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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的心得体会(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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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会,学生,全文共 1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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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严肃学生会各项纪律、对学生会成员进行约束、管理与监督、使学生会的工作稳步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制度及学校其他规章制度;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义务。

三、学生会干部要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积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做到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服从学校及团委领导,积极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

五、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同学之间、同学与老师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六、学生会成员应万众一心、团结一致,经常交流沟通,互相学习。

第二章 细 则

学生会的工作部门为纪检部、环保部、出勤部。

纪检部:负责早自习,午自习的纪律检查,校园内违纪行为的监督与检查。

环保部:负责各班级包干区卫生的检查,以及学生破坏校园环境的检查与监督。

出勤部:负责早上和中午迟到和旷课的检查。

学生会主席负责三个部门工作的汇总和记录,监督和检查学生会成员的工作。

各部门部长负责协调、帮助该部成员完成工作。

礼仪

学生会成员应举止文明、仪表端庄,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穿奇装异服、穿高跟鞋、穿拖鞋或鞋拖的(扣1分)

(二)校内骑车、溜车的(扣1分)

(三)烫发、染发、留怪异发型、染指甲、化妆的(扣1分);

(四)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吸烟喝酒、脏话不断的(扣2分)。

(五)利用工作之便故意迟到的(扣1分)

(六)不尊重老师、以大欺小、侮辱同学的(扣2分)

(七)到班级执勤时应该给予值班老师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检查,顶撞、辱骂老师,不服从老师管理的(扣2分)。

例会

学生会将定期召开例会,不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或结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通报学生会年度工作情况,部署或总结学期工作任务,宣读工作要点,进行优秀部门及干部表彰,主席团及各部部长作简短发言。

学生会干部或成员在例会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迟到、早退、无故旷会的(扣2分);

(二)不遵守会场纪律,说话、讨论、大声喧哗等扰乱开会的秩序的(扣2分);

(三)开会期间看书、睡觉等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扣2分)。

值勤

学生会值勤人员在值勤时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迟到、早退、旷勤的,检查工作结束后故意在外逗留的;(扣1分);

(二)徇私舞弊、公报私仇、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扣1分);

(三)嬉笑打闹、交头接耳、看课外书等做与值勤无关的事的(扣1分);

(四)无正当理由与同学发生冲突,打架骂人的(扣2分);

(五)和其他同学、特别是违纪同学嬉笑打闹的(扣2分);

(六)讲人情或怕得罪人而不记录、值勤人员之间互相通融的(扣1分);

(七)值勤或开会不带笔和本子的(扣1分)。

请假

(一)学生会干部不能参加会议和值勤的,需向本部部长或主席请假。

(二)学生会干部请假准许后,部长或主席应安排人员替岗。

工作证

工作证或值勤证是证明学生会成员身份的证件,学生会成员应保持工作证或值勤证完好无损,并在开会、值勤等工作时间佩戴。工作证或值勤证应一律佩戴在胸前,并将带有姓名、职务或“值勤”等字样的一面朝外,证件丢失不再补办。

学生会成员在工作证使用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开会、值勤时不佩戴工作证或值勤证的(扣2分);

(二)工作证或值勤证转借非学生会成员的(扣2分)。

奖励

量化实行100分制,每名违纪学生会成员所扣分数,均计入所在部门总量化所扣分数。

(一)半个学期中得分最高的部门给予部长以及该部成员奖励和表彰。

(二)半个学期中得分前三名的学生会干部分别给以奖励。

(三)学期末总分最高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有为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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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舞蹈教师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舞蹈,教师,全文共 1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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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舞蹈室是教学、训练场所,非教学和训练原因不得随意进入。

二、舞蹈室在每周一至周五的正常上课时间内,用于幼师舞蹈专业的舞蹈课教学,其他课余时间用于学生训练。

三、进入舞蹈室,应穿软底鞋或舞蹈鞋,严禁穿硬底鞋入内。

四、舞蹈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

五、舞蹈室内不准打闹、追逐,运动时应注意他人所处位置,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六、请爱护室内一切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学校物资管理规定罚款,对蓄意损坏者,除赔偿罚款外,送学生处严肃处理。

七、舞蹈室的钥匙应由舞蹈老师保管,舞蹈室使用必须做好登记,用后验收。

八、舞蹈实训室使用完后,请将器材设备恢复原状,并由使用本次舞蹈室的班级负责清除垃圾。

九、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如因缺乏一定的安全措施而造成室内设施设备损坏、遗失、被盗,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坚持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打扫教室,保持室内一切设施的清洁卫生,由舞蹈;老师每天负责检查、落实。

以上条例由舞蹈室老师和艺术组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并负责查清造成公物损坏的责任人,造成公物损坏的责任人须按学校管理规定及时缴纳赔偿金,逾期不交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3舞蹈工作室规章制度会员卡片使用规则:

1、上课前请到前台登记处刷卡登记,详细记录个人上课情况,会员卡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工作室所有类型的会员卡的持卡人不得因任何个人原因请假。

3、工作室不提供试课,如有特殊情况请事先与老师联系。

课堂纪律规定:

1、严禁迟到,迟到不仅是对老师的不尊重,也是对其他同学的不礼貌,更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2、老师上课期间,须跟随老师练习。当老师在说话时,请不要与其他人交谈,否则会错过老师的讲解,也会妨碍其他学员上课。

3、若您来时,工作室有别的课程在进行中,请勿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上课。

4、上课期间请把会发声的装置调至静音或者振动,接电话或做其他任何会影响其他学员上课的事情,请到休息区。

5、上课期间严禁吃零食,禁止随地丢垃圾。请爱护工作室环境。工作室内任何时段严禁抽烟,吐痰,乱扔杂物。

6、任课老师若犯重大过失,学生有权向工作室投诉。查明属实会对老师进行处理。

安全及卫生规则:

1、为了您的身体健康与安全,进入工作室前请先换上干净的运动鞋或者软底鞋,请自备好方便运动的衣物。

2、请每次使用完工作室的相关设备后,整理好放回原处。

3、严禁惹事生非,无理取闹,起哄,散布谣言,消极怠课。

4、请爱护更衣室环境,并请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如有损失,恕不负责。

5、自觉维护工作室整体形象和信誉。爱护公共设施,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6、在没有老师的指导下,禁止学员私自练习高难度危险动作,如发生任何意外后果自负,特别是钢管舞技巧等。

