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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条例的规定(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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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个人学习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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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公司历年来始终将安全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时时处处都在讲安全,可为什么习惯性违章以及零敲碎打事故还是时有发生?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通过开展安全“为了谁、依靠谁、谁负责”大讨论活动,认真分析铁路运输公司自成立以来所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不难看出,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安全制度的缺失、安全措施预案的不完善,而是在于部分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思想上没有高度重视安全、安全责任落不实、缺乏强有力的执行力、缺少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通过本次大讨论,我们统一了认识,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抓安全就是为了我们全体职工自身的利益,安全依靠我们每个人,安全需要人人负责;同时,也深刻地认识到,实现安全“三零”目标,重在抓落实。

抓落实必须从“源”整治。习惯性违章为什么屡禁不止,其“源头”就是职工思想上没有高度重视安全,还存在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因此,我们要把打造本质安全型职工作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通过多种教育方式和宣传形式,广泛传播安全文化知识,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职工,使其真正认识到“安全是保障,安全是出路,安全是效益,安全是稳定”,

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并通过强化“三功两素”修炼,开展“双述”竞赛等方式,教育、引导、激励职工上标准岗,干放心活,切实做到“在岗位一分钟,负责六十秒”,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抓落实必须从“严”抓起。严是爱,宽是害。多少次血淋淋的事故告诉我们,对不安全行为和事故责任者的姑息和放纵,是对职工生命和企业的不负责。这充分说明,抓安全工作要“严”字当头,我们不能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下不为例”的处理方式,要把责任追究作为执行安全规范,遏制不安全行为的高压线,从公司、段站、班组三个层面从严把关,严查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以铁心肠严惩事故责任人和相关单位,从而达到以儆效尤、惩一儆百的目的,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执行力,达到令必行、行必果、果必优的目的。

抓落实必须转变作风。安全目标能否实现,一个重要的环节在于领导干部是否重视。在我们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中,仍然存在好人主义,流于形式现象。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纠正,就会严重影响安全生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健全干部日常添乘、检查、巡视、包保、督导等管理制度,制定事故隐患的收集处理、整改销号、结果考核、责任追究等管理办法,把落实责任与干部的“面子、票子、位子”等切身利益挂钩,每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

实施相应奖惩,确保公司领导带班、干部走动、零点行动等安全管理的有力措施落到实处。

抓落实必须形成合力。千里之提毁于蚁穴。铁路运输系统复杂、环节众多,每一次简单的作业都需要车、机、工、电、辆等多个部门、多个工种协同完成,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公司安全运输。这就要求我们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人人抓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保安全,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铁路大动脉安全畅通、有序运转。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组织推动发展、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及广大群众关注安全工作、理解安全工作、支持安全工作、改进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形式“个人保班组、班组保段站、段站保公司”的良好局面,从而实现安全自主管理目的。

安全工作是实实在在的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否则,制度再健全、措施再完善,也只能是一纸空文,停留在面上,不会收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安全工作要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防患于未然”归根到底,还是要落实、落实、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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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业务员管理新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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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提高业务人员素质,规范管理,防微杜渐,特制订公司业务人员业务操作行为规范。

遵守国家的法规法纪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公司的文件、指示、精神,加强自身修养、素质和气质。树立集体主义观念,树立华银公司和华银人的形象。

二、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尽职尽责完成业务拓展工作,并填写好记录回执单,做好工作日记和每月的述职报告。

三、工作时间着装整齐,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向部门主管汇报工作和反馈信息。

四、要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不损公肥私,不营私舞弊,态度和蔼,言语有礼,诚实守信,胸怀坦荡,要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宣传能力,吃苦耐劳,勇创佳绩。

五、要制订月计划、周计划,有计划有目的地拜访客户,勇于实践,善于学习,善于总结,使之立于不败之地。

六、在工作中团结协作,互相帮助,注意安全,杜绝隐患,树立团队精神,听从领导,服从分配,响应公司的号召,按时参加公司、部门主持的会议和各项活动。

七、严格做到:

1、做到保守机密,不向客户及竞争对手透露价格等机密。

2、做到通讯畅通,不无故关机或失去联系。

3、做到据实报销,不隐瞒行销日程,不瞒报费用。

4、做到爱护公物,不损坏公司物品。

八、业务中注意事项

(一)用户询价或报价注意事项:

1、业务人员联系客户时,严格按公司公布的当日价格向客户报价,并记录备案。

2、业务人员负责向本辖区的客户报价,若接到其他区域用户询价,须转接给其他辖区的业务人员。

(二)信息收集注意事项:

1、与客户交流中要充分了解客户目前的经营状况,建立各级客户资料档案,保持双向沟通。

2、在业务操作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反馈要及时、准确、全面。

3、 在巩固原有客户的同时,要积极调查市场需求状况和发展趋势,搜集新的信息,开拓新市场。

4、 做好行销日志,要求明确具体,及时上交到公司。

5、 每月定期整理和分析市场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回公司。

(三)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前,了解客户资信,做好资信调查,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2、签订合同时,业务人员对合同文本所规定的条款填写内容进行认真核查,逐项填写完善。

3、合同文本采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购销合同》。

(四)采购资金支付注意事项:

1、业务人员在合同或订单签好后,应严格按约定执行。

2、业务人员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采购资金丢失或被骗,承担全额损失,对配合客户诈骗公司货款的,挪用公司货款等行为,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业务人员要按公司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个人业务计划及总结。

(五)资金回笼注意事项:

1、业务人员在合同或订单签好后,要确保客户预付款、定金按合同或订单注明的金额如期汇到公司账户。

2、业务人员要确保产品发出后货款按合同约定回笼到公司。

3、业务人员拿到客户汇票后,要仔细检查,防止出现错票和假票,防范其风险。

(六)与客户交往过程中,务必坚持原则,维护公司利益。

九、管理条例如下:

第一条 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返回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三条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 元。(外出办公人员)

第四条 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以书面形式作出计划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秘密;

(三)不得接受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得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 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各方面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售后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1 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2 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3 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4 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5 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6 新产品调查。

(五)定期调查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情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进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建议;

(八)退货处理;

( 九)整理同行的销售和客户的现况使用资料。

第九条 公司营销或企划应备有“客户管理卡”和“新老客户状况调查表”,供销售人员做客户管理之用。

第十条销售人员应将一定时期内(每周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计划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时还需提交“周销售计划表”和“月销售计划表”,呈报上级主管。

第十一条 销售人员应将固定客户的情况填入“客户管理卡”和“客户名册”,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户。

第十二条 对于有希望的客户,应填写“希望客户访问卡”,以作为开拓新客户的依据。

第十三条 销售人员对所拥有的客户,应按每月销售情况自行划分为若干等级,或依事业部统一标准设定客户的销售等级。

第十四条 销售人员应把客户明细情况做详细分类,以保障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 各事业部门应填报“年度客户统计分析表”,以供销售人员参考。

第十六条 销售人员应多次拜访有需求的客户,其访问次数的多少,根据客户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 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应携带名片、产品情况名录等,以便推销。

第十九条 销售人员在巡回访问时,应检查其库存情况,若库存不足,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补救处理。

第二十条 销售人员有责任协助解决各经销之摩擦和纠纷,以促使经销精诚合作。如销售人员无法解决,应请公司经理出面解决。

第二十一条 若遇客户退货,销售人员须将有关票收回,否则须填具“销售退货证明单”。

第二十二条 财会部门应将销售人员每日所售金额记入分户账目,将应收账款单据送各部主管及相关负责人,以加强货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三条 财会部门向销售人员交付催款单时,应附收款单据一起,为避免混淆。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接到应收账款单据后,即按经办人分发给各部门销售人员,但须在财务签收。

