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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的调研报告(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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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县招商引资和项目工作情况的调查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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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县招商引资项目工作情况调查思考

对我县招商引资和项目工作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随着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国家对地方扶持力度的逐步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工作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现。在多年的招商项目工作实践中,我县既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也经历了一些深刻的教训,既引来了不少“金凤凰”,也有“赔本赚吆喝”的时候。当前如何进一步提高招商项目工作质量、促进招商项目工作再上台阶已显得尤为重要。 一、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招商项目工作作为我县经济工作的重头戏,在“项目兴县、项目强县”战略思想的指导下,呈现出非常喜人的发展势头,特别是今年以来成效更加显著。 招商引资工作方面,1998年引进内资4968万元、外资639.4万美元,XX年引进内资8830万元、外资817.59万美元,增幅分别为77.7%、27.9%。今年1-10月已到位内资12800万元、外资679.4万美元。在6月中旬举行的“桃江(深圳)招商活动周”期间,全县共有13个项目签订了正式合同,签约资金总额达12.8亿元,为全县历年之最,目前已有11个项目完成了立项,其中5个项目有资金到位,2个项目开始动工。其中与广东水利工程二局签订的修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合同,签约金额达5.8亿元,为全县历史上引资额最大的项目。民营创业园签约入园项目9个,总投资4.12亿元,目前均已完成论证、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其中2家已动工建设。 项目工作方面,1998年全县争取项目资金4124万元,XX年达到8500万元,增幅达106.1%。今年1-9月就有28个项目已在国家或省级部门立项并下达投资计划,落实资金16409.2万元,其中国债资金2409.8万元、国投资金775万元、专项资金5714.4万元、省投和省拨资金510万元、国家政策性贷款7000万元。目前有6个项目已建成,14个项目正在实施当中,有8个项目尚未启动。 分析我县近年来的招商项目工作,主要呈现四个特点:    (一)认识统一,全民招商的氛围初步形成。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招商项目工作,将其作为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突破口来抓,围绕“经济建设项目化、项目争取目标化、目标任务责任化”这根主线,出台了一系列招商引资和争取项目资金的目标责任文件,并建立健全了招商项目工作督查、落实、奖惩机制,集中全县人民的精力和智慧,千方百计引进项目和资金,借助县外资金来强力拉动县域经济发展,形成了全民招商的良好氛围。县级领导经常对招商项目工作进行调度、督查和调研,并亲临谈判桌与外商老板谈判,亲率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上级部门跑项目,极大地鼓舞了全县上下招商引资和立项争资的士气。县招商引资和项目工作的主管部门安排精干力量,确定项目重点,集中有限财力,强力对接政策,全力以赴跑项目,一心一意争投资,在全县招商项目工作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全县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项目是生命线,招商是主旋律”的理念,均成立了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和招商引资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许多单位还将招商项目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责任到人,实行目标管理,与本人工作业绩挂勾,并做到时间安排优先、车辆安排优先、经费安排优先,一改过去重业务、轻招商,重执法、轻服务的思想,不~外人,不当旁观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捕捉招商信息,努力挖掘项目资源,全县上下逐步形成了全力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的共识和聚精会神想项目、齐心协力跑项目、同心同德建项目的良好氛围。县环保局副局长王克明一次在市里开会时,从益阳邦博公司的副总姜博士口中得知,邦博公司原想在桃江天竹公司上一个竹碳板项目,但由于原承租老板的租期未到等一些问题难以解决而准备放弃,王克明听后高度重视,一边劝姜博士不要轻易放弃,一边向县政府有关领导汇报情况,并主动做承租老板的工作,请他以长远发展为重,终于促成了这一项目的引进,目前邦博公司投资800万元的竹碳板生产线已建成投产。民政工作本来与招商引资关系不大,但县民政局切实转变观念,克服招商引资与己无关的思想,积极联系3位老板投资开发凤凰山景区,在先后十多轮谈判中,民政局作出了艰苦的努力,虽然目前该项目尚未最终谈妥,但民政局这种不置身事外、主动招商引资的作法已被许多部门效法。 (二)重点突出,对接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成效显著。随着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国家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大,特别是党的xx大以后,国家加大了对农业、中西部、贫困地区和县一级的投入,给我县争取项目资金带来了良好的机遇。为此,全县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积极筛选与国家资金投向相对接的重点项目,精心做好前期准备,有的放矢加大力度跑,收到了良好成效。其中抓住国家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实施通乡公路硬化工程的机遇,争取了总投资6582万元的桃江资江大桥建设工程、投资1200万元的桃花江汽车东站建设工程、投资4000多万元共104公里的通乡公路建设工程等项目,这对改善我县交通状况、促进经济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抓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捆贷款的机遇,共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7000万元,将大大改善我县城镇基础设施条件;抓住国家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的机遇,积极向上申报争取了三堂街1.2万亩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泗里河1万亩优质粮基地建设项目和桃花江竹艺基地建设项目等,可有效地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抓住国家实施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政策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扶贫开发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地保障了扶贫开发的顺利进行,缓解了“三条保障线”的资金压力;抓住国家重视水利建设的机遇,争取了桃花江水库灌区建设、克上冲水库大坝除险、全县面上水毁恢复、“四水”治理堤防工程建设、平垸行洪移民建镇基础设施建设、节水改造、人畜饮水工程等项目资金756.8万元,大大提高了我县的防汛抗旱能力;抓住国家实施退耕还林政策的机遇,争取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775万元;抓住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的机遇,积极上报和争取农村中小学危改和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有效地改善了我县农村教育基础设施条件。  (三)渠道畅通,招商“外线”逐步接长。加强与桃江籍在外乡友的联络,增进了解,培养感情,充分利用“关系”这一“生产力”来助推桃江经济发展

,是招商引资工作的一大法宝。通过成功举办50周年县庆活动、承办省九运会有关赛事、精心筹备建立县经促会北京、广州、深圳三个分会,聘请招商联络员,组织各种招商联谊会等形式,广泛联络在外老乡,增进他们对家乡的了解,激发爱乡热情,与许多外商老板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关系,许多老乡表示将为家乡的建设和发展出资出力。通过跑市跑省、跑部进京,经常到上级部门联系工作、联络感情,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上级部门的领导来我县视察工作、检查项目、了解困难,求得上级的理解和支持,目前已与中央、省、市许多部门建立了相互信任的关系,为争资引项奠定了基础。县二水厂扩建工程项目开始在市里排在第四位,要进入省计划笼子几乎是不可能,但县建设局在高标准编制好项目资料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长期以来与省市有关部门建立的友好关系,并请向来关心家乡建设的钓鱼台国宾馆汤国建老乡出面,通过多方努力,终于使项目前移到第一位,获得了300万元国债资金支持。 (四)环境优化,“磁力”效应逐步显现。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县招商引资的软硬环境、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都有较大的好转,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逐步增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软环境建设作为“一号工程”来抓,坚持用硬措施来治理软环境,通过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核减行政审批项目,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全程代理服务,大力整治基建秩序、打击强揽工程等地痞地霸行为,出台优惠政策、减免有关税费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特别是“土地全送”、规费全免、全程代办手续的“三全”政策的实施,在外来投资者中形成了良好印象,全县“亲商、扶商”的氛围初步形成,外商投资的软环境明显好转。同时,随着桃益公路、长石铁路的建成通车,洛湛铁路、怀桃公路的动工建设,县城“西改东建”战略的稳步实施,民营创业园、科技工业园及十大乡镇工业小区稳步发展,我县的交通区位优势逐步增强,基础设施条件不断完善;随着我县楚文化、竹文化、茶文化和美女文化的挖掘与弘扬,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营造了文化底蕴深厚的人文环境和风光旖旎的生态环境,吸引了许多外商老板前来投资兴业。深圳方正皮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胡跃荣看到家乡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毅然投资1000多万元上马一条手袋箱包生产线,在“深洽会”上正式签约后,厂房建设已基本完工,机械设备正在加紧进行安装调试,预计11月下旬即可投产,可安置下岗职工和社会劳动力近200人,目前收到的产品订单已到XX年。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招商引资和项目工作虽然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但整体水平还不高,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与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仍跟不上企业对环境的要求,一些工作的“短腿”逐步暴露出来。 (一)基础性工作还不够扎实。一是项目库建设严重滞后。目前还没有一个全面、权威的项目库,几个职能部门虽储备有项目,但零乱、分散,有的形同虚设,没有电脑,没有专业档案柜,项目储备少,且储备的项目没有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等有深度的资料,更谈不上项目建设信息网的建立,软件和硬件设施都非常滞后。二是项目准备不充分。有的单位申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基础资料不全面,技术水准达不到要求,得不到上级部门的认可;有的单位信息闭塞,工作被动,不善于结合本地实际挖掘项目资源,不积极捕捉招商项目信息,使不少商机白白流失。三是个别单位不注重关系的理顺。有的单位平时与上级部门和在外乡友不联系、不交往,有事才找人家帮忙,“平日不烧香,急时抱佛脚”,所以人家往往只是表面应付,甚至产生反感;有的则是跑回一个项目后就对上面不闻不问,不继续进行感情联络,搞一锤子买卖,往往是“跑一个项目,丢一个码头”。四是项目工作经费问题突出。申报项目必须备齐各种资料,而这些资料的制作费用较高,编制一个中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上万元,大一点的项目前期资料编制要几十万元,有些单位往往是有心无力,如桃花江竹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费用达40多万元;外出跑项目也需要不少费用,且由于部分费用开支的特殊性导致票据不规范,跑项目的同志心存顾虑,怕犯错误,怕担风险;在赴省赴京联系项目工作时,仅手机漫游和长途费就吃不住,既不能报销,又没有补助,个人实在难以承受。 (二)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目前我县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工作基本上没有形成完整的工作机制,制约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一是招商工作机构设置不合理。目前我县招商局与贸易发展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体制,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工作精力的分散,不利于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二是立项受理单位不明确。目前我县计物局、招商局、工业发展局都可以立项,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有的项目在工业发展局不能立项,而到计物局就可以立项,造成了项目立项受理的混乱和不规范。三是懂业务、会招商的人才太少。如何挖掘项目,如何准备项目资料,如何发布项目信息,有了项目如何跑、往哪跑、有些什么策略,许多部门的同志对此一脸茫然,计物局和招商局也只有那么几个人熟悉这些业务。由于缺乏跑项目的基本知识,不懂跑项目的基本技巧,产生了跑项目的盲目性,常常事倍功半,费力不讨好,造成了招商项目工作的无序状态。四是有关政策的制定跟不上。招商引资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不够健全,原有奖励政策由于操作性不强而无法兑现,使许多为招商项目工作出了力的同志产生了疑问。另外,部分投资老板对县里政策的连续性抱有怀疑态度。 (三)环境仍不理想。近几年我县经济建设环境虽有大的好转,但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规范和完善的地方。一是部门配合不到位。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过分强调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法不规范或过于苛求、罚款就高不就低甚至乱罚款、收费不合理甚至乱收费的现象仍然存在,这关键还是考虑部门利益较多、考虑长远发展较少的问题。二是办事效率不高。项目申报和项目上马在办理有关手续时,有关部门办理程序繁琐,审批环节太多,有的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拖拉,一些投资者对此不很满意。如方正皮革制品厂在用电、进厂道路硬化等问题上都是几经周折,耗费了不少精力。三是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目前我县的基础设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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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浅谈证人出庭作证的几个问题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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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证人出庭作证的几个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该条虽然没有象《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那样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结合刑诉法第四十七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询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的规定来判断,刑事案件的证人仍然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长期以来,在司法实践中却形成了一种习以为常的现象,即证人证言都以书面形式出现在庭审过程中,而证人出庭作证的却很少,甚至是寥寥无几。这种现象的存在,带来了很多的问题,首先来分析此种现象存在的弊端。 一、易使人对审判的公正性产生疑虑。追求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 作为刑事案件的审理必须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讲究公正性,法院审理案件主张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何以以事实为依据?则是主张整个案件审理的真实性,因此,就要有大量的证据予以证实。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基本上是以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等七种证据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作为起诉指控的依据来证明其指控的罪名成立。而对此证据在庭审中经过质证,合议庭经查实后,就可作为定案的依据。然而这样就会产生一个问题,有时被告人、辩护人会提出对其中的部分证人证言产生异议,认为有失公正性。因为,这是公安、检察机关调取的证据,他们所站的立场不同,不利于被告人一方。因此经常提出要求证人出庭作证,认为这样当着法官、检察官、辩护人、被告人的面所作证言的真实性较前面公诉机关出示的书面证人证言大,具有公正性。所以说,如果证人能出庭作证,对案件审理的公正性、案件事实的认定、被告人的认罪服法等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不利于审判效率的提高。前面谈到的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辩护人在法庭调查阶段的质证中,常会对公诉机关提供的书面证人证言产生不同的意见,认为其有失公正性,并且根据刑诉法规定中提到的被告人在庭审中有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的权利,因此他们经常提出要求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而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辩护人的这类合法的请求,就应该按照法定的程序通知证人到庭。而这样做的结果,就会影响审判的效率。因为正在进行的庭审就会因此而休庭,导致了案件审理时间的推延,降低了审判的效率,有的甚至因为证人难以通知,经过多方的周折,而延误了审限,造成了审判程序上的违法。 三、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另一个弊端就是直接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案件认定事实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及运用的过程,证人不出庭作证,而只宣读书面的证言,控辩双方的当庭询问、质证只能是一句空话,根本无从进行,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合法性也就无从判断。证人证言的特点决定了它反映案件事实有可能失真,也容易由于种种外界因素影响产生变化。首先,就证人而言,他们知道不出庭接受当庭质证,在提供证言时,虽然取证人员对他宣布了作证的相关法律规定,但证人还是容易产生轻率随意的念头,有的甚至对案件的事实回忆不清,就凭空想象或加上个人的主观臆断而信口乱说。另一方面,也不排除有的取证人员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取证,而是先入为主,对证人施加某种暗示或压力,以获取符合自己需要的证言。在当庭宣读证人证言时,也有可能断章取义、任意取舍,只宣读对已方有利的部分,回避对已方不利的部分。这些问题如果不通过当庭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去伪存真,很有可能影响认定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上面简要地分析了证人不出庭作证在司法实践中造成的弊端,以下来谈谈证人不出庭作证现象之所以普遍存在的原因。 一、刑诉法只规定了证人作证的义务,却没有规定证人拒不履行出庭作证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及可以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另外,法律赋于公诉人和辩护人在调查取证上的不平等的权利,也是造成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原因之一。根据刑诉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辩护律师调查取证须经证人同意,而对公诉方则无此规定。虽然该条同时规定了辩护律师可以申请检察院和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但由于检察院是诉讼对立的一方,不可能积极配合。而如果要法院出面调查取证,似乎又回到了法院包办代替调查取证的职权主义的老路上去了。 其二、在审判的实践中,检察机关思想上的未解放也是造成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原因之一。公诉方为了证实其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列举相当多的证据来证实指控的犯罪事实,这些证据中当然的就有证人证言,且有的是以主要证据的形式提供的。而公诉方所提供的证人证言是有利于证实自己指控的事实的且这类证人证言是书面的、确定的,具有稳定不可变更性。这样在庭审的举证阶段,该证言就作为证据链中的一个环节,紧紧相扣,相互印证,以证实犯罪事实。而相反的,如果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在庄严的法庭上,面对着多方的询问,有的会因为紧张等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回答糊涂,反而会给被告人、辩护人抓住空子,不能达到原来期望的证明效果。因此,从证明效果上讲,公诉方是宁愿采取书面的证人证言的形式而不愿意让证人出庭作证的。 最后,影响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原因还有:对证人的保护问题;整个国民的素质,即证人出庭作证的意识还未达到,证人有的惧于被报复而不愿出庭作证;证人出庭费用应由谁承担等等。 以上分析了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弊端及成因,而在我们司法实践中从完善审判制度出发,是迫切要求证人能出庭作证的,因此就要从以下方面来逐步地完善。 首先,要不断加强这方面的立法。为了使证人能出庭作证,除应积极完善保障证人出庭作证的各项配套制度外,还应注意加强对不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证人的制裁。制裁的对象不应该是所有知道案件情况而不出庭作证的人,而应该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义务的人,也就是说要对制裁对象先做合理的排除。要排除那些不具有证人资格的人,刑诉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因此,对于证人的选择必须先排除这部分人。刑诉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向证人调取证据必须经证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同意;辩护律师经人民检

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的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的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根据此规定的意思,对于证人的选择还要排除享有拒绝作证权的证人,即以上规定中提到的证人、被害人,如果要想向他们调取证据首先必须要经过他们的同意,如果他们不同意,则不能强行要求他们作证,更谈不上出庭作证了。因此,对于此类人他们属于享有拒绝作证权的证人,故而也要作相应的排除。所以,只对上述排除之后才能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出庭作证义务的予以制裁。当然,目前我国法律在这方面是很薄弱的,对证人不到庭毫无强制力而言,甚至传唤证人到庭也只能采用通知的形式,竟不能用传票,更不用说对证人拒不到庭给予相应的制裁了。因此,在这方面应尽快地从法律上加以完善。是否考虑对那些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作证的人采取一些较强硬的措施,如责令限期到庭,对一些恶意不到庭的证人采取拘传等措施,利用法律来保障该出庭作证的证人出庭作证。 另外,针对证人保护的问题,由于在我国对保护证人的重要性一直没有足够的重视,只是当作一种具体措施来对待。我国的刑诉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该法律条文中只笼统地提到了关于证人保护,但就具体的如何保护?公、检、法三机关应当如何分工?对证人保护方面有哪些强制措施等等内容都没有规定 。因此,在现在尚无明细的法律对证人保护制度加以规定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实施对证人的保护?我们认为,对证人及其近亲属人身权利的预防性保护及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由公安机关负责;对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应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的危害性,限其立即停止侵害,对一些行为较严重,对其教育不足以制止其行为时,应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而对构成刑事犯罪的,则应根据案件不同的性质,由公安或者检察机关负责侦查,应由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对一些应当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并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依法判处,共同作好保护证人合法权益的工作。 第三,对证人出庭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谁负担,是检察院、法院还是由被告人自己承担,这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我们认为,在我国对证人出庭产生的一系列的费用,如误工费、交通费等这些费用的补偿,可以以国家和社会共同承担为主,由证人所在单位或者证人自己承担为补充。因为,刑事案件奉行的是国家追诉的原则,对犯罪行为的审判,从根本上讲是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由代表社会整体利益的国家来作为该项费用的主要承担者,在国家财政经费中专项列支,是比较合适的。当然,我国相当多的地方财政经费还是比较紧张的,因此在实践中我们还要大力鼓励由证人所在的单位或者由证人自己主动承担一部分费用,以缓解财政紧张的问题,保证应当出庭作证的证人不是因为出庭费用的因素而影响他们正常的出庭作证,所以说,在还没有明文规定出庭费用应由谁承担的今天,人们还是应该提倡由证人所在的单位或者由证人自己承担部分费用,当然这个问题的提出又涉及到下面谈到的这个问题,就是要不断地提高我们国家的整个国民素质。 法律的实施,其最基本的一个目的就是要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法律实施的成效好坏,其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因素就是依靠整个国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就本文谈到的关于证人出庭问题也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国民素质,只有国民素质提高了,利用法律保护自己,保障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才能对一些并非直接关系到自己利益的案件,自己以证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倡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使法律不放过一个坏人,不错判一个无辜的人,保障法律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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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管理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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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调研报告范文