7、身体有严重疾病不能过度运动者请自觉说明情况,否则后果自负。

8、因工作室环境特殊,请带小孩来的学员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如发生意外,恕不负责。

以上章程请各会员自觉遵守。无故违反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及开除处理,不退取任何费用。未尽事宜,另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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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服装店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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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店管理制度

1. 发现员工内窃时怎么办

解决:

立即制止盗窃行为,并向直属上级反馈信息,情节严重的送当地派出所处理。在解决内窃行为时惩罚不 是目的,主要是解决问题。

2. 如何避免发生员工内窃

解决:

最核心的方法是制定完善的流程和监督制度,从而避免盗窃行为的发生;同时在员工上岗时将此作为重要的培训内容。

3. 遇到顾客被偷窃怎么办

解决:

及时安慰顾客,主动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让顾客留下联系方式,以便破案后及时通知顾客。

4. 顾客喝着饮料进店怎么办

解决:

特别留意顾客的动态,并且要求导购员随时准备纸手帕,当顾客有需要的时候地一时间为顾客服务,切记不要对顾客说“抱歉,我们店铺规定不能将饮料带入店堂,谢谢合作”等话。

5. 发现顾客私自更换包装盒怎么办

解决:

导购员要第一时间走到顾客的身边,微笑地告诉顾客“我们愿意为您服务,保证会让您满意”,避免说“不可以调换和更换”等话。

6. 发展顾客将店内商品弄脏怎么办

解决:

应当礼貌地告诉顾客,她已经将商品弄脏,请她再次试穿的时候要小心点。表达我们还愿意为她服务的想法,避免表达不情愿和冷落的情绪,更不能说“不可以再试穿”等话。

7. 发现顾客对产品价格产生疑问时怎么办

解决:

耐心地介绍商品的使用价值,并重点突出品质。用平摊的方法去分解价格。例如:你看的这件衣服虽然是400元,现在是感觉价格高了点,但化这个价钱买件自己特别称心的服装,我相信你在穿它的时候那种感觉是无法用金钱去衡量的,不是吗?况且这件服装是今年我们店铺品质最好的款式之一,如果这件服装能穿有年,每天的投资才1元多一点啊!很划算的,您说呢!每天省一元钱能得到一件非常称心的服装,多划算呀!

8. 发现顾客对产品款式产生疑问时怎么办

解决:

不要直接否定顾客,用微笑代替否定的语言,应多向顾客请教,以便建立信任。并请顾客给我们的商品和同类竞争对手的商品提供建议,为我们搜集竞争对手的信息建立来源。

9. 发现顾客对产品质量产生疑问时怎么办

解决:

耐心解释和介绍产品的品质,如果公司提供此类产品相关的介绍效果更佳,同时要求导购员平时多积累产品知识。在介绍产品的时候不能死记硬背,要用自己的语言适当地表达,让顾客感觉你很专业,对你产生信任感,并对你所传递的信息产生信赖感,达到解除疑义的效果。

10. 导购员检查出顾客有“没有付款商品”后怎么办

解决:

首先向顾客道歉,由于收银员疏忽,请顾客再次回收银台交款。切记态度要诚恳,避免表现出怀疑和表达不信任的语言。

11. 顾客忘记电脑小票而出不了店们时怎么办

解决:

请顾客在收银台索取小票,并提示顾客售货小票应保留好,可作为以后调换商品和品质保障的依据。在表达意思的时候态度要诚恳,让顾客感觉到你是站在顾客的立场去考虑问题的,给来店的顾客留下好的印象,为顾客再度光临做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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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员工规章制度优秀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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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规范部门员工行为,加强部门员工队伍建设,提高部门员工素质.

二、适用范围

苏州东弘商务管理有限公司物业部全体成员.

三、着装规范

1、统一着装。

a、着装标准:公司制服、黑色(皮)鞋;

b、着装要求:整洁、完好;工号牌(或工作证)佩戴于上衣左上方并保持水平;不卷袖、不卷裤管;

2、工作证的佩戴:

a、进入公司范围必须佩戴工作证;

b、工作证不得擅自涂改、转借;

3、公司发放物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尽快申报;并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或补领。

四、上班时间

1、保安上班时间为7:30-18:30;18:30-7:30;保洁上班时间7:30-16:30;8:00-17:30;

2、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外出;

3、员工严禁无故旷工,如需请假必须提前一天书面通知部门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4、上、下班必须打卡,严禁代打;

5、签到表不得私自涂改,私自涂改视无效处理.

五、公司设备设施

1、设备设施须谨慎使用,并应保持整洁美观;

2、道路保持畅通,不得乱摆乱放东西;

3、严禁对公司内的设备设施乱涂张贴;

4、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5、凡故意破坏消防设备设施,一律从严处理;

6、严禁偷盗公司财物,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六、惩罚措施

1、无故早退或迟到,罚款20元;

2、无故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资.

3、连续旷工3天或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4、忘记签到或故意签错日期罚款20元;

5、代人打卡或签到,代与被代均罚款50元;

6、擅自涂改签到表,罚款50元.

7、故意弄脏设备设施或不规范使用设备设施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罚款20元;凡故意损坏公司消防、监控以及其他设备设施,应按购入价2倍予以赔偿,并处以相应罚款。

8、屡次不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的人员,罚款50元;

9、凡盗窃公司财物,除按公司规定予以赔偿外,另立即开除并扣当月工资50%;

10、凡在创业园内私自张贴,涂写等,予以警告并罚款50元.

七、考勤

1、考勤内容:

l到规定上班时间而未到岗者,视为迟到;

l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

l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l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视旷工处理.

2、考勤须知:

l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应先进行教育,屡教不改者,予以适当的纪律处分,如因此造成严重后果者,应追究其相关责任;

l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书面检讨,并扣发其当天工资,并扣发当月各项奖金;旷工两天以上者,每增加一天,加扣其当天工资的20%;连续旷工3天或3天以上者,1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或因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次数较多者,情节严重,均应作除名处理.

八、文明规定

1、所有员工应举止文明、团结互助;对于破坏团结、拉帮结派者一经发现均作除名处理

2、创业园内严禁大声喧哗、唱歌、聊天。一经发现应先警告,警告无效或冲撞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开除;

3、所有人员不得在创业园内乱丢乱扔垃圾烟头,保护卫生成果,如有违反,罚款10元;

4、各个岗位非值班人员禁止入内,一经发现,罚款20元.

