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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的决定(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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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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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各站股所、村居:

为了加强对我镇联乡驻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镇驻村干部工作责任心和进取心,激励驻村干部爱岗敬业、执政为民的精神,牢记党员职责和要求,永葆党员的先进性,树立模范典型。根据县委决定,特成立龙泉镇联乡驻村工作组临时党支部:

工作组临时党支部组织成员:

书 记:侯美传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书记:龙 杰 县卫生监督局副局长、县委派驻龙

泉镇党建扶贫工作队长、龙泉镇党委副书记

委 员:谢世海 省水利厅防汛办主任科员、省委派驻龙泉镇金瓜洞村工作队员

张炜黎 省水利厅人事处副主任科员、省委 派驻龙泉镇马寨村工作队员

周子珏 州发改委社会发展科主任科员、州委派驻龙泉镇西街村工作队员

莫治群 县农业和扶贫开发局党组成员、扶贫办副主任、龙泉镇党委副书记、

副镇长

中共龙泉镇委员会

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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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打架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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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罚[_______]号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一案,经本单位依法调查,现查明:_________________(违法事实与证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认为:_________________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的行为已违反_________________依照_____________之规定,本单位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_____________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机关(印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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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县表彰先进的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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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二级单位,各乡镇中心初中,县直各学校:

20xx年,全县教育系统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根本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提高教育水平,着力保障教育公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鼓励先进,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对在20xx年度各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县教育局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同时,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先进为榜样,围绕“四个全面”,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狠抓落实,重点突破,奋发进取,全面完成县教育局确定的20xx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大悟县教育局

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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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林业行政处罚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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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人:岳(男,29,岁汉族,初中文化,家住邵阳市双清区城东乡紫薇社区)

你未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于20xx年7月16日私自与石桥乡五一村村民黄建成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以10.1万元的价格买得位于五一村九组的一口水塘——枫树塘,面积0.7亩,用于建房。到目前为止,房屋主体已基本竣工(共建三层),经现场测量,实际占地240.24平方米。你的上述做法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占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作如下行政处罚:

一、责令你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二、没收你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我局于20xx年6月24日和20xx年7月6日分别向你下达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告知书》(邵国土资罚告字[20xx]第12号)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邵国土资罚听告字[20xx]第8号),告知你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但你都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局提出任何申请,你已自动放弃了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为此,我局依法向你作出了本行政处罚决定。

你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邵阳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直接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邵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0xx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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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表彰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1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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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校各年段、分校、三班中心小学、龙门滩中心小学: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树立新时期瓷都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创先争优、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激励广大少先队辅导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不断优化少先队的工作环境,营造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推动少先队事业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本学年度表现突出的班集体和师生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二、表彰项目和名额分配:

1. 优秀毕业生(名额依据条件审核而定)。

2.三好学生每班3名。

3.优秀学生干部每班3名

4.优秀少先队员每班5名。

5.优秀小交警10名。

6.优秀文明督导队员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六年来,年年皆被评为三好学生(校级及以上)的均可申报,经年段、学校层层审核,情况属实者给予表彰。

(二)三好生评选条件

思想品德好

1.具有“五爱”的思想情感。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诚实正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

2.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明辨是非,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种劳动,爱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

4.在《小学生综合质量评价》中,思想品德成绩为优。

5.在校内外有突出表现受到表彰。

学习好

1.学习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学习方法正确,珍惜时间。

2.学习兴趣广泛,有较强的求知欲,乐于探索,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3.学习成绩优良(语文、数学两科学年综合评价成绩为优;其它学科学年综合评价成绩为优良)。

身体好

1.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文体和科技活动。

2.了解卫生和健康知识,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开朗乐群、不怕困难,有一定的适应能力。

4.体育课成绩优良。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和因病免体的学生(须有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此项成绩按具体情况可酌情考虑。

(三)优秀少先队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少先队工作,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勤奋好学,有创新精神。

2.善于团结队员,有民主作风,在队员中有一定威信。

3.遵守纪律,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能组织少先队员开展创造性活动。

(四)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小学生守则》,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技能,学习成绩良好。

