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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的决定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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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表彰先进的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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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夏津县劳动模范的决定

日期:20xx-04-22 来源: 本站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20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幸福新夏津”的宏伟目标,团结一致、凝神聚力、干事创业、顽强拼搏,纵深推进“三个一年,九大战役”,县域经济质效并进,发展潜能明显增强,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干群关系更加融洽,经济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和谐等领域均取得长足发展。各条战线上,涌现出一大批艰苦奋斗、无私奉献,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个人。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县人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县政府决定授予孙丙利等30名同志为“夏津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创佳绩。

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群众要以劳动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精神,学习他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精神,学习他们艰苦创业、创先争优精神,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奋勇争先,扎实工作,勇创佳绩,为“突破银夏津,成就金梦想”而努力奋斗。

附件:夏津县劳动模范名单

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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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通报批评的决定

范文类型:通报,决定,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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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在滨海湾花园安置区项目管理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未严格按照公司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进行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致使滨海湾花园安置区1#、7#、8#地块施工现场建筑材料随意堆放,破损围挡、安全网未及时更换,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为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为达到警示作用,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规范文篇明施工管理行为,保证项目文明施工,现决定:对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重视此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存在问题尽快予以彻底整改,并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各部门、单位要引以为戒,切实抓好文明施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x有限公司

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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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查封扣押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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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稽查人: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规定,因稽查工作需要,我关决定

予以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限 天,自查封/扣押之日起算,不包括复议、诉讼期间,以及化验、检验期间。

被稽查人不服本查封/扣押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起诉。

(海关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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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行政赔偿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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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

赔偿决定

()x 赔字第号

赔偿请求人……(姓名、住址等墓本情况)。

(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赔偿请求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等。)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于x年xx月xx日以

……(申请赔偿的案由)向……(赔偿义务机关名称)提出……(申请赔偿的具体要求)。

经审查查明:……(叙述侵权李实和应予赔偿或者不予赔偿的事实,以及认定的证据)。

本……(赔偿义务机关名称)认为,……(决定赔偿或者不予赔偿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xx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分两种情形:

第一种,决定赔偿的,写明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赔偿方式及赔偿金额;

第二种,不予赔偿的,写明对赔偿请求人不予赔偿。〕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x年xx月xx日

(赔偿义务机关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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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处理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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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

王××,男,x年11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x年12月参加工作,x年5月入党,现任海关总署××服务中心主任、××服务局局长。x年元月初和x年年初在两次办理总署×x700万元资金存款中,严重失职,以致被诈骗500万元人民币。

王××作为主管××财务工作的部门领导,对巨额存款不严格审查、把关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后,不及时向领导报告和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制止纠正,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章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规定,署党组决定,给予王××撤销××服务中心主任、××服务局局长职务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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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分期买卖合同纠纷处理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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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买卖合同纠纷处理

分期付款买卖,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也是一种特殊买卖,其根本特征在于买受人在接受标的物后不是一次性支付价款,而是将价款分成若干份,分不同日期支付。出卖人在分期付款买卖中还可以提出设立一些其他的特别约定,以逃避其风险。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所有权转移的特别约定。本章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保留标的物所有权的条款。该条款可以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分期付款买卖的出卖人为保证自己能按期收取价款,可以约定买卖标的物虽交付买受人,但出卖人保留其所有权,买受人全部支付价金或者在买受人支付若干期价款或者已经支付的价款达到全部价款的一定比例后,买卖标的物的所有权方能移转买受人。

根据合同法,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当事人也可以事后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的,对方可以不经催告解除合同。这些是合同解除的一般性规则,合同法分则如果针对具体合同规定了一些特殊性的规则,那么就是适用特殊优于一般的原则。本条有关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解除的规定就是对总则有关规定的具体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据此,可要求支付全部价款,不拿回标的物。也可解除合同,拿回标的物。同时按照月付款数额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甲方可对撤回的机器作适度的评估,并据货款与评估之间的差额作为损害赔偿金,联同已收取的货款,抵销债务,如有余额则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 甲方需保证机器的性能完全与说明书(如附文)相符,且交货后一年内自然发生的故障,甲方亦需负责修理。

