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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合同纠纷【实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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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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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纠纷仲裁申请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申请书,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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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董事长。

申请事项:

请求中止对_____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与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的_____。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公司)与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贵委正在_____中。

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请求:

责令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该项_____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是申请人未能按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元货款。

客观事实上,虽然《协议》约定:“申请人的拆迁队伍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左右(不能超过________月________日)进场前再付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万元拆卸结束前一次性支付”。但由于________公司长期拖欠________集团的租金,港口集团在申请人与________公司签订协议后即告知申请人:该起重机已被留置,你公司不能拆走。

此致

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特别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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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民事装修合同纠纷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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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因______纸箱机械厂诉答辩人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人依法答辩如下。

一、本案的案由不是“加工合同纠纷”而是“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252条之规定:加工合同是指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和劳力,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加工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而_____提供的合同,表面上写的是《加工定作合同》,但定作人_____并未提供原材料,也未提供加工成品的图纸、验收标准等事项,_____提供的所谓“定作成品”实际上是_____自己生产的产品。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之规定,_______与____签订的是《买卖合同》,它们之间发生纠纷的案由应定为“买卖合同纠纷”。

二、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只能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纵观本案_____向法院提供的合同及欠条,上面没有答辩人的公章,也没有答辩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所以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但由于_____与_____买卖的设备最终是答辩人使用,故答辩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与本案的诉讼。

三、_____提供的产品夸大宣传,是不合格产品,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

首先,_____只不过是_____的一个个体工商户,但他在企业介绍时宣传是______公司,号称“重质量、讲信誉”,却连一个完整的企业产品标准都没有。

其次,像_____提供的-四色瓦楞纸板水性印刷轮转模切开槽机、圆压圆模切机、薄刀分纸机、网纹线等产品,根本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产品既没有出厂合格证,也没有使用说明书,产品也没有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更没有。

最后,答辩人声明,保留向_____追偿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对答辩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的权利。

综上所述,答辩人使用的虽然是_____的产品,但是与_____签订的《买卖协议》,与_____无关,答辩人付款也是付给_____的,况且款项已基本付清。_____所写的欠条应由其个人承担,_____应承担其生产的产品售后服务的责任。恳请法院查明事实,驳回_____对答辩人的诉请!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附:

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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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货运合同纠纷案调解代理人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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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_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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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纠纷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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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公司

乙方:_公司

甲、乙双方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乙方向建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该案诉讼过程中,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 甲方确定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货款及垫付运费余款计人民币2010000.00元(大写:贰佰零壹万元),并支付乙方1万元(大写:壹万元)作为法院立案诉讼费损失,其他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承诺于甲方足额给付贰佰零贰万元之日起三日内,向建平县人民法院自动申请撤回起诉,同时撤回对甲方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3.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履行完毕后,就本次买卖合同诉讼,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纠纷。

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订时间: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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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土地流转纠纷调解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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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1、租赁土地内所涉及的树木或其他建筑设施,由甲方负责与原承包人商谈,合理评估并经乙方认可同意后,由乙方出资赔偿。 2、现有的坟地不再迁移,但新坟头一年以后由乙方进行平整。

五、租赁费标准及支付时间:

按照每年每亩 元,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第一年土地租赁费在 年 月 日前支付,以后每年 月 日前支付,由甲方负责兑现给农户。其间调整一次租金,从 年 月 日开始,每年每亩租金为 元,直至合同期满。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切实保障做好村民土地租赁工作,协助乙方正常使用租赁的土地,协调处理本村村民、周边村或农户与乙方发生的边界、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保证乙方租赁期间权益不受任何侵犯、损害。 2、有权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监督乙方将应支付原土地承包经营户的租金,落实到所涉及租赁土地的农户。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占用租赁给乙方的土地。

七、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租赁费;

2、租赁土地属于基本农田,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土地用途,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出终止该合同。租赁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地面附着物的相应补偿;

3、在租赁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

4、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正常情况下,合同期内如乙方不按时交纳土地租赁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土地并要求乙方恢复地貌,地貌逾期3个月不能恢复,地上所有附着物归甲方所有。合同签订时,乙方先交足土地恢复抵押金每亩1200元。在土地恢复交还农户时,甲方验收合格后,将抵押金全部退还给乙方。此抵押金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复耕完成后,全部返还乙方。

3、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生产经营,如发生与第三方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变化,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实际经营公司名称的变更,变更公司名称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法转让,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通过诉讼方式主张。

2、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因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十、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凡涉及到已租赁土地的所有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乙方享有。但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归甲方原农户所有。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上级停发原农户直补等,该相应金额由乙方补齐。(以粮补发放面积为准)

2、在合同期内,在不违反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进行正常生产经营。如乙方需将整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第三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确定租金的支付方式。

3、在土地租赁期内,如租赁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后,土地本身的永久征地补偿及甲方财产由甲方获得,土地附着物及乙方相关配套设施赔偿由乙方获得。但经评估签字后一个月内自行清理干净,否则视为放弃附着物。

