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承包民房建筑合同【汇总20篇】

WF21-2024-12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浏览

6214

范文

725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6718 字

+ 加入清单

合 同 编 号:

工 程 名 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建筑安装工程包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建筑面积: / m2

1.4 工程结构形式:

第2条:承包范围、承包内容、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及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 。

2.2承包总价中已包含了以下费用:

2.2.1 劳务协议中规定了乙方承担的费用;各项管理费用。

2.2.2乙方在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手头自备工具(详见附件)、劳保费、医疗费。

2.2.3 使用机械、生产工具所增加的费用。

2.2.4 冬雨季及夜间施工人工降效窝工费用。

2.2.5 高层建筑超高(人、机) 降效窝工费用。

2.2.6 进场材料、成品、半成品以及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用工费用。

2.2.7 模板组装、拆除、清理、维修、刷油、分类码放用工。

2.2.8施工中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工费用。

2.2.9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工程技术间歇窝工费用。

2.2.10正常施工工序中的剔凿、凿毛处理用工费用。

2.2.11文明责任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的清理打扫卫生用工。(如扫雪、洒水、迎接检查等)。

2.2.12必要的开会教育、学习和社会用工费用。

2.2.13电工、电焊工、信号工、放线工、试验工、架子工、材料工、搅拌机手、卷扬机手、打夯机手等特殊工种的用工费用及清理费用。

2.2.14距离建筑物500米范围内的材料、机具、设备的装卸车、清理、刷油、分类码放,挂牌用工费用、二次倒运用工费用以及管理用工费用。

2.2.15现场至生活区施工及管理人员往返路途耗时降效费用。

2.2.16现场同一作业面多队施工,互相影响(人、材、机等)降效窝工费用。

2.2.17地区性停电停水(法定)、自然气候,政府性重大会议、活动等影响造成停工窝工费用。

2.2.18非乙方原因发生的连续三天以内(含三天)的停窝工费用。

2.2.19承包总价内已含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目标的奖励费用。

2.2.20承包期内国家和地区政策性人工单价浮动费用。

2.2.21承包总价内已含因现场临水、临电管线增加的用工费用。

2.3承包方式采取:包清工,包小型机具,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工完场清的承包方式。

2.4进场人数: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

2.5不在上述约定范围内的其他任何费用,无论是否发生,均不包括在本工程范围内,双方对此不作任何结算。

第3条:合同价款

3.1计价方式:

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3.2材料供应原则:甲方供应材料限额领料,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3固定综合总价为不含税总价,甲方在支付工程款及结算总价款时,甲方将按乙方开发票时所交的税金退税给乙方。

3.4上述条款确定的总价已考虑到了所有可能存在的调整因素,包括设计变更、政策、市场、物价及其他风险因素,因此不再作任何条件下的调整。

第4条:工期

4.1本工开工至竣工计日历天数 天。以现场甲方签认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以上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气候影响(业主书面同意顺延的工期除外)。

4.2 工期在过程控制中,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阶段性工期或控制点(项目进度计划网络图)执行,若乙方不能在规定的计划时间内按质按期完成时(甲方原因除外),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劳务费结算总价按15%下浮进行结算,且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4.3为确保工期,乙方必须配齐足够管理人员及持证上岗人员(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有效地组织配齐进场人员或在施工过程中满足不了工程需要造成工期延误、质量下降,甲方将在不受理延长工期和停工损失的前提下,指令乙方停工整顿。若整顿后无明显效果,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直至将乙方清退出场,另行组织安排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乙方同意无条件承担。

第5条:质量与验收

5.1 工程质量的检查和返工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认真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工作人员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甲方代表及监理工作人员

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引起的经济支付由责任方承担。

5.2 在以上检查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后,如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不允许顺延。

5.3 工程质量等级:符合国家施工质量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__,《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的要求,且质量必需达到设计师及甲方根据合同提出的合理要求。质量标准为:合格。

5.4 达不到合同条款的质量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并甲方有权给予相关处罚。

5.5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进行处理,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包括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用)。

5.6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隐蔽前乙方应先自检,验收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及监理参加,但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代表及监理。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及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5.7质量验收及竣工验收应遵照国家、省、市、建设方的规定,结合甲方企业管理条例进行验收,乙方违反以上条例,按企业质量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5.8业主及监理工作人员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具有一票否决的权力,如施工过程中监理或业主代表对乙方施工的质量认定不合格,乙方同意无条件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与之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9无论是否基于双方约定或发包人另行指示,凡承包人经手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等材料,应向发包人提供完整、详细的质保书、合格证书、生产商或销售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使工程所用材料在出现质量问题时,可及时追诉有关各方的责任。承包人确保其所采购材料的品牌、质量、性能等基本情况,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双方的约定或发包人的要求,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不得谎瞒所采购材料的真实情况。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每发现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__元。同时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该材料,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质量等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对于已经使用该类材料的,该部分工程款不予结算,且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迅速采取补救或返工等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承包人无条件承担。

5.10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承包人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根据复验结果向发包人、监理及时、准确的提供书面复验报告;

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每发现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__元。并按照本条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的期限,进行复验、提交三书面复验报告。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5.11承包人对进入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所有材料,有不可推卸的检查验收义务。无论工程材料是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供应或是由发包人指定的材料供应商供应,均不解除承包人对承包工程所有进场材料进行质量检测验收的责任。

基于上述约定,无论发包人、承包人在签订本补充协议之前如何口头或书面约定,承包人都应在材料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后的2日内,向发包人、监理提供书面检查验收报告。报告中应详细阐述材料的各项质量、技术、性能等指标,发包人可根据现场及材料的实际情况,另行要求承包人增加或减少检查验收的标准或范围。

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依据本补充协议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对材料进行检查验收,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材料检查验收报告。

承包人拒不验收,或隐瞒验收实际情况,或出具虚假检查验收报告的,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款结算时,该部分工程款不予结算。

5.12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问题追诉机制,采取可靠技术措施,努力消除质量通病,保证施工质量。当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时,除非承包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该质量问题完全是第三方的责任,则承包人为第一责任人或连带责任人。发包人、监理有权随时对承包人的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问题追诉机制,进行监督检查。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应承担责任的,应承担修理、重新施工、补偿或赔偿责任。

承包人造成同一质量缺陷超过三次的,其后每发现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工程质量发生严重缺陷或影响使用功能,发包人有权选择中止、终止或继续履行合同,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20000元的违约金,对于经过整改,仍未能符合发包人、承包人之间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工程,但经双方努力通过了最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发包人同意接受使用的;该部分工程款将根据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下浮50%以上结算或不予结算,且承担给发包人带来的各种直接间接损失。

工程质量问题与承包人无直接关系的,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发包人、监理及相关责任方,努力使工程质量问题得到迅速解决,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承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之前,承包人的工程款不予结算,待工程质量问题彻底解决后,发包人在扣除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承包人依据双方约定承担的违约金、罚款、赔偿等费用后,发承包双方再行结算给承包人。

5.13承包人应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并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要求,施工中不得弄虚作假、偷工减料。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每发现一次,承包人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__—5000元,同时应根据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补救或返工责任,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无条件承担。对于经过整改,仍未能符合发包人、承包人之间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工程,但经双方努力通过了最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发包人同意接受使用的;该部分工程款将根据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下浮50%以上结算或不予结算。该后果没有得到彻底有效解决前,发承包方工程款不予结算。

5.14承包人有义务陪同发包人或其总部人员(在发包人认为需要的时候)对工程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事实成果记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若承包人因故不能陪同或拒不陪同检查,则检查成果记录可在监理在场的情况下,经发包人或其总部人员和监理签字确认后即视为承包人认可

5.15承包人应全面遵守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关于安全管理方面的规范、规定。工程施工现场,承包人是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除非承包人能够有确切的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于受害人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否则承包人负有不可推卸的义务。

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发包人将暂停付款直至承包人整改完毕,造成工程停工的,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工期不顺延。

5.16工期延误如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损失。该损失包括发包人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因工期延误发包人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5.17承包人有对认为有质量疑问的材料拒绝使用的权利,如承包人擅自使用,承包人将对使用材料的质量有推卸不了的责任,并承担相关责任同时无条件接受甲方不少于20__元人民币的罚款。

第6条:文明安全施工

6.1 甲方有向乙方宣传、讲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的权利和义务。

6.2甲方有向乙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入场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乙方应负责作业人员日常的安全教育,安全基础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

6.3 乙方对所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负全过程责任,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6.4 乙方进场后,应及时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建立与施工相适应的安全机构和专(兼)职主管人员,并接受甲方各级主管安全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6.5 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甲方主管部门有权对乙方“三违”作业情况依据甲方奖罚条例有关款项进行处罚,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6.6 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甲方主管部门有权先令乙方停工整改,乙方必须在整改完毕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7 甲方有权组织督促乙方落实防护措施,开展安全达标活动。乙方应无条件执行。

6.8乙方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要积极参加甲方召开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会议,配合甲方落实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条例。

6.9乙方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劳动保护用品要佩带齐全,实行强制性佩带,不佩带者,甲方有权给予罚款。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一定要持证上岗,凡无安全操作合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一经查出,甲

方将对乙方进行重罚,乙方无条件接受。

6.10 乙方如在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并由乙方承担安全事故上报指标和费用及相关损失。

6.11 乙方必须建立班前五分钟安全交底、检查等安全活动制度并按时填写安全活动记录。

6.12 在我公司长期稳定的乙方施工队伍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在其自愿的情况下,可委托甲方经过地方劳动局进行培训、考核发证,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6.13 甲方如发现乙方在施工现场有违反安全条例者,甲方安全部门有权进行劝阻,如不听,可进行罚款处理,再不听劝阻者,直至追加刑事责任。

6.14本合同所有手头工具及劳保用品、工具、小型机具、附料部分,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同时还需满足甲方管理要求,因此发生的如安全事故、机械事故等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第7条: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挂钩指标

乙方达到甲方要求的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各项指标则按合同中承包单价结算,达不到即未能如期、按质达到合同约定的指标,则实行按劳务费结算总价向下浮动的原则结算,即:文明安全施工达不到合同要求,劳务费结算总价再下浮 2%结算。

第8条:材料管理

1、在施工生产中,甲方按照《 装饰装修工程定额》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双方建立领退料手续。

2、乙方在施工中超定额用料、浪费材料,其超出部分材料以实际采购价加2%的采购保管费计取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为严格执行材料管理制度,乙方从甲方领用的材料,必须当天办理完成出入库手续,如有未履行该手续的违约行为,乙方须每次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给予甲方。

4、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照重新购置全新被丢失、损坏材料、设备所需价款的数额向甲方赔偿(甲方认可乙方提供的替代品或认可乙方对被损坏材料、设备修复成果的除外);同时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施工保证金

本工程无施工保证金。

第10条:遇特殊情况的结算

10.1因乙方原因,将其承包范围的项目甩项时,按照其甩项量按合同单价的130%从乙方承包价中扣除。

10.2因乙方施工队伍素质差或管理不善,将要对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造成影响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按照调整的项量按合同单价的150%从乙方承包价中扣除。

10.3因乙方施工队伍素质差或管理不善,给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带来一定问题,乙方未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辞退乙方,乙方同意无条件在甲方指定日期内退场。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视为乙方最终结算款。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在施工中,因施工质量差造成偏差并造成装修时剔凿、抹灰加厚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加固等,除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劳务费外,还应赔偿材料费、机械费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0.5由于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施工的,甲方可以单方面中止或终止本合同,且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10.6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安全、质量、消防行政等事故,甲方有权立即予以清退乙方,乙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经济处罚。

第11条: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

11.1乙方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条例,结构施工中做到白天噪音控制在70dB以下,夜间施工噪音控制在55dB以下;装修及水电施工做到白天噪音控制在65dB以下,夜间施工控制在55dB以下;打桩机械白天噪音在85dB以下,夜间禁止施工;土石方机械白天施工噪音控制在75dB以下,夜间施工噪音控制在55dB以下,禁止人为噪音。

11.2机械设备维修的废油、废水、废件、废物单独存放,项目部定期回收。

11.3对油漆、油料、稀料、氧气、乙炔、保温材料、防水材料、木料及化学品要设置易燃、易爆及化学品专库,专放、专管,有明显标识和专人负责。室内通风良好,地面要硬化。库区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按规定检查更换。上述场地和物品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管理、使用、回收。

11.4进行有毒品施工,对人体有害时,施工作业人员要戴好防毒面具。

11.5使用易燃、易爆品及化学材料施工时,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11.6在搬运和使用易燃、易爆及化学品时,采取措施,避免泼洒,如泼洒应及时清理干净。

11.7对当日使用后剩余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和盛装容器工具及时退存到专用库房。

11.8乙方要节约使用能源,对水、电按项目部的管理规定进行用水、用电。

11.9对废弃物乙方要求按项目部的规定进行分类,按施工废物、生活废物、可回收废物、有害废物进行分拣,送往垃圾站,由项目部进行统一处理。

第12条:职业病

乙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相关规定,保护劳动者健康。为保护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落实职业病防止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12.1在施工工程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应及时如实地向工程所在辖区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进行申报,并将申报表复印件报甲方行政保卫部备案。

12.2乙方对有从事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如:电气焊、油漆防水、粉尘、噪声作业等),应当进行上岗前防护知识的培训。并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电气焊——应佩戴防护面罩、防护眼镜等油漆防水作业——应佩戴防毒护具等、粉尘工——应佩戴防尘口罩、噪声作业——应佩戴护耳器)。

12.3从事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到南京市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上报甲方行政保卫部备案。

12.4本条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自理。

第13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13.1 负责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进场前的安全、质量、法律等知识教育,负责施工组织、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负责现场材料、构件的协调,负责安排乙方工作场地,尽量提供较好的施工条件。

13.2 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施工方面的技术配套资料。

13.3 负责协调与业主、监理公司的工作关系以及与地方的公共关系。

13.4 协助乙方办理地方有关暂住治安等手续,实际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13.5 负责提供、协调大型施工机具,将施工用水、电接到专用部位。

13.6 指导、监督、检查乙方对工期、质量、安全、限额领料、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乙方应给予支持和配合)。对于监督、检查过程中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提出限期整改,督促至完善为止。如乙方未拿出措施接受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每项每次500元的罚款。

13.7执行劳务合同的有关条款,当签定本劳务合同以外的其它补充协议或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有关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14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14.1 按照甲方要求组织人员进场,根据施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力,如乙方进场人员的综合素质不能令甲方满意或给甲方在施工方面造成了经济损失或企业社会信誉损害,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按劳务费结算总价的10%赔偿甲方,严重者清退队伍。

14.2 乙方应确保所施工的项目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质量标准等级和技术要求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按照竣工要求做好原始记录,随时接受业主、监理和甲方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14.3 如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各种规范要求施工,甲方、业主、监理要求整改,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进行整改完,若逾期未整改完,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分包商进行修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4.4 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共创“标准化工地”、 “施工文明工地”等。

14.5 在进入危险操作区时应向甲方递交完整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有关专业人员批准后实施,如不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连带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造成的原因除外)。

14.6 服从甲方的任何指令,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如实际发生不执行时,按1000元/次罚款处理。

14.7由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为承揽合同关系,而非雇佣合同关系 ,因此在任何时间,任何地

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越甲乙双方的工作职责关系,不得代理超越甲方同业主、监理公司的工作关系。凡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私自从业主、监理办理的相关工程工序验收、签证等资料,甲方有权予以否认。

14.8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工作,乙方必须指定专业人员与甲方有关部门对接,并将有关业务职能资料报送甲方存档。

