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协议书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 ,职务: , 职称:________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 ,职务: ,职称:________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
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
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
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
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
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1
1、劳务分包人义务 1
1.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
1.
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
1.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
1.
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
1.
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____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
1.
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
1.
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
1.
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
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
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1
2、安全施工与检查 1
2.
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
2.
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1
3、安全防护 1
3.
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
3.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
3.
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1
4、事故处理 1
4.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
4.
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1
5、保险 1
5.
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
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
5.
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
5.
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
5.
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
5.
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1
6、材料、设备供应 1
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
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
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1
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 %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1
7、劳务报酬 1
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
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通用版合同
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
7.3 采用第
(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_______ 元。 1
7.4 采用第
(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 元。 1
7.5 采用第
(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 元。 1
7.6 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
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
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
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1
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
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 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_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_ 元; …… 1
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
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2
1、施工变更 2
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 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
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
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
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2
2、施工验收 2
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
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2
3、施工配合 2
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
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
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
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
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2
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
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
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
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2
5、违约责任 2
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
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
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 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
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____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 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 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
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
6、索赔 2
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
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
6.3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
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
(3)、
(4)规定相同。 2
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2
7、争议 2
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
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
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
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2
9、不可抗力 2
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
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
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
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2
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3
1、合同解除 3
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
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
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
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3
2、合同终止 3
2.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3
3、合同份数 3
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执 份,劳务分包人执 份。3
4、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生效。
附件
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
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
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 政 编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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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基础与主体工程的施工建设(不包括水、暖、电、钢筋、木工的施工)和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零星工程。
四、工程工期:本工程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的次日起开工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工期为 天。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 元(从合同总价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方可顺延工期。
五、 质量要求:
严格按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施工。甲方指导现场管理代表及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并作违约处理:
1.拒绝或干扰甲方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的;
2.工程或其它局部工程验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后仍然不合格的;
3.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
4.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施工过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挥的;
乙方因违反上述5条而被终止合同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条决算后,乘以80%作为应付工程款,其余20%作为弥补甲方损失,并处没收全部合同履约金。
六、 单价:
1、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以上已说明的工作内
2、计算方式:按主体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为计算
3、质量、安全、进度、文明为乙方承包范围内所必须达
4、结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计算。
七、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大轻包方式及包人工、包工具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1.乙方自带一个月生活费,次月开始每月15日结算上月工资,按完成工程量的50%付款:工程款的45%结构封顶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办理结算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
2.乙方不得因甲方工程款不到位而停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对于未按本合同条款所增加的任务单金额均给予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4.乙方需上缴的人身保险 元,由甲方代扣代缴。
5.政府规定的各种有关务工所需的各种证件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本工程式由甲方按工程式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乙 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各种材料的限额领料手续,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乙方施工中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各材料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应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战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本工程工人自 年 月 日进场施工,确保甲方总体进度计划。在工种衔接上,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乙方无特殊原因造成工种衔接上的脱节,要赔偿一切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人员的信宿、就餐等问题(费用由
乙方承担),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的指导、监管。
5. 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 ,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本工作。
5.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现场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三、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此协议书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可另行约定。
十五、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或不按时支付工程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利率,并按拖欠金额量向乙支付每日 %0的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工期。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七、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其它:
1.乙方进场后,乙方不能履行约定的文明、安全、进度、质量的规定,则甲方有权扣除款项作为甲方经济损失。
2.甲方付给乙方承包价格中含合同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福利、医疗费等一切费用。
3.工伤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等保险费均包含在乙方单价中,不得向甲方另行计算。
4.本合同解释权属甲方。
十九、本合同自签定后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行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建设后续工程分包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部分工作量的施工。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通信工程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双方就工程分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作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 期:
4、施工范围:按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中相关工序确定的范围施工
5、主要工作量:见附件三
二、合同价款
本工程的施工费分包合同价款预算暂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最终结算以客户方(“客户方”指与甲方签订主包合同的签约方)审定后的工作量为准。
三、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甲方收到客户支付的包含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的工程款后,通知乙方。
2、乙方在得到甲方的通知后尽快向甲方提供双方确认的“工作量结算单”和正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工作量结算单”和正规发票后,将相关费用汇至乙方账户。
3、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竣工验收证书及全套竣工资料正本一份,且甲方收到建设单位相应的工程款后,支付乙方除保修尾款外的最后一笔工程款。
4、乙方账户信息:
开 户 行:银行地址:户 名:账 户:
5、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总额已包含但不限于乙方为完成本工程发生的全部报酬和所需的全部费用,如人员工资、补贴、差旅、人身意外保险等。
6、若根据本合同“乙方职责”和“违约责任”条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违约金。
四、甲方职责
1、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结算方式的规定执行,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按相应工作量支付乙方承包款。
