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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旅游攻略3日游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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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旅游用地流转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旅游,全文共 2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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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方式:转让。

二、转让期限:50年,即20xx年 月 日至2059年 月 日。

三、转让标的: 亩林地的使用权(其中天然林地 亩,退耕还林地 亩),地名、坐落、四至界限见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四、转让林地的用途: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

五、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乙方按叁拾壹元/亩给甲方支付的人民币 元为林地转让金;乙方在转让林地上营造的林木所产出的原木,乙方按市场价格的10%作为转让林地的补偿,用现金付给

甲方。市场价格以县级物价部门核定的为准(下同)。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享受原已退耕还林的政策补助及其他相关惠农政策。

(2)有权依法获得转让林地约定的收益。

(3)转让林地在乙方未开发利用前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补偿(扣除乙方已支付的转让金);转让林地在乙方开发利用后,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成材林木补偿的10%和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土地补偿。

2、义务

(1)确保所转让林地的产权清晰,没有权属争议和经济纠纷,不是债务的抵押物。如在转让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争议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维护乙方的林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乙方搞好转让林地上的森林资源管理。

(5)协助乙方办理林权变更登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转让林地的使用权和自主营造的林木及产品的所有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所营造的林木及产品。

(2)有权享受除国家惠农政策以外的优惠政策和扶持。

(3)林地转让后,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所营造的非成材林木补偿的100%或成材林木补偿的90%。

2、义务

(1)维持转让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除外)。

(2)依法抓好转让林地的林木采伐和植树造林,落实补植和管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合格。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在转让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资源管理,落实管护措施。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应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持本人申请,凭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到咸丰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林权变更登记。

3、乙方因生产经营使用甲方的道路、水源等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护。

4、乙方在基地建设中若需用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转让林地的林农。

5、甲方在其转让的林地内所必需的宅基地、墓地,乙方应无偿同意。

6、转让林地上原有林木的处理约定:

(1)杂灌木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需要更新造林时,甲方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砍伐,运至离山林最近的能行驶货车的公路,乙方按市场价格予以收购,或者由甲方依法自行处理;若乙方组织砍伐,乙方按市场价格的10%给甲方予以补偿。

甲方需要生活烧柴,可依法自行砍伐。

(2)商品材

乙方需要更新造林时,甲方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砍伐、依法处理,或者运至离山林最近的能行驶货车的公路,乙方按市场价格予以收购;若乙方组织砍伐,乙方按市场价格扣除砍、制、运(运至离山林最近的能行驶货车的公路)成本后给甲方予以补偿。

(3)自用材

甲方需要自用材,由乙方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甲方按规定的地点、时间、树种、数量自行砍伐。

7、乙方允许甲方拾取经营采伐利用后的剩余物用于生活烧柴。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捺印并经发包方签章同意后即生效,原甲乙双方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即废止。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发包方调解,调解不成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或向咸丰县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处理结果或仲裁结果不服的,向咸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合同期满,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若甲方有意继续转让,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若甲方不愿继续转让,乙方在流转林地上营造的林木及修建的附属设施由甲乙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报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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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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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签约人代表): ________性别________国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所或单位地址: ____邮编: ____电话: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 ____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经营范围:____地址: ____邮编: ____电话: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旅游时间与路线

旅游路线名称 。

行程共计 天 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 ,出发地点 。

途经地点 。

目的地 。

结束日期 ,返回地点 。

二、 旅游安排及标准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名称

游览时间

景点名称

景点游览时间

往返交通 ,标准

游览交通 ,标准

住宿天数 ,旅游饭店名称 标准

用餐次数 ,标准

自选项目名称 ,费用

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 ,次数

购物场所名称

购物次数 ,停留时间

地接社名称

导游服务(□ 全陪;□ 地陪)。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乙方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2、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索赔。

3、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 遵循《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自觉规范旅游行为。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4、甲方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5、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旅游消费项目。

6、甲方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7、在自由活动期间,甲方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8、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失效、变质商品的,凭有效凭证和相关证明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9、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擅自离团。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出发前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2、乙方不得带甲方到非法的购物点或旅游点购物或游览,甲方在乙方所安排的购物点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失效、变质商品或在乙方所安排的旅游景点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甲方的实际损失先予赔偿,然后再向购物点或旅游景点追偿。

3、乙方有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4、乙方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5、甲方属老年人、军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6、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费用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7、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

四、旅游者保险

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 (须填同意或不同意,未填或打勾等视为乙方代甲方购买)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额度:____元。

五、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

(一)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____元。其中:成人旅游费用为____元(人民币)/人,儿童____元(人民币)/人( 岁)。

(二)旅游费用付款期限 。

(三)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 。

(四)旅游费用说明:

1、(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机、船、车等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指旅游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指本合同签订的旅游出发地点和结束地点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7)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

2、(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括以下项目: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 旅游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上网、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行李保管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以及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上述(项目费用)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3、自费项目:乙方在遵循甲方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安排,但必须明确自费游览的项目名称和价格,且不得影响旅游团队的正常行程。乙方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甲方参加。

自费项目

价格(元)

六、责任约定

(一)单方退团

一方当事人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至24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违约方在出发前24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0%的违约金。

4、违约方在出发后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100%。

5、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赔偿对方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违约方还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对方当事人,但最高额不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二 )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三)合同转让

1、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因此增加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2、出发前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甲方推荐给其他旅行社接待,并由甲方与被推荐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未经甲方同意的,乙方不得将甲方转交给其它旅游社接待。

(四)延误出行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合,且又未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所交旅游费用。

2、因乙方原因(除飞机、火车、轮船造成旅游行程延误外)造成约定出发时间被延误2小时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所交的旅游费用,并承担甲方所交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

(五 )行程中退团或弃团

1、甲方在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行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六)履行旅游合同

乙方履行的《旅游行程表》行程和标准与本合同或补充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不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所交旅游费用并承担其10%的违约金 。

(七)旅游途中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应按旅游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安排甲方到非法的购物场所、旅游景点(区)、旅游项目等购物或游览的,应按甲方旅游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损失)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4、甲方在乙方安排的购物点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或失效、变质商品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因不可抗力,旅游费用有减少的,乙方应退还该费用;旅游费用有增加的,由旅游者承担。

(九)乙方应确保甲方在旅游行程中的人身、财产等安全,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履行协助义务,避免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不能成团的约定

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当提前3日(不含本日)将不成团情况通知旅游者,双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乙方为甲方近期出团或更改旅游线路,费用有增减的,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2、解除合同,乙方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

3、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转团的,提供受让旅行社盖章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等关于旅游内容和安排的资料以及受让旅行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由甲方签收确认。乙方对甲方与受让旅行社承担连带责任。

八、补充约定事项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工商、价格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选择1、向海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终止。

2、《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须知》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往来的信函、电话记录、网上记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或材料,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甲方代表: 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乙方代表(经办人):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签约地点:____

日期: ____日期: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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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担保书

范文类型:担保书,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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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Sirs

The Kingdom of Thailand draws more visitors than any other country in Southeast Asia with its irresistible combination of breathtaking nature beauty, inspiring temples, renowned hospitality, robust cuisine and ruins of fabulous ancient kingdoms. My student Chen Jie just is the one of those who are very interested in the naturescape and culture of your country. She planned to have a visit to Thailand at the begin of April

Chen Jie was born on 15-August-1993 and has been studying in our school for more than two years. She will resume her studying as soon as sh

come back from Thailand. I would like to request your assistance in providing visas to Chen Jie. Thanks so much for your help with this matter.

Sincerely,

Zhou Guoliang

Head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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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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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_____。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_____程表》。《旅_____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__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___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___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_____》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业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_____费:航空人身意外_____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_____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于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_____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_____,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_____。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_____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

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旅_____程X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X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___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轰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_____程表

甲方: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负责人(签章):

电话或传真: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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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旅游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_述廉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领导,部长,全文共 2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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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10年,按照党组分工,我分管党建、综合治理、星级申报、行业执法、培训和扶贫等工作。一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坚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开创工作局面,使自己分管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特克斯县旅游事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学习和思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驾驭本职工作的能力

我于XX年年9月调到旅游局工作,面对新形势、新环境,为尽快进入角色,适应本职工作,我始终坚持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做了近4万字的学习笔记并撰写了大量的心得体会,通过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首先,加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除积极参加局党组中心组织的学习外,围绕贯彻十七大精神,重点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报告精神,以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今年5月6日至6月16日,我参加了县委党校科级干部进修班的学习,在学习中,坚持以学以致用为宗旨,反复体会,掌握要领,进修班结业时取得了优等次的成绩,通过各种形式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洞察力和鉴别力,使自己始终做到了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其次,加强旅游业务知识的学习。针对旅游经济飞速发展的现实,加强旅游基本理论基础,坚持及时追踪掌握业内的最新知识和最新动态,把握其运行机制,摸透其发展规则,凝聚理论素养,促使自己在参与政务和发挥参谋作用时能够做到业务娴熟,得心应手。今年4月下旬,我随局考察学习组利用5天时间到河谷4个兄弟县市学习交流,使自己对河谷旅游业发展现状有了客观的认识,通过与外界交流,结合旅游业务工作在报刊、杂志上发表8篇文章。制作旅游博客大量上传景区图片,撰写文章,提升了外界对特克斯旅游业的认知度。

第三,加强了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的学习。虚心向班子成员学,向老同志学,向群众学,不断丰富经验、拓宽视野、增长才干,提高组织协调和决策指挥能力,为创造性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抓住工作重点,奋力创造工作实绩

