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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和按揭贷款合同(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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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按揭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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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

姓 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户(还款账户)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户/储蓄户(1)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2)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3)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房产情况

房产地址: __________市 区 的商品房/商铺;建筑面积:_____ 平方米;购房总价款:_______元;土地使用年限: ____年;商品房预售合同号(或房地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贷款与用款

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将该贷款以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全额转入售房者的账户。

二、贷款期限共 ____个月,从贷款发放之日起算,贷款发放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银行出款日期为准。

三、乙方满足以下条件,甲方将向乙方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款总价__ %的首期款项;

3、乙方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

5、本合同已经生效,乙方已填写了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账户;

8、甲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利率及计息方式

一、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按贷款发放日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当前贷款利率为月 ___‰(年___ %),贷款利息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计收。

二、根据国家利率管理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含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到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将从次年的1月1日起,按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还款额。

三、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甲方有权按调整后的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并在调整当月通知乙方。甲方执行本条规定不视为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

第四条 还 款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在甲方开立还款账户,并于每月还款日前在该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还款额的存款,专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每月还款日从该账户划收当期还款及/或欠款。

二、乙方应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每月为一期)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每月 ___号,乙方还款总期数为 ____期。

三、乙方选定按第___ 种方式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1、第一种方式:等额本、息偿还法

合同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期数

月还款额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月利率)贷款期数- 1

2、第二种方式:等额本金偿还法

合同本金

月还款额 = __________________+当期未偿还本金×月利率

贷款期数

3、第三种方式: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国家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罚息。

贷款逾期后,乙方必须尽快补足,通知并同时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否则甲方有权持续计收罚息并计收复利。

{子问题开始}第六条 提前还款

一、贷款发放后,乙方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但须至少提前30日并不可撤销地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二、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一万元并为其整数倍,且应先偿还当期还款,再偿还部分贷款。

三、乙方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第七条 抵 押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手续或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抵押备案证明或他项权证必须交由甲方保存,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清偿完毕为止。

二、乙方按期或提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后,抵押关系终止,甲方应在 日内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有效证件及有关文件交还乙方,并出具书面证明交乙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相当于抵押物价值减少部分的本、息。

如果乙方既不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又不提前清偿等值的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第八条 保 险

一、乙方应向双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财产险,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投保金额应不低于贷款本金额的105%,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单正本交由甲方保存。

二、抵押物如发生损毁等保险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优先用于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在乙方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接受赔偿金的代表人和支配人,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三、在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二、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贷款有关的文件资料,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材料;

四、有权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授信款项;

五、有权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账户中划收乙方应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六、对乙方逃避甲方监督、拖欠贷款本息、提供虚假资料、虚构借款用途、违约或违法使用授信的,有权实施信贷制裁,有权通过新闻媒介实行公告催收;

七、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贷款金额及应付利息:

(一)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十条第三、四、五、六、七、八款约定的义务,或故意阻碍甲方行使、实现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或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九、十款约定的义务持续10个工作日以上的;

(二)乙方涉入或将要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纠纷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三)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纠纷而危及甲方债权的实现的;

(四)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其缺乏偿债诚意、偿债能力受到严重损害的或丧失的;

(五)乙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贷款;

二、 抵押期间,有权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三、 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的,应当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出租抵押物 的,应当通知甲方并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授信期限,出租期限长于授信期限的,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抵押物拆迁的,应当通知甲方;赠与抵押物的,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处置的其他约定 .

四、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实的一切与贷款有关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有关文件及资料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之处;

五、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和已设定抵押等情况的;

六、乙方应主动(并非必须接到甲方通知时)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七、乙方应办理该房屋有关权证及抵押登记手续、购买财产保险等;

八、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资金使用、消费和经济收入等方面进行监督;

九、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经济收入、资产转让等重要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十、如发生对其正常经济收入构成威胁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财产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费用的承担

甲方承担的费用有以下几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承担的费用有以下几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不发放贷款,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乙方未能按时还款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但不限于下列措施:

1、发放的贷款均视为到期债权,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的贷款债权;

2、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加收 计收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有权依法处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账户中划收全部债权本、息和费用。若该账户的币种与债权币种不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处理:

按当日汇率折算成债权币种以实现债权;

5、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其他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并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从属费用结清之日终止。

二、乙方如要求展期,应于到期日前2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同意展期,并由双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乙方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本合同项下贷款才相应展期;否则作逾期处理。在签订展期协议前,本贷款合同继续执行。

三、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本合同有特别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第十四条 公 证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

□本合同若经公证机关公证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债务人未能按期清偿所欠甲方的债务本、息和其他从属费用或乙方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虽经公证机关公证,但甲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子问题开始}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

2、 在 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

3、仲裁方式,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各方确认:_____________银行总行有权直接或授权任何机构取代甲方处理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

第十六条 乙方的特别陈述

一、乙方承诺并保证签订本合同已得到其配偶或者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该房产发生继承、遗赠等法律行为,本合同对乙方所设定的义务对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然有效。

第十七条 附 则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担保合同、展期协议、催还款通知书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附件

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项下甲方经办人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及有关机关 各执___份。

第十八条 符号的意思表示

在□里打√表示选择该选项,在□里打×表示不选择该选项。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空栏不足可另附页)

合同各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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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房产按揭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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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权人:

贷款人)

抵押人:

(借款人)

担保人:

(担保人)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20 年 月 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按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

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第二条 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

元整。抵押人必须将此笔贷款全部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贷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

‰。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 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_____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 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权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2.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见附表)。

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2.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3.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到全部收回。

4.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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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正式的按揭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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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按揭贷款合同范本

抵押权人:_________(贷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借款人)

