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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物业管理办法(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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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7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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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考察报告

物业管理考察报告

2005年9月5日我局组织城区物业公司经理赴全国率先实施物业管理的先进城市———深圳市房管局进行了实地考察,考察座谈会于9月7日上午在深圳市房管局宾馆进行,深圳市房管局物业处副处长、办公室主任、物业协会会长及二位物业公司经理参加,座谈会就怎样加强对物业公司管理,怎样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交流,从中使考察人员受益非浅,达到了考察的目的和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考察情况

(一)政府重视,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深圳市政府把物业管理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之一,把打造文明城市与建设文明小区紧密结合在一起,十分重视组织领导和组织建设。

1、组织领导层次高,深圳市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由市政府牵头,主管副市长任委员会主任,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深圳市住宅局长任副主任、成员由6个行政区和计划、财政、国土等13个部门领导及深大电话公司等4个企业负责人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物业管理招标办办公室,两个办公室均设在深圳市住宅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区人民政府也成立相应机构,领导辖区内物业管理和老住宅区整治改造工作。

2、建立合理业主委员会组成监管管理机制,齐抓共管。一是各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二是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或社区居委会负责业主大会的成立及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处理物业管理与社会管理的相互关系。三是由物业主管部门、政法委、维护办、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或居委会、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组织联席会,联席会由街道办事处召集和主持,主要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疑难问题,

(二)、重视法制建设。

深圳市物业管理起步早,政策法规建立超前,对发展物业管理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1994年出台了《深圳市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开创了我国物业管理法制建设先例,之后相继出台了《深圳市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办法》、《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十二种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为深圳市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从时间上看,我国制定的一系列物业管理政策都是在深圳经济特区制定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基础上修改出台。

(三)加强开发、物业综合管理推动物业产业发展。

1、深圳市现有注册物业管理企业898个,管理项目3500余项,对物业企业的管理主要是资质管理,除每年进行年检外,在适当时间与工商部门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企业是否按申报项目操作,企业是否帐目公开,企业实际操作是否降低资质申报条件,对外来企业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等,通过检查整顿规范提高管理水平,减少业主投诉。

2、严格推行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公约必须是在开发企业售房时就与业主签定,而不是在向业主交房时签定物业合同和公约。

3、加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深圳市专门设有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为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创造了先决条件,学院每年不断循环组织物业管理人员培训,新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和物业管理理念不断从这里输出,从而提高员工素质和管理水平。

4、建立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把物业管理引入市场机制,2000年下发了招投标管理工作通知。成立了招投标办公室,制定了招投标有关程序规定,设立考评专家库,在一些规模小区开展了招投标工作,对达到5万平方米的小区准备强行启动招投标。

(四)全方位、多角度解决物业收费问题。

一是通过煤体加强物业管理宣传工作,二是要求开发企业与业主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内容必须明确到位,三是物业企业的服务承诺要到位,四是对恶性欠费的业主物业管理人员耐心上门催收或找工作单位,单位解决不了的起诉法院,五是要求业主委员会成员带头交纳,不能拖欠,也不能领导业主集体拒缴或组织上访,深圳市物业平均收费率达98%。

二、我市与深圳市物业管理的差距。

(一)、起步时间的差别,深圳市物业管理起步于1981年,人们对物业管理的消费观念已基本形成,接受和认可物业管理已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而我市物业管理起步于2000年,人们从福利性住房管理过渡到商品化住房管理还有一个转变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二)经济基础的差别,深圳是一个经济发达地区,城市整体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我市是无法相提并论的,在深圳人们追求的是高收入、高消费,深圳市物业收费每平方米最低2.6元,而我市最高0.4元。

(三)、物业市场的差别:深圳具有一个庞大的物业管理市场,全市注册企业898家,一级企业50家,管理项目3500余项,管理面积6000万平方米。我市注册物业企业25家,全为三级以下企业,管理项目30项,达5万平方米以上只有8个小区,管理面积173万平方米。

(四)业主委员会管理机构设置差别,深圳市将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与日常工作划归到社区工作站或街道居民委员会,有利于业主(也是居民)与社区的联系与小区管理的协调,我市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及投诉、归属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五)水电抄表的差别:深圳市物业小区的用电全部由电力部门抄表到户,水除高层二次加压外,也全部抄表到户,我市截止目前水电抄表到户仍没有落实,是物业投诉的焦点、也是物业管理的难点。

三、几点建议。

物业管理涉及面广,情况错综复杂,要走向成熟,还需要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尽管我市与深圳有许多不同之处,但深圳在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上还有许多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的地方,为此在今后的物业管理工作中注意作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物业管理部门应积极主动的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作好工作汇报和意见反馈,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多拿建设性意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二)加大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使物业管理法规深入人心,不断转变人们对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通过宣传树立我市市民物业消费商品观念,增强业主自治自律意识,推进物业管理迈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三)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目前我市出台的《安康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和《安康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一批法规,为促进我市物业管理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针对性政策缺位,应加快出台《安康市物业管理投诉受理暂行办法》、《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办法》和《安康市城市居住区业主大会指导规则》等地方性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四)加强领导,建立物业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一是应建立物业管理高层次的议事,决策权威机构,指导政策法规的执行和研究超越信访部门,物业主管部门权限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一些长期议而不决困扰政府部门工作秩序的问题;二是根据目前我市物业管理市场发展需要应组建安康市物业管理协会,提升物业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和发展空间,为繁荣物业市场,共创文明城市共负职责。

(五)强化物业管理监管力度,全面提高物业管理质量。一是要建立监督管理制度,不定期对物业企业进行综合检查和抽查,尤其对经过等级评定的小区,更要从服务标准上严要求严管理,达到服务与收费相一致;二是建立物业企业信用档案,从评定先进单位、文明小区活动中鼓励企业讲信誉、守信用;三是加强企业资质管理,对业主投诉多服务质量差限期整改、坚持不改的企业降低资质等级或注销其资质证书。四是要求物业企业服务行为公开化,接受业主监督,凡与业主签定的合同内容要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公开,五是加大物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把坚持持证上岗与上岗培训结合起来,使物业管理人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物业管理产业发展需要。