第十二条 机器交货后经三个月的,除前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负保证所有瑕疵的责任。即使交付后三个月内,亦只容许交换机器,因机器故障而发生的损害,甲方不负其责。

第四条:甲方自乙方首付车款后,应向乙方交付所选车辆,并保证乙方交纳养路费后可以直接运营。逾期交付车辆甲方应赔偿乙方支付车款10%的违约金,交付车辆手续欠缺影响营运,应赔偿乙方所购车型相同车辆的营运利益。

第五条:乙方应按期支付车价款,并按期交纳车辆检验费、养路费用,逾期支付,应承担拖欠车价款10%的违约金,除客观情况并经甲方同意外,逾期30日支付车价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乙方应支付使用车辆期间的折旧费。

第六条:自甲方交付车辆之日起,乙方即取得车辆的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合同期内,依法自主经营,自行雇佣司机和随车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对第三者造成损害或车辆损毁、雇佣司机伤亡等事件,与作为车辆出卖方的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各项赔偿或补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期内,乙方未交清所有车价款之前,甲方保留该车所有权,乙方不得变卖,抵押,转让车辆。

第八条:合同期满,乙方如约履行合同义务,取得车辆所有权,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我国保险法兼采两个法系的制度,如《保险法》第10条称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当事人为投保人似采取大陆法系制度,但《保险法》第12条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则是采取英美法系制度。就保证保险而言,表面上似乎是购车人为他人(汽车经销商)的利益(收回车款)投保并缴纳保费,实际上是购车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取得经销商给予的售车信用、防止在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时丧失对车辆的所有权等)而投保并因此将保险金的请求权让渡给第三方(经销商)。所以笔者认为,保监会对保证保险作出的解释更接近英美法,较为合理。

与保证保险相关且容易混淆的一个概念是信用保险,它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债权人)的信用贷款和信用售货提供担保的保险。主要有出口信用保险、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和投资信用保险三种,分期付款购车信用保险是国内商业信用保险的一种。保证保险与信用保险的主要差别在于主体的不同:如果投保人为汽车买受方,是保证保险;如果投保人为汽车销售商,就是信用保险。在西方成熟的汽车保险市场上,汽车销售商以购买者的信用为保险标的投保的信用保险,保费由销售商缴纳,受益人为销售商自己,在其遭遇市场风险,出售抵押或保留所有权的汽车等情况下仍不能收回全部车款时,可以从保险人那里获得不足部分的赔偿。而购车人以自己的信用为保险标的投保的保证保险,保费则由购车方缴纳,受益人也是购车人本人,购车方可以在其收入流中断不能如期还款的情况下由保险人代为付款,而依然拥有所购汽车,但当购车者收入恢复后,有向保险公司偿还所垫付资金的义务。事实上,购车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都以购车方的信用风险为标的,在本质与功能上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但是两者是独立的险种,一般而言信用保险的风险大于保证保险。在我国,有人主张用信用保险代替保证保险,[6]实务中,也有将保证保险涵盖在信用保险之中或将两者合并为一个险种的,如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开办的机动车辆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开办的汽车分期付款信用保证保险等。这是不太恰当的,容易产生混乱而出现诸如名为保证保险实为信用保险等情况,不利于当事人的缴费义务与受益权利保持一致。

二、分期付款购车保证保险的法律性质

分期付款购车保证保险合同究竟是保险还是保证,理论与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保证保险合同实际属于保证合同的范畴,只不过采用了保险的形式,保证保险是一种由保险人开办的担保业务。”[7]太平洋保险公司在其《分期付款购车合同履约保险条款》第3条就规定:“本保险是《购车合同》的从属合同,保险责任为一般保险(保证)责任。”(也有保险公司如中保财产保险公司和平安保险公司将保险责任认定为连带保证责任)。由此引发的一个相关问题是对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的争议。因为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05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形式(如证券投资基金、中央企业债券以及最近允许保险公司购买的电信通讯类企业债券等),是不能用于保证担保的,实践中曾有保险公司对外进行担保业务(主要是水险业务)而遭受处罚,处罚的原因就是超越了其经营范围,属于违规操作。最高人民法院虽然曾认可个别保险公司可以从事担保业务,但因为与《保险法》的强制性规范相违背,其做法及效力值得商榷。[8]即使在国外,保证保险业务也并非任何保险公司都可以办理,而是要由政府保险管理部门批准,政府对这种特许权的控制比较严格。如美国财政部每年要对保证保险人资格审查予以公布,同时每家公司承保业务都有明确限额。申请保证保险业务的公司必须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专业化的核保队伍及严格的信用调查机构等。

