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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处罚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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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津(粮)罚〔20xx〕001号

当事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住所:。当事人一案,本机关于20xx年X月X日批准立案,经依法调查,现已查明:当事人于20xx年X月—X月经营“”,违法所得X元,尚余件未售出(规格为每件20瓶,每瓶300毫升),已被本机关依法登记保存。违法事实认定的理由如下:1、本机关于20xx年X月从当事人仓库里抽检了标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和三个“”农药样品,经检验,生产批号为质量合格,另两个批次不合格。一个是生产批号为含量为1.7%,质量标准应为≤1.4%,超出质量标准0.3%,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另一个是生产批号为含量为2.0%,质量标准应为≤1.4%,超出质量标准0.6%,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本机关向当事人及时当面送达了产品检验报告,当事人当场表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并不申请复检,在法定申请复检期限内也未申请复检。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下列农药为劣质农药:(一)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判定标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和“”农药为劣质农药。当事人销售的产品里含有的高毒禁用“”成分超过标准,同时违反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农业投入品。对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应当告知购买者有关使用范围和用法、用量等内容”。2 20xx年10月26日,股份有限公司书面确认了标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和劣质“”农药是该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2、当事人于20xx年春季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购进件“”(规格为每件20瓶,每瓶300毫升)。其中生产批号为件(该批次质量合格);生产批号为件;生产批号为件。本机关核实当事人共销售了件劣质“”农药,销售收入135078.60元。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本《实施办法》所称“违法所得”,是指违法生产、经营农药的销售收入”,认定当事人经营劣质农药的违法所得为135078.60元。本机关依法对尚未销售的件劣质农药进行了证据登记保存。以上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1、湖北农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湖北农资有限公司农药经营上岗证复印件;3、湖北瑞丰达农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抽样取证凭证;5、证据登记保存清单;6、生产批号为、农药产品合格证;7、询问笔录;8、现场检查(勘验)笔录;9、涉案产品购、销凭证复印件;10、产品确认通知书;11、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书面确认材料; 12、涉案产品检验报告; 13、涉案产品检验报告送达回证;14、其他有关材料。

处罚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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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污水处理工作总结与展望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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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__市污水处理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住建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厂职工的配合与共同努力下,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励精图治、奋发向上,发扬连续奋斗的精神,让污水处理厂得到了很大的技术进步,无论是工艺控制还是人员管理,都在稳健中前进和成长。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与支持下,处理厂员工以高度的责任感及强烈的使命感,认真细致扎实的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骄人成效。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实现超额生产,圆满完成生产计划

根据污水进出水能力及污水调试要求,20__年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削减量目标值为95、36吨、氨氮削减量目标值为10、16吨。设计日处理水量1万吨,实际日处理水量为7000至7500吨,每日化学需氧量削减量值约为1、12至1、15吨,氨氮削减量为0、11至0、16吨。截止目前为止我厂已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400吨,氨氮削减量40吨,已超额完成我厂目标,为我市乃至黑河地区的节能减排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严格控制各种工艺运行参数,以__市环保部门检测和本厂化验室质量监测为依据,加强岗位巡视力度和频率,对生产实施全过程控制,始终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污水处理任务。出水水质各项必检指标平均值情况如下:codcr23mg/l(标准值≤60mg/l),ss17mg/l(标准值≤20mg/l),总磷0、7mg/l(标准值≤1、0mg/l),氨氮3、5mg/l(标准值≤15mg/l),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一级标准的规定;回流污泥实现全年正常脱水出泥,泥饼含水量≤70%,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二、建立特色文化,营造人文管理氛围

我厂坚持“治污净水,绿色人文”的质量、环境方针,科学制定培育人才策略,建立全面系统培训计划,采用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方法,各操作岗位建立跨工种的复合型技术、技能培训。善于利用员工年龄结构轻,思想活跃,创新能力强,接受新事物迅速等特点,灵活考虑各种综合因素,通过书面、现场、口头表述等方式检测培训效果、优化人力资源。最终实现人人懂技术、事事有专责,做到懂污水处理基本知识、懂场内建筑作用和管理办法、懂管道分布和使用方法、懂技术经济指标含义与计算方法、懂化验指标的含义与应用、既会合理配气配泥,又会排除操作故障的技术全面的专业队伍,为污水厂的安全运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推进公用事业,喜迎“三供两治”工作会议

为深入推进我省“三供两治”项目建设,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和省国土厅联合在我市召开全省“三供两治”工作会议并圆满完成。我厂因成绩、表现突出,由住建局牵头,组织所有参会人员来我单位参观检查。检查组对我单位的污水处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表彰了我厂为全市人民打造干净、文明、秩序、安全的生活环境所做的积极贡献。充分体现了我市科学、严格的执行建设程序,加强工作质量管理,切实做到了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把“三供两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节约意识,成本控制卓有成效

为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创建节约型社会的号召,我厂结合实际情况,在全厂范围内开展一系列“节约型污水厂”的活动。

我厂全体职工以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为原则,以凝心聚力、形成活力,全员参与的精神为动力,着重在厂区日常生产、管理过程中,注重实效,厉行节约。为保证设备、设施的综合性能,提高利用率,我们根据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建立各类设备基础台帐,制定科学合理的维修保养计划,在保证生产运行的同时又降低了设备的损耗。同时,对全厂职工在思想观念上进行教育,全长职工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广泛宣传动员,充分认识到“节约”活动的服从大局,履行责任的具体表现,是实现我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科室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动员全厂员工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争先创优,在“节约”活动中做表率,争贡献,倡导节约,全面树立以厂为家的理念,注重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使得污水厂自运营以来的成本投入在黑河地区以及全省范围内处于较低的水平,推进了我厂“勤俭节约、降本增效”长效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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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表彰决定的格式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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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xx周年,是实施“”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中原经济区充满活力的新兴中心城市的起步之年。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进一步激励和动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继续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勇争一流,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市委决定,对全市各条战线上取得优异成绩的等10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等131名优秀共产党员和等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予以表彰

受到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是去年以来在创先争优活动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代表。市委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创造,凝神聚力,加速发展,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市委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为榜样,虚心向先进学习,努力向先进看齐。学习他们牢记宗旨、服务社会、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公道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务实创新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思想解放、勇于开拓、爱岗敬业、勇争一流的进取精神。坚持“四个重在”,按照“三具两基一抓手”的要求,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持续地干,科学地干,创新地干,提升地干,为我市“”规划的顺利实施,率先在全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在全省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原经济区充满活力的新兴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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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污水处理年度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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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总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坚持以,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重要相关讲话为指导,以污水处理为核心,优化控制工艺,精心维护设备,认真化验分析,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现将石洋公司20xx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攻坚克难,确保尾水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系统是否稳定运行、尾水是否达标排放是我们工作的核心,重中之重的工作。

20xx年全年进水量成上升趋势,特别是20xx年4月开始,进水量急剧增加,达到设计负荷5万吨处理能力。从8月份开始,水量增至6万吨,系统超负荷运行,负荷率达到120%,公司克服了进水量大,持续时间长等不利因素,实时调整工艺方案,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全年共处理污水20xx.6万吨,负荷率达到109%,与20xx年相比增加177万吨。

出水主要指标:COD:17.1mg/l(标准值≤60mg/l),BOD:5.3mg/l(标准值≤20mg/l),SS:5.1mg/l(标准值≤20mg/l),总磷:0.63mg/

l(标准值≤1.0mg/l),氨氮:0.3mg/l(标准值≤8mg/

l),完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国家一级B标准,无一例超标事故,且大多数的指标优于国家一级A的标准。

二、尽职尽责,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

设备是污水处理系统的核心,良好的设备运行状态是污水处理工作的关键。今年是公司不间断运行的第五年,设备已进入故障频发期,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日益增多。20xx年共完成设备保养及故障处理60余次。同时完成氧化沟内推进器基础加固,堰门维修及所有推进器、搅拌器换油工作;改进斜式输送机支撑,对核心设备表曝机外加散热风扇。配合设备厂家完成细格栅维修,输送机绞龙更换工作。

今年,为加强水下动力设备保养维修工作,借鉴市排水公司经验,并报区政府同意,采取外包方式共完成11台次的专业保养和维修工作,使推进器、搅拌器和水泵常年保持最佳工作状态,确保系统稳定运行。按照岗位职责设备部坚持做到设备管理“三要”。

即、一要坚持每天巡视检查,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二要坚持设备管理例会,集中分析故障原因,及时整改,杜绝相同故障再次发生。三要严控维修成本,对需维护的零部件,力求厂内维修。一年来,设备的利用率85%,完好率100%。在确保设备最佳运行的同时,设备部加强变配电用电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公司用电管理,定期检测验电工具,消防器材,发现隐患能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对于夜间电压过高影响设备运行安全的问题,多次向区供电部门反应,协调变电站,调整区间电压。通过设备部的不懈努力,公司用电环境得到改善,确保了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无人值守、远程控制是一个全新课程,随着配套建设的七座污水提升泵站陆续投入使用。经生产办公会研究,委派专人负责泵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每周对七座泵站巡查、安检,掌握各泵站的运行状态,合理分配提升水量,确保系统稳定高效运行。

