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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怎么写【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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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生产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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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单位监理x有限公司加工车间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承诺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并认真落实。

二、合理配备监理人员,所设监理人员与委托监理合同的服务内容、期限、工程环境、工程规模等因素相适应,满足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需要。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当发现勘察、设计文件有不满足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及其它相关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应向建设单位提出。

四、认真核查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以下简称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六、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对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并严格审核。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理等工作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七、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及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八、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做好安全监理的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和保管。

十、依法依规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十一、依据本承诺事项制定具体的承诺落实标准。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从严处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自愿接受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经济或行政处罚。

监理单位法人或其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承诺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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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水沟施工队安全生产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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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为确保省道307箭杆岭至三要改建工程按时完工,保证工程质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决定将安保以及小型构件预制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包工包料),具体协议如下:

一、工程工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二、工程数量及单价:

省道307箭杆岭至三要改建工程k0+000~K 17+172路段安保以及小型构件预制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安全设施C25钢筋砼护栏1150.0元/m3;百米桩20元/根,里程碑80元/块,示警桩预制70元/根,示警桩安装10元/根,粉刷示警桩6.0元/根,C25砼盖板预制及安装1150.0元/ m3;数量按甲方验收合格后实际方量计量。

三、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的进场情况和工程进度适当适时的给予乙方拨付工程款,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95%(扣除税金),剩余5%做为质量保证金,两年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扣除税金)。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施工图纸、砼及砂浆配合比,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2、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及安全实行全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

3、甲方一次性将工程包工包料发包给乙方,乙方自采合格的原材料。甲方有权制止乙方不合格的原材料进场和不规范的施工方法。

4、甲方只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监督,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引导行人、行车安全通过施工路段,施工现场还必须设置安全标志、标识,摆放在工作面前后各100米处。乙方必须加强自身的安全教育,操作机械人员必须有上岗证,杜绝无证上岗。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管理,接受上级机构及甲方的监督、检查,以确保排水沟、路沿石工程质量。

6、乙方必须按甲方及规范要求做砼、砂浆试块。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期完工,乙方每拖延一天,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承包总价的1.0%。乙方若不能按甲方安排的形象进度施工,工程进度明显滞后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

2、乙方若不能按照甲方质量要求施工,并不服从甲方与上级的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于500至20__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凡乙方被处于清除出场处罚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乙方忽视安全生产,违规操作的,有权对乙方处于500至20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

4、乙方若不规范、文明施工,污染沥青路面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于200-500元/m2的罚款。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定,工程结束,两年质保期满合同终止。

甲 方: 乙 方: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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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生产相关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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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作为xx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xx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在此,本人向社会、上级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全体员工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本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努力做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我在此郑重承诺:

1、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2、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

3、确保资金投入,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4、依法对驾驶员、乘务员、管理人员、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5、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全体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6、深入生产一线,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及时发现、上报和排除安全隐患。按省、市、集团有关要求,主动上报安全生产信息,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和整改。

7、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8、尊重全体员工依法享有的权益,告知全体员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为全体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全体员工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9、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全体员工缴纳保险费。

10、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监察,绝不弄虚作假。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加速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11、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安全活动。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本承诺书自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有效。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法定代表人):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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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施工的安全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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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安全承诺书

仪征市城乡建设局:

我公司位于仪征市镇村,法定代表人,公司主要经营项目为加工,联系人,联系电话。

我公司符合《仪征市中小工业企业补办土地证、房产证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已向市政府提出补办申请。此次补办房产证的建筑为仓库(号,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功能为仓库)。现作如下承诺:我单位承诺对上报的房屋质量安全负责,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于___ 年 ___ 月 ___ 日前,按照补办流程,将房屋质量安全手续补办到位,如到期未整改到位或未补齐手续,我单位将主动停产停业,直至整改合格。

承诺单位: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见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镇政府、园区盖章)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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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施工安全承诺书范文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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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单位:

承诺事宜: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及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公司)20xx年工程项目建设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我公司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对本期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承诺如下:

1、施工范围: 。

2、为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办理相关的手续,无相关手续,不允许上岗。

3、对参加工程施工的工程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知识培训,并通过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工程建设施工。

4、在工程施工中,注意爱护联通公司的各种设备、设施,严禁偷盗、挪用和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施工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我公司将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5、在工程施工中,注意保护已有的通信设施,包括联通公司及其他运营商的通信设施和其他设备,如果造成联通或其他运营商的通信设施和设备通信障碍,责任由我公司承担,与联通公司无任何关系。

6、在工程施工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规范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按照规定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如果在本期工程施工中,因施工造成的伤、病、残、亡或财产损失等安全责任,概由我公司承担,与联通公司无任何法律责任。

6、在施工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国联通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7、我公司对于分配站点施工内容全部保证按照技术规范及要求按时完成,绝不出现挑站点的情况。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管理办法处理。

施工单位:

法人/委托人: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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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4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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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部(甲方): 项目部

劳务分包单位 (乙方): 劳务有限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遵守法律法规,减少职业危害,保证施工安全,追求持续改进”的总承包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全面作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事故责任,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此协议书。

第一条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起止时间:从 年 月 日进场起至工程竣工退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文明安全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文明安全施工、环境保护等管理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3、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蒋庆鹏 同志负责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全面安全管理工作,明确 李金和同志负责安全防护、脚手架管理; 孟宪章 同志负责保卫消防; 李明亮 同志负责机械管理;马士廉 同志负责临时用电安全。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项目施工现场全面安全管理工作,明确 、 、 同志为施工现场安全员。

4、按照国家、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设置相关的文明安全施工、环保、安全标识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双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并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

5、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或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充分认识安全隐患的危害性,制定并落实各项应急预案,防止事故的发生。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7、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逐级上报。

第四条 甲方的文明安全施工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安全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资质、人员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2、按照乙方提供的人员实名制花名册组织乙方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

3、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4、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扣款。

5、编制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审核、审批相应的施工方案。

6、督促乙方落实临时用电方案要求的安全措施、基坑开挖的防坍塌措施、高空作业的防坠落措施、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水工程和电气焊的防火措施以及生活区的各项安全措施。

第五条 乙方的文明安全施工权利和义务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向甲方提供本单位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联系电话、按施工人员花名册(实名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并对上列资料真实性负责。

2、乙方进入现场的劳务作业人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用工规定,禁止雇佣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工和超过55周岁人员进场作业。进场施工人员应是乙方企业登记在册的体验合格人员,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患有传染性疾病者进入现作场业应经甲方审核同意。

3、配合甲方组织作业人员(包括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工作。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活动,配合甲方解决现场的安全生产问题。