管理是一门学问,想做好管理并非那么简单,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管理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管理调研报告范文(一)

近年来石油企业人才流失现象加剧,流失率逐年增高。虽然企业人员有合理的流动是正常的现象,也是必要的,但当前石油企业员工流动存在不合理性。一是流失率过高,如有的企业已高达25%;二是流失人员中有较大比例是中基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这些人有专长,有管理经验,是企业的中坚力量。因此员工高比例流失,不仅带走了商业、技术秘密,带

走了客户,使企业蒙受直接经济损失,而且,增加企业人力重置成本,影响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也影响在职员工的稳定性和忠诚度。如不加以控制,最终将影响企业持续发展的潜力和竞争力。

过去,我们说某个单位的人才流失是否严重,看其跳槽出去的人占总人数的比例就可判断,对人才流动相对少的单位便认为其员工的忠诚度高。实际上,这种看法是片面的。人才流失是否严重,不单是看那些将关系迁出或与单位解除了聘用合同的人有多少,还应当看有多少留下来但不出力或出力不够的人。如果一个单位有很多人有才而没有使用,或受到某些制约不能让其尽展才华,那就意味着这个单位存在另一种人才流失,即内部流失。笔者试图就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其管理对策作些探讨。

一、人才流失原因分析

根据调研分析,近年来企业人才流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员工对个人的职业发展满意度低

(2)员工对薪酬满意度低

从对员工薪酬满意度调研看,大部分被调研员工都在抱怨薪酬低。认为采油企业经济效益较好,而薪酬、福利待遇等比较低,与付出的努力不相称。另外,在员工绩效过程中,由于员工间的岗位关联度低,而岗位分工比较细,考核依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与员工之间的融洽关系的好坏,致使考核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带有诸多的人为因素和感情因素,造成员工的薪酬公平感比较低。

(3)员工对企业培训方式及效果满意度低

从对员工培训措施及效果满意度调研看,很多员工认为:第一,我们的培训存在重形式、走过场的问题,缺乏明显的效果。培训的内容脱离实际,培训形式过于简单,导致学员厌恶培训。第二,培训不规范。培训计划实施不能一以贯之,培训的时间安排随意性很大,没有专门的培训管理制度,缺乏相应的培训规范和培训指导教材,一旦遇到其它活动时,首先让路的就是培训。培训项目和内容不是依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和员工的需要,而是凭感觉、照搬其它企业的培训;对培训的授课内容也缺乏必要的检查。第三,培训方法单一。企业培训还是采用最简单的课堂式教学,单纯的理论灌输。

(4)没有真正建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转化为员工精神财富的满意度低。

从对员工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建设的满意度调研看,一是企业文化的认同感低。企业文化并非只是高层的一己之见,而是整个企业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只有得到大家认同的企业文化,才是有价值的企业文化。二是对人的尊重体现不够,是企业文化的核心诉求,要为每一个个体的成长搭建了良好的平台。三是没有真正形成“双赢”的文化氛围。企业应将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对员工进行灌输,通过个体的考核指标来达到诠释核心价值观的目的。

二、人才流失管理对策

根据对企业及工流失的原由分析可知,要想留住人才,必须立足于企业内部的科学管理,应重新审视企业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营造有吸引力的企业环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1)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人本主义管理思想,在西方早已提出并付过实践。它强调尊重员工需求,关心员工成长和发展,重视员工的主体性和参与性,反对把人仅仅看作生产的“工具”,强调人是有多重需求的“社会人”。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不重视人本身,是造成人才流失的根本原因。企业把员工当成“物”来管理,认为只要在物质上满足了员工需要,其它问题就不再重要。“如许多企业的管理者在留住人才的对策上,首先想到的是给予更高的报酬。当然物质激励是必要的,是基础性的东西,但不是唯一的。我们看到许多企业的薪酬福利还比同类企业高,但却仍有较高的人才流失率,主要原因在于管理者仍然把员工树为“经济人”,认为你劳动,我付酬,公平合理,除此之外,都与我无关。有的企业员工工作场所――食堂――宿舍三点一线,企业没有文娱活动,员工生活单调枯燥,倍感疲惫。同时,这种简单的工作关系使员工没有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只要遇有不顺意的事,就想离开。

管理者树立“以人为本”思想的意义在于,一个企业有了合格的员工,才会有好的产品和好的市场,才能创造更多的效益,员工应是第一位的。这种人本理念应贯彻在管理各环节,从员工招聘、培训、工作设计、薪酬福利制度、职业生涯管理到激励体系,都应考虑员工的需要和收益。管理过程中尽量少使用处罚性措施,多采用表扬性激励,使员工有受尊重的感觉。其结果必然是关心培养了员工,也发展了企业,真正实现个人与企业的“双赢”。

(2)开展员工职工生涯规划设计

职业生涯规划的实施是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人才发展,要在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实施制度建设上进行积极尝试。一是基层轮岗锻炼制度。有计划地安排员工不同岗位进行锻练,采取老带新、师带徒的方式,使他们尽快熟悉本专业的生产过程,积累经验,塑造坚韧不拔的品质,为以后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积极促进人才流动,适才适用。主要采用直接聘任、公开竞聘、招聘、选任和委任等多种方式给大家创造选择岗位的机会。同时,有计划地对优秀员工进行轮岗培训。通过轮岗,提高工作技能,丰富工作经历。三是将员工的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工作贯穿员工职业生涯的全过程,使他们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培训以本岗位专业知识培训为主,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基本技能培训为辅。培训采取脱产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力争形成培训――提高――再培训――再提高的良性循环。还应积极创造条件,安排员工参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术交流、技术考察等活动,及时掌握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发展动态,拓宽视野。四是完善奖励制度,增强员工不断进步的动力。当员工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时,对其成绩进行评估、鉴定,并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评审有关奖项,享受相应荣誉与物质奖励。五是加强绩效考核,使优秀员工沿着职业生涯通道优先晋升。实行以绩效考核为核心、量化考核为手段、关键业绩考核指标为主要依据的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办法,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职业生涯阶梯晋升的依据,让优秀员工优先晋升。为了使职业生涯规划真正发挥培育人才的作用,将逐步完善对它的管理,在企业内部建立职业生涯指导委员会,形成职业生涯发展评估制度,加强信息沟通,进行定期评估,并及时举办经验交流活动。

通过定期对员工职业规划进行评估,适时地调控,及时地建议,有目的地培养,为员工成才铺路搭桥,调动员工学习的自觉性,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帮助他们找到最合适的位置,让他们更好地工作,顺利地成才。

企业的发展既需要一流的管理人员、一流的工程师,同时也需要一流的操作工。为此,明确了各个层次员工的需求目标和发展空间,进行系统设计,使员工学有方向、干有劲头。在操作人员队伍中进行全能操作员岗位技能培训,达到一人多岗、一专多能的目标;在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中,重点强化高层次专家和紧缺人才的培训,着力培养高级复合型人才和管理人员。在培训工作中,采取短期培训、系统讲座、外派委托培训的方式,既有人员走出去,包括到高等学校深造、学习和考察,也有内部组织的一系列培训。培训内容分理论与实际技能培训两大方面,注重岗位技术规程、基本操作、设备运行规程、事故预案等。还鼓励员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发展需要,选择优秀员工参加与其业务相关的学习和培训,鼓励员工参加自学考试,并在工作安排和经济上予以充分支持和帮助。

为避免在管理人员选拔中可能出现的不合理现象,应制定科学的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程序,力求整个过程“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在民主评议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经过初选、终选两道程序推荐岗位竞选人选;在竞岗答辩时根据理论及业务考核,优中选优;在上岗试用前实行任前公示制,确保群众监督;实行上岗试用制度和实行轮岗交流制,增强管理人员的综合技术能力及协调能力。整个过程透明、严谨、有序,实施后员工的抱怨普遍减少,聘任的管理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群众反映良好。对于擅长技术的研究骨干,为提高其职位发展的满意度,避免升迁为管理人员后不影响其技术特长的发挥,较好的解决技术人员职务升迁的满意度,避免技术资源的流失。

(3)建立公平公正的薪酬体系,提高员工薪酬公平感和满意度

从影响企业员工敬业度的因素调研表明,薪酬待遇对员工的敬业度的影响很大,尤其在现阶段显得尤为重要。在目前阶段,石油企业的薪酬已经确定,且提高的期望值不高。在这种情况下,要提高员工的敬业度,主要从提高内部公平度入手,提高员工的公平感,从而提高员工对薪酬的满意度。提高公平度的最有效办法,一是建立科学的员工绩效考核体系,二是帮助员工建立正确的公平观,三是让员工参与考核过程,让他们感受到薪酬的公平度,提高员工对薪酬管理的满意度,进而提高员工的敬业度。

要帮助员工建立正确的公平观,让他们明白让人人都满意的绝对公平不可能存在。帮助员工认识到绝对公平是不存在的,让员工认识到这一点,从而降低员工的不公平感。企业还应该帮助员工合理度量其投入和收益,让员工不仅看到物质回报,而且看到企业为其提供的发展空间、工作氛围、提升机会以及地位、荣誉等精神回报。

另外,通过培育公平文化,提高员工的公平感。企业要建立公平的企业文化,必须将公平观念融入企业价值观,把对公平的追求体现在对企业价值的追求中,为员工创造一个公平的工作氛围。

(4)切实搞好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

要大力实施人才兴企战略,充分认识到培养一支技术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是企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法宝,始终把技术干部、管理人员是人才,技术工人也是人才的理念并贯穿于生产经营管理中,将技能人才培养与生产经营目标相结合,不断健全和完善职业技能开发管理体制。针对每个员工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的实际情况,以培养“精一门、通两门、会三门”的复合型人才为目的,制定切实可行的员工培训大纲,从建立健全厂内聘技师、专业技术能手选拔、考评机制入手,通过岗位练兵、导师带徒、职业技能大赛、青工技术比武、劳动竞赛等形式,为科技人员和技术工人快速成长构筑平台。

为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企业应提提倡订单式培训、菜单式教学。长期以来,提高培训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是企业培训工作一直追求的目标。由于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培训需求有很大差异,“齐步走”、“一人得病,众人吃药”式培训效果不佳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培训工作的组织者。在进行员工培训模式深入调研分析和培训需求问卷调研的基础上,实行了订单式培训、菜单式教学。订单式培训就是根据职工培训需求,由职工出题,再请培训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编写教材,针对培训对象的不同特点、兴趣爱好,在培训内容和方式上不再搞“一刀切”式培训,而是开“小灶”,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菜单式教学就是职工想学什么教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提高培训工作的实效性。针对职工需求进行量身定做培训方案,把培训对象划分为领导层、技术员层、班长层和操作层等四个层级,在同一层级上也要根据素质差异和不同的培训需求进行分类培训。

在对领导层的培训上,分别从理论知识、实践经验、政治素质、经营管理、危机意识和领导艺术等方面进行综合培训。通过培训增强领导干部创新意识,自觉以开阔的眼界观察事物,学会掌握“方向盘”,安装“助推器”,提高谋全局、谋大事,干事创业的能力。

在对技术员层的培训上,分别从专业理论知识、现场经验、安全环保、质量意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进行专业培训。特别是加强对一些新技术、新工艺、新知识等方面的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做到为我所用,学以致用,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增加管理才干。

在对班长层的培训上,重点做好“如何做好一名合格的班组长”的培训,努力做“多面手”、“智多星”;重点加强综合能力的培训,既要掌握熟练的现场操作本领,又要有一定的组织指挥才能,提高协调解决现场复杂问题的能力。

对操作层的培训上,积极创造条件把课堂搬到岗位上,重点加强岗位技能和应知应会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即“绝活”、“特长”,使特长更特,全面发展,没有短腿。通过培训,提高排除现场各类故障和解决现场实际问题的能力。

(5)培养企业文化凝聚力

企业文化是全体员工认同的共同的价值观,它具有较强的凝聚功能,因此,它对稳定员工起着重要的作用。企业文化通过一系列管理行为来体现,如企业战略目标的透明性,内部分配的相对公平性,人才使用的合理性,职业保障的安全性等,均能反映一个企业所倡导的价值观。企业文化所追求的目标是个人对集体的认同,希望在员工和企业之间,建立起一种互动相依的关系,最终使员工依恋并热爱自己的企业。但企业文化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引导、灌输、示范和融入制度里,继而融入员工的思维和行动中。这一工作虽然艰难,但要自觉地去做,就一定会有成果。出色的企业文化所营造的人文环境,对员工的吸引力,是其它吸引物无法比拟的,因为它张扬的是一种精神,它打动的是一颗心。

不同的企业应根据自己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控制员工的流失,但无论采取什么方式,都应注意“留人先留心”。当今,心理学已广泛运用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且颇有成效,也说明了这一点。只有真心尊重关心员工,体察其需求,帮助他们成长进步,给他们营造发挥自己才能的环境,企业自然就能留住人才,从而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管理调研报告范文(二)

一、调研的原因及目的

百年大计,以人为本。企业的发展说到底是人的发展。企业竞争归根到底也是人才的竞争。当代社会,面对日新月异的发展和进步,学习速度和培训速度也是提升人才速度的重要参数。培训则常常是提供信息、知识及相关技能的重要途径,有时甚至是唯一途径。在当今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的企业必定是那些能够使其员工充分发挥自己全部潜能的企业。这意味着,企业员工必须接受培训作为继续学习的一种手段,员工培训在帮助公司迎接竞争性挑战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员工培训可以有效地帮助公司创造价值或赢得竞争优势,重视员工培训工作的公司会比他们的竞争对手表现出更好的经营业绩,更有信心迎接竞争性挑战。培训不仅通过员工自觉性、积极性、创造性的提高而增加企业产出的效率和价值使企业受益,而且增强员工本人的素质和能力,使员工受益。故有人说,培训是企业送给员工的最佳礼物。培训是管理的前提、培训是管理的手段。培训不仅为管理创造了条件,其本身就是一种管理的手段,即培训通过满足员工高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来激发员工的干劲和热情。企业同时应把培训作为管理的机会和途径,以及完成任务的方法和手段,围绕企业的任务和目标来实施培训,并通过培训沟通上下级的联系,掌握工作进展状况,达成相互理解与支持,共同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为了充分了解公司员工思想现状,了解公司对员工培训要求和规划,建了解统化、结构化的公司内部培训体系。本人在制药有限公司范围内采取问卷的方式进行了一次培训需求调研,共发出问卷36份,回收问卷35份,其中有效问卷34份,中层管理人员问卷4份,主管级及员工级30份,现简要对问卷结果加以统计与分析。

二、调研时间、地点、方法

1.调研时间:.08.

2、调研地点:制药有限公司

3、调研方法:采取问卷式调研

三、调研内容及分析

制药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抗肿瘤药物为主的制剂生产厂家,药品的生产质量和管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用药的安全问题,对于加强职工的质量意识的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加强员工的培训工作十分必要。

(一)公司发展理念与文化

1、企业发展方向较为明晰。根据调研资料显示,约有95%左右的员工认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表示了解或十分了解,这主要是与公司目前的业务重点和工作目标有关,但剩余的5%左右员工表示了困惑,2、现行职能职责、业务流程与实际工作衔接较好。依据调研结果,80%员工认为目前的岗位职能配置、工作业务流程有效,而认为其在实际中有指导性、参考性作用的仅占35%左右。

(三)人才管理与技能

1、在人才使用上,中高层管理者获得了较高的支持率。部门负责人作为制药有限公司的中坚力量,肩负着不断创新、发展企业的重任,从统计数字发现,在工作任务分安排方面,80%左右的员工认为,中高层管理人员做到了用人所长,但仍有20%人员认为存在不公平现象。

2、部门内部沟通基本顺畅,但部门间急需加强。多数员工普遍反映,在实际工作中,上级对其的工作支持力度较强,并就工作内容进行沟通,但从后续问题的调研显示,部门内沟通并没有达到预期要求;也有一部分员工反映,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并不十分理想,很多时候只是员工自己沟通和联系,而部门负责人沟通比例也仅占55%。对于部门内部的员工间沟通,调研者则在三个方面表现较为均衡:自己协调、询问同事、求助领导。

3、中级管理人员急需提升的方面。根据调研数据显示,多数员工认为,在以后的工作中,中级管理人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升个人素质,依次为:责任心、上下级沟通、领导艺术、团队文化、公平性、业务能力、思想意识、员工激励、成就动机。而据中级管理人员的调研显示,则依次为:责任心、上下级沟通、团队文化、领导艺术、公平性、业务能力,思想意识、员工激励、成就动机。

(四)团队精神状况和素质

1、除少数员工外,团队士气良好。在实际调研中,28%的员工认为我们团队的精神非常高昂,60%认为我们团队是一个充满关爱、团结一致的集体,但12%的员工认为团队现处在低迷的时期。针对团队的特定成员进行调研时发现,约有35%员工反映某些员工没有与整个团队融合起来,表现出例外或特例的行为。

2、个人利益与个人绩效没有紧密结合。团队是由个人构成的,个人业绩是团队业绩的基础,只有实现个人利益与个人绩效息息相关,才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而据相关数据显示,制药有限公司仍需要在此方面继续努力。

3、团队的素质能满足工作要求,但总体提升缓慢。据统计资料显示,60%员工认为公司团队的素质与优秀企业相比,总体水平不差上下,25%认为略差,15%认为较差。在员工与团队合作的信心方面,30%员工认为团队正向有利方向发展,35%认为没有变化,20%保持观望状态。在团队素质的提升方面,40%员工非常认同我们的团队正在进步,35%基本认同这一事实,20%表示沉默,5%表示不认同。

(五)员工个人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发挥

员工专业技能的自我评价。员工普遍认为,在实际工作中自身的专业技能比较满意,这一比例高达80%,仅有15%左右的员工认为自己的技能相当完备,与此同时,5%员工对自身知识与技能表示了不满,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提升。但在专业技能转化方面,这一比例有所下降,75%员工认为自身的技能基本发挥,25%员工认为没有完全发挥,可见专业素质在向业绩转化上并不十分理想,员工的潜能和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开发。

四、今后的对策与建议

根据目前公司的培训现状,为了让公司的培训更有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培训体系:1、强化员工责任心的培养。针对本公司的工作情况和工作特性,对员工加强质量意识的培养,使员工充分意识到缺乏责任心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及给公司发展带来的不良影响。从而保证生产有序地进行。

2、加强员工之间相互沟通。不定期的和公司员工进行交流,使员工的意见能够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便于部门之间以及领导和员工之间的的相互了解和协调。