4、在土地租赁期内,乙方应对甲方现有机井和浇地垄沟进行保护和维修,如造成甲方机井和垄沟损坏,乙方必须负责新打机井和维修垄沟,合同到期交还甲方时,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5、在土地租赁期内,乙方根据整体实际需要,在租赁的土地上建设与之相关的大棚、道路、餐厅、办公、养护房、接待、观光等基础配套设施投资时,按相关程序报批,在批准后施工。并按合同签订时规划设计图纸施工,超出部分应向甲方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施工。

6、土地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承租。若乙方放弃承租,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6个月前开始恢复地貌,并自行处理好自身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按期交还甲方土地。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五份,经甲、乙、签证方(X镇人民政府)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XX市农业局土地租赁部门、XX市档案馆、XX镇人民政府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如生态观光项目未获批准,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将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签证机关。

甲 方:XX市XX镇XX村村委会(签章) 法人:

乙 方:X公司 法人: 经办人:

签证机关:X镇人民政府

(签章)

20xx年10月12日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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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租赁合同纠纷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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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出生,现居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房屋托管租赁合同》;;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月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及资金占用损失;

3.判令被告腾退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房屋,并将房屋返还给原告;

4.判令被告支付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至退房期间的租金;

5.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原告与被告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委托租赁合同》____________),将原告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____________全权管理并进行转租出租,根据合同第六条第2项条款约定,成都青客负有按时向原告支付房屋租金的义务,并按照《租金支付明细表》进行房屋租金支付。但被告未按合约约定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综上所述,被告成都青客未按照《房屋委托租赁合同》按期向原告完全支付固定租金,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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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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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原审原告)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XX省XX市XX区XX街号。联系电话:。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理表人,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男,X族,XX年XX月X日出生,个体工商户,住XX省XX市XX区XX街号,居民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上诉人因纠纷一案,不服猇亭区人民法院XX年X月X日(20xx)鄂猇亭民XX字第号判决,现提起上诉。

诉讼请求:

一、请求撤销(20xx)鄂猇亭民XX字第号判决。

二、依法改判(注明改判内容)。

三、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对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据此,上诉人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提起上诉,请依法判决。

此致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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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民事纠纷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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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农历)出生。

乙方: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农历)出生。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就土地代耕,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家庭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麦稻田委托代耕(乙方从事农林牧鱼即可)给乙方。四至界线:东以_______________为界,西以_______________为界,南以_______________为界,北以_______________为界,面积_______________整,多少以此面积为准。承包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二、双方商定委托代耕费_______________年共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整,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由乙方付清甲方。

三、本合同期满,乙方必须保证将甲方的_______________亩田复耕。合同期间国家粮补由甲方享有,如若交农业税及三税提成由甲方负责交纳。

四、如若合同到期,乙方不能将此田复耕,乙方必须赔偿此田块分配个人每亩面积_______________公斤稻谷、_______________公斤小麦市场行情利润为标准(投入的种子、农药、化肥的费用,别无其它费用)。

五、乙方塘埂外围不得栽树。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不得反悔,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除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外,加赔_______________万元的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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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被告张某加工合同纠纷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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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张某加工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宏扬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农林村。 法定代表人:洪岗,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春明,男,城镇居民,住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路42号。

被告:重庆华隆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5号水星科技大厦b座一楼。 法定代表人:刘仕群,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鲁俨,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幸立,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盛廷嵩,男,汉族,1974年11月5日出生,重庆市人,务农,住重庆市渝北区双堰村4社。

原告重庆宏扬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扬公司)与被告重庆华隆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隆公司)、被告盛廷嵩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宏扬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春明,被告华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鲁俨、幸立,被告盛廷嵩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毕。 原告宏扬公司诉称,XX年10月20日和XX年10月27日,宏扬公司与华隆公司双方分别签定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由宏扬公司给华隆公司的大跨度电揽桥架进行热镀锌加工,宏扬公司按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华隆公司来宏扬公司处理货后按约给付了部份货款187635元的支票,但原告在银行进帐时发现该支票属空头支票,原告数次找到华隆公司要求给付所欠货款,但均无结果,因华隆公司对由盛廷嵩签收的货物,认为与华隆公司无关,故我公司亦起诉了盛廷嵩,请求判令两被告给付我公司加工费338346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华隆公司辩称,XX年10月20日和XX年10月27日,宏扬公司与华隆公司签订合同属实,我公司出具的支票系预付款,并非宏扬公司陈述的结算款项,宏扬公司提供的10张送货单,除XX年10月25日、同年10月25日、同年10月24日三次送货,即曹旭东、周富学签字的无异议外,其余署名盛廷松的,我公司未委托过盛廷松签收货物,此部份货物与我公司无关。 被告盛廷嵩辩称,宏扬公司的七张送货单,是我签字属实,因书写习惯我一直签写为盛廷松,是华隆公司电话同我联系要求我拉货,拉出货物桥架到北碚三溪口,加工好后拉回华隆公司均没有出手续,是华隆公司一个姓皮的人收的货,我喊棒棒去下货,而且每次我都把油票给华隆公司结了帐的,周富学和我一样都是跑车的,他清楚此事,不可能是我把货拉走了,请求法院秉公判决。

