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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担保的风险有哪些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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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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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 :

您好,我是____员工__,我__X年__月份进入铁福来,三年来,我在公司浓厚的企业文化的熏陶下、在各位领导的引导下、在各位铁福来家人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不断改善自身缺点、学习钻研业务知识,让我从一个少不更事的少年成长为现在的业务精英。让我深深感觉到__X不只是我工作的企业,更是我终身学习的学校,我也早已把铁福来当成自己的家。谢谢各位__X的无私帮助!

缘分来的太突然,一切没有任何前奏。今年初出在亲戚的介绍下我与同乡一位姑娘认识,经过几次接触和了解,我们彼此都有了相见恨晚的感觉,我们也在近期在两家人的安排下订了亲,婚期也将至。

然而,婚姻是美好的,也需要我来面对结婚前的现实。我从小成长在一个单亲家庭,我的父亲靠着家里的几亩薄田独自将我抚养长大,去年,父亲又在朋友、亲戚那里借了__万元在家中盖起了新房,看着父亲辛劳的面孔,我不想让他再为我的婚事再操更多的心,不想让他那两鬓斑白的头发再增添几根银丝。

故此,我想向公司借款__万元,尽我所能减轻父亲的负担,也让我的婚姻有一个美好的开始,恳请领导批准!公司以后每月在我的工资中扣除__X元,作为每月的还款额。

请领导认真考虑我的申请,不论领导是否批准,我都将努力工作、积极上进、奋勇拼搏,为了公司给我的平台、为了我自己、我的家人!

____ 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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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担保借条_借条范本_网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1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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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借条范文3篇

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主体对融资的需求加大,同时对融资担保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是担保借条的范文,仅供参考。

担保借条范文一:

借 条

说明:本借条是个人借贷的借款凭证,同时也是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一、资金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基本信息:(注:出借人即资金出借

人、债权人,将约定金额的资金借给借款人(即资金借用人、债务人),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偿还该笔资金及相关利息和费用。担保人即借款人的连带责任担保人)

二、借款信息:

今出借人 借给借款人 人民币 元(大写) 。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借款人承诺如果到期不能按约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则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每逾期壹天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直至偿还全部债务

给出借人止,并自愿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起诉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通讯费、误工费及其它手续费等)。

三、担保人确认条款:

担保人确认:担保人自愿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等)。担保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本担保是不可撤销的、不可免除的、连带和无限责任的担保责任之担保。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特立此据为凭证!

借款人: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担保借条范文二:

关于尽快偿还借款的函

尊敬的借款人 (先生/女士),现就贵方没有按时偿还借款一事向贵方致函如下: 年 月 日,贵方与我签订了借条,借条约定,贵方应于 年 月 日偿还借款,连同本息合计一共 元,人民币大写 。然而贵方却没有按约定及时偿还借款。本人认为,借条既已写明约定,当全力守信,故特致函请贵方于 年 月 日前按照借条约定将所借款项偿还给我。如果对本函内容有任何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我书面提出,逾期视为同意。

此致

敬礼

出借人:

年 月 日

担保借条范文三:

关于尽快偿还借款的函

尊敬的 (先生/女士),现就借款人 未按时偿还借款一事向贵方致函如下: 年 月 日,借款人与我签订了借条,借条约定,您为借款人的担保人,且借条上您已签字确认为连带责任担保。借款人应于 年 月 日偿还借款连同本息合计一共 元,人民币大写 。然而借款人却没有按约定及时偿还借款。本人认为,借条既已写明约定,当全力守信,故特致函请贵方履行担保责任,于 年 月 日前按照借条约定将借款人所借款项偿还给我。如果对本函内容有任何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我书面提出,逾期视为同意。

此致

敬礼

出借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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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年度总结_农村农业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农业,企业,乡村,全文共 1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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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年度总结

今年,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现代化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这个中心,以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和配套中介服务为重点,在政府领导、部门支持、银行合作、公司上下共同努力下,开创了担保资本不断扩充,业务经营成效突出,制度规章健全完善,风险防范步入正规,员工队伍精干高效的新局面。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实践,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发挥了融资担保平台作用,业务经营步入正规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按照“帮企业解困、替政府补位、对股东负责”的宗旨,坚持既对龙头企业的政策性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支持,又按市场化运作,严密风险控制规范操作,保证资金营运安全,走出了一条企业、银行、公司等多方共赢的发展之路,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截止年底,公司共受理县(市)区农产品加工业、贸易、服务业、种植业、养殖业等五大行业担保项目个,立项个,已通过评审审批项目个,共为家龙头企业提供了万元融资担保服务,目前在保项目个,在保金额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是上年余额的.倍。其中种植业个,金额万元;养殖业个,余额万元;贸易个,金额..万元;农产品加工业个,金额万元。公司共取得担保收入万元;计提各种风险准备金.万元;担保基金由去年的万元,增加到目前的万元,增加万元,增长%。通过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有效的促进了龙头企业信用的提升,使受保企业在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同时,在扩大就业再就业、增加税收方面也实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特别是对于超额信用限额的万宝粮油有限公司和大山现代有限公司等,我们积极向省农业厅、省担保公司推荐,并参与担保调查,提供联合担保万元,受到省、市政府和农发行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据统计,通过家受保企业担保贷款的注入,新增产值.亿元,新增利税多万元,新增就业人员多人,有力推动了龙头企业的经营发展。

