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农贸市场工程合伙投资合同3篇 建设工程合同热门20篇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24--0204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

浏览

1489

范文

1000

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469 字

+ 加入清单

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委托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__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划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标代理业务服务类别

□ a类:工程勘察招标代理;

□ b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

□ c类: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 d类: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

□ e类: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招标代理;

□ f类: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代理;

□ g类:建筑材料或设备招标代理。

□ h类:工程标底编制;

□ i类:其它类。

三、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1.服务范围:

2.服务内容:

□发布招标公告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标底及工程量清单)

□审查投标人资格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协调合同的签订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酬金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招标代理服务合同酬金计算方法:

(1)按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2)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酬金不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费用(如交易中心服务费、评标专家费、评标专家交通费、标底审查费、广告费等)

3.出售招标文件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出售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归代理人所有。

4.招标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本合同通用条件;

5.其他文件。

六、代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中约定范围内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服务。

七、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币种、方式、期限向代理人支付酬金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八、代理人在履行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委托人不得对代理人提出任何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规范等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 代理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89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面积(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电器工程):共计_________平方米。

4.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6.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和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9.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及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10.甲方主要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乙方主要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价款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_________‰计算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价_________‰计算违约金。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的,乙方可以请求顺延工程日期,还可以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4)工程竣工后保险期一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属承包方施工责任造成的如屋内漏雨、暖气不热、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负责免费修理。属发包方或设计责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___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保修一条除外。

15.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发包方7份,由发包方送建设银行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建设工程总承揽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074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________在川通讯地址 邮编________

乙方________性别________ 电话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家庭住址 ________编码________户口所在地 ________省(市)________ 区(县)________ 乡___________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 工程中担任 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推荐合同样本 183;劳务分包合同 183;劳务外包合同 183;劳务承包合同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 (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 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部发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部发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工程所在地( 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____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____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 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

签订日期: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鉴证单位鉴证日期: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建设工程劳务施工分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951 字

+ 加入清单

工程承包人: 项目部

劳务分包人: 身份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13美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简称“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所属的所有装饰工程以及涉及到文明施工的建筑楼层清理、卫生包干区。

1、(1)粉刷装饰部分:屋面工程(防水量除外)、内外墙粉刷(外墙贴面、干挂大理石在外)、外墙内保湿、楼地面找平层及面层(木地板除外)、一层地面土方打夯、碎石垫层、砼托平层、面层,楼梯间除地面贴面层、其它饰面均包括在合同内(含电梯前室)、烟道贴网粉刷和脚手架连墙杆洞及挑架槽钢洞用细石砼填堵、螺杆洞打发泡剂等所有图纸内装修工作量。

(2)文明施工中属分包范围内工作:

(3)地坪清理机等小型机械、翻斗等工具由劳务分包人自理,三级电箱及夜间照明用碘钨灯、雨衣等由劳务分包人自理,费用已含在承包价内。

1、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前,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2、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施工现场杜绝酗酒、打架、赌博现象发生。

4、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

(2)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标准。

5、项目经理

5.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为123,职务:项目副经理,职称:工程师。

5.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为 ,职务: 瓦工班长 ,职称:

6、工程承包义务

6.1组织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6.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宛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自身的手续除外):暂住证、计划生育证、作业工人职业技能上岗证书由劳务分包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工程承包人协助。劳务分包人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办理劳务登记备案手续,费用由劳务分包方承担(已含在综合单价内)。

(2)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及保护责任为:

7、劳务分包义务

7.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7.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7.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7.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7.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调协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7.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7.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8.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8.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久宣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8.11、劳务分包人与所聘用人员签定劳务用工合同,负责其所聘用人员的管理,办理各项劳务用工的手续,工程承包人予以配合,凡因劳务分包人用工手续不齐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9、安全施工与检查

9.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劳务分包人必须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劳务分包队的日常安全检查并协助工程承包人专职安全员的工作,劳务分包队必须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劳务分包人每天上班前必须坚持进行安全教育活动,每月底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工程承包人举行的安全分析会,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9.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安全防护

10.1、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防护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0.2、劳务分包人在使用外墙脚手架时,严禁拆除脚手架连墙杆和安全防护设施。如必需要拆除,需向项目管理人员申请同意后拆除,工序完成立即恢复。否按项目管理条例执行。

11、事故处理

11.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双方共同原因造成5000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则甲乙双方各付50%。

12、保险

12.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发生事故后从保险机构所获赔偿也由工程承包人所有。

12.2、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3、材料、设备供应

13.1、工程承包人应提共塔吊、人货梯、350搅拌机。其它有劳务分包人自己负责提供。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包括在单价内。

13.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4、劳务报酬

14.1、采用建筑面积为单价计算标准。

单价为54.8元/m2;建筑面积按规定标准计算。

劳务分包人分包范围及劳务分包人提供分包人提供分包劳务内容以外的工作内容,单价按双方签证价执行。劳务分包人分包范围及劳务分包人提供分包劳务内容以内的一律不予签证。

劳务分包人在分包范围及劳务分包人提供分包劳务内容以外的工作内容的点工,单价为技工100元/天,普工为70元/天。

所有签证工程量和点工必须在当天办完手续并由项目经理审核签字,每月25日前交财务汇总,逾期一律不予计算,所造成的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如发生有冒签等行为的,除以前所签的工程量一律不予计算外,还将处以20__元/次的罚款。

15、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5.1、每月25日前由劳务分包人将月完成施工工程量上报甲方,由甲方将劳务分包人所投报工程量进行审核,审核后的工程量作为劳务分包人发放人工费的依据。

15.2、工程完成后双方办理工程决算,以前每月所报并经甲方审核的工程量只作参考,最终决算以主体工程完成后双方办理的工程决算为准。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同时所造成的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费用在发生时的当月所发的人工费中扣除。

