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长期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小时,每周不超过_____小时。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_____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_____小时,每月不得超过_____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_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创造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乙方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甲方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
甲方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乙方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耐酸耐碱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毒口罩、面具、等。
第九条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乙方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乙方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十条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每月提供劳动保护特殊津贴_____元。
第十一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凡从事国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岗位),乙方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乙方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第十三条乙方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乙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存在威胁生命或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有权通知甲方并从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险现场撤离。
甲方不得为此而取消或者减少乙方在正常工作时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乙方应当学习和掌握有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
(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_____%)。
第十七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
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
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
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三)其他工资形式。
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条中明确。
第十八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_____%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_____%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_____%的工资报酬。
第二十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_____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二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_____时到次日_____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_____元。
从事有毒、有害岗位每月(日)生活保健津贴为_____元。
第二十二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三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
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三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五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________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八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月。
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二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_____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_______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三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
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四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_____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
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_____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_____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_____,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_____。
第四十六条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_____%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七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第四十九条其他违约责任
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条
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
第五十二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第五十五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
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续订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续订类型为期限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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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子护眼长期合作协议
甲方:装饰服务部
乙方:____先生
装饰服务部与____先生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装饰服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金,甲方全权负责运营,实现双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四万元启动业务资金,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资金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利益受到损害。
四、甲方经营盈利后,甲乙双方各占50%利润;如经营亏损,由甲乙双方另立协议书协调补充资金。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双方在分配利润时,如涉及帐面争议,可提请相关劳动部门仲栽。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装饰服务部
乙方:____先生
代表签字:
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篇2:长期供货合同
甲方:—公司
乙方:
鉴于: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甲方大量需要指定型号产品;乙方系专业产品生产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作物情况
1.1品名:
1.2规格:
1.3数量:
1.4备注:
第二条合同价款
2.1合同价款总额:
2.2付款方式:
2.3付款时间:
第三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3.1质量要求:
3.2技术标准:
3.3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第四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4.1用乙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4.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按下表标准提供:
4.3甲方于_年_月_日之前提供原材料。
4.4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日内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和保密
5.1甲方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5.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甲方未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5.3甲方要求对承揽物的技术性严格保密,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乙方不得擅自披露、使用甲方技术资料和图纸、制造再现甲方技术的器材、取走与甲方技术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第三人故意或过失泄露甲方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的文件或文件副本;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用于自身技术、设备的升级或研发。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6.1验收标准:
6.2验收方法:
6.3甲方验收乙方所完成定作物的时间:
6.4甲方验收乙方所完成定作物的地点:
6.5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6.6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日内发现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退还。
6.7双方就定作物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为准。质量检验机构由双方共同指定,费用由乙方垫付,由主张未被检验证明支持者最终承担。
第七条交定作物的时间和地点
7.1双方约定由甲方自提定作物
7.1.1自提定作物的时间:
7.1.2自提定作物的地点:
7.2双方约定由乙方送交定作物
7.2.1送交定作物的时间:
7.2.2送交定作物的地点:
7.3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交定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8.1包装要求:
8.2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9.1定作物的运输方式:
9.2运输费用由承担。
第十条定作物的保修
10.1定作物保修期:
10.2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保修服务。
第十一条定金及预付款
11.1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的数额:11.2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的时间:11.3甲方向乙方交付预付款的数额:11.4甲方向乙方交付预付款的时间: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2.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若甲方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接受的,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元/每件的违约金。经过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2.2未按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和延期交货责任。因包装不符合同约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12.3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支付未交定作物总价的%违约金。延期交货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2.4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
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完成,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3.1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定作物总价‰的违约金。
13.2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3.3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时,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3.4其它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签订地点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篇3:简洁长期运输的合同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确定由承运方为托运方提供运输服务,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托运方义务与责任
1、托运方应及时将每批次货物的装车地点、装货时间、数量、规格型号等相关情况告知承运方,确保承运方能顺利装载货物。
2、托运方应按国家标准对货物进行运输包装捆扎,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或行业内公允的方式进行包装捆扎。
3、托运方需向承运方提供有效的目的地,以及收货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4、承运方按时将货物完好无损送至托运方指定收货地点后,托运方按约定及时支付承运方运输费用。
二、承运方义务与责任
1、承运方应保证其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提供运输服务的全部法定资质,并保证其提供的运输车辆及相关工作人员满足国家规定的安全运输要求。同时向托运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承运方公章。
2、每批次货物运输前,承运方应及时向托运方提供派车单,派车单所涵盖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运输车辆的车牌号、行驶证号(发动机号)和对应车辆的司机姓名、身份证号、驾驶证号、联系电话。同时应向托运方提供承运车辆的行驶证和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因上述证件虚假或不齐备,造成运输途中货物被扣押或逾期交货,给托运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承运方全部承担。
