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车抵押借款合同
贷 款 人:
借 款 人:
经 手 人
合同编号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整(¥ ),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抵押车辆基本情况
抵押车辆品牌: _ ,型号: ,数量 台。 车牌照号: ,车架号: ______,发动机号: _____ 车牌照号: ,车架号: ______,发动机号: _____
第三条:抵押车辆担保范围
借款、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处分抵押机动车的费用以及甲方可能产生的代垫费用和其他所有与借款有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险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金额: 整。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费用:月利率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其它费用由乙方另行承担(包括评估费、抵押登记费、财产保险费、公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支付费用:
1、乙方按月支付利率为借款金额的 %。
2、乙方如需延长借款时间,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于每月 日前支付下月利息。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六条:借款给付时间及方式:
甲乙双方在办理机动车抵押手续后的 日内,甲方将借款本金、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
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保证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时,所抵押的机动车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抵押、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任何形式的所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第八条: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将抵押车辆质押在甲方指定地点封存,并将车辆手续交甲方保管。
2、甲乙双方共同对抵押车辆进行验车、拍照(或录像),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
3、抵押车辆在封存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在抵押期内因车辆驶时间长或自然老化造成的损坏除外)。
4、抵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车辆和各种有效证件与资料。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责任。
5、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时,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7、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 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机动车辆损失险、机动车辆强制险、机动车辆座位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燃险。
8、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9、乙方承诺,本合同订立之前未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以任何形式抵押、赠与、转让。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转让和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车辆。
第九条:借款到期的处理: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借款到期后,乙方未能清偿全部债务的。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乙方同意由甲方上述抵押物变卖。其变卖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担保款项及其它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十条:违约
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经甲方催告3日内未与完全补救或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发出通知宣布借款到期,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送的借款本息,处理抵押车辆,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向甲方归还全部本息外,还应另行按借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费用不受本合同解除及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费用直至清偿完债务为止。
第十二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电话通知,通知电话为
______________,备用通知电话为_______________。
2、若乙方提供电话号码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通知到乙方的,则甲方可视为已经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第十五条:本合同附带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抵押车辆资料及其个人资料真实有效。以上条款乙方本人已全部阅读,并知悉,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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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债权续签连带保证合同
债权人__________简称甲方,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简称乙方。兹为将来债务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乙方对主债务人 与甲方间已于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 _________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 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 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 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 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 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 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 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篇2:债务债权和解协议书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兹因双方就债权让与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对__________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的货款债权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及基于该债权而生的利息及其他权利让与乙方,以抵偿对乙方所欠的债务。
二、甲方同时将证明债权的文件(买卖契约书、签收单、请款单及发票)交付乙方收执,不另立据。如乙方收取前开债权需甲主协助,甲方并应无条件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三、本件债权让与的通知由甲、乙双方分别径向债务人为之。
四、本契约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附一
债权让与通知书(让与人所出具)
存证信函第 _______号
敬启者:___________贵公司前于 _______年 _______月份陆续向本人购货,累积货款总防震人民币20万元整,本人因业务关系业于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将上述债权让渡予孙李,并交付买卖契约书、签收单、请款单及发票,爰依法通知如上,请径向其给付为荷。
附二
债权让与通知书(受让人所出具)
存证信函第 _______号
寄件人: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 贸易有限公司
敬启者:按本人业已受让赵钱对贵公司的货款债权人民币20万元整,并执有买卖契约书,贵公司的签收单、请款单及发票。除爰依法规定,特此通知。并祈依原定付款日期惠予赐付。
篇3:房产中介房屋租赁协议书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居间人: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性质为?,证号?,甲方保证出租该房的合法性。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大写)?元/月。租房保证金(大写)?元,在本合同到期时,房屋无损坏且各项费用结清后三日内甲方将租房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每?支付一次,首期租金与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时支付,以后每期租金乙方应于到期前一个月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建筑结构完好,设施均能正常使用,并负责该房屋的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第六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乙方承诺房屋用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该房屋用途。
第七条?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承担该房屋相关水、电、煤气、电话、有限电视、宽带业务、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
第八条?租赁期内,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加附属设施,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租赁期满后,房屋内由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乙方自行拆除带走,并将房屋恢复原样。
第九条?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分租该房屋,如确属必要,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条?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在房屋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将续租意向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续租要求。