根据工作分工,我结合旅游局的阶段性工作重点,统筹兼顾,强化措施,确保了所分管工作的平衡发展和整体推进。2010年,在党建、纪检监察方面,做到了制度规范健全,全局未发现一起不廉洁的行为;在综合治理上,做到和谐平安,有效地服务了旅游业务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坚持把学习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确保了学习常抓不懈。结合全县旅游行业开展的工作,多次深入基层景区和企业蹲点,帮助工作的同时了解他们对我及工作人员的希望和要求,有的放矢地进行整改;结合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撰写了心得体会文章;结合落实县委部署、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局开展了“特克斯大发展旅游工作怎么办?”“旅游工作大发展我怎么办?”的大讨论。通过类似活动,使作风建设由“虚”变“实”,进一步凝聚人心,激励昂扬向上的拼搏精神,有效地保障了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做好服务。到旅游局工作以来,我一直坚持用“旅游无小事”来要求自己,在做好日常事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县上对上级的接待工作,努力展示我县旅游工作的特点和景区的风格,使来宾及游客对特克斯县的旅游业和景区有一个正确的定位。同时做好对下帮扶工作,6月中下旬到喀拉峻景区蹲点帮助景区进行停车场和大门建设,受到县领导的表扬。同时积极帮助旅游企业进行星级申报,2010年上报二星级农家乐3家,三星级旅游饭店1家。

在今年扶贫帮困工作中,我先后4次带领工作人员深入扶贫对象家中了解情况,出谋划策,代表局里送去XX余元的物资,为12人垫付了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资金。我本人全年捐献资金600元用于扶贫帮困。

三是积极配合。今年先后被抽调参与7.20全疆抗震安居工程现场会和全国第八届散文诗笔会,我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服从分配,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工作要求努力完成任务,展示特克斯旅游人的风采。11月中旬国家旅游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举办的第三届国际冰雪节暨冬季旅游博览会上,我代表特克斯县参会,在条件艰苦,工作难度加大的情况下,我克服困难,科学谋化,精心布展,大力推介,很好的展现了特克斯县旅游产业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巨大的开发潜力。

在为期两个半月的“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主题教育活动中我被县领导小组抽调并担任秘书组副组长,在此期间加班加点,努力工作,完成了大量的文字修改和信息编撰工作,所做受到州督导组的好评。

为了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我多次和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调共同举办100余人参加的讲解员、餐饮服务员、旅游马队、景区安全员4个培训班。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与分管业务相关的兄弟部门联系协调,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开展旅游行业执法工作,全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9次,有力的促进我县旅游事业良性发展

三、加强团结,为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工作实践中,我十分注重摆正自己的位置,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当好配角,唱好主角,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在班子内部,妥善处理好与班长、班子成员间的关系,研究重大问题和做出重大决策时,主动当参谋提建议,一旦形成决议,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大胆承担任务,积极组织实施。遇到情况及时汇报,及时通气,争取协作和支持。对所办管的具体工作,做到了支持不干预、参与不包办、确保了担任角色的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有效地推动了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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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境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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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明确旅行社和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合同范本。本范本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境内旅游合同的签订。

二、旅游者应当与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

三、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协议条款》、《旅游行程单》及其他双方约定的附件组成。双方可以协商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补充本合同范本,但不得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的旅行社应承担的义务。

四、浙江省旅游质量监督投诉电话: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一条 概念及定义

1. 旅游费用:亦称旅游团款,是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境内旅游服务的费用,包括:交通费(含机场税)、住宿费用、餐饮费用(不含酒水费)、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2.离团: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3.脱团: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4.转团:组团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本合同义务,并由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5.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等。

6.公共交通工具:由公共交通经营者经营,面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用于旅客运输的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各类交通工具。

第二条 旅游者的权利

1.有权要求旅行社出具相应的业务经营资质。

2.有权要求旅行社对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做出真实准确的说明。

3.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

4.有权拒绝旅行社擅自安排转团,拒绝旅行社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项目。

5.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6.《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三条 旅游者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2.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向旅行社提交必要的个人证件或其复印件。

3.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确保身体健康条件适合本次旅游,并且不会危害其他旅游者的健康和安全。

4.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5.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6.旅游者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团的,必须征得导游的书面同意。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8.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行社、其他相关经营者、相关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9.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并自行保管。入住酒店时,亦应随身携带上述物品或者将其存放在酒店贵重物品寄存处。

10.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

第四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费用。

2.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3.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4.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五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

(1)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

(2)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3)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

(4)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2.旅行社系受委托代理其他旅行社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签订本合同的,应当在本合同中载明委托社的基本信息。

3.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旅游行程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当记载下列信息: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2)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3)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4)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5)地接社信息及提供地接服务人员的联系电话。

《旅游行程单》的用语应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仅供参考”、“以为准”、“超豪华等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5.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

6.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7.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它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8.对在经营活动中知悉的旅游者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9.要求委派的导游、领队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合同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要求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如有多种变更方案的,旅行社可以选择半数(含)以上旅游者同意的方案,如不存在半数同意的方案,由旅行社确定方案;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4)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必要的费用包括以下两部分:旅游费用的10%作为旅行社行业预期利润损失;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的费用(预订金)、旅游汽车人均分摊的费用、住宿费、餐费、导游人员的服务费等产生的费用。如旅行社购买的是团队包机票,执行的是团体优惠价格,附有严格的限制使用条件(不能改、不能转、不能退),行前解除合同后,机票价格即为实际发生的费用。

旅行社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地点,也未能在出发途中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出发当日解除合同。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后,旅行社应当按照本条第1项的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协助而产生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4.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但至少应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第八条 合同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正当理由包括: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无法按时办妥签证、安排交通等事宜,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等情形。

第九条 特别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团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健康问题的病患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疾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 50克 / 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9)其他不适宜参加旅游的身体情况。

第十条 老年、未成年旅游者的特别约定

1.老年旅游者特别约定

(1)年满60周岁的旅游者应当向旅行社提供家属或其他紧急联络人的联系方式。

(2)报名参加旅游时,应当如实填写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并须特别声明根据身体健康状况不宜参加的行程、项目、交通工具、饮食、特殊地域环境限制等。

(3)因疾病等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旅游时,应当及时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旅行社应当协助其就医或者返回,就医及返回的费用由老年旅游者自行承担,旅行社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七条第1项的约定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老年旅游者。

2.未成年旅游者特别约定

(1)未成年旅游者独自或由非监护人陪同参加旅游的,须征得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2)未成年旅游者的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义务的人,应当保护随行未成年旅游者的安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以下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1)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

(2)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5 %;

(3)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0 %。

旅行社应当自解除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旅行社按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办发〔20__〕44号)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有权根据《旅游法》第70条之规定获得惩罚性赔偿。

3.旅游者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照约定的金额或时间支付旅游费用的,应承担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除非有特别约定,在旅游出发前一日尚未按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依据第七条第1项要求旅游者承担必要费用,并追究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4.对行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滞留、拒绝登机(车、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由此给旅行社造成的损失由旅游者承担。

5.旅游者擅自滞留或脱团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

6.旅游者因未遵守旅游目的地有关规定和风俗习惯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责任减轻及免除

1.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行为、违法犯罪行为、自身疾病、自己行为判断失误、自甘风险参加某些旅游项目等,造成自己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旅游者自己承担全部责任,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协助处理,旅行社因协助处理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2.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采取救助措施。

3.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已向旅游者作出明确警示,采取了必要防范措施,且在事后履行了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旅游者因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误,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向旅游者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二部分 协议条款

甲方(旅游者):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住所或单位地址: 邮编:

固定电话: 手机:

乙方(旅行社):

地址: 邮编:

经营范围:

旅行社业务许可证号: 开户行及账号:

本次行程的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乙方如受委托代理其他旅行社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填写委托社信息:

委托旅行社:

地址: 旅行社业务许可证号:

经营范围:

乙方委托以下地接社提供地接服务:

地接社名称: 地址:

地接社名称: 地址:

地接社名称: 地址:

地接社名称: 地址:

乙方应在《旅游行程单》中载明地接社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一条 旅游线路及时间

旅游线路名称: ,旅游团号:

旅游时间 晚 天,共___日,出发日期: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出发地: ,途经地:

目的地: ,结束地:

第二条 旅游费用、支付期限、支付方式

1. 旅游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由如下项目组成:

(1)旅游者共 人 ,其中12周岁以上的共 人,每人费用为 元;12周岁以下的儿童共 人,每人费用为 元。

于本合同签订时尚未满12周岁,但在本合同约定的行程期间的任何一天年满12周岁的旅游者,旅游费用按12周岁以上的标准计收。

(2)单人房差费: 元;其他(请予以注明): , 元。

(3)导游服务费,每人(旅游者) 元,共 人,共计 元。

2.甲方按以下第 种期限付款:

(1)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款;

(2)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款;

(3)在 年 月 日之前,支付 元;行程结束后 天内,支付余款;

(4)其他: 。

3.甲方以下列第 种方式缴纳费用:

(1)现金缴纳方式;

(2)向乙方指定账号转账,账号为: ;

(3)其他: 。

第三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乙方建议甲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甲方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人 ,保险费 ,

保险金额(根据保单填写) 。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1.最低成团人数 人。如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乙方委托 旅行社履行合同,由该旅行社安排出行,该旅行社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甲方如不同意上述处理方式,按照《通用条款》第七条第4项或第十一条第1项处理。

第五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的旅游、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实际签订合同的旅游者为甲方,其他旅游者与甲方具有同等地位,甲方与其他旅游者之间的关系(比如赠予、委托代理、代表等)属于内部法律关系,乙方属于该法律关系的第三人,甲方没有义务向乙方披露该法律关系的内容。由于其他旅游者不参与合同签订过程,乙方无法直接向其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因此甲方有义务将合同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的说明,对旅游者的特别提醒、警示以及合同中对旅行社责任免除等约定)及时全面地告知其他旅游者,并将其他旅游者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健康信息、不适合参加的旅游项目的信息等)告知乙方。除非其他旅游者事先向乙方书面声明,否则甲方在合同文本、相关附件以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补充协议上的签字,效力及于全部其他旅游者。如甲方将本合同中自身权利义务转让于第三人的,不影响其他旅游者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该第三人不承受上述代表地位。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签订地: 。