第二十五条 外勤营销员收到“应收款催收单”及有关单据后,应妥善保管,以免丢失。

第二十六条 销售人员须将收款情况,报知财会部门。

第二十七条 销售人员应定期告知财务“未收款项目”,财会部门核对。

第二十八条 销售人员须将每日业务填入“工作报表”中,逐日呈报单位主管。报告内容须简明扼要。

第二十九条 对于新开拓客户,应填制“新客户报告表”,以呈报主管部门设立客户管理卡。

第三十条 销售人员外出执行公务时,使用公司交通工具,须填具有关申请(如车辆使用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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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员工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惩处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员工手册,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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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生产管理秩序,明确岗位职责,优质高效的完成生产任务,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总经理对生产管理负总责。

第二条公司设立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技术管理的具体工作,生产技术部经理由总经理聘任,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三条生产技术部经理全面指挥生产工作,在生产管理上对总经理负总责,其主要职责是:

1、对总经理负责,当好总经理的参谋和助手。

2、全面负责种植、田间管理、采摘收获等生产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3、做好公司技术措施的制定、落实和推广工作,审定技术方案和标准,积极指导科技创新,及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困难和问题。

4、监督和检查各生产组种植和田间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

5、对生产管理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督促生产目标的落实完成。

6、协调综合部做好生产工具、生产资料的准备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安排各生产组和员工做好生产前、生产中的各项工作,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

7、制订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技术培训。

8、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及时发现并纠正生产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行为。

9、对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生产作业应做好科学规划。要按照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合理规划种植地块、种植面积、种植时间、种植作物和田间管理,并合理设计生产作业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

第五条生产经营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制定明确具体的技术标准,并在开工前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应优先使用技术熟练的工人,对经反复培训不能掌握生产技术的工人不得使用。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工作的组织开展、工人管理和生产任务的验收落实。具体组织落实基地苗木种植、田间管理、劳力聘用、日常生产事务管理等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组成若干生产组,每个生产组可指定1-2人为工作组长,协助生产技术部进行生产管理。生产技术部经理要对基地生产作业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生产。对使用机械作业的,应由有资质的熟练工人操作。使用农药、化肥要科学合理,采取防护措施。

第八条应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合理安排阶段性生产作业计划。应至少提前一周安排好生产作业计划,并在开工前准备好生产工具,安排好人员配备和技术培训。

第九条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对各生产组落实公司阶段性作业计划和作业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没有按时完成生产进度或没有按照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的生产组和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生产技术部应根据生产需要定期召开生产组长和工人会议,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较好的进行表扬,对完成任务不好的予以批评教育;对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好安排部署。

第十条生产技术部要按照生产需要及时向综合部上报生产资料和其它物料的使用计划。

生产技术部确定主要生产资料投入的种类、使用数量、范围和方法,经总经理审核后,由生产技术部和综合部共同采购。

第十一条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由综合部安排专人管理。生产工具的领取和归还施行登记制度。按照谁领取谁使用并负责管理的原则,对造成生产工具丢失或者人为损坏的,领取人应予以赔偿;属于生产工具自然损耗无法使用的,领取人不予赔偿。

工作人员应爱惜并合理使用生产资料。人为造成生产资料浪费或不能使用的,应对责任人批评教育并责令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要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植物保护要优先使用农业技术防治和生物技术防治,药剂防治要严格控制农药种类、剂量、时间和方法。

使用后的肥料和农药包装袋、瓶、箱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避免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第十三条对单元地块要实行“五统一”生产,即统一优良品种、统一栽培模式、统一施肥用药标准、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标准质量。达到栽培模式化、作业标准化、管理精细化。

第十四条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准确、完整记录生产作业每一项工作情况和田间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生产资料使用品种、方法、用量、效果要完整记录。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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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树立职责意识抓好党建工作大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党团党建,全文共 1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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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排小楼平地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支部建设规范化,居民生活幸福美好……环境美、民风淳、治安好、人心齐、产业活是当前麻黄社区张姓居民小组的真实写照。

张姓居民小组共有249户801人,党支部有5名委员,25名党员,3个党小组。近年来,党支部围绕乡村振兴、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通过“四抓”促“四变”,村庄旧貌换新颜,实现“忧居村”到“优居村”的逆转。

抓机遇,旧村变新村。曾经的张姓居民小组是一个破败的村落,大部分是土基房,逢雨必淹、逢雨必慌,各家各户乱搭乱建,居住环境非常差。为此街道、社区、小组三级党组织把“拆旧房、建新村”作为头等大事来谋划和落实,抓住棚改惠民政策机遇,争取到麻黄片区棚改一期项目。当时,面对少数群众的不理解、不支持,党员干部积极入户做政策解释和思想说服工作,并带头签协议,赢得群众信任,从签订拆迁补偿到建起新村仅用了3 个月时间。现在每家都拥有一套占地120平米、总体720平米新房。新房建成后,先后投入1400多万元,对整个新村进行全方位立面改造,统一临街商铺门头,严格管控违规加层,使新村成为了世界铁人三项赛赛道沿线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抓管理,脏村变美村。村民搬进新居后,其农村生活方式一时难以改变,房前屋后杂乱无章,臭水横流、鸡飞狗跳,“脏乱差”现象依然突出。针对这一情况,党支部建立“三管”工作机制:党员带头监管。管好所属责任田,将全组246户居民划分为8个责任区,挑选4名年富力强的党员干部,每天巡查保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群众义务自管。各家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自己打扫。组织探索物管。在召开居民大会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向每家每户适当收些费用,购置垃圾箱等公共环卫设施,集中管理、做好保洁。久而久之,居民们也逐步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人居环境大幅度提升。成为全区改造最彻底、效果最满意的小区。

抓整治,乱村变治村。房子多了以后,少数居民只顾出租房子赚钱,不料被传销分子“盯上”,该地一度沦为传销重灾区。为了彻底将传销一网打尽,张姓居民小组党支部立即采取行动。抓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建立完善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总支、居组党支部“三级联动”机制。抓精准发力,街道综治、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积极发挥职能,配合社区入户宣传,对辖区出租房屋进行地毯式清查。目前已开展30余次重点打击,清理传销人员300余人。打防并举,成立“党员打传队”,加大巡查、打击力度,并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参与举报传销活动,对举报属实的给予每户500元奖励。持续宣传引导。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小喇叭广播、发放传单等方式,让居民认识到传销的社会危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诱惑。如今传销人员早已成了“过街老鼠”,当地实现连续4个月零举报。

抓示范,农民变市民。撼山易,易俗难。为了尽快扭转陈规陋习,狠抓精神文明建设,该居民小组广泛开展党员示范户、文明家庭、道德之星、“好婆婆”、“好媳妇” 等评选表彰活动,不断提高居民道德素养。党支部以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建立《党员包保责任制度》,要求每个责任区都要打造1个党员示范户,助推居民从传统农民向文明市民转变。开展“党员五带头”活动,即: 带头拥护党的决策部署、带头遵守居规民约、带头整治村内环境、带头打击违法犯罪、带头争当文明市民。居民言行举止不断规范,居民道德素养和文明素质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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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xx年安徽省婚姻登记条例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全文共 5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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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离婚或复婚,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取得婚姻证书,方能确立或解除婚姻关系。

第二条

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的婚姻当事人,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

申请结婚、离婚或复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对婚姻登记机关必须了解的情况,应如实提供。有关单位应协助婚姻登记机关做好登记工作。

第二章登记机关

第四条

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

上海市民政局主管本市的婚姻登记工作。

第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严格贯彻执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通过婚姻登记,保障合法婚姻关系的确立或解除,防止违法婚姻的发生,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婚姻制度。

第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任务是:

(一)依法办理结婚、离婚和复婚登记;

(二)受理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申请,并负责查核和上报工作;

(三)开展婚姻登记法律咨询;

(四)对登记结婚的当事人进行婚姻法和晚婚、计划生育以及勤俭办婚事等宣传教育;

(五)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的立卷、管理和上交工作;

(六)做好婚姻登记的统计工作。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并在本辖区内公布。乡、镇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每星期不得少于一天。

