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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用水条例(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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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以人为本 优质服务努力提高城市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_工作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4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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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 优质服务--努力提高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川汇区辖5街4镇,57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32万人,其中城市人口27万人。全区共有流动人口2.2万人,其中流入人口2万人。近年来,针对城市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省、市计生部门的指导下,紧紧抓住社区建设的有力时机,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制,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做为全区计生工作的突破点,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以服务促管理,城市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5年,我局被国家计生委授于“计划生育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被省、市表彰。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审时度势,改革创新,不断增强计划生育工作活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近年来,我区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即给经济发展带来了活力,也增加了计划生育工作难度;企业改革中裁减或撤消了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人员,、弱化了计划生育管理力度;同时出现大批下岗职工;城市改造、住房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使人户分离现象加剧;因婚姻家庭关系的变化带来的离婚再婚、未婚先孕、意外妊娠等现象增多,城市居民更加关心自身的生命质量、生育质量和生活质量,关心优生、优育、优教;对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单位的一些职能逐步转向社会,转向社区等。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给传统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工作方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对此我们充分认识到,只有改革和调整过期作废熟悉的已控制人口增长为主的工作思路和管理方式,从思想认识、工作方法等方面改革创新,才能适应新型势的要求,才能开创我区计划生育新局面。几年来,我们根据计划生育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计划生育自身的要求,立足基层,积极探索,大胆推行了“四项改革”,初步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进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改革。早在2003年,我区就开展了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试点工作,改变过去行政命令、一刀切的管理要求,让群众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节育措施,近年来,我们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区范围内由点到面稳步推广目前,全区已有三分之二的村、社区实行了知情选择。二是一孩生育指标方面的改革。2004年,开始在城市将一孩生育指标审批权限的下放给企业,由企业自主管理,改变过去那种多头管理,程序复杂的领证方式,方便了职工,服务了社会。在此基础上, 2005年我们又开展取消一孩生育证管理试点工作。根据试点情况来看,达到了“政府指导、单位调控、综合服务、方便群众”的目的。三是进行了生殖健康方面的改革。2004年,我区将《生育证》改为《生殖健康服务证》,突出了科普知识,优生优育方面的宣传服务。变由群众上门领证为送证上门服务、受到了育龄群众的普遍欢迎。四是结合社区建设,进行社区计划生育改革。今年,我们在新组建的社区指导社区制定自治章程,引导社区进行居务公开,面向社区推广优质服务,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对计划生育工作民主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积极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通过开展“四项改革”,使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实现了“三个转变”:在工作机制上,由单纯以行政管理向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我管理相结合的转变,实现了工作重心下移;在工作体制上,由单纯依靠计生部门向依靠党政领导与相关部门综合治理转变,增强了计生工作的群众性;在工作方法上,由注重管少数人向管好少数人与服务多数人转变,提高了群众的满意程度。

二、依托社区,加强城市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为抓住社区建设这一有利时机,将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社区,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我们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将计划生育工作及时切入社区建设之中。在社区成立之初,我们认真学习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城市社区建设、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定位和发展思路,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首先,我们根据全区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汇报了在社区建设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引起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加强计划生育社区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社区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其次向区委、区政府建议,组织召开了全区城市社区计生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民政、工商、公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意见,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是深入社区,加强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首先,指导新组建的社区居委会普遍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居委会主任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设1名计划生育专职副主任,配备了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目前,全区57个社区居委会全部落实了计划生育专职副主任。为了使新上岗的社区干部尽快适应计划生育工作,我们与区民政局连手,统一组织对全区200多名社区干部进行了培训。此外,指导社区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扩充社区志愿者队伍。其次,指导社区加强服务建设。根据资源共享的原则,指导社区利用现有资源,建立人口学校、技术服务室、协会“会员之家”等,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宣传教育、优质服务搭造平台。再次,指导社区实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依据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社区制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指导社区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作用,使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方面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三是,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社区”活动。我们从知情选择、居民自治、综合治理等方面着手,各有侧重地开展计划生育试点工作。在试点的社区取得经验后,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再全面推广,并按照“四无、六好、三落实”的工作要求,规范标准,实行动态考核。在考核中,我们把社区居民自治开展情况和居民的满意程度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目前,全区57个社区居委会中,有个社区达到了计划生育合格社区的标准。我们通过以上方式,抓点带面,确保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推进。

三、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水平

今年是“计划生育法制年”,我们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了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四五”普法,在全区开展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演讲赛等形式,增强了干部群众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意识。二是深入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教育各级计生干部树立四种观念,即:群众观念、服务观念、法制观念、权益观念,始终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计生工作的标准,把广大育龄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关于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的通知》、《贯彻执行“七个不准”,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通知》等五份文件,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评议和考核制度。与镇、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合同,落实工作责任。镇、街建立了计划生育政(居)务公开栏,设立了服务监督电话10部。实行计划生育“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即:生育政策、生育指标、生育对象、处罚标准、节育对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了计生执法工作透明度。四是监督检查,抓好落实。区上成立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全区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四次检查。坚决查假治假,严肃处理违纪违法问题,使为城市计生工作管理逐步步入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强化措施,综合治理,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城市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区上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落实了人员,明确了职责;坚持与常住户一样,实行同管理、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根据基层工作实际,组织协调工商、公安、民政、城建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在日常管理中我们总结出了七项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一是推行楼栋管理制度。下发了《计划生育楼栋管理办法》,各楼栋推举楼长全面负责,每单元指定专人管理。二是实行警计联防管理。在社区建立计划生育、公安部门综合治理流动人口办公室,建立警民联系点,把计划生育与综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实行双向管理。按照流入与流出并重的原则,双向把关,双向反馈,双向管理。双向把关:即规定凡外出经商或做工的人员必须在户籍地镇、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签订合同,确定联系地点,查访时间。同时,将计生情况登记表、合同、计生证明、身份证、结婚证、孕情通报单及《委托代管协议书》等立卷归档。对流入本地区的人员,一律查验原籍乡镇计生办以上有关部门签发的《婚育证》,做到“流而不失、动而有控”。双向反馈:即凡外出流动人口、做到定期检查孕情、环情、尤其对20-49岁生育旺盛期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求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定期到流入地乡(镇)以上卫生院、计生服务站进行孕情、环情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双向管理:即凡需长期外出或居住在外地的已婚育龄妇女,一律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双向签订《委托代管协议书》,对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一旦发现计划外怀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四是加强网络建设。社区居民小组、街道、楼栋、物业小区等都设立了计划生育宣传员和中心户长,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到信息灵通、管理到位。五是落实企业法定代表责任制,把居住地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当地街道办事处目标责任制,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六是严格实行“一证管多证”制度。即流动人口必须先办理、交验《婚姻证明》,然后才能办理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其他证照。七是坚持每季度对流动人口进行一次清理清查,各镇、街道办事处均组织了以工商、公安、民政、卫生、城管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活动,明确责任,相互配合,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五、依托社区,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

几年来,我们坚持把开展优质服务作为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和完善宣传教育、科学管理、综合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一,提供计划生育宣传服务。

我们始终坚持宣传教育为先导,不断改进宣传模式,全面开展“温馨宣传,贴心服务,连心教育”,提倡理解人,尊重人,以温馨的标语口号,架起心灵沟通之桥,密切同群众的关系。把面对面上门宣传作为重点,开展了“四个一”活动。即:说一句知心话,送一份宣传品,办一件实心事,解一个难心题。将计生宣传服务和创建新型生育文化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开展多种形式的计生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各村(居)委会在辖区内的摊点、巷道和醒目的地方刷写永久性标语,在楼栋间张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指南》,向经营摊点发放宣传资料,使广大群众和流动人口自觉执行计生政策。

二,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我们坚持开展B超检查和妇科检查服务,免费为育龄妇女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免费为流动人口查验婚育证明,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避孕方法指导,努力减少外来育龄妇女怀孕率、流产率,从而不断提高外来育龄群众的生殖保健意识和能力。

三,提供生产、生活服务。

以帮助群众解决家庭实际困难为突破口,积极开展对流动人口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户的生产、生活服务。如:为流动人口提供住房、经营场所,帮助孩子入托、入学等服务。服务工作做到:跟踪服务坚持到人,思想工作谈心到人,排忧解难服务到人,增强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参与意识。

近年来, 我们虽然在城市社区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形势发展和广大育龄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学习兄弟单位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提高计划生育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建设经济强区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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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市城市房屋存量房买卖居间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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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存量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福建省范围内,房屋出售人(卖方)、买受人(买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人)三方就存量房屋买卖中介事宜达成协议时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存量房,也即二手房,是指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三、签订本合同前,房屋出售人(卖方)、买受人(买方)有权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证书和经办人的经纪人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对合同条款履行告知与解释说明义务。

四、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及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居间人向买卖双方收取的佣金的基准价格为不超过合同成交价格的2.5%(买卖双方收费合计),存量房买卖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允许上浮20%,下浮不限,具体浮动幅度由设区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五、对合同文本中“□”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不选择的内容,用横线将其划去。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

出售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居间人(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证书号码: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居间事项

买卖双方委托居间方促成订立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标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

卖方委托事项:卖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买方委托事项:买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第二条 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提供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6.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等);

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9.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居间服务时间

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定关于上述房产《存量房买卖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

2.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间服务结束。

第四条 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

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

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种类。

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居间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2.居间方在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方未能订立合同,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

3.居间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的委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

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

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

第六条 佣金收取

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居间人向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佣金基准价格不得超过合同成交价格的2.5%)。如因买卖双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其他事项

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结算按以下第________方式确定:

(1)买卖双方商定使用居间方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2)买卖双方商定自行结算,签订《交易结算自行划转声明》,供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居间方如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私下串通等情况,损害买方或卖方利益的,利益受损方有权解除合同,居间方应退还佣金,并向利益受损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买卖双方承诺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按时支付全额佣金。否则,未支付方除向居间方承担支付佣金的义务外,还须向居间方承担为实现佣金权利所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一式________页,由买卖双方及居间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不作为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依据。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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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意见,全文共 3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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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近日,为了加强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制定的《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下面是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公共汽车客运应与城乡发展布局同步规划

条例指出,公共汽车客运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优先发展、安全运营、方便群众的原则。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汽车客运服务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当将公共汽车客运发展所需政府投入资金纳入本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重点用于车辆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方面。市、县(区)人民政府应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鼓励公共汽车客运线路向周边农村、学校、旅游景点、工业园区等延伸。

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将公共汽车客运与城乡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配置和道路发展同步规划,统筹公共汽车客运与公路、铁路、民航、轨道交通、水路等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公共汽车客运发展规划确定的公共汽车客运设施用地应当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预留,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用途。

依法批准的公共汽车客运设施用地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空间,在不改变其用途和影响其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土地综合开发。涉及变更土地用途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公共汽车客运设施用地综合开发的收益应当用于公共汽车客运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公共汽车客运运营政策性亏损补贴。

新城区、居民区、商务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轨道交通主要换乘站等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公共汽车客运设施。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城市道路时,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和技术规范同步规划、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和站台等公共汽车客运设施。

同一站点上下行站点距离不得超过一百米

因城市建设、道路施工、交通管理等需要,确需迁移、拆除、占用公共汽车客运设施的,相关单位应当经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规定予以恢复、补建或补偿。

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站点应当根据场站规划、沿线单位和居住区分布情况,按照方便乘客、站距合理的原则设置。常规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的站距一般为五百米至八百米;快速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的站距一般为八百米至一千五百米;城市郊区、镇村公共汽车站点间距根据当地情况设置。

同一站点的上、下行站点距离一般不得超过一百米,且站名应当相同(单行线除外)。

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站点应当以传统地名或者所在道路、文物古迹、公共设施、标志性建(构)筑物的标准名称命名,方便公众识别。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的站牌,由客运经营者负责设置。站牌应当标明线路编号、途经站点、首末班运营时间、所在站点名称、开往方向、票价等内容;定时班线还应当标明首末站每班次发车时间。

客运线路和站点进行调整的,客运经营者应当在调整前对前款规定的相关站牌内容进行调整。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的设置、调整应当根据公共汽车客运发展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及道路交通情况进行,同时,应当听取市民和有关方面的建议,并在实施前予以公布。设置、调整后的公共汽车客运线路应当与现有公共汽车客运线网相匹配,其首站或者末站附近应当具备公共汽车停车场等固定基础设施条件。

票价确定调整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经营期限.取得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的经营者应当与市城市客运管理机构签订经营协议。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期限为八年。

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期限届满前90日,经营者可以向市城市客运管理机构申请延续经营权期限。市城市客运管理机构对经营者运营状况、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考核合格的,应当在经营权期限届满前60日内予以批准,并与经营者重新签订经营协议;考核不合格的,应当作出不予延续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理由。

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期限届满未申请延期的,由市城市客运管理机构无偿收回该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

经营者不得转让、出租和质押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发生分立、合并等情形,需要变更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的,应当经市城市客运管理机构批准;擅自变更的,由市城市客运管理机构无偿收回该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

公共汽车客运实行政府定价。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服务质量、运输距离及换乘方式等因素,综合考虑企业运营成本、社会承受能力、本区域经济状况及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比价关系确定或者调整公共汽车客运票价,建立公共汽车客运票价与经营者运营成本和政府补贴的联动机制及多层次、差别化的价格体系。票价确定和调整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依法组织听证。

经营者责任。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者县(区)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予以相应处罚:擅自停止运营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城市客运管理机构确定的运营方案组织运营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权。未及时组织车辆、人员进行疏运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链接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公共汽车客运管理,规范公共汽车客运市场秩序,保障公共汽车客运安全,维护乘客、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兰州市政府法制办近日就《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集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邮政编码:730030。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解读:

常规线路站距一般为五百米至八百米

按照《条例(草案)》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鼓励公共汽车客运线路向周边农村、学校、旅游景点、工业园区等延伸。

