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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条件【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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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实习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29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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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英文名称:

第二条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某某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第六条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

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

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

(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五)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七)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八)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九)决定合伙人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十日内。

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第十条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三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

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上签字,指定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

第十一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八条(五)、(七)、(八)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八条所列

(一)、(二)、(三)、(四)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第八条所列(六)、(九)项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

行政管理

、对外联络、广告宣传、

财务管理

、行政事务工作。

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辞退,对主任负责。

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

第十三条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章收益分配、债务承担方式、亏损承担

第十四条收入分配。

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为:。

第十五条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事务所缴纳该项基金,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

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可分配利润。

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之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

如当年度本所专职律师业务收入减去提成、税收等直接费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时,全体合伙人按全年业务收入比例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如专职律师业务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则由全体合伙人按业务收入比例承担或其他方式承担。

第十七条亏损承担

如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应从已提取的业务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还;业务提成全部退还尚不足弥补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摊。

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

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八条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章合伙人变更

第十九条入伙。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其条件为: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认并履行“

合伙协议书

”及其规定的义务;

(六)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英文名称:

第二条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某某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第六条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

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

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

(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五)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七)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八)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九)决定合伙人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十日内。

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第十条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三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

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上签字,指定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

第十一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八条(五)、(七)、(八)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八条所列

(一)、(二)、(三)、(四)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第八条所列(六)、(九)项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广告宣传、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工作。

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辞退,对主任负责。

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

第十三条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章收益分配、债务承担方式、亏损承担

第十四条收入分配。

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为:。

第十五条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事务所缴纳该项基金,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

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可分配利润。

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之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

如当年度本所专职律师业务收入减去提成、税收等直接费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时,全体合伙人按全年业务收入比例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如专职律师业务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则由全体合伙人按业务收入比例承担或其他方式承担。

第十七条亏损承担

如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应从已提取的业务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还;业务提成全部退还尚不足弥补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摊。

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

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八条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章合伙人变更

第十九条入伙。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其条件为: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认并履行“合伙协议书”及其规定的义务;

(六)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英文名称:

第二条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某某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第六条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

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

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

(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五)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七)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八)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九)决定合伙人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十日内。

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第十条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三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

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上签字,指定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

第十一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八条(五)、(七)、(八)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八条所列

(一)、(二)、(三)、(四)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第八条所列(六)、(九)项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广告宣传、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工作。

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辞退,对主任负责。

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

第十三条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章收益分配、债务承担方式、亏损承担

第十四条收入分配。

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为:。

第十五条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事务所缴纳该项基金,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

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可分配利润。

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之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

如当年度本所专职律师业务收入减去提成、税收等直接费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时,全体合伙人按全年业务收入比例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如专职律师业务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则由全体合伙人按业务收入比例承担或其他方式承担。

第十七条亏损承担

如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应从已提取的业务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还;业务提成全部退还尚不足弥补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摊。

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

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八条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章合伙人变更

第十九条入伙。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其条件为: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认并履行“合伙协议书”及其规定的义务;

(六)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英文名称:

第二条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某某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第六条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

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

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

(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五)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七)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八)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九)决定合伙人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十日内。

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第十条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三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

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上签字,指定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

第十一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八条(五)、(七)、(八)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八条所列

(一)、(二)、(三)、(四)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第八条所列(六)、(九)项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广告宣传、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工作。

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辞退,对主任负责。

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

第十三条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章收益分配、债务承担方式、亏损承担

第十四条收入分配。

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为:。

第十五条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事务所缴纳该项基金,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

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可分配利润。

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之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

如当年度本所专职律师业务收入减去提成、税收等直接费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时,全体合伙人按全年业务收入比例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如专职律师业务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则由全体合伙人按业务收入比例承担或其他方式承担。

第十七条亏损承担

如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应从已提取的业务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还;业务提成全部退还尚不足弥补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摊。

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

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八条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章合伙人变更

第十九条入伙。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其条件为: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认并履行“合伙协议书”及其规定的义务;

(六)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英文名称:

第二条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某某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第六条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

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

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

(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五)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七)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八)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九)决定合伙人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十日内。

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第十条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三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

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上签字,指定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

第十一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八条(五)、(七)、(八)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八条所列

(一)、(二)、(三)、(四)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第八条所列(六)、(九)项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广告宣传、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工作。

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辞退,对主任负责。

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

第十三条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章收益分配、债务承担方式、亏损承担

第十四条收入分配。

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为:。

第十五条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事务所缴纳该项基金,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

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可分配利润。

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之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

如当年度本所专职律师业务收入减去提成、税收等直接费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时,全体合伙人按全年业务收入比例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如专职律师业务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则由全体合伙人按业务收入比例承担或其他方式承担。

第十七条亏损承担

如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应从已提取的业务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还;业务提成全部退还尚不足弥补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摊。

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

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八条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章合伙人变更

第十九条入伙。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其条件为: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认并履行“合伙协议书”及其规定的义务;

(六)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英文名称:

第二条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某某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第六条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

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

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

(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五)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七)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八)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九)决定合伙人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十日内。

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第十条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三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

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上签字,指定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

第十一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八条(五)、(七)、(八)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八条所列

(一)、(二)、(三)、(四)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第八条所列(六)、(九)项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广告宣传、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工作。

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辞退,对主任负责。

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

第十三条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章收益分配、债务承担方式、亏损承担

第十四条收入分配。

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为:。

第十五条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事务所缴纳该项基金,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

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可分配利润。

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之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

如当年度本所专职律师业务收入减去提成、税收等直接费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时,全体合伙人按全年业务收入比例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如专职律师业务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则由全体合伙人按业务收入比例承担或其他方式承担。

第十七条亏损承担

如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应从已提取的业务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还;业务提成全部退还尚不足弥补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摊。

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

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八条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章合伙人变更

第十九条入伙。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其条件为: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认并履行“合伙协议书”及其规定的义务;

(六)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符合上述条件并申请加入合伙的,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并与新合伙人签订书面协议,报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合伙人退伙。

(一)合伙人要求退伙,须提前三个月向合伙人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并报原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合伙人退伙时应对合伙期间尚未了结的工作、占用的财物、债权债务及应说明的其他问题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移交和清偿手续。

(三)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原则和规定处理合伙财产:

1.退伙时合伙人会议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85%进行结算,但在本所工作满十年,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按所占财产份额的100%结算;

2.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留置所退财产份额的15%,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

4.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退伙人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5.合伙人退伙,不参加当年度本所剩余利润的分配。

如退伙人不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有关移交、清偿手续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况扣留其相应的财产,退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表示反对。

第二十一条对合伙人的处理。

(一)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和本所章程及合伙人会议通过和制定的各项决议和规章制度,严重影响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给本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谴责、劝其退伙直到除名的处理。

上述处理并不影响其应承担的有关经济赔偿责任。

(二)如某一位合伙人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品德操守恶劣,致使其他合伙人认为无法与其共事的,经3名以上合伙人提议、过半数合伙人附议,合伙人会议应当对该合伙人进行信任表决,除该合伙人以外的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如有持有90%及以上表决权确定不信任该合伙人时,合伙人会议即作出劝其退伙的决议,合伙人会议无须对该合伙人的行为举证,但在表决前允许该合伙人申辩。

(三)当合伙人会议作出“劝其退伙”决议时,该合伙人应在15天内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按退伙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获取应得的财产。

如超过15天不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书面申请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对其作出除名的决定。

报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合伙人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将其除名。

(四)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伙人会议除名的,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和理由提出反对意见,并:

1.按除名时合伙人会议所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70%进行核算;

2.均以人民币现金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应留置其可领取财产的20%,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如其行为可能对本所千万财产损失的,合伙人会议有权增加该留置的比例和时间及扣留其相应的财产。

4.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当时支付确有困难,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第五章终止与清算。

第二十二条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而解散:

(一)本所合伙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二)本所的资产已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三)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的;

(四)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的;

(五)被依法吊销执业许可证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予解散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三条本所解散时,应当在15内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在机构成立起日内通知未办结委托事项的委托人和债权人。

第二十四条清算机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清理本所的财产,编制财务清算报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的事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事宜。

对剩余财产,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进行分配。

当本所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对剩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算单、制定清算方案报合伙人会议及有关机关通过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所在清算期间,合伙人不得执业。

本所的执业许可证及合伙人、聘用律师的执业证,应当上交原登记机关。

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本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合伙所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本所主任签名并盖章,在日内上报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将财务账簿、业务档案、印章移交主管司法行政机关。

登记机关批准注销后,原管理合伙人应当及时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第六章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七条本所合伙人因退伙、被除名、对合伙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发生争议,首先应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通过市、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调解,本所及律师应尊重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调解意见或裁决,并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由合伙人商定,具体条款列入本协议)。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自本所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本协议的补充或修改须经合伙人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生效。

合伙人签名: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英文名称:

第二条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某某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第六条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

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

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

(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五)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七)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八)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九)决定合伙人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十日内。

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第十条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三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

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上签字,指定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

第十一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八条(五)、(七)、(八)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八条所列

(一)、(二)、(三)、(四)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第八条所列(六)、(九)项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

行政管理

、对外联络、广告宣传、

财务管理

、行政事务工作。

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辞退,对主任负责。

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

第十三条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章收益分配、债务承担方式、亏损承担

第十四条收入分配。

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为:。

第十五条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事务所缴纳该项基金,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

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可分配利润。

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之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

如当年度本所专职律师业务收入减去提成、税收等直接费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时,全体合伙人按全年业务收入比例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如专职律师业务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则由全体合伙人按业务收入比例承担或其他方式承担。

第十七条亏损承担

如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应从已提取的业务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还;业务提成全部退还尚不足弥补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摊。

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

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八条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章合伙人变更

第十九条入伙。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其条件为: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认并履行“

合伙协议书

”及其规定的义务;

(六)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英文名称:

第二条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某某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第六条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

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

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

(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五)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七)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八)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九)决定合伙人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十日内。

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第十条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三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

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上签字,指定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

第十一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八条(五)、(七)、(八)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八条所列

(一)、(二)、(三)、(四)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第八条所列(六)、(九)项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广告宣传、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工作。

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辞退,对主任负责。

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

第十三条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章收益分配、债务承担方式、亏损承担

第十四条收入分配。

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为:。

第十五条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事务所缴纳该项基金,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

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可分配利润。

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之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

如当年度本所专职律师业务收入减去提成、税收等直接费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时,全体合伙人按全年业务收入比例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如专职律师业务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则由全体合伙人按业务收入比例承担或其他方式承担。

第十七条亏损承担

如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应从已提取的业务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还;业务提成全部退还尚不足弥补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摊。

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

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八条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章合伙人变更

第十九条入伙。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其条件为: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认并履行“合伙协议书”及其规定的义务;

(六)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英文名称:

第二条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某某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第六条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

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

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

(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五)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七)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八)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九)决定合伙人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十日内。

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第十条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三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

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上签字,指定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

第十一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八条(五)、(七)、(八)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八条所列

(一)、(二)、(三)、(四)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第八条所列(六)、(九)项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广告宣传、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工作。

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辞退,对主任负责。

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

第十三条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章收益分配、债务承担方式、亏损承担

第十四条收入分配。

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为:。

第十五条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事务所缴纳该项基金,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

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可分配利润。

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之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

如当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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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律师事务所实习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9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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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英文名称:

第二条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见附件《合伙人名录》。

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100万元,出资合伙人出资方式、金额、持股比例载入附件《合伙人出资持股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增加、减少开办资金,由合伙人会议依据本协议与律师事务所章程决定。

第二章

合伙人

第一节

合伙类型与入伙条件

第四条

本所合伙人分为创始合伙人、终身合伙人、出资合伙人与管理合伙人。本所律师因对外业务需要,经管理委员会同意设立的“资深合伙人”、“高级合伙人”、“合伙人”等名誉称谓与本协议无关。不具法律效力。

(一)本所创始合伙人为一人,创始合伙人高建强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为终身合伙人。但在本协议签订后前十年不享有终身合伙人分配权益。

(二)本所全体终身合伙人、出资合伙人依据本协议享有合伙人财产(资产)所有权与红利分配权。

(三)本所管理合伙人依照本协议享有合伙人红利分配权。

第五条

终身合伙人

终身合伙人是在本所持续工作,并为本所出资或者(和)参与管理工作的普通合伙人。

(一)晋升终身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所持续执业或工作(可计入担任法律秘书、律师助理等期限)满十年(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外,20__年12月31日前在本所执业的律师自20__年1月1日起算);

2、成为出资合伙人满五年或者管理合伙人满八年,既是出资合伙人又是管理合伙人的,符合其中任一条件即可;

3、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无违法犯罪记录;

4、除退休外,在本所专职执业或工作。

4、向合伙人会议申请成为终身合伙人。

对律师事务所有特殊贡献,包括不限于承办有重大国际、国内影响案件,为律师事务所创收作出突出贡献,为律师事务所声誉带来重大荣誉的律师不受上述(一)项1、2条件限制,合伙人会议可以邀请其晋升成为本所终身合伙人。

(三)除本协议第十一条(一)项规定的情形外,合伙人会议无权决定终身合伙人退伙。但是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宣告终身合伙人身份丧失,律师事务所无需补偿,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转入其他律师事务所执业;

2、有损害律师行业或本所声誉、名誉,或者给本所造成其他重大损害的行为;

3、因违法犯罪或者其他原因丧失律师执业资格(吊销律师执照),退休除外;

4、本人申请放弃终身合伙人身份;