3、调整人员配置、促进员工技能发挥。针对每个员工的特点对其岗位进行调整和安排,使其能够充分发挥个人特长,避免人才浪费。

4、加强团队融合提高团队素质。多进行一些团对活动和考核,以便加强团队合作,从整体上提高整体素质。

加强员工培训激发员工的创新能力,改变员工的平庸工作行为,尽可能降低管理成本,克服不可测性,保证质量低劣的员工无法进入,有效降低优秀员工的流失率。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对各类员工进行不同目的的分类培训,以满足不同员工的不同需求。加强员工培训,在良好的人际关系,相互配合的工作环境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可以更好的激发员工工作的热情和斗志,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使他们的主动性、创造性将自然地倾泻出来,自觉与管理者一道,把工作做得尽可能好,不仅让员工觉得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理想,同时对企业有了满足感和归属感。也使企业和员工得到共同的发展,真正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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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全县法院刑事审判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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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法院刑事审判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10月12日,县人大内务司法工委在分管主任秦贤斌同志的带领下,对县人民法院XX年以来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在县法院听取相关庭、室、处、队对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在县司法局召开由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律师参加的座谈会,采取听取汇报、交流座谈、查阅案件资料等方法,对我县的刑事审判工作有了较为全面的掌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县人民法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在打击犯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刑事审判方式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大成绩,为我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07、XX年该院刑庭荣获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并立集体三等功,体现了该院刑事审判工作的综合素质整体水平。

1、从严把握,较好地发挥了刑事审判职能。法院领导班子历来非常重视刑事审判工作,定期听取刑事审判工作专题汇报,对刑事审判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他们坚持“严打”方针,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涉农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依法惩处一些职务犯罪,加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力度,以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XX年以来,县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80件,审结460件,依法判处刑罚的被告人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5件155人,缓刑132件170人,免于刑事处罚的14件17人,单处罚金刑的22件29人。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案件共26件,经中院审理,24件予以维持,2件被部分改判为适用缓刑;县检察院抗诉的案件2件,均作部分改判。

2、标本兼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的犯罪分子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管制、拘役、罚金,并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监管工作。二是灵活公诉庭审方式,选择典型案例,通过公开审判、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烟草系统人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庭审旁听以及新闻报道等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三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少年法庭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职能作用,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适度、罚当其罪,全力预防减少犯罪。XX年以来,县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0件70人,并不定期到学校、社区犯人家中跟踪回访,了解他们的改造情况,切实做到了审判一件、挽救一个、教育一批,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XX年至今,已审结的少年犯无一人重新犯罪。

3、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刑事审判工作方法。县法院高度重视刑事审判工作,不断完善刑事审判管理机制,严格考核案件的调解率、当庭宣判率、服判率、上诉率发改率等质量指标。XX年以来,该院的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率达75%;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能公开审判的案件,100%地做到审判程序公开,裁判理由公开,审判结果公开,使公正司法真正贯穿刑事审判的全过程;他们树立司法为民、司法便民意识,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增强群众法制观念,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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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钟山区“五一”小长假旅游接待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前台,全文共 2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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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钟山区五一”小长假旅游接待情况调研报告

今年“五一”小长假,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旅游市场秩序总体良好,无旅游安全事故和旅游投诉,实现了假日旅游安全、有序,旅游人员和旅游收入较快增涨。

一、基本情况

(一)旅游接待基本情况。汇总各地上报数据,“五一”小长假3天,经初步测算全区共接待游客42.5万人次,同比增长131%;实现旅游总收入0.78亿元,同比增长96%。

(二)旅游景区(点)接待情况。纳入全区监测的11家旅游景区(点)统计显示,接待游客在3万人次以上的景区有8家。其中,明湖湿地公园接待游客3.82万人次、凉都森林公园接待游客7.7万人次、凤池园接待游客4.35万人次、儿童乐园接待游客3.25万人次、白鹤公园接待游客4.86万人次、韭菜坪接待游客5.85万人次、三线博物馆接待游客4.1万人次、月照养生谷接待游客3.2万人次。

(三)旅游饭店接待情况。纳入监测的16家旅游饭店平均出租率为46%。其中,六盘水时代假日酒店(四星)出租率为40%、六盘水凤凰祥林大酒店(四星)出租率为43%、金三角大酒店(三星)出租率为39%、其他非星级酒店出租率为62%。

二、主要特点

(一)精心安排部署,假日旅游安全文明有序。4月28日,区委书记张涛针对小长假旅游安全、旅游服务质量、旅游接待、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城市管理、道路交通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就五一期间旅游工作进行了专门的安排部署。制发文件对钟山区“五一”期间相关工作作出安排,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到相关景区进行蹲点调研、指导旅游工作。5月1日—3日,区委书记张涛分别到韭菜坪景区、明湖湿地公园就景区工作进行蹲点调研、征询游客意见,研究钟山旅游景区建设工作;区政府区长王赟,副区长宋淑珍、黎家良、王厚源分别到韭菜坪、凉都森林公园、三线博物馆、月照养生谷、大河现代农业观光园区进行蹲点调研。假日期间,全区涉旅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交通保畅、环境整治、社会秩序、文明管理等方面取得不错成绩,相关单位严格遵守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各旅游服务接待单位和旅游从业人员全力保障,做好服务,确保“五一”假日旅游安全文明有序、假日旅游工作平稳高效运转。

(二)旅游氛围更加浓厚,乡村休闲游、农家乐成热点。伴随韭菜坪、月照养生谷、明湖湿地等景区旅游基础设施的完善,接待能力的不断提高,宣传力度的加大,钟山旅游的知名度不断提升。贵阳、重庆、四川、云南等游客到钟山区旅游的人数不断增加。非本市到钟山旅游人数超过4905人,其中乌克兰等外籍游客8人。“五一”期间,全区围绕完善景区接待设施,提高旅游文化内涵,增加旅游体验活动等内容,推出了韭菜坪露营大会、月照养生谷体验农家乡村采摘体验活动,在三线建设博物馆、月照养生谷开展弘扬三线精神助推凉都旅游文艺演出等活动,展现出新形象、彰显了新魅力,吸引了众多游客住下来、坐下来、静下来。这些精彩纷呈的活动,丰富了假日旅游市场。

(三)省市媒体关注度提升。“五一”期间,省市新闻媒体纷纷关注该区“五一”小长假旅游动态,及时、准确、全方位、高密度宣传报道,充分营造假日旅游氛围。5月1—3日,贵州新闻联播、乌蒙新报等省内主流网络媒体对钟山旅游进行了报道、转载。

三、存在问题

今年“五一”小长假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但同时也暴露出不足。

(一)旅游公共设施欠缺。尤其在自驾自助游客的迅猛增长和游客集中爆发式涌入情况下,旅游景区停车场、公厕、旅游接待等难以满足需要。

(二)旅游市场活力不足。每个景区、景点人流量都在大幅度的增加,但市场活力不足,将游客、人流量转换为旅游收入的力度不大、将旅游变为当地群众增收致富的手段方法不多。

(三)景区活动内容不丰富。绝大部分景区还停留的看山、看水、踏青,游客到景区参与的活动项目较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该区将按照省旅游工作会议及市旅委的有关指示要求,以打造国际标准旅游休闲目的地城市为目标,立足全区旅游特色和优势,确保在项目建设、服务功能、市场秩序、旅游营销、乡村旅游五个方面有新的突破。力争旅游总收入较上年增长30%以上。为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做好顶层设计。多方征求意见,结合国务院进一步发展旅游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市旅游发展趋势,编制好钟山区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切实推进专题旅游规划编制工作,重点配合梅花山管委会做好梅花山景区的规划编制。

(二)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发挥部门职能,积极协助做好重点涉旅项目建设的服务工作,努力推动梅花山滑雪场、水城古镇、彝人佬镇等项目开发工作有新进展,力争将梅花山景区的开发建设作为钟山区旅游的引爆点,真正实现“夏来避暑,冬来滑雪”的目标。协助月照养生谷、大河农旅一体化观光园、韭菜坪景区乡村旅游环境的标准化建设,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政策支持,将该区的农家乐及乡村旅社做成精品。

(三)切实抓好旅游景区提升工程。指导并协助韭菜坪景区、贵州三线建设博物馆做好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申报工作,指导水钢工业旅游申报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

(四)全面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导社会资金发展乡村旅游,指导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农家乐,引导推动条件成熟的农家乐点争创各类品牌,力争星级以上农家乐及乡村旅社达到40家。

(五)以活动为平台多方位宣传钟山。利用今年的国际马拉松赛事、生态文明贵阳会议六盘水分会场等系列活动,重点在活动中植入旅游元素,借力强势推介钟山。积极指导景区做好各类节庆促销活动,不断做旺景区人气。创新推出一批旅游节庆,力争在韭菜坪举办一个大型乡村旅游节庆,借助梅花山景区滑雪场、自行车赛道等新开工旅游项目,举办大型赛事,以提高景区知名度,不断丰富该区旅游节庆活动。推出钟山旅游app及微信平台,全方位,多视角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的宣传推介钟山。

(六)创新旅游营销机制。针对当前该区旅游宣传促销存在经费短缺、人员不足等多方面制约,探索尝试成立钟山旅游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营销机制,充分有效地发挥政府在市场营销中的主导作用和旅游企业的基础作用,集中资金做大宣传、大活动,形成宣传营销合力,重点组织举办好1次以上区外旅游推介活动。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促进景点景区、宾馆饭店、旅行社的合作,走同业合力、异业联盟的整合营销方法,共同拓展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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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少数民族人民调解工作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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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人民调解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乡毗邻**镇,辖14个村委会,总面积 233平方公里,总人口 40309 万人,有乡调委会1个,村调委会14个、有调解小组 152个,调解主任15人,纠纷信息员153 人,聘请人大、政协委员为兼职调解员62人。自XX年以来,共举办调解员培训5 次,到村调委会现场指导60多次。共调处纠纷362件,成功调处351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

二、主要做法和主要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因此,**乡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了“五个到位”:

一是领导到位。多年来,**乡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摆上全乡的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保障和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为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部门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村委会主任为成员共37人组成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以党委书记为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共36人组成的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各村委会也相继调整充实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建立健全了乡、村、组三级调解网络。为进一步加强对全乡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经常召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工作会议,对普法依法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进行研究、分析、部署和检查总结。由此,在全乡作到了机构长抓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村委会、各乡直单位具体抓,层层有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人民调解工作格局,为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是认识到位。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对于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我们通过组织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现场进行业务指导等形式,教育和引导乡、村、组干部,特别是人民调解员要深刻认识搞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崇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努力、踏实工作,积极参与各种纠纷的处理和化解,最大限度地解决矛盾,调处纠纷,维护稳定。

三是指导到位。近年来,**乡从提高人民调解队伍业务素质入手,不断加大了对调解人员的业务指导。成立了由分管领导、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所主任和部分业务精通、调解经验丰富的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的业务指导小组,定期组织村组干部和调解人员进行调解业务培训,每季度进行调解工作检查督促,总结调解经验,实行分类指导,帮助调解人员合情、合理、合法进行调解。

四是措施到位。XX年至今,**乡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以确保人民调解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如在选配调解主任时,要求把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水平的优秀青年选为专职调解主任,调解主任要求人员要相对固定;我乡强化调解主任管理制度,分别制定出台了《**乡调解员、治保员管理办法》和《**乡调解员、治保员管理办法》,由乡“创安”办对调解员、治保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称职的调解员予以辞退,使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迈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五是监督到位。**乡在人民调解工作中自觉、积极、主动争取和接受乡人大、政协及有关部门的监督,除定期不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外,乡人大经常组织人大代表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监督和检查,每年区政法委、区司法局都组织人员到我乡对法治村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检查和调研,各调研检查组对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乡“创安”办每年组织司法所、派出所等单位工作人员对各村调委会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优秀的调委会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工作流于形式、敷衍塞责的调委会和个人在全乡进行通报,同时严肃追究村主要领导的责任,增强各调委会抓好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同时,为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今年又聘请了58位乡人大代表和 4位区政协委员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兼职调解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为我乡顺利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理论和组织保障,保证了我乡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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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涉村、镇执行案件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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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村、镇执行案件思考

近几年来,涉村、镇执行案件不断上升。就六合法院而言,目前涉村、镇执行案件已占全院执行案件的25%左右。这类案件是法院“执行难”案件中的主要构成部分。这些案件处理不好,就不可能真正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     一、涉村、镇案件难以执行的原因     1、部分村、镇欠债较多,债务关系复杂。近几年来,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影响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改革。农民收入增长的减缓,直接影响到了村提留和镇财政的收入,从而影响到了村、镇组织的正常运转。有的乡镇的工作人员工资都难以维持,正常工作难以开展。相对于镇而言,村组织运转的维持更加困难,因为镇毕竟还有国家财政的背后支持,而村组织除村提留(或村办企业支撑)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每到年底,为搞好村组织人员的分配,村委会只能靠借钱来度过。开始时村委会还能从银行或村民处借到钱,但因村委会没有按期偿还,也就无法再借到钱了。村委会主任或党支部书记只好以个人名义向银行或村民借钱。这种方式虽然暂时解决了年终分配,但又为新的纠纷埋下了隐患。这些钱虽然是村主任或书记以个人名义所借,但这些村官认为钱并非自己所用就不应承担偿还的义务。等债权人起诉时,他们仍显得振振有词,并出示村组织的有关证明。法院判决后,村官们也没有积极偿还的意愿。法院强制执行,他们就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软抵抗”。有的村主任、书记免职或调动后,他们就反过来起诉村委会,要求法院对原所任职的村组织进行强制执行,并强调只有在他们的债权得到实现后再履行自己的义务。而有的村组织在人员变动后就根本不承认前任所欠的债务。通过诉讼的转移,这些矛盾的焦点都集中到了法院,给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2、部分村、镇区划调整操作不规范。基层政权为精减人员所采取的方法之一就是进行区划调整,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乡镇合并成一个镇。村也进行了合并。合并后的村、镇本来就不想偿还原村、镇负担的债务,再加上有的村、镇在合并时操作极不规范,给债务的履行带来更大的隐患。如原六合县泉水乡政府在被撤销合并到竹镇镇政府之前向老百姓打了很多欠条,并加盖了泉水乡政府的印章。对于这些欠条所反映的债务,竹镇镇政府拒绝承认。竹镇镇政府认为,这些欠条或没有注明发生事务,或在原泉水乡政府的帐目中也没有记载。     3、一些村、镇政府对所属企业管理不规范。这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政企不分,一种是监督不力。在前者中,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村镇对所属企业的认识存在误区,将企业作为一个职能部门,随意抽取企业的资金和利润。有的村镇为解决资金困难,甚至将一些工作人员的工资直接分摊到企业。这种不尊重企业市场主体的行为,一方面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另一方面模糊了村镇与企业的关系,村镇随意为企业担保,甚至直接承担了企业的债务,从而又加重了村镇的负担。在后者当中,因盲目引资,村镇与企业承包人约定不明,或约定中存在严重缺陷,村镇对承包人的经营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往往采用短期行为甚至掠夺式经营,获取非法利润或经营失败后都会销声匿迹,将烂摊子丢给了村镇。对于这些债务,村镇自己也感到委屈,对偿还这些债务就采取能拖就拖的态度,从而严重影响法院的执行。     4、少数村镇领导人法律意识淡薄。对于本单位所欠的债务,这些领导人不但不想办法积极偿还,反而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不予支持,甚至设置各种障碍阻挠法院的执行。只要是法院执行人员来执行,他们能躲就躲,或者是态度冷淡甚至生硬。当法院要采取强制措施时,他们一方面向上级行政部门求助,以给法院施加压力,另一方面组织人员围攻执行人员,阻挠执行。更有甚者,这些领导人认为当事人到法院起诉让他们很没面子,于是对起诉者的债务就是不还,而对没起诉的则积极给予偿还。     二、解决办法     虽然法院在涉村、镇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困难重重,但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是法律严肃性的要求,也是搞好干群关系的必然要求,更是法院的职责所在。笔者分管执行工作多年,就如何解决这类案件的执行问题,谈谈自己的浅见,以期抛砖引玉。 1、建立风险告知制度。所谓风险告知制度,是指审查立案过程中,对涉及负债较多、履行困难的村、镇的案件,法院将该村、镇的情况告知起诉人,并明确告知该案即使胜诉,起诉人实现其诉讼请求的可能性也不大。建立风险告知制度虽不能直接解决该类案件的执行问题,但对缓和执行期间申请人的对立情绪起着有效的作用。市场经济中,任何交易都有风险,利润越大,其风险也就越大,这也是权利义务规则在经济活动中的体现。交易主体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所承担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其交易目的甚至因情事变更可能得不到实现。而诉讼只是对权利的一种救济,而非对交易风险的救济。所以,当事人通过诉讼将交易风险转由法院来承担是不公平的,其风险责任最终还是只能由当事人来承担。     2、化解矛盾,减少诉讼。在所有的救济途径中,司法救济是最后一种途径。很多矛盾本来在诉讼之前就可以得以解决,之所以要起诉至法院一部分是人为的原因使矛盾激化。为解决这种情况,一方面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应当积极做好调解工作,钝化双方矛盾,争取使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另一方面根据实际情况法院主动进行协调。在立案之前,法院就可以开展协调工作,如让村、镇在税费征收方面给予一定比例的还款,将所有债务统计,按债务标的的一定比例(10%—15%)进行偿还,以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以中断,从而保证债权人的司法救济权利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保障。这样,债权人便不会轻易诉讼,从而减缓双方的矛盾。同时,对已经诉讼的案件,做好村、镇的相关工作,村、镇要一样对待起诉的和没起诉的债权人,不能搞歧视。     3、采取灵活的执行方法。在金钱债务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法院摸索出了一套有效的执行方法,如债权变股权、实行债权凭证等。在涉村、镇执行案件中,其中绝大部分案件仍是金钱债务案件。在现金给付不可能的情况下,可以通过

其他办法来解决。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村、镇尤其是村除了办公房产外,别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即使是办公房产,其中绝大部分也是破旧,变买的意义不大。但我们发现这些村里存有大量的荒山荒地,甚至水田、林木。这些闲置的资产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我们在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后,认为充分利用这些闲置资产来抵冲债务具有可操作性。在做好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工作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村将这些闲置资产租赁给申请人使用,用租金来偿还债务。我院已经利用这种方法成功执行了多件很棘手的案件,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4、依靠地方政府积极配合。在涉村、镇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因考虑到地方社会的稳定,维护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转,法院不轻易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资产、办公场所或冻结银行存款等。但这需要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如积极与申请人协商还款方法,与法院执行人员积极商讨,不躲避,不漠视法律。地方政府应尽最大的努力,如压缩办公支出和招待等费用以及减少其他不必要的开支,善意地履行债务。     5、说服教育与严肃执法相结合。如上所述,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法院尽量避免采取强制措施。但有些不懂法的村、镇负责人不但不积极偿还债务,反而以为法院软弱,不敢对“公家”财产及其人员采取相关措施,从而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屑一顾,对法院执行人员更是恶语相加、人身攻击,威胁执行人员,召集人员阻挠执行,甚至暴力抗法。这些情况在实际过程中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法院在对其说服教育无效后应当果断地采取强制措施,如拘传、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应当从重追究其刑事责任。     6、提请上级法院交叉执行。在目前司法地方化和行政化的情况下,法院的执法环境不够完善,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涉。对地方保护主义这一顽疾,各地方法院虽然深恶痛绝但却无可奈何。在涉村、镇案件执行过程中,更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针对这一客观现实,目前最佳办法便是将阻力较大的案件提请上级法院交叉执行。XX年,我院提请了20件阻力较大的案件,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交叉执行使地方政府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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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社区党建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党团党建,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3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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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我县社区党建工作在县委的领导和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在促进城镇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保持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居委会18个,建有党支部的14个(1个联合支部);其中社区居委会8个,建有党支部的7个(川纤社区未建立党支部),有党员600人,社区党支部书记14名,平均年龄51岁,其中书记主任“一肩挑”的11名。

