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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书模板(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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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立案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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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人:_________________县住建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局长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因________________,现答复如下:

一、_____________

二、本案已过申请复议期限

三、申请人提出的________________权问题不属于答复人职权范围

从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书来看,________________不在我局职权范围之内,应另外通过其他方式维权。

综上,请求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县人民政府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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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失职处罚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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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天雪莲第五届讲师训举办之际,个别市场管理者未经公司允许擅自派员前来参训。对此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公司决定,对市场管理者和直属负责人予以警告处分,并处罚如下:

一、市场管理者:处罚20xx元;

二、直属负责人:处罚1000元;

三、如再发生此类事件并将取消讲师训参训资格;

望大家引以为戒,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强化组织纪律性,为市场的发展全力以赴,助力生态保养产业化目标的早日实现,让更多生命充满活力。

山东金天雪莲生态保养有限公司

20xx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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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违纪处罚通报

范文类型:通报,全文共 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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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姓名: ,现任公司外联部专员,20xx年X月X日14时,经公司领导发现在公司占用工作时间浏览开心网网站,并在此网中做与公司业务无关之事,严重违反了公司纪律。

为加强公司职业道德建设,严肃公司规范,根据公司制度及员工守则规定,将给予该名员工罚款处分,(罚款金额1元从当月工资扣除)以兹警告。

希望全体员工能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遵循公司规章制度,坚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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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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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处罚人:*公司

你公司在亚行贷款西安三环路第二批设备采购第一包路面冷再生机国际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中关于投标型号设备业绩的投标响应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在质疑发生后提供篡改过的销售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据。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规定。

上述事实有你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销售业绩清单、相应的销售合同复印件,其他投标人的质疑函及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关于质疑问题的答复等为证。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xx年第13号)第五十九条“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投标无效,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四)投标文件及澄清资料与事实不符,虚假投标的;(五)在质疑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的有关规定,你公司在本项目中的中标无效,并给予你公司警告处罚。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你公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商务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商务部

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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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质量处罚通报范文

范文类型:通报,全文共 1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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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xx年财政部统一组织全国35个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以下统称专员办),对中央企业、上市公司、民营及外资企业等共计78户企业和25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

一是围绕深化通信行业改革、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为促进通信企业提高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国家财税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13家专员办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进行了联合检查。

二是围绕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治理药价虚高、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第一手资料,组织8家专员办对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进行了联合检查,组织13家专员办对在行业内影响较大的13家医药生产流通企业开展了联动检查。

三是为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有效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风险意识和质量控制水平,组织8家专员办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完成了对国际“四大”成员所的轮查,并组织13家专员办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联合检查。

检查表明,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程度逐年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不断提升,其中:中央企业重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切实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较好地执行了会计准则制度和国家财税政策;上市公司注重执行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质量和信息披露比较规范;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全面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后,一体化管理程度进一步提高,激励约束机制更加健全,较好发挥了审计鉴证作用。

但检查也发现,部分企业在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财税政策执行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个别中央企业下属机构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其中:中国移动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将应于20xx年、20xx年确认的结算收入1.5亿元在20xx年确认;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下属个别公司采取购销零差价模式,多计收入、成本3.92亿元;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将未取得采矿权证的投资款1.6亿元在“其他应收款”科目长期挂账,未计提减值准备。

二是部分上市公司、民营和外资企业存在虚列支出套取费用、滞缴少缴税款等问题。其中: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少计收入87.99亿元、少缴税款4.52亿元;石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子公司多计销售收入1.17亿元;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虚假发票报账959万元。

三是部分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质量控制存在薄弱环节,暴露出专业判断不合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证据不充分等问题,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品牌管理混乱、会计核算错误、以不合规发票报销费用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及相关专员办在集中审理、专家论证、征求有关部门建议并听取被检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依程序下达了处理处罚决定,责令被检查单位认真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并对有关企业和责任人予以罚款等行政处罚。财政部及相关专员办对存在执业质量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责令整改,对相关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财政部坚持寓服务于监督的理念,通过约谈、通报、下发管理建议书等多种形式督促被查单位改进管理。相关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并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今后,财政部将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会计监管职责,坚持依法、统一监管,积极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探索建立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监督、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和政府会计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在维护统一、透明、公允、择优的会计秩序,促使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附件:20xx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

财政部

20xx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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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处罚通告范文经典

范文类型:通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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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员工

由:行政部

呈报:

事项: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

行政部门查实:10月29日寄出去的PO11986船头办和PO1x6唛架,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的部门:外发部、跟单部、QA 、QC、纸样房张师傅、裁床。