九、其他

1、服从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上司领导,如有不服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开除处理。

2、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联络;

3、严禁在创业园或公共环境内随地吐痰或乱丢乱扔垃圾;

4、不得高声喧哗、严禁赌博;

5、严禁盗窃,一经发现,从严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上班工作时间严禁睡觉、怠工、打瞌睡,因睡觉、怠工、打瞌睡等造成损失者应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或处以相应罚款;;

7、严禁脱岗,上下班应做好交接工作;

8、未经许可严禁私自集会、演说或抗议,如有发现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9、严禁在创业园内打架,凡有打架者,无论任何原因,一律无条件开除;严禁用任何方式威胁、恐吓同事;以上现象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或法律责任。

10、疏忽报告、联络而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或处以相应罚款;

11、尽量避免在办公区域或公共场所内吸烟;

12、不按时填写工作交接班纪录或不按时填写工作记录者,罚款20元;

13、内部开会培训时间无故不到者,罚款20元,并给予警告.

本制度属公司物业部相关规章制度,对于违反以上相关规章制度者将根据情况视情节予以警告、罚款、开除等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或造成重大损失者将移送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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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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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第一范文网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了全面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保障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公司法》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企业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是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参与企业决策权利、发挥监督作用的制度。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称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第二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设置

1.公司董事会中,应有一名职工董事。监事会中,应有一名职工监事。

2.董事会中职工董事与监事会中职工监事的人数和比例应当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

第三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条件。

1.本公司职工;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参与经营决策和财务监督的能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中规定的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3、工会主席可以参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

第四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程序。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应当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党支部审核确定。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获得应当参加会议人员的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产生后,应当报上级工会、有关部门和机构备案。

第五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补选和罢免。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因辞职等原因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从出缺至完成补选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新补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就任前,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职务。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不履行职责或者有严重过错的,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提议,可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进行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补选和罢免要经应当参加会议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六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任期。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和监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期内调离公司的或者其他原因长期不在岗的,其任职资格自行终止。

第七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责。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享有与公司董事、监事同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经常或者定期深入到职工中听取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监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代表职工行使权利,充分发表意见。

3.职工董事在董事会讨论决定涉及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变更劳动关系、裁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时,要如实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董事会研究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时,要如实反映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况。

4.职工监事要定期监督检查职工各项保险基金、工会经费的提取、缴纳情况和职工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参与检查公司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八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制度。

1.知情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可以定期调阅公司有关的经营、财务报表;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公司要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公司工会要主动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开展工作提供服务。

2.保密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接受职工(代表)质询时,要按照信息有序披露原则,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保守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涉及的公司商业秘密。同时不得向本公司以外的人员泄露。

3.报告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遇到工作受阻、待遇不公等情况时,有权向工会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反映。

4.委托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公司其他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或者公司董事、监事代为出席,并在委托书中明确授权范围。5.培训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要自觉加强有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公司要创造机会,安排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职培训。

6.述职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其履行职责的情况,每年至少一次。报告内容或者提纲应当提前一周告知职工(代表)。

7.评议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在认真述职的基础上,对职工(代表)提出的质询予以答复,接受职工(代表)的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

8.奖惩制度。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要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进行考核,实施必要的奖惩。对履行职责好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给予表扬奖励;对不称职或者有渎职行为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进行撤换或者罢免。

9.保障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任何人不得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职期间,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届满,除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外,公司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作出不利于其履行职责的岗位变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行职务时的出差、办公等有关待遇参照公司董事、监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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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品管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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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用工具、仪表等低值易耗品,各班组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台帐,详细登记低值易耗品种类、规格、单位、数量及领用日期和存放地点,主管股室也要建立辅助帐以便备查。

二、管理用家具、器具等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组按领用单位建立台帐,按类别统一编号,定期进行清查、核对,加强使用部门的责任,防止丢失或化为私有。

三、财务审计室负责监督和检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督促各部门每年清理一次,做到卡、帐、物相符。

四、职工调离工作,应将个人领用的生产工具、仪表、家具、劳保用品等,如数归还有关部门或批准办理转帐手续,不得私自带走。

五、在用低值易耗品需要报废时,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经生技、用电、计划、行政、财务部门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方能报废。

六、财务审计室应按规定做好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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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最新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4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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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最新】

公共场合是大量人共处的生活场合,所以卫生问题影响的群众范围更大更深远,所以管理公共场合的负责人需要严格管理公共场所的卫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一)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更好地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顾客的身体健康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清洗、 消毒、安全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设施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三、二次供水水箱的清洗、消毒工具及设备必须专管专用。

四、设施必须加盖加锁以防范不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五、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所用防护涂料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规范要求,不对饮用水水质造成影响。

六、无水箱水质消毒设施的场所,必须配置水质检测余氯盒、专用饮用水消毒剂。每日测定水箱水质游离余氯含量并记录。管网末捎水游离余氯不应低于0.05mg/l,测试记录本必须保存以备检查。

七、通过设施所供给的饮用水感官性状不应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不应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引起肠道传染病发生或流行。

八、每年应对二次供水用水箱进行1—2次全面清洗、消毒,设立清洗、消毒记录,并对水质进行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如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卫生监督部门。

九、水箱清洗、消毒应按照卫生监督部门的有关要求,按规范程序进行。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第七条 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第九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十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十一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三)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是学生生活一个公共场所,应保证良好的清洁环境,为进一步提高与完善卫生管理,制定以下制度:

一、在食品操作过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把“病从口入”关,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去做,保证就餐者的身体健康。

二、将食堂的工作场所进行严格划分,分别由将卫生分担区域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每人将自己的卫生分担区域认真清扫整洁。

三、食堂卫生要天天保持干净整洁,做到窗明地净,无油渍,窗台无灰尘。保证纱窗完整无破损,发现破损时及时上报修理。暖气片(管)及各种上下水管道无灰尘。垃圾桶要及时清理,不得长时间存放。

四、每周六、日进行卫生大扫除,周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区域,根据情节进行处罚。

个人卫生:

(一)必须具备有区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健康证。

(二)工作时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巾),并要保持衣装整洁干净。

(三)必须有良好的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

(四)在工作期间不允许佩戴特别的饰品,女员工不应画浓妆,涂染指甲;男员工不留长头发、长胡须。

(五)不得穿裤头、背心、拖鞋上班。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四)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营业场所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2、场所内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区域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管理组织每周开展卫生检查改进工作,并做好记录,建立卫生档案。

