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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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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谁都不想看到的,所以我们还是要做好防范措施,下面小编整理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欢迎阅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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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本公司党组织的教育,已将挪用款全部归还,并加倍偿还了利息损失,并表示对此行为的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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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本

发布时间:20xx-01-04 编辑:吴俊标 手机版 申请人:易××。

委托代理人:董××。

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局长。

地址:株洲市嵩山路。

申请人易××对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作出的株规罚字〔20xx〕第00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于20xx年3月14日向我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厅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因案情复杂,经我厅负责人批准,延长审理期限30天。该案现已审理终结。

复议请求: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人称: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处罚依据不充分,且程序违法。申请人房产系50年代初购置,有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所搭建筑物都在宅基地上,全部为合法建筑。申请人搭建的房屋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是经过村民小组和居委会同意建设的附属生活设施,不应适用《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

被申请人辩称:

一、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依据充分。申请人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154.67平方米(即二层住宅),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合法住宅两旁分别搭建的厕所、厨房和抽水房等,其后又搭建了主楼第三层隔热层,建筑面积共126.36平方米。搭建建筑并未经国土规划审批,系违法建设。申请人认为其建筑80、90年代建成且经村委会协议同意不属于违法建设的观点错误。是否属于违法建设只能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程序上,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告知了申请人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并召开了听证会,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给申请人,对申请人的申辩、陈述权利都已到位,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申请人认为其房屋建于80、90年代,不受20xx年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调整的观点错误。申请人搭建房屋的行为未经规划审批,属于违法建设,且该违法状态一直存在,可以适用《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

二、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不当,造成其身心伤害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申请既无事实依据也无法律依据,且不属于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复议机关应依法驳回其申请。

综上,请求复议机关依法维持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驳回申请人复议请求和赔偿请求。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房屋位于株洲市芦淞区龙泉居委会董家段。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为154.67平方米,2层。80年代末、90年代初,申请人在没有办理规划手续的情况下,在原有房屋两旁先后搭建了厕所、厨房和抽水房、主楼第三层隔热层,面积合计126.36平方米。20xx年1月5日,株洲市芦淞区拆除违法建筑综合管理大队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线索进行立案调查。20xx年1月15日,被申请人作出株规罚告字〔20xx〕第00005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了申请人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20xx年1月24日,被申请人举行听证会。鉴于处罚告知书没有明确申请人违法建设面积的具体数额,20xx年7月12日,被申请人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并明确了违法建设面积为126.36平方米。20xx年1月18日,被申请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51条的规定,作出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申请人在10日内自行拆除搭建的126.36平方米违法建筑。

我厅认为:申请人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擅自搭建的房屋为违法建筑。被申请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进行了调查、告知、听证,处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申请人扩建房屋的行为发生在上世纪80、90年代,被申请人适用20xx年生效的《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违反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适用法律依据错误。

综上,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3)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我厅决定如下:

撤销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作出的株规罚字〔20xx〕第00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被申请人依法重新调查处理。

如对本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xx年6月16日

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文二

行政复议决定书

申请人: 张某等七人

被申请人: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2月24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于20xx年3月9日向本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决定书,本局已依法予以受理。

申请人诉称:

张某父母已经去世,未婚未育,申请人系张某的兄弟姐妹。

20xx年8月张某入职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工作,工作岗位是杂工。该公司并未为张某购买工伤保险。20xx年1月26日早上7时许张某打卡来上班。20xx年1月26日下午4时许,申请人家属接到该公司经理的来电称,张某被送到广州市黄埔某医院,后被转至广州某医院治疗。20xx年1月30日20时许,张某经医治无效死亡。20xx年2月13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张某主要是因左额头、左顶枕部受到较大接触面钝物作用(如碰撞、摔跌)后致脑内出血死亡。

20xx年6月19日,申请人一签收被申请人作出的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该认定书认定第三人员工张某于20xx年1月26日死亡为非工伤。20xx年7月3日,申请人向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分别于20xx年8月11日、11月16日进行开庭审理。在20xx年11月28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提供的部分录像不能完整直观地反应事发的时间、地点,以及被申请人未经程序确定第三人拒不提供的情况下就依自身调查做出决定属于程序违法,因此做出行政判决如下:撤销被申请人于20xx年6月16日作出的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被申请人在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上述判决后,被申请人并未上诉,于20xx年2月24日再次作出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该认定书认定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员工张某于20xx年1月26日死亡为非工伤。

申请人认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在广州市120院前急救病例中显示120接到急救电话时间为20xx年1月26日16时30分,结合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提供截止到14时39分的录像,那么张某死亡时间应该在20xx年1月26日14时39分至16时30分,从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提供耳朵录像可知,在工厂门口、厨房及工厂内均设置有监控录像,然而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只能提供部分录像。在20xx年11月16日的行政诉讼开庭审理中,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明确表示不能提供其他的录像资料,而在申请人一签收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时,被申请人曾告知申请人去了派出所调取录像所以再次认定为非工伤。但是申请人也曾经去了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珠吉派出所观看了录像,在行政诉讼开庭审理过程中也主动提到该录像,申请人认为该录像也不能完整、直观地反应事发的时间、地点,因此张某于20xx年1月30日经医院医治无效死亡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现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向贵局提起行政复议,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提交的主要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20xx)穗增法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病历》等。

被申请人答称:

一、我局作出的“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是符合法律程序的。我局在收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穗增法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后,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所以该决定书是符合法律程序的。

二、我局的“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是完全正确的。

1、我局在收到增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穗增法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后,重新向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发出举证通知书,广州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供了证人陈某、潘某的证词及该公司对张某死亡的意见书。

2、我局工作人员于20xx年2月23日专门到某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找到后勤主管陈某做了调查笔录,陈某证明在20xx年1月26日上班期间没有收到关于张某受伤的情况。结合我局在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的调取的询问笔录和其他证据,可知张某的死亡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及第十五条之规定,并没有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局作出的“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是完全正确的,请给予维持。