14.9施工期间,凡属应该由甲方颁发的技术性质文件资料,甲方提前三天发放,乙方领取后未形成事实前,乙方有义务根据技术规范和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复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专业部门书面联系解决。若乙方发现问题或知情不报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0为建立健全材料统一计划和领用管理,乙方必须明确专职材料负责人一名,以便统一负责材料计划和办理领(退)料具手续,大宗材料须提前二十天书面申请计划报甲方平衡筹备。除此外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任何人办理领(退)料具,若造成实际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4.11乙方施工过程中,各道工序必须有专业负责人和总负责人跟班作业,以便现场总协调管理,若实际不能够满足,每发现一次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

14.12 乙方人员签订承包合同后,中途不得随意退场,如发生随意退场,乙方所干的工程甲方不予结算。

14.13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工人工资、福利、工伤治疗等方面的费用,如发生并因处理不当引起员工投诉,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付,且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对此的经济处罚,承担事件处理的全部费用。

14.14 乙方必须每月办理月结算,以作为每月付款的依据,若乙方不上报当月结算,甲方不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预算外工程签证,当月发生的应当月办理结算(与每月工程进度款结算一道上报甲方审核),不按时上报者,示为放弃,不再予以办理结算。

14.15执行劳务合同的有关条款,当签定本合同以外协议和约定中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有关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14.1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清理并撤离现场。听从甲方的竣工验收安排,不得以工程款未付,工程未验收等未确定理由,阻挠甲方对现场的管理使用。如有违反,不但乙方工程决算款下浮50%支付,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4.17工程个人意外伤害险费用交纳与特殊工种上岗证的办理

14.17.1乙方必须为其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办理个人意外伤害险(个人意外伤害险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乙方须在施工人员进场前提供保险单,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施工人员进场,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其本工程所有相关人员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受到的意外伤害负责,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发生意外伤害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17.2 乙方的所有特殊工种(司索工、卷扬机司机、电焊工、搅拌机司机等)应持有有效上岗证方能上岗作业,如果乙方工人不具备相应的上岗证,则甲方代其委托相关部门培训取证,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15条:廉政建设

为了加强甲、乙双方的廉政建设,增强我公司与兄弟单位各级人员的反腐倡廉意识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的基础上,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以“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为目标,树立企业新形象。

15.1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党和政府各项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自律的规定,真正做到公平竞争合法经营,凭自己过硬技术、产(商)品质量和业务管理素质与市场竞争,不准使用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与竞争。

15.2 甲、乙双方要严格执行各类经济合同,不准在规定之外搞各种形式的口头协议或回扣。

15.3 甲方职责

15.3.1 甲方在签订协议中应向乙方宣传本企业有关规定和廉政自律守则。

15.3.2 甲方人员在施工管理和购销业务工作中,不准私自收受乙方赠送的钱物等一切物质或非物质性利益,或借故刁难向乙方索要好处。

15.4 乙方职责

15.4.1 乙方不准借甲方领导干部或管理人员在婚丧、生病、乔迁新居、节假日和平时慰问之机赠送钱物等一切物质或非物质性利益等。

15.4.2 乙方不准以任何理由借钱物给甲方人员个人使用,不准为甲方人员个人家庭或亲友购买各种食品、物品,更不准为其报销发票或支付现金。

15.4.3 乙方不准邀请甲方人员参与吃喝、游玩、赌博和高档娱乐活动,确属必要的联谊活动,须事先由甲方的主要领导批准。

15.5 其他条款

乙方如果违反协议规定,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给乙方处以合同总价额1~5%的罚款,并提出警告直至将其清退。甲方如果违反协议规定,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向甲方法人委托人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举报,提供有关证据,以便严肃处理。

第16条:劳务费的支付与结算

16.1该工程没有预付款,进场后不支付劳务费。每月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60%支付劳务费(同时乙方必须提供正式的工程劳务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工程竣工交验符合质量要求后进行总结算,不论预结算、总结算均要求由各主管部门签定会签单,评出工期、质量、安全事故频率、文明施工,作为结算依据。工程全部竣工交验符合质量要求后再进行工程总结算,预结算与总结算不符时以总结算为准,对此乙方不得存在异议。

16.2本工程全部施工工序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本合同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5%(同时乙方必须提供正式的工程劳务专用发票),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交结算资料并办理劳务费总结算手续,同时交甲方公司审核;未在规定时间报齐结算资料办理结算的停止支付劳务费。甲方在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后56天审核完毕,在工程结算完成后,乙方在必须提供正式的全额工程劳务专用发票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5%(含以前支付的进度款)。

16.3结算款扣留 5% 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金在质保期到期后无质量问题一周内无息支付,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签字确认之日起计算,如因乙方施工原因出现返工,甲方将视为发生费用情况扣除质保金。对质保金仍不能满足时,从来年或施工的其他项目欠付的劳务费中抵扣。

16.4甲乙双方所有的合同协议及补充、变更、终止等合同协议应有甲方项目经理及施工员签字并加盖项目部专用章方为有效并作为结算依据,未经公司审核并盖章的任何有关涉及结算内容调整的协议、说明等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16.5甲乙双方的结算文件(含结算书、结算会签单等)应由甲方项目经理、预算员及相关人员据实填写并签字,同时经甲方公司相关部门审核且加盖公章后才能生效。

16.6非因乙方原因连续停工超过三天的(不可抗力除外),乙方应书面报告甲方,说明停工理由并要求另行安排工作,如甲方不能安排工作的方可视为停工;如乙方没有提出书面报告甲方,要求另行安排工作的,均不视为停工;甲方安排了乙方工作,或对乙方劳动力调剂时,乙方以各种理由不接受,不工作的,也不视为停工。停(窝)工及社会用工等合同外项目,发生时由甲方项目经理、以书面形式共同签认,报甲方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不视为停工,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6.7乙方应清楚了解所有合同文件的内容,任何对此文件的不了解或漠视均不能免除遵守上述条文或规范的责任,因此产生的额外开支亦不获考虑。

16.8本工程计时工日(点工)单价定为 元/每工日,仅计取税金;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固定总价中,合同签订后,任何政策性文件、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变化一概不予调整。

16.9经监理和发包人书面授权委托人的签字认可的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且需加盖发包人公章方为有效,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不得作为结算依据),由承包人按照《 装饰装修工程定额》定额,人工按 元/工日进行计价,经发包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方可执行。施工过程中少量根据发包人指示施工的项目,按签证计价的方式承包,需经工程部及监理确认;当月发生的签证必须当月办理结算,当月不报,则下月不得再结算,结算造价并入当月工程进度款总价作为当月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第17条:争议

17.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首先由双方协商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共同约定到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17.2乙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同时应当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于其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该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索赔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

第18条:其他

18.1 在施工区域内,如发生打架、斗殴、盗窃等事件而损害甲方形象,不论何种原因,每发生一起,甲方对乙方处以500~1000元罚款,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外部罚款)及造成的法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18.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严禁在生活区私自敷设电线、插座,起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用品,每发生一起,除收缴物品外,给予乙方500元罚款。

第19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9.2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或出现本合同约定的事项时即告终止。

19.3承包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退场,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应在10日内退出施工现场,并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承包人未能按要求退场,应参照所在地的标准支付场地租金,并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9.3.1承包人未能有效履行发承包双方达成的有关协议;

19.3.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实际进度滞后于合同进度5日(含节点进度);

19.3.3承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有效履行本合同,导致发包人权益已受到重大侵害时,经发包人书面通知仍无法确保发包人的权益或在3天内仍无实质性改进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9.3.4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生2次以上质量不合格的;

19.3.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的人员发生聚众斗殴或有对发包人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等干扰正常秩序的行为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退场,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伍万元违约金每次,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19.3.6因承包人原因受到媒体曝光,对于发包人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19.3.7因承包人原因受到行政机关处罚;

19.3.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9.3.9承包人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舞弊、欺瞒发包人的

19.3.10承包人存在挂靠行为或者现象的。即存在挂靠别人,或被别人挂靠的。

19.3.11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第20条:合同份数

20.1本合同正本 叁 份,副本 壹 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壹 份。

第21条:补充约定

此处空白

发包方(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

承包方(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附件一: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 (工程全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 所承包的项目 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为 / 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 年;

3、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 年;

4、室内装饰工程为 贰 年;

5、除上述规定外,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关于保修期的规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维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结算款的 5% 。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无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在30天内,收到承包人书面申请7日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劳务合同附件,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此处空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承 诺 书

本人承诺所承接的 ,该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人员工资等相关责任与产生的费用,均由本人负责承担。

为了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保持诚信、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我方作为贵公司的施工单位,现承诺如下:

1、不给予贵公司工作人员回扣、佣金或任何变相的物质(如购物打折)及精神利益。

2、不赠送贵公司工作人员礼金、有价证券、物品等,不为贵公司工作人员报销任何个人支付的费用(如餐饮费、交通费)。

3、不为贵公司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4、不为贵公司离职的工作人员提供任何的工作机会。

5、不以洽谈工作、签订合同为借口,邀请贵公司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餐饮)。

6、不为贵公司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物品。

7、不借款给贵公司的工作人员,不为贵公司的工作人员代购任何物品。

8、不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获得签订本合同的机会。

我方如果违反上述任一条款的承诺,愿意无条件接受向贵公司支付结算总金额50%的违约金,且贵公司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此违约金;另外,由此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均由我方承担。本承诺书不影响我方按合同其它条款承担相关责任。

本承诺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方(乙方):

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制度是实施工程项目的重要保证,双方应通过加强管理、督促检查,不断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意识,从而创造一个安全、整洁、文明的施工现场环境,实现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以下各项规章制度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一、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A、 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的措施:

1、乙方要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安全管理手册》中的各项制度,按照要求对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教育合格的施工人员编制施工人员名册,报项目经理审批。乙方施工人员应填写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后方可上岗,记录卡作为施工人员安全档案。

2、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方案。

3、乙方每天上班前,召开班前交底会,由班组长布置当天的施工任务、安全操作要求和应注意的安全文明事项,并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乙方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其安全有效。

B、 甲方安全检查措施:

1、项目经理经常检查各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2、专兼职安全员对项目安全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和日常检查。

3、对乙方实施定期不定时安全检查。认真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属严重违章的进行处罚。

C、 乙方施工作业标准化、规范化及防火措施;

1、根据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强化职工的安全施工意识。电工、电焊工无证不得上岗。

2、遵守各项安全防火规章制度。保护好消防设施,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3、施工现场严禁明火作业,因施工需要明火作业的,按照动火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申报、批准、监督手续。

4、木制作、油漆施工作业面上必须布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5、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如发现违规,违章,甲方有权给于200-3000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给予重罚。

二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A、 甲乙双方应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并做到:

1、乙方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安置各项临时设施和消防器材,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安全通道、进出通道和安全防护设施。

2、施工季节器具进场必须进行安全检查,须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机械器具操作人员必须执行安全责任制,并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3、严格按照临时用电方案架设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4、夜间加班施工照明设施,必须符合施工安全的要求;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相关规定。

5、现场供、配电箱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移动导线必须使用符合电压等级要求的专用移动电缆,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和要求的导线、电气设备及器具。

B、 乙方对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的场容场貌应采取的措施:

1、依照审批后的施工人员名册到仓库领取甲方同意的安全帽和工作服(已有甲方统一的安全帽和工作服除外),并按照甲方的规定在施工作业时正确穿戴。乙方应支付甲方安全帽和工作服成本价的50%。

2、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乙方必须事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进行,并应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

3、堆放在露天的材料必须按规定堆放整齐并标有标识。在施工现场的乙方施工人员要做到工完料清,经常清理建筑垃圾,以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干净、卫生。

4、施工现场的工地办公室、食堂、宿舍和厕所等工作生活设施,要符合卫生、通风、照明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要符合饮食卫生要求。特别注意解决施工现场的厕所卫生条件问题和建筑垃圾的清理问题。

C、 对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的措施;

1、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建筑垃圾,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发生。

2、妥善处理泥水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3、采取有效措施施工过程中的灰尘、生活垃圾和零星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

4、禁止对有毒有害废弃物乱摊乱放,防止污染。

5、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污染。

三、文明施工生产纪律:

1、 乙方应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加强安全学习,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乙方班组长对工人每周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宣传及安全讲评,每月必须提交进行安全教育的交底记录给安全员,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方案。

4、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施工操作中,不得无故脱下安全帽。

5、乙方应定期由专人检查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器具,保证安全有效。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无故随意动用消防器材和其他设备。

6、现场使用临时配电箱和用电器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移动导线必须使用符合电压等级的专用移动电缆,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导线、电器设备和器具。

7、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从高处抛掷任何物品材料。

8、上班前或工作时间不得饮酒,严禁酒后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9、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破坏或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

四、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给予佣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甲方将派专或兼职安全员对所有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督促与检查,在安全员发现问题向当事人指出后,当事人仍不改正的,安全员有权对当事人按照甲方的规定给予处罚;若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乙方处以1000以上的罚款;若因此影响工程评定或造成恶劣影响,将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乙方郑重承诺:凡因乙方人员违反上述规章制度及生产纪律,而发生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事故、财产损失事故、火灾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此处空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458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今对成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土石方工程进行每月分红协议如下: 土石方量共计(  万立方米),总价(14元每立方米)。甲方实收13元每立方米,乙方每立方收1元。期限为捌个月至壹年工期按质按量完工。

乙方将此工程介绍给甲方,甲方负责机械设备和施工队伍及工程的一切工作人员安全及工程质量一切由甲方负责,甲方将分享给乙方的利润成果比例为每立方米壹元整。方每次收到工程款后三天内将乙方应得利润存入制定账户中。(开户行:建设银行) 姓名: 账号:

姓名: 账号:

姓名: 账号:

注:工程开工日期及汇款时间由承包单位的合同为准。钟家容收款后发给杜良林、李桂义,对甲方无关。

如果甲方收款后拖延时间不付款,乙方有权在承包方收回应得的款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之根本原则,协商解决。此协议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104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发包方):代表人:乙方(承包方):责任人: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购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以合同法为依据,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就___________工程的劳务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四)承包金额:

第二条、工期

(一)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二)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施工技术要求

(一)每一项工程开工前由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向乙方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

(二)乙方代表必须指挥工人按技术交底和施工规范施工。先作样板,达标后再施工。

(三)

第一道工序必须按交底、施工、检查、验收几个步骤进行,本工序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工作。

第四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工作

1、提供食宿条件;

2、为乙方施工协调有关工作关系;

3、派施工管理班子驻现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乙方完成指定项目时,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二)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合同中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调配甲方要求的相应工种及工人数量,服从施工人员的安排,按规范进行施工。

2、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

3、组织工人文明施工、钢筋工、电焊工等重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

4、指定项目完工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验收。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第五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以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进行要求,以分项工程优良确保分部工程优良,分部工程确保单位工程优良。

(二)以甲方施工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签证为验收依据。

(三)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损失。

(四)因甲方指挥错误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按乙方已作部分的实际记工。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开工后,由甲方向乙方预支工人生活费,占工程款的_______%。余款分四次付清。

(二)

第一次,若完成预计工期______%,则支付总工作量的30%人工费用;

第二次,完成工作量,则支付80%,达不到则支付60%。如甲方不按时支付工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发放工资的要求或罢工。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再计算总工作量,扣除总借支(预支代缴保险费),交还借出的全部工具、设备、周转材料、剩余材料、生活用品等,扣除损毁、短缺部份赔偿后____日内付足总额的95%,余款一个月后付清。

第七条、安全责任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交工人名单,甲方为乙方代办保险手续。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八条、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向守约方承担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

(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成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三)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合同履行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合同履行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建筑承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210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违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经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产业园区                      工程。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           平方米

4.结构类型:框架

5.工程造价:

二.承包方式:

承包方(乙方)对          产业园区                      工程项目劳务人工费总承包。

三.承包范围:

1.本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发出的施工图中地梁面以上钢筋工,模板工,泥工三大工程所属的劳务工作。(不含水电,消防,门窗安装,油漆,涂料,栏杆及扶手钢筋竖焊金属构架,防水及外墙面隔热保温等工程)