经审理查明,XX年10月20日,宏扬公司(承揽方)与华隆公司(定作方)协商一致,签订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就大跨度电缆桥架热镀锌处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第一条,加工成品为大跨度电缆桥架热镀锌, 规格为δ=15mm、单位吨,数量10,价格4500元,备注为最终以实际验收合格的热镀锌电缆桥架数量结算。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和方法:符合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户内户外钢制电缆桥架防腐环境技术要求》中关于桥架热浸锌质量指标的要求。第三条,产品用途:用于青岛大鑫兴建物资有限公司西南海尔重庆工业园项目。第四条交(提)货时间及地点:承揽方厂区。第五条运输办法及费用承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定作方承担)。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期限:加工完毕后定作方按实际总金额支票结算。第七条其他:1、热镀锌质保期为三年。2、加工产品单价不能随意变更,如有变动需经双方协商。第八条违约责任: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若承揽方镀锌产品未达质量要求应作重新处理,造成定作方产品无法使用的应赔偿,包括承担定作方向客户承担的违约责任。第九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XX年10月20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两份。XX年10月27日,宏扬公司(承揽方)与华隆公司(定作方)协商一致签订加工承揽合同,此合同对加工产品、加工产品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和方法、产品用途、交(提)货时间及地点、运输办法及费用承担、结算方式及期限(为加工完毕后定作方按实际总金额支票结算),其他、违约责任、纠纷的处理,及合同生效时间为XX年10月27日生效等进行了约定。XX年10月24日,曹旭东在宏扬公司签收价值23940元的桥架;XX年10月25日,曹旭东在宏扬公司签收价值27675元的桥架;XX年10月26日,周富学在宏扬公司签收价值33630元的桥架;XX年10月30日,盛廷嵩在宏扬公司签收价值36897元的桥架;XX年11月3日,盛廷嵩在宏扬公司签收价值32889元的桥架;XX年11月7日,盛廷嵩在宏扬公司签收价值32604元的桥架,上述六笔货物价值187635元。XX年10月27日,华隆公司向宏扬公司出具出票日期为XX年11月7日的转帐支票一张,用途为“热镀锌加工费(限贰拾万内有效)”XX年11月10日,宏扬公司持付款金额为187635元的支票到银行转帐,银行与“签章与预留签章不符”对此支票退票。XX年11月8日,盛廷嵩在宏扬公司签收价值37392元的桥架;XX年11月9日,盛廷嵩在宏扬公司分别签收价值32037元和42579元的桥架;XX年11月10日,盛廷嵩在宏扬公司签收价值38703元的桥架。

在庭审中,证人周富学(男,汉族,1953年5月5日出生,重庆市人,城镇居民,住重庆市江北区下横街121号)陈述,“华隆公司一个女的叫我拉货,还有一个姓龙的叫我拉货,我拉了十几车后,华隆公司叫盛廷嵩拉货,我们拉货时把车牌由华隆公司记载,我把货拉到三溪口一个电镀厂,宏扬公司出的送货单是我签的字,具体拉了十几车记不清楚了,我在三溪口拉货有过磅登记,拉回华隆公司后,他们登记,凭他们登记给我记帐,我经过多次要运费,才把运费收到了”。证人文永长(男,汉族,1967年7月24日出生,四川省安岳县人,农民,住四川省安岳县岳新乡对坎村13组)陈述,我是棒棒,一起的有四人,在华隆公司下货,我们上下货无数次,盛老师的最多。另在庭审中,宏扬公司出具该公司从XX年9月25日到XX年11月27日期间车辆出入登记本一本,该登记本记载,从XX年10月23日到XX年11月11日期间,周富学、盛廷松均以所在单位为华隆公司,以及本人驾驶的车辆的牌照,事由有送货有拉货等,进行过登记。