所犯过失:

1、PO11986船头办未经检查质量就寄给客户,寄船头办之前理应严格检查质量,确保质量,有质量才又发展。

2、PO1x6唛架排错,浪费用料,理应以节约为主。由此可见,我们要高度重视客户的满意程度,客户就是企业

鉴于以上员工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根据《各部门职责制度》第二条若头办因时间拖长或质量问题等受到客户严重投诉的,扣工资50元每次,达三次记旷工一次,记旷工三次作开除处理。现决定处理如下:

在十月份工资里扣除50元,所有员工罚款将会用于员工福利项目上。

行政部

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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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处罚通知书参考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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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

20xx年5月12日,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在未征得商务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变赣龙铁路轨道检测车国际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并向原中标商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发出了废标通知书。对上述事实,有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于20xx年5月26日来函为证。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更改中标结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按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给予中仪国际招标公司暂停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资格一年的行政处罚,暂停日期从20xx年7月1日开始至20xx年6月30日截止。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商务部条法司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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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睡岗处罚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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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x年3月20日上午,蓝宝石销售部曾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内公然睡觉,此行为严重的违反了公司劳动纪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我司是园区重点企业也是标杆企业,一言一行都将代表公司形象,身为一名销售人员要有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结合董事长号召提出的三个“零容忍”管理方针,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曾提出严重批评并扣除个人当月绩效300元。以儆效尤!

今后,不管谁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一律照常处罚,请广大员工引以为戒,并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以上处罚,从公布之日生效,并向公司全体员工通告

特此通知

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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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处罚通报的范文

范文类型:通报,全文共 1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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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子、分公司,各处室、中心:

近一段时间以来,集团部分单位频发员工特别是任职管理人员违章违纪等问题,给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管理及社会形象造成一定的影响。根据xx集团《任职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和《员工奖惩制度》等规定,已对违章违纪等问题和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为了认真汲取教训,全面整改提升,现将有关处罚决定转发通报如下:

一、物料采供中心超额支付货款问题

x4年8至10月,物料采供中心在顶账支付倡源、两个煤业公司的材料货款时,因工作不认真、流程不完善、内控不严谨,导致对三个供应商超额付款,造成不良影响。根据有关规定,处罚如下:

1.郝,物料采供中心驻x煤业公司供应站会计,工作不认真,对账不及时,导致超额付款。处以500元罚款。

2.张,物料采供中心驻倡源煤业公司供应站会计,责任心不强,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导致超额付款。处以500元罚款。

3.郭,物料采供中心计划结算部会计,对超额付款负主要责任。处以1000元罚款。

4.温,物料采供中心驻x煤业公司供应站站长,对工作差错、超额付款负管理责任。处以800元罚款。

5.赵,物料采供中心驻倡源煤业公司供应站站长,对工作差错、超额付款负管理责任。处以800元罚款。

6.常,物料采供中心计划结算部部长,对工作差错、超额付款负管理责任。处以500元罚款。

7.田,物料采供中心负责人,对工作差错、超额付款负主要管理责任。处以x0元罚款。

二、x煤业公司化定诚违反工资分配方案问题

x煤业公司机运队负责人化定诚在9月份的工资分配中,违反工资分配方案,在本队3名员工当月工资分配中分别虚增300元,10月份以1350元购买打印机一台。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化定诚严重警告处分,扣减本人年收入的8%,一年内不得提升职务。

三、x煤业公司茹海宾等人交通肇事违法问题

x4年4月中旬,x煤业公司准备队员工等四人下班后驾车参加酒宴,返家途中发生交通肇事。11月初,介休法院分别以交通肇事、包庇和毁灭证据罪,对四人判处有期徒刑。根据有关规定,处罚如下:

1.解除等四人劳动合同。

2.茹,准备队负责人,对茹海宾违法行为包庇、隐瞒,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扣减本人年收入的8%,一年内不得提升职务。

3.温,调度室主任,对下属疏于管理,未能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处以3000元罚款。

4.贾,生产副总经理,对下属疏于管理,未能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处以x0元罚款。

5.宋,总经理,日常管理不到位,处以1000元罚款。

集团所属各单位、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全面加强内部管理,严抓劳动纪律和工作作风,严查各种违章违纪行为,营造健康规范的工作秩序和良好氛围。全体任职人员和广大员工要认真汲取以上违章违纪行为的教训,对照检查,自我反思,自我整改,自我约束,自我提升,更好地担当起职责,肩负起使命,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为xx集团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注入正能量、做出新贡献。

特此通报,传达到全体员工。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x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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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员工处罚通告模板参考