三、兢兢业业,完成水质分析任务

进、出水质化验分析是污水处理工艺参数调整的重要依据,要求时效性、准确性、客观性。化验人员克服工作量大,水样多等困难,全年准确及时化验分析水样一万余次。同时对七座污水提升泵站的跟踪取样,进行水质分析,为系统运行提供详实、准确的水质数据。

化验室不仅准确记录各项化验数据,及时正确上报化验结果,还存储化验数据万余个,归档原始记录百余本。全年无一例错误数据,无一次漏检水样。圆满完成了全年水质分析工作。在危险药品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安排专人专账管理。对于剧毒药品,集中、定点存放,安排专人取用,并严格执行使用申报流程,明确记录药品使用量,使用目的,杜绝有毒、有害药品流失造成危害,确保了化验药品的安全。

四、认真负责,完成污泥脱水工作

剩余污泥的浓缩脱水外排是整个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进水量急剧增加,不仅增加了处理系统的运行负担,而且增加了污泥脱水车间的工作压力。为确保污水处理正常运行,经生产办公会研究,将污泥脱水车间从中控室独立出来,并任命一名车间负责人。于今年元月起重新调整污泥脱水泥车间班次,由轮岗制改为专人专岗制。一年来,污泥脱水车间人员精细配药、准确投加,熟练操作污泥脱水设备,顺利完成污泥脱水工作。污泥含水率控制在78.5%以内,达到年初制定的含水率小于80%的考核目标,出厂污泥6390吨。

在做好日常污泥浓缩脱水工作的同时,还加强脱水药剂及除磷药剂的申购、消耗、库存等登记工作和生产台账的整理工作。积极配合中控室完成除磷药剂投加工作,全年投加药剂60吨,共2400余袋;配合设备部完成设备抢修工作,共计20余次。

五、细化管理,为污水处理工作保驾护航

公司一直遵循管理出业绩,管理出效益的理念,将管理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今年是公司深化流程规范化管理的第一年,公司通过指纹考勤机规范了日常考勤流程;通过《设备故障消缺单》规范了设备维修流程;通过《物资申购单》规范了物资采购流程,通过《进、出库单》规范了物资领用流程。同时,参照总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重新细化了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明确了迟到,早退处罚措施。

在日常工作管理方面,公司也重视员工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学习。今年公司内共完成5次培训,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设备维修,保养,消防安全,系统操作四个方面。选送一人参加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自行监测培训,选送一人参加高级化验工培训,并取得了《高级化验工》证书。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学习定期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重新细化了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通过全公司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达到了生产要求,一年来,公司无一例人员安全事故,无一例生产安全事故。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20xx年,公司克服了重重困难,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由于处理系统长期超负荷运行,造成生化系统不稳定,出水水质波动较大。

2、七座污水提升泵站相继运行,现有人员对泵站的运行管理缺乏经验。

3、尚未找到适合我公司的污泥最终处置工艺,剩余污泥不能妥善处理。

针对以上问题,我公司打算如下:

1、增加水质分析频次,实时调整工艺方案,进一步提高生化系统活性,确保尾水达标排放。

2、针对技术人员匮乏的问题,公司拟打算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同时加强现有人员的技能培训,为泵站的运行维护和二期改扩建投产做准备。

3、污泥最终处置不仅是公司面临的问题,也是贺东市乃至全国都面临的一大难题。我公司打算从污泥堆肥,焚烧,干化,碳化四大方面寻求解决适合我公司污泥处置的一条路径,达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和资源化的目的。

20xx年,公司全体员工团结一心、努力拼搏,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尾水达标排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新的一年,我公司必将一如既往,全力以赴,加倍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争取向我区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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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三八妇女节表彰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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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党委关心和指导下,我校女教工爱岗敬业、争优创先,为学校争夺了许多荣誉, 对学校的发展发挥了功不可没的作用,涌现出了一批“三八红旗手”、“教学能手”、“优秀女青年”、“优秀班主任”、“爱岗奉献女教工”、“模范家庭”,她们以拼搏进取的精神、奋发有为的英姿和骄人的业绩,展示了当代女性的风采。经各年级推荐,校党委研究决定,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表彰名单如下:

一、“三八红旗手”:

二、教学能手:

三、优秀女青年:

四、优秀女班主任:

五、爱岗奉献女教工:

六、模范家庭: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全体女教工向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学习,为推动学校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x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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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房屋征收决定书格式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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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住所地: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法定代表人:葛锐,区长。

被征收单位:安徽建川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沥青路面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先正。

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席井村。

因上海路项目建设需要,征收人于20xx年3月2日作出《合肥市包河区房屋征收决定》(合(包)房征决[20xx]第(3)号),同日发布《合肥市包河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合(包)房征告[20xx]第(3)号),决定对上海路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本次征收活动的房屋征收部门为合肥市包河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征收实施单位为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人民政府。

被征收人所有的位于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席井村房屋在上海路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没有房地产权证等合法有效证明,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未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

征收人认为征收部门的征收程序合法,现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已过,本征收项目138户已达成协议127户,仅剩被征收人等11户,完成征收比例达92%。经征收实施单位多次沟通,被征收人仍不能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

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保障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和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现依据《合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合政〔20xx〕175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合肥市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xx〕121号)、《查处违法建设(第一阶段)有关问题的几点解释》(合规〔20xx〕57号)等文件,以及《上海路项目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对被征收单位安徽建川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沥青路面公司被征收的房屋作出如下征收补偿决定:

一、房屋征收部门对你单位无合法证照房屋不予补偿;

二、你单位应当在接到本征收补偿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位于席井村的房屋腾空并交付房屋征收部门。

如对本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征收补偿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合肥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征收人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决定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

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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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行政复议决定书参考模板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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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姜某,男, ___年___月_______日,住________

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分局交巡警支队

法定代表人:______

申请人姜某因不服被申请人虹口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于20xx年7月17日作出的虹口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于20xx年7月17日作出的虹口交巡警(20xx)第0009067号当场处罚决定书向本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局依法受理,现已复议终结。 申请人称:其于20xx年7月15日上午九时许驾车(沪AQ5290)驶离漂阳路1377弄弄内设置的停违车场并穿越漂阳路1377弄至山阴路弄口时被民警以闯单行道查处,申请人认为其从停车场出来未见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禁止标志,故以其闯单行道为由对其实施处罚于法无据。

被申请人辩称:姜某于20xx年7月15日上午九时许驾车穿越漂阳路1377弄并在山阴路出口处被查获是客观事实,而该弄在漂阳路1377弄弄口明确设置禁止机动车通行标志,故姜某的违章事实是清楚的,对姜某处五元罚款并无不当。 经复议审理查明:20xx年7月巧日上午九时许,申请人驾沪AQ5290车穿越设置禁止机动车通行标志的漂阳路1377弄至山阴路弄口处时被查获,该事实有现场民警笔录,申请人对在弄口处被查获亦无异议。但申请人提出其系从漂阳路1377弄弄内设置的停车场出来一节无充分的依据,故不能予以采信。

本局认为:申请人违反交通标志指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0条第1款第1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8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应给予五元处罚。

xx市公安局分局

____年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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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个人表彰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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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部门:

20xx年度全体员工在王董事长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拼搏进取,勤奋工作,促进了公司的稳定发展。在此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为企业发展不辞辛苦、无私奉献的优秀员工。为了总结成绩,激励先进,弘扬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公司领导、员工推选,决定授予万世佳、张小莉为“20xx年度优秀员工”的光荣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员工戒骄戒躁,不断鞭策自己,保持荣誉,继续努力,勤勉工作,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再创佳绩。同时,公司号召全体员工以受表彰的优秀员工为榜样,学习他们忠于公司,爱岗敬业,遵章守纪,服从管理,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的精神,为实现天宝梦而努力奋斗!

特此表彰!