四.承包工期:

1.开工时间:20   年 月 日(以双方确定的开工报告为准)

2.竣工时间:20   年 月 日

五.费用标准:

1.劳务费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0.000以上/每平方米     元(结算单价:框架每平方        /㎡计算,砖砌体内外墙抹灰及面砖,楼地坪按每平方米为    元)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包括地梁面及以外的工程)双方以现场市场价进行协商处理。

3.工程在施工过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劳务整体在人民币     元以内,甲方不另外补份,变更量在      元以上,甲方将变更的劳务费按实调增(建筑面积增加不在此约定范围内)。

六.工程质量

在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安排下,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七.履行保证金及劳务人工费及支付:

1.乙方进场施工在一周内向甲方缴纳劳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2.甲方在工程主体封顶五日内一次性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本工程主体框架结构到五层楼面完,甲方按总价的85%支付乙方劳务费,以每本月25日进行工程量的结算,次月五日内支付85%人工工资。

4.该现场除合同包干外的另外用工,每日平均    元,技工为每日   元。

5.甲方应将乙方的人工工资打入乙方的账户,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工费收据。

6.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劳务工程款。

八.甲.乙方的职责:

1.乙方只提供对焊机一台以及该项目施工工程中所需用的“扎丝,元钉铅丝,”其余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的办公室和住宿用房,食堂的设备及锅具。

3.乙方免费提供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工作用餐。

九.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现场停工、待料甲方按现场人员每人每天补贴人民币      元。

十.现场安全:

1.现场按甲方要求,乙方人员应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自行负责。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680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 ;

2.工程地点:__________ ;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 ;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 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竣工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__________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 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__________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 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 ;(2) ;(3)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 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__________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 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 _____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 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 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 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 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 __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 ______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 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 _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 ______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 ___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 天内支付 ________%的价款,留 ________%的价款存入XX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__________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 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 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 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 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 __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 __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 __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 ______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 ______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 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份,其中发包方执 份,承包方执 份,副本 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XX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 址: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建筑施工承包通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032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平方米,二层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30%,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8670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发包方(签章):承包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988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同上)(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条 图纸(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第四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

第六条 工程进度计划

第七条 工程监督(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第八条 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

第九条 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十条 工程验收

第十一条 决算

第十二条 保修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当事人各执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

│ │ ││

│ 发包方│ 承包方│鉴(公)证意见│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公)证机关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章) │

│电话:│电话:│年 月 日 │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注:除国家另有规定│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外,鉴(公)证实行自│

│帐号:│帐号:│愿原则〕│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

2.说明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以建筑工程为标的的合同,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勘察合同、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很复杂的合同。涉及到工程技术标准、质量的监督检查、施工期限等问题,而且涉及的法律、法规也很多。因此,订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力求做到准确、明确和正确,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别是不同工程的技术术语、语词涵义往往都不相同,因此,更需要在订立合同时明确应当适用的法律和技术标准及其语词涵义。一般来讲,下列三个方面的问题是应当注意的:

(1)作为承包方为讲,首先要了解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发包方提供的图纸情况、工程量、工程的难易程度、工期要求、需要达到的施工力量等。如果承包方的施工力量与工程不适应,则应当讲明,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作为发包方,应当审查承包方的资质等级,是否有力量承包此项工程。对于是否允许承包方转包,应当事先在合同中讲明。

(3)发包方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监督的方式、时间、工程内容;对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分要作出适当的安排。

2.承包合同范文

【篇一】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土地、1——7楼图纸,乙方负责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外墙贴瓷砖、后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每平方米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

四、付款方式完成第一层砖砌并倒制好楼面付三万元,完成第二至五层均付款三万元元,经验收合格后付款。

五、质量要求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六、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七、工期要求主体工程工期为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

八、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约定本合同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2年2、电线、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保修期,期满后,付清工程建筑剩余15%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8:眉山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422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

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__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__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__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____天内支付______%的价款,留____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__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____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____份,承包方执______份,副本____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319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 __________________。(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条 图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第四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进度计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工程监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第八条 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工程验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决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保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当事人各执_______份。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_(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承包方(盖章):________ 发包方(盖章):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住房建筑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52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将大桥殷官村居民住房三层承包给乙方修建,现达成以下协议: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2、从砌砖四方浑水墙、倒线浇、室内粉糊,房屋层高三米,单价每平方按180元计算,楼梯1平方按2平方计算,楼梯顶如要到线浇按180元计算。

3、屋面挡水、混凝土挡水10公分左右高度,乙方按线浇平方收方。

4、乙方听从甲方指导施工,乙方做一项工程,经甲方验收后再做下一次工程。

5、如果甲方基础下层,引起房屋和墙体开丝出现裂隙与乙方无关,工资照付,水电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

6、质量要求:按私人住房中等要求。

7、甲方材料运倒工地给乙方使用。

8、乙方材料运到工地后点给甲方看管,如有失落,照价赔偿。

9、乙方材料运到工地如因甲方某种原因导致,不能施工,按施工材料每平方10元支付给乙方(10天内)。

10、如规划办堵挡不准做,甲方应按每个工程200元的单价支付给乙方。

11、付款方式:乙方砖体结束后支付给甲方4000元,倒完房顶支付给乙方70%,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1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即签字之日起生效。

13、开工支付1000元。

14、如做女儿墙按每米50元计算。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20xx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822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 平方米。

(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 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

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_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____ 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__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___________________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

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

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

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

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

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

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____、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2);(3)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

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

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

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

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

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

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____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

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

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

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___________________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__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

办完交工验收后天内支付______%的价款,留______%的价款存入____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__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__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图纸;

(3)施工图预算;

(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

(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份文件。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______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986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_________)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_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6.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十五天内,工业建设二十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_________的逾期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订协议。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甲方送经办银行、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_________ 代理人(签):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签):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签):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房屋建筑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855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甲方准备在黄河坝建房屋一栋,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从主体结构开始到粉刷以及外墙装修完毕)交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程从20xx年 月 日开始动工到20xx年 月 日竣工;房屋建设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质保期进行施工。

二、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标准,甲方按照下面的规定执行。

2、施工要求:

①.支柱60×60,1-4层垂直误差度不能超过4公分。

②.过梁30×40,混凝土密度不能大于0.5公分。

③.砖体一线一丁,内外要求不能同缝,灰浆饱满,包括砖头灰在内。

④.砖的水平误差度不能超过1公分,拆合子后不能现筋。

⑤.挑尾高40公分,挑尖20公分,前后窗门头40公分高混凝土,并伸入墙内2米。 ⑥.粉刷要求过3米的刮尺,阴角成90度,与墙面垂直。

⑦.第三层围水圈当天做。

⑧.第一层内外全按砖。

⑨.第二三层脚砖和窗台一样高,并且按和毛砂墙平,地板砖线线对直,要求不能响空声。

⑩.瓷粉三道,要求平整出光不能脱壳。

3、施工中,主体结构建设时,墙体要垂直、整体平整,所有的门及门窗的安放与墙体成一条线;粉刷时墙体厚度均匀,无裂缝,内墙面达到整体水平平整、无裂缝,门及门窗与墙接触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缝隙,天面要达到厚度均匀,无裂缝,所有刷白颜色均匀,大门墙体及卫生间的瓷砖要平整完好的粘贴,达到水平;阴阳角与墙体成一条线,与墙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进行雨水排除的处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4、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基础、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混凝土垫层;装饰室内室外粗粉刷、室外瓷砖的装修,顶层层面加浆盖瓦,同时做好顶层的防水防渗工作。

三、安全问题: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20xx年 月 日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双方证明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8979 字

+ 加入清单

内部承包是指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就特定的生产资料及相关的经营管理权所达成的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那么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又是怎样的呢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范文一

发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栋土建、内外装饰、水电安装工程等合同约定的内容(0.00以下地下车库土建及部分安装工程)

建筑面积 m2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有关说明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土建、内粗装修(仅包括室内墙面及天棚抹灰、楼梯踏步面层及栏杆安装)、门(进户门)窗安装、外墙(含斜屋面)装修、部分水电安装(水、电到户)以及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完成的其他工作,对于增加的工程项目必须由甲方书面指定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符合增加的条件,否则有关工程不计算价款。

2、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合同工期

工程开工日期:定于 20__ 年 3月 6日(以甲方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定于20__年 11月 6 日。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日历天数 245天。(无论任何原因影响,工程必须按时竣工交付)

四、质量验收标准及等级

1、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现行的相关标准

2、质量等级:合格

五、合同单价及计价方式

1、本合同价款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确定,定额采用《贵*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__年版、《贵*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__版和《贵*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__版及相关配套调整文件计价和调整费用后整体下浮5%作为结算价款。

2、材料差价按照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参照贵*省遵义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价计取价差,材料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差价执行相应时期的市场价或乙方自行采购价,但必须在采购前报甲方确认,按甲方确认的价格计取。

3、计算软件:神机妙算或广*达软件。

4、工程变更也采用上述计价方式进行取费,并计入工程总价。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需部分垫资。框架部分(含基础):完成0.00以上一层主体封顶,甲方一月内拨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5%,二层主体封顶(转换层浇筑完毕)拨付该层已完工程造价的75%;砖混部分: 三、四层主体封顶一个月内拨付该两层已完工程的75%;屋面封顶后一个月内拨付五、六、七层已完工程造价的75%,并返还履约保证金。

2、工程经竣工验收,乙方提供工程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后,甲方审计确认并扣留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质量保证金,剩余款项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质量保证金,待2年期满后,无质量缺陷,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税费甲方代扣代缴。

七、甲方的工程和责任

1、 开工前10天完成现场三通一平等工作。

2、 工程地质及管线资料在开工前5天内提交。

3、 甲方仅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办理施工许可证费用中的农民用工保证金、工伤保险及工程排污费由乙方支付,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4、 开工前三天内甲方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

5、 主体开工前3天内组织图纸会审。

6、 开工前协调施工现场和周边关系。

八、乙方的工作和责任

1、 开工前5日内提供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监理审定,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2、 遵守政府部门有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证施工场地整洁和交工前的施工现场清理,并承担因自身责任的损失和罚款。

3、 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及费用:乙方按照国家、省、市(县)规定及批准的保护方案进行保护,发生的费用经甲方及有关单位审核后列入工程总价。

4、 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给甲方。

九、安全施工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对施工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 甲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3、 由于乙方自身管理原因造成工程发生安全事故的,如果造成工程施工被责令整改而拖延工期或直接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当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销售损失及延期交付赔偿损失。

4、 因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如发包方因此被追索,则所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质量及工期控制

1、质量控制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的施工安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及监理制定的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处罚)措施。

(2)工程使用的钢材、水泥、装饰材料和水电材料(设备)必须由甲方书面指定统一品牌,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其他品牌或不合格材料。

2、工期控制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任务。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甲方按照10000元/天处罚乙方。累计处罚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20%。

十一、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

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协议签字前向发包人交齐履约保证金 元(¥ 元)

十二、合同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

1、 请上级建设主管部门调解

2、 采用第(1)种方式调解不了时,可向遵义市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期

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

字盖章并支付履约保证金之次日生效。

附件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范文二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自愿纳入甲方工程队编制,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履行合同职责。乙方同意并完全接受甲方与 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及相关工程协议(具体见附件。)的基础上,甲方内部发包给乙方承包建设。 乙方履行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相关工程协议,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效益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该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范围、内容和方式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合同》中的所有工作内容 ; 工程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调试、包维护、包验收合格。

乙方按照约定上缴管理费,并自主聘用工作人员、自筹资金、自主施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第二条 工程款的收取与支付

1、 工程款的收取:乙方所有工程款必须先进入甲方帐户,乙方不得私自以现金或向非甲方帐户转款方式收取工程款,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乙方处以所收款额2倍的罚款。

2、 工程款的支付:业主拨付工程款到该项目工程专用帐户后,甲方扣除管理费、实际发生的相关税费等,剩余工程款由乙方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提交其签字的请款书和付款依据(材料发票、民工工资表,合同原件、送货清单原件等),由甲方审定后直接支付或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为支付,并且乙方提供农民工收到工资的书面材料。

3、乙方必须保证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乙方如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导致农民工上访或采取极端措施索要工资事件,每发生一次,乙方须支付甲方名誉损害赔偿金 伍拾 万元。

第三条 财务管理

乙方每月向甲方汇报一次工程进度及债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与分包单位和各材料商的对账单),甲方有权派人员到现场核对大宗建材和机械设备的购买和保管、使用、付款等情况,同时,有权对发包方的工程进度款及工程款的结算进行履约跟踪。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各班组施工合同、租赁合同、材料采购合同等。

第四条 管理费

1、甲乙双方约定管理费为:。如工程量增加,总造价超出1300万部分管理费另行协商。

2、万,第三次壹万。

3、如有除管理费之外的其他费用,乙方即时缴纳。

第五条 印章管理

1、乙方只可在获得甲方书面授权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有权使用项目部专用印章,并严格按照项目印章授权书和甲方印章管理规定执行。在印章授权使用期间,如因乙方不遵照项目印章授权书和甲方印章管理规定执行而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伪造、私刻甲方印章或与甲方相关的印章,不得以甲方名称或与甲方相关的名义私设银行账户。乙方不得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向该工程建设单位或其他人借款,不得向银行私自谋取现金或擅自截留工程项目资金,或将本工程项目资金转作他用。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发生任何形式经济往来,否则,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额为所发生经济往来额的300%,且由此发生的经济纠纷由乙方负责,并追究乙方及其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其它的法律责任。

4、若由甲方盖章担保的材料采购、租赁合同,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种款项,如出现材料供应商到公司投诉事宜,公司有权将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支付给材料供应商;如出现材料供应商对公司的诉讼,乙方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还应向公司支付诉讼标的额20%的信誉损失赔偿。

第六条 工程质量 和工期

1、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满足《施工合同》和建设方的要求。 为达上述要求,乙方所采取的各种措施之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2、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工程质量和工期达不到上述要求,乙方须承担违

约责任,甲方将扣除乙方结算总价的10%作为质量违约金,乙方并承担业主方因此对甲方的任何违约扣款或索赔。

第七条 报酬的计量及支付程序

1、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参照《施工合同》规定。

2、工程竣工后,按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现场全面清理和末次验工计价。在办理末次计价时,乙方必须提供债务(包括民工工资、材料款、设备租赁款)已全部清偿完毕的证明,方能办理。

3、由于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监理、业主要求整改或返工,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且不免除甲方追究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返工合格之前不能计量。

4、乙方内部发生劳资纠纷,应由乙方自行妥善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乙方内部纠纷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乙方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将工资表交甲方备案,若发生工资拖欠,甲方有权从当期应拨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当期全部农民工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

6、乙方已完全充分理解本项目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和办法,本项目的工程进度款若因其他原因缓付/迟付给乙方,乙方需自筹资金保证本工程按期完成,不得以此停工及向甲方进行工期费用的索赔;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得计算利息。因建设单位对甲方进度款拨付不到位,甲方对乙方进度款拨付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材料采购 和机械租赁

所有材料由乙方亲自采购,乙方必须保证材料的质量和供应满足要求,并且及时足额支付材料款。所有机械由乙方租赁或购买,乙方必须保证进入工地的所有机械满足质量、工期、安全的要求。乙方与机械材料供应商、租赁方之间的经济关系和纠纷自行解决,如造成甲方名誉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生产安全管理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做好安全防护,并随时接受各级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立即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且消除一切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事故发生的一切费用。

3、如因安全事故造成甲方资质、生产许可证等损害,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伍拾 万元,并且承担一切后果。

第十条 禁止转包或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发票及税费

如需要向建设方或发包方出具发票,由此产生的所有税费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另外,工程所在地或者甲方公司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补充以下约定:

1、乙方在施工中,应搞好当地群众关系,不得损坏群众的各种设施及利益,若有损坏,要进行及时修复或补偿。

2、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应全面负责内部治安秩序管理,经常向员工进行法制教育,积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减少或杜绝治安、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向业主及甲方负责,乙方须组织身体健康并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及熟练工人,以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和工期。

4、乙方必须在施工中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管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5、乙方不得书面、口头使用甲方企业名称及其项目经理部名称、甲方施工队序列名称对外进行经济活动。

6、乙方必须为乙方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其现场所有设备购买机械设备保险,该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因无保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保障和保证甲方免于承担由乙方、乙方工人或其雇佣的任何其他人员的任何疏忽造成的损失,及其所属上述人员对于甲方提供的临时工程的任何误用造成的损失,保障和保证甲方免于遭受与上述事宜相关的一切损失、索赔或诉讼。

8、乙方必须与施工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日期和项目名称,并按国家劳动法规定给施工人员缴纳的各种社会福利基金的费用(如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劳动合同应一式三份,乙方与施工人员各持一份,甲方保留一份备案。乙方每月向甲方上报施工人员考勤及其基本工资表,工资表须包括姓名、年龄、入场日期、月度应发工资、预借生活费、实发工资、领款人等项内容。

9、因施工或财务需要甲方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章) 乙方: (章) 代表人: (签字、章) 代表人: (签字、章) 住所地: 住所地: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垭口兼善村危房改建项目

2、工程地点:重庆开县长沙镇兼善村3组(大垭口公路旁)

3、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以实际竣工结算建筑面

4、工程总价约为贰仟肆佰万人民币,最终以实际竣工结算面积为准。

5、工程结构: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设计为准。(附4层,主楼10层)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施工图纸范围内,商混泥土(所有工程、含基础、主体工程、房屋防水工程、楼地面工程(散水、散水沟、排水沟M)工程、楼梯栏杆(不含防护栏杆)、外窗安装、防盗门一道不低于700元(不含推拉门,防火门)。女儿墙周围做坡屋面、水电只安装到门口,开户费由甲方负责。清水房:(不含二次装修,不含外墙真实漆,不含所有粘贴工程,无外墙保温)。

2、基础以上四层架空层必须按建筑面积计算。

3、乙方不负责消防电梯以及送检不做资料和各种税费。

4、进场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为准。

. 第三条:合同工期

1、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开工日期:签订合同后5日内进场,具体时间以甲方进场通 知为准。

第四条: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基础、主体、内外搓沙工程按施工图及国家和相关部 门规定验收标准合格为准。(甲方必须分部验收签证)

第五条:工程单价

1、工程总包干单价按修建的建筑面积1280元/平方米计算。

2、基础平均深度8米为准,超出部分及其它增加工程(含附属工程),按《重庆08定额》及当月市场经济信息配套文件材料执行现行调差,二级二类计价下浮5%。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垫资修建每五层框架时,从基础负楼一楼开始计算,甲方 5日内支付乙方工程款600元/㎡,扣出甲共材(钢材,混泥土)。

2、乙方装每层空心砖,填充墙甲方按建筑面积5日内支付200元/㎡材料、人工费;

3、乙方内外粉碎完成一半面积,甲方必须5日内付乙方工程款 200元/㎡。

4、余款270元/㎡,在乙方门、窗、栏杆、防水、材料到工地5日内甲方付120元/㎡。

5、门窗、栏杆、防水安装工程完毕5日内甲方必须120元/㎡材料工资款。

6、余款30元/㎡为保修金一年内退还。

7、如甲方欠付乙方部分工程款,甲方必须将交给乙方在建工程成品房折价按800元/㎡计价抵付乙方工程款(不含土地费、场坪费、手续费等前期所有费用,按实际建筑平方计算)。甲方无条件给乙方办理交接手续及产权手续,费用按法律规定由双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l、为督促和保证甲乙双方全部履行签订的合同内容,甲方将派 员到现场技术指导,履行职责,如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相关 要求,使工程质量安全达不到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采取 整改方案和相关措施(协调周边关系)。

2、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有效的地形图、施工图纸。

3、甲方提供搭设水、电到场,具备开工条件(三通一平)。

4、甲方提供钢材、混凝土(按市场价,不含税收),必须在乙方提供的时间到现场。

5、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地勘单位等在形式前进行图纸会审,进行技术交底,并以纪要的形式记录下来存档;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安全、质量及各个工序环节进 行监督、检查工程,并负责组织验收、签证。

7、若因土地、建设手续不齐或建房违背有关法规的规定,以及 甲方未按合同之约定按时、按量付款给乙方,造成3日以上还不能正常施工,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条件清算乙方完成的工程量的全部工程款以及乙方的资金利息将按银行利息4倍月息支付,相关违约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组织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应急 预案,认真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文明施工、按时保质完成施工 任务。

2、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并以建筑施工规程、规范评 定标准为准,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在施工中,乙方应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反工或自行采取补救措施而增加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应随时协助,支持甲方驻地代表工作。

4、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 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 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防事故隐患。在动力设备、输电线 路、地下管道、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防护 措施。

5、乙方在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应符合甲方所定的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评定标准。

6、乙方提供钢材,水泥质保书、合格证,原材母材、地材等相关手续以下资料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安全覆约保证金的支付退还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安全及质保金(70万元整,签订共同当日一次性支付定金20万元,合同生效,进场后补足 保证金。

2、保证金退还,乙方完成负一楼至平公路门面1楼时退还30万元,5楼时退还20万元,主体封顶退还20万元。

3、甲方以买保险金元、 二级配电箱 元、由乙方主体完工时,在质保金中扣除。

如有设计变更另行计算,随增而增,随减而减。

第十条:保修

1、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 当履行保修义务。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动工修复,并对造成的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逾期甲方处理后的费用,则由甲方从乙方的保修 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取得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批准后,由甲方通知 乙方,方可生效。否则,甲方将不予认可,并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

2、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如数退还保证金给 乙方。

第十一条:安全责任与安全施工

l、此工程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责任,与 甲方无关,(本工程属包干价已含安全费用)。如甲方发现乙方在进场 后,并未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 责并要求乙方停工处理,待乙方完善保险手续后再行开工,由甲方指 定中国平安*险万州支公司,(保额不能超过任何一家公司80+4)。

2、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 盗。在施工中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 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通 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 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纠纷解决办法

1、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 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 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仲载委员会申请仲载。(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按合同约定如乙方不能进场施工,甲方双倍偿还乙方保证金、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产生同等法律效力,如一方违约,违约方付守约方按该项目总造价的( )赔付守约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 宜,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建设主管 部门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国际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定义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0946 字

+ 加入清单

前言

鉴于……

鉴于……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定义与解释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按下文所定义的)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雇主为……(填入名称)。

1.2?承包商是指其投标书已为雇主接受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为……(填入名称)。

1.3?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当事人,或由工程师同意已将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给他的任何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

1.5?工程师代表是指由工程师根据本合同随时指定的人员。

1.6?合同是指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包括说明书、图纸、规范、工程量表、投标书、中标函、合同协议书,以及其他明确列入中标函或合同协议书(如已完成)中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

1.7?规范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规范,以及根据第95条规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对规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8?图纸是指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并经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样、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他技术资料。

1.9?工程量表是指构成投标书一部分的已标价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投标书是指承包商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为工程的实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补,向雇主提出并为中标函接受的报价书。

1.11?中标函是指雇主对投标书的正式书面接受。

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本合同第26条所述的合同协议书。

1.13?投标书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标书格式内的附件。

1.14?开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师根据本合同发出开工通知书的日期。

1.15?竣工时间是指合同规定从工程开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区段施工结束并且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

1.16?竣工检验指合同规定的或由工程师与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检验,这些检验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区段接收之前进行的。

1.17?移交证书是指依据第93条颁发的证书。

1.18?合同价格是指中标函中写明的按照合同规定,为了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补应付给承包商的金额。

1.19?保留金是指雇主根据第92.2(a)规定留存的所有金额的总和。

1.20?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为二者之一。

1.21?永久工程是指根据合同将实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22?临时工程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时需要或有关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但承包人的设备除外。

1.23?工程设备是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

1.24?承包商的设备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补中所需要的全部装置和任何性质的物品,但不包括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区段是指在合同中具体指定作为一个区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现场是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进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确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场所。

1.27?费用是指在现场之内或之外已正当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管理费和应合理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1.28?日是指历法日。

1.29?外币是指工程所在国之外的任一国家的货币。

1.30?书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写、打字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第二条?解释

2.1?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词应包括公司和企业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资格的组织。

第三条?单数和复数

3.1?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包括复数含义,视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条?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4.1?在合同条款中,无论何处述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指书面的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而通知、证明或决定字样均应据此解释。对于任何此类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都不应被无故扣压或拖延。

二、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第五条?一般规定

5.1?本合同的内容和范围详细规定在本合同的附件当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性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条?承包商的工作范围

……

第七条?雇主的工作范围

……

三、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第八条?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8.1?工程师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8.3?除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外,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工程师代表

9.1?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对工程师负责,应该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根据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9.2?工程师可以将赋予他自己的职责和权力委托给工程师代表并可随时撤回此种委托。任何此类委托或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达雇主和承包商之后,始得发生效力。

9.3?由工程师代表按工程师的委托向承包商发出的任何信函均与工程师发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a)因为工程师代表的失误,未曾对任何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发出否定意见,不应影响工程师对该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提出否定意见,并发出进行改正的指示的权力;

(b)若承包商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质疑,他可将该问题提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应对此信函的内容进行确认,否定或更改。

第十条?书面指示

10.1?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若工程师认为由于某种原因有必要以口头形式发出任何此类指示,承包商应遵守该指示。工程师可在该指示执行之前或之后,用书面形式对其口头指示加以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应认为此类指示是符合本款规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内以书面形式加以否认,则此项指示应视为是工程师的指示。

本条规定应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和任何根据合同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发出的指示。

第十一条?工程师应行为公正

11.1?凡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工程师自行:

(a)表明他的决定、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他的满意或批准,或

(c)确定价值,或

(d)采取可能影响雇主或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他应在合同条款规定内,并兼顾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做出公正的处理。任何此类决定、意见、赞同,表示满意或批准、确定的价值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合同规定予以公开、复查或修正。

四、转让与分包

第十二条?合同转让

12.1?没有雇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处进行转让,但下列情况除外:

(a)按合同规定应支付或将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银行为受款人的费用,或者

(b)把承包商从任何责任方那里获得免除其责任的权利转让给承包商的_____人。

第十三条?分包

13.1?承包商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没有工程师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类同意均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商应将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完全视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一样,并为之负完全责任。

但对下列情况承包商无需取得同意:

(a)提供劳力,或

(b)根据合同的规定采购材料,或

(c)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对工程的任何一部分进行分包。

第十四条?分包商义务的转让

五、合同文件

第十五条?语言和法律

15.1?拟定合同文件的语言为(填入语言名称),其主导语言为(如果有二种以上的语言时)

15.2?适用于本合同并据以对合同进行解释的法律为在……国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16.1?构成合同的文件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但在发生分歧时,则应由工程师对此作出解释或校正,工程师并应就此向承包商发布有关指示,在此情况下,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构成合同的文件的优先次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函;

(3)投标书;

(4)本合同;

(5)规范和图纸;

(6)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第十八条?进展中断

18.1?如果工程师未在合理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示并有可能造成工程计划和施工的延误或中断时,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呈交通知书,并同时向雇主呈交副本。该通知书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延误会使工程误期或中断等详细说明。

第十九条?图纸误期和误期的费用

19.1?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商按18.1款发出和通知书中已说明了的任何图纸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误期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时,则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协商后,应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合同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和变更原合同的权利。

(b)需增加到合同价格上去的此类费用的数额,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二十条?承包商未能提交图纸

20.1?如果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发生任何图纸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原因是由于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则工程师在根据第19.1款规定作出决定时,应将承包商的这一失误考虑在内。

第二十一条?补充图纸和指示

21.1?为使工程合理而正确地施工和竣工,以及为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师应有权不断向承包商发出此类补充图纸和指示。承包商应贯彻执行并受其约束。

第二十二条?由承包商设计的永久工程

22.1?凡合同中明文规定应由承包商设计部分永久工程时,承包商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

(a)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感到满意所必须的图纸、规范、计算结果及其它材料,以及

(b)使用和维修手册连同竣工后永久工程图纸,这些资料须足够地详细,以使雇主能够对采用该设计的永久工程进行使用、维护拆卸、重新装配和调整。在此类使用和维修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获得工程师批准之前,不能认为该工程已经竣工并可按合同规定进行接收。

第二十三条?责任不受批准影响

23.1?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批准,不应解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

六、一般义务

第二十四条?承包商的一般责任

第二十五条?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

25.1?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承包商对不是由他编制的永久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者任何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应承担责任。凡是合同中明确规定由承包商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尽管有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承包商应对该部分工程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同协议

26.1?在被邀请签约时,承包商应同意签订并履行合同协议书,该协议书的拟定和签订费用由雇主负担。

第二十七条?履约保证

27.1?承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28天内,按投标书附件中注明的金额取得担保,并将此保函提交给雇主。当向雇主提交此保函时,承包商应将这一情况通知工程师。提供的担保机构须经雇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外,执行本款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负担。

第二十八条?履约保证的有效期

第二十九条?根据履约保证的索赔

29.1?在任何情况下,雇主在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商,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第三十条?现场视察

30.2?应当认为承包商在提交投标书之前,已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及与之有关的可用资料进行了视察和检查,并对以下几点在费用和时间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满意:

(a)现场的形状和性质,包括地质条件;

(b)水文的和气候的条件;

(c)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围和性质;

(d)进入现场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

第三十一条?投标书的完备性

31.1?应当认为承包商对自己的投标书以及工程量表中开列的各项费率和价格的正确性与完备性是满意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所有这些应包括了他根据合同应当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有关物资、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提供或者为意外事件准备的临时金额,以及该工程的正确实施、竣工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须的全部有关事宜。

第三十二条?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

32.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外界障碍或条件,在他看来这些障碍和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的,则承包商应立即就此向工程师提出有关通知,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收到此类通知后,如果工程师认为这类障碍或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地预见到的,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应决定:

(a)按合同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力,和

(b)确定因遇到此类障碍或条件可能会使承包商发生的任何费用额,并将该费用额加到合同价格上。

第三十三条?遵照合同工作

33.1?除法律上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者外,承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以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在涉及或关系到该工程的任何事项上,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商都要严格遵守与执行工程师的指示。承包商应当只从工程师处取得指示,或根据第8.11条的规定,从工程师代表处取得指示。

第三十四条?提交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度计划

34.1?承包商应当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以工程师规定的适当格式和详细程序,向工程师递交一份工程进度计划,以取得工程师的同意。无论工程师何时需要,承包商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对其进行工程施工所拟采用的安排和方法的总说明,以供参考。

34.2?无论何时,如果工程师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第34.1款中已经同意的进度计划时,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订过的进度计划,表明为保证工程按期竣工而对原进度计划所作的修改。

第三十五条?提交现金流量估算

35.1?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承包商应按季度向工程师提交承包商根据合同将有权得到的全部支付的详细现金流通量估算,以供其参考。此后,若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商还应按季度提供修订的现金流通量估算。详细的现金流通量估算提交的时间应为____________天。

第三十六条?不解除承包商的义务或责任

第三十七条?承包商的监督

37.2?如果工程师撤回了对代表的批准,承包商在接到此类撤回通知后,考虑到下述条款中提及的撤换人员的要求,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应尽快将该代表调离该工程,以后也不得再雇用该人员担任该工程的任何职务,而代之以经工程师批准的另一代表。

第三十八条?承包商的雇员

38.1?承包商应向现场提供与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下述人员:

(a)熟悉他们各自行业的、有经验的技术助理及有能力对工程进行正确监督的工长和领班,以及

(b)为使承包商适当并按期履行合同义务所需要的此类熟练的、半熟练的技工和非技术工人。

38.2?工程师应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商立即从该工程中撤掉由承包商提供的而工程师认为是_____者或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以及工程师从其他方面考虑认为不宜留在现场的人员,而且无工程师的同意不得允许这些人员重新从事该工程的工作。从该工程撤走的任何此类人员,应尽快予以更换。

第三十九条?测定并标示

39.1?承包商应对下述工作负责:

(a)根据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准确的放线。

第四十条?钻孔和勘探开挖

40.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内,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商钻孔,或进行勘探开挖,则应根据第83条规定以指示形式下达这一要求。但工程量表中已经包括了涉及此类工作的项目或备用金额者除外。此类勘探开挖应被认为包括疏浚。

第四十一条?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

41.1?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整修过程中,承包商应当:

(a)高度重视所有授权驻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并保持现场和工程的井然有序,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的安全和方便,或为了其他原因,在确有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工程师或任何有关当局提出要求时,自费提供并保持一切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以及

(c)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以保护现场及其附近的环境,并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声或其他后果对公众造成人身或财物方面的伤害或妨碍。

第四十二条?雇主的责任

42.1?根据第66条的规定,如果雇主用自己的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在这方面他应当:

(a)对所有授权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负全面责任;以及

(b)保持现场的井然有序,以防对这些人员造成危险。

42.2?如果根据第66条的规定,雇主在现场还雇用其他承包商时,雇主应同样地要求这些承包商在安全和避免危险方面负同样责任。

第四十三条?工程的照管

43.1?从工程开工日期起直到颁发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的日期止,承包商应对工程以及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等的照管负完全责任。照管工程的责任应随移交证书一起移交给雇主。但:

(a)如果工程师为永久工程的某一区段或部分颁发了移交证书,则承包商从颁发移交证书之日起,即应停止对那一区段或部分的照管责任,此时对那一区段的照管责任移交给雇主;

(b)承包商应对那些在缺陷责_____内他应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及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照管负完全责任,直到此类未完成的工程根据第82条的规定完工为止。

第四十四条?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44.1?在承包商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或设备出现任何损坏,除第46.1款限定的风险情况外,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承包商均应自费弥补此类损失或损坏,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规定,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按照第82条对承包商责任的规定,承包商亦应对其在进行作业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第四十五条?由于雇主风险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第四十六条?雇主的风险

46.1?雇主的风险是指:

(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

(b)_____、_____、_____、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装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险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e)_____、_____或混乱,但对于完全局限于承包商或其分包商雇用人员中间且是由于从事本工程而引起的此类事件除外;

(f)由于雇主使用或占用合同规定提供给他的以外的任何永久工程的区段或部分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g)因工程设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而此类设计又不是由承包商提供或由承包商负责的;

(h)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第四十七条?工程和承包商设备的_____

47.1?在不限制第43~36条中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应: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材料和工程配套设备进行_____;

(b)以重置成本15%的附加金额,以补偿修复损失和损害的任何附加费用以及由此修复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业务费以及拆除和迁移工程的任何部分和迁移任何性质的废弃物的费用;

(c)投保承包商运至现场的承包商的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得到一笔足够在现场能重置这些设备和物品的金额。

第四十八条?投保范围

48.1?对于第47.1款中的(a)和(b)两项中的_____,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联合名义进行投保,并应包括;

(a)从现场开始工作至颁发有关工程或其任保区段或部分的移交证书为止,雇主和承包商遭受的除第50.1款规定的情况以外的由任何原因引起的全部损失或损害;以及

(b)由承包商负责的,在缺陷责_____内,由发生于缺陷责_____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为履行第82条规定的承包商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由他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第四十九条?对未能取得金额的责任

49.1?任何未_____的或未能从承保人那里收回的金额,应由雇主或承包商根据第43~46条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十条?除外项目

50.1?第47.1款中所述的_____,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不应承担义务:

(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

(b)_____、_____、_____,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其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装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险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第五十一条?人身或财产的损害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者

(b)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但工程除外。

(a)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雇主在任何土地上、越过该土地之下、之内或穿过其间实施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权利;

(c)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d)由雇主、雇主代理人、雇员或不是该承包商雇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为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费、指控费用、其他费用,或者是当承包商、其雇员或代理人也对这类损伤或损害负有部分责任时,应公平合理地考虑到与雇主、其雇员或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对该损伤或损害所负责的程序相应的那一部分损伤或损害。

第五十二条?雇主提供的保证

52.1?雇主应保证承包商免于承担有关第51.2款所述的例外情况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十三条?第三方_____

53.1?在不限制第51条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名义,对由于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员或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进行责任_____,但第51.2款中第(a)、(b)和(c)项限定的情况除外。此项_____金额至少应为投标书附件中所规定的数额。

53.2?_____单中应包括一条交叉责任条款,使该_____对分别_____的承包商和雇主均适用。

第五十四条?人员的事故或受伤

第五十五条?人员事故_____

55.1?承包商应对事故投保责任险。在整个工程期间,只要有人被雇佣,承包商就应当继续投保责任事故险。对于分包商雇佣的人员,如果分包商根据本款已经对其所雇佣的人员投保责任事故险,使雇主能够根据_____合同得到赔偿,那么承包商对被_____人的义务也得到履行;但是如果需要,承包商应当要求该分包商向雇主提供_____单以及支付_____费的收据。

第五十六条?_____证据和_____条款

第五十七条?_____的充分性

57.1?承包商应把工程施工的性质、范围或进度计划方面的变化情况通知承保人,并保证按合同条款在整个期间内有完备的_____。并在需要时,向雇主出示生效的_____单及本期_____费的支付收据。

第五十八条?对承包商未办_____的补救

第五十九条?遵守_____单规定的条件

59.1?若承包商或雇主未能遵守根据合同生效的_____单规定的条件,责任方应保证另一方免受此类失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索赔。

第六十条?遵守法令、规章

60.1?承包商应在一切方面,包括发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纳所有的费用,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与该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任何国家的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他法律,或任何规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正式合法当局的实施细则;以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以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六十一条?化石的保护

(a)根据第77条规定,给予承包商获得任何延长工期的权利,以及

(b)在合同价格中加上此类费用的数额,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二条?专利权

62.1?承包商应保护和保障雇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所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_____或名称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保护和保障雇主承担由于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如果此种侵犯是由于遵照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条?矿区使用费

63.1?除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粘土或其他各种材料的一切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赔偿费。

第六十四条?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64.1?在符合合同要求的范围内,在进行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时,不应给下列各方带来不必要的和不适当的干扰:

(a)公众的便利;或者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属于雇主或任何他人所有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

第六十五条?避免损坏道路

65.1?承包商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运输对连接现场的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或损伤,承包商特别应该选择运输线路,选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以便来往于现场的材料、工程设备、承包商设备或临时工程运送所不可避免出现的任何这类特殊交通运输受到尽可能合理的限制,从而避免对这些道路和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或损伤。

65.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了便利承包商的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承包商应负责对通往现场或位于通往现场路线上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道路的改建或改善,并支付费用,并且应持续保障雇主免于承担由于此类运输造成任何桥梁和道路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包括可能直接向雇主提出的此类索赔,承包商应出面谈判并支付纯粹由此类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

第六十六条?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机会

66.1?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承包商应为下列人员从事其工作提供一切合理机会:

(a)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b)雇主的工人;

(c)任何正式合法机构的工人。

这些工人可能被雇主雇用,在现场或现场附近实施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或实施雇主可能参与的与该工程有关或附属该工程的任何合同。

66.2?如果工程师提出书面要求,根据第66.1款规定,承包商应:

第六十七条?承包商保持现场整洁

67.1?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商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存放并处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67.2?在颁发任何移交证书时,承包商应从该移交证书所涉及的那部分现场清除并运出承包商的全部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该部分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达到使工程师满意的使用状态。但承包商应有权在现场保留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责_____内的各项义务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设备和临时工程,直至缺陷责_____结束。

七、劳动力

第六十八条?职员和劳务人员的雇用

68.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他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劳务人员,以及他们的报酬、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条?劳务人员和承包商设备情况的报告

69.1?如果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商应按工程师可以预先规定的某种格式和时间间隔,向工程师送交表明承包商在现场随时雇用的职员及各种等级的劳务人数的详细报告;当工程师可能需要时,还应送交有关承包商设备的此类报告。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建筑分项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815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湖南省建筑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滨河路一巷、二巷

2、工程面积:全部工程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结算以及实际竣工面积为准),详见设计图。

二、工程内容

1.按XX县设计室设计的施工图纸(包括水、电、卫、管线沟、室外散水、明沟)按图施工;①整栋楼的全部基础工程;②整栋楼全部主体工程;③整栋楼全部屋面工程;④整栋楼全部室内外墙粗砂粉平及外墙装饰工程;⑤架空顶层盖双层板,高为90公分;⑥整栋楼全部室内地面的水泥砂浆找平及墙面,顶层的防水工程;⑦整栋楼层的卫生间、洗漱间填渣、防水、砼找平。

2、临街外墙刷精石外墙漆,做好天枞的粉刷,屋顶坡面的处理;楼梯间、雨篷公用部分的墙、顶棚面层998胶、门、窗只留洞口,楼梯间扶手为铝合金不锈钢(主管Φ60),砌好室内外排水沟,完成通道、房屋周围地面混泥土硬化。

3、给水负责安装进水管到户并符合消防要求,排水按图施工(包括普通金钻047大便器1个),各户楼梯间主线6.0mm的铜心线接至各层各户电表,水、电线路为暗线装置。

4、屋面做法:按图施工,如有变动,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前述工程内容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含水、电安装)的方式一次性大包干。无论今后的市场价格、政策性变化以及变更设计等任何因素,承包价为:每平方造价为人民币448元/M;基深标高按设计图,超深部分按签订协议时市场价格计算材料费和计算工人工资的费用。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开工时间为20xx年6月9日,竣工时间为20xx年2月底。

五、工程造价

竣工后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六、质量要求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照本合同,严格按图施工,禁止偷工减料。对隐蔽工程,必须有甲方代表及施工员和质监部门人员验收合格签证后,再进行下一步施工,否则造成的返工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每处的隐蔽工程乙方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和施工员到场进行验收签证,超过四十八小时甲方未到现场验收则视为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施工范围内的完整、合格的施工资料各2份。

2、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施工员和质监部门的检查与2﹟2监督,并做好现场记录,并依据《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经检查不合格的由乙方返工,其损失和工程延期均由乙方负责。该工程必须为合格工程,争创优良工程。

七、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基础完工付10万元,每层盖板验收合格后付每层工程造价的60%,内、外粉刷完工50%后付每层工程造价的10%,外墙涂料、瓷片粘贴完工付工程造价的10%,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每层工程造价的10%,余款留3%为质保金,其他一次性付清。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如壹年内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期满后质保金不计息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如在壹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责任,甲方扣除乙方质保金。

八、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建筑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并按规划要求办理好相关许可证并承担费用。

2、甲方做好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负责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并做好道路畅通的协调工作。

3、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三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一份。

4、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付款时,乙方有权停工,并要求甲方补偿停工期间的直接损失。

5、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20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40天内审核,以核对后数据为准。如超过40天甲方仍未审核完毕则视为乙方的结算无误,甲方按本合同付款。

(二)乙方责任

1、前述承包价格含基础开挖、室外下水道涵管材料的采购并安装至临街主下水管道外。

2、乙方承包的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并按期完工,逾期完工处乙方200元/日罚款。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可顺延。

3、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关系处理不当而造成的阻工或被迫停工,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乙方接到甲方进场施工通知书后5天内将施工机械、人员组织好进场施工,所有机械、人员进场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5、施工前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为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好安全保险,并承担一切费用,民工工资引起的矛盾纠纷概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乙方进场后,应按国家规范搞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做好相关防护工作,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无论是本工地人员、非本工地人员在工地内外及材料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大小事故(含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费用。

7、乙方进场后,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概由乙方承担。

8、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做好场内外的清理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处置工地内外物品,所发生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9、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提出中止合同,乙方自动放弃未结算工程款,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伍万元。

九、材料供应与要求

(一)本工程所有建筑材料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施工图及合同约定的要求采购。乙方所购材料到工地后24小时内通知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未经验收的材料,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造成的责任、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如监理及甲方代表在接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不到现场验收,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二)建筑材料质量要求

1、本工程所有钢材(直径Φ18mm以上的必须是优质的涟钢、平钢、冷钢或湘钢)、水泥、红砖、瓷片等建材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出厂证、产品合格证。

2、外墙装修:乙方负责临街一栋外墙精石外墙漆的购买、粉刷。并负责按设计图的设计瓷片购买、粘贴的费用。

3、排水、给水管必须使用甲方指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PVC、PPR管。

4、电线采用冷水滩华源电缆厂生产的电线,电线暗管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其他未列建筑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三)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若与设计或甲方要求标准不相符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运出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成本,由此发生的费用和贻误的工期、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十、附加项目

1、设计图基础标高为1.6米,现要求标高为2米,2米以内不计算超深。

2、设计图上条形基础混泥土标号要求过低,现要求混泥土标号为C20。

3、设计图上基础超深部份用C15素砼填至设计标高,不合理,现要求按常规做法处理。

4、设计图与本协议不相符的以协议内容为准。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381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编号: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____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____,金额_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三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 失, 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三.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七条. 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2024年建筑劳务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3727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甲方):

劳务分包方(乙方):

为了保证完成 工程施工,需要乙方劳务分包作业,依照国家、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造价:总单价 元/m,(其中安全30%,主体55%,粉刷15%)。

4、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5、质量要求:合格。

6、安全文明目标:杜绝重大伤亡等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7、建筑面积和工程量:以国家规定建筑面积计算方法为准。

二、劳务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劳务承包方式:包清工、包辅材、包机械。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2、劳务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2.1人工费: 2

2.1.1结构主体:基础下人工配合清土、基础(不包含防水层)、主体框架结构模板、钢筋、混凝土、土建预埋制作。

2.1.2砌体:建筑图中砌体、构造柱、圈梁压顶及其零星部分的土建人工费。

2.1.3粉刷:室内抹灰(毛面)、地坪(毛面)、散水、台阶、楼梯、屋面、外墙粉刷。

2.1.4现场安全:按规范规定应该考虑的施工脚手架、安全围栏或空间安全防护脚手架、搭拆和维护“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按规范防护和维护。

2.1.5文明施工:施工区、生活区的场地硬化、临时用电、用水的管理及维护保养。挖沟、砌筑、粉刷等。

2.2施工机械工具费:

2.2.1主要机械:塔吊、施工电梯、混凝土输送泵等。

2.2.2辅助机械:砂浆机、钢筋加工机械、模板加工机械、手持电锯、电钻、混凝土振捣机械、照明灯具、斗车等。该工程除降水、水电安装及其电梯、门窗外所有一切大小机具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2.3材料费

2.3.1周转及消耗材料:模板、方木、钢筋、扣件、蝴蝶卡、螺丝帽、对拉螺旋制作及加工、圆钉、铁丝、与塔吊相配套的地脚螺栓、与主体连接螺栓及埋件、平立安全网。

2.3.2小型材料:三级配电用电线、配电盘、照明灯具、电

2.3.3施工用电由甲方提供至一、二级配电柜;即是总配电箱以下所有一切电线机具及其所有配套器具,均应由乙方自己配备。施工用水由甲方将总水管引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配合水管安装,材料自备。

3、承包内容不含项目及材料:

3.1不含项目:电费、水费、基础降水、基坑降水、基坑护坡、安装工程(水、电、消防、电梯)门窗、防水、机械挖土方、面砖粘贴、内外墙涂料、油漆、幕墙、钢结构、铁艺、铝合金、楼梯扶手、阳台栏杆、制作及安装。精装修工程。