第三章登记员

第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婚姻登记员,其中乡、镇婚姻登记员应由民政助理担任,并可视需要增设由其他工作人员兼任的婚姻登记员。

第九条

婚姻登记员必须由经过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婚姻登记员证书》的人员担任。

非婚姻登记员不得直接承办婚姻登记。

第十条

婚姻登记员的工作要求:

(一)熟悉《婚姻法》、《婚姻登记办法》以及有关婚姻登记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

(二)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

(三)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当事人热情接待,礼貌待人;

(四)工作认真负责,不草率,不拖拉。

第四章结婚登记

第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不得委托亲友、律师或其他人代办。

男女双方户口均不在本市,但一方的父母户口在本市的,可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当事人须提供能反映其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当事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第十二条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应持有下列证件、证明: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二)由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不在本区、本乡或本镇申请结婚登记的一方当事人,其《婚姻状况证明》须加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公章;

(三)由指定医疗保健单位出具的认定可以结婚的《婚前体检证明》;

(四)本人正面免冠近期二寸单人照片三张。

《婚姻状况证明》应写明本人出生年月、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以及双方不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内容。

离过婚的当事人申请再婚的,应持有离婚证件(《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下同)。

第十三条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登记,须持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超期服役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申请结婚无部队开具的证明的,可持当地区、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第十四条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出国留学人员要求在国内结婚的,可到本市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当事人原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申请结婚登记,除应持本人护照外,还应持国家教育委员会出国人员集训部或其派出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自费

出国留学人员申请结婚登记,应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出国留学前已达婚龄的,还须持原单位、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出国前的《婚姻状况证明》。

公务、劳务出国或去港澳人员在本市申请结婚登记的,除应持本人护照外,应持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我驻外使、领馆或驻外机构、港澳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出国或去港澳前已达婚龄的,须持原单位、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出国前的《婚姻状况证明》。

第十五条 劳动教养人员申请结婚登记,除应持原工作单位、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外,还必须持有劳动教养管理所出具的结婚登记的准假证明。

第十六条 正在服刑人员在关押或保外就医、监外执行期间,不准结婚;在缓刑或假释期间申请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应予受理。

第十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经审查符合结婚规定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当事人离过婚的,应在其离婚证件上注明再次结婚的日期和另一方姓名,加盖婚姻登记机关公章或婚姻登记专用章后交还当事人。

领取《结婚证》时,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第十八条 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应查明原因。对确已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双方,婚姻登记机关应主动同有关单位联系,做好疏导工作。经疏导无效,当事人仍不能取得所需证明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将调查和联

系的情况在《结婚申请书》中注明,依法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发给《结婚证》。

第十九条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结婚,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即男不满二十二周岁,女不满二十周岁的;

(二)非自愿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麻风病、性病未经治愈,或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其他疾病的;

(六)法院判决离婚尚未生效的。

第五章离婚登记

第二十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一方在外省市工作,另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可到本市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在外省市工作的一方必须亲自来本市办理登记手续,不得委托亲友、律师或其他人代办。

第二十一条 申请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登记,须持《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以及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

第二十二条 男女双方申请离婚登记时应接受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法律咨询。婚姻登记机关应向当事人详细解释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和程序,认真了解情况,做好调解工作。

当事人双方经过婚姻法律咨询,仍坚持要求离婚的,可正式办理申请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属自愿离婚,感情确已破裂,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分居条件确已有适当处理并达成协议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第二十三条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婚姻法律咨询、正式办理申请手续和领取《离婚证》时,必须亲自到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在接到婚姻登记机关通知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领取《离婚证》;逾期不办理离婚手续,或逾期不领取《离婚证》,除有特殊情况外,即作为自动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结案。

第二十四条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二)男女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和分居条件达不成协议的;

(三)一方系无行为能力的;

(四)男女双方户口均不在本市的。

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婚姻法》施行以后,未依法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而自行同居的男女双方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的,须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后,婚姻登记机关才予受理。

第二十五条 登记离婚后,当事人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且当事人双方能达成新的协议的,可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予变更。

《离婚变更协议书》须经当事人双方签名盖章,并加盖婚姻登记机关公章或婚姻登记专用章后生效。《离婚变更协议书》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查,并在原离婚登记档案内记载。

变更协议一般只受理一次,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第六章复婚登记

第二十六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申请复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所持的证件、证明与申请结婚登记时相同。

第二十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复婚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双方离婚证件。

复婚登记的《结婚证》和《结婚申请书》,应在编号中注明“复婚”字样。

第七章档案和出证

第二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建立、健全婚姻登记档案制度,妥善保管好婚姻登记申请书和有关证件。本市婚姻登记档案分别由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统一保管。乡、镇婚姻登记机关应按年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的立卷和编目工作,并于次年第一季度内上交区、县民政局保管。

区、县民政局保管婚姻登记档案的期限为十年。保管期满后,应即移交区、县档案馆长期保管。

第二十九条 《结婚证》和《离婚证》不予更换和补发。

丢失《结婚证》或《离婚证》的婚姻当事人需要证明夫妻关系或已解除夫妻关系的,可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已依法办理过结婚或离婚登记的,应报区、县民政局审批,由区、县民

政局依法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结婚证》、《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申请出证的当事人应持下列证件、证明: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二)由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写明“结婚出证”或“离婚出证”的《婚姻状况证明》,不在本区、本乡、本镇申请出证的一方当事人,其《婚姻状况证明》须加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公章;

(三)双方当事人申请结婚出证的,应交本人正面免冠近期二寸单人照片三张,一方当事人申请结婚出证的交二张;申请离婚出证的,应交本人正面免冠近期一寸单人照片二张。

第三十一条 申请出证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在本市的,可以委托在本市的一方或亲友代办。

申请出证时,应持本细则第三十条规定的证件、证明(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可交复印件)及当事人亲笔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交验代理人的工作证或居民身份证。

第三十二条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婚姻登记档案,向需要了解当事人婚姻情况的公安、司法等机关出具婚姻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离婚和复婚的证明;证明上应加盖婚姻登记机关公章或婚姻登记专用章。

第八章处罚

第三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已经登记结婚的当事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宣布该项婚姻无效,收回已发给的《结婚证》,并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受当事人一方或他人胁迫,或者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非自愿的;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系他人冒名顶替的;

(三)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条件,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

(四)伪造、涂改证件的。

第三十四条 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已经登记离婚、双方尚未再婚的当事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宣布该项离婚无效,收回已发给的《离婚证》,并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触犯刑法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当事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为了达到某种个人目的,弄虚作假,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

(二)受当事人一方或他人胁迫诱骗,或者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非自愿的。

第三十五条 宣布婚姻无效的案件,由当事人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并报市民政局备案。《宣布无效婚姻通知书》应加盖区、县人民政府公章,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并抄送原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的所在单位和居住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第三十六条 《婚姻法》施行以后,未依法履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男女双方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处理,有关单位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予协助执行:

(一)对男女双方均已符合结婚条件的,由婚姻登记机关责令双方当事人限期补办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可视情节轻重,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办的,加倍处罚,并责令其继续补办登记手续。

(二)对男女双方或一方尚未符合结婚条件的,由婚姻登记机关责令双方限期分居,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分居的,加倍处罚。

第三十七条 婚姻登记员在承办婚姻登记中,违反《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由其所在单位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在本市办理婚姻登记,分别按照《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和《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规定,由市婚姻登记处办理。上述人员要求出具婚姻登记证明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 《结婚证》、《离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婚姻状况证明》、《离婚协议书》、《离婚变更协议书》和《宣布无效婚姻通知书》,由市民政局按有关规定统一印制;《婚前体检证明》由市卫生局统一印制。

各项证书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市民政局会同市物价局制订。

第四十条 本细则由市民政局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自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本市过去有关婚姻登记的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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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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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公司党委《20xx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大力宣传全民终身教育理念,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终身学习的热情,不断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我代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表态,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精心组织、认真部署