被申请人提交的主要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营业执照及商事登记信息》、《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穗增人社工伤举字[20xx]*号)、《调查笔录》、《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中大法鉴中心[20xx]病鉴字第*号)、《送达回证》等。

本局查明:

死者张某于20xx年8月入职广州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任杂工一职。20xx年1月26日下午4时左右,张某被同事发现昏迷在宿舍,后被送往黄埔区某医院、广州某医院抢救。20xx年1月30日经医治无效后死亡。20xx年5月19日死者家属以《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形式,向被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被申请人受理后即展开调查,并于20xx年6月16日作出认定死者张某为非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申请人不服向增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增城区人民法院“(20xx)穗增法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作出如下判决:撤销增城区人社局于20xx年6月16日作出的“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并在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被申请人收到判决后即重新展开调查,并于20xx年12月18日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广州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发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穗增人社工伤举字[20xx]*号),广州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随后向申请人提供了证人证言及相关意见书。

被申请人经重新调查并取得新的证据后,于20xx年2月24日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再次作出不认定、不视同张某在宿舍休息时昏迷在地经抢救后死亡为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并分别于20xx年2月25日、3月23日依法送达死者家属及广州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本局认为:

死者张某20xx年1月26日下午16时左右,在公司宿舍昏迷倒地后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月30日死亡的情形,不符合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被申请人经调查后于20xx年2月24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所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规正确、程序合法、符合法定管理权限,本局应予以支持;申请人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提出应认定张某为工伤等主张,却无任何有效证据予以证明。对此,本局不予采信。

本局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一)项规定,维持被申请人20xx年2月24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

申请人如不服本局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一六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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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县表彰先进的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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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20xx年,在正确领导和医院党委的坚强带领下,医院全体职工认真践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宣传党的会议精神,依照医院“”发展战略方针,以推行和深化医院目标责任管理活动为载体,爱岗敬业,开拓进取,无私奉献,努力拼搏,圆满完成了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和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尤其是在全面推进医院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与和-谐发展的过程中,外部形象和内涵建设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康复医疗业务量实现大幅增长,辐射带动效应进一步凸显,取得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在全年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敬业爱岗,成绩突出的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鼓舞斗志,推动今后医院

各项工作再上台阶,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对 等 个先进科室,对 等 名优秀个人和 等 名聘用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全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科, 同志给予嘉奖。

在新的一年里,希望受到表彰的科室和个人能够继续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优良作风,一如既往地为医院建设和发展出谋划策,为实现医院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与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同时,医院党委号召全体职工要以他们为楷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医院“”发展战略规划和20xx年度各项康复医疗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团结协作,恪尽职守,开拓进取,争创一流,为全面促进全省两个体系建设和实现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件:20xx年先进科室和优秀人员名单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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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个人表彰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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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部门:

过去的20xx年,在学校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学院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响应校党委提出的“重返国家队,建设领军高校”的奋斗目标,紧紧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党的建设、教学科研、团学工作、运动竞赛、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和谐快速发展,经基层评选推荐,经20xx年1月18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授予郭兆霞等16名同志“优秀教师”、授予何素艳、孙丽娜2名同志“科研工作突出贡献奖”、授予王晓文等5名同志“优秀教练员”、授予潘崇帅等2名同志“优秀辅导员”、授予郭俊安等2名同志“先进工作者”、授予张美珍等21名同志“科研先进工作者”、授予排球教研室、院团委等2个单位“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希望以上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立新功。同时,学院号召全院教职员工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为建设省内一流、特色鲜明的体育学院奋斗目标而努力。

中共太原理工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

太原理工大学体育学院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体育学院20xx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1、优秀教师:(12人)

郭兆霞 唐 亮 王海德 赵东升 萧凯雁 闫慧民

高 琦 安翠霞 吉丽慧 马艳萍 朱 威 宋志伟

2、科研突出贡献奖:(2人)

何素艳 孙丽娜

3、优秀教练员:(5人)

王晓文 崔志雷 武建文 孙文庆 周 伟

4、优秀辅导员:(2人)

潘崇帅 韩俊伟

5、先进工作者:(2人)

郭俊安 何 亮

6、科研先进工作者:(15人)

论文:张美珍 王若光 孙丽娜 赵晓琴 常媛媛 田忠新

陈 斌

教材:佟永清 高 琦

立项:任晋军 何素艳 孙丽娜 赵平花 田忠新 史冬博

王若光 刘 翱 张美珍 张肖萍 廖 红

获奖:任晋军(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二等奖)

7、先进集体:(2个)

公体教学部排球教研室 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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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查封扣押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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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居民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住址(地址): xx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吴荣良

因你公司 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 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2条第四款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5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4条 的规定,我局决定对 你公司A2充电车间供电系统进行查封 。

A2充电车间供电系统查封 自 年 2 月 13 日至 年 3 月 13 日,以 就地 方式,存放于 你公司A2车间 。在此期间,你公司不得动用、调换、损毁、变卖。

你公司如对本查封(扣押)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县环境保护局或者xx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xx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x年2月13日

(xx县环境保护局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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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微污染水源处理实验报告_实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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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水源处理实验报告

环境实验报告

摘要:为了加深对混凝理论的理解,掌握混凝剂的特性,决定针对微污染水源处

理方面进行设计性实验,我们采用了AL2(SO4)3混凝剂,对于我们所取的麓湖水样来说,其最佳投药量为50 mg/L,最佳适用范围为40 mg/L ~60 mg/L。而混凝效果受以下因素影响:(1)废水性质的影响(2)共存杂质的种类和浓度(3)混凝剂的影响。水的胶体杂质浓度、PH值、水温及共存杂质等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混凝效果。投药量最大时,混凝效果并不一定是好的。因为当铝盐投药量超过一定限度时,会产生“胶体保护”作用,使脱稳胶粒电荷变号或使胶粒被包卷而重新稳定。而且投药量大也容易出现产生大量含水率很高的污泥的问题。