范文类型:通告,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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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员工:

装配部员工于20xx年12月30日早上上班时,不服从主管生产安排,在车间言语顶撞主管,任意哄抢配件,违反公司车间管理制度,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公司员工于20xx年12月30日,在车间不顾经理身份,大拍桌椅,言语恐吓主管。虽事后向当事主管赔礼道歉,为消除其对公司不良影响,严肃厂规厂纪,给予记大过处分。

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遵守公司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工作纪律,努力提升工作技能,争当优秀员工,争取公司嘉奖。

工厂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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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质量处罚通知范文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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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部处、各位老师:

20xx年3月19日晚22:20,从望江校区驶往江安校区的长运公司校园车队川AN3501客车驾驶员与我校教师因停车问题发生口角并导致肢体冲突,后经保卫处与治安民警调解处理。随后,22:40从望江校区驶往江安校区的长运公司校园车队川AM6083客车驾驶员因停车争议将仍有我校一名教师乘坐的客车停放在东南门停车点不予理睬,后经保卫处现场处理并送该名教师返回文星花园。后勤管理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负责人员前往江安校区,并责令长运公司校园车队负责人同时前往处理。在达到江安校区后,两名教师均已返回住处,后管处人员与两位教师电话联系并了解了情况,同时与两名当事的司机进行了沟通。次日,后管处召开紧急会议并约见长运公司负责人,提出严肃处理两起事件,处理相关责任人,向两名当事教师道歉并赔付相应损失,加强服务质量整顿,落实服务要求。长运公司迅速对当事司机进行处理,其中一人开除,另一人留队察看,并处以经济处罚

该两起事件充分暴露出长运公司校园车队个别司乘人员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态度差,对我校师生需求表现冷漠,缺乏人性化意识,管理人员缺乏处置突发事件的有效沟通机制等问题,在学校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根据我校与长运公司相关协议及会议决定,我校对该两起服务质量事故作出严肃处理,并向全校师生作出如下通报:

1、要求长运公司对两名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详细处理内容报我校备案。

2、针对两起事件,对长运公司分别作出600元和800元的经济处罚,共计14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敦促长运公司向当事老师诚恳道歉,并作出相关经济赔偿。

4、要求车队管理层高度重视服务质量,要求长运公司立即进行服务质量整顿,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对一线管理人员及驾驶员开展服务质量专项培训,强化服务意识,要求服务标准上墙,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5、后勤管理处将切实加强对校园交通服务的监管,维护师生利益,不断促进长运公司服务质量的提高和服务态度的转变,后勤管理处增设24小时校园交通车服务、监督、投诉电话:699565。

特此通报

后勤管理处

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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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质量处罚通报范文

范文类型:通报,全文共 3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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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贯彻落实总局“两个专项活动”的有关要求和支局长在半年总结会上的指示精神,保证口岸卫生处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推进此项业务的科学发展,总局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口岸卫生处理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开展情况

5月份,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质检卫〔20xx〕281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直属局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按照监督检查打分表对有关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于7月31日前上报自查工作报告以及年度质量分析报告(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文件下发后,各直属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制定方案和计划,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工作。9月12日至20日,总局在各局自查的基础上抽调系统内专家组成6个检查组,抽取12个直属局对其自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组按照评分表的要求,通过召开见面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对、理论测试、随机检查等方式,共检查了12个直属局、22个分支机构及13个卫生处理单位(22个作业点)的工作情况。

二、监督检查结果

按照监督检查评分标准,被检查单位分为两类:一类为监管单位,包括直属局及其分支机构,得分90分(含)以上为良好, 70分(含)到9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一类为卫生处理单位,得分80分(含)以上为合格, 60分(含)到80分为限期整改,60分以下为停业整顿。在抽查的12个直属局中,宁波、厦门两局评定为良好,其余评定为合格,无不合格;分支机构中宁波北仑局、大榭局及厦门海沧局3个局评定为良好,其余评定为合格,无不合格;卫生处理单位均评定为合格。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147项,均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好的经验及做法