(二)、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操守合规规范

作为高风险的担保业,经营的是信用,管理的是风险,重点在管理风险上。没有系统全面的规章制度,科学的业务操作流程是不可能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的。今年以来,我们继续把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作为加强公司管理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是严格按照《公司法》,依法设立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董事长负责制,并根据业务需要设立担保业务部和综合业务部。二是公司参考国内做得比较好的担保公司、银行业的风险管理经验,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完善了一系列的业务操作细则、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担保资金管理办法》、《担保评审委员会工作办法》、《担保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担保业务操作规程》、《担保公司风险控制办法》、《担保项目调查实施细则》、《担保项目审查实施细则》、《反担保管理办法》、《担保项目保后管理实施细则》、《担保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担保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等。三是在操作流程上,强调标准化管理,不断完善担保业务操作规范文本。公司制定了《襄樊市农业政策性金融合作协议项下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流程》,从客户咨询阶段的《担保申请书》到调查审批阶段的《担保调查报告提要格式》、《担保项目评审表》《担保项目审批表》,以及《担保意向函》、《正式担保函》等都进行了不断完善,使业务操作更加规范、有序,有效防范了操作风险。四是建立审保分离制度。各部门各环节都相互独立制约。公司纵向实行个人负责制,横向实行部门审查责任制。每个担保项目审查都有不同部门同时进行,通过制度规范项目流程与审批程序。而对于项目风险防范,公司建立了包括保前评估,保中控制,保后检查跟踪,直到担保责任解除在内的全程监控体系,严格按业务流程操作。同时推进“项目评审制度”,专门聘请财会、金融、法律、机械、农牧科技等方面多名专家人员参与项目评审,包括项目担保措施的设置和落实、合同起草和签订、项目动态跟踪和管理以及评审、决策等运作全过程。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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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履约担保申请格式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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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施工的______________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完成合同工程内容,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该工程已竣工,我单位在该工程施工中,至今无拖欠工程分包款、农民工工资。现申请退还本工程履约保证金元(附缴交单据复印件)

如本工程发生拖欠分包款、农民工工资纠纷投拆的,由本施工单位负责在五日内妥善解决,并向市规划建设与房地产管理局反馈,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施工单位(签单):_____________项目经理(签单):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签字)监理单位意见:____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签字)建设单位意见: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

工程监督小组意见: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意见: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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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财产保全担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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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申请对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进行保全,包括冻结其银行账户中与争议金额等值的资产,或冻结被申请人其它等值财产。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货款纠纷,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已依法受理。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财产进行保全,贵院于出具了号民事裁定书,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对被申请财产进行了保全,保全期限截止______年____月____日。鉴于保全期限即将届满,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继续对被申请财产进行保全。

望贵院予以核准。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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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履约担保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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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

致:                                                 (发包人全称)

鉴于             (承包人全称)(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签订             (工程名称)施工合同(编号    ,  年    月   日签署),并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的义务和责任;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应通过经认可的银行提交合同指定的承包人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和责任的担保金额等事实,我方愿意为承包人担保,以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向发包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如果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时,我方保证在担保金额额度内偿还或偿清发包人因承包人该项违约或违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在接到发包人提出赔偿要求的第    天内予以支付,发包人应提供承包人有上述违约或违背合同约定事实的证据或相关的证明材料。

在向我方提出要求前,我方将不坚持要求发包人首先向承包人提出上述款项的索赔。

我方承诺:不论是否经我方知晓或同意,我方的义务和责任不因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任何修改或补充而解除。

本履约担保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施工合同之日起生效,至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验收证书后第15天止。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签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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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民间个人财产担保抵押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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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或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该债权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抵押财产清单

抵押人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帐面原值:_________

抵押现值:_________

折扣率:_________

抵押价值:_________

存放地点:_________

保险单:_________

原值:_________

净值:_________

保险号码:_________

起止时间: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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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适用于中方股本外汇贷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汇,全文共 3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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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中方股本外汇贷款合同范本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 年 月 日的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 (大写: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对 的投资。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 行:

(1)已提供第二条所述投资项目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标、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4)借款方自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5)投资项目外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 提供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

3.3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

3.4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2条款规定的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3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 ‰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 担。

4.5 借款方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算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应以自有资金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本贷款。本贷款项下投资项目的红利分配应首先用于归还本贷款。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 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 个 月进行。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借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处理,并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7.1 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借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4)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的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方按合资(作)合同规定缴足资本金后,应及时将出资证明和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副本交贷款方备存。

8.2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检查和监督,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及时完整地提供本企业和投资企业的基建、生产、财务等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按季报送有关统计、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