关键词:混凝、混凝剂AL2(SO4)3、矾花、浊度、投药量、PH。

一、实验目的及意义

1、要求认识几种混凝剂,掌握其配制方法。 2、观察混凝现象,从而加深对混凝理论的理解。 3、认识混凝理论对微污染水源处理的重要意义。

二、水样水质、仪器设备及药品

水样水质:取至汾河的微污染水,水温属于常温水,浊度>10。

仪器设备:1000ml量筒2个;1000ml烧杯6个;100ml烧杯2个;10ml移液管

2个;2ml移液管1个;医用针筒1根;洗耳球1个;光电浊度仪1台;六联搅拌器1台。

药 品:AL2(SO4)3。

三、实验原理

水中粒径小的悬浮物以及胶体物质,由于微粒的布朗运动,胶体颗粒间的静电斥力和胶体表面的水化作用,致使水中这种含浊状态稳定。

向水中投加混凝剂后,由于如下原因:①能降低颗粒间的排斥能峰,降低胶粒的δ电位,实现胶粒的“脱稳”;②发生高聚物式高分子混凝剂的吸附架桥作用;③网捕作用,从而达到颗粒的凝聚。

四、实验步骤

实验方法:变速混凝搅拌器混凝实验 实验步骤如下:

(1)到麓湖取水样。

(2)认真了解ZR4-6型混凝试验搅拌器的使用方法。

(3)用1000 mL量筒取6个水样至6个1000 mL烧杯中(所取水样已经过均匀混合搅拌,且取样时是一次量取)。

(4)投药量:AL2(SO4)3 0.5、1.5、2.5、3.0、3.5、4.0mL(所配给的AL2(SO4)3的浓度c为20 g/L)。

(5)将第一组水样置于ZR4-6型混凝试验搅拌器下(搅拌时间和程序已按说明

书预先设定好)与此同时,按计算好的投药量,用移液管分别移取不同量的药液 至加药管中。

(6)开动机器,在第一次自动加药后,用蒸馏水冲洗加药试管两次。 (7)混凝实验搅拌器以500r/min的速度搅拌30s,150r/min速度搅拌5min,80r/min的速度搅拌10 min。

(8)搅拌过程中,观察并记录“矾花”形成的过程,“矾花”外观、大小、密实程度等。

(9)搅拌过程完成后,停机,静沉15 min,观察并记录“矾花”沉淀的过程。 (10)第一组6个水样,静止15 min后,用医用针筒取出约的上清液,并分别用浊度仪测出剩余浊度,记入表中。

(11)比较第一组实验结果,根据6个水样所测得的剩余浊度值,以及水样混凝沉淀时现象观察记录的分析,对最佳投药量所在区间做出判断,缩小实验范围为3.0左右,加药量取2.5、2.7、2.9、3.1、3.3、3.5 mL的浓度c为20 g/L的AL2(SO4)3。重复以上实验步骤。

五、原始数据记录

实验中各个指标的测定数据记录表

六、数据处理及结果 实验过程的观察记录表

七、对结果的分析、讨论及改进设想

1、根据混凝曲线图确定药剂的最佳投药量和最佳适用范围。

答:根据混凝曲线图确定药剂的最佳投药量为50 mg/L,最佳适用范围为40

mg/L ~60 mg/L。

2、混凝剂AL2(SO4)3的特点、主要优缺点。

答:当PH

=4.5~6.0范围内(视混凝剂投量不同而异),主要是多核羟基配合物对负电荷胶体起电性中和作用,凝聚体比较密实;在PH=7~7.5范围内,电中性氢氧化铝核物[Al(OH)3]n可起吸附架桥作用,同时也存在某些羟基配合物的电性中和作用。天然水的PH值一般在6.5~7.8之间,铝盐的混凝作用主要是吸附架桥和电性中和,两者以何为主,决定于铝盐投加量,当铝盐投加量超过一定限度时,会产生“胶体保护”作用。

优缺点:精制硫酸铝杂质含量小,价格较贵;粗制硫酸铝杂质含量多,价格

较低,但质量不稳定,增加了药液配制和废渣排除方面的操作麻烦。采用固态硫酸铝的优点是运输方便,但制造过程多了浓缩和结晶工序。如果水厂附近就有硫酸铝制造厂,最好采用液态,这样可节省浓缩、结晶的生产费用。硫酸铝使用方便,但水温低时,硫酸铝水解较困难,形成的絮凝体比较松散,效果不及铁盐混凝剂。

3、在混凝实验中应注意哪些操作方法,对混凝效果有什么影响? 答:在混凝实验中应注意的操作方法及其对混凝效果的影响如下:

1)在混凝实验中量取水样时应先搅拌均匀,并且一次量取,以此来减少取样浓度上的误差;

2)移取药液时应尽量做到精确。加药量在药液少时,要掺点蒸馏水摇匀,以免沾在试管上的药液过多,影响投药量的精确度;

3)在自动加药后,要有蒸馏水冲洗加药的试管两次,以确保投药量的精确,而且冲洗的速度要快,因为搅拌时间是有限定的,这一系列的程序也是有一定要求并事先已设定好的,速度快才不会影响实验的顺利进行;

4)移取烧杯中的沉淀水上清液时,要用相同的条件取上清液,不要沉下去的矾花搅拌起来,以确保所测浊度的精确性。

八、结论 一、根据实验结果以及实验中所观察到的现象,简述影响混凝效果的几个主要因素。

答:根据实验结果以及实验中所观察到的现象,影响混凝效果的主要因素有:

1、水温影响 原因:(1)混凝剂的水解速度慢,生成的絮凝体细而松,强度小,不易沉。

(2)低温水的粘度大,颗粒沉降速度降低,而且颗粒之间碰撞机会减少,影响了混凝效果。 改善措施:(1)增加混凝剂的投量,以改善颗粒之间碰撞条件。

(2)投加助凝剂(如活化硅酸)或粘土以增加绒体重量和强度,提高沉速。

2、水的PH值和碱度影响

+

(1)铝盐的水解过程中不断产生H,从而导致水的PH值。要使PH值保持在最佳范围以内,水中应有足够的碱性物质。天然水中均有一定的碱度(通

-常是HCO3),它对PH值有缓冲作用。当原水碱度不足或混凝剂投量甚高时,水的PH值将大幅度下降以至影响混凝剂继续水解。(2)采用三价铁盐混凝

3+3+

剂时,由于Fe水解产物溶解度比Al水解产物溶解度小,且氢氧化铁并非典型的两性化合物,故适用的PH值范围较宽。用硫酸亚铁作混凝剂时,应首先将二价铁氧化成三价铁方可。(3)高分子混凝剂的混凝效果受水的PH值影响较小因此,要投加碱剂(如石灰)以中和混凝剂水解过程中产生的氢离子。

3、水中悬浮物浓度的影响

(1)水中悬浮物的浓度很低时,颗粒碰撞速率大大减小,混凝效果差。 (2)水中悬浮物的浓度很高时,为使悬浮物达到吸附电中和脱稳作用,所

需铝盐或铁盐混凝剂量将相应大大增加 改善措施:(1)在投加混凝剂的同时投加高分子助凝剂。

(2)投加矿物颗粒(如粘土等)以增加混凝剂水解产物的凝结中

心,提高颗粒碰撞速率并增加絮凝体密度。

(3)采用直接过滤法。 4、共存杂质的种类和浓度

共存杂质包括有利于絮凝的物质和不利于混凝的物质。 5、混凝剂的影响

即混凝剂种类的选择和投药量值的确定。 二、为什么投药量最大时,混凝效果不一定好? 答:投入的药量应根据胶体浓度及无机金属盐水解产物的分子形态、荷电性质和

荷电量等而确定。当高分子混凝剂投药量最大时,会产生“胶体保护”作用。胶体保护可理解为:当全部胶粒的吸附面均被高分子覆盖以后,两胶粒接近时,就受到高分子的阻碍而不能聚集,这种阻碍来源于高分子之间的相互排斥。排斥力可能来源于“胶粒-胶粒”之间高分子受到压缩变形而具有排斥势能,也可能由于高分子之间的电斥力(对带电高分子而言)或水化膜。而且投药量大也容易出现产生大量含水率很高的污泥的问题。这种污泥难于脱水,会给污泥处置带来很大困难。所以投药量最大时,混凝效果不一定是好的,应该根据具体废水的性质以及共存杂质的种类和浓度,通过实验,选定出适当的混凝剂种类与投加的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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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第39个教师节表彰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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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x学年,全校教职工努力工作,积极奉献,涌现出一批优秀教师,推进了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在x年教师节来临之际,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弘扬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精神,加强师德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授予唐竹芬等27位教师为学校“优秀教师”称号,授予瞿爱琴等30位教师学校“先进班主任”称号,并给于表彰奖励。

希望被表彰的老师再接再厉,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实现新学年学校办学目标,再立新功,再创辉煌。希望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奉献精神,努力推进教育创新,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为推进我校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班主任教师名单

xx市文正实验学校

x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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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事故处理协议参考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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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事故经过: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许,____驾驶黑____号“江淮”牌中型普通货车在202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老依兰桥处时因超载并未确保安全车速行驶导致侧翻。造成车内乘坐的被害人____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上事实有延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延公交认字[2]第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予以证实,该事故认定书认定黄宪南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害人____无过错行为。

现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先赔偿乙方各项经济损失100000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由甲方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开户行:____,户名:_____,账号:___________)。余款_____万元由甲方在5年内还清,每年支付乙方_____元,于每年的4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本协议签订并全面履行之后,乙方认可甲方已赔偿受害者全部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再无其他任何纠纷,乙方保证不得就本次交通事故再次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3、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出具收款收据给甲方或其代理人。对于甲方在此次事故所造成的伤害,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方同意出具谅解书给甲方。

4、甲方在未全部清偿上述款项前,不得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否则乙方有权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并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

5、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之后,双方必须按协议履行,如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

6、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民法院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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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处理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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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男,××岁,党员,19××年参加工作,现为××仓库保管员。一九九×年二月十五日夜,张××在值夜班时违反工作制度,酒后吸烟,熟睡后酿成火灾,直接造成货物损失价值达一万余元,使国家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

张××身为公司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熟视无睹,上班期间抽烟喝酒,玩忽职守。为严肃纪律,教育其本人及广大员工,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张××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并罚款七百元。

希望广大职工引以为戒,严守劳动纪律,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

××省农资公司

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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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处罚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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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d同志,男,35岁,曾任本公司财务部出纳。

经人揭发,经本公司依据法律途径查明:刘××年×月至××年×月在 担任公司出纳期间,将本公司存款5万元挪作其弟购房用。

经过本公司党组织的教育,刘水同志已将挪用款全部归还,并加倍偿还了利息 损失,并表示对此行为的悔意。

现根据以上情节及表现,经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研究决定,并报本公司总经理批 准,决定对刘水同志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 调离原工作岗位,到公司行政部门任职。

2. 每月降工资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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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处理意见范文_公司处理意见模板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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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单位:

××部××班员工××同志,在××项目部工作期间,于×年×月×日下午至×日×天时间内未经请假不知去向。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并给公司的工作和日常管理造成了不良影响。事后,经教育该同志有悔改表现。根据《××综合管理考核办法》有关条款规定,经20xx年1月4日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作出以下处理意见:扣除××同志一个月奖金;延期三个月转正。

希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

20xx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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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复议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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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字第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公民: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法人或者其他组织: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名称,地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称: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称:_________________

经审查查明:___________。

本机关认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_____________。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日内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为最终裁决,请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履行。)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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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精选表彰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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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车间:

xx年,公司全体员工紧紧围绕确定的年度方针目标,团结协作,紧密配合,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奋力开拓,攻坚克难,为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生产经营、技改开发、市场营销和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十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一批深受广大员工信赖和拥护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振奋精神、鼓舞斗志,进一步做好xx年各项工作,公司决定开展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活动,经过各部门、各车间自下而上的层层推荐、认真评选和公司研究,决定授予采购部等3个部门“先进集体”光荣称号;授予殷吉玉等14名同志“先进个人”光荣称号。对以上集体和个人,公司给予荣誉和物质奖