关于站点设置,《条例(草案)》规定,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站点应当根据场站规划、沿线单位和居住区分布情况,按照方便乘客、站距合理的原则设置。常规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的站距一般为五百米至八百米;快速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的站距一般为八百米至一千五百米;城市郊区、镇村公共汽车站点间距根据当地情况设置。同一站点的上、下行站点距离一般不得超过一百米,且站名应当相同(单行线除外)。

按照线路设置要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的设置、调整应当根据公共汽车客运发展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及道路交通情况进行,同时,应当听取市民和有关方面的建议,并在实施前予以公布。

公共汽车客运线路不得采取承包、挂靠、联营、个体等方式经营

公共汽车客运实行公司化经营,不得采取承包、挂靠、联营、个体等方式经营。公共汽车客运线路实行特许经营,申请从事公共汽车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相应条件: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有与线路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运营车辆或者车辆购置资金、停车场、营业场所和运营资金;有与线路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驾驶员、乘务员和调度员等从业人员;有符合要求的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或者与客运服务设施管理者达成使用协议的证明;有合理、可行的公共客运线路运营方案;有健全的运营、安全管理等制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的经营者应当与市城市客运管理机构签订经营协议。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期限为8年。经营者不得转让、出租和质押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

建立多层次、差别化价格体系

关于市民最关心的票价问题,《条例(草案)》要求,公共汽车客运实行政府定价。票价确定和调整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依法组织听证。

乘坐公共汽车,乘客应当按规定支付乘车费;不得携带易污染车厢环境及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乘车,应当配合驾驶员、乘务员做好安检工作;不得有强行上下车、抢夺方向盘等严重影响运营安全及妨碍车辆行驶、停靠的行为;不得在车内吸烟、随地吐痰或者向车内外扔纸屑、果皮等垃圾;不得携带宠物乘车(导盲犬除外);不得在车内从事营销、行乞及散发宣传品等活动。

违反规定,经劝阻拒不改正的,驾驶员、乘务员有权拒绝为其提供运营服务;对未按照规定支付乘车费的,驾驶员、乘务员有权要求其补交乘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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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创建市级卫生城市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稿_城建环保_网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卫生,环保,全文共 6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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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市级卫生城市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稿

卫生城是国家卫生城市简称。国家卫生城市是由全国爱卫办考核组验收鉴定,而评选出的卫生优秀城市.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创建市级卫生城市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稿,欢迎大家阅读。

创建市级卫生城市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稿一:

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于今天召开全县“创卫”工作动员大会。借今天这个机会,我就全县的“创卫”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下大决心,充分认识“创卫”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创建市卫生城市,有利于提高人居环境质量。高雅文明的居住环境,不仅有利于人们的身体健康,还可以为人们创造一个舒适的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的空间,有效地调节人们的情绪,振奋人们的精神,陶冶人们的情操。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旧城改造大刀阔斧,新的县城即将建成,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是环境却不够理想,脏、乱、差、堵现象较为严重。通过开展“创卫”活动,可进一步加大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以及市场秩序、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彻底改变县城环境卫生脏、乱、差、堵的状况。届时,我们的县城高楼林立,功能齐备,整洁优美,管理规范,秩序井然,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二)创建市卫生城市,有利于提高市民文明程度。目前,XX县城环境脏、乱、差、堵,究其主要原因,是一些市民环保意识淡薄,缺乏卫生观念,养成了乱吐乱扔、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的不良习惯。通过开展“创卫”活动,将把“创卫”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大力普及卫生知识,强化卫生观念;积极开展“XX是我家,美化靠大家”和“学雷锋树新风”等活动。我们深信,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努力,市民讲文明、讲卫生的新风尚很快就能形成,市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和整体素质将得到明显增强,市民的文明程度也将得到大幅提高。

(三)创建市卫生城市,有利于树立良好对外形象。卫生文明是一座城市综合文明的重要标志。通过开展“创卫”活动,同步建设基础设施,同步推进监督管理,同步提升市民素质,全面实现城市“净化、绿化、美化、亮化”,让卫生文明成为这座现代化城市贴金的“脸面”、最好的名片和一道靓丽的风景线。通过开展“创卫”活动,必将进一步增强全县人民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让世界了解,让走向世界;同时,也必将进一步优化人文环境和投资环境,树立“文明、魅力”的对外新形象,开创“热爱、建设”的开放新局面。

(四)创建市卫生城市,有利于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盘活城市经济就能舞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龙头。创建市卫生城市,能够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推动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减少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创建市卫生城市,能够提升城市功能,塑造城市形象,发挥城市效应,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增强对经济发展的助推力。实践证明,“创卫”能提升人气,增长“财气”,蕴育商机;“创卫”能深化招商引资,搞活商贸流通,激活市场经济。无容置疑,“创卫”本身就是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我县“创卫”工作

我县“创卫”的范围是县城规划区,重点是建成区,包括城乡结合部、火车站片区。我县“创卫”的目标是:力争通过1—2年的努力,实现城区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全面完成“创卫”各项任务并达标,建成市级卫生城市。并以此为基础,把“创卫”工作引向纵深,开展卫生镇(乡)、卫生村创建活动,最终实现卫生县的目标。

目前我县旧城改造取得了有目共睹、有口皆碑的成绩,但在文明意识、城市管理、基础建设等方面还有较大的差距。一是市民文明卫生意识差。市民长期以来形成的不文明卫生习惯根深蒂固,环境保护意识和爱城管城意识较差,给城市管理、“创卫”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二是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目前,我县的城市市政、城区道路、市容环卫、各种管网、园林绿化、集贸市场等基础设施尚未建设完备,离《XX市卫生区县(自治县、市)标准》检查评分细则的相关规定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为此,我们要结合实际,明确“创卫”工作任务,牢固树立大卫生观念,突出以下八项“创卫”重点工作:

(一)狠抓城市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我们要抓住目前进行大规模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的历史机遇,适应城市发展和“创卫”工作的客观要求,从解决群众要求最迫切、城市发展最急需的问题入手,多方筹集资金,搞好规划设计,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各种管网、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和集贸市场等基础设施,为“创卫”工作全面达标创造良好的硬件条件。

(二)狠抓综合整治,加强市容管理。认真贯彻《XX市城市容貌管理条例》、《XX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科学制定全县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的年度规划和中长期规划,加强专业队伍和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城管目标责任制。一要突出抓好城区干道房屋立面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灯饰景观工程,狠抓非交通占道、户外广告、临街管线、遮阳蓬(伞)、建设工地等的综合治理,做到设施齐备完好,路面整洁卫生,达到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乱挖乱占、无乱搭乱建、无乱挂乱接和无乱设摊点的“六无”要求。二是狠抓专业市场规划和建设,做到市场设施完善,城市功能健全,布局合理,划行归市;狠抓市场经营管理,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违章经营和流动经营,做到市场秩序规范,卫生保洁达标;狠抓市场执法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做到佩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管理。三是抓好车容站貌和环卫设施建设,强化车辆进出和站务秩序管理,严禁违章载客载货,保持车辆车况良好,做到秩序井然有序;狠抓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全面实施“畅通工程”,严禁车辆乱停乱靠、沿途揽客;加强城区车辆清洗维修管理,严禁占道洗车、修车,严禁脏车入城和施工车辆带泥出场。

(三)狠抓卫生管理,搞好清扫保洁。加强城区干道清扫保洁工作,提高清扫保洁硬件设施水平,改革完善环卫清扫保洁方式,保证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注重社区环卫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机制,全面落实卫生责任制度;积极开展评优评先活动,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高社区环境卫生水平。加快现有公厕达标改造和新区公厕建设,提高档次,合理布局,保证数量,搞好维护,加强管理。强化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征管,增加投入,加快垃圾处理场、粪便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健全管护制度,搞好卫生监测,推行达标排放。

(四)狠抓环境保护,提高环境质量。搞好清洁能源推广和白沙河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城区污染源。加强对噪声、大气、水质的监测检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确保各项指标达标,明显改善城区环境质量。

(五)狠抓监督管理,加强疾病控制。加大《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强对食品、饮食和娱乐行业的指导、管理、监督,确保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监督合格率、从业人员培训率、体格合格率、生活饮用水总合格率全面达标。深入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和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免疫接种工作,加强碘盐、药(械)、医疗卫生用品的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控制疫病传播和疾病发生。

(六)狠抓除“四害”工作,搞好环境防治。灭除“鼠、蚊、蝇、蜂”是“创卫”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必须按照卫生城市的标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服务机制,全面推行专业杀灭与群众杀灭、集中杀灭与日常杀灭、药物杀灭与环境防治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广泛动员,全民参与,扎实工作,确保实效,全面完成除“四害”工作任务。

(七)狠抓健康教育,提高市民素质。按照“社会化、社区化、经常化、制度化”的要求,下功夫、花力气开展好“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有成效”的全民健康教育活动,切实抓好健康教育网络建设、居委会、学校、医院、行业健康教育和控烟工作,努力提高城市文明卫生素质。县健康专业机构要落实好人员、经费、设备,建立健全网络例会、培训制度,指导好全县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县属相关部门、XX镇、城区各医院、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力争创建1—3所健康教育学校。同时切实做好控烟工作,开展烟控宣传,创造无烟草广告城区,努力提高城市文明卫生素质。

(八)狠抓爱卫工作,推进创建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XX市政府《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科学编制我县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活动计划,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机构,抓好爱国卫生网络建设。搞好爱国卫生月活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卫生评比活动、执法监督活动。加大创建卫生城市的工作力度,坚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积极开展卫生镇(乡)、卫生小区、卫生单位的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创建卫生县的步伐。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创卫”工作圆满完成

切实有效的措施是“创卫”工作按时完成的最重要的保障。我县在今后的“创卫”工作中,将采取有效措施,做到“七个到位”。

(一)组织领导到位。我县要始终坚持把加强组织领导作为“创卫”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一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创卫”指挥部,由我任指挥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实施对“创卫”工作的统一领导,宏观决策,综合协调和全面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并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负责“创卫”的日常工作。二是根据《XX市卫生区县(自治县、市)标准》的有关要求,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成立“创卫”宣传项目组、市容环卫项目组、环境保护项目组等九个职能组,具体负责“创卫”的各项职能工作。三是指挥部的各职能组、县属各部门、城区各单位及XX镇要实行“创卫”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卫”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齐动手,做到组织、人员、经费、任务、措施五落实。

(二)宣传发动到位。要达到创建市级卫生城市的目标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地进行“创卫”宣传,在全县上下营造好宣传声势,形成一种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是在今天召开全县“创卫”工作动员大会后,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迅速召开动员会,宣传“创卫”意识,部署“创卫”工作,落实“创卫”责任。二是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局要结合实际,联合制订“创卫”宣传提纲;报要开辟专版专栏,做到每期必有“创卫”的内容见报;电视台要利用黄金时间,对全县的“创卫”工作进行滚动播出,同时,县电视台还要制作“创卫”专题片宣传。三是城区各机关单位也要根据自身实际,及时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及“创卫”指挥部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层层发动,做到“创卫”宣传进厂、到店、入户,使之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四是团县委、县教委等部门要组织城区学校的中小学生,上街打扫清洁,宣传“创卫”工作。五是相关部门要在城区内开展专题宣传咨询活动,并在城区交通要道、繁华地段、窗口单位、主要建筑物和公共场所设置规范、醒目的固定性“创卫”标语和宣传画。六是广泛开展“卫生健康”、“人类与环境”、“市容卫生经济建设”等系列宣传活动和“创卫宣传月”、“爱国卫生月”、“全民动手日”等群众性活动,引导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和创建活动,努力为“创卫”作贡献。

通过宣传,努力使广大干部群众的“创卫意识”明显增强,市民自觉参与“创卫”行动的责任感与日俱增,真正形成人人关心“创卫”、人人支持“创卫”、人人参与“创卫”和自觉向不卫生行为作斗争的良好氛围,为“创卫”奠定较好的群众基础。

(三)制度约束到位。“创卫”工作具有涉及面广、动态性大、社会性强的特点,如果没有配套完善的制度,就无法保证“创卫”工作的顺利推进。今天的会后,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市政局、卫生局(含爱卫会)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综合目标考核、“创卫”职能部门责任,“创卫”指挥部定期会议、“创卫”办定期会议、社会部门“创卫”责任、分级督查督办制、分级检查考核奖惩制、各级“创卫”保证金制、卫生举报办理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且具生机与活力的工作制度。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必依。制度制订出来以后,县纪委、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逗硬执行。

(四)资金投入到位。城市是最大的国有资产,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城市功能的提升,城市形象的塑造,城市效应的发挥,都离不开完善的硬件。“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资金投入和较为完善的硬件基础设施作保证,“创卫”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大家也清楚,我县的财政历来是“吃饭财政”,“创卫”工作光靠有限的财政投入是远远不够的。为此,我县要借鉴璧山等地的成功经验,采取“三个一点”(即政府出一点,单位出一点,社会出一点)的办法,多方筹集“创卫”资金。具体说,“创卫”中涉及的垃圾台站、果皮箱、市政道路、行车标志、窗口单位建设、绿化树的栽植等硬件设施建设及宣传标语等,县“创卫”办将以文件的形式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负责筹资和建设,明确开工、竣工时间和质量要求,限期完成。此项工作涉及到有关部门的切身利益,望有关部门以大局为重,像县交通局、国土局、财政局等单位支持园区建设那样支持“创卫”工作,确保“创卫”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五)人员抽调到位。“创卫”的各项工作措施,关键靠人去落实,这是“创卫”成功与否的又一关键。我县将从公安、工商、市政、卫生、防疫、交通、交警、文体广电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建“XX县创卫联合执法队”(如综合执法局被市里批下来了,则成立综合执法局),由各抽调单位的领导担任正副队长,做到着装上岗、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把“创卫”工作引向正规化、法制化轨道。此项工作由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马上进行,各被抽调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放人,立马到位。