2、对乙方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进行审核备案,同时视工程进度对乙方进行施工检查、指导。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指导意见,对甲方提出的施工问题进行及时、有效地整改。
3、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时,有权令其返工整治。如乙方不听劝阻或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拒付工程款、终止本分包合同、另行组织施工队伍完成工程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等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上措施视情况甲方可选择适用一种或多种。
4、对于乙方不履行合同职责义务时,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和终止本分包合同。
五、乙方职责
1、编制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并交甲方审核备案,并要在工程开工前将施工计划送交建设单位。
2、乙方应负责线路沿途各方面及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组织好施工现场人力、物力的调配使用 ,并要对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完全责任。
3、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其它原因在履行合同期间,造成的工程区域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严格执行国家对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和施工噪音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负责现场安全保卫、整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同时按有关具体规定进行处臵。交工前清理现场,要达到无污染,无垃圾。
5、负责设备、材料的清点、保管和使用。工程结束时,应将工程余料、设计中的备、附件、维护料等清点后移交建设单位处理。
6、乙方委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负责与各方联系,汇报工程情况和进度,办理签证、结算和工程移交等。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满足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所有合理要求,并承担施工单位应承担的 全部责任和义务。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会审纪要的有关规定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并定期汇报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如确有必要修改设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 经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统一批准后方可实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技术资料必须按建设单位方要求的统一标准编制;并提供给甲方工程所需完整的竣工资料正本一份。
9、乙方在代维和保修期内必须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10、对于工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汇报。
六、工期顺延
如遇下例特殊情况,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代表签证同意后,工期可以顺延:
1、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乙方必须在开工前递交书面报告,确认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情况)。
2、在不包料的情况下材料、设备未能及时到货而无法保证施工需要,或因发现短缺、损坏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施工的。(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向建设单位递交书面报告。)
3、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4、乙方未能履行职责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而且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工程说明文件和国家要求的通信设备安装工程规范和验收标准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乙方应按规范要求,承担所有返修工作并且费用全部自付。
2、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按甲方提出的统一标准提供全套竣工技术文件和竣工图纸正本一份,交付甲方。
3 、工程竣工后,乙方需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后,自建设单位终验合格之日起由乙方负责保修。如在保修期内甲乙双方因故停止合作,乙方应继续负责并完成保修工作。
八、违约责任
1、由于天灾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的工程损失,按国家相应的规定办理。
2、因乙方违反施工规程或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损失金额作为乙方对甲方的赔偿,并扣除相当于损失金额30%的处罚金,作为对乙方的处罚。
3、因工程质量问题出现纠纷,纠纷未最终确定责任方时,甲方有权视情况暂扣应支付给乙方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款项。
九、合同补充条款 (如下空格不够可另加页)无
十、争议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其它条款不清原因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其它
1、合同正本三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并办理补充手续。
3、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和保修期满结算后终止。
4、和本合同相关的一切函件,均向双方在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发送,以传真形式发送的,自对方确认收到传真件之日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发送的,自快递发送5日后,视为送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工程分包合同范本
甲方(全称): (承包人)
乙方(全称): (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建设方”)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小写: 该合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该弱电工程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正常使用、包各种税费、包各种竣工资料的移交等。 。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 年 月 日进场,具体开工日期以正式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 年 月 日竣工,具体以开工日期顺延 天。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暂定为: 天,具体天数以建设方、甲方的书面要求为准。
四、工期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甲乙双方约定为: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弱电工程招标文件;
3、乙方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付款及结算方式之外的与该部分弱电工程相关的总包合同文件条款;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和乙方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并送 备案后本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钢结构主体工程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公司劳务管理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楼涉及的钢筋分项工程(详见施工图纸)。 基础部分:砼垫层以上(包含砼垫层)、各种基础构件(包括塔吊基础)钢筋安装。
主体部分:钢筋:制作、绑扎、接头连接、半成品编号、堆码、场内运输等。 铁件、预埋件:制作、安装、预埋、焊接。
具体工作内容:
1钢筋料表的编制。
2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或返工重做。
3施工规范及常规要求。
4材料场内运输、装卸。
5钢筋的下料、弯钩、加工成型、绑扎、标识排制按。
6钢筋的除锈、污物的清理。
7成型钢筋的连接及焊接。(包括: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
8每道工序钢筋绑扎完成后,对该施工区域内的现场清理及堆放。
9与其他工种的配合施工。
10施工中所需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及退场搬运。
11文明施工要求的场地整齐、清洁及机械保养等工作。
12钢筋分类、分规格上架堆放整齐(现场甲方如有机械设备将给予适当协助,若无乙方需人工搬运至钢筋分类架上),材料标牌标色的悬挂,场内整洁等工作。 13原材料、成型钢筋必须分类、分规格堆放,长于40㎝的废钢筋必须与其它废材分类集中堆放。
分包方式:包清工;包辅材;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 具体分包单价为:钢筋工程 元/平方米(所有钢筋工程量均按建筑面积)、合同外发生的签证工按每工日 元结算(合同内的施工内容不产生签证工,包括材料的场内运输、安全/文明施工、整改、修补等)。
1、以上单价包含分项工程中的人工、小型机械机具、相关辅材(绑丝、焊条等)及手头工具、材料的场内按规定要求堆码及1000米以内的场内运输(运距超过1000米费用另计)、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清,料完场清,杜绝浪费材料、随地大小便、乱接乱搭、乱堆乱放、打架斗殴等有损工地形象及社会治安等现象发生,一旦发生上述情况,造成所有罚款、经济损失及责任由乙方一力承担。)
2、以上单价不包含大中型机械机具、垂直运输机械、周转材料、三钢材料、主材/专业材料费用。
二、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结束工作日期:正负零以上工期以 年业主工期要求和甲方的进度计划为准。 完工日期说明:
2.1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负责承担因工期延误带来其他施工班组的误工费、损失费、来自甲方的罚款和其他一切损失及责任。
2.2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好已完工程。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应同意顺延工期并承担乙方相应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延长。
三、质量标准
3.1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业主要求的合格质量。
3.2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依据。
3.3乙方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3.4 乙方在完成每一施工部位或工序后,必须经认真的自检互检合格后,方可报甲方核验。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3.5 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程成品负有保护的义务,如有损坏,乙方须自费修复至原状。钢筋绑扎完毕,应清除作业面内的杂物和油污。
3.6 本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以及中间隐蔽项目需验收,乙方应和业主房、监理方和甲方共同参加验收检查工作,对于验收检查中提出属于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整改,并承担全部费用。
四、材料及工用具
1、材料管理:
乙方进场后需及时上报阶段性的钢筋使用数量。
乙方领用工程用料必须经现场施工员填写“材料领(耗)料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到现场材管员处领(耗)用。
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辅材:绑丝、基础下焊条由乙方自购。
钢筋损耗不得超过1.5%,超出部分由承包班组负责材料费用。
2、工用具管理:
甲方提供垂直运输、切断机、弯曲机、对焊机、卷扬机(成套),现场及楼层固定电源箱。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工用具使用前由双方共同验收,双方确认验收合格后交由乙方保管使用,使用期间需做好工用具的清洁保养,工程结束时需完好移交给甲方。使用期间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自备移动电箱、电缆、照明灯具、扳桩、钢筋钩、钢筋剪刀(套)、切断机刀片(副)、标记笔,个人自备工具以及手套、雨衣、雨靴等劳保用品。所有涉及使用安全的工用具须经项目部安全员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自备工用具维修保养乙方自理。
五、甲方义务
5.1、组建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组,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方负责。
5.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
5.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5.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及现场施工所必须的楼层轴线、标高控制线保证施工需要。
5.6、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5.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六、乙方义务
6.1、乙方必须根据施工需要协助甲方施工现场的管理,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严查审查,所有施工人员的进出场必须报经甲方同意,并提交进场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劳务人员花名册一份,严禁安排非劳务人员花名册上人员进场施工,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1000元。未经甲方同意进退场的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他一切损失及责任一概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6.2、乙方作业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调配和管理,严格按甲方的技术、质量交底作业,做好质量自查及每道工序的自查工作,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查、评定。要求每一次交验合格率达100%。因违反操作规程、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和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6.3、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必须自备安全防护用品及其施工中需要的除施工电梯及塔吊外的操作工具。在施工期间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材料真正做到落手清、工完料清、料完场清。如发生浪费现象,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以浪费材料款5-10倍罚款。
6.4、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对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贯彻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具体要求由甲方安全员交底)。作业人员进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若发现违规一次扣50.00元,累计达到3次者清退出场)对现有的工程量进行收方,按50%进行决算,按规定实施作业。
6.5、 工地内作业人员必须做到:讲究卫生、净化环境、减少疾病、不随地大小便,如有违反而被捉拿者处罚50-100元的罚款,卫生由此人打扫干净,并抓住下例违反者为止。
6.6、 工头要经常组织工人开会学习和宣讲一些法律、法规和工程的有关规定,不得有任何偷盗行为及打架斗殴、无衅滋事,如有人以身试法,必须严肃处理,偷盗处100元以上的罚款。打架一次各罚200元。
6.7、 实施作业人员,必须做到节约用水、用电及各种材料,如有违反者处以浪费材料10倍以上罚款。
6.8、 进入本工程的各个工种人员必须办理暂住证及岗位培训证,由甲方办理而费用由乙方自付,甲方垫资结帐时扣除。
6.9、 各工种人员应该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的审查,如计划生育,有人故意将非计划生育者带来工地,以打工为名做隐蔽者一旦查证落实请退场,造成的后果自负。
6.10、乙方必须按甲方施工进度和工作质量要求合理安排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如乙方未能满足甲方施工进度和工作质量施工或者丢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及无需经乙方同意委托第三方施工,第三方发生费用双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甲方与第三方的结算书以施工内容为准其价款无需得到乙方的认可。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无法满足施工进度计划或工程质量要求导致合同终止或中途退场,乙方所完成的工程款只按60%结算。
6.1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组织施工。保证工期,保证质量达优良,节约材料,杜绝浪费,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创文明施工现场。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不得隐瞒。应及时通报甲方,待甲方会同有关部门作出处理方案后及时处理不留隐患。负责施工现场各自的值勤保卫,严禁外单位人员、小孩进入现场。
6.12、乙方需自行承担乙方人员生、老、病、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13、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乙方如果不经甲方同意单方面中途退场,所完工程量不予结算且甲方有权拒付保证金及未支付工程款
七 安全、文明施工
7.1、安全施工: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规章组织施工。
7.2、安全事故:若发生工伤事故,费用5000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份由乙方承担40%费用;对于人为地破坏安全防护设施造成的事故由责任人承担所有的费用及责任。
7.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注:(安全施工要求及安全事故责任处理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质量、文明施工责任书》为准)
7.4、文明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管理,保持现场整洁。及时清理、回收、整齐堆放各项材料,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每天打扫宿舍内外环境,保持现场整洁文明和生活区干净卫生。积极主动创建市文明标化工地。