第十一条?租赁期内,一方要求提前解约,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居间人的甲方佣金(大写)?元,乙方佣金(大写)?元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致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居间人支付全部佣金,届时守约方已支付的佣金将予以退还。
第十三条?本合同签订后,居间人责任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纠纷,居间人有协助解决的义务。
第十四条?本合同约定条款,三方应共同遵守。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第十五条?甲方承诺出租此房已征得共有权人同意。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出租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签订时水表读数?度,电表读数?度,煤气表读数?度;
1.屋内附属设施:?;
2.其他:?。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居间人留存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联系电话:
居间人(签章):?经办人(签章):?联系电话:
年?月?日
篇4:商品房抵押债权合同
抵押人: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我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后,同意按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确保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自愿将所购商品房抵押,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全面充分了解该商品房具体情况后同意接受甲方所购商品房抵押。
第二条:本合同所对应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已与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四条:本次商品房抵押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项下的金额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已经抵押的房屋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应维护该商品房的安全与完好。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处分上述商品房并可要求提前清偿上述借款。
甲方在债务履行期内连续月或累计月未能按约归还借款的。
第七条:甲方在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后,须转为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八条: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分摊或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第九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第十条: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持本合同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到郑州市房产管理
本抵押合同如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的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抵押的房地产,因自然损耗或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房地产价值明显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并恢复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甲方对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无过错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损害而得到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房地产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二条:甲方转让抵押的房地产,应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让人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甲方未通知乙方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第十三条: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时,其房地产合法继承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抵押合同。
第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房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五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商议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管理登记部门存档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年月日
篇5: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抵押人连带责任保证人):
乙方因购买复合肥原料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提供房屋和土地为其抵押担保并自愿担任连带责任保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三方就借款、抵押等相关事宜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肆佰万元整(小写:人民币400万元整)。
借款用途:购买复合肥原料。
借款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期限届满即归还本金及利息。借款利息:如乙方按期还款,则借款期间按月息2%计算;如乙方不能按期还款,则自借款之日起乙方按月息3%支付利息直至借款全部还清,同时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金额部分万分之八的违约金。
第二条 丙方愿以其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位于郴州市沿江路6号和壹舍A栋202(土地使用权证号:郴国用(20xx)第S00074号;产权证号:郴房权证苏仙字第711017836号)土地和房屋为乙方该项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自愿担任连带责任保证人。
1、抵押物权利凭证:郴国用(20xx)第S00074号;郴房权证苏仙字第711017836号)。
2、抵押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全部借款为止。
3、乙方、丙方保证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三条 如乙方不能按期还款,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通过司法强制措施拍卖抵押物偿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甲方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第四条 抵押借款合同签订后,应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办理抵押登记时房管部门提供的合同不是本合同的变更或替代,权利义务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第五条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签字盖章生效,三方各执一份,办理抵押登记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篇6:厂房抵押借款标准合同书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放款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在甲方以其所拥有的(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的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借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抵押权。为此特订立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整。
2、借款用途:本款只能用于经营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个月。
4、借款利率:______月,利息______/月,利息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
5、付息方式:按季付息。
6、借款的支取:借款金额(大写):______元整。双方在签定借款合同之日起乙方应24小时内划款给甲方。
第二条 还款方式
1、甲方合同到期后应主动归还借款本息。甲方将本息还清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物注销登记。
2、甲方提前还款:不到还款期限还款的应提前20天书面向乙方提出,甲方多支付乙方30日利息以弥补乙方损失。
3、借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时偿清本息。
4、本合同在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通过提前行使担保债权或其它方式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偿还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并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偿债诚意的行为:
2、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缺乏偿债能力或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第四条 借款人(抵押人)房地产抵押
甲方自愿将______抵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履行借款债务的抵押。特立字据,绝不反悔。
第五条 抵押期限及效力
1、自本抵押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2、抵押权的效力: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借款本息、违约金、滞纳金及实现债权、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偿乙方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4、甲方应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5、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损毁,灭失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抵押物的损失扩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偿已借出的借款的本息。
6、甲方不得将有权属争议、导致乙方无法行使抵押权,应负赔偿责任。
7、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征用,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就该抵押物的赔偿金或补偿优先受偿。