各党支部将成立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领导组,负责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围绕“终身教育,服务供水大业;人人学习,促进改革发展”的学习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实际的学习教育活动。

二、结合实际,统筹兼顾

结合各党支部和部门工作实际,要突出单位特点,抓住学习重点,把握思想内涵,展示特色文化成果,并将“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三、深入动员,营造氛围

要广泛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广大党员职工的积极性,扩大学习活动周的知晓率和覆盖面,让活动深入人心。充分运用黑板报、简报、OA办公系统等载体,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在全公司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掀起创建学习型企业的高潮。

同志们,此次活动对于我们而言,是展示公司文明形象的重要平台,也是推进建设一流省会城市、创建学习型城市的重要抓手,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同参与,积极投身到全民终身学习活动中来,为企业的安全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预祝本次活动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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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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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7月1日,我国公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x年的4月15日,是我国第x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是什么呢?它指的是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安邦固本、长治久安、安身立命、安居乐业……在一个又一个凝结了中华民族传统智慧的成语里,无一不显露出“安”是中国人从古至今心心念念的头等大事。没有国家安全,其他一切自不必谈。俗话说落后就要挨打,只要我们国力强盛,军事过硬,众志成城,才能立于不败之林。

当今世界也并不是太平盛世,国防战略环境正在发生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国防斗争形势错综复杂,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多极化发展的未来,群雄纷争,我国周边不稳定因素尚存。我国的国防实力、综合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国防建设,然而国防的昌盛,离不开我们强烈的国防意识、精神、热情,而这种“意识”、“精神”、“热情”维系着国家安全与民族兴衰,维系着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

同学们,当我们坐在教室里,高高兴兴地上课时,你们有没有想过: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你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解放军叔叔爬冰卧雪,不畏严寒酷暑,不怕流血牺牲,时刻准备抗击敌人的进犯,保证了你们今天的正常学习。正因为我国有强大的国防力量,全国人民才有了和平的环境,才能安心地生活、学习和工作。

同学们,让我们心系祖国的发展,关注祖国的安危,增强国防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强化组织观念,培养坚强的意志,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综合素质,做新时代合格的接班人,为祖国的发展、强盛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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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现代远程教育制度现代远程教育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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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网络远程教育,适应_________省(直辖市、自治区)对外开放、加速经济建设步伐的需要,___________大学(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在_____________设立___________大学___________远程教育中心,地址设在_________________。双方一致同意:在《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网络远程教育的政策、法规指导下,充分发挥各自的办学优势和积极性,努力做好远程教育的教学与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培养目标的实现。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___________大学远程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网络教育的管理规章制度,并依据各种规章制度对乙方的教学和管理实施全面监督与指导。

(二)根据乙方生源状况、办学条件及管理水平等,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分配、下达至乙方。

(三)依据教学计划拟订教学大纲,安排教学进度,提供教材和教学辅导材料,并适时选派教师赴乙方进行集中面授和辅导。

(四)负责对乙方指导教师资格和能力的审查、考核、聘用,对甲方授课教师的管理和教学业务指导。

(五)负责各课程的命题、阅卷。拟订考试计划,指派专人携试卷赴乙方协助、指导期末考试。待条件成熟时,将通过网络对学生进行考试。

(六)负责学籍和成绩管理,制作、颁发毕(结)业证和学位证书。

(七)制定网络远程教育经费的管理规定,督促、检查乙方对教育经费的使用和上缴情况。

(九)签订合作协议后,及时向乙方提供办公用印章,并出具乙方向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文件与资料。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一)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各种远程教育管理规定。

(二)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并依据学员数量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中心主任的选配由乙方推荐人选,但须经甲方同意方可任命。

(三)根据甲方下达的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和生源组织,协助甲方组织入学考试和录取工作,如实向甲方上报招生人数和费用。

(四)负责本中心学员的教务和学籍管理工作,准确、完整和及时地将学籍资料上报甲方。

(五)负责各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六)根据甲方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类管理规章制度并上报甲方批准。

(七)建立年度_____和年度自我检查、评估制度,并于学年度开始和结束后____个月内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坚持经常性的自我检查,主动接受、积极配合甲方对乙方的检查与评估。

(八)负责本中心远程教育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网络教育的顺利进行。

(九)保护甲方远程教育教学课件的知识产权,严禁非法经营和侵权行为的发生。

(十)建立导学制度,切实发挥指导教师在教学中的作用。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相对稳定的指导教师队伍,并上报甲方批准。认真组织日常的教学指导工作,每学年至少开展____次教学研讨活动,不断提高教学和指导水平。

(十一)为甲方前往乙方参加教学、辅导的教师和监考人员提供良好的教学和生活保障。

(十二)有权对甲方的教学、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若遇技术和延误播课等原因影响学员听课和影响教学质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十三)负责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立远程教育中心的备案手续。

三、经费分成及支出范围:

学费标准为_____元/学分;教材费为____元/门课程;学费及教材费按年度向学生收取,乙方于每年的____月底以前,按以下分成比例将甲方应得部分汇至甲方。

(一)甲方:

1、留取学费的____%。负责招生宣传、简章制作、课件制作、教材编写、信息传输,技术支持所需的各种软、硬件设备的购置与维修,支付命题费、阅卷费、论文批阅费、甲方教师和人员的课酬及差旅费等。

2、留取教材费的____%。负责教材和教学辅导材料的印制、发行。

3、凡直接在甲方报名、交费且属乙方管辖的考生,甲方及时将考生学籍等资料移交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学费的____%。

(二)乙方:留取学费的____%,负责当地生源的组织和甲方人员在当地的食宿、交通费用,支付当地指导教师的课酬。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根据情况变化,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将保留解除办学合作关系及追究经济赔偿的权力。

五、协议期限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有效期____年,期满双方协商终止或续签。本协议自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

校长: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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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战疫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个人心得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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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__市民存在的社会公德问题

1、环境与卫生问题

通过调查问卷,我们了解到卫生与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任凭宠物在公共场所随地便溺、在汽车站牌、广告招贴画、建筑物上乱涂乱画、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将咀嚼过的口香糖随处粘附等日常生活中的不讲究环境卫生的现象;垃圾分类投放、不使用超薄塑料袋和不环保的一次性餐具、不乱扔废旧电池、善待花草树木等每个市民都力所能及的环保行为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普及。由此可知,__市民本身是非常日常生活中的环境卫生问题的(否则也不会反映这些问题),但从这里我发现了一种矛盾:__市民有很强的环境卫生意识,__市的环境卫生现状却值得我们忧虑。这是不是反应出了这一现实:大家都认识到了环境卫生的重要性、都在痛恨和指责不讲究环境卫生的现象和行为,但在不同的时间和场合,却可能自己也有违背环境卫生公德的行为?