3、收到托运方的发货明细信息后,承运方应及时组织车辆运送货物。如因承运方未及时安排运输车辆从厂商的仓库将货物提出,给托运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运人全部承担。
4、在货物装车时,承运方必须督促司机当场点清货物件数、支数和块数,核对过磅重量和单据重量是否相符,并要求司机当场在发货明细单上确认签字。如因司机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的货物短少损失由承运方负责承担。
5、在货物装车时,承运方必须督促司机对货物的锈蚀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货物锈蚀严重,应当拒绝装车,并及时将详细情况告知托运方,便于托运方协调解决后续事宜。如因承运方未较好履行此项义务,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运方全部承担。
6、货物装车后,承运方必须对货物进行紧固,并做好防雨、防潮、防火、防盗等措施,货物从装车后到交付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毁损、灭失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运方全部承担。
7、承运方应严格按照托运方指定的地址送货,如未经托运方同意擅自变更送货地点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对托运方予以全额赔偿。
8、承运方必须将货物准时送达托运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因承运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延迟送达,导致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经济损失由承运方全部承担。
9、承运方对货物从启运地到目的地的全程承担运输义务,运输途中产生的过路、过桥、摆渡、仓储、吊装、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承运方承担,承运方同时承担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
10、合同有效期内,承运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托运方托运的货物,如出现此情况,承运方应承担扣押货物价值贰倍的违约金,并返还托运方被扣押的货物,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运方全部承担。
11、需要承运方携带的货物明细单、发料单、过磅单和材质证明书等相关纸质单据文书,承运方应随车携带,并交给指定接收人。因承运人原因造成上述单据凭证的遗失损毁,给托运人带来的经济损失由承运人全部承担。
12、如收货人验收合格,承运方应要求收货人在托运方出具的随车发货明细单上签字予以确认,以此作为收货凭证。承运方应保证将收货人签字的收货凭证及时交付托运方。因承运人原因造成收货凭证的遗失损毁,给托运人带来的经济损失由承运人全部承担。
13、如承运方出现运力不足、车辆调配不及时等情况,导致无法完成运输任务时,托运方有权临时选择其他承运人,承运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三、运输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启运地、目的地、运输期限及验收
1、本合同项下的运输货物均为各种钢材制品,规格和数量以每批次货物发货明细单为准。
2、运输线路: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运输线路。
3、运输期限:每批次货物限 小时之内送达托运方指定收货地点。
4、验收内容:包括包装是否完好,数量、重量是否短少,货物是否出现锈蚀变形等问题。
篇4:最高额抵押长期借款合同
抵押人:
身份证号:
住 所:
现居住地: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委托代理人:
(须提供抵押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号:
住 所:
现居住地: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抵押权人:中国光大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 话:
传 真: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确保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受信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综合授信协议》(以下称“《综合授信协议》”)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抵押权人,为受信人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将产生的债务向抵押权人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以担保受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债务。
抵押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抵押担保。为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 定义
第一条 主合同:是指抵押权人与受信人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以及抵押权人与受信人根据《综合授信协议》就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所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
第二条 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是指抵押权人根据《综合授信协议》向受信人提供包括本外币贷款、贸易融资、贴现、承兑、信用证、保函、保理、担保等表内外信用发放形式(统称“具体授信业务”)时,与受信人所签订的单笔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
第三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三条 抵押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抵押权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全部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债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______________。
出现下列情形,主合同的债权确定:
(一)主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三)抵押权人与受信人终止主合同或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终止本合同;
(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受信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吊销、注销、解散;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1.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抵押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和
2.抵押权人在本合同项下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以及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第五条 抵押权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抵押人具有约束力。
第五章 抵押物
第六条 抵押物的数量、价值等详细情况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详见附件一),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在此以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向抵押权人抵押抵押物,以及现在和将来产生于抵押物上的所有权利、利益和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作为合同一方签署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任何出售或出租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权利以及因抵押物被扣押或被征用而使抵押人可以得到的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 抵押物经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一致确认(无法一致确认时,由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有关中介机构评估),在本合同签字之日的价值为:(写明币种,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签署之日的抵押率为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项下抵押率应保持在_____%以下,若超过该约定抵押率时,抵押权人随时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抵押权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担保。
第八条 抵押物的以及与抵押手续相关的所有有效证明和资料均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确认封存后,由抵押人交予抵押权人保管。
第六章 抵押人应提交的文件
第九条 抵押人应在受信人首次使用抵押权人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提供的具体授信业务前向抵押权人提供以下所列的全部文件。该等文件如为复印件,则须经抵押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字确认为真实、完整、有效的文本:
1.经抵押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的本合同的正本;
2.抵押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抵押物的权利证明及有关资料的原件;
4.证明抵押人资信情况的资产证明或其他资料;
5.抵押人根据本合同第十一章的规定取得的所有保险单、保险合约及其他有关单据或相应副本(视情况而定);
6.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已向有关抵押登记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或备案的证明文件;
7.抵押权人合理要求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七章 抵押人的声明和保证
第十条 抵押人在此向抵押权人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抵押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抵押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接受主合同和本合同的内容,抵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 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并且以复印件形式提供的文件均与原件相符。
4. 抵押人合法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如抵押物属于依法须经有关方面批准或同意方可抵押的财产,抵押人保证其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批准或同意。
5.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所有权和处分权方面的争议。除本合同设定的抵押外,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租赁、托管、共有、其他任何争议、瑕疵或任何限制,抵押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以共有财产设定抵押的,应按照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6.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与其他人签订涉及抵押物转移占有的合同;如经抵押权人同意,则抵押人应在与其他人签订的涉及抵押物(动产)转移占有的合同中要明确约定抵押物不能留置。
7.抵押人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以及适用于其的任何法律法规。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8.除本合同外,抵押人未曾订立任何其他协议以赠与、转让或其他方式处置全部或任何部分抵押物及其中的任何权利或利益,也没有在抵押物上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其他担保。
9.本合同附件一所列有关抵押物的情况是真实和准确无误的。
10.抵押人已按时支付所有与抵押物有关的应付费用及款项(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种税项),并已完全遵守和履行所有与抵押物相关的其他契约及条件。
11.为确保本合同和抵押权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抵押人已完成或将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记、备案或公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将抵押物在有关登记部门进行的登记。
12.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抵押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13.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人或抵押物的,并将会对抵押人的财务状况、抵押物的价值或抵押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4.抵押人未发生或存在任何违约事件。
第十一条 抵押人的上述声明和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须始终保持正确无误,并且抵押人将随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进一步的文件。
第八章 抵押人的承诺
第十二条 在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之前,抵押人应遵守以下条款的规定:
1.抵押人应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法律和法规,严格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抵押物的所有权/处分权始终合法有效。
2.抵押人应向抵押权人提供有关抵押物的所有有效资料。
3.应抵押权人的要求,抵押人应随时向抵押权人报送反映其资信情况的资产证明或其他资料。
4.抵押人在收到任何政府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任何有关抵押物的通知或命令的五个抵押权人工作日之内,应将该通知或命令的内容告知抵押权人。
5.抵押人应按期支付与抵押物有关的各种应付税项和费用。
6.抵押人应立即通知抵押权人以下任何事件:
(1) 任何违约事件的发生;
(2) 任何涉及抵押人或抵押物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3) 抵押人变更居住地址和通讯方式。
7.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只要被担保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完毕,除非得到抵押权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 转让、出租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抵押物或其任何部分;
(2) 对抵押物(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之外)再行设置或同意设置任何其它抵押或担保权益;
(3) 对抵押物作出任何违反现行法律和法规的任何行为,或进行任何有可能影响或降低抵押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益的任何行为。