一、基本做法

1、明确社区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

为努力开创我县社区党建工作新局面,我们确立了社区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一个指导,构筑四个机制,着力五项突破,实现五个目标。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构筑社区党建共建、社区事务共管、社区文明共创、社区稳定共保的新机制;着重在解决党组织设置问题、班子建设问题、党员教育管理问题、工作条件问题、服务职能问题等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上有新的突破;努力实现建强一个班子、建好一支队伍、形成一个机制、探索一条途径、创造一个环境的工作目标。

2、抓组织建设。2003年我们利用社区区划调整的有利时机,进一步优化配置社区资源,将16个社区合并为8个社区,并按照“一社区一支部”要求,合理调整了社区党组织设置,建立了社区党建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坚持以社区党建带动群团组织建设和抓好群团组织建设促进社区党建的原则,加强社区居委会、妇代会、共青团等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形成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

3、抓班子建设。我们着重抓了社区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社区调整,我们把那些热爱社区工作、年富力强、有组织能力、有文化、热心服务群众的优秀人才选拔进社区领导班子,使社区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同时,坚持每年对社区党支部书记和主任进行一次集中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4、抓强化服务。我们围绕“富民、育民、乐民、便民、利民、安民”的原则,切实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全面提高社区服务功能。第一,加强社区共建活动,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我们建立了社区联系制度,每个社区均由县级领导联系,牵头抓总,县级部门和驻县单位分别联系,全县共有63个县级部门参加了社区共建活动。社区与共建单位一道,经常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主要内容,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多层次的思想教育活动;开展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文化、体育、卫生、科技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争做文明市民、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小区、文明街道活动。同时,在共建单位的帮助下,各社区的办公条件得以较大完善,建立了篮球场、健身活动室等可供社区居民活动的场所,社区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第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们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深入开展“双向培养”、“党员教育管理示范点、党员示范岗、党员文明示范户”创评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在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上下功夫。坚持从严治党,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教育、引导居民党员在维护社会治安、建设文明社区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积极探索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途径和方法;组织社区在职党员积极投身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以党员志愿者活动为载体,动员他们利用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积极参加社区内各种社会性和公益性活动。第三,加强社区党建规范化建设。我们根据社区工作新特点,统一制定了《社区党支部的主要职责》、《社区党支部建设目标》、《党支部书记职责》、《党员活动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团支部工作职责》、《妇代会工作职责》、《党员电教室工作职责》、《社区工作考核办法》、《联席会议制度》、《共驻共建投入机制》、《社区党建联谊会制度》和社区书记、主任每周工作汇报制度、社区干部值班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社区党建工作,并要求各社区做到“八有”:有活动室、有党旗、有制度、有牌子、有报刊、有电视、有VCD、有记录。第四,努力做好社区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社区干部经常深入居民群众之中,调查情况,发现问题,研究社情,分析民意,多角度、多层次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人才优势,用多种方式为群众解疑释惑,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改革、正确看待社会现象,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好、发挥好,化解矛盾,保持稳定。在2003年我县5000名“农转非”人员一次性安置工作中,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社区党员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给群众做思想工作,带头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为此项工作在短时间内圆满完成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经验

在近几年的社区党建工作中,我们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狠抓思想、工作和物质三项载体,促进了社区党建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1、抓思想载体,营造浓厚的社区党建工作氛围。2003年,我们对调整后的社区干部进行了大规模培训,强化“四种意识”。一是核心意识。明确罗江镇党委为抓社区党建第一责任集体,社区党组织为直接责任集体,充分发挥镇党委和社区党支部在社区建设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二是主人意识。主人意识就是责任意识,我们通过组织社区和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使所有的社区成员和社区单位树立起社区责任观念。认识到人是“社区人”,单位也是社区的一个细胞,都应该是社区工作的参与者,都应该在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中发挥作用;三是共建意识。我们通过建立县级部门联系社区制度,县级领导督促各部门履行职责,努力营造了“社区是个家,建设靠大家”的浓厚氛围,形成社区党建工作的合力;四是服务意识。我们始终将服务作为社区工作的重要工作,通过不断增强社区党组织的服务意识,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思想情绪,倾听群众的呼声,掌握群众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化解矛盾,解决困难,带头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党的工作的渗透力。

2、抓工作载体,构筑社区党建工作网络体系。一是建立了社区联系制度。全县8个社区均由县级领导联系牵头抓总,县级部门和驻社区单位分别联系,并纳入目标管理,逗硬奖惩。二是确立了社区示范工作思路。2003年我们确定了3个社区为示范社区,以争创市级示范社区和省级示范社区为重点,努力提高社区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制定并下发了示范社区标准。坚持做到八进社区:文明新风进社区、文体活动进社区、健康教育进社区、法制教育进社区、科技知识进社区、计划生育进社区、综合治理进社区、警务工作进社区,整体提高社区的服务功能。三是大力推行标准化社区建设。我们始终坚持走社区党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道路。各个社区均制定了规范的各种运行制度。党员先锋工程、分类管理、双向培养、党员示范行动等各项制度均规范上墙。制度化、规范化的社区党建为抓好社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保证。我县朝圣社区和景乐社区各项制度、各项工作内容规范上墙,办公条件得以较大完善。社区建有警务室、蓝球场、健身活动室等可供社区居民活动的场所,社区还成立了“夕阳红”老年志愿者服务队、“姐妹”舞蹈队,定期开展活动,社区文化氛围浓厚,整个社区服务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3、抓物质载体,实现社区党建工作区域资源共享。随着社区党建内容的不断拓展和深入,社区党组织的物质条件不足的矛盾将日益突出。我们通过有效地整合社区内的所有资源,实现社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创建社区党建工作新型的物质载体。我们充分调动社区党组织和辖区单位党组织的积极性,找准社区党组织和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做好党建工作的结合点,让辖区内各单位、各部门的有形的和无形的社区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初步建立了共建、共享、共用的社区公共资源管理机制。我们按照共建共惠的原则,积极探索社区建设融资新渠道,吸引社区成员单位增加投入,不断改善社区党建工作的物质条件。同时,我们积极开展特色小区共建和社区志愿者共建等各种社区党建结对共建活动,实现共处社区、共谋发展、共享资源、共建文明,逐步探索出一条依靠社区资源、发展社区事业、共建社区文明的社区党建工作新途径。2003年,全县有63个县级部门参与到社区共建活动中,帮助社区解决实际问题45件,为社区党组织提供9.83万元的资金和物资,为一个无办公场所的社区建起了价值20余万元的办公楼。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社区党建工作是一个新领域,如何做好社区党建工作,使之形成有效合力,推进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宏伟目标,有待于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

2、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3、社区支部书记、主任的工资低,每人每月只有300元(社区支部书记兼主任的情况下),支部委员无报酬促使社区干部队伍不稳定。

4、社区间的发展不平衡,个别社区办公条件较差。

四、下一步打算

1、以制度建设为保证,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

2、以各类帮扶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社区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3、以提高素质为目标,探索社区党员教育管理新途径。

4、以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为重点,认真抓好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的党建工作。

5、加强社区“共驻共建”,形成社区党建工作的新合力。

6、提高社区干部的工资待遇,改善办公条件,加强阵地建设,解决“有钱办事”和“有地方办事”的问题。

7、建立和完善社区干部选拔任用激励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社区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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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案件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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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过热”,商品房、企业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社会保障房、拆迁安置房等多种形式的住房出现在市场上。有市场就有交易,在交易后,诸如因短期内房价过快上涨,出卖人心理失衡,以种种理由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房屋买卖因完成不了过户手续而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并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案件;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大量涌入法院,并存在纠纷不断扩大的趋势。我院在对大量个案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试图通过对此类案件的特点及成因予以粗浅分析,对当前解决此类纠纷所依据的法律、司法解释的缺陷谈一些不成熟的看法。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案件特点。

(一)诉求集中。主要表现为要求确认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确认合同有效、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理由主要集中于出卖时未经其他共有权人同意或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及经济适用房不能上市交易等。

(二)出卖人反悔原因集中。大多系房屋价格大幅增长所致。从案件审理的情况来看,尽管众多出卖人在进行答辩时所提出的理由都并非是以房屋价格增长,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然能感觉到利益因素的影响实为出卖人反悔的最主要原因。

(三)调解难度集中。从本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的情况来看,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原被告双方很难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一方要求严格按照当初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确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并最终要求实现其权利,普遍不愿意接受合同之外另行支付补偿购房差价;而被告一方却认为当初双方签订合同时没有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或者以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能买卖为由抗辩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原告理应对其以现行房屋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四)法院判决集中。我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遵循诚实信用与公平合理的合同法基本原则,除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外,其余案件均以判决形式作出处理结果。现行法律法规由于制定的时间早晚有别,同时具体法律法规又具有针对事项立法的特点,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时候,无可避免地在具体法律关系的认定上存在不同的意见和观点,办案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有时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二、原因分析。

(一)利益驱动下的诚信缺失。此类案件大量出现的根本原因则在于出卖人的诚信缺失,而此种现象的背后则是利益因素的影响。由于房屋价格呈现连年持续增长的态势,这种价格变化所导致的过去和现在之间的利益悬殊引起了被告的心理失衡,而房屋产权证件办理的进度缓慢又给予了出卖人将此失衡进行现实表达的机会,其结果就是出卖人不愿意依据原合同履行办理产权过户的义务。

(二)现行立法、司法的缺陷。现行法律法规由于制定的时间早晚有别,同时具体法律法规又具有针对事项立法的特点,往往缺乏体系的逻辑严密性和和谐统一,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时候,无可避免地在具体法律关系的认定上存在不同的意见和观点。这就容易给当事人在估计失信的法律成本方面形成错觉。同时,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弱,也是最主要的原因。

(三)房屋买卖本身所蕴含的法律风险。

1、未取得所有权证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是合法的物权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出卖人在转让时没有取得所有权证,其转让行为无效。所谓法律风险,主要是针对买受人而言,这时,房屋买受人可能因出卖人未取得所有权证而遭致对方毁约的风险。

2、集资房。所谓“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存量划拨用地,群众自行集资建设,按成本价销售,以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一种方式。集资建房的对象范围是由单位确定的,带有福利性。但依据《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分配的对象是本单位低收入者,对于已享受过福利分房、已购买过经济适用房或者是住房标准达到控制标准的职工,规定不得参加集资建房。但现实中,只要单位集资建房,所有的单位职工均可参与集资。在住房过剩的情况下,一些职工就将此类房屋推向市场。此类房屋买受人最大的风险在于房屋不能过户及过户时承担高额的土地出让金。

3、经济适用房。所谓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对经济适用房在限制转让的年限内进行转让或将购房权私自转让给没有购房资格的人,都是违反了我国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规定,客观上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妨害了其他符合购房条件主体的购买权,存在合同归于无效的风险。

4、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旧城改造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由于拆迁安置房屋买卖交易存在很长的时间周期,进而蕴涵了诸多法律风险。司法实践中这种类型案例举不胜举,且逐年递增。一般情况下,拆迁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卖方都会要求买方支付全部或绝大部分房价款,而买受人在支付该巨额房款后并不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双方形成的仅仅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虽然双方存有买卖合同,但根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出卖方从法律上讲依然是房屋所有权人,这样买受人就会被置于高风险法律地位。究其根本原因,在于该房屋物权变动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周期,期间可能会出现的法律风险诸如房价飙升导致违约发生、抵押担保设定、所有权人死亡出现、所有权人自身债务恶化、共有权人或第三人权利主张、房产查封扣押、赠与继承发生、标的物作价投资出资等等情况。该类纠纷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双方在合同内容上没有精心设计,而且买受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很大侥幸心理。

三、对策建议。

(一)规范买卖协议。由于房屋大部分是夫妻共有财产或者家庭共有财产,而在登记时,因其他共有人未申请登记,登记部门只将夫妻一方或者家庭成员中的一员登记为所有权人,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往往又是登记的所有权人或者家庭中的一员为代表与买方订立合同,合同签订后,卖方往往以其他共有人不同意为由毁约。因此有必要规范房屋买卖协议,对未在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共有人要求一起签订买卖合同或出具书面同意书。

(二)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买卖双方的风险控制能力。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径普及房屋买卖中的风险知识,提高大众的风险意识,将大量的此类纠纷消灭于诉讼前。此举不但可以减轻法院的审判、执行、调解负担,而且在时间点的选择上更有利,即在买卖双方的矛盾尚未升级的时候,更有利于促使其达成新的合意。

(三)强化以案示法的宣传。以案示法可以充分发挥法律的社会引导功能。大力宣传法律判断和判决结论,可以引导其他类似情况的案外人对行为性质作出准确的判断,从而作出恰当的选择。

(四)倡扬诚信观念与法治信仰。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信用经济,稳固的信用基础是市场经济的动力和源泉。我国要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在广泛倡导社会诚信的基础上培植和维护信誉,建立社会主义信用体系。当然,作为司法机关,有必要通过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对不诚信行为进行负面评价,加大失信成本,进一步在民众心中树立诚信意识和法治信仰。

四、对现行司法解释需完善的一点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为房屋质量瑕疵、贷款买房、惩罚赔偿、解除合同等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其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则要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难免出现适用法律不统一,判决结果不统一的情况。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定“国有资产转让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集受让方;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限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该规定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在此种情况下,国有企业未在产权交易场所公开征集受让方而是私下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出售国有资产的合同是否有效?依据《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该合同应为有效合同,因为没有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实际上,该类买卖可能存在出卖人与买受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但要认定双方恶意串通似又缺乏客观标准,双方未按正常程序转让、受让能否即认定为恶意串通,如果不能认定,那么如果这种合同仅凭不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认定合同有效,是不是法院以判决的形式认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合法化,试问法院充当的是什么角色。又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而20xx年12月1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如果法院仅凭该办法是部委规章,而非行政法规为由确认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有效,那么,其他符合经济适用房准购条件的弱势群体的权益又将如何得到保护。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公布于1992年,现在还依此为依据解决问题已不适应现代社会及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该通知规定单位内部分房、腾房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但现实生活中,单位收了职工的集资款,因种种原因,单位建房的行为没有完成。这时,职工既无房可住、单位又无钱可退,法院又不受理此类案件,那么职工的诉求应当向谁表达,没有公权利介入的职工利益又如去实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某些方面的效力似有高于法律之嫌。因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规范新型房屋买卖行为,维护交易秩序安全不仅是司法实践的要求,也是促进房地产买卖健康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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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转型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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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城市现代化进程突飞猛进。不同经济成分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大量增加、社会阶层的不断分化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制等,促使城市居民逐步突破了传统单位体制的局限与束缚,开始寻求不同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活动方式。“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管理改革思路要求政府和企业将大量的社会和服务职能剥离出来,交由社会或者市场来承担。因此,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现代公共管理理念的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已成为时代之需。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城市管理中废除了国民党时期的保甲制度,对大城市的区级建制进行合并重组,形成市、区两级政府。区之下的基层管理体制在1954年之前有三种类型:一是设街道人民政府,如武汉、大连;二是设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派出机构,如上海、天津;三是不专设机构,只在公安派出所内设民政干事,承担领导居民的有关工作,如北京、重庆。街之下均不设政府组织,由居民在政府指导下自行组织居民委员会、防护组、防盗组或者居民组等[1](P188-192)。1954年12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统一规定:十万人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应当设立街道办事处;十万人以下五万人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如果工作确实需要,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的居民组织,参照公安户籍段的管辖区域设立,一般每一百户至六百户设一个居委会,由各居民小组推选的委员7-17人组成。企业职工居住集中的住宅区或者较大的集体宿舍,可以设立职工家属委员会兼任居委会的工作。这样,街居两级组织的名称、性质、任务和机构设置实现了全国统一。自此,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组织载体,正式进入国家政治制度的视野。

从封建社会的“什伍”制、“邻保”制到民国时期的“保甲”制,我国传统的社会管理思想都是以对居民个人的控制为基础。街、居体制建立的初衷也秉承了这一思路。1953年6月8日彭真在中央的报告中写道:“由于我们现在的工业还很不发达,同时还处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即使在现在工业较发达的城市中,仍有很多不属于工厂、企业、学校、机关的无组织的街道居民,这种人口在有的城市中,甚至多至百分之六十以上。为了把街道居民逐步加以组织并逐渐使之就业或转业,为了减轻现在区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的负担,在很多城市中除建立居民委员会外,还需要设立市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我们的意见是设立街道办事处。[2](P241)”这就是说,国家通过机关、学校、企业等行政化色彩浓厚、功能无限放大的“单位”实现了对体制内居民的控制,还需要设立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管理那些没有正式“单位”的体制外的城市居民。因此,改革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事实上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包括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在内的党政单位、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等。它吸纳了我国城市居民的绝大多数,是城市居民的基本组织形式。二是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他们的管理对象是极少数没有单位的城市居民。市区政府无法透过“单位”与这类居民发生关系,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作用就可以发挥了。可见,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单位”在整合城市社会、行使城市管理职能上发挥的是主体作用,街居组织只是必要的辅助和补充[3](P121-124)。