16、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6.1、按当月完成的工程量付70%。

16.2、装修工程结束后付到90%,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工人结算工资由劳务分包人根据每个工人的实际出勤编制工资表,由工人本人签字后上交至工程承包人财务,并经工程承包人审核后由工程承包人统一发到每个工人手中。劳务分包人必须同每个工人签订劳务合同。

16.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17、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17.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大型机具、设备,性能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根据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工程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

17.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

17.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

18、施工变更

18.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生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8.2、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按20__元/日计算,在工程承包款中扣除。

18.3、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9、施工验收

19.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束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19.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但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0、施工配合

20.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0.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和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1、争议

21.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宣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宣城市人民法院起诉。

22、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2.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工程承包人同时有权取消劳务分包人的施工权力,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金赔偿给工程承包人,对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70%予以结算,其工程承包款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

23、合同终止

23.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4、合同份数

24.1、本合同壹式叁份,工程承包人执贰份,劳务分包人执壹份。

25、补充条款

25.1、如果劳务分包人在施工中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管理工作没能达到工程承包人的要求,工程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追场,并有权另外选择劳务分包队伍分包,劳务分包人不得干涉。同时劳务分包人必须在接到工程承包人口头或书面通知的三天内退场,其结算工作在工人退场后双方进行,费用按已完工程量的70%计算,工人工资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同时扣除劳务分包人交纳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作为工程承包人的损失赔偿。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提出退场的,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按70%予以结算,另外30%作为乙方赔偿给甲方的损失费用。

25.2、如属劳务分包人范围内工作或由于劳务分包人人员不够而无法满足工程承包人要求的,工程承包人有权安排其他人员施工,工资报酬按技工120元/天,普工按80元/天计算。费用在当月的劳务承包款中扣除。

25.3、劳务分包人不得发生工人上访事件,每发生一次按500元/人、次给予处罚。

25.4、劳务分包人如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不管是否有理按20__元/次给予处罚。罚款后再进行处理,其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或予以清退,其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5.5、劳务分包人所属的工人不准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施和液化汽灶,一经发现没收设施外另加罚200元/次的罚款,其费用在支付人工费时扣除。

26、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工地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机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760 字

+ 加入清单

返回目录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任务。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规模、特征:

1.4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

1.5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6 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预计勘察工作量:

第二条 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 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 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____%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的工程进度款,计____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________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计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勤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 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 发包人责任

5.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 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

),并承担其费用。

5.1.4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 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______________元。

5.1.8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_元计算加班费。

5.1.9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5.2 勘察人责任

5.2.1 勘察人应按国家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民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___%。

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 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地和调遣费。

6.2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近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 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 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 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份、勘察人_____份。

发包人名称:

勘察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

法定代表人:(签)

委托代理人:(签)

委托代理人:(签)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工程建设承揽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878 字

+ 加入清单

委托方(甲方): 代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保证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方与代管方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 项目概况

20_年实施的具体项目:

二、 项目管理节点目标

(1)委托方完成的主要节点

完成前期主要关键节点

1、20_年2月28日前完成项目产品定位决策,立项、土地、规划方案的报建报批等有关前期手续办理。

2、20_年月20日前完成工程施工招投标,合同签订并获

得项目施工许可证。

(2)代管方完成主要节点

20_年2月20日完成规划方案上报委托方认可确定

20_年3月28日完成施工图设计报委托方审图

20_年3月15日完成施工单位进场

20_年3月15日—5月15日演艺中心基础达到20_年5月16日—8月31日主体建设封顶

20_年9月1日—10月31日室内外土建装修达到竣工条件

20_年11月— 室内通暖进入室内精装

20_年2月28日— 精装完成

三、 20_年投资计划

合计 6500万元

注明:

一、以上资金计划不含以下内容:

1、室内精装及设备

2、室外管网系统

3、室外项目

二、以上资金必须保障按月及时到位。

三、精装及设备资金由委托方自行计划安排。

第二章 委托管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 项目的策划及论证

乙方配合甲方进行项目的功能策划与论证,在甲方进行的工作基础上,从项目整体规划分期开发的原则出发,并准备有关资料做好规划方案及申办项目的规划意见书。

二、 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招标

乙方配合完成以甲方批准的功能需求报告为依据,进行项目整体建筑设计方案的招标,协助甲方选定其中优秀的方案,并在深化与完善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方案的专家论证和政府审批,进而协助甲方与中标(中选)的设计方签订工程设计承包合同。

三、 办理开发建设的政府手续

甲方委托乙方于该项目开发前期及工程建设期间,在各项工作现状的基础上,配合甲方继续进行政府规定的立项、规划、土地、建设、市政公用、街道和其它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手续,组织协调有关工作。

四、工程协调及监理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监督、控制、协调、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解决和协调工作中的问题,确保进度、技术方案、质量、安全、成本等计划的全面实现。

五、 进度计划管理

乙方负责该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的制定,包括编拟调整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并报业主核准后生效,乙方应督促、协助参加项目建设的各单位按照上述总控制计划的要求,编制各自的工作计划,使之相互协调,并检查各项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六、工程质量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制订项目的质量目标和工作体系,在甲方已对项目的质量要求作出充分的定义,设计单位已作出设计后,编制质量实施计划,报甲方审批。并按照批准的质量控制计划对项目质量管理实施监督、控制。

七、合同管理

乙方应在对工程内容和设计文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向业主提出工程分项承包范围划分的建议,编拟项目合同报送业主审批。合同的制定应保证:设计与施工充分搭接;明确各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有利于各分包商之间进行协调。各类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存档。

八、组织招标工作

在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获得甲方批准的基础上,乙方负责配合

九、采购管理

乙方配合甲方完成该项目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选型及管理工作。乙方须根据项目功能的要求和工程建设进度情况,进行该项目所需材料及设备的市场调研、选型和厂商洽谈工作,并编写详细的采购计划和能价格比较报告,报经甲方核准后,起草供货合同报甲方审批后,负责监督并管理的供货合同的执行,负责按合同验收材料和设备,并代表甲方与厂商落实安装、调试、保修事宜。