4、卫生专干负责对场所内的卫生进行经常性卫生检查和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5、营业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等,墙面、挂图、壁灯干净无尘。

6、对公共卫生区域每天彻底消毒,有废弃物盛放容器并加盖。

7、场所内的卫生间机械通风良好,地面必须保持干燥洁净,便池、马桶、面盆随时清理干净,台面、镜面、烘手机干净无尘。

8、营业场所内及客房应加强自然通风,保持机械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转,机械通风设备按卫生要求每周清洗过滤设备并做好记录,保证室内足够的新风量。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保障广大旅客及交通运输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候车(船)室,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务于交通运输的各公共场所。

第三条 交通系统各级行政部门是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交通系统各级卫生防疫站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未设立卫生防疫站的,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应委托地方卫生防疫机构负责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

第四条 港口客运站、长途汽车站、客船的设计、经营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五条 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由所在地交通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考核。

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国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教学大纲”编写教材。下达培训任务和要求。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后成绩不合格不准上岗。

第六条 凡在主要对旅客和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从事直接服务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从事此项工作的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准上岗。

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经营者应于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向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应检人员名单。健康检查工作由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指定的医疗部门承担。检查工作应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在检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检查结果上报交通卫生主管部门。对检查合格者,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核发健康合格证。

第七条 乘客定额一百人以上的客船,建筑面积二百平方米以上的长途汽车站候车室、港口客运站候船室及其他服务于交通运输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持有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签发的交通卫生许可证,方准办理营业手续。申请交通卫生许可证,须向所在地的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提出。交通卫生监督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审查、监测,符合《条例》要求的,发给卫生许可证。

新建、改建、扩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或变更营业项目,按上述程序重新申领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一次,未按《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如期复核的原卫生许可证即自行失效。

第八条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候车(船)室,水路、公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务于交通运输的各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下列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除进行妥善处理外,应及时报告交通卫生监督机构。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应向受害人赔偿损失:

(一)因微小气候不符合卫生标准造成虚脱休克的;

(二)因空气质量恶化造成呼吸道传染病的;

(三)因强烈眩光刺激造成短暂视力损害的;

(四)因强烈噪声造成短暂听力损害的;

(五)因饮用水不卫生造成介水传染病流行和中毒的;

(六)因公共用具和卫生设施不卫生造成肠道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皮肤病、性病等传染性疾病的;

(七)因意外事故造成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中毒的。

以上各项必须用标准方法检测,经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确认。

第三章 卫生监督

第九条 各级交通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制度。中心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所属地区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监测,并对所属的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第十条 各级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对所辖范围内的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参加竣工验收,对经营活动进行预防性和日常的卫生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任务。卫生监督员应选择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具有医士以上(含医士)的技术职称、熟悉有关监督监测业务和规章的人员担任,并经卫生监督机构的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考核批准。

设置卫生监督员后,应向交通部卫生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年发送旅客在五十万人次以下的长途汽车站候车室、港口客运站候船室,可设卫生监督员一人。超过五十万人次,每增加三十万人次,增设卫生监督员一人。客船每十五艘设卫生监督员一人。

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公务,必须着装整洁,佩带“中国卫生监督”证章,出示卫生监督员证书。

交通部直属单位卫生监督机构设置的卫生监督员,由交通部卫生主管部门发给证书和证章。各双重领导港务局卫生监督机构设置的卫生监督员可由交通部卫生主管部门发给证书和证章。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交通主管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设置的卫生监督员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和证章。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交通运输公共场所经营者,交通卫生监督机构应依照《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处罚。

第十五条 对依法行使职责的卫生监督人员谩骂、殴打,阻挠卫生监督人员依法行使职责者,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交通系统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的人员、交通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以及所设置的卫生监督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循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一九八九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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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各种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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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馆卫生管理制度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上班前和大小便后要洗手。要有健康意识,定期作体格检查,预防疾病,当发现有感冒、咽喉炎、肝炎、皮肤病时应主报上司,休假疗养好再上班。管理人员应十分重视服务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要为他们创造一些必要的条件,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使个人卫生形成制度。

二、工作卫生

1、当班时避免触摸头发或面孔,不能对着食品顾客咳嗽、打喷嚏;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

2、手指不可接触到食物,亦不可碰触杯口、刀尖、筷子前端及汤匙盛汤部分。

3、服务员使用的抹布、垫布等每天要清洗干净,用开水浸烫,以减少或消灭细菌。托盘等工具必须保持清洁。

4、凡腐烂变质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不出售。

5、从碟上掉落下来的食物不可给客人食用。

6、不可使用掉落地上的餐具及席巾。

7、对不干净的餐具和台布要及时送回洗洁处清洗,不可摆用。

8、严禁随地丢弃废纸、倒水、乱放茶水杯。

9、不同的食物不要随便混淆,以免有损味道。

10、在服务过程中要留心就餐者,发现病态者及带菌者,对其所用餐具要单独收拾,重点消毒。

11、收市时注意卫生,牙签、纸巾等杂料当尽力避免掉在地上,以免不雅和增加清洁困难。

12、在适当情况下,要经常使用托盘,训练自己成为一名出色的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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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贵重物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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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公司贵重物品的有效管理和正常使用,公司特制定此制度。

1、我公司贵重物品包括:笔记本电脑、自行车、工具、小灵通等。

2、所有贵重物品都要进行建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领用人必须在《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3、所有贵重物品实行丢失、损坏按原价赔偿的原则。

4、如遇员工离职、转岗等人事变动时,各部门负责人协助公司综合管理部对贵重物品进行回收,并做好登记工作。

一、笔记本电脑管理办法

1、笔记本电脑属于贵重易损坏物品,各领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挤压和撞碰,并远离水火及各类化学物品等。同时,要注意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盗窃。使用人未尽到应有的保管义务,致使损坏及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应责任人自行承担赔偿费用。

2、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电脑系统出现各种问题时,应立即与综合管理部取得联系,汇报电脑的故障情况,由综合管理部与公司技术人员,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未经综合管理部批准,不得自行随意拆卸电脑硬件,违反者,一经发现,即按严重违纪处理,因此,致使硬件损害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自行车管理办法