4.补充约定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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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行政,全文共 4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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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遵照中央和北京市委决策部署,按照“思想认识有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自查自纠有明显成效”以及《北京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中“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市旅游委坚持开门问策广泛征求意见,聚集“四风”深刻剖析检查,找问题、挖根源、定措施,为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打下良好基础。根据《市法制办关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现将市旅游委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市旅游委行政执法工作主要由市旅游执法大队执行,政策法规处负责对执法工作及行政主罚案件的法律法规适用准确进行把关。旅游执法大队依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细则》、《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等相关旅游法规对全市旅游企业(包括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和旅游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对上级交办、转办以及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的旅游违法行为开展调查、核实。并协调公安、工商、交通、城管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对影响首都城市形象的非法“一日游”行为开展打击。

(一)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旅游委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依法行政专项考核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会议,安金明副主任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为加强全委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理念,推动首都旅游产业有序发展,制定《市旅游委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提出要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加强旅游地方立法调研、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加大对旅游市场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等工作。

(二)落实依法行政培训工作

结合《旅游法》的颁布与实施,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机制。请《旅游法》起草人之一、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李磊副司长讲解《旅游法》的核心内容、立法思想,以及下一步工作方向等。同时,邀请朝阳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结合行政审判的案例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树立并强化了职权法定、履责及时到位、程序正当以及准确适用法律的意识。

(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

XX年,市旅游委执法大队会同市公安、工商、城管、交通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对全市范围内的“一日游”市场秩序开展整治工作。出动检查人员35000余人次,检查旅游车2300余台次,检查导游员2500余人次,检查旅行社、景区、旅游商店等旅游企业XX余家。其中,查处黑车92辆,查处黑导游16人,收缴旅游假地图2份,清理非法“一日游”假站牌500余块,查处散发非法小广告行为900余起,收缴非法小广告60000余张。

1、加强旅游执法协调联动,深入推进“一日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

一是集中力量捣毁涉嫌诈骗游客的犯罪团伙。“五一”小长假期间,会同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朝阳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市交通执法总队,对位于朝阳区的北京玉宝轩商贸有限公司(原名玺龙翔玉器店)开展集中打击行动,捣毁了这个以“祈福、做法事”名义对参加北京“一日游”的外地游客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

二是开展重点景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联合海淀区旅游委、海淀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颐和园保卫部等果断处理颐和园周边“黑导游”揽客、西顶庙迷信经营行为,净化了“颐和园”和“西顶庙”内外及周边秩序,有效保障了中外广大游客的利益,同时对各类扰序行为形成了震慑。

三是积极应对媒体曝光的涉旅违法违规行为。针对7月份曝光的“导游持刀威胁游客”事件,市旅游执法大队反映迅速,前后三次召开媒体通报会,向社会各界及时公开情况,并会同市公安局刑侦、交管及交通执法部门介入调查,最终“黑导游”孟某涉嫌持械威胁游客,被行政拘留5天,当事旅游大巴车所属公司因未按约定线路行驶,处以3000元罚款。

四是开展多项旅游市场检查活动。尤其是在《旅游法》实施后,针对《旅游法》中明令禁止的指定具体购物场所问题和强迫消费等问题,协调区县旅游、公安、交通、城管等执法部门在重点景区、重点旅游购物场所、路段开展不定时、不定点的联合检查。

2、坚持教育查处并重,不断规范旅游企业经营和服务行为。

市旅游委坚持全面打击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集中行动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宣传教育与集中处罚相结合,整治封堵与建设疏导相结合,采取多项措施引导、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包括坚决清理整顿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承包挂靠、网络虚假旅游信息等不规范行为;严厉打击;积极推出“一日游”公共服务产品;开展“一日游”重点地区专项整治;强化属地管理,启动量化考评工作等。

(四)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化解纠纷

落实旅游局32号令《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充分运用调解方式积极处理各类旅游投诉,及时化解旅游纠纷,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切实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

二、行政执法依据和职权情况

目前,市旅游委执法大队针对旅游市场监管主要依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处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八项旅游法规。

其中, 针对旅行社虚假宣传、组团赴非旅游目的国、零负团费、变相收取其他费用、不履行合同、超范围经营、聘用无证导游和领队、擅自变更行程、胁迫和欺诈游客购物、恶意拖欠有导游团款等100余项行为,依据上述八项旅游法规分别对旅行社和导游员进行查处。

不常用的法规有:《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其原因:

一是《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所包含的内容是对《旅行社条例》进行解释和说明,法律效力和行政处罚尺度不如《旅行社条例》更具有管理力度,且《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只能配合《旅行社条例》使用,不可单独使用

二是《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中,只有导游人员计分管理项作为对带团导游现场检查及处罚使用。其他方面的条款只是配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使用,不可单独使用,且没有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条款。

XX年,市旅游委分别对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北京王府国际旅行社以及导游人员王丽丽等6起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累计罚款123160元。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6件。

三、主要做法

按照中央和市委对作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在抓贯彻落实过程中,从思想的高度自觉到行动的高度自觉,坚持把转变作风和廉政、勤政、善政一起抓,从思想上查根源,从行动上找差距,在落实中见成效。

(一)注重提高认识

市旅游委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办公会,认真学习中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切实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八项规定和十五条意见的具体要求上来。

(二)注重制度建设

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从13个方面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五条意见进行具体细化,增强抓落实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注重立行立改

针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市旅游委领导高度重视,执法大队全体人员从上到下查摆问题,自我剖析,坚决整改落实。并结合实际工作,转变观念,提高为来访游客办实事解难题的自觉性,有力的推动工作上的成效。

四、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为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市旅游委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本着“立行立改,抓好集中治理;标本兼治,健全措施规范;班子带头,强化自身建设;破解难题;推动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下大力气推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存在问题

1、理论学习抓的不紧。主要表现在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高,缺乏计划性、系统性和主动性。对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理解掌握不够透彻。

2、思想建设抓的不紧。对日常学习教育失之于松,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群众观念等内容的学习教育不够经常。

3、群众观念树立不牢。对群众的主体地位认识存在偏差,主动与群众,尤其是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沟通不够经常,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自觉性不高。

4、机关作风建设不强。学习不刻苦、思想不艰苦、工作不吃苦的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同时,还存在有高高在上,口气大、架子大、态度生硬,缺乏大局意识,难以沟通,不按规定,不按程序,不按要求办事,随意性过大的问题,造成“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工作作风。

5、勇于担当精神不够。在工作中存在的本位思想,考虑个人利益较多,存在工作上的推诿扯皮和不作为现象。实干作风不过硬,缺乏吃苦精神,对棘手难题有畏难情绪,缺乏勇于负责、勇于当当的精神。

6、政绩观偏差较大。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树立的不牢固,对群众路线认识不够深刻,工作思想不够端正,存在私心杂念,造成政绩观发生偏移。

7、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不够有效。针对北京旅游市场秩序,特别是“一日游”市场存在的欺诈游客损害首都形象的顽疾,市旅游委联合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开展整治工作多年,虽有所成效,但时有反弹,屡禁不止。说明,打击的力度还不够,创新思维不够,方法不够有效,对北京旅游市场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建立的长效机制还缺乏有深度的研究思考,离中央、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存在一定的差距。

按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明确查处黑车和黑导游违法行为的有关法律依据目录及相关文书的通知》(京城管执字〔〕16号)文件要求,黑导游非法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问题的监管和查处部门为市城管执法局。

(二)整改措施

1、抓好理论学习。坚持把加强整治理论学习作为一种整治责任,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切实改进学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事业观。

2、完善制度,落实工作体制机制。以认真负责、改革创新的精神,聚焦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形成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完善工作督导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工作落实的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减少部门间相互掣肘的现象。

3、大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与群众,尤其是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沟通,了解需求,倾听呼声,扎扎实实为企业、为群众办实事,着力解决目前的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共创优美和谐的市场环境。

4、抓好风清气正干事业。牢记“为谁当官、怎样用权”,防止和克服安逸享乐、精神懈怠、行为错位的表现,把心思和经理更好的集中到干事创业上,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5、做好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北京市委十五条意见,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政准则和相关管理规定。坚持依法行政,秉公用权,不搞以权谋私,不搞任何形式的特权。

6、抓好《旅游法》的学习贯彻。全面规范旅游行业的经营和服务,下大力气对旅游景区、旅行社、导游员、游客进行全行业、全覆盖的行为规范和宣传教育。结合北京旅游的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旅游法》的具体措施,细化相关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可操作性。在旅游委官网、旅游景区加强《旅游法》的宣传讲解,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问题核查等方式,加强旅游行业的督导检查,对违法《旅游法》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7、加快举报投诉受理案件的办结率。针对领导交办、转办、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游客反映的旅游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对问题属实的,按照《旅游法》的相关内容高质高效的依法处理。对存在违法犯罪情节的,迅速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8、提高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的效率。针对旅游举报、投诉案件涉及的部门,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处理,并在规定是时限内以文字形式反馈。

下一步,市旅游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树立新的目标,确定新的标准,采取新的措施,以新的形象、新的姿态、新的干劲,扎实有效的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推进北京旅游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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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计划书1000字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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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

D1 早上7:00坐大巴到西递古村

D2 13:00入住蓝山酒店,休息购物

D3 17:00 游览屯溪老街

第二天

D1:早上6点起床,在汽车站旅游集散中心或黄山长途汽车站,乘坐“屯溪——汤口”或“屯溪——汤口——太平”的旅游中巴车,从汤口换乘中心乘“汤口——云谷寺”的新国线环保车到云谷寺风景区

D2:8:30坐云谷新索道到小梦幻或徒步到白鹅岭。

D3:从小梦幻到竖琴松——黑虎松——始信峰——北海景区——曙光亭 D4西海大峡谷:团结松———西海饭店——排云楼宾馆——排云亭

经太平索道路口——一线天——回音谷——一环交叉路口(走右边)——二环(走左边)——谷底——山洞——步仙桥——上行到天海——住白云宾馆 D4:到光明顶看日落,回到白云宾馆休息。