7.5、未经许可工地严禁安排女工、家属工、突击工入场或入住,违者每人每日罚款1000元。如由此发生意外伤害及其他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6、承包班组统一着装(工作服),配戴统一安全帽。安全帽由甲方统一负责采购,费用由承包班组承担,工程结束后不退回。
八、事故处理
8.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分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8.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由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劳务报酬的支付
9.1、乙方与甲方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中间支付:(基础部分工程款包含在总工程款之内,不另行记取,仅作为基础部分进度结算),主体结构钢筋工程全部完成,统一按 元/㎡结算
(2)、正负零以上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付款,主体封顶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95%
(3)、主体竣工验收完,二次结构砌砖结束,并完成自身范围内全部维修工作后,工程款付至100%。
(4)十、施工变更
10.1、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对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的工程量,劳务报酬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0.2、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0.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非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甲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劳务报酬。
十一、合同终止
11.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支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合同份数
12.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十三、补充条款
13.1、本合同如有其它未尽事宜,甲方与乙方可另行协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篇5: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
(2)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
(5)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
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资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必须,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
1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_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
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_________.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价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6 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___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事故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过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_________.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 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
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租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发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
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 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应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并送备案后生效。
35.补充条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工程劳务分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篇6: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本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完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期:__________天。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1.本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工程预算书或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合同图纸;
7.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八、分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完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并与承包人共同就本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九、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其中,承包人____份,分包人____份。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本分包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承包人:_________(盖单位章) 分包人: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定义
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1.2 本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共同签署本分包工程的施工合同。
1.3 合同文件(合同):构成本分包合同的所有文件,即协议书中约定的组成本分包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协议书:是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明确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文件。
1.5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做的修改或补充。
1.6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7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中与承包人签订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中与发包人签订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9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中与承包人签订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和本分包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分包人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本分包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
1.12 整体工程: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总包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实施、竣工和修补质量缺陷的有关工程。
1.13 本分包工程:指分包人按本分包合同约定负责实施、完工和修补质量缺陷的整体工程内的有关工程。
1.14 永久工程:指按本分包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承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5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6 施工场地:指用于本分包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本分包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1.17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按第10.3.1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8 工期:是指在协议书约定的分包人完成本分包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1.19 完工日期:指第1.18款约定工程届满的日期。实际完工日期按第19.3款的约定确定。
1.20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23.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
1.21 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第23.2款中约定由分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
1.22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23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24 合同价格:指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分包工作后,承包人应付给分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本分包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25 质量保证金:指按第22.1款约定用于保证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1.2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3.适用法律
本分包合同适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北京市地方法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国家及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分包合同。
4.标准和规范
4.1 本分包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北京市规范、标准和规程。
4.2 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国家、行业和北京市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出现矛盾时,分包人应书面要求承包人予以澄清,除非承包人有特别指令,分包人应按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4.3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分包工程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国家、行业和北京市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最新版本执行。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工程预算书或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合同图纸;
(7)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
6.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关系
6.1 承包人应组织分包人就总包合同中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条款进行交底。
6.2 总包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发包人完成的工作,如果与本分包合同有关,承包人应及时督促发包人完成。
6.3 除本分包合同另有约定,未经承包人同意,分包人不应与发包人或监理人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7.图纸和分包人文件
7.1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日期和数量,向分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所提供的图纸数量无法满足施工需要时,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可自费购买或复制。关于图纸的其他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7.2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的文件,分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承包人。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8.承包人
8.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义务包括:
8.1.1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保证分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8.1.2 承包人应确保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许可、核准、报备等手续得到及时办理。
8.1.3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8.1.4 现场的准备和移交。
(1)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分包人提供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施工场地,以及与本分包工程施工相关的现场资料。
(2)承包人在向分包人移交现场前应完成现场准备工作。
(3)承包人应向分包人移交的现场条件见专用合同条款。
(4)承包人应承担与现场准备有关的上述工作的一切费用。
8.1.5 承包人应按第10.3.1项的约定向分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8.1.6 承包人负责整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对分包人的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分包人遵守关于大气污染和绿色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范围内各分包人的绿色施工进行统筹管理。
8.1.7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8.1.8 承包人应在分包人按合同实施完成本分包工程达到实际完工的标准,并办理本分包工程相关完工验收手续后,接收分包人交付的工程及现场。
8.1.9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见专用合同条款。
8.2 项目经理
8.2.1 承包人应任命承包人项目经理派驻现场,以行使和履行本分包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的权利和义务。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范围见专用合同条款。
8.2.2 项目经理所做出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均视为由承包人所做出。
8.2.3 承包人有权变更或撤销关于项目经理的委派。任何此类的变更或撤销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并在到达分包人时生效。
9.分包人
9.1 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包括:
9.1.1 分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分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9.1.2 分包人应严格按本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完成本分包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9.1.3 分包人应为完成本分包工程而设置合理可行的现场组织机构,并委派具备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除非获得承包人书面同意,分包人不得更换或撤回主要管理人员。
9.1.4 本分包合同下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岗位证书。
9.1.5 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9.1.6 分包人负责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分包人自行承担的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作,遵守关于大气污染和绿色施工等方面规定,贯彻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扬尘治理方案,确保用于开展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的资金得到有效使用,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材料和建筑垃圾,使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施工机械,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主体责任。
9.1.7 合同约定需承包人审批、认可的材料及工程设备、样本、文件或工作,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交承包人。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的任何批准、不批准或修改建议皆不会减轻或免除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
9.1.8 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9.1.9 在办理完工验收手续前,分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直至完工后移交给承包人为止。
9.1.10 分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见专用合同条款。
9.2 分包人项目经理在本分包合同履行期间,分包人应任命分包人项目经理常驻现场,以代表分包人行使和履行本分包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的权利和义务。分包人项目经理姓名及授权范围见专用合同条款。分包人项目经理做出的任何请示、函件或报审资料等,均视为由分包人做出。
10.工期
10.1 进度计划
10.1.1 分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报送承包人。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承包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为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
