

(二)砼预制块路面按路6施工:

路基夯实、压实系数>0.93

150厚C20混凝土垫层。

30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粘结层,上撒素水泥。

495495100预制C25砼方砖,干石灰粗砂扫缝。

选择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

主要施工方法:

1、下水工程:

A土方工程用机械开挖

B砼工程用反转出料搅拌机,机械振捣。

C下水泥管用大绳、滑杆往下放

D夯实用蛙式打夯机,分层夯实。

E砖砌下水井用240砖砌筑,下水槽形状准确流畅不积杂物。

砼方砖路面铺设工程

A用挖土机挖好基础面。

B用蛙式夯夯实,

C铺150厚C20混凝土垫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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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施工员实习日志

范文类型:日记,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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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月x日星期x晴20℃

今天又有大面积的垫层做好了,需要在上面进行柱子及剪力墙的放样,我与其它二位施工员一起去完成。做了整整一天,可以放样的地方全部放好了,真是累埃还好是平地上。感受:剪力墙与柱放样是一样的,只是把它当是扁的柱来看待。

一天具体工作:测量放样了32根柱子4榀剪力墙。

xx年x月x日星期x晴20℃

今天又有大面积的垫层做好了,需要在上面进行柱子及剪力墙的放样,按排我与其它二位施工员一起去做。今天我来操作仪器,在二位施工员的帮助下,终于学会了操作。注:这台仪器与学校学的不一样,先进多了,很好操作。

一天具体工作:测量放样了22根柱子7榀剪力墙。

xx年x月x日星期x晴到多云22℃

今天按排我对钢筋下料单进行审核。这个在学校学过,有点忘记了。呵。钢筋下料单主要是底板钢筋的内容。

一天工作内容:对底板钢筋下料单进行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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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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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 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中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报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现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出发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工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 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政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设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按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克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人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呈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请点。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标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认变更价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出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验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介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 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关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需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成达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人,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件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 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现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接发包人要求地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 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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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景观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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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XX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司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公司院内环境景观绿化工程

2、 工程地点:市县路号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二、 工程价款

1、 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万 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

2、 合同价款涵盖内容为:

(1) 绿化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清场、 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护等全部内容。

(2) 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测量

后,方可外运。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计开工时间年月日。

2、本工程预计完工时间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 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余款在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完毕后全部付清。

五、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24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责任

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施工过程、设计变更等的签证。

2、协调好各专业与绿化施工之间的关系。

3、工程竣工后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约定审定竣工结算。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按甲方审定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国家有关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现场施工中,如有设计及品种修改,需接甲方书面变更通知单后实施。

3、乙方需办理好施工的一切相关手续,服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费用自理。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

5、施工应服从甲方及监理统一管理及协调。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6、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的内容、通知以及设计变更等规定由乙方完成工作),如乙方未能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7、施工中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8、施工中乙方应注意对施工现场已有的建筑物及地下、地上市政配套设施及电缆沟进行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及严重后果,概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让或分包其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清运绿化所产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八、材料的供应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购,到现场后,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并得到甲方签字认可后,才能栽种。

2、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3、工种所用材料,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各种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验,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质量等级验收评定执行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能满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为质量标准,其园林绿化标准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无条件重植。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电子文档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关的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应向甲方报验,经甲方检查、签证后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3、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一、养护

1、 乙方派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为期两年的养护工作。

2、 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两年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3、 如乙方派人养护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应补种。

4、 因死亡而重新更换的苗木,需经过________年的养护后予以确认。

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____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养护期满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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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设施工内部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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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承租方):

河南省周口源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合同部制

乙方 (出租方):

机械名称及型号:

签定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照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工程机械租赁有关事项达成协议,签定本合同,双方愿共同遵守、履行:

一、 合同标的约定

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止,甲方因施工需要,承租乙方下列设备,双方约定租金每月(大写) : 元(¥: );每月按30天计算,租期不足一个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每天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计算。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期付给乙方租金,对机械有监督使用权,在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管理、听从安排和调配,积极配合甲方施工需要;如因不听从甲方人员调遣,造成甲方误工或引发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只负责乙方机械的燃油费用,其他各种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3、因甲方施工人员指挥不当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安全责任;因乙方人员操作不当、粗心大

意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

4、乙方必须保证机械性能良好,并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操作资质证书的操作人员操作机械;甲方负责安排乙方人员的食宿,生活用品自备;

5、乙方机械收工时必须停放在甲方指定位置,甲方负责乙方机械的停车安全,承担机械被偷盗的责任;

6、合同存续期间,甲方无权把机械设备转租第三方;乙方也不得把机械设备另租第三方;

7、甲方根据工程进展和需要,有权决定机械租赁期限、终止或续签本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8、工程结束、租赁期满,结清租赁费用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国家正规税务发票或由甲方代扣税金。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机械进场时,甲方支付乙方单程进场运费 元,退场费用由乙方自己负担。

四、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应充分利用雨天或工程施工间隙维修、保养机械。设备的正常维修正常时间,每月累计不超过 天(含 天),甲方照付租金,超过天,甲方不再承担维修时间的台班费用,因耽误时间而引发的机械费用,从乙方租金中扣除;

2、连续下雨 天(含,计机械租赁费;超出月租赁费用中扣除;

3、每天应扣除的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除计算;

六、合同生效方式

此合同一式二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凭着协商的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内处理。此合同双方签字认可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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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施工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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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计算手册》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__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第二节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舞钢海文国际金融商业中心,位于舞钢市钢城路与铁山路交叉口西北角。总建筑面积214113.98㎡,其中:大型商业109289.84㎡,金融楼A、B座各为39934.41㎡,酒店为24955.32㎡。大型商业、金融楼、酒店地下均为一层,地上:大型商业四层,金融楼A、B座二十五层,酒店二十二层。建筑高度:大型商业21.6m,金融楼A、B座99.3m,酒店85.35m。

本工程±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14.5m。建筑层高:大型商业地下室5.7m,地上一层5.7m,二、三层5.4m,四层4.8m;金融楼A、B座地下室、地上一至四层裙楼同大型商业,五层以上3.7m;酒店地下室4.8m,地上一层5.7m,二至四层5.4m,五层以上3.5m。

基础形式:大型商业为天然地基上的独立基础+条形基础;金融楼A、B座为天然地基上的筏板基础;酒店为筏板基础+独立基础+条形基础。

结构形式:大型商业为框架结构,金融楼A、B座、酒店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第三节 方案选择

本工程考虑到施工工期、施工场地和安全要求,故在选择方案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几点:

1、架体的结构设计,力求做到结构要安全可靠,造价经济合理。

2、在规定的条件下和规定的使用期限内,能够充分满足预期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3、选用材料时,力求做到常见通用、可周转利用,便于保养维修。

4、结构选型时,力求做到受力明确,构造措施到位,搭拆方便,便于检查验收;

5、综合以上几点,加工棚的搭设,要符合文明标化工地的有关标准。

6、结合以上原则,同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以往的施工经验,决定采用以下方案:

第四节 材质要求

l、钢管落地搭设钢筋棚,选用外径48mm,壁厚3.50mm,钢材强度等级Q235-A,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纹、分层、压痕、划道和硬弯。

2、搭设架子前应进行保养,除锈并刷防锈漆(红、白相间)。

第五节 钢筋棚的搭设流程及要点

一、支撑架

1、钢筋棚立杆纵距2m,横距4m,步距1.8m;钢筋棚搭设高度4 m。 2、支架立杆的构造:

(1)每根立杆底部设置底座,底座由木50×250×4000跳板构成:立杆下垫木跳板。(2)钢筋棚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3、支架立杆应竖直设置,2m高度的垂直允许偏差为15mm; 4、外侧设置剪刀撑,剪刀撑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道剪刀撑按45度设置,沿支架四周外立面应满足立面满设剪刀撑。