第三天

D1:5:30分起床到光明顶看日出。

D2:到天海从 鳌鱼峰到百步云梯——莲花亭——迎客松。

D3:从迎客松经台阶路到蓬莱三岛、一线天,上小心坡过蒲团石到达天都峰的北路口  ——经天上玉屏——-天桥——-鲫鱼背——-仙桃石——天都石室到达峰顶,

D5 从天都南路下:跳板石————-步钟梯——天地一线——三姑洞——老虎口——半山寺——立马桥——月芽亭——慈光阁

D6:慈光阁坐景交下山(一般是16点半左右到汤口)。回程。

游览各景点步行所需时间:

换乘中心→云谷寺:25分钟 换乘中心→慈光阁:20分钟

云谷寺→白鹅岭:2个半小时 小梦幻→始信峰 20分钟

白鹅岭到黑虎松:10分钟 黑虎松→始信峰:10分钟

黑虎松→梦笔生花:15分钟 梦笔生花→曙光亭:10分钟

曙光亭→清凉台:5分钟 清凉台→狮林大酒店:5分钟

狮林大酒店→团结松:15分钟 团结松→排云亭:25分钟

排云亭→飞来石:40分钟 排云亭→西海大峡谷→步仙桥:4小时飞来石→光明顶:25分钟 步仙桥→天海:1小时

光明顶→天海:15分钟 白鹅岭→白鹅山庄→光明顶:45分钟

天海→鳌鱼峰:15分钟 鳌鱼峰经一线天或鳌鱼洞到百步云梯:30分钟百步云梯→玉屏楼:1小时 玉屏楼→天都老道口:25分钟

老道口→天都峰顶:50分钟 天都峰顶→半山寺:1小时

半山寺→慈光阁:1小时 老道口→半山寺:45分钟

交通 150/人

住宿,西递门票等 370/人

西递:交通费40元/人(来回)

市区至汤口 30/人(来回)

新国线专用登山交通26元/人(来回)

黄山门票75元/人(有效证件)

黄山索道:65元/人(单程)

屯溪老街 70/人

食品100/人

黄山旅游必备物品:

1服装鞋帽:登山鞋(运动鞋)、冲锋衣裤、抓绒衣、替换衣裤、(宽松运动休闲服装也可以)、有羽绒服的除夏天外最好带上,帽子、手套。

2、食品饮料:自备(一个早餐,一个晚餐,两个午餐)(可选方便面、米、牛肉干、巧克力、火腿肠。尽量带热值高的食品)尽量多带腐化物资。水(1升-2升) ,饭盒筷子,打水的容器。

3、医药的用品:感冒药、肠胃药、消炎药、跌打损伤药、晕车药。配备自身常用药。

4、其它的用品:身份证及有效证件、一次性登山雨衣(山高风大不宜打伞,汤口各酒店都有卖)、地图、手套、手电筒、手机、相机头灯或手电筒、洗漱的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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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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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旅_____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明码标价的旅游经营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游经营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游经营者出具由江苏省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

三、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他人代为履行合同,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五、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提前3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六、旅游合同订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权知道旅游经营者是否已办理了符合旅_____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_____;同时也可自行选择投保旅游意外_____,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_____条款处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_____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印制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并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经有认定权的部门认定后,有权要求组团旅游经营者赔偿。

十、旅游者属于单位所订立的合同,双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合同鉴证;办理合同鉴证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督促该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游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诉;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约定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旅游投诉、调解机构:

江苏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邮编:210003。

江苏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25X8185。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106X5315。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电话:025X1128-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邮编:210024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025X0315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邮编:210024

各省辖市均有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工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合同当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组团旅游经营者)?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时,应按约定交纳旅游费。

3.甲、乙双方对“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的另行约定:“______________?(如无另行约定,按“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规定执行)。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游单位______________?,人数?(男___人、女___人),名单附后。

旅游者______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人数___?。

团号_________。

行程共计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_________?。

主要游览景点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用餐次数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住宿次数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______________。

_____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____________

应交纳团费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指:《_____》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双方损失的,各自承担责任;

3.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情形:

1.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减轻责任:

1.有证据证明属非过失、非故意的违约;

2.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五)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责任:

1.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对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提醒、劝戒、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的;

2.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六)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管理监督所、消费者协会投诉提出赔偿请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当事人双方提交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_____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_____协议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经办人: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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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民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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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组团旅行社)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 成交订单

1.内容

团号:________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境外共计-晚-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出发、返回地点、出发、返回地点、时间

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_________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表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①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②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末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④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①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②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③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末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②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③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台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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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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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依据我国《民法典》、《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组团旅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报名参团

1. 甲方报名参团时应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资料,旅途中须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如因甲方提供不实身份资料造成不能成行或行程受阻,乙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有权收取已发生费用。

2. 甲方签订合同时应付清全额团费,乙方收取旅游费用时应出具发票。

3. 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如有无特殊病史等)如实告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4.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并在旅游出发前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旅游费用

5. 团费一般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包价项目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等。

6. 团费一般不包括: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航空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酒水饮料费、个人伤病医疗费等)及小费。

三、行程变更或取消处理办法

7. 发生战争、地震、洪水、火灾、暴风雪、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事件可变更或取消行程,但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件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出发前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可协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如甲方决定取消行程的,乙方应及时办理有关交通票务、订房等退订手续。旅途中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积极配合,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双方合理分担。

8.出发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旅游行程取消的,应按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造成乙方发生航空、陆运、水运票务、订房等业务损失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另行约定),该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违约的,应退回甲方全额团费。(2)违约方在出发前4日以上(不含出发当天,以自然日计算,下同)通知对方的,应支付团费5%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前3至1日通知对方的,应支付团费10%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当天通知对方的,应支付团费15%的违约金。

如报名时间在出发前4日以内(含出发当天),违约方通知对方取消旅游行程的,应支付团费3%的违约金。

9.更改旅游行程或出团日期的,更改方应与对方协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协商不成按取消行程处理。

10. 出发前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因此增加或减少费用的,由甲乙双方按实结算。

11.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第三方旅行社承诺承担乙方全部合同义务,乙方在保证不改变已约定的行程安排、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不提高团费的前提下,可以将甲方转至第三方旅行社合并组团出行,乙方对第三方旅行社的违约行为承担先行赔偿责任。如转团导致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降低、行程安排变更或团费提高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甲方推荐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并由甲方与被推荐的旅行社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如甲方不同意转团、乙方又不能安排出行的,按乙方取消行程处理。

四、有关责任

12.甲方有责任配合导游工作,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土人情和民俗习惯。如甲方的言行严重干扰旅游团队正常运作,乙方有权取消其随团资格,并由甲方承担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甲方因违约、自身过错(如违反法律法规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等)、自由活动时间的个人行为、自身疾病等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自行承担,但乙方应给予积极协助;如甲方因此不能继续行程的,乙方应作妥善安排,所交团费扣除已发生费用和损失后,按多退少补处理。

13.旅行中,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丢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发生争议时,甲方不得以旅游服务质量问题等原因拒绝登机(车、船);甲方不得自行离团,否则作自愿退团处理,所交团费不予退还。

14. 旅行中发生甲方在入住宾馆财产被盗、游览景点或乘坐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情形的,如乙方无过错,则不负赔偿责任,但应给予甲方必要的协助。甲乙双方均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自身行为导致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5.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和财物安全需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服务,对可预知危及甲方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相关旅游意外保险。

16. 乙方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甲方证件、票据,或有关代办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因此而增加的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7. 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如政府重大礼仪活动,飞机、火车、轮船晚点等),乙方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甲方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

1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合同约定之外的项目(包括景点、购物点、风味小吃、收费娱乐项目等)。

19. 甲方在乙方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经甲方举证确认是假冒伪劣商品的,在购物之日起60日内,可要求乙方协助索赔;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进行索赔。自甲方举证之日起60日内,甲方未能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乙方应当先行赔付。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委员会等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①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②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乙方质监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旅游质监所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行程内容与标准: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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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行业解放思想心得体会_解放思想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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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业解放思想心得体会

旅游人,一个新兴朝阳产业从业者的概称,一个专门致力于资源开发和线路经营的形象代表,一个为他人所羡慕、可玩可闲可潇洒的职业角色。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发展机遇一直在考验着当前旅游人的意志和能力。今天要和大家探讨的是关于新时期旅游人在经营活动和产品开发过程中所选择的思路和思想,以及对旅游行业发展的态度和行动。进入7月,共产党员在旅游行业中的作用应该更具现实意义,因此我们来谈解放思想。

本文提到的旅游人,我们理解为旅游行业行政人士、旅游行业教育学者、旅游经营商(旅行社人员)、导游服务人员、酒店及相关一线人员。现在我们就从基本的层面去观察和评价现阶段的旅游市场环境。

当前在实际的旅游活动中,游客在回顾行程的时候,流行这样一段话“上车睡觉、下车尿尿、到了景点就拍照、回家一问?什么也不知道”,这就是一次旅程的日记或者是总结,话糙理不糙。想一下,确实比较形象,也比较普遍。不论是省内周边游、国内飞机游、出境游,都存在着这样的模式,在一次旅游之后,我们所收获的是见闻、感受,但是这些还是无形的,要说能留下的直接感受到的,就是照片或者是购买到的地方特产,所以这段话总结的恰到好处。曾经也有游客这样说过,走一次欧洲10国,回来看照片的时候都不记得照片的背景是哪个国家的了.听起来好笑,其实更值得我们去体会。

我国的旅游业起步较晚,发展较快,也逐渐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类产业,因为旅游见效快,这也就直接影响着地区经济规划的决策。话题虽然有些大,但是道理很简单,能够尽快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产业,谁能不去抢着做呢?但是在规划到决策到执行的过程,难免会有盲目性,导致资源和环境本身具有的优势没有达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另外一方面,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服务要和资源以及市场的开发同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专家们在大谈特谈开发,教育学者在热议旅游教育前景,但是与实际的距离还是有很大的。导游在服务过程中,一部分导游把购物、加点放在首位,与实际的角色大不相符。其实归根结底就是思想问题,套用对党员提出的要求就是“解放思想”问题。