8.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抵押人有义务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并采取措施使抵押权人免受侵害。
第九章 抵押物的占管
第十三条 在抵押权人实现本合同项下设立的抵押权之前,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抵押权人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因管理、维护抵押物所发生的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十四条 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的或任何结构上的改变。由于抵押人违反本条款而在抵押物上增添的不可分割的任何建筑、设施或固定装置将自动成为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一部分。
第十五条 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抵押权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并及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十六条 抵押人应及时将有关抵押人的任何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抵押物或其价值的任何事件通知抵押权人。在抵押权人认为该等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抵押物价值减损时,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进一步的、抵押权人认可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种类的担保)。
第十章 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七条 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出租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抵押物所得到的一切款项均应立即存入抵押权人指定的账户。未经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提取上述指定账户中的任何款项。抵押权人可以就上述款项优先受偿。
第十八条 在抵押期间内,一旦发生本合同第十三章规定的任何违约事件,抵押权人即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依法实现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抵押权或处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或者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抵押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在抵押权人依前款的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过程中,抵押权人有权依法采取下列行动:
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市场价格在适当的时间变卖抵押物,并对抵押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要求抵押人偿付抵押权人为行使本合同或法律赋予其的任何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抵押权人有权选择行使全部或部分上述权利或暂缓行使任何权利,抵押人应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
第十九条 一经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须协助抵押权人取得与抵押权人为实现其抵押权而处分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必要的批准或同意,并协助抵押权人办理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续。
第二十条 抵押权人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按以下顺序处理:
1.用以支付抵押权人行使其权利或其处分抵押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包括抵押权人为行使其权利而委托任何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所产生的费用);
2.用以支付抵押权人因处分抵押物而需交纳的税款;
3.用以偿还被担保债务;
4.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应将余款交付抵押人。
如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不足以清偿被担保债务,抵押权人仍有权依法继续向主合同债务人进行追索。
第二十一条 抵押权人依法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处分抵押物时,除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无需对因行使其权利或处分抵押物而给抵押人或抵押物带来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一章 抵押物的保险
第二十二条 在受信人首次使用抵押权人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提供的具体授信业务前,抵押人应自行承担费用并到抵押权人认可的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按抵押权人要求的险种对抵押物进行投保,并使之保持完全有效。保险金额应不少于抵押物的价值。
第二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权人应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合同》应经抵押权人认可,《保险合同》中不应有任何限制抵押权人权益的条款。
第二十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的保险单、《保险合同》及其它有关单据或相应副本(视情况而定)应交由抵押权人执管。
第二十五条 如果抵押人延迟或未能办理上述投保,抵押权人有权(但无义务)依照上述方式或另行代为投保,抵押人须向抵押权人补偿抵押权人因进行该等投保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二十六条 在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之前,未经抵押权人事先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中断、取消或变更任何关于抵押物的保险。
第二十七条 在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之前,抵押人应当按时支付有关抵押物的所有保险费或其他费用,并在保险期满时,及时续展保险。抵押人应当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将其付清保险费的支付凭证复印件提供给抵押权人。抵押人不得以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损害抵押权人在保险项下的权益。如果抵押人违反本条之规定,抵押权人有权(但无义务)以其自身的名义或与抵押人联名或以抵押人的名义,采取其认为必要的措施,维持该保险的更新和有效,并确认抵押权人在保险单项下的权益。由此发生的费用应由抵押人支付,并构成被担保债务的一部分。
第二十八条 如果发生了保险单中所列明的保险事故,抵押人应在保险单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及抵押权人。因抵押人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而引起的全部损失应由抵押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 保险期限不得短于主合同项下的授信期限,且必须长于主合同项下的授信期限届满后 。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期限届满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如就抵押期限的延长达成一致时,抵押人须依抵押权人要求对抵押物的保险期限做相应延长。
第十二章 担保的性质和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是一项持续的担保并且具有完全的效力直至被担保债务得到全部清偿为止。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独立于抵押权人为被担保债务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前无需首先执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担保,也无需首先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十三章 违约事件
第三十二条 下述每一事件及事项均构成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受信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
2.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履行债务期限已到,受信人未依约归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3.受信人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裁决受信人败诉,导致受信人存在无力向抵押权人偿付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可能性;
4.出现使抵押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5.发生主合同项下规定的任何其他违约事件;
6.抵押人擅自向其他方转让、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或对抵押物的任何部分的权益设定或试图设定任何担保权益,或有任何第三方就抵押物主张任何权利;
7.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声明、保证或承诺被确认为是不正确的或不真实的,并会影响抵押权人的权益;
8.无论是否已被给付任何补偿,抵押物或其重要部分被没收、征用或被强行购买或取得;
9.被担保债务的任何部分由于任何原因不再充分合法有效,或由于任何原因而被终止或受到限制;
10.发生了针对抵押人或抵押物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1.抵押物的价值实质性减少,而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要求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物或增加其他担保;
12.抵押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发生抵押权人认为将会严重不利地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其他事件。
第三十三条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抵押权人有权视情况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数项措施:
1.行使其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违约救济措施;
2.按照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依法实现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抵押权。
3.行使其就被担保债务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权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
第三十四条 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个抵押权人工作日内,由抵押人会同抵押权人到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登记部门出具的有关该项抵押登记的他项权利证书或其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应交由抵押权人执管。
第十五章 税和其他扣减
第三十五条 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所有款项应全额支付,不得作任何性质的冲抵、扣减或预提,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如果任何法律要求抵押人对其支付给抵押权人的任何款项进行扣减或预提,则抵押人应向抵押权人支付一笔另外的款项,以保证抵押权人收到的金额相等于在不作此类扣减或预提时所应收到的款项。如果抵押人是因税务上的原因而作出了上述扣减或预提,抵押人应将完税凭证的复印件递交给抵押权人。
第十六章 费用和补偿
第三十六条 抵押人作为委托人的,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承担因签订、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费用支出,包括公证、登记、保险等费用。
抵押权人为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服务、鉴定、估价、登记、保管、诉讼的费用及其他所有实际开支)由抵押人承担。
第十七章 其他
第三十七条 未经抵押权人事先同意,抵押人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第三十八条 无需事先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权人可将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全部转让予任何第三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同时转让给第三人,抵押人应当为此完成相应的变更手续。部分转让债权的,抵押人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是否转让由抵押权人决定并书面通知抵押人后生效。
第三十九条 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抵押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条 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变得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第四十一条 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
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或者对上述款项进行提存。抵押人拒绝偿还或提存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双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首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通知对方。
双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但抵押人发给抵押权人的文件,则需在抵押权人实际收到后方可视为送达。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法律)进行解释。
第四十四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在抵押权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自抵押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抵押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法律要求登记的,抵押权自在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设立。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经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四十七条 在受信人或抵押人向抵押权人偿还全部被担保债务并已全部履行其在本合同及其他有关的文件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后的____个抵押权人工作日之内,抵押权人应协助抵押人办理解除或注销抵押权的手续。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应由受信人或抵押人支付。
第二十章 附件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一.《抵押物清单》;
二.