8.3 借款方为其他建设项目或投资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于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4 发生下列事件,借款方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将本贷款项下投资股权以任何形式转让他人或设定抵押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府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的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4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5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6 本合同正本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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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北京市分行外汇担保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汇,全文共 1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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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借合字第______号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份,按规定加收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以____(详见清册),上述财物的所有权归_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现作价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财物。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无特定理由的,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物,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贷款,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方追偿。

第五条 抵押财物由________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财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七条 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部份加收________%的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八条 在借款方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九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十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持一份。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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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汽车担保公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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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银行(请将具体银行名称写清楚)(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

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于年月日在处购买汽车一辆。

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公安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于此情形丙方承担协助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和丙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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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供货合同履约担保承诺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承诺书,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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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量承诺:主体结构具备结构评定合格标准要求,装饰装修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一次性通过验收,地下室、上部主体结构无渗漏现象,结构实体检测、环境保护检测无缺陷、轴线、房间开间尺寸、层高、全高等实测实量无缺陷。

二、进度承诺:确保按合同工期按期完工,并对另行的约定时间节点完成。

三、管理措施:将组建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并有公司总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控与管理。

四、安全文明施工:本工程争创市文明标化工地。实际施工时,施工方均应按市文明标化工地标准实施。从而打造本项目高品质楼盘,提升楼盘形象。本工程1#地块与2#地块之间的人行通道在施工期间,必须确保人行畅通,并架设安全防护棚等措施,确保行人安全。

五、合同结算条款承诺:在合同履约期间如发生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市场行情波动,均自行承担,并承诺不以此而影响工期及合同的履行,且不以此为由而申请合同结算条款的变更。

六、质量保修承诺:承诺在保修期内按工种各专业人员18小时内保修服务到位。

七、设施及其他投入:

1、临时设施采用新型轻钢活动房。

2、施工现场采用硬地坪施工,配备必要绿化。

3、模板配备每幢楼必须三套及三套以上。

4、柱模采用黑色镜面板,梁板模板采用中高档红板。

5、砼楼板覆盖养护布浇水养护,墙柱采用养护液养护。

6、柱角、楼梯踏步角采用5cm木条保护。

7、钢筋保护层采用成品塑料垫块。

8、支模架均采用钢管支撑架。

9、严格按照贵司颁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方案》、《安全环境手册》、《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及责任处罚办法》、《建筑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示范图集》进行施工。

总之,十分诚意承接此项目施工业务,上述承诺可以写在合同条款中予以约束。

承包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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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外汇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汇,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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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帐号:

借款人:

贷款人:

根据 号文批准的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金额: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 万美元。

第二条 贷款期限: 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 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____年期__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

2.按贷款人制定的____年期__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

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____。

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__(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 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 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贷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借款人:

贷款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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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汇,全文共 1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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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______

贷款人:______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

发放。双方为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

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

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

息日为___。(复息或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

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

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

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

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

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月____万美元;

__月____万美元;

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

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

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月____万美元;

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

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

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

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

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

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

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

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

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

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

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

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

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

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

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还

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十一、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贷款方: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公章) 保证方: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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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房产抵押担保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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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担保合同范本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尽管我国合同法并未单列一章进行规定,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不重要,而是因为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其规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产抵押担保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抵押权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大厦(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协议书一份,规定_________有限公司将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用地退还给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公司愿补偿_______万元人民币给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大厦愿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补偿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如下抵押协议: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与__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应支付的______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号的__________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_____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

第三条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大厦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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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样式一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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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权 人: 法定地址: 电 话:

出 质 人: 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 电 话:

甲、乙双方于 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在甲方所在地签订了本合同。

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且未作其他任何债务抵押的___________ 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借款担保,并支付合同所约定的利息和综合费用。

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 质物的基本状况

第三条 质物估价与当金确定 质物的估价,由典当行评估定价为准。

根据该车辆的出场日期、新旧程度、现状及行驶里程,商定该车的现行价为:__________ 元。

第四条 借款数额及借款期限

4.1 当金数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整。

4.2 月利率 ___________ %。

4.3 借款期限:自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 日至 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4.3.1 借款期限在10日以内的,按10日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超过10天的按半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4.3.2 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当,届时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凭证》,《续当凭证》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

4.3.3 鉴于机动车为特殊商品,价格波动频繁且不易长期存放,故该车辆的最长典当期限不能超过 个月。

4.3.4 质押当物在典当期内或者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损毁的,典当行应当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如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质押物损毁的,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乙方承诺

5.1 本车作为此笔典当借款的质押担保,在此之前未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做过债务抵押。

5.2 超过典当期限五日,乙方既不赎当又不续当,该当物即为绝当,其质押的车辆归典当行所有,典当行有权自行处理,无争议,不诉讼。

第六条 本合同《当票》、《续当凭证》是质押典当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份数

7.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划押,质物入库封存,开具当票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 特别声明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质 权 人:出 质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日 期: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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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的一致性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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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一致性