4、对所有员工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其他人员分工种进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

5、在劳务作业前,进行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由作业负责人对作业班组和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交底内容交到每名作业人员,使作业人员全面了解安全防范重点和防范措施。

6、遵守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组织整改并达到安全标准。

7、乙方必须向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镜、绝缘手套、防滑鞋等),并保证正确佩戴和使用。

8、与甲方协调沟通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讯线路、已建成的建筑物以及所有工作面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明知应当采取防护措施而在未采取防护措施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盲目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9、在合同约定的区域、时间、作业范围内组织施工作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其他禁区作业(例如有政治要求的禁止区域、第三方危险作业区域、政府行政部门要求停工区域以及有特殊工艺要求的施工区域等)。

10、乙方施工人员接收到符合标准的工作面或设施(含临电设施和机械设备)后要认真维护,不得随意破坏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设施和器材,如因特殊情况进行更改、挪动和拆除,必须经甲方同意,履行审批手续,并采取可靠的补救措施后方可进行。

11、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进行现场安全巡查,检查现场施工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做记录,及时纠正违章消灭隐患。

12、督促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等物质的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1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措施。

14、落实本劳务作业相关的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坍塌、防冻、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防范措施。

15、制定自带作业工(机)具的管理措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合格有效,并教育督促劳务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对甲方提供的大型起重设备和其他设施,因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文明安全施工要求,要及时向甲方报告,不得在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盲目施工。

16、劳务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按要求系挂安全带,并保证作业面安全防护设施标准齐全,特别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防护措施。

17、在可能有感应电压的情况下作业,应按规范标准保持安全距离,采取有效可靠的接地与防护措施。

18、在密闭容器、密闭空间等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应先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通风、监测有毒有害气体,符合要求后,方可工作。在地下室作业应保证照明和疏散通道畅通。

19、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上岗作业、非机械操作人员禁止动用现场机械设备;严禁聚众赌博、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禁传看淫秽录像和刊物;不得私自到湖、河内游泳洗澡。

20、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宿舍生活区管理制度,坚持卫生值日制度。职工用床标准、统一,室内物品存放及床上用品叠放整齐干净;禁止任何形式的男女混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自制电热器具;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子、电褥子、热得快、空调、电扇等)须经甲方批准;禁止在床头、蚊帐内安装电扇和照明灯具;统一规划、设置手机(对讲机)电池充电区域;禁止在床铺上吸烟;禁止留宿非本施工现场人员。

21、乙方现场设食堂的,要及时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遵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定,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食堂开伙前,炊事员要进行体检并取得健康证和培训证。乙方现场没有食堂,工人在外就餐要注意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2、乙方应贯彻落实总承包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按规定安排从事有害作业职工进行体检,为职工配备有效的作业防护用品。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中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之规定。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23、乙方在进场前要与所属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薪酬待遇,告知作业中存在的和潜在的风险。提倡乙方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损害保险。进场工人必须按照实名制登记,及时办理暂住证(居住证),按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工人工资,严禁使用零散工。

24、乙方要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消防保卫工作,加强夜间值班和巡逻,预防财产被盗或发生火灾事故。

第六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1、事故当中有人员伤亡的,甲乙双方均有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的义务和责任。

2、乙方因未遵守本协议第三条和第五条权力义务之规定,或不服从甲方管理冒险作业、野蛮施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事故所有责任,接受政府部门处罚;在事故原因未查明情况下,乙方仍有义务处理好事故善后事宜,并积极主动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待查明事故原因后,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3、处理伤亡事故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相互沟通积极配合;乙方有义务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保证不以事故为由扰乱甲方正常施工生产作业,否则乙方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安全事故对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事故责任甲乙双方各自承当相应赔偿责任。

5、乙方劳务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在施工现场内或施工现场外造成任何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工人入场后,在非作业时间或非作业岗位意外伤亡的,由乙方负责抢救治疗或处理善后事宜,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伤亡责任。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合同工期完成或因其它原因造成的退场,乙方应自己协调好所属施工人员的撤场问题,禁止发生围堵甲方或政府职能部门的办公场所;对存在的问题产生异议,由甲、乙双方管理层领导共同协商解决。否则,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中经济损失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付的各项工伤赔偿费用、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的相关费用、事故中损坏的各项设备设施及对第三方受害人的赔偿费用、政府部门的行政罚款、非责任方因事故停工的损失以及因停工导致的窝工损失等。

3、其他:

1、生活区每房间安装6个220伏插座用于工人手机充电使用,其中两个

插座仅用于电风扇,严禁使用本协议第五条第20款条文中相关电器产品,项目部设专人对生活区进行检查,对违规者进行拍照片并附照片,项目部从发现之日起按违规电器的功率从进场时取五倍的电价处罚。

2、生活区、现场队伍较多,人员相对集中,禁止在本区域内打架斗殴,参与打架人员不管责任大小每人处罚五千元,领导组织打架每人处罚一万元,并驱逐现场,禁止在华远项目施工,重大事件由地方有关部门处理,同时项目部将对其单位处以不低于2万元的处罚,本处罚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第八条 本协议书内容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作为劳务分包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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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1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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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市)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 分包方式:

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产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5.分包方必须执行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分包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2.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4.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15.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完全因总包方的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总包方负责。

16.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7.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18.补充条款:

四、违约责任

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总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整,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争议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盖章)分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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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全生产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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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在心中,生命在手中”的安全理念,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我单位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标识;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八、我公司愿意自觉接受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主、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监督;

九、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我公司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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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施工企业质量主任安全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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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机动车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

我司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致力于汽车三元催化器、汽车尾气治理、汽车高端养护、铂金光触媒、蜂窝状陶瓷体催化剂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物流为一体的综合型高新技术企业。为了改善大气环境,降低机动车排放污染,我司生产的莲池牌三元催化器主要为了替代失效的原厂催化净化器、达到国家汽油在用车第四阶段排放治理标准。

在此,我司针对产品质量,特别做出质量承诺,如下:

在发动机状况正常、整车(与后处理系统有关的)控制系统正常,油品正常,使用者无不良习惯,车辆(按规定)维护保养正常等前提下,我司产品可承诺2年或5年万公里(视先到条件者为先决)质量保证,即在2年或5万公里内,我司产品均可满足汽油在用车国四排放标准,如有违此承诺,我司负责免费更换产品或退货,并承担必要的正常损失。

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X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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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1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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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的有关规定,双方就鲁台经贸中心--会展中心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1、乙方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操作规程和甲方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执法人员提出的隐患通知单、技术部门的安全措施交底。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外地来城务工管理办法和公司的劳务用工制度,坚持先办合法手续后用工的原则,严禁私招乱雇及使用童工、残疾人员。