(2)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cm。

5、在支架上下两层满铺木模板40_80方木龙骨间距400mm,达到防护要求。 6、棚内挂各种操作规程。 7、详见尾页附图。

第六节 钢筋棚搭设的劳动力安排

1、为确保工程进度的需要,同时根据本工程的施工场地和钢筋棚的工程量,确定本工程外钢筋棚搭设人员需要4~6人,均有上岗作业证书。

2、建立由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搭设技术员组成的管理机构,搭设负责人负有指挥、调配、检查的直接责任。

3、钢筋棚的搭设和拆除,均应有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认可,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并必须配备有足够的辅助人员和必要的工具。

第七节 钢筋棚的检查与验收

1、钢筋棚必须由持有效上岗证的专业技术人员搭设;

2、钢筋棚验收按照所列项目和施工方案要求的内容进行检查。填写验收记录单,并由搭设人员、安全员、施工员、项目经理签证,方能交付使用。

第八节 钢筋棚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1、钢筋棚立杆搭设在浇筑好的混凝土地坪上,铺跳板加托板。

2、定期检查钢筋棚,发现问题和隐患,在施工作业前及时维修加固,以达到坚固稳定,确保施工安全。

3、钢筋棚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4、严禁脚手板存在探头板,铺设脚手板以及多层作业时,应尽量使施工荷载内、外传递平衡。

5、周围设绳绑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应设专人指挥,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6、钢筋棚支搭完毕后,经项目部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严格控制施工荷载,脚手板不得集中堆料施荷,确保较大安全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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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施工整改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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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纸墙布施工中常见的翘边、脱落、起泡、发霉等问题,或多或少都和上胶有关系。在施工中,上胶环节不容忽视,我们应该重视此过程。

上胶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纸上上胶,一种是墙上上胶。

通常情况下上胶要遵循一个原则:纸底的墙纸采用纸上上胶方式刷胶,无纺和布底的墙纸采用墙上上胶的方式刷胶。一些特殊的纸底壁纸,比如金属壁纸,植绒壁纸等表面不能沾到胶水的壁纸,可以采用墙上上胶,纸背擦水的方式上胶;墙布特别是无缝墙布更多采用墙上上胶的方式。

纸上上胶注意事项

①胶水涂刷要均匀,厚薄一致

②刷胶不宜太厚,采用浓胶薄涂,刷胶过厚容易导致墙纸发霉

③墙纸两边要涂刷到位,否则容易出现翘边现象

④刷好胶将墙纸折叠闷胶,折叠时要注意两边对齐

墙上上胶注意事项

①胶水涂刷要均匀,厚薄一致

②阴角处用小毛刷刷胶

③墙纸两边要涂刷到位,否则容易出现翘边现象

④刷好胶将墙纸折叠闷胶,折叠时要注意两边对齐

小结:

1.刷胶是壁纸粘贴的关键环节,为保证粘贴的牢固性,壁纸背面及墙面都可以刷胶,具体在墙上上胶还是在纸背上胶,取决于该壁纸的材质特性。刷胶时要求浓胶薄涂,胶液涂刷均匀、严密、不能漏刷,注意不能裹边、起堆,以防弄脏壁纸。墙面刷胶应比壁纸幅宽多出30毫米。

2.一定要干贴,不要湿贴。干贴就是在壁纸背面均匀涂胶,然后晾5分钟,再然后上墙对花用刮板将余胶赶出来;湿贴就是把壁纸整卷扔水里泡,然后墙上刷胶,壁纸上墙。这是早期不成熟的粘贴工艺之一,很容易造成接缝处开胶。因为整卷纸在水里,外层和内层吸水率肯定不同,壁纸上墙后干燥后的收缩也不一样了,所以就会产生卷边或开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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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防水材料施工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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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 (简称甲方) 供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防水材料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防水材料清单如下: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要求:

2.1质量要求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执行,乙方对产品质量负完

全责任,保证安装、使用后能够通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 2.2 本合同价款包括产品、包装和运输等交货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

关税费。

2.3以上材料进场复检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项目以河北省检测、

防水材料规定的必检项目为准。

第四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标准包装,如无相关标准按双方约定的有利于保护产品的方式进行包装,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不回收。双方约定的包装物和包装方式为:乙方负责。 第五条.交货地点、范围、方法及期限

5.1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5.2供货范围:

5.3交货方法:

5.4交货期限:根据甲方要求供货。 第六条.交货和结算凭证的特别约定

6.1交货时双方应做好书面记录,明确品名、数量、质量、规格等货物基本情况及交货时间、地点,相应送货单必须由甲方相应的库管员和采购员共同签字认可,并由乙方完善相关结算凭证的审批手续,在甲方财务部挂账后方有效,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交货义务。 6.2乙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作为结算凭证的经办人,受托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 6.4乙方应明确:甲方任何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的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法律文书等,必须经甲方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在5日内到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

①产品的价格,以双方约定的为准、详见第一条款。 ②货款结算与支付: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财务制度和约定结算支付款项,乙方到甲方各部门办理完各项审批手续后付款。 ③货款结算与支付:

第八条.验收约定

8.1双方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及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双方接交时只对数量、包装、外观等进行验收,质量、规格、型号等以国家相关部门检验为准或者以安装、使用后相关部门验收为准。

8.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如未能通过河北省检测防水材料规定的必检项目或国家有关部门的检验时,乙方所提供的货款甲方不予以支付,其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9.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含延误工期、建筑方索赔损失)。

9.2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及其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9.3乙方保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甲方

含返工、建筑方索赔等损失)。

9.4安装或者使用后,因乙方产品原因不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视为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按本条第9.1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返工及建筑方索赔等损失,所剩货款不予支付。 第十条.其他约定条款

10.1交货时,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资质等相关证书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栋楼4套),否则视为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格。

10.2乙方收款时,应当出具合法有效并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票据,否则甲方可暂停付款。

10.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0.4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地点、电话联系,各种通知以电话联系的,自电话接通之时为送达;以信函联系的,自信函发出后三日为送达。

10.5凡遇规格与合同不符,应当另行以补充条款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完全理解并指导其真实意思。本

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时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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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广告策划推广合同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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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策划推广合同

【合同导语】为大家提供广告策划推广合同,如果你有这方面的写作需求,相信本文内容能为你起到参考作用。签订合同时为了维护交易更加公平的进行,无论是哪一方利益亏损,只要签了合同,就都有法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使交易更加顺利并且完美化。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的策划推广(包括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以下简称“项目”)的策划推广,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等合作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协议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三、广告投放总额

本协议合作期间,本项目广告投放总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四、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

3、报纸广告、画册、宣传单张、展板、户外广告等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事宜;

4、影视广告:创意、撰文、设计、制作、发布;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发布;

6、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7、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

8、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

9、媒介发布的监控、统计、评估。

五、广告运作规则

1.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签约立项——支付月费——制定策略——创意构成——广告表现——客户审定——正稿制作——正稿确认——支付发布费——广告发布——财务结算——效果跟踪——意见反馈等。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由乙方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

2.各分项目将围绕第一款所述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乙方依本协议所附的《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甲方审定乙方提交的分项报价单,如无异议,则签字盖章认可,并签署正式的分项合同;.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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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1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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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57.1 工程测定应采用净值,不管一般习惯或当地惯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

暂列款

58.1 “暂列款”是指合同中规定且列在建筑工程清单上的,按工程师的指令及自由处置的一笔用于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或用于意外事故的金额,可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与暂列款有关的工程、供应或服务的款项,只有经工程师按本合同规定同意或决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价格。

58.2 就每一笔备用款,工程师有权命令用于:

(1)施工,包括应由承包人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合同价格应包括按合同第52条规定用于此种施工或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费用。