改革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街道和居委会的权力很小,功能有限。除了国家主要通过“单位”传达各类城市管理信息,进行社会组织、社会动员和资源分配,街居自身处于边缘性地位外,区政府各类职能部门还在街道设立了相应的对口单位实行所谓的“条条”管理,于是“区政府政策实施主要通过各职能部门,然后再由各局传达到街道各所,街道办事处只是做一些辅助性工作,比如宣传和动员,以及随同税务人员和工商人员进行检查等。[4]”尽管在改革前的二十多年中街居组织的职能有所扩张,机构也不断膨胀,功能的虚拟性有所改观[5](P29-34),但其边缘性地位始终没有改变。即使创办托儿所(幼儿园)、副食品经营网点、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有限度的社会保障等,也都是以为“单位”外居民提供服务为主,并不侵入传统的“单位”内居民原有的利益圈。二是“单位”承担了过多的社会和服务职能,起到了“把市民组织起来”的作用,压缩了社会权力的存在空间。在“低工资、高就业率”的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就是一个小社会,为居民及其家属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生活服务。源于军事供给制的“单位”制度承担的不仅是经济职能,更多的是政治、教育、行政管理以及后勤服务等职能,这种复合功能特征使它具备了超强的动员和管理社会的能力,从而把街居组织的城市管理职能压缩在数量极少的无单位居民范围内。三是造成居民工作空间与居住空间的区域分离。对单位体制内的城市居民来说,“单位”就是其福利共同体,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负责为其分配工资、福利及各种政治、社会资源,大到就业、升迁,小到结婚、吵架,“有事找单位”,与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没有太多关系。街居组织由于无法介入居民生活,不可能有效实施社会管理①。四是强化了居民的身份特征。在“单位”与街居组织的二元管理体制之下,城市居民被划分为两种类型,具有不同的身份特征。有单位的可以根据单位性质享受相应的政治、福利和社会待遇,没有单位的则处于城市社会的边缘。由于个人在单位中的不同序列及单位在整个单位体系中的不同序列,使得具有不同单位身份的居民拥有不同的社会感受。单位的封闭性特征则使单位外人员很难有机会流入单位内,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成员流动也大都借助“关系”等非正式资源。

198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个体私营经济获得快速发展,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城市社会发生了根本性变革。社会的转型对传统的二元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构成了挑战。一是“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迅速转化。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逐步弱化了“单位”对职工的约束力,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松散,大量“单位人”开始向单位外流失。过去,“单位”可以决定职工的政治、福利甚至社会待遇。现在除工作外,职工需要向“单位”寻求帮助的内容越来越少,职工越来越多的个人隐私可以不必在“单位”内坦承。另外,大批国有企业的破产或准破产以及职工“下岗”也迫使“单位人”丧失单位依托,迅速转化为“社会人”。二是社会组织的多样化特征日益明显。除传统的行政事业单位外,出现了大量不具备“单位”体制特征的组织。比如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等。据1999年的统计,仅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就吸纳了8300万人就业,占总就业人口的12%[6]。三是流动人口不断增加。由于人力资源配置方式的变革和城乡二元治理结构的打破,城市居民选择的机会越来越多,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也开始涌入城市,使得城市流动人口空前增加。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市的流动人口都达到上百万人。流动人口显然无法纳入“单位”体制中管理。四是“单位”职能开始向社会转移。单位办社会的后果是制造了大量的后勤服务人员,工作效率奇低。历次政府机构改革、高校后勤管理改革以及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等的目标就是把“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转移出来,使“单位”只从事自己的本业,其余的交由社会来办理。“单位”的服务功能、福利功能、保障功能以及政治宣传功能正在弱化,居民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正在向纯粹的雇佣关系发展。五是城市基层管理的内容越来越多。为了解决就业及弥补财政的不足,街居创办了大量经营性组织,其经济职能迅速膨胀,街办经济、居办经济发展迅速。城建、市容、社会治安、外来人口管理、社会救济金发放、再就业培训等过去闻所未闻的工作统统压向街居。“街居是个筐,什么都能装”就是最形象的描述。六是居民的社区参与要求愈来愈强烈。包括福利分房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密切了居民与居住地之间的利益关系。过去没有人关心的治安、绿化、卫生、违章建筑等成了居民们人人心系之的头等大事,促使他们越来越关注并渴望参与街居组织的决策过程。上述六个方面的变革表明,“单位”制度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正在走向衰落,其整合社会的组织功能不仅日益弱化,而且不可避免地最终要走向瓦解。因此,以“单位”组织为主体,以街居组织为辅助的城市二元基层管理体制也必须适应新形势,进行相应的变革。

面对社会形势的迅猛变化,民政部门从承接企事业单位转移社会服务项目的需要出发,提出了“社区服务”的概念。1987年9月民政部在武汉召开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座谈会,对社区服务的内涵作了定义,明确了社区服务的发展方向。1991年5月31日,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在谈到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时,明确提出推进社区建设的要求。1992年10月,中国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会在杭州专门召开了“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理论研讨会”。这样,以开展社区建设为标志,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序幕徐徐拉开。

进入1990年代以后,随着各项改革事业的逐步深入,城市基层基础工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方面,如前所述,附着在“单位”身上的政治、社会、教育、保障等功能迅速剥离,单位组织的整合作用不断降低;另一方面,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在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引导下岗工人再就业、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区,正在形成城市社会管理的微观重心。上海、石家庄、青岛、沈阳、武汉等地先后开展了社区建设试点工作。2000年11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功能,巩固党在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自此,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进入全面转型时期。

上海市在探索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方面起步较早,1995年就开始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改革试点,以街道为核心推动社区建设,通过调整“条块”关系、转变政府职能、下放管理权限,促进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7](P28-36)。沈阳市则从构建新型社区组织体系入手,按照有利于实施管理、有利于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将全市2700多个居委会调整为1277个具有不同功能特征的社区居民委员会。1999年1月,民政部发布《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国各城区中选定26个社区建设实验区进行全面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验,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建设的发展。目前,大部分城市的社区规模调整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也已逐步建立健全,新的社区管理体制已初步形成。

从近些年来各地开展社区建设的情况来看,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从单位主导型向街居社区主导型转变,具体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弱化单位的复合功能。主要是指国有经营性单位和国家财政供养单位继续分离办社会的职能,逐步与所办的幼儿园、食堂、学校、医院以及其他服务性机构脱钩,通过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把单位的后勤保障逐步推向社会,实行市场化管理。二是通过简政放权,强化街居职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区政府的授权,街道办事处享有或者扩张了综合协调权、执法权、处置权、监督检查权等,从而能够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对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市容市貌、便民服务、精神文明建设、街区建设等进行有效的管理。武汉市江汉区按照费随事转、财随责走,责、权、利相配套的原则,把职权和工作重心下沉到社区,使社区居委会有职、有权、有钱。三是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这是新型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组织基础。对原来的居委会按照居民居住的自然地缘关系、社区资源配置、适度的管辖人口和人们的心理认同等原则进行重组,以适应功能扩张、人口居住密集度增加以及管理手段现代化的客观情况。调整后的社区居委会规模一般在1000户至3000户之间。原来从属于各单位的家委会也一并转制为社区居委会。四是加大居民社区参与力度。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是社区建设得以健康发展的动力源泉和根本保证。目前的居民社区参与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参与渠道有所拓宽,参与的形式和内容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展。除了三年一次的居民委员会选举外,日常议事和决策的参与制度也有所完善。北京、上海等地都开展了居民直接选举居委会的试点工作,并准备大面积推广。沈阳、武汉等地在社区内普遍建立了由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代表组成的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定社区内的重要事项。居民已经可以通过自己的代表参与到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的决策中来。

向街居社区主导型体制转型反映了我国政府以人为本治理现代化国家的新理念,对于当代城市基层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种体制关注的不是基于行政区域划分后的控制,而是对人的关怀,强调的是与居民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的日常事务。从管理目的来说,由过去的控制向服务转变。单位体制限制人口流动,固化了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强调资源在单位内部的相对公平的分配。通过政府-单位-资源分配-职工实现城市管理的目标。社区体制则以服务为核心,强调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大力发展社区事业,努力为社区居民营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人文居住环境,并不关注居民流动或其工作单位的变更。实现城市管理的链条是政府-社区-居民。从管理形式来说,由过去行政命令式的统治向强调居民参与的治理转变。在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具有很强的行政功能。政府与单位之间、单位与职工之间都是服从与被服从的行政命令关系。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也都按照行政命令模式运行。社区体制则强调透明、回应与参与,要求社区事务的处理、各项措施的制定、实施必须体现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与居民的要求相适应,从而拓宽了政府与居民之间的对话渠道,从根本上改变了城市基层管理的方式。以小政府、大社会为导向下放权力是街居社区体制的一个重要特点。上海、北京等地都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下放部分管理权,赋予街道办事处更多的权限[8],街道也同样向社区居委会下放权力。政府权力的回缩为社区组织的发展释放了更多的权力空间,不仅为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等法定性社区组织提供了活动平台,而且促进了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晨练队、法制宣传队、秧歌队等非法定社区组织的发展。街居社区体制从根本上改变了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关系。社区不总是为了“管”居民,居民也不再“躲”社区。社区成了居民实现利益诉求的必备通道,居民愿意为社区发展出策献力。当居民与社区之间建立起紧密的利益关系,生活的重心从单位转移到社区,能够通过参与各种法定性或非法定性社区组织的活动,对社区事务的处理“说三道四”,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受单位的束缚就会越来越少,也就为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打下了基础。

推动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的标志性工作是开展社区建设。尽管目前全国的城市社区建设呈现出整体推进、全面拓展的可喜局面,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单位体制在城市基层管理中占据主体地位的基本态势。许多城市开展的社区建设尚处于示范和总结阶段。总体上说,目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还处于初始阶段,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仍然是人们经济收入及福利分配的主要来源,绝大多数最具活力的社会成员仍然集中于各种各样的单位之中[5](P199)。但不容忽视的是,随着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入,单位体制正呈现出逐步弱化的趋势,街居社区体制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完善,正呈现出逐步强化的趋势。

社区主导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主张合作、参与、效率、共享,符合当代治理理论在公共管理领域的理念。公共管理领域的治理以善治为目标。“善治实际上是国家的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9](P326)”这一体制承认政府能力的有限性,把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的社区事务交由社区自己管理,强调居民与政府之间积极而有成效的合作。因此,有的学者提出将“善治”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目标模式[10]。对照善治的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和有效性六个基本要素[11],可以发现当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第一,行政化倾向诱发了社区管理机构的合法性危机。这里的合法性是指被社区居民内心所体认并服从的权威和秩序,与法律规范没有直接关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事实上,居委会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在按照街道办事处的指令开展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并没有被居民体认为“自己的组织”。各地在社区建设中重构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管理委员会等社区管理机构多数由户代表象征性选举产生,即使是在直接选举的地方,也都采取先选后聘的办法。功能上与过去的居委会没有实质性差别,主要工作仍然是承办“上级”部署的任务,工作人员的薪酬亦由政府财政拨款解决。在社区管理机构看来,政府是老板,社区居民是管理对象。行政化了的社区管理机构不能表达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也就无法获得居民的信任。

第二,居民参与不充分导致居民与社区管理机构之间的合作出现断裂。社区是居民生活的环境依托,只有居民知道社区真正需要什么。社区管理机构如果不了解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就会事倍功半,费力不讨好。所以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必须容纳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建立管理机构与居民之间协调的、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的现实情况是,居民参与普遍不足,参与机制很不完善。一方面,社区管理机构提供的、供居民参与的事项极少涉及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居民对参与的价值和作用表示怀疑,缺乏足够的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另一方面,居民缺乏通畅的参与渠道。常常是社区管理机构感到有必要了,就召集居民来开会、布置、传达,或者是政府有关部门提了要求,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赶快组织居民。即便是在成立了居民代表大会的社区,什么时候开、讨论什么主题也都是由社区管理机构定,居民代表只有“听”的份。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缺乏一套详细、规范、操作性强的程序或规定作支撑,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居民参与的缺失影响了社区管理机构与居民之间的有效合作。

第三,法律滞后模糊了社区各类组织之间的权利界线。法律是公共管理的最高准则,社区各类组织和居民都必须在法律划定的范围内活动。如果法律没有清楚地划定社区组织、居民之间的权利界线,就容易引发争议,造成管理的低效率。如果法律的规定得不到遵守,也同样不可能实现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转型。目前涉及城市基层社区的法律有《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居委会组织法》。前者制定于1954年,后者于1990年颁布实施。由于制定时间较早,这两部法律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比如对居委会结构、功能、范围、组织、产生等方面的规定就与当前社区建设的要求有很大差距,也可以说已经突破了法律所调控的范围。关于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之间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的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街道往往利用自己掌握的政治和经济资源,将居委会“改造”为自己的“派出机关”,形成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一些新兴的社区组织,如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社区志愿者服务等与街道、居委会之间的关系,也缺少法律上的规范。由此引发的各类组织之间的权利纠纷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效、协调的社区管理机制的形成。

第四,职能转变不到位妨碍了社区管理的成效。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居民参与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如果居民没有足够的权力参与社区的选举以及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就不可能热心于社区事务,所谓的善治也就丧失了基础。现在的问题是,政府部门的职责功能模糊不清。有些方面越位,包揽了过多的应由非政府组织承担的职能;有些方面又缺位,对社区群众自治组织、中介机构、社会工作团体的培育、指导不力,对介入社区发展的专业性非政府组织的“资助性投入”不足[12]。另外,还存在着职权不足的问题。虽然各地在推行社区建设的过程中,也都按照重心下移、费随事转的原则开展了简政放权工作,但效果并不理想。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许多条条上的实权部门并不情愿将权力下放给街道,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城市基层管理新格局还有相当一段路要走。由于职能转变不到位、责权利不对等,街道的管理尽管门类齐全,但效率并不高。街道对社区权力的制度性侵蚀,又削弱了居委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阻碍了社区自治的正常发展。

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是构筑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笔者认为,各地在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应着重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快社区立法进程。当前较为紧迫的任务是修改《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尽快制定《物业管理条例》、《社区服务办法》等一系列与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后的《居委会组织法》应吸收近些年来各地在推行社区建设过程中创造的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使之与城市社区建设的现实需求相适应。在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没有出台之前,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规范社区内各权利主体的活动。

二是深化街道体制改革。重点是以“小政府、大社会”为目标认真转变职能,进一步理清与区政府和社区居委会之间不同的职责定位和相互关系。一方面要努力完善自身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授权,确立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管理负总责的地位;另一方面要从深化“服务”入手,充分调动非政府组织开展社区工作的积极性,并从制度上约束街道的“创收”冲动,使其专致于指导、监督和资金、政策上的引导。尤其要彻底摈除街道随意向居委会下派任务的制度根源,使街道与居委会之间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落到实处。

三是推动居民利益社区化。以街居社区整合城市居民的关键在于居民利益社区化。当社区与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时,居民的生活重心自然就会转向社区。因此应当强化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居民在利益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参与社区事务的愿望。从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史不难发现,社区建设本身就是居民利益社区化的重要表征,只是在深度和广度上还显不足。由于“单位”体制改革的不彻底,使得许多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仍然非常紧密,这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表现的尤为明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将单位的服务功能向社区转移,特别是政治、福利、保障功能等,降低职工与单位之间的依存度,使居民除工作之外的其它利益关系都能在社区得到体现。

四是努力构建社区参与平台。参与冲动的强弱受制于社区与自身利益的关联度和参与渠道是否通畅。在城市,由于工作单位不同,居民们尽管生活在同一个社区,彼此却大都不认识。人文环境的陌生弱化了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因此必须努力构建适宜的参与平台,使居民的参与冲动能够有机会释放出来。构建居民社区参与平台应以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户代表会议等法定性平台为主,以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秧歌队等非法性平台为辅。

五是促进社区自治制度化。作为社区建设的基础和依托,社区自治应走制度化之路,逐步健全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使社区居民切实享有对社区自治组织的选举权、罢免权和监督权,以及对社区事务的参与权和决策权。首先要依法选举社区自治组织,逐步推广直接选举制度;其次要规范居民日常议事程序,不同的社区要依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详细的、操作性强的议事规则;再次要推行区务公开,社区事务的决策情况、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等都要及时向居民公布,便于居民监督。

六是建立一支专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基层社区的需求也逐步向多元化迈进。过去那种以退休老人为主体的居委会成员结构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的社区需求。因此,应将社区工作者及相关的社区专业工作,纳入正规的职业范围,促进社区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投身城市基层社区管理。同时要加强社区工作的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在职培训和岗前培训,尽快造就一支专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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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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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农村公路现状

我市辖19个镇(乡),共有534个行政村,总人口68万人,辖区面积1208平方公里。农村公路1340.133公里。县级公路134.701公里;乡级公路59条665.072公里;村级公路296条545.36公里。其中一级公路75.573,二级公路181.396公里,三级公里148.090公里,四级公路935.074公里。农村公路桥梁13093.3延米/286座,其中需要维修49座占桥梁总数17.1%。农村公路列养里程乡道776.7公里占总里程58%,村道351公里占总里程26.2%。随着农村公路建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市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手段,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建管体制,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政府支持,交通统筹,镇(乡)牵头,群众重视的农村公路建管新格局已初步形成。

二、近几年取得的成绩

1、农村公路建设规模日益扩大,路网日趋完善。

在20xx年我市共新建二级以上农村公路60.5公里,完成总投资61500万元。投资29000万元建成暨特大桥一级路工程;投资22600万元新建西部连接线至**段35公里,完成5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和全部路基工程;投资2800万元新建公路至**段路基工程;投资4500万元建成至新建工程。我市公路网主骨架日趋完善。

2、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职能不断加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不断完善。19个镇乡中9个已组建农村公路管理所。这两年里农村公路管理所在农村公路养护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是建立农村公路管理长效机制的关键所在。我局按照“镇(乡)自筹、省市补助”的原则,建立并不断完善财政投入、上级补贴、企业赞助和其他资金多渠道共同组成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筹措机制。目前我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由镇(乡)自行负责,对于农村公路的大、中、小修工程任务按照*政办〔20xx〕82号文精神以奖代补形式下发。我局暂定农村公路养护(大、中、小修工程)补助资金标准为乡道每年每公里20xx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

3、树立典型,促进农村公路管养工作。

我市镇(乡)众多,区域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均衡,不同镇(乡)的养护情况也千差万别。在工作中根据各镇(乡)自身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树立典型,选择有代表性的乡村,摸索出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养护管理模式。每个镇(乡)都要选出2-3个典型村,3-5条示范路,以点带面,涌现出大五里乡、杨各庄镇典型乡镇,并逐步在辖区范围内推广。

4、加强督导考核,提升农村公路管养工作。

为把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更便于操作实施,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在搞好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同时,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手段,逐步完善考核机制,明确考核目标,健全考核内容。为此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专门制定了《**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从组织机构、养护标准与要求、路政管理、公路绿化、沿线设施、内业管理等六方面逐项考核,建立了周督导、月调度、季初评、年考核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抓住实效。

三、存在三点不足

1、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严重不足

按**市人民政府20xx年82号文件要求,《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乡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由各镇(乡)政府负责,按近两年情况看,我市9个设有公路养护管理所的镇(乡)中每年度列入乡村公路管养费用超过10万元的仅有一两个,超过5万元的有四五个,就目前各镇(乡)的乡村公路里程来讲,这些养护资金是不能满足日常保洁和畅通需要的,所以有的镇(乡)就仅对重要的一条或两条路段进行养护,其余公路则处于“失养”状态。

2、农村公路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我市至今已有9个镇(乡)设立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2个镇(乡)挂靠在土地所,5个镇(乡)在城建办,2个镇(乡)成立了交通办公室或综合治理办公室。除了我局派驻一名技术人员外,各镇(乡)安排的专职养护管理人员基本上没有,兼职的管理人员也多少不一,最多的达7人,最少的有1人。按养护规范要求,每个镇(乡)的农村公路折合二级路达50km以上时,就应设管理人员6人,按我市《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管理所人员不少于3人。同时,我局对镇(乡)公路日常养护检查力度和频率相对不足。