笔者以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对“可保风险”这个概念的理解。权威的布莱克法律词典定义保险为:“一方当事人因为约定的对价而对另一方当事人承担补偿其因为特定风险造成特定事项之损失的合同。”这里的特定风险是“未知的将来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11]即保险人承保的应该是可保风险。这就要求损失的发生必须是意外的和非故意的,超出投保人可以控制的范围,且与投保人的任何行为无关。在汽车分期付款销售中存在着多种风险,如购买人因人身意外伤害及死亡或因收入减少而降低或丧失还款能力的风险、汽车市场的价格变化而导致的购买人放弃分期付款而追偿款又不足以充抵车款的风险、购车人根本无偿还能力或偿还能力不足,而隐瞒真相,故意欺诈套取资金的风险、汽车销售商因有了保险而疏于对购车人的资格审核造成的风险等。[12]其中,有些损失具有确定的概率分布,能够作出较为精确的测量,可以纳入保险的范畴,有的风险如欺诈风险则更多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不具有可测性,如果用保险方式加以转移,比较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当然在一定条件下,保证中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机率也能统计出来,保证人可以依据此项统计收取一定费用。这也是保证演变为保证保险的内在动因之一。[13]笔者认为保险公司承保时应该根据其自身技术条件水平予以区分,以明确其保险责任的范围。对其不适合承保的风险宜在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条款中注明。现实中,保险公司往往对此未作详细区分,加之保证保险的对象与保证担保的对象在功能上趋向一致,在范围上可能发生重合,因而有人认为,对保证保险合同性质的判断,应当关注具体合同的约定。如果保证保险合同的约定与保证一致,该合同就等于保证合同;如果约定的内容与保证合同差别很大,就是保险。这种意见是比较中肯的

三、分期付款购车保证保险合同中的若干具体问题

1.汽车分期付款保证保险合同与汽车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关系

分期付款购车保证保险实际上包含三方当事人、两种合同:汽车销售商(或者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下同)和购车人签订汽车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购车方与保险人签订的保证保险合同。这两份合同在法律地位上是主从合同关系还是各自为独立的合同?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买卖合同对保险合同的影响力和这两种合同纠纷是否应合并审理。如果承认保证保险合同的从属性,就意味着保险合同以买卖合同的存在与生效为前提,不能单独存在。买卖合同变更或终止,保证保险合同也应变更或终止;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或撤消,保证保险合同也将失去效力,所以两种纠纷可以合并审理。一些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就经常将保险人追加为案件第三人。如果买卖合同与保证保险合同各自为独立合同,则彼此间效力互不影响,因此汽车经销商起诉购买人与起诉保险人是两种独立的诉,不应合并审理。

从有关保险公司制定的法律条款分析,对保证保险合同纠纷的处理不可能不涉及买卖合同关系,如果不允许合并审理,对三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难以彻底解决,且给当事人增加诉累。至于保险公司在案件中是作为第三人还是作为共同被告值得探讨。至于买卖合同的争议是否影响保证保险的索赔与理赔,不能一概而论,应视具体情况。如果买卖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当然谈不上保证保险合同的索赔和理赔等履行问题。实践中较常发生的是,在买卖合同履行期内,经销商和购车人就分期付款合同达成变更协议或者向第三人转移债权债务,而没有反馈通知保险公司,导致保证保险合同失效。如果是买卖双方针对合同效力以外问题(如所购车辆的质量问题)产生争议,可能影响购车方付款义务的,在争议取得最终结果前可以判令中止保险合同索赔理赔与追偿等有关程序,待明确后再行解决。