担保人:_________(担保人)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授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第二条 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此笔贷款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二、贷款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个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__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 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___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级金额变动),首期还款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生存款帐户,抵押人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并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加20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 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货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 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按贷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_________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权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2.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见附表)。

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2.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3.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到全部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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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按揭贷款还款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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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方)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

借款、还款计划如下:分期借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日期:金额(大写):利率:用途:日期:本金:

第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价值________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公证机关1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贷款方

公证单位借款单位(章)

贷款单位(章)

公证机关(章)负责人(章)

审批组长(章)

公证员(章)经办人(章)

信贷员(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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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按揭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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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贷方):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抵押人(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担保人(发展商):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总则

合同三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并于 年 月 日签订本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 (下称“本合同”)。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 年 月日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编号为)之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同意该“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之房产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房产抵押给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优先第一位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作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资料详见附表),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贷款,作为抵押人购买抵押房产之部分楼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为其指定本合同的担保人。

第二条 释义

在本合同内,除合同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______________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供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之贷款本金利息。

“欠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供款、罚息、有前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与发展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契约”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担保人”______________指与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的卖方。

第三条 贷款

一、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

二、期限__________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起计(借款日以借据日期为准)。

三、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期内,如抵押权人按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时,应书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抵押权人指定抵押人所购楼宇之发展商之账户。

第四条 供款

一、供款按贷款期限以第一个月为一期,采用定额月金偿还方式,共______________期;

二、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则起供月为当月;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后,则起供月为贷款日的下个月;供款日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计算:

还款期数

贷款金额×贷款期月利率×(1+贷款期月利率)

月供款额=----------------------------------------------------

还款期数

(1+贷款期月利率) -1

依上式计算的每期供款金额按抵押权人签发的《按揭供款通知书》执行。

四、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指定之行所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将当月供款足额存入或汇抵该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从该账户扣收月供款、罚息及其他与该笔贷款有关之费用。如有变更账号,须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五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每月分期供款应缴收之金额,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四点的规定办理。如逾期未能足额交付当月供款,抵押人必须尽快补足,并同时向抵押权人交付逾期罚息,罚息额按贷款余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_复利计算直至付清。

第六条 提前还款之规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抵押人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二、抵押人提前还款需首先缴交提前还款日当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四、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务案/登记/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手续费等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规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权人进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三、抵押人需负责缴付当地政府部门对抵押房产所征收的一切费用。抵押人如不缴交而由抵押权人为保障其本身权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权人可将已垫付的费用并入抵押人欠款内,向抵押人进行追索。

第八条 房产抵押之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之房产抵押是指:

1.即地产之权益抵押

即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经监证之后,由抵押人将该商品房预售契约所应拥有之全部权益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

2.房产抵押

即抵押人将其所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以抵押人名义购买之房产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本合同贷款之抵押物。

二、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须将其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交给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保管。抵押期间,对抵押物进行确权,申领产权证时,须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有关购房发票、《房地产证》等抵押物之证明文件之正本将由抵押权人保管,并作为本合同抵押物之凭据。

三、抵押人选购之房产如有缺点(无论显着或隐藏)引致损失或损伤,与抵押权人无关,抵押权人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房产保险之规定

一、抵押人在与抵押权人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向抵押权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险公司一次性为该房屋投保,保险额不小于购买该房产的总价款额,投保期不得短于借款期,如果利率调整而抵押人选择延长供款期数,原房屋保险到期后需补办保险。

二、抵押人在为该房产投保之后,必须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正本交给抵押权人保管并任命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及任命抵押权人为该项赔偿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三、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则该房产保险单项下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时,不足之款应由抵押人负责清付。

五、如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后,抵押权人应将该房产保险赔偿金之受益人转为抵押人名下,同时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交还抵押人收执。

第十条 房产抵押之解除

一俟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不论届期满与否),并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后,即可联同或委托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注销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

第十一条 抵押房产之处理条件和权利

一、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处置该房产: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条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规定之任何应付欠款。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催收应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还款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自欠缴之日起连续满6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应计罚息)。

3.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查封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4.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5.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产作非法用途,引致当地政府对该抵押房产可能进行没收或处理。

7.抵押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绝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责任。

8.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将抵押房产出售、出租、抵押、赠与、转借、托管或其他方式处分。

9.抵押人不按时缴交有关购房合约或抵押物的任何税款(包括地税、或有关政府部门所征收的其他税项)或有关抵押物之有关物业管理费用。

10.为公民个人的抵押人______________抵押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当上述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抵押权人即通知担保人履行连带担保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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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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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___号________栋________单元________层___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利息(年息)_________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___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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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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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借款人): (以下称甲方)

委托人(配偶): (以下称乙方)

借款合同编号:

住房公积金贷款帐号:

储蓄代扣卡号:

银行自营资金住房贷款帐号:

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号:

单位住房公积金帐号:

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帐号:

单位按月住房补贴帐号:

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 (以下称丙方)

甲方和乙方提供经单位签章的《委托提取住房资金申请书》,委托丙方按照《 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关于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职工委托银行按月提取住房资金用以偿还贷款的有关规定》,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以下合称住房资金),并将资金划入甲方代扣账户内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甲方和乙方在签署本委托书时已仔细核对并确认填写的内容无误,已知悉委托提取住房资金的相关规定,并与丙方达成本协议:

1.甲方当月还款(不含提前还款和担保公司代偿还款)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由丙方按照《关于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职工委托银行按月提取住房资金用以偿还贷款的有关规定》,提取甲方和乙方住房资金账户的资金并划入甲方代扣账户。

2.丙方在甲方足额偿还当月贷款本息后,根据甲方当月还款金额进行提取。

(1)甲方和乙方住房资金账户余额大于按月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丙方按甲方本月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金额提取。