2、文明交通问题

文明交通问题也是__市民认为比较严重的社会公德问题,其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争抢、拥挤或行人闯红灯、行人斜穿马路或翻越交通护栏等是反应犹为严重的问题。

3、文明礼貌问题

调查数据表明,__市民在文明礼貌方面仍需继续努力,以减少不文明、不礼貌的行为。文明礼貌问题主要表现为:遇事围观、起哄,夏天在公共场所光膀子、脱鞋、抽烟,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在公共场所争吵、说脏话,在公共场所异性间过度亲密等。

二、__市民最讨厌的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排序

从总体上看,__市民最讨厌的违反社会公德的现象占第一位的仍然是随地吐痰。市民最讨厌的不良行为排在前二至五位的依次是:宠物在公共场所随地便溺后,主人不予清理;乱扔杂物;乘坐公共交通时争抢、拥挤;在公共场所异性间过度亲密。

三、公德实践与公德认识的比较

在进行调查时,我们发现许多群众自发地、积极地向我们反映他们所遇到的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但是当被问及“看到有人正在做出有违社会公德的行为时,您会怎样?”时,回答结果并不不尽如人意。有25。4%的市民表示会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出面制止,若要牺牲一定的自身利益,则仅有5%的市民会出面制止;另外,26。6%的人表示会随大流,有人出面时也出面,没人出面就不出头;33%的人因为怕打击报复所以敢怒不敢言;10%的人认为制止有违社会公德的行为是有关部门的事,与自己不相干。

由此可知,大多数吉林人还是属于“理论上的长子,行动上的矮子”,光说不做。按照调查项目,可以把__市民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在保证自身利益情况下会出面制止;第二类是能够为了维护社会公德,牺牲一定的自身利益;第三类是不顾个人利益,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做斗争。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大多数人属于第一类,因此,__市的公民道德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

四、违背社会公德现象产生的原因

违背社会公德现象时有产生的原因归结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管理

1、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规则不合理。对于违法行为来讲,我们有明确的制度来管理、制裁违法分子,但对于违反公德行为,仅仅局限于舆论谴责,对于部分不文明行为并无规定认定那些行为不文明;还有一些有规定的行为,诸如禁止随地吐痰,但处罚力度远远不够,遂使这些不文明行为得不到根治;相反对于乱搭乱建这样的处罚措施过于严厉,使得这些不文明行为变得更加隐蔽,不利于有关部门地查处,问题仍得不到解决。

2、管理措施执行不力。对于有处罚措施的,一些职能部门并不积极履行职责,对于罚款低的违规行为视而不见,行政不作为,使管理措施成为空中楼阁。

3、公共生活设施不完备或设计时为使用者考虑的不周全。

(二)个人修养

1、公德意识不够。有的违背社会公德的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文明的,比如我们经常看到很多膀爷在大街上随意走动,许多膀爷本来觉得光不光膀子是自己的事,与别人不相干,并没有意识到这一行为是不文明的。

2、对公对私标准不一样。“室内天堂室外垃圾场”就是这一点的典型写照。许多人将自己的家布置得富丽堂皇,犹如天堂;楼道里却被他们堆满杂物,犹如垃圾场。

3、公德行为不能自觉化。有人监管时能遵守公德,无人看守时就劣根暴露,缺乏自觉的、习惯性的公德行为。

(三)整个社会的道德观和价值观有偏斜。社会的道德观不正确,金钱观过于严重,人们优点自私自利,使得社会公德淡化。

(四)舆论导向不正确、舆论压力不够。

(五)教育的失败。现在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都只限于书面口头教育,缺乏道德实践教育,所以现在在学校那样的场所,公德执行情况也不好,校园里也充满了不文明行为。甚至有些教师、家长本身就没有给孩子做好榜样,自身就有许多不道德行为。还有些家长把违反社会公德、占小便宜的错误思想当作人生哲理教给下一代。

五、提高公德水平的对策

社会公德,是为社会的全体公民所公认和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共同形成的,用以维持公共生活、调节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一系列准则。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内部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社会公德作为全社会统一的道德规范,其意义更为重要,作用更加广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尊重社会公德是公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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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产假的最新条例和消息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9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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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假的最新条例消息

为完善广东省计划生育制度,广东省对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第五次修正,本次修正主要将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并放宽再婚夫妻的生育条件等等,并于9月19日开始施行。下面是小编就计生条例--产假方面进行的资料整理。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实行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劳动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执行本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计划生育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本条例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工作部门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逐年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

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省实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制度,市、县(区)实行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兼职单位制度。兼职委员单位和兼职单位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责分工,制定实施的具体措施。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按人口规模配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按人口规模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人员,负责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接受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村(居)民委员会、大型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及流动人口聚居的地方可以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群众开展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十五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制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

计划生育自治章程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第十六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的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 全社会都要积极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报刊、影视、广播、文艺等大众媒体,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工作的义务。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

(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

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五)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六)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七)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除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报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对再生育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二十条 归侨、侨眷的生育,户籍在本省但居住在境外的公民的生育,以及配偶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外国人在本省生育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本条例执行。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

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第四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第二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包括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纳入区域卫生计生规划。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各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禁止个体医疗机构和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人员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第二十五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育龄人员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服务,承担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咨询以及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还应当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管理人员培训等任务。

第二十六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具体办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后落实节育措施的,节育手术费用由本人支付。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节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组织,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成立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负责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第二十八条 因接受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节育手术出现并发症的,由县级以上节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并由县级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后,指定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治疗。医疗费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职工因接受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节育手术出现并发症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参照工伤事故处理;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因此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因节育手术或者治疗节育手术并发症而出现医疗事故的,按国家有关医疗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制定胚胎、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制度,并对本行政区域内胚胎、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等实施监督管理。

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五章 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第三十一条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第三十二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生二女结扎户,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优待奖励补助办法。在就业、安排宅基地、生产扶助、扶贫救济、入托、入学和医疗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障事业,建立和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基金会,优先解决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生二女结扎户的基本养老问题。

第三十四条 农村男方到独生女方家结婚落户,以及独生女户、纯生二女结扎户的夫妻户籍随女儿迁入女婿所在村并居住的,享有与所在村居民同等待遇,任何人不得阻挠和歧视。

第三十五条 对模范实行计划生育和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在职人员,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行政、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奖励金,按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计算,在单位年度预算内列支。企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可在当年计税所得额的千分之二以内提取。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实行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制度。

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负责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具体工作。

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

第三十七条 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者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乡镇或者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提交婚育证明。

第三十八条 有关行政部门办理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的居住证、就业证等证件时,应当核查其婚育证明,没有婚育证明的,应及时通报给现居住地乡镇或者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用人单位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出租(借)人、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配合当地做好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由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作出征收决定,具体工作由所属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执行,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协助执行。

当事人一次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按规定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单位提出分期缴纳申请,分期缴纳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流动人口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抚养费和滞纳金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和私分。

第四十条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聘)用;五年内不得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

第四十一条 在评选先进集体、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和确定综合性奖励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等方面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第四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的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迟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资料。

第四十三条 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出生计划的落实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情况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公民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入相关场所开展工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四)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并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开除处分;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四十八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九条 组织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开除处分。

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当事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五十二条 对不能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追究其领导责任。

对不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分工的有关部门和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以及兼职单位,追究其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三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履行有关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四条 拒绝、阻碍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属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给予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威胁、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或者毁坏其财产、严重干扰其家庭正常生活和生产的;

(二)造谣惑众、煽动闹事,扰乱计划生育工作秩序,毁坏计划生育部门财物的;

(三)藏匿违反计划生育对象的。

第五十五条 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未按规定办理生育登记手续生育的,由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责令限期补办。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但未经审批而怀孕的,应当补办审批手续;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百分之二社会抚养费。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者起诉,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提要

一、延长生育奖励假: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长至80天

为给产妇康复和婴儿成长创造更好环境,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结合我省实际并参考外省规定,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女性产假调整后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二孩以内)假=128天。此政策实行不到一年,广东女性又迎来利好,产假将增至178天。

根据新条例的规定,不论胎次,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妇,均可享受80日的奖励假。20xx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20xx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条例。

二、适度放宽再婚夫妻的生育条件。

新修正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五种情形可以依法生育第3个或以上子女,具体包括: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5.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取消对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行政审批。

新条例删除了原条例“已采取绝育手术的夫妻,符合法律、法规再生育规定的,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后,可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规定。凡已经采取绝育措施的群众,不论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均可自行到医疗机构实施复通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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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最新婚假产假规定

22日,省十二届人大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据了解,新条例删去了关于晚婚假奖励的相关条款,自新条例公布实施之日(22日)起,登记结婚的公民便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了。但是,在这之前已经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的,仍可以按照原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奖励。

此次,新条例将原条例中“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且删去了晚婚晚育的有关规定。另外,考虑到产妇的身体恢复和母婴健康的需要,新条例中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均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而且,新条例还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年限由此前的子女年满14周岁延长到了18周岁。