运输有限公司

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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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复议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2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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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锡府行复2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厂。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该局局长。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锡锡人社工认字20__年第8409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于20__年1月21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__年1月25日作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于20__年2月3日提交补正材料,本机关于20__年2月4日依法受理。20__年2月4日本机关向被申请人送达了《提出答复通知书》,被申请人于20__年2月7日向本机关递交了《行政复议答复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本机关于20__年3月3日向第三人邮寄送达了《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第三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意见及证据材料。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书》。

申请人称:首先,《决定书》既未载明第三人的工伤认定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及相关证据,更未列明其调查核实的经过和依据,违反《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属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其次,第三人发生事故的时间是20__年11月9日6:30左右,为周六,我厂并未通知其周末加班,况且我厂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为7:30-16:30,其住在三新村祥三房,距离我厂仅仅5公里左右,且路况良好,电动车出行不超过10分钟,其6:30就去上班明显不是在上班途中。《决定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认定工伤明显适用法律错误。另,第三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从未向申请人提起此事,也未向申请人请假,此后也未到申请人处工作,最重要的是其严格意义上并不属于单位员工,双方应属于雇佣关系,其工作时间也很随意,因为她的工作岗位是裱糊工,劳动报酬是按件计算的,做一天算一天给报酬,例如:在事发前的6月1日至7月6日就未到单位上班,据说是到其他单位去做裱糊工了,这是该行业中的普遍现象。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书》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特申请复议予以撤销。

被申请人称:一、案情介绍。20__年10月20日,第三人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确认其于20__年11月9日在上班途中遭受的交通事故伤害符合工伤情形。我局于20__年10月28日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举证通知书。申请人于20__年11月3日举证称:向某受伤后自行就医未联系及告知单位,单位并不知情,且其事故发生时不在劳动时间之内,故不同意认定为工伤。经查,认定如下事实:1.向某系申请人工人,于20__年11月9日在上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经诊治,诊断为上颌骨骨折;面部软组织挫伤;右侧大腿挫伤;左侧肺挫伤;心包积液;胸3椎体骨折;胸腔积液;41、32冠根折。2. 向某事故发生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__年11月26日,我局认定向某遭受的事故伤害符合《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二、认定工伤理由。《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根据第三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工资收入减少证明、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证明、诊疗资料、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班路线图、居住证和申请人提供的举证材料等,结合我局对向某及申请人生产主管华浩的调查笔录,可以确认向某系申请人工人,其在上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该受伤情形符合上述规定。申请人认为不能认定工伤的理由我局不认同:首先,根据向某提供的《工资收入减少证明》,结合我局调查可知,向某确系在申请人处的裱盒生产线从事操作工工作,双方用工关系明确。此外,向某在事故伤害发生时虽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在上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符合《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其次,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班路线图、居住证和调查笔录及申请人举证材料,可以确认向某在申请人处工作,工资报酬以计件方式发放,其在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且该事故事发时间及行驶方向、路线均在上班途中合理范围内。申请人主张事发当天为“周六”且事发时间并非合理上班时间,但并未提供上下班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证明事发当天单位正常休息,其主张不能成立。综上所述,我局对向某工伤认定的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请维持我局的行政行为。

经审查查明:20__年11月9日7时10分许,第三人在锡山区鹅湖路三新村手套厂门口西面200米处遭受交通事故伤害,负同等责任。20__年10月20日第三人以申请人职工名义向被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申请人于20__年10月28日受理该申请。20__年11月26日,被申请人作出《决定书》,并于20__年11月27日分别邮寄送达申请人及第三人。

类人3Ukon本机关认为:《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首先,据第三人提供的《工资收入减少证明》可知,被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用工关系;其次,第三人发生的交通事故位于其上下班途中,且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被申请人据此认定工伤于法有据。第三,根据《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及行政复议过程中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第三人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发生在非上班途中及第三人不属于其员工,故对其申请复议的主张本机关不予认可。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锡锡人社工认字20__年第8409号《工伤认定决定书》。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原具体行政行为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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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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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男,58岁,身份证号码:3208191955。

经查,你于20xx年11月6日,在xx市xx区文汇巷名顶,进行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花坛、鱼池、假山等行为,面积200平方米。管告字[20xx]第0000202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后,你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也未提出听证申请。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机关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限十五日内拆除。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宿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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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污水处理调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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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在今后长时间内要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作为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的常州,早在1985年就进入老龄化城市行列,比全国提前20xx年,到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64.28万,占全市总人口358.74万的17.91%。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9.8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76%,占老年人总数的15.39%;90岁以上老人1.0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29%,占老年人总数的1.62%;百岁老人180人。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76.84岁。我市人口再生产从传统型过渡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型,必然伴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老龄工作和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关于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实行政策扶持的意见》等文件,推进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团组织建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组织开展关爱老人心理健康活动,等等,不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使全市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逐步提高。

一、调查研究的目的与方式

为积极践行和谐老龄化战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服务理念,有效解决养老服务需求,从今年3月份起,常州市民政局和常州市老龄办组织开展了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调查采取实名填写问卷形式,利用民政和老龄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对市区城镇户口按一定比例抽取了10084名老年人。在地区分布上,武进区2300人,新北区1155人,天宁区3218人,钟楼区2711人,戚墅堰区700人;在性别比例上,男性占49.53%,女性占50.47%;在年龄结构上,60-69岁的老人占35.99%,70-79岁的占51.74%,80岁以上的占12.27%。从而有效地保证了调查的科学性。主要内容包括老年人就餐、日间照料服务、精神关爱等方面需求情况。整个调查经历了准备、实施和汇总三个阶段,总共历时两个月的时间。

本次调查严格按照社区准入制要求,贯彻费随事转的原则,由各区按抽样调查老年人数印发《常州市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问卷》,由社区具体组织填写,并将收集的信息录入网上填报系统,由社区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社区干部认真负责,有的利用星期天和晚上深入到老年人中间耐心调查,然后将调查问卷逐份上报,一旦发现差错及时纠正,问卷回收率达到100%。这次调查的一个明显特征之处在于采用实名制填写的形式,防止出现虚报谎报的现象,也便于以后的抽查,确保了此次调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通过这次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基本摸清了居家养老、社区就餐和日托服务等方面需求,为我市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加大老年设施投入和发展老年服务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市区老年人需求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一)老年人基本状况

1.文化程度偏低

在被调查的10084名老年人中,文盲、小学文化程度的分别占总数的11.57%和31.85%,初中、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分别占29.64%、8.42%、9.51%,而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以上的仅占5.86%和3.15%,老年人文化程度偏低的特征很明显(见图1)。

2.63%以上的老年人是“空巢”老人

从居住方式来看,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独居和与配偶居住的老人分别占11.38%、52.49%,与子女同住或与孙子女同住的占35.17%,老年人“空巢”现象日趋严峻。

3.身体状况与生活自理状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身体健康或一般的分别占32.53%、35.98%,有慢性疾病或有严重疾病的占27.60%、3.89%(见图2),说明我市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总体处于较佳状态。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调查总数的87.98%,半自理的占10.26%,不能自理的占1.76%,具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占绝大多数。

4.配偶与子女情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配偶健在的占总数的74.21%,配偶不在的占24.26%,没有配偶的为1.53%。再从老年人子女的数量来看,有1个、2个、3个子女的分别占14.75%、37.50%、26.88%,居前三位,有4个和5个及以上子女的占12.22%、

7.32%,无子女的占1.33%(见图3)。目前,多子女老年人还占多数,但已明显呈现日趋减少趋势,独生子女老年人目前虽还居少数,但也明显呈现日趋增多趋势,家庭小型化趋势不可逆转。

5.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

从被调查的老年人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来看,21.72%是干部、43.17%是工人、21.82%是农民、6.88%是科技人员、2.21%是自由职业者、0.90%是军人、2.97%是无业人员,还有0.33%是其他工作(见图4)。

6.月经济收入情况

从经济收入来看,月收入在500元以下、500-1000元、1000-1500元的分别占21.13%、12.88%、36.25%,月收入在1500-元、元以上的占18.11%、9.65%,1.98%的老年人没有经济收入(见图5)。由此可见,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收入偏低。

7.养老金来源

选择离退休金是养老经济主要来源的有3050人,另外子女给予、ZUI低生活保障金等也是老年人的重要经济来源。

(二)老年人ZUI迫切需求情况

1.精神赡养是ZUI需

调查发现,老年人对精神赡养的需求是烈的,40.44%的人现在ZUI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精神赡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养老保险面逐步扩大以及子女的经济扶养能力日益提高,老年人物质生活质量基本有了保障。但是生活的幸福不仅是物质生活上的满足,还包括精神上的享受。从这项调查显示,老人们更渴望情感上的关爱,企盼心灵上的充实。

2.家政服务市场大

调查显示,29.97%的老年人ZUI需要家政服务。现在社会节奏加快,子女大都忙于工作,不在父母身边的情况比较多,没有时间料理老人的生活,所以对于家政服务的需求会越来越大,也促使家政服务的市场不断扩大。我们可以推测,今后家政市场的发展对于解决就业问题将会起到一定作用。

(三)老年人助餐服务与日托服务需求情况

1.目前老年人吃饭的提供方式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20.73%的人认为吃饭是个问题,79.27%的人认为吃饭不成问题。目前自己做饭的占总数的85.20%,由子女、钟点工、全职保姆做饭的分别占10.59%、1.32%、1.01%,到社区助餐点、与他人搭伙、叫快餐或去饭店吃饭的分别占0.63%、0.33%、0.11%,其它方式占0.81%(见图6)。由此可见,目前老年人自己做饭的占绝大多数,这与68.51%的老年人身体健康或一般,87.98%的老年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情况相符合。