三、工期、质量、安全

1、总工期 日历天。以甲方要求的控制点为准,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以甲方签证为准)工期顺延。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以质量部门评定的工程质量为准)。

3、安全:工程建设大发展,安全责任重如山。①乙方必须给每位职工购买人身保险,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及其疾病、打架、斗殴等不论轻重,均应由乙方自已承担。②必须严格按安全施工条例进行施工。③如果乙方违犯安全施工条例 ,施工时被业主、甲方、监理及其相关部门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工地、材料堆场及其他设施,以满足乙方在施工现场的生产所需场地。

2、甲方负责主轴线(控制线)、高层点、技术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施工图三套和施工方案、施工计划、设计变更等。

3、甲方负责施工现场主要材料供应(钢筋、商品混凝土、砌块、砖、水泥、砂石、白灰、外加剂等)及构件的及时供应和调配。

4、甲方负责协商质量监督站和五大责任主体关系,以及施工现场内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5、甲方应按节点及时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并结算劳务工程款,不得无故延期和克扣。

6、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施工要求的作业人员予以清退,对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一切矛盾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施工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施工安全、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教育,签订合同时,必须编制施工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附后,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单位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代表及工种专业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跟班作业,离开工地时应向甲方负责人请假,并另行安排人员负责工地工作。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开具的质量处罚单。

4、乙方严格执行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遵守机械操作规定,严禁违章作业。乙方从事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电工、电焊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禁止无证人员上岗。

6、乙方应根据甲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要求,组织劳动力。农忙季节人员保证正常施工人员的80%以上,保证连续施工,不影响正常工期。

7、乙方应保证工作面落地灰随清随用,严格遵守限额领料制度,不得造成浪费。

8、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业主、监理、监督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

9、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和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因保护不善而损坏的,照价赔偿和无条件返修。

10、乙方应先向甲方交工期、质量、安全保证金 万元。

11、乙方庆设有专职安全员,乙方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12、禁止18岁以下、50岁以上和病残人员现场务工,禁止施工人员家属进住施工现场。

六、结算与付款

1、结算

1.1劳务总单价 元/m(建筑面积,基础和顶部分按建筑物落地面积的 %算面积)。

1.2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引起的返工或增减工程量,按照河南省 版建筑和装饰预算定额的工日含量,每一个综合工日 元进行调整、结算,并记取相应的材料费、机械费。

2、付款:按完成节点支付已完劳务工程量

2.1该工程出±0.00付 万元,随后每二层主体结付所完成工程量的80%,照此类推,至此结顶为止。砌体、内外粉每月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工资款。

2.2工程竣工经业主和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劳务工程总价款的95%,余下的5%在一年保修期满后无息一次性付清。

2.3每次结算付款要在节点完成十日内到位。

2.4因甲方原因或其他配合因素造成的停工,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工费、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租赁等损失。 2

3、劳务企业支付劳务费时,必须编制工资支付表,把工资支付到务工人员本人。

4、根据政府规范,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劳务费,否则应承担一切责任(包括经济责任)。

七、文明施工

1、为达到合同安全文明目标,乙方人员应服从甲方人员的工作安排,严禁赤膊工作,严禁穿拖鞋施工。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法纪,不打架、不聚赌、不偷盗、不留宿妇女儿童,不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

3、乙方人员应遵守宿舍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搞好食堂及宿舍公共卫生,减少疾病,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4、工地使用的建筑材料合理利用,周转材料,应按规定码放整齐,严格实行标示制度。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

八、事故处理及保险

1、依照国家《建筑法》、《劳动法》规定,根据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发包方工程项目部必须为其劳务作业的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时,劳务分包人员立即报告发包方工程项目部,由工程项目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保护事故现场。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同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自己承担,因总承包费中已含总价30%的安全费用,超出部

3、劳务分包方工程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按事先约定处理。

4、事故发生时,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九、合同的解除

1、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1.1乙方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2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不能保证施工质量、进度,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

1.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2.1甲方宣告破产或频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2.2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乙方合同法权益,无故克扣或严重拖欠劳动工程款的。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十天通知对方。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施工期间如乙方窝工、停工超过五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三日内撤出工地,甲方另行组织施工队伍,双方结算所干工程量,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2、因甲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工程停工,所有的误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的租赁费用和人工费由甲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签订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与经济赔偿。

十二、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长期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了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一切合同内容,结算所有手续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版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9987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一般条款

定义和释义

1.1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义者外,下列词语应解释如下:

“业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权利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标书已被业主接受的某个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继承人和业经认可的受让人。

工程师”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师,或由业主随时任命且书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师履行合同职责的其它工程师。

“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或由业主或工程师随时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职责的任何工程现场监督,其权限上工程师书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还可指标书、接受证书以及承包协议(如已完成)。

“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本合同以下条款规定增减。

“建筑设备”指工程施工和维修中或有关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或物品,不论任何性质,但不包括旨在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临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维修或有关工程施工或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任何标书更改中提及的规范,或由工程师随时可能增加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图纸”指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对此种图纸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同的其他图纸。

“工地”指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过部分,以及由业主所提供的用作临时储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场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规定构成工地的组成部分。

1.2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单数含义的单词也可据有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一样。

1.3合同条款的标题和边注不得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虑解释条款或合同。

1.4“费用”一词应视为含工地上或以外发生的间接费用。

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2.1工程师必须按合同明文规定,履行作决断、颁发证书和发出指令等职责。如业主签发的工程师任命书中规定其某些职责的履行得经业主专门认可,其要件应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规定。

2.2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职权,但必须将所有此种授权书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和业主。在授权范围内,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令或认可(仅限于此)对承包人和业主具有与工程师的指令或认可同样的效力。以下规定属于例外:

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认,不得影响工程师此后否认以及命令拆毁、移动或拆除此种工程或材料的权力。

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决定不满意,其有权将此决定提交工程师确认、取消或更改。

转让和分包3.未经业主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规定或依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收益转让,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按本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款项除外。

4.承包人不得转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工程师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种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担的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或义务,他必须对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不履行和过失负完全责任,如同这些行为、不履行或过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所为。以计件方式提供劳力不得视为是本条所规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规定:

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语言;

合同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以及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解释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种以上语言作成,用以解释合同的语言也必须在第二部分中规定,且将被定为“主体语言”。

6.3如工程师不在适当时间内再提供图纸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认可,工程计划或进展便可能被延误或中断时,承包人必须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书中应详细说明所需的图纸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不及时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误和中断。

6.4如承包人按本条第3款规定索要图纸或命令,由于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从而导致承包人误工和/或承担费用,工程师必须考虑此种延误,以决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条规定延长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担的此种费用必须得到补偿。

7.在施工期间,工程师全权负责随时进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和指示,以满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维护所需。承包人必须执行且受图纸和指示的约束。

一般义务

8.1承包人必须根据合同条款,对工程的施工和维护予以应有注意,且提供此种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包括劳动管理在内的所有劳力(包括劳力监督)、材料、施工成套设备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临时或长期性质,只要合同明文规定需要或根据合同合理推断需要。

8.2承包人必须对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当、稳定及安全性负全部责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规定,承包人对工程师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或临建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概不负责。

9.如经要求,承包人必须签署一承包协议,该协议由业主制定并承担费用,协议应附带必要的修正条款。

11.业主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其代理人在进行工程考察时获得的水文及地质情况资料,标书必须视为是基于此种资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须对资料的理解自行负责。

12.承包人得被视为在投标前已对其工程标书,对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和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单价和价格的正确性和完善性感到满意,此种投标价格必须贯穿其所有的合同义务,适用于所有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事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然而,在施工期间,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气候之外的其它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依他所见,此种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也无法预见的,承包人必需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代表,如工程师确认此种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无法合理预见的,工程师必需作证且业主支付承包人由于此种情况而承担的额外费用,包括因遇到此种情况或阻碍而:(1)为执行工程师可能向承包人发出的与此情况有关的任何指示而发生的正当合理的费用,以及(2)在无工程师具体指示时,承包人可能采取业经工程师认可的恰当和合理措施而发生的正当合理费用。

13.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施工和维护工程,使工程师感到满意,且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工程师有关任何事项的指令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规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从工程师处接受指令和指示,或根据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中标后,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其计划施工的程序方案,以征得工程师的认可。承包人还得随时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安排和方法的说明书,以供其参考。

14.2不论何时,只要工程师发现工程实际进度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业经认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对原有的方案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证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条规定的期限内完工。

14.3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交或经其认可此种方案或因提供此种细节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责任或义务。

15.在施工期间,以及其后在工程师认为是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而必需时,承包人必须行使一切监督权。承包人,或其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全权代理人或代表(此种认可可随时撤销)应当随时在工地,一直进行监督管理。如工程师撤销对代理人的认可,在接到书面撤销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尽快根据撤换规定,将其撤离工地,且今后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雇佣他,且用另外一位经工程师认可的代理人予以替代。此种授权代理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师的指令和指示,或按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6.1承包人必须在工地上提供和雇用与施工和工程维护有关的:

(1)对本专业熟悉和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能胜任规定监督工作的分代理人、工头和领班,以及

(2)为正常和及时施工和维护工程所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16.2如工程师认为承包人雇来进行或有关施工或工程维护的任何人员行为不轨、或不能或疏于履行其职责、或认为其雇佣纯属不必要,工程师有权反对雇佣,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将其从工地解雇,未经工程师书面同意,此种人员不得再被雇用到工地。凡被从工地解雇人员的职位应尽快由工程师认可的称职人选接替。

17.承包人负责按工程师提交的书面参考原图的有关点、线和面的规定,忠实恰当地进行测定放线,如上所述,使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积正确无误,并校准工程的各部分,且负责提供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必要工具、设备和劳力。在施工中,如任何时候在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积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校正出现差错,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改正错误以使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满意,改正费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担,此种错误是由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供的书面资料差错而导致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须由业主承担改正费用。承包人不得因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任何位置测定或任何线或任何水平面的检查而免去确保其正确无误的责任,承包人必须仔细保护和保存工程位置测定中使用过的水准点、观测杆、测标及其它物品。

18.在施工中,工程师如在任何时间要求承包人钻孔或进行挖掘勘探,此种要求必须作成书面,且得视为是根据本合同第51条规定作出的附加命令,除非数量清单中已经列有有关此种预计工程的备用款。

19.凡有必要或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或任何正式成立的工程管理处的要求,承包人必须自费提供和维护与工程有关的所有灯光、警卫、栅栏和看护以保卫工程,或保障公众及其它人的安全和便利。

20.1从开工至按本合同第48条中的竣工证书规定的日期为止,承包人都得对工程全权负责。只要工程师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签发了竣工证书,承包人从部分竣工证书中规定的日期起不再对永久性工程的此部分负责,此部分的责任则转至业主。此外,承包人必须对任何尚未完工而他得在维护期内完成的工程负全权维护负责,直至此种工程完工。如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出现任何损害、损失或毁坏,不论何种原因,除本条第2款规定的除外风险外,承包人均得自费负责修理和修补,以确保永久性工程竣工时处于状态良好,各方面都合乎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因除外风险而导致任何损害、损失或毁坏发生,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的要求(如果有)以及本合同第65条的规定,如上所述,进行修理和修补,费用由业主承担。承包人也必须对为完成未竣工程或履行本合同第49或50条规定的义务,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成的任何损害负责。

20.2“除外风险”包括战争、敌对状态(无论是否宣战)、侵略、外国敌人行为、_____、_____、起义或兵变或篡权、内战、或不是由承包商的雇员、其转包人单独制造和不是因工程管理而发生的_____、_____或混乱、或因业主使用或占用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或纯属工程师工程设计的原因、或因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废料以及放射性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辐射和污染、或任何爆炸物、核装置或核装置部件的其它危险特性、以音速、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它飞行物的压力波以及其他任何此种自然力的作用,其不能为有经验的承包商所预见,也不能合理提供物资或投保与之对抗,所有这一切在本合同中都被称为“除外风险”。

21.承包人必须以业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为防止合同规定的应由承包人负责的除除外风险外的一切损失或损害投保,不论其由什么原因造成,此种投保不得减少本合同第20条所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业主和承包人的_____除包括本合同第20.1条规定的期限外,还包括因维护期开始前发生的原因而在维护期内产生的损失或损害,以及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第49条或50条规定的义务而开展任何工作期间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投保项目包括:

(1)正在施工的工程,按其目前的合同价值,或按21条第2款可能规定的附加款额,连同按替换价值计算的用于工程的材料。

(2)承包商带到工地上的建筑成套设备和其它物品,按其替换价值投保。

此种_____必须在一_____公司投放,条款得经业主认可,业主不得无故不同意投保,承包人必须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_____单和支付现行_____费的收据。

22.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不得因施工和工程维护而产生或导致的任何人员伤害、材料损失及财产损失而受任何损失和作任何赔偿,且不因所有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对下列事项所作或与之有关的补偿或损害赔偿除外:

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业主在任何土地面上、上方、下面、里面或经过部分施工或部分施工的权利;

按合同规定施工或维护工程而不可避免的人员或财产损失;

因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它不为承包人所雇用的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或曾由承包人、其雇员或代理人承担的,但原本应当由业主、其雇员或代理人或其它承包商负责的那部分涉及损失或伤害的赔偿。

22.2业主必须保护承包人不因与本条第1款规定事项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

23.1在开工前,在不减少本合同第22条规定给他的义务和责任条件下,承包人必须对任何可能由于或因施工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给包括业主的财产在内的任何财产,以及给包括业主的雇员在内的任何人员造成的重大或实质性损害、损失或伤害进行责任_____,本合同第22条规定的事项除外。

23.2此种_____必须在一_____公司投放,条款得经业主认可,业主不得无故不同意投保,_____金额不得少于标书附件规定的数额。承包人必须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_____单和支付现行_____费的收据。

23.3_____条款中必须规定,承包人不得对可能得到_____赔偿的有关事项对业主提出任何索赔,_____公司应保护业主免受索赔损失,且赔偿其有关的任何诉讼费及开支和费用。

26.1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或州一切有关施工的制定法、法令、或其它法规、或任何条例、或当地或其它合法当局的地方法规以及所有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发布所有的通告和支付所有的费用。

26.3如工程师证实业主应偿还已由承包人支付的此种费用,业主应偿付或同意偿付承包人所有此种金额。

27.所有在工地发现的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古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遗址或物品,均应被业主和承包共同认定为是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必须采取恰当的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转移或破坏任何此种物品,并在物品发现后不待转移,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并执行工程师代表的有关处置命令,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28.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不得因在工程或部分工程中使用或涉及到任何建筑设备、机械加工、或材料,从而侵犯与之有关的专利权、外观设计、_____或商号或其它应受保障的权利而遭索赔或被起诉,并必须保护业主免受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支出或费用的损害。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或部分工程所需的石头、沙子、砂砾、泥土或其他材料的运费、沙石产地使用费、租金和其他费用或补偿(如果有)。

29.所有施工必需的活动,凡符合合同许可证的规定,必须开展,从而保证不无故妨碍公众的便利,或妨碍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无论道路是通向或是在业主或其他人的地产上。倘若发生此类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事件,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免受由此而引而起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

30.1承包人必须采取各种合理手段,防止连接或通向工地的任何公路或桥梁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转包人的使用而遭受损害,承包人尤其必须挑选路线、选择使用_____,限制和分散装载量,从而使因往来于工地的设备和材料的运输而必然造成的异常交通尽可能地被合理限制,由此避免对公路和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30.3如果在施工期间或以后任何时间,承包人因施工损坏公路或桥梁而被索赔,他必须立即报告工程师,其后,业主将商洽解决并支付索赔款,并保护承包人免受该索赔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如果工程师认为造成此种索赔或部分索赔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没有履行本条第1和2款规定的义务,由工程师确认的因此种不履行而损失的款额必须由承包人支付给业主。