5、其他应当按丧失终身合伙人身份的情形。

终身合伙人的持有本所的股份不得转让、赠与。终身合伙人死亡,其所有份额比照退伙方式交由继承权人或者指定遗赠人享有,一次性支付。

(四)已晋升为终身合伙人的律师在退出出资合伙或者不担当、不适宜担当管理合伙人时,不妨碍继续担任并享有终身合伙人的权利。

(五)终身合伙人享有律师事务所的财产份额与利益分配,其所占份额与分配方式在本协议签订满十年时,由当时的合伙人会议根据终身合伙律师的执业年限、创收情况以及其他贡献作出详细规定,并修订本协议。

终身合伙人不负有出资义务。但同时是本所出资合伙人除外。

(六)终身合伙人载入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合伙人名录。

第六条

出资合伙人

出资合伙人是在本所执业并为本所出资的合伙人。出资合伙人可以依照本协议选择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

(一)除本协议首次签署之出资合伙人外,新增出资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在本所执业的律师;

2、连续在本所执业三年以上;

3、担任出资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4、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5、承认并履行“合伙协议书”及其规定的义务;

6、本人申请并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二)律师符合本条(一)项条件,申请出资入伙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同意入伙,但是新入伙律师的出资额度不应当低于当时律师事务所共有资产时价的1%,不高于原有合伙人最低出资人的持股比例。

新增出资合伙人,应当由原出资合伙人按照持股比例,由最高持股人以转让股权方式进行,直到全体合伙人持股比例持平。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为律师事务所发展需要,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增资扩股,可不受本条(一)2项及(二)项一款二款的限制。

(三)出资合伙人的权益

1、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享有本所资产权;

2、依照本协议享有出资合伙人分配红利;

3、新入伙律师(包括本协议首次签署的新入伙律师)在入伙后前三年,可选择有限合伙。选择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在有限合伙期间以出资为限承担本所债务。但是入伙律师放弃有限出资合伙的除外。

4、出资合伙人除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可以向本所原出资合伙人或符合入伙条件的执业律师转让出资外,但不得向其他第三人转让在本所的出资。

5、出资合伙出资到位或者受让后,事务所应当《出资持股证明书》,出资合伙人转让股份应当变更《出资持股证明书》,退回还证明。

有限合伙人不载入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合伙人名录。

第七条

管理合伙人

管理合伙人是在本所执业并参与本所管理事务的有期限的有限责任合伙人。管理合伙人的劳务出资自受邀成为管理合伙人始,至离职之日止。

(一)管理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在本所执业的律师;

2、善于学习,有本所管理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或特长;

2、担任管理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除名或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4、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5、承认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6、具备思维活跃、有积极进取的精神及接受挑战的性格;

7、为人诚实、正直,性格开朗、责任心强,擅长与人沟通;

8、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承担和突破工作压力,是很好的时间管理者和自我任务驱动者。

(二)管理合伙人由事务所主任或者管理委员会向合伙人会议推荐,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后,邀请入伙。

管理合伙人由执业律师兼任,除依据本协议约定享有分红权利和执业收益外,不领薪资。但是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管理合伙人除外。

本所出资合伙人、终身合伙人符合管理合伙人条件的,可以受邀成为管理合伙人。

(三)管理合伙人应当遵守本所各项制度,并保证:

1、勤勉尽职,公正、全面履行职责;

2、非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与本所交易或者订立商业合同;

3、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侵占本所财产;

4、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包括不限于损害公共案源、公共财产的管理秩序;

5、不得挪用本所资金或者将本所财产借贷给他人;

6、保守本所商业秘密,管理合伙人辞去管理合伙人职务后,仍然应当保守本所商业秘密至被保守的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四)管理合伙人的权益与豁免

1、依照本协议享有管理合伙人的分配红利;

2、不负有出资义务,不承担本所亏损。同时为本所普通出资合伙人的除外。但是因为管理合伙人的过错导致本所损失,依照本协议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除外。

第二节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合伙人依照本协议与本所章程规定的程序与方式,享有下列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本协议享有本所收益分配权和(或)财产所有权。

7、对本所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8、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本所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9、本人在本所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10、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人会议决定,参加相关的监管委员会,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除因有限合伙另有约定的外,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除本条规定的合伙人基本权利义务外,合伙人依照本协议享有相应的约定权利,承担相应的约定义务。

第三节

入伙、退伙与合伙人违约

第九条

入伙。

(一)在下列情况下,本所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

1、根据本协议规定的终身合伙人、出资合伙人与管理合伙人条件,满足条件的专职律师申请或者受邀入伙时;

2、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吸收新增合伙人时。

(二)符合合伙人条件并申请或受邀加入合伙的,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并与新合伙人签订书面协议,载入本所合伙人名录,并根据本协议规定报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三)新合伙人入伙申请或者管理委员会邀请管理合伙人,应当在合伙人会议召开前30天向合伙人会议提出议案。

(四)新增出资合伙人可以按本协议约定选择有限责任合伙。

(五)新增出资合伙人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以有限期合伙。期限届满应当按退火处理,需要延长合伙期限的,应当重新入伙。

管理合伙人自受邀成为管理合伙人履行管理合伙人职务起入伙,合伙期限为二年。重新成为管理合伙人的,合伙期限连续计算。

第十条

合伙人退伙。

(一)合伙人要求退伙(管理合伙人辞去管理合伙人职务),须提前二个月向合伙人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载入登记机关合伙人名录的,应当报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管理合伙人自本届管理委员会任期届满,约定出资期限的出资合伙人自约定到期之日为合伙届满之日,按自动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退伙时应对合伙期间尚未了结的工作、占用的财物、债权债务及应说明的其他问题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移交和清偿手续。

(三)出资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原则和规定处理合伙财产:

1.退伙时合伙人会议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85%进行结算,但在本所工作满十五年,或达到退休年龄申请退伙的,按所占财产份额的100%结算;

2.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本所留置所退财产份额的15%,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和支付留置期间的利息;

4.出资合伙人退伙可采用出资合伙人受让增持股份方式与事务所减资方式,具体办法由合伙人会议决定。对应向退伙人支付的部分应根据受让合伙人与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退伙人应接受一个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分期支付方式;

(四)合伙人退伙,不参加当年度本所剩余利润的分配。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管理合伙人退伙(辞去管理合伙人职务)、自动退伙或者劝其退伙的,应当享有任职期间红利。

(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出资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退伙人不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有关移交、清偿手续的,或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出资合伙人不清偿连带债务,则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况扣留其相应的财产,退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表示反对。

(六)合伙人死亡、宣告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应当参照退伙处理。

第十一条

对合伙人违约的处理。

(一)合伙人有下列行为。本所合伙人会议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谴责、劝其退伙直到除名的处理:

1、擅自退伙或离所;

2、受到刑事处罚;

3、律师执业资格或者执照被吊销;

4、泄露本所商业秘密;

5、严重违反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及合伙人会议,或者严重违反本所规章制度;

6、破坏或者严重影响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给本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

(二)出资合伙人有下列行为,本所合伙人会议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谴责、劝其退伙直到除名的处理:

1、签订出资合伙协议后,逾期履行出资义务超出30日;

2、出资合伙人滥用出资人身份,破坏本所管理秩序、严重影响本所经营工作、损害本所或者本所律师利益;

(三)管理合伙人有下列情形时,管理委员会有权暂停其管理合伙人之职,并报合伙人会议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劝其退伙直到除名的处理:

1、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品德操守恶劣,致使其他合伙人认为无法与其共事的;

2、不履行或者不尽职履行管理委员会分派的管理岗位职务工作的;

3、不具有管理岗位所需要的技能,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胜任或者怠于履行管理岗位的工作的。

第十二条

处罚程序

(一)经管理委员会或者3名以上合伙人提议,合伙人会议应当对违约合伙人进行信任表决,除该合伙人以外的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如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确定不信任该合伙人时,合伙人会议即作出劝其退伙的决议,合伙人会议无须对该合伙人的行为举证,但在表决前允许该合伙人申辩。

(二)当合伙人会议作出“劝其退伙”决议时,该合伙人应在15天内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按退伙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获取应得的财产。如超过15天不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书面申请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对其作出除名的决定。

合伙人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将其除名。

(三)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伙人会议除名的,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和理由提出反对意见,并保守本所商业秘密。

(四)出资合伙人劝其退伙与除名的,按照退伙程序原则和规定处理合伙财产。

(五)上述处理并不影响其应承担的有关经济赔偿责任。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一节

事务所主任与合伙人大会

第十三条

本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会议,本所经营管理与业务活动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执行主任负责制。

第十四条

本所设立主任一名。为本所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本所,并在合伙人会议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事务所主任任期为三年,由合伙人会议在事务所合伙人中选举产生。

本所不设副主任。在对外活动中,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管理委员会主任或者指定的管理合伙人代行主任职务,代行职务期间,为履职方便可称副主任。本所律师因对外业务需要,经管理委员会同意设立的“副主任”等名誉称谓与本协议无关。不能代表本所履行职务。

第十五条

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由本协议第四条一款全体合伙人组成,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选举、罢免本所主任;

(三)根据主任的提名,决定或罢免管理委员会主任

(四)根据管理委员会主任的提名,决定管理委员会成员(管理合伙人)的人选;

(五)决定管理委员会的岗位组成,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对管委会工作提出质询;

(六)审议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

(七)决定晋升终身合伙人、吸纳出资合伙人的入伙;

(八)决定本所增资扩股或者减少资本;

(九)决定分所设立与撤销;

(十)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十一)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十二)决定本所的合并、分离、变更、终止和清算等事项;

(十三)决定合伙人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合伙人会议职权外,合伙人会议可以将自己职权内的事务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合伙人会议的授权决定,应当作出决议。

第十六条

合伙人会议为每半年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年五月与十一月终了十日内。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第十七条

合伙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召集并主持。

管委会主任或者指定的主持人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前十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上签字,指定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

第十八条

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实行一人一票原则,拒绝参加会议又无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二)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外,合伙人会议决议由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创始合伙人、持有本所三分之二合伙财产(股权)的出资合伙人,对合伙人决议享有否决权。

经过否决的决议,由合伙人会议在听取否决人意见后再次磋商,重新作出的议案应当由合伙人会议按照本条(一)(二)规定重新决议。

第十九条

合伙人会议可以设立常设的或临时的监督检查机构,对管理委员会或者本所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合伙人会议的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向合伙人会议报告工作,由合伙人按照议事规则作出决议,监督机构与非管理委员会合伙人不得直接干涉本所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合伙人会议的议事规则,依据本协议由本所章程详细规定。

第二节

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管理委员会是本所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与管理机构,按照本协议与本所章程履行职权,执行合伙人会议决定,对合伙人会议负责。

第二十二条

管理委员会由全体管理合伙人组成。

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管理委员会主任根据事务所发展规则与经营方针编制管理委员会岗位、岗位职责和人选条件方案报合伙人会议审核决定。

第二十三条

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责

(一)主持合伙人会议,向合伙人会议提交工作报告;

(二)拟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草案,提交合伙人会议决定;

(三)拟定本协议第十五条(四)至(十一)项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定事宜的草案,提交合伙人会议决定;

(四)组织、管理本所日常经营工作;

(五)负责本所营销推广、品牌建设、公共关系、客户服务管理、人才招聘、人员培训、法务产品设计、业务质量控制监督、财务会计事务的管理与指导;

(六)根据本所业务发展规模,招聘事务所律师及工作人员,决定聘用律师的聘用期限、报酬方式及一般工作人员的待遇;

(七)向合伙人会议举荐终身合伙人,提交出资合伙人、管理合伙人审查意见;

(八)制定本所各项管理制度、业务规程;

(九)决定本所内部经营机构、业务部门的设立;

(十)向合伙人会议提交管理合伙人工作评估报告;

(十一)接受合伙人会议的质询,除非事涉商业秘密可以在说明情况后,在下一次会议上向合伙人会议报告外,一般质询应当在同一次合伙人会议上回复、解答。

(十二)其他合伙人会议授权的事务。

第二十四条

管理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二年,任期届满应当向下届管理委员会移交工作,管理合伙人连选得连任。

第二十五条

管理委员会职权与议事规则,依据本协议在本所章程中详细规定。

第三节

执行主任

第二十六条

本所设执行主任一名,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具体执行本所经营管理之责。执行主任负责组织、管理、领导本所经营及行政部门。

执行主任是执业律师(管理合伙人)兼任的,应当同时兼任管理委员会主任一职,非执业律师担任执行主任的,应当分设管委会主任与执行主任。

第二十七条

执行主任主持本所的经营管理、行政管理、对外联络、财务管理工作。执行主任由管理委员会决定聘用和辞退,对管理委员会负责。专职执行主任的报酬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第二十八条

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营销管理、客户服务、人员管理、职业培训、业务学习、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

收益分配、债务与亏损承担

第二十九条

本所财产(资产)按照持股比例为全体终身合伙人、出资合伙人共有。本所财产权利按照100股折算。

终身合伙人应当享有的财产份额(持股比例)在本协议签订第十年,由合伙人大会决定。自第十一年起起算,并计付红利。

出资合伙人持股比例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出资协议约定,并载入附件《合伙人出资持股登记表》。

在本协议签订前十年,出资合伙人股权总数为100股。

第三十条

收入分配。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依据管理委员会制定,报合伙人会议审核。

第二十四条

本所年度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上年度亏损(偿还债务)。

(二)根据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留存预算内一定比例下年度公共费用。

(二)提取各项基金。

(三)提取各项基金后剩余部分,支付合伙人红利。

第三十一条

分红原则

(一)在本协议签订后十年内(含第十年),出资合伙人人分享应分配红利40%,管理合伙人分享应分配红利60%,自第十一年起,本所终身合伙人、出资合伙人与管理合伙人的红利分配方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二)终身合伙人、出资合伙人按照持股比例分享红利。