(2)甲方和乙方住房资金账户余额小于按月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丙方按甲方和乙方各住房资金账户保留壹元后的余额提取,不足部分甲方应及时补齐,否则造成代扣还款失败,按逾期处理。

3.提取住房资金顺序依次为:甲方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乙方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甲方住房公积金、乙方住房公积金。

前一顺序账户内资金提取完以后,再提取下一顺序账户内的资金。

以上各账户划款后至少应保留壹元余额。

4.本协议经三方签章后,首次提取时生效,在提取住房资金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或在甲方和乙方住房资金账户全部注销后自动终止。

甲方和乙方自愿终止本协议书时,应到丙方办理终止手续。

5.甲方或乙方单位变动、夫妻关系变动、住房资金账户变动或代扣账户变动时,甲方和乙方应及时到丙方办理本《委托提取住房资金协议书》终止,并重新申请委托提取住房资金。

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和乙方承担。

6.本协议生效期间甲方按月还款凭证不能作为住房资金还贷提取凭证使用,不能办理柜台提取。

7.甲方提前偿还的贷款部分或由担保公司代为偿还的贷款部分,甲方和乙方应按照《 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到柜台办理提取。

8.甲方和乙方应及时通知单位本协议的签订和终止,保证单位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领取委托提取住房资金凭证。

9.由于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金额存在不确定因素,甲方应于每月代扣还款日之前查询代扣卡内的余额,并在代扣卡内存入足够的资金以确保按月足额归还贷款,代扣卡内余额不足造成的贷款逾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10.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如期划款时,甲方和乙方有权到丙方投诉,丙方必须认真办理,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解决。

由于甲方和乙方提供的身份证、贷款帐号、住房资金帐号、代扣卡号或其他原因造成划款失败,由甲方和乙方承担责任;由于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划款失败,丙方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帐务调整。

丙方在甲方和乙方投诉十个工作日内未能予以答复和解决时,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11.甲方和乙方必须用正楷填写相关内容,字迹必须端正清晰;甲方和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相关材料及签章均属真实。

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和一切后果由甲方和乙方承担。

1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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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住宅按揭贷款买卖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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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及车库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住宅壹套及一楼车库杂物房壹间出售给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车库杂物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出售价。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付款方式:实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陆万元整,

第二期支付壹拾万元整。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乙方陪同甲方到银行归还上述住宅按揭贷款余额取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在甲方办妥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当天支付壹拾万元整。

第四条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并归还按揭贷款余额取回《房产证》后的____日内,与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原入住人员或存放的物品必须在住宅所有权过户后的____日内搬离。

第六条鉴于甲方原来只拥有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仅取得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而《使用权出让证》又不能到发证机关办理使用人变更手续的实际情况,该车库杂物房及对应的《使用权出让证》自乙方付清上述购房款之日起至该车库杂物房使用权终了之日止归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七条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交易金额不包括售房应缴税费及办理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费等各种税费,此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上述住宅、车库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以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将住宅《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外,必须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搬离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必须按市场房屋出租价格的三至五倍价格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

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购房款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三万元整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80%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

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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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银行贷款按揭房屋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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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甲方自愿将按揭期间的房屋转卖给乙方。甲乙双方现就按揭房屋买卖事宜签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所售房屋位于住宅一套,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甲方所售房屋产籍号为"号",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编号:.

三、现甲方将以上所述按揭房屋转卖给乙方,双方商定总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

四、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己向甲方支付购房款   元。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银行房贷欠款  元由乙方进行偿还。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还应向甲方支付购房款  元。另外,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叁万元作为甲方之前偿还银行利息的补偿。

五、该按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取得,合同一经签订,该按揭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同按揭房屋同时转让。

六、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将所有与按揭房屋相关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乙方开始对房屋占有使用,所有权即归乙方所有。本房产己经甲方装修使用,相关水费、电费、物业费、供热费及其它费用双方己结算完毕。

七、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下个月由乙方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甲方在没有乙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有变更或者挂失该卡,无权处置该卡内的资金。乙方应按照约定向银行支付月供,否则,造成甲方银行信用记录不良或导致银行向甲方催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八、该房屋能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乙方可选择提前归还该房屋的银行按揭贷款及利息,办理解押手续,甲方应积极办理产权证照,待甲方办理完产权证照后应在十日内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该房屋能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乙方也可选择暂不过户至自己名下,待银行贷款还清之后,在将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无论乙方选择什么时间进行房产过户登记,甲方都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九、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

十、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晰无争议,除银行按揭外无任何担保抵押及房产瑕疵,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本合同签订后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在乙方办理过户之前甲方不得向乙方主张对房屋的所有权,也不得向第三人公示对此房屋享有所有权,更不得再次出售该房屋。

十二、房屋在乙方付清余款期间,因自然升值,贬值,由乙方享受利益和承担风险,甲方不得从中干涉。

十三、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费用由方承担,甲方应当无条件协助提供乙方办理与过户有关的相关手续。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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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按揭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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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企业: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 (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动甲方所开发的房地产的销售,促进银企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就房产按揭贷款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一、甲方和乙方共同为甲方开发的地处 的总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产按揭项目合作而订立本协议。该房产建设的有关批复文件及证书复印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乙方向甲方开发的前述房地产项目最高可提供总用于期房,又适用于现房。实际贷款额度以实际签署合同并发放的按揭贷款累计金额为准。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和信贷政策的变化调整该最高额度。

三、对购买上述甲方开发的房产的企业,甲方应优先向乙方推荐。乙方对甲方推荐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经审批同意后应及时发放按揭贷款。