2.保证保险合同中汽车销售商的信用审核义务

在分期付款购车保证保险中出现的问题较多与汽车销售商与有关金融机构未履行自己义务有关。在分期付款购车中汽车销售商可以通过各种方法保障其债权的实现:如对购车人资进行信审查、在汽车上设定第一顺序的抵押权、或是保留车辆所有权等。当购车人投保了保证保险时,如果销售商怠于行使自己的这些权利会使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损害保险人的利益,因此经销商的这些权利就变成了它对保险人的义务。由于目前分期付款的法律环境不完善及其他一些原因,经销商的所有权保留等制度还只是处于理论探讨和制度设计层面上,几乎无法操作。[

3.分期付款购车保证保险合同中的反担保问题

保证保险实务中,保险公司承保时,往往要求购车人提供充分的反担保。在可以用于反担保的抵押或质押的财物方面,考虑到如果用变现能力较强的股票或债券的话,那么客户可以直接将其提供给经销商或金融机构作为担保,没有理由投保保险;而如果用房地产作抵押,因为我国房地产市场还不太规范,操作起来又很麻烦,因此通常是用汽车本身作抵押物。由于购车人购车时已经首期支付了一定比例的车款,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目前我国《担保法》上规定的汽车抵押尚未落实,各地车辆管理部门没有普遍开展汽车抵押登记,汽车只有使用证书而没有产权证书,加上汽车的流动性很大,全国汽车管理的联网建设尚待完善,因此仅以购车合同标的(轿车)抵押担保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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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处理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3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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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x024):

我局于20xx年03月28日至20xx年07月29日对你(单位)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缴纳地方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一)经查你单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收取售房款收入共计265445515.60 元,未按规定足额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

(二)经查你单位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收取代办费用金额为2541859.51元,计入“其他应付款—代收费用”科目中,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

(三)经查你单位20xx年4月30日实际取得在建工程项目转让收入160000000元,经查此笔款项是由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北京金融街西环置业有限公司冲抵你单位与北京金融街西环置业有限公司的欠款160000000元,你单位在账簿上不列收入160000000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四)经查你单位20xx年5月31日实际取得在建工程项目转让收入26413855元,经查此笔款项是由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直接抵扣应由你单位支付的工程款26413855元,你单位在账簿上不列收入26413855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五)经查你单位于20xx年2月23日将开发的“国际广场”项目转让给了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方已经按转让协议办理全部手续,已于20xx年12月31日将总转让价款1599980000元全部结清,未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六)经查你单位20xx年在管理费中支付股东个人车辆保险费用等共计67414.14元;20xx年收取代办费用2407542.29元,计入“其他应付款—代收费用”科目中,均未调整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七)经查你单位20xx年1月至12月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将股东个人名下的汽车三辆计提了折旧费,合计734331.72元;20xx年收取代办费用共计134317.22元,计入“其他应付款—代收费用”科目中;

你单位检查纳税期间取得不符合规定发票共计183张在开发成本中列支,金额合计317173200元,经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票证管理中心鉴定,伪造发票35张,金额130000000元,无开具数据发票8张,金额56000000元;经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鉴定伪造发票及领购单位与发票上加盖印章单位名称不符的发票共140张,金额131173200元。经检查组外调核实,上述发票票面印章单位与你单位没有业务发生和相关经济往来,没有为你单位开具过发票,业务不真实;

你单位于20xx年2月23日将开发的“国际广场”项目转让给了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方已经按转让协议办理全部手续,已于20xx年12月31日将总转让价款1599980000元全部结清,未进行企业所得税项目清算。

以上均未调整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二、处理决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四条第一款“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第五条“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第十二条第一款“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的规定,你单位应补缴营业税计9551033.46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第三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四条第二项“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第五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的规定,你单位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计477551.67元。

(三)根据京政发[1994]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第一条“本市自1994年1月1日起,从纳税人实际交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的规定,你单位应补缴教育费附加计286530.99元。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第三条“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第四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第五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第七条第二项“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的规定,你单位应补缴土地增值税计222616290.11元。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第三条第一款“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第一款“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第二项、第三项“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财政部令[199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的规定,你单位应补缴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计133283286.83元。

