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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留守儿童代理家长制的探索与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家长,全文共 3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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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留守儿童代理家长制的探索调研报告

家庭教育的缺失、心灵的孤独、生活和学习上的障碍,严重影响着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这一现象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这个问题,引起了赣榆县妇联的高度重视,从2019初至今,县妇联在多次调研后,决定把黑林小学作为留守儿童代理家长制试点学校,用心呵护留守儿童,想方设法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了一片晴朗的天空。

一、基本情况

黑林小学位于苏北偏远山区,这里经济发展滞后,为了寻求致富门路,大量学生家长外出务工,许多儿童因为家长不在身边,长期缺少亲情照顾,性格孤僻,缺少合作的精神。据统计,黑林小学有留守儿童718名,其中孤儿24名。这些孩子在家只能和年迈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隔代监护人不能完成最基本的家庭启蒙教育。面对这些问题,2019年初,县妇联积极鼓励黑林小学爱生模范柏纪荣、校长王汉华、师德标兵吴彩花、师德模范陈芳利、谢修红、尹世成、韩华善等家庭率先行动起来,各自“领养”一名留守儿童,当起了留守儿童的代理爸爸、代理妈妈。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在几个“爱心家庭”的带动下,黑林小学又有十几位教师家庭争相报名加入“爱心之家”行列。待条件基本成熟后,2019年6月19日,黑林小学牵手留守儿童活动正式启动。仪式上,留守儿童一句句发自肺腑渴望母爱的表白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个人。县教育局副局长岳进明出席仪式并作了讲话,指出此项活动的开展必将在学校、社会引起深远的影响。仪式上,校长王汉华向每位牵手教师颁发了荣誉证书,对家心家庭的所作所为进行大力表彰。28个爱心家庭作出承诺,一定做到“五个一”:每天能与留守儿童见个面,检查一次作业;每周陪留守儿童吃一次饭,谈一次心;每月督促留守儿童读一本书,并指导、查看读书心得体会;每学期给留守儿童代开一次家长会,和其监护人沟通一次;每年帮留守儿童交一次生活费,或买一次生活、学习用品。从这天起,28个双职工家庭、56名教师义不容辞地担当起28名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实行一对一帮扶。

爱具有感染力。自黑林小学牵手留守儿童仪式启动后,又有一些教师陆续申请加入。如今,全镇已有近90名教师、45个家庭自愿加入“代理家长”的行列,参加人数已超过全镇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二。在新加入的教师家庭中,有单职工家庭、有两地分居家庭,有些教师本身经济条件并不好,但是,他们依然投身于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之中。正像一位教师所说:“虽然我们的家庭不算富裕,虽然我们条件也不好,但一年为贫困留守儿童分担几百元的费用我们还是可以做的,最重要的是,我们作为教师有条件为留守儿童检查作业、谈心聊天,这些是其他人所不能做到的。”45个爱心家庭,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个代理家长的职责,校园内外他们留下了一串串朴实而感人的故事。

黑林小学探索代理家长制实施两年多以来,从最初的零散几家,到初具规模的28家,现如今已发展到45个教师家庭。这是一个强大的爱的团体,他们中有校长,有学校中层领导,有普通教师。他们的家庭条件并不宽裕,但是他们都有着一颗火热的心,面对山区大量留守儿童亲情缺失的现状,他们自愿形成“爱心之家”,实行一对一帮扶,当起了45名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

二、主要做法

镜头一:“我也要牵手一名儿童”。学校发出牵手留守儿童的倡议,其初衷是双职工家庭,一个家庭牵手一个贫困留守儿童。民办教师转正的孙传朴老师,患有严重的风湿病(股骨头坏死),听到牵手留守儿童的消息,立刻找到学校领导说:“在我生病的时候,学校领导很关心我,现在病情好转,我也要牵手一个,没有别的,我可以免费给他们补习功课呀。”就这样,孙老师牵手一个贫困儿童,补习功课,代交书本费,俨然成了真正的爷孙俩。

镜头二:留守儿童吃上了免费午餐。由于布局调整,许多孩子离家较远,中午只是带煎饼充饥,学校多方筹措资金建设留守儿童餐厅,让留守儿童吃上热腾腾的饭菜。45个“代理家庭”积极开展给留守儿童缴纳一个月生活费活动,一周至少陪孩子吃饭、谈心一次。如今已有50余名贫困留守儿童吃上免费的午餐。看着留守儿童开心的笑脸,每个捐助者无比自豪,留守儿童在学校里也能享受到家庭般的温暖。

镜头三:一段视频成全一个家庭。“大树小学熊景怡同学的妈妈回来了!”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全村无人不晓。邻居纷纷赶来道喜,熊景怡幸福地依偎在妈妈的怀里,爷爷熊传仓更是乐不可支。话还得从黑林大树小学说起。早在五年前,景怡的妈妈就和爸爸离婚远走他乡,一直杳无音信。爸爸成年在外打工,撇下了姐弟俩跟着爷爷生活。去年,大树小学组织师生开展“感恩父母演讲”,在主讲人韩华善老师的感召下,该校六(1)班学生熊景怡登台,这位女孩声泪俱下的演讲和跪下呼唤妈妈的场景,令台下师生情流泪淌,深深感动了包括家长在内的千名观众。没想到就是这段视频通过网络传播,让熊景怡远在新疆打工的妈妈看到了,她内心深处的那份母爱情怀受到了极大震憾,回家。怎么回家?孩子不能没有妈妈,妈妈不能舍弃孩子,最终她还是决意回家复婚。于是这段感人至深的故事成了传播乡里的一段佳话。

镜头四:“孩子多了热闹”。黑林小学的爱心妈妈、爱心爸爸,他们很朴实,也很可爱。张一强一家牵手了两个留守儿童,有人问他:人家都牵了一个,你怎么牵了两个?他高兴地说:“多牵一个好啊,一大家子在一起干啥事都热闹,对自己的孩子同样是一次很好的榜样教育”。朴实的话语,留给大家的是感动。是啊,当教师的,没有多少钱,发挥自身优势,奉献一份爱心,让留守儿童有家的温暖足够了。

镜头五:午间图书室,让留守儿童享受精神大餐。“留守儿童餐厅”解决了孩子们午间就餐难的问题,但午饭后离下午上课还有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对于学生来是一个巨大的浪费。针对这一情况,学校领导专门组织爱心爸爸、爱心妈妈轮流排班,每天中午为这些就餐留守儿童开放1个小时的图书室,让孩子们午餐后在书的海洋里尽情遨游,享受着一道道鲜美的精神大餐。此举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一致欢迎。

镜头六:办起留守儿童希望班。面对大部分暑假仍然留守的孩子,黑林小学的“代理家庭”成员们决定暑假在大树小学和中心小学为留守儿童服务——开办留守儿童希望班,让留守儿童“亲情有依、兴趣有助、玩乐有所、安全有护”。“留守儿童希望班”开班以来始终坚持“两不”原则:不收一分钱,不上文化课。“希望班”的开办,弥补了孩子们心灵中缺失的那份亲情,让孩子们不再孤独地期盼父母的归来,让天真烂漫的孩子微笑着面对每一天。黑林小学暑假“留守儿童希望班”活动受到了当地干群的广泛赞誉,为此,赣榆信息网、连云港新闻网、连云港市网上家长学校、中国教育新闻网、《关心下一代周报》、《江苏教育报》先后给予多次宣传报道。

镜头七:特殊的节日,特别的关爱。近年为了让留守儿童欢度国庆、中秋佳节,黑林镇中心小学及早准备了月饼、苹果,和全校留守儿童一起联欢,共度中秋。牵手教师家庭分别与牵手的留守儿童坐在一起谈生活、谈学习,温暖的氛围感动着在场的每一个人。学校还安排留守儿童和家长视频、通电话,让留守儿童尽情表达对远方亲人的思念之情。2019年9月28日下午,“情系中秋,温暖童心”留守儿童专题联欢会在大树小学操场进行,情到深处,学生、老师,留守儿童的爷爷、奶奶和很多来宾几乎跟着表演者一起同时落泪……县关工委主任张庆爱感慨万分,连连说:“这就是素质教育,这就是有效的德育”。中秋节的晚上,尹世成等几位老师还特意把留守儿童领到家中一起过节,餐桌上祝福留守的孩子节日快乐。熊景怡同学含着眼泪说:“老师,这是我过得最开心的中秋节!”

三、下一步打算

黑林小学“代理家庭”成员是一群朴实的山区教师,他们爱岗敬业,富有爱心,像关心自己的孩子一样关爱着留守儿童,让留守儿童在一次次的活动中收获着感动,收获着幸福。他们坚信,只要大家携起手来,共同去关爱留守儿童,就一定能为留守儿童撑起一片明媚的蓝天。他们的做法对于探索留守儿童亲情弥补等方面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今后,赣榆县妇联还将以黑林小学为试点,进一步将他们的经验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主要将努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和孤儿档案,有计划地对他们资助帮扶。二是积极对上争取资金,积极整合资源,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三是畅通与家长的联系,做好家长、监护人、代理家长等培训工作,让他们习得更好的教育孩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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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精选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4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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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精选】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的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一)

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中央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决策。大会报告强调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蕴含着农村和谐稳定的重大命题和深刻内涵,也是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作为担负法律监督职能的人民检察院,如何认清肩负的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发挥和履行检察职能,为新农村建设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是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要求,也是摆在每一个检察干警面前的现实命题。本文结合近年来我县实际和检察机关如何服务新农村建设做法,就人民检察院如何做好服务新农村建设谈一下浅显的看法。

服务新农村建设必须在强化意识上做文章

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现有300个行政村(社居委会)。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加速发展,农村的社会矛盾逐步呈现出来、“三农”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三农”问题,始终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负有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在保障公平正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就要求检察机关的工作必须顺应历史的发展、顺应时代的发展、顺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顺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在强化意识上做文章,笔者认为要强化“四种意识”。

一是强化政治使命意识。近年来,县检察院在新农村建设中做了大量服务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地贡献。当前,我国农村发展正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为新农村建设提高一个和谐稳定发展环境至关重要。曾经指出:“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国家安”。检察机关在新农村建设中,要不断强化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责任意识,立足检察职能,为“三农”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维护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要切实为服务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检察机关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要将维护农村、农业、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维护农民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纠正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问题,真心真意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切身利益。

二是强化党的领导和大局意识。检察机关必须自觉接受党委和人大的领导,将检察工作置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中来谋划,置于新农村建设中来谋划。要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要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工作实效,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要以良好工作作风,主动适应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对检察工作的要求,积极寻求检察职能与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一个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措施,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打造法律平台,创造良好的法治、政治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稳定和谐。

三是必须强化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意识。检察机关在新农村建设中,不仅要强化党的领导和大局意识,还要强化履行检察职责意识,检察机关为新农村服务必须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准确掌握法律法规的界限和尺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做到不枉不纵。

四是必须强化开拓创新意识。在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检察机关不能墨守成规,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用新的观念、从新的视角、用新的手段去探索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新问题,以观念创新促思路创新,以思路创新带举措创新,以举措创新创造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业绩

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二)

根据年初确定的课题要求,我校课题组与市新农村办公室紧密合作,对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和未来工作思路,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农业现代化工程深入推进

1、农业规模化水平不断提升。粮食生产水平提高。夏粮连续八年保持增产,创建省级小麦万亩高产增效示范区2个、水稻万亩示范片3个,部级水稻万亩示范片3个。建成测土配方施肥万亩示范片1个,千亩示范方4个。主导产业发展强劲。全市新增高效农业28万亩,高效农业规模化占比达74%,家禽和生猪规模养殖占比分别达94%和73%。新增设施农业4、5万亩,千亩设施农业园区11个,镇和镇实现村村全覆盖。休闲农业量质齐升。新增休闲农业1、8万亩,长江药用植物园等4个1000万元以上休闲农业项目加快建设;如城镇村被评为全省13个最具魅力休闲乡村之一;涌现出镇生态园、镇垂钓和公园、软件园天恒生态园和休闲农庄、镇森果生态园等一批生态农业发展典型。

2、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迅速。新增、等省级以上龙头企业3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8家,全市规模以上龙头企业销售收入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1、9:1,农产品出口总额保持第一、全省前列。农业品牌打造持续发力。全市注册涉农商标807个,认定为省著名商标4件、市知名商标12件。“苏·皋长寿”集体商标荣膺“首届品牌紫金奖暨品牌耀25年”最具成长力品牌。农业专业服务全面拓展。全市新增农机服务组织6家,累计达49家,新增省“三星”级农机专业合作社4个,建成市级示范合作社2个,神牛、江恒被评为省首批“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新增植保、育秧等社会化服务组织25家,组建植保专业队62个,集中供秧面积达28万亩。

3、农业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有机农业发展势头迅猛。有序推进粮食、蔬菜、水果、畜禽、水产五大有机生产基地规划建设,认证无公害农产品47个、绿色食品3个、有机食品4个,续报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1个。新发展有机农业生产基地16个、面积1、7万亩,其中有机稻米0、98万亩,5家省动物防疫达标示范场和4家蛋、肉鸡标准化养殖场顺利通过验收。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加强。2019年度治理高标准农田土地2、5万亩;实施如海灌区第九、十期、焦港灌区第二期、中央小型重点县第二、三期、千亿斤粮食工程等12个项目,总投资2、29亿元。农业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86%,新增大中型拖拉机125台,秸秆还田机101台套,夏秋两季完成秸秆机械还田面积95、3万亩,秸秆机械化还田率66、36%。

4、农业集约化水平不断提升。土地流转规模扩张。全市新增流转土地面积15、78万亩,累计突破50万亩,占承包总面积的40%;镇村、镇、镇村、镇村、镇村、经济开发区桥港村等29个村连片流转面积达千亩以上,流转达300亩以上的村(社区)257个,占比77、4%。三资投入实现突破。成功举办了两次农业招商活动,项目签约99个,协议投资总额47、7亿元人民币和2900万美元,实现“三资”投入农业18、9亿元。涌现出长江药用植物园、天龙畜产品扩建、乳业和冷冻等一批项目农业新亮点。园区建设进程加快。启动了四级农业园区联创工程,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市级农业园区2个。如城镇现代农业产业园获省级政府授牌,镇农业循环经济生态示范园列入省级动态监测。长江镇(港区)、经济开发区(柴湾镇)正在进行规划修编;吴窑镇、江安镇、东陈镇已邀请省级二级资质单位编制省级园区规划。生产能力大幅提升。日光温室、喷滴灌、连栋大棚和防虫网等设施快速发展,标准钢架大棚占比达50%。推广高效植保机械和温湿控制器、桑树修剪机、秸秆捡拾打捆机、太阳能灭虫灯、深松耕整地机械等高效设施农业装备2644台。经营形式不断创新。形成了“返乡能人+农户土地、村干部+农户土地、民营资本+村干部+农户土地”等多种经营模式,设施农业生命力显著增强。

(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初步改善

1、魅力城镇打造成效显著。搬迁改造连片推进。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16个镇共启动20户农户以上的整建制搬迁地块33个,累计搬迁农户1475户,整理土地1327亩,分别占年计划的115%和103、6%。房产开发稳步推进。截至10月底,16个镇累计新增房产开工面积99、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71、3万平方米,分别占年计划的87、4%和91、1%。目前在建或拟建的9层以上的标志性或高层建筑达到62栋,高层建筑基本实现“镇镇有”。农民集居区建设强势推进。全市镇区农民集居区建设今年已开工35972户,建成24037户,入住21576户,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9、1%、82、77%、85、01%。

2、城乡功能配套日趋完善。“十个一”建设项目全面铺开。把“十个一”功能建设作为完善镇区功能配套的基本要求,全市共有镇区入口、商务宾馆、生态公园等“十个一”在建或整改提升项目近50个,通过“十星级”考评项目累计达86个。道路建设力度持续加大。截至10月底,16个镇累计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28亿元,占年计划的85、1%。九华镇庙前路、下原镇惠园路、镇滨河路等13条道路完成整修提升,另有19条道路建设工程正在加快推进。功能配套同步跟进。注重道路绿化、地下管网、路灯设施、小区功能区等各项配套工程建设与主体功能建设同步跟进,做到路通管通、绿化连片、亮化到位、配套完善,努力形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均衡配置、宜居宜业的新型服务设施体系。

3、城乡环境整治魅力彰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力。完成农村危桥改造100余座。河道整治已通过验收,如海灌区、焦港灌区、中央财政小型重点县等年度工程全部完成,新建防渗渠320公里,新建、改建泵站50座。省级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8个试点村已完成实施规划。农村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全市新增成片造林1、1万亩,建成绿色现代农业园区5个,四旁植树107、8万株,超额完成了市年度目标任务数。建成市绿化示范镇3个、省级绿化示范村20个,全市森林覆盖率达21、66%。

(三)农民增收保障水平有力提升

1、农民增收成效显著。农民培训转移大力实施。成立全国首家县(市)级就业促进会,培训农村劳动力6918人,培养农村实用人才3102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967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98、4%。全民创业层次大幅提升。全市村干部创业率、村级党组织书记创业率和大学生村干部创业率分别达72%、86%、90%。在政策、项目、技术、资金等方面对返乡创业人员进行扶持,全市返乡能人创业1106人,独办、合办私营企业960个,累计新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6674个,总数居第二。村级集体经济再获增长。通过开发集体资源、盘活集体资产、经营集体资金,借助土地流转和“三大合作”平台,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截至目前,全市村级集体收入达2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有232个。

2、公共服务持续改善。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25所。市社会福利中心被评为全省示范性养老机构,5家镇级敬老院被命名为省级文明敬老院,16家镇级敬老院被评为市级文明敬老院。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基本药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运行,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同比下降29%,住院费用同比下降4%。“爱心超市”实现了镇村全覆盖,为农服务社建设管理水平全省领先。