人的思想在支配着人的行动,能够真正解放思想,具体如何解放思想,解放思想之后付出什么样的行动,是一个艰巨的任务。我们先来看看旅游人的几个代表,来分析一下解放思想的目标。先来看一下,我们旅游行政人员现有的作用和应该起到的作用,做个比较。

今年两会中,提出一个重要的概念,就是“服务型政府”角色和意识的确立。中央到地方,旅游局是本地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旅行社、酒店、餐厅、景区等旅游要素都会纳入到其管理范围,旅游局的指导作用和监管作用不容忽视。但是新的时期又提出来新的理念,就是作为政府部门,又多个服务作用。在行使其权力的同时应该为正规旅游企业提供必要的政策服务和常态化沟通。我们欣喜的看到,在角色权力划分变化的过程中,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在逐渐增强,这也是旅游企业感到高兴的事。作为行政管理的角色,更应该从大局去思考地区旅游资源开发的特性,真正从实际出发,提供更有力的指导效能。

接下来,说说旅行社,现在旅行社经营的模式呈现多样化,出境社,国内组团社之外的形式越来越多,之间掺杂了很多旅游行业之外的经营套路,比如说,在一个公司的名下,可以不用拿出大量的注册费用,来从事个人的经营,按年向这个公司缴纳一定的公司名称使用费即可独立经营,这种形式俗称“挂靠”,对于这类现象的好与坏,我不去评论,单就这种模式的经营思路,追去短期效益者不少见,至于发展的如何,要靠时间来验证。

旅行社是通过组合旅游各大要素进行线路设计、包装和推广宣传的企业。当前的市场是价格成为游客选择产品的重要标准,但是这一标准的形成,给旅行社带来的却是利润的减少,多家旅行社在拼杀价格,以致于要素的标准一降再降,接踵而至的游客投诉涌来。其实作为旅游经营者,应该转变的思路是,不是单纯的迎合游客对价格的需要,而是引导游客透明消费和选择品质的消费。旅行社的引导作用应该强化,这种引导是带领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旅行社的采购成本和经营成本构成了旅游产品的成本,要想从价格上做文章,就必须从采购和经营上着手,其中要牺牲的必然是采购成本,安排的准几星代替挂几星,要么就是位置的选择,车况的选择,景点的筛选,接下来的行程就是一次购物之旅。这种现象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旅行社转变思路的另一着眼点就是专心设计旅游产品,精心选择产品要素,去拓展更为广阔的客源市场,从实际出发去发展旅游,而非只求眼前利益和经济利益。

下面来说说导游服务人员,我们通过市场调查和游客反馈经常能够听到游客对导游人员的不满,“骗子、手段黑、认钱不认人”,前几年,电视中曝光了“邬敬民”披露一些关于旅游行业的黑幕。,说到导游员拿回扣、拿人头。当时从业的导游员一下轰动了,直指这个人是旅游行业的“败类”,当时媒体渲染的也非常强烈,其实这种所谓的黑幕,在一些理性的消费者心目中已经很清楚了,媒体在报道的过程中侧重对黑幕的揭发,而忽略了造成这些黑幕存在的根本原因,因此我也很不能理解媒体的做法。但是我更想搞清楚一个事情,哪个行业没有黑幕?我也真希望,哪个行业都没有黑幕。既然说到这里,不妨和大家来研究下,造成这些黑幕的原因。其一,过低的地接价格需要靠自费和购物来补充一部分利润,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旅行社把一部分成本压力转移到了导游身上,就形成了所谓的“人头费”,导游接下一个这类的团型之后,就不得不去做一些努力来完成这样的任务,否则自己就要赔钱进去,直接导致导游态度的好与坏,也影响到游客的心情。其二、导游本身素质有高有低,对金钱的理解也有不同。一些导游考下了导游证需要落实一些手续之后,在实际工作中,无工资、无保险的状态,也逼迫自己不得不面对当前的经营和服务方式。因此,导游需要实际的保障,更需要专业的培养,需要思想觉悟的提高,更需要有力有效的管理。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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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旅游促销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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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全国经纪人、油卡系统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3日至20xx年9月30日(第三季度)

三、奖励方案

①新晋(本季度)见习代表并在公司办理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送“定制喷雾运动水杯”1个及“新人礼包”1份;

②新晋(本季度)营销代表国内1人免费游;

③新晋(本季度)营销督导国内双人免费游,须带1名团队骨干;

④新晋(本季度)营销主任国内3人免费游,须带2名团队骨干;

⑤新晋(本季度)营销经理海外双人免费游,须带1名团队骨干;

⑥新晋(本季度)营销总监海外3人免费游,须带2名团队骨干。

备注: 1.“定制喷雾运动水杯”数量1000个,先到先得;

2. 本活动只针对油卡系统;

3.“新人礼包”包括:

经纪人资格证1个,

工作证1个,

油卡1套,

公司司徽1枚,

胸牌1枚,

招商手册5本,

画册5本,

签约经纪人手则1本,

三折页20张,

无纺布袋子1个;

4.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新合联盟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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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旅游线路合作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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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开发市场,实现双赢成果,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签定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合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将乙方列为市场战略合作商,在市场推广上与乙方进行联合捆绑销售并对乙方进行广告推广支持。

2、甲方将在景区服务、多景点价格等方面给予乙方特殊支持并鼓励乙方推广多个景点。

3、甲方按市场价格给予乙方专线市场支持,甲方价格如有变动,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4、甲方给予乙方运费补贴,每季度支付,乙方须提前10天开具等额发票给甲方。

5、乙方将甲方列为市场战略合作商,将甲方产品列为市场重要推广产品和线路,乙方不得主动销售和推广与甲方同质的其他旅游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返还运费补贴。

6、乙方及乙方门市、各分社印刷宣传品、线路、各媒体广告、网站等须重点突出甲方产品。

7、乙方享受甲方的优惠价格政策,但有义务协助甲方稳定市场价格秩序,如乙方扰乱甲方市场价格和秩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8、乙方承诺在以下媒体进行宣传和推广:_________________(附具体投放方案),上述广告须在6个月内投放完毕并将对外推广甲方的相关资料留样交于甲方留底保存。

9、乙方承诺每天发车,并提供两部30座以上大巴接送游客(遇特殊情况如台风、道路等不能正常发班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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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对旅游产业发展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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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业发展思考

今年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做大做强“药、水、游”三篇文章。面对新机遇、新形势,作为“绿色氧吧”的如何让旅游产业乘势而上、快步跟进,实现大发展?如何为经营绿色注入新的活力?结合××县情,谈几点肤浅的意见。

一、发展旅游产业是战略选择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旅游产业已成为世界性的“朝阳产业”,并且出现了大开发、大发展、大提高的强劲势头。它以其关联带动性强、就业容量大、投入产出高等显著特点,被经济人士称为西部开发的第一桶金。据有关资料显示,旅游产业每收入1元,就能带动相关产业增效4─8元,旅游产业每增加一个就业,就能间接为相关行业创造5个就业机会,其投入产出也是一般加工工业无法相比的。今年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把旅游产业作为“三大产业”之一做大做强,这充分说明旅游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发展旅游产业是顺应国际国内外潮流,立足资源优势,符合实际,壮大县域经济的战略选择。

1、优美的自然风光奠定了旅游产业发展的坚实基矗绿色森林植被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83%,是国家重点天然林保护区,有国家珍稀保护树种33种。中医药材质量上乘,无草不药,盛产中药材420余种,中医药文化积淀浓厚,是我国药文化发源中心之一。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有全国规模最大的人工林麝驯养基地,盛产名贵中药麝香,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县内国家一级保护动物3种,二级22种。县域河网密布,沟壑纵横,水资源丰富,全县大小河溪2740余条,是我国“南水北调”工程中线调水水源重点保护区。境内地质构造奇特,有世界第一大“天生桥”,黄柏樘地穴深不见底,天坑峡峡谷幽深,溪水纵贯,是地质科考、旅游探险的最佳去处。山水风光巧夺天工,林海瀑布,草甸湿地,奇峰幽峡,飞禽走兽,珍木异草等自然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具有较高的开发价值和发展前景。

2、淳朴的民风异俗丰富了旅游产业发展的文化内涵。享有“一脚踏三时之称的鸡心岭,奇景繁多,民风淳朴,民俗各异,山野田园风情浓郁。“湖广移民”人文遗存众多,风土人情四方八杂,十里不同。大榆河外来棚户原始风貌至今保存完整,原始生活风情神秘古朴。海拔2917米的大巴山主峰化龙山位于县境西部,山地立体气候、森林植被垂直带谱显现,素有“物种基因库”、“野生动物乐园”之称,来此领略“一山有四季,五里不同天”的奇特自然景观。自古就是川陕鄂商业贸易和商贾客旅的重要通道,素有“陕西南大门”之称。

3、独特的区位优势带来了旅游产业发展的难逢机遇。地处黄河、长江两大经济文化带融汇区,北连西安安康,南接重庆三峡,东承神农、恩施,西启岚皋、平利,承南启北,连接东西,是西北地区进入长江大经济文化带的重要通道,也是中西部地区经济文化大开发的战略结合部位,既是联接古都西安──安康瀛湖──大小三峡──神农架原始林区──恩施土家人文风情──张家界绿色旅游热线中的重要驿站,又是陕西绿色旅游的重要补充。独特的区位优势必将促进旅游资源优势更快地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4、完备的配套设施打造了旅游产业发展的良好平台。我县正在与邻县共筑省级公路网,着力建设新三峡陆路大通道。平镇公路二级路项目正在实施。针对公众休闲娱乐度假的需要,有针对性地推出了一些休闲度假、娱乐观光、自然野趣等旅游品,如“南江河漂流”、“野生动物观赏”、“农家乐”等。以宾馆饭店为主的旅游服务体系发展较快,上档次、有特色的宾馆饭店已发展到5家,床位数200多张,具备了一定的接待能力,宾馆星级创建达标正在有序进行;旅行社也正在加紧筹备组建,以生态旅游为特色的“农家乐”已建成26家,环境优雅,服务档次高,我县旅游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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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贵州省旅游业发展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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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旅游发展考察报告