第二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抵押人持______份,抵押权人持______份,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机构存留_____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于_______签订。
第五十二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承诺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当受信人、抵押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抵押权人实现债权、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受信人、抵押人对抵押权人根据本合同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没有任何异议。(本条为可选条款,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本合同中【 】。1、适用;2、不适用。)
第五十三条 第十一章抵押物的保险为可选章节,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本合同中【 】(1、适用;2、不适用)。
(本页为合同双方签署页,无正文)
抵押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抵押权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篇5:最高额抵押长期借款合同
农信高抵借字[ ]第 号
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 元(大写 )。
5、利率为月息 ‰。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 借款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 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7、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时,必须在事故发生3日内向贷款人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重新设定抵押;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 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
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 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八条 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 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
第九条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50%计收利息;
2、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100%计收利息;
3、未按合同约定清偿借款利息的,贷款人对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分别按照合同约定利率、逾期贷款利率及挤占挪用利率计收复利;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级;
6、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新闻媒体公布借款人未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事实并督促其还款。
第十条 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1、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按照日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2、贷款人违反规定向借款人收取费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 贷款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时,抵押人对上述措施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受偿不足部分,贷款人继续向借款人追偿,抵押人对优先受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贷款人收取借款,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抵押人的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 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托借款人负责办理,贷款人不承担因此所支出的评估、登记等一切税费。
第十五条 本合同抵押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 如因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 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点均在贷款人住所地。
特别说明:贷款人已充分提醒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全部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并对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条款及措词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答,借款人及抵押人已经认可贷款人的解答,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及措词理解一致。
贷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河南省平顶山市城市*用社·张*伟
篇6:长期房租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区__号楼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计__个______月。
二、本房屋______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按______月/季度/______年结算。每______月_________月初/每季___季初/每______年_________年初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全______月/季/______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______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7:建筑企业流动资金长期贷款协议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乙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丙方(保证人,即开发商或售房单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三章 还款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五章 保险
第三十条 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四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六十一条。
第四十五条 合同文本份数
见本合同第六十二条。
第十章 特别签订条款
第四十六条 对第四条的约定
本借款用于购买。
第四十七条 对第五条的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贷款(大写) (小写:元)。
第四十八条 对第六条的约定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共计(大写) 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甲方所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十九条 对第七条的约定
贷款月利率为‰,以乙方实际划款当日国家法定利率为准。
第五十条 对第八条的约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称:,账号:.
第五十一条 对第十条的约定
甲方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总期数为期。
第五十二条 对第十一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确认的第种还款方法。
在当前利率水平下,若采用第一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元;若采用第二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利息逐月结算还清。
借款期内,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由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第五十三条 对第十二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的第种还款方式。
第五十四条 对第十七条的约定
甲方借款所购买并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具体内容如下:
房地产坐落地号
抵押房地产评估总价值(元)大写小写抵押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使用年限(年)
土地来源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抵押土地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房屋
现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共有权证》号共有房屋面积(平方米)
共有权人及其共有权份额
1.
2.
3.
4.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期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人
《北京市内(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号
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人身份证号
保证人
抵押权人
抵押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借款人
贷款金额(元)
贷款用途
抵押率(%)
本次:
累计: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十五条 对第十九条的约定
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用于抵押。
共有人:(签字) (盖章)
共有人:(签字) (盖章)
第五十六条 对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七条 对第三十条第三款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八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约定
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五十九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约定
逾期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六十条 对第三十九条的约定
由于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每日万分之的违约金率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一条 对第四十四条的约定
一、
二、
三、
第六十二条 对第四十五条的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8:维修售后服务长期合作合同
甲方:
乙方:
当甲方与乙方的购销合同执行后,并且甲方所需耗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可享受的售后服务。服务简介:现诚意地为客户提供如下的服务保障,承诺在保修期内提供的tharo售后服务。
一、条码打印机保养项目
1.购置条码打印机前的试用,测试机器的性能及操作效果;
2.就测试的结果针对相应功能的调整以达到甲方的要求;
3.及时处理萌芽状态的硬件故障,避免扩大而造成更大的损失;
4.乙方对易损件的定期保养、检测、更换;
5.条码打印机随机配件及另购配件,在保修期内保养、更换;
二、维护保养期限
1.乙方承担购机付款之日后一年内的免费维护、检测、标准部件的更换。
2.打印头的保修期限为三个月。
3.乙方提供整机的终身维护保养,以保证甲方所购条形码打印机的正常工作。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指派专人与乙方进行经常性沟通,以便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乙方到现场维护保养时,甲方应负责提供方便条件,以便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3.甲方机器的使用地点有所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协议;
四、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的品质;
2.乙方负责维护和保养的条码打印机能保证甲方日常工作运行正常,并且每年不得少于12次的上门维护
3.打印机出现了突发故障时,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维修后半小时内给予回复,当日内给予解决;如不能两个工作日内解决,乙方提供给甲方任一型号的打印机备用。
4.乙方因使用非厂指定合格之产品或委托非甲方授权维修人员对甲方所保养之机器中的任何一台机器有维修处理,所造成的故障或损坏由乙方承担;
5.如甲方在任一时间对所购条码打印机有人为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认真对甲方保养范围内的条码打印机进行维护工作;
2.由于乙方响应不及时或违反了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未尽乙方之责任,使甲方条码打印机无法正常使用,甲方有权将维护期限延长一个月。
六、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本协议不能完全履行及由此带来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订立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保修期过后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提供所销售给甲方条码打印机的终生维护保养,并保证机器能满足甲方的日常工作。
2.甲方可选择对机器的单次或年保方式维修。
九、备注: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长期房租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公平协商,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书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保证租赁合同顺利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标的物
本合同租赁标的为下述甲方拥有出租权的房屋:
1.1、甲方位于西安市____路____号一层酒店大厅、第二至五层68间客房