以上事实有书证、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为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XX年10月20日、XX年10月27日,宏扬公司与华隆公司签订的两份承揽合同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两份承揽合同均有效,在华隆公司按约定收取加工后的产品后,应及时支付对价338346元,拒付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本案争议焦点为,盛廷嵩在宏扬公司拉取的加工好的桥架,是否应由华隆公司支付对价。在庭审中,华隆公司提出两个理由:一、XX年11月7日支票款项,系华隆公司对宏扬公司的预付款。二、华隆公司从未委托过盛廷嵩在宏扬公司提货,对这两个事实,本院均不予以认定。理由如下:关于支票款项性质问题,宏扬公司与华隆签订的两份承揽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均为“加工完毕后定作方按实际总金额支票结算”均没有约定华隆公司支付预付款的方式,XX年10月27日,华隆公司出具支票填制出票日期为XX年11月7日,并对支票支出款项限额为贰拾万元内,在此之前,XX年10月24日到XX年11月7日期间,华隆公司已在宏扬公司拉取了货物。如按华隆公司所述,在加工承揽双方在前面加工费未结清的情况下,却预支以后的加工费,明显有悖于日常生活经验,故本院认定华隆公司以支票方式支付对价187635元,系华隆公司与宏扬公司按XX年10月24日到XX年11月7日六张送货单载明加工物累计结算之后,支付的相应加工费对价。关于华隆公司是否委托盛廷嵩拉货问题,一、从XX年10月24日到XX年11月7日六张送货单,华隆公司对曹旭东、周富学拉货无异议,对其中的三张由盛廷嵩签字的三张送货单有异议。此六张送货单载明加工物价值187635元,同XX年11月7日支票上载明金额187635元相吻合,在庭审中华隆公司陈述187635元系宏扬公司填制,因此支票限额XX00元以内由宏扬公司补记,故宏扬公司对此六张送货单累计金额后,结算款项并无不当。二、华隆公司对周富学拉货无异议,而周富学的证言同盛廷嵩的陈述相互映证,具体表现为,在华隆公司拉货到宏扬公司时不出具书面手续,仅由华隆公司登记车辆牌照号,宏扬公司加工完毕后,周富学、盛廷嵩均应在宏扬公司签收,然后拉回华隆公司,此时双方亦无需出具书面手续,周富学、盛廷嵩在华隆公司均凭华隆公司的记载的情况结算运费。三、盛廷嵩的陈述与证人文永长的证言相互映证,具体表现为,盛廷嵩多次要约力夫在华隆公司下货。四、宏扬公司从XX年9月25日到XX年11月11日期间的车辆出入登记本记载,在此期间,盛廷嵩、周富学多次以华隆公司名义,送货、拉货。盛廷嵩以渝b83107货车为运载工具,在渝北区等待货运业务,在没有华隆公司、宏扬公司明确确定运货人的情况下,能以华隆公司的名义多次仅在北碚区的宏扬公司送货亦拉货,明显有悖于日常生活经验。综上,本院依照法律规定审核证据,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按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标准,认定本案中,盛廷嵩在宏扬公司拉取加工好的桥架,均系华隆公司委托,在本案中,华隆公司应支付宏扬公司款项338346元。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由重庆华隆电器有限公司支付重庆宏扬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加工费338346元,此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重庆宏扬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对盛廷嵩的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13708元(其中受理费7585元,其它诉讼费3783元,)由重庆宏扬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551元,由重庆华隆电器有限公司负担915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邬 瑾

审 判 员 宋良琼

代理审判员 赵红媚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书 记 员 周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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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买卖合同纠纷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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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和反诉人陈*的委托,指派本人担任其一审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开庭前,本代理人提供了证据,查阅了案卷材料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本案纠纷事实以及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有了清楚的认识和了解。本代理人认为,根据本案客观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和我国有关民事法律规定,原告的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不能成立,依法应予驳回。反诉人的反诉请求合理合法,依法应予支持。现就本案的焦点问题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一、关于原告(反诉人)与被告(被反诉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问题。

本代理人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守执行,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解除或违背合同约定。首先,该合同书签订双方主体合格。原告作为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各相关部门的批准和认可,开发花园别墅项目。被告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原被告双方都具有主体资格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其次,该合同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原被告双方为了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

同,经过多次咨询、协商和谈判,充分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再次,合同书内容合法。从合同内容来看,原告投资开发房地产,原告出资向被告购买商品房,整个合同书的内容完全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最后,合同书形式完备。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有关规定,到**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取得政府管理部门认可,形式完备。

根据《合同法》第8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本案原被告依法均应严格遵守合同,履行合同义务,而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违背合同的约定。

二、本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争议的主要焦点问题。

(一)、被告向原告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带有地下车库问题。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许多证据都可以证明被告购买的商品房带地下车库。1、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约定地下室109.74平方米。这地下室面积中包含了地下车库面积和位臵。2、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图,一层平面图标有下坡道和坡道挡墙。这就是地下车库的下坡道。半地下室平面图也清楚标明下坡道和车库位臵。3、被告提供的竣工图中的一层平面图和半地下室平面图有着完全相同的标示和说明,而该竣工图是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成后制作的,并提交建设局存档保管的。

4、被告补充提供的证据建设施工图纸(**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理事务所报备的)半地下室平面图也明确有地下室车库和下坡道。5、原告提供的所谓规划图纸中在一层平面图部分也明确标明下坡道和坡道挡墙。如果没有地下车库,何需下坡道和坡道挡墙?6、原告提供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意见书中也明确说明半地下一层为车库、洗衣房、储藏间。7、原告在给被告及**省消费者委员会答复中也承认有地下车库,并表示可以整改。甚至原告代理律师在法庭上也承认部分户型是有地下车库的,只要被告同意交房,原告可以进行地下车库整改。8、从被告购买别墅这一高端住宅产品的目的来看,远离市区,户户有车,如果没有地下车库,又没有配套建设地面停车场,被告根本不会购买,也无法居住使用,根本达不到被告购买别墅的目的。如果原告强调诉争商品房原先报批时就没有地下车库,那原告为什么在20xx年*月*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还是以地下车库形式与被告签订合同。原告如此行为,岂不构成欺诈?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二)、被告向原告购买的商品房是否三楼前后均有阳台带问题。同样,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许多证据可以证明三楼前后带有阳台。1、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图,三层平面图前后标明两个阳台。