1、各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本部门自行车的日常管理、监督和协调使用。

2、各使用人因使用时间出现交叉时,应本着相互理解、团结第一、积极协作的精神,服从服务中心经理的分配和协调。

3、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寄存、维修等)由使用人承担。

三、工具管理办法

1、各运维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个人常用工具及小组公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所有的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使用。

3、对于公共工具及大件工具应由服务中心经理负责进行统一管理,并进行缺陷记录。

4、对于损坏的工具应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专用工具档案,如属人为损坏则需进行全额赔偿,如属自然损坏(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具损坏凭据)则按照报损程序办理。

四、小灵通管理办法

1、小灵通只用做客服部接听工作电话使用,不能拨打私人电话、长途电话。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行为,将在工资中双倍扣除通话金额。

2、小灵通只能在工作区范围内使用,不得擅自将其带离至其他场合使用。凡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3、员工应妥善保管话机及其所有附件,并在交接班过程中完成对小灵通的交接。

此办法解释权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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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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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单位职工考勤管理,规范职工上下班及休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局全体人员。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三条 考勤时间界定:

(一)“全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全月”为当月的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

(三)迟到及早退以“次”为单位计算;

(四)缺勤及休假以“天”为单位计算,最小单位为0.5天。

第四条上班时间和签到时间的界定:

上班时间:早上9:00—12:00,下午13:00—17:00 签到时间:上午8:50-9:00;下午13:00-13:10

特殊情况,按照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

第五条 迟到

超过签到时间上班(补签到)的视为迟到。

第六条 早退

提前30分钟及以上时间下班的视为早退。

第七条 病、事假

(一)病、事假指职工因病须治疗或休养、在工作时间内因私事须请假的情况;

(二)病、事假1天以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分管领导由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未报办公室备案的视为旷工处理;

(三)病、事假1天以上者,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未报办公室备案的视为旷工处理。

(四)病假超过三天(含),需出具县(市)级医院的诊断书、病休或住院证明等方可请假,无证明或病假单过期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事假须提前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特殊情况,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补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第八条 旷工。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一)未完善请假手续擅自脱岗的;

(二)请假未被批准而未到岗的;

(三)请霸王假的;

(四)假期已满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未被批准未到岗的;

(五)不服从工作调整和安排,经说服教育仍不到岗的。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九条 严格执行上班签到和去向报告制。

考勤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未签到人员要向分管领导说明事由,由分管领导告知办公室考勤人员,否则

按旷工处理;科室人员外出要向分管领导及办公室告知去向,分管领导要向主要领导告知去向,若未告知去向经发现的,视为无故脱岗,按旷工处理。干部职工要随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对工作造成影响的,每次扣发电话费40元,直至扣完当月通讯费,并进行全局通报批评。对因通讯不畅造成较坏影响,后果严重的除扣发电话费外,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出勤、签到、通讯畅通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十条 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

因事、病不能到岗,均应按照规定办理请假和销假手续。 第十一条 节假日安排的值班、加班必须遵守考勤制度。

第四章 考勤员职责

第十二条 考勤员严格按照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如实填写考勤统计汇总表,并于每月月底统计汇总,交分管办公室领导审签,报主要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布。

第十三条 考勤员自觉接受对考勤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考勤人员在执行考勤中,如发现代为签到,将严肃追究考勤人员责任。

第五章 休假规定

第十四条 公休假、探亲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婚丧假、产假等假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的处理。

当月迟到、早退或无故脱岗累计3次的,按旷工一天处理,累计3次以上的,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并累计旷工时间,旷工情况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它处理。

根据X局绩效考核方案及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规定若与国家有关规定冲突,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其解释权属X局。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1、X局上班签到表

2、X局请假申请表

3、X局工作人员 月(季度、年)考勤统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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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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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二、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按照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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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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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制度

1)店长迟到罚款20元、员工迟到罚款10元

2)如不佩带胸牌、头花者罚款5元

3)不可佩带过多的首饰

4)工装要整齐,脏了就要洗

5)老员工要带新近的员工

2、员工准则

1)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以自身的良好表现来建立品牌的形象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遵守店铺的管理制度,及其安排

3)如遇不明事项应遵从领导,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要对新近员工以友善的态度

4)员工应爱惜公司的财务

5)员工要对待工作要有满腔的热情,对顾客要以友善的态度,不可以对顾客提出的要求刻意刁难

3、员工的仪容仪表

1)头发要整齐、清洁、头饰要与工服、发型搭配得当。

2)要按公司化妆标准化妆,不可留长指甲,涂重颜色指甲。

3)制服要干净、整洁,不能有异味。

4)店员不能穿拖鞋。

4、工装、工牌佩带情况

1)工服是公司的形象,是店铺的形象。在规定穿工服的时间内,员工必须统一穿工服。

2)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牌,要注意个人的仪容仪表。

3)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4)未按公司或店铺要求穿着工服的,罚款5元

5、店铺卫生

1)橱窗、通道、展厅需打扫干净

2)试衣间、镜框、模特、地面、挂钩、椅子均需打扫

6、店铺制度

1)工作时需严格遵守公司仪容仪表着穿规定,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2)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工作时,要保持口腔卫生,不准喝酒和吃有异味的食物,营业中不准吸烟、吃零食。

4)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尊重上司。

5)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赌博、吸咽、酗酒、追逐、大声渲哗、当堂整理着装、化妆及一切有损公司或店铺形象的行为。

6)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岗或随便窜岗。

7)穿着已购买的公司服饰回店铺须向主管或店长登记款号。

8)员工在个人利益与店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店铺利益为先。

7、闲聊接打私人电话

1)没有顾客时不准聊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项

2)不准在忙时接打私人电话

8、员工的整体素质

1)有顾客光临时要微笑式与顾客打招呼

2)在为顾客服务时要使用礼貌用语

3)在遇到难缠的顾客时要有耐心

4)即使顾客没有购买也要做到微笑欢送顾客

9、对货品的熟悉程度

1)熟记产品的款号、码号、颜色及其价格

2)熟悉产品的位置、归类

10、店铺的整体陈列

1)根据服装的色系及其款式进行陈列

2)根据不同的风格进行陈列

11、团队合作意识

1)小组之间的相互合作

2)组与组之间的相互帮助

12、新近员工制度

1)老员工要带新员工熟悉环境、货品

2)在新员工遇不明事项时老员工要有耐心为新员工解答

3)新员工的适用时间内要遵从公司的制度及各项安排,不可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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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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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草间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布草的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必须设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用布草间,有清洁专用保洁设施,并且标志明显。