督导检查过程中特别是总局抽查过程中,检查组发现、总结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进一步总结、巩固和推广。一是宁波局通过提前申请,处理、查验前置判定,将需处理集装箱卸船时直接处理,不但提高了卫生处理贡献率(从20xx年的75.7%上升到20xx年上半年的87.1%),还大大节省了通关时间和移箱费用(平均缩短通检时间2至3天,平均降低物流运营成本3500万/年)。二是黑龙江局定期召开卫生处理工作研讨会,加强了卫生处理监管部门与从业单位联络沟通,推动了卫生处理工作的发展。三是厦门局充分利用和发挥电子检验检疫系统优势,把对入出境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快件等的检疫查验和卫生处理要求转化成电子指令,实时维护到集中审单系统中,极大提升了口岸卫生检疫工作的电子把关和业务指导水平,该局还组织开发了“口岸卫生处理从业人员在线考试系统”和“卫生处理业务上报系统”,进一步规范了卫生处理从业人员岗前培训考核工作,提升了卫生处理监管工作质量。四是深圳局自主研发的“闸口自动化查验与消毒处理系统”,具有全自动配药、全自动箱体外表面和箱内消毒处理、视频监控、远程操控等功能,实现了卫生处理的高效率、零间断、绿色环保及自动统计。

四、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监督检查,查找出了口岸卫生处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体制方面的问题。由于体制上的原因,检验检疫机构目前仍然是按照差额预算管理,各局必须自行筹措部分经费用于维持机构的正常运转,而作为经营服务性收入的重要来源,卫生处理单位成了各局创收的重要途径,导致部分单位对卫生处理的定位产生偏差,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成本核算,只顾产出不顾投入,不用药、少用药的现象还较为普遍,用于质量控制、效果评价的设施设备如残留检测仪等存在缺失。另外,卫生处理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专业人员比例较低,许多人员没有专业背景,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理论考试中成绩最好的100分,最低的只有60多分,执法和管理意识缺乏。

(二)认识方面的问题。一是不能正确认识把关和服务的关系。近年来,口岸出入境业务量大幅度增加,货主基于成本考虑,都希望能快进快出,而卫生处理需要有一定时间才能达到处理效果,快速通关与卫生处理之间的矛盾日益突现,部分单位不能正确把握把关和服务的关系,过度提倡服务,未认识到卫生处理是卫生检疫技术执法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技术支撑,迁就货主或代理单位,在处理方法选择上片面强调时间和效率,忽视对处理效果的评判,影响卫生处理工作质量和安全。二是不能正确认识质量分析和效果评价的作用。质量分析和效果评价是保证和提升卫生处理工作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按照总局要求,各局需对卫生处理工作进行质量分析并提交年度质量分析报告,但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局对此项工作并没有足够重视,许多局的质量分析报告写成了工作总结,缺少数据对比、原因分析、存在问题、问题剖析、解决思路等要素,针对性及指导性较差,效果评价方面也是如此,大多数单位仅仅停留在审核用药量和监督操作过程上,浓度检测、残留检测、微生物杀灭率检测等开展范围不广,频次较低,许多单位未配备必要的浓度和残留检测仪,或检测仪器未及时校准,大部分局未配备或指定卫生处理实验室。

(三)规范方面的问题。现行法律法规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部分行业标准针对性、指导性较差,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未能完全、有效覆盖工作的各个环节,无法规范工作的全过程并提供足够支持,加上各局习惯于延续以往的固定做法,导致目前卫生处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依据不充分。部分陆路口岸卫生处理主要是对车辆外表面进行喷洒,形象较好,但细究处理依据,大都较为含糊,航空器消毒也是如此,处理缺乏充分的依据,很多只是笼统的以“来自疫区”带过,表述不清楚、不严谨。二是处理方法不科学、不统一。对同一来源地的同类货物,不同口岸的处理方法不同。个别局处理工作针对性不强,措施单一,对废旧物品(如废纸)进行喷洒消毒而不是熏蒸处理,不能有效地除虫、除鼠,处理效果较差。三是档案文书报告等不规范。卫生处理通知书填写不规范、不严谨,主送单位、指证判定、处理依据、处理目的等错误或者含糊,有的甚至前后矛盾。药品使用中涉及的原始记录填写不一致、不完整或原始记录不全、缺失。自查工作总结报告质量不高,个别局不能按时上交。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对卫生处理工作的认识。

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领导指示精神,扭转定位偏差,切实将卫生处理工作作为卫生检疫技术支撑加以强化,提升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要求。二是要积极配置残留检测仪等效果评价设施设备,保证每个有卫生处理业务的口岸都能够开展必要的效果评价工作。三是要加强监管人员配备,提高专业人员比例,各卫生处理单位的管理层要配备较高比例的专业人员。四是要认真落实质量分析要求,积极开展高质量的质量分析工作,使之成为指导工作开展的重要基础。五是鼓励各局建立和指定卫生处理实验室,为效果评价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

(二)认真落实整改要求。

一是要认真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分析产生的原因,确定整改措施。二是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进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保证整改效果。三是按时上报整改工作报告,各局特别是被检查的局要在12月底前上报整改工作报告。