2.对社区助餐点的调查

在这次被调查的对象中,37.86%的老年人听说或了解社区助餐点,62.14%的人没听说或不了解,可见老年人对社区助餐点还是比较陌生的。通过阅读问卷上有关社区助餐点的介绍后,选择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有4198人,占调查总数的41.63%,这次参加调查的人数仅占市区老年人总人数的5.042%,按调查比例推算,市区共有8.326万名老年人乐意接受助餐服务,这说明助餐点在我市存在较大的需求空间。老年人助餐点是由政府资助建设,以社区为主导,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制、外送、集中用餐等服务的场所(价格通常在5-15元:一顿中餐5-7元,一日三餐10-15元)。目前,天宁街道斜桥巷社区、西新桥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及天皇堂弄居家养老服务站等等已经有了为老人提供就餐的服务。但从全市来讲,老年人助餐点的数量还很少。从总体而言,还有很多老人不愿意选择到助餐点吃饭,究其原因,主要是87.91%的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和85.20%的人平时是自己做饭的,所以不需要由助餐点提供吃饭。

在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老年人中,因为省事方便的占62.04%,因为价廉物美的占15.20%,其它原因的占22.76%。在不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老年人中,因为不喜欢的占23.69%,因为口味不适的占21.36%,其它原因的占54.95%。

3.对老人日托所的调查

在这次被调查的对象中,33.26%的老年人听说或了解日托所,66.74%的人没听说或不了解,可见老年人对日托所也不熟悉。通过阅读问卷上有关日托所的介绍后,选择一定去日托所的有405人,占调查总数的4.02%,按调查比例推算,市区共有8033名老年人一定去日托所。此外,在被调查对象中,有5046人会考虑去日托所,这说明日托所在我市有一定的发展空间。日托所,即“老人之家”,像小孩入托那样,白天到日托所,晚上回家。老人在日托所可看书读报聊天,也可打牌弈棋,或开展其他有益的文体活动,还可以就餐,日托所的优点在于收费低于养老机构,对半自理的老年人可以提供护理。由于日托所对于半自理的老年人可以提供护理,所以对于10.26%的生活半自理人群应该有很大的吸引力。

在愿意进日托所的老年人中,有47.66%的人是因为年龄较大且无人照料,24.30%的人是因为要满足精神文化需求,22.80%的是因为身体欠佳,5.24%的是因为日托所收费低于养老机构。

4.志愿者服务

在我们这次的调查中发现,18.09%的老人愿意帮助日托所做些志愿者服务,48.71%表示偶尔可以做一点,26.03%不愿意做志愿者服务,7.17%未选择。在宁波市海曙区,有一支专门为独居困难老人提供服务的义工队伍,他们服务的内容和时间可以像银行存款一样进行储蓄,等到自己年老时又可以提取储蓄,享受服务。群众将其称之为“义工银行”。而我们的这次调查结果表明,在我市开展“义工银行”存在一定的群众基础。

(四)养老形式调查情况

1.居家养老是首选

调查显示,80.27%的人ZUI愿意选择的养老形式是居家养老,11.56%选择机构养老,6.34%选择老人日托所,1.83%未选择(见图7)。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主要是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逐步向精神慰籍领域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主要是上门进行个案服务,同时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对老年人进行综合性的集中服务照料。居家养老服务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对破解日趋严峻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发展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居家养老”模式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市区已建有2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3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基本做到了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市、区两级财政共拨付养老服务补贴250万元。

2.选择养老机构的档次

在愿意到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中,选择500-800元/月和800-1200元/月底分别占58.30%、31.52%,仅有6.49%、3.69%的人分别选择1200-1500元/月和1500元/月以上(见图8),这与当前老年人的经济收入水平普遍不高有很大的相关性。

(五)子女对老人精神赡养情况

1.大多数老人不感到孤独,九成以上子女愿意陪老人聊天

调查发现,80.97%的老年人不感到孤独,19.03%感到孤独的老年人更愿意找亲人或朋友聊天。90.91%老人的子女愿意陪其聊天、听其诉说,只有9.09%老人的子女不愿陪他们聊天。对“给钱给物让老人衣食无忧就是孝顺,您认为这种说法对吗?”这道题选择对、不完全对、不对的分别占15.01%、64.51%、20.48%。由此可见,我市的子女比较注重与父母的谈心,从精神上来关爱父母。

2.子女对老人的孝顺情况

在这次被调查的老年人中,57.66%的老年人认为子女很孝顺,39.88%的认为子女比较孝顺,认为不孝顺的仅占0.83%(见图9)。子女经常来看望的有82.68%,占大多数,偶尔来、生病时才来、节假日才来到分别占9.53%、0.66%、3.82%,只有0.35%的子女从不来看望老人。这个调查结果表明常州子女对老人的孝顺状况令人可喜。而子女不常来看望的有81.57%是因为子女工作忙,6.20%是因为子女在外地,0.88%是因为有矛盾冲突,11.35%是因为其他原因。而子女关心老人的主要方式是上门看望和打电话。

3.老年人与孙子女的关系

调查显示,在有孙子女的老年人中,有62.78%的老年人替子女照顾第三代,37.22%不照顾第三代,这说明我市的老年人对第三代很有爱心,所谓的“隔代亲”。而且调查还显示68.37%和29.51%的孙子女经常来或有时来看望老年人,2.12%不来看望,说明第三代也很关心老年人。

4.老年人活动场所和活动内容

小区休闲广场和公园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在平时经常锻炼或参加其他娱乐活动的9791名老年人中,经常去小区休闲广场和公园的分别占38.62%、21.91%,老年人的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主要有看电视、与朋友聊天、读书看报、打牌搓麻将等,参加老年大学学习、外出旅游的居少数。

三、满足市区养老服务需求的对策建议

(一)关爱“空巢老人”,重视精神赡养

全社会都要来重视解决“空巢老人”问题,家庭成员要负责,年轻人要多承担体力劳动,给足老人生活费用,抽空常回家看看,多给老人们精神慰藉。社会服务功能要强化,社区要为他们提供面对面、心贴心的服务,要扩大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文体活动,使“空巢老人”空巢不空,独居不孤,欢乐常伴。

继续开展“牵挂你的人是我”龙城志愿者与空巢老人共度元宵佳节活动。市民政局和市老龄办连续两年组织了“牵挂你的人是我”龙城志愿者与空巢老人共度元宵佳节活动。这项活动给老人们送去了关怀和帮助。今后我们将继续开展好这项活动,并在原来的基础上要扩大此项关爱活动的影响,让更多的人来关爱空巢老人。

抓好老年精神关爱示范点建设,推进全市老年精神关爱工作。积极探索老年心理研究,在做好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撰写有质量的调研报告。继续做好常州老年服务中心开展的老年心理咨询服务工作,积极为基层做好示范作用。扎实抓好全国老年精神关爱江苏示范基地常州示范点建设,总结推广钟楼区老年心理关爱示范点心理咨询室和社区心理咨询室试点的经验,努力推进全市老年精神关爱工作。

(二)提高养老金待遇

尽管我市已连续几次上调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但调查显示,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收入偏低,总体生活水平不高。加上近年物价上涨幅度较快,因此,要继续提高老年人的养老金待遇,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基础上,使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

(三)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

要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真正建立面向所有老年人的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要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监督机制,及时评估中介机构服务效能,确保服务落实到位;要对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上门服务制度、服务监督制度、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确定生活服务标准、养老护理标准、服务效果评价标准等各项标准,规范服务项目和内容,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实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逐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四)建立社区助餐点和老人日托所

政府要出资在老年人集中的社区设立老年人助餐点和日托所试点,并对助餐点和日托所的的性质、任务、要求、运行机制等都要有配套政策及相关规定,培训工作人员和招募志愿者,建立后招标按市场化来运作,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助餐点和日托所日常运作予以相应支持,并在试点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满足高龄、独居、纯老家庭的老年群体一日三餐的需求以及生活照料的需求。

(五)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满足老年人入住需求

尽管调查显示,只有11.56%即1166名老年人ZUI愿意选择到养老机构养老,但即使按照这个标准,市内养老机构床位也应达到2.31万张,而目前仅有1.28万张,尚有1.03万余张的缺口。因此,要落实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及外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规划建设不同档次的养老机构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入住需求。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逐步改变目前较高收入人群大量占用公办养老机构资源的现象,在合适的时机,为中低收入老年人群发放养老服务专项补贴,使中低收入老年人能够住得起养老机构。

(六)大力扶持,多形式发展社区家政服务

出台相关政策,培育家政服务业,吸引家政服务的相关企业加盟,同时进一步扩大政府援助服务对象范围,完善送时服务机制和制度,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有偿、低偿和无偿的家政服务。

(七)加快各级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设

加快市、区及基层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设,按照老年人口的分布和不同层次老年人的活动需求,形成档次不同、面积不等、配套事宜的梯次排列格局。增加室内活动场所和室外活动设施,方便老年人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引导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走出家门,融入社区,融入社会,度过幸福的晚年。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物美价廉的旅游线路,开拓老年旅游市场,满足老年人出游需求。积极兴办老年大学、学校,发挥市和各区老年大学的示范带动作用,抓好街道(镇)和社区(村)老年学校建设工作,逐步完善老年教育4级办学网络,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提高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满足老年人的求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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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应急处理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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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汛期防汛工作,预防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所引发的矿山、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克服麻痹思想,早部署、早动手、早落实,做到有备无患,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二、防汛组织机构