8、第六条第(一)款5、6、7项中所列的抵押物发生损失、损毁、征用等情况,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未受清偿期间,乙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赔偿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9、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如系按份共有,应如实提供按份共有所享的份额,如系共同共有的,必须向乙方提供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二)乙方的义务
1、在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并协同甲方办理抵押物注销登记。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按《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变更或解除。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合同,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之规定,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甲方向乙方支付所借款数额的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3、甲方借款到期,未能按时还本付息,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数额的百分之二十违约金,同时按每日本金的2%作为利息。
4、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全额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其中包括:诉讼费、强制执行费、律师费、通知费、催告费、通讯费、交通费、误工费、抵押物处置费、拍卖费、及其他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5、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将抵押物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用于清偿借款本息、违约金、滞纳金;支付诉讼费、强制执行费、律师费、通知费、催告费、通迅费、交通费、误工费、财产保全费、抵押物处置费、评估费、拍卖费、及其他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不足清偿,支付的剩余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违约金、滞纳金及其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为止。
6、乙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划款(48小时内),按应付款之日起,乙方每日按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额的双倍利息支付甲方滞纳金。超过拾天仍不履行付款约定的,乙方按本合同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二十付甲方违约金。
7、本《抵押借款合同》期限届满拾日内,甲乙双方必须将抵押物注销或展期合同。财产保全手续。在甲方偿清债务后,乙方不协同甲方办理抵押物注销手续,由乙方按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二十付甲方违约金。办理上述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概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乙方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2、与合同有关的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其补充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名后,经服务机构签章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违背本抵押借款合同原意及超出时限)。
第十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抵押、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担保方签章:
年 月 日
篇7:私人民间房产抵押借款合同书
房地产抵押合同编号:
甲方(债权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甲方与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 “号”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或主合同),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现乙方(以下合称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共有的房产为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为明确有关抵押担保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1、抵押物
1.1抵押人同意将其所有共同所有的下表所列房地产(《房地产证》详见本合同附件)全部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抵押担保。
2、担保范围
2.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根据《借款合同》对借款人享有的借款本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的债权。
2.2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抵押权而产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3、陈述与保证 抵押人对下列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并在本合同期限内持续有效:
(1)抵押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抵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抵押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命令,也不与抵押人的章程或其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3)抵押人和抵押物所涉及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且无任何隐瞒的;
(4)抵押人保证签订本合同时对抵押物享有完全合法的财产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该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除因本合同设定外)、转让、租赁(除非事先向抵押权人作出书面声明并获抵押权人认可)、托管或其他共有人,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司法查封等权利限制或权利瑕疵。
4、抵押登记
4.1如根据抵押登记部门的规定需办理本抵押合同公证的,抵押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证事宜,届时甲方可要求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4.2抵押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如按上述
3.1办理合同公证的,在公证后)10个工作日内,按抵押物所在登记部门的规定负责办理抵押登记。
甲方届时予以协助,抵押权利证明正本由甲方保存。
抵押人同意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抵押物的房地产权证书交由甲方收执(并用于办理抵押登记事宜),在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履行完毕前由甲方保管。
4.3依照本抵押合同约定合同终止的,甲方和抵押人应共同向原抵押登记机构提出注销抵押登记申请。
原抵押登记机构准予注销登记的,抵押权利证明由登记机构收回;抵押人可同时向甲方领回收执的房地产权证书。
5、抵押人保证
5.1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与抵押物有关的维修、保养等各项义务,及时支付与抵押物和抵押有关的一切税金和费用。
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人的经营状况和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随时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5.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在抵押期间将抵押物交换、赠与、作价入股、出租、出典、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也不得将抵押物改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变抵押物使用性质。
5.3如非因乙方过错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抵押人应当立即书面告知甲方,同时抵押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抵押人因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及其他收益应在3日内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全部债务。
如甲方同意,也可向甲方和抵押人认可的第三人提存作为抵押财产处理。
如抵押人怠于向造成抵押物灭失或毁损的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以代位求偿。
5.4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并可视情况要求抵押人在限期内增加抵押物;因抵押人的过错而导致抵押物灭失或毁损,甲方认为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担保主债务履行时,抵押人应当在事由发生后10日内重新提供或者增加经甲方认可的抵押物,以弥补原抵押物价值的损耗部分。
如甲方同意,甲方和抵押人也可协议采用其他方式处理。
5.5如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乙方应在得知拆迁信息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拆迁房屋如以交换产权作为补偿的,以补偿所得房屋重新设定抵押权;如实行货币补偿的,抵押人因此所获得的补偿金及其他收益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甲方同意,也可向第三人提存作为抵押财产处理;如实行交换产权和作价补偿相结合方式的,作价补偿部分先用于提前清偿或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以交换产权重新设定抵押。
在前述的三种不同的补偿方式下,如交换产权房屋价值经评估低于本合同所载明的原抵押物价值的、或作价补偿的补偿金低于所担保债权的,不足部分抵押人应增加抵押物或采取其他措施追加担保。土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被列入国家征用范围的,比照上述做法处理。
5.6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可以委托依法成立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
如发生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抵押物担保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证在得知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抵押物担保能力降低。
5.7因履行本合同所涉及或产生的抵押登记、抵押物评估、保险、提存、公证、通知、拍卖、代位追索等费用及保全抵押物价值或实现抵押权的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如上述费用由甲方垫付的,抵押人于甲方垫付相关费用后2日内支付给甲方。