--  作者:jionns

--  发布时间:2006-2-17 22: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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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4日至10日,我单位一行四人夏天、桂征宇、张金玉、徐皓前往物业管理的前沿阵地——深圳、珠海、广州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考察活动。 首先,我们到达了深圳,深圳是我国物业管理的发源地,自1981年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成立至今已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早在1994年市人大就颁布了《深圳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并于1999年进行了修订。在这20多年中,深圳市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规范到规范,从单一的管理到全方位服务,从自建自管到市场公开竞争,从没有规矩到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发展成为一个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朝阳行业”,成为城市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圳创建花园式国际化大都市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深圳物业管理行业共有从业人员79352人,其中经营管理人员有13247人,占16.6%,房屋及设备维护管理人员11368人,占14.3%,保安、保洁、绿化等54606人,占68.8%。全市物业管理企业员工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小区、大厦管理处主任、部门经理以上人员90%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全市共有物业管理企业1100多家(取得资质证书的600多家),从业人员达15万人左右;管理全市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400多个,工业区400多个,高层大厦2000多座,特区内物业管理覆盖面达到90%以上,涌现了一批如万科、中海、中航等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物业管理企业,在全国各地承接物业管理的建筑面积达2000多万平方米。在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在深圳期间我们考察了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托管的航苑大厦,带着一些日常管理中的问题及政策法规方面的问题,我们向管理处周主任作了一些简单的询问,通过周主任对该大厦管理状况的介绍我们受到了一些启发。在日常管理中该公司采用了保洁外包的方式,区域内所到之处,无一处有脏乱差的现象,室内墙体的面砖用纸巾檫拭法进行测试,根本检查不到任何污迹。保安工作由该公司进行独立管理,我们发现该管理处的保安所有的保安都趋向年轻化,并能注重自身形象——主动向来宾及管理处领导敬礼。看到这一切我们在心里纳闷:多少薪水怎么能达到如此高的管理标准,经询问,该管理处每年支付给保安的薪水(包括奖金和福利)为3万元/人•年,比我们地区整整高出了2倍多。再问及维修人员的工资,管理处周主任介绍大概是5万元/人•年,这更比内地高出了一大截。如此高的支出,管理处的收益如何呢?周主任介绍,该大厦写字楼3.2元/月•M2,多层住宅0.8元/月•M2(深圳市规定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费在0.8—1.0元/月•M2),如此高的物业管理费业主承受得了吗?据周主任介绍,该物业的物业管理费全年的收缴率基本是100%,极少有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业主对物业管理费的交纳基本就向交水电费一样,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在无锡,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尚未达到如此高的境界。当然,物业管理公司首先要服务好,把服务工作放在第一位,这是周主任在给我们作介绍时反复强调的问题。说明了当地的物业管理公司,在服务理念方面已全面转变并适应,内地物业公司尚须进一步转变观念,真正从行动上确立“业主是上帝”的服务理念。另外,我们还了解到深圳市政府作了明确的规定,对两次供水的小区,物业管理费提升20%,以补贴物业管理企业,无锡对这一可行性措施应予以考虑,以减少物业管理企业的亏损面,真正把物业管理企业推向市场。接下来的几天内,我们一行四人在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鞠主任的陪同下,参观考察了该公司全权托管的中海华庭及世界贸易广场。唯一感到不同的就是,物业管理费更高了,此两处的小高层及高层住宅收费标准为4.0元/月•M2,商住两用楼为9.0元/月•M2,写字楼为10元/月•M2,但市场部鞠主任介绍物业管理费的收缴率基本是100%,这一方面说明了,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已确实到位了,让所有的业主感到物有所值;另一方面说明了,当地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已成熟,真正确立了物业管理的消费理念。随后我们又考察了珠海及广州的部分小区,虽然没深圳那么完善,但已基本接近,给我们的总体感觉就是:这些地方的物业管理比我们地区发展快,各项服务工作已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为期一周的考察不仅对我们物业管理人大有启发,而且对业主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也有着深远的意义,总的概括有如下几个方面:一、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过硬,充分体现了人性化的管理。 保安遇见业主面带微笑;物业公司充分考虑业主的方便,在地面的台阶转接处设置明显标识;内地物业管理公司难道在这些不需花费成本,又能讨好业主的问题上都做不到吗?显然不是,只是尚未真正确立服务的理念。2002年7月份,我单位在对无锡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调查中发现有82.8%的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主要原因还是物业管理费收缴率低,收缴率低一部分原因得归结于物业管理本身的服务不到位,随着市场的变化(目前,很多外地知名物业管理公司已大幅度地进驻无锡,如深圳万科、中海等),无锡物业管理企业如再不彻底转变观念那只能等待市场的淘汰。二、业主已形成了物业管理的消费意识。 在考察期间我们感到出乎意料的是,不管是大厦还是住宅小区,无论是中航物业还是中海物业,在如此高的物业管理费的标准下,收缴率竟然能达到100%。这说明了当地业主已形成了物业管理的消费意识,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已日趋全面、成熟。我们期待无锡的业主能尽快成熟,这一方面得依赖于物业公司本身服务的规范化,另一方面得靠新闻媒体的客观公正的宣传。三、政府对物业管理的重视程度高,物业管理相应的政策法规完善。 在深圳我们了解到,当地政府制定了很多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如:制定了普通公寓(多层)的收费标准为0.8—1.0元/月•M2;对两次供水的小区明文规定物业管理费可提升20%。这些政策的制定对无锡地区来说,目前可能偏高了,但我们是否可以制定类似的政策来促进物业管理的发展,使物业管理尽早走上规范化、良性发展的轨道。这些方面尚待相关部门去进一步深入的探讨,以制定适合无锡当地环境的标准。南方的考察对我们感触颇深,我们觉得要进一步搞好物业管理工作,在以下几方面需加大力度。1、加大宣传力度,转变群众观念,创造良好的物业管理的发展环境。各新闻媒体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以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社会和群众,充分认识物业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广泛宣传业主、物业管理企业、政府各主管部门、社会基层组织在物业管理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使群众对物业管理的客观性、必然性、规律性有全面的了解,使全社会都理解和支持物业管理,形成物业管理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2、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物业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城市管理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行物业管理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环境的需要,是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房地产保值增值的需要;推行物业管理可以提供大量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社会稳定,其本身也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增长点。规范化的物业管理不仅有利于改善城市容貌,而且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逐步改革城市经营管理方式的重要措施。各城市党委、政府应站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高度,充分认识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物业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并层层分解,使其真正抓出成效。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抓好综合整治,为推进物业管理创造条件。3、各级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物业管理行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同其他新兴行业一样,在其起步发展阶段,需要政府部门给予多方面的政策扶持。一是政府在税收政策上要给予优惠。物业管理目前在我国定位为微利行业,实际运行中由于多方面原因更多的是在亏损经营。即便如此,物业管理企业也要按规定上交营业税,使企业更加入不敷出。在这方面,需要政府在政策上予以支持,使其尽可能多地享受到第三产业在税收上的减免政策。同时工商、财政、物价、公安、消防以及水、电、暖等相关部门也要从促进物业管理发展的大局出发,创造宽松的发展空间。二是要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行业管理机构。深圳市在总结物业管理二十年的发展经验时就指出:健全、务实、高效的行政管理机构是推动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4、加快立法,健全法制。通过这次考察,我们发现,深圳在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已进一步细化,如制定了普通住宅的收费标准0.8—1.0元/月•M2,对两次供水的小区明文规定物业管理费可提升20%。虽然,无锡目前参照江苏省的有关规定制定了0.1—0.5元/月•M2的收费标准,但大部分老小区都是执行的0.1元/月•M2(6、8、10标准折合成每平方米的价格)的收费标准,这对无锡这样一个经济较发达的城市,这样的收费标准合理吗?另外,对两次供水的小区,政府无任何的补贴,这对本身微利甚至亏损的物业管理企业更是雪上加霜。这些都有待政府相关部门去进一步考虑,以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来扶持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为物业管理行业提供良好的规范化的发展空间。附考察物业概况: 【航苑大厦】总建筑面积13万M2,其中包括1幢高层写字楼、8幢多层住宅;托管公司:深圳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大厦:3.2元/月•M2,多层住宅:0.8元/月•M2。 【中海华庭】占地面积3.2万M2,总建筑面积11.5万M2,其中包括写字楼和小高层住宅;托管公司:深圳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写字楼:6.0元/月•M2,小高层住宅:4.0元/月•M2。【世界贸易广场】总建筑面积11.6万M2,大厦集办公、商业、住宅于一体;托管公司:深圳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写字楼:10元/月•M2,商住楼9元/月•M2,住宅4元/月•M2。 无锡市金佳物业管理中心第二物业管理课题调研组二OO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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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供住宅区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2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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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物业管理内容

一、保洁

1.公共保洁

A.公区域院内及外围卫生、南北生活区院内卫生

B.人员编制:_____人

C.保洁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2.楼宇保洁

A. 主楼__________层 __________层走廊、卫生间、墙面玻璃及地面卫生; __________楼电梯口; __________层 地面及电梯间及楼面平台卫生;电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卫生;一楼室外平台及两侧通道

综合楼两侧楼梯、__________楼走廊卫生间及玻璃卫生

群楼两侧楼梯、二楼卫生间及走廊、平台卫生

人员编制主楼_____人、综合楼及群楼_____人

保洁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绿化

1. 绿化范围:办公及外围区域、生活区域的草坪及树木管理

2.人员编制:_____人

3.绿化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卫

1.保卫范围:生活区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人员编制:_____人

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室外保洁:____________________

2.室外保洁: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

4.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物业管理承包经营、自负盈亏形式

费用包括:

1.工资及福利费、管理费用、税费

2.保洁工具、保洁用品及劳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劳服用品

4.绿化工具及劳服用品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物业的委托物业管理费用为(大写)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委托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及办公区域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4)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6) 如有重大活动有权支配乙方人员,乙方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9) 对乙方人员有有任免权,如出现一个月内同一员工连续投诉三次有权要求换人

(5)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6)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定期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公布管理费支出帐目;

(6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物业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九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招标书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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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高档小区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5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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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 月、车库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 月、车库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 月、车库车位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1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第十九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 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 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 、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为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 (物业名称)(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年 月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查验结论在下属中选择)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年 月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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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区物业管理合同精选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3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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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_____空调、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五)_____行驶及停泊(不包括_____保管责任);

(六)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_____保管责任);

(七)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八)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九)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十)甲方要求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缴催改措施;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员工宿舍、等其它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

(六)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八)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及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九)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

(十)甲方承担自用面积及配套服务场所的管理费、水电费、公共水电费等其他公共分摊费用;

(十)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_____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的_____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_____不服务或多_____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明细。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有关财产,各类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_____义务。

(十三)完成甲方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要求事项。

第六条?管理目标

1、房屋及公共设施完好率85%以上;(不包含设备设施老化及非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坏)

2、每年进行不少与两次物业用户满意度调查,用户满意率达不低于80%;

3、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100%.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已出租给企业的面积按______元/㎡/月由乙方直接向企业计收物业管理费;

2、甲方承担空置物业面积的物业管理费,乙方按______元/㎡/月计收;

3、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以物业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执行:电梯房按______元/㎡/月标准收取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楼层房按______元/㎡/月标准收取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只涉及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和养护;如______房屋及设备维修费用超过人民币______元整或当本体维修基金已提前使用完毕的情况下,则由乙方提出申请,经与甲方议定方案后实施,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于每月5日前通过银行直接转账或到乙方办公场所缴纳现金等方式,向乙方缴纳当月物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和上月水电费,甲方逾期不能正常转账或缴纳现金的,则由乙方按日收取______%的违约金;

5、管理服务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双方议定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收款_____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与______所有入园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负责向企业进行相关的解释工作及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直接向______所有入园企业收取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水电费、电梯使用费、垃圾清运费、停车费和相关保证金;

2、乙方无法处理的收款_____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处理。

第九条?违约责任

1、若各级政府对______的政策有变动需要解除本合同的,或因政府采购、招标等原因需要更换物业公司而解除双方合作关系的,甲方在得知消息后应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5、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6、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甲乙双方如解除合同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自然终止。如无疑义则合同自动顺延。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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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国税局计算机耗材管理办法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办法,条例,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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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计算机耗材管理办法条例

为加强计算机耗材领用管理,保障有效供给,切实减少浪费,提高利用效率,确保分局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算机耗材的内容

计算机耗材是指除计算机硬件设备以外,日常工作应用中经常消耗的所必需品,具体包括打印机色带、色带架、喷墨打印机墨盒、打印纸(单层、双层等)、软盘以及计算机专用清洗剂等。

二、计算机耗材的管理

区局信息中心负责全局计算机耗材的购置、组织和分配等工作。

(一)、根据各单位所需计算机耗材的型号、数量,做好资金预算,保证必要的资金供给。

(二)、信息中心建立耗材账簿进行核算,指定专人负责耗材管理,登记耗材的购进与发放数量,并定期进行盘存。

(三)、根据各单位硬件设备的需求,确定计算机耗材的型号与数量,保证及时供给。

三、计算机耗材的领用

(一)、各科、所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计算机耗材的领用、分发和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所需计算机耗材的类型、数量进行登记,确定对应型号与所需的数量,报信息中心备案。

(三)、信息中心根据各单位计算机数量和工作需要,按月核定计算机耗材领用量,实行定期定量发放。

(四)、特殊型号的计算机耗材,如喷墨打印机墨盒等,应提前在信息中心备案,以便及时组织,保证供给。

(五)、喷墨打印机墨盒、针式打印机色带架的领用,必须验旧换新。

(七)、如遇特殊情况需大量使用计算机耗材时,有关单位应在领用耗时书面说明原因,报信息中心核定后组织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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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销售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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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计算机机房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一、计算机机房由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人员、外来人员进入机房时须登记。