(六)责任落实到位。“创卫”工作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责任是否落实。我县在“创卫”活动中,要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条保证”的原则,层层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管理。一是县政府每年都将与有关职能部门签订“创卫”目标责任书,推行县级部门“创卫”目标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年终按照责任书严格兑现奖惩。二是将坚持县级四套班子包路段(片),县级领导包部门,各部委办局负责人包所属单位,公司经理、企业厂长包门市、厂矿,XX镇干部包社区门店的“五包”责任制。三是实行“创卫”工作保证金制度,对全面完成任务的单位主要领导,除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外,并进行对等奖励;对未完成或只完成部分任务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七)执法管理到位。按照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法治城和以法管城,认真抓好执法队伍建设,设置文明卫生监督岗,组建群众性执法监督队伍,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县公安、城建、交通、工商、卫生、环保、市政、XX镇等部门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到尽心尽责,管理到位,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对城区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卫生秩序、市场秩序、施工秩序进行有效的管理。对违法占道,流动经营,乱停乱靠,带泥上路,乱倒垃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老大难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通力合作,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共树城市文明形象。县“创卫”指挥部、县委办、政府办和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健全巡查制度、督查通报制度、定期报告制度、检查评比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把“创卫”工作纳入专项督查范围,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八)纪律保障到位。我县要通过1—2年的努力,实现城区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全面完成“创卫”各项任务并达标,建成市级卫生城市。此项工作时间紧、头绪多、任务重,为确保“创卫”工作如期圆满完成,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必不可少,因此,我强调以下两条“创卫”纪律。一是凡经县“创卫”办或县级领导督办整改两次以上未落实的职能部门,由和我找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谈话,谈话后仍未落实的,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应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二是县属各部门、城区各单位必须不折不扣地服从县“创卫”指挥部的安排部署,识大体、顾大局,确保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创卫”工作整体推进进程的单位、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责任人员,县纪委和监察局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该撤职的撤职,该降级的降级,绝不手软。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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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热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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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水镇政府:_________________

负责同志:_________________

中铁十七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我叫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全家6口人。

__________年8月份宁西二线从我组经过,红线居我家只有15米。建桥墩时放炮,将房屋震漏多处,墙体不同程度损坏,已构成危房,无法长久居住,加上距离过近,严重的影响到全家人的生活和身心健康,望领导实地查看,已解我后顾之忧,给我全家人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特写此申请书希领导予以审批为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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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城市创卫工作总结_工作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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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创卫工作总结

自20xx年10月份进入骅东街道办工作以来,在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我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现将半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

1、政治上,严于律己,自觉提高思想觉悟。

一直以来,我注重坚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深入学习党的xx大报告、认真领悟xx届五中全会精神,时刻关心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关注相关的政治经济政策,注重学习与工作有关的各经济法律法规。"新闻联播"、"经济半小时"、"今日说法"等栏目都是摄取这些知识不错的途径。通过上述学习,使我坚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信念,从而自身的政治经济理论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工作以来,我认真学习党的xx大报告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三严三实和四个全面理论,并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且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对社会主义充满了必胜的信心。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通过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认识和思想政治觉悟。

2、业务上,强化理论和应用学习,努力提升业务素质。

工作日变日新,时时需要学习,处处存在挑战。不懂就学,是一切进步取得的前提和基础。在这段时间里我认真学习了业务工作的相关资料,再加上日常工作积累使我对本职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也意识到了做好本职工作的巨大作用。

工作以来,在老同事的引导下,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此外,认真参加各类培训,认真学习工作业务知识,重点学习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和电脑知识。在学习方法上做到在重点中找重点,抓住重点,并结合自己在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电脑知识方面存在哪些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熟练掌握了业务技能。

3、工作上,勤奋认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工作以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认真,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我的工作主要是创卫办工作。

创卫工作是城市卫生建设的工作,既要对内服务,也对外服务,工作中要做到准确及时高效。首先及时认真收集各项创卫进展信息,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创卫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尽量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作出科学的、准确的决策。在接待群众来访办事时,都能主动询问是否有需要办理的事,遇到办不了的证明材料时能耐心向其解释清楚,或帮其联系社区干部、经办人,从而使群众能尽快办好手续,树立好政府窗口的形象。

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我从事的创卫工作取得了好成绩,得到领导和群众肯定。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现代办公技能还不强。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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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城市租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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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___(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____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二条、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的使用面积:______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三条、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__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_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租金总额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____________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________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______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______%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__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______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______%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______%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______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_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______“______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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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节约用水的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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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水是生命之源”,这句话大家都耳熟能详。可是现在,很多人还有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错误观念,没有意识到节约用水的重要性。

全世界的淡水只占所有水资源的7%,可以饮用的淡水只有0.8%,世界80个国家正面临着水危机,发展中国家约有10亿人喝不到清洁的水;而我国人均水资源拥有量又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属于水资源紧缺的国家。

虽然我们__县四面环海,但是淡水资源十分匮乏,每一位居民都应该有节约用水的意识。作为长海高中的一份子,更应该把节约用水的思想放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上。为了能够做到“惜水、节水、爱水”。作为一名爱高中、爱长海的普通学生,我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1.提高节约用水的意识,树立正确的用水观念、科学的用水态度和合理的用水方式;

2.平时养成节约用水的行为习惯,掌握科学的节水、用水知识,了解海水、雨水、污水重复利用的基本知识;

3.无论是走读还是住公寓的同学,都要节约用水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提倡刷牙少用一口水,洗脸少用一杯水,淋浴少用一盆水,平时少用一滴水;

4.除了自己做到节约用水,也要带动、督促身边的家人、朋友共同参与节约用水;

敬爱的老师们、同学们,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节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每个人都要增强节水意识,从小处做起,共同行动,坚持不懈,节约每一滴水,构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未来!

倡议人: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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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城市医疗服务协议职工定点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职员,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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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为充分发挥 医院卫生资源优势,确保乙方员工诊疗、抢救及时有效,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确定甲方为医疗挂靠单位,甲方为乙方人员的门诊、住院、紧急救治和体检等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人员到甲方就诊,可根据需要选择在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就诊,或致电预约特需门诊和住院治疗。专家门诊(特需门诊)挂号处电话 。

三、乙方人员若需要紧急抢救,可直接拨打甲方电话 ;甲方急诊科接电话后按 市120急救规定派出人员及救护车进行急诊急救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与致电人联系),急诊出车费用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无生命危险的伤员,乙方自送时,应与甲方急诊科联系,便于做好急救的准备。

四、为了伤员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救治,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派专家给有关人员传授常规的急救常识,授课劳务费由乙方支付,乙方在每次急救时安排好救护车的进出路线。

五、甲方在诊疗中应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执行 省物价局和 省卫生厅共同定制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协助乙方控制非必需的医疗费用开支,并提供相应的资料以共报销。

六、费用结算方式。双方以人民币形式结算。乙方每发生一例医疗费用(门诊/住院)即以现付的形式结清。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甲方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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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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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乡中心小学为了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节能、节水意识,使同学们从小树立水的危机感,体会水对人类的重要性和水污染的严重性,认识到保护水资源已是当务之急,养成珍惜每一滴水的良好习惯,增进学生的环保观念和环保意识、城市意识。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更深入地贯彻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之中,让学生在体验中感悟,在实践中求知,现将节水宣传周活动总结如下:

一、活动主题:全面建设节水城市,修复城市水生态

二、成立组织:组长:负责活动工作全面部署、副组长:负责活动的`计划制定。

三、活动时间:5月14日至5月20日

四、具体活动内容

1、开展一次升旗仪式活动,向全校学生发出“水,生命之源”节水倡仪书。

2、举办小学生节水手抄报展评活动。

3、每班学生办好一期“珍惜水、保护水、节约水”节水宣传主题的板报。

4、各班开展一次主题班队会活动。

5、设计节水标语,在班级手抄报中进行展示宣传。

6、上网查询节水相关知识。通过红领巾广播站进行广泛。

7、开展一次爱护家乡母亲河活动,学生利用周末时间自发到河边清理白色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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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城市创建与养护工作计划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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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城市创建养护工作计划

(一)城市建设与维护

1.编制新区8平方公里详规,大力推进城市建设项目。以县城总体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为基础。完善新区规划,全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实施整体开发。加快绕城东线、澧浦南路、体育中心、人民医院、长途客运中心、汽贸城、家俱城、商贸城、物流园、服装产业园、食品产业园、水产市场、竹木铁铝市场、广电中心等重大项目进程,促成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启动 北段的道路建设。综合治理老城区路不平、灯不亮、水不通的问题,推进公厕、中转站、公益设施配套建设,完善城市功能。

2.高度重视基础设施配套。在大力推进主干道建设,加快城市扩容的同时,注重建成区、特别是老城区小街小巷的亮化、硬化以及下水道配套,不断探索更加灵活的建设方式,实施2-3年的集中整治和改造,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由规划部门牵头,对已形成的地下管线,组织开展专门的调查摸底工作,切实澄清底子,建立数据档案;对新建的项目,必须坚持地上地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存在欠账的项目,如下水道不配套、雨污未分流的道路,制定改造方案,逐步“消赤减债”。

(二)城市创建与管理

1.切实推行“管理年”活动。抓重点整治。严格按照年初工作方案的要求,稳步推进十个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抓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舆论工具的作用,电视台、电台开播“城市管理”专题节目,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党员要带好头,认真开展“小手牵大手”的活动。抓严管重罚。出台城市管理处罚办法,印发市民文明卫生公约,建立处罚机制,组建专门的处罚队伍,通过严格管理、从重处罚,形成人人遵章守纪的良好局面。④抓考核兑现。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考核结果应用的针对性,做到奖罚分明。城建口的各个单位要继续每周调度一次。澧阳镇、澧澹乡继续每天调度一次。创建办每半月调度一次。其他单位每月调度一次。对检查考核结果要通报全县,同时在电视台播报;连续两次排名靠后和被点名通报批评的,主要负责人到电视台作表态发言;严重失职渎职的,严格问责追责。

2.力促规划管理上台阶。由规划部门牵头,抓紧推进“数字澧县”工程建设。加大规划编制投入,编制《主干道整治专项规划》、《城区景观专项规划》、《水域利用与保护专项规划》、《广告治理专项规划》和《环卫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为城市建设管理进一步提供依据。强化规划设计的强制性、刚性指标门槛,不允许突破。新建小区必须配套足够停车位、环卫设施、物管用房、技防设施,绿化率必须达标,必须按照城市主要街道美化亮化规划设计要求,将美化亮化方案与平面图、立面图同时报审。加强配套人防工程、公租房和廉租房的监管力度,异地代建费要按标准足额收缴到位。

3.全方位抓好物业管理。通过学习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摸索出一套适合澧县物业管理发展的模式。加大《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居民的认识。坚决维护业主的知情权、选择权,大力推行物业企业公务公开、财务公开。加强从业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选拔聘任一批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充实到物业管理一线队伍。对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的,住建、房管、城管、环保、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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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城市规划技术服务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服务,全文共 3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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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劳动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 国 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电传: )

乙方: 国 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电传: )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 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 国国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 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 国之日起到离开 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 公司 账户,并按 国 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 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 甲方将乙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 国 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 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 银行 账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 到 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账户.乙方人员从 返回 ,由甲方通过 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 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一)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一10平方米;

(二)其余人员为4一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饮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工作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

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 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七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

权享受回 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 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 的旅费和替换者来 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 行的

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项措施.

2.在 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 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 服务期间,应遵守 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 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 年,从乙方人员到达 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

在 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 年后,月工资增长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 的人员,不享受从 到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 至 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 后, 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本合同于一九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 方: 乙 方:

代表: 代表:

职务: 职务:

签字: 签字: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一九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国×市签字.

甲方: 乙方 :

代表: 代表:

职务: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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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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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城市供水企业管理,保证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注:请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过程,及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根据 (注:请填入本协议的法律依据),和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和 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及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工程设施,包括: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净(配)水厂、水站、进户总水表等,详见本协议第十二条和十三条的规定。(注:本定义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的经营期限和经营区域范围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注:请根据乙方是否负责向终端用户供水而相应修改)的权利。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本协议生效日期。

特许经营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开始的 年期间,可根据本协议延长。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是指实施本协议时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规定的经营和服务区域范围。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 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 流行病、瘟疫;

(3) 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 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 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电中断;

(6) 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质恶化或供应不足。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建设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至最终完工日的期间。

运营期:是指从最终完工日(注:适用于新建项目)或开始运营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项目)起至移交日的期间。

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是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设计能力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能力最小的环节确定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

移交:是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供水工程。

移交日: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营业日:是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为非营业日,则应视支付日为下一个营业日。

批准:指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批准、核准或备案。

法律变更:指中国立法机关或政府部门颁布、修订、修改、废除、变更和解释的任何法律;或者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并且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

(1) 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及

(2) 对供水工程的融资(包括有关外汇兑换和汇出)、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任何变化。

建设:指按本协议建设供水工程。(注:适用于包含或将来可能发生的新建项目或工程)

环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最终完工证书:指根据第 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

最终完工日:指最终完工证书颁发或视为颁发之日。

计划最终完工日:详见附件 《工程进度》。

最终性能测试:指第 条所述的确认供水工程具有安全、可靠、稳定性能的测试。

融资交割:当下述条件具备时,为完成融资交割:

(1) 乙方与贷款人已签署并递交所有融资文件,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贷款人放弃,并且,

(2) 乙方收到融资文件要求的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

融资文件:指经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的并报甲方备案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及担保协议,但不包括:(注:如乙方的水价或提前终止补偿条款与贷款文件有密切联系,则应规定“贷款文件应取得甲方同意”)

(1) 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

(2) 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维护保函:指乙方根据第 条向甲方提供的维护保函。

进度日期:指附件 《工程进度》中所述的日期。

终止通知:指根据第 条发出的通知。

计划开始运营日:指双方确定的、预计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运营的日期,即 年 月 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计划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

开始运营日:指乙方根据第 条向甲方发出供水工程已准备就绪可以开始运营的书面通知中明确之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

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第 条向甲方提供的履约保函。

前期工作:指第 条所述的工作。

初步完工通知:指根据第 条发出的通知。

初步完工证书:指根据第 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

初步性能测试:指第 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

谨慎运营惯例:指在熟练和有经验的中国的供水企业在运营类似于本供水工程的项目中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作法以及国际惯例和方法。