(三)管理合伙人根据职责、贡献大小、工作时间等因素由管理委员会提交分配方案,报合伙人会议决定。

(四)出资合伙人同时为管理合伙人,按上述分配原则分别获取红利。

第三十二条

基金提取。

(一)本所设立发展基金,按本所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发展基金累计提取超过出资总额50%后,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可不再提取。

(二)本所设立风险基金,按本所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合伙人会议决定提取额度与期限。

(三)本所设立福利基金,按本所年度税后利润的5%提取。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委员会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合伙人会议的决定享有和分配。

(四)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三十三条

亏损承担

(一)如合伙人出资与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由合伙人或第三方向本所借支方式承担,没有合伙人借支或者未能向第三方借支的,应当由普通出资合伙人按持股比例向本所借支,本所应当向借支人支付不高于银行贷款一倍的利息。

经过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可以增资扩股方式弥补亏损。

(二)本所连续三年亏损或者重大亏损合伙人难以承担,经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解散。

(三)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三十四条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外,普通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五章

终止与清算

第三十五条

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而解散:

(一)本所合伙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二)本所的资产已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三)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的;

(四)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的;

(五)被依法吊销执业许可证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予解散的其它情形。

第三十六条

本所解散时,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在机构成立起10日内通知未办结委托事项的委托人和债权人。

第三十七条

清算机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清理本所的财产,编制财务清算报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的事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事宜。对剩余财产,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进行分配。当本所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由普通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对剩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算单、制定清算方案报合伙人会议及有关机关通过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所在清算期间,合伙人不得执业。本所的执业许可证及合伙人、聘用律师的执业证,应当上交原登记机关。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本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第三十九条

合伙所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本所主任签名并盖章,在15日内上报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将财务账簿、业务档案、印章移交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登记机关批准注销后,原管理合伙人应当及时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第六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四十条

本所合伙人因退伙、被除名、对合伙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发生争议,首先应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通过市、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调解,本所及律师应尊重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调解意见或裁决,并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第四十一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由合伙人商定,具体条款列入本协议)。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合伙人会议依据本协议约定制定本所章程,本所章程凡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自三名以上出资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的补充或修改须经合伙人会议按议事程序决定通过。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正本一份,存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决议档案,各合合伙人均可复制附本留存。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属于本所商业秘密。

附:合伙人签名录(签名时须亲自填写签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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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律师事务所实习日记范文

范文类型:日记,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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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日记

今天继续翻阅卷宗。当然不可能再只看不动手了,实践出真知嘛。刘师姐说准备教我写法律文书。于是我开始有了实质性的工作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虽然看起来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技术含量的归档工作,但我还是决定怀着十二分认真把工作做好。尚律师曾经说过,法律文书初学者通过阅读整理过往的案卷,把那些当做范本进行模仿,能够较快掌握写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病。另外,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

实习日记

今天是周五,明天是周末了,所以早上尚律师抽空把我们实习生叫到跟前,和蔼地询问我们实习一周来的感受和遇到的难题。他还让我们讨论了一个律所最近接受的一个离婚诉讼代理案件,考验我们的逻辑思维和法律知识储备。我非常紧张,说来一些自己的观点。在听取了尚律师的代理意见后,我感到了我的应试思维与他的灵活经验和阅历之间的巨大差距,暗下决心今后要注重实际案例的分析。

实习日记

经过两天的休息和自我总结,星期一,我在走进律所门口的时候,想比于上一个星期的好奇和忐忑,多了一份了然和自信。

所里的李律师正要带上刘师姐去参加他代理的案子的庭审,我听说了也请求一同去旁听。在学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去听庭审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这次经历让我认识到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起的一个什么样的作用。作为学习法律的人来说,了解自己的专业,了解自己的职业,是十分重要的。而这次的实习让我从新认识一类人律师。在社会中、生活中、学校中、家庭中对律师这个职业有着不理性、不全面的了解,甚至而已说是偏见的理解。这样错误的了解不仅仅是我自己,同时社会、生活中的许许多多的人也同样存在这样的偏见。如果这次不去中晟律师事务所实习的话,估计这个错误的认识很可能一直伴随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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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律师陪同购房法律服务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律师,服务,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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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协议书

(_______)律(刑)字第(_______)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因下列委托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__担任______________一案中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的辩护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依法维护______________的合法权利。但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就案件结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实际的承诺。

三、甲方及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如发现甲方或者当事人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七、九条约定收取的全部费用不退还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为下列第_______项:

1.专项法律服务;

2.非诉讼代理;

3.第壹审诉讼代理;

4.刑事案件公安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提供辩护服务;

5.第一审刑事辩护。

六、甲方授权律师权限为下列第_______项:

1.一般诉讼代理;

2.特别诉讼代理。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诉;

3.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帮助;

4.第一审刑事辩护。

七、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协议时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根据司法部及 省律师收费办法有关文件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

八、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另行采用如下收费方式:

九、甲方还应承担下列费用:

1、受委托律师赴 市区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标准负担律师交通食宿费(须出差前预交);

2、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鉴定、翻译、资料复印、打印及其他必须开支______________元,或预交___________元,包干使用。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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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函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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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号:_______

致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________(下称业主)的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作为其委托代理人。

就贵公司与上述业主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事致函与贵公司。

根据业主们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贵公司与上述业主签订了一份《________楼宇认购书》。该《认购书》约定,上述业主自愿认购中国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楼宇》(注册名:________商住中心)的物业,并同意按银行按揭付款的方式向贵公司支付购楼款。该《认购书》签订的7日内,按照该《认购书》的约定,上述业主已将缴楼款存入________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________________支行的账号,并与贵公司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与银行签订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贵公司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符合交付条件的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业主)使用。逾期超过6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我们认为,贵公司与上述业主之间是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贵公司理应在该合同的交楼期限内(即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符合交付条件的物业交付给业主们使用。现如今贵公司逾期交楼的时间已超过了60天,依据贵公司与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业主依法有权解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贵公司退还已付款和支付违约金。

现上述业主经过慎重考虑,决定解除与贵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贵公司接到本函后,贵公司与各业主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立即解除。同时,希望贵公司在接到本函后的30天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退还已付款和支付违约金给各位业主。逾期我们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来解决此事。到时,贵公司将因诉讼程序而可能带来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不利后果,并将承担巨额的诉讼费用。

有任何问题,不吝联系。

律师事务所:_________

律师: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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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个体工商户合伙协议范本专业律师拟定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4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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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戊五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合伙投资经营个体工商户的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伙宗旨

为共同发展经济效益,利用各位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现五位合伙人共同出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共同经营以乙方为业主的个体工商户。

第二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经营场所及经营范围

1、个体工商户名称: 业主姓名:

2、经营场所位于:

3、经营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满后,各方进行清算并分配利润后,终止本协议。若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继续经营的,本协议继续履行或另行签订协议。

第四条 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期限

1、甲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总出资额 %;乙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60万元,占总出资额 %;丙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总出资额 %;丁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总出资额______%;戊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总出资额______%。

2、各合伙人的以货币出资的,应当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甲方收到出资款后,向出资人出具代收款收据,其他合伙人对甲方保管、使用出资款享有监督和核查权。以实物出资的,由甲方负责进行登记造册,并与出资人签署实物交付证明。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陆佰万元整(¥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款为共有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私自占有。

4、鉴于经济原因,乙方先期出资______元,剩余______元由其余四方按出资比例替乙方垫付,即甲方垫资______元、丙垫资______元、丁方垫资______元、戊方垫资______元。若乙方以第一年按本协议所分得的投资红利还清50万垫资款的,则四方垫资人放弃利息;否则自第二年起,乙方应当按实际欠款额月息______%向垫资人支付利息。

第五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甲方每月工资为______元;乙方每月工资为______元;丙方每月工资为______元;丁方每月工资为______元;戊方每月工资为______元;其他员工的工资标准由各方协商后确定。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纯利润按会计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进行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各项成本后的利润为纯利润,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债务承担:合伙经营过程中发生债务的,应优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其他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投资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 私自收受商业回扣超过____________元;

③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个体工商户造成超过____________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

④执行合伙事务时其他严重损害合伙协议有不正当行为的;

⑤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3、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合伙中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每位合伙人均应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设备(含机器设备及其他设施)的折旧费,设备的折旧标准如下:设备折旧第一年按原价的百分之三十折旧,第二年按第一年折旧后时值百分之十折旧,第三年按第二年折旧后时值百分之十,以后每年均按此标准进行折旧。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本协议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授权甲方为合伙事务(即个体工商户)的实际负责人,其权限为:

(1)甲方负责合伙事务的全面日常经营管理,领导各方开展生产经营工作,在各方就经营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具有最终决策权;

(2)分管合伙事务的行政管理工作,管理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业主人名章、财务章等印章及营业执照,由甲方或其指派的专人进行保管;

(3)分管合伙事务的财务工作,按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对银行账户、财务收支及税收等管理工作;

(4)授权的其他工作。

2、乙方负责分管合伙事务的原材料采购、销售工作。

3、丙方负责分管合伙事务的____________工作。

4、丁方负责分管合伙事务的____________工作。

5、戊方负责分管合伙事务的____________工作。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1、乙方及其他各方未经合伙人一职同意,禁止以自己或个体工商户的名义私自对外签订任何经济合同、协议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等有损合伙人权益的行为。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个体工商户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其他合伙人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乙方除外),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经营原合伙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乙方已不具备经营资格;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个体工商户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对合伙事务进行清算,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清偿后如有亏损,则有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清偿。

第十二条 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 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私自收受商业回扣金额500元以下(含)的,处以1000倍罚款;回扣金额超过500元的,给予除名退伙。

3、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而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每位合伙人应当遵纪守法,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侵占、挪用合伙财产,否则,其他合伙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个体工商户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修改。

2、鉴于乙方作为个体工商户的业主,乙方的财产共有人 (签名)同意乙方签署、履行本协议,并承诺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不会损害各合伙人的合法权益。

3、本协议自五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伍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

丁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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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律师事务所实习周记_实习周记_网

范文类型:周记,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2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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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律师事务所实习周记五篇

第一周

一周马上就要结束,但现在仍得第一天去XX事务所报到的时候的那份紧张的心情。为了这一天,我提前一个礼拜我就开始做各种准备,包括服装、心理等。对于事务所,我有一种莫名的情愫。现实生活中从没踏入过律所,所以视频中律所的形象在我脑海中留下了唯一的印象。为了避免迟到,第一天我便早早到了办公室门口等待。当有人来时,还以为是主任方老师,结果是宋姐,才知认错了人,但随着闲聊,我们渐渐熟识,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实习生活。

方律师是律所的主任,她为人和蔼,亲切,并且还很年轻,但却给人一种很成稳的感觉。虽然她一直让我把她当作大姐姐看待,但是我却不自觉的会把她当作是可以教我很多东西的前辈,给予了足够的敬重。然而缺点就是这样子我跟方老师不能轻松的谈论话题,每次在她面前都会缩手缩脚。

宋姐是律所的实习律师,初入门时就由宋姐教我一些简单的实务,例如写法律文书、记录当事人的陈述等。虽然所里有固定的模板,但是由于是根据判决书等写法律文书,故在实际写作过程中,我仍出现了不少的问题,这些都需要宋姐的指正和帮助。

在实习的第一周时间里,我的主要工作就是适应。适应律所的节奏,适应我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为了适应,我每天就都会跟在宋姐后面看她如何进行实际操作。可以说,第一周的日子比较闲适。

第二周

在上周的基础上,本周我的主要工作仍然是写法律文书。当然,也有一些突破,我开始走出办公室,跟宋姐一起踏入那些跟工作有关的场所,比如去工商局调取对方公司的资料,去公安局调取户籍资料,去民政单位调取相关资料等。这些工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与繁琐,当然,持有律师证或者实习律师证就更方便了。这是对于户籍在奉献南桥的当事人而言,如果不是当地人,我们还要去很远的地方调取相关证据,曾经有一次我们几经周折才调取到户籍资料,只因两镇合并后有一些麻烦之处。还有一次,我们为了证明对方公司在奉贤有实际营业地而方便在奉贤法院对其进行起诉便找到公司地址对其进行拍照取证。过程很辛苦,但结果很开心。

在这周里,主任不在时,宋姐就想让我自己接待一下来的当事人。她刚有这个想法,就有当事人上门进行咨询。因为自己在学校里成绩比较好,虽然心里很忐忑,但自信可以抵挡一段时间 。然而事情发展远不如我预料当中的好,当当事人问出关于工伤的问题时,我竟然发现脑子里没有任何的信息可以供我调配。最后只能由宋姐接待,这对我而言是很大的打击。也直到此时,才深刻的理解了理论和现实的差距。故决定从那天开始按照实践的要求扩充自己在相应领域内的知识,当晚便在书店买了工伤、合同、交通事故方面的书籍进行学习,希望借此机会能够使自己跟得上实践的脚步,可以符合律所对于一个实习律师的要求。

第三周

在上周工作的基础上,这周终于开始接触较为完整的卷宗。刚开始较为简单,只要按照之前观察后学到的顺序进行整理即可。印象较为深刻的是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在奉贤法律援助中心以及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均递交了相关材料,档案比较厚重且繁琐,而且时间跨度较大。市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整理一份档案上交给他,还须整理一份档案由律所自己备案。由于档案袋里文件重复、缺漏较为严重,故要识别有用材料,并须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补缺漏文件,于是学会了收发邮件,学会了怎样借助其他机构或单位满足律所的需要。工作完成后,又按照律所要求进行了归档,该案整理极考验做事者得耐心,不过庆幸的是自己做到了。