贵州省旅游业发展考察报告

湖北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中央确定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方针,进一步加快湖北的改革和发展,5月30日至6月7日省政府咨询委员会派出调研组赴贵州省考察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情况。贵州省政府办公厅组织了旅游局、扶贫办、民族宗教委员会、党史办等部门召开的座谈会,介绍了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贵州旅游业发展的主要经验及发展思路。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贵州省旅游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贵州省按照《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通知》中提出的“发展特色旅游业”的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要把旅游业作为特色优势产业加以大力扶持和发展,培育成支柱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目标,积极推进贵州省旅游业的建设和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近五年来,全省旅游总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提前三年实现了“十五”计划目标。2004年,全省接待入境旅游者23.1万人次,外汇收入8020.27万美元;接待国内旅游者2480.21万人次,同比增长31.88%,国内旅游收入161.0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0.8%,旅游总收入167.75亿元,同比增长43.54%。

贵州省旅游业发展的基本特点:一是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的机遇,进一步坚定加快旅游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2002年出台了《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标志着贵州省旅游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从贵州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旅游业富民强省、保护自然生态和民族民间文化、推动改革开放等功能和产业联动效应,使旅游业的发展与实现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相协调。抢抓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强化旅游产品建设,调整产业结构,提升素质,创新旅游业发展模式,使贵州旅游业形成一条具有地区特色的发展之路。二是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2000年至2004年,国家和贵州省各相关部门对旅游业投入共计4.03亿元,其中旅游国债资金达3.25亿元,投资总额超过了1980年至1999年贵州省财政对旅游业的投入总和,极大地改善了旅游的基础设施建设。贵州省委、省政府在财政比较紧张困难的情况下,决定从2002年起,每年拨出专款1200万元建立贵州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把对旅游业的投入纳入到财政预算中(从2005年起增加到2000万元),这对进一步完善贵州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旅游宣传推介力度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以交通为重点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高等级公路主骨架正在形成,公路主干线通往重点旅游区的道路条件显著改善,几个旅游支线机场相继通航和开工。四是旅游规划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在世界旅游组织和国家旅游局的指导下,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由国际著名旅游规划专家编制的《贵州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获得了贵州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的批准,地、县级旅游发展规划和支线机场旅游线路规划及长征文化、乡村旅游等专项旅游规划编制(修编)工作已相继完成或启动。五是旅游精品战略全面实施,以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和多民族特色文化体验旅游为重点的产品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全省首批三个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建设进展顺利。旅游宣传促销工作成效明显,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媒体参与的联合促销机制基本形成,“文化千岛,生态贵州”的旅游目的地形象已经凸现。六是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以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重点的旅游景区管理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进展,旅游企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全面推进。

二、贵州省旅游业发展的基本经验

1、从贵州实际出发,在实施西部大开发中,把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支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营造旅游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扩大旅游业投入、抓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壮大旅游产业规模作为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措施。

;   2、抢抓机遇,求真务实,围绕实施旅游精品战略,按照“规划先行,保护第一”的原则,切实做好旅游规划编制和旅游资源保护等基础性工作,认真解决好旅游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坚持“以质取胜”和“以特取胜”,转变旅游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和民族文化旅游,调整产品结构,优化产品体系。大力拓展中高端客源市场,积极推进区域合作,努力塑造贵州旅游新形象。

4、始终把加强旅游教育培训、整治旅游市场秩序、规范行业管理,作为提高我省旅游业管理水平、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来抓。大力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在旅游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体制、经管机制的创新上进行新的探索。

三、贵州省旅游业“十一五规划”的基本思路

总体要求是: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富民兴黔为旅游业发展的根木任务,把促进就业、解决“三农”问题、扩大对外开放和推进“三个文明”建设作为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质取胜”、“以特取胜”,进一步转变旅游业经济增长方式,在切实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实施精品战略,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文化体验旅游和红色旅游,打造精品线路,创建旅游品牌;加大以入境游为重点的高中端客源市场开发力度,加强区域合作,拓展旅游发展空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相关行业、部门的资源优势,形成合力,努力开创旅游业齐抓共建的新局面。

发展目标是:在“十一五”期间,力争实现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20%左右。2010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突破 3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当年预计全省生产总值的13%左右,初步把旅游业建成支柱产业,使贵州成为多民族特色文化和喀斯特高原生态旅游的重要目的地,成为中国西部旅游热点地区。

四、贵州省旅游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实施旅游精品战略。继续加大以交通为重点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形成航空、公路、铁路和航运构成的立体旅游交通网络。以旅游产品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快旅游资源优势向旅游经济优势的转化,争取在首批三个优先发展旅游区率先取得突破。以国际、国内旅游市场需求为导向,在不断巩固和完善现有观光、度假旅游的同时,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和红色旅游,突出特色,打造一批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安全舒适、服务配套、在旅游市场上影响大、竞争力强的旅游精品,建设一批重点旅游城市、特色旅游城镇及民族文化村寨,构建起初具规模的特色旅游产品体系。

(二)加强区域旅游合作。按照“资源共享、市场共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以资源为载体,以交通为纽带,发挥比较优势,明确区域旅游发展方向,确定功能定位和区域分工,促进资源在空间上的有效配置。加强与国内外旅游界的合作及与重点客源城市的协作,联合周边省区市共同策划推出省际特色线路,形成开放、联动和多元化的市场格局。以联手开发客源市场、联合打造区域旅游品牌、建立无障碍旅游区为重点,形成区域旅游精品环线。近期正积极参与和推动“9+2”泛珠三角的旅游合作,西南六省市区旅游合作,以及不断推进川黔渝、滇桂黔、湘渝黔等多边合作,努力促进区域旅游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大力拓展旅游市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紧紧抓住两个市场,着力拓展中高端旅游客源市场。按照营销渠道多样化、营销方式多元化的要求,切实把目的地形象推广与旅游产品营销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专业营销网络开发旅游市场的特长,形成组合优势,有效拉动客源增长。大力开发日本、港台、东南亚和韩国、欧美等入境游市场,不断拓展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华北及周边国内重点市场。

(四)实施人才兴旅战略。围绕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目标,实施人才兴旅战略。进一步加快旅游院校教育、职业资格认证教育和岗位培训的协调发展,扩大旅游教育培训与国际间合作与交流,力争到2010年,建立起适应旅游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体系。把人才培养和招才引智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培育旅游人才市场,优化旅游人才资源配置,在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的基础上,形成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服务贵州旅游业的良好机制和有效渠道。通过项目合作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吸引各类旅游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对做出重要贡献的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实行期权、股权等激励措施,以及采取知识、技术入股等形式,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和智力,推动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的转变。加强旅游岗位培训的力度,加大对旅游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旅游教育投入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文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五)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规范行业管理。营造依法行政、诚实守信的旅游业发展环境。继续抓好国家和省级旅游管理、服务标准的实施和建设,通过实施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完善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客运等旅游企业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以旅行社管理、导游管理、规范出境游和查处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等四个环节为重点,加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旅游综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进一步加强旅游行风建设,促进全行业管理水平、经营水平和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防止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几点启示

1、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旅游行政管理方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省要进一步深化旅游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分明、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旅游行政执法体系,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旅游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真正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加大旅游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逐步实行以监督执法为主的管理方式。

2、推进重点旅游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创新。我省要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属地行政管理、部门行业指导、企业自主经营”、“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继续推进重点旅游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创新,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管理权的分离。积极鼓励旅游区(点)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旅游资源能够有效保护和有利于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的前提下,依据规划和相关法规的要求,采取经营权转让、特许经营、股份合作、租赁等多种形式,通过公开招标等多种方式选择业主,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旅游区(点)的建设、管理,引进人才和现代管理理念。

3、扩大旅游业对内对外开放。推进国有独资旅行社股份制改革,推动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相互参股,促进国有旅行社企业股权结构多元化。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旅行社业。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省内外优势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到我省合资、合作经营旅行社。积极引进国外旅行社采取合资、独资方式在我省开展旅行社业务。对在我省兴办旅行社的省外、境外旅行社,在资质审查与项目审批方面适当放宽标准。省外、境外优势企业通过投资、兼并、参股、收购、迁移总部等方式来湖北开展旅游经营,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我方企业可以不控股。

4、进一步改善旅游投资环境,建立协调对外、运转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规范旅游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搭台、以企业为主体的旅游招商引资机制,建立滚动的、分层次、分行业的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库,大力推行定点定向招商、代理招商等方式,提高旅游招商引资的服务质量和实效。

5、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省财政每年安排的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要根据财力情况适当增加,主要用于旅游开发项目贷款贴息及补助、旅游规划编制及产业发展研究、旅游宣传促销等,其中用于宣传促销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各市州和重点旅游县(市、区)政府应安排相应旅游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切实保证重点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和保护的资金需求,相对集中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交通、生态、水利、小城镇建设、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等方面的资金和项目,要适当向重点旅游景区倾斜。加快建设湖北旅游项目库,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更大的支持。

6、拓宽旅游项目融资渠道。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我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和延长贷款期限;争取国家商业银行总行对我省贷款金额较大的旅游重点项目给予直贷。选择条件成熟的部分旅游区,采取经营权转让、特许经营、合资合作、租赁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吸引国外和省外资金参与我省旅游资源开发、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国外优惠贷款、政府间投资进行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和生态环保项目建设。积极探索以旅游项目收益权作为质押向银行贷款,通过建立旅游产业基金、开放式旅游基金和股权置换等方式进行市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展成为上市公司。

考察组成员:周大仁  尹光志  王元谋  邓 锋

执笔:邓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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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市旅游局机关支部党费收缴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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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机关支部党费收缴自查报告

市旅游局机关支部党费收缴自查报告

市直工委:

根据3月11日通知要求,局总支及时布置机关支部进行党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关支部现有正式党员26名。(其中已退休的党员6名)

二、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并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其中要交纳工资收入0.5%的1人,1%的3人,1.5%的9人,2%的13人)