31.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的要求,为业主雇用的其它承包商及其工人,以及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雇用的工人提供合理开展工作的机会,这些工人可受雇在工地上或附近,从事不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或由业主签订的与工程有关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它合同规定的工作。然而,如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书面要求,为其他承包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提供由他负责维护的道路,或准许使用其在工地的脚手架或其他设备,或提供其它任何类似性质的服务,业主必须向承包人支付有关此种使用或服务的费用,只要工程师认为合理。

32.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工地没有任何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储存或处置建筑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将所有残余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清理出工地。

33.完工之后,承包人应将所有建筑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设施清理出工地,使整个工地和工程显得整洁合乎标准,让工程师满意。

劳工

34.1承包人必须自己安排雇用所有当地或其他地方的劳工,并负责劳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资,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4.2只要合理可行,承包人应视当地情况,向工地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充足的饮水和其他用水,让工程师代表感到满意。

34.3除非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承包人不得进口、销售、赠予、以物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烈酒或毒品,或允许或让其转包人、代理人或雇员参与任何此种物品的进口、销售、赠予、交换或处置。

34.4如上所述,承包人不得向他人赠予、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武器或弹药,也不得准许或容忍同样行为发生。

34.5在处理与雇工的关系时,承包人应适当注意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或其他习俗。

34.6一旦爆发传染病,承包人必须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机构为治疗此种疾病所制定的规章、命令及要求。

34.7承包人应随时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制造或在雇员中发生违法、_____或混乱行为,以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地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4.9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34条就所有其他有关劳工和工资的条件作出规定。

35.如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格式和时间向工程师代表或其办公室提交一份详细报告,汇报其在工地随时雇用的监督人员和不同等级劳工的数量,以及工程师代表可能要求的有关建设设备的情况。

材料和工艺

36.1所有材料和工艺均应符合合同的规定和工程师的指令,且应随时在制造或加工地、工地或合同具体规定的其它地点,同时或在某一处,接受工程师可能命令进行的检验。承包人要为任何工程或任何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检查、测量和检验提供正常所需的帮助、工具、机械、劳力和材料,承包人还必须应工程师可能的选择或要求,在材料应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36.2如合同明显默示或明文规定,所有由承包人提供的样品的费用应承包人自己承担,否则应由业主支付。

36.3如合同明显默示或明文规定,一切检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对于仅是负载检测和确认任何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之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的检验,本合同作有详尽规定,可确保或准许承包商将其费用计入投标价格中。

36.4凡是工程师命令所作的检验,而

合同没有默示或规定,或

虽有默示或规定,但却是由工程师命令_____个人在工地之外、或在该检验物资的制造或加工地之外的任何地点进行的,

如检验结果表明工艺或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工程师指令,检验费由承包人承担,否则由业主支付。

37.工程师和他授权的任何人随时有权到工程现场,到任何工程准备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品或机械获得地,承包人应为其行使或获得此种到场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帮助。

38.1未经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认可,任何工程不得被覆盖或遮掩,承包人应为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供充分机会,以检查和测量即将被覆盖或遮掩的任何工程,以及永久性工程开始前检查地基。承包人应在任何此种工程或地基作好或即将作好检查准备时及时通知工程师代表,工程师代表必须参加此种工程或地基的检查,不得无故拖延,除非他认为检查没有必要,且由此通知承包人。

38.2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随时作出的指示,打开业已覆盖的工程某一或某些部分,或在工程上或经过工程开通道,并负责使之完好复原而让工程师满意。凡任何此种工程部分是在履行本条第1款之规定后被覆盖或遮掩的,则打开和在工程上或经过工程开通道,以及使之完全复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否则所有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39.1在施工中,工程师有权随时书面命令:

把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按命令中具体规定的时间从工地换走,用恰当合适的材料予以替换和把工程师认为不合符合同规定的材料或工艺换掉或适当重新施工,无论其在之前是否经过检查或作过中期支付。

39.2如承包人未执行此种命令,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业主应从承包人处收回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杂费,或从应付给或即将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40.1收到工程师的书面命令后,承包人必须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以其认为必要的方式,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只要工程师认为必要,还必须在停工期间妥善保护工程的安全。承包人根据本条款执行工程师指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应由业主承担,除非此种停工是:

合同另行规定的,或

由承包人的某种违约而导致的必要停工,或

由工地的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停工,或

为正常施工或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安全而作的必要停工,而不是因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违约而产生的,也不是因本合同第20条规定的任何除外风险引起的。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师命令后__天内应书面通知工程师,要求赔偿,否则将无权得到额外费用。如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要求公平合理,他必须按本合同第44条的规定,处理并决定此种支付给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和/或停工时间。

40.2如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按工程师的命令停工,且停工90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师作出的复工命令,除非此种停工属本条第1款第1、2、3或4项规定范围之内,否则承包人可书面通知工程师,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__天内准许对整个工程,或停工的部分工程重新开工,如在此期间仍未获得开工许可,承包人可以,但不一定必须,再作书面通知,按本合同第51条的规定将只影响到部分工程的停工视为是对该部分工程的省略,或,如停工影响到整个工程,视其为是业主废弃合同。

开工时间和延误41.接到工程师的书面开工通知后,承包人应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在工地施工,且必须迅速,不得延误,工程师明文同意或命令,或承包人无法控制的原因除外。

42.2承包人应承担因通往工地的所有特殊或临时道路通行权而产生的费用。承包人也得支付为施工而应他的要求在工地之外食宿而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

43.除按合同规定,工程整体完工前任何部分工程必须按时完工外,根据合同第48条的规定,整个工程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该期限应从标书附录规定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或以本合同第44条的规定而准许的延期时间为准。

44.除承包人违约外,如因额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由此而涉及的任何延误原因、或特别恶劣的气候、或其它可能发生的任何特殊情况而使得承包人有权要求工程延期,工程师应决定延期时间,并由此通知业主和承包人。如承包人在此种工程开工后、或此种情况一发生、或按实情在其发生后的__天内,没有向工程师代表提交详细说明他认为有权延期的报告而让此陈述当时便得到调查,工程师可不予考虑额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其它特殊情况。

45.除合同另有相反规定外,未经工程师代表的书面允许,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夜间或星期天进行,同时也不得在其他被当地认作是假日的时间进行,但下列情况除外:因工程而不得已或为挽救生命、财产或维护工程安全而绝对必要,在这种情况,承包商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于按传统需轮班或倒班进行的工作。

46.不论是何原因使得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让工程师觉得太慢,因而无法确保在规定或延长期限内完工,只要该原因不至于让承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工程师必须书面通知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师可同意加快进度,以便能在规定或延长期限内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无权因采取此种措施而要求额外付款。如因工程师按本条款所作的通知的缘故,承包人需要求工程师准许在夜间或星期日,如果其在当地被当做假日,或在其它被当地当做是假日的时间工作,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准许。

47.1如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第43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承包人应因违约而向业主支付合同所规定之款额,此款额为定额赔偿金,而不是根据第43条规定的期限与实际完工时间之差按天数进行处罚。业主可在不损害其他收款措施的情况下,从他手中掌握的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此种赔偿金。此种赔偿金的支付或扣除不得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义务,或免除他的其它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7.2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如有某部分工程已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48条确认为完工,且已被业主占用,如在此后出现任何延误,而本合同又无另行规定,因延误本应处罚的定额赔偿金则应按已完工的工程的价值所占全部工程价值的比例予以扣减。

47.3如要在合同中规定有关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的奖励支付事项,此规定应列在第二部分的第47条中。

48.1当工程全部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所有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后,承包人可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发出有关通知,并承诺在维修期内将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此种通知和承诺必须作成书面形式,且应被视作是承包人要工程师发放工程竣工证书的要求。工程师应在此种通知送出后__天内或向承包人发出工程竣工证书,并交业主一本副本,注明他认为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圆满完工的日期,或向承包人发出书面指示,具体说明他认为在发放此种证书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在发出此种指示后,工程师还应通知承包人关于此后以及在指示中所提及之工程完工前,可能出现且影响工程实际完工的任何欠缺。在令工程师满意地完成所指明的工程并修正一切所指明的欠缺后,承包人有权在__天之内收到竣工证书。

48.2同样,根据本条第1款规定的程序,就以下情况,承包人可要求,且工程师应颁发竣工证书:

合同中单独作有完工期限规定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竣工,以及

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实体部分已竣工,令工程师满意,且已被业主占有或使用。

48.3如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实质性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工程师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颁发此部分工程的竣工证书,一旦颁发此种证书,承包人应被视作已承诺在维修期内完成此部分工程中一切尚未完成的工作。

48.4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就永久性工程的某一部分发放竣工证书,并不视为已经完成任何所需的地面或地表还原工作,证书中明文规定的除外。

维修及欠缺

49.2为按合同规定条件在维修期满时或其后尽快将工程交给业主,除合理损耗外,为让工程师感到满意,承包人必须尽快完成本合同第48条中规定的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以及完成工程师在维护期间,或在维护期满后__天内因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在维护期满前的检查而可能书面要求承包人完成的诸如修理、修正、再建、调整,以及修正欠缺、缺陷、缩误和其他毛病等一切工作。

49.3如工程师认为此种工作是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或工艺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所至,或因承包人未履行其合同义务(明示或默示不论)所至,一切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如工程师认为此种需要是其他原因所至,则应对此种工作进行估价,并按附加工程支付。

变更、增加和省略

51.1如工程师认为必要,他应对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工作量作相应变更,且他有权因其它任何理由,命令承包人作出且承包人必须作出以下变更:

增减合同所规定的工程量,

省略任何部分工程,

改变任何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质量或类别,

改变任何部分工程的平面、型线、位置和面积,

增加竣工所需的任何额外工程,

但此种变更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合同失效,此种变更所需的一切费用(如果有)应在确定合同价格时予以考虑。

51.2如无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任何此种变更。然而,如工程量的增减不属本条规定的应作命令的范畴,而是因超过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单的规定所至,则不要求有书面命令。另外,如工程师因任何原因认为有必要口头作此种命令,承包人必须服从,且工程师对该口头命令的确认书,不论在命令执行前或后给予,都应被视作是本条款所指的书面命令。此外,如承包人在__天内书面向工程师要求确认,而工程师在__天内未用书面驳回此确认,其应被视为是工程师所作的书面命令。

52.1凡由工程师命令增减的工程,如工程师认为可行,均应按合同价格予以估价。如合同所列的价格不适用所增减的工程,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协商出合适的价格。如不能就此达成协议,应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恰当的价格。

52.2如工程师认为,涉及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质或量的增减,使得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工程项目的价格因此种增减而不再合理或不切实际,工程师和承包人则应协商一个合适的价格。如不能就此达成协议,应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恰当的价格。

除非在命令作出之后尽快,如是额外或增加工程,则在工程动工前或之后尽快以书面形式:

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师他要求额外支付或更改价格,或

由工程师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变价格,否则不得按本条第1款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按本条第2款变动价格。

52.3竣工验证时,如发现增减工程的费用超过验收证书所注明数额的__%,除去所有的规定费用、临时费用和零工补贴外,如有任何是因:

变动命令累计所至,以及因修正建筑工程清单所列的估算工程量所至,所有临时费用、零工补贴和本合同第70条第1款规定的价格调整除外。

若非其它原因,合同价格应由承包人和工程师协商予以调整,或,如协商不果,则由工程师在考虑所有材料及相关的,包括承包人的场地及合同的一般间接费用在内的因素的基础上予以决定。

52.4如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书面命令将增加或替换的工程按零工计价。此种工程承包人所得报酬应根据合同中的零工细目表的条件,按其标书中所附的价格予以支付。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或其它凭证以证实其支出,并应在订材料之前,向工程师提交报价单以求批准。

52.5承包人应每月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报告,尽可能全面详尽地索要他所认为有权要求的一切额外费用,以及陈述上月他按工程师的命令所作的一切额外工作。

设备、临建工程和材料

53.1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和材料抵达工地后,应视作完全用于施工,承包人不得移动它们或其任何部分,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将它们从工地一端移到另一端除外,工程师不得无故不予同意。

53.5业主应在需要时协助承包人为工程所需的建筑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结关。

53.6其他任何影响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和材料的条件必要时应在第二部分的第53条予以规定。

54.本合同第53条的执行不得视为默示工程师认可该条款所指的材料或其他事项,也不得妨碍工程师在任何时候拒绝使用任何此种材料。

测定55.建筑工程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为估计数量,不应视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

56.如无另行规定,工程师应通过测定判断按合同所完成的工程的价值。如他要求对某部分或某些工程进行测定,他应通知承包人的授权代理人或代表,该代理人或代表应立即参加或派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进行此种测定,并提供工程师或其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详细情况。倘若承包人未参加或忽略或忘记派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所作的测定或他认可的测定应被视为是对工程所作的正确测定。如永久性工程是靠记录和图纸进行测定,工程师代表应按月准备记录和图纸,如应书面要求,承包人应当在__天内与工程师代表一起检查并认可此种记录和图纸,一经认可,承包人应在记录和图纸上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参与检查,记录和图纸应被视为正确无误。如检查完此种记录和图纸后,承包人不予认可或虽认可但不签字,该记录和图纸仍应被视为正确无误,除非承包人在此种检查后__天内书面告知工程师代表,他认为记录和图纸中哪些不正确,并要求工程师予以裁决。

57.工程测定应采用净值,不管一般习惯或当地惯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

暂列款

58.1“暂列款”是指合同中规定且列在建筑工程清单上的,按工程师的指令及自由处置的一笔用于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或用于意外事故的金额,可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与暂列款有关的工程、供应或服务的款项,只有经工程师按本合同规定同意或决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价格。

58.2就每一笔备用款,工程师有权命令用于:

施工,包括应由承包人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合同价格应包括按合同第52条规定用于此种施工或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费用。

由下文所规定的指定转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由此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第4款的规定确定并支付。

承包人所购买的货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第4款确定并支付。

58.3凡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提供与暂列款有关的开支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帐目或收据。

指定分包人

59.1所有在合同暂列款项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货物、材料或服务的已由或将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或挑选的专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据合同规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人,均应被视为是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称为“指定分包人”。

59.2承包人不得因业主或工程师的要求,或被认为有任何义务而雇用其有理由反对的,或不与其签署含有下列规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就工程、货物、材料或服务,分包合同当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将对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承包人应对业主承担的同样的义务和责任,并不让承包人再履行此义务和责任,且不让其受因履行此种义务和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或因不履行此种义务或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以及

59.3如暂列款项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任何设计事项或对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详细规定,或说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设备的规格,此种要求应在合同中明文规定,且写进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应明确规定,提供此种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不让承包人承担此种服务,且不让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种义务或因履行此种义务而引起的或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害。

59.4就指定分包人所进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而言,应纳入合同价格中的有:

按工程师的指令及根据分包合同,已实际由或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涉及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或可能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58条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据本合同第52条确定的款项;

就所有其他费用和收益而言,应采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实际支付或即将支付的款额所得出款项计算,如建筑工程清单已有对有关暂定款列定一个比率的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就该项目列定的比率予以计算,如无此种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在标书附录所列的,且建筑工程清单已就该具体项目作出认可的比率计算。

59.5在按本合同第65条出具任何证书前,若其包括有有关任何指定转包人所完成的工程,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任何付款,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包括在先前证书中的有关该指定分包人的工程或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付款,已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或清偿,否则将视为拖欠,除非承包人:

书面通知工程师,他有充足理由不予或拒绝此种付款支付,且

向工程师提供充足证据,证明他已就此书面通知该指定分包人,

业主有权在工程师出具证书后,向该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按规定应由承包人向该指定分包人支付,然而却没有支付的所有款项,留置款除外,然后从业主应支付或即将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将此笔付款抵销。