十、工程造价管理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在工程实施中负责组织各类各项工程标底的编制,进行标底的审查,负责按时完成该项目各阶段、各分项工程施工的概算及其审查工作,包括办理各种设计变更、现场施工技术措施与经济洽商。该项目竣工后的一年内,应完成经各单位确认的该项目的竣工结算报告,并提交甲方,如项目分期竣工交付,则应分别按期完成并提报。

十一、 工程验收

乙方配合甲方进行工程竣工、政府质检部门验收、各项市政工程与该项目的接口工作,配合甲方办理涉及验收的全部手续,并有责任维护甲方经济利益和法律权益。在该项目在质量监督部门正常备案,以及该项目全部市政工程完工接用后,乙方可以不再保留进驻现场的

十二、 档案管理

乙方配合甲方主持该项目开发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及竣工资料的报备工作,乙方保证在该项目验收合格时,应有系统完善的、分类合理的全套开发及建设工程档案(原件),并移交甲方。

十三、 财务管理

1、在该项目建设期间,乙方提供每月的资金使用计划报甲方审批,甲方及时筹备资金,按时支付。

2、该项目工程建设及开发所涉及的合同款项和其他款项,甲方委托乙方按时编制详尽的款项支付审核表,报经甲方批准,由甲方按相关合同规定或计划直接支付。

第三章 项目管理机构及基本运作方式

一、 专职管理机构及组成人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甲方应立即成立专职的管理机构“达坂城西部歌城小镇项目管理”部,甲方选派项目部经理一名及相关管理人员,甲方全权负责评价该机构以及全部组成人员的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乙方选派项目部副经理一名及相关专业工程师。

二、会议制度和月报

该项目的委托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交流、信任”的原则。为保证该项目的有效落实,乙方应定期编制月/周工作计划,坚持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制度。有关专题的会议纪要及例会研究的月/周工

四、 合同的签署

在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工作范围内,凡属该项目对外合同以及对内合同的修改、补充协议均由甲方审核签订,甲方委托乙方的只是合同的起草、合同的执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 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确定整个项目的产品定位及投资决策;

2、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并组建管理团队;

3、牵头组织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设计及审图等;

4、牵头办理项目所有前期手续(如:土地取得规划审批、开工许可审批、绿色通道等);

5、负责项目建设的资金管理并按照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

6、负责组织整个项目的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管理、招投标及合同签订;

7、牵头项目的工程验收手续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

8、牵头工程竣工决算的定案;

9、负责现场树木移植,施工用水、用电的协调;

10、 对乙方提出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11、 提供为进行本合同规定工作所需的各类资料和信息;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实施业主方委托的项目施工管理,交付完整合格产品

2、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

3、配合业主做好工程验收手续办理;

4、配合业主方财务提交工程款支付审核表;

5、工程预决算管理;

6、配合业主方对外合同的谈判、招投标、合同签订;

7、配合业主做好项目竣工资料的报备

第五章 管理费用

一、委托管理费

乙方受托进行该项目开发及工程管理的取费按照项目施工总造价的3% 计取(以下简称管理费总额),管理费总额暂定为 195万元整。甲、乙双方同意,在管理费结算时,管理费总额大于以上暂定价时,按时结算;管理费总额小于以上暂定价时,按以上管理费总额暂定价进行管理费的结算。该项目费用主要用于工程管理中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等费用及奖励基金。

二、管理费支付办法

双方同意,支付方式按照每月审核完成的施工产值3%支付。

第六章 合同生效、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由于委托方的原因致使项目管理工作发生延误、代管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方未采取相应措施,代管方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项目管理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未能按照双方达成主要关键节点完成前期手续,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按实际情况给予顺延;

四、甲方未能按照计划拨付项目建设资金,造成工期延误及停工,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费用;

五、乙方未能按计划配合甲方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造成主要关键节点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关费用;

六、乙方未能按计划工期完成工程进度,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代管方与委托方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 工程决算,代管方收到项目管理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七章 其他

一、不可抗力

由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动乱、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由重大变化,或政府对该项目的专项行政管理措施有重大变故等)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或达不到预期目标,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动顺延;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管理期限的必然延长,在三个月以内乙方无权提出获得延期管理费用的要求;延长超过三个月(不含)以上,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延期管理费的数额。

二、保密

乙方承诺在合同期间内和合同期满三年内不将有关该项目的技术和商业秘密透漏给与本合同事宜无关的任何个人和机构。

三、争议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修改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书面补充协议规定。

五、法律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两份,甲乙双方执正本、副本各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12336 字

+ 加入清单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以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三、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

1.人身死亡事故为零;

2.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3.火灾事故为零;

4.负同责以上交通事故为零;

5.严重未遂事故为零;

6.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7.重大职业病事故为零。

四、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乙方人员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和电梯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乙方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5.乙方及其员工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6.乙方必须执行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7.乙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电梯安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8.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10.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11.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2.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3.乙方必须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4.乙方不得擅自拆除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15.乙方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16.乙方对所施工的工程负安全责任。

17.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对安全事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8.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

19.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20.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2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允许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2.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3.乙方必须持有企业资质证、安全资质、外进许可证,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分包单位(民工)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核查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并对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4.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独立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25.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分包项目。组织指导分包单位(民工)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报甲方备案。

26.在安排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规范标准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施工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应按交底内容实施。

27.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并佩带上岗,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并作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杜绝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8.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29.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和应佩带的安全保护用品;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及有关负责人,并进行监护,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

30.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符合卫生要求。如因生活设施安排不当导致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1.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待书面批准后,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32.对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3.对分包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按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分包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34.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35.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要责成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36.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甲方。

37.在任何时间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负责。

38.乙方对所施工周边的环境有保护的职责,如有损坏,必须立即恢复原状,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9.合同签定后,甲方将扣除合同总造价的1‰作为本工程的安全保证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返还;如在施工期间连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证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0.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第三方的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偷、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4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43.夜间施工遵守成都市城管、环保、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做到不扰民。