(三)加强卫生处理监管。

一是总局将进一步制定完善工作规范,梳理修订行业标准,加强教育培训。二是各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处理工作的监管,严格卫生处理工作依据,确保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范、合理。三是各局要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处理对象科学选择处理方法,保证卫生处理工作效果。四是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档案文书管理,保证工作记录、单证、报告等真实、准确、规范、科学。

(四)严格自查工作。

一是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在各自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二是要及时对自查工作进行总结并按时上报报告。三是要切实提高总结报告质量,报告至少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检查的结果、结论、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五)加强培训和交流。

一是要严格落实培训要求,制定相关培训制度,重点加强对各级卫生处理监管人员的培训。二是要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三是各直属局特别是沿海局和内陆局间要加强横向沟通和交流,分享好的经验和做法,实现信息和资源的共享,促进口岸卫生处理整体水平的提升。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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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员工考勤处罚的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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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严格遵守考勤、请、休假管理程序,每日上班有指定人员考勤,外出办事要请假。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脱岗、串岗、空岗。

第二条 员工要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第三条旷工处罚规定

(一)公司部门经理或主管,当月有旷工记录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内的(包括1个工作日),扣除2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2、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上不足2个工作日,扣除4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3、月累计旷工2个工作日以上内不足3个工作日,扣除6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4、月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相关待遇后作辞退处理。

5、年累计旷工8个工作日以上的,扣年终各项奖金交作辞退处理。

(二)公司普通员工或实习员工,当月有旷工记录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内的(包括1个工作日),扣除1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2、月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以上不足2个工作日,扣除2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3、月累计旷工2个工作日以上内不足3个工作日,扣除3个工作日应发工资。

4、月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相关待遇后作除名处理。

5、年累计旷工10个工作日以上的,扣年终各项奖金交作辞退处理。

第四条 员工迟到、早退处罚规定

(一)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按当前的作息时间为准。部门负责人或主管违反规定的应自觉接受以下处理: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20元;

2、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的,扣30元;

3、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50元;

4、迟到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5、迟到60分钟以上9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普通员工或实习员工违反考勤作息时间规定的,应自觉接受以下处罚。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10元;

2、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的,扣20元;

3、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40元;

4、迟到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5、迟到60分钟以上9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三)公司员工在当月内迟到与早退的累计时间超过10小时,则扣除当月工资及相关待遇后作辞退处理。

第五条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如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

?员工当月迟到与早退累计三次扣100元,累计五次扣发全部绩效奖,旷工一次扣全部绩效奖。

第七条上班时,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100元。再经发现,扣除300元。

第八条员工外出办事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九条因工作需要积累工时工休,一般应在当月补休。如确因工作一时不能安排补休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可适当推迟,存休假期可一次性进行但不得超过五天。员工调动工作,原则上不能将积累的工休延至新的工作岗位。

第十条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或无法安排休息的人员,须经总经理批准核准,以补发加班费的形式予以补偿。

第十一条代(调)班如出现问题应作本人考勤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经呈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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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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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人: / 性别 / 身份证号 /

住址: /

被处罚单位名称:xx市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应 地址:xx市

本机关现查明:滁州市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 “祥生·十里”小区在未取得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情况下擅自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以上有 滁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出具的建工函【20xx】440号《关于对“祥生·十里”违法建设行为调查处理的函》、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预算书》等证明。

对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被处罚人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 工行滁州琅琊支行 银行(户名 滁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 000 )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滁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 滁州市南谯区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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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对员工处罚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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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处理决定

公司全体:

经公司调查确认,一战区业务主管王进再同事,在其工作期间,通过两个备案客户将公司货物调出,以货物自提的方式,将货卖给公司未知的第三方,然后通过个人账户将款转回公司。该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经公司调查确认后,王进再主管承认该行为属实。王进再主管的行为触犯了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红线,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本应做出开除处理。但鉴于行为发生后,其认错态度诚恳,愿意主动承担责任,并保证不会再犯。结合其在司多年的贡献,公司领导层经过讨论后,进行如下处理:1.王进再主管记公司黄线一次,如有再犯,则做开除处理。2.对王进再主管处以罚款20xx元,取消当月个人冠军的角逐资格。3.一战区总监对下属负有监督管理不利的责任,进行公司通报批评一次。 此类事件伤害到公司运营的根本,公司对此类事件一直进行严肃处理。希望各位员工珍惜平台,严格遵守公司制度。

先跑科技综合部

20xx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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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员工穿拖鞋处罚通告

范文类型:通告,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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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员工:

为规范员工管理,保障文明生产,维护公司整体形象,给参观来访的客人留下良好的印象。即日起:公司所有员工严禁穿拖鞋上班工作(允许穿凉鞋)。以上通知由保安监督执行,如发现穿拖鞋上班的员工,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警告”处罚;从第二次起,每发现1次,给予“警告”处罚1次。

各部门主管有宣导教育和管理监督的职责,行政部将按部门统计员工的违反情况,并张贴公告。望全体员工引起足够的重视,杜绝穿拖鞋上班工作。

特此通知!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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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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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生:

我局执法人员于20xx年03月18日01时05分在东莞市凤岗镇金凤凰顺成酒店路口巡查发现,你使用粤SJ260W小型轿车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非法营运,违反了《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你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元)的处罚决定

经核查,由于文书送达程序有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为此,我局决定撤销原作出及已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粤东交罚[20xx]01723号),重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制作相关文书并送达你处。由于你拒收我局邮寄送达的撤销文书的通知,依据《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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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处罚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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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处罚依据 发出单位 工程承诺书、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及罚款条例 受罚个人 事由:1、不服从管理人员作出的进度安排。 (扣 100 元) 2、多次不接听电话,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工程施工及联系。 (扣 200 元) 3、多次催促仍不配合取样工作(扣 100 元) 。 4、无法在 9 月 30 日完成二层梁板验筋,(扣 1000 元)。

罚款原因

罚款金额 (元) 发单人 接收人

罚款时间 审批人 接收时间

注:本罚款通知单仅用于工程施工负责人,以上罚款金额将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本通 知单一式两份,发出单位一份,受罚人一份。受罚人拒收本单,并不影响本单的执行。如受 罚人对本罚款有异议,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出单位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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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5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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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xx市某商业有限公司;

住所:xx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

注册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销售:百货、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竹)、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装饰材料、电气机械、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古董)、医疗器械一类及二类无需许可的合法项目。(编者注:与本案无关经营事项此处省略)

20xx年10月22日,根据“大宝”商标注册人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宝公司”)投诉,本局派遣执法人员对成都某商业有限公司××购物广场依法进行检查,发现其正在销售的“大宝SOD蜜100ML”涉嫌商标侵权。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将各卖场正在待售的产品召回待检。

20xx年lO月27日,本局对当事人依法立案调查,并于当日及20xx年10月31日在当事人配送中心依法扣留其从各分店下架召回的“大宝SOD蜜100ML”20857瓶(其中现场提取证据26瓶)。

经查,当事人于20xx年9月20日同成都A贸易有限公司(已移交公安机关调查,以下简称“A公司”)签订了“大宝SOD蜜100ML”商品购销合同,于20xx年9月28日、20xx年9月29日从A公司购进“大宝SOD蜜l00ML”40000瓶(进货单价6.8元/瓶,共计货款2720xx元),并将上述商品分配到成都、自贡、泸州地区的13家分店进行销售,销售均价为7.786177元/瓶。至本局调查时止,共计销售17347瓶,销货款135066.8元;损耗l796瓶;库存及下架召回20857瓶。当事人确认已销售的17347瓶商品与库存及下架召回的20857瓶商品为同期购进相同批次商品。

调查证明,A公司提供给当事人的相关资料中,所谓“大宝公司”《授权书》为虚假;所提供绵阳B日化商贸公司出具的“证明”资料为虚假;所谓供货商“绵阳B日化商贸公司”根本不存在。A公司没有按当事人的规定提供“大宝”商标注册证确认文件。当事人虽称看到过“大宝SOD蜜100ML”,商品商标注册证,但未存查,且至今不能向我局提供。

“大宝”商标是1995年4月7日,经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在第3类肥皂,香皂及其他人用洗洁物品,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去污粉,化妆品(不包括动物用化妆品),碾磨用材料及其制剂,香料,精油,牙膏,牙粉,熏料,动物用化妆品等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号第738399号,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大宝”注册商标于1999年1月被国家工商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当事人在××购物广场待销售及从各卖场下架召回的上述20857瓶“大宝SOD蜜l00ML”商品,涉及20xx0912DA、20xx0821DB、20xx0912MA三个批号。经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20xx年lO月22、30、31日共4份鉴定报告书的鉴定,结论是全部为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证明上述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

1.20xx年10月22日、27日、31日现场检查笔录共4份,证明当事人正在销售“大宝SOD蜜100ML”、从各卖场下架回收“大宝SOD蜜100ML”入库后现场检查及鉴定的情况;

2.20xx年11月2日当事人(谭××)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购进及销售上述“大宝SOD蜜100ML”情况;