众所周知,在买卖合同中各国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立法,主要依据两种理论而各有不同。一种是“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如英、法。英国《货物买卖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出卖人应负责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直至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为止。《法国民法典》第1138条第2款规定:“自物件应交付之日起,即使尚未交付,债权人即成为所有人,并负担物件受损的风险。”另一种就是“交付转移风险”的原则,如中、美、德。美国《统一商法典》是国际上最早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以标的物交付决定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部法律,它规定:“在合同既未约定又未选择贸易术语的情况下,从交付标的物时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德国民法典》第446条规定:“自出卖的物交付时起,意外灭失和意外减损的风险移转于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33条充分反映了两者的区别:“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既两大原则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

一、 关于法律另有规定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除交付外,还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要件。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

1、 特殊动产所有权应随交付同时转移

一般认为特殊动产(主要指车辆、船舶、飞机)的所有权转移也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包括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条是将特殊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与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一样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而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5条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此外,我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器采取的也是“登记对抗主义”,仅转移占有就足以转移所有权,完成交付,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已。对于车辆法无明文规定,“举重以明轻”,更应该是“登记对抗主义”。因而在这个问题上,担保法与我国《船舶登记条例》、《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可能是遵循国际惯例的需要)相矛盾,因为《担保法》的起草者忽视了特殊动产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不同,前者只是起物权转移的公示作用(在法国和日本法,公示只对第三人具有对抗作用,不是当事人内部物权取得的要件,在当事人内部,以意识表示一致

2、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也无必要

各国法律对此有两种立法例: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如中、德、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5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及变更者,非经登记,不生效力。”;另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如法、日。《日本民法典》第177条规定:“不动产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非依法规定进行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我国采用前一种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国家对土地和房屋的管理和控制都比较严格,存在大量的禁止和限制房屋买卖及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买卖是被禁止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案例:有的法院为了坚持登记原则,否定交易中房屋实际交付的效力,在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交付了房屋、但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认为这种情况下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甚至买卖合同都无效(后一种情况,至少在理论界已经不存在)。在这些判决中,房屋实际交付在法律上的重要意义完全被否定了。我们应该想一想,难道当事人自己所为的交付行为,在民法上都没有效果吗?仅仅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以前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理依据和效果的看法,应该是有问题的⑴。其实对于前一种情况可以直接适用禁止和限制流通物的法律规定,无须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限制;后一种情况应直接适用效力待定(对于这类合同下文另有论述)的法律规定。

是否会产生善意第三人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通说认为善意第三人制度主要针对动产,对于不动产一般应适用公示公信制度,后者在善意的基础上,还要求经法定登记,本文借用这一概念是为了起到“举轻以明重”的效果),因为不动产不同于文物、武器,一般人很难从表面看出是否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这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房屋的占有人与登记人是一致的,只要查阅登记即可,未查阅而买受当然不为善意(至少有重大过失);另一种占有人与登记人不一致,这又可分为两种,一为占有人为所有人只是未变更登记,若只查阅登记而未查实占有人的不同——既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二为占有人只是租用人或借用人,未查阅登记而与租用人或借用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不会产生善意第三人问题。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对于房屋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无操作上的问题。进一步说,在房屋问题上法律完全可以规定所有权自房屋交付起转移,这也就解决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问题。

为说明法律应如此规定的意义,借用一例⑵:甲和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以约定的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移交给乙居住使用,但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某日下暴雨时雷电将房屋击毁(属意外事件或称“不可抗力”),问此时房屋的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原文中说“一般认为房屋已经交付,风险应由乙承担”,但实质上“由于甲只是向乙转移了房屋的占有,没有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因此甲的交付义务并没有履行完毕。”也就是说风险应由甲承担。前一观点结论正确,适用法律错误(但符合《司法解释》⑶,该《司法解释》简化了问题,但与立法有冲突,并会产生一些不公平的情况;且该解释原则上只适用商品房);后一观点结论错误,适用法律正确。对于这一问题比较受到认同的观点是“以交付或登记孰先为之者,以其为准。”⑷但该观点也有一些问题,如已变更登记,但仍由出卖人占有,期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而且出卖人是否有过错无论由谁举证都很困难。为解决问题至少要区分是否转移占有,是否变更登记,是占有、使用的风险,还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非占有、使用)的风险,排列组合成8种情况分别加以规定。而采“登记对抗主义”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的立法例还有一个大量出现,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房屋双重买卖:买方在支付购房款后,已进住(一般进住前会进行一定的装修);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原房主又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变更手续。依现有的立法,前一个合同是无效的,买方应搬出并恢复原状。对此王利明教授在《房屋双重买卖的法律问题》一文中也指出“恢复原状在经济效益上是极不合理的。在此情况下,一种最为经济的办法是尽管不承认买方所享有的所有权但对买方提供完全的补救,但这种方式在实践中很难采用。因此,在法律上只能有一种选择,即当第三人主张其所有权,要求买方搬走时,为维护第三人的所有权,则必须宣告原房主与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责令买方搬出该房屋。尽管这种方法从经济效益上讲,要求买方搬出是不合理的,但这是确认并保护因登记而取得的权利所必须采取的方式,否则登记的公信力难以维护。”显然王教授本人也承认目前的做法是无效率的,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依经济分析法学最主要观点——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应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可见现有的立法是有问题的。另一方面,本例中的买方已进住,第三人至少是应知的,正如本文已论述的“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不为善意”,即使取得了房证,也不应予以保护。王教授认为应予以保护是因为“只要受让人具有正当理由信赖登记内容,便构成善意。不动产的登记将使不动产的权利状态具有外部表征,如果权利人在转让不动产时出示权利证书,因此不发生第三人不知情的“善意”问题。” ⑸而笔者认为公示公信制度仍要在善意的基础上,此善意与彼“善意”的判断并无明显的不同。可以看出,采“登记对抗主义”同样也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确认不动产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其意义十分重要。从保护交易安全的角度看,至少在承认实际交付的时候转移所有权对于买受人也就是物权取得人非常必要,因为,买受人这时不论从心态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在行使着所有权,如果不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就不能体现法律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利益的精神,也会纵容恶意的规避法律的行为。依法经济学的观点,法院应以使将来的合同行为更有效率为目的来分配风险的损失,达到这个目的的一个规则是要把风险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的风险的一方⑹,即应有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人承担,这时由买受人承担远比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小、成本低,因为买受人从心态上会更尽责,在事实上更方便。另外,坚持这一点也符合“标的物的风险随同所有权和交付转移”这一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交付之后不能再让出卖人承担风险,否则对于出卖人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标的物这时发生自然灾害的灭失,风险当然应该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如果依据债权形式主义的观点,风险应该由出卖人承担,这是不公平的)⑺。