据了解,按照新条例的规定,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不再实行审批。另外,新条例还调整扩大了再生育申请受理机关的范围,由原条例规定的女方户籍所在地,扩大到了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

新条例出炉了,不少市民有疑问: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以后,如果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还能否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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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第八条分立工作组的成立及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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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成立分立工作组,具体执行本次分立有关事宜。

8.2 分立工作组由        组成,其中,        任组长、        副组长。

8.3 分立工作组依据本协议约定以及《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具体开展下列工作:

(1)组织甲方、新设公司1及新设公司2分别召开股东会,就分立有关事宜作出决议;

(2)就本次分立事宜,报各主管部门审批(如需);

(3)聘请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评估、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4)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财产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5)自甲方股东会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各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6)组织新设公司1、新设公司2起草公司《章程》并召开股东会、董事会通过《章程》、选择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7)办理新设公司1及新设公司2设立登记以及甲方注销登记等工商登记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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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程采购员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采购,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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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采购员

直接上级:采购经理

负责对象:物资的采购、供应

工作目标:要求将公司的生产所需的保质、保量安全及时的满足

一、严格贯彻执行各项物资政策及有关材料管理规定,虚心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工程材料采购工作。

三、掌握本工程材料总计划用量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编制相应的详细的材料供应计划。

四、根据材料供应计划进行市场询价,货比三家,然后向项目部汇报,确定材料供货商及材料采购价格。

五、熟悉工程施工进度,了解材料市场供应及价格情况,按计划进行采购,并满足质量要求及施工进度要求。

六、掌握材料的性能、质量要求,按检验批提供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提供给资料员(或施工员)。

杜绝无材料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的材料进场。

七、按照规定要求,凡需要进行复检的材料,必须按检验批进行复检试验,复检试验报告及时提供给资料员。

八、及时掌握材料的市场价格信息以及供货单位的情况,收集整理第一手资料。

九、掌握材料的库存情况及时调整材料供应计划。

十、对购进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杜绝使用在工程中,要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协商处理解决。

十一、掌握材料市场实际供应价格及投标预算报价,如材料供应价格≥投标预算报价时,其价格需及时反馈信息给工程项目部,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后方可进货。

十二、及时掌握现场的工程变更情况及时调整供料计划。

十三、做好材料采购、供应月报表。按材料管理规定及时把报表提供给财务(材料)会计。

十四、监督材料的使用情况,对材料浪费、损坏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罚。

十五、当材料员兼司机时,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内外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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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全民国防教育日宣传活动2024个人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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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17日是第__个全民国防教育日。为贯彻落实《定州市学校全面国防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增强我校师生国防观念,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全民国防教育大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进一步振奋民族精神,实现富国与强军的统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成立国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冯英建

副组长:王少华

成员:各班主任

三、活动安排

1.广泛宣传,营造国防教育氛围。利用例会向教师宣传《国防教育法》、《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纲要》。利用宣传橱窗,开设国防教育专栏,举办国防教育图片展览。

2.举行一次全民国防教育日国旗下讲话,对师生进行国防教育和宣传动员。(9月17日)

3.各班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开展国防教育主题班会。(9月18日)

4.组织全校学生收看国防教育影视片。

5.五、六年级举行一次进行国防知识竞赛活动。

6.三、四年级举行一次国防教育征文活动。

7.第三、四周集中上好国防教育课。品社课教师要按照教育部《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纲要》规定,要将国旗、党旗、军旗、国徽、国歌、版图、领土(领空、领海)、边防(海防、空防)、主权、常规兵器、核武器、化学武器及高新技术武器知识、反侵略斗争历史知识、军史知识等内容,精心组织,精心备课,上好国防教育课。

8.体育课中渗透国防教育、军事技能内容,结合体育课学习跑、跳、走等技能,锻炼好身体,会做简单的军事游戏。掌握生存、自救等技能,掌握国防武术基础技能。进行队列训练,培养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指挥的作风。初步体验站岗、集合、执勤等军事生活。第四周举行军事游戏比赛,具体活动有体育组负责设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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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活动”活动个人感悟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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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经到了最吃紧的关键阶段。有的人却趁机钻空子,在工作中“开小差”“耍脾气”“玩遥控”,这些不良苗头滋生无形中给疫情防控“添堵”。所谓行百里者半九十,要及时止步,给不良苗头按下“暂停键”。

迎“疫”而上,警惕虚假式“网络办公”蔚然成风。日前,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遏制疫情蔓延,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各单位都大力推行“网上办公”和“网上办事”。诚然,在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式下,网上办公实为上策。可有的员工缺乏自律意识,打着“网上办公”的幌子,时常隐身掉线,放松了紧张的工作状态。心想,只要领导不安排事情,就成了“自由”的天地,长此以往可不是什么好兆头。何不趁着这段时间,将自己沉下来,提前谋划工作,拟定工作计划表,做到线上线下一个样。比如组工干部要具备前瞻意识,认真思考全年党建工作要点,拟定支部的“三会一课”计划表,策划主题党日活动等,这些都可以借助网上办公开展,而不是成天在网上“云游四海”,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迎“疫”而上,警惕“指尖抗疫”式遥控指挥。有些干部安排任务习惯于在微信群里发几条信息就表示部署了工作;有的干部则是一味地网上复制粘贴就以为掌握了疫情进展。他们不去一线听取群众的呼声,不去现场核实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典型的“遥控指挥”式抗疫。比如企业要有序复工,可是员工却出不了城,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化解,给疫情期间的复工带来了阻力。“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不能变”,党员干部要走进一线,了解疫情期间群众和企业所需,究竟面临什么样的困难。深入一线才能掌握第一手资料,我们要想尽千方百计替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少些“遥控指挥”,多些“一线办公”,才能真正察实情、听民声,及时化解矛盾,找出解决之道,也才能让干群关系更紧密。

迎“疫”而上,警惕“粗暴式”抗疫分散精力。“大爷,你不戴口罩就是出不到门”“把你的出入证拿出来”。有的工作者或许是因为劝导方式不接地气,或许是语言较为生硬,或许是行为略显粗暴,给基层群众带来了少许反感,导致防疫期间排查工作难度大,产生不必要的争执,分散工作人员精力。这时候请彼此都反思一下,采取最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做到文明抗“疫”。比如,多说一句暖心话,想尽办法团结群众才能共同抗疫。

主动适应“网上办公”工作节奏,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要以“缓不得”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得”的责任感,敢于作为,善于作为,给不良苗头按下“暂停键”,将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奋力夺取疫情阻击战的最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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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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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自治区“_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启动仪式暨国家安全教育展在新疆师范大学展览馆举行,拉开了新疆开展“_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的序幕,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出席并作动员讲话。

据了解,20_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的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是我国_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熊选国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国家安全是安国定邦的重要基石。新疆处于反对国家分裂、维护国家统一的前沿阵地,在国家安全全局中处于主战场的重要战略地位,举办“_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对于引领动员全区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落实好自治区党委的相关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全面提升全社会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能力,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强大力量,有着非常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熊选国强调,要切实把学习贯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开展宣教活动的首要任务。立足新疆工作实际,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全疆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法律责任。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广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和《_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全疆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强烈法治意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坚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抵制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言论和行为,坚决同破坏国家安全、破坏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不法分子作斗争,切实肩负起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责任和法定义务。

熊选国要求,突出宣传国家安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思想,不断激发和增强各族人民群众在维护国家安全事业中的主人翁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国家的安全是维护和实现公民个人利益的根本保障。同时,要加强监督,严格规范和纠正执法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为维护人民的安全和利益提供保障,不断巩固国家安全群众基础,真正形成人民群众和专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构筑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启动仪式后,熊选国等领导及首批参加活动的自治区厅局机关各族干部群众代表参观了主题为“维护国家安全、共铸钢铁长城”的国家安全教育展,展览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及自治区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将持续展出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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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社区各项制度汇编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2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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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及我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进一步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