3.20xx年11月9日、20xx年11月12日、20xx年11月27日当事人(甘××)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购进上述“大宝SOD蜜100ML”及入场审查情况;

4.20xx年11月3日A公司员工王××询问笔录,证明A公司给当事人供货情况;

5.20xx年11月5日A公司法人郭××询问笔录,证明A公司购进及销售上述“大宝SOD蜜100ML”给当事人的相关情况;

6.当事人及分店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和销售网点情况;

7.当事人员工谭××、甘××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书,证明谭××、甘××代表当事人接受调查;

8.证据提取单及图片共9份,证明当事人销售上述“大宝SOD蜜100ML”商品和检查现场情况;

9.扣留财物通知书、财物清单、送达回证,证明本局对当事人销售涉嫌侵权“大宝SOD蜜100ML”商品20857瓶依法进行扣留;

10.鉴定书4份、鉴定人授权委托书,证明商标权利人对当事人销售“大宝SOD蜜100ML”商品进行鉴定的情况;

11.当事人提供的情况说明,证明当事人销售“大宝SOD蜜100ML”的数量、金额和库存情况;

12.当事人提供的验收单、付款单等相关资料,证明当事人购买上述“大宝SOD蜜100ML”商品的渠道和购货成本;

13.绵阳市B日化商贸有限公司证明,证明A公司向当事人提供的所谓大宝公司向绵阳B日化商贸公司的《授权书》及出具的“证明”与该公司无关;

14.大宝公司提供经确认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等,证明大宝公司享有“大宝”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大宝”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情况;

15.四川省绵阳工商局信息查询中心证明,证明绵阳B日化商贸公司未合法存在;结合证据十三,证明A公司提供给当事人的所谓大宝公司《授权书》为虚假,绵阳B日化商贸公司出具的“证明”资料为虚假;

16.成都C实业有限公司情况说明,证明当事人曾经从该公司购进、销售大宝公司生产的“大宝SOD蜜100ML”商品;

17.大宝公司提供的证明,证明成都C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为其成都地区合法授权经销商,结合证据十六,证明当事人应当对正常的“大宝SOD蜜100ML”商品的供货渠道有所了解;

18.成都市武侯工商局、成都市工商局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明当事人分别于20xx年2月、3月,因销售假冒化妆品受到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二)项所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根据本局依法调查,A公司法定代表人郭××的陈述和当事人采购部经理甘××的陈述,以及当事人从A公司取得的所谓《授权书》、《证明》、《产品质量免检证书》等资料都不是原件,且没有进行备案存查的事实,说明当事人在向A公司采购涉案“大宝SOD蜜100ML”商品时,没有进行严格审查就签订了合同并接受了货物。当事人作为大型知名百货超市,面向的是大众消费群体,应当建立和严格执行商品采购管理制度,更好地杜绝假冒商品流入社会,但却发生了假冒“大宝SOD蜜100ML”商品通过当事人的销售大量流入社会的严重后果。

鉴于“大宝SOD蜜100ML”化妆品在普通老百姓心目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当事人销售上述假冒侵权商品数量较大,销售面广,给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造成了较大损害,以及当事人曾在20xx年2月、3月因销售假冒“伊斯丽、欧莱雅、蝶妆、资生堂、凯芙兰”等化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本案发生后当事人没有主动向本局提交对公司进货管理制度进行整改的措施等因素,为警醒和帮助教育当事人,促进当事人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类似违法行为再度发生,本局认为应对当事人依法从重处罚。

本局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关于本解释所称非法经营数额的计算方法,认定当事人销售上述侵犯“大宝”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大宝SOD蜜100ML”商品的非法经营额为297463.10元。据此,拟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销毁假冒侵权“大宝SOD蜜IOOML”商品20857瓶;并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罚款,共计人民币892389.30元的行政处罚。

20xx年1月13日,本局按规定程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听证、陈述、申辩的权利。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本局于20xx年1月27日举行听证。

当事人在听证会上向本局提出了相关的陈述、申辩和要求。其理由如下:

1.该公司作为知名品牌商场、大型民族商业企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坚持守法、诚信经营,逐步建立了良好的商业信誉、并获得了多项社会荣誉,尽到了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2.在经营过程中不但建立了商品质量管控体系,并不断致力于完善与之配套的控制流程。本案的发生具有极高的偶然性,公司高度重视此案并必然进一步完善商品准入管理体系;

3.本案中由于涉嫌商品具有高度仿真性的特征,非专业机构的成都某公司根本无法辨别;