励,并通报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

公司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自我加压,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充足的干劲,激-情创新,奋发努力,团结和带领全体员工,围绕完成公司确定的“销售收入确保实现1.5亿、力争实现1.8亿”的战略目标,为早日把公司建成管理规范、体系健全、人员稳定、产品畅销、市场稳固、效益可观、持续发展的著名品牌企业,着力打造“数字信希、质量信希、幸福信希”,不断做出新成绩,创出新水平,实现新突破,铸就新辉煌,范文《最新先进表彰决定》。

公司号召全体员工,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勤奋学习、善于钻研、敢于攻关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埋头苦干的奉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振奋精神、团结一致、努力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交付的光荣任务,在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和各项工作中,不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xx年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表彰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决定

人力资源部

xx年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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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垃圾处理项目商业计划书模板_计划书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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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项目商业计划书模板

1.0 项目概要

1.1 项目公司

1.2 项目简介

1.3 客户基础

1.4 市场机遇

1.5 项目投资价值

1.6 项目资金及合作

1.7 项目成功关键

1.8 公司使命

1.9 经济目标

2.0 公司介绍

2.1 项目公司与关联公司

2.2 公司组织结构

2.3 [历史]财务经营状况

2.4 [历史]管理与营销基础

2.5 公司地理位置

2.6 公司发展战略

2.7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3.0 项目/产品介绍

3.1 垃圾处理项目开发目标

3.2 垃圾处理项目综合开发思路

3.3 垃圾处理项目开发的政府规划与支持

3.4 项目地理位置与背景

3.4.1 项目所在省会

3.4.2 项目所在城市

3.5 资源回收加工产品介绍

3.6 项目建设基本方案

3.6.1 规划建设年限与阶段

3.6.2 项目规划建设依据

3.6.3 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4.0 市场分析

4.1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与垃圾处理发展

4.2 地方城市垃圾处理发展方向

4.3 地方城市垃圾处理市场发展特点

4.4 资源回收加工产品的目标市场分析

4.5 资源回收加工产品的市场需求趋势分析

4.6 竞争对手分析

5.0 发展战略与实施计划

5.1 执行战略

5.2 竞争策略

5.3 营销策略

5.3.1 市场定位

5.3.2 定价策略

5.3.3 宣传促销策略

5.3.4 整合传播策略与措施

5.4 战略合作伙伴

5.5 项目实施进度

6.0 项目swot综合分析

6.1 优势分析

6.2 弱势分析

6.3 机会分析

6.4 威胁分析

6.5 swot综合分析

7.0 项目管理与人员计划

7.1 项目管理

7.2 质量控制系统

7.2.1 设计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7.2.2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7.3 项目工程进度管理体系

7.3.1 进度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贯彻

7.3.2 进度管理体系的工作流程设计

7.4 人力资源开发及管理

8.0 风险分析与规避对策

8.1 风险分析

8.1.1 技术性风险

8.1.2 非技术性风险

8.1.3 工程进度风险

8.1.4 工程质量风险

8.1.5 安全风险

8.2 风险规避

8.2.1 采用合同形式加强风险防范

8.2.2 非技术性风险的防范对策

8.2.3 施工质量风险控制措施

8.2.4 安全控制措施

9.0 投入估算与资金筹措

9.1 项目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与贷款方式

9.2 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9.3 中小企业融资资金使用计划

9.4 贷款方式及还款保证

10.0 财务预算

10.1 收入预测

10.2 财务假设与条件

10.3 项目总成本与盈利估算

10.4 项目现金流量

10.5 项目重要财务指针

10.6 盈亏平衡分析

10.7 敏感性分析

11.0 公司无形资产价值分析

11.1 分析方法的选择

11.2 收益年限的确定

11.3 基本数据

11.4 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

附件

.1 财务报表

.2 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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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无证驾驶行政拘留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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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行初字第___号

原告____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________(写明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

第三人____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原告________不服________(行政机关名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已依法受理。在审理过程中,原告________________(简要写明原告提出的撤诉请求和理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________(写明准许撤诉或不准撤诉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________(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准许撤诉的,写:

“准许原告________撤回起诉。”

第二、不准撤诉的,写:

“不准原告________撤诉,本案继续审理。”)

________(准许撤诉的,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不准撤诉的,此项不写)。

审判长 ________

审判员 ________

审判员 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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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县表彰先进的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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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各部门、各社区、辖区各单位: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街道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秉持“境界立街,实干兴街,惠民固街”理念,同心同德,奋力拼搏,开拓创新,全街经济实力稳步提升,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进一步调动全街上下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各项事业全面科学发展,经街道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授予湖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厅等10个单位“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黄迎春等17位同志“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许家祥、王素清家庭等5户家庭“文明家庭”称号;授予戴爱华等5位同志“文明市民”称号;授予王沛等12位同志“经济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长沙市第二十一中学等7个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程曦等13位同志“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等7个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杨奇志等12位同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湖南省气象局等5个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蒋明书等5位同志“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浦沅社区等4个社区“绩效考核工作先进社区”称号;授予彭国华等26位同志“绩效考核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街各部门、各社区和广大居民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和衷共济,主动作为,为实现新跨越、建设新东塘而努力奋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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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态度决定一切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2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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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决定一切

昨天,溜进九年级办公室的博客中浏览一通,李老师戏说他们办公室的人员状况:除去数学、物理、化学几科理科任课教师之外,就剩两个只会教英语忘记汉语怎么说的人员了,建起博客以后不知道该写一些什么,呵呵。一开始深有同感,可写着写着,逐渐丰润起来了。同志们,抽个时间,到自己的博客里把自己的文笔梳理、比较一下,会发现自己的点滴进步。就会获得继续前行的勇气和信心。