二、进入机房时由机房管理人员组织依次进入机房,进入机房时必须穿上鞋套,保持室内卫生,走出机房后才能脱下鞋套。未经许可,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三、进入室内,不得高声讲话,不得在机房奔跑和打闹。

四、所有机柜内开关,按键应在指导下操作,不得乱开、乱扳与敲击。

五、如遇机器故障,应及时向机房管理人员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六、自觉爱护公物,严禁在桌、椅、机器上乱涂、乱画、乱写,违者严肃处理。一旦出现损坏公物现象,一律照价赔偿。

七、未经同意,不得使用机房内计算机,不得更改机器的一切设置;严禁无故删除、复制、改名机器内的文件。

八、必须注意机房环境卫生。禁止在机房内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九、不得随意携带软盘,光盘上机使用,防止计算机病毒侵入,如有必要,可向机房管理人员说明,等检查、杀毒后才可使用。

十、严禁玩任何类型的游戏、上网、聊天等。上互联网浏览信息时,不准随意下载或安装软件,以防病毒感染,如有必要,经机房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十一、在机房内,禁止抽烟。

十二、机房管理人员对违反机房规章制度,不听劝告或非法设置设备状态,以及由影响其他设备安全、影响设备运行的行为操作,有权令其停止上机并责令其离开机房。

十三、离开机房时应按操作顺序正常地关机,整理好鼠标、显示器、主机等设备,然后将凳子整齐的摆放,关好所有门窗,断开断电源再按顺序离开,走出机房后才能脱下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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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物业管理合伙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2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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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以甲方的企业名称经营项目,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业务及其挂靠期间内的注意事项。

第一条挂靠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费用及保证金

1、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万元的管理服务费。该笔费用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定额支付劳动报酬)

2、为避免因乙方借用资质给甲方带来的风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万元的保证金。保证金与管理费用在同一时间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3、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发票等),

则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百分之税金(代收水电费发票除外)(说明:_________________利润比例一般物业税金为5.5%,可以约定6.0-8%)4、项目服务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办理,甲方给予必要指导和支持,并按规定及时处理乙方的财务结算。

5、每月业主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到达甲方账户后,每月10日前甲方在扣除约定的管理费及应缴税金后,及时将余款支付到乙方。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营业执照、物价局物业费审批结果),并为乙方提供本项目物业投标、运营所需的相关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物业资质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材料,必要时提供原件;

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不得随意扣压乙方的财产。

4、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的提供帮助,并根据乙方需要,对本管理项目的物业管理活动提供顾问指导。

第四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第三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物业管理资质及经营许可等相关证件,充分利用物业管理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经营业务。

3、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甲方干涉。

5、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际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6、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办公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7、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进行招聘、与雇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给雇佣人员按时发放工资、购买相关保险等。

8、对于项目出现的管理风险问题(如服务质量、安全事项等)或法律责任事故都由乙方承担。

9、若乙方经营期间与其雇佣人员、服务单位、第三方等产生法律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若甲方由此替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将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等)

10、若乙方在经营期间违法经营,导致甲方给政府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被媒体等进行曝光等,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所支付的费用,并承担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政府部门支付的罚款、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等)

11、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第五条有关甲方公司人员职称、学历、上岗证等证书有关的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等个人证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合理合法借用,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

第六条终止与解除

1、非因乙方原因,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任意解除合同,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管理服务费20%的违约金。

2、因政府政策、不可抗力等原因、或合同到期、或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支付的管理服务费不予返还。

3、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有本合同第四条第9、10、11款约定事项出现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应终止其经营的项目。

4、在乙方的物业公司成立后,可以脱离挂靠。合作期间如一方需提前终止合作协议,需提前7天通知另一方,协议终止时乙方按甲方要求办理所有证书的交还、年检、注册、变更、转移等工作。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甲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附(身份证复印件)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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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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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设立目的

为与供应商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使管理更合理与高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主管部门及管理对象

本公司_____部和_____部主管供应商,生产制造、财务、研发等部门予以协助。

供应商为向本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第三条 具体管理办法

1.供应商的筛选

本公司通过以下标准筛选供应商:

(1)质量水平。包括:A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B质量保证体系;C样品质量;D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2)交货能力。包括:A交货的及时性;B扩大供货的弹性;C样品的及时性;D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3)价格水平。包括:A优惠程度;B消化涨价的能力;C成本下降空间。

(4)技术能力。包括:A工艺技术的先进性;B后续研发能力;C产品设计能力;D技术问题材的反应能力。

(5)后援服务。包括:A零星订货保证;B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6)人力资源。包括:A经营团队;B员工素质。

(7)现有合作状况。包括:A合同履约率;B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C合作年限;D合作融洽关系。

2.供应商的评级

评级前,需给出上述各指标的权重和打分标准,形成指标体系,筛选后根据各供应商得分情况进行评价,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对每类物料,由采购部经市场调研后,各提出5~10家候选供应商名单;公司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评选小组初审候选厂家后,由采购部实地调查厂家,双方协填调查表;经对各候选厂家逐条对照打分,并计算出总分排序后决定取舍。

3.供应商的签约与候补

本公司根据评定结果把供应商划定为不同信用等级进行不同管理。

(1)对经过筛选与评级程序,达到本公司要求,核准为供应商的,本公司与之签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

(2)对未达到本公司标准的供应商,请其继续改进,保留其未来候选资格。

(3)对最高信用的供应商,公司可提供物料免检、优先支付贷款等优惠待遇。

4.颁发许可证

本公司对零部件供应企业可颁发生产配套许可证。

5.与供应商的合作交流

与供应商建立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后,本公司采取以下方式保持与供应商合作交流:

(1)公司制定各采购件的验收标准、与供应商的验收交接规程。

(2)公司采购、研发、生产、技术部门,可对供应商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但应注意公司产品核心或关键技术不扩散、不泄密。

(3)公司对重要的、有发展潜力的、符合公司投资方针的供应商,可以投资入股,建立与供应商的产权关系。

(4)公司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6.定期/不定期评估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不合要求的予以淘汰,解除本公司与其的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并从候选队伍中再行补充合格供应商。具体评估措施如下:

(1)公司对重要的供应商派遣专职驻厂员,或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质量检查。

(2)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品进行质量检测或现场检查。

第四条 注意事项

为杜绝在采购供应商产品时出现以权谋私,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特制定本条。

(1)各部门领导不准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采用各种方式为其亲友或关系户推销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提供方便。

(2)任何人不得在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按规定收取的佣金管理部门应制定切实有效的办法,加强管理。

第五条 附则

本办法经___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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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报销制度管理办法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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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建群为了开心,但健康永远要摆在第一位。据有关专业人事小零同志介绍,睡眠是最好的养生、美容之道。而休息,则是治病最好的药。古人讲求劳逸结合,我们作为21世纪的新新人类,比古人会享受。我们提倡劳、逸、娱相结合,把工作学习、休息和游戏的时间优化协调起来,务求实现人生最大的价值和幸福感。

据专业调查员小零同志调查显示,我国30岁以下人群,超过60%的人缺乏睡眠。而大多数人的睡眠不足是由作息时间不合理直接造成的。30岁以下的人群是我国未来30年中,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主力军。我们现在处于生长发育时期,如果在这一时期休息不好,势必会影响工作、学习和身体发育,由此涉及到日后的各种下至自身健康,上至国家兴亡的事情。

有见及此,我群特请来职业规划及时间管理专家小零同志,来协助我群制定作息制度,其规定如下,供大家共同遵守:

1、群聊天及群空间开放时间为8:00AM——12:PM。每晚12点准时关门。在开放时间之外的,向管理员说明特殊使用事由,经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2、群员需因应各自实际情况,保证有关的工作、学习时间。严禁在工作任务未达标、学习功课未完成的情况下进行游戏及聊天。

3、群员需自觉保证营养补给。10:00前没吃早餐,13:00前没吃午饭,20:00前没吃晚饭的群员,严禁进行游戏及聊天。

4、合理协调游戏及聊天时间。连续游戏时间严禁超过4小时。管理员有义务随时提醒群员适当离开电脑,活动身体,给疲劳的眼睛一点休息。各位群员不得说管理员烦~~~知道不?

5、如有群员违反上述4点中的任何一点,经发现管理员给予警告一次。再犯者,在群空间通报批评。累犯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游戏直接激情(风也同志深有体会)、屏蔽发言(小黑同志深有体会)、留群查看及开除群籍等处分。

此作息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群员如有任何意见及建议,均可在规定公布之日起五天内,跟帖给予提出。如没有建议,也希望群员跟帖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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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wifi使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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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办公区域的管理,创造文明、整洁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子(分)公司、各管理处办公室。

第二条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上下班时间按现有规定执行。

第三条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如确有需要须向直管领导报备,午休后应准时上班。

第四条不得将可能影响办公环境的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公司。

第五条员工上班时必须着装整洁、得体,不得穿军靴、露出脚趾及后跟的凉鞋及其他不适宜的装束,不准佩戴夸张、异类、过大的饰物上班。整体形象符合中的仪容仪表要求。

第六条办公时间因私会客需和直管领导报备,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私打电话必须简短。

第七条上班时间内办公区不得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任何时候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和肢体动作。

第八条上班时间内不得用餐、吃零食;

第九条个人所属的桌椅、设备、垃圾桶由各使用人自行清洁;部门所属的存储柜、文件柜内部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和清洁;

第十条办公室环境要求:环境整洁、摆放有序;随手清洁,及时归位;办公室内不得摆放鞋、雨伞等有碍形象和环境的杂物(鞋、雨伞存放于指定场所);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垃圾桶不超过3/4满。

第十一条公司办公区域、公用区域严禁吸游烟,吸烟的员工应注意他人的感受,控制吸烟量及避免在女性面前吸烟;冬、夏季开启空调期间,禁止在空调房内抽烟,须到有外窗的洗手间或指定场所进行。

第十二条工作期间和午休(餐)时间不得饮酒,不得带有酒精状态上班;接待公司客人的除外。

第十三条下班、或离开办公室30分钟以上的,须关闭不使用的电器、电灯等耗电设备,午餐期间关闭应关闭显示器和电灯;公文、印章、票据、现金及贵重物品等须锁入保险柜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遵守保密纪律,保存好各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五条文明用厕,节约用纸,注意保洁。

第十六条办公区内不得擅自添加办公家俱。

第十七条爱护公司财产和设备,发现损坏及时向办公室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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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差旅费管理办法解读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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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

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对于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办法不仅规定要及时报销,而且要求提供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因此对于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必须坚持凭票报销,按照规定标准和口径列支。

对于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虽然办法也谈及报销,但这里的报销不能理解为凭票报销,办法也没有要求工作人员提供对应的发票。由于这两项实行包干,并无发票与之对应。

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这里可以参考的内容在于培训、会议期间除了纳入主办方管理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以外,其他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仍可纳入所在单位差旅费管理。

纳入差旅费的出差补助(含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的包干标准,对于企业可以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税法上并不限制出差补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原则上只要是真实合理的出差补助都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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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物业管理中心工程部经理竞聘材料_竞聘指南_网

范文类型:竞选稿,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工程,经理,全文共 1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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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中心工程经理竞聘材料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

大家好!