3、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完成新农保缴费人数45、5万人,覆盖率100%。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和240元,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220元和3200元。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自然增长机制,慈善助医、慈善助学活动进一步深入。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60元,参合率连续三年100%。全市共新增5184名失地农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5684万元。新增被征地农民实现“即征即保”,“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新农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享受”政策得到省人社厅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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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教育部门各科室述职报告[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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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科室述职报告

二、教书育人,努力提高。

上学期,我第一次任教高三年级语文,由于没有任教经验,所以我感到责任重大,本学期,我又接任另一个高三班级,更让我有压力。还好,整个高三年级组教师,特别是高三语文组的同行给我很大的帮助,使我很快适应高三语文教学的特点,并逐渐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充分融入到紧张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去。我们常说:“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要有一桶水”。所以,一年来,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钻研业务,认真备课、认真上课,开动脑筋,努力提高。及时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虚心向同行请教,与同事和同行真诚相处,打成一片。一年以来,我一直坚持参加校内校外的学科竞赛活动,利用各种机会来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XX年12月,我参加县青年语文教师优质课评比并获得二等奖,XX年5月,我在湖州市青年教师作文邀请赛中获得二等奖;一年来,我一直坚持参加湖州市学校心理教康骨干教师培训并取得良好的效果;XX年6月,在浙江省高考语文批卷活动中我获益匪浅,我进一步提高了对语文学科的认识和理解,对我今后的语文教学有相当大的指导作用。

三、明确职责,做好工作。

学校党政办公室的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前瞻性和服务性。虽然所做的的工作细琐、繁杂,但却是学校日常工作中的必不可少的部分,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因此,一年以来,作为科室的副主任,我始终能够明确自己的职责、摆正自己的位置,认真协助主任做好各项工作,积极参与省二级重点中学的创建、“3.25”国际高中生英语大赛等各项活动,从中增长了自己的知识,锻炼了自己的能力;我坚持从教师中来,到教师中去,努力营造领导与领导、领导与老师之间融洽的工作关系,认真一年来,我始终抱着“学无先后,贤者为先”的思想,虚心学习、尊重每一位教职工,与领导、老师团结协作,能够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为学校教职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为他们提供咨询和服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及时征求校长、主任、其他中层领导及普通教职工的意见与建议,形成共识,达成默契,从而使各项工作更有条理、更为落实、更有效果。

四、存在不足,努力方向。

一年以来,在平时的工作中,由于理论的学习和提高还不够,对党的新时期重大的方针和政策缺乏深刻的学习和理解,对学校工作的缺乏深刻思考,因而使自己的工作水平提高不够快,具体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在新的一年里,我要在“细致”上做好文章,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以更高的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问心无愧。俗话说“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在新的学年,我将在教育教学工作上更加发奋努力,我将在日常工作中更加积极细致,我将正确对待自己的不足,认真听取各位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使自己能获得更大的进步,把工作做得更好。

“教书育人诚恳为要,爱岗敬业勤奋为先”,这既是我努力的方向,更是我做人的信条。

二、德育处

主 任:沈建国

述 职 报 告

一年来,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同仁的理解与支持下,本人积极实践,在思想上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作风上艰苦朴素、务真求实,较好地完成领导和各级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为教育教学工作尽心尽力,努力工作,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共6页,当前第3页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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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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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范文

按照县委《关于认真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通知》所附的调研期间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采取个别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走访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对象

本次重点走访调研了四类对象。一是种养殖大户(老代坝村的程安君、竹叶沟村的柯贤春等);二是收入中等户(左家湾村的陈艳芹、七里沟村的王华英等);三是贫困户(左家湾村的彭兆丽、胡家坝村的胡先明等);四是新老村组干部(七里沟村的赵仕松、老代坝村的吴星安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报告范文节选!

二、调研工作中群众所反映的问题

(一)镇村党员干部引导服务群众方面

通过调研,不少村民反映镇村党员干部联系群众需进一步提高。一是期望镇干部能更加务实为民。有个别镇干部下乡指导流于形式,以便应付上面的检查;而有个别村组村务工作不透明、不公开。二是期望镇村干部提升致富带富能力。打铁还需本身硬,只有自己具备致富的能力,才能带领当地一同致富。但镇村两级干部,在群众眼中存在:不少新招聘的镇干部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基层经验少、阅历浅,指导工作的实践经验不足;个别村干部只满足于完成日常事务性工作,未把引导群众致富当作首要任务,带领当地群众致富的能力较弱,群众认可度较低。三是期望镇村干部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部分镇村干部存在当“太平官”、“做太平事”的思想,服务意识淡薄、不能俯下身子深入基层推行农业科技新政策、新技术、新产业,缺乏群众工作的责任心。

(二)农村经济发展较慢

一是交通不便。胡家坝镇山大沟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楼子沟、高家山村的通村水泥路工程至今未得以实施,镇、村没有经济能力进行修建,群众生产、生活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限制和制约,群众的呼声较大。

二是农村群众综合素质较低。一直以来大多数群众受教育程度较低,观念陈旧,技术落后,缺乏创新意识,现在许多生产仍局限于传统的“刀耕火种”的老旧种植模式,大大影响群众的增收,大部分群众期盼政府能加强技术培训和新兴产业的推广。

三是农村养殖受到制约。养殖业成为当前增收致富的一条途径。但是很多村民无法负担起建设养殖基地的基础费用,而银行贷款难度也较大,导致前期资金困难。一些土地使用变更难度很大,没有土地用以养殖。加之,一些村民借钱发展养殖业,由于缺乏资金技术,一旦遇到疫情,投进去的钱也就打了水漂,再也不敢从事养殖业。

四是土地流转难度大。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退耕还林以来,我镇可种植土地较少,几乎都是到户分散经营,一些农民弄不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之间的关系,害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会失去了自己的承包地,即使外出务工闲置也不愿流转,因此出现想多种地却没地种的局面,期盼政府能出台可行性的刚性土地流转政策。

五是个别惠农项目很难落实。在调查中发现,七里沟村等几个村的卫生室已经建成很久,但村医却迟迟不能配齐,由于这些村地处偏僻,人口较少,靠上面发的那点补助,无法保证自己的生活,养活不了自己,因此村上有从医经验的村民宁愿出门打工也不愿意留在村里。由于上述原因而外面的医生又不愿意到村里工作,导致当地群众有小病也要走一个小时左右的路程到镇中心卫生院看病,要是家里有老人还需租车,无形中增加了群众的负担。杨寺庙村一、二组的自来水管已经安装了两三年,因为水源的问题,只能在雨季两三个月时间有水,至今无法正常供水。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点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但是在实施当中却发现,许多祖祖辈辈住在山上的群众不愿意下山搬进新建的安置点,他们担心住进新房后,离自家的田地较远,平常又不好打理,以至于失去基本的生活保障。总之,当前具体实施这些惠农政策项目时面临的困难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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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村发展畜禽养殖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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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畜禽养殖调研报告

我于2009年2月17日进入坪地营村工作,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入村后,以发展生产、富裕农民为目标,突出特色,做足优势,扎实推进群众增收。为及时掌握全村的产业结构,在村工作期间,采取和村两委领导沟通思想、走访群众、开民情恳谈会等方式了解村情,找出了符合该村村情发展的突破口,对以发展畜禽养殖作为村民增收的发展思路开展调研。

一、坪地营村的现状

坪地营村座落在老店镇东部,全村国土面积54.28平方公里,距镇中心10公里左右,西北邻昭巧公路,交通条件便利,在村委所在地有一个供商品交易的集市。2009年,老店镇党委、政府提出户均增加1头猪,20只鸡的发展养殖增收思路。

全村共45个村民小组,其中党员87人,村委成员9人,有一名大学生村官。

(一)经济状况

全村有农村居民1614户人,总人口6870人,耕地面积6400亩,人均0.9亩左右,林地面积2.8万亩,人均4亩左右。2009年累计能繁母猪投保721例。农业收入是种养殖业是农民主要的经济来源,2009年全村人均年收入1778元左右,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农闲时以外出务工为增加收入方式。

坪地营村是典型的农业村,农业收入为其主要来源,主要种植玉米、洋玉和烤烟,三产以种养殖增加部分收入,村内没有大中型企业,有数十个小型的酿酒作坊。近几年来,国家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大,每个村民小组实现了通路,大部分村民小组修建自来水管,农民思想解放意识不断提高,但受生产条件和产业结构调整因素的制约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现有家庭养鸡、养猪、养牛规模小、产量低、产品结构单一,种植业技术落后、科技含量不高,人均收入偏低,医疗卫生设施不健全,严重制约着坪地营村的进一步发展。

(二)各行业发展情况

种植业仍是群众从事的主要行业,十七大之后,按照老店镇的发展思路,全村积极调整产业机构,由于林地面积较宽,畜牧业的重要地位逐步突显,其中以养猪、鸡、牛等几个传统的养殖业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但是,由于结构、布局不合理等因素制约,发展速度较为迟缓。政府应加强引导,使其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

为了改变千家万户的畜禽散养、混养方式向专业场(户)规模化集中养殖转移,需加大养殖产业的建设力度,大力推广生态循环养殖模式,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引导农民早日致富,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在进一步的工作中,更要引导农民群众建立“户增一头猪、户增二十只鸡”的养殖产业,形成一定的规模。

(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全村广大群众齐心协力,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和发展,干净整洁的村室建成,远程教育设备逐渐完善,但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为此,基础设施建设仍是今后一个很大、很重要的工作。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畜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养殖户信息闭塞

该村散养户没有拓展外销渠道,畜禽产品主要依赖于本地的屠户收购,其价格完全由屠户掌控,致使其产品卖不起价钱,严重影响养殖户的积极性,制约了生产的发展。

2、畜牧业生产结构单一

畜禽品质普遍退化,由于各养殖户长期高度分散经营,畜群近亲繁殖,种畜更替难,不能有效进行家畜品种改良。家畜品种单一,呈逐渐退化状态,直接影响着畜禽的个体生产性能、抗病能力和畜牧业生产效益。

3、畜禽疫病严重

由于缺乏科学的养殖知识,加之畜禽生长环境差,导致畜禽发病率高,有的农户甚至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畜禽不会生病从不搞防疫,一旦疫病发生全村遭殃,而且发病后往往又不及时治疗,造成重大损失。据调查,每年都有相当部分畜禽死于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各类传染病。

4、加工业滞后,组织化程度低

畜牧业的大力发展,需要加工业做坚强的后盾,更需要龙头加工企业的带动。目前坪地营村的畜禽产品,基本上是屠宰后卖白条肉的初级加工企业,不仅产品档次低,附加值低,科技含量低,竞争力弱,而且产品不能外销,只能在当地销售,严重影响了畜禽产业的做大做强。畜禽的肉食加工也是一些小作坊,严重制约着畜牧业的发展。

在畜牧业生产经营中养殖户的组织化程度低,“龙头”企业少,不能有效带动养殖业的发展,主导产业、产品存在有势无优,有量无质,品牌效益差等问题,缺乏市场竞争力。

5、环境污染严重

随着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畜禽排泄物大量增加,大部分养殖户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走进坪地营村可以看到路边堆积的畜禽粪便,味道呛人难受,严重影响环境。

(二)饮水问题需进一步重视

水是生命的源泉,每个人每天都离不开水,但是目前农村农业化肥用药,畜禽养殖生活污水直接或间接进入河流等污染方式是当前现代环保问题,污水泛滥等渗入地表,使地表水受到了严重污染。为了从根本上改善村民饮水问题,使之远离污染水,喝上放心水,应从水源和地表水流通方式加强治理,使每家每户都能饮上健康水,放心水。

(三)村容村貌需要进一步整顿

经过多次进入村民小组,走访群众,和群众聊天,发现大部分家庭都是单层瓦房,村容村貌较差,村里的道路在下雨天却是泥泞不堪,坑坑洼洼,严重影响通行,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还需要一些项目的支持和政策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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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省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社会调查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5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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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社会调查

今年七月,xx省司法厅和xx省法学会组织开展了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社会调查。xx省是个农业大省,农业人口占全省人口的80%以上。开展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专题研究,将有助于总结我省“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成果,为“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客观现实,调查中运用了比较的方法,分别在城乡各选择了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调查地区(桐城市新安渡镇和安庆市大观区)进行深入调查。通过实地调研,结合我省“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已经取得的经验,我们提出如下研究报告。 一、农村的法治环境与农民的法律意识问题 随着三个五年普法规划推进式的实施,我省农村法治化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有所增强。在全社会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农村依法治理的法治环境大有改观。 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培育和形成,不能脱离他们赖以生存的乡村的法治环境。笔者认为,农村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在微观上是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在宏观上就是要造就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让农民在良好地法治环境中形成法制观念、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从“一五”普法到目前正在实施的“四五”普法正是有条不紊地实践着这个目标。只有形成一个全社会崇尚法治的社会环境,法治国家的目标才能实现。在我国目前以政府推进为主要方式的法治进程中,这样的“法治环境”需要各级政府去营造。“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四五”规划的目标是实现由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可见,法律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相互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因此,农村的基层政权和组织应当对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有明确的认识,才能够使其职责有明确的定位、行动有明确的方向。 通过调查和资料分析,我们发现,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现象:1、在职责上缺乏明确的定位。普法和依法治理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还是具有政策性和临时性的工作?作为推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基层政权机关和组织,应当充分认识到普法和依法治理是政府的职责。2、在方法上往往以法律条文的宣讲作为硬性指标。由于对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存在模糊认识,灌输法律条文几乎成为培养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主要方法。3、在实施过程中未能形成基层组织与农民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普法”似乎也在向农民“摊派”法律知识,“依法治理”则是以法律为“罚则”治理乡村。4、在评价机制上,注重于形式的普及,有些经验来源于文字总结与模仿复制。尽管这些问题是非主流的现象,但是在今后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不能不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存在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点则是认识问题和观念问题。为此,必须明确什么是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如何“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提高法律素质”?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法律意识包括法律思想(理论)、法律观念(法制观念)和法律心理。法律意识有个体法律意识、群体法律意识和社会法律意识之分,个体(公民)法律意识的形成取决于公民的法律心理,以及法治环境的影响。群体法律意识具有团体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在我国农村不应忽视传统性和地域性的冲击和扭曲。社会法律意识是全体公民普遍的法律心理和观念,它与传统的法律文化、主流法律观念的传播有着密切关系。社会法律意识和群体法律意识是公民的个体法律意识形成的重要环境因素。个体法律意识和群体法律意识对社会法律意识内容与发展有较大的作用。在通常情况下三者是协调一致的,但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能发生冲突。 笔者认为,“一五”普法在于唤醒公民的法律意识;“二五”普法在于培养积极向上的群体法律意识;“三五”普法着眼于营造全体公民共同的社会法律意识。“四五”规划就是在三个五年普法的基础上,为巩固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成果,提出了由法律意识的培养转变为法律素质的提高,因为法律素质是法律意识的内在本质。由于传统法律文化和法律观念的影响,农民的法律意识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提出的目标还存在着差距,今后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工作应当主要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培养农民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法治国家的社会基础则是公民对法律的尊重和敬仰,因为法律的价值代表着公平、正义和秩序。普法和依法治理的目的是建设一个法治社会,这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但是不能因此认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就是政府的单方行为。作为以行政指导为主要特征的普法和依法治理活动中,各级组织特别是政府部门,不仅应当将法律知识告之于民,而且还要让农民知道法律的价值是什么?法律是人们安居乐业的行为规则,法律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武器,惩罚不是法律的全部。只有让农民真正认识到法律的功能和价值,法律才能让农民所接受,对法律的认知和运用才能从自发到自觉。我省农村基层人民政府推行的“送法下乡”、“送书到户”的活动,有其积极的因素,应当予以肯定。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人手一册法律书,不等于人人都知法和懂法了。 2、让农民通过生产和生活实践,全面、正确地理解法律。长期以来,传统法制观念中,“法即是刑”、法就是“惩罚”的观念影响着人们对法律的正确理解。诚然,对违法者的惩戒是法律的重要功能之一,但是不是法的全部。在普法的法制宣传中要力戒这种片面的倾向。农村的社会生活受到法律调整的领域十分广泛,普法和依法治理中应当结合农村的特点,在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给农民予以法律帮助和法律引导。例如,农民负担问题;打白条问题;粮食收购问题;计划生育问题等等。让农民通过法律帮助和指导,认识到保护老百姓也是法律的重要功能。只有这样,作为农村中主要社会主体的农民才能形成法律观念、培育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3、充分尊重用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方式。在农村存在着一种较为普遍的法律观念和法律心理:解决矛盾和纠纷,总是谋求法律诉讼之外的方式来解决,无论正当与否,一般都把诉讼看作不光彩之事。作为普法推进者的基层组织往往迁就这种现实,解决纠纷与矛盾以息事宁人为原则,有时甚至不惜牺牲法律原则。今后在普法中,首先应当树立法律的权威,以法律为原则作为解决争端的依据