5.8乙方对于各自或共同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5.9甲方有权将其对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如甲方全部或部分转让债权的,抵押人确认仍按本合同约定就全部抵押物向债权人(包括甲方、债权受让人)提供抵押担保。
6、抵押权的实现
6.1《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但不限于因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或抵押人违反本合同陈述与保证、约定事项等导致甲方宣布债务履行期限提前到期的),甲方未受清偿时,或者发生有关法律规定的甲方有权处分抵押物的情形时,甲方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甲方有权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6.2甲方在处臵抵押物的过程中,有权指定拍卖行、估价师、律师或其他代理人行使其全部或部分权利,抵押人对此不存在异议。
6.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时,无需首先或同时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追索;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所担保债务金额且抵押人非借款人的,抵押人承诺对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部分向甲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抵押人应全面履行。
如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主债权金额千分之二的标准向相对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之日。
7.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陈述和保证事项,造成甲方损失的,抵押人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如造成受让人和承租人(若有)等第三方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相应的第三方赔偿责任。
7.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对抵押物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交换产权及其他收益的处理未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的,抵押人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予以纠正,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同时还应按主债权千分之三的标准计付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之日;如抵押人已无法继续履行的,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7.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甲方认为不足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抵押人及时重新提供或增加经甲方认可的抵押物,并按主债权金额百分之二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
7.5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物的,抵押人应承担主债权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7.6如因乙方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的,抵押人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抵押物未设定以甲方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应参照上述7.1的违约金标准向甲方计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之日。
8、其他约定
8.1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
抵押人的担保责任不因甲方同意借款展期、债权转让、债务重组,或甲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而变更或终止。
8.2本合同自甲方和抵押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担保债权全部清偿及抵押登记注销后终止。
8.3本合同未经甲方和抵押人协商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双方协商同意变更的,抵押人应对已登记的内容作相应的变更,未作变更登记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8.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均由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
如本合同已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甲方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5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公证部门(若有)、抵押登记部门各执一份。
9、附件 房地产权证书
甲方(抵押权人): (签章)
乙方(抵押人):(签章)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深圳市区
篇8:机器设备抵押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最高限额)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委任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
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
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十五、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业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届期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签字):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9:借款债权转让合同
甲、乙双方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拖欠乙方借款共计人民币元(小写)。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对c的债权共计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乙方行使,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向c主张债权。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债权。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甲方仍继续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
六、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10:无房产证房屋个人买卖协议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其座落于______的房屋,面积为_____平方米,含内部设施为_____.权属为_____私有房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____元整,¥_____元,大写_____元。本房款一次性付清,。
二、由于现实原因,本小区房产暂时无两证,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经双方协商,将来可以办证时,由甲方负责在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帮助乙方办理,不得借故拖延时间。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使乙方受到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全部损失。办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方承担。产权证办好后由乙方保管。
三、甲方须提供该房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发票及本人与共有权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各壹份,并协助乙方落户。
四、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方上述房产正式交付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后,其该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并入乙使用,如由于国家政策或自然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各损失或受益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享受或承担。
五、甲方必须保证对该转让房屋有完全的所有权,无任何家庭纠纷,转让前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担保、出租、被查封等他项权项,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债权债务或家庭纠纷,一概由甲方解决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除上述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六、甲方保证该房屋无重大质量问题或瑕疵,并保证在交接前未发生非正常死亡或行凶致死等事件,如交接后发现上述事件发生,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给予乙方万元的赔偿。
七、甲方在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时,甲方保证将与该房产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已结清,并将相关缴费证件交于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八、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毁约,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毁约应将定金退还乙方,另付乙方相同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超壹日,由违约方赔偿房价款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给对方。因本房暂无两证,双方约定甲方收到购房款,乙方拿到本房钥匙为交易成功,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若乙方进住后,甲方反悔,甲方除返还乙方所付全部购房款外,另付违约金元,乙方反悔,则无条件搬出,另付违约金元。
九、本房产因暂无两证,其平方面积按套计算,将来办证过程中如有测量误差,甲乙双方约定,互不追究,其成交价不变。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附: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补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证明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