2、被告提供的竣工图中的三层平面图有着完全相同的标示和说明,而该竣工图是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成后制作的,并提交建设局存档保管的。3、原告提供的所谓规划图纸中在三层平面图部分也明确标明阳台。4、原告在给被告及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答复中也承认三楼有阳台,其将阳台外移,并表示可以整改。

(三)、原告是否具备交房条件问题。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8条约定,原告应当在20xx年12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过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被告使用。据此,原告是否具备交房,至少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验收合格,二是符合合同约定,两者缺一不可。1、原告提供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是违规的验收结果,与商品房的实际情况不符,不能作为竣工验收合法依据。首先,这两文件中所体现的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存在明显矛盾和不一致的地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体现的工程监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体现的工程监理单位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加上竣工图纸中出现的施工单位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两家监理单位,三家施工单位,到底谁是该工程的真正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无法确定,如何能进行验收?充分说明本案的违规验收。其次,这两文件中所体现的验收结果与商品房实际情况不符。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体现的主体施工完成,请问三楼的阳台在什么地方?室内外装饰工程全部完成,请问三楼的窗户安装了没有?燃气工程完成,请问燃气管道,接口在什么地方?整个房屋没有通风和排气施工,如何居住使用?所有规划、设计和竣工图纸中下坡道和坡道挡墙在什么地方?2、原告拟交付被告使用的商品房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条件。首先,没有按合同约定,建设地下室车库。其次,没有按合同约定,建设三楼阳台。第三,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建设安装门窗,预留管道。造成原告开发建设的商品房根本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的条件,也就自然不具备交房条件。3、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第22条,以及《城市规划法》和旧《消防法》等规定,原告开发建设的别墅商品房除了应当经过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外,还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关于房屋交付使用的其他强制性规定,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等,直到办好商品房权属登记备案手续为止。原告开发的商品房在通知交房时没有通过规划验收,没有办理权属登记备案手续,依法不具备交房条件,原告的交房通知不具有交房的法律效力。同时,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第24条之规定,原告应当在具备法律规定的交房条件后再行通知被告(反诉原告),才具有交房的法律效力。

三、原告擅自变更商品房地下室功能和取消三楼阳台,再加上其他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有权反诉要求原告退房,退还所收购房款,并赔偿被告经济损失。

1、原被告双方关于商品房规划设计,使用功能的约定是明确具体的,且被告也是基于双方上述明确约定及商品房地理位臵才决定购买该商品房的,原告无权擅自变更。原被告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有地下室车库,而且现有众多证据也证明,该商品房应有地下室车库的,被告也是因为有地下室车库才选择购买的。现在原告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突然没有了地下室车库,而且也没有配套建设地面停车场,是明显的重大违约行为,再加上前面所列举的其他违约行为,如**县建设局已经确认的原告在烟囱、门窗、阳台等方面未按图纸施工,原告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根本性违约,被告无法达到自己的购房目的和使用居住条件。根据《合同法》第94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

2、被告对于原告的违约行为,已于20xx年*月**日致函原告。该函件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送达的,而且在邮件详情单上已经写明要求退房书。原告虽然拒绝签收,但已经知晓被告函件的内容,原告也没有对被告的函件提出异议。根据《合同法》第96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因此,本案被告根据原告的违约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解除合同,并将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原告,原被告双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解除,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原告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3、原告所开发的商品房通知交房当时不具备交房条件,也没有再次通知被告交房,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xx年12月30日之前,至今逾期已达到210天,已远远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逾期超过90天交房,被告有权解除合同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之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超过三个月合理期限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本案被告(反诉原告)的反诉请求合理合法,依法应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本代理人认为本案纠纷的根本原因在于双方签订合同过程,原告存在欺诈行为,而且原告所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不具备交房条件,也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房和使用条件,构成根本性违约,被告的购房目的难以实现,可以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本案原告诉讼请求于理无据,于法无依,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驳回,被告的反诉请求合情合理合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律师事务所

律师:

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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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承揽合同纠纷仲裁申请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申请书,全文共 1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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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厦门设计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厦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设计费万元。

2、裁决被申请人按每日发生的违约金为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二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至为元,违约金总额从逾期付款之日计至实际付款日。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下称“原合同”,见证据2),约定: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委托申请人承担安置用房项目的工程设计。原合同对设计内容、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做出了规定,并规定了违约责任及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即原合同第7.2款:_________________“每逾期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原合同第8.7款还约定: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原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约履行了设计义务并将工程方案及工程施工图交付予被申请人,工程方案及工程施工图亦经相关主管部门及审查所审查合格。(见证据3)

年月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下称“补充协议”,见证据7)。补充协议表明:_________________由于规划调整,主管机关将项目地块东面的用地划拨给被申请人,根据主管机关有关文件的要求及被申请人的意见,对新增用地设计的同时,需对原项目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协议规定:_________________

1、设计取费:_________________新增用地建筑面积平方米套用原合同收费标准,需增补设计费万元;本次设计需对原一期设计作重大调整,调整的工作量占原设计工作量的%,需增补设计费万元;补充协议修改及新增部分的总设计费合计万元;原合同仍按原约定履行。(见补充协议第一条)