和方法。各级政府应当正确地引导和评价公民的诉讼活动,尤其是农民诉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更应当端正认识。 二、我省农村普法与依法治理的法律实践问题 我省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存在着许多认识问题、观念问题以及法律实践中急待解决的现实问题。现在将这些问题有重点的提出来,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或制定相应的对策,将会大大推动今后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农村基层组织的法律定位与作用。 在农村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中,实际承担具体工作的基层政权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它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实施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的实际效果。普法和依法治理的长远性目标是实现法治国家,阶段性目标是实现各个时期普法“规划”提出的具体任务,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则是建设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肩负着如此重任和职责的基层组织对其法律地位应有正确的定位。 普法和依法治理是全社会的工作,应当动员社会各阶层参与。乡、镇人民政府是我国基层行政机关,其行政事务千头万绪,各项行政工作如计划生育,农业税费、农业生产等等,很难说哪项工作为主,哪项为次。如果将普法和依法治理仅仅理解为某项工作职责(并且有专人负责贯彻落实),这可能有悖于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本意。笔者认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并不是一项单列的工作,它是贯穿于各项工作中的原则精神,在政府工作的各项职责中都要体现与贯彻普及法律和依法治理的原则。换言之,普法和依法治理的主体(推进者)是任何部门与任何人员。任何工作必须以普法和依法治理原则为指导,我们不能把普法与依法治理仅仅理解为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从这个意义上讲,基层组织是普法与依法治理的参与者、倡导者、推广者与服务者。 村民委员会是我国农村基层自治性群众组织。它虽不具有国家机关的性质。但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形式与法定职能,使其在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中应当发挥积极和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对村民进行守法教育;2.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民间纠纷,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4.协助政府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生产秩序、生活秩序;5.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与普法和依法治理所提出主要任务是相同的,基层群众性组织组织的各项工作正是亦步亦趋地实践着普法与依法治理的目标。目前,农村普法工作中,应当充分发挥村委会的功能和作用,使其从被动地完成工作任务转向积极地开展普法宣传。 (二)关于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工作方法问题 调查发现,农村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在工作方法上存在许多有待改进的地方。 首先,在“普法”工作上,主要表现出的特点是放任性和无序性。农民往往把收看电视中的法制节目,作为自发的法治思想的启蒙。诚然,法律的普及可通过多种渠道,在当今电视已作为简便、快捷、普及的传媒工具,其在普法工作的功能不可低估。有些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地方,还利用农村广播网进行宣传,利用集市大会进行集中宣传,利用村民大会请司法人员上法制课。还有的地方采取“知识带动型”普法,即向在校的中小学生进行有意识的普法教育,再通过学生将法律知识传播到广大农户等等,这些都不失为好方法。笔者认为,凡是有利于普法工作实施的经验,都应当是值得肯定的好方法。但是针对当前农村普及法律的工作方法存在放任性和无序性的局面,我们应当着手做好以下工作: 1、在传媒工具上,开展多渠道、多方式的普法工作。可以利用电视中现有法制节目,还可以利用农村有线广播。在调查中农民普遍反映,了解法律知识的渠道主要来源于电视,如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电视台的“法眼看天下”等都是农民十分喜爱的节目。因此,笔者建议,能否将现有的电视法制节目进行整合,开设电视节目的法律频道,专门地、系统地、生动地宣传法律。在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的大环境下,开设法律频道电视节目作为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实施手段是很有必要的。这对于广泛地宣传与普及法律,拓宽普法渠道,改进工作方法都有积极的意义。我省的有关部门可以在这些方面进行尝试。 2、在普法的工作方针上,农村普法不能只把农民当作普法的对象。根据普法规划的精神,农村普及法律和依法治理是针对农村各级组织和公民。特别是“执法者”的法律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笔者认为,农村各级组织在普法和依法治理中首先应当从“自律”开始,将自己作为法律的学习者和接受者,模范地执行和遵守法律、法规,然而才是法律的推广者。对于农民则应采取多种形式,结合生产,生活实际,切实地运用法律去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让法律的服务功能、保障功能、授益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改变“法就是制裁”的观念,让农民从“要我学法律”到“我要学法律”。 其次,农村“依法治理”工作中化解矛盾的主要方法是民事调解。传统法律文化与法律观念,直接影响着人们的法制观念和行为准则。在农村,调解成为“执法”最重要的手段之一。以息事宁人,止争息讼为目标的调解,在法律上、在观念上、在文化上都有很深的社会基础。因此充分运用调解的方法,对建立我国农村安定的生产、生活、秩序和法律环境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有些地方将调解的范围已扩大到无所不及的领域,如果把调解作为解决一切矛盾纠纷的必经手段,则可能冲淡了法律的权威性。笔者认为,在肯定调解为行之有效的方法的同时,应当树立法制观念并且尊重当事人运用诉讼等法律手段的权利与选择。必要时基层组织应当鼓励与宣传诉讼方式的积极意义。如果一味排斥、回避或阻碍“打官司”,甚至将诉讼本身附加许多非法律因素,那么我们通向法治的道路也不会是坦途。毕竟司法是法治的保障。 (三)关于农村普法与依法治理的经费问题。 实地调查中反映较集中是普法的经费问题(有关文字材料却没有提及),经费紧张制约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进行。诚然,普法工作都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持,希望有关部门予以重视。但是,笔者认为,对普法经费也应当澄清一些误区。普法和依法治理要求在各项工作中都应当普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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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新形势下工厂共青团工作的改进和创新[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厂,党工团,全文共 2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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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工厂共青团工作的改进创新

色彩,不很科学,也不很准确。虽然团组织的研究项目主要属于思想政治工作范畴,但是现在很多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的研究分析手段可以运用到团内研究上来。广大团干部要加强这方面知识的学习、借鉴和运用。团组织还可以走出去,与一些研究结构和大专院校联合开展调研。工厂出课题、出调研对象,由这些专业机构来研究分析,这样既能满足团组织工作的需要,也能满足专业机构研究工作的需要,各取所需,何乐而不为。 第三,正确处理个人需求和工厂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是由二者需求实现程度不一致造成。比如,青年迫切渴望发展机会和空间,工厂也急需培养和发掘关键人才,二者需求不谋而合。但由于工厂体制、机制、工作方式以等诸多原因,人才培养使用的速度和力度,跟不上青年发展愿望的急剧攀升,二者之间自然产生一些矛盾。如何正确处理好这种矛盾非常关键。处理不好,矛盾可能激化;处理不好的现象多了,青年对工厂、对团组织忠诚度和满意度就会下降。这种矛盾光靠摆事实、讲道理是不能有效解决的。面对青年多种多样的需求,工厂和团组织不能只被动地满足,而应当主动分析和处理。对于那些能够起到较大激励作用,或者是占主导地位,但是超出了当前工厂能力范围的青年需求,要工厂完全满足是不可能的。此时,团组织就应当帮助青年转变需求。通过引导使青年产生工厂能力范围之内的新需求,淡化原来的需求。这样,可以将青年的需求引向工厂和团组织所期望的青年需求,工厂和团组织也能满足这些需求,可以达到工厂和青年都满意,有效化解矛盾,实现工厂与青年的双赢。 2.以改革的精神推动团的运行机制创新,培育和创造新形势下工厂共青团工作茁壮成长的肥沃土壤。 一是组织形式创新。随着工厂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团组织的组织形式、管理方式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创新,以适应工厂的发展,更好地吸引青年、服务青年,从而确保有效地发挥团组织的组织优势。 探索组织功能和活动功能的分离。团组织传统的组织形式是,工作在什么单位(车间),就在相应的团组织过组织生活和参加活动,是紧密的、唯一的方式。现在则明显不同,工作性质、形式的多样化,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居住情况的自主化等等,传统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已不能保障团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而团组织的活动功能和组织功能的分离,也许不失为一种很好的形式。团员青年可以组织关系保留在工作单位的团组织,参加社团、青年活动中心的团组织活动。厂团委可以在单身青年园区建立纯粹活动意义上的团组织,不具有政治意义和管理功能,凸现的是活动意义和服务功能。厂团委可以建立各种社团团支部、青年活动中心团支部,通过品牌活动,吸引、凝聚、服务团员青年。这样的形式,可以使团组织的作用发挥覆盖面更广、渗透力更强。 尝试组织生活时间和地点的开放。传统的组织生活,是大家集中在同一地点、相同时间进行的,是一个相对比较封闭的空间。厂团委可以根据新情况,采取更加开放的形式。例如,通过网络,开展网上组织生活,开通电子青年社区、青年网站等,团员青年就可以在自己的时间、地点参加组织生活。还可以开展“点选式”组织生活,团组织每季度、月度列出组织生活清单,时间、地点、内容都具有选择性,团员青年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只要团组织明确参加组织生活不少于几次即可。这些方法既解决了时间冲突、集中困难的问题,又使活动具有青年自身特色,符合了青年的需求,也更加人性化,从而达到吸引青年、凝聚青年的效果。 二是团的队伍建设创新。完善团干部队伍建设评价体系。在团干部培养方面,厂团委应该对团的岗位作职务分析,制定岗位规范,建立工作业绩评价体系以及为团干部转岗和个人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能力评价中心,实际上是为了解决一个问题链:团干部从哪里来,来了做什么,怎样做,转岗能否有更大发展。由于工厂自身的特点和现状,绝大多数团干部以兼职身份出现,而团的工作又很难像生产工作那样进行量化考核,兼职团干部也不能仅仅对团工作进行考核,这就需要厂团委对工作业绩更多地采用科学的评价体系去评价,通过评价使共青团工作者产生自我激励因素,最终表现出良好的工作业绩。这样一个评价体系,更多的是通过工作的效果、团员青年的满意度、团干部自身素质提升、相关部门评价、分管领导评价等项目,对团干部进行综合评价,更符合团工作的性质,也更能准确、科学地评价团干部的工作业绩。 团员青年队伍建设凸现引导作用。对于团员青年,团组织要一改以往仅仅直接参与培训的观念,而更多地应该凸现引导作用。例如,通过“职业生涯导航”设计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对自己的职业发展进行规划。可以借鉴现代人力资源开发的理论,通过非专业能力测试这一科学评价体系来界定人才的能力状况,引导青年正确认识自身能力,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避免走弯路,也为有关部门制定培训计划提供依据,更为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拓展了一个途径。可以借鉴现代管理理论从心理学角度入手,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在实现工厂价值的过程中体现自身价值,激发青年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使他们坚定做强大武船的信心和决心。 作为企业的共青团组织,只有紧紧围绕服务工厂、服务青年这一中心,大胆创新,采用科学的、专业的、现代化的管理方法来优化共青团组织体系,提高其运行质量,才能够更系统地、有效地做好工厂的共青团工作,使团工作不仅能符合、适应工厂改革的需要,还能很好地促进工厂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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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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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主要精神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抓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一是XX年中央批准下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向。同年,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聘用制。XX年8月31日又出台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XX年底人事部召开了全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地加快进度,尽快入轨运行。XX年7月,省里召开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会议。对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是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通过事业单位实行岗位总量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三是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也是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对于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中的政策和原则。

(1)实施范围: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所规定的范围是一致的。从单位看,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均纳入实施范围,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参照执行。从岗位和人员看,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及在这些岗位上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岗位类别:根据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通用岗位类别,事业单位岗位包括三类,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3)岗位等级:

a、管理岗位等级设置: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到十级职员岗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

b、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到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到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到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八到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十一到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c、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4)岗位结构比例:

a、主体岗位占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实施意见》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即: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管理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b、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的控制目标为1:3:6。省、市、县三级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控制目标为:省属事业单位3:3.4:3.6,市属事业单位2:3.7:4.3,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0.6:3.4:6.全省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5级、6级、7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8级、9级、10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11级、12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岗位结构成宝塔形上小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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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大学生村官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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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村官调研报告

三、以策之安其道:就是要尊重大学生村官的特有规律使“大学生村官”村官在新农村建设中尽其用,尽其才。结合调查问卷结果,我们认为,“以策之安其道”,主要是做到让他们“有备”、“有为”、“有权”。“有备”,就是让大学生村官进村前做到两个“基本有数”,一是对所到村庄的实际情况做到心理有数,即便是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刚从校园里出来直接到农村一线工作,由于对农村实际情况了解太少,常会感到无从下手。所以在大学生进入村庄前,最好由乡镇牵头,对村里的基本情况、村族姓氏、主要产业、薄弱环节、发展方向以及对大学生的工作角色期待等做一详实的整理与建议,使大学生对村里状况有一个较为细致的了解。另外还要做到国家对农业发展的新思路和新政策做到心里有数。建议在大学生进入村庄之前由组织部集中开展一次农村政策培训,以农村工作为主题,注重以新农村建设、文明生态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等课题为重点,并紧密联系我县发展农村的思路和经验,务求实效。“有为”,就是让“大学生村官”有事干、有作为。“大学生村官”既不是单纯为了安排就业,也不是为了“作秀”,靠捧着、哄着、保着不行,必须把他们放到工作第一线,交任务,压担子,应适时给他们下一些“硬任务”,安排些“头疼事”,让他们在实践的磨练中不断增长才干,使他们通过办实事的过程受到锻炼,经受考验,增长才干,树立威望。比如,文明生态村建设、农村治安稳定、农田科技指导推广、致富信息传递、法律知识推广等,大学生村官都可以有很大的作用空间。“有权”,就是要充分尊重“大学生村官”的意见,让他们“说了算”。很多大学生村官在具体工作中常会提出一些新的见解、新的思路,这时,村干部、村民应积极对待,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只要是看准了,认为可行,就要积极放权,积极支持,积极配合,为之创造有利条件,放手让他们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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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路养护行业文化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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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行业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行业文化是一种以人为本、先进的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和管理方式,是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随着市场化、知识化、网络化、信息化步伐的加快,文化因素对经济活动的渗透日益深入,现代经济呈现出一个全新的趋向,即文化化。行业文化建设已成为企业思想政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行业文化建设,实质上就是要用先进的科学思想和经营理念武装干部职工头脑,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规范干部职工行为,塑造服务品牌和行业形象,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增强行业凝聚力和竞争力,是实现行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和迫切需要。

一、什么是公路养护行业文化

公路养护行业文化是文化在公路领域的反映和体现,是随着公路事业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具有鲜明行业特点的文化,是社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概括地说,公路养护行业文化是公路养护职工在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实践活动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主要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交通部《交通文化建设实施纲要》对此这样界定的:精神文化是交通行业的核心价值理念,是交通行业的核心文化;制度文化是体现交通行业价值理念、规范交通行业行为的规章制度;物质文化是体现交通行业价值理念、展现交通行业外在形象的环境和形象标识。因此,公路养护行业文化是公路事业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公路养护行业文化与公路事业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繁荣。

二、云南公路养护行业文化建设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各级公路管理部门日益重视公路文化建设,把公路行业文化建设作为对内凝聚人心、激发活力,对外展示行业风貌、构建和谐公路的重要举措,且取得了显著成绩。如:从XX年起,省管公路贯彻“12435”发展思路,促进了省管公路的机制改革,使公路行业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以受社会高度评价的“三个工程”为例:

“321”工程即:三年时间,建设300个高标准的大管理所,200个设施完善的石料场,100个设备齐全的机械化站”。到XX年底,全局已建成大所275个、石料场156个、机化站108个,新改建职工宿舍8530套。基本解决了职工住房简陋,材料靠外购,手业养护等历史遗留问题。“321”工程不仅改变了我省公路养护的传统组织结构形式、养护技术手段和职工生产生活环境,还扭转了养路职工过去“技术素质低,养路机械化水平低,养护生产力低”的“三低”状况。

“安保”工程。“安保”工程即:“以人为本,以车为本,消除隐患,珍视生命”为主题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截止XX年底,全局投入资金11503万元。自实施安保工程后,在全省机动车猛增至600万辆的情况下,XX年的交通事故比XX年下降39.8%,经济损失减少32.6,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309人,这是我省20多年历史上没有过的。“安保”工程,受全社会欢迎,都称这项工程为“救命工程”。

“人性化服务工程”。全局以为公路用户提供安全行车环境、为公路维护提供安全环境、为公路设施提供安全保障,的“三为”作为最高服务标准。围绕"实施安保工程,增设服务设施、规范标志设置;填筑会“吞人”的深侧沟;在主要交通路口、风景区设置人性化标志标牌;实施环境生态绿化工程,为用户提供安全保障、路政咨询服务、温馨亲情服务、公路通行信息、路况信息服务、畅通便捷服务,打造公路人性化服务的民本形象。树立云南公路路况好、路风正、行车畅、效益高,安全快捷的良好形象。

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以下难点:

(一)、云南公路职工文化素质普遍偏低。

公路行业是一个社会性、技术性、服务性、综合性很强的部门,它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基础性作用,这需要从事公路行业管理的人员要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然而,当前公路行业职工文化素质偏低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十.五期末,我省省管公路在编人员20206人,专业技术人才仅为2993人,占职工总人数的14.3,技术工人15443人中高级以上技工仅占32.9,职工队伍素质偏低,文化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高素质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缺乏。

(二)行业核心价值观缺失。

行业核心价值观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职工对行业性质的认识,即公路行业是干什么的;二是对行业使命的认识,即公路行业的存在是为了什么;三是对行业现状的认识,即公路行业现在如何;四是对行业前景的认识,即公路行业未来的发展如何。可以说当前绝大多数公路职工对上述四个问题的认识是模糊的,或者是不全面的。

(三)行业文化与行业脱节。

公路文化建设本质上是一种管理行为,目的在于规范管理行为,优化行业形象,增强品牌效应。当前的公路文化建设大都表现为提口号、拉标语、定制度,开展文艺体育活动,停留在公路文化建设的外延和表象上,与公路行业的建设、养护管理等实践结合不够,没有把文化元素融入我们的行业。

(四)、对行业文化建设的问题认识欠缺,思路不清。

对公路行业文化建设的问题认识欠缺,思路不清。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公路行业文化建设的目标和方向不明确,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形式和监督方法;二是对公路行业文化建设的思考和理解缺乏层次性、系统性、重要性的认识,对于渗透在公路行业职工内心世界中行业群体合力挖掘不够;三是对公路文化在生产经营中的地位和作用有着模糊认识,有着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只要有公路不怕没路养”,“事业单位,不怕下岗”等传统思维方式。