四、担保条款

甲方建造的上述房产为期房的(已建成竣工但尚未办理产权证及进行抵押登记的,视同期房),对于向乙方申请借款用于购买房产的借款人,甲方对第二条所述的最高额度内的期房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双方约定如下:

(一)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房产购买者取得房产所有权证,办妥抵押登记和其他相关手续,并将他项权证及有关资料交乙方持有之日止(以下简称“担保阶段”),对房产购买者向乙方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房产购买者在担保阶段内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的,在保证期间内,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并有权从甲方在中信银行任何营业机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划相应金额。

(二) 担保范围

1.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三)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担保阶段内借款人每期应付款项逾期之日起至担保阶段届满后两年。

(四)甲乙方关于担保条款约定,其效力独立于本协议,且担保有效期不受本协议第十二条有效期的约束。

(五)甲方同意放弃对本条款的抗辩权。

五、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按揭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办妥后的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登记证)由乙方保管。对于乙方已取得抵押他项权证的按揭贷款,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甲方仍应协助乙方催收、协助处臵房产。对甲方与借款人在房产买卖和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甲方确认甲方出售的房屋已具备合法合规的出售条件,不存在任何瑕疵。否则,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七、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反映其基本情况、经营及财务状况,以及房产建设的立项、规划、许可、投资估算、融资方案、建设、销售等相关资料。甲方承诺其向乙方提供的该等情况及资料内容合法、真实、完整。

八、该按揭房产项目在中信银行办理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甲方应在乙方或其指定机构开立销售房产专用账户,账户名称 ,账户号 ,用以存入房产销售款项。若甲方出售的房产为期房,则乙方有权对于该账户内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且甲方承诺该账户内的款项全部用于房屋工程的建造。

九、甲方应在乙方开立保证金存款账户,存入保证金 万元,保证金账户号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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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按揭贷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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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 (贷款人)

抵押人: (借款人)

担保人: (担保人)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20 年 月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按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

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第二条 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 币 元整。抵押人必须将此笔贷款全部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贷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 ‰。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 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_____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 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权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2.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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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按揭贷款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4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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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______经销商__品牌车辆并通过甲方办理按揭贷款事宜,签订本汽车按揭贷款服务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按揭车辆基本情况

乙方决定购置汽车壹辆,并已自己选定上述供货商和车辆品牌型号(以下简称此车辆)。乙方就此委托甲方对附表一中的车辆办理按揭贷款,按揭车辆的合法手续和文件由乙方提供。对于车辆本身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且不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第二条按揭代办的申请、担保、抵押和使用

1、甲方向乙方推荐甲方认可的申请贷款,按揭贷款的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贷款__________、贷款年限、首付比例、贷款金额详见附表二。

2、甲方同意为乙方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乙方同意将所购的车辆抵押给贷款__________。

3、乙方同意上述贷款用以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车辆的部分购车款项,并同意及授权贷款__________直接将上述贷款转入甲方帐户,用于偿还已由甲方先期垫付给汽车供应商的相应款项。

第三条按揭贷款办理费用及代收规费

鉴于甲方为乙方的按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代办了按揭手续,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担保服务费、按揭服务费、资信调查费及有关代收代付相关的费用,并缴纳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表二,上述款项在签订本合同时付清。

第四条按揭贷款的资信审查

1、乙方同意并自愿接受和配合甲方和贷款_______________对其进行的与偿还贷款能力有关的资信调查。

2、乙方承诺向甲方及贷款提供的按揭贷款资料及在调查时描述的情况完全真实、有效,没有隐瞒或虚构事实。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按揭贷款的金额、贷款年限、还款方式、还款时间及利息以贷款规定和实际发放为准。

4、因乙方的资信未能通过贷款审查,导致贷款不同意发放贷款的,乙方自行解决未付车款事宜。如甲方已收取了担保服务费、按揭服务费及有关代收费用的,扣除甲方为乙方代办按揭服务而已经发生的费用和成本后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按实际收取的金额退还。

5、在未发放贷款前,因乙方需要提前提车由甲方代乙方垫付车辆贷款的,在甲方未收到贷款前,该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收到贷款后,该车的所有权归贷款发放所有。

6、甲方垫付车价款后,因乙方的情况未能通过贷款审查,导致贷款不同意发放贷款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先期代为支付的车辆全部款项返还甲方。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的,乙方应将此车辆交给甲方或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方式收回此车辆,甲方有权对此车辆进行变卖或其他方式的处理。如此车辆变卖所得金额高于甲方先期垫付款项的,高出部分扣除甲方为乙方代办按揭所产生的服务和收回车辆、变卖车辆所产生的费用及成本等所有费用后多余部分款项由甲方退还乙方;如变卖价格低于甲方先期垫付款项的,扣除甲方为乙方代办按揭所产生的服务和收回车辆、变卖车辆所产生的费用及成本等所有费用,不足部分甲方保留向乙方继续追偿的权利。

第五条按揭车辆的上牌和抵押登记

1、乙方按揭车辆必须以个人名义注册登记。乙方同意由甲方协助办理上牌和抵押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手续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约定在办理过程中由甲方持有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海关商检单、担保等所有车辆相关资料。

2、鉴于甲方为乙方的按揭车辆协助办理上牌和抵押登记手续,由甲方代为支付的乙方车辆上牌抵押费及有关代收代付的费用(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表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全额支付给甲方。

3、乙方承诺协助甲方在以下时间内(国产车:自放贷提车之日起7个工作日;进口车:自提车之日起1个月内。)办妥所购车辆的上牌和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车辆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车辆保险单原件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交予甲方,并由甲方转交至贷款_______________。