地址:地址:日期:
日期:日期:日期:
篇11:房产委托书
甲方拥有的房屋坐落于_______街道_______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拆除范围内,甲方与乙方已达成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甲方现委托乙方办理下列房地产权属证书注销相关手续,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资料、补交税费、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等。
代理时间为自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至注销手续办理完毕之日。
拟注销房地产权属证书:
房地产证,证号:_______;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根,证号: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证号:_______;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_______其他,证号:_______;
委托人:_______被委托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篇12:抵押供用电合同
供电方(供X):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电方(供X):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用方在订立本合同时已阅读并充分了解《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有关内容,并同意遵守。
一、用电地址.用电类别:___________
1.用电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电类别:___________(工业/非工业/农业/商业)
3.用方休息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供电方式.用电容量
1.供X向用方提供三相交流50HZ380伏电压的电源。
2.供电电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常用电源
供X经公用变压器,采用(架空线/电缆)向用方供电。用方核准用电容量为_____千瓦(具体用电设备见附件一)
b.备用电源
供X经公用变压器,采用(架空线/电缆)向用方供电。用方各用用电容量为____千瓦,其与主供电源采用(机械/电气)联锁,不得并列运行。
3.用方采取下列电或非电的保安措施,防止电网意外断电对安全生产产生的影响:___________
a.用方自备发电机____台,总装机容量____千瓦。与采用(机械/电气)闭锁,用方不得自行改变或撤出联锁装置。
b.非电保安措施是______。
4.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件二(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三、供电质量
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X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方供电。
2.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供X应向用方连续供电。但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公共安全和维护正常供电秩序,供X按规定事先通知的停电,用方愿意配合。
四、用电计量
1.供X按国家规定的电价类别对每路电源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用方结算电费的依据。
2.用电计量方式.计量装置参数如下:___________
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_____处,安装的有功电度表为_____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为_____。用于计量(动力/照明)用电量。
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____处,安装约有功电度表为______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为______。用于计量(动力/照明)用电量。
3.设在用方的用电计量装置和负荷管理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检验.拆除.加封及连接线等均由供X办理,用方愿提供工作上的方便,并对用电计量装置负责保管。供X在用方新装.换装及电能表强制检定站现场校验后的用电计量装置应加封。用方应在工作凭证上签章。
供X按规定对用电计量装置进行更换,并按规定周期委托电能表强制检定站进行校验。用方发现用电计量装置有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供X,由供X负责处理。用方认为供X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可按规定向电能表强制检定站提出校验申请。用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在接到检验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上海市技术监督局申请检定。
五、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1.计价依据及用电电价:___________
供X根据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方定期结算电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用电电价:___________
供X对用方执行单一制电价。
2.电费结算方式
供X应在每月_____日定期抄表,并按规定日期抄表,按期向用方收取电费。
用方同意在收到缴费通知后_____个工作日内全额交清电费。供X委托_____银行向用万电费开户银行划拨电费。每月分三次划拨,即每月6日.16日.26日按全月电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划拨,并于次月6日结清当月全部电费。
根据需要,双方可另行签订电费结算协议。
用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供X存出电费保证金和电表保证金。用电终止时,供X按规定退还保证金。
3.用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争议时,同意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按照本合同第九条处理。
4.用方在交付逾期电费时,应首先支付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部分不足以付清欠费时,所欠部分电费从到期应付之日起继续计收违约金。
六、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双方协商确认:___________
a.常用电源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处;
b.备用电源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处;
产权分界点电源侧资产属供X,由供X负责运行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负荷侧资产(除供X的计费电能计量装置及总熔丝箱)属用方,由用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和更动对方分管的供用电设施。如遇紧急情况(当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而必须操作的,事后应在二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用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用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供X.用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其他约定
1.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供X按《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对用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时,用方应予配合。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用方愿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
2.用方在受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持有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3.用方需新装.增加或更换自备发电机组应向供X申请并经审核同意。
4.用方需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减容.暂停.暂换.迁址.移表.暂拆.分户.并户.销户.改压.改类.更名或过户)时,同意事先到供X用电营业场所办理申请手续。
5.未经供X许可,用方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供或引入电源。用方在其用电地址内将部分土地.房屋出租或转让时,应通知承租人或受让人向供X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提供必要的供电通道或变配电站站址。
6.供.用电双方任何一方改变法定地址.电费开户银行.帐号.税务登记号应于一周内书面告知另一方。
八、违约责任
1.供X违约责任:___________
供X未能依法按规定的程序事先通知用方停电,给用方造成损失的,供X按附件三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供X的责任引起电能质量超出标准规定,给用方造成损失的,供X将按附件三承担赔偿责任。
供X发生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方造成损失的,供X将按附件三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X不承担赔偿责任:___________
①用方自身的过错;
②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开关跳闸,经自动重合闸装置重合成功;
③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电力运行事故。
2.用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
用方不按期交清电费,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之日止,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___________
①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②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经供X催交,用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X可依法按规定程序停止部分或全部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违约金,停电引起的损失由用方自行承担。
用方愿遵守《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第三十一条规定之行为。如有违反,供X将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用方加收违约使用电费。
用方违反约定事项第5条之规定,擅自向第三方转供或引入电源,电网运行对第三方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用方承担,且因转供或引入电源引起的供X损失也将由用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和解。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供电时间