3、农村公路养护规范性尚有不足。

我市农村公路管理仍在粗放型管理阶段。主要有以下几点不足:

(1)公路档案不齐全。包括简单的公路修建年限、公路标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接管手续等资料缺失。

(2)执行 养护标准不统一。

我市在20xx年82号文件中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标准,但在近两年实施过程中各镇(乡)执行养护标准不统一,包括路肩养护,清扫范围,沿路标志标牌设置,安全设施设置等。对桥涵检查重视程度不足,特别是现阶段我市存在49座急需维修的桥梁,危桥数量呈不断增加趋势,桥涵管理尤显重要。

(3)公路大中小修的

管理不到位。

按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意见》文件要求,农村公路大中小修计划在年初报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按要求竣工后,由交通主管部门验收,按工程量核拨补助资金。现我市有的镇(乡)不能按时上报计划,延迟我局上报省市计划,使工程项目缺报或漏报。有的工程计划竣工后省补资金约占2/3部分已到位,但市县自筹的1/3部分没有着落。而且有些镇(乡)大中修工程未按程序进行严格控制,造成该修的未能及时修复,资金未能得到有效利用。

(4)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尚待提高

我市农村公路乡道660.072km,村道545.36km,总计1340.133km。各镇(乡)对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维护不足,时常有损坏公路设施、绿化树木、堆积杂物等现象,造成农村公路通而不畅。我站有路政管理人员7名,车辆一台。县道134.701km的路政管理工作尚勉强完成,相对于农村公路如此庞大的公路里程来说人员车辆配备严重不足。

四、几点建议

1、多方争取资金,由我局重点核拨养护工程(大、中、小修)补助款,各镇(乡)负责日常养护经费。

按省交通厅、财政厅的经费补助标准,乡道养护工程款按每公里每年3500元、村道养护工程款按每公里每年1000元,这些资金中有省补占约60%,市县补占约40%。此项资金全部到位后,我局设立专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节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严禁挤占和挪用。我局可按年初计划核拨养护工程款补助,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农村公路管养。

另一方面各镇(乡)政府仍应多方筹措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对于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一方面来源于乡村自有资金,一方面还可来源于受益企业、个人资金捐助,还可试行多元化融资方式,实现公路养护资金的资本化运营。

2、进一步完善管养体制

在20xx年,我市政府已发文明确了乡村公路建养主体是镇(乡)政府,在镇(乡)政府设立农村公路管理所。到目前看仍需进一步完善,首先管理所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养护工程计划的上报与信息传达。同时受交通主管部门的业务领导,按要求完成每年的计划验收、检查等工作。其次,各镇(乡)在我市政府迁政办{20xx}82号文件的要求下,尽快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制度》,明确农村公路管养的职责与流程,明确每条路线养护责任者,可采取季节养护、村民养护、承包养护等多种方式。再有交通主管部门对农村公路建养进行统筹规划和指导,并采取考核的办法定期检查,督促各镇(乡)做好管养工作。

3、实现规范化管养

对全市农村公路实行档案化管理,包括该路的初期设计、施工、监理资料以及管养的技术档案,隶属关系,管养人员情况等,还包括桥涵检查资料、维护资料等镇(乡)都要详细建档。

在每年底都要对路网数据更新,加强连续性,数据共享,及时准确,为我市多争取农村公路补助资金。

对我市的农村公路养护标准进行广泛宣传与传达,使各镇(乡)都认识统一,然后逐步落实,并且在制定的定期检查中进行验收考核。对安全文明设施建设、对大中修养护工程的管理,都作为检查的重点,作为核拨工程补助的主要依据。由我局管养的农村公路全年好路率应在80%以上;由镇(乡)管养的农村公路全年好路率应在60%以上。农村公路的管养情况的优劣由交通局考核上报市政府,该项应列为市政府对镇(乡)年终考核的一项指标。

4、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镇(乡)是农村公路管养主体,可协调当地的各个行政部门做好路产路权的维护,控制违章建筑和私设平交道口等。同时我市交通执法部门不断延伸执法范围,充分宣传路政法律法规,治理农村公路、红线控制路面抛洒治理力度,也要兼顾农村公路治超工作,以利于农村公路更好的服务于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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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情况调研的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1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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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情况调研的报告

为推进全区工会组织“职工服务体系”建设,根据长沙市总工会《关于加强职工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工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芙蓉区总工会招聘了14名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并对他们进行了业务培训,14明职业工会工作者均在街道(乡、园)工会上岗。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选聘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情况:

1、聘任人员的基本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甘于奉献,作风正派,热爱工会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基层工作经验;具有中专以上或相当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2、选聘工作程序: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基层工会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基层工会资格审查→考试→培训→颁发聘书的程序进行。选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落实工作待遇:对入围者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对试用合格者,正式聘用为职业工会工作者,每位职业工会工作者月工资为1500元,同时为其办理五险。由区总工会与其签订聘用协议,期限2年。

4、加强考核管理:每年由各街道工会联合会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区总工会作为年终奖励发放的依据。对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理。

5、明确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内非公企业和新经济组织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指导所属基层工会组织进行规范化建设。

(2)、积极开展服务职工工作,签订集体合同,推动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扶困难职工。

(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围绕企业中心,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女职工素质达标竞赛等活动,协助企业抓好职工的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促进企业发展。

(4)、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富有特色成效的文娱体育活动。

(5)、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6)、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随着我区各项建设步伐的加快和非公有制企业的迅速发展,街道(乡)工会在组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中所肩负的责任越来越重,选聘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为我区基层工会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当前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面临的几点问题及建议:

1、 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搭建交流学习平台。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由于是新上任的人员,对工会工作不熟悉,工会业务水平和能力还需不断加强,在围绕全局思考问题、服务发展进行工作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要充分利用上级工会及本级工会举办的各类工会干部培训班,强化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工作。建立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培训制度,全面、深入地掌握工运理论知识和实际业务技能,不断提升其工作水平。

通过会议、考核、评比等渠道,组织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不定期交流、沟通,相互学习、借鉴,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在结合各街(乡)党政中心工作的同时,开展具有本街(乡)工会特色工作方面,激发出新的思路和火花。

2、发展空间需进一步提升。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等因素,如何进一步加强有效管理,发现亮点,鼓励先进,建立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氛围,引导他们不断提升综合素质,争当工会工作能手,更好地服务于基层、服务于职工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3、建立奖励晋升渠道。建立完善的工作考核和激励制度,鼓励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特别是年轻工会工作者,不断钻研业务,提升工作能力,将专业特长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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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网络问题的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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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于网络经济已经成为一种日益普及的市场经济形式,作为主要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的监管主要包括规范网络经营主体、监管网络经营行为、保护网络消费者权益三个方面。规范网络经营主体主要指的是网络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监管网络经营行为主要包括网络不正当竞争和网络欺诈行为,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较广,主要表现为:网络消费合同履行问题,主要表现为延迟履行、瑕疵履行、售后服务无法保证;网络格式合同问题,主要存在着减轻、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条款及其他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网络支付安全问题和网络消费者隐私权保护问题。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加强网络市场监管,要求严把网络市场主体准入关,按照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对经营性网站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注册登记。并且,对网络衍生的虚假广告、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传销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互联网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实际上,监管对象和内容始终被界定在上述三个方面。

二、网络违法行为相关主体的责任承担,当前的网络违法行为除比较明显的市场准入行为之外,更多的是涉及到广告、合同和不正当竞争方面。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无照和超范围的网络经营行为。这里面有一个是否监管到位的问题;二是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虚假宣传与虚假表示、低于成本价销售、商标与域名冲突、网站名称与企业名称及域名冲突、违法提供有奖销售(服务)、采用超级链接技术擅自使用他人服务内容、诋毁他人商业信誉等行为。三是网络商业欺诈行为。最常见的方式是通过网络发布虚假信息,欺诈外地的消费者及经营者。 对网络违法行为主体的责任承担应该明确为“行为者承担”原则,实践中以互联网内容提供商违法行为比较突出,以假公司发布网络广告为例,互联网服务商往往对其提供的发布内容没有适当、有效的审核程序,从而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由此可知,互联网服务商在网络违法行为发生时往往担负较为被动的角色,但无论怎样,都必须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第三方承担直接或连带责任。

三、针对网络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分别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公司法》、《广告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来分别予以规范,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和规模,可以按实际情况做出罚款、取缔、警告等行政处罚。

四、当前工商部门对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手段主要包括:一是强制性的定期年检;二是各种方式的巡查;三是根据举报线索追查个案;四是不定期的短期集中整治。上述监管手段已经无法应付瞬息万变的网络市场监管。一般来说,违法的网络行为发生时间普遍较短,改头换面的速度较快,而且由于互联网信息量相当巨大,对网络信息的过滤和分析都需要相当大的人力、物力。具体分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网络违法行为有五大难题:一是对违法行为的管辖权确定难。依据《行政处罚法》第20条和《工商行政管理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4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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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市文艺演出严格管理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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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演出严格管理报告

市政府:

接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我市涉外演出管理,严格市场准入”的批示后,我局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办公室协调市场处、艺术(外事)处、演出公司进行专题研究,制定落实的具体办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市场准入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规定:“举办外国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在非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3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举办营业性涉外演出,在非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应当通过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在5日内出具审核意见报文化部审批。”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是营业性涉外演出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无权设立营业性涉外演出的准入。

二、关于营业性涉外演出的监管措施

法律规定市级文化行政部门不能设立营业性涉外演出的许可,审批关口不能前移。尽管如此,我们按照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制定了对我市营业性涉外演出的监管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我局将积极与省文化厅沟通、协调,对经过省文化厅批准的,在我市举办的营业性涉外演出活动,建立抄告或备案制,为进一步加强营业性涉外演出活动的管理奠定基础。

(二)对在我市举办的营业性涉外演出活动,我局在争得省文化厅同意的前提下,我局艺术(外事)处或市场处将联合演出场所属地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演出活动进行现场监控,严肃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监控的重点:

1、非因不可抗力中止、停止或者退出演出的;

2、文艺表演团体、主要演员或者主要节目内容等发生变更未及时告之观众的;

3、以假唱欺骗观众的;

4、为演员假唱提供条件的。

(四)对营业性涉外演出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我们还将上报省文化厅和文化部对违法行为进行追加处罚。

(五)为了杜绝类似“中韩歌星演唱会”事件的发生,要求主办、承办单位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签定周密细致的合同,取得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以确保演出活动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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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对我县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几点思考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医药,全文共 2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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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县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几点思考调研报告

医药产业已成为当今最具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之一。全世界约有1/3的人口在使用中医药治疗疾病和养生保健,约有130个国家和地区销售和使用中药,我国药品市场近十年一直保持20%以上的增长,在几次金融危机中,全球医药产业都能独善其身,未受较大影响。经过十年努力,我县中药材产业得到了较好较快发展,为中医药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优势和机遇

(一)条件得天独厚。我县地处武陵山腹地,是____、贵阳、长沙、武汉四大城市的几何中心,区位优势明显,是____市规划建设的五大地区级物流枢纽之一,药品销售市场前景看好。境内药用植物种类有1270余种,达到国家和省级标准约有268种,重点药材有银花、白术、玄参、天冬、杜仲、骨碎补、黄姜、黄精、续断等品种,其中银花、白术量大质好,是极具代表性的中药材资源。

(二)产业初具雏形。截至目前,我县以银花为主的中药材面积超过35万亩(银花30.1万亩、白术3万亩左右、天冬6000余亩、黄精3000余亩、青蒿8000余亩、百合20__余亩,另试种了白芨、重楼等名贵中药材),药农户年均收入在5000元以上。中药饮片、绿原酸提取和植物中间体提取、金银花凉茶生产线已经投产。与西南大学等科研单位开展了____银花成分分析和药理、药效、毒理等基础研究,开发试制了包括银天颗粒在内的一批新产品。“____银花”获国家地理商标认证和GAP基地认证,“药食同源”认证在国家卫计委网站完成公示。依托中药材天地网建立了首个国家基本药物中药原料动态监测与信息服务站,“中药材买卖通”等电商交易平台运行良好。成功举办两届武陵山中药材产业发展论坛,____中药材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显著提高。

(三)扶持政策给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将生物医药产业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将“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作为单节列出。《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将____银花、白术等纳入特色中药材基地规划。全市《医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____—2020年)》将____银花作为“五园七基地”之一进行布局。今年,县委、县政府提出实施中药材“1211”的发展战略,明确到2020年,中药产业产值达100亿元以上。并从今年开始,每年整合涉农项目资金5000万元以上,扶持中药材产业发展壮大。

二、问题和挑战

(一)外部竞争激烈。近年来,外资医药企业争先恐后地加大在华投资,国内各大医院进口药、合资企业药和国产药大约各占1/3,技术领先、资本雄厚的外资医药企业基本上垄断了高端药物市场,传统的中医药产业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同时,就渝东南地区而言,各区县中药材资源都比较富足,发展思路大同小异,且大多各自为阵,缺乏统筹规划和差异化发展,甚至存在恶性竞争。

(二)资源欠缺管理。部分中药材品种受市场、病害等客观原因影响严重,产量差异极大。如银花产业因受市场低迷、《药典》分离等因素影响,群众种植积极性有所降低,目前很多中药材种植基地养护、管理不到位,自生自灭现象普遍存在。对稀有药材还未形成系统管理,乱采乱摘现象仍然存在,破坏十分严重。

(三)产业结构失衡。虽然我县明确提出打造100亿级的中药材产业的战略目标,但我县企业仍然集中于简单的种植和加工等生产环节,生物医药、生物制造、生物化工等行业仍处于“零”起步阶段。以祥华生物、红星中药材为主的我县中药材企业,在化工原料、制剂和制药等方面研发投入不够,生产水平仍然十分落后,如不能引入大型制药企业落户,产业集群将很难形成。

(四)队伍素质不高。目前,我县绝大多数从业人员未受过专业培训,专业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虽然成立了专门的中药材产业办公室,但与中医药专业相关的人才几乎没有,既缺乏中药材种植、加工、制药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也缺乏专门从事医药产业评估、市场运作的产业化人才。而在产业开发方面,虽然与____大学等科研机构研发了一些科研产品,但仍未成规模开发、生产,利用效率太低。

三、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产业支撑,构建发展体系。继续加大对药材示范种植大户的扶持力度,对种植典型户建档立册,跟踪服务,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在药材发展种植过程中的种子、技术、销售等困难,确保已成规模的药材基地不因外部因素受到破坏。加大对野生中药材资源的保护力度,建议由县中药材办公室抽调专人对全县范围内中药材资源开展一次资源普查,并建档管理,对稀有药材进行跟踪保护。同时,要抓紧制订我县中医药产业中长期规划,避免产业结构重复、产品项目雷同等现象,既要确保中小型医药企业的发展,又要制订大型医药企业引入规划,并出台具体的扶持政策,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项目、人才、技术的引进力度,进一步扩大融资渠道,逐步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体,风险投资为补充,政府投入为引导,金融投入为放大的医药产业投入支撑体系,使相关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二)加大招商力度,推进集群发展。结合我县中药材产业基础、地域特点、自然环境和市场条件,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大力推进特色优势中医药产业错位发展,搞好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产业链延伸,努力形成差别化竞争的产业集聚与区域分工发展布局,重点要依靠招商引资来增加产业投入和新品开发。在我县出台的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的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尤其要围绕中医药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制定相关政策,从企业落地、研发、生产、管理、销售等方面加以扶持。继续加大对产业项目的招商力度,力争引入1—2家具有影响力的世界500强医药企业落户园区。向上争取国家对中药材基地建设的投入和国家扶持农业的多种专项资金,打捆使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着力构建一个地区级医药产业集群,把医药产业作为支柱产业做大做强。

(三)引导企业创新,增强竞争能力。继续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产学研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对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兽药产品及日化产品的研发力度。加强对新产品的保护和开发力度,促进企业新产品的研发、推广以及新技术的应用。抓好专业人才集聚工程,帮助企业引进高新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加大对现有人才的教育培训,建议每年对从事中药材和中医药管理人员开展1—2次专业培训。鼓励县级用人单位优先选拔医药领域高端科技人才,县政府可酌情解决住房、落户、子女上学、生活待遇等问题。此外,还应牵头成立武陵山区中医药产业发展战略联盟,建立信息、融资、招商等互通互助机制,形成产业发展合力,增强新兴产业的行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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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诉环节补充侦查案件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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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环节补充侦查案件状况调研报告

检察院公诉过程中的补充侦查活动,是刑事诉讼活动的一个重要诉讼环节,它对于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惩罚犯罪、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司法实践中,公诉机关的补充侦查要求,往往得不到侦查机关的良好回应,甚至退而不查、查而不细、悬案不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突出问题影响公诉案件质量,拖延诉讼时间,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笔者试以对**县人民检察院XX年来补充侦查案件的基本情况、导致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对策,以求在司法实践中,更好的行使补查权,提高办案效率。

一、XX年来退补案件的基本情况

1、从数量上看,退补案件数呈现上升态势。XX年我院共受理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6件,其中退补案件18件,占19%;XX年我院共受理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1件,其中退补案件21件,占23%;XX年1月至3月,共受理刑事案件26件,其中退补案件7件,占30%。

2、从补充侦查案件性质来看,多为两抢一盗案件、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案件。XX年退补的18件案件中有13件为该五类案件,而XX年退补的21件案件中有15件为该五类案件,XX年退补的7件案件有4件该五类案件。

二、司法实践中退补案件的原因分析

(一)立法方面的原因

如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但对鉴定的时间只规定在审判阶段不算入审判期限,这就意味着在审查起诉阶段中,必须算入审查起诉期限中,因鉴定结论往往是案件的核心证据,重新鉴定的结论出来之前,公诉部门不能对案件审结,这就导致只要出现当事人要求重新鉴定,案件就必须退补,因为重新鉴定的时间一般占用了审查起诉期限的大部分时间。如胡某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案,在审查起诉期限还有10天时间里被害人李某对伤情申请重新鉴定,到审查起诉期限届满,重新鉴定仍未得出结论,检察机关只能退回补充侦查。又如规定了检察机关可以自行侦查,但对自行侦查如何计算期限等问题未作规定,且基层检察人员的工作时间呈饱和状态,基本上难以腾出时间、精力去补充侦查,这样使得该规定成了一纸空文。

(二)侦查机关的原因

1、言词证据缺乏系统性。部分侦查人员证据意识淡薄,讯问或询问的内容缺乏关联性、针对性、系统性,而该证据在移送案件之前又未有针对性地再进行复核,这便很容易使该类证据与其他证据产生矛盾,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该类证据的证明力。如在部分案件中缺少对犯罪嫌疑人的系统的讯问笔录,往往需用几份口供才能反映整个案情,而当这几份口供之间在内容出现相互矛盾时,事实便难以认定。这类问题在多人多次的重大复杂案件中尤为突出。

