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协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电力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电网、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
二、工程地址: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以本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范围为准。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五、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在现场施工准备、施工组织、安装工程等安全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_______年第__________号)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南方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云南电网公司制订的各种标准、规定、制度等;
――云电安监[_______]_______号《_______电网公司工程外包、劳务分包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供电局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
――昭通供电局制订的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制度和细则等。
――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五、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制度、规定。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相关规定。
动火工作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火规定,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
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3.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甲方指派专人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状况。
4.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脚手架等设施,甲乙双方须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办理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
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脚手架等设施,乙方应严格管理,如有遗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5.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内,都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6.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相关资料。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的实施,以及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督促乙方进场前,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认真审查“三大措施”,对“三大措施”不合格的,不允许乙方开工作业。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督促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甲方现场负责人应对乙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乙方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负责本施工区域内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的设置,并将重大危险源以及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告知乙方;对乙方施工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调查工作,并根据事故性质进行归类统计,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工程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等其他事宜。
7.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乙方根据工程施工所制定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未得到甲方审查通过,不得开工。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再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能作开工前的准备。开工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所有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对复杂的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严格制定单独能保证安全施工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认真落实;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必须征得甲方的许可;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安全监督机构,专兼职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按甲方要求制定有针对性“三大措施”,严格按甲方审定的“三大措施”组织施工;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以及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施工期间,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始终在现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未整改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否则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乙方工作人员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认真检查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否则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乙方自行负责;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使用前,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按规定检查验收,并作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记录,严禁在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乙方方负责;在施工期间所使用工具乙方自备,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人应将施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告知全体施工人员;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的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联系,采取保护措施,严禁违章作业、蛮干等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如果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等,乙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甲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果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甲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乙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乙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0天内,呈送组织施工的“三大措施”,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规定,以报甲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乙方的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伤亡事故处理工作,乙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乙方负责为其聘用的工人购买工程保险。
六、其他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机械事故、误操作、交通事故),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原则,事故归属为乙方,并在安全施工保证金中予以考核。
(保证金额度为合同价款的17%)
2.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的甲乙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法规不同的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双方要全面履行各自的职责与义务,如果出现违约,按照谁为约、谁负责的原则处理。
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甲方:_________单位名称(盖章)乙方:_________单位名称(盖章)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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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评估合同建筑物拆除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评估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GB6722-______)、《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______)、《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______)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规范和发展民爆市场,加强和发挥监督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经与委托单位协商,签订以下爆破工程评估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项目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
三、评估内容: ____________建设项目控制爆破施工设计方案进行安全评估
四、安全评估的依据:
1、《爆破安全规程》(GB6722-____________);
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3、GA990—____________和GA991—____________“两个标准”文件;
4、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法规和设计标准;
5、安全评估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安全评估合同;
6、设计文件及设计、施工单位主要人员资格材料;
7、安全评估人员现场踏勘收集的资料;
8、爆破试验数据的采集及相关数据的验算结果。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始至乙方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之日止。
六、安全评估的内容:
1、爆破作业单位主要设计、施工人员的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2、爆破作业项目的等级是否符合规定;
3、设计所依据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4、设计选择方案的可行性;
5、设计方法和设计参数的合理性;
6、起爆网路的准爆性;
7、存在的有害效应及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程度定性;
8、爆破工程环境安全措施的可靠性;
9、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预防对策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七、甲方应当提交文件、资料的范围和时间: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安全评估工作所需的文件和资料,乙方在使用文件资料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机密。具体的资料和文件参考签订合同时乙方提供的清单,甲方应保证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在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上签字盖章。上述文件和资料,甲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交给乙方,以保证安全评估工作的正常运行。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单位:
1、甲方有权针对《安全评估报告》的内容要求乙方做出相应的解释。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安全评估所需要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配合乙方进行现场的勘察、调研,负责外围关系的处理。
4、对乙方提供的安全评估报告要保密,不得随意向无关人员和机构提供,必要时要征求乙方的同意。
(二)评估单位:
1、安排人员对甲方委托的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独立的、实事求是的、客观公正的评估,不受任何个人和外来的干扰。
2、乙方要在 3 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安全评估工作(该时间从甲方向乙方提交完整的安评所需资料之日起计算)。
3、乙方对出版的安全评估报告要负责,但因不可抗力或甲方的原因造成的责任除外。
4、乙方在对其评估过程中接触或知晓的甲方的文件和资料或其他的甲方商
业机密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次安全评估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元),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同的当天将安全评估的费用一次性付清,评估所需其他费用与甲方无关。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评估工作的延误,乙方可延期交付评估报告,具体交付日期由双方另行商定。
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安全评估报告交付延期或乙方出具的报告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加倍赔偿甲方安全评估费用,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因甲方提供虚假的文件和资料,造成评估报告的失真或是无效,所引发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是最终的法律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更改。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发生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委托单位、评估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公安机关各执壹份。
委托单位(盖章): 评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_合同范本
【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即租赁物;
2、租赁期限;
3、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4、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
除以上基本内容外,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取回、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及其他当事人认为必要而又协商一致的内容。
依《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生效的租赁合同对当事人产生以下效力:
(1)对出租人而言
① 出租人负有交付租赁物及维持租赁物符合于使用收益状态的义务,不仅出租人不得妨碍承租人的使用收益,而且对于第三人的妨害,出租人应当予以排除。
② 瑕疵担保义务(权利瑕疵担保----是指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权利而使承租人不能依约使用租赁物,在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依约定为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甚至解除合同。 物的瑕疵担保----是指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
③ 租赁物的维修、保养义务。
④ 在合同终止时接受租赁物和返还押金或担保物的义务。
(2)对承租人而言
①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式和范围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并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② 支付租金的义务,这是承租人的主要义务。
③ 不得随意转租和转让租赁权,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④ 有关事项的通知义务,如第三人就租赁物主张权利或租赁物有修理的必要时,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⑤ 于合同终止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租赁合同的形式: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定期租赁合同不应用口头形式订立出来,当事人不能从书面以外的其他形式证明租赁合同的期限,未订立书面租赁合同的,应视为不定期租赁。
篇3:外墙保温安全生产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保证施工安全,切实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和身体健康,甲乙双方特订立此安全生产协议书。(本协议是工程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应应严格遵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上岗以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予上岗作业。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工人至少每周一次安全会议。
四、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工地现场的一切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五、 高处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高处作业必须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只要一楼以上作业人员安全带必须挂在钢架上。使用时篮上不得多于两人。
(2)从事高处作业严禁穿拖鞋、酒后上班,严禁高处向下扔物品。;
(3)正常施工时吊篮的限载重量不得大于额定载荷的80%,并应使载荷蓝内尽量保持均匀。
(4)吊篮每次升空前必须对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如上悬挂点、配重铁、钢丝绳平台及其与提升机、安全检查锁的各连接点、上下限位报警等,检查可靠后方可升空运行。
(5)在吊篮运行中操作人员应经常注意各机件的运行情况,如发现提升发热、异常噪音、钢丝绳断丝、安全检查锁失效、两提升机升降速度不匀、限位开关及操作开关失灵不正当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分包方维修人员检修或停止使用。
(6)吊篮不在工作时,必须将吊篮停在稳妥可靠的位置,并不能压在电缆和钢丝绳上,关掉电源,如遇雨天要对电机及电器部位进行遮盖,以防漏电。
(7)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检,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8)严禁在吊篮上嬉戏、打闹、聊天、吸烟;
(9)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地应注意防风、防雨、防火措施。
(10)在施工现场居住人员,必须注意生活水,电,火,的安全使用生活做饭后必须关闭安全开关,用电要注意电线负荷,严禁使用超大功率用电器。正确使用电热毯等取暖设备,预防漏电、触电等事故的发生。由于乙方违反水,电,火的安全使用,一起安全事故有乙方自行承担。
六、 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上岗人员的安全防护状况,并认真作好安全检查记录。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背安全生产的指挥。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工人至少每周一次安全会议。
七、 乙方施工队伍在现场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和监理部门要求和规范施工。甲方有权就乙方损坏工地财物和使用工地材料,视情节后果作出各种处罚。乙方施工发生的一切违反《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的行为发生的工程事故,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和与甲方免责外的一切工伤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 上述第五、第六条属乙方个人施工行为,由乙方负责。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中应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和规范施工,若违规操作将给予200—20__元的处罚,二次处罚仍然违规者,甲方有权终止施工《合同》的履行,因此产生的一切民事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过错与甲方无关。
九、 以上协议自签字之日期生效,工程竣工后自行废除。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地铁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落实__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起重机械施工的安全责任,确保工程其中机械施工安全,甲乙双方达成一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安全生产目标
伤亡控制指标: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事故控制在1.2%以下,火灾事故为零,。
1.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无安全事故
2.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建设部办法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及省建设厅、市建委、市施工安全监督站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全、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二、甲方责任
1. 审核乙方的从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资格,是否符合本工程建筑机械施工的要求
2. 将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概况和要点向乙方进行交底,对乙方施工全程进行监督。
3. 甲方和乙方安全负责人,应统一协调工程起重机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4. 提供本工程目前安全生产的动态,提供相关的安全宣传资料,指导乙方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5. 指导乙方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协助乙方的安全管理,提高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 指导、协助乙方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7. 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指出并责令整改,整改合格后才能进行施工,如乙方拒不整改,甲方必须采取强硬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8. 如发生重大上伤亡事故,必须派人指导,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和救援工作。
9.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方法》,控制好本工程安全生产设施费,按进度分阶段验收乙方的安全措施,经安监机构同意、监理通知,收到业主付款和甲方审核安全生产措施费落实情况后,支付乙方安全措施费,支付比例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方法》执行。
三、乙方责任
1. 遵守国家、省、市、建筑公司所颁发的各项安全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程序、应急预案),建立和健全与现场安全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2. 应按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措施费专款专用,遵守有关工伤保险的缴费规定,为所有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降低生产安全风险。
3. 严格按照劳动保护法,定期发放工资。
4. 进入施工现场后,服从甲方的管理,落实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指定安全生产责任人,成立安全生产架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工前把指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报甲方项目部。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指定安全管理措施,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保证员工持证上岗,减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