3.能积极参加少先队的活动,勇于实践,敢于创新,成绩突出,得到绝大多数队员的好评。

4.遵守班规校纪,成绩突出,为班级的良好发展做出了贡献。

5.能自觉维护少先队员荣誉,抵制不良现象。能关心帮助后进同学,在校内外主动做好事。

6.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

7.担任仪仗队员、大队委的优先评选。

(五)优秀小交警、优秀文明督导队员条件:

1.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能胜任大队部交给的执勤任务。

2.善于团结队员,有民主作风,在队员中有一定威信。

3.遵守纪律,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

四、评选流程及有关事项

1.5月20日前,由班级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民主推荐确定各项奖励人选,填写好《各年段受表彰学生名单汇总表》(校园网“学校通知”栏中下载),并将电子文稿发送到邮箱:。

2.5月22日前德育处根据各年段上报情况确定受表彰名单,并予以公示。

3. 奖品由总务处和德育处负责购买。奖状、奖品由德育处组织人员盖好章后分发到年段,各年段统一安排人员填写,填写好后以班级为单位将奖品与奖状用红色包装带捆在一起,六一表彰会前送到主席台。

4.“六一”节学校统一对所有受奖励学生颁发奖状奖品。优秀毕业生奖状及奖品在六一节表彰大会上颁发,其余奖状及奖品由各班派一名学生代表领取后,回班级举行班级表彰会进行分发。

分校、三班中心小学、中心小学视学校情况参照执行。

20xx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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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第39个教师节表彰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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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我镇广大教师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辛勤耕耘,无私奉献,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据中心校评选意见,决定授予蒋亮等26位同志“优秀教师”称号;授予赵光宏等12位同志“优秀班主任”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全镇广大教师要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教书育人、敬业爱岗的高尚品德,严谨治教、尽心竭力的实干作风,严以律己、为人师表的崇高风范,积极开拓、勇于探索的改革精神,为河口镇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x学年度表彰名单

x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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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生处分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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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公寓、各部门:

李宏瑞,男,人文学院20xx级心理咨询专业自设班学生,学号:1433150001。

该生自开学至今未请假累计超64学时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同时该生曾因旷课、无故不参加军训、夜不归宿及擅自离校等违纪行为被人文学院给予记过处分(文院字【20xx】14号)。

常盼盼,女,理工学院20xx级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站设计与管理)高职2班学生,学号:1430080075。

该生自20xx年9月21日起至今未请假擅自离校累计超过64学时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李宏瑞、常盼盼两名同学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在其他学生中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为严肃校纪校规,加强学生管理,根据我校《北京吉利学院学生手册》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条第四款之规定,给予李宏瑞、常盼盼开除学籍处分。

北京吉利学院

二〇xx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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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学校处分决定的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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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学生奖惩制度--无故旷课处分制度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列“严重不良行为”者,以及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认识错误程度,给予留校察看、立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3)经常旷课,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不改者,或累计旷课30节,夜不归宿三次者;3、有下列违反校规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者,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1)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校会、学校、班集体活动、第二课堂活动、体育锻炼课、自己课等,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两次不出课间操按旷课一节计算,早退一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迟到两次按旷课一节计算;缺一天按十节旷课计算。无故旷课一节由班主任找学生谈话,无故旷课三节上报学校政教处备案,累计旷课12节,学校将给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累计旷课18节,学校将给予记过处分。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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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企业表彰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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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中央企业

近年来,中央企业广大职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按照“一五三”总体思路要求,抢抓机遇,攻坚克难,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艰苦奋斗、无私奉献、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中央企业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基层企业、职工群众的创新活力,促进中央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决定,授予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核动力事业部第三代核电ACP1000技术研发设计项目部等497个单位“中央企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郭明义等795名同志“中央企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追授王振龙同志“中央企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被授予“中央企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勤奋工作,再创佳绩。

中央企业广大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世界水平跨国公司,为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 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名单

2. 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xx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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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政府土地确权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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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党委、总支):

姜亦明,男,1970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双塔街道天余村村民,20xx年11月入党。