10.1.2 实际进度与第10.1.1项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分包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承包人审批;承包人也可直接向分包人做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分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承包人审批。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0.2 工期
10.2.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期中已包括政府规定的不可进行夜间或节假日施工因素等对工期的影响。
10.2.2 如本分包工程划分不同区段,各区段的工期见专用合同条款。
10.3 开工
10.3.1 承包人应在开工通知中确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分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分包人应按开工通知中确定的日期开工。工期自承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
10.3.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分包人不能按开工通知中确定的日期开工,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应赔偿分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10.4 暂停施工
10.4.1 因分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分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0.4.2 除第10.4.1项约定的因分包人原因及第28.1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且分包人无法通过调整工作安排减少损失,同时此暂时停工已造成分包人关键线路工作的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无法避免的损失,经承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应赔偿分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10.4.3 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分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承包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分包人无程不合格,承包人可随时发出指示,要求分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10.5 工期延误
10.5.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原因造成分包人关键线路工作的工期延误和(或)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承包人原因导致分包人不能按开工通知中的日期开工;
(2)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其他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的情况见专用合同条款。
10.5.2 因分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分包人按下列原则承担违约责任:
(1) 如分包人未能在工期内或按合同约定延长的期限内完成本分包工程,分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向承包人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总额不应超过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逾期完工违约金最高限额。逾期完工违约金将从按合同应支付或将支付给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或要求分包人偿还。
(2)分包人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不免除分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10.6 完工日期及提前完工
10.6.1 分包人应在工期内,或在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成本分包工程。实际完工日期按第19.3款的约定执行。
10.6.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得要求分包人在工期内提前完工。承包人和分包人约定提前完工并给予奖励的,奖励金额见专用合同条款。
11.工程质量
11.1 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分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1.2 如整体工程质量需要达到创优目标,创优目标及相关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分包人应确保本分包工程能够满足整体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的要求,并有义务配合承包人实现整体工程的质量创优目标。本分包工程合同价格中已包含了分包人所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达到质量创优目标相关要求并配合承包人实现该质量创优目标所需发生的相关费用。
11.3 承包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分包人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
11.4 工程隐蔽部位检查
11.4.1 经分包人自检确认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分包人应通知承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检查。承包人应按时到场检查。承包人未到场检查的,除承包人另有指示外,分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无论承包人是否到场检查,对已覆盖的工程隐蔽部位,承包人均可要求分包人进行钻孔探测或重新检验,分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经检验证明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11.4.2 分包人未通知承包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承包人有权指示分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11.5 清除不合格工程
11.5.1 分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承包人可随时发出指示,要求分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11.5.2 由于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合格造成的工程不合格,需分包人采取措施补救的,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12.试验和检验
12.1 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承包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分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条件、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12.2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承包人另有指示外,分包人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承包人,承包人应签字确认。
12.3 承包人对分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分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而要求分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的,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13.安全绿色施工
13.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和绿色施工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并承担政府主管部门因扬尘污染而给予责令停工等行政处罚所造成的误工、工期拖延造成的损失。
13.2 安全绿色施工其他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14.材料和工程设备
14.1 总包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在本分包合同中视为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对于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14.2 除第14.1款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外,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分包人负责采购、运输、保管。分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
(1)分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24小时前以书形式通知承包人,并提交制造商产品介绍说明、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一切所需的证明文件给承包人审核。
(2)分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的时间将材料和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由分包人自行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承包人不得指定制造商或供应商。
15.变更
15.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可向分包人做出变更指示,分包人应遵照执行。没有承包人的变更指示,分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15.2 变更估价的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16.合同价格及调整
16.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签约合同价。
16.2 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格的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6.2.1 单价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价格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见专用合同条款。
16.2.2 总价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格不再调整。合同价格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见专用合同条款。
16.2.3 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第16.2.1、16.2.2项以外的其他合同价格形式,具体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17.计量
17.1 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向承包人提交计量周期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分包人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内容和计量周期见专用合同条款。
17.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10天内完成对分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以确定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承包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分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分包人应协助承包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承包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分包人未按承包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承包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分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17.3 承包人未在收到分包人提交的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后10天内完成审核的,分包人报送的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分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17.4 关于计量的其他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18.合同价款支付
18.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时间、预付额度、工程预付款的抵扣起始时间和方式见专用合同条款。
18.2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进度款付款周期、程序、支付比例或金额支付工程进度款。
18.3 经承包人确认的合同价格调整(含因工程变更、索赔等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19.完工验收
19.1 本分包工程具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完工验收条件时,分包人可向承包人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
19.2 承包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分包人在完工验收前尚需完成的工作内容,分包人应在完成承包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承包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则视为工程完工验收通过。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通知分包人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办理验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19.3 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实际完工日期为分包人按第19.2款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或按该款重新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以两者中时间在后者为准)。工程未经完工验收,承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完工日期。
20.移交
20.1 当本分包工程办理了完工验收手续,即表明工程具备移交条件。移交工程的时间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
20.2 分包人未能如期向承包人移交工程的,应承担给承包人所造成的损失。
20.3 承包人无故未在第20.1款约定的期限内接受分包人移交本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应赔偿由此给分包人造成的损失。
20.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办理移交手续后,分包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拆除临时工程,直至承包人检验合格为止。完工清场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21.结算
21.1 本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
21.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工程完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核。
21.3 承包人确认完工结算报告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外的全部结算款项支付给分包人。
22.质量保证金
22.1 质量保证金的额度、支付时间和方式见专用合同条款。
22.2 缺陷责任期满时,分包人向承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分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承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分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分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分包人。
23.保修责任与缺陷责任
23.1 分包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出具质量保修书,明确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起始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23.2 分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缺陷责任期的起始时间和缺陷责任期的期限见专用合同条款。
24.违约
24.1 承包人违约
24.1.1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视为承包人违约。
24.1.2 承包人违约时,分包人可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承包人收到该通知后28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分包人有权暂停施工。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24.1.3 分包人按第24.1.2项暂停施工28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但分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分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24.1.4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4.2 分包人违约
24.2.1 分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分包人违约。
24.2.2 分包人违约时,承包人可向分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改正。分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责任。