(五)、行业文化建设以偏概全,本末倒置。

以效果推断程度、衡量水平。例如,一家单位路管好了养好了,经济效益上去了,似乎一好百好,文化建设必定是高水平的,给干部职工在认识上产生严重误导。这种以为行业文化一学就会地简单化认识是幼稚的与片面的。尤其是那种迎合政治需要,以偏概全的做法更是十分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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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不断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几点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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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断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几点思考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区作为依法治国在基层的具体实践,十多年来,各地区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但这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地探索和研究,尤其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建设中的新区来说,如何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巩固发展已经取得的成绩,把依法治区工作不断向前推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有许多课题需要研究,有许多新的矛盾需要逐步解决,这里我想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深化认识是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前提     认识是实践的先导,认识深化一层,工作就向前一步。经过十多年的实践,我们就依法治区对于改进和加强党的执政方式、对于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等方面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有了提高。但这还远远不够,必须进一步深化认识,使依法治区工作在新形势下再上一个新台阶。     1、从贯彻落实宪法的高度来认识依法治区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区的光荣感。今年5月11日,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同志在宪法~上指出:“依法治国,最根本的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最根本的就是依宪执政。”他的这个讲话,不仅一语道出了依法治国的本质和依据,也为我们进一步认识依法治区的重要性点出了主题。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我们各级领导、全体党员、所有公民最高行动准则,贯彻好宪法,维护好宪法的权威,并以此为依据全面开展依法治区工作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是一项崇高而光荣的任务。我们只有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依法治区工作的内涵和意义,才能真正地树立起依法治区工作的光荣感。     2、从贯彻落实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依法治区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区的责任感。xx大把写进党章,作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又把写进了宪法,确立了她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指出: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我们正在推进的依法治区工作就是要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对经济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使我区区强民富,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环境优美。因此,完全可以认为依法治区与思想的本质要求是一致的,是实践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我们必须站在贯彻的高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做好依法治区工作的责任感。     3、从贯彻落实新区发展目标的高度来认识依法治区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区的紧迫感。区划调整后,区委面对一个急待建设开发的新城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及时提出了建设一个“经济强区、文化大区、现代新区、全国名区”的总体目标,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作出了分步实施的计划。能否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直接关系到全区近30万人民的切身利益,尤其是能否确保明年“十运会”的如期召开,这不仅是全区的大事,也是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一件大事。要按期完成如此繁重的建设任务,需要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而通过依法治区进一步规范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行为,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和确保“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是摆在全区人民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因此,我们要增强紧迫感,争分夺秒,一着不让地把依法治区工作推向纵深,取得实效。     二、从区情出发普治结合是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关键     十多年来,我区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之所以能取得显著成绩,在有些方面还创出了自己的特色,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坚持从区情出发,把普法与治理紧密结合起来,走出了一条有建邺特色的依法治区的路子。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区情的巨大变化,依法治区工作又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矛盾,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必须统筹规划,协调安排,各方配合,齐抓共管,大胆实践,不断总结新经验。就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来看,我们认为,在发扬以往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要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体公民法律素质。一是根据中央的总体部署和依法治区就是依宪治区的精神,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学习宪法活动,使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切实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二是根据新区大开发大建设的特点,围绕中心工作,有的放矢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针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方面的矛盾和问题,重点开展新出台的《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土地法》等专题宣教活动;针对城郊结合部违法违章建设方面的矛盾和问题,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以案说法等形式,重点突出城市规划、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三是根据区域人口结构的现状,在抓好各级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继续抓好对近10万外来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和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普法教育宣传,编写发放《求职指南》、《外来人员法律读本》、《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汇编》等宣传材料,把维护外来人员的合法利益与普法有机结合起来,使优势更优,特色更特。四是针对居民整体文化素质偏低的状况,在继续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同时,结合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区开展讲道德树新风活动,逐步使遵纪守法,接受道德约束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总之,要通过以点带面的方法,使普法教育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使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素质有一个新的提高,为依法治区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许可法》是继1989年《行政诉讼法》及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行政法制建设领域的又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它的出台将从根本上改变落后的行政管理模式,成为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的一

个重要突破口。众所周知,政府是依法治区的重要主体,逐步建设一个法治政府对于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以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加强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政府建设,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做到依法用权、为民用权、谨慎用权,促进我区大建设大开发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科学发展。为此我们认为要从四个方面入手:首先要牢固树立公仆观念。牢记我们手中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给的,改变落后的观念、体制和工作方式,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其次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强化政府的服务意识,强调政府的服务行为,严格履行政府的责任。第三要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建立健全严格的执法责任制,通过集中培训、总结交流以及典型案例分析,逐步改变认识上的片面性,执法上的随意性及一些部门在某些环节上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使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第四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程度。随着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成立,我区在政务公开方面又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不少办事规则和程序,已向社会公开,办事效率也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但对有些方面问题的研究还不够,个别具体环节尚未完全公开,有些部门甚至还存在暗箱操作现象。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围绕~、财权、事权三个重点,公开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促进决策的公开化、民主化,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深化司法和司法行政改革,充分发挥公检法在依法治区中的作用。公、检、法是执法的重要主体,要在建设法治政府的同时,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区法院要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审理好刑事、民事、行政三大类案件,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继续完善执行机制和执行方式,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推动申诉再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区检察院要以加强各项检察业务流程管理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监督制约等环节,逐步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建立健全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保障律师合法权益工作机制和权责明确、程序完善、监督有效的法律监督机制。依法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确保监督的质量和效率。区公安分局要以执法规范为核心,全面推进警务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建立执法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针对收容遣送等制度取消后出现的新情况,积极探索依法加强治安管理的对策和具体措施。强化执法为民思想,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密切警民关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加大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力度和经费保障,重点做好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外籍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区法院和区司法局要积极推进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     4、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依法治区在不同时期有不同侧重点,只有抓住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才能有所突破取得实效。从我区当前情况看,要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治理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招商引资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壮大经济实力,增强发展后劲,是我们当前和今后的首要任务。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因此我们要在宣传经济法规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规范市场行为,大力培育投资建设软环境,努力打造最佳投资创业服务区。二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目前我区开工建设项目之多前所未有,整个河西地区就像是一个大工地,吸引着大量的投资商和建筑施工单位,竞争十分激烈。因此,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抓好建设项目招投标、施工主体资格审查和工程监理等重要环节,保证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三是进一步整顿安全生产和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和食品卫生是当前全国范围内关注的热点之一,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切不可麻痹大意,特别是对建筑施工安全和卤菜食品加工中的卫生问题,要依法加强整顿严格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和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这是一个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原则问题,我们要坚决按照有关精神,多方联动,尽力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妥善处理好失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五是进一步整顿社会治安。社会治安是一个地区稳定发展的基础,我们要结合创建平安江苏,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区基层综合治理组织和网络,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同时要根据新区建设进展的新情况,加强调查研究,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综合整治,为新区发展和人民的学习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强化监督是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保证     实施依法治区,执法是关键,监督是保证。为确保依法治区各项工作都能得到很好地落实,需要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监督等方面的共同努力。人大作为地方最高权力机关,应围绕依法治区的重点,加大监督力度,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一是把法律监督作为推动依法治区的重要手段。加强法律监督是人大一项经常性的重要职能,在依法治区工作中,我们不仅要紧紧围绕有关新区建设、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法规以及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按照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列入今后的执法检查重点,还要在执法检查中采取有效措施改变重检查轻纠正的状况。为此,我们要把常委会有组织的检查与发动和依靠代表个人持证检查结合起来,把听取工作汇报与深入现场检查结合起来,把有准备的检查与突击性的抽查结合起来。同时事前对参与检查的代表进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认识检查的内涵,明确检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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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难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1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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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难题调研报告

近日,我们对具有发展畜牧业资源丰富和潜力巨大的吉林省**市进行了专题调研。

结果显示:区域畜牧业在市场经济的拉动下得到了长足发展,但由于资金投入严重不足,金融部门信贷支持力度减弱,较大程度上制约了畜牧业发展步伐。

截至XX年末,全市金融机构畜牧业贷款余额3亿元,占“三农”贷款比重仅为9.2%。其中XX年前畜牧业贷款2.4亿元,近4年来新增畜牧业贷款只有0.6亿元,远远低于其他行业贷款增量。

究竟难在哪里

畜牧贷款风险高,惧贷心理加重。

过去,**市辖区内农业银行和农信社曾多次承办畜牧业贷款,对当地畜牧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受市场、经营、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大部分畜牧业贷款出现不良,甚至形成风险。截至XX年末,全市畜牧业不良贷款余额2.2亿元,占畜牧业贷款投放总量的73%,这一巨额不良贷款的形成,致使承办贷款的金融机构产生了惧贷心理,贷款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

据对某县农业银行调查了解,XX年办理一批奶牛贷款,贷款规模为XX万元,共计63户,购买奶牛216头,期限为3年,于XX年到期。目前,该批贷款共计收回本金137万元,其余1863万元全部形成不良,不良率高达93.15%。

户多面广、分散经营不利于管理。

几年来,**市70%以上的养殖户还处于分散经营,庭院养殖,遍布各村屯,给承办贷款的金融机构增加了经营成本和管理难度。例如某县农行XX年发放的养羊贷款,共计2380万元,养殖户1017户,分布10个乡、97个村、225个自然屯,每名信贷员平均负责170 个养殖户。距离该行最远的养殖户村屯达120公里。这样就导致信贷员到户率低,跟踪管理不到位,对养殖户和养殖情况发生变化不能得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例如,该县包拉温都乡五道营子村养殖户王志刚贷款2.5万元,购买羊76只,仅半年时间,由于饲养能力和越冬缺少饲养,便把羊一次性全部卖掉,卖羊款用于子女办婚事。目前,该笔贷款已全部形成风险。

缺少产业化龙头企业,使市场与养殖户难以形成产业链条。

目前,畜牧业产品市场发育并不完全成熟,全市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仅有22户,覆盖率低,对养殖户经济利益联结不够紧密,拉动作用小,养殖户直接面对市场,只要市场价格或需求出现较大波动或变化,不但畜牧产品难以转化为商品,而且养殖业主的经营理念和信心也会产生变化,市场的不确定性和收入的不稳定性,导致对农户经营规模,经营项目受到严重制约,致使畜牧业贷款存在风险隐患。

相关部门之间缺乏协调联动机制。

无论是当地政府、牧业管理部门或金融机构,在过去项目建设中,往往表现为重扶持、轻管理;重投入、轻回收。这种项目后期管理不足或管理不到位现象,是严重缺少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的典型表现,后果是把养殖户风险直接转嫁给了承贷的金融机构。

以某市农信联社为例,XX年奶牛贷款项目启动后,从开始申报贷款、筹建奶牛园区,到养殖户办理贷款,购回奶牛。项目竣工之后,畜牧部门及推介该项目的乡镇政府便完成使命,后续的经营管理、经济效益、资金偿还、安全隐患等全部由该联社承担。这种严重缺乏部门之间协管理的现状,致使畜牧业项目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不仅给金融业带来新的风险,而且严重影响了牧业生产的积极性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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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两学一做调研报告模板示例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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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调研报告模板示例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要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自觉用党章和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扎实推进全镇各项工作的落实。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2017年两学一做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随着“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的开展,广大党员干部要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聚集务实高效、干事创业的正能量,珍惜组织赋予自己的干事创业的平台,切实增强夯实基层、推动发展、后发赶超的责任使命。自2月份以来,县委组织部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谋划、扎实调研,采取网上征求意见和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收集意见建议,并对重点内容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将调研的主要内容报告如下:

一、全县党员在“两学一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表现

在调研过程中,调研组深入到乡镇和县直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并与部分县级领导进行了个别交流,深入查摆、逐条梳理、深刻剖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两学一做”方面存在的具有共性的突出问题,征求到意见建议共100多条,其中与“两学一做”密切相关的意见建议10条。陈列如下:

1政治思想有偏差。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论武装抓得不紧,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敏感问题如信仰缺失、精神懈怠等现象缺乏警惕性,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消极的思想言论和不满的情绪,没有去坚决地抵制、纠正与疏导。部分党员,包括一些干部党员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不强,还存在精神缺钙问题,未能主动把自身置于“四个全面”的大局中,向中央看齐、向省委看齐。

2纪律意识还需增强。

3宗旨意识不高。服务群众上还存在,也存在与民争利。

4担当意识不高。不作为现象等仍存在。

5执行力不高。

6法制意识不强。

7 干部有不切实际、急于求成。考虑县域发展现状不周全,在发展目标定位上过于追求完美、过分强调上台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不堪重负。如在城镇建设上,多个片区项目同时铺开,没有循序渐进,征地拆迁带来的压力较大,反而影响了县城整体发展进程

8 有制度无落实。制度文件较多,执行督导不力,形式大于内容,没有较好地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如存在城区规划执行不严、控违拆违压力较大的问题。

9表面工作做得多。主要是常委班子成员下基层、搞督导没有深进去、沉下去,实效不明显。存在走村不入户、调研走马观花、真抓实督不够、解决实际问题不多等问题。如有时候下乡了就是听汇报、搞座谈,自己问得少,亲自看得少。

10干部科学决策上有欠缺。突出表现在决策缺少必要程序,缺乏充分论证,凭经验判断、主观臆断来解决问题,脱离了县情实际。如为了加快工业、城镇发展进程,引进了龙行天下、汇德电子、三特机械等项目,但财政投入也比较大,投资回报率水平不高。有的时候某些重大决策没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参与决策的面不广、透明度不高,造成了一些后遗症。如步行街建设遗留问题至今没有彻底解决。

8. 脱离基层群众。有一种“官本位”的思想、当官做老爷的衙门作风,关心群众疾苦不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被动解决多、主动化解少,要求部门解决多、直面群众解决少。如对信访积案缺乏主动化解的意识,导致有些信访案件越积越深,化解难度越来越大。

9. 重视基层意见不够。常委班子下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听取县直部门和乡镇意见少,习惯发号施令,主观思想较严重,缺乏对工作深层次的思考,以致某些工作基层单位难以落实。如乡镇反映考核压力比较大,重惩罚轻奖励,对这些意见没能充分考虑,挫伤了工作积极性。

10. 真抓实干不够。主要是求稳怕乱、瞻前顾后、遇到困难绕道走。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难度较大问题上,存在“推、拖、绕”的现象。在县域发展的问题上,有时有机遇抓不住,有条件用不好,致使许多发展机遇擦肩而过。如去年申报全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由于对形势的判断不够充分,以一个名次的差距失之交臂。

二、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集中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刚结束,接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党员和干部的思想上和工作推进的过程中都有一定的障碍,思想障碍尤其突出。具体来讲,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有思想偏差。客观的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自党中央召开总结大会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开始下降,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也开始进行转移,部分处级领导认为今后的作风建设应该没有过去严,思想有些抛锚,过去存在的“四风”苗头又开始在脑海里蠢蠢欲动。另外,部分基层党员对政治学习也不够重视。现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部分领导干部和党员在心理上会存在抵触和厌倦情绪。

2.有应付心态。部分党员认为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教育的过程中,已经接受了最严格的的党性洗礼,问题已经找完了,原因已经深挖了,整改措施已经到位了,再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意义不是很大;有的党员认为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只是“故伎重演”,在“严度”和“广度”上不及群教活动,只要随便应付就可以了。

3.有工作难度。自中央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总结大会后,虽然作风建设的总体势头没有减弱,但宣传力度有所下降、工作队伍有所精简、工作容量有所缩小,加上个别党员和干部自身有抵触情绪,导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工作氛围不够浓厚,难以取得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

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如何推进

在调研过程中,调研对象普遍认为各级党组织在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过程中,既要与群教活动紧密结合,又要区别于群教活动;既要优化内容,又能抓住重点;既要抓紧时间,又能保证效果。具体来讲,要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1优化工作方案。如何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好此项活动,确保方向不偏、内容不空、工作不虚,在活动推进过程中关键是要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总体把握,严格活动要求;坚持领导带头,发挥榜样作用;坚持群众参与,实现与民互动;坚持问题导向,务必真抓实改;坚持因地制宜,力求创新出特。

2实现党员全覆盖。根据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已明确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党员。建议党员干部、普通党员、农村党员都要参与,同时非领导职务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都要参加学习教育。

3抓好内容建设。建议重点抓好三方面内容的学习:一是学党章党规党纪。二是学系列讲话。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重点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长期的政治任务,三是学经典。要对《毛泽东选集》、《邓小平文选》、《文选》等一批政治理论学经典著作要进行深入钻研。四是学典型。着重树立一批践行“两学一做”的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并号召党员多向身边的先锋模范学习。三是实践学。结合学习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任务,要将“三严三实”和争做合格党员的要求贯彻到落实个人整改任务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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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我社会救助工作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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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社会救助工作的调研报告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认识

社会困难群体就生活在我们身边,是社会的一员。在这部分群体中,有曾经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牺牲和贡献而致伤致残的人员;有由于受国家体制改革和企业结构调整影响而下岗失业的人员;有由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被拆迁造成失地、失业的人员;还有就是因病因残致贫的困难群体,他们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和帮助。如果这些困难群体的困难不能很好地解决,必定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社会困难群体救助是一项关系到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关系到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和发展的大事,是影响社会凝聚力和社会稳定的民心事业。各级政府和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把社会救助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并采取有力措施,帮助社会困难群体解决问题,把民心工程办好、办实。

二、规范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对社会困难群体的救助,是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的主要手段,而完善制度建设,是困难群体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的保证。目前,我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已进入稳定发展阶段,针对困难群体不同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建立了多种救助方式。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科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别是农村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要逐步与城镇低保标准接轨。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这部分困难群体有病能医、有学能上。要切实解决好“四残”人员的安置工作,随着企业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和转制升级,原有不少福利企业中的“四残”人员也纷纷下岗(不再享受补贴),基本的生活来源得不到保障,建议可采取社会化安置的方式,也就是按职工总数的比例来接收四残人员或按比例负担四残人员生活费用。要继续强化低保对象、贫困户与企业挂钩扶贫脱贫和结对帮扶制度,建议新一轮帮困的对象由镇民政办和居委会提出,从而能切实有效地解决困难群体的生活,做到扎口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