59.6如上所规定,如果指定分包人在施工,或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中对承包人承担的义务期限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维修期,承包人应在维修期满后,随时把此种义务在期满前所产生的利益应业主的要求转让给业主,费用由业主承担。

证书和付款

60.1除另有规定外,付款应按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分月进行。

60.2如业主向承包人预付有关建筑设备和材料的款项,付款和还款的条件应在第二部分第60条中予以规定。

60.3如因施工需从施工所在地国的他国进口材料、设备,或因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需由此种他国输入的劳务完成,或因任何其它情况必需或必要,合同项下的某部分付款需按本合同第72条的规定用有关外汇进行支付,支付条件应按合同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处理。61.除本合同第62条所述的维修证书外,任何证书不得视为是对工程的认可。

62.1只有工程师签发了维修证书且交给业主,说明工程已完工,维修情况令他满意,才能视合同已经完全履行。工程师应在维修期满后,或,如工程的不同部分适用不同的维修期,在最后一个维修期满后__天内签发维修证书,或在所有在此维修期中,按本合同第49和第50条规定,命令进行的工程完成且令工程师满意后立即签发,本条款必须全面执行,不管先前业主是否已进入、占有或使用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维修证书的签发不得作为按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笔留置款的前提条件。

62.2业主不得因本合同或施工所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对承包人负责,除非承包人在签发本条款规定的维修证书前,就此种事项已提出书面索赔。

62.3尽管签发了维修证书,承包人以及业主(但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仍应对发生在证书签发前而在证书签发时尚未履行的合同义务负责,为决定此种义务的性质及范畴,应视本合同继续对合同双方有效。

补救和权力

63.1如果承包人破产,或被法院下达了破产者产业管理接收令,或递交了破产申请,或因债权人而处置或转让财产,或同意在债权人决议委任的检查委员会监督下执行合同,或,如其是一个公司,将被清算(不是因合并或重组而进行的自愿清算),或承包人事先未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而转让合同,或工程师书面向业主证明,他认为承包人:已经撤销合同,或没有正当理由但却不开工,或在收到工程师要求继续工程的书面通知后,停工__天,或在收到工程师书面通知,说明某些材料不适用或某工程应予否决后__天内未从工地搬走这些材料,或未拆毁此种工程重建,或不按合同施工,或长期或公然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尽管工程师已书面提出警告,或不顾工作质量,或无视工程师的指示,转包任何合同部分,

此时,业主可在书面通知承包人_______天后进驻工地,并将承包人逐出,由此不会造成合同无效,或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义务或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业主或工程师的权利和权力,业主可自己完成工程或另雇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为完成工程,业主和其他承包人可充分使用其认为合适的,按本合同规定被视为是专门为施工而保留的建筑设备、临建工程和材料,业主可随时出售上述任何建筑设备、临建工程和未使用的材料,并将出售收人抵付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支付或可能支付给他的任何款项。

63.2业主进驻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之后,工程师应尽快单方面,或通过了解双方当事人,或在作过他所认为恰当的调查或咨询之后作出安排或决定,并证明到此种进驻与被逐时为止,按事实上已完成的合同工程,承包人已获得或理应获得的款项(如果有),以及计算出上述任何未使用或只部分使用的材料、建筑设备和临建工程的价值。

63.3如果业主按本条规定进驻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他应在维修期满,且所有施工和维修费、延误完工赔偿费(如果有)、和业主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被核实,且经工程师证明后,方才负责对承包人按合同进行支付。此时,承包人有权得到的款额(如果有)仅为工程师证明,因他妥善完工而应得的款额减去上述款项之差。如上述费用超过承包人妥善完工应得的款额,经要求,承包人得向业主支付此超出部分款额,超出部分应视为承包人对业主的负债,且可照此收回。

64.如在施工或维修期间,因工程或部分工程发生或涉及任何意外、或事故、或其他事件,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认为需马上进行补救或其他工作或修理,以保证工程的安全,而承包人无法或不愿马上进行此种工作或修理,业主可雇用并支付他人进行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认为必要的此种工作或修理。如工程师认为,业主所进行的此种工作属于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自己付费完成的工作,业主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业主向承包人收回,或从其应付给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在此种任何紧急事件发生后,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应根据情况,尽快书面告知承包人。

特定风险

65.本合同任何条款均服从以下规定:

65.1任何责任,不论属于赔偿或其他,也不论其是有关或涉及工程(以下提及的任何特定风险发生前,已按本合同第39条宣布为不适用的工程除外)、业主或第三当事人的财产的毁坏或损坏,或有关或涉及人员伤亡,只要是因以下所规定的特定风险导致,承包人慨不负责。业主必须保证承包人不受上述情况以及由此所引起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

65.2如工程或任何在工地、或从附近运往工地的材料,或承包人其他用于或旨在用于工地的任何财产因上述特定风险受到毁坏或损坏,承包人有权得到以下偿付:

因此而被毁坏或损坏的任何永久性工程或材料, 以及,只要工程师要求,或工程完工所必需,按成本费加上工程师证明合理的利润为基准支付; 恢复或补偿工程被如此毁坏或损坏的部分; 恢复或补偿承包人用于或旨在于工程的此种材料或其他财产。

65.3因地雷、炸弹、炮弹、手榴弹、或其他射弹、导弹、弹药、或军用炸药的爆炸或冲击(不论时间和地点)所导致的毁坏、损害、受伤或死亡应被视为是上述特定风险的结果。

65.4除本条以下关于战争爆发的规定外,业主应偿还承包人因上述特定风险而发生的 任何施工额外或附加费用,在任何特定风险发生前按合同第39条视为不适用的工程的重建费不在此列,承包人一旦知道此种费用增加,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

65.5特定风险指战争、战争状态(不论宣战予否)、侵略、外国敌对行为、本合同第20条第2款规定的核危险和声波风险、或与正在或即将施工或维修的工程所在地国有关的反叛、革命、暴动、军事政变、篡权、内战,或(只是由承包人或其转包人的雇员和因施工引起的除外)骚乱、动乱或混乱。

65.6在合同执行时,如世界任何地方爆发战争,无论宣战与否,是否在财政或其他方面对工程造成了重大影响,除非和在本合同按本条款规定终止前,承包人应继续尽力完成工程。业主在战争爆发后随时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一旦此种通知发出,除本条所规定的双方权利和第67条的规定外,合同应当终止,但不得损害任何一方与以前任何违约有关的一切权利。

65.7如合同按上一款规定终止,承包人应迅速从工地移走所有建筑设备,并向其转包人提供同样的转移设施。

65.8如果合同如上终止,就承包人所得的暂付款项中尚未包括的在终止之日前已完成工作的款项,业主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支付给承包人,此外还应支付:

所有有关临时单据应予支付的款项,只要单据所含的工作或服务已经完成,如此种单据所含的工作或服务只完成一部分,则只支付经工程师确认的应予支付的那一部分款项。

因工程而订购的材料或货物的合理费用,包括已运交承包人的和承包人按法律有义务接收的材料或货物,业主向承包人付款后,这些材料或货物即成为业主的财产。

经工程师确认的,承包人为完成整个工程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只要本款上述各种费用未将此费用包括在内。

本条第1、第2和第4款所规定的追加付款。

本条第7款所规定的搬迁建筑设备的合理费用,如果承包人要求,包括将此设备运回到承包人注册国的主要设备堆置场的费用,或运至其他地点的费用,但此费用不得超过运回注册国的费用。

合同终止时,遣返承包人雇用在工程上或与之有关的职员和工人的合理费用。

对本款项下业主应予支付的款项,业主有权用承包人的应付款来抵冲,包括建筑设备及材料的预付款的未偿余额,以及其他任何在合同终止日按合同条款业主有权向承包人回收的款项。

受挫失效

66.如合同缔结后爆发战争,或出现双方无法控制的其他情况,使得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根据合同适用的法律,双方被解除了继续履约的义务,由业主对已完成的工程而支付承包人的款额应当等于按本合同第65条规定之金额,即如果合同根据第65条之规定终止时,应当支付的金额。

争议的解决

67.业主与承包人或工程师与承包人因合同或工程施工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分歧,无论是在施工中还是在完工后,无论是在合同终止、撤销或违约前后,首先应当提交工程师解决,应任何一方要求后_______天内,工程师必须将其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除按以下规定提出仲裁外,此种有关上述所有事项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对业主和承包人均有约束力的,且立即对业主和承包人生效,承包人应继续施工并尽一切应有的注意,无论他或业主或承包人是否要按以下规定提请仲裁。在工程师将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后,如_______天内未收到业主或承包人的仲裁申请,上述决定应作为最终决定,对业主和承包人均有约束力。如工程师未按上述规定应要求在_______天内通知其决定,或业主或承包人对此种决定不满意,在此后或此种情况下,业主或承包人可在收到决定通知_______天内,或在最先所说的_______天期满后_______天内,视情况而定,将争议事项按下述规定提交仲裁。所有争议或分歧,凡工程师的有关决定(如果有)如上所述不再是最终和有约束力的,均应由根据《国际商会调解和仲裁规则》所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员按该规则规定予以最终解决。上述仲裁员(们)有权评论、修正和复审工程师的任何决定、意见、指示、证书或估价。在仲裁过程中,任何一方均可不受限制地向仲裁员(们)提供当时供工程师作出决定而采用的证据或论据。不论工程师按上述规定曾作过何种决定,均不得剥夺其被传唤作为证人,且就按上述规定提交仲裁的争议或分歧的任何有关事项向仲裁员(们)提供证据的资格。不论工程尚未或认为尚未完工,均可提请仲裁,但业主、工程师和承包人的义务不得因在施工进程中提起仲裁而改变。

通知

68.1业主或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给予承包人的所有证书、通知或书面命令均应邮寄或送 交至承包人的主要营业地,或承包人指定的其他通讯地址。

68.2所有按本合同条款给予业主或工程师的通知均应邮寄或送交至第二部分有关通知条款所指定的其各自的地址。

68.3任何一方均可把一指定地址改为在施工地国的另外一个地址,但事先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工程师在改变地址前需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业主违约

69.1如果业主:

在工程师证书所认定的应付款项按合同条款到期_______天内未向承包人支付,业主按合同有权所作的扣除部分除外,或

干涉或阻碍或拒绝同意颁发任何此种证书,或

破产或、如为公司,即将被清算,而此种清算不是为了重组或合并,或 正式通知承包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鉴于经济混乱,其无法再履行其合同义务, 承包人应有权在提前天书面通知业主,并将副本呈交工程师后,终止其合同雇佣关系。

69.2本条第1款规定的_______天通知期限到期后,尽管本合同第53条第1款作有规定,承包人仍然应尽量迅速地从工地撤走他所带来的所有建筑设备。

69.3如果合同如此终止,业主必须向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按第65条规定终止时一样的支付义务,但除了第65条第8款所规定的款项外,业主还必须向承包人支付因合同由此终止而造成的或有关的或导致的灭失或损失费。

费用与法规的变更

70.1合同价格的调整应与劳工或/和材料成本的增减,或其他任何影响施工费用的事项相关,应按第二部分第70条规定执行。

70.2在提交工程标书最后期限前的_________天之后,如施工或即将施工工程所在地国的任何国家或州的法规、法令、政令或其他任何地方和其他权力机构的法律或条例或规章发生变化,或适用了使承包人的施工费用发生增减(非本条第1款所述的增减)的任何州的法规法令、政令、法律、条例或规章,此种费用增减应经工程师证明,且由业主支付或记人贷方,合同价格也应作相应调整。

货币和汇率

71.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的天之后,如施工或即将施工工程所在地国的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对合同价格计价货币实行货币管制和/或货币兑换管制,业主应补偿由此对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损害,承包人在此种情况下有权行使其他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不得由此而受影响。

72.1如果合同规定,承包人的支付应全部或部分使用一种或多种外币,此种支付不得受特定外币与施工工程所在地国的货币间的汇率变化的影响。

72.2如业主要求标书计价只用一种货币,而支付却用多种货币,且承包人已说明他要求用其他货币支付的比例或数额,用于计算此种比例或数额支付的货币兑换率应为现行汇率,即由施工所在地国的中央银行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的天当日所决定的汇率,就此,业主必须在标书提交前告知承包人,或在投标文件中予以写明。

72.3如合同规定使用多种货币支付,凡涉及按本合同第58和第59条规定使用暂列款的项目,其用外汇支付的比例或数额应按本条第1和第2款制定的原则予以确定。

(本部分以下所列规定是对第一部分条款在各种具体情况下的补充或修改。)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建筑分项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836 字

+ 加入清单

法 定 施 工 承 包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内部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设施工方工程委托乙方完成,为遵照《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迅速保证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工程任务。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和管理权限,特制定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工程名称:

3、 工程内容:

4、 合同价款:建筑面积㎡,工程单价/㎡,金额暂定 元,最终以建设单位审计结算金额为准。

5、 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 实施方法:工程项目的承接,合同签订以甲方的名义进行。项目实施由乙方全面负责自行筹措、承担、承接实施项目所需资金,单独核算,自负盈亏。

三、 承包内容:

1、 乙方必须履行建设方与发包方(本合同的甲方)所签订合同全部内容,发包人在合同中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全部由乙方承担。

2、 工程质量以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以建设方所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若发生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3、 乙方为该项目的安全责任人。杜绝工伤死亡、重大设备、火灾等事故。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条例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4、 施工组织与工程保修由乙方承担。

四、 财务管理:

1、 甲方对乙方的资金使用和财务工作有权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2、 为乙方提供工程款(劳务费)帐户,如需开发票,按国家税收标准收取税费。工程款(劳务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拉着他用,实行财务统一管理。

3、 乙方(自行完善)承担为实施本项目的所有税费,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及企业管理费等税费,否则概由乙方负责。如需开发票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汇款中代扣代缴。另缴合同印花税3‰,工商、建委合同登记费2‰。

4、 乙方自愿采取项目工程汇款按总金额比例或包干一次性缴纳管理费 元,在签订合同时完善财务手续。

五、 人员管理:

1、 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人员由乙方选定、雇佣。不准雇用国家规定的未成年人、老弱病残和不适宜从事建筑作业的人员做工。按发现行政策规定为民工足额按时缴纳劳动和社会保障“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保证民工工资发放到位,按重巨劳发(20xx)2号文件规定执行,凡建设施工单位的拨款首先造真实工资花名册(由现场负责人审核签字),直接发放给民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

2、 乙方对项目所有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负责,包括治安、计划生育、暂住人口、精神文明等。

3、 如需甲方派遣管理、技术人员,由甲方选定,经费由乙方负责。

六、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提供公司的有关资料,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资料用作其他项目。

2、 协助乙方协调项目工程内部关系,为项目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3、 对乙方所施工的进度、质量、工程结构、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安全施工和搞好安全防护措施。

4、 在可能范围内有偿向乙方提供施工机械设备、技术、器具等。

5、 会同承包人参加建设单位有关工程的各类会议。

七、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在施工中必须按建设方技术文图执行,安排持有上岗证人员负责该工程技术。

2、 按国家建筑法律、法规标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设方的工程,保证及时发放民工工资不得有损公司声誉。

3、 不得转包本项目给他人施工。

4、 该工程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承担施工中或施工过程内外所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5、 负责对该工程职工进行社会道德安全文明施工技术,爱护公物,法律、法规,“八荣八耻”的教育,做文明施工,争创优质工程。

6、 在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双方签盖合同章齐全后必须返还壹份给甲方;如甲方先盖章,乙方应预缴100元,乙方交回合同后退还乙方预缴款100元。

八、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条,给对方造成损失,应赔偿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 若乙方不能按照本协议执行,或者无法正常实施本项目,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暂扣乙方的工程款、机械、设备、材料和临时设施进行债权债务清算。

九、工程完工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