24.2.3 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发出的整改通知后28天内,分包人没有采取可行的措施纠正违约,承包人可向分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可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承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分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承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分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25.索赔
25.1 承包人索赔
25.1.1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应在知道或应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向分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向分包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
25.1.2 分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合同约定商定或确定追加的索赔金额和(或)延长的缺陷责任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35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应从支付给分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索赔款项,或由分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四百八十七条约定执行。
25.2 分包人索赔
25.2.1 根据合同约定,分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在知道或应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分包人未在前述14天内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分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14天内,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分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
25.2.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合同约定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35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分包人。分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与当期进度款同期支付。分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四百八十七条约定执行。
25.3 关于索赔的其他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26.保险
26.1 分包人应充分了解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所办理的保险是否能满足分包人对于投保内容、保险金额等的要求,如果分包人认为不能满足要求的,应自费补充投保。
26.2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见专用合同条款。
27.担保
27.1 承包人要求分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分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分包人办理履约担保的费用已包括在签约合同价内。承包人是否要求分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及其额度、有效期的截止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27.2 承包人要求分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承包人应同时向分包人提交与履约担保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效期的截止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27.3 关于担保的其他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
28.不可抗力
2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28.2 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对方,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28.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双方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分包人设备的损坏由分包人承担;
(3)承包人和分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4)分包人的停工损失由分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承包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承包人承担;
(5)不能按期完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分包人不需支付逾期违约金。承包人要求赶工的,分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撤离施工场地。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9.争议
如承包人和分包人在履行本分包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协商或邀请第三方调解此类争议。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或通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第一种:向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第二种:向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图纸和分包人文件
7.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图纸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由分包人提供文件的范围、数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批复分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分包人提供文件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承包人
8.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义务包括:
8.1.4 现场的准备和移交
(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施工场地,以及与工程施工相关的现场资料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向分包人移交的现场应具备以下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9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项目经理:
8.2.1 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分包人
9.1 分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包括:
9.1.7 承包人批复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1.10 分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分包人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工期
10.1 进度计划
10.1.1 分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向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批复或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
10.1.2 分包人报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的期限:___________
承包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工期
10.2.2 各区段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5 工期延误
10.5.1(4)其他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的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5.2(1)分包人未能在工期内或按合同约定延长的期限内完成本分包工程,应按下列原则承担违约责任:
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逾期完工违约金最高限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6 完工日期及提前完工
10.6.2 承包人和分包人约定提前完工并给予奖励的,奖励的金额为:_________
11.工程质量
11.2 整体工程质量创优目标及相关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4 工程隐蔽部位检查
11.4.1 承包人检查工程隐蔽部位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安全绿色施工
13.2 安全绿色施工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材料和工程设备
14.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变更
15.2 变更估价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合同价格及调整
16.2 本分包合同价格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6.2.1 采用单价合同的,合同价格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2.2 采用总价合同的,合同价格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2.3 采用其他价格形式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1 分包人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周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4 关于计量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合同价款支付
18.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额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预付款抵扣起始时间和抵扣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付款周期、程序、支付比例或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完工验收
19.1 完工验收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2 完工验收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移交
20.1 移交工程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4 完工清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结算
21.1 分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和完整结算资料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承包人完成审核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3 承包人确认完工结算报告后,将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外的全部结算款项支付给分包人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质量保证金
22.1 质量保证金的额度、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保修责任与缺陷责任
23.1 分包人向承包人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期起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2 缺陷责任期起始时间:______________,缺陷责任期期限:______月。
24.违约
24.1 承包人违约
24.1.4 逾期付款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索赔
25.3 关于索赔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保险
26.2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担保
27.1 承包人____________(要求/不要求)分包人提交承包履约保证担保。要求分包人提交履约保证担保时,履约保证担保的额度为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保证担保的有效期的截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2 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效期的截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3 关于担保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不可抗力
28.1 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3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双方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争议
因本分包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分包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或者调
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第一种: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第二种: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0.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7:电力管沟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
工程名称:
甲 方: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 甲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乙方进场时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对乙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后监督乙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
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审核乙方报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9、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0、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
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在乙方进场后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二、 乙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3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做好本单位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对乙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报送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7、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8、负责依据JGJ46-88《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10、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需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2、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3、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
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甲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5、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6、严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__)84号文的规定,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
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必须在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从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8、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9、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1、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5~10万元,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乙方应向甲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2~5 万元。
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 奖励
1.1 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300元。
①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② 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③ 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④ 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
员。
2. 处罚
2.1 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罚款100-200元。
2.2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处罚款100-500元。
2.3 每周一上午无综合安全活动交底1次罚队组负责人300元。
2.4 无班组日志,每天罚款10元。
2.5专业工程师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项罚款50元。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罚款30元。
2.6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