(2)由下文所规定的指定转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由此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第4款的规定确定并支付。

(3)承包人所购买的货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第4款确定并支付。

58.3 凡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提供与暂列款有关的开支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帐目或收据。

指定分包人

59.1 所有在合同暂列款项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货物、材料或服务的已由或将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或挑选的专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据合同规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人,均应被视为是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称为“指定分包人”。

59.2 承包人不得因业主或工程师的要求,或被认为有任何义务而雇用其有理由反对的,或不与其签署含有下列规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1)就工程、货物、材料或服务,分包合同当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将对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承包人应对业主承担的同样的义务和责任,并不让承包人再履行此义务和责任,且不让其受因履行此种义务和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或因不履行此种义务或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以及

(2)指定分包人应使承包人不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和雇员的过失而受任何损害,不因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和雇员不当使用承包人按合同所提供的工程设备或临建工程而受损害,以及不因上述所有的索赔而受损害。

59.3 如暂列款项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任何设计事项或对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详细规定,或说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设备的规格,此种要求应在合同中明文规定,且写进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应明确规定,提供此种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不让承包人承担此种服务,且不让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种义务或因履行此种义务而引起的或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害。

59.4 就指定分包人所进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而言,应纳入合同价格中的有:

(1)按工程师的指令及根据分包合同,已实际由或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2)涉及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或可能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58条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据本合同第52条确定的款项;

就所有其他费用和收益而言,应采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实际支付或即将支付的款额所得出款项计算,如建筑工程清单已有对有关暂定款列定一个比率的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就该项目列定的比率予以计算,如无此种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在标书附录所列的,且建筑工程清单已就该具体项目作出认可的比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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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土方开挖分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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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冀东监狱九支队岗楼布线工程进行施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内容

1、 承包范围:

2、 承包内容:

二、 双方的责任

(一) 甲方的责任:

1、 甲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2、 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队的交叉作业与各方的合作关系。

3、 负责现场施工条件的调整,以保证乙方能够顺利的施工。

4、 甲方代表负责监督乙方施工的进度与质量。

5、 甲方提供所有线缆和钢丝绳等辅料。

6、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方案进行调整。

7、 乙方未按标准施工时,甲方有权对其提出整改意见,逾期不改的,甲方责令其停工,严重者责令退场,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 乙方的责任:

1、 乙方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行业标准及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施工,同时遵守甲方现场的施工秩序及相关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的调动,以方便各工种的交叉作业。当施工标准与现场施工发生冲突或需要变更时,必须及时报请甲方,并以甲方领导与专业人员商定后的方案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进行施工。

2、 工程竣工后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及竣工资料,报请甲方验收。

3、 乙方在施工中如有人员伤亡或伤及他人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致使工期托延,延长一天处罚金

三、承包方式、付款方式及工期

(一) 本工程采用由乙方包工、包工期、包质量的承包方式,乙方对此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乙方在施工中因工程需要所破坏的原建筑需报甲方签字认可后方能实施,否则乙方负责,凡拆除之处施工完毕后恢复原样。

(二) 本工程总造价为 元大写: 按照甲方所列的项目提供的图纸以内的工程项目不另行增项以此包干。

1、 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给予乙方进现场之用,该款在最终结算中扣除。

2、 本工程全部完工,并经过使用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如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结算时据实进行增减。

(三)本工程施工工期为: 。

(四)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停工。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设计而不能继续施工。

以上情况而拖延工期,由双方及进协商,经甲、乙双方签字有效。

四、其它

1、乙方因本次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包括食宿和交通费等。

2、乙方必须合理用料,合理布局。如因乙方施工不合理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合同生效与仲裁