4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45.乙方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效的上岗专业电工。

46.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成都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4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48.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拉电源及其他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进行操作。

49.乙方在使用手提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电动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50.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取封闭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51.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好放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52.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及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15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53.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54.因乙方违反有管规定、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是还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另有未尽事宜按成都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

55.模板制件安装

模板安装拆除安全要求

55.1模板安装高度在2m及以上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

55.2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可靠临时设施。

55.3登高作业时,各种配件应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严禁散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各种工具应系挂在操作人员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55.4安装模板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严禁将模板与上料井架及有车辆运行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体。

55.5当模板安装高度超过2.0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除操作人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帽和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55.6作业人员严禁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不得在高处的墙顶、独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55.7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当垂直吊运时,应采取不少于两个吊点,水平吊运应采取不少于四个吊点。吊运必须使用卡环连接,并应稳起稳落,待模板就位连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环。

55.8模板及其配件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当年的检验报告,安装前应对所有部件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55.9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脚手架,并应加设防护栏杆。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

55.10施工现场的用电,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有关规定。

55.11搭设应由专业持证人员安装,安全责任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签证。

55.12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严禁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的规定要求时拆除模板。

55.13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小于50mm。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55.14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位于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55.15上段钢管的立柱不得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杆上。

56.脚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56.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56.2脚手架搭设时应按下列阶段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校正。

a)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b)混凝土板强度检测;

c)操作层施加荷载前;

d)每搭设完10m高度后;

e)达到设计高度后。

56.3使用阶段

a)操作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标志不得超载;

b)不得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c)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天应停止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操作应有防滑措施;

d)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e)连墙杆撑;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f)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g)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h)立杆底座应安放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等。垫板与混凝土板接触紧密平整。

56.4脚手架的拆除

a)接收到项目部脚手架架体拆除任务书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工作。

b)拆除现场设警戒区域,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施工,监护人员履行职责,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c)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夹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另立设置。

d)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e)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脚手板—垫铺脚手板—防护栏杆—搁栅—剪刀撑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底排的大横杆、搁栅、平杆、斜撑杆。(即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顺序进行拆除。)

f)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g)所有连墙杆、剪刀撑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h)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到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i)所有铺脚手板拆除时,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严禁脚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j)当日完工后,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57.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57.1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根据土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能指导实际施工。其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护结构设计、机械类型选择、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应采取相应措施。

57.2基础施工应进行支护,基坑深度超过5M的对基坑支护结构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设计计算,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图纸。

57.3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临边防护:

57.4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深度不超过2M的临边可采用1.2M高栏杆式防护,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还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

57.5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基坑开挖施工安全监控防范措施:

57.6加强对从事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强化安全意识。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57.7基坑开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区和作业队进行施工技术和安全交底,工区和作业队主管工程师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7.8现场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交底,坚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基坑开挖作业人员的安全。

57.9在基坑开挖之前,工区和作业队要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制度,充分发挥作业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积极作用,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57.10负责基坑开挖的作业班组,班组长必须坚持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议活动。听取和采纳本班组人员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7.11在高边坡脚下开挖基坑时,班组安全员应对边坡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危险后才允许班组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并随时观察边坡有无异常情况发生。

57.12人工开挖基坑深度超过1.2m要设置人行梯,并视地质情况设置护壁,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坡度开挖,严禁局部开挖深坑再从底层向四周掏土,违者将按项目部“安全奖惩办法”予以处理。

57.13机械开挖基坑要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应保持与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违章、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者将按《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7.14开挖基坑遇到涌水、涌砂、边缘坍塌等危险情况时,采取防护措施后,要立即撤除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以保障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对延误时间造成事故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57.15当基坑开挖需要放炮时,必须由经考试合格持有爆破证的人员承担,放炮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地区,炮后20分钟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时,作业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必须遵守执行。

57.16基坑开挖前后对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57.17雨季施工要备好抽水机,以防基坑积水坍塌。

57.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监控测量。

58.“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

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指楼梯口、电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临边——指深坑、阳台、雨蓬、沿口搂层(屋面)临边。

a.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正确带好安全帽,扣好保险钩。

b.高空作业悬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c.洞口应加盖盖密,大的洞口应加栏杆防护,并设明显标志。

d.楼梯口设临时栏杆,电梯进口设临时棚门,电梯井内每层需架安全网。

e.通道口搭设安全棚,棚顶双层(两层之间距离大于70公分)

58.1进场前,施工企业组织(企业、项目部、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并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现场,验收发现质量有异议的,应委托具有相应法定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实物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使用。

58.2发放和管理过程中,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58.3发放时,要求相关人员做好记录。施工作业人员在领取时,管理人员应向领取人说明“三宝”产品的质量情况、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以便在作业中正确使用。

58.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有权拒绝强制其使用不合格产品并负有正确佩戴和使用的义务。

58.5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报废制度,应根据相关规定对到报废期的立即做出报废处理。对已损坏的不得擅自修补使用。

58.6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质量不合格的有权依法予以暂扣和没收处理。

58.7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将企业的“三宝”产品管理情况列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初审内容之一;施工现场“三宝”产品的质量情况作为认定企业是否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主要内容;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情况作为考核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据;施工企业项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况作为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内容。

59.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安全要求:

59.1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进行安装前,应出具基础的验收报告,基础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原则上要求28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如确因工期紧,可先提供7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然后补28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

59.2即日起,安装单位在安装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时,不得先安装后告知。

59.3在报装报拆时,安装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装需提供4名,塔吊顶升时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需提供2名。需司机、电工、电焊工、司索、指挥等其他特种作业人员配合的,以上人员至少各1名。此外,现场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

59.4塔吊(自由高度时)和施工升降机初次安装完毕和最后一道附着完成时,均由市特检所检验检测合格,并由使用单位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其他附着完成时,由使用单位组织(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59.5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的检测检验报告到期应及时进行复检。