年工、及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罚款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100元,并必须经补考合格方准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对该人员予以清退出场。
2.7 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及无证上岗罚款100元,非机操工操作机电设备罚款50-100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200元,不持操作证上岗罚款5元。
2.8 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队组负责人50-200元。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款10-50元。
2.9 对工人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30元,管理人员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
元,不服从管理加倍处罚。一个队中4人以上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队组500元(胸卡佩戴规定同安全帽)。
2.10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者罚款30-100元,一个队中4人以上高
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队组500-1000元。
2.11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作业的,罚款50-100元。
2.12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罚款20-50元。
2.13施工现场吸烟,无动火证动火或动火无看火人,罚款20-50元。
2.14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罚款50-100元。
2.15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专库、分开存放的,罚款100-500元。
2.16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的罚款20-50元。
2.17施工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未采用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罚款3000元。
2.18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需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罚款100-500元。
2.19机械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拉闸断电,对作业人员罚款50-200元;未派专人看管的,罚款50-200元,看管人员擅自离岗的,罚款50-100元。
2.20机电设备缺乏防护装置,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罚款100-200元。
2.21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操作规程挂牌的,每台罚款100元。
2.22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罚款100-200元。
2.23临边防护低于施工层限期不整改罚款3000元。
2.24私自采购合格分供方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
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柜、一二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的,对采购人员罚款1000元,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每例罚款1000元。
2.25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物资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对分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5000元。
2.26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罚款100-500元。
2.27 分包队队长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的,按本队人数10元/每人罚款。
2.28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搭设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罚款500-1000元。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罚款1000-20__元。
2.29发生伤亡事故、未遂事故24小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主管部门,每次罚款
1000-30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2.30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
业等,罚款50-200元。
2.31 对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100元。
2.32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500-1000元。
2.33对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项按100元罚款。
2.34 专业工程师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罚款30元。
2.35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负
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罚款1000-3000元。
2.36未按所在地《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的,每发现一人对其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
2.37对发生职业病未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200~500元。
2.38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锁、吊篮等)必须向甲方上报安全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未按规定上报的每项罚款200-500元。
2.39减少人为噪音扰民,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对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制造人为噪声的罚款200-500元。
2.40工完场清,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指定堆放地点,对乱倒垃圾者罚款50-100元。
2.41高空作业材料等物品每掉落一次对个人罚款100元,对队组罚款1000元。
2.42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⑴ 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⑵ 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⑶ 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
与建筑物拉接。
⑷ 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
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
⑸ 四口、临边无防护。
⑹ 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⑺ 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⑻ 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
⑼ 塔式起重机限位、保险有一项失灵。
⑽ 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
⑾ 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⑿ 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⒀ 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⒁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⒂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2.44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
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5万元,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乙方应向甲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5 万元。
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不计利息)。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执行。
五、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8:实用分包工程合同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及有关规定,顺利、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本工程,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承包范围及内容:
现甲方拟将杭州西力电能表制造有限公司内的所有土方、泥浆、场内短驳及回填承包给乙方。
四、 承包的范围及所涉及事项:
施工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开挖顺序开挖,严禁不听指挥乱开乱挖,施工中乙方若因为乱开乱挖而影响基坑安全性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施工中所需临时道路修建、路基板铺设等均由乙方自理,所有出土车进出场地乙方均须认真冲洗,因土方施工而造成的道路污染必须及时清理,若由此而造成的城管罚款等行政处罚均由乙方承担。晚间施工时,甲方负责大灯照明。甲方保持开挖土方干燥,必要时配合井点排水。
五、工程量及单价确认
土方开挖前,甲、乙双方一起测量原地坪标高,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开挖,挖方按实际开挖后基坑的几何尺寸进行结算。所挖土方必须经验收一次通过。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由乙方负责。单价:泥浆按砼方量1:3比例计算 土方 元/m3 泥浆元/m3 场内短驳/m3 回填/m3
六、周边关系的协调
乙方进场后,必须配合甲方及建设单位做好与周边居民关系的协调。
七、付款方式
完成全部工程量付总工程款的50%,余款四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八、安全生产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及规范施工,如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自身原因违章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一切由乙方自负,另外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异常情况或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汇报甲方安全员,否则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公司备案壹份。
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土方作业完成费用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专业分包合同范本
承包人(全称):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_______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 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
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 元,
小写:____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___年___ 月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年___月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 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 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 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 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
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后生效。
承包人:分包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篇10: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_合同范本
总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____________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________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____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月付清。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实行单方平方米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____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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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分包合同书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单位或有关单位为委托方,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为承包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书范本3篇,欢迎参考阅读!
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书范本一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兰埔花园园林工程,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包括我公司设计的兰埔花园园建、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详见图纸)。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工期从20__年 月 日起至20__年 月 日止,共 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三、工程合同价款: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四、承建方式
乙方对水电及园建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的饰面样板,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五、工程付款办法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2、待完成总工程80%后,甲方于3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20%, 即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元整。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元整。
六、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七、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三十三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八、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20__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1000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质保内容
质保内容按有关建筑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十、质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园建工程、水电工程质保期为十二个月。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十一、双方在施工中的几项规定:
1、施工期间,甲方因故进行修改调整,应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修改书或修改图纸。如乙方发现有不妥之处,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设计部门处理后再行施工。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3、开工前三天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应符合三通一平要求),施工范围内用水、电位置、测量的基线和水准点的位置,提供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下管网图。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乙方有权顺延施工工期。
4、甲方负责现场工地的关系协调,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
5、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应用书面联系。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签有关协议,补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签名:签名: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书范本二
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
二0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第二条 承包方式、合同价款及总承包范围
2.1 承包方式:
2.2 合同造价:人民币大写: (¥ )
2.3 承包范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总日历天数: 天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
5.1 工程质量:优良
5.2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工地代表,经验收合格并有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后序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合格手续。