3、乙方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专职安全文明施工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复印件报予甲方备案,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护目镜),违者视同无证操作。

4、乙方进场前,必须按照《**市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办法》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教育,要求教育面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报送甲方。

5、乙方根据现场的施工人数合理配备安全文明施工员。安全文明施工员要全脱产,人员要固定,并于每日在项目部报到,统一管理,佩带公司统一袖标上岗巡查。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各项施工方案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每日上班前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以及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以及本队人员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并跟踪落实,做好记录。

7、乙方对在施工过程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发隐患通知书,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又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自行搭设的固定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手持电动工具等设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去做,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

9、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措施,必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现场机、电、架子以及各类防护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拆改,确实需要改动时,经项目部及相关人员同意,交由专业人员实施完成,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施工完毕后,应将拆除的安全保护及时恢复,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时应及时封闭好。

10、乙方应自行负责为所有施工人员办事各项保险(包括意外伤害保险)。

二、乙方人员职责:

1、现场乙方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各级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2、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私拆该现场的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时电防护设施。

3、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件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抛、防止物体批击伤人。

4、施工现场所有机电设施和机械设备均由甲方统一管理,经甲方同意,各乙方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施工用电不得乱接乱拉,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并有专人看管。乙方若无专职电工必须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派专职电工操作和指导,不听劝导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5、文明施工做到活完脚下清,各类材料、设备放置要安全合理,并在指定地点分类摆放,严禁超高,材料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三、事故处理:

1、由于乙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不完善造成的伤残事故,乙方应按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甲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2、由于甲方或甲方以外的责任造成分包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的,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方一次性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其善后事由乙方自行处理。

以上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如有违反或拒不执行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造成重大损失及人员伤亡等一切后果由责任方自行负责。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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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3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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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杜绝工程安全事故,确保施工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和工程、设备安全,有效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作业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等建设项目工程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安全职责

1.1甲方对乙方实施工程安全监管。甲方有权纠正和制止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行为,甲方发现乙方存在工程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工程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待隐患消除后方可复工。

1.2甲方推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评估、一验收”制度,督促乙方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确保乙方工程质量达标、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达标。

1.3甲方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施工期间,乙方工程现场发生死亡及重大非伤亡事故,今后不得参与甲方的招投标活动。

1.5工程开工前,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6甲方建立由甲方、乙方、监理单位共同参加的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分析工程安全动态,协助乙方制定保障安全施工的方案和措施。安全例会每周组织召开一次,乙方不参加安全例会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安全例会应制作会议记录。

1.7甲方开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和季度安全大检查活动。

1.8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安全施工、内业资料、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抽查施工人员安全知识掌握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执行安全作业规程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配置情况;施工机具配置情况。

1.9乙方在投标中的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

第二条 乙方安全责任

2.1乙方是工程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乙方必须按要求参加甲方、监理单位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2.2乙方应在工程现场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专职安监人员,指派专职安全、技术、机电设备管理的项目经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相应的资料应提交甲方备案。

2.3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安全方案、施工技术措施以及关键工序、重点环节,特种机械设备、火工品的使用专项施工方案,由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4乙方全面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工程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入井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甲方备案。

2.5乙方提供的承包井下工程所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乙方除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外,还必须具有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作业)许可证。

2.6乙方井下工程用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井下施工需要,入井电气设备符合防爆性能,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

2.7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宁夏自治区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为井下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

2.8乙方必须编制井下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乙方未对井下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2.9工程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井下作业环境、井下施工区域及使用甲方提供的井下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10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施工人员入井证。乙方应对当日入井施工人员如实进行登记。

2.11乙方应在井下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明显的警告、警示标志,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进入与乙方施工无关的施工作业场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2.12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监人员中途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须报经甲方同意。

2.13乙方特殊及重要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机构培训并取得上岗证(资格证),由乙方将操作人员上岗证(资格证)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审核验证并留存备案。

2.14乙方施工时,需使用甲方电源、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乙方不得私拉乱接水源、电源。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2.15井下作业人员发现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或有危险征兆时,必须按程序回报矿调度中心。矿调度中心的联系电话:

第三条 安全保证金

3.1甲方预留工程款的5%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

3.2安全保证金在首次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由甲方财务部门保管。

3.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无设备和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无安全处罚,安全保证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后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乙方未按规定设置专(兼)职安监、瓦检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2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查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4.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4.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工品使用及管理和设备事故有谎报、瞒报或越级上报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甲方有权让乙方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4.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安全和技术主要负责人,扣除安全保证金全额的50%。

4.7安全、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现场管理混乱,安全设施不齐备,被集团公司或自治区安全管理部门等上级管理部门停工整顿的,扣除安全保证金全额的10%/次。

4.8乙方人员无故到甲方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4.9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中存在着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五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

5.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明材料等;

5.2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5.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5.4施工人员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5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5.6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5.7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第六条 事故报告

6.1工程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和火工品使用和管理事故等一般安全事故,甲方或乙方依据国家、宁夏自治区的有关程序规定负责调查并统计上报。

工程现场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甲方依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协助和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指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施工现场,防止损失扩大。

6.2工程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甲方。

第七条 其他

7.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2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或虚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3因一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4双方的工作联系主要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后,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八条 协议效力

8.1本协议为主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8.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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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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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我公司内部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原则,定期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通过全体员工的努力来持续改进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确保人身、企业财产的安全及对环境的保护。

二、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支持,以保证我公司目标的实现。

三、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行业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四、在生产活动中将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加大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加强生产技术及设备的改进,制定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火灾、爆炸、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及伤亡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对员工劳动保护的管理,确保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六、开展风险管理,定期进行风险评价。

七、开展对员工的培训,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素质。

八、加强对承包商、供应商的管理,杜绝无资质作业的违章行为。

九、努力向社会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高品质产品。

十、定期公布安全生产工作业绩,通过公众的监督,使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业绩得到持续改进,促使企业持续发展。

十一、总经理是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每位员工对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安全生产工作表现是我公司聘用和奖励员工及承包商、供应商的重要依据。

总经理:

浙江##化工有限公司

20__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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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范文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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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_x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要求,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已接受过安全教育培训,能够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二、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管理,杜绝“三违”行为。

三、主动接受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四、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着标准装上岗。