1.2、上述租赁标的供乙方经营快捷酒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改变经营项目和业态)。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起租时间
2.1、本租赁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____,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2、本合同的起租日为: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方式、时间
3.1、租金标准为每年人民币捌拾贰万肆仟元整(小写824,000.00元),以后每二年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第一个半年视为一年),依次类推,直至合同期满。
3.2、租金每半年交纳一次,20年10月20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20___年12月1日至20___年5月31日人民币肆拾壹万贰仟元整(小写412,000.00元),以后每年四月二十日前缴纳上半年租金,十月二十日前缴纳下半年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二支付滞纳金。
3.3、租金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甲方收到租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
3.3、乙方及房屋使用方向甲方预缴纳租金同时,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标准全额缴纳租赁税费,甲方收到乙方及房屋使用方缴纳的全额租金及税费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房屋使用方开具租赁发票,逾期交纳租赁税费,按照逾期缴纳租金承担违约
第四条租赁保证金
__年__月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壹拾叁万元(130000元)。租赁期内,乙方拖欠租金、水电等费用甲方有权扣除相应保证金,乙方应在保证金扣除后三日内补足至壹拾叁万元(130000元);租赁期满乙方无拖欠租金、水电等费用,腾交房屋之日五日内,无息退还。
第五条标的物交付状态:
甲方按照房屋现状将房屋移交给乙方。
第六条双方其它权利和义务
6.1、甲方权利和义务。
6.1.1、由于本协议所涉房产使用权甲方现无明确转租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甲方必须取得转租权,或取得产权方确认乙方新成立酒店公司在租赁合同期内有权使用现酒店经营使用的房产的相关书面文件,因此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产经营酒店的,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及《酒店转让合同书》,甲方及时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转让款、租赁费,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1.2、甲方对租赁标的物的建筑施工质量负责,质保期内对租赁标的土建部分进行建筑施工质量保证维修,租赁期内对建筑物主体结构负责维修。因租赁标的物土建部分施工质量和上述维修责任履行不力给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时,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6.1.3、乙方如需甲方开具租赁发票,应另行向甲方缴纳租赁税。其他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各自分别承担。
6.2、乙方权利、义务:
6.2.1、乙方负责租赁标的物的日常维护和维修,乙方装修若需改变楼房结构时,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施工。因乙方擅自改变楼房结构、履行日常维护、维修义务不力,以及不适当使用而造成的标的物损坏,第三人财产物品和人身损害以及其它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2.2、乙方享有在租赁场所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的一切权利。
6.2.3、乙方享有在租赁标的物甲方指定位臵上悬挂牌匾的权利(门头牌匾悬挂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6.2.4、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因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一切税费,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办理一切因政府管理而需办理的手续(包括工商、税务、治安、消防、环保、卫生等),并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和费用。
6.2.5、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标的物进行整体转租和出借。
6.2.6、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天然气、暖气、公摊费及乙方经营期发生的其它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水、电、热力共摊费用按实际发生的损耗分摊。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5%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三十日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2.7、乙方租赁期间,整栋栋楼公共部分及共用水、电的线路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以及化粪池、下水道的定期清理、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按租赁面积分摊。
6.2.8、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6.2.9、乙方法人代表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6.2.10、酒店院内停车场地由甲、乙双方共同免费使用。
第七条租赁期满
7.1、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双倍的违约金。
7.2、本合同到期后,由乙方出资添加的一切可独立使用,且拆卸后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功能的财产物品,以及其它可移动物和不动产,属乙方所有,如空调、家具等乙方可以带走;但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破坏性拆除。乙方为房屋配臵水、电、气、暖、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及管网、门窗、外墙瓷片(涂料)合同期满后,无偿归甲方所有。
7.3、本合同到期后,若甲方继续就同一标的继续出租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8.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对合同内容进行任何变更,并不得单方面解除和终止本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8.2、一方如需单方面解除或变更本合同时,应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并征得对方的同意。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9.1.1、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将该房屋转租、或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9.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8.1.3、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或违反政府规章活动的;
9.1.4、迟延缴纳租金超过三十日或拖欠租金额累计相当于一个月租金以上的;
9.1.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的;
9.1.6、因乙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房屋的其他情况。
9.1.7、乙方收到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后三日内未结清租金、水、电、热力等能耗费用,并腾交房屋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水、电的权利,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3、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本合同及合同义务仍需履行。
9.4、因不可抗力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原因导致合同义务不能履行,不视为违约,给对方和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条未尽事宜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文本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自甲方收到乙方缴纳的第一个月房租之日起生效。
11.2、乙方新设立的酒店公司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自动享有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权利、义务。
1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西安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
地址:西安市___区 住址:____
代表人:____ 代表人:
联系电话:____ 联系电话:
篇10:长期供货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
本合同为以下双方于北京市 签订。
出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
2.1.2 生产厂商为: .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篇11:长期供货协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供货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购货方)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资源优势,双方就产品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商品的供应甲方向乙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为准。
二、商品的质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
甲方在供应乙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三、商品的价格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除要执行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的,均由双方协商订价。
2、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盖章确认的报价单为准,报价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3、甲乙双方积极配合,维护所经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的相对稳定和统一。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及所在地的其他客户所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优惠价。
4、甲方在供货价发生提价变动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执行。
否则,乙方仍按旧价和甲方进行结算,并允许乙方在提价生效前的订单有效,以旧价进货。
四、奖励措施
1、协议期限内,乙方购货总金额达到享有奖励2%2、协议期限内,乙方购货总金额达到享有奖励3%3、协议期限内,乙方购货总金额达到享有奖励5%五、供应货品的期限、地点、方式1、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2、订单期限和供货期限由具体的订单规定。
3、若乙方更改订单,甲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2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
4、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
5、甲方须保证在收到乙方订单后,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时段,在三天内将货物送抵乙方指定地点。如缺货应在乙方下订单后一天内通知乙方,并保证缺货率不高于10%,否则乙方将考虑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货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的权利。
6、供货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货,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开送货。
7、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乙方的订单复印本,并采用乙方规定的送货单填写模式列明送货的各项货物数量。
8、送货的运费由乙方负责
五、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1、对于甲方供应的货物,乙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之标准做为质量检验标准。
2、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进行验收或只对货物进行抽检。
六、供应货品的退货
1、甲方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2、所有情况下的退货运费有甲方负责
七、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材料订购单时支付订购单总价款的10%,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货物并确认后,在5日内向甲方支付订购单总价款的85%,余下5%的货款在第二次付款后30日内支付。
2、乙方支付方式为(A、电汇;B、转帐;C、现金)。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导致乙方遭受相关政府部门或引致乙方顾客的投诉,乙方有权退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赔偿乙方商誉损失的权利。