担保协议:指由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并经甲方同意的向贷款人提供的在乙方股东持有的乙方公司股权或乙方拥有的任何财产、权利或权益之上设置抵押、质押、债权负担或其他担保权益的任何协议。

项目合同:指本协议、融资文件、与本供水工程项目的设计、重要设备原材料采购、施工建设、监理、运营维护及其他相关合同。

允许供水通知:指根据第 条发出或视为发出的通知。

允许供水日:指允许供水通知发出或视为发出之日。

项目:指乙方根据本协议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第三章 协议的应用

第四条 各方同意本协议是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进行项目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服务的依据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协议对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 本协议并不构成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合营或合伙关系。

第六条 本协议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甲方行使其法定权力。

第七条 当以下先决条件满足或被甲方书面放弃时,甲方开始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1) 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协议要求的履约保函;

(2) 融资交割完成;

(3) 有关项目合同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4) 乙方已经按第十四章购买保险;

(5) 已营运的城市供水企业还应当:

① 依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并依适用法律获本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② 职工安置方案按法定程序获得批准;

③ 按附件 《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的约定交割完资产资金,须担保、质押等文件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④ 已经取得依法应当取得的其他批准文件。

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生效日后 日内满足前述先决条件,则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所有款项,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 甲方和乙方声明和保证如下:

(1) 他们有权签署本协议并按本协议履行义务,所有为授权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组织或公司内部行动和其他行动均已完成;

(2) 本协议构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约束力的义务,按其条款依适用法律对其有强制执行力;

(3) 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甲方或乙方应遵守的任何适用法律或对甲方或乙方有约束力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安排。

第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 从事本协议规定特许经营权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

(2) 将依本协议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供水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十条 乙方有义务且必须就由于建设、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对甲方予以赔偿。但若所要求的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是由甲方违约所致或依本协议乙方不承担责任的环境污染除外。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许经营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出现下述情况影响到本协议的执行,有关的进度日期应相应延长,同时,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供水价格,或相应延长特许经营期:

(1) 不可抗力事件;

(2) 因甲方违约而造成延误;

(3) 在供水工程建设用地上发现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其他物品;

(4) 因法律变更导致乙方的资本性支出每年增加 元人民币或收益性支出每年增加 元人民币。

第四章 供水工程项目

第十二条 供水工程名称为 ,规模为 万万立方米/日。

第十三条 供水工程项目包括(净(配)水厂、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位于 国 省 市 地区,其确切位置见附件 《工程和经营服务范围》。(注:该表述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最终批复的施工设计文件为工程建设和竣工的依据。(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五条 工程造价为 万元人民币,建设期利息为 万元人民币,工程总造价为 万元人民币,见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如有追加,应经甲方批准。(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六条 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乙方在特许期内负责:

(1) 工程项目的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采购、建造、和运营和维护;(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2) 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费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资安排;(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3) 承担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的费用。(注: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七条 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在遵守、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协助、监督、检查乙方实施以下工作,但甲方并不因其承担有关协助、监督、检查工作而承担任何责任,且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 监督和检查供水工程的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

(2) 协助乙方获得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

(3) 协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场地的土地使用权;

(4) 协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包括:

① 安置受建设影响的居民和其他人,拆除需要建设供水工程的场地上的任何建筑物或障碍物;

② 供水工程建设所需的临时或永久用电、供水、排水、排污和道路。(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八条 在生效日后七(7)个营业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格式为附件

《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的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的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必须由甲方可接受的金融机构出具,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九条 乙方必须确保于生效日后七(7)个营业日之内实现融资交割,并在融资交割时向甲方交付所有已签署的融资文件复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资交割已实现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五章 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

(注:本章只适用于新建工程)

第二十条 乙方必须按照经投资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的初步设计。

第二十一条 未经有关政府部门书面批准,不对经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实质性修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必须按照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施工图设计。

第二十三条 乙方必须随时将施工图设计已编制的部分提交甲方审查,并且在提交施工图设计之后的 工作日内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建设。

第二十四条 乙方必须按照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建设供水工程设施。

乙方可以将供水工程设计和施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机构,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建设。但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因分包行为而免除、减轻或受其他影响。

第二十五条 乙方必须按附件 《工程进度》规定的日期开始工程建设和实现最终完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方案,工程建设方案应合理、详细地反映为实现最终完工日而计划的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

乙方若修改工程建设方案,则必须将修改稿提交给甲方,修改稿应合理详细地反映对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的修改。

第二十六条 对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在离开制造厂前,乙方必须按适用法律安排测试和检验。

乙方应在对材料和主要设备进行每次测试和检验前合理的时间内通知甲方。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测试和检验,但是如果甲方未提出书面反对,或未对乙方通知予以答复,并且在通知测试和检验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测试和检验可以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乙方在完成测试和检验后,应立即向甲方提交关于测试和检验程序和结果的报告。

甲方在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可书面通知乙方:

(1) 对测试和检验结果满意;或者

(2) 说明测试和检验的程序或结果的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甲方检验并接受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的任何部分,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在供水工程设施建设过程中应承担的所有义务或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必须将有关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的所有技术数据,包括设计报告、计算和设计文件,随进度在编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给甲方,以使甲方能监督项目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进度。

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对其用于供水工程设施的设计、建设且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任何其他文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乙方给予甲方不可撤销的、非独占的许可,使用本条第二款所述的任何文件:

(1) 用于供水工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移交后,甲方继续对供水项目进行建设、运营和维护;

(2) 参加与本供水工程类似的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方面的会议。

第二十八条 工程开工之日的下一月起,每月的第一天(如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向甲方供水工程建设进度报告。报告应详述:上一个月已完成的和在建的供水工程情况;预计本月完成建设情况;距离计划最终完工日期的进展情况;预计完成建设的时间;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条 除政府部门依照适用法律进行的监督检查以外,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在建设期间经合理的通知,在乙方代理人或代表参加的情况下对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监督和检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除非监督和检查的结果表明建设、材料、设备或机器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此情况下,乙方应承担监督和检查的费用。

第三十条 乙方必须:

(1) 确保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以进入供水工程设施、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但该等进入不应妨碍建设;并且

(2) 应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要求,提供图纸和设计资料。

第三十一条 甲方有权在最终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时候,要求乙方改正或更换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任何建设工程、材料或机器设备:

(1) 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

(2) 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的项目范围;

(3) 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或

(4) 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的维护方案。

并且,甲方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 在收到第三十一条所述通知后,乙方必须在合理期限内采取所有必要措施改正建设工作或更换合适的材料和机器设备,并且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改正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

第三十三条 乙方必须在建设初步完工前合理时间内提前向甲方发出初步完工通知,告知预计可以开始初步性能测试的日期(并且初步性能测试日期必须在发出通知后的 工作日后)。

第三十四条 乙方必须按照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在出具初步完工通知后,进行初步性能测试。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初步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未对初步完工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初步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初步性能测试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五条 初步性能测试完成之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报告,列明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

第三十六条 甲方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

(1) 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应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者

(2) 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不符合本协议要求,应书面通知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在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 工作日之内不向乙方发出上述有关不符合情况的通知,应视为甲方对初步性能测试结果表示满意(或认可)。

第三十七条 如果供水工程设施未通过初步性能测试,乙方必须:

(1) 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补救不符合情况;并

(2) 至少提前 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重复初步性能测试。

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初步性能测试而发生的延误负责。

第三十八条 以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依适用法律完成项目工程各项验收为前提,在甲方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按第三十六条测试结果被视为满意(或认可)之后 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有关完工检查的日期和时间(完工检查日期应在发出初步完工通知 工作日后)。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完工检查,但如果甲方未对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完工检查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完工检查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九条 在完工检查之后 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或机器中存在的所有缺陷详细列明并书面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不参加完工检查,或者未在完工检查结束后 工作日之内向发出有关缺陷的通知,则应视为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和机器已令甲方满意(或认可)。

第四十条 如果甲方向乙方发出上述有关缺陷的通知且乙方无异议,乙方必须改正所有缺陷。

甲方可对有关缺陷通知中列明的缺陷进行进一步的完工检查。

第四十一条 在完工检查后的 工作日内,如果初步性能测试和完工检查的结果令甲方满意(或认可)或视为令甲方满意(或认可),甲方应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第四十二条 只有在以下各项均已发生之后,乙方方可向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发出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试运营的书面通知∶

(1) 甲方已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2) 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其已收到或放弃收取以下各项∶

① 运营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均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明;

② 证明运营保险完全有效并符合本协议要求的证明的复印件;

③ 乙方已签署项目设施运营维护所需的化学品和零件供应合同的书面证明。

第四十三条 在开始试运营日后 日内,乙方必须按照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最终性能测试。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最终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不提出书面反对,或未作回复并且在通知的最终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最终性能测试也可在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不参加的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四条 在完成最终性能测试且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有关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表示最终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并发出最终完工证书,或认为与报告中所述的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未在收到报告后 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上述不符合通知,则最终性能测试结果视为符合本协议要求。

第四十五条 如果供水工程未通过最终性能测试,则乙方必须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来补救不符合情况,并应在至少提前 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重复最终性能测试。

乙方必须承担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最终性能测试的费用和支出,并对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最终性能测试而发生的延误负责。

第四十六条 如果最终性能测试符合本协议要求且乙方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但甲方不按照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发出最终完工证书,则最终完工证书在上述 工作日期满时视为发出。

第四十七条 如果甲方①检查和验收供水工程建设工作、材料、机器或设备的全部或任何部分;②颁发允许供水证书;或③颁发最终完工证书,这些行为均不得解除乙方对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四十八条 供水工程最终完工后,乙方应当将供水工程项目外所受工程影响的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恢复到工程施工前的相应状态;乙方不能实施的,甲方可指定机构代为实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九条 在最终完工日后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并按照适用法律归档):

(1) 供水工程有关的图纸(包括打印件和电脑磁盘)一式三份;

(2) 所有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包括设备随机图纸、文件、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安装记录、质量监督和验收记录)一式三份;

(3) 甲方合理要求的与本供水工程有关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一式三份。

第五十条 甲方和乙方承认政府有关部门可依适用法律参加供水工程的测试和检查。

第五十一条 如果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的延误,使供水工程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延误,则乙方必须按 元人民币/日向甲方支付预定违约金直至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或本协议终止日(以先发生者为准)。

甲方获得这些预定违约金的权利,并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二条 如果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建设应视为已被放弃:

(1) 书面通知甲方其终止建设,且并不打算重新开始建设的决定;

(2) 未在生效日期后 日内开始建设;

(3) 未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日内恢复建设;

(4) 停止建设连续或累计达 日;

(5) 在允许供水日前直接或通过建设承包商从供水工程设施用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员,并且在建设停止之日后 日内未更换建设承包商;

(6) 未在允许供水日后 日内达到最终完工日;及

(7) 未在计划最终完工日后 日内实现最终完工。

第五十三条 如果由于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第五十一条项下应付的金额,且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未提取的金额,作为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的预定违约金。

甲方行使该等权利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 为获取预定违约金的支付,甲方可以从履约保函中提款,直至履约保函金额全部提取完。

在履约保函的金额全部提取完后,乙方就延误到达最终完工日或开始运营日或放弃建设,对甲方不再有进一步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 在下述日期中较迟的日期到来时,甲方应解除尚未提取的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

(1) 最终完工日后的 个月届满之时;

(2) 乙方根据第 条向甲方提交维护保函之日。

如果在解除履约保函之前本协议终止,则履约保函应在本协议终止后 个月期限内保持有效。

第五十六条 乙方对于为移走在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上发现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物品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供水工程的运营与维护

第五十七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

(1) 乙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 依据适用法律独家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合法经营并取得合理回报;

② 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情况,保障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水厂的运行、供水管网的正常维护以及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服务;

③ 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协议的要求满足用户用水水质、水量、水压、供水服务需求;

④ 履行协议双方约定的社会公益性义务;

⑤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应当将项目合同报甲方备案;

⑥ 法律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 对乙方的供水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②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订供水服务标准和近、远期目标,包括水质、水量、水压以及维修、投诉处理等各项服务标准;

③ 制定年度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厂水及管网水质进行抽检和年度综合评价;

④ 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

⑤ 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

⑥ 法律、规章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八条 乙方经营的供水工程目前净(配)水能力为 万立方米/日。见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

第五十九条 乙方应按照城市规划和供水规划的要求制定经营计划(包括供水计划、投资计划),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计划的修改须经甲方同意。

第六十条 乙方于开始运营日起 日内向甲方呈报第一个五年和年度经营计划。每个五年计划执行到期前六个月应向甲方提交下一个五年经营计划,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

甲方在收到乙方五年经营计划后三个月内、在收到年度经营计划后一个月内作出审查实施决定。

第六十一条 乙方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报告并保证报告内容准确真实。报告内容应包括投资和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运营状况、财务报告、规范化服务和供水服务承诺实施以及本年度服务目标等。

乙方应将经营报告的主要内容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二条 在履约保函到期或解除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销的、独立于本协议的有效的维护保函。其格式应为附件 《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规定的格式,或可为甲方接受的其它格式。

第六十三条 维护保函的出具人为可为甲方接受的金融机构,并且保函金额为

万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保证。

第六十四条 如果甲方在特许经营期提取维护保函项下的款项,乙方必须在提取后 工作日内将维护保函的数额恢复到第六十三条所述之金额,并向甲方提供维护保函已恢复至该数额的证据。

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前 个月将维护保函增加至 万元。

第六十五条 如果乙方没有遵守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有关未遵守的书面通知后 个营业日内未予以纠正,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下的剩余款额和终止本协议。

第六十六条 甲方行使提取维护保函金额的权利不损害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且不应解除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而对甲方所负的任何进一步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十七条 乙方应对取水设施、净水厂、加压泵站、主干供水管网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并于每年 月和 月向甲方提交设施运行情况报告。