六、不带火种进入生产区,不在非吸烟区吸烟,严格遵守防火防爆、禁烟禁火、交通安全等制度。

七、不乱排废水、废气、废渣,不乱扔生活垃圾。

八、会报警、会自救、会互救、会使用灭火器等消防、气防设施。我已经接受了入厂安全培训,完全理解了公司的基本安全规定,并承诺严格遵守,如果违反规定自愿接受处罚。

单位(部门)名称: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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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施工班组安全生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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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班组:(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第一章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章 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全技术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按名单对乙方负责项目级安全教育,乙方负责队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等。

六、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七、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严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三章 乙方的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班组施工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二、对本班组的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如有人员调整时,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和未满16岁的童工,不得安排50岁以上的施工人员从事强体力劳动。

三、各施工班组应设1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四、不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挖孔作业。

五、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验收合格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六、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七、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

八、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其它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甲方负责人: (签字)

乙方负责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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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41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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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备案编号: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监制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天。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计价方式与签约合同价格

本合同采用计价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7.组成合同的文件

7.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7.2.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承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合同员:(签字、盖章)______ 合同员:(签字、盖章)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约定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用以对投标函解释说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用于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和合同中约定的专门针对某工程部位的技术要求。

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以及承包人按照第1.5款【图纸和承包人文件】提供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以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中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发包人代表: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场地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代表。

1.1.2.4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5 项目经理: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场地行使承包人权利的代表。

1.1.2.6 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现场组织机构。

1.1.2.7 专业承包人:是指承接承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1.1.2.8 _劳务分包人:是指承接承包人或者专业承包人分包的劳务作业的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1.1.2.9 监理人:指在专用条款中指明的,与发包人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10 总监理工程师:指在专用条款中指明的,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本项目对监理人派驻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行使管理权,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2.11 造价咨询人:指受发包人委托负责本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组织,以及取得该组织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指有独立的设计图纸,能单独组织施工,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效益的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 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4 日期

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第9.5款【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和(或)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所作的工期调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13.3款【竣工日期_】确定的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指按照第14.1款【缺陷责任期】承包人承担修复工程缺陷责任的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超过24个月。

1.1.4.6 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第28天的日期。

1.1.4.7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时。

1.1.4.8 保修期:指按照第14.3款【保修责任】对工程竣工验收后出现的质量缺陷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长度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关于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格: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工程承包交易价格。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其合同价应为投标人的中标价。

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1.5.5 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1.5.6 计日工:是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

1.1.5.7 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1.1.6 工程文件与档案

1.1.6.1 工程文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1.1.6.2 工程档案:是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1.2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最高优先顺序。

1.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1 发包人提供图纸

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图纸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免费提供给承包人。承包人需要的图纸超过专用条款约定数量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图纸超过专用条款约定数量部分的复制费由承包人承担。

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根据第7.3款【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的约定,并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具体签发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

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2 承包人负责设计图纸

如果为实施第9条【变更】中的变更工作或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需要,要求部分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负责设计,承包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或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对工程设计的质量负责。承包人同时应当将相关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报监理人,并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

按专用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6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当事人能够证明接收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签收。

1.7 权益转让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1.8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当事人或其成员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对受损害方予以赔偿。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不得为监理人或其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不得向监理人员支付报酬。

1.9 化石、文物

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 知识产权

1.10.1 知识产权人

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本合同的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版权属于发包人,发包人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可因实施本合同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在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前,承包人不得为了实施其他目的而复制、使用发包人的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承包人为实施本工程所编制的施工文件的版权属于承包人,发包人可因实施本工程的竣工、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其他无关的事项。在征得承包人书面同意前,发包人不得为了实施其他目的而复制、使用承包人的此类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0.2 侵权责任

任何一方都不得由于自己的原因而使得对方承担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责任。

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

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

(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足额地支付合同价款;

(2)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基础资料,并使其具备施工条件;

(3)发包人应获得由其负责办理的批准和许可,并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证明和批准文件;

(4)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和发布指示,并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5)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颁发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接收证书、解除工程担保、返还质量保证金;

(7)发包人应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工程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8)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2 现场进入权

2.2.1 提供现场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将现场提供给承包人,使承包人获得占用现场的权利。

如果专用条款未确定提供现场的时间,则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按本合同第7条【进度与工期】约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将现场提供给承包人,使承包人获得占用现场的权利。

2.2.2 提供施工所需要的现场条件

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包括: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道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将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并使该通道达到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标准或要求;以及将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设施提供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

2.2.3 提供基础资料

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对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如果发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上述现场、施工所需要的现场条件、资料,使承包人遭受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根据第7.3款【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的约定,并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但是,如果发包人的上述情况是由于承包人的任何错误或延误造成的,则承包人无权得到上述延长期、费用或利润。

2.3 许可或批准

发包人应负责办理如下许可或批准: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许可或批准,爆破作业批准,进出口海关批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或主管机关要求发包人应当办理的其他许可、批准、备案。

2.4 发包人付款能力证明

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支付方式支付工程款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其证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任何时候,若承包人提出需要发包人就此提供证明的要求,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要求28天内,提出其相应资金安排的合理证明。

如果发包人未能提供合理证明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决定是否将该类违约作为第16.1款【发包人严重违约】的行为。

2.5 发包人人员和其他承包商

发包人应保证在现场的发包人人员和(或)其他承包商遵守法律、法规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要求,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和(或)其他承包商未遵守该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其他承包商可能是发包人自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商,或者是发包人负责供应材料、设备情形时的供应商。

发包人应任命发包人代表负责处理施工现场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和监理人。

根据法律规定,本工程中发包人无需(或者不必要)委托监理人的,本合同中需由监理人员完成的工作均由发包人代表承担。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13条【竣工验收与工程试车】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3)承包人应按第8条【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承包人应确保及时支付专业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工程款或报酬,及时支付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

(5)承包人应按照第8条【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6)承包人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并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及时向发包人移交;

(7)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现场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4.4款【确定】处理;

(8)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如按照第13.5款【接收与部分工程的接收】,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9)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经理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拟任承包人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材料。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超过3天的,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4.3款【监理人的指示】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工程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交书面报告。

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公章或其授权的项目经理部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承包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方式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通知监理人。

3.3 项目经理部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将项目管理的组成人员的姓名、岗位、资质等相关资料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对于其组成人员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证据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若监理人提出撤换某组成人员的建议,承包人应当撤换。

3.4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时,应取得监理人的同意。

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核。

3.5 承包人现场查勘

发包人应按照第2.2.3项【提供基础资料】向承包人提交基础资料,但承包人应对其阅读上述有关资料后所作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

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在全部合同工作中,应视为承包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3.6 分包

3.6.1 专业分包需要具备的条件

(1)专业分包人要经过发包人认可;

(2)专业分包人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3)拟分包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主体部位。