本周的另外一项工作便是登记案号。登记案号指的就是只要对方当事人是保险公司的案件,我都必须记录在案,根据判决书体现出来的信息,记录钱款事项等,并在特定时间即将来临时提醒律所的主办人员查证是否收到对方当事人的款型。整体来说,较为简单。

第四周

本周的主要工作仍然是整理卷宗,但整个过程中仍需要做之前几周的工作,因为本周卷宗的整理是完整的、体系的,而之前我都是单独的、孤立地做着律所老师交代的任务,如法律文书写作、调取证据等。但整理卷宗以后我的这些工作就连贯了起来。比如一个案子,在起诉之前,我写了起诉状,调取了该案所需要的当事人的信息材料,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了归类排序,交通事故的案子还需要列出详细的损失清单、对其住院治疗的各种费用还需要归类整理。记得有一次助理让我把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进行粘贴,我以为都是住院期间的各种费用单据、病历卡等,没有什么性质差别,但后来才知道自己犯了错误,一些证据不得不裁剪开重新粘贴。因为这些证据本应是按照营养费、住院费、护理费等性质不同的费用进行归类整理的,而不应混杂在一起,这样计算损失清单时才会更明了,更有说服力。等到案子结束后,所有的材料又都交到了我的手中,接下来我便是按照顺序对其进行整理,以符合司法程序的要求。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熟记卷宗流程以后,不仅可以帮助快速整理卷宗,同时在案件诉讼期间还可以帮助自己查漏补缺,把需要的文件材料都准备好,或提醒其他实习生把文件准备好。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琐而粗心甚至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受到启迪。

第五周

这周我终于能够走出办公室,更多的与法院、法官等接触。我主动开始要求陪同办案律师一起去开庭,当然,我是旁听人员。在刚开始的一两次旁听中,因为我的要求比较突然,他们并未来得及跟我讲案件概况,所以在法院旁听时感觉云里雾里地摸不到头绪。但在之后的旁听中,我基本上都是事前了解了案件概况,庭审中又做了较为详细的记录,回来后又上网查相关问题,故对案件便有了较深的了解并收益颇多。记得较为清楚的一次,是一起工伤案件,因为对方代理律师与方老师曾有过合作,再加上法官从中斡旋,大家便选择了调解。在调解时,我跟另外一个实习生积极献策,再加上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的努力,最终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结果。亲身参与审理中的案件,对于我来说是一件值得兴奋的事情。这不同于校内的模拟法庭。在校时,我们始终想着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并且基本上所有案件都是以判决结束,故失了真正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灵活性。同时,因为大部分真正案件中都有律师,他们都熟悉庭审流程,故在审理中,往往简化了一定的程序。即使如此,旁听并参与案件还是给了我很长时间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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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3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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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月_日—_日,我满怀期待与渴盼、欣喜与兴奋,参加了_省律协主办的20__年第_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的学习。为期半个月的培训,让我重温了一回学生时代的感觉,而且提升了我的律师执业能力,点燃了我心中的理想之火。培训期间,我严守培训纪律,积极参加模拟仲裁庭、模拟法庭、律师职业规划交流座谈会等活动,以优异的成绩荣获“优秀学员”称号。现将自己的几点体会记录下来,与大家分享。

一、精细化的管理服务,为我们营建了良好的培训氛围。

培训班坚持“以人为本、学员第一、情感服务”的工作理念,全方位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营造了和谐有序的培训学习环境。一是服务细致入微。在培训前,省律协便在通知书上标明详细的地址和乘车路线,在教学场所、学校主要干道等醒目位置设置引导牌,制作停车卡发给开车来的学员,及时以短信的方式提醒学员需携带的物品和注意事项,为学员培训提供便利。律协工作人员的细心服务让我轻而易举地找到了报到地—浙江翔园宾馆。报到处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我,发放了培训资料和就餐卡。课前,班主任老师都要提前为学员打好满满的两大桶开水,并备好两筒纸杯,让学员随时都能喝上热开水。此外,根据培训课程的实际,及时调整场地、选择场景、设计环境,甚至连讲台上的桌椅摆放也因课而异,切实让学员感受到细致周到地服务。二是管理规范严格。以学员为主体,对学员培训须知、请假、考核办法等作了详细规定,连同培训课程表、模拟法庭活动方案、授课提纲等制作成《培训指南》,发放给每位学员。每天有班主任跟班,详细记载学员的出勤和学习情况,及时帮助学员解决在听课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通过组织学员代表召开座谈会、开设QQ群等形式,查找教学和管理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积极改进管理方法,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

二、多样化的培训课程,为我们搭建了广阔的学习平台。

这次培训课程设置面广,内容针对性强,涵盖了律师职业道德、行政、刑事、民事诉讼操作要领、破产、知识产权、仲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人身伤害、涉外法律服务等实务。不仅开设刑事、民商事、行政、经济等各专业领域业务办理技能的课程,还设有《关注细节——律师成功法门》、《律师在商务谈判中的技巧》等有助于律师开拓业务,提升综合素养的实用课程。纵观所有课程内容,它们从律师诉讼业务操作要领与诉讼风险防范到律师如何细致精湛办理非诉业务,如办理公司业务的基本技能,房地产业务的开拓展望以及法律顾问工作的注意事项和工作技巧等;从律师的认识和价值到如何接待当事人与制作谈话笔录,还有对法律调研方式,资料文献的收集与管理方面系统的讲解,可以说覆盖了律师工作的主要业务,引导了我们对于律师诉讼与非诉业务的理解,更为我们选择从业方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指南。除了传统的课堂化教育外,中间还安排了模拟仲裁庭及模拟法庭活动,使我们的理论知识能更好的和实践相结合。此外,还组织召开了青年律师职业规划交流座谈会,省律协副会长沈田丰从自身经历、体会出发,对青年律师发展提出了阶段性的规划建议,并就学员提出的如何拓展案源、选择正确的专业方向、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获得法官尊重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三、专业化的法律精英,为我们组建了雄厚的师资队伍。

授课老师都是业界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和法官,他们有精通的专业知识,扎实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课堂上,除了找回久违的大学时上课的感觉,还从很多老师的讲课中大受裨益,听完他们的课,有一种“拨开迷雾终见月”的开朗。在《破产管理人工作实务》课上,省律协沈田丰副会长告诫我们,随着经济的发展,律师从事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的需求会越来越大,这也注定从事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的律师必须不断地学习,如必须学好会计、税务、破产等专业知识;省律协秘书长陈三联以翔实的数据和比较分析的方法,让我们得以在宏观层面,了解浙江律师的人数、构成情况、业务情况及与全国其他法律服务发达地区的差距,并展望了浙江律师业发展前景;省律协郑金都副会长以《律师的职业素质与律师业务的拓展》为题,分别从对律师的认识、青年律师的职业素质、律师业务的拓展三个方面,结合自身是如何做律师以及如何要求和培养律师(助理)等内容,为我们近距离揭开六和所能取得今天的成就的秘密;省律协金融与保险专委会主任吴清旺律师以自己站着讲课的一贯风格、丰富的身体语言和幽默风趣的授课风格,以及不忌讳自己“失败”的案例,也不刻意隐瞒自己成功的法门的态度,围绕“细节”向我们娓娓道来。他用一个个例子向我们展示了细节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性。“参与即是机会”、“技能是资源”、“多带一支笔、多带一张纸、多带一本法条、多留一点心、多作一点记录”,这些使我们明白,不注重细节的律师,注定不会成为一名好(成功的)律师;省律协刑事专委会主任徐宗新律师从刑辩律师六大重点工作(咨询、会见、阅卷、调查、开庭、接待)为基础,分块讲述了六大重点工作的注意要点。通过他的讲述,使我对刑辩案子应注意的内容有了清晰的了解,在以后的工作中时刻谨记这些注意点,让自己时刻警惕执业风险;国纲华辰(杭州)律所主任朱加宁律师的十字诀也让我印象深刻。朱老师将每种案件的特点及注意点概括的十分恰当,对我们之后开展工作中的注意要点有了清楚指引……。还有很多老师,他们在各自专业领域的高深造诣,使我深感钦佩,他们的讲课给我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他们传授的知识,使我终生受益。

四、科学化的考评方式,为我们构建了公正的评价机制。

一是强化对学员的考核。培训班向每位学员发放电子考勤IC卡,上面有学员照片和编号,每天在上、下课前(或课后)进行刷卡考勤,并由班主任老师进行面对面身份确认,未能按时考勤者视为旷课。为检验学习效果,还举行了书面闭卷考试,重点就实习律师必须掌握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进行了综合考察,考试不合格的,须再次全程参加集中培训。将学员出勤情况和考试成绩作为结业考评和评选优秀学员的重要依据,如有旷课一个课时的,视为考勤与纪律不合格,不予颁发结业证书。二是注重对教师的测评。由省律协秘书处人员担任班主任,全程跟踪教学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改进相关问题和不足。在学员考试试卷上附上问卷调查表,要求学员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分别评分,将学员满意度作为课程设置和教师遴选的主要依据。并根据测评结果,对学员满意度较低的课程和教师更新调整,确保授课内容满足学员需求。组织学员对培训整体质量,包括课程设置针对性、师资授课艺术性、教学管理细致性、教学方式多样性等进行总体评价,总结交流经验,分析研判不足,促进培训流程不断优化、培训绩效不断提升。

五、短暂化的集中培训,为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心灵感悟。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正好契合了我作为一名即将进入律师行业的新人的实际需求。尽管时间非常短暂,很多知识只能是走马观花一样的去学习,但就是这短时间的培训,让我心中的困惑逐渐消融,为我在宏观上指明了今后的发展方向;尽管很多知识不能详细深入的学习,但一个初步的知识框架开始在大脑中慢慢形成,而这也恰恰起到了“师傅领进门”的作用。有了这样的基础之后,那就是“修行靠个人”的事情了。通过培训,也让我认识到律师行业是一个充满魅力和挑战的行业,它戴着光荣、梦想和受人尊重的光环,随时面对的是严峻的现实,需要的是广博的知识和全面的能力。无论是出于对正义公平的追求,还是为了尊严和成功的人生,当你通过了司法考试,选择了律师这个行业,你有理由为成为这个行业中的一员而感到自豪与骄傲。虽然每天坐7小时听课对身体是个小小的煎熬,但半个月的学习是非常有价值的,也会让我获益终身。通过培训我有了这样的深刻感悟:一要加强学习。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制定一个详细的学习计划,真正沉下心来,耐得住寂寞,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同时,要通过不断的实务实践,掌握律师职业基本技能及技巧,争取成为一名拥有各方面专业知识的律师。二要积极主动。任何出类拔萃都源于积极性。我将进一步增强积极心态,制定职业规划,认真做好本单位领导委托的调查事项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审议和修改,参与本单位行政复议工作,代理本单位参加诉讼、仲裁活动等。三要规范执法。戒毒(劳教)执法工作要更加注重公平正义,不仅实体上要合法,而且程序也要合法,同时也要注意合理性,力争执法工作合法合情合理合序,尽可能化解执法风险。同时,也要注意个人风险,遵纪守法,加强自身法治和廉政修养,廉洁自律,守住道德和法律底线。

每一阶段的结束都将意味一个新的开始。看一看自己记录的听课笔记,翻一翻自己随手记下的感受,我将把外在的知识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能力而求索,在成为一名优秀律师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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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律师事务所半年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1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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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20_年半年里,我所在各级律管部门的指导和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计定的责任目标,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现对全年工作做如下工作总结

一、基础数据情况

我所现有人员为17人,其中执业律师6人,实习律师7人,其它行政和辅助人员4人,为所内新购置电脑三台,打印机一台,完善了办公自动化条件,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全年共完成各项工作统计为:

1、义务法律咨询人数200人。

2、法律援助案件6件。

3、律师业务专题培训班4人次。

4、担任法律顾问3家。

5、刑、民、经案件办理53件。

6、非诉讼法律事务5件。

二、加强学习,规范执业行为

全所律师积极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各项学习和警示教育,所内制定了学习计划,并有学习记录,律师个人有学习笔记、体会、所内对此学习阶段进行了总结,该所及每位律师均按县司法局下发的活动方案做了每个阶段的工作。

通过学习使每位律师真正领会学习和教育的深刻内涵,坚定了律师工作的政治方向;领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结合_对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提高了每位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通过学习使律师的服务意识明显提高、执业行为规范、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整体形象明显提升、群众投诉率为零、无违纪现象。

三、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

我们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律师行为、强化律师事务所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科学、民主、法治化的管理体系是当今律师事务所发展的需要,我所着重完善了建所初始制定的规章制度。比如,一是利益冲突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代理行为,防止因执业利益冲突而给当事人带来损失,影响律师诚信形象。二是律师服务质量反馈制度,实行一案一卡,把律师执业的诚信情况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三是投诉查处制度,使全所律师人人自觉讲信用,用诚实守信规范自己的行为。四是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引导律师正确处理竞争和协助、效率和公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当好法律卫士,维护法律尊严,提高了律师的整体素质。

在所内日常工作中,做到了律师之间、律师与主任之间、律师与本所之间的信息沟通,凡是涉及律师队伍工作的一切重点问题,涉及所内事务的重大问题,涉及法律服务的重大问题,我所都及时向律师们进行了通报,使律师们及时掌握全市律师行业动态和律师工作的动态,做到耳聪目明,强化了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法律服务质量有所提高。