59.6负责安装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设备的安装单位同时负责该建筑起重设备的顶升、加节和拆卸。

60.宿舍安全要求

为了更好消除建筑工地员工集体宿舍安全隐患,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现就我建筑工地员工集体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60.1按施工组织设计搭建员工集体宿舍。项目安监机构加强巡查。

60.2使用金属结构的床铺。所有设置的集体宿舍,使用金属结构的床铺,且单人单床。

60.3妥善安排人员疏散通道。集体宿舍内的床铺应有序安放,并设置宽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门必须外开。每间宿舍不得超过30,超过15人的宿舍必须设置两个出入口。

60.4认真制订应急救援预案。施工企业应根据宿舍的抗风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疏散和救援预案。

60.5集体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毡纸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触电、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卫生要求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61.乙方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落地式外墙脚手架搭设方案、制订施工阶段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书、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对会议活动进行记录、编制各项应急预案。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和安全员),或配置数量未达到规范要求,一经查出,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人,同时乙方须在甲方限期内完成人员更换、配置,乙方未按期完成,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和工程款,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安全工程师须在甲方、监理单位备案。

2.若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和安全员)工作不尽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火灾隐患未予以制止、消除,一经甲方、监理单位发现,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次,并立即消除隐患,若消除隐患不及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采取停工整改措施。

3.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故、其他质量安全事故等)或发生火灾,出现人员受伤、残疾等情况,未被政府职能部门勒令停工或未被媒体报道,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人/次,因此造成其他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乙方还应自行赔偿;若被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给甲方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人/次,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扣除乙方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和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的合同工期不予顺延,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限期退场。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另行赔偿。其他施工单位或第三人的损失也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故、其他质量安全事故等)或发生火灾,出现人员死亡的情况,未被勒令停工或未被媒体报道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人/次,因此造成其他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乙方还应自行赔偿;若被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给甲方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人/次。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金,因此给甲方和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的合同工期不予顺延,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限期退场。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另行赔偿。其他施工单位或第三人的损失也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人员未按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出现野蛮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材料堆放混乱、建筑或生活垃圾未按指定地点堆放、场地积水严重或扬尘等违规行为,被监理和建设单位发现,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处;若上述违规行为被政府职能部门检查查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次,由此引发对建设单位造成麻烦或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次。同时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经甲方、监理书面确认后乙方方可复工,整改造成的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合同工期不顺延。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按本备忘录第三条、第四条相关规定执行。

6.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故、其他质量安全事故等)、发生火灾、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等事故,乙方必须主动并且及时作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事态或影响扩大。若乙方未在事故发生之日起2天内做好善后处理、消除不良影响的,每逾期1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天,逾期达3天(含3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限期退场。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另行赔偿。如第三人向甲方索赔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其他施工单位的损失也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因乙方原因本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故、其他质量安全事故等)、人身安全事故、火灾、甲方和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责任事故而导致甲方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企业资质降级、房屋不能移交业主,乙方须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鉴定、检测、恢复、行政处罚、退房等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中扣除,乙方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及退还,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限期退场,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另行赔偿。如第三人向甲方索赔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其他施工单位的损失也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未在办公和生活场所、装饰施工现场、库房、材料堆码场地按安全规范要求配备合格的灭火器材等相关消防器材,或未按要求数量配置,或配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不合格等,被监理和甲方检查发现,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处。同时乙方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乙方须报甲方、监理单位联合检查并书面确认合格。若乙方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处,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和工程款,直至乙方完成整改取得甲方、监理单位联合检查并书面确认合格。

9.乙方堆码材料必须符合文明施工标准,若乙方材料堆码造成车辆通道封堵,乙方必须立即疏通车辆通道,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处,若乙方随意堆放材料,未按照材料入库有关规范要求堆码,被监理和甲方检查发现,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处,若因此造成消防通道堵塞,发生事故消防车辆无法驶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鉴定、检测、恢复、行政处罚等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10.若乙方施工造成严重影响附近邻里住户休息,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未被媒体曝光或被通报批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全部处罚,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次。若被报纸、电视等媒体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给甲方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次,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合同工期不予顺延。

11.乙方人员在本项目内发生赌博、酗酒、偷盗、斗殴等行为造成后果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鉴定、检测、恢复、行政处罚等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次。若被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给甲方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次,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合同工期不予顺延,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六、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2.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如有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结束自行终止。

建设单位:(甲方)___(章) 施工单位:(乙方)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章)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7:信托投资公司工程项目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工程,全文共 646 字

+ 加入清单

信托投资公司工程项目借款合同

申请借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由单位担保,并经批准,向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借款用于,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借款期限定为年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年息为%(如国家利率调整:1.利率不变;2.相应调整),按?计收利息。贷款逾期不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条?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账户中扣回。

第五条?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付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担保单位(盖章)贷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负责人:

财务部门(盖章)财务部门(盖章)业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地?址: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小区建设工程承揽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3768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由建筑设计院设计施工图中确定的工作内容: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小区环境、市政管网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设计图所列的施工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3.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垫资至2万方时业主方开始付款,之后按月进度80%付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用该在建项目和该土地做担保,有权抵押或变卖该项目和该土地作为抵扣工程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

(2)采取第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7、补充条款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机房建设工程施工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98 字

+ 加入清单

机房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合同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住所:__________

甲方经过招选,选定乙方作为移动电视基站机房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并委托乙方负责移动电视基站建设所涉及的相关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委托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机房建设合同

(二)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委派的工程代表:

甲方代表: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项目的运作方式

(一)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由甲方将机房建设工程发包给乙方,包括机房设计、施工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等所有相关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制订机房材料和机房建设设计要求,乙方根据甲方制订的要求和细则进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其间乙方涉及到的与施工有关的各项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乙方不能确定的技术的问题或特殊突发情况应和甲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按照甲方对机房基础和墙面板材的材料参数要求进行设计施工(要达到甲方要求及安全技术指标,见附件一)。