3.6.2 劳务分包需要具备的条件

(1)劳务分包人经过了承包人的认可;

(2)劳务分包人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3)分包的是劳务作业,而不是专业工程。

3.6.3 承包人的连带责任

分包不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因分包人的任何违约、故意或过失行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6.4 分包工程价款

(1)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除按照第8.2.3目【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发包人直接向员工支付工资情形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2)如果基于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行政命令,致使发包人需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发包人有权将此款项从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3.6.5 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并通知分包人,承包人可以将分包合同权益转让给发包人;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分包合同权益转让给发包人;

(3)如果分包人的合同义务延伸到缺陷责任期期满日期以后,在此日期之前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分包合同义务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转让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不再对发包人负责。

3.7 履约担保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证担保等方式。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 监理人与造价咨询人

4.1监理人的权利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人、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承包人。监理人行为需要得到发包人特别授权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若对监理人进行了临时授权,应当在授权之日前7日内将授权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若时间紧迫,可先口头通知,并在自授权之日起7日内补送书面形式的授权通知。

发包人授予监理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理的权利由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行使。若由于授权不明,导致承包人有损失,发包人要为监理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监理人员不恰当行使权利造成承包人有损失的,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条件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4.2 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要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授权具备相应资质的代表行使自己的权利。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将被授权的监理人员的姓名及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撤销此项授权时,也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以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批准该工作。对承包人计划使用的材料、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批准使用。对承包人提供的各种有关工程的数据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认可该数据。但不影响监理人以后拒绝该工作、材料、设备、工程、数据的权利。

4.3 监理人的指示

监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应按照约定及时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该用书面形式并盖有监理人的公章,同时也要有发出指示的监理人员的盖章或签字。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监理人员必须在具备补充发出书面形式的条件后24小时内补充发出书面形式的监理指示。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要送达到承包人项目经理或经项目经理授权接收的人员。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或发出了错误指示导致承包人有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4.4 确定

合同当事人不能就任何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会同当事人协商,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确定。

____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处理。争议解决前,双方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待争议解决后,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修正执行。由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而导致一方当事人有损失的,由发包人为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承担赔偿责任。

4.5 造价咨询人

4.5.1 造价咨询人权利

发包人有权将工程造价委托具有造价咨询相应资质的组织即造价咨询人管理。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的,应与造价咨询人签订委托造价咨询合同,造价咨询人的权利义务在委托造价咨询合同中明确。造价咨询人在发包人委托权限内,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

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人的名称、委托内容及权限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否则本条将不适用。

4.5.2 造价咨询人服务

造价咨询人应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接受委托,提供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4.5.3 结算审价结果的唯一性

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人核对审定竣工结算的,竣工结算经造价咨询人审定完成,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签字确认后,当事人不得与其他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

4.5.4 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审价的后果

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人负责工程造价结算审价的,如造价咨询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核对、审定竣工结算或未提出核对意见的,按照第11.2款【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处理。

5 工程材料与设备

5.1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设备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设备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5.3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1)发包人应按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检验。承包人进行永久设备、材料的制造和生产,应向监理人提交材料的样本以及有关资料,以在工程中或为工程使用该材料之前获得同意。

5.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5 材料与工程设备专用于工程

运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用于本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

5.6 交通运输

(1)道路-通行权。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场外交通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2)场外交通。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使,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承包人车辆所发生的场外税费、道路和桥梁加固费用、罚款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承担因场外交通所引起的道路、桥梁、码头、机场等损坏索赔。

(3)场内交通。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全部费用。

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承包人使用发包人提供场内道路造成道路损坏的,承包人承担因场内交通所可能引起的赔偿。

6 施工准备

6.1 开工通知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承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前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6.2 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编制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未经监理人批准的,不得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施工方案;

(2)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3)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4)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

(5)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7)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等。

承包人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向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不得就此向发包人要求赔偿或(和)延长工期。非承包人原因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6.3 开工准备

6.3.1 人员准备

承包人应按照第3.4款【承包人人员的管理】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人员安排的报告。这些人员应当与承包人在投标或合同订立过程中承诺的人员一致。

6.3.2 施工设备准备

承包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及时在施工场地配备数量、规格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设备。

对于进入施工场地的各项施工设备,承包人应落实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负责操作、维护,对于出现故障或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应及时修理、替换,保持各项施工设备始终处于安全、可靠和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6.3.3 工程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技术准备

对于应由发包人提供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并保证其数量、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查验、接收和保管发包人提供的上述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

对于应由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当依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及时落实货源,订立和履行有关货物采购供应合同,并保证货物进入施工场地的数量、质量、规格和时间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对于施工中需采用的由他人提供支持的技术,承包人应当及时订立和履行技术服务合同,以适时获得有效的技术支持,保证技术的应用。

6.4 测量放线

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内水准点等测量标志物的保护。

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由于发包人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测量放线工作的返工或造成损失的,根据第7.3款【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的约定,并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基准资料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7 进度与工期

7.1 合同进度计划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应在接到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发出的通知后28天内,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进度计划21日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

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监理人应有权按照该进度计划安排其他承包人的活动。

7.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当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经监理人批准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可以在14日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进度计划后7日内批复。监理人对进度计划的修改在批复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

7.3 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原因遭受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承包人有权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款【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约定办理。

7.4 不可预见事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在递交投标书日期前不能合理预见的事件,承包人应在此事件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监理人报告,_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7.5 承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暂停施工或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自行承担加快进度可能增加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6 逾期竣工违约金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及限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7.7 暂停施工

7.7.1 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暂停施工后,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

7.7.2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施工暂停

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施工暂停,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28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4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但目前已经具备复工条件的部分或全部工程继续施工。如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人可以通知监理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可取消工作。如暂停施工影响到整个工程,可视为发包人严重违约,应按第16.2款【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的约定处理。

7.7.3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认真采取有效的复工措施,造成工期延误,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16.4款【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的约定处理。

7.8 提前竣工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该要求不得压缩合同合理的工期,而且不能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产生不利的影响,由此发生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通过合理的施工组织,提前完成工程的,发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额或方式向承包人支付提前竣工奖励。

8 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

8.1 安全文明施工

8.1.1 安全生产责任

合同当事人应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接受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服从监理人的安全管理。

合同当事人对其施工场地自有工作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对方原因造成施工场地工作人员工伤的,由对方承担责任。

合同当事人造成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区域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工程实行分包的,承包人对分包人的施工安全负总责,承包人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由于分包人不服从承包人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分包人承担主要责任。

8.1.2 安全生产措施费用

按照第9.10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基准日期后本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发生变化的,承包人采用该法律规定的安全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采取了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监理人同意其采取此措施,由发包人承担。监理人未同意的,如果该额外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此措施费用。如果该额外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自己承担此措施费用。