乙方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办妥所购车车辆的上牌和抵押登记手续及未将相关资料全部交予甲方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此车辆贷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乙方自提车之日起,如在本条第3款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所购车辆的上牌和抵押登记手续,并未将车辆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车辆保险单原件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交予甲方的,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中第十一条第3款规定进行处理。

5、乙方明确,自乙方提车之日起至完成办理此车辆抵押登记之日止,该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完成办理此车辆抵押登记后,该车辆的所有权属于贷款;在此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和抵押权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的所有权。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及其他与本合同项下之按揭购车的相关的合同、补充协议的履约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及其他与本合同项下之按揭购车相关的合同、补充协议的义务后,该保证金冲抵乙方应支付甲方的应付费用后,多余部分返还乙方。合同期内,因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的,乙方对此履约保证金放弃收回权利。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扣罚履约保证金,造成履约保证金不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补足。如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乙方承诺放弃在此车辆偿还贷款期间对履约保证金利息所属的权利。(履约保证金数额见附表二)。

第七条车辆的保险及事故处理

1、本合同履约期间(按揭期间),乙方每年必须足额投保车辆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必须投报保5万元以上,投保项目及投保金额详见附表三。

2、本合同履约期间,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第一受益人为贷款,保险单原件交贷款保管。

3、本合同履约期间,乙方同意由甲方推荐的保险公司对此车辆进行投保,保险费在每期保险到期前15天内由乙方把保险费交于甲方,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支付相应保险费,如未交足部分须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造成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补足。

4、本合同履约期间,发生保险责任事故,乙方应按保险有关规定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迅速通知甲方,并提供出险原因报告及有关资料,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

5、本合同履约期间,任何保险责任和非保险责任事故的赔付结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

6、本合同履约期间,因乙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保险费造成车辆脱保或其他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按揭还款、垫付和逾期催缴费用

1、乙方必须按照与贷款签订的贷款合同的要求及时归还贷款。因乙方未按时向贷款归还贷款导致甲方保证金或其他款项被贷款扣划造成垫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垫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资金占用费。

2、因乙方未按时向贷款归还贷款,导致甲方人员上门催讨的,上门催讨的交通费用和人员工资由乙方承担。上门催收的费用每次最少为2元,如实际发生的费用和人员工资合计超过2元的,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收取。

3、因乙方未按时向贷款归还贷款导致甲方垫付达到两期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履约保证金额5%的违约金,乙方在三日内未支付的,视为同意甲方直接扣罚履约保证金。

4、因乙方未按时向贷款归还贷款,导致甲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甲方的损失及甲方为挽回损失而通过诉讼或其它途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5、本条所述的所有费用,乙方承诺在费用发生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乙方未及时支付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扣除相应费用的,甲方有权在合同终止清算时向乙方进行主张。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和清算

1、本合同如按约定条件履行完毕,本合同自动终止。

2、本合同履约期间内,如车辆发生灭失的,乙方向贷款及甲方赔偿完毕,本合同终止。

3、如乙方提前还清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4、合同终止时,必须进行如下清算:

○1乙方应向贷款偿还全部贷款,包含本金、利息和罚息等。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垫付资金、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上门催收费及其它应付的所有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返还本合同约定内应扣除的款项后的剩余金额。

○4合同终止清算时,甲方不予返还所有已经收取的费用(除履约保证金和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约定的情形外)。

5、清算完毕后,甲方将按揭车辆的购车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交还给乙方或出具证明由乙方直接向贷款领取。

第十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还清贷款和甲方的所有债务之日止。

第十一条违约处理

1、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擅自解除合同,甲方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向乙方收取履约保证金后,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将履约保证金双倍返还乙方。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视为乙方违约:

○1乙方连续在二个付款期内或在累计四个付款期内,未按时向贷款偿还贷款本息的;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办理车辆上牌和抵押登记手续的;

○3乙方未按贷款和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办理按揭车辆续保手续的;

○4按揭车辆因乙方原因被查封、冻结、扣押或者非法转让、变卖的;

○5乙方有其它违约行为有可能给甲方或贷款造成较大的损失的。

3、出现本条第2款中的任何一种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和甲方为乙方服务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如因乙方未能一次性还清所有贷款导致甲方向贷款承担代偿责任的(不论是否通过诉讼、申请公证执行等法律手段),甲方的所有损失和为挽回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以收回此车辆用以抵偿的措施。甲方为收回车辆和追偿债务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人力费等),由乙方承担,费用的金额按贷款余额的1%收取,但最低不低于一万元整。

4、因乙方违约导致贷款通过法律途径处理车辆的,乙方特别授权给甲方代为拿回存放在贷款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及相关的凭证。如乙方未按贷款合同按时还款的,同意并授权甲方对乙方的通信工具实行定位跟踪,由此放弃抗辩权。乙方自愿授权如车辆的评估等于或小于乙方的债务的,乙方特别授权甲方代为放弃和变更执行、和解、同意变卖车辆的权利;车辆评估价高于乙方债务的,以人民法院的裁定为准;双方协商以车抵债的,由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必须配合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辆不足抵偿债务的,甲方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包括应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向乙方追偿,及乙方拖欠甲方相关费用引起的纠纷等,双方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如协商不成;时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抵押登记承诺书》、乙方与贷款所签订的《汽车借贷合同》、《抵押合同》等,甲方与贷款签订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函》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若发生联系方式地址、电话、手机等的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一周内书面通知对方(甲方通过媒体公告视为有效通知)。否则,造成联系中断所产生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3、本合同的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名和乙方签名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贷款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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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按揭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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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户(还款账户)帐号:______________

结算户储蓄户( )帐号:_______________

(2)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尤其是“特别提示”和黑体字部分,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甲方一定积极解答。乙方有权同意本合同或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乙方因购买第一条所述房产(下称“抵押物”),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并自愿将该房产作为向甲方借款的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将该房屋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抵押物,并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房屋按揭贷款,作为乙方购置该房屋的部分资金。为明确各方权责,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产情况