2、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如果高于甲方向乙方或乙方所在地其它客户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批发价,乙方有权不支付超出部分的货款,甲方应当支付乙方超出部分货款两倍的违约金,如果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如果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因所有权有争议或受到限制,或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篇12:办公耗材长期供销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 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蒙娜丽莎地砖供货的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二、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规定,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货运单(跟随集装单)。
三、 到货地点:城中街道办文化宣传教育中心新建大楼工地大院内(运费由供方承担)。
四、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给城中街道提供合同押金10万元,则该合同生效。第一批供货时间在合同生效后25日内,供货数量为3360片,待第一批货到现场后,甲方即将10万元押金退还于乙方,并在2日内付清第一批次货款。余下数量必须在第一批货到后一个月内供完,每批货到验收2日内付款。
五、 违约责任的解决方法:
①、 一方延期到货或延期付款,每日按1%的违约金补偿对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责任。
②、 货到现场甲方组织人员验收,如2日内无人验收视为合格。
③、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工厂长期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_ 常住户口地址: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根据国家____省的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生产(工作)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____省的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_________,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费:_________。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____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____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 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_________小时。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月(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_________元,休息日为_________元,平日为_________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_________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________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甲方每月 _________号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从第____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给乙方赔偿金。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劳动保险规定,向省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乙方负担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投保时间,其在本单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医疗期内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的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应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________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________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________年假期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如不属违纪的,应允许其另找工作。 如属违纪或本人愿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须收回《劳动手册》、《外来人员就业证》及《暂住证》,并出具证明领回其全部保险金。所交的养老保险金,乙方属____镇户口的,保险关系予以保留;农村户口的,除开除、自动离职、劳教、劳改的以外,年投保险在扣除5%的管理费后,一次性全部退还本人作为还乡补助费,不再享受其它补助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国家____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第十条 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____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____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条款现国家____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十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劳动合同 篇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____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____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____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____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和____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____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
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____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________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
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____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
第十四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____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____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____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____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正式的长期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畜牧业,为城乡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食用畜,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生产畜,充分调动农民养好牲畜的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根据中央(83)、(84)1号文件的精神,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共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承包牲畜数量 甲方将____(牲畜)发包给乙方饲养,共____头(只)。其中,种母畜____头(只),种公畜____头(只),肉畜____头(只)……。
第三条承包任务量与获益分配 1.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的第________年____月以前,向国家交售肉畜____头,规格是________;向甲方上交肉畜____头,规格是________;向甲方提供生产用畜____头,规格是________;在承包期内的第________年____月以前。……。到承包期满时,乙方必须保证有存栏数____头,其中,种母畜____头,种公畜____头,幼肉畜____头。 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规格交售给国家的____(牲畜)的价金,甲乙双方按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乙方超额完成国家交售任务和上交甲方任务以外的部分,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供栏圈____间,牧场____亩(如果有),提供给乙方饲料地____亩____分以及如下工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承包期内,每年向乙方提供草料____公斤,其中____公斤,____公斤……,时间是____;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供平价商品粮____公斤,其中,____公斤,____公斤,……时间是________。 3.甲方必须合理分配国家扶持畜牧业的物资和贷款指标,不得截留国家奖励乙方完成派购牲畜任务的粮食、化肥等指标。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保持栏圈的清洁卫生,防止疾病传染。牲畜染病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饲养、牧放的牲畜不得损害山林、树木、庄稼。 3.乙方必须爱护栏圈。合同期满时,必须将甲方提供的栏圈、饲料地、牧场(如果有)、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栏圈内的粪肥____%归甲方,____%归乙方。 4.乙方饲养的生产用畜,不得擅自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牲畜转包给他人饲养。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栏圈、牧场(如果有)、饲料地、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以致乙方不能进行正常饲养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时间向乙方提供草料和商品粮,应向乙方偿付所欠草料、商品粮价值____%的违约金。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甲方如不及时向乙方分配国家发放的贷款和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如果截留国家奖励乙方的粮食、化肥等指标,应按其价值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规格、数量,完成对国家、集体的任务,每逾期一天,应按其价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超过____天仍未履行承包任务的,甲方除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外,还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牲畜重新发包给他人。 2.自合同期满,甲方提供的栏圈、工具等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修复或赔偿;乙方饲养、牧养的牲畜如损坏国家、集体的山林、树木或集体、个人的庄稼等,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183;小区绿化承包标准版标准合同书;卫生承包标准版标准合同书;广告承包标准版标准合同书;土建承包合同 3.乙方如将所承包饲养的生产用畜擅自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每出借或出租一头生产用畜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饲养的牲畜损失,应根据损失的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
第九条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执行中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 变更而变更。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则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组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乙方:____村民(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篇15:企业长期协议供货合同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目前媒体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长期合作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提供广告图案及相关文字,由乙方负责设计,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2、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位置制作、安装维护等广告事宜,确保广告正常使用。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所耽误的时间计入发布期。
2、监督乙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发布期间督促乙方修复破损部位,更换损坏材料、修复坏损灯具。
4、协助乙方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款项。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依法审查甲方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的材料,并承担审查责任。
2、依法办理广告审批手续。
3、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发布。
4、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质量按期竣工。
5、乙方负责在发布期限内对框架、线路、灯箱等的保养维修工作。
6、乙方在签署之日起开始施工,在发布期满内因广告牌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发布期间乙方有维护看板之义务,甲方有监督的权利。
8、在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如遇灯具坏损,乙方应于____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完毕。
9、广告发布期间,如遇画面明显褪色、破裂,乙方负责无偿更换发布原画面。
四、付款方式
甲方在乙方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_月结算一次,以________(现金/转账)支付。