5. 开工前将指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方案、措施报甲方和监理按相关程序审批,审批后严格按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方案、措施施工。
6. 进场前将施工中需使用的设备、设施书面报甲方项目管理部,同时遵守设备设施的安全施工规定。
7. 施工中需要搭设、安装安全设施、临时用电、使用设备、施工方案的编制、材料的检验、装拆资质、施工人员的从业资格、完工后的检验、检测等,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安全管理要求。
8. 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或危害,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同时向项目部报告,由项目部通知其他施工单位,共同防范。
9. 必须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管理规定,填写好安全运行记录,定期上交给甲方。
10. 做好现场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教,自觉遵守《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11. 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条例》的规定编写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四、其他约定
1. 乙方在施工时间,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没有达到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每次罚款300元,安全生产责任人不参加检查的每次罚款300元。
2. 乙方不及时编写方案、安全运行记录,每次扣款300元。
3. 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措施费台帐,填写好安全生产措施费报表,安全生产措施费必须专款专用,甲方对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没有建立安全生产措施费台帐或将安全生产措施费挪作他用的,从重处罚。
4. 乙方被国家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通报,提出停工整顿,造成甲方停工扣分时,在工程款中扣除所有的安全生产措施费。
5. 甲方项目安全员有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的权利,对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安全隐患较多,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排除的情况,有进行限期整改和罚款的权利。
6.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生产奖罚条例》的规定
7. 甲方统一购买安全生产管理资料,施工质量管理资料,安全设备材料,安全管理教育培训资料等发放给乙方(成本费由乙方支付)。
8. 乙方未按施工所在地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平安卡的,每人罚款50元。
9. 甲方发现乙方的安全员、电工、焊工、装拆工未持证上岗,每人罚款50元。
10. 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安全知识考核,未参加人员每人罚款50元。
11.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管理人员戴白色安全帽,专兼职安全员戴红色安全帽,生产工人戴黄色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篇5:工程装卸队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____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装卸队 (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和双方利益,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甲乙双方就“20__年度产品包装入库、堆码、外运装车、卸编织袋入库劳务”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第一条:双方履行的安全职责
(一)甲方安全职责
1.审查乙方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乙方营业执照、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与有效证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网络体系等。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工作条件和安全作业场所;如甲方的作业场所安全设施不到位,经乙方书面提出,甲方没有整改所出现的安全事故,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权利。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的对乙方作业现场及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并按本协议的处理标准进行处罚,对危及甲方安全与利益的装卸作业有权停止。
4.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积极协助抢救,并提供其它便利条件协助处理后续事宜。
(二)乙方安全职责
1.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下列手续:
(1)、持乙方作业人员名册及安全技术措施。
(2)、按作业人员花名册,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并将以上相关资料报甲方存档。必须为作业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所有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报甲方存档。
2、施工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作业规程:
(1)作业前准备阶段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在施工方案中应有针对性强而又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②应检查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安全的隐患必须排除,否侧不能进行装卸作业。
③认真搞好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④施工方案及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应遵守“三不伤害”原则,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2)乙方按要求为作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3)非电气操作人员均不得乱动电气设备,电工应持证上岗。
(4)作业场所的机动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速度应符合厂区内机动车辆的限速要求。
(5)成品仓库属一级防火区域,库区内严禁吸烟,禁止明火作业,确需进行明火作业,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签发动火作业证后,还需在甲乙双方安排专人现场进行监护的情况下方可动火作业,作业前必须准备好消防器材。
(6)严禁酒后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处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前必须先检查跳板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7)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遵守甲方的所有安全管理制度。
(三)共同责任和义务
1.存有争议和不可预见的问题时,双方主动协商解决。
2.由于一方的原因造成对方的事故或经济损失,在双方责任有争议时,请县安委会仲裁。
第二条:乙方单位及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处理标准
(一)未履行以上安全职责条款之一,发现一项视情节处安全管理罚金50-200元。
(二)乙方违反作业规程,发生人员伤害责任事故的,乙方负全责。除按国家有关处理外,再处安全管理罚金500元。
(三)乙方违反作业规程,发生人身死亡责任事故的,乙方负全责。除按国家有关处理外,甲方不再付给乙方任何劳务费。
(四)乙方施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接受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落实整改意见,如有不听劝阻,态度蛮横者,出现一次处罚100元/人次。
(五)因乙方施工作业不按规定,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产生的各类罚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以上所有罚款,现金缴纳到甲方财务或者从劳务费中扣除。
(七)乙方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妥善做好施工作业中的协调及联系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作业。
第三条:乙方在本公司施工作业发生事故的处理规定
(一)在本公司施工作业中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民事责任,负责对事故统计,按时限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二)发生重伤及伤亡以上事故,乙方在负责按时限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同时抄送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三)乙方在本公司施工作业中由于违反作业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事故和自身损失,自己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在施工作业中,由于违反作业规程等原因造成甲方人员受伤或生产受损,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五)乙方安排人员临时协助甲方进行生产现场的岗位操作劳动出现工伤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以补充协议完善,但不得违背协议书规定原则,因违反本协议规定出现事故由违反方独立承担责任。
(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有限责任公司 (章) 代表:
乙方: ____装卸队 (章) 代表:
年 月 日
篇6:外包用工安全协议
雇用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用工工程项目
2、用工方式
3、工期
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计划执行。
4、劳务费用
4.1本工程项目的劳务费用详见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其单价已综合包括了完成该作业项目所需全部劳务用工费用,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4.2劳务费用计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
5、施工作业标准
5.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5.2乙方的施工作业,必须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见附表。
5.3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后。
6、甲方责任
6.1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下达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
6.3及时组织测量和交桩
6.4及时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
6.5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物资采购、作业进度进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负责需要安装设备和所有材料的采购供应。
6.7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机具。
6.8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计价手续,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务费。
6.9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待遇等的实施。
7、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7.2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劳动力,按甲方同意的开工时间施工作业。
7.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7.5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进场时向甲方人事部门报送名单及相关上岗证明。
7.6乙方的施工作业人员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7.7乙方负责为施工作业人员交纳国家规定的应交的各种税金,并及时支付劳务人员费用。
8、施工作业的检查