(一)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石家庄市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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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施工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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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作为新型的教育、培训模式,学校多媒体教室的建设为其提供了丰富的教学手段,计算机教学、视音频教学、视频展台替代 黑板板书等现代教学方式又为教师提供了充分利用各种课件的条件。这极大丰富了教学的手段和教学的内容,带给学生更加生动的课堂感受,是改革教学手段的必然 发展方向。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演示型多媒体教学方式作为现代教育手段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正受到学校的青睐和推崇。众多因素要求多媒体教学系统应实现 如下多种功能:既能进行丰富的多媒体教学,又能进行传统教学,同时可作它用,力求教室资源达到最大限度的有效利用。

保靖县迁陵镇中心 完小地处保靖城东,距县城1.3公里。学校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学校占地总面积13340平方米,建筑面积2809平方米,教学用房1128平方米,学校 有1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总数713人,学校共有校级领导3人,中层领导4人,专任教师37人,本科学历5人,专科学历23人,中师学历9人,学历合格率 达100%,教师年龄结构合理。20xx年秋季,在香港郭氏基金会的大力资助下,学校教师电脑室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教师充分利用15台电脑上网学习。为 了尽快提高教师的电脑水平,先后两次从湘西州民族实验学校请来电脑专家为教师培训,使教师们制作课件的水平大大提高。为了更进一步把课件应用到课堂教学当 中去,学校花5000多元为每个教师配备大容量U盘,以便存放教学资料。从20xx年春季开始,我校开始集体备课,全部使用电子教案。为教师方便教学,学 校和郑州厂家联系,花了21000元购进一台便携式多媒体数字教学展示平台,充分利用于课堂教学之中。但由于有14个教学班,仅此一台远远不能满足教学的 需要,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急需建设学校多媒体教室一个,添置6台便携式多媒体数字教学展示平台,(一个年级一台)方便教师的课堂教学、会议及集中培训学 习等。

二、项目目标与策略

(一)充分提高教师的信息化应用意识。

目标1-1教师能利用网络教学资源,进行电子备课。

策略:学校行政规定每位教师必须电子备课,教导处和教研组进行督促和检查。

目标1-2使教师养成在课堂上经常使用多媒体的习惯,提高信息化应用的效率。

策略:学校要求教师课堂开放,不定期地进行听课。

(二)加强行政管理。

目标2:学校保证信息化应用环境的正常运行,学校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

策略2-1:经常对网络设备进行检查,维修要及时,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

策略2-2:利用校园网络实现无纸化办公。

(三)加强教师的信息化应用培训。

目标3:通过一系列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信息化应用能力。

策略3-1:学校信息技术教师对教师的培训。

策略3-2:邀请州信息中心专家对教师进行培训。

策略3-3:组织部分教师外出听讲座。

(四)改变学生的学习环境。

目标4:通过教师信息技术的应用,扩大信息量,开阔学生的眼界,帮助学生形成自主、探究的学习方式。

策略4-1:规定教师应用信息技术上课的次数,开展信息技术课堂整合的教学评比。

策略4-2:通过各种活动,提高学生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三、项目实施内容

1、学校计划建设一间,能容纳100人左右规模的多媒体教室,用来进行开展教研活动上课和教师开会以及集中培训学习等。

2、添置6台便携式多媒体数字教学展示平台,(每个年级一台)

实施时间:20xx年10月

多媒体教室所需设备:100套桌椅,投影机一个,电动屏幕一幅,实物展示台,电脑一台,交换机一个,音箱2个,功放一台,话筒两个,电子显示屏一个,数字中央控制器,操作台,投影机吊架,DVD,线材,延时稳压器等。共需资金约217300元。

3、学校参与工作:学校在20xx年9月25日前,负责安装好多媒体室的防盗窗,防盗门,装好窗帘。20xx年9月26至30日由基金会检查验收。

4、学校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多媒体教室的安装及使用。

四、项目的资金预算和来源

资金预算:(单位元)

五、资金提供方式

1、学校和供货商联系,谈好价格后上报香港郭氏基金会核实审批。

2、多媒体室安装完成后,由县教育局仪器站和香港郭氏基金会检查验收,同意投入使用后再由厂家开出正式发票,由学校持发票到基金会报帐。

六、项目管理方法

1、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学校派专人负责管理,学校按学期写出多媒体室使用工作总结上报基金会。