2、付款进度:_________________补充协议签订后7日内,支付该协议总设计费的10%即万元作为定金;本次修改及新增部分(部分)的方案批复后7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20%即万元;本次修改及新增部分的施工图提交后7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65%即万元;本次修改及新增部分的工程竣工验收后7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5%即万元。(见补充协议第三条)

3、补充协议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参照设计合同执行。(见补充协议第四条)

补充协议签订前,申请人即已根据被申请人的要求进行补充协议所规定的改扩建设计工作,包括:_________________改扩建工程的设计方案已完成、交付被申请人并已经主管部门批复通过(见证据4),开始了施工图设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补充协议的签订,是对被申请人的委托设计内容、申请人已完成和应完成的改扩建设计工作、设计收费以及双方相关权利义务进行的书面补充和确认。补充协议签订后,申请人依约完成了补充协议规定的施工图并交付予被申请人,该工程施工图亦经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所审查合格。(见证据6、证据8)

依据补充协议第三条,就申请人已完成的全部设计工作,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设计费累计万元,为此,申请人于20__年月日开具了两张总额为万元的设计费发票(见证据9)提交被申请人以催讨欠款。

迄今为止,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讨,但被申请人并未依约支付全部到期应付的设计费及其相关逾期付款违约金(见证据10)。

综上,被申请人拒不履行补充协议规定的付款义务,其行为已严重违约、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应继续履行补充协议规定的付款义务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依法请求仲裁庭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裁如所请。

此致

厦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厦门设计有限公司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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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纠纷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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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男女双方准备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为了预防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在婚前就所涉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详细情况

1、房产系以男方名义购买,且现登记在男方名下;

2、该房产位于,不动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房屋面积为_____平方米;

3、该房屋首付款已由男方支付,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权利义务

1、双方确认,上述房屋的首付款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

2、双方约定该房屋的除首付款外,后续房贷共计人民币________万(大写:_________________万元),由男女双方共同偿还。

3、经双方确认,该房产婚后还贷部分及房产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涉及房屋纠纷时,由双方就婚后还贷及升值部分平均分割。

4、双方约定,待房屋可以过户登记时,房产应当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若男方隐瞒女方独自进行房产过户登记,则男方须向女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第三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对本协议所约定内容产生纠纷的,男女双方应本着夫妻之间应当信任、忠诚、相互理解与关爱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男女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不动产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女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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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答辩状委托合同纠纷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2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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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地址:代理人:被答辩人:地址被答辩人:地址:风险提示: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

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代理人就王(以下简称原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县人民法院诉龙(以下简称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作如下答辩:答辩事项:被答辩人起诉的主张违背事实,不符合法律规定,请求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风险提示:

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事实与理由:

一、根据原被告双方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

第四条和

第六条第1项约定内容充分而且十分明显反映了______和______二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老百姓也不会原谅一个出尔反尔、不守信用、说话不算数的人,这说明二位原告在合同签订之初,就利用被告的处境,有乘人之危之嫌。

二、二位原告在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

第一项称依法确认原被告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是没有法律、没有行政法规、没有地方性法规、没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民法中也根本找不出,也不可能找出法律根据。根据《民法典》第55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4条第1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结合本案实际情况,______当时是非常清楚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而强烈要求购买,说明买卖双方的行为是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重大误解、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二位原告与我的当事人所签合同正是如此。无论是从合同的签订过程、或者从合同的签订内容来看都没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2条第1款的

(一)至

(五)项中的任何一项规定,同时也没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3条第1款的

(一)

(二)两项规定。请法院依法驳回二位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二位原告在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部分所称原被告初步达成购买协议并缴纳定金______元不属实,有捏造事实进行敲诈的嫌疑。如果二位原告确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缴纳定金______元给被告,请在法庭当庭举证,并经龙X本人或者其代理人质证后法院方可采信。在本合同中,原告和被告在合同的付款方式中也没有约定缴纳定金______元的内容。这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二位原告想通过这种方法获得不当得利,这种行为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当然,二位原告在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

第二项称依法判令四被告返还已收取的购房款和定金______元也没有事实依据,当然本案诉讼费用由二位原告承担。再次请法院依法驳回二位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原告在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部分所称合同签订后,原告______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______万元不属实,被告龙X亲笔书写了收条就更不属实。

四、二位原告在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部分所称后原告经多方了解得知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这实属找借口,多方了解的人都有谁,有无公信力并无相关证明。但据本案被告龙X提供的______法律服务所对该房屋买卖合同进行了见证,结论是:其订立的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并盖有公章,具有信服力。

五、二位原告购买的房屋虽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这说明所有权没有转移,而不是债权不成立或无效,合同是债权,请二位原告把债权和物权分开,切忌混淆。再加上本案的标的物是顶层,就是农村人所说的朵尖子,不是纯粹的完整的一层房屋,经咨询_____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这种情形是可以补办房屋产权证的。因此原告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法院理应驳回起无理要求。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法官一定会维护社会诚信,不会支持狡诈,被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该合同有效,并且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支付原告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请尊敬的审判员采纳我的答辩意见。此致______县人民法院答辩人:龙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