1、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防汛指挥部工作职责:

(1)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公司范围内所有防洪工作;

(2)定期召开防汛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汛期防洪工作;

(3)负责组织汛期防洪专项检查,并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4)确保汛期防洪物资、资金落实到位,以利急需。

(5)督促检查各分公司防洪工作并进行指导。

2、防汛办公室主任由石秀中同志兼任,负责日常防汛工作。

3、应急分队:

队长:副队长:

应急分队负责汛期防洪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二、严格排查消除隐患

1、各分公司要认真开展汛期安全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辖区范围内的生产、生活场所安全度汛。

2、公司机关部室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开展汛期安全监督检查。生产部负责矿山区域、地表排渣场、井下废弃巷道、采空区及尾矿库防洪渠及防洪设施等重点督促检查;技术部负责制定矿山、选场、尾矿库等防洪整改方案;资产部负责重点设备、通讯、避雷设施以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督促检查;办公室负责办公区、职工住房、临时住房、食堂等防洪检查;供应部负责仓库、炸药库等库房防洪检查,保障防汛应急物质配备到位;安全部负责汛期安全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当日安排的值班人员同时为防汛值班人员,防汛指挥部成员及值班人员必须保持手机或固定电话畅通,24小时值守(值班时间为当日早8时至次日早8时)。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脱岗,当日值班人员若有事,必须提前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请假。

2、公司、分公司要提前准备好各类防洪物资,保障防洪应急使用。

3、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明确尾矿库下游村庄村委会的联系方式,发现险情立即通知。分公司对井下人员撤离要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必须使井下人员在较短时间内按撤离通道的路线和方向,安全进行撤离。

4、各分公司对所属范围内的防汛设施在汛期要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公司,由公司防汛指挥部制定整改方案。

5、各分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先撤人、后处置”的规定,在遇到险情时现场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

6、公司及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在接到上级安监部门通知时,公司、分公司要安排所有后勤人员必须在岗待命。所有在岗人员必须服从公司防汛领导组的统一调谴,积极参加防洪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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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警告处分的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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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明,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江苏灌云人,大专文化程度,1983年7月入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20xx年10月至20xx年8月任市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党组书记,期间20xx年4月起任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20xx年8月至今任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市经普办负责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由于普查指导检查不力,未能有效指导县政府和各级普查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失察,致使20xx年初东海县、赣榆县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发生统计违法行为,被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通报。对此,市统计局局长、经普办主任孙明负有一定领导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第四条之规定,经研究并报市政府20xx年12月25日批准,决定给予孙明行政警告处分。

20xx年7月24日,xx市统计局《关于申请解除孙明行政警告处分的报告》反映,孙明在处分期间,能够检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错误,认真组织查找经济普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全面整改。东海、赣榆两县在经济普查工作中的统计违法行为全面纠正,经济普查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与检查力度大大加强,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鉴于孙明能够吸取教训,确有悔改表现,符合解除条件,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第九条之规定,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政府20xx年10月19日批准,决定从20xx年6月24日起解除孙明行政警告处分。

xx市监察局

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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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城市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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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管理,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垃圾处理,维护垃圾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 和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由第二条所述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协议一方: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下称“特许 经营权授予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协议另一方: 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第三条 本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是 ,主要处理 的垃圾,日处理规模 吨/日(或 吨/年),主要工艺为 。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委托 于 年 月至 年 月对 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过 ,确定 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组成为 ,和 。

第五条 (中标人)符合资格预审要求,具有要求的技术实力,提供的技术方案成熟、可靠,技术路线正确、合理,经营方案切实可行。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愿意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实施项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作为本协议附件1的《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七条 名词解释:(对协议中涉及的技术的和商务的特定含义的词汇和语句进行定义或限定,明确协议中使用的字母缩写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垃圾: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指定的其他机构按照《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的规定提供给垃圾处理厂(场)处理的垃圾。

项目:指第三条规定的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建设:指项目的垃圾处理厂(场)及其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完工、测试和调试。

公用设施:指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为了项目施工和运营,连接至场区边界并在特许期内负责维护和正常服务的输变电、供水、供气和通讯等设施。

日处理量:指根据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确定的以吨(t)为单位的垃圾日处理量,包括额定日处理量、月核定日处理量、预计核定日处理量、最高日处理量和最低日处理量。

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1至附件 ,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批准:指需从政府部门依法获得的为项目公司或为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核准或批准,包括附件 所列举的批准。

仲裁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项目公司和贷款代理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签订的仲裁协议,并作为本协议附件15附后。

投标保函:指发起人按照投资竞争人须知要求与本项目建议书同时提交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履约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建设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维护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运营和维护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法律变更:指

(a)在 年 月 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任何法令、法律、条例、法规、通知、通告的实施、颁布、修改或废除;

(b)在 年 月 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有关任何批准的发出、续延或修改实施、修改或废除了任何实质性的条件,

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

(a)导致适用于项目公司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

(b)实施、修改或取消了对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或移交的要求。

商业运营开始日:指完工证书签发日的同一日,即垃圾处理厂(场)的商业运营开始日。

建设工程开始:指建设承包商按照项目计划在场地进行的工程建设的开始。

项目公司:指以实施本协议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在中国成立和登记注册的项目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及其继承人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特许经营权:指本协议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垃圾处理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建设合同:指由项目公司和建设承包商之间达成的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有关垃圾处理厂(场)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和材料与设备采购的一个或多个协议。

建设承包商:指由项目公司通过招标所聘用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根据建设合同和本协议履行建设工程的一个或多个承包商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

建设期:指自项目公司进场开工日始至完工日止的垃圾处理厂(场)的建设期间。

协调机构:指根据第十条规定成立的机构。

违约:指一方不履行其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不是由于另一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另一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生效日期。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国家政策的变更,如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国有化等;

(6)国家政府部门实行的任何进口限制或配额限制;

(7)由于非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或委托的机构造成的运输中断。

移交日期: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二十四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环境污染:指垃圾处理项目对于地上、地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或水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融资文件:指依适用法律批准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担保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1)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验收:指第十四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和审核。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

第八条 特许经营权

本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授权范围:

a.规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承担一个特许经营垃圾处理建设或运营项目权利的范围;

b.为控制项目公司的风险,限制项目公司从事未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同意的其他业务的权利;

c.涉及到的所处理垃圾的地域范围和其他授权范围等。

(2)特许期限:即业主政府许可项目公司在该项目建成后运营合同设施的期限,该条款与业主政府及其用户、项目公司的利益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特许经营期限应根据垃圾处理规模、技术路线、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并说明在不可抗力事件、一方违约、重大法律变更时特许期限的调整程序。

(3)转让和抵押

应说明项目公司抵押或转让垃圾处理设施的资产、设施和设备的条件。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和抵押的限制等。其中:1、项目公司如为本项目融资目的,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其资产和权利上设置担保权益;2、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稳定运行 年限后应可以转让股权,前提是不影响项目继续稳定运行。

(4)特许期内项目公司的主要责任和特许经营权下项目公司应支付的费用,如项目的前期开发费(如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等)、各种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第九条 声明、保证和前提条件

主要是申明双方的法律地位、经济情况和对于项目的许可、评审、听证、公示、批准等情况及承担项目资格和能力、项目成立的基本条件等。

第十条 特许经营权的监管

(1)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对于垃圾处理特许经营过程的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内容和方式,并明确不合格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2)应当包括对于运行过程处理标准的监管、环境标准的监管、财务状况的监管和安全卫生的监管。

(3)明确协调机构的组建时间、人员组成、任务和责任。

第四章 新建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

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过程中双方责权利,场地使用限制、使用权的改变和抵押、土地使用费等,土地使用期限及其延长。

第十二条 设计

包括设计要求、设计审批过程、设计变更程序等。

第十三条 建设

主要包括建设过程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各自的责任、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责任和措施等,也包括了设备及材料采购和建设承包商的选择、项目计划及进度安排和保证措施、工期延误和不合格工程拒收等。

运营期的分期建设或扩建参照本章执行。

第十四条 验收和完工

(1)规定验收时间、依据的法规和标准。

(2)明确参加验收的人员组成。

(3)明确项目公司验收计划的通知的时间和通知方式。

(4)明确工程验收结果的认可方式,初步完工证书的颁发和试运营的进行,以及最后完工的审核和证书的颁发。

(5)明确验收失败后的重新验收或审核的方式和程序。

(6)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提前完工情况下项目的实施安排。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检验和接收工程或设施及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完工证书并不解除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设计或建设方面任何缺陷或延误的责任。

第十五条 完工延误和放弃

(1)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双方责任的免除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2)明确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导致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3)明确在不是由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或不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

(4)明确最后完工延误的违约金,以及这种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5)明确在由于项目公司违约造成建设工程已被项目公司放弃或视为放弃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或违约金。

(6)明确项目公司被视为放弃的条件。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解除全部或尚未支取的履约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项下的金额的时间或条件。