2、学校对损坏的配件及时开出清单上报基金会,并和供货商系,及时修复。

3、另附管理制度如下: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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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设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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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双方共同搞好配合与协作,保证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

1.4工程造价:

本合同规定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

第二条施工期限及停工

2.1本合同全部工程项目于 __年 9 月14 日开工,于__ 年12月31日竣工。

2.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双方应及时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2.2.1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被迫停工者;

2.2.2因甲方工程计划调整需停工者;

2.2.3因材料采购困难被迫停工者。

第三条工程占地及物资供应

3.1工程所需砂、石材料及模板等由乙方自行加工和采购。

3.2水泥由乙方在县内采购合格产品。

3.3爆破材料原则上由乙方采购,如有困难,甲方可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工程质量要求及设计变更

4.1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的国家和行业制定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认真填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加强施工质量管理,使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2各工程项目有关技术数据必须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不得降低标准。

4.3建筑材料质量要求:本合同工程所有建筑材料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规范要求,不准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并终止合同。

4.3.1砂、石骨料,砂子采用中砂(抹面砂浆采用细砂),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大于3%;碎石最大粒径4cm,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大于3%。

4.3.2砼质量要求:砼标号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砼浇筑面平整,振捣密实,无蜂窝麻面,防渗性好。

4.4允许偏差

4.4.1砼和水泥砂浆强度允许偏差±5%。

4.4.2若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工程返工、窝工等浪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工程的支付

5.1工程预付款:工程开工后,甲方不支付进度款,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完工后甲乙双方及时验收结算。

5.2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和保修

6.1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尽快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即竣工图、施工技术总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有关表格等)。甲方收到竣工资料后,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验收。

6.2工程结算:乙方按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结算甲方认定的实际工程量。凭甲方工程技术负责人所开出的验收结算清单,乙方开具建安发票到甲方财务人员处结清帐务。

第七条工伤事故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及政策。在施工中做到安全第一,严格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工期:竣工时间超过合同规定时间后,甲方有权从第十天开始,每天罚款工程结算款价的5%。

8.2按本合同规定,乙方若违约,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采取任何方式要求乙方给予赔偿。反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第九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9.1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执一份,甲方三份。

9.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尾款付清后失效。

第十条附则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3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单位(甲方):(签章)

法人委托代表:(签 名)

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名)

承包单位(乙方):(盖公章)

法人委托代表:(签 名)

工程项目负责人:(签 名)

__年 9月15日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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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亮化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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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将道路(硬化)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总工期日期为 天。

6、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 1、工程名称:

第二条:甲方的工作

1、在开工前 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图,同时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2、指派 为甲方本工程的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等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

3、在乙方进场施工前,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并向乙方提供地下管线布臵图和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道路中的建筑物结构或者地下管线的,负责到行政主管机关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的会审工作,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交甲方审定。

2、指派 为乙方在本工程中的项目经理,负责本合同的履行。项目经理应当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地上地下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除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道路中的建筑物结构或者地下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7、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提供图纸等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应当顺延。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经甲方同意,工期方可以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若甲方要求全部或者部分工程达到优良标准时,双方可另行协商具体费用。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的 %预付款,该笔预付款同时作为本合同履行的定金,计人民币 元。

2、工程完工后,经甲方和其他相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元。

3、工程结算后并且乙方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计人民币 元。

4、其余5%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如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2天内不到,由甲方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七条:关于材料和设备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具体见本合同附件)。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无偿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拆除、重新施工等)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日,甲方支付乙方 元,并顺延工期。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则每迟延一日,按应付款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的,则每迟延一日,按全部工程款的1‰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日,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的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乙方拆改原道路中的建筑物结构或者地下管线的,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道路中的建筑物结构或者地下管线的,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除法定免责的情形外,若因乙方自己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除应当向甲方支付由此造成的损失之外,同时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第九条保修期: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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