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可进行后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六条 安全生产
6.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措施,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6.2 乙方必须设置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6.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等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甲乙双方责任
7.1 甲方职责:
7.1.1 提供二套施工图纸。
7.1.2 提供水、电源到施工现场。
7.1.3 组织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7.1.4 负责审核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及每月的进度统计报表。
7.1.5 负责现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隐蔽工程验收,经济资料的签证。
7.1.6 负责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
7.1.7 在施工前提供现场代表名单。
7.2 乙方职责
7.2.1 严格按甲方批准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会审交底资料和现行规程、规范进行施工。
7.2.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购进的材料不得任意堆放,影响厂区交通和绿化景观,其装修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外运。在竣工验收前所有的垃圾必须清理干净,方可验收。
7.2.3 加强对成品的保护。
7.2.4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
7.2.5 乙方在施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能随意更换现场代表。
7.2.6 因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较多,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合理的协调工作。
7.2.7 组织施工人员办理好暂住证,计划生育证及其它相关证件。
7.2.8 每月25日送交本月统计报表及下月生产计划报表。
第八条 变更及新增工程内容
8.1 工程变更(含设计修改通知单、甲方变更通知单、施工单位技术核定单)均须经甲方工程部审核盖章后,方可作为有效施工图,并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8.2 原则上不得增减图纸内容,凡经甲方审核的变更单,乙方必须按变更内容组织施工。
8.3 变更签证内容,必须有甲方两人以上签字方可生效。
8.4 如因变更而调整的工程量,决算时均做相应的调整,即:增加工程量的决算按投标预算价与实际最终报价的下浮比率作为结算标准;减少的工程量也作相应处理。
第九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9.1 严格按照预算报价上材料清单品牌采购正规或指定厂家材料,其主材乙方必须事先提供样品,经甲方认可后,方能批量购进(样品与批量材料品质应一致)。
9.2 如甲方发现不合格材料、除坚决要求返工外,经甲方代表认证同意后视情节轻重加以罚款。
第十条 竣工验收
10.1 乙方在竣工前十天内向甲方送交竣工报告并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及湖南省建设工程交工文件编制办法规定向甲方提供3套竣工资料。
10.2 竣工前7天,由施工单位组织预验收,预验符合要求后,由甲方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10.3 工程质量等级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评定,由甲方认可。
10.4 验收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其它问题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以最终符合验收要求日期为竣工交工日期。
第十一条 保修
11.1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善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无条件保修责任范围。
11.2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条款(含补充条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1.3 保修期限: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前计算,保修期一年。
11.4 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预留。即按合同总价的5%预留,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出预留金额,超出部分由乙方支付。
11.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费用在保修费内扣,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本合同双方应该严格遵守,如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总价10%的违约金(本条另有约定的除外)。
12.2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由此造成的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或因乙方原因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2.3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12.4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条件而造成阻工的,竣工期限顺延。甲方如不能按期付款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5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延期一天,应按工程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双方协商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署地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它
本合同原则上不得转包或分包,如确有必要,经甲方同意可分包。如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择队伍,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预算报价、图纸、投标书等均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但涉及报价与最终合同签订价有差异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另行商议。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订立时间、合同签订地
15.1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 合同订立时间:
15.3 合同签订地: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书范本三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进行分包,订立本合同,己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加强合作,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承包方式、内容及结算方式
1、承包人:人工费
(1)喷淋系统75元/点,按点计取该项费
(2)消火栓/套
(3)水炮800元/台
(4)稳压系统20__元/套
(5)水炮环管/米
(6)弱电系统200元/点
(7)水炮弱电系统元/点
(8)电气火灾报警/点
(9)湿式报警阀500元/台
(10)水泵接合器元/套
(11)喷淋管翻弯处加5元一个点
工程竣工后按单价据实结算。
2、承包范围:施工图中的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淋给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3、工程工期:配合装修工程进度,以不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为标准。
4、结算方式:上述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按具体数量进行结算,单价不作调整。
第二条合同工期:以不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为标准。
第三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甲方的工作指令任务,执行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及质量规范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工,乙方所采购的辅材必须是合格产品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到达现场,乙方负责卸货并运到仓库或作业面,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负有保管责任,如发生丢失,乙方应赔偿有关损失。但甲方必须给乙方提供仓库。
第五条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成品和半成品应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和丢失应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必须遵守工地一切规章制度,不得在作业面住人,做饭。
第七条为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各方人员人身安全和安装工作的正常运行,乙方必须遵循以下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1、乙方所有劳务人员年龄必须在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进公司时的人数、年龄、性别、籍贯、身体状况、工种等必须登记注册,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一起,报甲方存档备案,并不得任意在社会上私招乱雇闲散人员;
2、乙方人员在现场施工中,室内照明和机电设备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指定专业人员安装和操作,现场已经安装好的电源及机电设备等乙方不得私自乱牵改动;
3、乙方特种工人,包括电工、焊工等工种,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在上岗作业前,乙方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杜绝施工中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进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严禁酒后上岗作业,起重及吊物下严禁通行,严禁攀爬脚手架和吊栏等规章制度,违者处50元/人次的罚款;
5、甲方管理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后提出意见,乙方要及时整改,同时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装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抓好和具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6、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遵守安全施工、防火、交通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如遇甲方负责人强令乙方人员违章作业时,乙方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7、乙方因施工不慎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各种经济损失者,其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8、乙方应为所属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乙方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不得异议,甲方仅支付乙方完工工程款的60%。
1、乙方不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未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2、乙方不服从甲方、业主、监理方的指挥、安排、监督、验收;
3、甲方只与乙方负责人联系,乙方所属工人不得与甲方发生直接联系,但必须接受甲方监督指挥;
4、方未能达到质量、工期要求的;
5、方无理取闹、破坏现场、擅自停工。
第九条乙方在施工调试过程中,甲方应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并且及时协调有关建方的工作,确保工程施工顺利。
第十条甲方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不得异议,甲方需支付乙方完工工程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贰年后支付。
1、甲方强制乙方人员违章操作,乙方人员拒绝后仍强制要求执行;
2、甲方无任何正当理由要求乙方停工,乙方解释无效;
3、甲方应提供基本的施工条件,如:施工图、甲方供应的施工材料和设备等,如未能提供上诉条件,乙方提出以以后仍不能得到解决。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办法:
每月25日,按乙方完成进度的验收结算完成后再付95%余款5%作为质保金,满贰年后一次性付清。
第十二条工程年费保修贰年,二年内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管道、线路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无条件赶到现场维修。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补充。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12:工业管道安装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分包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内容(范围):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
工程项目施工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三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双方分包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齐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2.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的责任。
3.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乙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4.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5.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6.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有权勒令退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时有权采取下发整改通知单、没收或经济处罚等措施。
7.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8.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
9.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四级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场,直至中止分包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
2.乙方应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和前三年因工伤亡事故记录的企业安全资格证明资料。
3.乙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上设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5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至少1人),认真履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4.乙方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上岗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上交甲方。没有持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
6.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7.乙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存底。
8.乙方在安排工人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要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9.乙方要组织施工班组积极开展班组周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技能,保证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10.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1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__)要求正确用电。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电源正确使用,且应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的规定用电,不得违反“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规定。
13.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14.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15.乙方施工作业人员有变动的,须及时进行新工人入场教育,并将教育和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
第五条 法律条款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六条 争议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乙方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必须如实填写完整):
1.安全管理网络图:
2.人员配备情况:
3.专(兼)职安全员名单: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篇13:分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遵照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劳务工程分包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邛崃市“4.20”地震灾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
2、工程地点:高何镇、靖口村、王家村
3、工程内容:包括C15砼砂浆卵石、干砌卵石(包括砼框架)、旧坎补砌、人工填基。具体做法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和“样板”工程做法为准。