(8)如对项目建设工期要求特别高,可以考虑加入介入建设条款,即如项目建设工期或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建设项目的条件。

第五章 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十六条 运营与维护

(1)明确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营、安全和维护的任务和责任。

(2)在整个特许期内运营维护期间,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责任和义务。

(3)明确监管机构对于运营安全和技术要求监督和检查要求。

(4)检验与维护手册:明确项目公司的垃圾处理设施的检验与维护手册的要求。

(5)监督管理手册: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权限、程序、措施和惩处手段。

(6)明确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数额、补足要求和有效期等。

(7)明确项目公司违反其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义务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8)明确项目或其任何部分违反应适用的中国的安全标准和法规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9)明确项目公司运营垃圾处理设施应达到附件2技术规范规定的处置标准、产品标准、环境标准。

(10)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其代表在不影响正常作业情况下进入垃圾处理设施,以监察垃圾处理

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的权利和条件。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提供的定期报告:包括运营报告、财务报告、环境监测报告等。

(12)明确如项目运营和维护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运营和维护的权利。

(13)明确运营期间需要扩建等建设项目时的程序与条件。

第十七条 垃圾的供应与运输

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条款,调配并向项目公司供应垃圾,项目公司应接收其运营垃圾处理设施所需的符合附件1条款要求的全部垃圾。项目公司不得接收附件1或其补充修订协议之外的垃圾。

第十八条 垃圾处理服务和垃圾处理费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有关条款供应垃圾,并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或明确收费方式和金额并办理完整的收费文件;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项目公司成本,提出价格调整意见。

第十九条 项目的融资和财务管理

(1)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所需的所有资金的义务。

(2)明确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投资的股本金数额及比例要求。

(3)在使用外资情况下,规定项目公司所有需要以外汇进行有关本项目的结算的银行账户使用方法。

(4)在使用外资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和运营维护承包商在中国境内开立、使用外汇账户,向境外账户汇出资金等事宜。

(5)在使用外资情况下,应规定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将项目的人民币收人兑换成外汇,以支付项目外汇支出、外币贷款还本付息和支付外国股东股本金的利润等事宜。

(6)在利用外资情况下,项目公司(或股东)将其利润汇出境外的条件。

(7)对于项目公司财务报表的要求。

第六章 项目的移交

第二十条 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

(1)明确特许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移交的有形、无形资产内容及完好程度。

(2)明确最后恢复性大修的时间、范围和要求,以及移交验收程序。

(3)明确移交的备品备件的内容和程序。

(4)填埋场情况下,对于项目公司进行封场及后处理的要求。

(5)明确移交日期垃圾处理设施的状况要求、缺陷责任期内项目公司的责任和责任的限制以及对于未能修复缺陷或损害的赔偿、对于移交维护保险的要求等。

(6)明确在移交时,项目公司所有承包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所有保险单、暂保单和保险单批单等转让给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的方式。

(7)关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所有文件、图纸、技术和技术诀窍,及所有无形资产的移交和授让方式。

(8)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原项目公司雇员的处置。

(9)明确对于项目公司签订的、于移交日期仍有效的运营维护合同、设备合同、供货合同和所有其他合同的处置。

(10)明确项目公司移走的物品的范围和方式。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承担移交日期前垃圾处理设施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

坏是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所致。

(12)明确所进行移交和转让及其批准所需的费用和支出方式。

(13)明确移交机构组成及移交程序。

(14)明确本协议移交后的效力。

(15)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的余额解除的时间或条件。

(16)明确如果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再次授予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是否有优先权及其条件。

第七章 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二十一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一般义务

(1)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始终遵守并促使遵守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有关

法律、法规和法令。

(2)明确在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协议的执行和补偿。

(3)明确可能的税收优惠。

(4)明确对项目公司为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审查、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

(5)明确需要获得和保持批准,包括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协助获得的批准和将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给予 的批准的责任。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及运营维护承包商或其各自的授权代表的物品 和设备进出口所需的批准清单及责任。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为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运营维护承包商的外籍人员及向项目公司 提供为垃圾处理设施服务的必要人员取得就业许可的责任。

(8)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公用设施条件。

(9)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计划实施 情况、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并向政府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检查工作不 得妨碍项目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0)在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期间,根据双方商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联系有关部门向项目公司提供公共安全保障。

(11)明确限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当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1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是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首要义务人,并享有相应的所有权利和应

承担其各自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13)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任何违反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义务应为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1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不当行为时的终止协议或取消特许经营权 的情况。

(15)明确协议上报备案要求,以及受理调查公众对项目公司擅自停业、歇业的,应令其限期改正,督促其履行义务。

(16)项目公司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政府相应的补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项目公司的一般义务

(1)明确对于项目公司所有权的变更及股份转让的限制,及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时应提前书面告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并经其同意。

(2)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法令的要求。

(3)明确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的要求和垃圾处理价格调整的规定。

(4)接受主管部门对产品、安全、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5)按规定的时间将项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等报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备案。

(6)明确项目公司应遵守和执行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要求,以及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 设施时对于避免或尽量减少对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妨害的责任。

(7)明确项目公司应保证生产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所必须的投人,并确保设施完好。未经政府批准,项目公司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8)项目公司对于考古、地质及历史文物的保护的要求。

(9)明确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服务、货物及优先条件,对于招标过程中对于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承包 商或中国的服务及货物等的要求,以及本垃圾处理设施中使用中国的服务和货物的程度对于将来其他的 特许经营权项目招商时对于本项目公司地位的影响。

(10)对于项目公司使用中国的劳动力的要求,明确应遵守的相关劳动和工会法律和尊重法规赋予的 工人的各项权利。明确应遵守的健康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

(11)明确项目公司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协议与本协议的一致性。

(12)明确项目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缴纳所有税金、关税及收费。

(13)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应购买和保持的保险单;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应责成其承保人或代理人 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保险证明书的要求;对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承保人的报告副本 或项目公司从任何承保人处收到的其他报告副本等的要求。

(14)明确项目公司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应明确项目公司对于其雇用承包商的责任及与承包商签订的任何合同应包括使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必要的本协议项下的条款。

(15)明确项目公司融资文件的条款要求。

(16)项目公司对其财产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和权益进行质押、抵押、不动产抵押或其他担保物权给贷款人以外的任何人的限制。

(17)明确项目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提前申请时限,及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解除协议前,项目公司履行正常经营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的共同义务和权利

(1)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中止履行的规定。

a.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声称的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本协议或作为其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b.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声称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作为其不履行协议项

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c.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声称的程序;

d.明确不可抗力造成影响情况下的费用补偿条件或时间表修改要求;

e.在商业运营开始日之后,不可抗力事件期间的支付条件和方式;

I:明确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的程序要求;

g.对于在受到不可抗力影响情况下,双方减少损失和协商的责任和要求;

h.如果不可抗力造成建设工程或垃圾处理设施的实质性损坏情况下,设施修复的责任。

(2)明确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临时接管特许经营项目的条件和程序。

(3)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向项目公司提供的文件的权属和限制、由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文件权属和限制以及双方遵守对于文件的有关规定。

(4)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双方的保密规定。

(5)明确双方相互合作以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义务。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反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陈述、保证、约定、法律责任并声明。

第八章 违约的补救

第二十四条 终止

(])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下,项目公司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3)明确终止意向通知的形式和程序以及发出终止通知的条件、程序。

(4)明确贷款人限制终止的条件、贷款人的介人权和条件、贷款人的介入承诺的内容要求、程序、有效期及其限制等、介入期结束条件和贷款人选择一个替代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的替代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5)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经营垃圾处理设施的权利和条件以及在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发生之后且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之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的权利。

(6)明确如果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终止、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在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协议终止等对于本协议的影响。

(7)明确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进一步的义务,或对其他条款的影响。

(8)终止后的补偿。

a.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项目中止时,项目公司的赔偿方式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置。

b.明确如果在生效日期后项目公司因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终止本协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c.因法律变更导致的终止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9)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垃圾处理设施破坏,致使本协议终止情况下,项目公司得到垃圾处理设施保险的保单项下的付款的权利,以及该保险赔款的支付顺序。

(10)明确一方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不排除该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可用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违约的赔偿

(1)明确以本协议的其他规定为条件,每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未遵守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而使其

遭受的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2)明确各方未能履行义务情况下的免责条件。

(3)明确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或受损失威胁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另一方违约引起的损失的责任。

(4)如果损失部分是由于受侵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是由该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按照这些因素对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而扣减。

(5)明确各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引起的、在本协议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为对方的任何间接、特殊、附带、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责任。

(6)本条中的任何规定不应阻止任一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有法可依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 责任与保障

(1)明确每一方对于其在履行本协议中的违约所产生的死亡、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或损失,从而产生的基于此之上的责任、损害、损失、费用和任何形式的请求权,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提供辩护的权利。

(2)明确项目公司是否对于保障、赔偿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免于承担由于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造成的环境污染所产生的所有债务、损害、损失、费用和索赔等的规定。