五、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六、违约处理
1、甲方未及时付款,每超过1天,按合同价款____%付给违约金,或相应缩短发布期。未及时付款超过____天,乙方有权拆除甲方画面,另行发布广告。
2、如果由于乙方原因耽误工期或乙方所制作画面与制作元素、效果图不相符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价款____%付给违约金,或相应延长发布期。
七、工期顺延情形
1、甲方要求变更工程量或设计的。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八、因政府行为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广告终止,双方协商解决
1、按国家法规规定:户外广告均属临时性建筑,如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应及时无偿拆除。
2、政策性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广告牌不能发布,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可选择于乙方拥有的同等价值的广告位继续发布。
九、双方相关事宜
1、广告制作施工及保养维修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等由乙方承担责任。
2、广告发布期满后,广告设置材料为乙方所有。
3、乙方债务履行后,甲方所支付的定金抵作价款收回。
十、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进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依法向各自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其它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方办公场所所在地。
3、本合同所列价款、定金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职工住房抵押长期借款合同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__________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为_________,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期限:__________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 借款利率:__________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 。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及保证人。
第四条 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每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共付为___________月,首次还款日为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此后每月还款日为当月的___________日。
(2)等额本金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贷款本金逐期递减并逐期结清。每月偿还本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利息逐月递减,共付___________ 月,首次还款日为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此后每月还款日为当月的___________日。
借款人在贷款人开立还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借款人应当于本合同规定的每期还款日前,将当期应偿还的贷款本息及其他款项足额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于当期还款日直接从该账户划收应收款项。还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时,借款人应及时提供其他账户作为新的还款账户或到贷款人规定的营业柜台办理还款手续。
第五条 提前还款:__________借款人如欲提前还款,应提前30日将不可撤销的还款申请书及还款计划提交贷款人。经贷款人审核确认同意借款人申请的,借款人方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日前已计收的利息不作调整。
第六条 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__________
一、未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四、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五、借款人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六、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委托经营、托管、租赁、合资、兼并、合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十二、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
十三、发生偷(逃)税、破产、解散、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
十四、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债务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七条 借款担保:借款人所提供的担保应在本合同贷款人权利消灭前保持应有的担保能力。如物的担保能力降低或失去担保作用或保证人发生上述第六条四至十四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第八条 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应在本行开设账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该账户时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二、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
第九条 合同的成立、生效与解除: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且借款人应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担保,本合同自担保合同成立并生效之日起生效。
二、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借款人依约应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担保却未提供适格的担保,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偿付当期贷款本息即为逾期,从逾期之日起按所约定的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信息使用:借款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一、本合同对应的担保合同为:_____________,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借款借据等凭证及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若发生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四、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按借款人的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五、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贷款人执二份,借款人、____________执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借款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或代理人)
货款人
贷款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或代理人)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7:最高额抵押长期借款合同
鉴于债务人与抵押权人将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期间及最高额签订一系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
1、 抵押人自愿为债务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
2、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债务人可申请循环借款,每次借款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主合同的约定、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3、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抵押权人发放贷款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4、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发生的业务,币别不限,抵押人对原币种承担责任。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抵押物处臵费、过户费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抵押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财产__________(详见__________抵押清单)作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四条、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第五条、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的责任。抵押权人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馈赠、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3、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等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4、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当恢复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抵押权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险
1、抵押物应办理足额财产保险,抵押权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应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抵押权人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抵押权人有权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3、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内的保险事故的,保险赔付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七条、抵押登记
抵押人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抵押权人有权直接通过拍卖、变卖或折价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上述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损失。
2、抵押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应给予全额赔偿;
(1)、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
(2)、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抵押物的。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第十条、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本抵押物的登记、评估、保险、鉴定、公证等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抵押权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无论主合同是否被认定部分或全部无效,抵押人仍对债务人应履行的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2、本合同项下发生各类业务的主合同、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不再送达抵押人。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_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十五条、提示
抵押权人已提请抵押人、债务人对本合同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的,并应债务人及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押权人:(盖章) 债务人:(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抵押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理人: 抵押人(盖章):
篇18:长期供货协议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要求: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供货地点及交货方式:双方另议。
七、交货日期:每月月末。
八、验收方式:按第三条验收。
九、价格:凭双方函电确定;如乙方在________把向甲方购得的该批糖再卖出,则以乙方再行卖出的价格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价
十、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当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在_____再行卖出时,甲方委托_____代收,乙方付款办法为:
1.首期预付货款为__________元/吨,乙方于卖出之日一次性支付。
2.除首期款外,及时补足________同期之货物的加权平均成交价与乙方卖出价的差价。
3.交货日当月第一个工作日,付足__________元/吨或全额货款的_________%。
4.交货日当日付足剩余货款。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乙方履约后,一次性由甲方按结算价的______%支付给乙方作为其销售甲方______的酬金
2.在交货日期前乙方发生______所称提前交收情况,有关业务即中止执行,甲方委托______按其提前交收办法与乙方结清货款
3.如乙方不能如期按上述付款方式足额支付货款,有关业务即行中止。甲方根据________的交易管理办法请求________中止乙方在_______的买卖资格,由______代乙方提前交收。已付货款在弥补______损失后,余额返还乙方,不足弥补的,由______向乙方追索