(二)机房的设计、选材、材料采购、机房装饰、地面防静电处理、材料搬运等。

(三)机房室内设备、空调、照明等电源布线(包括材料采购)。(见附件一)

(四)配合甲方进行设备的调试、调测。

(五)机房的接地及防雷处理(按国家标准,见附件一)。

(六)其它与基站机房建设有关的事宜。

第四条 工程价款与费用结算

(一)工程施工总价款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其中包含项目内容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及税金。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办理完毕所有站点的手续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合同金额的30%作为工程启动资金。

2.机房建设完毕(包括机房建设装饰、电源引入、室内布线、设备接地线、避雷等)经甲方验收合格再付总合同金额的_______%。

3.剩余__________%工程合同款于工程全部完工__________个月后经甲方终验合格后全部支付完毕;

4、甲方将合同项下的应付合同款付至乙方以下指定帐户: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先按各期付款数额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税务发票甲方收到合格发票后予以支付相应款项。不开具或者开具不合格的发票,甲方有权延迟支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发票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建设工程总承揽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8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发包人);单位: 乙方:(发包人);单位: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宪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厂房;

二、工程地点:____县官墩乡;

三、清包工;

四、承包范围: 本工程设计图纸中的所有钢筋工,甲方提供钢筋,塔吊,其余都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时以发包人通知单为准);

六、工程单价:按每平方米43元计算;

七、付款方式: 工程开始到一层现浇面结束,____日内付工程款量的20%,二层现浇面结束后____日内付工程量的20%;三层现浇面结束后____日内付工程款量的20%;四层现浇面结束后____日内付工程量的20%;粉刷结束后付总价的95%;余款验收一次性付清;

八、双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图纸,相互交流,如有不符要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否则后果自负;

2、乙方配备现场施工用电至电箱;

3、乙方配合甲方专职人员,负责现场协调,安全文明施工;

4、上报施工队人名单,保证农忙不停工,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均为合法公民,所有个人必须自行买保险;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

6、对甲方材料做到按需使用,不得浪费,如有合理,可以节约,要向甲方提出,如让甲方查出浪费材料,予以重罚; 九工期延误 如重大设计变更,因气候影像较大,停电,时间则相应顺延;

十、违约责任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上班时不得喝酒、打架、聚会闹事,发现一次相关事件由相关人员负责,并且甲方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500次; 十

一、质量管理 质量等级,合格,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技术方案和规程进行施工; 十

二、施工安全、施工生产目标承诺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

2、杜绝设备、火灾事故;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十

三、合同有效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在乙方完成合同的工作内容及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废止,本合同书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本合同书条款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

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到当地法院仲裁; 十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建设工程所需借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79 字

+ 加入清单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单位(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使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________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元。

第四条 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罚款_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50%收费。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罚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七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别交________建筑工程主管部门、等单位各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咨询单位(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市规划与建设局绿化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806 字

+ 加入清单

绿化工程承包协议书

发包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项目外环境景观及______________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园林景观、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___小时以上者;

(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____________;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______年,水电保修期为______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______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方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_____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三通”;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5)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____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______%;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_%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______天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______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_%工程款;留结算价的______% 尾款,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单项保修期满后______天内分别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5.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7.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7.1 工程量以审查后的施工图加变更签证、图纸会审记录等按实际工程量

进行计算;

7.2 园林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费用计取套用______年《______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3 安装工程项目费计取套用______年《______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4 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______年颁发的《______年园林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______%计算;水电安装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______年颁发的《______年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______%计算;

7.5 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及安装工程的主材价格执行______建委颁发的______年度《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材料、苗木价格表》,发包方可指定部分材料、苗木的品牌、厂家、原产地及价格等;

7.6 发包方指定的材料或指定的价格,结算时列入独立费,价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条7.4款下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图纸。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其中发包方执 ______份,承包方执______份,副本______份,发包方执______份,承包方执______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广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323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

承包方:

发包方将 电力工程项目发包给承包方,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电力安全生产方针,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有关工程承包安全管理的规定,发包方与承包方为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安全管理责任协议。双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

1 电力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项目计划期限:

3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方是设备主人(业主)方,或者是受设备主人(业主)委托代理发包的单位(由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对设备主人(业主)负全部责任)。发包方须认真贯彻国家、上级电力公司和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法令、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机械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2 发包方应按有关规定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承包方承包的工程与其资质相符合。

3.3 发包方应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施工检查指导。

3.4 发包方在施工前应认真审核承包方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了解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的施工日期、停电范围,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方施工人员在进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3.5 电力生产区域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施工,发包方应向承包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由承包方实施,发包方有权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在运行变电所,发包方应规定好工作区域,并有明显的隔离围栏,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在现场安全交底,工作时发包方应在现场指派专人进行电气监护。发包方对运行变电所底下管线和障碍物应当详细书面交底,明确施工方法。

3.6 施工期间,发包方指派 负责联系、检查、督促承包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发包方应经常联系承包方,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3.7 当承包方出现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情况下,发包方有权作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到解除工程承包合同的决定。

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8 发包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提出书面意见。当承包方实施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后,发包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组织验收,检查是否合格,并签字后给予答复。发包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发生下列情况停工整顿:

3.8.1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3.8.2 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8.3 发生厂区建筑火灾事故;

3.8.4 重复发生相同性质恶劣的事故;

3.8.5 多次不听从劝告的。施工现场脏、乱、差,施工现场各项管理混乱,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3.9 发电厂、变电站(所)的检修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应与发、变电站(所)在开工前另签施工安全措施协议书,需由发包方办理停役手续的,发包方在取得开工单(或工作票),并到现场检查确认隔绝无误后,才可通知承包方开工。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必须由承包方出具书面公布的工作负责人名单,如涉及到运行接口事项必须有发包方派人参加方可工作。承包方工作结束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由发包方办理试转手续(或复役)。

3.10 发包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系统动火规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4 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承包方须认真贯彻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法令、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机械部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程。承包方不得将承包工程层层转包,如有分包项目,应保证分包单位有相应的资质,并事前书面征得发包方的同意。