三、党费每季度以现金交款单方式全额上缴市直工委指定的党费专用帐户。(其中2002年4099元,2003年4117元)。

四、全年党费的收缴情况每年12月份以表格形式在公开栏内逐项张榜公示。

三门峡市旅游局总支委员会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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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旅游局防控甲型H1N1流感猪流感应急工作方案_预防甲型H1N1流感范文专题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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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防控甲型H1N1流感(猪流感)应急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省和市预防甲型h1n1流感(猪流感)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积极预防甲型h1n1流感发生,保护来我市的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健康安全,维护我市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和我市良好旅游形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立工作机制

(一)市、各区(市、县)旅游局建立健全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工作方案,成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机构,确定联络员,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严格值班制度,保持值班电话(手机)24小时有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能及时应急处置。

(二)旅游企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总经理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

二、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

(一)旅游管理部门

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向所辖区域内旅游行业通报预防信息,向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提出预防要求,开展防控宣传教育。

(二)旅行社

1、各旅行社要认真落实出、入境旅游团队台帐日报和零报告制度,按要求填报,做到每日上报及时、全面、准确,填报的内容要增加团队行程计划表,其中包括组织接待社、团号、游客人数及名单、国籍、出入境时间和口岸及航班号、负责人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同时密切关注来至四川、北京和上海等三地游客。

2、旅行社要加强对员工的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知识的教育,带团的导游、领队和一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当前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熟练掌握该流感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同时要做好发生疫情的各项应对准备,发现游客有流感样症状时,要立即协助其就医,一旦确认为疑似病例,要迅速向当地卫生、防疫和旅游等部门报告。

3、在认真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注意自身的卫生防疫与保护。旅游团队行程中发现客人疑似症状或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联系医院或疾控中心,同时必须服从、配合当地预防指挥部的指挥和管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有关工作。

4、对旅游团队相关接待单位要实行严格选择制度。对接待旅游者的饭店、餐馆、景区(点)、娱乐场所、旅游车船公司等,事先要进行调查,看这些单位是否按要求开展了防控工作及各项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尽量不地接疫情发生地团队和不组团到疫情发生地旅游。

(三)宾馆饭店

1、饭店的对客区域及后台操作区域,要按照有关疾病防控机构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必须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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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旅游销售2024年终总结优秀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销售,全文共 1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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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为金华的旅游事业和团体公司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岁末年初,我们对三峰国际旅行社一年来的工作做以总结,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三峰国际旅行社201x年的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一、加强服务意识,进步服务质量

为进步三峰国际旅行社的整体服务水平,年初我们组织参加了杭州旅游学院的人才交流会,在会上我们招聘了一批旅游专业学生充实到旅行社,大大进步了旅行社的接待气力。4月份三峰国际旅行社全体员工按照旅行社服务质量有关规定,苦练本领,先后组织了培训了旅游从业职员职业道德规范、员工文明守则、旅游业务知识、北山日伪工事的相关课题,聘请杭州旅游学院旅地系教授、旅游局领导,为金华讲解员培训史实知识、导游技巧,使金华的讲解实力大大增强,为旅游旺季的到来做好了预备。在旅游旺季期间,由于金华双龙讲解职员少,游客多,讲解员十分辛劳,但他们的敬业精神是值得赞扬的,他们的讲解服务以及相关服务得到了游客和市区领导的一致好评,也为双龙保证客源做出了一定贡献。同时金华双龙作为金华的一个窗口,展现了金华人的热情、淳朴,为金华三峰国际旅行社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

二、积极开展内接外连,广交朋友。

20xx年,三峰国际旅行社为了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发掘旅游发展潜力,积极配合市区两级旅游治理部分的工作,公司出资多次派旅行社经理出外考察学习。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旅游治理经验。7月份旅行社参加了市举办的旅游推介会,印发旅游宣传材料近万份,并在10月份派人参加了在广州举办的国内旅游交易会,学到了国内一些着名旅行社的成功经验,同时也扩大了我旅行社的对外影响力,树立了三峰国际旅行社良好的社会形象,广泛结交了旅游届的业内人士,为旅行社的更好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内接方面,积极与本地其他旅行社联合推出爱国主义基地特色旅游,通过同行宣传我们的景点,增加了旅游收进,为旅游业的更好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导游队伍建设

根据公司部署,今年年初对旅行社班子进行了调整,新上任的班子根据旅行社职员少、任务重的具体情况,采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来弥补不足,建立了讲解员岗位责任制,讲解员培训制度,并在年初聘请**学院旅游与地理系教师进行专业指导,从软件和硬件两方面充实旅行社的气力。这些职员通过培训和实际接待,大大进步了旅行社的整体接待水平。全年无旅游投诉事件。同时还加强导游员队伍其他素质的培养,如:碰到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心理素质,气质及才艺的培养,我旅行社的专职导游受到了国内外游客的一致好评,为旅行社的稳步向前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上下团结一致,圆满完成了侵华日军金华要塞遗址的接待工作。

侵华日军金华要塞遗址的接待工作,是旅行社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针对金华旅游热,前来参观的游客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和游客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201x年旅行社加强了对侵华日军金华要塞遗址的开发和治理工作,新增添了必要的服务设施、对景区进行扩建,开发多处废墟遗址,展修环行路20xx余米,同时也对讲解职员进行了重点培训。抽调办公室治理职员对景区加强治理,按上级部分的治理要求,对治理职员、解说职员、保卫职员从各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使景区的治理更趋于规范化,在多次的接待、讲解中,受到了国内外友人、有关部分领导的多次好评,进步了金华旅游城市的着名度。我们在开展旅游业,扩大着名度的条件下,更注重社会效益,一年内免费接待各地领导、当地关工委、妇联、中小学生团队、部队官兵多次,为有关部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基地。保证了侵华日军金华要塞遗址的日常接待工作,而且为20xx年“金华年”和“九一八”活动提供了教育基地,做出了提出贡献,截止年底,侵华日军金华要塞遗址共接待国内外游客8万余人次,景区收进8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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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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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报名及签约

1、甲方应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含身体状况等),经甲方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付清旅游费用。旅游费用包括:乙方代订飞机票或火车票等城市间交通费用;旅游观光汽车费用;住宿费;餐费;非自费项目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导游服务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身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4、乙方收取旅游费用时应出具合法的发票。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提供列明旅行社经营范围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旅游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交通、住宿、餐饮安排及标准,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店名称,自费项目及价格,经办人及电话,服务监督电话等内容的《行程表》。《行程表》必须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的旅游广告、宣传单张如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也视为合同组成部分。

二、合同的履行

6、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_____程服务。(2)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3)遵守合同约定,配合导游人员完成旅_____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4)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是指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乙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拒绝甲方超出合同约定的要求。(2)行程中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甲方在《行程表》安排的购物店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乙方应当负责为甲方索赔,自甲方提出交涉之日起30日内,甲方无法从购物店获得赔偿的,乙方应当先行赔付。(3)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合同的变更

8、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9、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双方可协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由双方各承担50%。

10、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行程安排,并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如政府重大礼宾活动、交通堵塞、列车航班延误或取消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行程安排,增加的旅游费用由乙方承担,减少的旅游费用退还甲方。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可决定行程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

11、在行程中甲方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意外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甲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所致的伤病无法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作出妥善安排,但不负担其医疗及其它费用。

12、当成团人数不足时,乙方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在本合同“特别约定条款”中作出选择,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四、合同的解除

13、在成团人数不足时,甲方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乙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14条、第17条相关约定处理。

14、双方可在出行前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并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15、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自愿解除合同;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未按约定集合出发,视为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两者均按本合同第17条相关约定处理。

16、甲方在行程中脱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在行程中甩团(是指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甲方提供住宿、交通、用餐、游览等服务的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已交旅游费用,赔偿甲方回程所需合理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实际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17、出发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旅_____程取消的,乙方向甲方退还已交旅游费用,违约方按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1)违约方在出发前4天或以上(按出发日减去通知日之差计算,下同)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前3—1天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当天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2)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3)如旅_____程取消有可预见损失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告知对方,并在特别约定中载明,在索赔时还应出具实际损失的证据。

18、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_____程(本合同第10条约定的情况除外),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如旅游费用减少的,减少部分应退回甲方,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签字确认,安排甲方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该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甲方因不听从乙方及其导游人员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等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21、乙方向甲方退还旅游费用及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在行程结束之日起15天内支付款项(进入调解或_____、诉讼程序的除外),逾期每日按应付金额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2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特别约定条款(含选项的栏目,选中的打√,不选的打_________)

旅行团名(团号)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费用

单价:成人?元/人;小孩?元/人;总价?元

个人投保旅游_____

□?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_____

_____名称:?;_____金额:?元;_____费:?元

组团安排

□乙方组团?□转?旅行社出团

地接服务

□同意?□不同意委托?旅行社提供服务

(地址:?电话:?联系人:?)