4.按照一般的标准及事实,在本案中该公司并不明知所售商品涉嫌侵犯他人商标权,从行为上来讲公司也不存在售假的主观故意性,在公司已经提供涉嫌商品的合法来源情况下,可免予处罚;

5.20xx年2、3月份的伊斯丽等侵权案件其实际的销售者并非成都某公司,在该事件发生后,公司已加强管理杜绝了侵权事件的发生。

本局认为:1.当事人销售侵犯“大宝”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大宝SOD蜜lOOml”商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

2.当事人作为大型知名百货超市,面向的是大众消费群体,应当建立和严格执行商品采购管理制度,更好地杜绝假冒商品流入社会,但在本案中存在审查不严的行为。如在听证中,该公司提交的“查询网页”(监管码查询结果)标明“您所查询的监管码是:20xx26044,该监管码已被多次查询”,并不能证明该商品为大宝公司生产;A公司提供的虚假“授权书”(复印件)载明:“兹授权绵阳B日化商贸公司为北京大宝系列产品在绵阳地区的指定经销商”也并非是对“A公司”授权,且“绵阳B日化商贸公司”未合法存在。这些证据材料反映出当事人的审查把关不严,未尽到公司应尽的审查义务,导致本案所涉大量假冒商品流入社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当事人称由于本案所涉商品具有高度仿真特征,非专业机构的“成都某公司”根本无法辨别,但商品的高度仿真性并不能作为排除商标侵权行为的依据,且大宝公司鉴定报告内容注明:涉案商品“所用包装材料与本公司正品所用有异,如电子监管码、字型与本公司正品所用不同,上述产品所用瓶体亦非本公司所用,存在多处差异,如瓶盖质感硬度与本公司不同,综上所述以上产品为侵犯我公司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产品”。

4.当事人称其不存在销售假冒商品的主观故意性,但当事人已实际造成了大量销售该批侵犯“大宝”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事实后果,该行为已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二)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

5.20xx年2月、3月,成都市武侯工商局、成都市工商局分别以销售假冒“伊斯丽、欧莱雅、蝶妆、资生堂、凯芙兰”等化妆品对某公司进行过行政处罚,当事人辩称该行为并非其所为,但正说明当事人对以其名义销售商品的管理制度存在漏洞。

综上所述,当事人销售侵犯“大宝”注册商标专用权“大宝SOD蜜100ML”商品的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二)项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部门处理。工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lO万元以下。”以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各级工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鉴于当事人在本局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意见后,向本局提出其已充分认识到该行为的严重性,健全了相关制度,保证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把好质量关,并考虑到当事人对成都市的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召回全部售出商品),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销毁假冒侵权“大宝SOD蜜1OOML”商品20857瓶;

2.处以非法经营额2.5倍罚款,共计人民币743657.75元(柒拾肆万叁仟陆佰伍拾柒元柒角伍分整)。

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工行春熙路步行街支行(户名:市级政府罚款收缴账户;开户行:工行春熙路步行街支行;账号:××××××;单位代码:××××××)缴纳罚没款。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四川省工商局或成都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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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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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法人代表: 性别: 年龄: 联系住址: 电话:

你(单位)超预售许可面积销售商品房一案,经本单位依法调查,现查明:(违法事实与证据)你(单位)罗浮苑小区于20xx年取得该小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面积为62436M。经查,该小区从取得预售许可至20xx年3月份,共销售房屋面积76441.64 M,超出预售许可面积14005.64 M,属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进行销售商品房行为。本单位认为:你(单位)此种行为已违反《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222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行政处罚法》第23条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必须于年 月 日前改正上述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现要求你(单位):1、于年 月 日前将罚款交至,(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2、于年 月 日

前履行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的,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承办部门:

执法人: 审核人:签发人:

签收人:签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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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损坏处罚通告怎么写

范文类型:通告,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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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各职工:

X年XX月XX日中午,XX厂XX班在集团公司大门外的小道上偷拔公司刚栽种的太阳花,该行为违反了公司当前的绿化保护制度。近年来,公司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以崇高的历史使命感、责任感,密切关注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将环境保护列为公司发展的重中之重,同时通过自身不断努力,结合企业实际,全面规划、分步实施,进行厂区绿化、美化。追求社会、环境、经济效益最大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然而恶意偷拔厂区绿化树木,是对公司当前环境美化制度的漠视和公司形象的破坏,同时也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不尊重,其性质非常严重,为了提高全体员工对绿化环境自觉保护花木的意识,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罚款XX元,并通报批评,以观后效。同时,请公司各位职工引以为戒,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并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使企业早日成为绿荫怀抱,林木成行,草花相映的花园式工厂,共同分享可持续发展之路的丰硕成果。

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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