房产地址: __________市 区 的商品房商铺;建筑面积:_____ 平方米;购房总价款:_______元;土地使用年限: ____年;商品房预售合同号(或房地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贷款与用款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专项用于购买本合同所列上述之房产;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 );

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将该贷款以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全额转入售房者的账户。

二、贷款期限共 ____个月,从贷款发放之日起算,贷款发放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银行出款日期为准。

三、乙方满足以下条件,甲方将向乙方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款总价__ %的首期款项;

3、乙方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

5、本合同已经生效,乙方已填写了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账户;

8、甲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利率及计息方式

一、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按贷款发放日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当前贷款利率为月 ___‰(年___ %),贷款利息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计收。

二、根据国家利率管理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含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到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将从次年的 月 日起,按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还款额。

三、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甲方有权按调整后的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并在调整当月通知乙方。甲方执行本条规定不视为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

第四条 还 款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在甲方开立还款账户,并于每月还款日前在该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还款额的存款,专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每月还款日从该账户划收当期还款及或欠款。

二、乙方应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每月为一期)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每月 ___号,乙方还款总期数为 ____期。

三、乙方选定按第___ 种方式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1、第一种方式:等额本、息偿还法

合同本金×月利率×( +月利率)贷款期数

月还款额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月利率)贷款期数-

2、第二种方式:等额本金偿还法

合同本金

月还款额 = __________________+当期未偿还本金×月利率

贷款期数

3、第三种方式: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国家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罚息。

贷款逾期后,乙方必须尽快补足,通知并同时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否则甲方有权持续计收罚息并计收复利。

第六条 提前还款

一、贷款发放后,乙方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但须至少提前30日并不可撤销地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二、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一万元并为其整数倍,且应先偿还当期还款,再偿还部分贷款。

三、乙方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第七条 抵 押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手续或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抵押备案证明或他项权证必须交由甲方保存,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清偿完毕为止。

二、乙方按期或提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后,抵押关系终止,甲方应在 日内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有效证件及有关文件交还乙方,并出具书面证明交乙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相当于抵押物价值减少部分的本、息。

如果乙方既不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又不提前清偿等值的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第八条 保 险

一、乙方应向双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财产险,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投保金额应不低于贷款本金额的 05%,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单正本交由甲方保存。

二、抵押物如发生损毁等保险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优先用于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在乙方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接受赔偿金的代表人和支配人,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三、在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二、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贷款有关的文件资料,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材料;

三、有权随时了解、查阅和索取乙方各种经营活动、财产状况及乙方涉及的重大法律纠纷的文件资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有开户银行、帐号及存、借款余额情况、银行进帐单)。甲方承诺对上述资料予以保密;

四、有权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授信款项;

五、有权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账户中划收乙方应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六、对乙方逃避甲方监督、拖欠贷款本息、提供虚假资料、虚构借款用途、违约或违法使用授信的,有权实施信贷制裁,有权通过新闻媒介实行公告催收;

七、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贷款金额及应付利息:

(一)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十条第三、四、五、六、七、八款约定的义务,或故意阻碍甲方行使、实现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或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九、十款约定的义务持续 0个工作日以上的;

(二)乙方涉入或将要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纠纷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三)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纠纷而危及甲方债权的实现的;

(四)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其缺乏偿债诚意、偿债能力受到严重损害的或丧失的;

(五)乙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贷款;

二、 抵押期间,有权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三、 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的,应当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出租抵押物 的,应当通知甲方并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授信期限,出租期限长于授信期限的,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抵押物拆迁的,应当通知甲方;赠与抵押物的,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处置的其他约定 。

四、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实的一切与贷款有关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有关文件及资料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之处;

五、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和已设定抵押等情况的;

六、乙方应主动(并非必须接到甲方通知时)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七、乙方应办理该房屋有关权证及抵押登记手续、购买财产保险等;

八、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资金使用、消费和经济收入等方面进行监督;

九、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经济收入、资产转让等重要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十、如发生对其正常经济收入构成威胁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财产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费用的承担

甲方承担的费用有以下几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承担的费用有以下几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不发放贷款,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乙方未能按时还款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但不限于下列措施:

1、发放的贷款均视为到期债权,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的贷款债权;

2、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加收 计收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有权依法处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账户中划收全部债权本、息和费用。若该账户的币种与债权币种不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处理:

□按当日汇率折算成债权币种以实现债权;

□其他 。

5、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其他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并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从属费用结清之日终止。

二、乙方如要求展期,应于到期日前2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同意展期,并由双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乙方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本合同项下贷款才相应展期;否则作逾期处理。在签订展期协议前,本贷款合同继续执行。

三、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本合同有特别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第十四条 公 证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

□本合同若经公证机关公证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债务人未能按期清偿所欠甲方的债务本、息和其他从属费用或乙方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虽经公证机关公证,但甲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

2、 在 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

3、仲裁方式,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各方确认:_____________银行总行有权直接或授权任何机构取代甲方处理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

第十六条 乙方的特别陈述

一、乙方承诺并保证签订本合同已得到其配偶或者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该房产发生继承、遗赠等法律行为,本合同对乙方所设定的义务对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然有效。

第十七条 附 则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担保合同、展期协议、催还款通知书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附件

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项下甲方经办人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及有关机关 各执___份。

第十八条 符号的意思表示

在□里打√表示选择该选项,在□里打×表示不选择该选项。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空栏不足可另附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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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房产按揭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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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具有房地产抵押及分期还款两层含义。指银行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并以其所购产权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分为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简称商业贷款)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公积金贷款)。具体地说,按揭贷款是指购房者以所购得的楼宇作为抵押品而从银行获得贷款,购房者按照按揭契约中规定的归还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给银行;银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贷款人违约,银行有权收走房屋。