关于当事人另有约定

一般认为有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和约定无论标底物处于何处,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两种情况。

3、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的情况

对于第一种情况依在约定的时日标底物由谁占有又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出卖人占有,这实际上是占有改定;二是由买受人占有,这实际上是简易交付;三是由第三人占有,这实际上是指示交付。这三种都为现实交付的代替,学说上称为拟制的交付,是交付的特殊形式,所以这种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仍自交付时起转移。

4、约定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这实质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制度对刺激消费,活跃市场,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英、美、法、德、日和我国台湾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地采纳了所有权保留制度。我国《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明确规定。而且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已经开始大量采用分期付款买卖,利用所有权保留担保出卖人的价金债权受偿,已经越来越为我们所熟悉。

⑴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

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主要有所有权转移和债的担保两大学说,每一学说又分出几个观点。近来又有将两种学说融合的提法⑻。在两种学说都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将两种学说取长补短,融合在一起是理论界通常的作法。但理论的完善往往因其完善而复杂,使得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从而降低其价值。理论的价值并不在于理论的完善,而在于解决现实的问题并合乎情理;并在这一前提下,应尽量简洁明确。

笔者认为在现有立法下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附生效条件的所有权转移是所有权保留的法律形式,而担保则是所有权保留的潜在实质。显然,出卖人约定所有权保留的用意并不在所有权保留本身,解除合同也不是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目的和功能。它的真正用意是以所有权保留这种方式作为其获得全部价金的担保。按传统的理论,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取回权,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的,有赎回权。理论上这一过程可以重复多次,徒然降低了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浪费。更重要的是这种合同有诸多不明确和难以明确的地方,如买受人的违约到怎样的程度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取回后已付的价金如何处置?出卖人经过多长的催告期,买受人丧失赎回权?出卖人取回后,标底物的使用费和养护费如何计算和抵消?以及孳息是否返还和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等问题?还有如车辆若不确认所有人无法上牌使用,保留所有权就会增加过户的费用等等问题。有的问题无法回避,有的问题只能通过订立详细繁琐的条款来解决,大大增加了订约成本。

下面我们以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来说明这一合同逻辑上的矛盾。以车辆为例,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使用人不能承担的部分,车辆的所有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实务中经常要求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是错误的)。但这与保留所有权合同的初衷相矛盾,为此最高院不得不作出批复⑼来解决这一问题。

⑵所有权保留合同的本质

如果我们换一角度,只保留这一合同的本质,而剥去其外表,既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出卖人不会增加任何风险,合同将被大大简化。实际上,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对此已有所体现。该法将包括所有权担保在内的各种担保形式归入“担保权益”类。就所有权担保买卖而言,出卖人享有的是价金担保权益,至于所有权的归属,该法并不关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一章第201条27项对担保权益的概念作出规定:“对于出卖人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者,不论其是否已托运或交付给了买受人,其效力仅限于保留了一个担保权益。”故《美国统一商法典》不称所有权保留,而称为价款担保权益。依此观点,并非出卖人之所有权受到限制,实系买受人系受限制之所有权,该所有权受附着于标的物上出卖人担保权益的限制,出卖人所保留者为担保权益,并非所有权⑽;但因各国多已从立法上确认了所有权保留这一制度,从而难以接受这一观念。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保留已实现了所有权构成向担保权构成的转变。就其性质而言,形式上的所有权保留实质属于物的担保,应列入《担保法》而非《合同法》,作为债权新的担保方式。这与《担保法》的现有体例和内容并不发生冲突,因为我国现行《担保法》并非仅规范担保物权,还有债权性质的担保,如定金和保证。