二、配备足够数量的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有利于正常周转使用和严格清洗消毒。布草数量与床位数之比达到3:1。

三、客人使用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后,必须严格清洗,采取热力消毒或其它方法进行严格消毒。本店无清洗消毒条件的必须与有资质的洗涤公司签订洗涤协议,确保洗涤消毒效果。

四、经清洗消毒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进入布草间过程中包装严密,确保不被污染。进入布草间后经检验合格放入清洁的保洁柜内进行保洁。枕巾、面巾、浴巾、脚巾、床单、被套等在保洁橱内应分类存放,且有标记。

五、保洁时间较长的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须再次进行清洗消毒后,方可供客人使用。

六、清洗消毒的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须做好清洗消毒记录,保证一客一用一消毒。

七、布草间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出入登记制度,先进先出。并做好布草间日常卫生保洁,不得存放其它物品或有杂物。

八、打扫房间时,干净布草存放在工作车的布草专柜内,布草专柜需有门密闭。

九、配备专用脏棉织品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应有明显标识,易于清洗。收集容器应密闭加盖。脏棉织品收集容器不得放在布草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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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企业部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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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使学校党建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思想建设方面

(1)学校支部要积极组织党员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一全体党员的思想。

(2)用《党章》规范每个党员的行动,把端正党风,提高党员素质工作落到实处。

(3)发扬主人翁精神,关心集体,勤政为民。

(4)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制度建设方面

(1)每个党员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工作在先,享乐在后。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两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周全体党员集体组织政治学习,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章程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因工作在外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同志也要坚持自学。

(3)抓好党员管理和党风党纪教育,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开好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民主生活会。对照共产党员量化考核标准,搞好党员民主评议。在职党员参评率要达到100%。

(4)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国策,不超计划生育。

(5)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组织建设方面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各总支成员要按各自的分工,积极开展工作。

(2)支部要建立四册、四簿,即“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册”、“党费收缴登记册”、“党员活动室财产登记册”、“党员学习记录簿”、“党员大会记录簿”、“支委会记录簿”、“党员活动室活动记录簿”。

(3)发展党员要遵照“坚持标准,保质保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和教育,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突击,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办事。

(4)做好预备党员的培养工作,力争全部按期转正;对已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加强培养,严格按照程序要求接纳。

4、作风建设

围绕教育教学工作,认真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支持和协助行

政领导开展工作,增强党员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务实工作,不断创新,提高工作效率。

(1)支部成员要带头转变作风,抓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支部真正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2)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搞好团结,工作中相互支持,相互补台,密切配合,自觉维护集体领导权威。

(3)遵守规章制度,工作不推诿扯皮、不当老好人。

(4)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热爱集体,关心同志,爱护公物,厉行节约。坚决同腐败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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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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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小区住户的安全,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保证小区工作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一、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进出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盘细问,可疑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入区。

二、加强昼夜值班巡查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果断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报警,并向上级报告,保护事发现场,出现重大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禁旷工、迟到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从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负责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共用设施设备的看管工作,防止丢失现象发生,属于责任问题依照内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实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昼夜24小时不断人。

六、本小区住户什么时候叫门及时开门,禁止私自给住户和其它人员配发钥匙。

七、严格禁止与外来闲杂人员在门岗或门卫室聊天闲谈,除领导临时指定替换,不准门卫人员私自用任何人顶替值班。

八、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员一定要把当天值班情况认真记录清楚,双方签名,注明日期。

九、负责门岗大门口到公路卫生区的环境卫生,不得堆积杂物和垃圾。必须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门洞内禁止住户停放车辆,外来车辆一律停在大门外,禁止小商贩入内。

十、雨天扫净门洞内积水,雪天全部上岗打扫辖区内积雪,如雪天无故不到,按处罚办法处理。

十一、做好安全预防事故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共同把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

十二、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三、实行奖惩制度,一年内不出现丢失现象和其它事故,每人奖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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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火工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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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工品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火工品的存放:

地面的火药库的炸药、雷必须分别贮存,必须有专用仓库存储,并设专人管理,不准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炸物品分发给个人保存。

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2、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存放,库内严禁存其它物品。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不准将易燃易烧、易爆炸的其它物品带入仓库,禁止在炸药库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4、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要及时报告保卫科。

5、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保卫科向公安机关备案,到安全的地方妥善销毁。

6、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验各种手续,按批准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减。

7、经常保持库区的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做好防盗、防洪、防爆等安全防范工作,实现安全储存。

第二条 火工品的领取和发放

1、火工品的发放认真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每班按时发放,每班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须按时交回,各队组用不完的炸药、雷,发放员应分别保存、交下一班发放时取走。

2、火工品发放必须是专职火工品发放员,不得代替。

3、火工品领取时必须是放炮员凭单据,并在单据后签字后方可领取,其它人员不得代替。

4、发放火工品时发放员必须首先检查炸药箱、雷箱是否完好,有锁没有,炸药雷必须分运,装箱上锁。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送、转卖、转借爆炸物品和器材。

6、火工品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一旦需要涂改,必须另起一行进行说明,并在涂改区划一横道,予以标注,同时,由发放员本人签字或盖章。

第三条 火工品的使用

1、火工品领到工作面后,严禁乱扔乱放,不使用不得开锁。

2、炸药箱、雷箱必须分别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地点。

3、现场班组长与放炮员将当班实际消耗的炸药、雷核对清点清楚,不得徇私。

4、在现场使用时,班组长与安全员要对爆破员进行监督,严格按照规程要求从事爆破作业。

第四条 火工品回收制度

1、专职爆破员在生产现场使用民爆物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的规定。

2、爆破员下班后要求严格执行清退手续,剩余的炸药、雷要求当班退回库房,不得私自存放。

3、保管员对清退回库房的炸药、雷要认真检查、清点,在确认无误后,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

第五条 火工品的贮存

1、火工品必须专库存放,按规定储存,不准超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品要分库存放,严禁和其它物品混存。

2、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坚持日清月结,帐目清楚,帐目相符,做到先进先出,保证库存物资不变质。

3、对过期的和失效的火工品,要及时反映,请示有关领导,报公安机关批准妥善处理。

4、保持库内安全设备齐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搞好卫生,保持库共,库内清洁,通风良好。

第六条 火工品的运输:

1、火工品运输的一般规程:

(1)禁止用翻斗车,自卸式汽车和摩托车运输。

(2)禁止与其他货物混装。

(3)禁止炸药和雷混装混运。

(4)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火工品。

(5)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箱边缘,雷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两层。

(6)装载和运输时,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

(7)运输时应有专人押运,非押运人员不准同车乘坐。

2、井下运输:

(1)运送时,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信号工,做到停车不行人。

(2)在上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禁止运送。

(3)禁止爆破器材在井口房或井底车场停留。

(4)炸药和雷分别放在两个专用背包(木箱),禁止装雷装在衣袋内。

(5)领取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禁止乱丢乱放。

(6)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员集中的地方停留。

(7)运送炸药和雷人员不得相跟,两人间距至少大于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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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员工违反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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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第四条 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临时人员薪金,根据其实际情况另行规定或参考本制度核发。

第二章 员工薪金类别

第五条本公司从业员工薪金含义如下:

1.本薪(基本月薪)。

2.加给:主管加给、职务加给、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3.津贴:机车津贴、伙食津贴、加班(勤)津贴和其他津贴。

4.奖金: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和其他奖金。

第六条 从业员工薪金分项说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机车津贴。

7.加班津贴(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9.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10.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2.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 员工薪金管理

第七条 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第八条 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第九条 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第十条 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十一条 有关本公司各职等人员考勤加薪规定按国际企业雇员考勤管理制中有关条款计算。

第四章 员工薪金发放

第十二条 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5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第十四条 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第十五条 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第十六条 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第五章 员工晋升管理

第十七条 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1月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3月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

3.本公司特殊职务人员(专员、特助)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司主管之职等。

4.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处分而未撤销者,次年内不得晋升职等。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职薪等级表”的金额及各项加给、津贴,可根据近期市场的物价波动及公司财务状况作适当弹性调整。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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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2024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卫生,全文共 6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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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2019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一、一日生活安排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二、儿童膳食

(一)膳食管理。

1.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 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4.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7.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二)膳食营养。

1.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见表),制订儿童膳食计划。

2.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1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儿童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的进食兴趣。

4.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90%以上。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热量分配比例为30%、40%和30%。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50%以上。

5.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日至少提供1次点心。

表 儿童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

食物种类

1~3岁

3~6岁

谷类

100~150克

180~260克

蔬菜类

150~200克

200~250克

水果类

150~200克

150~300克

鱼虾类

100克

40~50克

禽畜肉类

30~40克

蛋类

60克

液态奶

350~500毫升

300~400毫升

大豆及豆制品

25克

烹调油

20~25克

25~30克

注:《中国孕期、哺乳期妇女和0~6岁儿童膳食指南》(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2019年)

三、体格锻炼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掌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二)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

(三)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运动中注意观察儿童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和儿童对锻炼的反应,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锻炼;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运动后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

(四)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患病儿童停止锻炼;病愈恢复期的儿童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体弱儿童的体格锻炼进程应当较健康儿童缓慢,时间缩短,并要对儿童运动反应进行仔细的观察。

四、健康检查

(一)儿童健康检查。

1.入园(所)健康检查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

(2)承担儿童入园(所)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应当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开展健康检查,规范填写“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健康检查项目。

(3)儿童入园(所)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所)”,及时确诊治疗。

(4)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发现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在30日内向托幼机构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托幼机构应当在儿童补证或补种后复验预防接种证。

2.定期健康检查

(1)承担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

(2)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1~3岁儿童每年进行1次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3)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所)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4)转园(所)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所)。“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所)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作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患病儿童应当离园(所)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喂药时,应当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2.定期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2)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3)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所)工作。

1)发热、腹泻等症状;

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4)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由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通知托幼机构的患病工作人员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并追访诊治结果。

五、卫生与消毒

(一)环境卫生。

1.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1次并记录,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2.室内应当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并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集中消毒应在儿童离园(所)后进行。

3.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每次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4.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当晾晒或控干后存放。

5.枕席、凉席每日用温水擦拭,被褥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

6.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玩具清洗,每2周图书翻晒1次。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要求每人每日1巾1杯专用,每人1床位1被。

2.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应当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刷牙,饭后漱口,做到勤洗头洗澡换衣、勤剪指(趾)甲,保持服装整洁。

3.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和护理儿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在园(所)内吸烟。

(三)预防性消毒。

1.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

2.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后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

3.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1次。坐便器每次使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及时消毒。

4.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环境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方法应当符合要求。

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一)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预防接种。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托幼机构儿童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

(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托幼机构内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应当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

(三)班级老师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园(所)疫情报告人。园(所)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四)托幼机构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应当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当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所)内暴发和续发。

(五)托幼机构应当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六)发生传染病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所)手续。

(七)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其防护能力和意识。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

(八)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园(所)。根据需要,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所)。

七、常见病预防与管理

(一)托幼机构应当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二)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及矫治。

(三)对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

(四)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及对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五)重视儿童心理行为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现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疗。

八、伤害预防

(一)托幼机构的各项活动应当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定期全园(所)安全排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伤害的各项措施。

(二)托幼机构的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托幼机构应当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果发生重大伤害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托幼机构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儿童及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的能力。

(五)保教人员应当定期接受预防儿童伤害相关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跌落、溺水、交通事故、烧(烫)伤、中毒、动物致伤等伤害的发生。

九、健康教育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制订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健康教育的形式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专栏、咨询指导、家长开放日等。

(三)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每季度对保教人员开展1次健康讲座,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家长讲座。每班有健康教育图书,并组织儿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四)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相关知识知晓率、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养成、儿童健康状况等健康教育效果。

十、 信息收集

(一) 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包括: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健康检查表或手册、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

(二)托幼机构应当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出勤、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营养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

(三)工作记录和健康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字迹清晰。工作记录应当及时归档,至少保存3年。

(四)定期对儿童出勤、健康检查、膳食营养、常见病和传染病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

(五)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应用计算机软件对儿童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营养评估等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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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销售业务员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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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业务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能使公司运作有秩序地进行,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涵盖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日常工作规范条例、账款管理制度、客户关系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 凡公司业务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

第一条 业务员应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对公司拥戴忠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第二条业务员之间应相敬相爱,团结互助,要具备团队意识,有矛盾纠纷要妥善解决,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调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解聘。(此条之所以严厉,是因为在销售业务领域,矛盾特多,比如抢单等现象)