三、增加投入,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资金是社会救助的物质基础,政府财政资金等资金投入是开展社会困难群体救助的主要措施,也是提高我市社会救助能力的主要手段。在座谈会中,广大民政干部呼吁较为强烈的是要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适度增加财政支付比例,增加社会帮扶资金,增加社会福利基金,使我市社会困难群体都能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地得到救助,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发展社会救助民间组织新路子

社会救助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要从政治、经济两方面着眼,采取政府决策、政策调整、法制建设、社会救援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才能有效解决。要积极发展社会救助民间组织,鼓励、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社会救助,是解决资金问题的有效途径。要探索以社会互助为宗旨的民间组织和群众自发组织的扶危、济困、安老、助残、扶幼、救孤等慈善会、福利会、基金会,使其成为救助社会困难群体的主要载体。

(1)实施鼓励发展的政策。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将部分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的具体事务工作转移给民间组织去做。在城区将有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以社会团体的名义在社区开展各种类型的互帮互助活动,政府可出台相应政策,对承担社会救助责任的团体或组织给予资助,以吸引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财力,帮助困难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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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农行信贷监管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信贷,全文共 1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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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信贷监管调研报告

农行信贷监管调研报告范文

随着社会的进步、农业发展银行内控制度的加强,尤其是今年综合业务系统成功上线后,信贷员下乡不能直接办理存贷业务,各项业务都必须在柜面上办理。农业发展银行走过风风雨雨十多年,老一辈银行信贷员进山村,跑田头,访农户,几乎是人到哪,金融服务就跟到哪,发扬“挎包银行”、“流动银行”的优良传统,为地方经济和信用社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容易出现农业发展银行“外勤不外,外勤不勤”的现象,有些信贷员成了专职“电话遥控员”。久而久之,信贷员与农户之间关系没有以前那样融洽,甚至相互之间产生隔阂。特别是现在农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多,如果信用社与农民之间相互沟通减少,信息不对称,将会加大贷款潜在的风险。

针对目前这种现状,作为一名基层一线信贷员,我的做法是:

一、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努力加强自身党性修养

作为一名年青党员,我深知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性。一年来,我做到了“三个坚持”,即坚持每天通过各种媒体关注国内外政治事实,坚持参加每周半天的集体政治学习,坚持进行每周一个晚上的业余政治学习。保证了思想上的与时俱进。通过学习,我进一步坚定了自己的共产主义信仰,进一步增强了理解党和国家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准确性及执行政策的自觉性与主动性,进一步强化了搞好工作的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

二、以“规范化管理”为契机,切实抓好计划信贷工作

信贷员业务素质提高注重一个“精”字,以前别人总说信贷底子差,其实主要就是因为信贷员综合素质差,很多人不会查帐、不会写调查报告,不会一些基本的规范化操作,针对这种情况,我有的放矢地制定了系统的培训计划。

1.是开展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信贷员加强政策理论的学习;

2.是坚持每月不少于两天的业务培训,加强对信贷员的业务知识的学习;

3.是加强兄弟行之间的交流学习,去年我们带领信贷员分别到了和支行进行参观学习,大家感觉收获很大。

4.是组织信贷员集中培训。我们先后组织了贷款资格的认定、信用等级评定、统一授信管理、对公转项电、大额现金支付系统、企业财务理论等多期业务知识培训。在培训后组织讨论,让信贷员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提出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在市场化条件下如何做好信贷管理工作,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这样既调动了信贷员的积极性,又使信贷员业务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水平都得到了提高。由于所学切合实际,相互交流,学用结合,所以效果良好。目前,信贷人员基本都能胜任本职工作,总体素质提高很快。为迎接新业务的开展作好了充分准备。

三、以工作岗位为平台,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来农业发展银行这段时间里,我特别珍惜领导们给予我这个施展才华的舞台,我感觉自己在各方面都得到了最大的锻炼。

一是积极协调各方关系,提高了协调配合能力。在信贷部这个岗位上,对内要协调部门、领导与同事的关系,对外要协调与企业、财政与政府的关系,对上要汇报反馈情况,对下要传达贯彻精神,这些是与在机关的时候不可同日而语的事情,我在短时间内就适应了这种角色的转变,适应了工作岗位的需要,在处理各种关系上没有出现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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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对苏州、上海两市依法治市工作考察的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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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苏州上海两市依法治市工作考察的报告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副书记王浩良同志的指示,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委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外经贸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司法局有关人员,就如何通过加强依法治市工作营造亲商安商便商的软环境及wto与地方法制建设等情况,于1月16日至19日赴苏州、上海两市进行了考察。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苏州、上海两市依法治市工作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机制完善是苏州、上海两市依法治市工作的共同属性。苏州和上海分别于1996年、1999年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起点高,力度大。1999年8月,上海市委颁发了《上海市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纲要》,确定每年8月16日为“依法治市宣传日”。成立了由市委书记黄菊任组长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市委机关的一个独立工作部门,明确一名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专门配备10名工作人员。同时明确了办公室的四大工作范围:一是凡是涉及上海市地方立法的规划和计划,在报送市委常委会讨论之前,先由依法治市办公室审核把关;二是凡是涉法的重大改革问题,在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之前,先由办公室组织协调提出研究意见;三是《依法治市工作纲要》的实施由办公室进行检查、督促;四是围绕涉法的重大政治、社会、经济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市委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苏州市委制定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每年不少于两次会议专题讨论依法治市工作,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措施;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司法局合署办公,主任由司法局局长兼任;司法局设依法治理、法制宣传两个处共配备18人专门从事依法治市工作。上海和苏州两市的各级财政部门都把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分别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以每人每年0.1元的标准,按全市常住和流动人口之和计算,定期拨付给依法治市办公室专款专用。去年,苏州市在制定的《 --XX年依法治市工作规划》中,又将工作经费标准提升到每人每年不低于0.15元。 (二)围绕外向型经济开展依法治市工作,是苏州的重要特色。 苏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以来的6年期间,全市累计合同利用外资和实际到帐外资都约占对外开放以来累计总额的四分之三。至XX年底,世界500强企业有81家落户苏州;涉外税收占全市财政收入的40%,全市有近50万人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出口加工企业就业。这些成绩的取得,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得益于良好法治环境的保障。1、加强地方立法,为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依据。1993年苏州市依法享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先后制定了31项地方性法规和44件政府规章。其中《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等3项地方性法规,直接规范了开发区建设中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社会服务管理等职能,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员工的合法权益。另外,还有20项地方性法规和22件政府规章,也与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直接相关,为有效解决开放型经济发展中的许多实际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2、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规范涉外经济管理行为。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建立健全涉外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对执法部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进行检查评议,并公布评议结果,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部门,限期整改。二是改革政审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 1996年,专门成立了苏州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建立了“一个窗口对外、一支笔审批、一条龙服务”的一站式联合审批制度,涉及27个政府部门和单位,明确专人分工负责,依法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中的问题和矛盾。同时,规定凡属于审批权限以内、文件材料齐备的外资项目,5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对需要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外商投资重点项目,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手续,并主动派人陪同企业积极向上争取。XX年以来,取消了31个部门260项行政审批事项,为进一步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三是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在开发区建设方面,将计委、经委、外经委的职能统一到经贸局一个部门作,形成一个部门对下的运行机制。在外资企业管理方面,成立了由外经贸部门牵头,工商、海关等9个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组,每年对外商投资企业实施联合年检。3、坚持公正司法,依法保护外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外商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活动,依法保护外商投资者的合法民事权益。对于外商在诉权上予以平等保障,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对涉外民事案件,凡有法律规定的,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对法律规定不明确的,依照立法的原则和有关司法解释办理。4、加强综合管理,全力营造亲商、安商、便商的社会环境。一是强化“安商”措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特别是涉外犯罪活动,严格治安管理,确保外商投资者人身、财产安全。目前,常年居住生活在苏州的外商近万名,他们普遍感到具有安全感。二是采取“便商”举措,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外商一来到苏州,就从项目审批、资金到位到开工建设、开业投产都派专人跟踪服务。针对一些外方管理人员由于时间仓促不能在国外办好职业签证而持旅游、访问签证入境的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直接为他们变更签证,方便外商出入境。苏州各地还建起了外商子女学校,聘请外籍教师授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妥善处理外资企业内部不安定因素,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本着“涉外无小事”的原则,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合法合理合情开展工作,既保护中方员工的合法利益,又充分尊重外商的管理方式,受到外商的普遍欢迎。 四是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全市各级律师、公证、仲裁等组织都主动开展工作,积极为外商提供法律服务。 (三)起点高、行动快,全面应对“入世”,是上海依法治市工作的显著特征。早在1999年7月,上海市委、市政府就组织有关力量对wto相关规则等进行研究,精心筹划,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制建设。 1、制定《关于中国加入wto上海行动计划纲要》。XX年8月制定并印发的这个纲要,涉及加强wto规则方面的培训和咨询服务、按法定程序梳理、调整和制订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调整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增强政府制定政策的统一性和透明度、结合wto过渡期因素制订“十五”计划、熟悉和运用wto的有关规则和机制、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等十八个方面的问题,

这些问题已全部落实到有关政府部门具体组织实施。2、以wto上海研究中心和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等为载体,全面提供“入世”咨询服务。上海先后成立多家与wto相关的机构,其中影响较大的是wto上海研究中心和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wto上海研究中心是一个有15年历史的跨校际的学术团体,前身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上海研究中心”。其主要任务是,围绕世界贸易组织开展研究;与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机构建立联系,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编译国内外有关文献和资料,广泛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建立专门的信息库,并出版有关刊物和书籍;为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意见等。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于XX年10月正式揭牌运作,它是上海市政府“wto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也是全国第一个从事wto事务咨询的中介服务机构。中心集中了上海研究wto方面的专业人才,并且聘请了包括wto候任总干事素猜、wto法学理论奠基人约翰·杰克逊教授、经济学理论奠基人贾格迪什·巴格瓦底教授等在内底近30位国内外著名wto事务专家担任顾问,主要为“入世”后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行政效率和透明度的提高等,提供服务和支撑;并为我国企业参加国际公平竞争提供相关的咨询、信息和培训;保护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免受其他国家政府的不公平待遇、不公平竞争。 3、实施50100wto事务高级专业人才培训工程。上海市从XX年7月起,计划用3年时间,实施“50100wto事务高级专业人才培训工程”,即通过综合培训、深度培训和海外(国际经济组织、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香港等)专业实习三个阶段,为来自本市各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等方面的50个单位,培养出100名精通wto事务的高级专业人才。该培训工程还将逐步对外地省市区开放。 此外,上海还采取了“启动以反倾销和应诉为先导的咨询服务、举办wto事务论坛、推动适合wto框架的专业服务机构的建设以及开展wto事务的在线信息网络、国际咨询服务网络、国际研究网络建设”等应对“入世”的具体行动措施。 二、对我市深入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启示 苏州、上海在依法推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入世”应对方面的成功经验,给了我们多方面的启示。 第一,要围绕“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目标开展依法治市工作。开展依法治市,一项根本性的要求就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必须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确定工作思路和具体目标,才能取得实效。 第二,要通过依法治市工作切实改善投资的软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营造“亲商安商便商”的氛围,是依法治市的应有之义,必须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依法改善外商投资管理,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三,要针对入世的新形势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入世对我市带来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但首先和根本的是法治问题,必须结合入世的要求拓展依法治市工作的内涵,在学习掌握规则、切实履行承诺的同时,研究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 三、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建议 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要着重围绕建设“诚信、安全、有序”的法治环境,促进实现投资环境明显改善的目标,加快推进城市法治化进程。 (一)全方位建设诚信城市,营造“亲商”的良好氛围 1、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对XX年9月底前颁布的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确保我国与入世承诺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统一实施。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取消不合理的审批事项,需要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向社会公布,明确审批程序和办理时限,建立相应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2、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在政府统一组织下,有关执法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探索建立企业信用记录、企业信用评价、企业信用警示、企业信用监管的运行机制,构建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并通过企业、行业依法治理,树立市场主体“重合同、守信用”观念,遵守商业道德,守法经营,形成浓烈的“讲诚信、反虚假”的社会氛围,使“以真诚赢得信誉,用信誉保证效益”成为自觉行动。 3、加强个人信用建设。探索建立个人商业信誉的制度,发挥法律和道德在建立信用体系方面的作用,倡导诚实守信观念,提高市民素质。 (二)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提供“安商”的发展环境 1、维护社会政治安定。严厉打击和有效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继续抓好同组织的斗争,加紧研究防范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对策,以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暴力恐怖事件,深入排查疏解社会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提高依法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2、维护经济建设安全。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和违法行为,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和保障社会信用和市场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加强企业周边及内部治安秩序整治,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3、维护人民生活安宁。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带~性质团伙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加大对治安秩序混乱的重点地区、场所和部位的整治力度,深化和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建立健全治安管理长效机制,严密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继续抓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三)规范行为、提高效能,构建“便商”的服务机制 1、健全和完善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法规、规章,特别是有关资金投入、技术引进、资产重组等方面的规定。加强涉外经济法制建设,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经济运行机制。抓紧改善各类市场主体的投资和发展软环境,进一步提高城市的开放度和服务功能。 2、进一步改进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方式和手段,大幅度减少行政性审批项目,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制度,增强执法的透明度。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方便政府与投资者的沟通,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全面推广一个部门一个窗口对外的“一条龙”、“一门式”服务,减少环节,简化手续,切实方便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办事。 3、完善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体系,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法律代理等途径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增强其公信力、独立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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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当事人涉法群体上访案件的调查分析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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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事人涉法群体上访案件调查分析

XX年,*中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司法为民理念,践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认真做好信访接待、息诉息访、申诉复查工作。与XX年同期相比,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的个案明显减少,但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不容乐观,有的当事人三个一伙、五个一群赴省进京上访,越级上访、反复上访呈上升趋势,有的当事人到党政机关滞留、打横幅、铺地状、喊着叫着骂着,严重影响了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处理,直接关系到一些观望群众的期盼心理,能否从根本上有效地解决当事人的涉法上访问题,从大局上说是关系到国家的稳定、社会的长治久安,中国加入wto后经济能否从真正意义上与世界经济接轨;就部门而言,是关系到法院的两个目标——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能否实现。今年以来,我市法院系统发生两起群体性上访事件,一起是上访老户进行串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另一起是集体访事件。

一、上访事件基本概况

案例一:周某,男,1940年出生,1999年其与某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发房产一案,法院作出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过程中,因周×对判决主文产生歧意,多次上访。为澄清事实,法院决定再审。宣判后,周×仍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诉,省高院对该判决予以维持。现周×上访称:其既要取得房屋的投资款和相应的赔偿,同时其建造的房屋也归其所有。

案例二:程×,男,1949年出生,1998年与吴合伙纠纷案,案经两级法院3次审理。该案为合伙内部财产纠纷案,审计结果是在当事人提交的不合格、不完整、真实性程度差的单据等材料基础上进行,从法理上说,人民法院对于合伙损益情况的有关法律事实不能作出审核确认的情况下,应依法裁定予以驳回。但该案在处理上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对本案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实体处理,但程×仍不服,以法官枉法裁判为由,反复上访。

案例三:孙×,男,其与张×合建房屋产权案,法院于1998年判决孙×败诉,案经一、二审及再审,孙×仍不服,认为与张×签订《关于联建住宅的有关协议》是受他人欺骗签约所至,但他又提不出相关的证据予以证实。

案例四:陈×,男,65岁,XX年5月21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某县建设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拆除第三人~的房屋。案经审理,法院认为陈×的请求无法无据,驳回其诉讼请求,现陈×上访认为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是偏袒~,要求政府给付其“打官司”几年所造成的损失。

案例五:冯×,年逾七旬,科技人员退休,1997年因一房屋纠纷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被申请人生活困难靠领取国家救济生活,无执行能力,冯×多年上访,认为执法不公。

上述五位当事人上访具有以下特点:

1、民商事案件占85.7%,行政案件占14.3%。在案件类型上,有四个案件属房产纠纷,且都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在城市化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案件。

2、当事人恶意串访。今年1—3月份以来,他们根本不到法院来上访,而是聚集于省高院、省人大、市委门前,寄希望于一些能“管”得住法院的单位和领导来对他们的案件进行过问,达到其个人目的。正如上访人孙×所言“我们就是要串访,不然领导对我们不重视。”

3、多次进京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如程×散发的20页“*没有法制,司法坑害百姓”的材料,其首页左上方用长方形的方框,特意标出“再次赴京上访信”,其用意即公开违反《信访条例》。

4、公开用文字和语言,尽情地辱骂法院、法官。他们称办过他们案件的法官是~分子,结伙在一起拟出第一榜~分子名单,并且无中生有去检察机关控告法官。

5、恶意挑拨检察院、法院和人大的关系。他们的恣意行为迎合了少数人的心理,赢得了一批追随者。上访者程×面对不明~的群众说:“法院不得了了,我的案件有人大监督的批示、省检察院的抗诉,法院就是不改”。长期以来他们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制止,特别是去年10月23日,他们有组织地去省人大、省委门前集体上访,打横幅,铺地状,公开辱骂*市中院领导及法官,由于这些行为没有得到任何的制裁,所以现如今聚集在他们周围的如朱三、刘五等人与之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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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司增产动员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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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增产动员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19、20日,党政工作部利用两天时间,对各单位传达贯彻公司职代会精神和公司上产量动员会会议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  增产动员会后,各单位落实情况

1.     2月19日下午动员会后,很多单位当天即召开了班子会或工长、室主任会,传达公司职代会和增产会的精神,讨论、布置增产期间的工作安排,并采取办法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职工。如201等车间在17、18日就对职工进行了提前吹风;206车间在20日将整理的“动员材料”由车间领导对全体职工进行了动员;204车间每个车间领导负责一个工段,由班子成员亲自进行宣传。