1.注重察实情求实效。镇领导班子人员,要紧紧围绕事关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结合分管工作明确调研主题,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开展调查研究,每年到基层调查研究时间不少于两个月。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或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必要时,镇主要领导可听取调研情况汇报。

2.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各项机制,深入开展“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践行领导干部“十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坚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切实解决问题。

3.减少陪同和工作人员。镇领导到基层调研要视工作需要,尽量减少随行人员,精简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

二、改进公务接待

4.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本着热情接待的原则,实行定点接待(定点于政府食堂),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提高接待标准,以本地家常菜为主,不上高档菜肴。

5.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严禁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和酒水,提倡使用地方特色酒,严禁劝酒、攀酒等不良行为,公务活动午餐禁止饮酒。

三、精简会议活动

6.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提高会议活动的效率和质量。可开可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能通过电话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工作的不再集中召开会议,坚持减人数、开短会、讲短话,尽量言简意赅。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全镇性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交流发言人数不超过3人,并严格限时。其他会议原则不超过2小时。

7.镇领导班子会议要议大事、要事、难事,议题要着眼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立足解决突出问题,不涉及全局、没有实质内容、没有明确意见的议题一律不上会。会前要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充分体现民意。

8.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会议活动现场要简朴节约,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除党代会、人代会外,其他会议一律不安排食宿,会议活动期间不安排宴请,不得互相宴请;一律不发文件包(袋)、笔记本和笔。除会议同意发放文件、材料外,不准发放其他材料。

四、规范新闻报道

9.新闻报道要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主要报道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10.镇党代会、人代会等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会议,按照会议报道方案执行。

11.要加强对全镇重点工程、重要工作、基层一线的宣传报道工作,极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五、精简文件简报

12.减少文件简报数量。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或只提一般性贯彻要求、照抄照转的,或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镇本级文件、信息由镇党政办负责统筹审批。

13.压缩文件简报篇幅。除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外,文件不超过20xx 字。简报不超过800字。请示、报告不超过l500 字,特殊情况不超过20xx字。调研报告不超过3500 字。

14.推行网上办公。在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文件和简报资料通过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六、严肃工作纪律

15.请假有关规定。①干部职工因病、因事需请假的,一律凭请假条请假。②因事因病请假严格按以下规定进行:请假半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至3天的,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镇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镇党委书记、镇长审批;请假7天以上(不含7天)的,要报镇党委会议研究审批。属公务外出的,个人另需填报公务外出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离镇。③本年度内因病(因公致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当年不得评优评先。

16.实行早会点名制度,每月统计一次,并备案。

17.上班纪律要求。上班期间不得打牌、打麻将、上网聊天、玩游戏、网购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记录在案,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

18.镇纪委会同办公室将不定期对上班人员进行督察,每发现一次迟到、早退、旷工或集体活动不参加者等情况记录一次,全年累计10次以上者,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累计20次以上者年终考核奖金全部扣除,且评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等次。

七、厉行勤俭节约

19.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准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不准讲排场、摆阔气、挥霍公款、搞奢侈浪费。

20.严格执行车辆配备有关规定,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车辆。严格执行车辆使用报告、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制度。

21.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银行卡、购物卡、消费卡等各种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下级单位到上级机关走访、拜年、看望慰问等活动,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拜节。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借招商、考察、学习、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22.严禁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利益。

23.各类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墙板。

24.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办公物品采购,严格按照比优比价、逐级审核的原则进行,杜绝私自采购。

八、提高工作效率

25.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着力整治和解决少数干部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执行不力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各部门办事工作流程,减少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

26.提高工作效率。机关干部要严格遵守《机关工作制度》,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按程序请销假;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任何活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27.坚持依法行政、诚信行政,严格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促进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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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便利店员工制度范文_便利店员工守则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员工手册,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员,职员,全文共 3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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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企业员工手册

第一章 入职指引

第一节 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第二节 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 7.5 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 8 : 30 - 12 : 00

下午: 13 : 30 - 17 : 30 为工作时间

12 : 00 - 13 : 30 为午餐休息

周六:上午: 8 : 30 - 12 : 00 为工作时间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二、考勤

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 迟到、早退、旷工

( 1 )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10 元。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20 元。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 2 )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 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 、请假

( 1 )病假

a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 30 分钟内,即 8 : 30 - 9 : 00 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 事假

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 、出差

(1) 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 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 、请假出差批准权限

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6 、加班

(1) 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 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150 %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200 %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300 %

( 3 )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 4 )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

( 5 )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

7 、考勤记录及检查

( 1 )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 2 )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 3 )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 100 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节 人事异动

一、调动管理

1 、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

2 、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 、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4 、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

5 、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二、辞职管理

1 、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

2 、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 、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 、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 、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6 、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三、辞退管理

1、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

2 、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3 、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4、 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5 、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一节 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 、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3 、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4 、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二、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 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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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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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在生产中发生了安全事故可千万不能乱,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具体由其承担应急工作职责的机构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和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人员职责分工以及应急程序和措施。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日内将应急预案报送备案。其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受理备案的机关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应当责令制定单位限期修改,并重新报送备案。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至少每2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中,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第九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其中,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依法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单位,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条 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所必需的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本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定期通报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

(三)专职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了解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并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二)停止现场作业,组织现场人员撤离,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与人员;

(三)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发生次生灾害的必要措施;

(四)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

(五)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

(六)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收集证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二)通知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单位与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三)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四)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

(五)依法发布事故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停止执行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 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有关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救援指令或者签有应急救援协议的单位的救援请求后,应当立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第十七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现场指挥部成员应当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第十八条 现场指挥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组织制定并实施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第十九条 在应急救援中发现可能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或者造成次生灾害等情况时,现场指挥部或者负责统一指挥应急救援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者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救援人员。

第二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交通运输、医疗、气象、水文、地质、电力、供水等保障,为救援人员提供必需的后勤保障,为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

第二十一条 现场指挥部或者负责统一指挥应急救援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对被调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作出评估结论。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伤亡的人员及时给予救治和抚恤;符合享受工伤保险条件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为烈士。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或者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未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备案的;

(二)未按照受理备案的机关的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的;

(四)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的。

第二十八条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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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董事长岗位职责说明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说明书,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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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董事长

岗位编号

所在部门

岗位定员:1

直接上级:股东会

薪酬类型

直接下级:经理

工资等级

所辖人员数

【本职】

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和重大事项的主要决策人

【职权】

职权一

主持、召开公司重大会议以及公司年度、季度总结与表彰会议;接待重要客 户来访;负责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职权二

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策略、工作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 的重大事项;

职权三

决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职,并及时备案;

职权四

决定公司内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待遇和支付方式并及时备案;

职权五

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职权六

签署对外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签署公司重要合同和协议

职权七

指导公司的决策实施以及重大业务活动;

职权八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可授权总经理代理

职权九

主持股东大会 职责和使命

1、全面负责企业长远规划的制定

2、督促企业完成既定的目标

3、协调完善企业外部经营环境

【任职资格】

教育水平:大学本科以上

专业:管理学相关专业

经验:3年以上企业法律专职法律顾问经验或专职律师2年工作经验

技术和经验要求: 五年以上人事、行政等相关职位工作经验 严谨细致,熟悉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培养下属的能力、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和丰富财务管理经验、强烈的事业心 、能站在一个宏观的角度来分析公司的发展前景问题

【考核指标】

企业正常、全面、迅速的向前发展 股东的年度红利,领导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人际能力、沟通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专业知识及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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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全民健身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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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区庆热流浓厚氛围,把20xx年全民健身体育周办成隆重、热烈、精彩、简述、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一次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使村民能够充分认识到养成体育健身的习惯对提高身体素质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加入到健身活动中去,我乡积极开展各项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整合资源,激励健康的活动氛围。