4.2 承包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承包方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考核,有相应上岗证书或资质证书。

4.3 承包方应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4 承包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拟订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详细了解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的施工日期、停电范围。

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施工,承包方应事先向发包方详细了解情况,并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审查批准后实施。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

4.5 承包方必须认真对本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和维护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6 开工前,承包方必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的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成绩报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承包方施工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承包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承包方若在施工中要新进、增添施工人员必须向发包方提出申报,经考试合格后才可持证上岗。承包方应对新进、增添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4.7 施工期间,承包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承包方应经常联系发包方,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4.8 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发包方在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发包方查出的隐患,承包方必须限期整改。

对发包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承包方有权拒绝执行、有权要求发包方改进。

4.9 当发包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并提出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的书面意见后,承包方应当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承包方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出复工要求。在发包方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承包方重新施工。

4.10 由发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在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承包方应会同发包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验收已过期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4.11 承包方应配备足够的机械、安全工器具,并应向发包方资质审查部门提供有关的安全试验报告。如承包方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借用或租赁发包方的机械、安全工器具时,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当面检查和清点机械、安全式器具和安全试验报告。承包方不得将未作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机械、安全工器具带到施工现场使用。

4.12 承包方对施工现场设施(如脚手架等)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

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承包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变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4.13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4.14 发电厂、变电站的检修外包工程,承包方应与发、变电站事先签订施工安全措施协议书,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开工单(或工作票样本),并得到发包方工作许可才可通知后开工。

4.15 甲 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系统动火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4.16 承包方在架空线工作时,施工人员只有看到线路已接地、得到工作许可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后,在监护下,可登杆工作。施工中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看不到接地线的施工地点工作,应验电、放电、加挂接地线。在复杂地段施工,应增设足够的专职监护人。若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规》、《建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违章作业引起的后果,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自负。

5 承包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施工负责,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工业垃圾按发包方指定堆栈堆放并及时清理。承包方不定期清理,发包方组织清理,费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 倍扣除。

6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承包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承包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行人等)人员伤亡),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国家电力公司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及省(市)、区(县)等有关部门、发包方单位。承包方人员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发包方通报。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认处。

7 工程开工前,发包方可以预留一定比例(额度)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承包方施工人员在电力生产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应予制止。在发生承包方责任的人身死亡或重伤事故时,由发包方根据违章程度、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比例,直至停止承包方工作。

8 其他未尽事宜:

10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有与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1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随工程合同发送有关单位。

12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违反本协议而造成设备、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发包方:单位名称 (盖章) 承包方: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4179 字

+ 加入清单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设计是指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提供有技术依据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整个活动过程,是建设项目生命期中的重要环节 ,是建设项目进行整体规划、体现具体实施意图的重要过程 ,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纽带 ,是处理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关键性环节 ,是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阶段。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阶段及内容:______________; 估算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估算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___;

层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案初步设计:________________; 施工图(万元):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料及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音乐会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料及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次付费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次付费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次付费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 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 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 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______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 %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___%。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支付。

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8.8 本合同一式 ____份,发包人 _____份,设计人 ______份。

8.9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子邮件、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住 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合伙经营投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517 字

+ 加入清单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出生日期: 地址:

合伙人:乙(姓名),男(女),出生日期: 地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代理申购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投资,全文共 1322 字

+ 加入清单

代理申购二级市场投资配售新股协议

乙方_________为方便甲方_________(投资者)申购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以下简称按值配售)的新股,特开办代理申购市值配售新股的业务。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资金帐户下的_________证券帐户和指定在乙方席位交易的_________证券帐户代理申购沪、深证券交易所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新股(不包括原流通股增发新股,下同)。 申购价格: 1.按定价发行的价格申购; 2.如为询价发行,则按价格区间的上限申购。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并同意承担因资料不实、不全、不准确而引致的全部责任。当甲方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到乙方处办理变更手续。 2.甲方参与市值配售的前提条件:以发行公告确定的交易日的收盘价进行计算,登记在甲方单个证券帐户内的各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的总市值不小于_________元。具体以深、沪证券交易所发送的数据为准。 3.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由乙方按交易所规定申购,甲方对此无异议。 4.甲方应在新股申购的t+2日查询自己的配号是否中签,若中签并对所中签新股缴款无异议,应于t+3日14:00时前在资金帐户中存有足额的新股认购款,乙方将于t+3日对甲方帐户中签的新股进行缴款处理;若甲方帐户资金余额不足缴付新股认购款的,乙方将根据甲方帐户中的资金余额所能实际认购数对甲方帐户中签的新股进行缴款,对剩余的中签未缴款股份视同甲方放弃认购,并于t+3日14:00时前向交易所申报。 5.甲方中签后如放弃认购,必须于t+3日14:00时前就放弃认购部分自行向交易所进行申报委托,放弃认购的数量为实际放弃的数量(可以不是1000的整倍数)。不作放弃认购申报,则视同全部缴款认购。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在新股配售申购日,乙方按深沪交易所有关规定,自主选择适当有效的时间为甲方按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向交易所发送配售新股申购委托(交易所另有规定者除外)。 2.乙方不承担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也不承担因未中签而申购失败的任何责任。 3.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t+3)甲方资金帐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缴款,未缴付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由此而引起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4.乙方不负责中签新股的卖出事宜,甲方应自行注意新股的上市日期。 5.对于因通讯中断、电脑故障、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申购失败,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第四条 乙方应及时在营业场所公布有关新股配售、摇号中签等信息,甲方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上述信息并做好相关的准备。第五条 本协议解释权归乙方,协议未尽事项按中国证监会、沪深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和规则执行。甲乙双方均应关注并遵守有关部门对新股配售规定和规则的修改或调整,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规则修改本协议相关条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承揽建设私人住宅主体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5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项目部

乙方:

________项目部,为建设________码头工程,拟租用乙方自开体驳进行海上基床抛石作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望共同遵守。

一、 船舶名称:

二、 作业地点及内容:________码头港池内基床抛石

三、 租用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甲方不需要为止。

四、 费用计算方式:为单船抛石艘次结算,每船为________元整,工程完成后乙方出具单据现金结算。

五、 双方责任:

1、乙方责任:

① 乙方必须提供船舶符合海上施工作业所必须具备的各种手续和资料。船员配置符合要求,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确保海上作业要求。

② 船舶在性能允许的范围内,服从甲方指挥并在环境好船舶性能允许的情况下,严格执行甲方指令,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③ 在租赁期间,如果由气候、海况等原因,船舶不继续留在海上施工作业时,经甲方同意方可撤场。

④ 船舶在基地停泊时,应做好准备,随时根据甲方要求出船。 ⑤ 负责与海洋海事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手续办理,费用自理。

2、甲方责任:

① 甲方安排专业人员指挥作业

② 保证乙方在作业范围内的水深要求。

3、双方特别约定

① 甲方负责乙方在船舶作业期间的安全义务,船舶未用期间的安全一切由乙方负责。

② 属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由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③ 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各负其责。

4、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机构裁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南京建设工程劳务清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25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劳务清包方式(包括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外脚手架、安全网、密目网及其它安全措施器材)

四、承包范围

1、给定的施工图纸范围内±0.000标高以上自开始到竣工验收过程的土建及装修部分;并包含为完成承包内容内工程所必须进行的其他性辅助工作。所出人工由乙方出工和建筑所需的设备由乙方承担。

2、现场安全文明临建的搭拆

3、小型材料:扎丝、铁钉、胶带、焊条、铁丝、绑丝等五金配类。

4、材料:除钢筋、水、水泥、砂、石、砖以外的所有材料

5、工程种类;除水电、门窗、室外附属以外的所有分项工程。

6、鉴定合同时交合同履约金3万元。二层主体施工完毕后退还保证金。

五、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六、工程面积及单位:

1、此工程建筑总面积为___1649.61___平方米

2、计算方式按建筑面积计算。

4、工程承包价:每平方米420元。不包括各种税金及费用

七、付款方式

1、乙方6层封顶经质监部门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乙方完成工程量总价款的60%(二层封顶付20%,四顶封顶付20%,主体验收合格后付20%),砌体内外粉刷、阳台、厨卫地面、屋面防水及砼保护层、散水结束再付20%。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10%。剩余10%三个月内付清。

2、甲方在付乙方工程款时必须提供工人工资花名册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八、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图纸,并进行图纸交流,如有变更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负责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及周边关系的处理,给乙方营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并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对不合格工程勒令限期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给乙方配备现场施工用电、用水。

4、保证原材料及时无误地供应到现场(钢材、水泥、大沙、石子、砖、等)。

5、保证按时给乙方拨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组建一支过硬的施工队伍,配齐各种技术人员,专职人员负责现场协调,安全文明施工,主要负责人保证吃住在现场。

(2)、上报施工队的人员名单,包括各种上岗证件,保证农忙季节不停工。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和主管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发生顶嘴、冲突;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通知必须按时完成。

(4)、严格执行特种工种持证上岗,如:提升机工、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

(5)、严格规范施工,保证每个分项工程符合标准,凡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人为因素造成罚款乙方自己承担。

(7)、建立安全责任制,负责到人。施工中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范(如酗酒、打闹、不带安全帽、不系安全带等),如因此发生事故,将由乙方全权负责。

九、施工安全生产目标承诺:

1、杜绝安全事故,做到伤亡事故为零。

2、杜绝设备、火灾事故。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随甲方与建设合同同步实施。

4,、若出现安全事故1万元以内由乙方自己承担,高于1万以上上报建设单位及公司按责任划分处理。

十、安全合同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有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若因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工程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书面材料,双方各执一份。

(2)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

(3)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臵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十一、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现场标准化布臵的要求,按公司的规定执行。

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3、乙方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上班时喝酒寻衅闹事。

4、如乙方未能按以上合同要求进行安全施工或故意拖延施工进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清场处理,清退按其完成工程量的60%结算。

十二、合同有效期:

自20__年 月 日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在乙方完成合同的工作内容及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废止,本合同书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本合同书条款的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大酒店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酒店,工程,全文共 2195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建设公司工程施工合同国际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工程,全文共 1579 字

+ 加入清单

雇主(甲方):

法人代表:

雇工(乙方):

性别:

年龄: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工作需要,决定与乙方签订劳务合同,根据民法、经济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用工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乙方同意,双方可以续订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工作内容

双方协商确定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临时工作任务。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员工守则。在合同期内,甲方因调整工作任务,需要变更乙方的岗位和任务,需与乙方协商。如乙方不同意,可解除合同,双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第三条、劳动时间与劳务报酬

1、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__日,每日______小时工作制。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应控制每日加班不超过______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______小时,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协商确定加班加点费。

2、劳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乙方的岗位和承担任务,甲乙双方协商定为为每日______元,每月______元。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劳动贡献,定期发给。从事夜班的,应发给夜餐费_____元。

第四条、劳动保护

1、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2、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及劳动保健食品费______元。

3、合同期间,甲方发给乙方每月副食品补贴______元。冬季取暖期间,按规定每月发取暖津贴______元。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生产,听从指挥,服从调动。

3、上班时间不得做私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得投机取巧。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应提供乙方合适的工作环境。

(2)按照合同的规定,支付各种补贴。

(3)按照合同的规定时间,支付劳务费。

2、乙方职责

(1)服从甲方的员工守则,尽职尽责完成分内的工作。

(2)遵照甲方负责人的指挥,不擅自决定工程的各种事项。

七、劳务合同的变更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3、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需提前半个月通知,并负担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或无正当理由在合同期内辞退乙方的,按乙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

2、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要求乙方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乙方不经甲方同意私自离单位的,赔偿甲方_________元,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离单位手续。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3、因合同的履行,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