导游服务

□派□不派全陪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或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广州_____委员会_____;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其他约定

(如黄金周解除合同特别约定、行程取消可预见损失、住房特别要求、小孩服务标准等)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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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旅游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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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五”期间工作回顾

按照地委、行署提出的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推进农业产业化,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指示精神,十五期间,县委、县人民政府立足我县实际,以沙漠旅游资源为依托,从人们渴望回归大自然、亲近大自然为市场切入点,开发建设了达瓦昆沙漠旅游风景区。并以达瓦昆景区为龙头,相继开发了千年柳树王、千年胡杨王、千年古墓群等配套旅游景点,同时开放了小尾寒羊基地、疆岳驴基地供游人参观,我县旅游业的格局已初步形成。达瓦昆景区依托喀什是新疆唯一的历史文化名城,在全国乃至世界享有很高声誉这一旅游大品牌的优势,凭借其项目的创新性、游客的主动参与性,加之有利的区位优势,吸引着众多游客慕名前来。截止目前,我县已累计接待中外游客20多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多万元。

我县的旅游业以其在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就业机会、扩大税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较之我县其他产业更有优势,旅游业在我县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位置日益突出,作为我县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的雏形已初步形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县旅游业的发展,特别是达瓦昆品牌的创立,带动了我县知名度的提高,为我县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达瓦昆”品牌20__年10月被评为喀什知名商标,同年11月率先成为喀什地区唯一的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2、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拓宽了农民的增收渠道。随着我县旅游业的发展,生活在达瓦昆景区周边的农牧民,抛下祖辈的“砍土曼”,依靠牵骆驼、赶马车,每年毛收入可达5000至上万元不等,他们从鼓起的腰包尝到了甜头,经营方式由过去的政府组织到现在的自发经营,由过去付钱不好意思收到现在的追着游客讨价还价,这些商品观念的可喜变化,对我县世世代代的农民来说是最难能可贵的。达瓦昆景区每年消费牛、羊、鸽子等大小畜禽上万余只,有利地促进了景区周边乡镇畜牧业养殖业的发展。

3、增加了就业机会。自20__年起,景区每年向社会提供150多个就业岗位,随着达瓦昆景区的不断发展,为社会提供的就业岗位还在逐年增加。

4、为我县招商引资搭建起平台。我县旅游业的发展,特别是达瓦昆景区的开发建设,为我县的招商引资搭建起平台。20__年喀什大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800多万元,开发我县的旅游资源。

5、改善了景区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自达瓦昆景区开发建设以来,景区新增绿化面积300余亩,栽种各类树木1万多棵,保护了景区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景区自然环境逐年好转。

二、期间指导思想

以《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县规划为依据,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坚持开发利用和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培育旅游产业规模,促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争取和地方投入的进程;以旅游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旅游产品的时空布局为核心,突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坚持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统一的原则,注重岳普湖县的旅游特色项目和形象策划;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拓展旅游客源市场,逐步把我县建设成旅游强县。

三、期间的总体目标、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

末,我们的总体目标:实现累计接待区内外游客40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1000万元,综合经济收入4000万元。

期间,我们的工作思路:以达瓦昆沙漠旅游风景区的规划建设为龙头,力争用五年时间把达瓦昆景区建设成为极具民族特色,融大漠风光、湖泊为一体,服务设施配套,布局合理、舒适,集度假、娱乐、健身于一体,能满足游客需求,日接待能力3000人的国家AAA景区;在此基础上,完成全县的旅游资源普查及规划工作,逐步完善千年胡杨王、千年柳树王等配套景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在达瓦昆景区周边乡镇建3-5座供旅游观光的农业生态园、5-8家可供旅游接待的农家乐示范户。重点扶持以艾西曼镇木制手工艺品和飞鸽牌小刀的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建设。

(一)达瓦昆景区建设的基本思路及工作重点

1、景区现状达瓦昆景区自20__年4月开发建设以来,已累计多渠道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投入基础设施1750多万元,经营设施投入390多万元,开发建设水、电、路、广播、电视、通迅、湖面清淤、旅游游乐接待设施等基础设施,景区收入也逐年增加,从业人员已达百余人,个体私营投资890多万元开发沙漠装甲车、沙漠自驾车沙漠探险、沙漠滑沙、沙漠索道、水上快艇、水上摩托艇,、乘骑骆驼、马沙漠观光和独特的达瓦昆饮食文化等特色旅游项目。

但是,现阶段的达瓦昆沙漠旅游风景区由于缺乏资金、规划、景区基础设施脆弱、多头资产投入和投入资金没有捆绑使用,投资分散、盲目建设,管理机制不顺、政企不分、历史遗留债务等原因,导致景区还停留在较低层次的旅游开发阶段。因此五年的开发建设对于达瓦昆景区来说仅仅只是开端,在今后的3-5年内就寄希望于达瓦昆景区给岳普湖县带来“滚滚财源”尚不现实。

并且经过对达瓦昆几年的开发建设,县级财政已是捉襟见肘,政府也无力投入更多的资金改善景区的基础设施,达瓦昆的门票收入还不能维持景区的正常运营。投资大、回收周期长的基础设施项目社会资金又不愿注入,达瓦昆景区目前正处于“发展间歇期”。

2、当前制约景区进一步发展的突出问题

(1)资金是瓶颈贫困地区搞旅游开发,并不象一些人说的“投资少、见效快”,恰恰相反,景区的前期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达瓦昆的开发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而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县级财政建设资金紧缺,加之不合理的景区项目建设对资金的浪费造成县级财政“吃紧”,资金问题已是制约达瓦昆景区进一步发展的突出问题。

(2)缺乏详细规划制定景区发展的详细规划关系到景区的长远发展,决定景区未来的发展方向,是景区趋向成熟的标志,而达瓦昆恰恰没有一个统一的指导思想,没有一个景区发展的详细规划,景区规划已是明显滞后,造成景区建设和项目上马“跟着感觉走”,缺少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在开发建设上凭主观意志,因此随意性很大。如达瓦昆湖心岛项目,在没有进行可行性论证前提下,匆匆开工建设,浪费了县级财政宝贵的建设资金。

(3)管理体制不合理景区作为游客获取旅游乐趣和实现体验价值的主体和管理者获得旅游收入的客体,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旅游市场的开拓和达瓦昆旅游业的发展。由于历史原因,达瓦昆的管理沿用的都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体制,存在管理机制不顺、管理观念落后、管理手段落伍,成立的达瓦昆旅游开发公司也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景区管理人员报酬分配方式仍然采用按“资历”分配和“吃大锅饭”的平均分配方式,不能体现出“多劳多得”。“干好干坏一个样”思想在管理人员中不同程度存在,不利于景区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以致于我们在理论指导、思想观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上仍处在创业阶段,还没有真正过渡到深化开发发展阶段,更谈不上进入市场导向开发的成熟阶段。

(4)政府行政部门投资主体过多。

达瓦昆景区在开发建设初期,为支持景区开发,通过政府行政命令方式,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在景区投资项目,这些投资项目在开发建设的初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景区发展到现在的阶段,这种多头的政府行政部门投资,导致多头产权存在,增加了景区的管理难度,常有“管理者被管理”现象发生。

3、景区发展思路

(1)尽快制定完成达瓦昆景区详细规划景区开发建设必须以景区规划为前提。景区规划实际是对旅游产品的设计,这种设计必须满足旅游者的物质文化需求,随着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越来越高,必须要有高品位高起点的规划。并且,要想申请国债资金必须具备一个前提条件——《达瓦昆景区旅游发展规划》,借鉴其他旅游开发地区都是在开发初期“勒紧裤腰带”也要做好规划的经验,达瓦昆应不惜重金聘请北大、清华等有资质等级的规划设计单位做出景区详细规划(和硕金沙滩就是聘请清华大学旅游规划设计院做的详规)。在制定规划时,县委、县人民政府应参与意见,提出可行方案。规划出台后要落实到以后的开发建设中,只有严格按规划办事,才可能创造出旅游精品来。

(2)积极争取国债资金资金是困扰达瓦昆发展的重要因素。在现阶段政府无力继续投资达瓦昆基础设施,而社会资金又不可能投资基础设施的情况下,只有通过积极努力争取国债资金对达瓦昆景区现有的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搭建良好的招商引资平台,从根本上解决景区发展的资金问题。借鉴巴州和硕金沙滩的成功经验步骤:制定发展规划——申请国债资金——投资建设高起点的基础设施——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开展招商引资——成为成熟知名景区。建议我县专门成立以县级领导挂帅的申请国债资金领导小组,解决制约景区基础设施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

(3)理顺景区管理体制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市场为导向,将景区作为一个市场经济竞争主体推向旅游市场,打破行政束缚、理顺管理关系、明确管理权限、拟定管理目标,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不断提高生存和发展能力,不断做大做强,促进达瓦昆由“事业接待型”向“企业经营型”的转变确立旅游开发公司的法人地位。由旅游开发公司对景区内现有资产进行重组,直接接手经营景区。旅游开发公司实行自负盈亏,公司对外承担招商引资工作。

(4)加大政府主导力度,多头争取资金。

达瓦昆旅游产业的发民离不开政府和各单位的支持,这就需要以政府主导力度,多头争取各类项目资金落户达瓦昆。一是如我县林业部门在申请“三北防护林”、“防沙治沙”等相关项目时,从有利于我县达瓦昆旅游开发的利益出发,将项目地点确定在达瓦昆。二是交通部门在申报“村村通”等相关工程项目时,将达瓦昆景区道路纳入项目范围。三是电力部门在开展农网改造时,也将达瓦昆的电力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四是建议县政府年终考核各有关单位时,把为达瓦昆招商引资数额多少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5)积极进行招商,吸引民间资金,围绕达瓦昆的沙漠开发新的娱乐项目,以吸引更多的游客并延长游客在景区的滞留时间。

(6)按照景区规划,依法建设一是建议通过县人大以法律法规形式确立景区规划的应有地位,今后景区开发建设严格按照景区规划开发建设。二是在制定规划时,县委、政府参与意见,提出可行方案。三是规划出台后要落实到今后的开发建设中。只有严格按规划建设,才能开发建设出达瓦昆旅游精品。

(7)将景区的经营与管理分开所谓景区的管理是指制订景区发展规划、建设方案审批和资源保护监管三项职能。而景区的经营是指以效益最大化为目的的景区经营行为。包括游客服务、景点维护和市场营销。作为政府派出部门的旅游局,只负责制订景区的发展规划、建设方案审批和资源保护监督实施的管理职能。而景区的游客服务、景点维护和市场营销则交由县旅游开发公司来负责。这样一来,管理者职责清楚,执行有效,经营者以市场为导,效益更好。

(8)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内容力争在期间达瓦昆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资金20__万元,在对达瓦昆景区进行详细规划的基础上,作出达瓦昆景区的建设规划。严格按照建设规划对景区的水、电、路、通迅、服务设施(停车场、厕所、游客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二)胡杨王、柳树王景点工作重点

力争在期间完成对千年胡杨王景点的800米道路和一座小型停车场的硬化,修建一座环保厕所。加大对柳树王景点的保护力度,完成200米的道路硬化,并修建一座环保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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