经双塔街道纪工委查明:姜亦明和妻子徐小月于1995年9月14日合法生育第一胎男孩,取名姜纲文。20xx年9月7日,姜亦明和徐小月又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第二胎女孩,取名姜易含。

姜亦明不但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政策,计划外超生一个孩子,严重违反党纪条例,而且对自己的违纪问题和错误行为没有正确的认识,态度不端正,不接受组织对其帮助、教育,拒不配合、接受组织对他的违纪问题进行党纪调查处理,不履行党员义务,其行为已经不符合党员条件。20xx年3月15日,双塔街道周家青社区第三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表决,通过了给予姜亦明党员除名的决议。同年3月16日,社区党总支召开会议,同意支部决议,建议街道党工委给予姜亦明党员除名。鉴于姜亦明同志的严重违纪事实和社区党支部的决议、党总支的建议,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姜亦明党员除名。

本决定自20xx年3月16日开始生效。

双塔街道党工委

20xx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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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撤销行政处理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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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杨身份证号: 案由:撤销房产登记发证行为

经查明:杨位于xx县城关镇解放路号的房屋x年12月4日我局为其颁发了牟房权证字第 号房屋所有权,证书。x年4

月23日xx县人民法院证明其所提交的房屋所有权属证明是无效的。鉴于以上情况,根据《郑州市房屋登记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撤销我局为杨位于xx县城关镇解放路号所做的房屋登记,并予以收回该房屋的牟房权证字第13957号房屋所有权证书。被处理人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县人民政府或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处理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xx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x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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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表彰决定模板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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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

在x年,全体教育工作者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主攻教育质量为目标,团结奋进,改革创新,促进了我镇教育工作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使得江垭镇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上升。为树立典型,激发干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授予这些在教学管理、班级管理、后勤管理、为高一级学校输送新生和教学成绩优秀的教工“x年度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建新功,为推进我镇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全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提高办学效益,全面提升我镇教育教学质量,共同为江垭教育的发展谱写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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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成立分公司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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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公司业务需要,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成立西站维也纳国际酒店管理分公司,现就分公司的设立做出如下决定:

一、分公司名称:长沙喜地置业有限公司酒店管理分公司

二、分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枫林三路8号南栋1楼

三、任命王德平为分公司负责人。

四、分公司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住宿;餐饮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运营管理;棋牌服务;美容服务;理发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足疗;烟草制品零售;瓶(罐)装饮用水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以执照核准为准)。

五、同意委托刘琳办理分公司的设立登记手续。

长沙喜地置业有限公司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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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表彰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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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树立和宣传学校少先队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并通过学习先进典型,进一步促进少先队自身建设,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推动全校少先队组织建设,经研究决定

授予 等11位老师“优秀中队辅导员”称号。

授予 一(7)中队等11个中队“优秀中队” 称号。

授予 等89名队员“优秀少先队员”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中队、老师、队员们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希望全体教师、队员以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勇于创新,积极实践,使学校少先队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成果。

x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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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模板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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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

×公复终止字[ ] 号

申请人:

住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姓名) 职务:

委托代理人: (姓名) 联系电话: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 (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终止的具体事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一式四份,申请人、被申请人各一份,一份附卷,一份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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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处分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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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各单位:

刘,女,xx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学号20xx x x x x。 20xx年x月x日,刘盗走同寝室一位同学的招商银行信用卡,并于当天和5月18日持卡到x手机城、百货商厦苏果超市等地进行消费,金额达3660元,经校保卫处调查,确定了刘盗窃事实,刘本人也衬此事供认不讳。

刘行为违反了校纪校规,在学院造成了不良影响,鉴于事发后刘认错态度良好,并及时退赔,现根据《xx大学xx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 给予刘记过处分。 如本人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于接到本处分决定后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据《x x大学xx学院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xx大学xx学院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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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房屋征收决定书格式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1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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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部门(以下简称申请人):xx市xx区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住所地x市xx区苑16幢东单元。

法定代表人朱卫东,主任。

被征收人(以下简称被申请人):