8.1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应随时接受甲方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根据甲方通知书,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隐蔽工程的作业未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检查签认,不得自行隐蔽而转入下道工序作业。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甲方将根据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9、安全责任
9.1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JGJ59-99标准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9.2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杜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安全隐患,有权暂缓实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由于甲方的疏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和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
9.3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乙方自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额消耗量,根据施工组织和进度情况,供给乙方材料,材料经双方验收签单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专人对材料的使用进行旁站监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实际消耗量超出定额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场价在乙方劳务工费中扣除。(其中钢材按定额量节余5%以上,水泥按定额节余7%以上,未达到者视同超耗。
11、劳务费的结算
11.1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设计要求组织现场质检人员、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签认完成的合格作业量。
11.2按项目预算人员核准的作业量及附表单价结算劳务费。
12、劳务费的结算和拨付
劳务费按月结算,根据本工程资金情况及时拨付。甲方根据施工任务书(代结方单)进行劳务费结算,结方单应由项目有关人员核定签认,项目经理签批后,于当月28日报送财务处审核,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现场临设完成后可结算付款,基础施工期间不付款,基础工程完成,验收后结帐,付款80%。主体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证金外,二个月不付款,从第三个月开始,结帐后付当月款项的70%~80%。工资中的优质价在工程质量评定后再付给。
13、环境和文物保护
13.1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如有违反甲方及上级下发的有关环保条例的行为,甲方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13.2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
14、违约责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劳务费。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作业,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作业任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的在24小时内让出工作面与临设,否则视为违约。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工作量进行盘点,并据此进行末次结算。
15、争议解决
15.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裁定或约定通过诉讼解决。
16、合同生效与终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后自动失效。
17、补充协议
17.1在合同执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项目部一份,乙方二份;报送公司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工程管理处三份备案。
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印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印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管理处:_________________
人力资源处: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7:安装工程安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就双北变电所新建工程中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1.定义及解释
1.1违约、违规、违章:指安全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
1.2事故:指在安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
1.3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火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
1.4健康安全环境例卷:指乙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及将该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
2.工程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变电所安装工程
2.2工程内容:全所构支架组立、钢梁制作安装,变电所主变系统安装、配电装置安装、控制及直流系统安装、所用电系统安装、全所电缆及接地,包括定额范围内的的设备调试(不含计量用互感器及二次回路调试)。
2.3工程主要危险点源及危害:起重吊装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焊接时的灼伤、火灾、爆炸、尘毒、噪声、施工现场的流动污染源(固体废弃物、生活污水、生产污水、车辆尾气、工业噪声等)、冬季施工中的低温冻伤。
3.双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3.1.2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3.1.3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3.1.4有权对租赁使用的乙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3.1.5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
3.1.6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3.1.7有权对乙方做出的与现场安全管理有关的承诺予以监督、检查。
3.1.8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任何偏差,实施整改的跟踪验证。
3.2甲方的义务:
3.2.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2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例卷进行审查并备案。
3.2.3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作业时间要求、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条件支持。
3.2.4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3.2.5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3.2.6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3.2.7其他根据项目要求应尽的义务。
3.2.8甲方应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3.2.9甲方应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管理的信息向乙方予以传递。
3.2.10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有关体系管理的受控文件予以维护和保密,不得出现遗失、外借等情况。
3.3乙方的权利:
3.3.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3.3.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3.3.3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
3.3.4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3.3.5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3.3.6当乙方的施工需要使用或涉及甲方的生产工艺(包括设施、设备、产品)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生产工艺的过程(包括附属的构筑物或设备等)进行确认,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如因其生产工艺的缺陷而造成乙方的工程或财产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全部风险。
3.4乙方的义务:
3.4.1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例卷,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执行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3.4.2按规定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
3.4.3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甲方要求报告事故。
3.4.4应维护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3.4.5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4.6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3.4.7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甲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工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直接对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办理业务。
3.4.8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进行确认,并在客观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实施必要的纠正和改进。
3.4.9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宣传本公司的企业宗旨,并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作出必要的承诺。
3.4.10对于乙方施工过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财产,乙方有义务予以爱护,若其财产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
4.事故调查在主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
5.违约责任及处理:
5.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应与主合同约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5.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3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5.4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上报。
5.5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6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7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5.8为了确保施工安全,防止发生人员伤亡、生产、火灾、环境、质量、交通事故、治安案件,当乙方存在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取消其市场准入资格:
5.8.1未签订安全合同的。
5.8.2未按要求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5.8.3未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作业指导书,擅自施工的。
5.8.4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动火、特殊高空,射线探伤、进入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
5.8.5在施工现场未按甲方要求,导致生产波动或造成一般及其以上事故的。
5.8.6管理不善,员工中存在吸烟、偷盗、打架斗殴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6.不可抗力:
6.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主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双方依据主合同中双方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7.合同的履行期限:
7.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与主合同保持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合同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8.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8.1本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随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9.保险:乙方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其自行承担。
10.争议的解决:
10.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按照主合同第四百七十五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11.附则
甲方(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公司员工安全协议书
最新公司员工安全协议书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公司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为保证员工人身安全以及生产的顺利进行,争创文明安全企业,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建立建全各项劳动安全制度以及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2、甲方对应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及履行安全职责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凡不遵守安全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人员,及时进行纠正、处罚,直至停止其工作。
3、甲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懂得安全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经安全生产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对经培训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备所在岗位要求不适应所在岗位要求的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调换其工作岗位。
4、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根据其工种不同,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
5、接受公司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及时答复和响应。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劳动纪律和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自觉执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操作。
2、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熟悉安全生产施工操作规程,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掌握所在岗位应具备的安全基本常识,不得上岗。
3、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注意同事的安全保护用具是否佩戴齐全,做好相互保护工作,对同事的违章行为及时提醒和纠正。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凭有效的上岗证上岗工作。
5、施工时,需对本工种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停止施工,及时汇报。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时,不得擅自盲目施工。当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报告,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记录等资料。
6、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向甲方提出安全改进建议和意见。
7、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上级部门和领导忽视工人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控告。
8、严禁酒后上班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乱拉乱接电源,严禁私自动用非自己保管、使用的施工设备。工作时不得嬉戏打闹,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9、乙方必须保持健康的身体参加施工作业,不得带病参加工作。如因自然生病医治或住院治疗,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
第三条:违约责任及处理
1、安全生产中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调查应按照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甲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乙方违约造成的责任事故,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
4、甲、乙方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根据双方各自违约责任的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商的提交当地劳动仲裁
第五条:所签人员辞职后此责任书自动作废;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9:机械管理员岗位安全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镇烤烟育苗工作,加强专业化育苗服务管理,规范作业程序和设施管护,决定临时聘用小棚管理员。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照公平、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职责和义务
(1)提供给乙方漂浮育苗相关物资;
(2)提供给乙方漂浮育苗相关技术指导;
(3)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
(4)负责支付乙方棚群管理费。
2、乙方职责和义务
(一)身体健康、热爱漂浮育苗工作,自愿参加小棚管理工作,服从甲方的管理;
(二)必须认真学习漂浮育苗的有关知识,掌握小棚管理的技术规程;
(三)原则上须吃住在棚群,24小时坚守岗位,如有事情必须提前向管理人员请假;
(四)搞好棚群的清洁卫生,严格控制非工作人员进入棚群;
(五)须做好育苗管理记录,做好记录真实、细致,并随时把棚群的变化情况向管理工作技术员汇报;
(六)必须严格按照《**市综合标准烤烟漂浮育苗技术规程》的要求规范操作,加强棚群温度管理和各个环节的消毒工作,并自觉接受烟站工作人员的指导、监督及考核;
(七)必须管理使用好甲方提供的所有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注意保护,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
3、约定事项
(一)管理时间及报酬:播种至发苗结束;每棚25-30元;经甲方考核后兑现报酬;
(二)育苗质量:确保成苗率达到98%以上,壮苗率达到95%以上,壮苗标准为茎高12cm-15cm,茎直径≥0.6cm.
4、其他事项
(一)乙方不按技术操作或不听从相关技术人员的指导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技术操作严格按细则中育苗技术要点实施);
(二)乙方在管理棚群期间发生任何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到结束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篇10:现场施工安全保证书
乙方因贵州 (用户工程)工作需要自20__年01月30日至20__年01月30日进入甲方管辖的 施工。为切实保证现场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安全责任,并同意共同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及《 承包商管理工作标准》等规定,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负责审查乙方具备进入 现场安全施工资质,即审验乙方单位持有进入 现场安全施工资质证及相应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
2.甲方开工前对乙方工作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并应有完整的记录,同时审查其施工措施(方案)是否符合进入配网现场施工要求。
3.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作业,例如: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甲方变电巡维部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制订安全措施并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4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属乙方责任的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以人道主义精神,尽力协助
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需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并认真落实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公司专职安全机构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公司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 联系电话: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员: 联系电话:
2.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电力管理部门及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进入 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及《 承包商管理工作标准》、“两票”管理制度及现场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施工,保持施工现场环境整洁、道路畅通、采光充足、通风良好,电气、机械装置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备,安全警示标志齐全。
3.制定进入现场施工的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审查认可,开工前由甲方在现场剥乙方工作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并许可工作后方可开始施工。
4.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触电紧急救护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记录在案,进入生产现场的所有人员着装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属国家规定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同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
5.根据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有关规定,为现场工作人员配备符合本工种现场施工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劳保用品;按施工作业不同岗位特点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指导、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
6.安全用具、安全防护设施、起重设施、手持电动工器具、电气设备等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建立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7.乙方应负责实施的现场基本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及应负责的监护责任:
7. 1施工人员工作中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与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0.7米,与35kV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1.0米,与110kV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1.5米,与220kV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3.0米,与500kV等级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5.0米。