(六)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对你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的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共计27043670.70元(其中:营业税滞纳金6716313.7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滞纳金 334863.91元、企业所得税滞纳金 19992493.02元)。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帐务调整。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你(单位)若同我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xx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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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开除党籍处分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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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X年X月出生,X族,X市X镇人,文化程度,X年XX月加入中国共产党,X年XX月参加工作。X年XX月至X年X月任XX市XX局长、党委委员,X年X月任X市副局长、党委委员。

错误是:贪污公款33万元。

X年X月至X年X月,在担任XX市副局长、党委委员,分管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等手段,贪污作案2笔,贪污公款33万元,并据为己有。

综上所述,身为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并报市纪委批准,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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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复议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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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姓名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我局已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依法已予受理。

申请人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机关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适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本机关现作出以下决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对本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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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复议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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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作出的《关于陈__________废品处理的处理意见书》不服,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本案中,__________街办事处依据《信访条例》作出《关于陈__________废品处理的处理意见书》的行为,对申请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不产生实质影响,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申请人对__________街办事处作出的处理意见书不服,可以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查、复核。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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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行政征收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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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告知单位__________县公安消防大队

被告知人

被告知单位名称__________市__________商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告知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我大队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对你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擅自停用消防设施。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我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__________省消防条例》第__________条第_____款第_____项的规定对你单位进行处罚。

对上述告知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2、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人民币______万元罚款

对公安机关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你(单位)应在被告知后三日内向__________公安消防大队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被告知人签名: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商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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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第一次股东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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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 主持 年 月 日,在 召开了全体股东参加的 公司首次股东会议,股东应到会 人,实到会 人。经与会股东一致通过,做出如下决议:

1、由 、 作为股东共同出资 万元,股东 出

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 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公司注册资本一次到位,各股东已将认缴资本交付至公司账户,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已全部到位。

2、公司不设立董事会,选举 为公司执行董事并为公司法

定代表人;聘任 占为公司经理;选举 为公司监事。

3、通过公司章程。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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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房屋征收决定格式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2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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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人: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住所地龙岩市新罗区龙川东路45号。

法定代表人:陈金龙,职务:代区长。

被征收人:林辉明,男,汉族,1965年7月20日出生,住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楼墩村内厝路8-10号,公民身份号码3526010。

南平至龙岩铁路建设扩能工程项目(雁石段)及洋城安置小区建设项目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南平至龙岩铁路扩能工程龙岩段建设用地的批复》(闽政文〔20xx〕429号)批准实施征收。龙岩市人民政府发布《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至龙岩铁路扩能工程(新罗区段)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公告〔20xx〕1号),征收人于20xx年3月22日公布《南平至龙岩铁路建设扩能工程项目(雁石段)及洋城安置小区项目房屋征收实施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房屋征收签约期限为20xx年3月24日至20xx年6月25日。20xx年6月24日征收人作出龙新房征〔20xx〕23号《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平至龙岩铁路建设扩能工程项目(雁石段)及洋城安置小区项目签约期限的公告》将签约期限调整为20xx年6月25日至20xx年9月24日。本项目的房屋征收部门为龙岩市新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称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为龙岩市新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经公开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龙岩华泰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被征收人林辉明(下称被征收人)所有的被征收房屋坐落于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楼墩村,位于南平至龙岩铁路建设扩能工程项目(雁石段)及洋城安置小区建设项目的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现状为一幢砖混结构四层房屋,建筑面积共为591.36㎡。20xx年11月28日,案外人林仁湖、汤玉灿夫妇与被征收人签订《个人建房协议书》,将其取得的70㎡建设用地指标无偿赠送给被征收人建设房屋。经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认定,被征收房屋用途为住宅,合法产权面积为572.47㎡,确认18.89㎡为违法建筑。房屋征收部门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之规定,委托经公开选择的龙岩华泰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被征收人的被征收房屋进行了评估。20xx年6月3日龙岩华泰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作出岩泰评报房字〔20xx〕第112号和岩泰评报房字〔20xx〕第11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值为997780元,二次装修市场评估价值为143890元,被征收房屋征收补偿的市场评估价值共计1141670元。20xx年6月14日,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送达了该估价报告书,并告知被征收人在接到该估价报告书之日起10日内,有权向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核评估。房屋征收部门于20xx年7月4日向被征收人送达最后一次协商通知书,被征收人缺席最后一次协商会,双方无法达成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房屋征收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