(3)明确上述规定的各方由于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之前发生的任何作为、不作为、行动、事情或事件产生的义务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的继续有效性。

(4)明确提出索赔和抗辩程序。

第九章 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二十七条 协议的转让

(1)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让或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2)明确项目公司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批准

明确项目公司需要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备案的合同,并列于附件10。并明确上述合同批准或备案的程序。同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合同的批准并不免除项目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 解释规则

(1)明确本协议包括的文件内容。

(2)明确本协议构成双方对项目的完全的理解,并且取代双方以前所有的有关项目的书面和口头声明、协议或安排。

(3)明确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的形式和程序。

(4)明确如果本协议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院宣布为无效,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5)明确特许期内本协议及附件1相对于其他协议的优先顺序。

(6)明确执行本协议需要的一些解释。

第三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明确对于产生争议时,组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2)明确在不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情况下,通过专家组的调解时,专家组的组成、调解程序和费用等。

(3)若双方未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或通过专家组的调解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或如果对专家组的决议提出异议时,进行仲裁解决的机构。

(4)根据仲裁协议(附件15),明确双方将协议或附件项下的同一实质性问题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解决程序合并等事宜。

(5)明确通过司法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的可能性,,

(6)明确双方应在争议解决期间继续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7)明确本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注:争议解决方式只能选择仲裁机构和法院中的一种)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其他条款

(1)明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各自独立的责任、义务及债务。

(2)明确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采取的方式和文字。

(3)明确一些对于协议条款不视为弃权的行为。

(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任何司法管辖权下对其自己或其财产或收益所具有的诉讼、执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的主权豁免,同意不请求主权豁免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放弃上述主权豁免。

(5)明确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6)明确项目公司根据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要求申请获得的各种执照、许可和审批,均应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交复印件备案。

(7)规定协议文本的文字和数量。

本协议由愿受其法律效力约束的双方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其签字下注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 项目公司: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宇):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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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开除党籍处分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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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男,汉族,50岁,初中文化程度,1955年参加工作,1956年7月入党,现任XX市中学出纳员。张xx1960年在第八中学任党支部干事期间,因私开证明,欺骗组织,招摇撞骗等错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此后,他在担任第八中学会计、出纳期间,从X年X月至X年x月三次用先提取现金后销毁存根的办法贪污公款2459.44元,x年x月又贪污市农机厂交来的集资办学款1200元。x年x月用教育经费垫支购书款2500元,书款收回后,装入私囊。到X年X月底整党开始,张×X所管的账款共短款8715,54元,其中贪污6159.44元。

张贪污、短款问题暴露后,本人不但不主动坦白交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清账,反而在x年x月私自从学校复读班存折上提取现金8900元,于×月×日携现款外逃,流窜三个月,给清账工作造成了困难。支部大会对张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全体党员一致认为,张××不仅已经丧失了共产党员的条件,而且构成了犯罪。为了严肃党纪,全体党员一致认为,开除张××的党籍,并建议向法院起诉。

××市第八中学党支部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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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业氯化钠处理合作安全环保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环保,全文共 4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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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以及国家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油水井常规作业施工工程项目服务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中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主协议中的安全生产事项订立本协议如下:

1.定义及解释

1.1违约、违规、违章:指安全协议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

1.2事故:指在安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

1.3不可抗力:指协议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雷击、雪灾、风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

1.4 HSE“两书一表”:指承包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及将该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具体是:项目HSE计划书、HSE作业指导书、HSE现场检查表

2.项目作业概况

2.1 工程项目名称:油井大修

2.2 工程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 月 日

2.3 工作量:

2.4 工程项目内容

2.4.1 油井检换泵常规作业基本内容:起出杆、管、泵,更换损坏部件,重新按设计要求下入管、杆、泵,使油井恢复正常生产。

2.4.2 水井常规作业基本内容:起出原井管柱检查,更换损坏工具,重新按设计要求下入完井管柱,磁性定位合格后憋压释放封隔器,交井恢复生产。

2.5安全环保要求:

油井: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施工,憋压合格。

水井:按照设计标准施工,磁性定位合格,验封合格。

2.6 主要危害

油井施工现场易对环境造成污染,遇明火易发生火灾,易引起油气中毒。

注水井起管柱时封隔器不解封易发生飞管,施工现场易对环境造成污染。

3.双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工程项目情况编制HSE“两书一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规、标准,遵守油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控制危险点源。

3.1.2有权现场检查乙方的施工作业项目HSE计划书和作业指导书落实执行情况。如发现存在重大隐患问题,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

3.1.3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各种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和器材,对使用不符合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规定的设备及器具有权要求其更换或停止使用。

3.1.4有权禁止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的乙方人员上岗。有权要求更换、调整施工现场内身体条件和安全技能素质不具备岗位要求的乙方人员。

3.1.5有权对乙方的HSE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有权制止和纠正,并按协议规定的条款视情节给予处罚。

3.1.6 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由于乙方设备、设施或操作、管理等因素造成的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赔偿责任。

3.1.7对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或植被破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项目验收前治理恢复,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施工作业费用中扣除。

3.1.8发生事故后,甲方有权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通报或上报。

3.1.9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乙方进行经济索赔、要求其停止施工进行整顿。

3.1.10 有权要求乙方配备防污染设施,采取防污手段,预防各类环境污染等事故发生。

3.2甲方的义务

3.2.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2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两书一表进行审查、备案并保密。

3.2.3根据主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满足协议规定的作业现场条件。

3.2.4从事有毒物质施工井作业,开工前必须向乙方进行施工前设计交底。

3.2.5甲方必须指定有关专业人员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对乙方施工作业有关HSE技术要求进行交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2.6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对乙方发生的HSE事故进行统计、报告。

3.2.7按双方约定完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3.3乙方的权利

3.3.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协议中规定的HSE环境和条件。

3.3.2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3.3.3在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3.3.4乙方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抢险,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3.5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但应立即报告甲方有关部门。

3.3.6对乙方存在严重安全问题,视情节退出油田公司市场。

3.3.7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3.4乙方的义务

3.4.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HSE管理组织机构,设立HSE现场协调员,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HSE两书一表,供甲方审查备案。

3.4.2按规定组织好本职范围内的HSE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

3.4.3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甲方要求报告事故。

3.4.4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4.5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3.4.6自觉维护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和器材。

3.4.7 动火须按甲方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落实防火措施。

3.4.8做好防喷预案,落实防喷措施。

4.事故调查

在主协议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的与甲方有关的安全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定责任。事故调查应按照国家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油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

4.1乙方发生轻伤两人以下事故由乙方自选组织调查,并进行登记,报甲方备案。

4.2乙方发生重伤、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的,应立即报告甲方,并按事故上报规定报告当地政府。甲方将参加事故调查。

4.3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调查组提出的调查处理意见进行处理,并将员工死亡事故调查情况书面报送甲方。

4.4乙方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时,乙方应尽予以治理,必要时停工进行治理被污染的环境,并将污染事故的原因及治理措施报甲方审核。

4.5乙方发生诸如有毒气体泄漏等严重污染环境事故时,应立即疏散周边人员,并报告当地政府和甲方,进行紧急抢险。同时成立有甲方参加的联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5.违约责任及处理

5.1施工作业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2甲方项目安全监督及相应管理人员有权按照HSE有关规定制止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拒不接受监督管理的,有权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终止乙方施工的建议,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3若甲方未能按照协议履行甲方应负的安全职责而导致发生事故,影响施工进度的,除顺延竣工日期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损失。

5.4甲乙双方对发生的事故都负有责任的,按各自责任的大小分担相应责任。如甲乙方之间发生责任纠纷,可请求上一级部门调解或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5.5由于乙方人员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超指定区域、超指定时限作业等违章作业而造成的HSE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

5.6 乙方在施工中,不遵守环保规定或未按甲方指定地点,随意排放污染物,不采取防喷措施等,属乙方责任,造成的各类环境污染,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7 乙方不按照甲方指定的施工作业范围施工,或不按甲方指定的路线行驶,造成破坏植被污染环境,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8乙方在实施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已颁布的有关环保安全方面的法规、法令和条例,应防止对大气、河流、湖泊、陆地和生态的污染和损害,并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污染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9当政府主管部门以及甲方派人员依法检查作业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和安全时,乙方应为检查人员提供必要的协助,并事先告知现场的安全规则和规定。

5.10乙方完成作业后,应按当地有关规定对作业现场的土地进行平整、还原或恢复,甲方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交井。

5.11在甲方指定的施工作业范围外由于机油、柴油等油品及泥砂、污水造成的环境污染而发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5.12施工中发生的井喷、冒油等造成的环境污染而发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5.13在履行协议时,乙方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制度而造成机械事故或人身重大伤亡事故,其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作业过程中保证不淹地、不喷管,出现淹地、喷管伤人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5.14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各单位安全科对安全生产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初审,并作为安全协议附件上报审查。

5.15在施工中发生井喷、溢流等现象,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汇报。

5.16乙方不制定安全生产和环保措施、上岗人员不具备资格、不按照安全规程施工或服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积极进行整改时,在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的,每缺少一项,甲方有权扣 ——元。