四、严格律师收费管理

我所认真执行《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把收费标准公示上墙。严禁律师私收费用,委托人与事务所之间财务往来都必须当事人、所领导及财务人员、承办律师当面谈清,并向委托人或当事人出示收费标准,开具正式发票,接受委托人、社会监督,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正当的行为和不必要的事件发生,增强了收费透明度。

五、做好对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和积极组织和参与公益活动

我所在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和咨询工作,解答当事人咨询过程中,耐心细致、咨询者非常满意,做到了全部免费咨询。年内多次与学校社区等机构联合,组织和参与了对学生和群众的普法活动和安全教育,深受广大学生的人民群众的,取得了不错的社会效果,树立了人民律师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六、存在的问题

1、在乡、镇、村服务的规范管理上还不够详细,与乡、镇、村的联系,应制度化和经常化。

2、业务面拓宽不够,特别是传统业务以外的非诉讼领域未得到有利的开发。

3、卷宗的装订不够及时。

七、20_年的工作打算

我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正以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吸取经验,发扬艰苦奋斗、艰辛创业的精神,以新的发展,新的成就,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为我县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法律服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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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2024税务师事务所年度个人工作总结[页3]_税务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税务,个人,全文共 1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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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税务事务所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销售管理

春节前后按揭放款缓慢,针对这个问题,姚笑君副总裁亲自督阵,由财务部与销售部门进行了核对查明原因,并催促银行放款。并明确了职责,按揭资料由销售部门负责,整理完整的资料提供给按揭放款银行的同时,将名册报财务部,财务负责催放工作,在规定放款期限内未放款的由财务与银行交涉并查明原因。

*月份公司加强了财务部销售管理力量,加强了对销售台帐的审核,加快了财务销售明细的编制,及时与销售置业部的销售月报表进行核对,并对销售计划完成情况、销售政策执行、未收款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有关措施。如:从*月份开始银行有关个人住房贷款的门槛提高,要求客户提供的资料增加和贷款额度的控制,建议置业部在签约及办理按揭前与客户说明情况,或了解清楚客户的相关信息,避免按揭办理后反复工作;对银行提出的黑名单客户抓紧催促办理相关手续,并对这批客户多加关注。

*、税务政策及纳税申报

运用税务政策,向税务机关申报集团公司向下属子公司计提管理费的申请,经杭州市地方税务局检查审核于*年*月**日下文批复同意杭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杭州山水人家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坤和建设有限公司等*户企业按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提取*年度总机构管理费。*年会计决算中集团公司向山水人家置业公司提取了.**万元。

对*年养老保险进行清算,整个集团养老保险分四个公司交费,集团公司、客旅分公司、@#¥公司、宁波公司,今年社区公司也单独开户交费。在集团参保人员较多,各公司人员都有,不利于管理,我们看出参保人按块划分,集团公司主要纳入集团本部、山水公司、三墩公司员工及外派人员;@#¥公司员工划到余杭;客旅中心划入客旅分公司;社区员工由社区统一办理;宁波当地人员在宁波公司办理。这样利于管理,对该项费用支出便于掌握,主要还是有利于接受税务与社保的检查。

*年度,山水置业公司产生利润,为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我们做了税务审计和申报工作,经多方努力于*年*月获得所得税退税返还**万元。

根据浙地税发[]号文件《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个人取得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从月份开始在工资核算上进行相关调整,一是企业可在税前列支;二是员工可减轻税赋。

三、审计工作

*、山水置业公司一期交付结算后产生了利润,在进行所得税申报的同时,办理以前年度亏损弥补申报。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委托杭州天瑞税务师事务所对山水置业公司*年、*年及*年进行了税务审计(*年、*年已审计过),出据的审计结果符合公司利益,西湖区地方税务征管局已对山水置业公司前五年的亏损进行了核实。

*、委托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公司、山水置业、@#¥置业、客运中心、集团合并报表进行会计审计,审计的目的是为了融资的需要。已取得了集团公司、山水置业、@#¥置业、客运中心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出据的审计结果基本符合公司要求。集团合并报表的会计审计报告经过蹉商获得了有效的会计审计报告。

*、委托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公司增资的验资工作,已取得有效的验资报告。

*、*月份对各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一次审计;**月份对客旅分公司*年经营进行了内部审计;对投资企业彩虹城项目的*年会计报表进行复核;*月份对社区服务公司*年经营情况自查工作进行了布置,并进行了财务审计。

*、今年房地产行业是税务机关重点审查对象,为此我们在*月份已对*年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复检,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月*日,杭州市审计局前来对山水置业公司进行税务的延伸审计,由于准备充分,审计后对我们的会计核算规范性给予肯定。

*、*年*月**日,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二局召开属管辖的下房地产企业税收缴纳情况稽查工作会议。本次税务大检查在全省范围开展,会上对税务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布置,税务大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时间从*月**日至*月**日,给企业一个补交的机会;第二阶段,为市地方税务局稽查二局对重点企业进行稽查,时间从*月下旬至*月底,对以下三类企业为必查对象:①自查情况空白的;②销售利润率不到*的;③不交自查情况表的,另外按自查户数的%比例确定重点检查对象;第三阶段,为省局重点检查。

公司领导对这次税务大检查工作非常重视,姚笑君副总裁会后亲自布置了自查工作,要求财务人员全力以赴做好自查工作,经过天的奋战,完成了自查工作。在自查申报过程中,认真对待税务机关的查询,在姚笑君副总裁统一部署下顺利通过自查申报,未将我公司列入重点检查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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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年度律师个人工作总结范文_律师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律师,个人,全文共 7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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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律师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一年即将逝去,这一年在工作上有多少遗憾有多少可喜的事情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年度律师个人工作总结范文,欢迎阅读。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年度工作总结栏目!

律师个人工作总结

即将逝去的一年,是遗憾的一年,也是可喜的一年。遗憾的是自己的进步太小,所学的知识太少;可喜的是,自己找到了可以为之奋斗一生的职业,通过它,可以让我阅尽人间冷暖,品尝世间酸甜。过去的这一年,有过沮丧,有过豪情;有过忧郁,有过快乐。现在留下的惟有沉思,改过,使得明年取得更大的进步。

一、案件办理件数、类型及收入

今年一共办理案件35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行政案件2起,民事案件29起,其中民事案件主要以劳动争议、劳务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为主。今年一月至十二月平均收入约3000元,与去年的收入相比,翻了一番,而且也使得能力上得到了很大提高,律所让律师独立核算的好处是不言自明的。

二、业务能力优势与劣势

目前而言,在劳动纠纷(除职业病外)、劳务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具有优势,在刑事、行政案件领域仍然需要学习和提高。尤其是在行政、合同纠纷领域要努力学习和提高,常见的借款(担保)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比较常见,律师更应该精通这些领域的知识,以突出自己的独特优势。

行政法虽然是自己的专业,但是现实中行政案件与行政法并不能直接划等号,行政案件领域有许多需要我亟待补课的地方。我会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努力学习这方面的知识。

三、社区法律顾问主要工作

1、西城社区、天一家园社区平均每两个月至少去一次(不包括参加社区活动)。

2、周江岸社区、新星社区刚刚调整,争取每两个月至少去一次(不包括参加社区活动)。

3、今年一年参加的社区活动主要有以下:

20xx年3月9日,同海曙区西成社区、天一家园等社区签订社区法律顾问合同。

20xx年7月,参加海曙区天一家园社区组织的便民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

20xx年11月,参加海曙区天一家园社区党员创先争优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期间为社区居民提供单独法律咨询解答多次。

20xx年12月4日,参加由海曙区妇联与宁波日报城事帮办共同主办,海曙区南门街道、周江岸社区承办的 “社区家庭集市”活动,在现场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并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

20xx年12月17日,与海曙区新星社区商定成立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站事宜,将法律援助工作与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结合起来,海曙区司法局对此大力支持。

20xx年12月19日,参加鼓楼街道秀水社区便民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法律咨询。

20xx年12月28日,参加秀水社区“十加十”和谐服务团成立大会。

4、经验:社区工作是街道管理的延伸,社区书记、社区民警、调解员、其他居委会成员和其他社工,都是与社区居民经常交往的人,具有人缘好,人际关系面广等特点,与他们多交流,并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可以使得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更顺利开展。同时,可以使得律师在社区有更好的人缘和人际关系网,首先是社区工作人员,然后是社区居民。做好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并且争取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居民对律师的信任感、依赖感,那么就可以为缺乏案源的律师提供机遇。

5、教训:上面的经验感言,自己没有全力去实行。说是说,做归做。没有去社区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联系,也是工作没有做好的地方。

6、计划:力争尽快让社区法律顾问照片上墙;尽快印制一批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宣传资料;至少两个月去社区一次与社区工作人员多交流(参加社区活动不算在内);积极参加社区便民服务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和机会为社区做讲座,扩大律师自身的知名度、美誉度;积极为社区的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添砖加瓦;积极做好社区需要社区法律顾问协助的工作。

四、法律援助工作的历练之恩

今年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8件(含与同事合办),其中群体性劳动纠纷两起,一起劳动者为10人,一起劳动者为20余人,两起案件最后都以调解结案。

今年承办的典型法律援助案件及参加法律援助活动:

20xx年4月,为海曙区鼓楼街道鼓楼浴室10名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经过多次争取和努力,最终,该10名劳动者同单位的劳动争议以调解形式结案,10名劳动者都拿到了应得的补偿金。

20xx年8月,为海曙区段塘街道下属环卫中心20多名清洁工人提供法律援助,经过与海曙区段塘街道办事处的沟通和努力争取,并对清洁工人代表耐心讲解劳动法律知识,双方的加班工资劳动争议被海曙区劳动纠纷联合调解中心以调解形式结案,清洁工人舒心地在工作岗位上继续工作,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做出了贡献。

20xx年8月底,为来自湖北的谭再金提供法律援助,其因工受伤,却与单位老板就工伤赔偿达不成协议,鉴于其急于回湖北老家的情况,遂申请海曙区劳动纠纷联合调解中心予以调解,最终与单位达成了工伤赔偿协议。

20xx年8月—11月,为盲人朱福庆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其与叶海燕的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经过努力,使得法院最终驳回了叶海燕的全部诉讼请求,较好地维护了盲人的合法权益。

20xx年9月7—8日,参加浙江省法律援助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其中《浅议劳动纠纷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一文,被收录入优秀调研论文集。

20xx年9月中旬,为武警消防战士宋苏华提供法律咨询,并协助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海曙区法律援助中心,协调合肥市瑶海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宋苏华父亲(劳动工伤)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军属合法权益。

20xx年9月下旬,武警消防战士吴泽民母亲因为其村民待遇享受问题,前往宁波消防支队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提出解决问题方案。

20xx年11月3日,武警消防战士家属在宁波发生工伤,前往宁波消防支队为其解答劳动工伤相关法律问题。

3、经验:锻炼了自己的能力,提高了自己的业务技能与水平,尤其是群体性案件锻炼了自己的协调能力与交际能力。每一个案件,尽管是法律援助案件,都是一次新的挑战之旅,都是一次与当事人沟通的心灵之旅,都是一次创造机遇的成功之旅。

4、不足:法律援助案件比较单调,选择面不大,范围狭窄,不适宜长期办理,否则,会束缚思维,形成思维定势。如果过多办理,会影响开拓业务的时间,会占用过多的精力。

5、规划:法律援助案件,用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逐渐少办,过渡到让自接案件多起来;法律援助案件,让媒体关注我,关注亿站律所。

五、案源开拓思考的点点滴滴与感悟

1、今年总体上而言,没有主动去开拓过案源,自己能够接到几个案件,也属平时的工作累计所致。

如20xx年7月参加天一家园社区便民服务活动,接到一起交通事故案件;20xx年12月参加周江岸社区承办的“社区家庭集市”活动,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又接到了一起申诉案件。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凡有因,必有果。我相信,只要用心、真诚去做我应该做好的每一件事情(案件、案源开拓工作),案源就会不期而至。

2、熟人、朋友、亲戚对自己的宣传和推介,一定不要轻视。

执业之初,我可谓对这个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总以为律师如果要熟人、朋友、亲戚介绍案件,收费及各方面很麻烦,碍于面子,这类案件的办理结果,当事人不满意,也难于向朋友交代,忽略了熟人、朋友、亲戚的作用。

其实,熟人、朋友、亲戚在律师的成长道路上,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3、案源开拓,每位律师无论倾向与哪一种方式不重要,重要的是事先要调查市场,规划好,制定好推介方案和内容,并且要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不要追求立竿见影的速效,否则自己会变得自己欺骗自己,也容易让自己产生沮丧感。

六、案源开拓(法律服务营销)的规划

1、坚持与熟人、朋友、亲戚保持经常联系,以使得他们自己或他们的亲友发生纠纷时,可以自己联系上。

2、网络营销

目前而言,让我在网络上花费较多的钱,去推介自己,既不现实,也不可能。我仍然会通过论坛、博客、法律门户网站,以写文章、提供法律咨询的形式去推介自己。

3、我会多走出去,利用各种机会和条件,多接触人,多认识人,倾听他们的要求,寻找法律服务的潜在机会。

4、办好手头的每一个案件,让当事人记住律师,对律师产生好感,让其变成“回头客”,变成“中介”,免费为自己介绍案件。

5、平时坚持看一些专业领域的书籍,无论是实务领域,还是理论领域,对律师在办案过程都可能会有启发和帮助,如果再坚持写写文章,能够在报纸、杂志上一露面目,那么律师的知名度、美誉度就会自然上升,如果能长期坚持,律师的级别自然会上升。

6、坚持去海曙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参与公益活动。

7、坚持做好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种活动,彰显社区法律顾问的风采,给社区居民留下良好印象。

8、精心设计两套宣传资料:个人版本与企业(个体户、公司)版本宣传资料。

个人版本宣传资料,主要针对个人会发生的纠纷领域做一个概要宣传,内容主要是律所介绍,律师个人介绍,业务领域介绍(附案例),以及聘请律师程序、律所收费规定,另外一些比较常见且个人容易混淆的法律知识,做一个简要普及。

企业(个体户、公司)版本宣传资料,主要内容格式同上。

重要的不是这两套资料本身,而是我们如何选择宣传推介的对象,要尽早确定宣传对象,制定好宣传推介的方法或方案,还要规划好宣传推介活动后续事宜,如果与个人或企业保持联系等事宜。

不但要让个人或企业知晓有亿站律师事务所,而且还要让其知道亿站律师能为其做些什么,收费也是公道合理的,还要让其知晓亿站律师的良好声誉,并且亿站律师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在与个人或企业负责人交往过程中,逐一展现的。

七、告别茫然,走向成功

经过一年的磨练,目前,已经对律师这个职业有了新的认识,并对自己的人生也有了新的目标和定位,身为一个法律人,理应为法的事业而奋斗,理应为公平正义而抗争。

迷茫已经逝去,清晰和坚定渐渐扎根。我相信我的付出,会有回报!