8.1.3 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8.2 员工权利与职业健康

8.2.1 员工的范围

本合同中的员工指的是承包人聘用的为本施工项目工作的人员。包括本公司正式职工、临时聘用的合同制职工以及其它雇佣的所有的员工。承包人应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8.2.2 员工的基本权利

员工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休息权、获得劳动保护以及工资等权利,承包人应尊重员工的基本权利。

8.2.3 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

承包人要确保员工所得到的工资既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也不低于项目所在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建筑行业工资标准(如果有)。如果承包人所雇用的员工未能得到相应的工资,则发包人将直接为承包人的员工提供相应的标准,所发生的费用从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承包人所提供的劳动条件,包括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工作条件要以能够保证员工健康免受所从事工作危害为基本条件,具体条件由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生活条件要以能够达到项目所在地居民平均生活标准为基本条件,具体条件由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如果承包人未能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则由发包人直接为员工提供,所发生费用从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支付。

8.2.4 劳动保护

承包人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承包人应始终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维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8.3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写明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污染而采取的具体措施。若监理人认为该措施不足以防止对环境的污染,承包人需要修改措施,直至监理人认可该措施为止。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全面考虑可能发生的费用,合同一经签订,就视为承包人已经认识到了保护环境可能面临的所有风险,除非按照第9.10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由于本合同所适用法律的变化导致承包人保护环境的费用增加,承包人不可就保护环境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要求赔偿。

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内外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如果因施工工艺等特殊原因,不可避免对环境或公众利益造成损害和妨碍的,应取得必要的行政批准或许可后方可作业。

承包人承担因施工作业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因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

9 变更

9.1 变更的范围

经批准的工程变更,可以包括以下范围:

(1)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数量(此类改变并不一定必然构成变更);

(2)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任何特性;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部分永久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实施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6)为完成合同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9.2 提请变更的主体

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中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变更。发包人提请变更的,需要与承包人进行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变更。承包人与监理人提请变更的,需要经过发包人批准。

未经监理人指示或许可,承包人不得对工程任何部分进行变更。

9.3 变更程序

9.3.1 发包人指示变更

发包人提请变更的,需要向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和变更的理由。

9.3.2 监理人提请变更

监理人提请变更的,需要向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工程范围和变更的理由,以及实施该变更工作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发包人认为不需要变更的,则不进行变更。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变更的,由发包人向承包人以书面形式发出变更指示。

9.3.3 承包人提请变更

承包人提请变更的,需要向监理人提交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工程范围和变更的理由,以及实施该变更工作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

(1)如果该变更内容属于监理人被授权范围,监理人认为需要变更的,可以批准该变更,并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书。监理人认为不需要变更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变更不被批准;

(2)如果该变更内容不属于监理人被授权范围,监理人对承包人的变更申请进行审查,若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通知承包人改正。监理人对改正后的变更申请重新进行审查后将该申请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同意其变更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书。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由监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该变更不被批准。

9.4 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但是如果变更工作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表明的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0%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或由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或由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或由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9.5 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

(1)因发包人、监理人提请变更的,如果:

该变更导致了工程量增加或施工难度加大,则应该相应延长承包人的竣工日期。

该变更减少了工程量或施工难度降低,则原竣工日期不变。

(2)因承包人提请变更的,如果:

该变更导致了工程量增加或施工难度加大,则应该相应延长承包人的竣工日期。

该变更减少了工程量或施工难度降低,则原竣工日期相应提前。

9.6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应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

暂列金额在用于各项价款调整、索赔、现场签证确认及计日工工作后,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9.7 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设备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

若材料、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单价后计价。

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

9.8 计日工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10.5.2项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

9.9 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如果工程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应按工程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

9.10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9.10.1 承包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符合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如果在基准日期以后,能够影响承包人履行其合同义务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导致费用的增加或竣工时间的延长,则承包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对合同应作出相应调整。

9.10.2 规费

工程结算时,规费按照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

9.11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人。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是否采纳建议。建议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监理人应按照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合同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应对承包人给予奖励。奖励的金额应为以下两项金额差的一半:

(1)由此项合理化建议导致发包人支付的合同价款的减少或效益的确定性增加;

(2)对承包人由于此项合理化建议而导致的利润的减少的补偿额。

10 计量与支付

10.1 工程价款的约定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

(1)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2)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3)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4)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其他计价方式。

10.2 单价子目的计量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的工程量;

(2)承包人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数量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通知承包人共同进行联合测量、计量,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5)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子目的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子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派员参加的,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完成该子目的准确工程量;

(6)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进行复核,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10.3 总价子目的计量

(1)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发包人和承包人需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支付进度款所需达到的工程形象目标或时间节点。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

(2)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以及所达到工程形象目标或分阶段需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以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目标。对其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

(4)除按照第9条【变更】约定的变更外,总价子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10.4 预付款

10.4.1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在不迟于约定的支付工程预付款前28天提供预付款担保。承包人不提供的,发包人可以不予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或其他发包人同意的担保形式,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当预付款被发包人逐步从工程款中扣回后,预付款担保可以对应减少,但剩余的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预付款数额。

10.4.2 支付预付款

当承包人按照要求提交了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应支付一笔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

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办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尚未扣回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

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0.5 工程进度付款

10.5.1 付款周期

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采用以下方式作为付款周期,付款周期应与计量周期相一致:

(1)按月进度进行支付;

(2)按形象进度支付;

(3)按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支付。

10.5.2 进度付款申请

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后7日内,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如发包人按照第4.5款【造价咨询人】委托了造价咨询人的,承包人可以按照发包人的指示,将上述文件提交给造价咨询人。

进度付款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

(2)根据第9条【变更】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根据第18条【索赔】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根据第10.4款【预付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根据第10.6款【质量保证金】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6)根据第9.8款【计日工】,本周期已完成计日工金额;

(7)经监理人对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

(8)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10.5.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

(2)发包人应在签认进度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专用条款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10.6 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选择质量保证金预留的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保证金。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质量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第14.1款【缺陷责任期】所确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有权请求发包人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为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11 竣工结算

11.1 竣工付款申请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应在按照第13.2款【竣工验收程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并提供完整结算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发包人按照第4.5款【造价咨询人】委托了造价咨询人的,承包人可以按照发包人的指示,将上述文件提交给造价咨询人。

竣工结算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

监理人对竣工结算报告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经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竣工付款申请。