按揭贷款合同范本

抵押权人:(贷款人)

抵押人:(借款人)

担保人:(担保人)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20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按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

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第二条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币元整。抵押人必须将此笔贷款全部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贷款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_____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权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2.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见附表)。

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2.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3.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到全部收回。

4.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该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另具函市房地产产权登记处将该项抵押物之抵押登记予以注销。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或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时,抵押权人即可通过拍卖、转让、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处分抵押物之权力。

2.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在依次扣除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同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后,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将其退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3.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七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租必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且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1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人有追索权,抵押人对担保人则没有反索权。

五、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八条担保及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人交付房产,发出入住通知书和办妥房产权证并交与抵押权人止。

二、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要求,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抵押权人在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3天内须将贷款金额全数贷出。

第十条其他

一、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迫偿欠款本息及其它有关款项。

四、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

二、本合同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贷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抵押人与担保人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全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登记处各存档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公章)抵押权人:担保人:

代表:代表:代表: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

抵押登记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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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按揭贷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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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为支持职工购房,促进住房销售,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以下简称按揭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按揭楼盘及按揭条件

1、甲方申请提供公积金按揭的楼盘位于,楼盘名称,土地证号,规划建设商品房栋。

3、每笔贷款的额度、期限、贷款抵押率,由乙方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审批。

第二条贷款的保证担保与反担保

4、丙方为购买甲方商品房购房人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借款人以本人所购商品房向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

第三条甲方承诺

5、对办理的按揭贷款,向丙方提供不可撤销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从购房人取得贷款之日起,至办妥《房屋他项权证》和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交丙方收押之日止,两证办妥时间为:《房屋他项权证》为取得贷款之日起两年内,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可在此基础上适当延后。按期办妥两证的,乙方向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未按期办妥,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万分之五/日的违约金。

6、对乙方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甲方必须向乙方缴存贷款额度10%的保证金。保证金账号如下:

户名: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7、保证借款人购房的真实合法,不得自行或协助他人利用虚假资料套取乙方贷款。否则,乙方有权根据甲方违约情节的轻重采取如下全部或部分救济措施:

a.立即收回该笔贷款;

b.按利用虚假资料所套取贷款金额的5%-10%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c.停止向该楼盘提供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

d.通过司法机关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

8、如有购房人在获得乙方贷款后退房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回收该笔贷款,在购房人未结清乙方贷款前,甲方不得将购房款退还购房人。如果甲方违反本约定,甲方在所退款项额度内对购房人的贷款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9、甲方为公司员工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10、配合乙方、丙方做好借款人贷款申请、资格审查、资料搜集整理等工作,保证期限内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积极采取措施催收,确保保证期限内不发生贷款拖欠。

第四条乙方承诺

11、对购买甲方商品房且符合条件的住房按揭贷款,在收到借款人完整借款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贷款的决定,并及时告知甲方。

12、乙方与购房人签定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生效后,依据该合同约定的划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将购房人的借款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13、乙方指定为本按揭协议贷款办理地点。

14、乙方在甲方售楼部设置住房按揭贷款宣传广告,并在益阳公积金网站推介甲方楼盘,促进楼盘销售。

第五条丙方承诺

15、配合乙方办理按揭贷款贷前调查,落实贷款抵押手续,负责催收拖欠的担保按揭贷款。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16、三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三方正常履行。

第七条文件送达

17、为履行本协议或发生合同纠纷,乙方和司法机关向甲、丙方发出的通知及其他文书,均以甲、丙方确认的地址送达。如果甲、丙方地址变更,应书面通知乙方。否则,送达不能的后果由甲、丙方承担。乙方和司法机关致甲、丙方的文件,以信函、特快传递方式发出后三日内,视为送达。

第八条合作期限

18、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叁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已签订协议未约定有效期的,以叁年为上限;约定了有效期的,以约定为准。过期不再受理期房按揭贷款申请。

合作期满后,三方可另行协商是否延长合作期限,但合作期满后,甲方依照本协议约定与购房人承担有关连带责任的条款均不受合作期限限制,继续有效。

19、签约楼盘预售期满后实现现房销售,仅办理了《房屋产权证》而未办理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协议有效期内,由开发商按贷款金额5%缴交阶段性保证金;超过协议有效期的,不受理借款申请。

第九条协议生效

20、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乙方政策调整,甲、乙、丙三方均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21、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办公室电话: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办公室电话: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丙方地址:丙方(签章)

办公室电话:

负责人移动电话:法定代表(委托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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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按揭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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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贷方):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抵押人(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担保人(发展商):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一条总则

合同三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下称“本合同”)。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编号为)之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同意该“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之房产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房产抵押给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优先第一位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作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资料详见附表),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贷款,作为抵押人购买抵押房产之部分楼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为其指定本合同的担保人。

第二条释义

在本合同内,除合同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______________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供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之贷款本金利息。

“欠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供款、罚息、有前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与发展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契约”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担保人”______________指与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的卖方。

第三条贷款

一、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

二、期限____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起计(借款日以借据日期为准)。

三、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期内,如抵押权人按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时,应书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抵押权人指定抵押人所购楼宇之发展商之账户。

第四条供款

一、供款按贷款期限以第一个月为一期,采用定额月金偿还方式,共______________期;

二、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则起供月为当月;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后,则起供月为贷款日的下个月;供款日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计算:

还款期数

贷款金额×贷款期月利率×(1+贷款期月利率)