7.2应在 施工地点临近带电设备设遮栏、室外工作地点设围栏并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高压试验地点、室外构架上、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的横梁上均应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一经合闸即能送电到停电施工设备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把手上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挂 “止步”,高压危险!”、“在此工作”标示牌。
7.3应在施工现场每个工作地点设至少一个监护人,负责监督和看护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是否符合标准。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负责,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行为。
7.4根据本工作需要,办理线路第 一 种工作票,并严格按工作票所列要求进行工作。
7.5施工地点应对甲方运行的带电设备采取悬挂标示牌及装设遮拦等防护措施。
7.6其它安全措施(重大的施工项目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甲方审查批准):
7.7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三不开工”,即没有经过审批的安全措施不开工;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开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开工。施工中发生疑问,应立即停止工作,弄清问题后,再进行工作。
三、违约处理
1.在此协议正式签订的协议有效期内,如有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2.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在施工中有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制止和纠正,直至停止乙方进入 现场安全施工资质,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盖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承包方: 建设总公司
分承包方: 劳务建筑公司
出 租 方: 建设总公司
安 装 方:
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为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北京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协议。-
机械名称
设备统一编号
项目名称
一、 总承包方责任
1、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选择起重机械型号、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与出租方协商确定合理安装位置,组织签定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群塔作业必须制定方案)及书面的安全交底工作。
2、 向出租方提供安装位置及地质情况,具备安装、拆卸现场条件,做好场地与道路的畅通及电力电源设施的配备,起重机作业范围内设施安全防护的搭设。
3、 提出起重机械使用计划,提前通知出租方做好安装、顶升、锚固及拆除等准备工作。
4、 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塔机基础施工。由出租方技术人员指导,安装方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表方可进行整机安装,整机安装验收后,经公司专业安检人员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租赁合同、安全协议、验收资料、检测报告、机械设备编号、全市统一设备编号等资料存档。
5、 对起重机械安装质量监督检查与日常作业检查,对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有权制止及采取强制处理措施。督促各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
6、 所租用的起重机械自验收合格30日内,在市建委互联网进行登记,取得标志挂在设备明显处。
7、 提供司机的食住环境,保证机组人员正常生活。
二、 出租方责任
1、 严格执行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出租起重机械必须具备和出具市建委注册的租赁资质,统一编号并有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合格证、提供状态良好的机械设备。
2、 根据总承包方提供的结构型式、安装位置及地质情况与投入使用日期,做好机械定位勘察与位置确定并制定进场计划,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签定租赁合同与安全管理协议书。
3、 做好机械设备安装方案,提供基础图纸并技术指导基础施工。总包方组织施工,出租方与安装方验收合格后才可安装。如委托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企业承担并签定安装合同,报总包方一份,同一台设备的安装,顶升和锚固必须由同一安装企业来完成。机械安装完毕后,督促安装方按时验收、资料整理存档,保证按时交付使用。
4、 配备足够的操作司机,必须是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操作并持证上岗。机械投入使用前必须根据现场具体环境、机械性能、吊装内容等进行书面安全使用说明,对吊装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做好作业记录,维修记录并填写履历书。
5、 每月要对机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交总包方一份。司机做好日常对吊索具磨损检查与卡具正确使用,不合格的禁用。
6、 配备机械操作规程并教育司机服从总包方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十不吊”规定,做到优质服务,不得故意刁难工地,严禁违章作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7、 设备故障必须即时组织检修与排除,保证机械设备正常使用。
8、 提供操作人员的有效操作证件交总包方存档。
9、 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无特殊情况不得采用鸣笛方式,不得将油污污染地面。
三、 安装方责任
1、 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提供资质证件与机械出租方签定安装合同方可承担安装任务并将拆装合同及相关资料和拆装人员证件报总包方一份备案。
2、 根据现场编制拆装方案。配备足够起重能力的起重设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做好安全交底,划定拆装作业区域并设监护人员现场监督全过程,确保安装过程的安全。
3、 拆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现场的安全管理,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带好防护用品。
4、 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必须对整机质量及安全装置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向施工企业进行书面的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签字并填写《北京市起重机械安装统一检查表》
5、 对起重机械的安装自检验收完毕必须经总包方、出租方及分包方专业安检人员联合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以确保机械质量与使用安全。
6、 设备安装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特殊情况办理相关手续,作业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地面上泄油。
四、 分包方责任
1、 根据作业特点、施工环境制定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并对作业人员做好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签字方可上岗。严格控制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及违章作业。
2、 根据起重机械的作业班次和使用台数,合理配备信号工和司索工,每台塔机吊装作业时信号工配备不得少于2名。信号工必须经特殊工种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3、 信号指挥人员必须保持稳定,并配备相应指挥用具、佩带明显标志,根据施工现场作业环境信号工必须采用相应信号指挥工具,确保信号——塔司——信号之间视听联系畅通无阻。
4、 信号指挥人员必须了解起重机械的基本技术性能、吊装安全知识,作业中精力集中,正确有效指挥摘挂钩作业;不得从事与指挥工作无关的任何兼职性临时工作。
5、 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吊索具的超标磨损及故障使用情况。达到报废标准的吊索具必须报废更换,对设置故障必须排除,严禁侥幸、冒险从事任何吊装作业。
6、 严格执行指挥与信号有关标准规定和安全作业“十不吊”原则,严禁违章指挥和非指挥旗哨信号嬉闹。
7、 必须配备有相应吊装知识、反映灵敏的挂钩工,作业中必须做到正确绑扎和挂点,保证被吊物件重心平衡。非标构件重量其吊运就位按操作规程规定方法作业。挂点及绑扎不牢,信号工不得指挥起吊。
8、 掌握安全防护措施,严禁在重物、散料吊运下方站人,对突然出现的意外,要果断指挥塔司立即妥善处理,确保施工现场料具吊装安全。
9、 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作业的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夜间不得超时作业,不得大声喧哗,模板吊装、清理时不得有强噪声作业。特殊环境和时段作业,信号工指挥作业应使用对讲机指挥。
五、 四方其它增项:
六、事故处理
因机械在拆装、使用过程中发生机械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后,根据京安监政法[ ] 号文件,《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进行处理。
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总包方负责人(签字) 出租方负责人(签字)
安装方负责人(签字) 分包方负责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12:工程施工安全环保合同
甲方:
乙方:
乙方进行工程施工,需要占用公路用地,为保证施工程路段公路安全畅通、保护道路路产设施完好,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涉路施工时间 乙方建设工程为(临时/永久)占用,涉路施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条所述乙方涉路施工日期是指乙方工程从施工区域内安全设施设路的时间开始至乙方涉路施工人员、机械、 安全设施撤场并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结束。
二、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本协议路段内的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如乙方施工行为对道路设施、行车安全等造成影响、造成安全隐患或潜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乙方接到甲方停工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甲方就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占用路段区域安全设施配置及摆放须按照公路管理部门要求及关于涉路施工的规定进行设路。因安全设施布置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标准进行摆放和设置,造成过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承担责任或甲方被追诉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保证施工区域内路段整洁干净,道路路面不得因施工原因造成道路污染,如造成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负责恢复占用区域原状,并达到甲方要求。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施工场地,禁止堆放或丢弃在道路路肩、中分带等附近,不得对道路通行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篇13:居间人的权利义务及合同主要条款的写法
仓储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仓单在仓储合同中具有重要作用。仓单,是指由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向存货人签发的表示已经收到一定数量的仓储物的法律文书。仓单的内容是对仓储合同内容的进一步确认。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仓单实际上是仓储物所有权的一种凭证,又是存货人或者持单人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过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①存货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②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③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④储存场所;
⑤储存期限;
⑥储存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限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⑦仓储费用;
⑧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非仓单式仓储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仓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②仓储物的品名或品类。