首先,感谢管委会、软件园、物管中心和同志们给予我这次展示自我的机会和舞台。我叫,1962年出生。1983年毕业于浙江,工程专业,工程师;1983至1996年在××厂工作,历任专业教师、技术员、设备分厂副厂长;1996年招入原发展物业公司工作,现为发展物业中心副经理。今天竞聘的岗位是发展物业管理中心工程部经理。

我今天演讲的主要内容分二个部分:一是我竞聘工程部经理的优势;二是谈谈做好工程部经理的工作思路。

回顾本人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可以总结为三个方面。

第一、 尽职尽责为发展物业的初期建设鞠躬尽瘁。

1996年发展物业公司物业部组建初期百业待兴,针对建筑设计及施工中的大量缺陷,我配合主管副总构建了物业管理部的基本架构,并力排众议,从实际出发,力主建立一个精简、高效的物业管理队伍,并制订了一系列初期的规章制度。在这一时期,工程部重点做了二项工作,一是自主编制了一套计算机物业管理软件,使物业管理初步纳入到现代化管理轨道;二是改造及改正了大量大厦设计、安装中的不恰当、不适宜的缺陷,使得设备设施运行更安全、更经济、更可靠。

第二、 尽心尽力为发展物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众所周知,发展物业经历了多次变革,但我始终一如既往地尊重、支持各任领导的工作,维护领导的威信,愿当配角、甘作绿叶。辩证的看待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扬长避短,团结协作,做到:到位而不越位,补台而不拆台。在保证自己所管辖的工程部工作符合公司要求外,还为公司主编了一套“发展大厦物业管理制度汇编”及以后辅助编制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为发展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并且不断走向规范、走向成熟,贡献了自己的光和热。

第三、 全心全意为发展物业的突破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为了发展物业有一个更好的未来,我已积累了各种资料约10多万字,计有《物业管理招投标方案》、《住户手册》、《员工手册》、《质量手册》、《安保手册》、《企业ci手册》、《管理表格汇编》、《管理制度汇编》、《合同协议汇编》、《设备操作规程汇编》、《应急处理程序汇编》等。

我没有辉煌的过去,只求把握好现在和未来。今天,我参加工程部经理职位的竞争,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我有吃苦耐劳、默默无闻的敬业精神。在物业初创时期,我事必躬亲,到过大厦的每个地方,摸过大厦的每个部件,工作上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充分体现出 “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爱岗敬业的良好品质。

二是我有虚心好学、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我从学校毕业后,从没间断过学习提高。84年参加××省首批汉语言文学专业自学考试,连续二年合格,后因参加新厂筹建设计及以后的安装、调试、运行等繁重的工作而中断;为了进口设备筹建、安装工作的需要,我又参加了英语言专业学习;在担任设备分厂副厂长后,又针对所管工种需要,参加了电工、司炉、空调、管道等操作培训;随着进入发展物业公司工作,我又应工作需要,学习了电信、消防设备维护、安装和保养知识;根据现代化物业管理和公司实际需要,我又自学了计算机操作和编程,掌握了计算机辅助制图、设计;当国际软件园入住我大厦后,我又很快掌握了网络设计、施工和调试知识。现在为适应公司发展和自身学历的需要,我正在读物业管理专业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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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档小区委托物业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2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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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幢 号,业主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装修人;

装饰装修企业: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装修公司;

________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

为加强商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服、优良的生活环境,就_____小区商铺装饰装修管理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一、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内容

□拆墙改建 □木工装饰 □空调设备

□室内用电系统增改 □卫生间设备 □灯箱广告牌

□其它:

二、装修工程施工期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装修人须在该时间内装修完毕,过期须办理延期手续。

三、允许施工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星期日与其它时间不得施工,特殊情况以XX公司通知为准。

四、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

所有因装修安装工程而产生的材料、废料和垃圾(包括:沙、石、灰、水泥、泥头、木屑)等散装物品须用袋包装后由装修公司自行清运到XX公司指定的地点,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每100平方米300元计交到XX公司,由XX公司统一清运到堆放垃圾地点。

五、楼宇外立面管理要求

1、不得改变任何门、窗的款式和设计功能,室外灯箱广告牌、商铺招牌须按XX公司指定的规格进行安装(不得遮蔽二楼住户凸窗,厚20公分;长为商铺隔墙的墙心,钢架必须用防锈漆粉刷,并采用不锈钢包边,商铺招牌若需安装灯,必须是内置灯箱)。

2、装修人可以在商铺落地玻璃门内侧安装防盗拉闸,在窗户内安装不锈钢窗花或在室内安装自动报警系统,防蚊网只能安装在所有门窗里面。

3、空调安装须向XX公司申报同意后,按XX公司现场指定的位置安装。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装修人在装修前须带齐相关资料及图纸向XX公司申报装修,所有施工项目必须按照XX公司审批范围内的内容进行装修,不得虚报假报装修内容。经检查如发现有虚报假报和超审批施工的,必须停工补办申请审批手续,并在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不予批准的项目必须恢复原样。装修申报时装修人须交纳______元装修押金,装修公司须交纳______元的装修施工押金。

2、装修施工前必须由装修公司自行将冷热水系统进行试压测试,排水系统进行灌水试验和将电视、电话、室内照明等电气设备系统进行检查,并在动工前将试压测试结果填表记录交回XX公司,以便有问题能及时处理,否则装修动工后发生的问题由装修人承担责任。

3、商铺室内用电总负荷不得超过140,如须增容装修人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待供电公司批准同意后方可(其因增容所产生的费用由装修人承担),施工用电须由装修公司自行提供专用配电箱,将所用电源经过配电箱后再接线使用,以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

4、装修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现场煮食、留宿和烧制沥青。烧制沥青只能在XX公司指定的露天地方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人行道、屋顶天台、走廊等公共部位放置或加工装修材料及其它物品。

5、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和未经申请批准使用明火作业,并由装修公司配置手提式灭火器(2公斤10个或4公斤5个)。

6、不得侵占公共空间,在外墙、屋顶、天台等共用部位安装任何管、线、空调主机、热水器等设施设备;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7、不得切割、凿打天花、地面楼板、柱、共用墙体和改变总电箱位置,卫生间墙身、天花等处有排水管检查口的位置不得用墙砖或封闭式天花将排水管检查口封闭,必须在天花上做预留检查口。

8、XX公司将派人不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并在装修完工后派人对贵单位进行装修后的竣工验收检查。装修人或装修公司申请验收时,有给排水系统或电气线路增改的须先出具增改部分的给排水增改图、电气线路图纸方可进行验收检查。

9、XX公司只负责对装修后的隐蔽工程进行表面验收检查,由于装修施工技术、质量及装修所用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装修人或其它住户利益造成损失的,XX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商铺装修工程的________年保修期和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________年的保修期由装修人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如因未签订合同而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自己承担责任。

10、商铺装修竣工自表面验收检查合格之日起至商铺投入使用____日后,如无异常现象方可退领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

1

1、在装修时严禁损坏墙面、地面地砖,不得安装防雨蓬。

1

2、商铺的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1

3、安装空调外机时,必须由XX公司指定位置统一安装。

七、违约责任

1、未经XX公司批准就进行施工的违章装修安装项目,装修人必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样,经通知后在期限内未拆除或拒绝恢复原样的工程内容,XX公司将另行安排人员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2、电气线路、给排水系统、防渗漏等隐蔽工程必须按XX公司要求或相关规定,规范要求施工,如经检查有不符合的,经通知后必须拆除遮挡部分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如有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对贵商铺要求进行停工整改处理,所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或装修公司负责承担。

3、商铺装饰装修工程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损坏外墙等不合格工程内容XX公司将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验,直到合格为止。如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时,XX公司将另行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或停电停工整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4、装修人或装修公司在装饰装修活动过程中有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不合格等行为未整改合格时,XX公司将不予办理按金退领手续,如因此造成损失或产生费用的,XX公司将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5、属装修公司责任的由装修人自行向装修公司追偿。

6.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铺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7.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八、其它约定

1、为保证本商场装修工程的质量,XX公司将不定时派人到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指导施工,装修人和装修公司须配合XX公司对商铺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2、XX公司有权制止装饰装修活动中的影响公众利益、公共安全和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相关行为。

3、装饰装修工程技术质量和所用的产品质量由装修人按装修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自行进行验收或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验收,XX公司只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本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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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计划结尾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社区,物业,全文共 2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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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计划结尾

20xx年,全区物业管理以“创城和环境综合整治”为主线,以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和解决物业小区热点难点问题为落脚点,全面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及物业服务水平,工作计划如下:

一、健全管理网络 理顺管理体制

一是建立健全“区物业办-街道物业管理部门-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物业管理网络,各街道要成立物业管理牵头部门,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指导、协调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年内具备成立和换届条件的业主委员会要依法组织选举、换届工作,组织开展1-2次业委会专题培训交流活动,依法选聘物业企业,确保物业管理网络不缺位;二是按照“条块结合、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逐步推行物业管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切实调动和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的组织协调作用,研究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矛盾和焦点问题,形成职责明确、部门联动、体制顺畅的管理机制;三是健全“纵横交织”的物业监管网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将物业管理纳入对街道考核,建立由区物业办、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组成的物业管理纵向监管网络,指导业委会依法领导监督物业管理工作,建立横向监管网络。