第六十八条 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运营维护供水工程设施。

第六十九条 在运营期内如供水工程设施的任何部分需要替换,乙方必须支付必要的额外金额用以购买和安装替换部分,并将替换情况说明报甲方备案。

第七十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乙方需要建造新的供水工程时,必须经 市政府书面批准,其建设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并应由双方根据本协议下第五章所述条款规定的原则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十一条 乙方必须保证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满足净水工艺的要求。在净化处理各工序(车间),应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手段。

第七十二条 乙方必须制定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及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以及相关的安全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十三条 乙方的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七十四条 乙方必须具备保证供水设施设备完好的定期检查、维护和故障抢修程序及手段。

第七十五条 乙方必须保证从事制水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经过严格体检,无任何传染疾病。

第七十六条 乙方必须建立完整齐全的主要设备、设施档案并与实物相符。管网应具有大比例区切块网图,有完整阀门卡。

第七十七条 乙方必须建立生产、经营、服务全过程规范的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及台帐。

第七十八条 乙方保证出厂水量、电耗、物耗准确计量,并按适用法律及时校准相关计量器具。

第七十九条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在不妨碍乙方正常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的情况下,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供水工程用地和接近相关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十条 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可要求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1) 净水和原水质量的检测分析报告;

(2) 设备和机器的状况及设备和机器的定期检修情况的报告;

(3) 财务报表;

(4) 重大事故报告;

(5) 计量器具校核证明文件;

(6) 甲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十一条 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的义务,甲方可就该违反行为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

(1) 对供水工程设施进行必要的纠正性维护;或者

(2) 书面通知甲方其对通知内容有异议,争议应按照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解决。

第八十二条 如果根据争议解决程序,认定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维护供水工程和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它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百一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并且乙方在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补救,则甲方可以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进行维护和运营供水工程,与维护和运营有关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允许甲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的雇员、代理人和/或承包商及必要的工具、设备和仪器进入供水工程用地。

甲方应确保维护和运营工作尽量减少对供水工程运营的干扰。

第八十三条 如果乙方违反其运营维护供水工程的义务,则有关费用和开支必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金额,但是需将所发生的费用和开支的详细记录提交给乙方。

第八十四条 甲方有权对城市供水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动实施处罚。

第八十五条 经甲方同意,需要改装、拆除或迁移乙方经营的城市供水设施,甲方需与乙方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方可进行。

第八十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基本供水的应急预案。并在供水紧急情况下,严格执行供水应急预案,服从甲方的调度。

第八十七条 乙方有权因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而增加的合理成本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水价,或延长特许经营期限给予补偿。

第八十八条 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定时向甲方提供生产以及经营的统计数据。为了核实某些情况,甲可要求乙方对供水系统的性能和运转情况提供统计资料。

第八十九条 乙方应无条件地向甲方提供有关供水服务和成本的信息和相关解释。并应按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对设备进行试验和检测,以核实设备的实际运转状况。

第七章 供水服务

第九十条 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从事供水服务。

第九十一条 由于城市规划要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另外供水服务,甲、乙双方应进行协商,努力就修改本协议达成共识。

第九十二条 乙方应保障每日24小时的连续供水服务,在因扩建及设施检修需停止供水服务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户,因发生紧急事故或不可抗力,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停水时间必须在附件 《供水服务标准》规定的期限内。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况时:

(1) 一次暂停供水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提前 日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2) 需要对直径 毫米以上市政主干管进行维修、造成供水影响较大的,应当提前 日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3) 直接影响供水的重要设施、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当在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报告;

(4) 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突发事故造成临时停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在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报告并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第九十三条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附件 《供水服务标准》,实施规范化供水服务,向社会公开水质、水量、水压等涉及供水服务的各项服务指标,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九十四条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保证城市供水水质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九十五条 乙方应建立原水水质监测制度。对取用地表水原水的浊度、PH值、温度、色度等项目应每 日进行检测;对取用地下水的原水水质应每 日进行检测。对本地区原水需要特别监测的项目,也可列入检测范围,根据需要增加监测次数。

第九十六条 乙方应对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检测。水质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及采样点的设置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九十七条 乙方发现水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十八条 甲方对乙方的供水水质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进行评估。乙方必须允许甲方代理人或代表进入供水工程,并配合甲方代理人或代表进行水质监督和检查活动。

第九十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适用法律设置管网测压点,保证供水管网压力符合相应标准。

第一百条 乙方提供的供水服务,必须全部按表计量收费。乙方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用户实行抄表服务,但不免除自己应承担的供水责任。在同一供水服务范围内,乙方应保证同类用户交纳同一水费、接受同一供水服务。

第一百○一条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与用户签订《城市供水用水合同》。

第一百○二条 中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不得拒绝或停止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符合城市规划及用水地点具备供水条件的用户供水。

第一百○三条 按照适用法律,乙方应向社会公布用水申请程序,并有义务向办理用水申请手续的用户提供咨询服务。

第一百○四条 除水费及政府明文规定的收费外,乙方不得向用户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一百○五条 乙方须建立营业规章并报甲方备案。

第一百○六条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有关供水服务的书面报告,并作详细的说明。

第八章 收 费

第一百○七条 乙方向公众用户供水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乙方按照 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水户收取费用。

本协议生效日时的综合水价是每立方米 元。生活用水每立方米 元,行政事业用水每立方米 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 元,经营服务用水每立方米 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 元。(注:本条适用于乙方直接向公众供水的情况)

第一百○八条 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只计量水表时,除另有规定外,按从高使用水价计收水费。(注:本条适用于乙方直接向公众供水的情况)

第一百○九条 水费结算方式按照适用法律,实行周期抄验水表并结算水费。

第一百一十条 按照适用法律,双方同意水价调整原则、程序、时限在附件

《水价调整协议》具体约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甲方协助有关部门按照适用法律制定城市供水收费标准、收费监督政策的调整计划。调整计划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成本进行监管,并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注:具体监管协议,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附件 《水价调整协议》中约定)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城市供水收费标准调整申请。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第九章 特许经营权的终止与变更

第一百一十三条 特许经营期满,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终止。

第一百一十四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前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1) 擅自转让、抵押、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 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 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4) 未根据本协议规定提供、更新、恢复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的;

(5) 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6) 乙方出现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放弃建设或视为放弃建设;及

(7) 严重违反本协议或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拟提前终止本协议时,应当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申请的3个月内作出答复。在甲方同意提前终止协议前,乙方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甲方有权在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提前 日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但是应按照本协议支付补偿款项。

第一百一十七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且未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纠正,则乙方有权通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未经乙方事先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或让与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或义务。但前述规定不得妨碍甲方的分立、或其同中国政府部委、部门、机构,或代理机构,或其中国的任何行政下属机构,或任何中国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联合、兼并或重组,并且只要受让方或继承实体具有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并接受对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承担全面责任,不得妨碍甲方将其权利和义务移交给上述机构和公司。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二十条 除下述第一百二十一条外,乙方不得对下列各项进行抵押、质押、设置任何留置权或担保权益,或以其他类似方式加以处置:

(1) 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2) 供水工程设施;

(3) 本协议项下权利;

(4) 供水服务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资产和权利。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为安排供水工程项目融资,乙方有权依适用法律以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给贷款人提供担保,并且为贷款人的权利和利益在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供水工程设施或供水工程和服务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资产和权利上设抵押、质押、留置权或担保权益。但此类抵押、质押、担保权益设置(包括此类权益设置的变更)均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

第一百二十二条 乙方在开始运营日起 年后才能进行股东变更。(注:请协议各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建议一般为5年)

第一百二十三条 如因任何原因乙方主要股东发生变更(实际持股数列前2位的股东变更,包括通过关联方持股使列前2位的股东发生变更),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移交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第一百一十三条所述情况下,乙方在移交日应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其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并确保该等固定资产、权利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

如本协议根据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乙方在融资文件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人的本金、利息、罚息和其它债务的金额补偿乙方,在任何情况下,该补偿金额应不超过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所做评估的评估值。(注:1、甲方应视项目情况要求乙方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一定的比例;2、如项目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其外资比例应符合国家外资准入政策。)

如本协议根据第一百一十六条或第一百一十七条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所做评估的评估值和乙方从移交日起 年的预期利润补偿乙方。(注:评估时应考虑乙方已经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特许经营期满之前不早于 个月,乙方应对供水工程进行一次最后恢复性大修,并应在甲方在场时进行供水工程性能测试,测试所得性能数据应符合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

第一百二十五条 乙方保证在移交日后十二个月内,修复由乙方责任而造成供水工程任何部分出现的缺陷或损坏。如果修理达不到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甲方有权就供水设施性能降低而从维护保函中提取相应金额获得赔偿。

除非乙方的行为构成严重不当,乙方对甲方在上述保证期承担的责任应限于维护保函。

第一百二十六条 因法律变更导致任何一方根据第十三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下述金额或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注: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或标准)

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根据第十三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下述金额或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注: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或标准)

第一百二十七条 如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工作日内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其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并确保这些固定资产和权利处于提前终止发生日的状态。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

因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十五条所述情况下的本协议提前终止给甲方增加的任何合理成本或费用,乙方应给予补偿。

第十一章 违约与赔偿

第一百二十八条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当协议一方发生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使非违约方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增加支出或承担额外责任,非违约方有权获得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上款所述赔偿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害、损失、支出或责任。

如果违反本协议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则甲方和乙方对此种违反不承担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于是否发生违反本协议的情况有争议,应按照在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中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解决。

第一百三十条 非违约方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违反本协议引起的损失,并有权从违约方获得为谋求减轻和减少损失而发生的任何合理费用。

如果非违约方未能采取上款所述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应能够减轻或减少的损失金额。

第一百三十一条 如果损失是部分由于非违约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产生于应由非违约方承担风险的另一事件,则应从赔偿的数额中扣除这些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章 文 件

第一百三十二条 甲方和乙方对获取的有关本协议和供水工程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必须保密。保密期至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 年。

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以下情况,第一百三十二条不适用:

(1) 已经公布的或按本协议可以其他方式公开取得的信息;

(2) 一方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已经取得的信息;

(3) 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从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4) 按照适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5) 为履行一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而披露的行为。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

第一百三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且未付义务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义务,其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这些义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或法律变更影响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发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发生和可能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义务产生的影响和预计影响结束的时间。同时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

第一百三十七条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法律变更的一方必须尽合理的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影响,包括:

(1) 根据合理判断采取适当措施并为此支付合理的金额;

(2) 与另一方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确定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带来的损失应采取的合理措施;

(3) 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结束之后必须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义务。

第一百三十八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义中第(6)项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时间,

(1) 从第一个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之日起计算的连续 个月期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 日,并且

(2) 如在紧接着的 个月期间该情形再次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超过 个连续或累计日,则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或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上款所述就终止条件达成协议,甲方或乙方的任何一方可在上款(2)所述的 之后不少于 日后的任何时间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三十九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义中第(6)项原水供应不足,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时间,从第一个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之日起计算的连续 个月期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 日,则,如果融资文件要求,乙方可以在 日期满后不少于 日后的任何时间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四十条 如果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全部或部分阻止甲方或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义务的时间,在某一连续 个月期间连续或累计超过 日,双方必须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

第一百四十一条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第一百四十条所述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达成协议,则甲方或乙方可在第一百四十条所述的 日期满后不少于 日的任何时间,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十四章 保 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必须自费购买和维持附件 《保险》所述的保险。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等保险。

乙方必须使甲方列为保险单上的共同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使所有保险单均注明保险商在取消保险或对之进行重大改变之前至少 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一百四十三条 乙方必须促使其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向甲方提供保险证明,以证实按照第一百四十二条获得的保险及相关文件。

第一百四十四条 乙方未能按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要求投保或获得保险证明,不得减轻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乙方依本协议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第一百四十五条 如果乙方不购买或维持根据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所要求的保险,则甲方有权购买该保险,并且有权根据本协议从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款项中提取需支付的保险费金额。

第十五章 通 知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本协议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书面形式给予,应派人送达或挂号邮寄、电传或传真发送,地址如下:甲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收件人: ;乙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收件人: 。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通讯方式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收到这种通知后这种改变即生效。

第十六章 争议解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代表应至少每半年开会一次讨论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行以便保证双方的安排在互相满意的基础上继续进行。

第一百四十八条 对于甲方可能在任何司法管辖区主张的其自身、其资产或其收益对诉讼、执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享有的主权豁免,甲方同意不主张该等豁免并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该等豁免。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双方同意,如在执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或歧义,双方应通过协商努力解决这种争议,如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注:只能选择一种方式)

(1) 任何一方应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由其根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 (注:可在北京、上海、深圳中选择)进行仲裁;或

(2) 任何一方应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

第一百五十条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所有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百五十一条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八章 附 件

附件一、《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注:根据项目情况,分别确定工程情况和范围、经营服务范围)

附件二、《工程进度》

附件三、《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

附件四、《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外国设计商的资质审查及设计合同、设计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国建设承包商资格审批和资质证书、建设施工合同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设施的验收、竣工验收、卫生许可证、土地复垦验收、供水设施产权登记及其他权利登记、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财政登记、统计登记、海关登记备案、劳动管理有关事项、项目融资的批准和登记等)(注:请协议各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应修改)

附件五、《技术规范和要求》(注:对于新建项目,应考虑包括初步性能测试和最终性能测试的要求)

附件六、《设施维护方案》

附件七、《保险》

附件八、《工程技术方案》

附件九、《原水供应协议或取水协议》

附件十、《水价调整协议》(注: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在财政监管和水价调整方面具体约定)

附件十一、《供水服务标准》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签署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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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城市房屋所有权转让居间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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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方):_____________

丙方(居间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____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所有权人为________.

二、房产权属转移时,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二。

三、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该房产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该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元),此价格包括:________________房价款□公共维修基金□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空调□及其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认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______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__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________方之______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该定金待过户当______日,自动转为购房款;

2)甲乙双方在丙方协助下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当______日,乙方将总房款的60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甲方在缴清本合同第五条第三项房屋交付前各项费用后,当______日乙方将总房款的10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给甲方.