a.己受电用户在本合同签约生效后,供X即依本合同向用方供电。
用方新建改建的受电装置经供X检验合格,且本合同生效后,供X即依本合同向用方供电。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
2.在双方签订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传真和图表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本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上海市电力公司供屯营业细则》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修改时,则按新规定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此前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或协议自行终止。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4.本合同的签约地为。
5.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_____
a.附件一:___________用电设备清单
b.附件二:___________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c.附件三:___________供电方违约赔偿办法
上述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 用电方: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13:住房借款抵押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抵押权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抵押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为保障甲方与借款人 签订的 号《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现经双方确认,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抵押物
本合同中的抵押物是指乙方依法享有所有权并经甲方认可的房产,其具体情况如下:
1. 房屋位置:
2. 房屋类型:
3. 房屋结构:
4. 建筑面积:
5. 使用面积:
6. 房屋买卖合同价格:
7. 房屋买卖合同编号:
8. 房屋所有权证号:
9. 保险单编号:
第二条 乙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1. 上述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抵押担保的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担保的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偿清时止。
第三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及利息、借款人逾期应支付的罚息(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拍卖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贷款合同,贷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坚定、登记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险种为该抵押物办理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
在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其他款项未清偿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上述保险。如乙方中止上述保险,甲方有权代乙方投保,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乙方须无条件全部负责,并有义务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其他损失。
2.乙方须在办理完毕上述保险手续10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给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者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者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
3. 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应为甲方,保险事故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毁损,保险期限至贷款合同项下的所有贷款本息及欠款还清为止。此外,保险单须订明保险公司在甲方的利益获得补偿之前,不得付给乙方任何保险赔偿金;
4. 保险单正本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交由甲方保管;
5. 乙方委托甲方为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授权甲方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用于修理该抵押物毁损部分或者偿还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项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6. 如该抵押物出现毁损,甲方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未还部分借款本息,且甲方有权先行抵扣保险赔偿金偿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偿还所有欠款尚有余额,余额及该抵押物归还乙方,本合同即告终止。在偿清所欠款项之前,本合同设定的抵押权不解除。除上述外,该抵押物的毁损均不能使本合同失效,亦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乙方的责任;
7. 如该抵押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的,则保险单下的赔偿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8. 甲方可以不需先行索偿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乙方索偿,在乙方补偿甲方利益后,保险公司之保险赔偿金则相应转付于乙方;
9. 乙方确认,如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其价值减少,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
1. 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动用;
2. 作为恢复抵押物原有价值的费用。
第八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当在30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九条 抵押物登记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之内凭本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或该抵押物的正式证明以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等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条 抵押的解除
1.在借款人付清贷款合同规定的贷款本金连同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及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时,甲方须在乙方要求及乙方承担有关费用的情况下解除该抵押物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
2.乙方履行其确定的义务后,可持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等管理部分办理该抵押物的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 抵押物的处分
1. 借款人如不支付贷款合同约定的款项或不遵守贷款合同约定的权利并通知乙方,甲方因正当行使该权利所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 委托房地产等评估机构对该抵押物重新评估,并以上述评估价乘以抵押率所得金额收购该抵押物(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抵押率不高于70%);
(2) 将该抵押物依法拍卖、变卖,并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 下列任何一项或者多项情形发生时,甲方有权处分该抵押物:
(1) 依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并向借款人发出还款通知后30日内,借款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将相关款项偿还给甲方的;
(2) 借款人逾期30日仍未缴清应付贷款本息的;
(3) 乙方不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或借款人不遵守贷款合同的条例;
(4) 乙方及/或借款人为个人被法院下令监管破产,或乙方及/或借款人为法人而被解散、接管或破产;
(5) 乙方及/或借款人的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 乙方不交付有关土地使用费或有关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所征收的费用或税收。
3. 甲方将处分该抵押物所有的款项,依下列顺序处理:
(1) 支付因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付接管人的费用及报酬);
(2) 支付乙方欠缴的税款及乙方根据本合同应付的费用及杂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及修补该抵押物的费用);
(3) 扣付根据贷款合同借款人所欠甲方的贷款本金、应付利息及其他款项;
(4) 支付其他相关费用。
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甲方须将余款交付乙方。
4. 甲方在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物处分权时,应向乙方或者该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发出书面通知,在该书面通知发出后30日内,乙方或者其他占有人应立即无条件交出该抵押物。
第十二条 抵押物的使用
1. 如该抵押物由乙方使用时,乙方必须合理使用该抵押物,不得把该抵押物用于及不得允许该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所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者任何目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但由于违反本条所作的改变而产生对该抵押物的任何增加物,该增加物则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贷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 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被解散;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 贷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改变贷款用途、陷入或即将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偿债能力或者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致使甲方贷款债权落空等情况。