第三条业务员是对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个业务员在客户面前,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举动,不得作出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如经发现,或有客户投诉涉及公司形象的,经公司调查属实,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

第四条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个业务员利益的原则,严禁业务员之间出现抢单或划单的行为。抢单,是指甲业务员在洽谈的业务,乙业务员利用关系或以让出自己提成点数等别的手段抢走此业务;划单是指,甲业务员将自己的单划到乙业务员的名下。公司一经发现有抢单或划单的行为,扣除双方当月全部工资及奖金,并在全公司通报一次。如第二次再犯,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辞退。

第五条业务员应善待公司的任何财物。如有恶意破坏者,除要求赔偿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小心损坏者,比如灯具,公司按成本价从其工资中扣除。

第六条业务员在外不得以公司名义、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条业务员应具备职业操守,遵守公司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告诉竞争对手。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根据合同内容中的相关保密协议向法院起诉。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工作规范条例

第一条 业务员严格遵守考勤管理规定,具体奖惩规定详见《业务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业务员每天必须向负责主管口头汇报前一天的工作详情,如有困难,寻求解决困难的办法。每周周一提交“周工作总结”的书面报告。此项规定旨在发现并解决业务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总结归纳,帮助提高业务员的业务水平。

第三条业务员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洁,形象健康,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有披头散发、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碍观瞻的举止。

第四条业务员在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公司的电话不得用来做与工作无关的闲聊。

第五条业务员在上班期间,不得瞎晃闲逛,不得到各个部门串岗聊天消磨时光,影响他人的工作。

第六条业务员的请假规定。业务员每个月请事假不得超过三天。事假超过三天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30元,当月旷工超过15天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如事假有特殊情况的,应写出情况说明报上级主管审批。请病假应提供相关的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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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感染性疾病科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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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布局流程合理,做到有效分区(三区、两道),三区为: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两道:医务人员通道、病人通道。

2、门诊接诊病人预防控制措施

(1)按标准预防措施执行;

(2)接诊呼吸道疾病病人时应戴防护口罩;

(3)疑似传染病,按下列途径管理:

①发现甲类传染病患者,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医务处、医院感染管理科等);

②根据传染源的性质,立即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③收住感染性疾病科,按传染病要求住院或转院治疗。

3、留观病人预防控制

(1)普通病人按标准预防措施执行;

(2)病人诊断不明确或怀疑有传染性疾病但需要抢救或病情危重,暂无法转传染病院的:

1)病人安置单人房间,就地隔离,除医护检查、处置外,其他人包括医务人员不得进入。

2)避免转科,并且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检查,以防在转送过程中造成感染的传播。

3)病房尽量配备一次性物品,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及其他用品相对固定,各种器械、抢救监护设备、隔离衣等,不得与他人共用。

4)医疗器械消毒处理:严格按《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5)病房每日一次紫外线消毒,房间内设施用1000—20xxmg/L的含氯消毒液每日擦拭一次。

6)病人出院、转院、死亡后,病人用过的床单位必须全部更换,经消毒后再清洗;病人污染的环境必须做终末消毒处理。

4、医务人员防护除按照医务人员防护制度执行外应做到:

(1)医务人员应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手套、口罩等),

(2)医生检查、换药时必须戴手套,离开病房后,严格洗手,并使用消毒剂。

(3)严格探视制度。探视者应穿一次性鞋套、戴口罩、有条件者根据病种隔离的需要提供隔离服。

(4)非该病区工作人员需进入时,应经该病区医务人员许可,并接受消毒隔离要求的指导,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

5、医疗废物处理:

(1)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如瓜壳、纸张、一次性饭盒等)应作为感染性废物管理;所有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包装。

(2)病人房间的台面、门把手、地面、诊疗用品、废弃物、便器等必须由专人负责严格消毒。

(3)排泄物、呕吐物及分泌物的处理:用1000—20xxmg/L的有效率消毒液静置30分钟后,倒入病房卫生间便池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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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会,学生,全文共 1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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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的领导和指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学健康成才而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 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成为我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

第二条 学生会全体同学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不谋私利。

第三条 学生会的精神是:团结、务实、服务、高效。

第四条 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第五条 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 学生会机构组成: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秘书处、外联部、勤工部、文体部、心理信息部、宿管部、劳保部、女生部、生活部、治安保卫 部、自律部、学习部、大学生教育爱好者园地、宣传部)。

第二章 细 则

一、各部长及部门成员职责规定

第一条 对部长的职责规定:各部部长负责制订本部学期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向部门成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听取部门成员对部 门内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成情况;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对部门成员的活动操作能力进行培养和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特长,使部门成员团结协作,提高工 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在完成本部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应尽力协调和组织本部成员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第二条 对各部部门成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门会议;各部门成员应服从部长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设想; 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汇报思想;积极协助其他各部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 各部部长、部门成员应严格遵守逐级汇报、格尽职守的工作原则。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 每周五下午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例会(主席团、各部长),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讨论,总结经验,指导下阶段工作(指导老师必须参加)。

第二条 各部按照自己部门的实际情况每星期召开例会,部门成员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体会;各部长应认真听取汇报,对部门成员工作予以指导,并对近期工作作出明确分 工;各部每次例会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主席团成员将不定期参加各部会议。

第三条 学生会成员出席例会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生病或有事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将一律视为缺勤。第四条 三次无故迟到算一次缺勤,三次缺勤将由主席团下发劝退通知当事人并予以辞退。第五条 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以及换届选举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由秘书处负责)

第三章 人事制度

第一条 各部部长人选由平时工作表现、主席团及学工处老师综合评审确定;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审批后,正式聘任为副部长。

第二条 对各部部门成员采取招聘形式,每学年根据各部实际情况招聘新成员,迎新工作在主席团的统一指导下完成。

第三条 应聘人员经面试后,在所在部门试用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各部长根据其在此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学生会的正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 以辞退。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若自愿退出学生会,部长需提前两周,部门成员需提前一周向组织递交退部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学生会。

第五条 各学生会干部的表现将记录在干部档案表中;每学期期末,将进行学生会成员的综合测评,由主席团对部长,部长对部门成员作出工作鉴定;当学生会干部退出学生 会时,组织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并记录在档案其中。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对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部门成员,由部长在本部例会上口头表扬,并作相应的记录。

第二条 根据其在学生会工作中的贡献,部门成员给予综合测评0.51分的加分,部长给予以11.5分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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