2、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______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__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________方之______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__________日内,另外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元),连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为首付款。乙方应将该房产的首付款(该房产的成交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暂存丙方指定账户,待房屋产权过户当______日,划入甲方账户□;

2、乙方将首付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3、暂存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内,由银行监管该部分资金,待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完毕______日内,连同贷款额一并支付给甲方。此业务必须由甲乙双方与丙方另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3)在银行批贷手续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配合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丙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协助甲方办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银行贷款额会由银行内部自动转入甲方所开账户。

三、关于税费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确认及计算工作。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见附件一;

2、甲乙双方所交税费可由丙方代为缴纳,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完税凭证、行政事业性收据、工本费发票等单据,待代理事项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给付费的一方。

第三条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双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务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因此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按附件一约定的数额和比例,由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代办过户费。

第四条权属过户委托事项及相关费用

一、甲乙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由丙方提供权属过户代理服务,权属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的缴纳以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按约定内容缴纳。未做出约定的,以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银行及贷款服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金额见附件一。

第五条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______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并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二、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______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该房产交付前,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产交付并签订《物业交接单》后,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产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缴费凭证。

四、如该房产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产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并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2、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______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则,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违约赔偿外,还应支付给丙方总房款的_______%作为居间服务报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则甲方应按此比例和数额支付给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甲方应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时到银行提交资料并签字。

4、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按期如数缴纳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约定的由甲方缴纳的税费,超过期限视为违约。

5、甲方保证该房产在交易时没有权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缴税费等情况。若有银行按揭,手续应已在本次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购房定金、购房款及由乙方缴纳的税费。

3、提供该房产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4、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到场签字。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在甲乙双方已交付丙方过户所需各项税费的前提下,代为缴纳。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之______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乙方或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执行或被迫解除,甲方应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双倍金额赔偿乙方;若应乙方原因违约,不购买该房产,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甲方义务”除第(2)条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额外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产,则每逾期______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违约条款处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______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违约条款处理。

五、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该房屋买卖事宜最终没有达成,甲乙双方所付的服务代理费均不予退还,应由责任一方承担全部丙方服务代理费,如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则由甲乙双方各承担_______%的丙方服务代理费。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______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相关过户所需证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务费退还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争议事项,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种方式解决该纷争。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附件一:相关税费明细;

附件二:家具装修清单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______日起生效。

补充:

1、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双方签定本合同之______日后甲方协助乙方与物业沟通进场装修事宜。

2、自本合同签定之______日起90______日内过户,如不能如期过户则甲方支付违约金的比例为:首期付款的每天万分之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客服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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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中国城市居民装修消费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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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居民装修消费调查报告

一、调查群体基本信息

本次调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西安、成都、沈阳7个城市进行。其中男性受访者占比49.4%,女性受访者占50.6%。

受访者中,80后占52.1%,为本次受访对象的“主力军”。70后、90后、60后及以前分别占到24.65%、16.2%和7.1%。

二、环保装修知识,你真的了解吗?

1、了解程度

调查显示,公众对室内装修环保材料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处于初级认知阶段,过半(55.5%)的受访者表示偶尔了解一些相关知识,仅26.1%的受访者表示非常了解。

2、了解途径

调查显示,公众获取建筑环保材料信息的首要渠道还是电视(36.5%),其次则是报纸杂志和(20.1%)和装修公司的介绍(18%)。

3、装修污染源

被问及“您了解到的室内装修污染主要来源于以下哪种装饰材料?”时,在公众的心目中,油漆及各种墙面涂料是室内装修污染的首要来源(83.5%),认为粘胶剂及防水涂料等装修辅料和人造板材是室内装修污染来源的比例也超过七成。

注:本期为多选,故各选项之和大于100%。

分年龄看,年龄越大,对各种污染源的认知越明显。在35岁及以上的年龄群中,超过八成人都认为人造板材是一种装修污染源,而80后中持同样看法的仅占68.9%,90后中甚至只有53.8%的人这样认为。

4、装修污染物

对于“您认为以下哪些属于装修污染物?”这一问题,调查显示,甲醛已成为公众皆知的装修污染物(94.7%),认为苯属于装修污染物的比例也达到83.9%。但仅有三成左右的受访者认为氨气和氡气属于装修污染物。而并非装修污染物的氧气也以4.2%的比例“中枪”。

注:本期为多选,故各选项之和大于100%。

【小编提示】:

氨气对动物或人体的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蚀作用,减弱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

室内氨气污染主要来自三方面:

1)装修工人为了保证冬天低温情况下正常工作,在水泥里加入了含尿素的混凝土防冻剂,里面含有大量氨类物质,随着温度湿度的变化,被还原成氨气从墙体中缓慢释放出来;

2)室内装饰材料中的添加剂和增白剂;

3)生活异味、厕所臭气也是氨气的重要来源,也往往是我们忽视的地方。

氡气是导致人体呼吸系统疾病的重要原因之一,并可诱发细胞癌变。室内环境中的氡主要来自地基土壤的扩散、地下水、天然气燃烧以及含铀高的建材。

5、污染物释放

调查显示,近五成(49.3%)的公众认为家装材料中的污染物经过3-12个月就可以释放,事实上每种室内污染物都有各自的释放周期,对人体危害最大的甲醛,释放期长达3至2019年。

三、装修环保材料选购

1、房屋装修情况

本次调查中,66.4%的受访者或受访者家庭过去三年内参与过房屋装修。

2、是否购买环保材料

在参与过房屋装修的受访者中,85.9%的人表示当时使用过环保材料。

从收入上看,收入越高越会在装修时使用环保材料(高收入:96%,中等收入:86.2%,低收入:65.5%)。

分城市来看,北京公众在装修时使用环保材料的比例最高(94.9%),而西安居民使用环保材料的比例最低(76.6%)。

3、检测标识

虽然近九成(89.7%)的受访者表示在购买装修材料时查看了各种气体排放的检测合格标志,但只有39.3%的受访者表示一直都这么做。另有8.4%的公众在购买装修材料时从来没有查看各种检测合格标志。

收入越高越在意气体排放的检测合格标志,超过四成(44.4%)高收入者在装修时始终都会查看气体排放的检测合格标志,而中等收入和低收入中分别有39.2%和27.6%的人会这么做。

上海人对气体排放的检测合格标志最在意(46%),而西安人对此最不在意,14.1%的受访者从来没有查看过。

4、环保材料的使用

墙体涂料(86.9%)是公众最优先使用环保材料的部位,其次是衣柜橱柜等家具(74.6%)和地面材料(63%)。

注:本期为多选,故各选项之和大于100%。

高收入者在地面材料(69.5%)会优先使用环保材料的比例高于中(62.7%)、低(53.25)收入者。

5、如何选择环保材料

公众在选择环保材料时,最常用的方法是认准国家级环保标志,并且找商家索要质量检测报告查证(57.1%)。

四、环保材料消费

1、环保材料可承受价格

平均来看,公众最高能接受环保材料比普通材料的价格高出19.7%,对环保材料价格的承受上限平均为集中于普通材料的1.1-1.2%倍,仅8%的公众可接受环保材料比普通材料贵出30%以上。

2、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仅34.8%的公众表示装修后会花钱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近五成(47.3%)受访者需视情况而定。收入越高,越愿意花钱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分城市来看,北京和成都的受访者对花钱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意愿最高(42.9%),广州和西安对此服务的接受度最低(28.6%)。

3、空气净化设备的购买

在在污染释放期,消费者会购买哪一种设备进行空气净化?调查显示,近六成(59.6%)受访者选择购买空气净化器。

12.7%的低收入者不打算购买任何空气净化设备,而高收入者中,这一比例仅为4.2%。

4、未来对环保材料的选择

86.4%的受访者表示假设未来(再)做装修,会优先使用环保的家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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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城市个人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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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号: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_________省(市)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层,共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1、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2、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3、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包括±____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1、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支付方式为以下第_________种:

(1)现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汇款_________.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计算。

2、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___利率计算。

2、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 保证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税费的交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费用交接时间

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十三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四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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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在城市建设调研会上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5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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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增强加快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形成建设生态家园的持久动力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非常突出重要的地位。今年中央再次出台一号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意图。那么“三农”问题怎么抓?抓什么?从哪里突破?从池州的实践看,这个重要抓手之一,就是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回顾近年来的农业农村工作,这件事是得到农民最广泛拥护、最充分调动了农民积极性的。因此,对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的意义,怎样估价、怎样认识都不为过。我想,通过我们的实践,是否有这几条经验值得认真汲取。

第一,只要把农民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就能得到最有力的支持。去年7月15日电视电话会议后,全市仅用4个多月时间,就兴建了“三结合”沼气池15269口。这项工作之所以获得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关键是它在目前资源、生态和环境矛盾日益突出,农民增收日益困难的形势下,为解决当前突出的农民增收困难问题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和着力点,使党的政策和政府提供的资金、技术真正物化到农户家里,作用于农民身上,使广大农民实实在在得到实惠。建成沼气池的农户家里,免除了砍柴之苦和毁林之害,减少了化肥农药支出,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尤其是国家的补贴变成了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久的自家财产。因此,广大农民非常积极,也非常珍惜。去年全市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共投入建设资金4228万元,其中除去争取国家项目资金、与扶贫和农发等结合项目资金、县乡两级财政和市县直单位帮扶资金外,仅农户自筹就达到了20xx万元,这就充分说明了这件事大得人心,得到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支持。

第二,只要把调动农民积极性作为我们工作的着力点,就能够事半功倍。农民最欢迎的是什么?最希望的是什么?就是要我们的干部帮助他们找到有效的增收门路,教会他们实实在在的致富本领,并能够长期地得到实惠。去年,沼气池共产沼气1029万立方米,相当于节约薪柴6.5万吨,相当于封山育林7312公顷,生产沼肥30余万吨,改良土壤达到6504公顷,有效地促进了生态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户均节支增收达到1500元,对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贡献率

达到50%。特别是通过对一些示范村和典型大户的宣传推广,生态家园建设的成效已被广大农民群众所认同和接受;建设沼气池已经成为农民的一种需求和渴望;开展沼气太阳能等新能源的技术推广应用,已经成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新时尚。农民的积极性调动了起来,工作局面就打开了,过去是“要农民干”,现在变成“农民要干”。 我们说农村工作最难的是如何调动农民积极性,现在农民已经调动起来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把这件为农民服

务、促进农民增收的最大实事办好。

第三,只要把开拓创新作为我们工作的切入点,就能把好事做实做好。农村能源建设已经开展多少年了,但为什么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实施之后,能取得这么快的进展,我觉得关键是我们改变了就能源抓能源的单一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创新了农村能源建设模式,丰富了建设。即由过去单一兴建沼气池,发展到“三结合”沼气池和“五个一”配套;由小范围的试点示范发展到规模化、集中连片建设。去年贵池区、东至县都建成了“万池县”,有7个乡镇

成为“千池乡镇”, 116个村成为“百池村”,不但给农民带来即期经济效益,而且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提高了农业生产比较效益。去年全市生猪饲养量达130多万头,比上年增长10个百分点,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分别被列为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县、态农业示范县、安徽特色农业示范县。全市有8种农产品获得“安徽省名牌产品”称号,36种农产品通过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这些成绩,就是我们抓生态家园带来的实实在在

的成效。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不能回避问题。一是各地进展不平衡,建设进度、建设质量都存在着一些差异;二是工程建设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如“一池三改”到位率不高,安装标准不规范,个别地方还存在着工程设计不科学、布局不合理等问题,甚至出现瓦工模仿建设现象;三是沼气、沼渣、沼液等“三沼”利用率低,大部分农户还停留在生活用能和满足自给自足生活需要上,发挥沼气纽带作用,大力发展沼气农业、生态农业,尤其是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的水平还比较低;四是虽有些典型,有些大户,但面上的普及还不够。这些问题要切实加以改进。建设生

态家园,农民有愿望、有渴求,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和生态效益,既体现了先进生产力的要求,又体现了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惠及千家万户的实事、好事。我们建设生态家园,实质上就是在统筹城乡发展,就是在建设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家园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把农村沼气建设作为“六小工程”中一项重要工程,列入国债建设项目,予以扶持。这为我们建设生态家园提供了难得的史机遇。我们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真正把这项工程建设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全力推进。

二、从全面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突出质量和效益这个要求,进一步把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引入持续、健康、深入发展的轨道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是到20xx年要把池州建成国家级生态家园富民计划示范市,

全市建设农村沼气10万户,入户率达33%。按照规划,今年全市建设目标是1.5万户,连片示范村17个。具体是贵池区4100户,连片示范村5个;东至县4100户,连片示范村5个;石台县2300户,连片示范村2个;青阳县3650户,连片示范村3个,建成“万池县”;九华山800户,示范村1个;开发区50户,示范村1个。这是一项硬任务、硬指标,要坚决地、不折不扣地、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

第一,坚持突出重点,全力抓好落实。要采取效益引导、先近后远、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方式。一要建立健全项目库,争取立项扶持。这是用工业理念抓农业的具体体现,各县区都要抓住国家加大对农村气建设投入的机遇,积极编制项目争取上级资金。二要落实责任制。实行农村沼气项目建设与管理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和项目法人制度,精心组织实施。在项目村中,优先选择领导班子比较强、筹资能力比较强、群众认识比较高的村,先行建设,进而引导、带动其他村的建设。要选择那些科技意识强、有强烈发展愿望的农户,先行建设标准示范池,进行示范推广,带动其他农户的达标建设。对难度大、基础差的村,要抽调力量,进村指导,逐户推进。三要做到“四个一定”。一定要坚持建池标准,严格落实“一池三改”;一定要坚持技术标准,按照国家沼气池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一定要坚持职业准入制度,施工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一定要坚持招投标制度,对关键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实行招标采购。四要实行项目公开制度。按照规定,做到“三公开、一公布”,在沼气池显目的位置上刻上编号、建设时间等永久性标志。同时,要积极抓好已建工程的配套完善,对未达标的工程,要抓紧填平补齐,确保建成一户,使用一户。

第二,建立有效机制,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在质量管理上,必须执行相关的国家或行业