③仓储物的数量、质量、包装。本条应具体明确仓储物的数量,计算数量的标准、计量单位,如果货物的质量、包装没有国家标准,可执行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按通常的使用标准,按通常的使用标准的,双方当事人应协商一致。
④仓储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及验收人的资质条件。
⑤仓储物保管条件的要求。
⑥仓储物入库、出库的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⑦仓储物自然损耗的标准和对损耗的具体处理办法。
⑧仓储物计费的项目、标准、计算方法。
⑨仓储物结算的方式。
⑩仓储合同的有效期限。
⑩仓储合同的变更、解除。
⑥损害赔偿责任的具体划分。
⑩违约责任。
⑩纠纷解决的方法。
⑥其他规定。
篇14: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协议书
甲方:(借出单位)
乙方:(借用单位)
现甲方(借出)与乙方(借用)因业务工作需要 等人员。就上述人员安全问题,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 甲方(借出单位、以下省略) 人员进入乙方(借用单位、以下省略)从事业务工作的活动,乙方必须依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保障借用人员享有安全健康卫生的工作环境,享有平等从事业务工作的权利和休息休假的权利。
2、 甲方人员在乙方从事业务工作的过程中,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给予借用人员办理各项用人手续。乙方应遵守有关规定,依法对借用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 乙方必须对甲方借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不得要求借用人员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从事业务工作。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4、 所有甲方借出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借出人员的施工作业要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规定,杜绝不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5、 甲方借出人员从事的施工作业施工中有特种作业的,必须持有劳动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其它劳动部门要求持证上岗的工种,操作人员也应持有相应证件。
6、 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发放足够的劳动保护用品给甲方借出人员,保护甲方借出人员不受伤害。
7、 甲方借出人员施工时要严格遵守各行业和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野蛮施工,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等不良行为。
8、 甲方借出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遵守治安管理规定,杜绝黄、赌、毒,聚众闹事和打群架等治安案件的发生,如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按国家法律和甲方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送国家机关处理。
9、 甲方借出人员从事业务工作的过程中要注重仪容风貌和言行举止,做到文明施工;注重文明卫生,保持环境清洁。
10、 乙方必须对甲方借出人员工作内容和施工人员负责,造成的人身伤亡和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同时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其发生事故的报告、统计和考核的指标甲方不负责任。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部赔偿,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1、 甲方借出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或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借出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12、 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双方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13、 本协议经双方人员签字后生效。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借出单位、乙方借用单位、借出人员(或签名代表)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借出单位) 乙方: (借用单位)
(盖 章) (盖 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15:河流水质安全巡查员聘用合同书
甲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镇 河段担任河道巡查员。
聘用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
二、乙方工作任务
1、负责分管河段及其各主要支流的日常巡查,随时掌握水质的变化和所有排污口的污染物排放情况。
2、分管河流段及其各支流沿岸所有工业企业、旅游业、畜禽养殖业、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采沙及其它可能影响河流水质的污染物堆存、排放等情况。
3、对于有可能造成水污染的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采取处臵措施并及时报告。
4、定期向县丹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负责按时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工资为人民币元整。
(二)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不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工作敷衍了事、致使某河段污染问题突出或发现问题不及时制止及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者造成严重责任事故的;
2.乙方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
(二)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 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五、乙方在巡查过程中必须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个人安全,如因个人因素造成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留存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名)
年 日 年 月 日
篇16:合同要约模板内容
根据本公司年月日第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
2、公司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
3、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
4、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盖章)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篇17:安全主管岗位职责内容
1、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8、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岗位检查和专业性检查,并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9、督促各部门、各岗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组织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10、参与事故已经救援和调查处理;
11、协助环保管理工作;
12、协助安全项目管理工作。
篇18: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针对乙方向甲方采购安全防护装备等产品之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交付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二、货款结算
1.签订合同时预付20%定金,余款货到一个月内转账
2、甲方依据本合同总金额向乙方开具8%增值税税票,乙方收到发票后如对票据上的货款金额有异议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并与甲方进行对账,否则,视为乙方已认可。
三、产品质量和异议期:符合现行规定的行业标准;异议期为货到5日内,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质量合格。如乙方在异议期提出的异议经甲方核实确认的,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维修,符合甲方调换条件的给予调换。
四、产品质保期
如甲方所供产品有质保期的,则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质保期自产品交付之日起算;如在质保期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并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情况下,甲方将视情况进行维修或调还。
五、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之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日期:日期:
篇19:公寓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出租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职务: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承租方)
住所(或住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就租赁房屋从事经营事宜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1. 租赁房屋
1.1 甲方将合法拥有的座落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平方米。
1.3租赁房屋的装修、设备设施状况及同时交付乙方使用的其他设备设施,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一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交还租赁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1.4乙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乙方使用租赁房屋不得超出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
2.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2.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日/月)免租期,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免租期供乙方用于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无需承担租金,但于此期间发生的乙方施工实耗水、电费用及物管费用由乙方承担。
2.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乙方应按约定归还,乙方如需继续承租的,应最晚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双方未签订新的书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时腾空并向甲方交付租赁房屋。
3. 租金及保证金
3.1 本合同实行先付租金后使用原则,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租金的支付时间为:首期租金应于 ▁▁▁▁▁▁日前支付,其后每期租金于▁▁▁▁▁▁日前支付。
3.2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按照约定使用租赁房屋的保证。
3.3 租赁期间,乙方如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或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致使甲方受到损失,甲方有权自行扣留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以抵付损失,并保留继续索赔的权利。
3.4在乙方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下,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租,且按附件一向甲方交付租赁房屋及设备设施并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在▁▁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退回剩余保证金。
4. 其他费用
4.1 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甲方缴款通知单后三日内支付。
4.2 租赁期间,租赁房屋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元,乙方应按(一年/半年/季/月)缴纳物业管理费,免租期物业管理费应于▁▁▁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其余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与租金同时支付,支付方式、时间同3.1条租金支付时间、方式。