11.2 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1)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监理人应按照承包人竣工付款申请金额,在以下时间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500万元以下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内完成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500万元~20__万元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20__万元~5000万元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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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铁路安全责任书范文铁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2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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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违章作业、指挥,确保铁路工程施工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发生事故后分清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体的工程安全标准及地方政府安全规定,特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

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双方在施工期间内,安全生产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坚决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其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无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2、无火灾与爆炸事故

3、无重、特大刑事案件发生

4、无重大机械设备、交通安全事故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并及时传达乙方,检查监督乙方落实执行。

2、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负责编制安全保证措施。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制定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检查、督促乙方落实执行。

3、认真做好对乙方的岗前施工、安全等方面的教育。组织乙方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组织与指导乙方严格按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5、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施工管段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违章作业等施工安全问题,甲方有权制止和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乙方及时解决。

6、对乙方不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指示或不服从甲方安全人员的指挥,甲方有权对其停工、限期整改、罚款、直至清退出场。

7、对乙方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但甲方不承担事故的责任与损失。一切损失与责任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与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则、规程、制度和措施。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与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3、乙方应根据自己施工管段内的工程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以指导安全施工的进行,并将安全措施上报甲方。

4、乙方应有安全生产指挥系统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应配备安全检查员负责自己施工范围的安全工作,并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督促其整改。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负责制,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100%持证上岗,严禁将机械设备交给无证者操作。

6、乙方须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建设,工地须设安全警戒标志,危险处应有警告标志。

7、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并制定出每个人的安全岗位职责。

8、在施工期间,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工地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甲方所提出施工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及时整改、落实。

9、对危险性较大的设施、地点要进行重点防护,对于用电设备必须有漏电安全装置,对于机械设备要加强检查、维修、保养,坚决杜绝带病运转。

10、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劳动保护用品,进行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1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全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作业,盲目蛮干。对不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限期整改、罚款、直至清退出场。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违章作业等不安全行为所造成的各种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四、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1、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并根据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相应的安全管理办法,要做到安全机构和制度上墙,安全措施具体,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乙方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工地负责人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督促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乙方应严格执行每旬一次的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乙方应定措施,派专人限期整改,确安全全生产,万无一失。

4、乙方应认真坚持安全生产教育制,对进场的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介绍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工程机械、车辆安全管理

1、所有车辆和工程机械驾驶员均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驾驶车辆。

2、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驶,不得穿拖鞋和赤脚驾驶,不得客货混装,不得开英雄车,严禁病车上路。

3、工程机械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切实保证工程机械安全和操作人员自身的安全。

4、工程车在高陡坡地段运输砼或其它材料时,应有专人指挥,防止车辆滑入坡下。

5、工程机械作业时,严禁闲杂人员靠近。

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2、施工现场的深坑、沟、井、高陡边坡等危险场所须设置明显警戒标志和有效的防护措施。

3、夜间作业,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以确保工地光线明亮。

4、工地上所有机械设备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钢筋与木工机械等机具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和保护接零。

5、有脚手架作业的工程,应严格按规定搭设,并设置扫地杆与剪刀撑,施工中还须经常检查脚手架的牢固和安全状况,以防作业人员坠落;按规定应挂安全网的必须按规范要求布置

6、吊装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严禁违章指挥。

七、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和宿舍的电器、电路均须有专职电工安装,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严禁超负荷用电,施工用电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锁”原则。电闸箱要有门、有锁、有防雨设施,严禁在电闸箱内堆放杂物。

2、施工用电要求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级配电是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两级保护是指总配电箱要有第一级漏电保护、开关箱要有末级漏电保护)。从变压器到工地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工地用电要有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3、在使用电器设备前,应有专职电工仔细检查线路和电器设备是否漏电、短路以及线路老化等现象,如有故障应及时维修,严禁电器设备带病作业。

4、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点,应设置醒目的危险标志,并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5、工地与宿舍的用火均由专人负责并做到人走火灭,严禁工人私自放火烧山;工地食堂用火应用液化气,严禁用煤球烧火。

6、工地的机、车、设备、材、燃料须安排专人看管,谨防盗窃。

八、安全生产考评办法

九、本安全责任书是甲乙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责任书共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公章)

责任人: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责任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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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安全生产的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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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___的基层管理人员,是洗煤厂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员工生命的护卫者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听从厂领导管理,切实保护煤矿工人生命安全,从根源上避免我厂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树立企业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良好形象,特此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检查:

一、严格按照《选煤厂安全规程》要求,结合我厂实际生产条件,做好各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大监督监管,守规尽责。

二、严格执行管理人员下现场巡回检查制度,明确责任,加大现场管理,着重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为职工打造安全生产环境。

三、切实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对本厂安全事务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防可控”的理念,严格执行选煤行业标准,严格遵守选煤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时贯彻落实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五、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认真组织开展“三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违章指挥,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规和违章行为。

六、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召开和参加班前会,做好岗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预控工作,切实做好隐患排查处理工作。

七、定期参加、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反应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八、积极参加公司及我厂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九、安全生产,从我们管理人员树立起表率作用,不断强化和规范正确的安全行为,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不断提高,持续改进在管理工作中的不足。

若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接受相关的处罚及处理。

承诺期限:20__年x月x日——20__年__月__日

部室部长: (部室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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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范文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1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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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是劳务公司员工,在北京项目中,我将严格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严格履行工地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各项规定,对下述要求牢记在心,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

2.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甲方提出的问题立即改正。

3.不违章指挥,若发生自愿接受200元罚款。

4.不在危险的环境下、情况下施工作业。

5.不乱动用各种机械设备,不乱动配电柜、箱、盘、不私拉乱拽,若发生自愿接受1000元罚款。

6.电工、焊工、桩机操作人员等必须为专业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证件应随身携带),违者处以1000元罚款/每次。

7.进场后积极办理胸卡,不佩戴胸卡自愿接受20元罚款。

8.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不隐瞒,不违章作业。对隐瞒不报的罚款200元。

9.进场后,仅在施工现场(工作区域)及生活区活动,不随便进入其他区域等,不随处乱走乱窜,违反者自愿接受每人每次100元罚款。

10.出入现场大门,自愿接受门卫的检查。不偷拿甲方,业主的物品,违反者自愿接受20__元罚款,并立即离开工地。

11.本人身体健康,没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不适合桩基作业的疾病,如有隐瞒愿接受1000元以上罚款,后果自行承担,并立即离开工地,与甲方没有任何责任。

12.不打架斗殴,不寻衅滋事,如若发生愿接受1000元以上处罚。并立即离开工地。不酗酒闹事、不和别人发生争吵,若发生愿接受1000元以上罚款,并立离开工地。

13.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架子工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罚款50元。严禁施工现场内吸烟,违者罚款50元。