2.     各单位充分利用班前会、标语、板报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如213、201、202、205等车间分别采取形式新颖的“两会”、增产宣传板报和大字块大造声势;202、203、204、206、210等车间将结合公司形势开展劳动竞赛和质量竞赛;213车间每个工段都上交了上产量保证书;205车间实行了上产量的质量责任状等。

3.     各单位都针对上产量进行了大量的生产准备工作。如201、202、203、207等单位将适当调整班次,个别关键工序实行24小时工作制,并要求工段长现场解决问题,各业务室密切配合生产;所有车间都加强了设备和技安管理;201车间要求干部晚上尽量都进厂,202、204、210、211等车间每天配备一名值班干部;锻铸厂联系延风至4:00;201、203、213等车间在动员会前就提前做了增产准备。

4.     各单位都能结合实际关心职工生活,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如213等车间为职工配备了暖水瓶等;203等车间打算在上产量期间给职工供应盒饭等。

5.     各业务部门也都做好了上产量的配合准备工作。如制造工程部加强现场协调和技安工作;生准部加强了设备管理工作;供配部加强了与配套厂家的沟通,保证配套件供应;质保部加强服务意识教育,树立形象工程;党政部做好烧水热饭、通勤、入托等后勤保障工作和多种形式的活动(如劳动竞赛)等。

二、         上产量需要解决的问题

1.     绝大多数车间都表示没什么困难,有困难也可以自己克服,如上产量期间碰到什么困难再和党政部沟通。

2.     203车间建议公司能否给生产紧张单位适当投入部分资金。如由公司给解决一部分盒饭(去年上产量期间公司曾在大食堂给订了一部分)。

3.     212车间反映设备备件少,能否同意购一部分备件。如无心磨备件缺乏,一旦设备出现大故障,难以保证产量。

4.     213车间反映部分小区没有路灯,在长时间上产量的情况下,职工夜班下班较晚。希望公司能够帮助协调解决。

三、         职工思想动态

1. 因为公司近两年来有过多次上产量的经验。绝大多数单位的职工都有上产量的心理准备。多数职工对上产量感到振奋。

2. 部分职工担心增产计件奖金再下调、增产不增收;部分职工反映经济责任制中有产量下限下调奖金系数的措施,但没有上调系数的产量上限。

3. 部分职工担心现在市场看好,6月份以后产量是否会滑坡。

4. 涉及到产品结构调整的几个单位:202、203车间职工思想较稳定,职工主要关心去向、今后的身份、待遇等,并表示了对实业公司管理水平的担心,多数都想留下来;211车间流传要成立变速器分厂、6月份进气管线要调整的传言,因方向不明了,职工思想波动较大,工人对个人出路很关心;212车间干部、职工思想波动最大(已另有报告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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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林业三严三实调研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7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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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林业三严三实调研报告

篇一

近年来,我县以“国土增绿,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林业重点工程实施与兴林富民相结合,成果巩固与产业培育同步,林业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一、发展现状

1、第一产业发展迅速。全县林业用地面积为100.65万亩,其中有林地68.43万亩、疏林地3.6万亩、灌木林地1万亩、未成林造林地10.02万亩、宜林地17.6万亩。按森林类别分商品林43.43万亩,公益林57.22万亩。全县活立木总蓄积为105.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38.49%。干杂果产业基地建设顺利,现有干杂果总面积17.5万亩,其中柿子13万亩,核桃2.6万亩,红枣1.9万亩;干杂果总产量7万吨,产值7000万元。

2、第二产业基础薄弱。在干杂果深加工方面,建成年产柿饼500吨的加工企业1户、小型加工厂3户,建成柿子醋生产线一条,加上农户采用简易手工自发加工部分,据统计,全县每年共加工鲜柿13000吨,市场销售鲜柿45000吨,还滞销1吨;随着柿树产量逐年增加,柿子滞销现象将越来越明显。木材加工业底子单薄,全县木材加工业仅有49户,主要有带锯解板15户,寿木加工25户,原木经营4户,农具配料加工5户;产品以初级产品为主。精加工产品主要是梨枣木工艺制品,如擀面杖、捣蒜窝、拐杖、碗、酒杯、麻食板、茶叶筒、调料盒等生活用品和神仙葫芦、木猴等旅游工艺品,但设备简陋,技术和工艺落后,各类产品档次低,不具备规模生产,年经济效益不足500万元。原木材年销售200余万元。全县第二产业年产值700余万元。

3、第三产业发展起步良好。近年来我县以“发展大旅游、建设大产业、开发大市场”为理念,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激活市场、强化两翼”的发展思路,以历史文化、休闲养生、自然观光、乡村旅游为重点,积极推动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使森林旅游产业开发焕发出勃勃生机。五年来,我县相继投资5.53亿元,实施了大佛寺景区改扩建和周边环境治理、紫薇山公园、泾河防洪景观带、公刘教稼苑景区、泾河龟蛇山大峡谷漂流、程家川古民居、侍郎湖生态休闲景区、拜家河观光农业长廊等十项旅游景区建设,旅游景区已成为我县林业发展重要组成部分。

总之,目前我县林业产业发展步伐虽然较快,但经济效益依然偏低,仅为8000余万元,人均272.1元,占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1%。

二、存在问题

1、森林改善环境能力低下。目前我县森林林木多为近十年来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保存的中幼林,虽然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变,地表径流量逐年减少,但森林涵养水源、防风固沙能力还不能充分发挥,水土流失治理进度仍然缓慢,人居饮水严重不足。

2、干杂果产业存在“大资源,小产业”。贮藏、加工和深层次开发业发展滞后,干杂果中名优品种匮乏,市场竞争力不强。尤其是干杂果品种结构不合理,优质主栽品种不足。如柿子面积达13万亩、核桃2.1万亩、红枣1.9万亩,分别占干杂果总面积的76.4%、12.3%、11.1%,但引进和繁育新优品种面积太少,占总面积不足15%,致使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未能将资源优势充分转化为商品优势、经济优势,制约了林业产业的发展和壮大。

3、林业资源开发层次较低。森林旅游业开发水平较低,正处在起步阶段,综合服务设施还不健全,难以吸纳外地游客来彬观光旅游。木制旅游产品加工业发展缓慢,现有的均是一些小型加工企业,没有先进、较大规模的龙头企业,设备落后,技术力量薄弱,产品粗糙单一,难以满足广大旅游者的需求。

三、几点建议

1、狠抓森林抚育工作。对于目前建成的中幼林积极开展抚育工作,应通过对森林合理抚育,优化森林结构,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抗逆能力,维持森林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进一步提高森林生产效能和生态服务功能,控固水土流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2、狠抓依法治林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制度,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树立执法权威,提升执法效果。全面监督重点区域的森林资源管理,加强对林业重点工程实施的核查,准确把握森林资源信息动态变化和工程进展情况,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有效遏制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

3、发展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重点打造、集群发展、点面结合、形成优势的原则,真正把引导、扶持产业发展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一是成立专门的柿子产业机构,采取招聘考试、竞争上岗的办法吸收一批有专业知识、有工作能力的大学生或抽调现有技术人员,组成彬县柿子办。选派专业人员出外学习有关柿子深加工的先进经验,为柿子产业发展奠定基础。二是针对我县柿子园的经营现状,积极实行流转经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户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将地处山沟里的原属一家一户所有的柿子树及集体所有的柿子园承包给善于经营、有能力作务者,走集约化的路子,实现规模经营,降低生产成本。三是建立专业合作组织。

在群众生产方便、热情较高的村,积极组织和引导广大果民,进行户间联合,组建专门经济合作组织,把分散的农户联合起来,组成农业经济合作组织,进行规模生产,进一步培育优势产品,寻找和开发市场,以经济组织形式应对复杂、多变、激烈竞争的市场。

4、增加林业生态建设投入和加大扶持力度。努力争取国家、省、市在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并逐步提高对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的投入,力争在经常性财政预算中,加大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林业科技教育、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旅游等事业的投入。在资金使用上,应增加后续管护资金,保证公益林生态效益的持续发挥。

篇二

为了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行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及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河南省《实施意见》),探索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新的模式和途径,促进我省林业可持续发展,资源林政管理处组织开展了我省林权流转情况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我省林权流转的基本情况

林权流转既是开展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内容,又是实现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主要途径,我省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特别是中央《决定》和河南省《实施意见》发布以后,围绕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林权流转势头迅猛,取得的成效明显。通过林权的合理流转,使林地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使资源配置得以优化,在一些地方出现了“资源增量、农民增收、社会增效”的“三增”局面。

(一)林权流转的主要内容

我省林权流转的重要内容包括林木所有权流转和林地使用权流转,以及林地使用权和地上林木所有权同时流转。其中,以林地使用权的流转为主,尤以宜林荒山、荒沟、荒滩、荒丘、荒沙等宜林荒地和渠旁、路旁、沟旁、河旁等宜林四旁隙地的使用权为多。如洛宁县早在1993年就出台了《关于出让“四荒”使用权,加速“四荒”开发的决定》和《关于出让“四荒”使用权的实施细则》。1995年以后,*、*、*、*、*等地市委、市政府相继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发治理“四荒”,拍卖、承包其使用权的意见或决定,*县、*县、*县等许多县(区)也出台了相关决定或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林权流转的发展过程

我省的林权流转行为,始于二十世纪80年代后期,是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由农户承包自主经营,平原地区的农田林网和农林间作的树木,实行树随地走,作价转让给农户经营,林木所有权发生了流转;山区大面积的集体林、果园由懂经营会管理的农民接手承包,林木连同林地使用权一起发生流转。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四荒”的开发治理,农民投资经营林业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从开始承包几米的路段、河段,发展到承包经营一条路、渠或一条河段;从承包经营几亩、几十亩林地发展为买断几百亩、几千亩的荒山经营权;从小片荒山荒坡开发利用发展到以林为主的多种经营。随着林业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营方式的不断更新,林地使用权流转的规模也不断扩大,涉及面不断拓宽。《森林法》的修订、《森林法实施条例》的实施、中央《决定》的出台,使林权流转保持着持续发展的局面和良好的发展趋势。

(三)林权流转的主要形式

1、拍卖

拍卖是指依照有关规定对林地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底价后,举行拍卖会,由买方竞价,报价最高者中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出资买断一定时期的林地使用权或林木所有权,并在林业部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自主经营管理,收益全部归中标人的流转形式。在拍卖过程中,允许各类投资主体跨地区、跨行业竞标购买,同等条件下本地人员优先。这种形式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比较受群众的。且这种形式转让,一般成交价都要高于底价,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或集体森林资源资产的价值。

2、承包经营

承包经营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林地承包合同,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承包费用,取得林地使用权,自主进行植树造林、经营管理,收益完全归承包人所有的流转方式。承包经营中,承包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农户、法人单位或合伙组织。承包经营是起步最早的一种林权流转方式,也是实践中应用较多的方式之一。

3、联合(合作)经营

联合(合作)经营,是指由多个投资主体以土地使用权、林木经营权、资金、劳动力、技术等作为合作条件,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收益按比例分成的经营方式。联合(合作)经营主要是通过民主协商,以联办合作的形式进行经营管理。如鲁山县赵村乡国贝石村布朗李园艺场,经营面积1000亩,*市房产局职工王保宪以30万元资金入股,国贝石村以土地、劳动力入股,林业技术员以技术入股,建立董事会,联合经营管理。

4、林木认领托管

所谓“林木认领托管制”是指:托管公司首先通过承包等方式取得国有或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然后面向社会吸引自然人(主要是城市市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认领一定面积的林木,获得其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再由认领者将其所认领的林木委托给托管公司进行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管理至采伐的一种林权流转形式。委托方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和付款方式向托管公司交纳托管费用,托管方按照专业化水平对所托管的林木进行集约化管理,并确保林木生长量达到约定的蓄积,此种林权流转形式20*年起在我省新兴。

二、林权合理流转产生的积极效应

(一)拓宽了林业投资渠道,增加了林业投资主体

随着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林权流转的加速,全社会投身林业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亦随之高涨,非公有制林业形成并迅速发展,林业建设资金的打破了过去长期依靠政府的局面,林业建设主体实现了由过去单一行业建设项社会多元化参与的转变。以桐柏县为例,1999年以来,全县非公有制林面积达18.5万亩,占全县五年来造林总面积的67%,参与经营的企业、单位、个人2452家,累计吸引投资3800余万元,占同期全县林业总投资的70%。

(二)盘活了林业资产,优化了资源配置

在林权流转前,宜林荒地、四旁隙地等长期闲置不用,或分配给无力经营者,得不到有效的开发,土地作为生产力要素,其使用价值难以实现,形成死滞资产。同时,社会上一些闲散资金没有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因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林业上一些技术人员和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没有施展的空间。通过林权流转,实现了林地资源、资金、劳力、技术等各种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活了资产,富了群众,稳定了社会,发展了林业。

(三)扩大了有林地面积,增加了森林资源的总量

投入的增加、资源的优化组合必然地带来了资源量的增加。仅就桐柏县而言,1999年的有林地面积为118万亩,目前,已增加146万亩,森林活立木蓄积量从116万立方米增加到13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原来的37.8%提高到42.1%。

(四)提高了造林质量,有效保护了资源

俗话说:“三分造,七分管”,是说造林不易,管护更难。过去植树造林产权收益不明确,群众积极性差,造林成活率低,管护困难,“年年造林不见林”。通过林权流转,明确了产权,保证了收益,“谁造谁有”的政策落到了实处,广大林农有了实实在在的拥有感,造林护林积极性极大提高,前期造林舍得投入资金选良种、栽壮苗,高规格高质量栽植,后期管护精心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象种粮一样育林、象管田一样管林”。在自己加强管理的同时,还积极学习林业法规政策,加强了对他人毁林的防范,乱砍滥伐等现象明显减少,资源得到了较好保护。

(五)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增加了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

林权的合理流转,促进了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紧密结合。经营者为了提高生产力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积极与林业科研单位建立协作依托关系,大力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促进了林业科技进步,加快了林业科技建设步伐。如桐柏县,近五年来,共引进优良树种15个,良种接穗(芽)100万节,推广优良品种58个,应用新技术、新成果36项,造林成活率、良种率均在95%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率达50%以上。

(六)增加了农民收入,培育了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

以经济利益为驱动的非公有制林业,使经营者将追求最大经济效益为目标,围绕市场进行生产和经营,根据市场供求信息调整产业结构和树种结构。在实现了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据对桐柏县的调查,全县依靠发展非公有林业经济脱贫致富的农户达XX余户,占全县脱贫农户总数的30%。

(七)开辟了一条就业途径,减轻了政府压力

经营“绿色企业”,风险小,效益持久,为机关富余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及城镇无业青年提供了就业、再就业门路,也为一些单位和企业兴办经济实体、走兴林致富开辟了新的途径。如桐柏县风扇厂下岗职工杨某,在朱庄乡购买荒山200亩,发展以板栗为主的经济林,并在林间套种中药材及牧草,每年收入达2万元以上,依靠林果业摆脱了困境;义马市煤业集团下岗工人王小锋,承包荒山1000亩栽植经济林,实现再就业,被评为非公有制林业的好典型。

(八)带动了林业产业的发展,次金了区域经济进步

通过林权流转,森林资源的增加带动了林业产业的发展,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花卉经营等,陆续形成一些地方的支柱产业。灵宝市农民罗眼科,从1993年起承包荒山4万亩,自筹资金1000万元,建成了目前全省最大的连片杜仲基地。他依托西北农大等院校,山上建基地,山下办工厂,实行综合开发。罗眼科的兄长罗来科承包荒山6000亩,投资150万余元,嫁接梨枣、雪枣等15万株,成立了来科枣业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种植、贮藏、销售一体化,现每年产干鲜枣10万余斤,产值达50多万元。

三、林权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关法规政策相对滞后

这里所说的相关法规政策包括两个大的方面:一是以建立具体完善的林权流转制度,规范、引导林权流转行为为内容的法规政策,二是以森林资源合理保护利用管理为内容的法规制度。

第一个方面,1985年,国家体改委、林业部颁发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中提出要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规定“遵照林木所有权与林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进行林木所有权及林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提出了林权流转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要合理安排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实行家庭或联户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使用权等多种方式治理开发“四荒”,规定了对宜林“四荒”使用权的有偿流转。

1998年4月29日修改后的森林法,增加了第十五条,规定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林地使用权、采伐迹地使用权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同时指出“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以法律的形式,对林权流转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20*年,中央《决定》中也提出:“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应该说林权流转已是于法有据了。但相关的配套法规政策滞后,缺乏规范具体操作的行政法规,致使林权流转中还存在着操作普遍不规范等问题。

第二个方面,由于在林权流转中,大多数投资者主要追求的是经济效益,而我国的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刚刚起步,现行的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还不是建立在分类经营的基础之上的,各项管理制度如采伐制度等还停留在旧有的框架内,造成林木经营者经营上的约束性,客观上对林权流转产生了不利影响。

(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不健全

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没有执行统一的评估标准、方法,二是没有法定的评估机构,同时,国家关于评估机构、人员资质的现行规定也与实际工作需要脱节。在已经开展的林权流转中实施的资产评估,多为有各方代表参加的合议性的评估,虽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合理性,但缺乏法定性、准确性和科学性。还有相当一部分流转没有进行资产评估,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流失。如某国有林场,通过不很公开的协商,将本林场3500余亩林地全部承包出去,承包期20年。协议中将现有林木资源无偿交给承包方经营,待承包期满,承包方也无偿将林木资源交给林场。字面上好似等资源交接,但实际操作起来远非如此,林场现有林木资源,多为中、近熟林,其价甚巨。若采伐后转租别人耕作、木材收入和地租收入两得,快到期满时再造林,还场以幼林,则国有资产流失的结局不可挽回。