2、自首材料缺乏规范性。实践中,反映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情节的证据主要有两种,即《抓获说明》和《报案情况说明》,所谓抓获说明实质上就是公安民警的证言,本应按照制作证人证言笔录的程序进行制作,或写明身份亲笔书写证词。但实践中,往往由承办民警制作一份抓获经过说明来代替证言,有的写得简单潦草,有的不是抓获行动参与人所写,有的甚至连详细经过也没有记载,难以与其他证据互相佐证。

3、现场勘查违反法定程序。部分案件中进行现场勘查的民警并非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民警,他们的程序意识、保护现场的意识不足,导致《现场勘查笔录》制作粗糙,流于形式,甚至时有违法办案情形发生。如在几起现场勘查中,办案民警邀请的见证人均为本案中的被害人,该行为违反了《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关于“应当邀请一至二名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作见证人”的规定,使得见证行为因情感、利益等因素的影响而蒙上主观色彩,从而使见证人对诉讼行为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证明失去说服力。

4、未成年人的年龄证明材料不充分。由于传统因素,我国大部分农村人口的户口登记为阴历,且因农村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经常有错登现象,而公安机关往往仅调取网上户籍材料,对是阴历还是阳历在所不问不查。如办理张某等人盗窃一案时,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证明上的记载,张某在案发时已满16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后承办人经自行补充侦查,找到了张某的生父母、养父母,询问了村里干部,又走访了张某的同龄朋友,最终查证张某作案时才满15周岁,没有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遂建议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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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低年级外来农民工子女良好学习习惯培养的研究》结题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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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年级外来农民工子女良好学习习惯培养研究》结题报告

本课题自XX年6月申请立项以来,在校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保证了课题的顺利进行。现经过一年的实践研究与理论研究完成了任务,特申请鉴定验收。现将本课题研究的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问题的提出

1、课题研究的背景

从1997年9月开始我校陆续接收外地来沈农民工子女入学,截至目前,我校的外地农民工子女占据我校学生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左右,去年我校被沈阳市教育局定为浑南新区农民工子弟小学。虽然我们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外地来沈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但据调查他们流动性大;多数家长只有小学文化,有的甚至根本没读过书,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基于这样的情况,他们的孩子受家庭教育、教材、教学资源、教学方法等诸多因素影响,普遍缺乏社会责任感,随意性行为较多,如学习活动中自控能力较差、注意力分散、不能专心听讲、不爱举手发言、不爱质疑讨论、作业比较潦草,不按时完成作业……教师叫苦不迭,学生也异常苦恼,这既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又给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2、课题研究的意义

国内外教育教学研究资料表明,对于绝大多数学生来说,学习的好坏,20%与智力因素相关,80%与非智力因素相关。教育家叶圣陶老先生曾经指出:“简单地说,教育就是要养成习惯。”由此可见,从一开始就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习惯,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小学阶段也正是学生学习习惯养成的最佳时期。良好的学习习惯一旦形成,就会变成人生道路上前进的巨大力量,终生受益;反之,将贻误终生。《外来农民工子女良好学习习惯培养的研究》旨在通过学校、家庭一体化教育,探究外来农民工子女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策略,帮助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本课题的创新点在于所选确定的学校是农民工子弟小学,研究的对象是低年级的学生。

二、概念的的界定

外地来沈农民工子女是指随父母来到沈阳打工,常住地与户籍所在地分离人员的子女。

学习习惯是指由于反复训练而巩固下来并变成需要的学习行动方式,它是不需要监督的、自动化的学习行为。就习惯而言,从生理机制上来讲,习惯是一种后天形成趋于稳定的条件反射,它是由于多次的重复,使一定的情景和个体的某种行为,在大脑皮层形成的两个兴奋点沟通起来,建立起巩固的暂时神经联系。

本课题从外地来沈农民工子女学习特点出发, 根据低年级学生学习习惯培养的需要确定研究专题,通过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探索培养学生养成学习习惯的途径和方法。

三、课题研究的内容及目标

【目标】

1.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学教学活动,纠正外来农民工子女不良的学习习惯,养成认真倾听的习惯、课前准备物品的习惯、阅读课本的习惯、认真做作业的习惯和不懂就问的习惯。

2.探索出一套培养外来农民工子女良好学习习惯的方法。为这群特殊的孩子的人生成长之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研究内容】

1.调查了解并分析外地来沈农民工子女学习习惯的现状及成因。

2.探索出一套适合我校低年级外来农民工子女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的途径与策略。

3.引导家长掌握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策略,提高农民工家长的教育水平。

四、研究的对象:

在我校就读的二年级外地来沈农民工子女。

五、研究的原则

1、主体性原则:在研究过程中,要以如何引导学生自我体验、自我感知、自我探索、自我完善为主线,以他助、互助、自助等手段,构建学生学习习惯教育的运行体系。要把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2、整体性原则:要以面向全体学生,促进每个学生在不同水平上的发展,促进学生的整体发展,并以良好学习习惯培养为实践的价值目标。

3、可行性原则:在研究过程中要明确区别不同区域、不同环境、不同条件、注意切实根据自己学校和学生的实际,重在针对性、实践性、操作性。

六、研究方法

1、行动研究法:强调行动者参与研究,采取观察、谈话、访问、接触等多种方法,安排良好学习习惯的技能训练。

2、个案剖析法:建立学生良好学习习惯个人档案,注重剖解,形成典型个案。

3、调查研究法:进行团体、个体问卷调查,针对反馈信息,探寻实施策略,注重共性与个性相兼顾,强调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4、经验总结法:在课题实施过程中,大胆运用多种方法进行创新研究,积累总结经验,为以后的良好学习习惯提供便利。

七、课题实施的过程

1、创设和谐的育人班级环境

整洁和谐的人文环境无疑会对学生的发展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为了给孩子们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班级环境,教室的每一面墙上都会有一个笑脸榜,如:星级作业、我会听讲、课上发言我最棒等。笑脸榜旁边会有一句相对应的名人名言,以此激励孩子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教室的黑板报也做到了定期更换,更换的主题要围绕本课题的内容而定。使学生一进到教室就明确要养成怎样的学习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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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优秀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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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研究的意义

自20xx年第一批90后大学生入学至今,校园内已有三届学生为90后。他们是成长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快速发展时期,是伴随着“春天的故事”不断成长起来的时代宠儿。在信息时代东西方文化、观念的交融和碰撞,媒体网络的大发展等的影响下,使现今“90后”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悄然发生了变化,从而势必会影响其消费观,包括消费方向、消费心理、消费形式等。大学生作为社会特殊的消费群体,消费观念的塑造和培养更为突出而直接地影响其世界观的形成与发展,进而对大学生一生的品德行为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关注研究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引导其正确消费,帮助他们树立合理、科学的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使之能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有用之才,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研究方法与内容

本次研究就是以问卷方式调研,以发放纸质问卷及利用网络发放问卷进行抽样调研。调研时间为20xx年6月至20xx年10月。在此期间,项目小组按项目设计计划有序展开的,包括设计调研问卷,发放调研问卷,统计、分析结果。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450份,收回问卷410份,其中有效问卷409份,有效回收率为90.89%。

此次调研的主要内容涉及三大层面问题。一是影响大学生消费的主要因素,包括其所在年级、性别、家庭所在地、家庭收入状况等;二是大学生消费的实际状况,包括消费来源、生活费数目、消费的内容或者说消费的构成等;三是大学生对于消费的一些看法,如网购和奢侈品等,还有一些理财观念等。

三、调研结果与分析

1.家庭条件影响大学生消费水平

根据调研问卷的统计结果可得看出:近九成来自城市和城镇的受访90后大学生的生活费都在每月500元以上,其中分别有26%和20%的学生月生活费在1000元以上;其中他们的伙食费多为300~500元,并且有近两成学生的伙食费为500元以上;月娱乐开支大多为100~400元,并至少有13%的学生月娱乐支出为400元以上。来自农村的学生,有60%的人月生活费是在500~1000元之间,有29%的学生月生活费是在300~500元之间,另外还有3%的学生月生活费是在300元以下;主要有47%的学生伙食费为300~400元,另有44%的学生月伙食费水平平均分布在200~300元和400~500元;有70%的农村学生每月娱乐开支为50~200元,14%的学生月娱乐开支为50元以下。

调研发现,大学生主要的经济来源是家里提供。其中来自农村学生勤工俭学的人数比普通学生多出十个百分点。

由此看出来自农村的学生的消费水平略低于来自城市和城镇的学生,并且在调研问卷中,有46%来自农村的学生认为自己的消费水平较低甚至非常低,这表明了大学生消费水平的高低与家庭经济状况有密切的关系。

而面对一件现在并不需要的物品时,有70%多的来自城市和城镇的学生会因一些诱因会忍不住去买,但来自农村的学生只有41%的人会想去买。这表明了来自农村的学生对自己消费有一定的节制,也间接说明了农村学生的消费水平受家庭经济条件的影响。

2.男女生间的消费存在差异

诸如伙食费上,被调研的大学生中64.9%的伙食费实在300-500元之间的,而男生在此区间中的比例比女生高出近7%,可见男生的伙食消费比女生多,因为男生的生理结构决定了他们必须多摄入一些食物来满足自身的需要,再次男生运动量也比女生多的多,也需要更多摄入能量。而女生大多数都希望自己苗条一些,所以在伙食方面花费就比较少。

在娱乐开支方面,每月在50元-200元之间这一中下范围内,女生所占比例比男生高出近10%,而在400-600元这一较高范围内,男生比女生高出近6%,可见男生的娱乐开支在一定程度上是高于女生的。男生的娱乐范围较广泛,像打电玩,请客吃饭等等要比女生的多,并且在娱乐方面男生花销更加大手大脚一些,而女生相对来说会精打细算一些。在每月娱乐消费的主要项目上,男生多用于数码产品及买礼物请客上面,而女生多集中于购买衣服饰品及化妆品护肤品,其他项目上相差不大。女生相比男生来说更较注重自己的外表,所以在衣饰化妆品方面花费多一些,而男生则对数码产品更感兴趣,并且男生在交际方面也比女生大方一些,愿意花对一些的钱来经营友谊爱情。

3.网购已经成为90后学生群体中不可或缺的购物途径

根据调研问卷的统计结果可看出,有68%的调研者会选择上网购物。网购已经成为90后学生群体中不可或缺的购物途径。其原因是网上购物所具备的送货上门,方便快捷,价格便宜、透明、方便等优点。价格低廉以及方便是大学生选择网上购物最主要的原因,这应该归因于由于大学生还没有收入来源,生活费主要靠父母供给,也正因为此,大学生在网上购物过程中比较关心产品的价格。另外,商品多样性以及更丰富的商品信息也是大学生选择网上购物的重要原因之一,不少有网上购物经验的大学生表示最初选择网上购物的原因是所需要的商品在周围实体店中很难找到,而在网上点一下鼠标就可轻而易举的找到。

大学生在接受网上购物这一新的购物方式的同时,也伴随着对网上购物所产生的一定的疑虑和戒备,正是这些疑虑和戒备把约30%学生挡在了选择网上购物这一新的消费方式的门外。这也正反映出了网上购物也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和缺陷,需要及时弥补和纠正。在没有购买经历的大学生中,没有尝试网络购物的原因主要有对网站不信任,怕受骗,质疑其安全性,担心网上付款环节等。没有网络购物经验的消费者对网络零售商的了解很少,而质量、信息搜索以及订购都是在消费者真正进行消费的时候才能够切身感受的。而一些不法商贩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甚至利用网络漏洞进行诈骗,也促使了一些大学生拒接网上购物。

从90后大学生是否网购这一角度的调研中可以了解到,90后大学生接受能力比较快,对网络知识的了解比较多,有7成的大学生有过网上购物的经历,表明了大学生是接受网上购物的消费模式。在计算机网络走进千家万户的今天,人们对网络已经不再陌生。而网上购物这一方便、快捷的购物形式也被很多人所接受。大学生作为对网络最敏感的人群,他们对网上购物行为接受很快,是未来购物市场上的潜在用户。大学生网上购物的市场潜力是非常大的,有能力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开展网络营销,建立新的销售渠道,占取新的消费顾客群体。

4.对品牌消费的态度

被调研同学对于奢侈品的态度处于一个较理性的状态,70.6%的学生对于奢侈品只是遇到自己喜欢的才有可能购买,也就是说对于奢侈品同学们并不是一味追捧也不是一味排斥。其实消费也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不过对于90后年轻的同学们来说,还是尽量不去购买奢侈品,毕竟现在还没有经济基础,消费来源大都来源于父母。我们现今社会还是倡导勤俭节约为主,同学们也应该发扬朴素作风。穿着使用名牌的物品,也并一定能让人产生对你的尊重与认同,还是要从自己的内在做起,提升个人素质与修养才能真正得到别人的尊重。

5.盈余情况

根据调研问卷统计得知:现今高校学生每月生活费都有些许盈余。首先针对城市学生来说,78%左右的学生每月生活费有盈余,其中65%的学生虽然有盈余,但并不多,而其中仅有13%的学生盈余较多。而有22%左右学生每月没有盈余。统计数据显示,其中有5%的学生认为每月生活费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76%的学生认为勉强刚好,19%的学生认为绰绰有余。其中5%的学生包括每月生活费有盈余但不多的学生和每月生活费没有盈余的学生。

很容易看出,来自城市的学生,很大一部分学生其每月生活费都有盈余,主要由于城市中大部分家庭达到小康水平,这当然也与城市学生理财能力有关。并且家长能合理规划孩子的每月消费结构,因此占65%学生每月生活费出现仅些许盈余,有效地控制了孩子的花销。也可以看出虽然有22%的学生没有盈余,但仅有5%的学生抱怨每月生活费不能满足其所需,可以看出城市孩子的消费理念跟理财观念都是比较乐观的。

针对城镇学生来讲,63%的学生每月生活费有盈余,其中50%的学生每月生活费虽然有盈余,但并不多,占13%的学生盈余较多,而在13%中仅有6%的学生认为每月生活费绰绰有余。占37%左右的学生每月没有盈余,这其中有5%的学生认为每月生活费不能满足需求。

有调研显示知,来自城镇的学生每月的生活费与来自城市学生每月生活费不相上下,但却出现比城市学生高出15%的学生出现月末无盈余的情况,其很大原因在于其理财能力。

针对农村学生来讲,占56%的学生每月生活费有盈余,而仅有5%的学生盈余较多,但其中这5%的学生中虽然每月生活费出现较多的盈余,但并没有学生认为每月的生活费能绰绰有余的满足他们的需求,相反他们大多数认为能勉强或者刚好满足他们的需求,剩下51%的学生虽然有盈余但并不多。占44%左右的学生每月生活费没有盈余,其中8%的学生认为每月的生活费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

农村学生的每月生活费稍低于以上两者。因此明显其盈余状况也低于以上二者。但是盈余状况的差距并不大,这与理财能力关系甚大。但对于5%盈余较多的学生来讲,他们中却不认为每月生活费能绰绰有余地满足其需求,这很大程度上由于环境的变化,导致学生追求多,因此认为由于需求导致需要更多的盈余来自我支配;再者就是农村孩子消费观念有待提高。作为学生,只要能满足日常基本生活所需就行,没必要追求高层次的生活。

6.理财能力

针对城市学生来讲,57%的学生认为其理财能力一般,23%的学生认为其理财能力较差,花钱没计划,而仅有10%的学生认为其理财能力较强。

针对城镇学生数据显示,66%的学生认为其理财能力一般,29%的学生认为其理财能力较差,花钱没计划,而仅有5%的学生认为其理财能力较强。

针对农村学生来讲,62%学生认为其理财能力一般,22%的学生认为其理财能力较差,而有16%的学生认为其理财能力较强。

从总体上看,60%左右的学生认为其理财能力一般,大约26%的学生认为其理财能力较差,花钱没计划,而有14%的学生认为其有较强的理财能力。

从上述数据得知:大学校园中来自城市跟农村的学生其理财能力并没有出现很大的差异,然而来自城镇的学生其中仅有5%的学生认为其理财能力较强,稍落后于来自城市跟农村的学生。从总体上看,学生群体中认为自己理财能力较强的比例偏低,因此大部分学生的理财能力都有待提高。

原因:当今社会,理财能力的关注度逐渐提高。来自城市的学生其家庭的文化水平一般都比较高,因此家长会更加合理,科学的全方位教导自己的孩子,其中包括其理财能力。而且城市家庭大部分都是工薪家庭,家长每月的花销都是要规划的,否则很难有积蓄,这也潜移默化的影响了孩子。因此来自城市的学生理财能力总体上看一般,但还需提高。

而农村的孩子,由于其家庭经济状况不佳等原因,年纪相对较小的时候就要学会当家,尤其是家里不是独生子女的,当父母为生计忙于打工或者务农时,他们还要承担照顾家中弟妹的任务,因此也就应了一句话“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因此其总体的理财能力也不逊于来自城市的学生。

然而来自城镇的学生,其总体理财能力稍弱于前面二者。来自城镇的学生,家庭文化水平一般,经数据显示,家庭一般经商,目前来看,其生活水平不亚于城市家庭,但是家长平常跟孩子交流的时间较少,大部分家庭中家长跟孩子的隔阂较大,学生大部分不愿意接受父母的教导。并且大多数家长忽视理财能力的重要性,对于孩子的消费观念的教导往往只是“不要乱花钱”一句话,据额外调研数据显示,学生们对于家长“不要乱花钱”这话,往往只是随口回一句“恩”,他们表示其实并不知道什么叫作乱花钱,因此提高城镇居民理财意识才是首要任务。

总体上看,仅有16%的学生有较强的理财能力,有很大一部分学生理财意识需要提高。

四、结论与建议

通过以上调研结果可以看出,大学生的基本生活消费和心理整体上是现实的、合理的,但离散趋势明显,个体差异大。主要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理性消费仍为消费主流

大学生的绝大部分支出是用于饮食方面,而玩乐方面的支出不算多。由此可见,大学生还是清楚知道自身的使命还是以学习知识为主,而不会沉迷于玩乐。由于消费能力有限,大学生消费时都会较为谨慎,尽量精挑细选,不会一味求贵,或者只注重便宜的价格而不注重质量。所以较为理性的消费是大学生消费的主流。

2.消费呈现向多元化发展

大学生在实现温饱的同时,也在服饰装扮这一方面明显消费。而作为饱读圣贤书的天之骄子们,学习之余也会不忘逛逛学习用品店和书店,为取得各类证书的补课充电也成了大学生的一个消费热点。部分手头宽余的学生还手头上还会拥有一些如照相机、MP3等数码产品。可见,大学生的消费取向逐渐向多元化发展。

3.来自农村的学生的消费水平虽然偏低,但消费构成比较合理

因为他们消费能力有限,日用的资金来源除了家里提供之外,还有国家、社会资助和勤工俭学等途径。正因为他们的钱得来不易,故他们会对生活的各种开支精打细算。他们主要的花费在于饮食、生活用品和学习充电方面。另外,由于对接触社会的要求更为强烈,他们能够把握到社会一定的消费动向,而能否择优地去跟随。

4.合理理财和储蓄观念仍十分淡薄

调研中,大部分的大学生都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消费组成不很合理,但极少数的大学生会有规划自己的消费组成的意识。他们大多会在不知不觉中盲目地追随了流行于校园中的消费大潮,而缺乏了自我判断和自主意识。

在此,我们对90后大学生消费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

大学生应树立良好的理财观念,应根据自身的消费情况及家庭实际状况,制定合理的消费计划来更好的买足自身的需求。养成每天记账的好习惯,这样有利于控制自己的消费,最重要的就是要养成自己抵制诱惑的能力。

大学校园应形成良好的消费氛围。校园消费氛围对大学生形成良好的消费习惯至关重要。在校内开展消费道德教育,并加以引导。同时,大力宣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例如在校开展一些关于大学生理财方面的培训等,使得理财观念深入到每一个学生的心中,灌输理财的思想。

父母也应多鼓励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进行一些兼职,既能赚取一些生活费,了解金钱的得来不易,也能在社会中锻炼一下自我。学校教育高校与家长注重培养孩子的自立精神。家长要适当控制孩子的花销,帮助孩子建立具体合理的消费计划形成正确的理财思想和理财方法。90后大学生对家庭的依赖依旧很大,经济独立性方面的意识比较缺乏,自力更生的念头萌生较晚。高校和社会应该重视给“90后”大学生更多锻炼自我、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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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群教育民情调研报告材料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材料案例,全文共 1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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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群教育民情调研报告材料

提供一篇调研报告,为您提供帮助!