月供款额=----------------------------------------------------

还款期数

(1+贷款期月利率)-1

依上式计算的每期供款金额按抵押权人签发的《按揭供款通知书》执行。

四、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指定之行所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将当月供款足额存入或汇抵该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从该账户扣收月供款、罚息及其他与该笔贷款有关之费用。如有变更账号,须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五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每月分期供款应缴收之金额,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四点的规定办理。如逾期未能足额交付当月供款,抵押人必须尽快补足,并同时向抵押权人交付逾期罚息,罚息额按贷款余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_复利计算直至付清。

第六条提前还款之规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抵押人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二、抵押人提前还款需首先缴交提前还款日当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四、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七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务案/登记/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手续费等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规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权人进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三、抵押人需负责缴付当地政府部门对抵押房产所征收的一切费用。抵押人如不缴交而由抵押权人为保障其本身权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权人可将已垫付的费用并入抵押人欠款内,向抵押人进行追索。

第八条房产抵押之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之房产抵押是指:

1.即地产之权益抵押

即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经监证之后,由抵押人将该商品房预售契约所应拥有之全部权益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

2.房产抵押

即抵押人将其所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以抵押人名义购买之房产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本合同贷款之抵押物。

二、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须将其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交给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保管。抵押期间,对抵押物进行确权,申领产权证时,须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有关购房发票、《房地产证》等抵押物之证明文件之正本将由抵押权人保管,并作为本合同抵押物之凭据。

三、抵押人选购之房产如有缺点(无论显著或隐藏)引致损失或损伤,与抵押权人无关,抵押权人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房产保险之规定

一、抵押人在与抵押权人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向抵押权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险公司一次性为该房屋投保,保险额不小于购买该房产的总价款额,投保期不得短于借款期,如果利率调整而抵押人选择延长供款期数,原房屋保险到期后需补办保险。

二、抵押人在为该房产投保之后,必须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正本交给抵押权人保管并任命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及任命抵押权人为该项赔偿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三、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则该房产保险单项下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时,不足之款应由抵押人负责清付。

五、如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后,抵押权人应将该房产保险赔偿金之受益人转为抵押人名下,同时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交还抵押人收执。

第十条房产抵押之解除

一俟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不论届期满与否),并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后,即可联同或委托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注销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

第十一条抵押房产之处理条件和权利

一、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处置该房产: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条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规定之任何应付欠款。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催收应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还款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自欠缴之日起连续满6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应计罚息)。

3.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查封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4.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5.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产作非法用途,引致当地政府对该抵押房产可能进行没收或处理。

7.抵押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绝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责任。

8.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将抵押房产出售、出租、抵押、赠与、转借、托管或其他方式处分。

9.抵押人不按时缴交有关购房合约或抵押物的任何税款(包括地税、或有关政府部门所征收的其他税项)或有关抵押物之有关物业管理费用。

10.为公民个人的抵押人______________抵押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当上述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抵押权人即通知担保人履行连带担保职责。

二、抵押权人在自行依法行使其处理该房产之权利时,可委托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该房产依法变卖时,担保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该房产之权利。

抵押权人(签章):_________抵押人(签章):_________担保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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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按揭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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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_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___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_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_________________1、机动车辆损失险;2、机动车辆强制险;3机动车辆座位险;4、第三者责任险;5、盗抢险;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__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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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银行按揭贷款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1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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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按揭贷款协议书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确保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栋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利息(年息)__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第十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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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按揭贷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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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年___月___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按揭贷款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

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

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第二条

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____币____元整。

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此笔贷款全部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人售房单位账户。

二、贷款期限从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___‰。

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

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

期数__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息____,首期还款日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

抵押人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

抵押权人并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

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

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3. 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的3‰。

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

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2.售房单位发出人伙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

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

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

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

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

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2.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3.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到全部收回。

4.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该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另具函市房产地权登记处将该项抵押物之抵押登记予以注销。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或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时,抵押权人即可通过拍卖、转让、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处分抵押物之权力。

2.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在依次扣除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同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后,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

如有余款,抵押人将其退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担保人。

3.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七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处置。

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租必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且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1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人有追索权,抵押人对担保人则没有反索权。

五、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八条

担保及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担保人交付房产,发出人伙通知书和办妥房产权证并交与抵押权人止。

二、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要求,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抵押权人在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3天内须将贷款金额全数贷出。

第十条

其他

一、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

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其他有关款项。

四、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

二、本合同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贷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抵押人与担保人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全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登记处各存档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

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

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记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记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表一:

抵 押 人 资 料 抵押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偶姓名: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抵 押 物 详 情 房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厦名称:__________ 楼宇座别:_______ 楼数:__________________

年期: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 购入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编号: 证房售字第_________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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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房屋按揭贷款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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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房屋按揭贷款保险合同

随着国内经济的腾飞,房价一路在飙升,普通工薪族对居高不下的房价望而生畏。就算是高收入的白领和商界精英们,要想在一线城市扎根买房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很多想要圆买房梦的朋友们就选择了贷款买房。银行在提供贷款的同时,贷款人也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那么银行的贷款合同中会有哪些内容呢?法律快车编辑带您来先睹为快。

房屋按揭贷款保险合同范本

一、保险财产 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

二、责任范围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火灾;2.爆炸;3.雷电;4.飓风、台风、龙卷风;5.风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6.冰雹;7.地崩、山崩;8.火山爆发;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10.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 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名项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损失和费用;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3.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4.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6.核裂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7.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8.本保险单明细表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9.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保险期限 与购房贷款期限相同。

五、保险金额 为所购房屋全部的实际价值。

六、赔偿处理 1.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下列方式赔偿:(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2.受损财产的赔偿损失按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3.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4.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基础上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5.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6.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起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7.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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