5.17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每发生一项,有权扣 ——元,情节严重的,取消进入甲方市场的资格。

6.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主协议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双方依据主协议中双方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7.协议的履行期限

本协议的履行期限与主协议保持一致,如果主协议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协议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8.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本协议与主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随主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9.保险

乙方协议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其自选承担。

10.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按照主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11.附则

11.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协议专用章后生效。

1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协议与主协议同时生效,并作为主协议的组成部分。

11.4以下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在安全部门备查:

HSE两书一表(HSE计划书、HSE作业指导书、HSE现场检查表);

甲方(协议专用章): 乙方(协议专用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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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政府土地确权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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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____,性别:____,年级:____,班级: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因__________一事,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经学校政教处调查核实,情况属实。

根据《______违纪学生处分条例》第________章第____条规定,经________研究决定,给予____处分。

其处分记入学籍档案,处分期限为________,若有再犯或其他违纪行为,将严惩不贷,若学期内表现良好,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给予撤销处分。

学生本人对该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此决定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校政教处提出书面申诉。

学生签名:________

政教处(盖章)

二○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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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民政局行政复议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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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拘通[______________]号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__,经本院决定,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__________________看守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特此通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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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最新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_决定_网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4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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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

决定是“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的公文。那么你知道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格式是怎样的吗?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行政处罚 决定书,仅供参考!

行政处罚 决定书范文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住所:。

当事人一案,本机关于20xx年X月X日批准立案,经依法调查,现已查明:当事人于20xx年X月—X月经营“”,违法所得X元,尚余件未售出(规格为每件20瓶,每瓶300毫升),已被本机关依法登记保存。违法事实认定的理由如下:1、本机关于20xx年X月从当事人仓库里抽检了标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和三个“”农药样品,经检验,生产批号为质量合格,另两个批次不合格。一个是生产批号为含量为1.7%,质量标准应为≤1.4%,超出质量标准0.3%,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另一个是生产批号为含量为2.0%,质量标准应为≤1.4%,超出质量标准0.6%,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本机关向当事人及时当面送达了产品检验报告,当事人当场表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并不申请复检,在法定申请复检期限内也未申请复检。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下列农药为劣质农药:(一)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判定标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和“”农药为劣质农药。当事人销售的产品里含有的高毒禁用“”成分超过标准,同时违反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农业投入品。对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应当告知购买者有关使用范围和用法、用量等内容”。2 20xx年10月26日,股份有限公司书面确认了标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和劣质“”农药是该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2、当事人于20xx年春季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购进件“”(规格为每件20瓶,每瓶300毫升)。其中生产批号为件(该批次质量合格);生产批号为件;生产批号为件。本机关核实当事人共销售了件劣质“”农药,销售收入135078.60元。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本《实施办法》所称“违法所得”,是指违法生产、经营农药的销售收入”,认定当事人经营劣质农药的违法所得为135078.60元。本机关依法对尚未销售的件劣质农药进行了证据登记保存。以上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1、湖北农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湖北农资有限公司农药经营上岗证复印件;3、湖北瑞丰达农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抽样取证凭证;5、证据登记保存清单;6、生产批号为、农药产品合格证;7、询问笔录;8、现场检查(勘验)笔录;9、涉案产品购、销凭证复印件;10、产品确认通知书;11、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书面确认材料; 12、涉案产品检验报告; 13、涉案产品检验报告送达回证;14、其他有关材料。本机关于20xx年11月13日经过集体讨论,20xx年11月15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农药)罚[20xx]号),20xx年11月15日当面送达,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签收。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要求听证,但进行了陈述申辩。当事人称:一是批号为批次的劣质农药含量超出质量标准0.3%,请求对这个批次的产品从轻处罚,二是在20xx年11月9日—20xx年11月16日又从天门、潜江、沙洋收回劣质农药件。

行政处罚 决定书范文二

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

_________罚[ ] 号

当事人: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一案,经本单位依法调查,现查明:

(违法事实与证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认为:当事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行为已违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规定,本单位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 ___________ 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_________或 _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注:此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归档,第二联送达。

行政处罚 决定书范文三

行政处罚决定书 [20xx]1号

当事人: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磊所),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城股份)20xx年报、20xx年报审计机构,住所:北京市丰台桥南科学城星火路1号。

李晓敏:男,1970年3月9日出生,成城股份20xx年报、20xx年报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住址:北京市朝阳区甘路园南里三区7号楼1405号。

熊建辉:男,1975年10月11日出生,成城股份20xx年报、20xx年报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南街25号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对中磊所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中磊所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当事人李晓敏、熊建辉提交了陈述、申辩意见并要求听证。据此,我们于20xx年1月21日举行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中磊所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

一、对成城股份20xx年度、20xx年度年报审计时,中磊所将成城股份对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华保险)的投资定为可能存在较高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对于成城股份就该笔初始投资会计处理的异常,以及20xx年安华保险实收资本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中磊所未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导致未发现成城股份对安华保险的1000万元原始投资虚假记载为5000万元,导致审计报告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第三十四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第七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二、对成城股份20xx年年度报告审计时,中磊所针对成城股份与上海科泉物资供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泉)的重大、异常资产交易未保持对公司舞弊的职业怀疑,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导致未发现成城股份虚构向上海科泉出售物华广场一、二层商铺的资产交易事项,该笔虚假交易虚增20xx年度收入18444万元、虚增20xx年度利润总额5265万元,使20xx年成城股份业绩由亏损转为盈利,导致审计报告内容存在虚假记载。中磊所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三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三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第七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三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10条和第11条的相关规定。

以上事实,有成城股份相关定期报告及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与附件、中磊所提供的审计工作底稿、李晓敏、熊建辉的谈话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我局认为中磊所上述未勤勉尽责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所述违法行为。对中磊所的上述违法行为,李晓敏、熊建辉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当事人李晓敏、熊建辉在陈述申辩材料中和听证会上提出的主要申辩意见:1.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勤勉尽责,审计失败源于公司管理层等的故意舞弊。2.吉林证监局审计监管、之前的年报审计工作等均未发现问题。3.成城股份的会计责任、中磊所作为单位的审计责任未处罚。综上,请求免予处罚。

我局认为,当事人李晓敏、熊建辉的申辩理由不成立:1.中磊所及其签字会计师在审计成城股份投资安华保险和转让上海物华广场产权中,未按照审计准则要求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保持必要的执业谨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2.吉林证监局的监管情况和之前的审计情况不影响本案违法事实的认定。3.成城股份在投资安华保险和转让物华广场产权中的会计违法事实清楚,有充足的证据予以证明。中磊所在上述审计中未实施必要审计程序,审计违法成立。认定处罚签字会计师的事实清楚。对成城股份和中磊所如何处罚不影响本案认定。我局已充分考虑涉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当事人配合调查等多种因素,对于当事人在量罚上已经从轻处理。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责令中磊所改正违法行为;

二、对李晓敏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三、对熊建辉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江西证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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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警告处分的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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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汉族,1955年11月出生,本镇贺仓村人,初小文化, 1978年3月入党。

经查明:20xx年9月13日12时08分,毛驾驶脱保脱检的浙HN9332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xx市水张线1KM+400M路段时,被执警民警拦下检查,经当场做呼气酒精检测,数值达23mg/100ml,已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xx年 9月20日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毛驾驶未按规定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的行为,依据《浙江省实施办法》第七十条每一款第八项,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对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处以罚款人民币312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毛江清暂扣驾驶证3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的处罚。以上行为合并执行,处以暂扣驾驶证三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1012元。

20xx年10月xx日时10分,毛驾驶浙HDU72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xx市环城西路公安局门前路段时,与同方向行驶车辆浙HPxx08小轿车发生碰撞,执勤民警处理事故时,对毛实施当场做呼气酒精检测,数值达59mg/100ml,已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摩托车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20xx年 10月xx日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毛饮酒扣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毛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处罚;对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行为,处以罚款312元。以上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决定给予毛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1312元的处罚。

毛身为中共党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而他却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20xx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和20xx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处分决定自20xx年10月xx日起生效。若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向中共xx市清湖镇委员会提出申诉。

中共xx市

年10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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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嘉奖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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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机关党委和研究中心:

x5年,在有关对口部门指导下,委(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委(局)先后获得国宗局信息先进单位,省级机关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组织的全省公务员网络安全技能竞赛决赛优秀奖。被省档案局表彰为省级机关档案工作优秀分管领导,被国宗局表彰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被省委机要局表彰为密码工作先进个人。踊跃报名参加全省公务员网络与信息安全技能竞赛活动中,认真准备,取得了优异成绩,为委(局)争取了荣誉。

为鼓励先进,弘扬典型,激发全体干部职工集体荣誉感,委(局)党组研究决定,给等4名嘉奖。希望受嘉奖的同志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希望全体机关同志要向他们学习,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精湛的业务水平和过硬的工作作风,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来,为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积极力量。

中共xx省民委(省宗教局)党组

x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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