孙,男,汉族, 住址:xx市xx区九新里19-21号1单元103室。常住地:xx市xx区花园街道路1176弄12号。

姜,女,汉族 ,住址:杭州市下城区九新里19-21号1单元103室。

根据下政征字〔20xx〕第1号《xx市xx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申请人组织实施杭氧生活区整体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因与被申请人未能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申请人于20xx年5月21日书面向本机关申请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提交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被申请人未在《房屋征收补偿方式选择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对补偿方式和过渡方式作出明确选择。在谈话记录中明确表示选择产权调换。

为保障公共利益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杭氧生活区整体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之规定,本机关作出补偿决定如下:

一、申请人采取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安置被申请人,产权调换房屋为本市杭氧生活区整体改造项目安置房(原地段期房),房屋建筑面积不小于48㎡且房屋评估价值不少于人民币811056元(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屋建筑面积48平方米房屋价值以内部分不支付房款,超过建筑面积48平方米房屋价值部分按规定支付差价)。产权调换房屋和被征收房屋的差价以及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电话移机和有线电视、管道煤气、宽带网迁装等迁移费用,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杭氧生活区整体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资金结算。

二、申请人提供本市下城区东新街道白石路香源公寓7幢3单元704室(建筑面积52.8 ㎡)住宅房屋一套作为周转用房。

三、被申请人应当配合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进行评估,申请人应当根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另行支付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补偿费。

四、被申请人必须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搬迁腾空下城区九新里 19-21号1单元103室住宅房屋交付申请人。

被申请人如不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且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本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xx市xx区人民政府

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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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水处理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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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甲方的瓦窑蒸汽发生器(位于____区____镇原砖厂内)的水处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蒸汽发生器水系统使用PM型软水剂。

2.双方互洽蒸汽发生器日(24小时)补水量(用水量)为____吨/日。经现场提取水样并分析,补给水水质硬度为____mmol/L。

3.加药量:1.6~2㎏/日(50~60㎏/月)。

4.价格及结算方式:采用包干的形式,____元/月(供软水剂两桶〈____㎏/桶×____桶〉,用户自提,付款提货)。

5.服务期限:暂定为壹年。

6.服务承诺

使用PM型软水剂,在严格按使用说明书,按时、按量加药,正常排污,保证连续使用的情况下,受热面平均垢厚大于____㎜以上,乙方负责提供清洗服务,费用全免。

乙方对甲方的药剂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使用情况由双方签字记录认可。对违反以上约定的任何一条,合同即废止。

附:软水剂使用说明书。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定作方:(章)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章)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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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程事故处理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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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分决定

姓名:____,性别:____,年级:____,班级: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因__________一事,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经学校政教处调查核实,情况属实。

根据《______违纪学生处分条例》第________章第____条规定,经________研究决定,给予____处分。其处分记入学籍档案,处分期限为________,若有再犯或其他违纪行为,将严惩不贷,若学期内表现良好,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给予撤销处分。

学生本人对该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此决定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校政教处提出书面申诉。

学生签名:________

政教处(盖章)

二○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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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行政复议决定书样本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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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易××。

委托代理人:董××。

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局长。

地址:株洲市嵩山路。

申请人易××对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作出的株规罚字〔20xx〕第00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于20xx年3月14日向我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厅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因案情复杂,经我厅负责人批准,延长审理期限30天。该案现已审理终结。

复议请求: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人称: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处罚依据不充分,且程序违法。申请人房产系50年代初购置,有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所搭建筑物都在宅基地上,全部为合法建筑。申请人搭建的房屋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是经过村民小组和居委会同意建设的附属生活设施,不应适用《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

被申请人辩称:

一、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依据充分。申请人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154.67平方米(即二层住宅),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合法住宅两旁分别搭建的厕所、厨房和抽水房等,其后又搭建了主楼第三层隔热层,建筑面积共126.36平方米。搭建建筑并未经国土规划审批,系违法建设。申请人认为其建筑80、90年代建成且经村委会协议同意不属于违法建设的观点错误。是否属于违法建设只能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程序上,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告知了申请人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并召开了听证会,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给申请人,对申请人的申辩、陈述权利都已到位,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申请人认为其房屋建于80、90年代,不受20xx年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调整的观点错误。申请人搭建房屋的行为未经规划审批,属于违法建设,且该违法状态一直存在,可以适用《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