二、加强行业监管力度 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对全区住宅小区实施分类管理,将住宅小区划分为“示范类、达标类、整改类”三类服务层次,并对各类小区采取挂牌公示,在物业服务大厅设置“笑脸、哭脸”公示牌,对“示范类”和“达标类”小区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此类小区的服务标准不降低,保持较高的业主满意度,对整改类小区要组织企业进行专项的学习、整改,限定期限提高档次等级;二是以“示范项目”为平台,抓点、带面适时组织一至二次物业管理分类现场会,年内要在区内树立4个示范点,组织全区物业项目经理及从业人员开展岗位轮训活动,带动和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三是规范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程序,推行物业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促使物业企业以优取胜,培养区内品牌企业,年内力争使两家企业提升资质等级,树立品牌优势;四是加强对物业公司资质动态监管,严格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对服务水平低、以及服务不到位投诉多,不符合经营服务条件的物业公司采取取消招投标资格、降低或撤销资质等级、责令退出市场的处罚措施;五是结合“达标创优”活动建立物业企业考核制度,开展物业企业质量满意度调查活动,每半年向小区业主开展一次问卷调查,对调查情况进行通报并记入对物业企业考核成绩,抓好对物业企业的督促整改,提高群众满意度,降低物业投诉率。

三、抓好旧小区改造整合 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一是继续对旧小区实施综合改造。会同城阳街道办事处对华城路旧小区及部分零星楼座制定合理的改造整治方案,完善配套旧小区设施,协调供电部门实施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做到改造一个、完善一个,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二是对已完成改造任务的海棠苑小区、华城路二小区、三小区安泰居北区等四个旧小区研究制定合理的整合方案,采取划片管理,实现一个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选聘一家物业企业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三是积极会同街道办事处组织指导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针对旧小区收费标准低的现实状况,研究出台相应政策,制定合理的管理方案,解决阻碍我区物业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切实提升小区综合环境及管理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好保障。

四、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机制保证新建项目配套完善

一是做好规划建设的提前介入,及时了解新建项目规划设计的各项配套细节,对项目的规划建设标准、公共设施配套、产权归属、验收移交等各类问题做到全程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二是建立在项目规划、施工、移交过程中与规划、开发、房产、建管、城管执法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系会议研究解决设计不合理、施工中扰民、配套不落实等实际问题;三是严把物业审批及承接验收关,按标准预留物业管理用房,严格执行房屋预售前物业审批流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四是严把新建项目物业公司入驻关,抓好物业公司入驻前的人员设置、培训管理、服务形象、物品计划及办公场所准备等各环节,做到高起点管理,高水平服务,为后期实施物业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五、及时高效处置物业投诉 建立投诉回访跟踪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物业投诉处置执行网络,物业办做好协调督办工作,督促物业公司抓好整改落实,各物业公司、物业项目明确一名联络人,确保联络及时,处置问题高效;二是建立物业投诉处置工作流程,明确投诉处理时限和处罚措施,将物业投诉处置情况纳入到对街道和物业公司的考核内容;三是建立物业投诉定期通报、分析、预警机制,高度关注网络、新闻媒体等各类舆情信息,有针对性的做好回复、宣传、解释、沟通工作,对物业公司做好预防性督促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四是结合行业培训,就常见投诉问题做好政策依据梳理、规范回访要求、避免矛盾扩大;五是建立投诉回访跟踪机制,保证投诉问题处置及时、回访到位,适时跟踪督办回访,避免造成重复投诉,降低物业投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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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员工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2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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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工作制度

一、上下班制度

1、上班时间:上午 8:30—12:30

下午 13:00—17:00 2、上班要求在考勤表上签到

3、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一天以上的事情,需经总经理批准,两天以上的病假需要有医院的证明。

4、处罚:无故迟到、早退或有事不请假者、一经发现,公司将予以批评警告,并处以5元/次的罚款;无故旷勤一天者,罚款50元/天,情节特别严重者,将在全员大会上进行公开批评,做出书面检查,并处于不低于100元的罚款。

二、办公室制度

1、热爱本职工作,勤奋认真,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注意仪表,化妆得体,衣着整洁。 2、在工作中使用服务礼貌用语,主动热情。

3、上班时间不准吃零食,不得在办公室内抽烟。 4、上班时间不随便离岗、串岗,不得在办公室高声喧哗。

5、保持办公室良好的卫生环境。

6、爱护公共财物,办公室用品的领取、归还建立签字制度。

三、办公室电话达的使用制度

1、严禁拨打非公司事务电话。

2、公司事务电话每次不宜超过3分钟,尽量缩短通话时间,以免影响正常业务。

3、自觉遵守电话使用制度,特别业务电话需征得业务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第二章 员工守则

一、基本准则 1、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关心公司业务情况,爱护公司财产,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

3、加强沟通、增进合作、精诚团结。

4、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平等待人。

5、敬业乐业、钻研业务、提高效率。

6、更新观念、好学上进、开拓创新。

7、开源节流、力求节俭、反对浪费。

二、职业道德要求

1、从事与本公司利益冲突的业务时,员工应向公司提出职务上的回避。

(1)员工的直接亲属不得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地进行业务往来; (2)不能介绍直系亲属或不符合公司招聘的人员进公司;

(3)夫妻双方已在本公司的不能在同一部门(区域);

2、公司对外的交际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的原则,严禁涉及不法行为。

(1)对业务关联单位的一般性邀请活动,应报部门经理批准,且需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同行;

(2)对外展开工作时,禁止以贿赂及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利益;

(3)对应邀出席、考察、签约、学习的应报公司批准;

3、严禁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任何利益,在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而不得不收的,接收后三天内应向总经理助理汇报。

4、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得将公司的资金、房产、车辆、设施、设备、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赠与、转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5、严禁偷窃,侵占公司财物,挪用公款,如有发现应及时举报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司财产受损。

6、代表公司外出参观、学习、比赛,所获资料应交总经理办公室,所获奖金、奖品应交法律监察室报公司统一安排。

7、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可以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况:

(1)投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行业;

(2)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高利益;

(3)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从行为;

8、保守公司秘密:

(1)公司涉密文件包括:标有保密级的公司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工程情况、投保情况、业务数据、财务数据、电脑资料、合同资料及其附件(如送货单据)等;

(2)对持有涉密的文件需妥善保存;

(3)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得将涉密文件自行复制,带出公司区域对外提供;

(4)涉密文件不需保存时,保证予以销毁。

三、工作要求

1、工作注重计划性、合理性、条理性;

2、具有良好的服务仪式、服务态度、服务技巧;

3、围绕营业工作,恪尽职守保障商场营业。 4、充分合理利用公司局域网,加强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

5、对工作出现的问题不推诿,勇于承担责任。

6、工作任务:市场部一般员工每月需完成3000元的基本任务,未完成基本任务者一律不能享受职务津贴;行政人员需要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任务,否则也不能享受职务津贴。

7、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做到“先服务后投诉”。

(1)对公司的现有制度、管理方式、经营决策方面如有意见或建议,应向上级反映。

(2)相关人员接到员工投诉或建议后,应在三天内给予答复。

(3)在规定时间内得不到答复的,可越级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反映。

8、对公司赔发给个人使用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不准违规使用,公司为其员工配备通讯工具及报销通讯费用的人员,必须保持通讯设备处于开机状态并能及时回应。

9、未经分管经理助理以上人员或电脑部经理同意,非应工作需要的仓管人员不得进入主机房。

四、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入住

(1)公司正式员工无法自行解决住宿的,须填写“住房申请单”向公司申请入住宿舍。 (2)分店员工住房申请需部门主管,分管行政经理,总办主任批准,职能部室员工住房申请需经本部门经理,部总办行政,总办主任批准方可入住。

(3)住房申请获得批准的员工,须签订“员工宿舍入住合约”一式两份(本人与公司各持一份)。

(4)总办行政于每月8日和22日,下发“员工宿舍入住通知单”和“企业员工宿舍入住合约(个人联系)”由寝室长根据“员工宿舍入住通知单”上制定的房号和床位安排员工住宿,并将钥匙交给入住员工配置。

2、调房

(1)分店员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寝室长核实,经分店部门主管及分管行政经理批准后,由分店行政自行调配,并于每月20日前将本月调房清单传至总办行政。

(2)未住宿舍者每月可获合同中规定的补助,补助发放形式为按月不按日计算,未满一个月一律不得享受补助。

3、退房:住宿员工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于每周三、六上午(9:00----12:00)到总办行政办理退房。分店员工退房须经寝室长和分管经理批准。

4、留宿:员工亲属来探访留宿者,员工应提出书面申请,须做好留宿记录,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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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物业管理服务个人年终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个人,全文共 1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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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电器公司的售后服务的技术人员,以来,我努力工作,完成了全年任何。现在对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好本专业的技术

无论从事什么样的工作,专业技术永远是立足之本。作为售后技术这一块虽说不一定要求的技术要跟研发人员的那么高,但是最基本的也要知道。起码客户问起来你能够立马回答得出并帮助他们很好的解决问题。一开始我老是说工资怎么那么低,不过现在想起来也就释然了,就算是有一万块的月薪放在那里,你拿什么来换。出来之前还满怀信心的,但是接触几次之后就发现自己太稚嫩了,有时很想回去,但是想想又不甘心,我不能灰溜溜的回去要有所得才行。所以很感悟,学好技术是重中之重,先立足,在讲发展,可持续发展。打扎实基建,才能建得起高楼大夏。不过,这些工控自动化产品的技术要想学好也不是那么的容易,很枯燥,涉及的很广泛,还必须有一个对技术有欲望的心。特别是售后技术这块,不只是只知道本产品的,还要了解它所应用在什么方面,是什么机械,带动它的是什么系统等等。这些不可能一天能够学的会的,要想大概的知道,必须要穿越一些不为人知的黑暗,去学习、去工作、去摸索、去思考。我相信在这领域里的人才想必也是经历一些不为人知的黑暗才有今天的成就的吧。所以我什么都不是,我就是一草根,需要从新学习。