第十四条 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贷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抵。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转让抵押房产。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甲方提前偿还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完全符合法律与本合同关于抵押财产的条件。
第十七条 该抵押物的部分或者全部如有毁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丧失的抵押权益,同时乙方应于上述毁损出现后10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甲方,并应尽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第十八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出租、转让、再抵押等方式处置,因此引起甲方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乙方只可将该抵押物自用。如乙方将抵押物出租给他人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应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约定当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由甲方发函要求承租人交出该抵押物起30日内,承租人须无条件交出。
第二十条 在抵押期间,乙方将妥善保管抵押物,保证其完好无损,并准许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依法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其共有权人、住址、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更时,应在10日之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维修费用,并保障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者涉及其他法律纠纷。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乙方须按时交付土地使用费、有关部门对该抵押物征收的税款及管理费、水费、电费等费用;以及遵守该抵押物所在地的居民公约或者大厦管理公约。如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则须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 当有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乙方及其财产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10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提交抵
押登记管理部分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抵押登记机关: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篇14: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合同
一、借贷双方
1.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外汇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
外汇:____________________
2.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汇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按当天牌价买入价计算)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止
五、的外汇:币别: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质押外汇的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借款偿还:在本的同时,质押外汇的使用权归贷款方所有。借款方不能提前赎回外汇。质押期满,借款方应全额归还借入的人民币,赎回原数额质押的外汇,不受汇率变动的影响。如借款方到期无力赎回,贷款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置质押的外汇,以抵偿借方所欠的贷款,借款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八、凡以境外借入外汇作质押的,仍由借款方对原债务关系的人履行偿还外汇本息的义务。
九、质押人民币贷款与用作质押的外汇,相互不计利息。
十、贷款监督:贷款方有权了解、监督、检查借款方的贷款使用情况,借款方应积极配合,给予方便,如借款方违反合同规定,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予以处理。
十一、本期: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全部清偿贷款之日止。以上条款经双方盖章签字以后,借贷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规定。
贷款方(签章):_________借款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私有二手房产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协议书一份,规定_________有限公司将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用地退还给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公司愿补偿_______万元人民币给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大厦愿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补偿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如下抵押协议: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与__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应支付的______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号的__________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_____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
第三条?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6:房产买卖合同主要内容_合同范本
(一)房屋
也就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所讲的“标的”,即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所售房屋必须是属于卖方所有,倘若是与他人共有房产,必须征得他人的同意才能转移产权、出售房屋。在售房条款里应包括房屋的数量和质量。在数量上应明确计量单位,在质量上应明确房屋是高层建筑还是多层建筑、或是平房,以及房屋座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房屋的层次、房屋的朝向、房屋的面积等等。另外,对于房屋的环境、配套设施以及物业治理都必须明确清楚。此条款可采用以下格式:“乙方购买甲方座落于___市___街___巷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
(二)价款
价款是一方当事人以货币形式支付对方房屋的代价,是买受人最主要的义务。它既是房产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是房屋面积、房屋质量的价值表现。在合同中应明确支付货币名称、单价、总价以及付款方式。例如预购房屋按暂定价先付房款40%,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成一半时再付30%;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如是现房交易,可直接采用“乙方所购房产的交易价格为___元”的合同式即可。对于
广告售房也要进行逐一核算,切不可轻信广告价格。
(三)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式
主要是指房屋支付的日期和交付手续,房屋价款的支付日期和支付办法等等。例如,房价是现钞支付还是支票支付,是在出卖人所在地支付,还是在买受人所在地支付,都应规定清楚明白,切忌模棱两可。此条款一般采取的格式是:“乙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如是汇款,其交款日期以汇款时间为准)。乙方面交给甲方现金__元,其余
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
(四)产权登记
这是买卖双方在售房过程中的过渡桥梁,也是购房最重要、必不可少的一环。假如不办理产权登记,房产转移在法律上也就没有效力,日后如发生产权纠纷,将对买受人产生不利,带来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产权登记时双方的职责分工、产权登记的时间以及有关费用等。此条款在购房合同中的格式参见本书附录之《商品房购销合同》标准本文第19条。
(五)税费负担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应负担的税费。产权过户登记费、印花税、契税及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由买方承担。采取的格式为:“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权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权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六)房屋基地使用权
我国的《宪法》和《土地治理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房屋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当事人无权通过房产买卖获得房屋基地所有权,房屋所有人对其基地只有使用权。同时,房屋所有人还必须服从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此条款可在产权登记时进行附加说明即可。
(七)违约责任
即违反合同的责任,是指合同的当事人违反合同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订的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由于主观或者客观原因,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当事人订立合同以后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叫做违约或违反合同。在购房合同中,卖方不履行合同的主要表现有:逾期交割房屋;交割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卖方出卖的房产,在产权上存在暇疵等等。买方违约的主要表现有:不按期支付价款;无正当理由不受领卖方交付的房屋等。买方或卖方因违约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强制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此条款采取的形式为:“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的违约金。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给甲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的违约金。”
(八)其他款项