当然,也会有应付检查的;也会有在应付的过程中渐渐适应,慢慢地喜欢上读书,写随笔博文的。记得刘校长在一次开会时说过的经典真理:“走在前面的是榜样,走在后面的是任务。”仔细想来,人们的惰性使然。没有督促,大多数人是处在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状态之中的。

态度决定一切。面对同一件事,你的认识、态度不同,行为也就不同,导致不同的结果。所以,在做一件事情时,一定要把态度端正。

想起了读过的一篇文章,是关于中国母亲和日本母亲教育孩子的不同方式的话题:孩子碰到桌子上后,中国的妈妈见到后,第一个动作就是伸手打桌子,然后哄小孩:"乖!不哭!。我已替你打它了"。(包括我在内,儿子小时候,我也犯过这样的错误,想想后悔,可是错误的教育方式而导致的性格缺陷可不是轻易就会改正过来的。)而日本的妈妈则不是这样,她会要求小孩重新绕桌子走一遍,然后启发他:"人之所以会撞上桌子,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你跑得太快,刹不住脚;二是不注意看路;三是你心里在想别的事情。你刚才是属于哪种情况?"

桌子是死的,它不会主动来撞人,所以人会撞上桌子,是人的错,而不是桌子的错。中国的妈妈伸手打桌子,就等于在教育孩子,那都是桌子的错,不是你的错,在这样的教育下成长的孩子,遇事情首先是推卸责任,千方百计为自己寻找开脱的理由,而一门心思挑别人的毛病。日本妈妈的做法,则是在教育孩子要勇敢的承担自己的责任,而不要去一味的指责别人。在这样的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孩子,凡事总是先检讨自己的不足。

学习和做人也是这样,当别人给我们指出不足时,首先不是去反驳、去争辩,而是先作检讨,确实错了,马上就改,确实没错被冤枉的,也作个警示,以便更加重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会让我们不断取得进步

明白了这些,才会在忙碌的同时感受到收获的快乐;才会以平和的心态来迎接生活、工作中的挑战;才会面带微笑遇见风雨过后的美丽彩虹。

人生是一种承受

人生是一种承受,需要学会支撑。支撑事业,支撑家庭,甚至支撑起整个社会,有支撑就一定会有承受,支撑起多少重量,就要承受多大压力。从某种意义上说,生活本身就是一种承受。

承受痛苦。痛苦就人生而言,常常扮演着不速之客的角色,往往不请自到,有些痛苦来的温柔,如同漫漫降临的黄昏,在不知不觉间你会感到冰冷和黑暗;有些痛苦来的突然,如同一阵骤雨、一阵怒涛,让我们来不急防范;当我们屈服于痛苦的时候,他可能使我们沮丧、潦倒,甚至在绝望中走向灭亡。当我们承受了痛苦,我们就会变的坚强自信,那么,此时,痛苦就变成了一笔物价的财富。

承受幸福。幸福需要享受,但有时候,幸福也会轻而易举地击败一个人。当幸福突然来临的时候,人们往往会被幸福的旋涡淹没,从幸福的颠峰上跌落下来。承受幸福,就是要珍视幸福而不是一味的沉淀其中,如同面对一坛陈年老酒,一饮而尽往往会烂醉如泥不省人事,只有细品慢咽,才会品出真正的香醇甜美。

承受平淡。人生中,除了幸福和痛苦,平淡占据了我们生活的大部分。承受平淡,同样需要一份坚韧和耐心,平淡如同一杯清茶,点缀着生活的宁静和温馨。在平淡的生活中,我们需要承受淡淡的孤寂与失落,承受挥之不去的枯燥与沉寂,还要承受遥遥无期的等待与无奈.

承受孤独。会使我们倍加珍惜友谊;承受失败,会使我们的信心更加坚定与深厚;承受责任。会使我们体会到诚实与崇高;承受爱情,则会使我们心灵更臻充盈、完美。当我们终于学会心平气和的去承受时,那么,我们的人生就达到了一定的高度。

学会原谅

人的一生中会遇到不顺心的事,会碰到不顺眼的人,如果你不学会原谅,就会活得痛苦,活得累。

原谅是一种风度,是一种情怀,原谅是一种溶剂,一种相互理解的润滑油。原谅像一把伞,它会帮助你在雨季里行路。

原谅自己不能成就伟业,不能出人头地,原谅自己不能才华横溢,原谅自己没有成为富翁。原谅自己,别紧紧抓住自己的弱点,缺点,过失不放,太苛求自己,只会使自己丧失自信和勇气,放弃了希望与上进心,要放下包袱,给自己解压,相信以后的人生还有机会。

原谅别人,人和人之间难免有碰撞、有摩擦、有矛盾,或许对方根本就是无意,或许对方有难言之隐,退一步天地宽,不妨试着置之一笑,给别人也给自己一次机会,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原谅别人需要有自我牺牲的精神,具有高远的宽阔的胸怀,原谅并不代表软弱可欺,因为原谅远远比报复好!

原谅生活,因为它永远向天空一样,并不总会纯净透明,晴空万里,它会让你欢笑,也会给你悲伤。它不会让你一直能幸运和幸福,它会让你尝遍酸甜苦辣咸。假如你不能原谅,一定会难以承受,后果是你会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受尽折磨。

原谅是什麽?原谅自己并不意味着对自己的放纵,原谅别人并不代表着丢弃原则,原谅生活并不是不热爱生活。

终归会有一粒种子适合它

有一个女孩,高中毕业后没有考上大学,被安排在本村的小学教书。结果,不到一星期就回了家。

母亲安慰她:满肚子的东西,有的人倒得出来,有的人倒不出来,你不会教书不要紧,也许有更合适的事情等着你去做。

后来,这女孩先后当过纺织工,干过市场管理员,做过会计,但是无一例外都半途而废了。

然而,每次女儿失败回来,母亲总是安慰她,从来没有抱怨的话。

30岁的时候,女儿做了聋哑学校的一位辅导员,后来又开办了一家自己的残障学校,并且在许多城市开办了残障人用品连锁店,有了自己的一片天地。

有一天,功成名就的女儿问母亲:那些年我连连失败,自己都觉得前途非常渺茫,可你为什么总对我那么有信心呢?