现房屋征收部门提出征收补偿方案如下:

一、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的,该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为1141670元、搬迁补助费4007.29元(572.47㎡×7元/㎡)、临时安置补助费20608.92元(572.47㎡×6元/㎡·月×6个月),上述费用已存储于福建省龙岩市龙津公证处;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补偿方式为房屋产权调换的,该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为1141670元,搬迁补助费为8014.58元(572.47㎡×7元/㎡×2),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每月每平方米6元计算,从腾房搬迁之日起逐月发放,至回迁时止(不少于6个月),被征收人按《南平至龙岩铁路建设扩能工程项目(雁石段)及洋城安置小区项目房屋征收实施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在项目剩余安置房源中选择安置房,所选安置房的市场评估价与被征收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1141670元互结差价,在办理安置房回迁时结清。

二、被征收人应当限期完成位于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楼墩村被征收房屋的搬迁。

征收人认为,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经最后一次协商仍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有权向本府申请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合法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龙岩华泰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作出的岩泰评报房字〔20xx〕第112号和岩泰评报房字〔20xx〕第11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核评估,故该《房地产估价报告》可作为认定被征收人的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依据。房屋征收部门提出的补偿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南平至龙岩铁路建设扩能工程项目(雁石段)及洋城安置小区项目房屋征收实施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因此,房屋征收部门的征收程序合法,为被征收人提出的征收补偿方案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房屋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已过,被征收人至今仍未搬迁,影响了房屋征收工作的进行,应予以限期搬迁。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本机关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如下:

一、对被征收人林辉明所有的位于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楼墩村的房屋实施征收,该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为1141670元。

二、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的,该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为1141670元、搬迁补助费4007.29元(572.47㎡×7元/㎡)、临时安置补助费20608.92元(572.47㎡×6元/㎡·月×6个月),上述费用已存储于福建省龙岩市龙津公证处;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补偿方式为房屋产权调换的,该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为1141670元,搬迁补助费为8014.58元(572.47㎡×7元/㎡×2),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每月每平方米6元计算,从腾房搬迁之日起逐月发放,至回迁时止(不少于6个月),被征收人按《南平至龙岩铁路建设扩能工程项目(雁石段)及洋城安置小区项目房屋征收实施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在项目剩余安置房源中选择安置房,所选安置房的市场评估价与被征收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1141670元互结差价,在办理安置房回迁时结清。

三、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但应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房屋征收部门明确所选择的补偿方式。

四、被征收人应当在本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与龙岩市新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的移交手续,并将位于新罗区雁石镇楼墩村的被征收房屋腾空、搬迁。

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可在本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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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治安案件行政复议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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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

三、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四、行政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五、具体理由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3、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征收决定违法、错误,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予撤销。为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复议机关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盖章(签名、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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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警告处分的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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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1961年7月出生,汉族,广东省南海人,群众,1982年7月毕业于水利学院水工建筑力学专业,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进入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20xx年更名为“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以下统称“省水电设计院”)工作,20xx年11月至20xx年4月任省水电设计院副总工程师,20xx年4月至今任省水电设计院总工程师(副处级)。

因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财产造成较大损失,20xx年6月xx日,我厅以粤水人事〔20xx〕18号文给予李行政警告处分,到20xx年1月xx日满6个月。李在受处分期间,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违纪行为,认真吸取教训,工作表现较好。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经厅党组研究,决定:按期解除李行政警告处分。

广东省水利厅

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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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员工表彰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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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公室:

为鼓励先进,在民主推荐和民意测评的基础上,经校区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授予运行保障办公室徐树学,宋登强,刘仁忠,于全友4名同志x年度昌平校区“优秀职工”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校区希望受到表彰的四位同志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校区的发展再做新贡献。校区号召全体职工要以他们为榜样,团结协作,锐意进取,为昌平校区明年的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xx大学昌平校区管理办公室

x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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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行政复议决定书经审理查明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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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局:

_________________于年月日收到贵局_________________《行政处罚案件听证通知书》,现委托下列代理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我单位)参加听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回避;代为要求中止和放弃听证;代为陈述、申辩并出示证据;代为质证和辩论;代为作最后陈述;代为审核听证笔录等有关文书。

附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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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复议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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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项目同申请人一栏)

申请人 不服被申请人 于 年 月 日作出的 (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答辩的事实和理由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经本机关查明:(认定的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 (法律依据),作出如下复议决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如不服本复议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 (被申请人或者复议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复议机关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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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行政复议决定书样本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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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易××。

委托代理人:董××。

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局长。

地址:株洲市嵩山路。

申请人易××对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作出的株规罚字〔20xx〕第00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于20xx年3月14日向我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厅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因案情复杂,经我厅负责人批准,延长审理期限30天。该案现已审理终结。

复议请求: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人称: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处罚依据不充分,且程序违法。申请人房产系50年代初购置,有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所搭建筑物都在宅基地上,全部为合法建筑。申请人搭建的房屋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是经过村民小组和居委会同意建设的附属生活设施,不应适用《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

被申请人辩称:

一、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依据充分。申请人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154.67平方米(即二层住宅),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合法住宅两旁分别搭建的厕所、厨房和抽水房等,其后又搭建了主楼第三层隔热层,建筑面积共126.36平方米。搭建建筑并未经国土规划审批,系违法建设。申请人认为其建筑80、90年代建成且经村委会协议同意不属于违法建设的观点错误。是否属于违法建设只能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程序上,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告知了申请人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并召开了听证会,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给申请人,对申请人的申辩、陈述权利都已到位,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申请人认为其房屋建于80、90年代,不受20xx年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调整的观点错误。申请人搭建房屋的行为未经规划审批,属于违法建设,且该违法状态一直存在,可以适用《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

二、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不当,造成其身心伤害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申请既无事实依据也无法律依据,且不属于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复议机关应依法驳回其申请。

综上,请求复议机关依法维持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驳回申请人复议请求和赔偿请求。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房屋位于株洲市芦淞区龙泉居委会董家段。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为154.67平方米,2层。80年代末、90年代初,申请人在没有办理规划手续的情况下,在原有房屋两旁先后搭建了厕所、厨房和抽水房、主楼第三层隔热层,面积合计126.36平方米。20xx年1月5日,株洲市芦淞区拆除违法建筑综合管理大队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线索进行立案调查。20xx年1月15日,被申请人作出株规罚告字〔20xx〕第00005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了申请人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20xx年1月24日,被申请人举行听证会。鉴于处罚告知书没有明确申请人违法建设面积的具体数额,20xx年7月12日,被申请人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并明确了违法建设面积为126.36平方米。20xx年1月18日,被申请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51条的规定,作出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申请人在10日内自行拆除搭建的126.36平方米违法建筑。

我厅认为:申请人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擅自搭建的房屋为违法建筑。被申请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进行了调查、告知、听证,处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申请人扩建房屋的行为发生在上世纪80、90年代,被申请人适用20xx年生效的《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违反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适用法律依据错误。

综上,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3)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我厅决定如下:

撤销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作出的株规罚字〔20xx〕第00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被申请人依法重新调查处理。

如对本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xx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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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污水处理调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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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__

调查方式:参观访问污水处理

调查时间:寒假

调查内容:污水处理的方法和原理

调查正文:

为使污水经过一定方法处理后,达到设定的某些标准,排入水体、排入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等的采取的某些措施或者方法等。

现代污水处理技术,按处理程度划分,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

一级处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悬浮状态的固体污染物质,物理处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级处理的要求。经过一级处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达不到排放标准。一级处理属于二级处理的预处理。

二级处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质(BOD,COD物质),去除率可达90%以上,使有机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

三级处理,进一步处理难降解的有机物、氮和磷等能够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的可溶性无机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脱氮除磷法,混凝沉淀法,砂率法,活性炭吸附法,离子交换法和电渗分析法等。