以1999年律考卷四第1题⑾为例,该题是一个相当经典的教学案例,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究其原因是对于标的物风险的转移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孳息的归属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占有人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理论上并不清楚和完善。如孳息的归属以前采用的是所有权主义;《民法通则》只规定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未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法承担责任时,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笔者以为所有人当然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但在保留所有权合同中又陷入了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的怪圈。生活中,普通人就更难理解这些差异。

若作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来理解则非常简单清楚,普通人也完全能够理解。唯一的区别在于价金付清之前,买受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按所有权保留的观点是效力待定合同;按担保权的观点若抵押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则新合同有效 ,原出卖人只能就价金提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请求或要求原买受人另行提供担保。依这一观点原出卖人可通过抵押登记来对抗第三人,不进行登记也有救济途径;依原有观点,则新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这不符合稳定交易,促进流转的合同法精神。

⑶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个普遍的观点是把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都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其依据是《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简单的从逻辑上分析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我们不仅要出于逻辑上的考虑,更要对其蕴含的利益取舍能否促进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慎重考虑,才能保持逻辑的统一和法律上的公正与正义的兼顾。因这可能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为减少无效合同,促进交易,合同法特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问题在于很多情况下权利人不可能追认,无权处分人也无法得到处分权,且买受人可依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依赖合同的效力,还有一个买受人的撤消权问题不好解释。现行规定和认识的不妥,表现如下:(一)效力待定不利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维护交易安全(二)效力待定不利于制裁无处分权人。原因在于犯了与所有权保留合同同样的错误,被其表面现象所束缚,未认识其本质。应当借鉴世界上多数国家以及国际公约的立法,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可以通过违约责任制度获得保护。认定无权处分行为为有效行为,不会出现厚此薄彼的结局。对于权利人而言,其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倒是无权处分行为人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违约制裁。由此,反而更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⑿。有学者认为 “如果第三人在交易中行为是善意的,或者无权处分行为因为权利人的追认或转让嗣后取得所有权,该行为也是有效的。” ⒀。但善意取得是以无效合同为前提的,否则善意取得应为继受取得,而不会是原始取得。笔者的观点如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有效,但买受人为恶意时,权利人可以恶意串通主张合同无效;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未取得处分权,买受人可行使解除权;履行不能的(无处分权人未占有标的物或权利人基于所有权取回),无处分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就避免了善意取得与有效合同之间逻辑上的矛盾。也与按担保权的解释结论相一致,从而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解释的合理性。总之,“将无权处分行为认定为生效行为,方可获形式上的正当性与实际上正当性。”⒁

通过将无权处分合同区分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依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分析,债权行为是原因行为,物权的变动是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效力和结果不依赖原因行为而独立存在。那么无权处分行为中的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是有效的,而物权行为即物权的变动效力待定。这样即保护了交易的安全,也未损害所有人的利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所谓所有权保留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其实无须存在,或者名不副实。还其本来面目不但逻辑上更加统一,而且使原本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如果这一结论成立,则所有权保留合同其实所有权并未保留,仍是交付时转移。

二、 关于需第三人承运的合同

这里存在一个既无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也无约定的情况。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一般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这与货运单据交付买受人的时间会有不同。一般认为货运单据的持有人视为所有人,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这样所有权转移就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若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则货交承运人时,视为交付,所有权与风险同时转移。出卖人在运输过程中另行支配标的物只是一方违约的问题,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中解释。但出于效率的考虑,单据可以多次转让,而且实行认单不认人的原则,这不是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所能解释的。因而,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且需要交付单据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是分离的。

但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这种观点的前提是将交付单据视为拟制交付,也就是说所有权转移与交付仍是同时的,而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这就与两大原则都相矛盾。其次,出卖人仍享有所有权即可以在运输过程中随时支配标的物,而支配前的风险却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

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除货交承运人、fob、cif等固定约定外,双方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可能出现通过意思自治将“所有权转移”从交付之中暂时分离出去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运输中(特别是国际贸易的运输),风险转移的意义远大于所有权转移的意义,因而风险转移受到重视和强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对风险的转移有约定,而未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该公约第69条第1款规定:“在不属于第67条(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和第68条(在途货物风险转移)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买方不在适当的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 第67条、第68条的情况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对此上文已有解释)这被认为是公约采取“交付主义”的根据,原因在于各国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规定差异较大,无法达成统一,这是由于约定造成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情况。

三、 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概念和相互的关系

所有权转移其实是一种意识表示,买卖合同中现实的交付除非有相反的意识的表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这时履行的不可能是买卖合同)应推定为一种转移所有权的意识表示,即默示的意识表示,有学者就认为:“买卖之交付别样于借用、租赁,就在于买卖之交付是所有权的交付。” ⒂此外拟制的交付首先是一种交付,同时是一种明示的意识表示,也就是说无论现实的交付还是拟制的交付,同时都有所有权转移的意识表示。