大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是时代的需要,是国情的需要,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我镇领导和责任部门努力抓好群众性的体育活动项目,积极引导健康向上的活动氛围。由于统一了思想,整合了我镇传统的体育活动项目,开展了健康向上的体育活动,使得体育周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

二、围绕主题,制定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根据上级精神,我镇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根据活动主题开展了各种系列活动,确保了活动团队、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场地四落实,通过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体育法》、《纲要》、《条例》的内容和健身日的要求,发放体育小知识宣传单1500份,积极组织了以村民和学生为主要参加者的五个阶段的体育健身活动,各项活动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

三、活动特点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由镇党委成立的全民健身周活动领导小组牵头,召开全镇的专题工作会议,体现了镇党委、政府对村民身体健康的高度重视。各村、各校积极响应,纷纷结合各自特点制定健身计划,形成全民健身工作齐抓共管个新局面。

2、镇、村互动从机关、站(所)到村委会、学校,健身周活动统一部署,统一行动。

3、活动在基层健身活动完全贴近群众,在群众身边举行,在活动内容上,有拔河比赛、自行车比赛、足球篮球等求类比赛,适合村民和学生参与,并且都是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项目。

4、计划有创新今年的全民健身周活动,计划周密,内容丰富,在组织形式上充分体现了社会体育社会办的新思路。

5、放眼未来,真抓实干,建立长效的活动机制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是提升国民身体素质的重要渠道,为了有效的开展此项工作,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开展好工作。第一,提高对群众性体育活动的认识,把群众体育活动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生动活波、科学文明的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第二,按年、按季度、按团队、按部门开展好竞赛活动,参与组织好学校体育竞赛活动。逐步建立起长效活动与管理体制,使全民健身后活动既有一定的规模性,又有一定的群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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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宪法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主持词_礼仪主持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主持词,礼仪,适用行业岗位:主持,全文共 3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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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主持词

主   持   人   台   词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好!

今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今年又适逢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和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25周年。为了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市上下形成认真学习宪法修正案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热潮,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力推动我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由泉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合主办、泉州市人大法工委、泉州市司法局承办,泉州市直党工委、泉州市广电局、泉州电视台协办的“宪法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在这里隆重举行了。首先,让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竞赛现场的市领导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感谢。出席今天竞赛的各部门领导有:

。让我们一并表示欢迎和感谢。担任今天“宪法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知识竞赛的评委会成员是:

接下来,让我介绍一下各参赛代表队的情况。1号台为           代表队、2号台为           代表队、3号台为               代表队、4号台为           代表队、5号台为               代表队、6号台为           代表队、7号台为               代表队、8号台为           代表队。他们都是在7月15日的第一轮笔试预赛中脱颖而出进入决赛的,今天将在这里争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让我们以掌声预祝他们取得好成绩。为体现贵在学习、重在参与的精神和要求,我们还准备了一些观众参与题,欢迎在座的各位朋友们主动积极踊跃参与,凡答对者都将获得一份小小的纪念品。

下面,让我先宣布一下竞赛规则:

1、题型分类:分为个人必答题(3轮,每位参赛选手必答1题)、集体必答题(2轮,每个参赛代表队必答2题)、抢答题(2轮,每轮10题)、集体共答题(1轮)、风险题(1轮)五种。

2、答题时间:个人必答题每题答题时间为30秒;集体必答题每题答题时间为60秒;抢答题每题答题时间为30秒;集体共答题每题答题时间为300秒;风险题每题答题时间分别为10分题30秒,20分题60秒,30分题90秒。超过时间答题无效。

3、评分办法:各参赛代表队底分为100分。个人必答题、集体必答题每题10分,答对加分,答错不扣分;抢答题每题10分,答对加分,答错或违反规则反扣10分;集体共答题每答对一小点得10分,答错不扣分;风险题分为10分、20分、30分三种类型,答对加分,答错反扣相应分。

4、名次评定:按各代表队的最后得分当场决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五名。如并列超过规定的名次,采取加时抢答的办法确定。

5、评判标准:各代表队答题正确与否由主持人根据标准答案评判,如主持人难于判定的,则由竞赛评委会确定,并作为最后评判结果。

6、赛场纪律:参赛人员不得携带有关资料进入现场,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竞赛中要严格服从主持人和评委会人员的评判。对严重违规者,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下面,泉州市“宪法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现在正式开始。

1、首先要进行的是个人必答题。请各队1号选手抽选答题卡,并在信封上注明台号。注意!在1号选手作答时,其他选手不得提示或者补充,答题时间30秒,答对加10分,答错不扣分。请礼仪小姐把题目送上来。

有请1号台1号选手作答。有请2号台1号选手作答,.........

2、接下来,将要进行一道集体必答题。集体必答题每题答题时间为60秒,由各代表队选派一位选手作答,其他选手可以补充或者提示。集体必答题每题10分,答对加分,答错不扣分。请礼仪小姐把题目送上来。

有请1号台作答。有请2号台作答,.........

3、接下来,我们再进行一道个人必答题,有请各代表队的2号选手抽选题目,答题时间为30秒,答对加10分,答错不扣分。请礼仪小姐把题目送上来。

4、我们将进行第四轮的竞赛,这是一道集体共答题,请各代表队准备好纸和笔,答题时间为300秒,请各代表队在纸板上写出正确答案,每答对1小点得10分,全部答对加60分,答错不扣分。

为感谢广大观众的热心参与,我们准备了几道观众题(进行观众答题)。

根据评委的评判,集体共答题各队的得分情况为1号台     分,2号台      分,3号台      分,4号台      分,5号台       分,6号台       分,7号台       分,8号台      分。

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进行完了四轮竞赛,让我们来看一下各代表队的得分,1号台      分,2号台      分,3号台     分,4号台       分,5号台       分,6号台       分,7号台       分,8号台       分。

5、接下来,将要进行的是第一轮的抢答题,共10题,每题时间为30秒,答对加10分,答错每题扣相同分数。当主持人念完题目,说“开始”时,才可以按抢答器,抢铃的代表队视作违反规则,扣10分,该题作废。

6、接下来,我们将再进行一轮个人必答题,有请各代表队的3号选手抽选题目,答题时间30秒,答对加10分,答错不得分。请礼仪小姐把题目送上来。

7、接下来,我们将进行第二轮的集体必答题。答题时间为60秒,答对加分,答错不扣分。请礼仪小姐把题目送上来。

我们的选手经过7轮的紧张比赛,相信有点累了。接下来,让我们进行几道观众题,让我们的选手休息一会。

8、接下来,我们将进行第二轮的抢答题,共10题,每题时间为30秒,答对加10分,答错或者违反规则扣10分。

9、接下来,我们进行最后一轮,也是最为激烈精彩的风险题,共分10分、20分、30分三个档次,答对给所选档次的分数,答错的扣相应分数。其中10分题的答题时间为30秒,20分题的答题时间为60秒,30分题的答题时间为90秒,现在请各队根据情况选择所需的档次。

竞赛到这里已进行完了,让我们看一下各队的最后得分,1号台       分,2号台       分,3号台       分,4号台        分,5号台       分,6号台        分,7号台       分,8号台       分。下面请评委综合评定、核审各队得分情况及得奖名次。

让我们再进行几道观众题。

下面宣布本次“宪法及人大制度”知识竞赛的最后结果:获得本次泉州市“宪法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三等奖的是          代表队、            代表队、         代表队、          代表队、           代表队;获得二等奖的是         代表队、         代表队,获得一等奖的是       代表队。

请             、              、

、                     (领导)为获得本次竞赛三等奖的代表队颁奖;现在我们请

、                       (领导)为获得本次竞赛二等奖的代表队颁奖;最后有请                    (领导)为获得本次竞赛一等奖的代表队颁奖。

泉州市“宪法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到这里就圆满结束了,我们衷心希望通过这台竞赛,能进一步推动全民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修正案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理解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宪法、尊重宪法的氛围,确保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全面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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