母亲的回答朴素而简单:"一块地,不适合种麦子,可以试试种豆子;豆子也种不好的话,可以种瓜果;瓜果也种不好的话,也许能种荞麦。终归会有一粒种子适合它,也总会有属于它的一片收成。"

做个男子汉

如果在众人面前六神无主时,你能镇定自若,而不是人云亦云。

如果被众人猜忌怀疑时,你能自信如常,而不去妄加辩论。

如果你有梦想,又不能迷失自我。

如果你有神思,而不至于走火入魔。

如果在成功之后,能不忘形于色,而在灾难之后,也勇于咀嚼苦果。

如果看到自己追求的美好破灭为一堆零碎的瓦砾,也不说放弃。

如果你辛苦劳作,已是功成名就,为了新目标,仍旧冒险一搏,哪怕功名成为乌有。 如果你跟村夫交谈而不变谦恭之态,和王侯散步也不逢迎媚颜。

如果他人的爱情左右不了你,如果你与任何人为伍都能卓然独立。

如果昏惑的骚扰动摇不了你的意志,你能等心平气静再做答时。

那么你的修养就如天地般博大,而你就是真正男子汉。

当你读到这条准则时,你离真正男子汉已不远。因为我相信这些文字多少会影响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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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工作态度决定工作成绩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3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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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三个砌砖的工人:“你们在做什么呢?”

第一个工人没好气地嘀咕:“你没看见吗,我正在砌墙啊。”

第二个工人有气无力地说:“嗨,我正在做一项每小时9美元的工作呢。”

第三个工人哼着小调,欢快地说:“你问我啊朋友,我不妨坦白告诉你,我正在建造这世界上最伟大的教堂!”

你可能很不喜欢你眼下的工作,你从工作中得不到丝毫的乐趣,也毫无创造性可言。

“简直烦透了!”你觉得百无聊赖。

但你要记住,这并不是老板或单位领导的错。

老板没有逼着你来他的公司上班,领导也没有强迫你在他的手下吃饭。当初,是你主动应聘到了这家公司;或者,是你托了关系好不容易才挤进了这家单位。你的历史,是你自己写成的。

老板待你很刻薄,领导压根儿就没把你当人才看。那么,你就炒他们的鱿鱼好啦!

如果你不想炒他们的鱿鱼,就说明他们可能还没你说得那么可怕,那么,需要改变的是你自己。

具体的做法就是:爱你眼下的工作!

有时候应该我们站在老板或领导的角度换位思考一下,你挣人家的钱,拿人家的薪水就得给人家一个交代。这是做一个人最起码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也是良心与道德的问题。如果你的员工偷懒懈怠,你做何感想?再从自己的角度想一想,如果你想做一番事业,那就应该把眼下的工作当做自己的事业,应该有非做不可的使命感。你也许认为自己志向远大,要做轰轰烈烈的大事,而不适合做这些具体、琐碎的小情。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连这些琐碎、具体的事情都做不好,你又怎么可能去做轰轰烈烈的大事呢?一屋不扫,又何以扫天下?

一个人的工作态度折射着人生态度,而人生态度决定一个人一生的成就。你的工作,就是你的生命的投影。它的美与丑、可爱与可憎,全操纵于你之手。一个天性乐观,对工作充满热忱的人,无论他眼下是在洗马桶、挖土方,或者是在经营着一家大公司,都会认为自己的工作是一项神圣的天职,并怀着深切的兴趣。对工作充满热忱的人,不论遇到多少艰难险阻,都会像希尔顿一样:哪怕是洗一辈子马桶,也要做个洗马桶最优秀的人!

假使你对工作,是被动的而非自动的,像奴隶在主人的皮鞭的督促之下一样;假使你对于工作,感觉到厌恶;假使你对于工作,没有热诚和爱好之心,不能使工作成为一种喜爱,而只觉得其为一种苦役;那你在这个世界上,一定不会有很大作为的。

自尊、自信是成就大事业的必要条件,对工作敷衍塞责的人是不会具有这种自信、自尊的。一个人假使不能在工作上尽其至善之努力,则他决不能得到最高的“自我赞许。”而在一个人将他的工作视为苦役与痛苦时,他是决不能在工作上竭尽所能的。

许多人,不知道尊重自己的工作。他们把工作视作取得面包、乳酪、衣服、公寓的一种讨厌的“需要”,一种无可避免的苦役。他们不把工作当作一个锻炼能力的东西,一个训练建造品格的大学校。

他们不懂得,工作能激发他们内在的最优良的品格,让他们在奋斗、努力中去发挥出他们所有的才能,去克服一切成功之障碍。工作对于他们只是一种苦役。他们不懂得毅力、坚忍力,以及其他种种高贵的品格都是从努力工作中得来的。一个人抱怨、鄙视自己的工作,他的生命决不能得到真正的成功。结果恐怕只能是一个,那就是“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

不管你的工作是怎样的卑微,你都当临之以一种艺术家的精神。世界上没有卑微的工作,只有卑微的工作态度,只要全力以赴地去做,再恶心的工作也会变成最出色的工作,就像希尔顿说的:“世界上没有卑微的职业,只有卑微的人。”

有人问三个砌砖的工人:“你们在做什么呢?”

第一个工人没好气地嘀咕:“你没看见吗,我正在砌墙啊。”

第二个工人有气无力地说:“嗨,我正在做一项每小时9美元的工作呢。”

第三个工人哼着小调,欢快地说:“你问我啊朋友,我不妨坦白告诉你,我正在建造这世界上最伟大的教堂!”