在答辩时,答辩人(被告)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证据材料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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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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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医院

乙方:___________

鉴于患者____曾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甲方处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协议相关数据如下:

____市20____年度职工平均工资:____元。

____市20____年度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____元。

____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____元。

第二条偿项目及计算方法(略)

第三条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医院 乙方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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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农民和村土地纠纷调解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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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原甲乙双方的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书:

1、甲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经双方签收之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除本协议书第4条约定外的建筑物的保修、维修及后期整理均由甲方承担),该款从法院业已冻结的款项中支付,且甲方同意从冻结款项中另行划款_______万元至法院并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同时乙方同意申请法院解除对________万元外款项的冻结。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签定之日起的2日内将__________全部安装完毕;

3、在乙方完成上条之同日,甲方同意将乙方支付的_____万元保证金及其银行利息由甲方签字后向________市_______银行递交解封凭证。

4、乙方同意按照建筑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案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基础工程承担设计合理使用寿命期限内的保修责任,并出具必须的质量保修书。

5、对于_______建设局质监站提出的应由施工单位提供的验收所需的完整合格的资料和手续,乙方同意在协议书签定之日起的30日内提供,并同意负全部提供责任,否则乙方每迟延一天扣付工程款______万元给甲方。本条义务完成后,乙方向法院提出并征求甲方及______县建筑局监督站书面意见同意后由法院将______万元予以转付。

6、甲方双方均放弃追究对方的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其它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7、在上述条款履行完毕后,双方就施工合同已无其他经济纠葛,双方经济纠纷已经解决。

8、本案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范本二

甲方:*县百货公司;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乙方:城关镇*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系该村村委会主任。

甲、乙双方因土地权属发生争议,经过县信访局、城关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商贸办及县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下,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和县商贸办所占土地四至范围以**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平面图为准,见本协议附件。甲乙双方所争议的土地使用权归甲方。

二、本协议的附件为**县百货公司占地现状平面图。

三、甲方自愿在公司固定资产处理后一次性付给乙方人民币五十五万元整(¥550000元)。

四、甲方今后在**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范围内(以**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平面图为准)重建时,乙方不得阻挡。

五、如一方反悔,不履行本协议及附件的义务,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及协议附件一式九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调部门和单位各执一份,县政府存档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协调单位签字: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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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购销合同纠纷起诉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起诉书,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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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1、要求解除与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要求被告立即腾出所租赁的房屋;3、要求被告支付原告拖欠的房屋租金_____元及利息_____元,(如造成房屋损坏,可要求被告承担房屋损坏的损失_____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原告承租被告位于_____区_____路_____号房屋一间,面积_____平方米,用于居住,承租期限为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每月_____元,每月一日前付清当月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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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购销合同纠纷仲裁申请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申请书,全文共 1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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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纠纷_____申请书

服务合同纠纷_____申请书

申请人:北京XX公司(以下简称“AA公司”)

住所地:

联系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编码:

电话:?传真:

委托代理人:?职务:

地址:

编码:

电话:

被申请人:?_________(北京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住所地:

邮寄地址:?编码:

联系人:?职务: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住所:?编码:

电话:?传真:

_____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法》第二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合作合同》第四条第4项之约定、《北京_____委_____规则》第七条之规定

_____请求:

1、裁令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服务费T万元人民币计算方法:N万_________m%=T万?依据:《合作合同》第三条1项;

2、裁令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迟延支付服务费期间所有滞纳金1.2万元人民币计算方法:N000_________0.00T_________48=1.2万?从20_________年1月1日到20_________年3月9日共69天,扣除收到款后的1T个工作日(1月4日-1月8日;1月11-1月1T;1月18-1月22,共计1.2万元?依据:《合作合同》第三条3项

3、裁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_____费用。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_________某甲联系申请人公司某乙,说要给其公司进行新三板上市辅导。因此,20_________年8月27日,申请人公司指派某乙在邮件中发给_________的某甲与某丙各一份邮件,邮件中有一份合作合同的电子版与申报项目所需材料的清单。201T年9月1日,北京@@VV咨询有限公司与_________(北京XX公司在_________公司办公室签订关于“20_________年海淀区促进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企业上市专项)”《合作合同》。合同签订时,有某乙(@@工作人员)、某甲(_________董秘)、某丙(_________工作人员)在场。

根据《合作合同》,由申请人向被申请提供政府专项资金申请的顾问服务,被申请人在拿到政府相关资金后向申请人支付领取的申请资金m%比例的咨询顾问费具体为N万_________m%=T万元。

为履行《合作协议》,申请人北京XX公司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合同,完成相关工作,但##公司违约,不予支付服务费,并且对申请人工作人员的公司进行言语_____。因此,申请人提起本_____申请。

本案中协议具体履行情况如下:

一、AA公司公司合理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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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钢结构加工合同纠纷判决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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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____,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职员,住该单位。