自我局开展“四群”教育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严格要求机关干部深入乡村,作民情调研。

一、乡情概况

乡辖5个村民委员会,61个村民小组。末,全乡总人口9924人,其中农业人口9713人。全乡总耕地面积有12496.4亩,其中旱地11601.73亩,水田894.67亩,全乡粮食总产量432.05吨,人均有粮441.2公斤,经济总收入1392万元,人均经济纯收入1414元。全乡农业生产值完成2145万元。

二、村基本情况

乡村地处乡政府东北边,距乡政府所在地5.2公里、县城23公里,从村委会到国道为土路,交通方便。总人口2869人,其中农业人口2783人,下辖21个村民小组。全村国土面积16.90平方公里,海拔1830米,年平均气温16.90摄氏度,年降水量1480.50毫米,适合种植玉米、桐油、漆树、核桃等农作物及经济林木。全村有耕地面积2640.20亩,人均耕地面积0.88亩,截止目前,该村已实现水、电、路、电视、电话“五通”。该村主要产业为种植业。该村设立党支部1个,现有党员40名,均为少数民族党员,其中男性-1-34名,女性6人。团支部1个,团员76人。目前在上海、广东、深圳等地区外出务工人员23人。近年来在国家“三农”政策的帮扶下,该村粮食增产、经济收入逐年增多,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据调查,,单个农户家庭年总经济收入最高达10000元,最低仅有840元,两极分化严重。村民主要以种植玉米、核桃、漆树等为主要经济来源,由于受气候、自然条件和历史因素的影响,村85%的农户居住在山顶和半山腰一带,不适应种植水稻,养殖业方面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绝大多数村民仅仅依种植几分田地、几棵核桃树、漆树,养几头(只)猪鸡来维持生活。

三、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农村低保工作是一项关注民生、为民解困的重要工作,工作千头万绪,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各项涉农惠农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全国各地贫民百姓得到了实惠,基本生活有所改善,全县贫困人口享受农村低保人数发展迅速。据调查了解,目前,乡村已享受农村低保人数达1563人,其中老年人219人,学生104人,残疾人296人,贫困老党员 本文来自第一范文网 ,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21人,其他人员944人。享受农村低保人数占该村总农业人口的56%。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的社会稳定。

(一)建立农村低保公示制度。在申请审批享受农村低保户过程中,村委会主要做到了几方面工作:一是严格农村低保申请审批制度。村委会及时成立由村支书、主任、副主任、村民小组组长组成的工作组,通过调查了解家庭人口基本情况及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做好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对象产生、低保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工作。二是及时传达省、州、县农村低保有关政策,通报全村农村低保人数及相关工作情况,共同分析研究当前村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办法和、细则,村委会加强对低保制度的落实,本着“本人申请、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组审定上报、张榜公示、政府审核、民政审批”的农村低保工作方式,认真做好该村农村低保工作,形成了农村低保工作责任制度。

(二)加强低保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自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村加强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坚持舆论先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村干部通过办宣传栏、贴标语、召开村民大会等方式,把实施农村低保工作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工作程序、资金发放和管理等讲明讲透,做到农村低保政策家喻户晓。据了解,村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专项宣传农村低保相关政策,召开了2次会议,重点动员青年群众积极投身到经济建设中,参加会议人数达1593人次,印发宣传涉农惠农政策资料5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坚持原则,规范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县民政局及低保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村坚持动态管理、区别对待、分类施保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范围,以户为单位,深入调查了解家庭收入,认真核定家庭收入,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对符合享受的对象,在本村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公示后无重大异议的,由村委会造册登记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乡政府提出审核意见并张榜公示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同意后,经所在村委会再次向社会张榜公示。确认无重大异议的,发给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云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后方可领取农村低保金。在低保金发放过程中,乡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到村委会进行集中发放,这样,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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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法院关于社会弱势群体保护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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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关于社会弱势群体保护情况调研报告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急剧转型,社会群体在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能力上也产生两极分化,导致一些群体在日常生活中的缔约能力(交易能力)及诉讼能力(诉讼承受力)相对低下而无法实现其基本权利,从而形成法律意义上的社会弱势群体。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如同在自然界一样,都会有弱者存在,这是不需争论也无法消除的客观事实,关键是一个社会能否真正确认并通过制度保障的形式实现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由于现有法律不足以适应这种群体分化的现实,无法完全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故需在法律理念更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法律保护机制,才能实现社会的实质公平和社会关系的和谐。本文以工业社会普遍存在的三大弱势群体——劳动者、消费者及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损害赔偿请求权人为典型,从民事审判实务的视角来探讨上述课题。

一、社会弱势群体的界定

社会弱势群体作为一个集体名词,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法学范畴,而更多地属于社会学领域的概念。“弱势”是相对于“强势”而言的,因此社会弱势群体就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是对社会人群根据一定标准进行比较的结果。从社会学角度来讲,社会弱势群体在社会性资源分配上的共同差别表现为经济利益、生活质量和承受力三个方面的共同特征即同一性,这种同一性表现在:贫困性;低层次性;脆弱性。主要涉及贫困者群体、残疾人群体、精神病患者群体、失业者群体等。法学上的人是由种种权利和义务构成的抽象综合体,法学上的弱势群体不同于社会学意义上的弱势群体,并不是从社会现实生活中描述出来,而是人们依据自己的价值观念和社会现实情况而主观设置的标准,主要是指在日常交易或缔约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且在纠纷处理中诉讼能力较差、以致不易实现自己基本权利的特定法律主体。笔者以为,从法律的发展来看,随着人类向工业社会的发展,企业的雇佣规模越来越大,企业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各类工业事故也在不断增加,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消费者、事故受害人成为现代社会最典型和数量最为庞大的弱势群体。

上述法律主体成为社会弱势群体,在法律关系的形成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隶属关系的存在。在现实生活中,不仅身份关系产生隶属关系,一些合同关系同样可以产生隶属关系。劳动关系的特征即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隶属关系,劳动者在合同关系存续过程中对用人单位处于经济上的依附关系。

2、信息的不对称。虽然在一些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并不存在隶属关系,但由于双方对信息掌握程度相差较大,造成双方市场交易地位的实际不平等。如消费者与经营者特别是处于垄断地位的经营者虽然在合同关系中是平等主体,但由于消费者相对于经营者,在销售信息、技术知识方面的获取能力是非常有限的,导致双方的交易地位实际上并不平等。在医疗事故法律关系中,相对于掌握专业技术及医疗信息的医疗机构,事故受害人在信息上明显处于劣势地位。

3、经济力量的差距。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组织的实力不断增大,自然人与经济实体间的资源占有能力更显悬殊,导致两者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实现能力不平等。

4、生理原因的脆弱性。随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及触电事故的不断增多,事故受害者形成一个数量众多的群体。因自身生理及精神上的脆弱性,导致事故受害人对自身权益的维护面临诸多困境。

5、制度的不利影响。就弱势群体的诉讼能力和诉讼承受力而言,需要的是及时、高效、简便的纠纷处理机制,但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及民事诉讼制度的诉讼成本过大,不利于弱势群体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我省涉及弱势群体诉讼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劳动争议案件

1、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特点。从审判的情况看,我省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以下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持续上升。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起诉到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呈大幅增长态势。1995年至XX年,全省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年平均增幅达38.67%,其中,XX年全省法院共新收一审案件件,比XX年增长%,比1995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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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加强企业青年文化建设的探索和实践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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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企业青年文化建设探索实践

加强企业青年文化建设的探索和实践    企业文化,作为现代企业的灵魂,是“以人为本”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在现代企业中的实际运用。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文化建设日益成为企业实现自我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手段。作为企业共青团组织,如何审视度势,强抓机遇,顺势而动,通过实施青年文化行动,加强企业青年文化建设,在参与企业文化建设中更好地凸现作用,展现优势,我们集团公司团委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企业青年文化建设是新时期企业共青团工作的必然选择。       文化塑造青年,青年创造文化。特别是当前,集团公司正在逐步构建特大型现代企业集团,培育建设“诚信、务实、高效、创新”为核心价值观念的肥矿精神,构建具有浓郁肥矿特色的企业文化体系。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行政的帮手。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共青团组织充分地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对于做好新时期的青年工作,巩固党在青年中的执政基础意义重大,为活跃团的工作提供了新的契机和载体。为此,集团公司团委在深入调研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矿区共青团工作实际,按照团中央提出大力实施青年文化行动,加强青年文化建设的要求,明确了实施青年文化行动,加强企业青年文化建设的工作思路。认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为我们加强青年文化建设是新时期企业共青团工作的必然选择。      1、加强企业青年文化建设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发展企业文化是当前建设现代企业的重要工作内容,它用企业的价值观、企业精神、企业理想等来教育、引导、熏陶、激励企业职工,使职工意识到自己工作、生活的价值,增强归属感和使命感,这也是企业共青团工作的努力方向。企业青年文化是在此基础之上建立的对青年的引导机制,是根据青年身心发展特点逐步形成的符合企业建设发展的文化氛围。特别是青年文化在凝聚、引导、组织、维护青年等作用上,都是与企业文化自身具有导向、凝聚、激励、约束、辐射等功能,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两者都是“以人为本”。共青团通过企业青年文化的导向作用,把企业文化理念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始终,一方面可以优化青年职工的职业道德和价值取向,培养自强的企业精神和精诚团结的人际关系,在推动企业发展的共同目标中,增强自觉地服务企业改革发展建设的意识,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教育和引导青年职工继承和发展企业文化所倡导的价值取向和信念信仰,以此保证企业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同时,共青团通过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如表彰会、先进人物发布会以及厂报、广播等传播媒体,宣传激励团员青年中的优秀人物,发挥其应有的激励和辐射功能,都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2、加强青年企业文化建设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年是企业改革发展建设的主力军,富有青春朝气和引领时尚的激情。教育团结凝聚青年是共青团组织的首要职责。团组织加强青年文化建设,为团组织主动贴近和服务广大青年提供了新的方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顺利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我们企业团组织的根本任务。企业共青团工作如何在实践中得到加强并渗透到企业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加强企业青年文化则是一个新的重要载体。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团组织的工作重点必须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着力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素质,并把他们的意志、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巨大物质力量。特别是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产权关系和治理结构的变化,对企业团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政治工作的领先属性,要求共青团工作走在前;思想意识的多变性,要求青年思想教育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终并不断创新改进,要求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培育“四有”新人的目标渗透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更好地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3、加强企业青年文化建设,是共青团组织实践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重要思想是党的指导思想,也是共青团的指导思想。实施青年文化行动,加强青年文化建设,是共青团贯彻重要思想、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一项重点活动,是团xx大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共青团要实践落实,就要引导青年文化为先进文化的发展做贡献。企业青年文化建设是提高企业青年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投身矿区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途径,是青年最容易接受的工作载体,是调节青年心理情绪,调动青年积极性的重要方法。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的不断发展,青年面临的世界越来越纷繁复杂,加强对青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适当引导就显得越来越重要,青年的思想教育正在向潜移默化的文化影响转变,即文化育人,这就要求我们通过文化的建设改进青工思想政治教育的手段,加强对青工的思想教育,激发青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将青工的聪明才智凝聚到为企业改革发展作贡献上,凝聚到实现祖国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上去,最终实现青工的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促进青年全面成长,落实。       二、强势推进,实践和拓展加强企业青年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企业青年文化建设是共青团组织在企业内的一种教育形式,在具体的操作中,我们把加强青年文化建设,大力实施青春建功行动放到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大局和企业文化建设的规划格局中去考虑和推动,自觉纳入企业文化创建发展战略之中,重点把培育和弘扬“诚信、务实、高效、创新”肥矿精神、强化青年企业主人翁意识、促进青年职工提高业务素质、技能素质、思想道德素质、青春建功等全面发展作为主要内容,把服务企业发展与服务青年结合起来,采取了先易后难,聚焦突破,循序渐进的原则,狠抓了推动实施。      1、营造氛围,强化宣传引导。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认识的高度决定工作的力度。特别是在工作之初,公司团委结合集团公司党委围绕创建企业文化开展的

肥矿精神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从抓宣传教育、提高认识入手,层层召开团的工作会议,大讲抓企业青年文化创建活动目的意义、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帮助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提高认识,增强参加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此基础上,我们强化了团员意识教育,在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了戴团徽、唱团歌、打团旗主题教育活动,把团徽、团旗、团歌等团的标志作为统一团员青年思想行动的重要标志。同时,结合团的工作实际,在全公司团组织中层层开展了青春建功理念、口号征集活动,组织团员青年进行了“企业在发展,我们怎么办”和“我们需要怎样的青年文化精神”大讨论,引导青年围绕企业文化、肥矿精神与企业、青年的关系等方面,挖掘企业精神的内涵,提炼具有共青团特色的青春建功理念,共征集青春建功理念用语310多条。在广泛讨论、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青春、奉献、建功、成才”为核心内容的矿区青年文化理念,并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初步形成了共识。      2、立足岗位,强化理念渗透。加强企业青年文化建设,必须把团的工作理念内化为团员青年自觉行为,体现在立足岗位干好本职工作上。特别是通过实施理念灌输教育,强化青年企业文化理念,赋予每一种思想、理念以具体的内容。一方面开展了保持团员先进性教育,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步骤程序,开展了保持共青团员先进性跟进教育活动,深化了“团徽在岗位上闪光”、创建共青团先锋岗等活动,引导团员从各自的岗位要求出发,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钻一行,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目前,立足岗位做奉献,争创一流好业绩在团员中蔚然成风。另一方面,加强了团的标示性建设。注重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和优势,在各单位显要位置建立了大力实施青春建功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大型牌版,悬挂了宣传条幅标语,并结合青年岗位工作特点,制定了具有青年特色工作警示语、提醒牌,使青年文明用语、工作标准到团员青年的工作岗位,时刻用“青春、奉献、建功、成才”激励团员青年、约束团员青年。      3、载体推动,体现青年特色。青年文化是以青年为主体的文化现象,具有青春的特质,必须体现青年特色,特别是通过具体的载体活动,融思想性、政策性、知识性、娱乐性等于一体,使广大团员青年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和教育的同时,满足青年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如,为确保设计开展青年文化活动制度化,我们层层建立了以二级团委为核心,以支部为主体的青年文体协会、青年自学考试协会网络,从内容、形式、效果等方面不断加强开展文化学习活动指导。要求各单位年初都要制定开展文化活动计划,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大型的文化娱乐活动,并在开展活动前上报公司团委。特别是针对青年学习需求,定期开展“读书交流”、“读书沙龙”等活动,以文章鉴赏、文摘借阅、心得交流、专题调研、问题探讨等形式,为团员青年提供学习交流机会。今年,我们围绕纪念五四运动85周年重点突出了青年思想教育和活跃青年文化生活,始终坚持弘扬团结、稳定、上进主旋律,通过举办纪念大会、报告会、座谈会、知识竞赛、重温入团宣誓等形式,展示了共青团组织在青年教育中的优势和作用。特别是举办的矿区文化联谊活动、“高举团旗跟党走”文化系列活动,矿区职工家属参与面广,社会影响大,成为矿区团员青年传播新知识、宣传青年文化,促进矿区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矿区稳定的一道风景线。      4、整合资源,整体推进。加强青年企业文化建设,重在融会贯通,相互促进。要整合方方面面的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吸引各部门和各方人士参与青年文化建设,建立和形成开放的工作机制。要注意调动各种层次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吸收各方面的智慧,汇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边实施边规范,边开展边完善,边建设边发展,不断提高青年文化建设的水平,促进青年企业文化的繁荣。如,我们结合庆祝建团85周年,联合党委宣传部开展了“高举团旗跟党走”共青团风采电视片展评活动,集中展示了矿区广大青年建功立业的风采,扩大了团的工作影响。同时,还要注重与推进团的各项工作相结合,把加强青年企业文化建设融入到创建学习型团组织,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之中,特别是要借助企业文化的制度管理,制约和规范团员青年的言行,进一步推动企业团的作风建设。在指导思想上,加大围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改革发展抓团的活动开展力度,寻求最佳结合点;在工作的安排上,主动地与企业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贴紧靠实,使团的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在方法的选择上,改变“蜻蜓点水”不深入的状况,充分体现灵活性和实效性;在效果的考核上,把团的工作与生产经营的结合度及产生的最终效果作为依据。从而,使企业团的工作更加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走出一条高效、求实的新路子,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       三、注重实效,企业青年文化建设的优势和作用初步彰显       通过加强企业青年文化建设的探索和实践,我们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仅活跃了团的整体工作,而且彰显了共青团在企业改革发展建设中的优势和作用。       一是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企业青年文化具有极强的凝聚融合功能,它能从各个方面、各个层次把企业的团员青年团结起来,使企业青年职工树立一种以企业为中心的共同价值取向,把个人融合于集体之中。共青团以企业青年文化为载体,不仅丰富了团的工作内容,而且活跃了团的整体工作,扩大了团的工作覆盖面,调动了团员青年参加团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团员爱团、青年想团的氛围逐步形成,使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充分体现了团组织的政治优势。       二是团员青年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企业青年文化具有约束功能,它以一种无形的、非强制性的规范和准则,对每个青年职工的思想和言行起到约束作用,并以无形的文化力量使青年职工在一定的行为规范范围内活动。通过加强企业青年文化建设,团的各项工作制度更加完善,达到了进一步促进和加强企业团干部队伍建设、团员队伍建设的目的。团员青年政治觉悟增强了,理想信念的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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