律师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范例

律师要有自己的思想,没有思想的律师,永远也不会成为一流的律师。律师不仅要精通法律,而且要了解商业运作的归则,理解法官裁判风格,体会客户真正需求。同时,思想上还要注意遵守执业操守,保护好律所和律师自身利益。如果要很好平衡这些复杂的关系,需要律师将具体的工作逐步提炼为工作的指导思想,并贯彻到工作中去。这样,有了思想作为指导,律师才能逐步形成成熟、稳健的执业风格。

律师仅有思想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特别注重实务操作。

律师实务操作应是多方面的,但本人想结合自身实习经历,浅谈两个方面。

一、案源

有人认为实习律师当务之急是学会案件实务基本操作,有没有案源关系不大。实习时要尽快学会实务操作无可厚非,但对待案源的态度,本人不敢苟同。实习是为一年后执业作准备的,如果不从实习阶段就开拓案源,那么等到执业以后再去开拓,就会像有的律师一样,执业都一两年了,还没什么案子,没什么事可做。那就未免太晚矣!其实自己细想一下也知道,案源是律师执业的第一步,没有案子,还怎么做案子?所以说实习阶段就开拓案源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既然如此,那么怎么开拓案源呢?

我想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 宣传自己,让客户了解自己。把自己的个人情况放到律所网站上,制作个人网页,参加网上法制评论等。

(二) 培养社会关系

1. 培养与公检法司各机关的关系

(1)通过随律师一起办案认识各机关人员,了解他们,向他们虚心请教一些办案问题,与他们进行良好的沟通,给他们留下深刻地印象。

(2)通过自己单独去办律师交办的案子,认识各机关人员。去办案见面时要有礼有节,给人留下良好地第一印象,这样第二次去就会记得起你。如此“一回生二回熟”,彼此就认识了,以后要办类似的案子就方便多了。

(3)通过亲戚朋友认识公检法司各机关人员,并保持良好关系。

2.培养与各企业的关系

(1)通过亲朋好友认识企业管理人员,与他们沟通,保持联络,为一年后打下案源基础。

(2)通过老乡关系认识了解一批企业,为今后执业,进一步开拓案源和市场。

3.培养社会其他各行各业人员的社会关系,包括同事关系。

二、执业技巧

执业技巧应是多种多样的,但两个多月的实习让我感受最深的,莫过于律师的收费标准、收费技巧和如何准备立案。

(一) 收费标准和收费技巧

每个律所都有自己的规定,但国家物价部门和律师协会又有些不同规定,这其中有些重合和交叉,这些怎么处理。这是一般情况。还有特殊情况的,比如疑难复杂案件怎么收费?到底可收多少费用要心里明白。实习一个月还没搞明白,而且自己对此还没予以足够重视。用主任的话说“吃饭家伙还没掌握好”。自从主任前几天的一次谈话,才使我醍醐灌顶。的确,自己连入行之门都搞不清楚,谈何入行?一般案件按照收费标准计算,根据省律师协会文件确定的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在收费标准的1-5倍内收费。对一些个人当事人确实经济有困难,也可在当事人提交申请减交后,经主任批准略收低些。

(二) 如何准备立案

1. 了解案情,倾听当事人陈述,与当事人良好沟通,深刻理会当事人真正意图,合理分析案情,告知当事人成功的可能性和注意事项,让当事人心中有底又有信心,但不要打保票,把话说死了。

2. 写律师法律文书

(1) 写起诉状

a、民事起诉状

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写好起诉状。这写起诉状需要先有个初稿,再细化修改,“文章是改出来的”,起诉状也不例外,但一般改两次就差不多了。文字上要言简意赅,格式上符合文书要求。一般起诉状文书不要超过两张纸,因为不是每个法官都有这么耐心和细心的,所以力求意尽的前提下求简。

b、刑事自诉状

多看律所律师往年诉讼的典型文书,然后结合案情自己写。

c、行政起诉状

律所行政案较少,自己可看些法律文书方面的书。

(2) 辩护词

要学写辩护词,就要看律师典型的刑事辩护词,作为参考多学习,多请教,不懂就问。

(3) 代理词

要多看代理词,再结合律师交办的案子自己写,写完后经律师看后有哪些不足,自己再改,体会一下自己为什么这些没有注意。

3. 案件表。

依表顺序装订,要记住。通过办案多次装订来掌握,按当事人人数制作副本。

4. 去法院立案。

注意自己先算一算诉讼费 ,好自己先准备费用。

律师年度个人总结范文

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上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1、思想品德方面。在工作和学习中,我认真学习十七在精神和邓小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中,自己能够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参加了本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对照检查了自己的工作并写出了学习心得。特别是认真学习了大会精神,是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办理业务方面。3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 件,刑事代理(辩护)件,行政案件 件,非诉讼案件 件,法律援助案件 件,顾问单位 家。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我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保证承诺书》执行落实情况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

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我作为一名律师,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在“5.12”中抗震救灾活动中,多次捐款捐物,我积极参加了市、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宣传讲课个次 场次,完成法律援助 件,被授予称号,义务法律咨询 次。

四、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

本人是中共党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法律为经济、为民服务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了我所的党组织活动,平时认真学习和落实了上级党委要求学习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明确政治方向,提高了政治素质。其次,在执业纪律、执业道德,与政治素质教育进行了结合,在具体行为中践行政治挂帅的基本指导思想,发挥党员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因为我的勤奋努力,我有幸被 理事,这既是对我的肯定,也是对我的鞭策,我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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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律师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服务,全文共 3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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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帐号: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 年月日订立。

一、法律服务范围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下列在〔 〕中标有√符号项目的法律事务(以下简称“本法律事务”)提供服务。

(1)刑事诉讼案件。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 〕,一审〔 〕,二审〔 〕,

再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审〔 〕,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二审〔 〕,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申请执行〔 〕。

(2)民事诉讼案件。一审〔√〕,二审〔 〕,申请再审〔 〕,申请抗诉〔 〕,申请执行〔 〕。

(3)行政诉讼案件。听证〔 〕,申请复议〔 〕,一审〔 〕,二审〔 〕,再审〔 〕,申请国家赔偿〔 〕,申请执行〔 〕。

(4)仲裁案件。代理仲裁〔 〕,申请执行,或者申请撤消仲裁/不予执行〔 〕。

(5)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 〕。

2、刑事诉讼案件。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一案中的提供法律帮助/担任辩护人。

3、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民事/行政/仲裁)一案的诉讼/仲裁代理人。

4、非诉讼法律事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就 事宜/项目提供见证/咨询/ /法律服务。

二、委托权限

乙方授予甲方的委托权限为(在选定的项目后打√)

〔 〕1、一般代理(主要是指不涉及处分被代理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

〔√〕2、特别授权(主要是指代理人享有处分被代理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以下为选择项)代理人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接受法律文书送达,〔√〕申请调查取证和证据保全、财产保全〔√〕提起反诉/反(仲裁)申请或者上诉。

〔 〕3、非诉法律事务委托权限:。

如甲方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且委托权限与本条约定不同的,委托权限依授权委托书为准。

三、律师

乙方指派 律师、 律师、律师、

律师为本法律事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承办本法律事务的,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撤销委托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

四、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依法维护甲方权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事务的进展情况。

4、律师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出具委托书。

5、乙方及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及律师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及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人泄露;但依法或征得甲方及其近亲属同意后,可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披露所涉及秘密的除外。

五、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律师诚实合作,向乙方律师如实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

2、如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否则,乙方律师有权拒绝其要求。

六、律师费及其支付(在选定的项目后打√)

1、〔√〕甲方委托乙方承办的本法律事务以计件方式收取律师费,律师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

律师费支付方式:

〔√〕由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即 日内一次性支付。

〔 〕由甲方按下列期限分期支付: 。

2、〔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的本法律事务以计时方式收取律师费,计时收费的标准为:每小时人民币元,计时收费的最小单位为一小时。律师完成本法律事务所需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具《律师用时确认单》。律师费支付方式:由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预付 元。乙方律师根据服务时间,以《律师费用清单》方式通知甲方已支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及余额,并可通知甲方及时补充预付律师费及金额。乙方完成本项法律事务或本合同解除时,双方结算律师费,多还少补。

3、〔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甲方委托乙方承办的本法律事务以风险代理收费方式收取律师费。

七、其他费用

律师在办理本项法律事务中所发生的以下其他费用并不包含在上述律师费内,应由甲方另行承担:

1、代理活动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差旅费等);

2、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等)。

八、利益冲突

乙方及律师应当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选择继续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或变更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九、委托事务的完成与合同的有效期限

属于诉讼/仲裁/代理的,委托法律事务以判决、裁定、调解、案外和解、撤诉、撤销案件、终止诉讼/仲裁/执行等方式结案,或者甲方原因单方撤销委托解除合同的,均视为乙方完成委托法律事务;属于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完成,或者甲方撤销委托解除合同的,均视为乙方完成委托法律事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法律事务完成或者甲方撤销委托、解除合同时止。

十、合同的解除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生效。合同一旦解除,乙方及律师应立即停止提供法律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现甲方存在故意隐瞒事实或虚假作证等妨碍乙方及律师正常完成受托法律事务情形的,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违约和赔偿

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者《律师费用清单》提示及时足额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的,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甲方应支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二计算至支付之日止。

2、乙方及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因违法执业或其他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实际直接损失。

十二、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可以用书面(包括邮件、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

十三、不保证与风险提示

乙方及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本法律事务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甲方在诉讼或仲裁中可能存在包括但并不限于以下几种风险,甲方应尽量予以避免:

1、诉讼或仲裁请求不明确、不具体、不完整会导致承担不利后果。随意扩大请求如得不到支持要额外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请求的增加、变更或者提出反诉、反请求应在许可或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否则可能不被审理。

2、提供证据应当及时、充分,超过指定的时限提供证据、不提供原始证据、证人不出庭作证、未在指定的时限内申请调取证据或申请鉴定都可能影响证据效力,甚至不被采信。故意提供虚假证据会导致承担法律制裁的后果。

3、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庭会导致缺席审理或按自动撤回诉讼或仲裁请求处理。

4、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造成诉讼或仲裁及相关文书被退回也视为已送达。在委托期间,变更联

系地点或方式未告知乙方及律师的,可能会导致无法及时送达通知及代交法律文书等后果。

5、应在裁决书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否则会丧失上诉权。

6、申请人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超过上述期限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7、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会导致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债务利息,或者支付迟延履行金,还可能遭受民事制裁(如司法拘留等)。

十四、争议的解决(在选定的项目后打√)

1、〔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先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提请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调解处理。双方同意,就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温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先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提请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调解处理。双方同意,就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甲乙双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约定:

1、乙方如完成委托事务,或者甲方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撤销委托,律师费不予退还、减免。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十六、生效条件(在选定的项目后打√)

〔√〕1、本合同由双方签署后生效。

〔 〕2、由甲方实际支付首次付款后生效。

在此之前,乙方及律师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十七、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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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事务所律师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3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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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的工作性质、业务范围、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实习律师。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 在聘任期内,甲方对乙方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职业道德、律师业务等方面实行领导、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聘任期内乙方如有违法乱纪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其他不适宜继续从事律师工作的行为或情况,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第四条 甲方负责按规定程序为乙方申办《实习人员工作证》,出具工作介绍信,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等;

第五条 乙方在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指派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带培律师,乙方协助带培律师办案,可根据办案收费情况和乙方的工作量大小及其表现,由甲方酌情给予适当的酬金;

第六条 乙方实习期满后,甲方负责对乙方客观公正地作出思想道德、业务能力、和工作态度的书面实习鉴定。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乙方在聘任期内,依法执行职责,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按甲方的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第八条 乙方在实习期间,应接受甲方指派的律师带培,不准独立以律师身份开展律师业务;

第九条 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保守甲方的业务秘密。

四、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条 因乙方疏于履行义务,情节较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乙方可以在受聘期间申请解除实习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离职前应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应在辞职申请获得甲方批准之日起十日内将《实习律师证》交回甲方。

五、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或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协调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市司法局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劳动合同范文3