(三)操作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督机制

在林权流转过程中,有的没有依法实行公开;有的发包时没有依法召开群众大会或代表大会;有的合同条款不完备甚至是没有书面合同。不规范不仅表现在程序上,有些在实体内容上,也有不妥当甚至是违法的情况,如超出法律规定的流转范围实行流转、超出法律规定的权限约定双方的权利等。除了部分流转合同依法进行了公证以外,林权流转普遍缺乏监督机制。如在我省新兴的“林木认领托管”公司,在经营和宣传中,均存在有不同程度的不实之词和误导之嫌,他们假借有关主管部门和科研单位的名义,夸大宣传其经济效益,错误宣传《林权证》的性质和效力而分散委托人对托管协议的关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签定的合同中,有关条款不严谨、不完善,投资人一次性投资后,对公司执行合同情况缺乏约束与监督,不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应对该公司可能出现的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将可能酿成经济纠纷甚至社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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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等职业教育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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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状况调研报告

省委、政府制定,并经省十届人大五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作出决议的《xx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指出,必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性、技能型人才,形成与构建“海西”九大支撑体系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这一宏伟目标如何实现?今年民盟省委会联合省中华职教社立项,并征得省教育厅同意支持,对《xx省高等职业教育现状、问题与发展对策研究》专题开展调研。

课题组由民盟省委会专家组组织民盟、职教社七名教育系统高职称的人员组成。自6月至10月,在福州、厦门及内陆地区,选择不同类别院校展开调查研究工作。调研采取搜集资料,问卷调查,深入重点院校考察座谈,了解师生及社会、家长反映等形式。然后课题组组织学习了职教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进行数据统计、多次讨论研究。调研中,我们均以民主党派、职教社成员身份进行,力求深入实际,“问实事、讲实话、摸实情、求良策”,讲究实效。 经过各方面努力及调查的各院校积极配合,已经基本完成课题任务,现将我们调研情况,认识建议报告如下。

一、高等职业教育现状:

高等职业教育是在贯彻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三改一补”发展高职的方针,特别是在1999年教育部、国家计委提出“六车道”一起办高职的一片热潮中发展起来的。但起步要比浙江、广东迟三年,20xx年我们才开始运作起步,此时教育部已开始调控。因此,高职教育存在外部环境和内部实力问题,也可谓“先天不足”。 短短近几年,高等职业教育已经走出了20世纪90年代的低谷,迅速从14所发展到如今的53所(其中公办31所,民办22所),尚有2所公办未备案。高等职业教育已占据高等教育体系的半壁江山,发展形势可谓相当喜人。

根据近三年高职院校招生数统计已达17。53万人,且呈逐年增多趋势。省教育厅提供50所高职院校资料(其中公办33所,民办17所)统计分析:专任教师总数已达9040人,公办校均专任教师数为211人,民办校均123人,公办比民办校均专任教师多出70。9%,明显优于民办。专任教师学历结构:研究生公办校占10。34%(民办为 15。95%);本科公办占84。39%(民办为80%);专科以下公办占5。27%(民办4。1%)。教师职务职称结构:公办高级占25。91%(民办23。54%);中级公办占33。49%(民办占19。58);初级公办占29。74%(民办占42。07%)。以上显示高职专任教师学历,职务结构均不尽合理。

又据我们调研涉及26所高职院校,其中收回17所(公办11所,民办6所),自报完整统一的“补充调查表”统计:高职院校平均校园占地396。75亩(最大占1200亩,最小占147。18亩),公办校均占地369。4亩(民办校均446。9亩),17所院校平均建筑面积为9。78万㎡(最多有20万㎡,最少仅3。5万㎡)公办明显高于民办。从自报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数比例来看,17所平均占43%,最高已占70%,最小仅占7。0%,公办校双师型教师比例明显强于民办校。以填报的在校学生数分析,公办在校生平均数为4972人(民办校3273人);师生比例分类,公办校平均为1:24,民办校为1:26。4。再从自报毕业生就业率比较,17所高职院校平均为93。9%(其中公办94。7%,民办92。4%),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率最高达99。6%,最低仅有81。16%。 调查的17所高职院校年生均学费平均为5975元(最高8000元,最低4800元),公办平均是5530元,民办6717元,民办收缴学费明显高于公办。我们调查的高职院校中有银行贷款的已占52。9%,银行贷款最高已达1。25亿元,最少的71。4万元,个别院校银行贷款已成沉重的负担。

在我们调研涉及的院校中,也有办学条件、规模质量、效益比较好,对经济社会贡献较大的高职院校,如交通职院、福州职院、省水利水电职院、厦门城市职院以及民办的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等。尤其是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具有近代官办百多年高等实业船政学堂,深厚文化底蕴和明确办学理念,是20xx年以前,唯一被教育部批准成立并选入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建设计划”的立项建设单位,其办学综合水平在居领先地位,选为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的执行主席单位。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综合水平以优秀等级已获通过了教育部评估,现为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高职教育研究会长单位。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迁入内陆永安市已五十余年,是省水利厅公办的行业高等职院,虽然占地仅209亩,但以其品牌的水利水电工程及国家级发电电机维护精品课程和“立足行业,面向社会,服务地方”办学理念,注重实训,培养出的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7%,几乎供不应求,对区域经济社会作出重大贡献。民办的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深刻认识到办学指导思想是民办高职成败的关键,也是我省民办院校少数能正确处理好投资者与教管者关系,注重内涵建设,“以生为本,服务就业”做得比较突出的民办高职院校。

上述状况说明:近几年在各级党政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并努力下,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速度、规模是应当肯定的,质量也有一定提高,而且部分高职院校的办学经验,创新特色更是值得进一步总结推广的。但是,发展中也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这是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正视克服的。 去年省教育厅组织教育专家组对电力职院,泉州华光、中营,省信息职院,福州职院,水利电力职院和厦门海洋职院等七所高职院校进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预评估”,按照教育部“高职高专评估方案”标准测评,结果具备和基本具备部评条件的仅2所,必须抓紧整改的占5所。为此,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各院校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抓紧整改。 从我们调研涉及的院校了解,主要是对高职教育认识还不到位,政策不落实,普遍反映办学经费来源不畅,投资不足,已严重制约着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特别是行业办校和欠发达设区市办校,投资更不落实,发展困难。部分民办院校反映更为强烈,要求公平对待,纳入政府扶持、引导、服务。从我们调研情况来看,不少新办高职院校困难甚多,呈现“后天乏力”现象,不容乐观。总之,办学理念、目标、质量与加快“海西”建设发展,产业人才支撑,还有相当距离,必须引起进一步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提升、运作的。

二、高等职业教育主要存在问题:

通过调研,对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存在诸多问题分析,我们认为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一)对高等职业教育目标、定位、作用认识尚不到位,紧迫感不足: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20xx)。全国28省市都先后已经召开“职教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然而,我们虽亦积极筹备,几易其稿,但至今政府尚未召开会议全面动员部署贯彻,及时出台实施办法和具体政策性措施。这对近几年迅速发展起来的高等职业教育,尤其是新办的高职院校,如何抓紧科学论证,树立正确的办学理念,明确目标定位与特色,注重内涵自身建设,影响很大。

省委早已明确指出,加快“海西”建设与发展,必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供大量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性,技能型人才支撑产业体系。“海西”战略决策,要求xx职业教育必须又好又快发展。时代要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赋予了职教事业的责任定位和极大的战略意义,以及重要性、紧迫性。 三教统筹,协调发展,职业教育战略重点,需要媒体舆论的正确导向,引导社会、家长,以及青少年学子如何认识职业教育与个人谋生就业志向,这是高、中级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社会基础,但目前还宣传不力。

(二)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引导、管理、服务、扶持尚不到位,具体化不足:

按中央要求,职业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如何理解,细化职责,明确责任,建立必要的考核机制,相互监督,目前尚未形成可操作的制度。高等职业教育建设与发展,政策性强,涉及部门行业多,事关重大民生就业和社会关心热点。如何做强做大,又好又快发展,这是各级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必须认真研究,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以改革创新精神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有关实际问题的更好解决。根据调研中反映,目前存在的以下问题,有待具体办法解决。

办学理念不够清晰,目标定位不够准确,内涵建设不够重视;有的院校领导班子尚未配齐配强,协作决策能力尚弱;土地置换、供地建设、融资渠道协调不够,资金投入缺口较大;校企之间的互动平台、利益协调、合作互补有待加强,校企、工学、产学研结合合作亟待具体政策和运作机制建立;区域、行业界线障碍,教育资源整合运作力度不大;有的院校基础建设存在重复、浪费现象,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亟待列入议事日程,加以落实;建立高职院校职称独立系列评审制度,消除专兼职、双师型教师准入障碍有待努力;职业教育“双认证”制的就业渠道亟待疏通,就业准入制度需要规范加强;根据实际和“海西”发展需求,需要合理调控高职发展规模,尽快制定本省高职院校独立体系,评估标准;专业设置需要调整、教学内容亟待改革,重点及精品专业需要大力扶持建设;招生市场需要进一步规范,有待实行灵活指导性指标,并需要研究建立普通、职教同等学历学生合理交流、互动及高中等职业教育衔接的机制等。

(三)高职院校自身建设滞后,严重影响实用性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我们调研涉及的高职院校,虽然还不够普遍,但各种类别院校选择还是注意到了,因此,具有代表性。我们发现外部环境条件制约因素,固然是主要的,但院校自身发展不平衡,也存在不少不利因素,这是不容忽视的,其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

转变教育思想理念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服务“海西”,明确目标作用,准确定位不足;正确处理好外延扩展与内涵建设,摆正规模、质量、效益关系缺乏力度,有的甚至盲目圈地扩展基建,靠银行贷款负债经营;新办院校班子建设滞后,决策能力,团结协作精神不足;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素质和专业适应能力教育不够,学校教育管理不强;教师培养乏力,双师型欠缺,未形成专兼职实力队伍;有的专业设置不能量力而行,存在文、理科倒挂,工科成本高无力设置的现象,“万金油”专业,教材难以规范,社会就业难;校内实验、教学设施差,技能操作难以实施,校企关系松散,实习效果欠佳,严重影响职业教育本质与毕业生就业;教学管理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疏于规范管理;少数院校出现官场化、企业化趋向,作风浮躁,甚至弄虚作假,治学不严。凡此种种现象,我们认为院校主管单位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教育行政部门督导不足。

(四)民办高职院校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

民办高职院校已占22所,是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调研中普遍反映,民办院校不同程度存在下列问题与困难:

公平待遇问题反映普遍:在政治、双重主管、税费、供地、融资、经费补助、教职人员待遇、保障等方面要求与公办院校相对公平的待遇;如何正确理顺举办者(投资者)与学校产权、管理者的利益关系及经费使用、分配原则有的尚不落实;民办院校树立正确办学理念,明确公益性质,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个别尚不明确;慎重处理好外延发展与内涵建设,正确处理规模、质量、效益关系有待进一步研究;强化优势特色加强内涵与师资、教管队伍建设,培植品牌专业,提高就业率和社会公认度,有待强化;教师权益保障及寻求合理的职称评定新办法,稳定专兼职教师队伍亟待努力;个别民办院校尚存在短期行为,追逐营利,盲目圈地建设而又实力不足的不良倾向,必须高度重视引导督促纠正。

三、对策与建议

我国职教先驱黄炎培先生八十多年前就倡导并践行了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作为职业教育的宗旨,“脑手并用,双手万能”是职教本质要求和培养途径等,至今乃不失其指导,仿效之意义。

世界公认制造业品牌“德国制造”,实是得益于德国至今还是世界“职业教育帝国”。朱鎔基总理在位时,曾研究过世界职业教育四大模式,并崇尚于德国双轨制工学模式。我国有识之士,前仆后继,一直在探索着职业教育强国之路。20xx年,在国务院《决定》中明确指出“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同时中央近年来制定,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着力推进我国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这充分说明,中央对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选择和定位、决心。最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等原则要求又写入胡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既指明了方向,又制定了一系列有力的政策措施。责任、任务,就是全面理解、坚决执行中央的决策,结合实际,尽快把自己的高、中等职业教育的事办实办好,做强做大,服务“海西”,促进海西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鉴于调研情况及上述认识,我们谨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一)建议政府尽快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认真总结五年来xx职业教育发展经验与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动员、部署今后五年职教发展规划,并制定出台具有“海西”特色的具体化“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针对性地引导、协调、统筹解决一些带普遍性、紧迫性的职教问题。

(二)建议省委宣传部、省委教工委、省教育厅,根据中央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研究制定“职教宣传大纲”及方案,大造媒体舆论,引导正确导向。安排省电视台、省教育电视台、省广播电台及主要报纸刊物,增设专栏、节目,大力宣传中央决策与我省职教发展经验典型,使社会、学校、企业、家长形成共识,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选择就学、就业志向,促进教育公平,社会稳定,人人关注民生和就业。

(三)建议政府强化省、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把高等职业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议事计划”和“议事规则”,明确责任分工。建议“联席会议”原由教育厅局主持改为由省、市分管的省、市长担任,提升“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能力,增强职教“联席会议”的地位作用,为我省高、中级职业教育发展,多办实事好事。

(四)建议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调整力量,明确分工,加强协调,真正体现“三教统筹”,突出“职业教育战略地位”,围绕 “海西职业教育做强做大,又好又快发展”的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当好参谋,用好职权,公开政务,引入竞争机制,强化对高等职教院校的服务意识与督导力度。

(五)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及科教文卫委加强“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监督与评议,并结合实际与海西实用性、技能型人才短缺需求,尽快研究制定我省有关“实施办法”等相应法规,推动职业教育服务海西,加快发展。

(六)建议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协、民主党派,以及中华职教社,高、中等职教研究会和院校职教研究所中专家、学者的优势,关注民生与就业,关注“海西职教事业”, 开展参政议政,出谋献策活动。加强政协对职业教育的民主监督,共同推动职教事业健康发展,为海西建设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我国职教先驱黄炎培先生八十多年前就倡导并践行了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作为职业教育的宗旨,“脑手并用,双手万能”是职教本质要求和培养途径等,至今乃不失其指导,仿效之意义。

世界公认制造业品牌“德国制造”,实是得益于德国至今还是世界“职业教育帝国”。朱鎔基总理在位时,曾研究过世界职业教育四大模式,并崇尚于德国双轨制工学模式。我国有识之士,前仆后继,一直在探索着职业教育强国之路。20xx年,在国务院《决定》中明确指出“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同时中央近年来制定,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着力推进我国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这充分说明,中央对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选择和定位、决心。最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等原则要求又写入胡xx大报告。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既指明了方向,又制定了一系列有力的政策措施。责任、任务,就是全面理解、坚决执行中央的决策,结合实际,尽快把自己的高、中等职业教育的事办实办好,做强做大,服务“海西”,促进海西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鉴于调研情况及上述认识,我们谨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一)建议省政府尽快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认真总结五年来xx职业教育发展经验与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动员、部署今后五年职教发展规划,并制定出台具有“海西”特色的具体化“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针对性地引导、协调、统筹解决一些带普遍性、紧迫性的职教问题。

(二)建议省委宣传部、省委教工委、省教育厅,根据中央和xx大精神,研究制定“职教宣传大纲”及方案,大造媒体舆论,引导正确导向。安排省电视台、省教育电视台、省广播电台及主要报纸刊物,增设专栏、节目,大力宣传中央决策与我省职教发展经验典型,使社会、学校、企业、家长形成共识,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选择就学、就业志向,促进教育公平,社会稳定,人人关注民生和就业。

(三)建议省政府强化省、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把高等职业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议事计划”和“议事规则”,明确责任分工。建议“联席会议”原由教育厅局主持改为由省、市分管的省、市长担任,提升“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能力,增强职教“联席会议”的地位作用,为我省高、中级职业教育发展,多办实事好事。

(四)建议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调整力量,明确分工,加强协调,真正体现“三教统筹”,突出“职业教育战略地位”,围绕 “海西职业教育做强做大,又好又快发展”的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当好参谋,用好职权,公开政务,引入竞争机制,强化对高等职教院校的服务意识与督导力度。

(五)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及科教文卫委加强“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监督与评议,并结合实际与海西实用性、技能型人才短缺需求,尽快研究制定我省有关“实施办法”等相应法规,推动职业教育服务海西,加快发展。

(六)建议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协、民主党派,以及中华职教社,高、中等职教研究会和院校职教研究所中专家、学者的优势,关注民生与就业,关注“海西职教事业”, 开展参政议政,出谋献策活动。加强政协对职业教育的民主监督,共同推动职教事业健康发展,为海西建设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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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转型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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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城市现代化进程突飞猛进。不同经济成分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大量增加、社会阶层的不断分化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制等,促使城市居民逐步突破了传统单位体制的局限与束缚,开始寻求不同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活动方式。“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管理改革思路要求政府和企业将大量的社会和服务职能剥离出来,交由社会或者市场来承担。因此,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现代公共管理理念的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已成为时代之需。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城市管理中废除了国民党时期的保甲制度,对大城市的区级建制进行合并重组,形成市、区两级政府。区之下的基层管理体制在1954年之前有三种类型:一是设街道人民政府,如武汉、大连;二是设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派出机构,如上海、天津;三是不专设机构,只在公安派出所内设民政干事,承担领导居民的有关工作,如北京、重庆。街之下均不设政府组织,由居民在政府指导下自行组织居民委员会、防护组、防盗组或者居民组等[1](P188-192)。1954年12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统一规定:十万人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应当设立街道办事处;十万人以下五万人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如果工作确实需要,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的居民组织,参照公安户籍段的管辖区域设立,一般每一百户至六百户设一个居委会,由各居民小组推选的委员7-17人组成。企业职工居住集中的住宅区或者较大的集体宿舍,可以设立职工家属委员会兼任居委会的工作。这样,街居两级组织的名称、性质、任务和机构设置实现了全国统一。自此,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组织载体,正式进入国家政治制度的视野。