标准,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逐村调研,逐户设计,统一施工,选购材料和产品要坚持优质优价。沼气池建成后,必须经县区能源办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确保沼气池建设成功率和使用率达到100%。在质量制上,要全面实行“五统、四包、三卡”制。在工程管理上,各级能源办要抓好档案建设,实行微机跟踪管理,按时通报建设情况。在资金管理上,以县、区为单位,实行统一建设资金补助标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进行操作,做到专款专储专用,严禁截留、挪用,确保补助资金按计划足额兑现到建设农户。

第三,拓宽资金渠道,创新资金投入机制。要坚持农户自筹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原则,遵照经济规律,吸纳社会资金成为投入主体。各级财政也应视财力状况予以安排支持,村有集体资金也要相应安排。要加强对各项资金的调度,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村改水改厕、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土地复垦治理、生态村建设和林业德援

项目等资金都要统筹安排、集中使用。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在农户中大力开展小额信贷,实行联保、乡镇贴息、农民收益后偿还的办法筹资。要引入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外商资本、工商资本参股、入股,形成个体、集体、社会等多元的投资机制。市直及驻池各有关单位要在去年帮扶建设点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继续做好巩固、提高、发展工作。

第四,加强技术应用,推进产业化发展。组建县、乡、村三级管理与服务体系,是充分发挥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效益的重要保障。一要建立健全县级农村能源技术服务公司,积极做好能源设备安装、维修、技术咨询、零配件供应等服务工作;二要以县区为单位成立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专业施工队,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使用;三要进一步完善乡镇农村能源服务站体系建设,每个乡镇一般要配备2~3名专职工作人员,重点建设乡镇还要配备专职生态家园助理

员;四要以乡镇、村为单位成立沼气协会,把沼气建设户和种养业专业户吸纳为协会会员,推举能人担任协会会长,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促进自我发展,大力推行专业化施工、物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运行机制,使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作为一个产业步入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同时要依靠科技进步,加强能力建设,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开展农村能源、农村沼气、生态农业等方面技术知识的培训和普及。第五,创新发展模式,提升整体经济效益。生态家园建设要转变“就能源建设沼气”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坚持“四个必须”:必须坚持“一池三改”;必须坚持综合利用;必须坚持与高效农业技术相结合,成为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纽带;必须坚持规模化、产业化的建设思路。首先,要以县区为单位,精心培育连片示范村。已建成的百池村、千池乡镇,要围绕地方特色农业,选准项目,高起点、高标准地建设生态农业基地,培育主导产业,推广“三位一体”农业生产模式,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把示范村建设成为生态家园的亮点。其次,要不断拓展生态家园建设领域,在综合利用上下功夫。农户要依托庭院,调整生产结构,实行种养结合,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第三,要从优化区域布局入手,把生态家园建设与调整产业结构、招商引资、旅游开发结合起来,促进主导产业做优做强,把池州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优质、安全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三、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求真务实,进一步加强对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的领导和指导一要加强和改进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继续把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作为推进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一件大事、实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扎实推进。要建立领导联系制度。市领导联系县区,县区领导联系乡镇,加强督促和检查,乡镇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组,

进村入户,指导农户建设。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支持生态家园建设,以帮扶工作的实际效果,来体现

、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全社会都来支持农业、关心农民、服务农村的要求。二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生态家园建设工作量大、面广,情况千差万别,我们一定要扑下身子,放下架子,真抓实干。首先,要立足一个“实”字。要

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我们的劲用在办实事、抓落实、求实效上。一定要摈弃那些虚假漂浮的作风,不报假数字,不造假经验,不做假文章,不摆花架子,不搞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和所谓的“政绩工程”。一定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开展工作既要对上级负责,更要对群众负责,要结合农村实际,不违背民愿。其次,要注重调查研究。要不断研究解决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真正把这项“民心工程”做实做好。第三,要充分依靠群众。要坚持以民为本,在感情上贴近农民,在工作中依靠农民,在利益上关心农民,把广大农民建设生态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大地激发出来,并持久地发扬下去。三要形成建设合力。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

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财政部门要继续筹集资金,支持农村小型公益事业的发展,指导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帮助乡镇积极开展生态家园建设;水务、林业等部门要结合水土保持项目、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抓点建设示范;共青团、卫生、民政等部门的改水改厕、星光计划等工程的实施,要与生态家园建设有机结合,实行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妇联和人武部要结合妇女“双学双比”和民兵“百点千兵工程”抓好一批农户生态家园建设。总之,要在全市形成一个强大的合力,共同推动生态家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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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供水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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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

广州市水务局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二〇一五年三月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供水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在公共供水设施(以下简称甲方设施)与自建供水设施或用户共用用水设施(以下简称乙方设施)连接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供水条例》、《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设施类别、地址和用水类别

乙方设施类别:□新建、扩建、改建 □在用

乙方设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用水类别:□永久用水 □施工用水

申请用水性质:□居民生活用水 □非居民生活用水

□特种用水

第二条 设施连接乙方应具备的前提条件

(一)新建、扩建、改建乙方设施的连接:

1.办结申请用水手续。

2.向排水管理部门申请的排水设施接驳回执复印件(相关部门同意不需出具的项目除外)。

3.永久用水设施连接前,提交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施工用水设施连接前,提交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在用乙方设施的连接:

办结申请用水手续。

第三条 连接方案

(一)连接方案中的连接点是:经甲方确认的市政给水总表。

(二)甲方受理乙方资料后应严格审核,审核同意的应在受理乙方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根据国家、省、市以及行业标准规范出具连接点到甲方市政供水管网之间需新装供水管道的连接方案。

(三)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须根据甲方出具的连接方案进行施工图纸设计,并将施工图纸提交甲方备案。连接方案需要变更的,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四)新装供水管道、管件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技术标准和卫生、节水规范,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 连接施工作业

(一)自备水源的乙方设施严禁与甲方设施连接。

(二)连接施工作业不得污染供水水质。

(三)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管道施工和工程承包资质,要按施工图纸施工,使用符合相应质量技术标准和卫生、节水规范的管道、配件、设备、仪器和器具。

(四)甲方应在连接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及现场查验。

第五条 连接工程所需费用

(一)连接工程的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因连接施工产生的管道施工耗水费、水质检验费等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制定连接方案的现场勘察费、连接施工过程中甲方的现场查验、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连接工程及乙方设施的验收

(一)甲方参与对连接工程进行验收,并配合乙方办理连接前的验收手续。

(二)连接工程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指南的规定,及时编制整理工程施工竣工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及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

(三)乙方设施施工前和完工后,乙方应分别将施工组织方案,以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通电通水调试记录报甲方备案。乙方设施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供水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不予装表通水;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及时与用水户办理用水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设施的施工组织方案和相关验收资料不需报甲方备案,甲方也不需参与乙方设施的验收:

1.乙方设施类别为在用的;

2.申请用水类别为施工用水的;

3.申请用水性质为非居民生活用水或特种用水的。

(四)当乙方设施属居民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时,乙方应配合甲方与本建设项目中的用水户办理水表注册及签订供水用水合同,协助甲方完成用水户注册水表的安装通水工作,并在注册水表通水后及时向甲方办理居民二次供水储水池(箱)清洗保洁的手续。

第七条 开通用水及设施的管理维护

(一)乙方设施验收合格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完成市政给水总表的安装工作。甲方不需参与乙方设施验收的,自乙方向甲方提交连接工程竣工证明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完成市政给水总表的安装工作。

(二)市政给水总表完成安装并签订供水用水合同后,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水并提前通知乙方。

(三)实施连接通水后,连接点水源侧的供水设施(含市政给水总表)由甲方负责管理维护,其所有权及其衍生的权利属甲方所有;连接点另侧的乙方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维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第七条第(一)项或第(二)项的,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赔偿____元。

(二)乙方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向甲方赔偿____元,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截断连接。

1.擅自将乙方设施与甲方设施连接的;

2.未按照施工方案施工;

3.将施工用水作为永久用水提供给用户;

4.连接施工工程完工后,擅自更改乙方设施的供水方式。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_种方式解决:

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效力及其他约定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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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在城市建设调研会上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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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市已三年了。几年来,我们按照一个中等城市规模的新池州市的总体规划去建设城市,做了多年想做而没有做成的事。在城市的规划、建设、投入、管理等方面有了一个全面的提高,一大批骨干性重点工程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还有一些在建工程正在实施,初步实现了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为加快池州城市化进程,做大、做强、做美市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对此,市委、市政府是满意的,也是充分肯定的。这样的结果取决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决策和组织,同时也取决于建设系统的顽强拼搏、扎实苦干。实践证明,市建委班子包括整个建设系统是一支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队伍。如果每个部门都用这样的劲头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池州一定大有希望。当然,城市建设是一个“大合唱”,各个部门都从不同的职能角度参与其中,特别是今天参加汇报的交通、水务、环保等部门都有很大贡献。我们是在集中全社会的资源打造城市,真正体现人民城市人民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应看到城市建设目前还是低水平的、适应性的,很大程度上还属于填平补齐的范畴,还没有真正进入高标准、高投入、大框架、大手笔的建设阶段,城市功能还有很多欠缺。也就是说,欠账很多,差距很大,任务很重,但前景看好,因此一定要有清醒的头脑,看到不足和差距,不能有丝毫的盲目自满。希望大家更加励精图治,发奋图强,抓住机遇,明确目标,加大力度,趁势而上,力争今后干得更漂亮。下面,结合这次实地调研以及平时接触到、思考到的问题,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研究。

一、关于城市化背景的思考

打造一个什么样的城市,怎样去定位。这要从大的宏观背景上去考察、比较。山水园林城市全国都在搞,如何在同中求异,如何确定池州独具个性特色的定位,我看要体现这样一个目标,那就是:我们要打造的池州市,应是一个面向未来、奔向小康、走向世界的新池州。所谓面向未来,就是要眼界更宽广,不能固守在原来这个县级小市的基础上拼拼凑凑,而是要突破常规,按照这个城市的禀赋、要素、优势,来重新打造,组团发展,这也是跟当今全国乃至世界城市化发展的潮流相吻合的。所谓奔向小康,就是城市的发展一定要体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到20xx年我们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化的进程,也就是说,是否达到全面小康最终是看城市化的水平。所谓走向世界,是指我们既然要以九华山为龙头建成世界级的旅游胜地,那么这个城市的功能、形象,无论从开放的角度,还是从经济融入和外向接轨的角度,也必须达到这一水平。黄山提出要建国际性旅游城市,我们提这个口号现在还没有底气,但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也要打造国际性的旅游城市。我们这个地区某些方面的要素、禀赋已经具备世界级旅游胜地的特质,它所依托的城市当然要走向世界。具体地说,就是要努力打造绿色池州、活力池州、人文池州、信用池州、数字池州。绿色池州就是突出生态,以生态立市;活力池州就是处处显示经济发展的生机和活力,城市的综合经济实力和竞争力要上去;人文池州就是要凸现丰富的文化底蕴和至真至美的人文景观;信用池州就是以诚为本,讲究信用,建立全社会的信用体系;数字池州就是突出信息化带动城市化、现代化。目前长三角经济一体化进程在加速推进,“15+1”旅游城市峰会已先期接纳黄山。我们要看到这个趋势,同时还要看到沿江城市中池州较之铜陵、安庆等其他城市又具有更独特的区位优势,这些都给池州城市发展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机遇。因此,我们一定要抓住新世纪头二十年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在加快工业化、农村城镇化的同时,把池州市区这个组团做大、做强、做美。通过组团的有机联结,拉开城市框架,最终把主城区做到50平方公里,成为最适宜人们居住、创业、发展的现代化的山水园林城市。

二、关于城市的规划

打造山水园林城市,以山水园林为骨架实施规划,把池州建成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交通、商贸、旅游中心,这个定位是非常明确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市域性的、对内的,是相对于池州市本身而言的;交通、商贸、旅游中心是辐射的、外向性的,做得好可以成为区域性的中心。当务之急、重中之重还是要把城市规划搞好。现在虽然有了总规这个粗纲,但还要进一步细化、优化。搞好规划,思路上首先要考虑主城区边界在什么地方。总体来讲,这个城市的发展应以水为轴,跨河发展,对称布局。市区的四至范围实现“北江”(北濒长江)、“南山”(南倚齐山)、“东湖”(东临平天湖)、“西村”(西接杏花村),另外还要向西跨河扩张,向乌沙圩拓展,向东越湖扩张,扩至马江公路。按照这个思路,在城市规划上就要考虑北固、南移、东进、西连。这样,我们的城市就将由带状变成比较规则的对称布局。我们这座城市完全有条件凸现亲水性,一条清溪河,一条白洋河故道,北有长江,东有平天湖;而且还有山,有齐山、三台山,开门见山。我们的城市不需要象有些城市那样刻意地去显山露水,只要把青山清水、真山真水保护好,打造成秀山秀水、名山名水,这个山水园林城市的空间形态就到位了。这个概念,希望搞规划的同志好好研究。

同济大学固然给我们做了一个较好的规划,但不能被他们的规划思路所束缚,它仅仅是个蓝本,我们这里还有许多最生动、最鲜活的东西,要根据实际需要考虑进去,使规划更加细化、深化、优化。真正把规划打磨到符合城市发展定位的程度,这样的规划才是成功的规划。规划是永无止境的,过几年还要修编,水平还要不断提升。规划的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市建设的水平。因此,一定要强化规划意识,而且这个意识是辩证的、发展的,而不是孤立的、静止的。

三、关于城市的特色

城市建设追求的目标一定要有个性,个性就是特色。要使走近这座城市的人们一看就知道到了池州而不是别的城市。池州滨江临湖,依山近水,地势平坦,视野开阔,如此优越的地理条件和区位优势不可多得。建设独具特色的池州一定要紧扣山水作文章,以山为骨架、水为肌肤、生态为根基,文化为灵魂。要通过城市的建设把特色、个性支撑起来,体现出来。我们的城市建设不求最大,但求最佳,这里的“佳”就是要体现池州真正是一个天、地、人,山、水、城融合得最紧密、最自然,生活质量最优,可持续发展条件最好的生态园林城市。展现在人们面前的这座山水园林城市应是水在城中、城在园中、楼在林中、人在绿中,是一幅立体的、动态的、飘逸的山水画,浸润着深厚的文化韵味,发散着浓郁的地方特色。