主要还应包括合同主体,公证以及一些附加说明等。合同的主体就是指能够参加合同定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购房合同中应对合同主体加以说明,其格式为:“甲方是__、__、__共__人,委托代理人____即甲方代表人。乙方是___(某人或某单位),代表人是___。”对于经过公证的合同在合同中以“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公证处公证”的形式加以说明。最后合同中还应说明:“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房产治理局、公证处各一份。甲方__、乙方__、代表(甲方)____(签名)__、代表(乙方)__、签名__、地址__、电话
___”以及年月日等。
手续欺骗的主要花样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甲地手续用于乙地房屋的销售。有的开发商一次性取得较大规模土地,分期开发,一期在甲地上办理了立项、规划设计、工程开工,以及商品房预售等手续;二期在乙地开发,有关手续尚未办理,为筹措资金,开发商利用甲地的手续预售乙地的房屋。
2.用李四的手续卖张三的房。张三与李四合作建房,以张三自用、李四进行商品房开发的名义立项。建设过程中或建成后,张三改变了自用目的,也想对外销售自己分得的房屋,但手续不完备,于是借用李四的手续出售自己的房子。
3.避重就轻。逃避购房者对要害手续的审查,拿不出销售许可证等要害手续,再将其他对销售不利的文件隐藏起来,仅出示那些与是否答应销售房屋无关的手续。如不出示立项批准文件,仅出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证;不出示有关文件的全部,只出示有关文件的一部分;不出示出让后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仅出示划拨的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准文件,以此达到在购房者面前蒙混过关的目的。
4.利用复印手段篡改有关文件要害内容。在复印过程中,把建设单位、建设位置、开发规模、用途等随意改动,以此蒙骗购房者。
5.伪造有关文件。彻头彻尾的骗子或个别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者,为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伪造部分或全部用地、建设批准文件。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手续欺骗的花样也会不断翻新,但不管花样如何巧妙,细心的购房者总会在审查文件中发现破绽。
为防止手续欺骗,购房者应注重以下几点:
1.要求售房者提供所有可以提供的批准文件,每份文件要从头到尾,完完整整,包括文字、表格、图纸。各个文件相互对照,凡含糊不清的地方、有差异的地方要由售房者说清。
2.尽可找机会到能开发商办公地点查验营业执照、立项文件等重要手续的原件。
3.假如立项、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权、开工等文件中,建设单位、使用者不相符或上述文件与售房单位不符,应要求售房单位明确出示有关部门涉及此方面内容的文件或有关协议。
4.了解有关行政治理部门的权限、主管内容、具体名称(公章上的名称)、行文格式、行文语气,以查验售房单位提交的手续是否真实。
5.必要时到有关部门咨询该项目各项手续办理情况及审批的具体内容,以求得到最准确的验证。
篇17:房产代理合同
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出售。该房建筑面积_________㎡,非住宅面积_________㎡。
第一条委托出售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并附送、固定装修、家私、家电、
第二条房款结算:甲方同意乙方以高于或低于上述委托价格对外销售该房屋,但乙方应严格按照委托出售价格与甲方结算。
第三条甲方承诺如下事项
1、保证上述委托房屋产权清楚,无任何纠纷,否则甲方须向乙方及承购方承担造成损失的补偿。
2、同意承购方(同意打“√”):、一次性付款、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税费(同意打“√”):、按国家规定各付、买方包税、卖方包税
4、同意该房屋交割前结清所有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使用费用,并迁出该房户口,以便承购方入户。
5、若该房仍在按揭,则自行清偿所欠银行款项。
第四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业主身份证及产权证明文件原件(指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款收据或发票),并留存复印件。系产权共有人或委托他人还须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内无人居住及无财物,须提供该房屋钥匙。
第五条委托期限:自签定合同日起_____个月,即至____年__月__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内将该房屋售出,则委托期至产权及房屋转移到承购方完毕止)。
第六条销售费用:销售上述房屋所产生的宣传广告费及劳务费,概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产权权属变更及房款给付:
第1种:该房未办产权证只需更名。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电话或信息)三天内为承购方办理好房屋更名手续;
乙方则在承购方取得更名后的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或发票)后的三天内将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2种:该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内同乙方及承购方将权属变更资料交予市房地产登记中心。交件的当日或次日,如果承购方是一次性付款,则乙方付给甲方房款总额的40%,余款在取得承购方房产证的当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购方是按揭付款,则乙方付给甲方房款总额的30%(以银行批准贷款须交的首期为准),余款由银行直接划入甲方设立的帐号。
第3种:该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但仍在银行抵押。乙方付给甲方壹万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内将银行所欠款项清偿,并取得撤消抵押登记后的房地产权证。清偿后,产权权属变更及房款给付与“第2种”相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及时将房款给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利息支付滞纳金给甲方,超过15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且乙方须按委托价格的1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若所委托房屋产权有纠纷或甲方变卦以及不按通知时间内来办理产权过户更名手续,应承担相应责任由此而导致承购方退购,则甲方须无条件返还已收全部款项并支付乙方委托价格的15%的违约金给乙方。
3、承购方承诺购买房屋要求甲方清偿银行贷款后又不购买此房,则甲方已收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房屋交割:在承购方取得房产证的当天或次日,甲方须将结清了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使用费用,并已迁出户口的房屋交给承购方使用。甲方与承购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佣金:该房屋成交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佣金,为出售价格的2%及高于委托价部分。
第十一条委托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该房屋为乙方销售,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与乙方介绍的买家发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托他人销售,否则,除按上述标准支付佣金外,同时应按出售价的1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____订立
篇18:机器设备抵押合同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屋产权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借款。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在乙方以位于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以下简称抵押物,该厂房登记于_____________名下的,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厂房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
第一条抵押财产: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一处厂房。(面积: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借款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厂房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抵押厂房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该抵押厂房,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厂房;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的厂房,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八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篇19:手车抵押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_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___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_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1、机动车辆损失险;2、机动车辆强制险;3机动车辆座位险;4、第三者责任险;5、盗抢险;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__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地址: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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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职工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贷款人(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 。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年/月)利率为(大写) 。
第五条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季)末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六条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财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九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 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抵押物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财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十一条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在各方签章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