委托代理人____,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职员,住该单位。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____,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经理,住该单位。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______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王锋、舒畅、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崔燕合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与被告订立钢结构委托加工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材料,由被告进行加工制作。合同订立后,原告将需要加工的钢板运至被告处,被告收到原告运送的材料后却通知原告无法完成加工,让原告运回材料,原告运回材料时发现少了______吨。原告要求被告返还钢板______吨,赔偿损失______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原告所述与事实不符,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才将全部材料送到被告公司,______月______日原告通知我们不让继续加工,______月______日原告拉走材料,被告不存在违约,是原告违约,被告已经为原告加工材料______余吨,现被告只欠原告约______吨材料,因原告未支付被告加工费,故被告未将材料归还原告,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与被告订立钢结构委托加工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材料,由被告进行加工制作,原告于年______月______日向被告提供图纸,材料提供到被告工厂,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发货,______月______日前所有构件发完。合同订立后,原告于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陆续将钢材运至被告工厂,被告对部分钢材进行了加工,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开始从被告处运回钢材(包括部分加工的钢材),原告未给付被告加工费。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表示未运回的钢材为______吨,被告表示加工钢材存在一定损耗,现被告处只存有已进行加工的______吨钢材,因原告未付加工费故不同意归还原告钢材.原告亦表示未给付被告加工费。

上述事实有加工合同、出库单、出入库清点单、双方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订立的加工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恪守履行。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因被告已经履行部分加工义务,而原告未给付被告加工费,故被告对完成的加工材料享有留置权,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加工材料及赔偿损失的请求,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______元,由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______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代理审判员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书记员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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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房屋转让协议纠纷起诉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起诉书,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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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一:

原告二:

原告三:

被告: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原被告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无效;

2、请求判令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刘家山村许家浜号宅基地房的动迁安置补偿款元归原告所有;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 与干 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子原告三。三原告向主管部门申请建房获批后,建造了现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刘家山村许家浜号的房屋。原告 因参与赌博欠下赌债,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 并向被告借款,借款到期后原告 无力偿还,之后被告便伙同他人日夜到原告家中讨债,最终原告三人和 前妻被迫在与被告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并在被告胁迫下搬离出宅基地房,至今无属于自己的居所。

三原告获悉,该宅基地房屋动迁,被告与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动迁安置办公室签订了《上海市集体土地上征地房屋补偿协议》,该协议列明补偿款为人民币 _        元,因被告放弃所有安置房源,故应按回购价每平米_          元计算,回购价为人民币_        元,两项合计动迁安置利益为_        元。扣除被告已付购房款_        元,则被告还应支付原告_        元。

三原告认为被告非法获取其房屋,故被告因宅基地房动迁所获的利益应归原告所有。现原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特诉法院,望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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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钢结构加工合同纠纷判决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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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钢结构消防楼梯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协仪: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址:

1.2 工程项目名称:

1.3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甲方设计图纸)。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包工、包料方式。

1.5 工程期限 个工作日,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更改图纸、有关部门规定等客观原因不能施工时,工期顺延。

1.6 合同预算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详见附表1:工程预算书)为(大写):人民币 元(¥: 元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款以预算书单价为基础,按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结算。若合同价打折时结算价同比例打折,但增项款不打 折,据实结算。

第二条 工程管理

2.1 甲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

2.2 乙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式。

第四条 双方责任约定

4.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任何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总价10%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

4.2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影响工期时甲方要签字确认误工日,方可继续施工。

4.2.1不能按期供水、电;

4.2.2不能保证工人每天工作9小时(含加班);

4.2.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2.4不能按期付工程款;

4.2.5因甲方变更设计图纸、变更设计材料、人工误工浪费。

4.3 因甲方终止执行合同,而总报价工程量未过半,乙方拥有收取工程总价10%的设计费的权利,或按实用面积每平方米30元的设计费收取。

4.4合同签订后,若甲方提出减项且减项工程额达到总工程额5%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变更费;若甲方提出合同上由乙方购买的材料变为甲方购买,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部份材料费用(预算书为准)的10%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至现场,甲方需另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项的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所有减少项目或材料之费用均以预算书费用为准再乘以合同价折扣比例来计算。

4.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直至约定标准,所需修理费用乙方承担,工期不予以顺延。

4.6对竣工后月内发现并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

4.7由于乙方施工中违反操作常规造成的人员伤害,责任乙方自负。

4.8施工中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的物品损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但甲方物品进场时必须由乙方监理签收验证。

4.9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的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在工程结算中扣除。

4.10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若两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蔽并如实填写记录,甲方应予以认可。

4.1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或电话口头(当甲方不在装修地域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签收验收通知回执,并在得知通知后六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若另定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看管费用及相应费用。

4.12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500元,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0.5%支付滞纳金。

5.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延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因甲方原因争议引起的停工日期除外。

5.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造成损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已实际验收合格。

5.4因乙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本工程所需按预算书规定应由甲方自购的施工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分别在各项工程施工之日前第三天内甲方负责采购到场,若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后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有规格差异禁止使用,若已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有疑议,发包人及时书面提出,让承包人签字并解决,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7.1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7.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7.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7.4 工程若有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增项,则应在下次付款时一并付清,否则乙方有权停工待款,损失甲方自负。

第八条 装饰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具体问题之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希双方诚心遵守。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不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发包人(甲方)签名: 承包人(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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