对于交付的定义是指交易中按照约定转移对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既交付标的物⒃。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将其定义为“事实管领力之转移”。这种理解的问题在于:一、“交易”应限定为“买卖交易”,显然借用、租赁等合同中也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交付——转移占有;二、这种理解将交付限定为现实的交付,而不包括拟制的交付,因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都不是通过物的占有和控制的实际转移来实现的。《法国民法典》虽然被认为采用“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但第1604条已经明确规定:“交付是指将卖出物的所有权及占有转移给买受人。”,这说明其已经认识到两者是一致的。笔者认为正确的定义应为:“交付指以转移所有权为意识表示的对物的现实或拟制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这里已无须限定在买卖合同中,其他以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定做合同、租售合同与买卖合同一样转移占有既转移所有,因而风险转移的两大原则也是统一的。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由占有人(承租人)而非所有人(出租人)承担标的物的风险更为合理,这是由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在对标的物的控制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比出租人更接近所有人的地位,因为出租人哪怕仅仅是监督都是既无权利,也无必要的;在这点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实质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因此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第250条:“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的规定应改为“所有权归承租人”。这样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在内涵上就一致了。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分离,既是由于空间的距离造成时间上的滞后,也是为货款支付安全的需要而有意设置的。

四、 关于风险转移的例外

我国《合同法》在第142条对风险转移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后,在第143、144、148条对三种特殊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通说认为这是风险转移的例外。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违约,致使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承担风险,其实是一种强制性的占有改定的规定,视为已经交付,出卖人相当于无偿保管人。第144条规定路货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其实是一种任意性的指示交付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第148条规定出卖人根本违约时,买受人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不承担风险。这种情况下,根本未交付,当然风险不转移。

合同法对合同无效或被撤消的、占有人占有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未加规定。有学者认为“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出于善意时,对非因其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免责。” ⒄物权行为是独立的,无因的,不由债权行为承担,而由履行行为完成。因而,不能因合同的无效而否认占有人在占有期间的所有人的地位,所以无论善意或恶意,占有人同时也是所有人。因此,除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外,风险转移两大原则是可以归一的。

五、 结论

笔者曾试图论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实质上是可以统一的,但确有一些情况两大原则无法统一。在交易形式不断衍生和创新的今天,笔者不敢断言未来不会出现新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交易方式。但两大原则一致的范围远应比我们目前的理解大得多,这一现状是人为的割裂造成的。我们在使用某一原则时,只是对此的强调。现代各国普遍采纳交付主义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仅仅因为风险转移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而所有权的转移则被认为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其实合同签定后,交换的仅是权利,履行时交换的才是标的物和价金,风险转移之时正是所有权转移之时,仅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客观原因或主观约定使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稍滞后于风险转移的时间。在买卖合同中,认清这一点的意义在于可以厘清众多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简化很多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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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个人借款第三方担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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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 元)。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月,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收据为准,借款收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自放款之日起计算,按实际放款数计算利息。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______%。

借款利息从借款放款之日起按月结息。甲方应按期偿还借款,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至本金实际偿还之日止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______%计收罚息。

四、借款保证

丙方根据甲方的请求,同意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丙方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保证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丙方对本合同中的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付款的利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五、违约责任

甲方、丙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甲方、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丙方应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如果不足弥补乙方的,应赔偿乙方实际遭受损失。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甲方违约没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乙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甲方承担,丙方对此项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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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汽车担保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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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鉴于:

1、甲方向 银行(请将具体银行名称写清楚)(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汽车从事工作、生活需要,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如甲方违约造成不能按时还款,乙方将车辆抵押给银行)。

现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于20xx年10月 日在惠州市汽车大市场处购买汽车一辆。 车辆型号:长城腾翼C30舒适版 车 牌 号: 发动机号: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 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 经双方协商,甲方不向乙方提供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可以请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公安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再签订一份交通事故责任分划协议,附后。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6、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为甲方放弃继续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凡因机动车辆发生保险索赔事项,甲方均应委托乙方办理索赔。

7、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甲方不得以此作为拖欠银行按揭月供款的理由。

8、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否则,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因该车被损毁、灭失或者征用的,甲方应当将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将其提存。

10、甲方应对其汽车贷款负有完全的偿还义务,此义务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如抵押物灭失,甲方应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汽车贷款。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信证明、相关个人资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律师进行资信调查的权利。

2、在资信调查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资信情况,有权选择担保或不予担保。

3、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并进行处置后归还银行贷款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对车辆进行处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期间,应在合法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续期保险,负责告知乙方。

6、因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保证但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偿;此时,甲方应当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申请下,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乙方在资信调查过程中,依法对甲方相关个人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乙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总额的10%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守约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变卖或拍卖其车辆,车辆的变卖、拍卖款应首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以及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对不足部分,甲方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对甲方具有追索权。