二、学会与人沟通

做我们这样子的工作,和人打交道是必不可少的事,有个良好的沟通能力可能会让你事半工倍。还有就是每次出差到现场作业时我都要有个心理准备,因为客户的心情不能确定,毕竟买了我们的产品出了故障对他造成一定的损失,随时会喷你一脸口水,所以抗压能力也要强。在这个时候只能小心谨慎的应付了,我一般只会说“请你放心,我会尽快帮你解决问题的”。还有出门在外,说话也要小心,尽量的从客户的心理出发,态度要好,绝对不能顶撞人家,人家可是我们的上帝。在与客户沟通时,对你从事的技术要求也是很高,一般在沟通时问的最多的也是技术性的问题;有时碰到一些不懂的技术问题就很纠结。如果是“嗯、啊、哦”的回答的话那就麻烦了;这样的问题就不要正面的去回答了,先从自己会的入手,尽量的转移到别的地方去,反正能帮他解决问题就可以了;要不然客户会对你的人产生怀疑的同时,也会对公司的形象造成损失,最要命的是他突然奔出一句来‘你到底会不会的’那样的话自尊心那就大受打击啦。所以在和人家沟通时要么不说在现场赶紧解决故障走人,要么就尽量的往自己知道的扯少跟人家在那里废话。

三、事前准备事后总结

在接到客户电话时,必须先了解体的情况看能否电话解决,如果要到现场去的话,那就去分析这个故障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然后从分析中知道大概要准备元器件,工具什么的。俗话说“成功是为有准备的人的”。完成任务之后,做一下总结,把现场的情况记下来,比如:我们机器所应用在什么机械上,用到了哪些参数,输入输出的电压电流等。最后分析出出故障的原来,这个是对技术的提高比较好的方法,也是公司要求我们做的。

还有出差到现场并不没有别人所说的那么美好,一个人的旅途总是那么寂寞孤独;还要忍得住孤寂、耐得住枯燥、拆得了机床、修得了变频器、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这些都是售后技术人员的基本要求。抗得了就勇敢的抗,抗不了就放一旁;毕竟背后还有一个公司,公司里还有那么多的伙伴支持着呢!都说售后服务是一个营销的过程,也是再营销的开始,我想我会努力的去维护好公司的品牌形象为公司争取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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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物业管理个人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个人,全文共 1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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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__物业人倡导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高规模管理能力为确保物业稳健发展的总目标而努力奋斗。也是我分公司管理处客服中心不断改进完善各项服务管理机能的一年。在这期间,岭秀城管理处的前台客服工作得到了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得到管理处各部门的大力协助,经过全体客服人员半年来的努力工作,前台客服接待工作较上一年有了较大的进步,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得到完善和落实。让“开发商满意、业主满意、公司满意”的理念深深烙入每一位客服工作人员的脑海。回顾半年来的客服工作,有得有失。现将半年来的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规范服务操作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实行品质督察制度。

一个好的客服管理及服务,人员的专业性和工作态度起决定性的作用,针对客服工作中接待人员的专业知识不足的问题,参与实施了管理处20__年2月在五系住宅楼业主入伙前夕公司对客服人员进行的岗前强化培训。入伙资料审核——签约——缴费——验房——领用钥匙。及安保现场秩序维护这几个环节、进行现场理论讲解、学习讨论、模拟实操演练、统一规范了服务标准。使客服人员综合素质得到了提升与加强。公寓楼、5系业主入伙期间由于管理处前期客服接待工作准备较为充分,业主入伙期间这支专业化、高标准、人性化的服务得到了开发商与业主一致好评。在次后的小区房屋装修审批、工程质量投诉处理中将这一服务标准实行了流程再造收到了良好的较果:

为了巩固这一服务标准、与服务水准长期化。作为分公司在管理处推行品质督察115条制度的品质督导员。结合现有的三级检查(主任、事务助理、班组长)对安全、事务、工程、清洁等部门实行不定期考评检查、对于不合格项出榜公告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对员工的着装、礼节礼仪、精神面貌、岗位质量记录方面进行了规范。结合我司的酒店式物管服务理念、这一特色人性化服务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业主。着装整齐、威严挺拔门岗保安、彬彬有礼、面露微笑的前台客服。整洁干净的小区环境、亮丽光洁的楼宇大堂。在公司总部服务品质抽查、开发商实地物管工作考评时得到了较高赞誉。

二、推广环境模块作业标准、强化清洁培训、加强员工队伍建设。

按照公司体系文件清洁模块中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组织编写了清洁工作指引。并对不同的岗位进行相应的实操培训。使其掌握保洁工作知识达到物业保洁工作的要求。在五系住宅楼业主入伙前夕,按照公司制订的开荒方案,组织保洁员对新入住楼层进行开荒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开荒工具缺少、人员配备不足等不利的条件下,于规定的时间内圆满的完成了商品房开荒工作。由于物业管理属于劳动力密集型的第三产业、加上前期金融风暴的影响,人员流动性很大。又面临市场招工难的现状,一段时间岗位人员严重缺编。对整体清洁队伍建制、工作的展开,提出了严俊挑战。为此和员工多方面沟通,稳定员工情绪,没有影响到工作质量。根据各岗位工作需求情况,重点加强了人员的合理配置和工作负荷量之考核,实际运作特点和要求,调整了班次和值班时间,在不增加人员的情况下,基本满足了保洁工作的要求。

三、维护物管合法权益、推进小区抄表到户工作移交。

物业管理企业无偿为水电部门代收代缴水电费、代业主垫支水电费,一直是制约行业发展、引发业主与企业纠纷的老大难问题。作为管理处专项工作负责人。为推进小区水电收费直接抄表到户,在业主用电用水申请、资料整理、小区计量设备设施移交等环节上、配合市政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细致具体的工作。对于设备设施移交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承建方及时整改。并做好业主对于抄表到户的咨询与解释工作。宣传有关水电抄表到户的相关规定和实行水电抄表到户的必要性。

四、做好物管费的收缴物业管理是一个系统工作,催交拖欠管理费也是管理处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管理费的收取是物业服务工作开展的保障。进行上述工作时,通过电话联系、上门催收、派送催缴通知书等手段通知欠费户。对业主逾期仍然未交管理费的欠费业主名单及金额在每栋大堂公告栏公告。同时,加强“管理费与业主义务”以及相关法规知识等的宣传。经过以上的工作,业主欠交管理费的面5月份减到业主总数的20%以内。这表明管理费催交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余下欠费业主、拒交到底的少数业主,采用联合业主委员会共同做工作,行政仲裁或寻求司法解决等途径和手段以求问题的最终彻底解决。

五、针对20__年上半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为了做好下半年的工作突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自身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益;

(二)加强清洁队伍思想教育,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技能

(三)搞好对外联络工作,与开发商、政府部门、业主之间关系的协调,进一步理顺关系;

(四)业主申请用水用电资料的移交,完成小区水电抄表到户。

(五)做好下半年新入职员工的岗位培训工作,完善品质督察考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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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物业管理工作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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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委区政府、街道党工委领导指导下,__社区工作站积极做好辖区物业管理单位的桥连工作,为辖区管理处提供了良好的沟通平台。

一、营造和谐社区、平安社区。

在物业单位联席会议的基础上,辖区管理处与社区工作的联系更为紧密。物业管理单位对社区的各项工作都很配合,只要工作站有需要的,物业单位都全力以赴,全力配合社区工作。特别是对于社区计划生育、出租屋管理、卫生、联防、维稳、治安、人民调解、信息反馈等各项工作,辖区各物业单位均已当成是本单位的工作,要求管理处上下工作人员都全力配合。对于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管理处也一直积极参与。

二、加强社区内各物业单位与群众居民的联系

__社区工作站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把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处、辖区单位、辖区民警、社区各组织等紧密联系在一起。

__社区工作加强与物业单位、辖区单位、辖区民警、社区群众居民之间的联系,为大家提供了良好的沟通平台,在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创建“和谐小区和谐社区”。

三、加强社区内物业单位与群众居民的联系

__社区工作站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把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处、辖区单位、辖区民警、社区各组织等紧密联系在一起。社区组织“义务治安巡逻队”,巡逻队成员包括社区党员、社区群众、辖区内单位。此次活动有利于加强社区群众、辖区各单位、组织的联系,有利于群众了解社区、社区了解群众,也有利于把“平安、和谐”渗透到社区各个方面。

四、加大物业管理力度

针对辖区内居民的投诉,我社区工作人员积极联系铁路相关部门和市、区市政部门协调解决和平路与铁工里交叉口的污水长流问题,经过多方努力已经成功得到解决。

我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到楼院卫生整治工作中去,从年初开始各个楼院集中清理,先把东村6—21号楼、44、45号楼进行了打扫,接着在南村1—7号楼和__30—34号楼和68—73号楼进行打扫,然后把西中和路和铁工里的楼院一一进行清扫,保证居民生活环境的美化。

根据每个小区的特点,根据居民的需要,我们组织的每次活动,都让居民群众感受到了__社区是真正地为居民服务、真正的与居民连成一条心,同时也为社区提供了更好的机会与小区居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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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市物业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5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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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

为了规范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了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20xx年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希望大家喜欢!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七号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10月17日颁布,20xx年1月1日实施)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xx年9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xx年10月17日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20xx年9月25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特区物业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物业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 市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本条例以及其他关于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关于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研究拟定或者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措施;

(三)指导、协调区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行业协会等依法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四)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区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市、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在区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协调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

社区工作站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街道办事处可以委托社区工作站办理物业管理相关事务。

第六条 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市物业管理协会)是物业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应当积极规范行业经营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物业服务规范,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并组织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调解行业内部争议等。

第七条 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制定。

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管理规约

第八条 物业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应当依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较少的,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会议和业主委员会行使职权。