4.3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租赁房屋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对其装修不作任何补偿。
4.4 乙方应承担其他由相关部门征收的与使用租赁房屋有关的费用。
5. 房屋交付
5.1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首期租金、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后▁▁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交付时,双方应派代表持合法授权委托书按附件一进行交接,并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予以确认。乙方签署确认书或实际占有租赁房屋即视为甲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确认书签署之日或乙方实际占有租赁房屋为租赁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6. 转租和归还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如果擅自全部或部分转租,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再退还已缴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和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及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2 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日内按附件一将租赁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拆除及取回乙方所有的装修、装饰之部分或全部,但乙方不得故意损害或拆除租赁房屋本身之结构体及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日内未拆除或取回之物品,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之所有权,悉归甲方所有任其处理。
6.4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租赁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搬迁腾空,否则由此造成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 甲方保证及责任
8.1 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租赁房屋按本合同之约定租赁给乙方。
8.2 甲方应对租赁房屋及其提供的消防、配电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租赁房屋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甲方对租赁房屋及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应予协助配合并提供相应的便利。
9. 乙方保证及责任
9.1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保证其在租赁房屋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一切法律、法规的规定。
9.2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根据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9.3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设备,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除外)。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租赁房屋或设施设备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9.4 由于乙方施工或使用对租赁房屋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坏,或由于乙方或乙方雇员、客户行为失职或疏忽,而使甲方人员或财产受到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时,乙方应对甲方负有完全的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9.5 乙方可根据租赁用途对租赁房屋内部布局进行设计和装修。该设计和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乙方进行装修或改扩建不得改变租赁房屋基本结构。
9.6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对第三方的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被要求承担相关责任,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0. 合同的解除
10.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10.2 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租赁房屋不能正常使用,则甲方应尽快修复或重建。在租赁房屋修复期间,乙方免交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待租赁房屋恢复使用后继续计算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用,合同有效期也相应向后顺延。
10.3 若发生甲方不可预见的市政规划、土地征用等事件致租赁房屋无法出租经营,则甲方应自收到相关通知后及时告知乙方。双方应按实际租用天数,即时结清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且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损失。
1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其遭受的一切损失:
10.4.1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及其他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超过两个月或▁▁▁▁元时;
10.4.2 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租赁用途的;
10.4.3 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
10.4.4 乙方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拆改结构的;
10.4.5 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10.5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选择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其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
10.5.1 甲方违反其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在乙方通知的补救期内又未及时补救,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或使乙方的合同权益受到实质的损害。
11. 违约责任
11.1 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时,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月租金之▁▁▁的违约金,但因乙方原因致使迟延交付除外。
11.2乙方拖欠租金及其他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租金或费用之▁▁▁的违约金。
11.3 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若乙方未能将租赁房屋按附件一交给甲方,乙方除按实际使用天数双倍支付租金及承担本合同约定乙方承担费用外,还应承担▁▁▁元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11.4 租赁期内若乙方擅自退租,乙方应按年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所预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甲方可不予退还。
11.6本合同项下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可以累加适用。
12. 不可抗力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所负的本合同义务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间可暂停履行,并且应按暂停时期自动延长,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声称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其它各方,并且在此后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已经发生和持续时期的充足证据。声称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也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把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到最低程度。
13.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仍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
14. 其他约定
14.1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并经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如该租赁行为需经双方主管部门审批,该合同应在通过审批程序后生效。
14.3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 签署:
日期: 日期:
篇20:板房安全拆除协议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为确保拆除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职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范围:
协议期限:至本工程完工
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发包方的安全责任: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保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专职安全员。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一、发包方安全责任:
不定期检查承包方施工现场,对承包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整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发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不得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1、承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技术、安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4、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员监督。
7、承包方应自觉接受发包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发包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监察部门。
8、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承包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管网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承包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部门批准。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
11、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承包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承包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
四、承包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安全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承包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五、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按事故调查规程处理,承包方安全部门参与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承包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发包单位(章): 承包单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 法人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由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