第七条 因双方争议而发生的诉讼,由惠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双方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签字按手模): 身份证号:

乙方: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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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担保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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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借款合同(二)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担保借款合同(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拟向___________(债权人)借款___________万元,同时按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__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为此,委托人与受托银行双方达成本协议。

一、委托人向___________(债权人)借款__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受托银行出具以___________(债权人)为受益人,担保金额为___________万元的有(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委托人按以下要求在受托银行存入保证金,作为保函项下的专项支付资金: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存入____________元。

四、

A.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____________提供第三方反担保,受益人为__________________(受托银行),担保金额为____________万元。委托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由受托银行代替偿还本息后,____________(反担保人)代委托人归还受托银行所垫付资金。

B.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转让的自有资产____________万元(其中企业债券______万元,金融债券______万元,国库券______万元)作为抵押,当委托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由受托银行代替偿还本息后,受托银行有权将抵押资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三方反担保金额、抵押资产现值合计不低于受托银行出具的保函额度。

五、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借款关系的文件,有权要求受托银行划付偿还贷款本息的资金。受托银行审查无误后,通知委托人并主动从其结算保证金存款帐户中办理划付手续;保证金存款帐户不足以支付的,可从委托人其他存款帐户中支付。

六、受托银行代付贷款本息后,享有此债务追偿权,委托人予以承认,并承担垫付款项的利息。委托人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的30日内,归还受托银行垫付款项的本息。

七、受托银行代垫资金按建设银行其它贷款计收利息,超过30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20%利息。

八、委托人与受益人的借款合同发生变更,委托人应事先通知受托银行。在得到受托银行书面认可后方可变更。

九、委托人按保函额度____________‰的费率按年支付担保费,共计______元。担保费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银行各执一份。协议中任何条款的修改、增加须经双方同意。

十一、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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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担保公司月工作计划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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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月工作计划

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XX年总体经营思路,为全面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促进良好的职业意识、职业文化、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的形成,加强培训质量管理,强化培训体系建设,根据人力资源工作总体安排,特制定本培训计划,以明确全年培训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年度培训目标

XX年将围绕增强业务拓展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公司跨越式发展。为此,结合公司发展和员工能力提升两方面的需求,今年拟实现以下年度培训目标:

(一)植根“打造学习型组织”的思想理念,促进公司实现组织再造,提升全员的学习能力和思考能力,进一步增强竞争力。

(二)加强培训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有效性,提高培训向实际工作能力转化的效率,促进员工业绩提升,从而促进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提升。

(三)分层次、分序列,针对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各序列、各部室人员,探索培训形式的多样性。

(四)深入推进各序列的岗位技能和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打造一支敬业、专业、创新、协作的客户经理队伍,为公司实现全年经营目标提供人员保障。

二、培训形式

XX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员工培训工作,从形式上不断索,通过培训使员工综合素质得到了一定的提升。然而,在具体实施培训过程中,如重数量轻质量、培训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也逐步凸显。

鉴于此,XX年人力资源部拟根据员工学习特点,在培训内容设置,培训时间安排、学习方式方法上作新的探索,讲求培训技,促进培训效果进一步提升。基本措施是:根据员工岗位任职要求,分层级、分序列,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在培训形式上,以公司内部培训师授课为主,外部聘请专业人员授课、参加专业机构培训为辅。在培训内容上,分为新员工培训、业务营销、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类培训和通用管理类培训。在培训时间上,每月安排培训课程不少于1次。

为加强内部培训师队伍的建设,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作为培训师给公司员工讲课,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与人分享,授人以渔。

三、项目计划与课程安排

为促进公司员工职业操守、职业技能、业务营销、风险控制、财务管理、服务保障能力的全面提升,分层次、抓重点建立年度培训计划。

(一)新员工培训

新员工培训主要针对XX年公司新入职员工,主要内容为企业概况与企业文化、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制度、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流程、财务管理制度等。由各部门内部讲师负责授课,培训后进行笔试,笔试结果作为员工试用期考核参考依据。

(二)业务营销培训

业务营销培训主要针对业务部负责人、客户经理,主要内容为营销组织与营销理念、项目调查技巧、财务分析、信贷(担保)流程、反担保流程等,形式主要为业务部、授信审查部、信贷管理部内部培训师授课,部份专业课程由外聘专业人员讲授。

(三)风险控制培训

风险控制培训主要针对信贷管理部、授信审查部、内控合规部和客户经理,主要内容为授信制度和流程、尽职调查指引与技巧、法律知识培训、信息系统培训,形式主要为授信审查部、信贷管理部、内控合规部内部培训师授课,同时结合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培训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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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执行担保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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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下称甲方)

担 保 人:(下称乙方)

甲方诉、X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业经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X年XX月XX日作出()一中民初字第号判决书、X年X月XX日XX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高民终字第号判决书。因债务人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甲方于X年X月XX日向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在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主待下,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为确保和解协议履行,乙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认可甲方与、X公司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书》。

二、本担保协议自、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的义务后自动失效。

特此担保。

甲方: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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