第十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组织召开。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时,应当邀请物业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派员列席。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召集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

(二)发生重大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

(三)本条例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业主提议召集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委员会应当核实提议人的业主身份。

第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不按规定召集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可以请求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召集;逾期仍未召集的,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召集。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议题、时间、地点、方式以及表决事项等予以公告,并同时抄送全体业主。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与会业主所持有的投票权超过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投票权半数,且与会业主人数超过全体业主人数半数的,业主大会会议方为有效。

前款所称与会,是指业主在会议签到表签字确认;采用或者同时采用书面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包括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选举票上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方式交回表决票或者选举票。

业主投票权数按业主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物业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计算为一票,不足一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第十五条 业主可以自行投票,也可以委托他人投票。

委托他人投票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投票权数。受委托人投票时,应当出示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明。

一个独立产权单位登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应当自行确定一名投票人。

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

一个独立产权单位拥有一个表决票或者选举票,每张表决票或者选举票上应当标明该产权单位的投票权数。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应当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和与会业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多数同意。

业主大会作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决定,应当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和与会业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作出决定三日内,将决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抄送全体业主。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通过管理规约、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

(一)物业出售且已经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满二年的。

物业管理区域符合前款条件后六十日内,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业主也可以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书面告知后一个月内,负责核实并组织、协调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第二十条 筹备组由五至七名成员组成,其中社区工作站负责人一名、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一名、业主代表三至五名。筹备组组长由社区工作站负责人担任。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社区工作站在愿意参加筹备工作,且有一定人数业主推荐的业主中确定。筹备组成员不得担任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筹备工作所需要的物业和业主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委员和候补委员组成。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从委员中选举产生。

候补委员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不具有表决权。

业主委员会可以聘请执行秘书,负责处理业主委员会日常事务。执行秘书的工作职责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业主委员会委员津贴和执行秘书薪酬,从物业服务费中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专款专用。

业主委员会委员津贴和执行秘书薪酬标准由业主大会决定。候补委员不领取津贴。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授权的自然人代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服务费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三)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组织能力;

(四)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任职;

(五)书面承诺积极、及时、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十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委员和候补委员候选人各一名。筹备组应当审查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资格并确定候选人名单。

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七名委员组成,组成人数为单数,具体人数由筹备组根据该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候补委员人数按照委员人数的百分之四十设置。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按照预定名额和候选人得票顺序当选。

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时,经业主委员会决定,从候补委员中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二十六条 未能依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集体辞职的,经区主管部门确认后,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时组织召集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除业主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召集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时,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使用人以及相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成立情况向区主管部门备案。

区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情况书面通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公安派出所和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单位。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变更情况向区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召集和主持。

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主任、副主任无正当理由不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指定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委托他人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邀请物业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派员列席。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时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一名委员拥有一票表决权。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会议情况以及决定事项以书面形式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三十条 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布信息,应当经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并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就下列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签字同意:

(一)提请业主大会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二)提请业主大会决定调整物业服务费;

(三)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方式;

(四)提请业主大会批准物业服务合同;

(五)召集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六)终止委员职务以及将候补委员递补为委员;

(七)中止委员职务并提请业主大会罢免委员职务;

(八)涉及业主重大利益的其他决定。

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并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

第三十三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不得作出与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不得组织、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物业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委员会超越职权作出决定,或者作出与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由签字同意该决定的委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或者报酬;

(三)收受可能妨碍公正履行职务的其他利益。

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中止其委员职务,并提请下次业主大会会议审议决定:

(一)不履行业主义务、不遵守管理规约,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

(二)一年内三次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四)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业主委员会中止委员职务时,应当允许该委员提出申辩并记录归档。

第三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其委员、候补委员职务自行终止:

(一)不再是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

(二)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丧失工作能力;

(三)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辞呈;

(四)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任职;

(五)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第三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缺员,全体候补委员递补为委员后,仍缺员超过百分之四十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增补。

第三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区主管部门决定予以解散: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严重影响社区安定及公共秩序;

(三)不按规定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情节严重。

区主管部门解散业主委员会的,应当通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依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九条 分期开发的物业,可以在分期开发期间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新一期物业的业主入住后,应当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但增补后的业主委员会委员总人数不得超过十七人。

第四十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中止和自行终止,候补委员递补为委员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向区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委员、候补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六个月,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换届选举,并报告区主管部门和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换届选举应当在任期届满前三个月完成。

在任期届满前三个月尚未完成换届选举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或者监督业主委员会组织换届选举,并在上届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不得继续履行职责。

第四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档案资料以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财物等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四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解散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应当在区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做好有关财物清算和资料清理工作,并在宣布解散后三个工作日内移交给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代为管理。

第四十四条 业主可以查阅业主委员会所有会议资料,并有权就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询问,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答复。

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将工作情况通过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

第四十五条 业主应当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管理规约。

临时管理规约和管理规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物业管理区域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和维护规则;

(二)业主合理使用物业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

(三)物业天面、外墙、门窗及户外设施保洁和装修规则;

(四)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的权利和义务;

(五)业主分担物业管理区域各类费用的方式;

(六)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 临时管理规约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报区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将备案后的临时管理规约在物业销售场所公示。

业主在入住时,应当签署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在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四十七条 业主认为临时管理规约和管理规约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显失公平的,可以请求区主管部门予以撤销;区主管部门可以撤销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显失公平内容,也可以决定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中对特定业主显失公平的内容对该特定业主无效。

第四十八条 管理规约正本由业主委员会保管,并于通过后三日内,将副本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并在十五日内抄送全体业主。

第四十九条 业主大会通过的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由业主委员会在通过后十五日内报区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依法刻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后,应当在十五日内报区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应当制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和档案管理规定,并建立活动档案供业主查询。

经业主大会作出决定的,方可使用业主大会印章。

第三章 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五十条 建设单位有权根据本条例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并以未出售物业业主身份享有相关权利。

第五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中承担下列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物业保修责任,并向业主提供物业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二)依法参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协助成立业主大会;

(三)依法提供物业服务用房;

(四)以未出售物业业主身份承担相关义务;

(五)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无偿提供物业服务用房,包括物业服务设备用房、物业服务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

物业服务设备用房面积根据设备安装、使用、维护实际需要提供。

物业服务办公用房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提供:

(一)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总建筑面积二十五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物业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提供,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按不少于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提供;

(二)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总建筑面积超过二十五万平方米的,除按照二十五万平方米的千分之二提供外,超过部分按千分之一的标准提供。

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从物业服务办公用房中调剂,建筑面积应当不少于二十平方米。

第五十三条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有独立产权并具有正常使用功能。

物业服务用房产权属该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所有,权属资料由业主委员会保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提交物业服务用房房号、面积等相关资料。

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和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核查并注明物业服务用房房号。

第五十五条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依法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第五十六条 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中应当标示“物业”字样。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独立核算的服务机构。

第五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取得资质证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加入市物业管理协会。

本条例实施前已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自本条例实施后三个月内加入市物业管理协会。

异地物业服务企业在特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加入市物业管理协会。

第五十九条 市物业管理协会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自律性监管,建立诚信档案和诚信风险预警公告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规范,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应当要求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警告、业内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等制裁。

受到市物业管理协会公开谴责的物业服务企业,二年内不得参加物业服务招标投标,业主大会可以提前解除与其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受到市物业管理协会公开谴责的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物业服务企业二年内不得聘用其从事应当由取得物业服务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的工作。

市物业管理协会给予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从业人员警告、业内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的,应当报区主管部门备案;给予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公开谴责的,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六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承担机电设备维修养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专项服务,但不得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或者转交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六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转让或者以出租、挂靠、外借等形式变相转让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第六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物业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标准由市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和发布。业主大会对物业服务有特殊要求的,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第六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区主管部门报送季度、年度统计报表和其他相关统计资料。具体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章 物业服务

第六十四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提供物业服务。物业管理区域内地上以及地下建筑物、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不得分割管理。

分期开发的物业,前期建成部分已确定物业服务企业的,后期建成部分应当由同一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

第六十五条 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并遵循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具体划分方法如下:

(一)物业管理区域以物业建设宗地红线图的范围确定,但已经自然形成独立物业管理区域且无争议的,不再重新划分;

(二)分期开发或者有两个以上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区域,共用主要配套设施设备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已经自然分割或者习惯形成多个相对独立小区的,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三)不同物业管理区域地理上自然连接的,经各自的业主大会同意后,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划分物业管理区域有争议的,由区主管部门会同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处理。

第六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应当与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的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等。

关于物业服务内容约定不明的,依照市主管部门发布的物业服务标准执行。

第六十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酬金制或者包干制的计费方式。

酬金制计费方式,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金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部分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支出,结余部分归业主所有,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的计费方式。

包干制计费方式,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盈余归物业服务企业所有,亏损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计费方式。

第六十八条 采用酬金制计费方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的,酬金的计提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大会根据企业资质、服务内容与水平等因素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六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二年至五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时,业主大会尚未成立或者未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原合同可以继续履行至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

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向业主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办公场所、联系方式和资质等级等。

第七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相关资料,并同时移交业主相关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前款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

禁止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泄露业主资料。

第七十一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除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或者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七十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 同时移交下列资金、资料和物品:

(一)采用酬金制计费方式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结余;

(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结余;

(三)物业服务用房;

(四)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有关物业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的有关资料;

(五)采用酬金制计费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的企业,用物业服务费购置的资产及物品。

第七十二条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逐步实行统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制度。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制定。

第七十三条 物业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住宅物业服务招标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由政府财政性资金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物业,其管理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相关标准和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一)物业属于单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少于十人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的;

(二)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业主大会决定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的;

(三)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多层物业总建筑面积低于五万平方米,或者高层物业总建筑面积低于二万平方米,或者多层、高层混合物业总建筑面积低于三万平方米,经业主大会决定同意的;

(四)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的。

符合前款第(三)、(四)项条件的住宅物业,建设单位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经区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选聘行为无效。

第七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副本报区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对突发性自然灾害,供水、供电和供气事故,物业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治安及刑事案件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进行具体规定,并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应当报区主管部门备案,区主管部门应当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给予必要的指导。