14.每天搞好宿舍卫生,对脏乱差的愿接受100元/每次罚款。生活区内不乱丢烟头,应将烟头熄灭后丢弃在垃圾筒内,若违反愿接受每个烟头10元的罚款。

15.生活区厕所:员工去完厕所后及时冲洗,乙方要安排专人打扫,对不冲洗者罚款10元每次。

16.不随意在厕所外任何地方大小便,若发生愿接受100元以上罚款。

17.每天饭后,剩菜剩饭要倒入专用垃圾桶内,由食堂人员及时处理。严禁乱泼乱倒,违者罚款20元每次。

18.每个管理人员、员工必须要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节水节电意识,杜绝浪费。遇到情况不去处理的罚款20元每次。

19.乙方食堂内部设施的布置应符合当地卫生防疫等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不符合规定而受到处罚的,乙方自行负责。

20.焊接作业时不使用防护用品,每次罚款100元。现场不准备灭火器等器材罚款1000元,不开动火证每次罚款1000元。不是专业焊接人员(无操作证书)而操作的,每次罚款1000元

21.不酒后作业,若发生自愿接受200元以上罚款,后果自行承担。不戴安全帽每次罚款50元。电工不穿绝缘鞋罚款50元。穿拖鞋上班罚款50元,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罚款50元,发生其他违章作业情况的罚款50元。施工现场吸烟罚款50元。

22.不私自容留朋友老乡等在工地宿舍留宿,违反者自愿接受500元罚款。不私自外出住宿,若外出不归,发生一切问题与甲方无关,

23、木工加工区,模板加工中严禁大材小用,严禁乱截整张板材,一经发现将罚款20__元。严禁使用竹胶板、多层板钉桌子、凳子,一经发现将罚款1000元。

24、钢筋加工过程中严禁长才短用,一经发现将罚款1000元。

25、混凝土浇筑作业中,发生跑模的,将对木工班组处以每处20__元罚款。钢筋发生严重位移的将对钢筋班组处以每处20__元罚款。混凝土模板结构架子支搭不合理,甲方提出意见不及时改正的,将对架子工(或木工班组)处以每次每处1000元罚款。

26、使用电夯回填作业中,扶夯人员及拉线人员不戴绝缘手套将处以每人每次200元罚款。混凝土浇筑作业中,振捣棒手及拉线人员不戴绝缘手套将处以每人每次200元罚款。

27.晚上外出晚9点前返回。因外出,发生的一切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28.遇到违反上述情况,而拒不签字的,将对违反者处以双倍处罚。

29.上级各类安全检查中不乱说乱道。进场、出场向甲方签署相应表格。

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

姓名 印章(手印):

身份证:

住址: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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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职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职员,生产,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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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 车间主任,自愿接受分公司管理,并郑重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2、自愿接受公司、分公司各级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及工作业务管理水平,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让员工违章作业”。

3、工作中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按要求和程序安排车间人员工作,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作业中的安全事项。

4、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按要求设置、配备安全防护设施。

5、熟悉车间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知道本车间范围内生产作业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采取积极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

6、积极参加车间事故隐患检查和整改工作,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上报告分公司并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

7、发现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向上报告,并积极组织本车间人员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切实做好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对本车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和督促车间安全生产工作,保证车间安全生产无事故。

如本车间在生产作业中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本人将自愿接受分公司的处罚,并承担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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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优质的安全生产承诺书最全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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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经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就做好本单位20xx至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如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自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切实落实法人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管理,努力做到不发生死亡事故,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二、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努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继续深化“三项制度”建设,按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进一步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克服“三违”现象。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名专职管理人员。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本企业安全生产重要问题。

3、强化重大危险源辨识、监管,按规定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落实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

4、经常深入一线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隐患排查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五落实”。

5、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持续保证安全设施完好达标,保证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6、严格落实职业健康有关规定,确保作业环境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对接害职工提供必要防护措施,按规定进行体检,将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检测、体检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不发生职业病例。

7、落实安全培训相关规定,完成年度培训任务,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安排上岗,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8、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装备器材,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应急救援演练。

9、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果,每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逐年提高标准化水平和等级。

三、承诺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确保“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及“三品”查堵、车辆安全例检、出站检查的工作程序和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教育,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每半年对本单位的消防管网、防火报警设备、防雷设施、消防器材等进行一次专项防火整治,增强预防火灾事故的能力。

3、严格对出租的商贸场地管理,每年签订一次安全协议,每半年组织一次承租方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每月进行一次用电、消防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每年对照标准化考评指标进行一次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上报行业安全监管部门。

四、将承诺内容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安全监管部门及本企业员工监督。每年末,向行业安监部门进行一次安全述职。每半年,向职代会进行一次安全述职。

不履行承诺条款,自愿接受失信惩戒措施的制裁和相关法律规定的上限处罚。发生死亡事故,主动采取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整顿措施,并做到“四不放过”。本人自愿接受政府的相关处分。

承诺期限:

承诺企业(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经营主要负责人签字: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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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煤矿职工安全生产承诺书_承诺书_网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煤矿,职员,生产,全文共 1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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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煤矿职工安全生产承诺书(一):

作为煤矿的一员,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基础,事故是痛苦的根源;作为煤矿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不仅仅是家庭中的一员,也是煤矿的一分子,安全不仅仅是我的权利,更加是我对企业应尽的义务;作为从事煤炭行业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煤矿生产受到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事故的威胁,劳动条件和环境相当复杂,本身潜伏着诸多不安全因素,潜在的危险性大,工作中稍有疏忽,潜在的危险会转化为人身事故。因此,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煤矿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按章操作,不违章作业。

4、遵守煤矿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矿井逃生知识,熟悉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积极参加安全学习,遵守学习会场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做好学习记录,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做到身边“无三违、无隐患、无事故”。

6、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积极参与矿上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承诺人:

日期:

煤矿职工安全生产承诺书(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下午好:

根据我矿20xx年,坚决实现年终零事故指标,为切实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全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确保矿井安全健康发展,为实现“”良好开局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我们机运工区,将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严格认真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理念,遵照安全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程、制度,认真执行,认真做好先安全后生产工作。

2、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3、全力搞好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工作,切实抓好机电现场管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杜绝隐患蔓延,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4、加强机电设备现场监督检查,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5、杜绝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主动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

严查岗位日常行为规范,做好专业管理工作。

6、利用工前会“安全10分钟”,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理念,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各位同志!请牢记血的教训,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人命关天、一刻也不能放松,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关系企业生死存亡,任何时候都不能疏忽大意。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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