这就是问题的症结。如果你只把目光停留在工作本身,那么即使从事你最喜欢的工作,你依然无法持久地保持对工作的热情,而如果在拟定合同时,你想的是一个几百万的订单;搜集资料、撰写标书时你想到的是招标会上的夺冠,你还会认为自己的工作百无聊赖枯燥无味吗?

工作满意的秘密之一就是能“看到超越日常工作的东西”。一旦心情愉快起来,就会全身心投人。本来你觉得乏味无比的事情会变得妙趣横生。这正是工作的本质所在。

你不应该仅仅把工作视作取得面包、乳酪、衣服、公寓的一种讨厌的“需要”,一种无可避免的苦役。而应该把工作当作一个锻炼能力的东西,一个训练建造品格的大学校。

假使你对于你的工作能待之以艺术家的精神而非待之以工匠的精神,——假使你对于工作能带来浓郁的趣味而贯注热诚——假使你决意做每一件事,必须竭尽你的全力;则你对于工作就不致产生厌恶或痛苦的感觉。一切全视你的精神和你的态度。充沛的精神,可以使最卑微的工作变得趣味横生。颓废的精神,可以使人对于最高尚的事务,产生厌恶的感觉。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他们三位的命运,前两位继续在砌着他们的砖,因为他们没有远见,不重视自己的工作,不会去追求更大的成就。但那位认为自己在建造世界上最大的教堂的工人则不一样了,他一定不会永远是个砌着砖的工人,也许他已经变成了承包商,甚至变成了很有名气的建筑设计师,我敢肯定他还会继续向上发展。因为他善于思考,他当时对于工作的热情已经明显地表现出他想更上一层楼。

通用人力资源负责人曾经这样说:“我们在分析应征者能不能适合某项工作时,经常要考虑他对目前工作的态度。如果他认为自己的工作很重要,我们就会留下很深的印象。即使他对目前的工作不满也没有关系。”

“为什么呢?这个道理很简单,如果他认为他目前的工作很重要,他对下一项工作也可能抱着‘我以工作成就为荣’的态度。我们发现,一个人的工作态度跟他的工作效率确实有很密切的关系。”

就像你的仪表一样,你的工作态度,也会对你的领导、同事、部属以及你所接触的每一个人表现出你的内心世界,你的价值取向。

这也就是说,你认为你怎样就会怎样。因为你的思想不知不觉会使你变成你所想的那样,你对工作没有热情,表现得很消极,那你就不可能在工作上取得任何成就。如果你认为你很虚弱,你的条件不足,会失败,是二流货色等等,这些想法会注定你会平平庸庸地度过一辈子。

反过来,你如果认为自己很重要,有足够的条件,是第一流的人才,自己的工作也确实很重要,那么你很快就会迈上成功之路。

一个长期认为自己工作重要的人,能接收到一种心理讯号,告知他如何把工作做得更好;

一件做得更好的工作意味着更多的升迁机会、更多的金钱、更多的权益,以及更多的快乐。

在不久以前,我问一个年轻人他现在生活得怎样,他回答说:“我现在完全为我的工作所陶醉了,我简直不能自拔。每天早晨,我都十分渴望能够尽快地投入到自己的任务中,而当晚上放下工作时,我会感到十分的惋惜,就像一个天生的画家,在黄昏到来之时,会为自己不得不放下画笔而遗憾。”

一个对自己的工作如此热情的年轻人,他的未来根本无需担心。爱尔伯特·马德说:“一个人,如果他不仅能够出色地完成自己的工作,而且还能够借助于极大的热情、耐心和毅力,将自己的个性融入到工作中,令自己的工作变得独具特色,独一无二,与众不同,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并令人难以忘怀,那么这个人就是一个真正艺术家。而这一点,可以用于人类为之努力的每一个领域:经营旅馆、银行或工厂,写作、演讲、做模特或者绘画。将自己的个性融入到工作之中,这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步,是一个人打开天才的名册,将要名垂青史的最后三秒钟。”

极其出色地完成自己的工作,能否真的让一个人成为艺术家或者天才,这个问题暂且不论,但是有一点却是千真万确的:一个人尽己所能、精益求精地完成自己的工作,这种觉悟所带来的内心的满足感是无与伦比的。

爱迪生是敬业的,他每天工作18小时,发明成果无以计数,没有人强迫他做出那么多的发明,他挣得的钱也足够他极尽奢侈的花几辈子了,但他仍一心扑在实验室,他如此敬业是基于他的人生哲学:工作,揭露自然的奥秘并把它用来供人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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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作弊处分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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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1104班石油工程专业邱、钟、刘三位同学,至开学以来,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无视学校校纪校规,经学校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邱x:在1103班学习期间,经常旷课迟到,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服从班主任老师管理,顶撞老师。学校为了挽救他,将其调到1104班,仍然我行我素。特别严重的是仅20xx年11月1日,连续三次出现违纪行为。一是上午第二节课时,在课堂上玩手机,被科任老师发现,经教育管理,拒不接受,态度恶劣。二是上午第三节课时,又伙同他人在课堂上玩扑克牌。三是中午午休时间,在306寝室将课桌有意损坏。该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学生管理条例,并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该生记大过处分,并赔偿损坏的课桌。扣除学分30分。

钟:该生在新生军训期间不积极参加军训,想方设法逃避。不服从教官和班主任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学习期间又经常旷课迟到,不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特别是20xx年11月1日中午,在306寝室伙同邱泽民有意损坏并将损坏的桌子扔向居民区,差点砸到小孩,在社区造成不良影响,。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钟胜邦严重警告处分,并赔偿损坏的课桌。扣除学分20分。

刘:在校学习期间,经常惹是生非、旷课迟到,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尤其是在20xx年11月1日上午第三节课期间,组织他人在课堂上玩扑克牌。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刘忠文严重警告处分,扣除学分20分。

以上三位学生处分后,如在校三个月内,确有悔改的决心和表现,可提出书面申请,报班主任、学工处审批,撤销其处分。如再有违纪行为,开除学籍。

xx职业技术学校学工处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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