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紧急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并配合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

第五章 物业使用与维护

第七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装修施工进行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当要求行为人及时整改;行为人未按要求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七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维护、修缮、装修监督等工作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提供方便。

需要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提供方便的,应当事先通知,并就相关具体事项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协商。

第八十条 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由全体业主承担,物业部分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由部分共有的业主承担;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由业主负责。共有物业遭人为损坏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要求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公用事业以及通讯、有线电视等经营单位,应当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一条 物业天面、外墙和楼梯间等设施,应当保持安全、整洁,每五年至少修缮或者粉刷一次,费用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业主自有空调架、防盗网等外观设施,应当每三年至少检修或者粉刷一次,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八十二条 物业影响市容美观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修缮或者改造。

对影响市容美观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物业未及时修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请求区主管部门责成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限期修缮;逾期不修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代为修缮,修缮费用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承担。

第六章 费用和资金

第八十三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主管部门制定。

物业服务费的具体标准,由当事人根据前款规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十四条 业主入住前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业主入住后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建设单位出售物业时,不得向物业买受人承诺减免物业服务费。

前款所称入住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业主收到书面入住通知并办妥相关入住手续。业主收到书面入住通知后,在通知期限内无 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关入住手续的,视为入住。建设单位没有事先书面通知的,以业主实际办妥相关入住手续为准。

第八十五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有两个以上独立产权单位的,应当设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包括首期归集的专项维修资金和日常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

首期归集的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按照物业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二,在办理该物业项目初始登记前一次性划入指定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日常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在交纳物业服务费时一并交纳,由物业服务企业按月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日常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交纳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主管部门制定。

市政府应当根据物业不同类型,分别制定各类物业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十六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在银行设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存储、使用、增值和查询等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各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遵循按幢立账、专户存储、核算到户、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拨付快速、手续便捷的原则。

市主管部门可以在代管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以支付相关单位的代收、代管等费用。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制定。

第八十七条 物业保修期满后,由业主大会决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物业部分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需要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经该共有物业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但不得与业主大会对物业全体共有部分作出的决定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物业全体共有部分所需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

(二)物业部分共有部分所需费用,由该部分共有物业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

物业共有部分遭人为损坏的,其修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八十九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超过首期归集专项维修资金金额百分之七十的,业主大会应当续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续筹的资金应当不低于首期归集的专项维修资金数额。

第九十条 业主转让物业时,其名下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随物业一并转让;因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物业灭失的,应当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退还业主。

业主未缴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该物业的转让和抵押登记手续。

第九十一条 本条例实施前,建设单位未按照《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划拨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应当按照该条例有关规定继续缴交。未按照规定缴交的,由区主管部门予以追缴。

按照前款规定收取与追缴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应当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九十二条 本条例实施前,业主按照《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缴纳的住宅维修基金,应当由该物业的管理单位按户设账,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全额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本条例实施前,业主未按照《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缴纳住宅维修基金的,应当按照该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补足。

第九十三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业主大会决定支付物业服务费、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承担有关分摊费用。

第九十四条 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缴清物业服务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应当承担的有关分摊费用。

物业被依法拍卖的,拍卖机构应当在拍卖前明示物业服务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相关分摊费用支付和交纳情况。

第九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采用酬金制计费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季度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费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从物业服务费中支出。审计报告由业主委员会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

第九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支情况。

第九十七条 物业服务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有关规定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责任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将临时管理规约报区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以下罚款。

第一百条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三个月内提供;逾期未提供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按照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市场平均售价和规定的物业服务用房面积,向业主大会支付专款,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专项用于承租、购置物业服务用房,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一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擅自处分依法属于业主的共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服务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责令退还所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未加入市物业管理协会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一个月内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逾期月数每月处以一万元罚款。

第一百零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聘用受到公开谴责的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或者转交给他人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主管部门吊销或者提请吊销其资质证书。

第一百零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转让或者以出租、挂靠、外借等形式变相转让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不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和相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报表和相关资料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不按时报送统计资料的,处以五千元罚款;对提供虚假统计资料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八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和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不提供或者移交相关资料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规定,未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有关资料、财物等移交给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主管部门吊销或者提请吊销其资质证书。

第一百零九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故意泄露业主资料的,由区主管部门处以二万元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千元罚款。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或者执行秘书故意泄露业主资料的,由区主管部门处以一万元罚款。

第一百一十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反本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应当负责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处以一万元罚款。

第一百一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未将物业服务合同报区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罚款。

第一百一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退出;逾期仍不退出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逾期所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并按月处以五万元罚款;逾期三个月仍不退出的,由市主管部门吊销或者提请吊销其资质证书。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未保持物业天面和外墙等设施安全整洁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业主、业主大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修缮、粉刷,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一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不履行代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义务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其追收;非业主原因而拒不执行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缴纳。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后,有权向未缴纳的业主收取。

物业服务企业逾期未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户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存入,并按逾期月数每月处以一万元罚款。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有关规定,侵占或者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区主管部门依法追回被侵占或者挪用的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被侵占或者挪用资金金额两倍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六条 建设单位不按照本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缴交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经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交后拒不履行的,由区主管部门按应交款项逾期天数处以每日万分之五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主管部门吊销或者提请吊销其相关资质证书。

第一百一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拒不移交住宅维修基金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移交;逾期仍不移交的,按逾期月数每月处以五万元罚款。

第一百一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未按季度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罚款;业主委员会违反本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未将审计报告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直接责任人五千元罚款。

第一百一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未按期公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支情况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罚款。

第一百二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未实行明码标价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一百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不及时移交相关资料和财物,或者不按照约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经区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后仍拒不改正的,由区主管部门提请公安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二十二条 本条例对物业管理相关事项未作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可以由区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在征求该住宅区业主或者使用人意见并取得过半数书面同意后,指定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一百二十四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等示范文本。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条例要求市政府或者市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示范文本的,市政府或者市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本条例实施后十二个月内制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本条例规定罚款处罚的,市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具体实施标准,与本条例同时施行。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4年6月18日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xx年6月25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正的《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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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企业,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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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管理处值班分管理人员值班和财务值班

1.1 管理人员值班:节假日及每天晚上,管理处须安排一名管理人员值班。

1.2 财务值班:由管理处在每周星期六上午须安排一名财务人员值班。 2.0 管理处值班时间

2.1 节假日管理人员值班时间: 上午: 9:00—11:30

下午:14:00—17:00

2.2 晚上管理人员值班时间: 晚上:17:30—20:00

3.0 管理处值班安排

3.1 管理处每月底须安排好次月值班表,上墙公布,公司相关部门随时抽查。

3.2 值班人员因故请假、调班,须经主任同意,安排好代班人员。

3.3 当值人员因故需离岗,须安排好代班人员。

4.0 管理处值班纪律及要求

4.1 当值人员须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4.2 当值人员不能迟到、早退、脱岗。

4.3 当值人员不得擅自调班,否则按脱岗论处。

4.4 当值人员值班地点为管理处办公室。

4.5 当值人员遇到不能处理的事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4.6 当值人员违犯值班纪律,按《员工奖惩条例》与《考勤细则》规定处理。

4.7 当值人员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

5.0 管理处值班人员权限

5.1 值班管理人员有权调动本处的所有员工,有权纠正本处员工违纪行为。对违纪人员,有权建议管理处按《员工奖惩条例》予以处罚。

5.2 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对本处的突发事件有临机处置权。

5.3 财务值班人员只负责本处的费用收缴工作,不办理退款手续,特殊情况须由主任签字方可办理。

5.4 财务值班人员对未结清费用而需搬离本小区的业户,有权要求管理人员值班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6.0 补休

6.1 管理处值班不计加班工资。

6.1.1 节假日管理人员值班可安排补休。

6.1.2 只有一个财务人员在晚上值班的管理处,财务人员工作日的上班时间由原八点调至九点。

6.1.3 管理人员值班人员补休须经主任同意。

7.0 遇强台风、暴雨、洪水及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等特殊情况,管理处全体人员均须留守管理处。

8.0 本规定由公司管理人员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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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有关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外贸,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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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合理使用资源,加强公司办公用品和计算机耗材使用管理,有效降低公司运行成本,培养勤俭节约的习惯,打造节约型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公司所有行政部门。

3.定义:无。

4.管制流程:无。

5.执行方法:办公用品和耗材的使用管理应坚持“统一管理、合理使用、节约高效”的原则。

5.1 办公耗材采购:

5.1.1办公耗材采购工作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廉洁及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

经过价格比对和实地考察之后上报主管领导,经审批后进行定点采购。

5.1.2办公设备(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电脑,电脑硬件等各种电子设备)的

购置经管理部核实后,一律由管理部和采购人员共同负责采购。

5.1.3办公用品(指:电池,中性笔芯,各种笔记本,会议记录本,复写纸,计算器,订书机,文件夹,打印纸,钢笔墨水等)由仓库或使用人提出申请统一购置,各部门不得自行购买。

5.2办公耗材领取:

5.2.1 办公用品和耗材的领取实行“统一管理、以旧换新”的原则。

5.2.2铅笔、签字笔、钉书针、回形针等低值易耗办公用品领取时凭部门主管签字的领料单领取并填写领用登记表,不得代领;电脑硬件、打印机墨盒等易损易耗件一律以旧换新,凭分管副总签字的领料单领取并填写领用登记表。废品由仓库集中保存。

5.2.3供应商送货时提供签收单,采购人员要核对到货实物是否与签收单相符,并存放在仓库,各部门统一到仓库领取。

5.3办公耗材使用要求:

5.3.1办公用品和耗材要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使用原则,严格杜绝铺张浪费。

5.3.2所有纸张必须坚持双面使用。墨盒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使用量控制更换次数,在不影响使用效果的情况下,新鼓可考虑多次充粉后再换。

5.3.3管理部每年年底公布各部门使用耗材的情况,并根据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6. 严禁虚报冒领、弄虚作假,否则将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7.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8.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浙江明士达经编涂层有限公司

管理部 20xx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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