甲 方:

乙 方:

签约须知

1. 签约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书,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2. 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

3. 本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合同凡需双方协商得,经协商一致后明确填写在空格内;涉及货币数字应填写“¥0000.00”字样或大写金额。合同中空格处双方如无约定内容须画“/”或填“无”。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4. 甲方招用乙方时,应查验乙方提供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5.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6. 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7.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一、劳动关系

第一条 甲方作为经合法登记注册的人才服务公司,根据用工单位业务要求,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用工单位是指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供劳动岗位的合法单位。

第三条 乙方也称派遣人员,是经用工单位选择和确认,并决定与之建立工作关系的人员。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被派往 (以下简称“用工单位”)从事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

第四条 乙方在用工单位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对甲方与用工单位的派遣服务协议的相关内容已经知晓。对用工单位提供的工作条件、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项内容,确信已无异议。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

三、工作内容和制度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派遣其至用工单位从事 工作,工作期间实行 (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制。乙方在甲方或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应服从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各项工作安排。按甲方或用工单位的职责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履行职责、诚实可靠、作风正派、服从管理。

第九条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待遇等按用工单位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条 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或结束派遣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按甲方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 甲方保证用工单位将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三条 甲方督促用工单位将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

五、劳动报酬

第十四条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执行标准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乙方执行不定时工时制的,按 执行。

第十五条 工资发放所属月为 (上月/当月),每月 日以法定货币形式汇入银行或按甲方支付办法计发现金;如遇公休假期,发薪日可以提前或顺延。个人收入所得税和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及其他法定应由个人缴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按有关规定代扣代缴。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按期向指定机构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九条 甲方也应当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八、其它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双方协商签订的一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 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它内容:乙方离职需至少提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交接完工作,方可正式解除劳动合同,若违反以上约定,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第二十四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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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会计事务所实习总结范文_实习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2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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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事务所实习总结范文

为了更好的完成学校规定的实习计划,也为了锻炼自己和提高自己的实践操作能力,而且作为大学里的第一次实践机会,也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相比较的最好机会,所以这次实习对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这里首先要感谢江苏永诚会计师事务所给了我这样一次机会,提供了一个较长的时期让我参与实习,使我在实习中获益良多。

应该说,在这次实习中我的收获是全方位的,在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整个综合素质上都有不少提升。我在会计师事务所中实习所做的工作,所参与的活动都是简单而纷繁的,但就是在这些看似简单枯燥的工作中我收获不菲。实习中的大部分真正工作的时间都是在进行像核对数字,排版格式,凭证抽查等等也许并不需要太多专业知识就可以进行的工作,不要说是一个大学生,任意一个能读能写的人都可以进行这样的工作。但是这段时间的经历,却让我亲身经历了注会的生活,不仅了解了审计业务,收悉了审计流程,更看到了公司会计实务的许多内容,理论上实践上都有了较大的飞跃。

在这次短短两个多月的实习过程中,我先后在工程审计,房建审计和财务审计三个部门实习。单位按排我先后到张家港,苏州,徐州出差。参加了张家港河道拓宽工程审计,苏州工业园区工程审计招投标会议,徐州电厂工程审计。虽然前两个部门的审计工作不是我的专业,但是拓宽了我的眼界,增长了我的见识,加强了人际交往的能力,为以后的工作生活提供了保障。

初到事务所时,面对这么个陌生的环境,感觉挺紧张的,于是处处留心。但事务所同事的热情和友好,让我感受到一片温暖,因为消除了那一层生疏,我开始把事务所当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喜欢上班了。最初的时候我都在做一些比较复杂的工作(对我来说),经常有不会做的地方,常常要问别人才能继续进行下去,开始的时候,真的怕烦到别人,后来问多了才知道,这也是一种比较有效的工作方式,总比自己一个人研究来的快多了。

在以上两个部门实习后,单位领导又安排我到了财务审计部门。由于这是我的专业所以我一直都很期待。先后和带队的何老师等另外几人一起,参与了中国药科大学制药厂,江苏交通广播网,南京宣武湖公园等单位的外勤工作和审计底稿的整理工作,获得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在实习过程中,我将平时在课堂上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情况相结合,进而加强对会计、审计的理解,更好的熟悉整个审计的流程和相关的业务。

每次参加审计的外勤工作对我而言都是一次很好的锻炼和提高的机会,因此我很认真对待分配到的各项任务,按照执业规范的要求实施审计程序。在此期间,项目部的老师们给了我很好的指导作用,使我认识到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的同时,加强和对方客户单位的交流是相当重要的。据以判断企业的财务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人员素质高低等,使自己在审计过程中做到心中有底,同时也与客户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便于我们的审计工作能更有效地开展。

刚进事务所的第一天,我就在所里翻阅了历年的审计工作底稿,熟悉相关的审计业务流程,明确年报审计的目的,大致的了解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性质。紧接着第二天就和我们业务部带队的何老师,助理等人去了药科大学制药厂。何老师交给我的第一个科目就是货币资金,有了第一天翻阅历年工作底稿打底,做起来也不会摸不到头脑。但是第一次还是对现金盘点表的各个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很模糊。不过随着后面几次的实践,也做的越来越熟练了。盘点现金不仅要点清楚现金的具体金额,而且要检查保险箱内是否放了不该放的东西,类似白条,金条,及其他私人物品等,然后用盘点日盘点出的现金余额倒轧出审计基准日的现金余额,再与审计基准日现金的账面余额相核对,确定现金账实是否相符。而银行存款的情况则要复杂一些,而且也是涉及货币资金安全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首先一家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一定会在不同的银行开立不同的几个账户,而每个账户都有余额,有些做进出口生意的还会开立外币银行账户。先核对审计基准日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和相应账户的对账单的余额是否相符,如果不符,不符的话要看未达帐,检查每一笔未达帐的内容和形成的原因,未达帐是否及时清理,有没有长期挂账的未达帐等。还需要对每家开户银行寄银行询证函以证实银行存款金额的正确性。而比较特殊的是有些企业上年有余额,而本年则销户了,在需要出具相应的银行销户证明的复印件(外勤最主要是就是搜集审计证据,这也算其中之一)。而对于有些活期存款和保证金用户的则需要在其他货币资金中列示了,一般的企业在这方面的业务都不太会很大,因此查清楚还是比较容易的。对货币资金的凭证检测也是很重要的一块,尽管看起来很简单抄些附件中发票,银行转帐支票。但是真正想找出问题,通过测试是最容易发现的。简单的工作越不能马虎,这也是审计的特点之一。

审计就是审会计的,这一点在这次审计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审计是看会计的做法是否正确和合理,会计的业务核算流程是否正确。通常情况下,审计人员会对会计处理提出疑问,处理错误的话就要调整和修改,这也是很麻烦的事,更是丢面子的事,审计必须和会计人员关系处理好,让会计人员既要修改又要心服口服,审计人员必须熟悉会计,更要做会计的老师。当然审计的课本理论和实际还是有差距的,实际的要松一些,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注会。其次,从何老师等前辈的身上我学到审计态度也很重要。认真、细致、客观是审计人员的基本素质。只有认真、细致、客观才能发现问题、思考问题、揭露问题。遵守职业道德,对于公司的隐私不要问得太多,比若说借款,关联方等。 除此之外,我们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系统的审计流程训练才能对审计有所感悟。简单的是,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分工合作(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帐账核对、帐实核对、账证核对;复杂的是企业的风险控制导向的审计、抽样审计等,具体审计的策略和重点。需要带着问题去学习,去问老师。关注每一个审计的细节,并问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有的项目简单审,有的项目复杂审,为什么有的项目那样审,而有的项目这样审。即时求教,机会难得。热心帮助老师解决简单问题,协助老师做好审计工作。对审计的整个流程有所掌握,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实际报告以及过程需要的种种资料(执照、章程、合同、会议记录、三张表、审计工作底稿、验资报告等复印件),也要知其用途。

弹指一挥间,为期两个多月的社会实践已经过去。在这短短的日子里,不仅重复单调的生活让我亲身体验到了工作的辛苦,与同事相处的过程也让我懂得了协作的意义。但这段经历交给我更多的却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事务所里的生活是紧张忙碌的,短短两个月的实习每天都是从早上上班到晚上,加班是常有的事,每天在路上就要花3个小时。虽然事务所里的同事看上去都比实际年龄大得多,但这个群体却保持着这个行业旺盛的精力和敏锐的洞察力,确实无愧于精英的称号。这次实习带给我的东西很多,使我发现了学习中的不足,明确了今后的目标,清楚了到达目标的路应该怎么走。我分明地感到,我在吸收着养分,我在一点点成长。

实习期间,我每天行走在飞速发展的城市中,穿行于行色匆匆的人群里,看着校园里无忧无虑的学弟学妹们,我感受到工作的压力,生活的艰辛,自身的空虚!幸好我还有一年的在校时间,我应该尽快武装自己,充实自己,让自己有底气走向社会,面对未来,有能力闯出属于自己的天地!

最后,感谢江苏永诚会计师事务所给了我这难得的实习机会,感谢事务所里各位前辈给予我们的悉心指导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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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离婚协议律师见证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2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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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证书范本律师见证书,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的请求,依法对自己亲身所见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律师见证业务是近几年来发展起来的新型律师业务之一, 例如,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与我国公司、企业签订重大企业签订重大的经济、贸易、 技术、文化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常常邀请律师给予见证。律师见证的意义在于,不但能够促使当事人认真、严肃地对待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增加其责任感,从而保证双方建立的法律关系的合法性、稳定性,而且有利于执行。如果事后一旦发生纠纷,见证律师就可以为人民法院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据。

律师见证的范围大致包括:客观上的法律事实、无争议的事实、法律行为、法律文书。律师见证的基本内容包括:

1.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实施特定的法律行为时,接受聘请的见证律师必须亲临现场,目睹监督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2.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可信,有关文书的内容是否合法;

3.审查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资格, 是法人的, 应当查明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委托代理人委托签约的,应查明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经过审查, 见证律师认为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够完备,应要求当事人进行补充,对见证事项有疑问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出说明。经补充和说明,仍不符合见证要求的,律师不宜制作见证书。

一、本文书的制作要点

(一)首部

1.标题,写明“律师见证书”。

2.文书编号,写在标题的右下方,依年度、律师事务所的简称、文书简称以及编号的顺序排列。

3.委托见证人的情况。是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作单位和职务、住所等情况;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其全称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其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委托见证人不只一人的,应分别情况,按顺序逐一书写。为了表明委托见证人在具体法律关系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可以在他们各自姓名或法人、其他组织全称之后加括号子以注明。委托见证人如有代理人,应在紧接该委托见证人的下一行(委托见证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在紧接其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下行一行),写出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所以及与该委托见证人的关系。

(二)正文

1.见证事项,即指委托见证人就何事请求律师见证,要写得简明扼要。

2.见证过程,要概述从接受委托到如何办好见证的全过程,着重说明律师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确认见证事项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做了哪些工作,从而可以顺理成章地过渡到见证结论。篇幅不宜过长,表述要力求全面。例如一件分房协议见证过程是这样写的:“本所于××年××月××日接受上列委托见证人的委托,指派律师 、 办理此项见证。经查阅委托见证人身份证件,审阅了分房协议书全文以及该房屋产权凭证, 并与委托见证人分别进行了谈话,根据查核情况,特作如下见证:……”。见证过程和见证结论可以合并写,也可以分开写。如果委托见证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或有疑义,“见证过程”栏内对律师进行调查的情况也要有所交待。

3.见证结论,是律师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自己亲临见证现场所目睹的当事人所办的法律行为和所审查的材料,明确其是否符合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标准的法律评语。是见证书的核心,既要写明委托见证人的主体资格符合要求,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又要写明见证事项真实合法。见证结论要求写得实事求是,明确具体。可以与见证事项的法律依据合在一起写,也可以分开写。如下面一件自书遗嘱见证书的见证结论就是和法律依据合并写的:“兹证明顾

在书立自书遗嘱时神智正常,思维敏捷,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该遗嘱系由顾  亲笔书写,在见证律师面前签名盖章,并注明书立遗嘱的年、 月、 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4.法律依据, 主要在于说明见证事项的合法性, 以自书遗嘱的见证书为例,一般的写法是:“经查,委托见证人亲笔书写的遗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制作正文时,除见证事项一栏要单独列出(与委托见证人相同)外,见证过程、见证结论和法律依据三项不必列出小标题。这三项虽然可视具体情况合写或分段写,但要做到互相吻合,使整个正文部分形成有机的统一体。

(三)尾部

参加见证活动的委托人在见证书上签名,见证律师签名并加,盖所在的事务印章,以示负责。

二、格式:

律师见证书

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___________委托进行________事项见证。

见证律师审查了委托人提供的______________ 文件。

兹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 月 日

三、实例

律师见证书

四川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___________委托进行________事项见证。

本律师事务所审查了委托人所提供的______________文件,并委派律师对文件以及所表述的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了实际调查。在此基础上,本律师事务所证明如下:

本律师事务所仅对上述证明结果的真实性即文件及其所表述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本见证书的中文和英文文本在法律上的意义完全一致。

如果对本见证书有任何的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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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律师安装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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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1、工程内容:

2、面积:_________㎡(以实际验收面积为准)。

3、技术要求:

4、其它要求:

三、质量、工期

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工程工期:甲方具备乙方进场条件时,通知乙方,乙方在3天内进厂后个自然天生产、安装完毕,乙方在施工期间,如遇到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雨天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