二、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不当,造成其身心伤害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申请既无事实依据也无法律依据,且不属于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复议机关应依法驳回其申请。

综上,请求复议机关依法维持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驳回申请人复议请求和赔偿请求。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房屋位于株洲市芦淞区龙泉居委会董家段。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为154.67平方米,2层。80年代末、90年代初,申请人在没有办理规划手续的情况下,在原有房屋两旁先后搭建了厕所、厨房和抽水房、主楼第三层隔热层,面积合计126.36平方米。20xx年1月5日,株洲市芦淞区拆除违法建筑综合管理大队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线索进行立案调查。20xx年1月15日,被申请人作出株规罚告字〔20xx〕第00005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了申请人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20xx年1月24日,被申请人举行听证会。鉴于处罚告知书没有明确申请人违法建设面积的具体数额,20xx年7月12日,被申请人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并明确了违法建设面积为126.36平方米。20xx年1月18日,被申请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51条的规定,作出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申请人在10日内自行拆除搭建的126.36平方米违法建筑。

我厅认为:申请人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擅自搭建的房屋为违法建筑。被申请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进行了调查、告知、听证,处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申请人扩建房屋的行为发生在上世纪80、90年代,被申请人适用20xx年生效的《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违反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适用法律依据错误。

综上,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3)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我厅决定如下:

撤销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作出的株规罚字〔20xx〕第00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被申请人依法重新调查处理。

如对本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xx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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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处分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11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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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直属机关党支部:

黄国清,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涵江区白塘镇人,1984年9月入伍,1988年1月入党,20xx年12月任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主任科员,20xx年8月起任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七大队大队长、中共莆田市城建监察支队规划大队(执法七大队)支部委员会书记,20xx年4月调任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一大队大队长,免去中共莆田市城建监察支队规划大队(执法七大队)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

根据市纪委驻市建设局纪检组调查情况通报,20xx年12月27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七大队以工会名义组织部分队员,在黄国清带领下,前往涵江大洋革命老区根据地参观。当天下午2时左右,黄国清又决定带领一行人前往瑞云山风景区游览。到达瑞云山景区门口后,黄等人因门票票价问题与景区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引发口角并互相辱骂。后黄国清让大队工会主席柳丽英购买两张票,作为一行人到景区广场游览的费用,景区工作人员收了柳丽英一张面值100元的人民币后,找回40元钱给柳。在黄等人欲上车离开时,景区副总经理官文玉用自己的手机对黄国清乘坐的闽B—57082号城管工具车进行拍照,引起黄国清的不满,要求官将所拍照片删除。因官不肯,黄国清要求队员们上去删除该手机照片,景区办公室主任佘家德、保安罗从刚欲上前保护官文玉,黄又叫队员将佘、罗拉开,导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在冲突过程中官文玉、佘家德两人倒地受伤,官手机被队员们强行拿走,删除手机上的照片后归还。事后,《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新浪网等多家新闻媒体相继报道了这一件事,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20xx年1月1日,涵江区公安分局经调查,以殴打他人致使官文玉、佘家德轻微伤为由,对林玉苍、李文钦、刘荣翔、许玉银、曾玉坤、刘明铭等六名队员作出各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发后,黄国清为应付调查,要求队员们在接受调查过程中按自己书写的报告内容陈述,统一口径,并指定承担责任的人员。20xx年3月26日,黄国清对自己的行为作了深刻检讨,表示愿意接受组织的教育和处理。

综上所述,黄国清身为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七大队大队长,在该大队人员因游览门票票价问题与瑞云山风景区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后,要求队员强行删除景区工作人员使用手机所拍照片,导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该大队六名队员因殴打景区工作人员致轻微伤被公安局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构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错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按照莆直纪工[20xx]4号的批复和莆建纪[20xx]18号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给予黄国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本处分决定自20xx年5月20日起生效。

中共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直属机关委员会

二〇xx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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