4.甲方如到期不能及时如数交货,可以委托________结清相应款项后退还乙方剩余货款。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协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交________________一份备案。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9:长期经营合同
注意事项
一、本合同范本所称经营性公墓,是指依法批准设立的为城乡居民有偿提供安葬骨灰、骨殖或者遗体服务的公共设施。
二、本合同范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适用于经营性公墓在其行政许可范围内所提供墓位租用以及相关服务的合同订立。经营性公墓提供的骨灰寄存、壁葬、塔葬、草坪葬、花坛葬等服务,可参照此合同范本另行订立合同。
三、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解释》(民事发〔1998〕10号)规定,埋葬骨灰的单人、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
甲方(公墓经营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墓位租用方): 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墓位使用及相关服务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公墓、墓位和逝者相关信息
(一)公墓信息
甲方经依法批准取得建设经营性公墓行政许可。公墓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墓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墓位信息
乙方所租用的墓位名称或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位于本公墓 _________________ ,总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平方米(其中墓位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平方米),可安葬(放)骨灰(骸骨/遗体)______份(具)。
墓位的使用年限为 年 月至 年 月(由甲乙双方在公墓土地使用期限内约定),甲方签发的墓位使用证书是乙方使用该墓位的有效凭证。
(三)逝者相关信息(可附页)
逝者姓名: 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民族: _________________ ,
国家或地区: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 _________________ ,
身份证件号码 : _________________ ,
死亡证/火化证/其他合法证明编号: _________________ ,
死亡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安葬类别:骨灰/骸骨/遗体,
墓位租用方与逝者关系: _________________ 。
二、价格、付款方式和期限
(一)墓位使用费:¥ 元(大写: 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1.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按本费用的 %支付定金,并自支付定金之日起 日内付清款项。
(二)维护管理费:¥ 元/每年(每次缴纳期限不得超过20年)。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该墓位 年维护管理费,合计:¥ 元(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维护管理费期限届满 日前,乙方按届时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时续交维护管理费。
(三)墓碑费:
墓碑规格: _________________ ,
墓碑款式/型号: ,墓碑材质: ,
墓碑价格:¥ 元(大写: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付款方式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 ,
建墓时间及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 。
(四)安葬费:¥ 元(大写: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安葬时间:_________________ ,
付款方式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 。
同一墓位需要二次安葬的,须重新交付安葬费和拆装费,具体收费标准及其他事宜双方另行协定。
(五)其他费用(可附页)
1._________________ (收费项目):¥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整)。
付款方式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 (收费项目):¥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整)。
付款方式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 。
3. _________________ (收费项目):¥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整)。
付款方式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 。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负责公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凭火化证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为乙方提供使用墓位以及相应服务。
2.在乙方付清墓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款项后,在 日内向乙方交付墓位、签发与本合同相关信息一致的墓位使用证书,并保证乙方依法享有该墓位使用权。
3.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在媒体或网站公示。
4.使用墓位期间,乙方逾期不续交维护管理费的,甲方应当书面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告,经书面告知或者公告60日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仍不办理续用手续的,甲方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墓位以及安葬的骨灰、骸骨进行处理。
5.为保证公墓规划统一性和方便管理,公墓内一切工程原则上由甲方或甲方指定机构负责施工。
6.墓位周围的绿化、道路等基础设施归属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墓区绿化、道路及其他设施进行改造、调整和开发利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用墓位应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证件资料,并承诺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和信息真实合法。
2.妥善保管甲方签发的墓位使用证书。若有遗失,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补办。联系方式变更,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3.在所租用墓位占地面积范围内按合同约定合理使用墓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公墓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损害甲方或他人利益,不得在墓位内安放贵重陪葬品,严禁在公墓内搞封建迷信活动。
4.使用墓位期间,应按时向甲方缴纳维护管理费;维护管理费期限届满,按合同约定续交维护管理费。
5.在墓碑制作等方面如有特殊要求,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约定,并明确相关责任。
6.墓位租用方、逝者相关信息以合同内容为准,不得将所租用的墓位转让、出租或赠予他人。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提出放弃墓位使用权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由甲方有偿收回该墓位使用权并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的,应继续履行合同。
(二)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不缴纳维护管理费、经催告无正当理由仍不缴纳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收回墓位使用权并解除合同。
(三)如因政府依法征用该公墓用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四)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再继续使用该墓位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墓位,应当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墓位使用权由甲方收回,已安葬的骨灰(骸骨、遗体)和墓碑由乙方自行处置;乙方不自行处置的,甲方可以迁移处理。
五、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履行。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双方约定为¥ 元(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因甲方过错原因造成骨殖、骨灰毁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墓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或者其他相关费用,逾期支付,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款项的 ‰作为滞纳金。逾期 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墓位并对骨灰、骸骨进行处理。
(四)乙方租用墓位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如有不实,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五)因乙方违反公墓管理规定造成甲方或他人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 种方式:
1.提交 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20:长期网络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项目
2.乙方通过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空间租用服务。虚拟主机是指:用户将其网站寄放在我公司提供的在国际互联网上采用共享服务器主机资源技术的服务器上,并接受相关技术及网络支持服务,也就是网站空间服务。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虚拟主机可承载用户发布的各种合法信息。
第二条付款方式
用户付款可以通过:支票,信汇,电汇,现金结算。
邮局汇款: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汇款: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关于所有权
1.由乙方代甲方所注册的域名,用户所上载的信息的版权自甲方付清所有费用之日起为用户所持有。
2.乙方为甲方所承载信息和乙方为甲方制作和编写的任何软件和程序在用户付清全部开发费用及相关费用后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服务内容
项目所涉及的费用
服务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细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甲方如果在1个月内不满意可退虚拟主机费。
2.以上服务项目首年费用合计______元整。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以其名义注册成功的域名拥有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赋予的相应的所有权。
2.甲方可以在域名注册成功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域名保留在乙方的域名服务器或者转移到其他甲方指定的域名服务器上。
3.甲方在使用域名时应遵守国家的,域名管理机构的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及域名争议解决的办法,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侵犯他人和乙方的合法权益。
4.甲方应按时向我公司交纳域名费用,对延期或不交纳费用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用户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5.甲方在使用虚拟主机业务时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下载、储存、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乙方及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不得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乙方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关闭该网站,相关费用不予退回,直至追究赔偿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通过向甲方提供域名注册服务。
2.乙方可为甲方提供与甲方申请服务相关的咨询、技术支持服务。提供技术支持的.途径有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己方的网上在线技术支持平台服务。
3.对用户提供的用户资料给予保密。
4.乙方通过为用户提供虚拟主机空间租用服务,并负责维护和技术支持。
5.乙方为用户提供远程传输权限。
6.由于用户使用不当所出现的错误,乙方可以协助解决。但根据情节收取适当的费用。
第六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使本服务条款不能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
使预见也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依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类时间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其它天灾、战争或其它类似的事件。
3.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因2问题、黑户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全球性网络问题、政府管制和不可抗力等引起的事件,不属于乙方违约,乙方不应承担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因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乙方主要营业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互联网行业规范。
2.任何一方对服务条款内容和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有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