四、关于城市的设计

城市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流水线作业。一般程序意义上讲是规划、建设、管理,我觉得中间还应加上设计这个要素。这是从城市规划到城市建设整个链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城市规划从抽象到具象、从逻辑思维到形象思维的转换点,是工程科学与美学、技术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结合点。这里讲的设计是指城市概念设计,就是根据规划比如控规、详规和小区规划,结合实际,通过创新城市设计,把城市规划的科学、美学理念附丽在、融入在每个建筑功能单元上。如果说规划是原创性劳动,那么设计就是二度创作,某种程度上讲设计甚至比规划的作用还重要。目前在建设过程中我们不太注重设计,好象有了规划就能建设,这是一个误区。我们应坚持先规划后设计再招商建设的思路。每个建筑单体、公建单元,包括每个街景、城市干道交汇点、城市主入口的处理等,

都要体现高水平的设计理念,否则一切规划的概念都是抽象的而不是具象的,再好的规划也会在实施中变形、走样。只有通过不断创新城市设计,真正把科学和美学结合起来,使规划变成美的形态,才能实现高品位、高标准。古人云“取法乎上,得乎其中”,我们城市发展的定位很高,如果不在设计上面精益求精、精雕细刻、精打细磨,这个定位又怎么能体现呢?希望建设部门就这一问题多加思考、多加研究。

五、关于城市的生态

要重视研究城市生态问题。城市的林带、绿地、湿地、田园,包括水面、河流、山峦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都要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比如说平天湖堤到九华山大道这四个平方公里到底应该怎样建设?大家包括外来开发商都很关注。我想应从长计议,把这一块城市不可多得的“肾”和“肺”保护好,留下来种树,建成城市森林公园,依山就势,保留它原来的水系、湖面,有效地发挥生态的屏障效应。九华山大道要形成半边街景建筑,半边森林生态,以突出山水园林城市个性。齐山脚下的水面要扩大,500亩太少,至少要扩大一倍。山水相映,城湖交融,“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座城市就会更加清秀、妩媚、靓丽。再比如,南湖到长江路这一大片湿地又怎样去处理,也值得研究。生态的环境效益是巨大的,同时生态又是很脆弱的,容易被破坏,破坏了就很难恢复。对此,规划部门要认真研究,看不准的地方宁可放一放,在适当的时候再搞也不迟,千万不可匆匆忙忙去弄,要尽量减少决策性失误和建设性破坏。总之,要特别注意把作为我们立市之本、发展之基的生态保护好、利用好,真正发挥生态园林城市的最佳效应。

六、关于城市的管线

城市管线是城市的生命线。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先行,而基础设施又必须管线先行。我们现在的城市不是完美的,很多功能可以说是残缺的,主要表现在基础设施不完备,最大的空白是管线严重滞后,管线的规划都没有。规划部门现在能把这个问题提到规划议程上,我非常赞同和支持,要下决心把它搞好。管线建设是最基础的市政工程,如果搞不好,城市就很难发展好。在建设顺序上一定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先管线,后路线。有条件还要加大对地下管线的投入。管线建设要集约配置,加大整合力度,按规律办事。管线的排列要科学,有条件的尽可能搞同沟埋设,一次施工,一次到位。绝不要今天搞,明天又重新来,群众最反感,同时也是重复劳动,浪费钱财。而且我们还要从做大组团城市,促进城乡统筹的全局高度,扩大管线延伸、辐射功能,实现城市各个组团之间的统一管网。

七、关于城市的交通

一个城市能否发挥功能,首要的就是依赖于它的交通组织是否合理,交通条件是否成熟。目前我们这个城市的交通功能还没有到位,表现为断头多,弯路多,出口不畅。要下决心在道路基础设施投入上加大力度,这是重中之重。具体说是四句话:打通卡口、接续断头、连环成网、四通八达。城市交通还包括水上交通,城建部门要尽快根据交通路网规划要求首先打通卡口,构建两个外环,拉开主城区道路框架。两个外环的建设要特别注意,一个是东部过境外环,这就要求马江公路的建设一定要加快推进,成为市区东部的过境公路,尽快使九华山大道成为主城区最漂亮的生态景观大道,这对缓解市区交通压力将起到很大作用,同时对池州港的发展也很有好处。再一个是市区南部外环,要超前考虑与高速公路的连接问题,不是南外环去连接,而是长江路和齐山大道去连接,否则我们的城市就没有出口,南外环就成了一个没有出口的内环。公路的出口本来就不多,一个往铜陵,一个往安庆,真正上高速公路就是市区外环这个出口,要好好谋划运作。交通问题是当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头戏,包括三个组团间的快捷通道建设,要下决心按城市干道的标准来配套建设,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推进。

八、关于城市的住宅

房地产业是对GDP增长贡献很大的产业,发展的空间非常大,要好好培育。依据山水园林、生态旅游城市的定位,城市住宅必须体现出较高的生活质量、良好的居住环境和鲜明的风格特色,突出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理念,使池州成为让人们诗意栖居的最佳地方,因而,在住宅建设上就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非典”引起了人们对居住环境的重新思考。总的要求是要遵循大空间、低密度、小广场、多绿地的原则,而且这个原则要成为强制性的技术标准。要坚持成片开发,避免零星开发,坚持规模开发与功能开发并重,绝不能单纯追求容积率而损害住户的最大利益。注意控制建筑高度和间距,一些地段房子拆掉了不必就地重建,留下来搞绿地,把最好的环境让给市民,让他们就近最方便地享受。大家都说要使池州成为最适宜人居住的城市,不仅环境适宜人居住,建筑、住宅也要最适宜人居住,这才名副其实。二是要大力推广环保型、节能型的住宅,包括建筑材料都要有科技含量,都要符合现代房地产业发展的方向。三是根据池州实际,适度超前考虑,保持一个高、中、低档住宅的合理结构。除了政府从关注民生,扶助低收入弱势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出发,适当建一批廉租房外,原则上住宅市场应全部放开,不搞经济适用房,不搞集资建房,而是让市场机制来配置、调节住宅市场,来引导、培育居民的住房消费。

九、关于城市的绿化

打造山水园林城市,离不开绿化。城市园林绿地系统是城市生态系统中唯一具有自净功能的组成部分。池州作为国家级生态经济示范区、山水园林城市,在城市绿化上更要做到高起点、高水准、高品位,超出一般城市的水平,达到创建全国园林城市的要求。首先,要转变思路,把抓园林绿化从作为单纯提供游览观赏项目和城市景观的装饰、点缀这样一个认识,提升到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平衡这样一个高度。通过处理好城市绿化问题,为城市发展提供永续利用的长效资源,向着城乡一体化、大环境绿化的方向转化,向着综合利用各类植物资源的方向转化。要注重搞好城乡结合部的绿化,使城与乡之间很自然地结合、很自然地过渡。其次,要特别注意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的本质要求是城市的园林化而不是园林的城市化,一切为城市服务,为人服务,不是简单地用钢筋、水泥、石头堆砌一些生硬的“园林”,而是要贴近自然,师法自然,做到林在城中、水在城中,城在园中、城在景中,城在树中、城在绿中,使人与自然相处得最和谐最亲近。第三,城市规划既要有红线控制,还要有绿线控制。这个绿化规划就是绿线控制,它和城市总规一样都要严格执行,红线到哪里,绿线随之延伸到哪里。所以我提出,要实行双线控制,只有这样绿化才能保证到位,才能足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第四,要坚持生物多样性、绿化树种的多样性,真正按园林绿化的自然规律办事。园林部门、城建部门和林业部门要联手操作,精心研究维持生态平衡的绿量,保证绿化树种的多样性,合理组配乔、灌、花、草的布局,改变目前市区绿化树种不丰富,绿量不足、绿色不浓、绿念不够的现状。园林绿化是门艺术,要作为景观来设计,作为精品来设计,使我们山水园林城市披上一件漂亮的外衣,妆扮得更加靓丽,真正实现绿树环抱,绿水长绕,绿色满园。

十、关于城市的亮化

亮化工程已成为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丰富城市景观的重要手段。现代城市的夜景也是城市活力、繁荣乃至文化的缩影和折射。随着城市建设和城市文明的发展,城市亮化也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从单一实用功能的照明,到追求美观功能的装饰,再到体现人文理念的景观。

池州的城市亮化才刚刚起步,怎样把晚上的池州妆扮好,这是个需要很好研究的课题。白天一个池州、晚上一个池州、山上一个池州、水上一个池州,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视野,都要给人们以不同的审美享受。我非常赞同建百荷公园时提出的观点,要把亮化作为城市夜间景观来设计,要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和风格相呼应;注重整体设计,突出不同功能分区的亮化特点;要科学选择光源和色彩对比,使风格各异的各类灯饰组合成极富艺术想象、赏心悦目、引人入胜的城市风景线。这些好的思路要坚持,要越做越科学、越做越美观。在做亮化的同时还要防止视觉污染,该亮的地方要亮起来,该暗的地方要暗下去,什么路用什么样的灯,什么楼装什么样的灯,都要十分讲究。希望通过亮化工程的精心实施,真正打造出一个流光溢彩、火树银花的夜池州,变幻多姿、美不胜收的“梦”池州。

十一、关于城市的治污

一个城市犹如“进出口”公司。物质、能量、信息交换如果不畅通、不循环,就会导致城市的瘫痪。所以在城市建设中垃圾的处理、污水的处理、工业废弃物的排放等,其作用不亚于建一批标志性建筑,修一片高档楼盘。它是最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也是最基本的城市功能。要严格按环境规划、城市规划的要求来实施,抓紧上马垃圾填埋场扩建及垃圾焚烧发电、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项目,争取明年在这方面有所突破,使之与山水园林城市的发展需求相匹配。我们这座城市水质最好,空气最净,如果污染问题处理得好,就将成为最适宜人居的生活环境质量最好的城市。

十二、关于城市的文化

池州作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如何在加快城市化的进程中有效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彰显时代价值,体现文化底蕴,打造人文特色,是一个重大而严肃的课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实质就是文化的创造力、吸引力、影响力。要注意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通过发掘、改造、包装,重新打造,真正体现出池州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品位来。应该说池州人文景观、景点不少,有名山、古塔、古街坊,井多、门多、桥多,这些都是文化,都要很好地利用。要把保护性的恢复与再现性的恢复结合起来。今天看的秀山门的开发就很有韵味,下一步要搞好西门杏花村古井旁边那一部分的开发。在城市西部,要以杏花村复建为中心,形成旅游文化景区,集聚、吸引更多的市民和游客。其他地方的历史文化景点也要充分考虑如何合理地开发利用。总之,要以凸现文化底蕴、提升文化品位为标准,建设好我们的文化名城。

十三、关于城市的经营

城市经营是个大课题,必须从资源的经营、资产的经营、资本的经营等方面综合加以研究。城市建设最紧缺、最紧迫、最紧要的问题就是解决建设资金从哪里来?解决如何把建设资金用好、用活。城市经营绝不是简单的圈土地、卖土地。政府不仅要把土地盘活,还要考虑如何把很多有形无形的资产包括政府部门的特许经营权等,通过运用市场规律来进行运作。如改革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开放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引进外资、民资;组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公司等等。总体上讲,我们在这方面才刚刚起步,还有很多陈旧的观念束缚着我们,需要大胆更新;还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值得我们去思考,需要尽快破题。作为百废待举的新兴城市,我们更要大胆实行拿来主义,把国内外那些先进的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借鉴过来,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运用。这样,我们的城市建设就可以避免走别人走过的弯路,真正实现高起点的跨越式发展。

十四、关于城市的管理

三分建设,七分管理。一个城市能不能高效、安全、有序地运转,能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综合功能,关键看管理,这也是一个城市综合素质的体现。规划的管理、环境的管理、市政的管理、安全的管理、信息的管理、社区的管理,我们都要很好地研究。城市越发达,有机构成越复杂,它的安全隐患就越多,必须研究相应的管理对策。公共卫生问题,因为“非典”已经引起大家重视,这次美加大停电,也给我们提了个醒,怎样应对突发事件,安全管理怎样跟上去,这些课题都需要去求解。另外还有信息管理问题,要下决心加大投入,把城市信息系统搞起来,以提高城市的运行水平、管理水平。这是以信息化带动城市化、实现现代化不可逾越的门槛,也是打造数字池州不可缺少的基础条件。对这些问题都要认真深入地思考并作出相应安排,根据轻重缓急,逐步逐项实施。在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上,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对国家政策允许开放的领域要大胆放开,总的原则要求是,根据市政项目的功能和要求,最大限度地搞活城市资产,同时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在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中,城市建设任重道远。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仅要做正确的事,而且要正确地做事。要抢抓机遇,抢抓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资源,努力把池州打造成为一个最适宜人们学习、生活、创业的城市,成为投资的热土、创业的沃土、生态的净土、安居的乐土。我相信,只要我们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万众一心,顽强拼搏,一定会使城市建设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五年再变强,十年更辉煌。皖江南岸一定会矗立起一个全新意义上的现代化的新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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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城市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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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1、甲方所出租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面积为_____平方米,车位面积为_____平方米,以上全部出租给乙方使用。

3、房屋权属状况:出租权利所有人姓名,出租权利证明证书编号。

第二条:租赁期限该房屋租赁期限为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方式租金为每年人民币____元____元,乙方每年付租金一次,每次租金需提前30日内预付,每次付款以收据为证,同时甲方交付房屋。

第四条: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及义务

1、租赁期间房屋及附属物、设备、设施因自然老化或损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及时修缮。

2、租赁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收回房屋,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期间如遇政策性拆迁或被征用,该房屋所得赔偿及福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4、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互留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住址、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等。

第五条:其它本合同签订后,双方若有异议可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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