本工程单平米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总造价以验收的总面积为依据。

2、付款方式

(1)主钢构件进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累计支付工程款。

(2)工程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剩余工程款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预留工程款的_________%作为质保金(六个月内结清)。

五、甲乙双方负责事项

(一)甲方负责事项

1、负责提供钢构件堆放场地,施工用电电源、电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提供合格的支撑面,并做好配合乙方的工作。

3、负责施工场地质量监督和组织验收,排除一切外来因素干扰,提供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

4、按合同约定,按期付款。

(二)乙方负责事项

1、严格按《门式钢架轻型房屋钢架结构技术规程》和《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确定的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按合同约定,按期完工。

3、严格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及违法事件的发生。如发生人生、安全赔偿事故,由乙承担。

4、工程完工时,积极配合甲方的验收。

六、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组织验收。

2、甲方_________日内未组织验收或者直接投入使用,即示甲方认可此工程为合格工程。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不得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质量事故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按合同额的日_________%偿付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由甲方负责。

2、乙方工程逾期交付,按_________元/天赔偿甲方损失。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方预付款到位后生效,工程款全部结清终止。

3、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因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可进行调解、和解,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住址:

代表人:

联系方式: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住址:

责任人:

联系方式: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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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2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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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座城市大概都会有其独特的味道。香港有两种:每个工作日,你踏上拥挤的港铁,穿梭于无数的高楼之间,燥热的空气和周围匆匆的脚步时刻提醒著你不可以停下,这种叫作压力;某个周末,你乘船前往附近的岛屿,远离了中环,远离了人群,迎面的海风和周围的笑声把你拖进了另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这种叫做轻松。短短两周,我们体验到了一个立体的香港,不仅仅有关她的快、她的慢,更有关她的人和她的魂——法治。

中环以内

首先,在师傅的安排下,我先后跟随所里的几位大律师旁听了四场庭审。这也是我第一次亲身感受普通法下的庭审。在此过程中有一些比较有趣的发现。其中印象比较深的是,大律师们在高等法院出庭后都会到楼下的咖啡厅坐一坐。第一次和大律师们去咖啡厅的时候并没有感到任何的特别之处,以为只是随便坐坐。但是后来发现,几乎每一次出庭后,大律师们都会去咖啡厅随便坐坐。于是我便疑惑,这种“随便坐坐”的目的是什麽?后来有机会便请教了师傅。原来,在香港,大律师不可以直接接触案件的当事人,大律师所有的案件都是由事务律师委托,由于事务律师也常到咖啡厅,所以大律师到咖啡厅的第一个目的就是告诉事务律师,其已经完成了出庭的任务;其次,如果其他事务律师可在咖啡厅经常看到某一位大律师的身影,则证明该大律师代理的案件很多,也是一种实力的证明,这对于年轻的大律师而言,亦是一种很好的宣传。第二个发现是,在香港,特别强调大律师对法庭高于一切的责任。对法庭高于一切的责任要求大律师在向法庭陈词之时,不仅要向法庭展示对己方有利的法律和案例,对己方不利的法律和案例也要向法庭陈述。这完全改变了我之前的认识,虽然这给大律师的工作带来了更多的要求,但是对于法庭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而言无疑是十分有益的。此外,由于大律师不用直接面对当事人,自然就避免了很多来自于当事人的很多无形压力。如果当事人的意见违背法律的基本原则,而其又要坚持自己的观点而无法被说服,大律师则可以出于对法庭高于一切的责任的考虑,终止委托。

其次,虽然上了一学期的课,我对国际商事仲裁的理解仍停留于十分浅薄的层面,对于其在现实中的样态充满了好奇。得教于我的两位师傅李焕文大律师(ThomasLee)和彭喜雯大律师(EllenPang),我不仅加深了对国际商事仲裁本身的理解,对于其在内地和香港的发展现状也有了新的认识。国际商事仲裁在内地的发展起步较晚,目前,在内地虽然有很多律师从事仲裁相关的工作,但当中真正可以达到国际商事仲裁水平的律师仍是凤毛麟角。语言能力的弱势以及缺乏对普通法及普通法实践的理解等诸多因素,导致很少有内地的律师能够胜任国际商事仲裁的案件,所以内地当事人经常要聘请来自于其他地域的律师。彭喜雯大律师曾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并在内地的律师事务所从事仲裁相关的业务,交流中,她流露出对内地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期待,也让我有了作为一名法学生的使命感。

大律师们还安排仲裁班的同学参观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分会(CIETAC HongKong)、国际商会(ICC)以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参观期间,我们与其中的工作人员进行短暂的交流,了解了三个仲裁机构仲裁的不同特点。我比较感兴趣的一个问题是,仲裁庭选定以后,三个机构是否会继续积极地参与案件当中?参与的程度有多大?如果仲裁庭的进度发生了延迟,三个机构是否会积极地推动案件的进行?结果出乎我的意料,三个机构的工作人员一致回答说,他们在仲裁庭选定之后,都会继续参与案件的进行。但这样的回答让我有些困惑。于是,参观后我与李焕文大律师探讨了这一问题,他把三个机构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拿给我看,并让我回忆三个机构工作人员的回答,然后让我自己体会。看完之后我们继续讨论了这一问题,实际上,从一个侧面可以略微区分出三个机构的参与度,也就是其收取的费用。往往最贵的那个机构会参与的更多,而实际当中也是如此。但是具体在实践当中,三个机构的参与程度,著实还是需要亲自感受。

中环以外

周末,张耀良大律师带领全体同学来到了南丫岛,远离了中环,远离了人群,这里是另一个香港。旅程中,同学们彼此交流,也增加了许多关于香港、关于法治的感悟。法治一直是香港所坚守的基本原则,其在很多地方的表现都值得内地的法律人去学习并思考。首先,香港大律师的执业环境远远地优于内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发展也更加完善。高度精英化的大律师群体使得这个行业的门槛极高,但同时也保证了该群体的社会地位,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香港大律师公会在各种社会事件中发声,表达群体的意见,推动香港法治建设的发展。其次,一个社会的法治发展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透过其形成的传统观察出来。在香港,无论是法官还是律师,在正式的庭审中都要戴假发,著长袍,不同法院的法官、不同级别的大律师的著装也是不同的。我还记得在DesVoeu_ Chambers的门口有一张照片,那是王鸣峰大律师成为资深大律师的仪式。这些传统时刻证明著法治在香港人心目中的重要地位。

我站在置地广场的楼下,看著车,看著人,再回头看一眼身后的律师楼,作为一名法学生,我的心中不仅期待内地的法治发展能够更加完善,也希望内地的法律执业环境可以给予所有法律人更公平且更有价值的对待。

最后,感谢所有任课老师和大律师为课程的辛苦付出,感谢香港大律师公会、丽达集团和学院的支持,感谢香港中联办、香港高等法院、律政司、法援署、CIETACHongKong、HKIAC、ICC等众多机构为我们提供的交流机会。感谢同行朋友帮助,感谢李焕文大律师、彭喜雯大律师两位师傅以及麦业成大律师在实习期间给予的指导。希望有更多的同学得此机会,感受不一样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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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私人律师出庭代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2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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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推出的汽车饰品经销制,在保证_________、代理商及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在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共同开拓市场促进双方合作。签订代理协议如下:

一、资格认定

1.1乙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2乙方须为具有独立财务核算资格的企业或经销处。

1.3乙方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甲方提供产品,以保证其合作之合法性。

1.4乙方须具有一定市场推广经验(具有专职业务人员)。

二、乙方需提供之相关资料

2.1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

2.2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3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授权销售代理

3.1甲方授权乙方网站上所展示的系列产品为_________经销商,销售范围以国家行政区域界定为准。

3.2乙方有权设下级分销机构销售甲方上述产品,其销售范围和下级分销机构销售范围只能在甲方授权乙方经销区域内进行。乙方对其下级分销机构的销售政策与甲方的同级分销政策发生矛盾时,原则上以甲方的政策为准。

3.3乙方承诺当年向甲方采购金额在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上,首批进货量需_________元以上的货物。

四、价格、供货方式及市场管理

4.1产品的供货价格见附件。

4.2乙方应遵守甲方之产品的市场批发及零售价格,以保证良好的市场秩序。如采取促销活动,必须先通知甲方同意后执行。

4.3甲方按照每月为单位考核乙方的特约销售商资格,若乙方每月不能完成_________元则甲方有权在下一个月取消乙方的特约销售资格。

五、市场宣传及推广

5.1乙方应积极有力地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发完善市场网络及负责相应的管理服务工作。

5.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的宣传促销活动。

5.3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有关的技术支持、信息资料,以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

5.4甲方将为乙方限量提供宣传彩页,赠品等宣传资料,具体方案以甲方的安排为准。如乙方需求量太大,甲方将按成本价向乙方提供以上宣传资料。甲方对宣传资料的发放拥有解释权。

5.5乙方自行印制的宣传资料上,应注明“产品由中国_________网提供”字样。

5.6乙方必须为消费者提供和执行由甲方所规定的售后服务措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损害消费者利益,造成品牌形象的伤害。否则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

六、售后服务

6.1退货:产品因质量问题无条件退货。

6.2滞销产品:每月____日是为换货期,按本月进货额的_________%换货,换货产品不计入销售量内。

6.3质量问题:产品由于人为损坏所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两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关问题,并与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4乙方由于经营不当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无法经营,甲方可按进货额折扣购回。

七、产品品质

7.1甲方对本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承担全部责任,不含任何欺诈行为。若因甲方产品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7.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产品仿冒其它品牌相关产品,如有以上行为,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7.3乙方不得销售甲方提供品牌的仿冒的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经销资格。

八、保密条款

8.1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销售、市场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8.2乙方对甲方所提供与产品相关的市场价格、规定等情况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8.3若其中一方违反以上两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

九、结算方式

9.1订货方式:甲方根据市场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产品库存,尽量保证乙方需求,但乙方如有较大需求量,则乙方有义务和责任提前通知甲方订货。乙方预订货物须预付_________%货款,否则甲方视为无效订货。

9.2订货周期:_________天。

9.3提货条件:款到发货,如预订的产品在正式订货时需结清余款_________%。

9.4付款方式:电汇、信汇或转帐方式汇入甲方帐号。

9.5交货地点:甲方的报价为_________交货价,甲方承担从厂商至甲方地的运费,甲方到乙方的运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可以指定货运站或由甲方合作 的货运站统一配送至乙方所在地。

9.6甲方报价为不含税价格。

十、其他条款

10.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处理或由甲、乙方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10.2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甲、乙双方同意凡因本协议引起诉讼,仲裁地为甲方所在地。

10.4经销期为________年,起始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0.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表: 代理商编号:_________(代理商填写) 代理商合同号:________(代理商填写) 价格单版本号:________(代理商填写) 订货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网公司填写) 中国_________网标准配置订货单(代合同) 供货单位(甲方):_________ 订货单位(乙方):_________ 收货单位: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收货地址: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 今乙方向甲方订购如下产品: 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 数量 经销单价 折扣金额 合计金额 备注 乙方到货签收人: 身份证号: 总计 (大写):,:____ 返款额 (大写):,:____ 货款金额 (大写):,:____ 订货条款:

1)付款日期:本订单生效后立即付款。

2)交货日期:甲方在乙方付款后交货,于三个工作日内以铁路行包或乙方指定的运输方式将货物发出,选用汽运方式的客户将外加保险,收货地址为乙方指定的区域中心____市。

3)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方式:乙方付款后7天内未到达甲方指定银行帐号作违约处理,甲方将按合同规定处罚或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4)本订单为甲乙双方所签定《汽车饰品经销协议》附表,本合同未明事项,按甲乙双方所签上述协议的约定执行。

5)以上各项必须逐项填明不得涂改,经甲已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生效。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签字) 订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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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1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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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会计事务所合伙人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事务所、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根据财政部《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事务所由等×人合伙设立。

第三条 事务所中文名称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法定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第四条 事务所经(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批准,依法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其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事务所的性质为合伙事务所。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 经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即是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团体会员,按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 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年(注:不少于20年),自事务所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未向审批机关申请终止经营视同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按协议规定的程序表决通过后,向政府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二章 事务所的宗旨、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九条 事务所的宗旨: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 事务所的经营目标是,在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领导下,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执业水平的合伙事务所,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第十一条 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注: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一)审计业务:包括审查会计报表;验证资本;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建预决算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其他审计业务。

(二)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评估;单项评估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评估咨询服务。(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税务代理;(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四)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预决算、招投标代理;(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五)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会计管理咨询;设计会计制度;担任非鉴证客户会计顾问;为非鉴证客户代理记帐;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价;其他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培训财会人员、会计帐册凭证、会计电算化软硬件用品的销售等)。

(六)当事人委托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 合伙人出资

第十二条 事务所合伙人构成如下:(略)

第十三条 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各合伙人认缴总额和所占比例如下:(略)

第十四条 出资方式(由合伙人自行确定)。

第十五条 各方出资额应在合伙人大会批准(新设立的事务所则应在审批机关同意成立事务所批文下达后)一个月内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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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律师陪同购房法律服务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律师,服务,全文共 1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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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 x 专项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四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万元,20x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万元。

乙方的后期律师费,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15%的比例在执行完毕3日内支付。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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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租地合同新范本律师整理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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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地情况

甲方将位于湖南常德澧县澧阳镇翡翠华庭旁边闲置草坪约800平方。

二、租期

租赁期限长期使用,暂定20xx年。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经商使用,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租赁期限界满后,租金平等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土地归还甲方使用。

六、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为 元每年,租金按一年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第二次支付时间 年 月 日完成,由甲方开出收据给乙方。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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