整个过程为通过粗格删的原污水经过污水提升泵提升后,经过格删或者筛率器,之后进入沉砂池,经过砂水分离的污水进入初次沉淀池,以上为一级处理(即物理处理),初沉池的出水进入生物处理设备,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其中活性污泥法的反应器有曝气池,氧化沟等,生物膜法包括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生物接触氧化法和生物流化床),生物处理设备的出水进入二次沉淀池,二沉池的出水经过消毒排放或者进入三级处理,一级处理结束到此为二级处理,三级处理包括生物脱氮除磷法,混凝沉淀法,砂滤法,活性炭吸附法,离子交换法和电渗析法。二沉池的污泥一部分回流至初次沉淀池或者生物处理设备,一部分进入污泥浓缩池,之后进入污泥消化池,经过脱水和干燥设备后,污泥被最后利用。

各个处理构筑物的能耗分析

1、污水提升泵房

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经过粗格删进入污水提升泵房,之后被污水泵提升至沉砂池的前池。水泵运行要消耗大量的能量,占污水厂运行总能耗相当大的比例,这与污水流量和要提升的扬程有关。

2、沉砂池

沉砂池的功能是去除比重较大的无机颗粒。沉砂池一般设于泵站前、倒虹管前,以便减轻无机颗粒对水泵、管道的磨损;也可设于初沉池前,以减轻沉淀池负荷及改善污泥处理构筑物的处理条件。常用的沉砂池有平流沉砂池、曝气沉砂池、多尔沉砂池和钟式沉砂池。

沉砂池中需要能量供应的主要是砂水分离器和吸砂机,以及曝气沉砂池的曝气系统,多尔沉砂池和钟式沉砂池的动力系统。

3、初次沉淀池

初次沉淀池是一级污水处理厂的主题处理构筑物,或作为二级污水处理厂的预处理构筑物设在生物处理构筑物的前面。处理的对象是SS和部分BOD5,可改善生物处理构筑物的运行条件并降低其BOD5负荷。初沉池包括平流沉淀池,辐流沉淀池和竖流沉淀池。

初沉池的主要能耗设备是排泥装置,比如链带式刮泥机,刮泥撇渣机,吸泥泵等,但由于排泥周期的影响,初沉池的能耗是比较低的。

4、生物处理构筑物

污水生物处理单元过程耗能量要占污水厂直接能耗相当大的比例,它和污泥处理的单元过程耗能量之和占污水厂直接能耗的60%以上。活性污泥法的曝气系统的曝气要消耗大量的电能,其基本上是联系运行的,且功率较大,否则达不到较好的曝气效果,处理效果也不好。氧化沟处理工艺安装的曝气机也是能耗很大的设备。生物膜法处理设备和活性污泥法相比能耗较低,但目前应用较少,是以后需要大力推广的处理工艺。

5、二次沉淀池

二次沉淀池的能力消耗主要是在污泥的抽吸和污水表明漂浮物的去除上,能耗比较低。

6、污泥处理

污泥处理工艺中的浓缩池,污泥脱水,干燥都要消耗大量的电能,污泥处理单元的能量消耗是相当大的,这些设备的电耗功率都很大。

另外一种能量回收方式是将城市固体废物焚烧场建在污水处理厂旁,将固废与污水污泥一起焚烧,获得的电能用于处理厂的运转。

结论

调查感想:

通过调查,我知道了污水处理是能源密集型的综合技术。一段时期以来,能耗大、运行费用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建成的一些处理厂也因能耗原因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能耗问题将成为城市污水处理的瓶颈。能否解决耗污水厂的能耗问题,合理进行能源分配,已经成为决定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益好坏的关键因素。能耗是否较低,也是未来新的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的决定性因素,开发能效较高的污水处理技术,合理设计及运行污水处理厂,必将是未来污水处理厂设计和运行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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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表彰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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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校广大女教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立足岗位,勤奋工作,乐于奉献,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校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爱岗敬业、不断进取精神,经学校党总支研究,决定对我校王等24名“三八”红旗手,胡等19名建功女明星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广大女教职工能以先进为榜样,奋力拼搏,努力进取,为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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