从封建社会的“什伍”制、“邻保”制到民国时期的“保甲”制,我国传统的社会管理思想都是以对居民个人的控制为基础。街、居体制建立的初衷也秉承了这一思路。1953年6月8日彭真在中央的报告中写道:“由于我们现在的工业还很不发达,同时还处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即使在现在工业较发达的城市中,仍有很多不属于工厂、企业、学校、机关的无组织的街道居民,这种人口在有的城市中,甚至多至百分之六十以上。为了把街道居民逐步加以组织并逐渐使之就业或转业,为了减轻现在区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的负担,在很多城市中除建立居民委员会外,还需要设立市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我们的意见是设立街道办事处。[2](P241)”这就是说,国家通过机关、学校、企业等行政化色彩浓厚、功能无限放大的“单位”实现了对体制内居民的控制,还需要设立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管理那些没有正式“单位”的体制外的城市居民。因此,改革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事实上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包括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在内的党政单位、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等。它吸纳了我国城市居民的绝大多数,是城市居民的基本组织形式。二是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他们的管理对象是极少数没有单位的城市居民。市区政府无法透过“单位”与这类居民发生关系,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作用就可以发挥了。可见,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单位”在整合城市社会、行使城市管理职能上发挥的是主体作用,街居组织只是必要的辅助和补充[3](P121-124)。

改革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街道和居委会的权力很小,功能有限。除了国家主要通过“单位”传达各类城市管理信息,进行社会组织、社会动员和资源分配,街居自身处于边缘性地位外,区政府各类职能部门还在街道设立了相应的对口单位实行所谓的“条条”管理,于是“区政府政策实施主要通过各职能部门,然后再由各局传达到街道各所,街道办事处只是做一些辅助性工作,比如宣传和动员,以及随同税务人员和工商人员进行检查等。[4]”尽管在改革前的二十多年中街居组织的职能有所扩张,机构也不断膨胀,功能的虚拟性有所改观[5](P29-34),但其边缘性地位始终没有改变。即使创办托儿所(幼儿园)、副食品经营网点、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有限度的社会保障等,也都是以为“单位”外居民提供服务为主,并不侵入传统的“单位”内居民原有的利益圈。二是“单位”承担了过多的社会和服务职能,起到了“把市民组织起来”的作用,压缩了社会权力的存在空间。在“低工资、高就业率”的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就是一个小社会,为居民及其家属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生活服务。源于军事供给制的“单位”制度承担的不仅是经济职能,更多的是政治、教育、行政管理以及后勤服务等职能,这种复合功能特征使它具备了超强的动员和管理社会的能力,从而把街居组织的城市管理职能压缩在数量极少的无单位居民范围内。三是造成居民工作空间与居住空间的区域分离。对单位体制内的城市居民来说,“单位”就是其福利共同体,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负责为其分配工资、福利及各种政治、社会资源,大到就业、升迁,小到结婚、吵架,“有事找单位”,与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没有太多关系。街居组织由于无法介入居民生活,不可能有效实施社会管理①。四是强化了居民的身份特征。在“单位”与街居组织的二元管理体制之下,城市居民被划分为两种类型,具有不同的身份特征。有单位的可以根据单位性质享受相应的政治、福利和社会待遇,没有单位的则处于城市社会的边缘。由于个人在单位中的不同序列及单位在整个单位体系中的不同序列,使得具有不同单位身份的居民拥有不同的社会感受。单位的封闭性特征则使单位外人员很难有机会流入单位内,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成员流动也大都借助“关系”等非正式资源。

198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个体私营经济获得快速发展,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城市社会发生了根本性变革。社会的转型对传统的二元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构成了挑战。一是“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迅速转化。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逐步弱化了“单位”对职工的约束力,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松散,大量“单位人”开始向单位外流失。过去,“单位”可以决定职工的政治、福利甚至社会待遇。现在除工作外,职工需要向“单位”寻求帮助的内容越来越少,职工越来越多的个人隐私可以不必在“单位”内坦承。另外,大批国有企业的破产或准破产以及职工“下岗”也迫使“单位人”丧失单位依托,迅速转化为“社会人”。二是社会组织的多样化特征日益明显。除传统的行政事业单位外,出现了大量不具备“单位”体制特征的组织。比如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等。据1999年的统计,仅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就吸纳了8300万人就业,占总就业人口的12%[6]。三是流动人口不断增加。由于人力资源配置方式的变革和城乡二元治理结构的打破,城市居民选择的机会越来越多,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也开始涌入城市,使得城市流动人口空前增加。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市的流动人口都达到上百万人。流动人口显然无法纳入“单位”体制中管理。四是“单位”职能开始向社会转移。单位办社会的后果是制造了大量的后勤服务人员,工作效率奇低。历次政府机构改革、高校后勤管理改革以及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等的目标就是把“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转移出来,使“单位”只从事自己的本业,其余的交由社会来办理。“单位”的服务功能、福利功能、保障功能以及政治宣传功能正在弱化,居民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正在向纯粹的雇佣关系发展。五是城市基层管理的内容越来越多。为了解决就业及弥补财政的不足,街居创办了大量经营性组织,其经济职能迅速膨胀,街办经济、居办经济发展迅速。城建、市容、社会治安、外来人口管理、社会救济金发放、再就业培训等过去闻所未闻的工作统统压向街居。“街居是个筐,什么都能装”就是最形象的描述。六是居民的社区参与要求愈来愈强烈。包括福利分房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密切了居民与居住地之间的利益关系。过去没有人关心的治安、绿化、卫生、违章建筑等成了居民们人人心系之的头等大事,促使他们越来越关注并渴望参与街居组织的决策过程。上述六个方面的变革表明,“单位”制度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正在走向衰落,其整合社会的组织功能不仅日益弱化,而且不可避免地最终要走向瓦解。因此,以“单位”组织为主体,以街居组织为辅助的城市二元基层管理体制也必须适应新形势,进行相应的变革。

面对社会形势的迅猛变化,民政部门从承接企事业单位转移社会服务项目的需要出发,提出了“社区服务”的概念。1987年9月民政部在武汉召开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座谈会,对社区服务的内涵作了定义,明确了社区服务的发展方向。1991年5月31日,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在谈到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时,明确提出推进社区建设的要求。1992年10月,中国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会在杭州专门召开了“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理论研讨会”。这样,以开展社区建设为标志,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序幕徐徐拉开。

进入1990年代以后,随着各项改革事业的逐步深入,城市基层基础工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方面,如前所述,附着在“单位”身上的政治、社会、教育、保障等功能迅速剥离,单位组织的整合作用不断降低;另一方面,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在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引导下岗工人再就业、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区,正在形成城市社会管理的微观重心。上海、石家庄、青岛、沈阳、武汉等地先后开展了社区建设试点工作。2000年11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功能,巩固党在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自此,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进入全面转型时期。

上海市在探索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方面起步较早,1995年就开始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改革试点,以街道为核心推动社区建设,通过调整“条块”关系、转变政府职能、下放管理权限,促进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7](P28-36)。沈阳市则从构建新型社区组织体系入手,按照有利于实施管理、有利于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将全市2700多个居委会调整为1277个具有不同功能特征的社区居民委员会。1999年1月,民政部发布《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国各城区中选定26个社区建设实验区进行全面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验,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建设的发展。目前,大部分城市的社区规模调整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也已逐步建立健全,新的社区管理体制已初步形成。

从近些年来各地开展社区建设的情况来看,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从单位主导型向街居社区主导型转变,具体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弱化单位的复合功能。主要是指国有经营性单位和国家财政供养单位继续分离办社会的职能,逐步与所办的幼儿园、食堂、学校、医院以及其他服务性机构脱钩,通过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把单位的后勤保障逐步推向社会,实行市场化管理。二是通过简政放权,强化街居职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区政府的授权,街道办事处享有或者扩张了综合协调权、执法权、处置权、监督检查权等,从而能够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对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市容市貌、便民服务、精神文明建设、街区建设等进行有效的管理。武汉市江汉区按照费随事转、财随责走,责、权、利相配套的原则,把职权和工作重心下沉到社区,使社区居委会有职、有权、有钱。三是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这是新型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组织基础。对原来的居委会按照居民居住的自然地缘关系、社区资源配置、适度的管辖人口和人们的心理认同等原则进行重组,以适应功能扩张、人口居住密集度增加以及管理手段现代化的客观情况。调整后的社区居委会规模一般在1000户至3000户之间。原来从属于各单位的家委会也一并转制为社区居委会。四是加大居民社区参与力度。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是社区建设得以健康发展的动力源泉和根本保证。目前的居民社区参与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参与渠道有所拓宽,参与的形式和内容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展。除了三年一次的居民委员会选举外,日常议事和决策的参与制度也有所完善。北京、上海等地都开展了居民直接选举居委会的试点工作,并准备大面积推广。沈阳、武汉等地在社区内普遍建立了由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代表组成的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定社区内的重要事项。居民已经可以通过自己的代表参与到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的决策中来。

向街居社区主导型体制转型反映了我国政府以人为本治理现代化国家的新理念,对于当代城市基层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种体制关注的不是基于行政区域划分后的控制,而是对人的关怀,强调的是与居民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的日常事务。从管理目的来说,由过去的控制向服务转变。单位体制限制人口流动,固化了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强调资源在单位内部的相对公平的分配。通过政府-单位-资源分配-职工实现城市管理的目标。社区体制则以服务为核心,强调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大力发展社区事业,努力为社区居民营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人文居住环境,并不关注居民流动或其工作单位的变更。实现城市管理的链条是政府-社区-居民。从管理形式来说,由过去行政命令式的统治向强调居民参与的治理转变。在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具有很强的行政功能。政府与单位之间、单位与职工之间都是服从与被服从的行政命令关系。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也都按照行政命令模式运行。社区体制则强调透明、回应与参与,要求社区事务的处理、各项措施的制定、实施必须体现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与居民的要求相适应,从而拓宽了政府与居民之间的对话渠道,从根本上改变了城市基层管理的方式。以小政府、大社会为导向下放权力是街居社区体制的一个重要特点。上海、北京等地都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下放部分管理权,赋予街道办事处更多的权限[8],街道也同样向社区居委会下放权力。政府权力的回缩为社区组织的发展释放了更多的权力空间,不仅为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等法定性社区组织提供了活动平台,而且促进了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晨练队、法制宣传队、秧歌队等非法定社区组织的发展。街居社区体制从根本上改变了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关系。社区不总是为了“管”居民,居民也不再“躲”社区。社区成了居民实现利益诉求的必备通道,居民愿意为社区发展出策献力。当居民与社区之间建立起紧密的利益关系,生活的重心从单位转移到社区,能够通过参与各种法定性或非法定性社区组织的活动,对社区事务的处理“说三道四”,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受单位的束缚就会越来越少,也就为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打下了基础。

推动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的标志性工作是开展社区建设。尽管目前全国的城市社区建设呈现出整体推进、全面拓展的可喜局面,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单位体制在城市基层管理中占据主体地位的基本态势。许多城市开展的社区建设尚处于示范和总结阶段。总体上说,目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还处于初始阶段,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仍然是人们经济收入及福利分配的主要来源,绝大多数最具活力的社会成员仍然集中于各种各样的单位之中[5](P199)。但不容忽视的是,随着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入,单位体制正呈现出逐步弱化的趋势,街居社区体制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完善,正呈现出逐步强化的趋势。

社区主导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主张合作、参与、效率、共享,符合当代治理理论在公共管理领域的理念。公共管理领域的治理以善治为目标。“善治实际上是国家的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9](P326)”这一体制承认政府能力的有限性,把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的社区事务交由社区自己管理,强调居民与政府之间积极而有成效的合作。因此,有的学者提出将“善治”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目标模式[10]。对照善治的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和有效性六个基本要素[11],可以发现当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第一,行政化倾向诱发了社区管理机构的合法性危机。这里的合法性是指被社区居民内心所体认并服从的权威和秩序,与法律规范没有直接关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事实上,居委会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在按照街道办事处的指令开展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并没有被居民体认为“自己的组织”。各地在社区建设中重构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管理委员会等社区管理机构多数由户代表象征性选举产生,即使是在直接选举的地方,也都采取先选后聘的办法。功能上与过去的居委会没有实质性差别,主要工作仍然是承办“上级”部署的任务,工作人员的薪酬亦由政府财政拨款解决。在社区管理机构看来,政府是老板,社区居民是管理对象。行政化了的社区管理机构不能表达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也就无法获得居民的信任。

第二,居民参与不充分导致居民与社区管理机构之间的合作出现断裂。社区是居民生活的环境依托,只有居民知道社区真正需要什么。社区管理机构如果不了解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就会事倍功半,费力不讨好。所以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必须容纳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建立管理机构与居民之间协调的、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的现实情况是,居民参与普遍不足,参与机制很不完善。一方面,社区管理机构提供的、供居民参与的事项极少涉及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居民对参与的价值和作用表示怀疑,缺乏足够的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另一方面,居民缺乏通畅的参与渠道。常常是社区管理机构感到有必要了,就召集居民来开会、布置、传达,或者是政府有关部门提了要求,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赶快组织居民。即便是在成立了居民代表大会的社区,什么时候开、讨论什么主题也都是由社区管理机构定,居民代表只有“听”的份。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缺乏一套详细、规范、操作性强的程序或规定作支撑,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居民参与的缺失影响了社区管理机构与居民之间的有效合作。

第三,法律滞后模糊了社区各类组织之间的权利界线。法律是公共管理的最高准则,社区各类组织和居民都必须在法律划定的范围内活动。如果法律没有清楚地划定社区组织、居民之间的权利界线,就容易引发争议,造成管理的低效率。如果法律的规定得不到遵守,也同样不可能实现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转型。目前涉及城市基层社区的法律有《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居委会组织法》。前者制定于1954年,后者于1990年颁布实施。由于制定时间较早,这两部法律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比如对居委会结构、功能、范围、组织、产生等方面的规定就与当前社区建设的要求有很大差距,也可以说已经突破了法律所调控的范围。关于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之间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的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街道往往利用自己掌握的政治和经济资源,将居委会“改造”为自己的“派出机关”,形成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一些新兴的社区组织,如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社区志愿者服务等与街道、居委会之间的关系,也缺少法律上的规范。由此引发的各类组织之间的权利纠纷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效、协调的社区管理机制的形成。

第四,职能转变不到位妨碍了社区管理的成效。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居民参与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如果居民没有足够的权力参与社区的选举以及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就不可能热心于社区事务,所谓的善治也就丧失了基础。现在的问题是,政府部门的职责功能模糊不清。有些方面越位,包揽了过多的应由非政府组织承担的职能;有些方面又缺位,对社区群众自治组织、中介机构、社会工作团体的培育、指导不力,对介入社区发展的专业性非政府组织的“资助性投入”不足[12]。另外,还存在着职权不足的问题。虽然各地在推行社区建设的过程中,也都按照重心下移、费随事转的原则开展了简政放权工作,但效果并不理想。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许多条条上的实权部门并不情愿将权力下放给街道,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城市基层管理新格局还有相当一段路要走。由于职能转变不到位、责权利不对等,街道的管理尽管门类齐全,但效率并不高。街道对社区权力的制度性侵蚀,又削弱了居委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阻碍了社区自治的正常发展。

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是构筑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笔者认为,各地在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应着重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快社区立法进程。当前较为紧迫的任务是修改《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尽快制定《物业管理条例》、《社区服务办法》等一系列与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后的《居委会组织法》应吸收近些年来各地在推行社区建设过程中创造的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使之与城市社区建设的现实需求相适应。在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没有出台之前,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规范社区内各权利主体的活动。

二是深化街道体制改革。重点是以“小政府、大社会”为目标认真转变职能,进一步理清与区政府和社区居委会之间不同的职责定位和相互关系。一方面要努力完善自身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授权,确立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管理负总责的地位;另一方面要从深化“服务”入手,充分调动非政府组织开展社区工作的积极性,并从制度上约束街道的“创收”冲动,使其专致于指导、监督和资金、政策上的引导。尤其要彻底摈除街道随意向居委会下派任务的制度根源,使街道与居委会之间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落到实处。

三是推动居民利益社区化。以街居社区整合城市居民的关键在于居民利益社区化。当社区与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时,居民的生活重心自然就会转向社区。因此应当强化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居民在利益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参与社区事务的愿望。从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史不难发现,社区建设本身就是居民利益社区化的重要表征,只是在深度和广度上还显不足。由于“单位”体制改革的不彻底,使得许多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仍然非常紧密,这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表现的尤为明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将单位的服务功能向社区转移,特别是政治、福利、保障功能等,降低职工与单位之间的依存度,使居民除工作之外的其它利益关系都能在社区得到体现。

四是努力构建社区参与平台。参与冲动的强弱受制于社区与自身利益的关联度和参与渠道是否通畅。在城市,由于工作单位不同,居民们尽管生活在同一个社区,彼此却大都不认识。人文环境的陌生弱化了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因此必须努力构建适宜的参与平台,使居民的参与冲动能够有机会释放出来。构建居民社区参与平台应以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户代表会议等法定性平台为主,以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秧歌队等非法性平台为辅。

五是促进社区自治制度化。作为社区建设的基础和依托,社区自治应走制度化之路,逐步健全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使社区居民切实享有对社区自治组织的选举权、罢免权和监督权,以及对社区事务的参与权和决策权。首先要依法选举社区自治组织,逐步推广直接选举制度;其次要规范居民日常议事程序,不同的社区要依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详细的、操作性强的议事规则;再次要推行区务公开,社区事务的决策情况、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等都要及时向居民公布,便于居民监督。

六是建立一支专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基层社区的需求也逐步向多元化迈进。过去那种以退休老人为主体的居委会成员结构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的社区需求。因此,应将社区工作者及相关的社区专业工作,纳入正规的职业范围,促进社区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投身城市基层社区管理。同时要加强社区工作的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在职培训和岗前培训,尽快造就一支专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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