二、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2、甲方提供以下机具及材料: 转运砂、石、三轮车、铺路木板
3、乙方必须自备以下机具工具:铁锤、撬棍、吊砣、麻线、水平尺、卷尺、铁铲、铝合金靠尺、灰桶、灰刀、红蓝铅笔、墨斗、安全帽、安全带、等上述第 2 点未提及的其它需用料具。
三、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承包范围:人工清基,干砌卵石(包括砼框架)、C15砼浆砌卵石(包括C15砼压顶)、旧坎补砌,具体范围以甲方最终审核确认为准。
2、工作内容:
(1)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领退料具,班组自检并配合受检,整个施工现场内一切所需材料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装卸和运输(含人力运输、人力传递或机械配合运输,含反复多次转运)。
(2)清理基层,拉线,弹线,吊线,坡度杆,调制砂浆、砼,砌体外架翻板,选料,铺浆,砌卵石,搭拆所有砌体架子(含超高),勾缝,安放收缩缝木板,落地灰回收重新使用,清理碎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并运至地面指定地点堆放等。同时做好养、保护工作。
(3)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以上未列出的而预算定额和劳动定额砌体工程应包含的其他工作内容。
四、承包价格:砌筑浆砌170元/m3;干砌160元/m3结算。
五、付款方式:
1、由工地技术员及建设、监理、总包单位对所承包项目验收达到合格后,每月根据结算单位所结工程量的70%付给,砌体项目全部完工后,经甲方及项目部,监理验收达到要求后付余款的28%,剩余2%待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
2、每月25号结算本月工程量,次月5号前支付(乙方提供民工工资表)。
六、质量标准及有关要求:
1、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邛崃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
2、质量验收:每条田埂砌体完成后,先进行自检,然后甲方技术人员检查后,报建设、监理单位验收,每次验收必须一次通过,多验收一次,根据严重程度予以罚款50~200元。
3、砌体坡度偏差不大于10mm,表面平整度偏差不超过20mm。
4、质量要求:本工程具体质量要求见技术质量交底中要求和甲方质量检查条款的规定。
七、文明施工要求: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文明工地检查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整改。如不及时安排人员整改,甲方将另派人员整改,工资加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八、安全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保证施工安全,杜绝工伤事故发生。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若出现任何意外伤亡事故,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负。
九、工期要求:根据甲方要求时间进场施工,工程必须按期完成,工期每推后一天罚200元。
十、管理要求
1、上班期间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离开必须向项目部经理请假。
2、班组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
十一、合同签订后,乙方不能无任何理由随意解除合同,否则已完工程量按50%结算,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二、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必须达到甲方计划要求,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成后并结算付款后自行失效。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甲 方:
代 表: 电 话: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篇14: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文本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分包方(乙方):
住址: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项目的工程劳务分包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总工期_______天。
4、承包方式:
5、工程造价:
二、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后,按劳务报酬总额占工程总造价比例向乙方支付。
三、材料提供
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
四、质量条款
本项目的质量标准为省级优良。乙方应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五、安全条款
1、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六、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甲方委派驻工地代表,监督乙方的工作。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乙方应派驻工地代表监督工人施工,积极配合甲方驻工地代表的工作。
八、劳务分包人资质
1、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考核验收
乙方完成施工时,及时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甲方收到验收通知后______天内要及时组织人员验收,未经验收不得使用,如若使用则视为验收完成,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十、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甲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5: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人: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负责人:风险提示:严格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承包方与劳务分包方应当严格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避免一旦发生工期、质量问题,由于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虽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但合同约定不明确,施工企业就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务分包人合法运作必须包含两种形式:
一是与有劳务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即劳务分包人(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建立劳务分包合同关系;
二是与特定地区若干经过岗前培训的自然人中的每一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立足于《民法典》,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就_______________工程的劳务分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
二、质量标准
1、本工程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范围》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
2、质量标准为达到省级优秀工程。
三、分包价格以国家建筑规定的规范计算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含基础、主体结构、二次结构)按图纸尺寸计算。若有变更及图纸以外的工作内容以现场签证单为准,另行计算。
四、付款方式
1、完成基础工程,支付工程款的______%,共计____________元;
2、完成主体结构,支付工程款的______%,共计____________元;
3、二次结构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______%,共计____________元;粉刷、装饰完工后余款付清(不含税金)。
五、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管理、戴好安全帽,必要的地方加安全带,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杜绝事故的发生,严禁违规操作。若施工工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文明施工,所用材料必须按甲方要求分类堆放整齐,不准乱堆、乱放,一定做到工完清场,否则甲方另外安排整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职责及义务
1、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每层楼的主控线和技术交底,并配合检查乙方每层楼的轴线和分部控制线,及模板安装质量。
2、组织原材料、半成品按时足数进场,以组织工期为准。
3、办理各项相关手续,协助处理周边环境。
4、监督检查乙方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等,有权制止乙方材料浪费现象和不规范施工行为。
5、按时支付工程款,受到验收通知后,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七、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乙方组织的工人须符合一定的资质。
2、乙方自备加工设备及各类工具,并负责塔吊、货梯以下的小型工具。
3、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自佩戴好安全帽,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条例,如不遵守安全措施施工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穿拖鞋及胶底鞋进行施工,不得违反施工安全操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量,并由专职人员负责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且每次分项验收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验收,并积极有效的配合甲方搞好工作。
八、违约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端违约,均应向守约方负担因此收到的所有损失。
九、附则
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此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从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工程款付完后此协议自动作废。
3、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均可以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地址: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地址: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公寓工程分包劳务合同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分包方(乙方):
住址: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编号:
3、工程地点:
4、工程范围:
5、工程造价:
二、工程期限
1、双方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
2、开工前____天,乙方向甲方发开工通知书。
3、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顺延工期: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2)因业主、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或其它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三、施工准备
甲方
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
2、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
3、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乙方
1、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四、物资供应
1、甲方提供大型的施工设备,并缴纳相应的保险。除发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2、甲方供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五、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余款一次支付给乙方。
七、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3、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______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八、安全条款
1、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九、工程分包
乙方不得再将该工程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的履行,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十、违约责任
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规定支付逾期罚款。
十
一、纠纷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调解;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
二、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责任人: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装修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工作量清单。
4、承包范围:水电工、木工、漆工、瓦工。
5、承包方式:包清工,电动工具及零配件由乙方自备。
6、质量要求:5021__-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31/30-20__《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7、工期要求:
二、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用料、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水电。
三、乙方工作:
1、乙方为驻工地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收交钥匙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四、关于质量的约定: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如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验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如因甲供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本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须无偿履行保修责任。
五、关于工期的约定:
1、如因甲方不能按约给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无故停工、窝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业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六、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价格元
2、本承包价格包含人工费、机械费、进退场、垃圾清运、材料上运费等。
3、付款方式:
开工后8日内,甲方付款30%元作为乙方的前期进场费。
水电工程隐蔽验收后,甲方付款30%元
瓦工及木基层、木饰面验收后、漆工进场时,甲方付款15%元。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款20%元。
余款5%元待壹年保修期满后结清。
七、关于材料的约定:
1、甲方负责同业主联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时到场。经乙方验收入库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2、乙方须在预算定额范围内使用材料,材料损耗按定额计,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承包价格中相应扣减。
3、所有进场的业主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八、关于安全生产的约定:
1、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对文明现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中的条款,严禁在施工现场发生违法乱纪等行为。
九、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方将本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
2、因乙方责任原因而延误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违约金元。
3、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其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篇18:2024工程分包合作协议书
为贯彻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__市消防条例》,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火灾责任事故,制定本协议。
分包单位应履行如下条款:
一、认真落实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__市消防条例》,分包、外协单位保卫部门应对施工现场防火工作负全责,保证实现无重大火险火灾责任事故。
二、接受总包单位对防火工作的监督,接受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检查,对指出存在的消防方面的隐患,须及时进行整改,不得拖延。
三、分包、外协单位须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安全。
四、分包、外协单位应对所属人员进行必要的上岗前有关防火知识方面的安全教育,避免违章行为,杜绝事故发生。
五、分包、外协单位应自行备齐相应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器材完好,处于灵敏有效状态。
六、分包、外协单位所属施工队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外施队治安保卫协议书》并监督执行。
总包单位应履行下列条款:
一、在上级公安消防机关的指导下,协助分包单位保卫部门做好火灾防范工作,负责监督本协议具体实施,共同做好防火工作。
二、对在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防火方面不安全隐患,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保证安全。
三、对违反防火规定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有权建议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二零 年 月 日
篇19:施工分包合同
发包单位: (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水利建筑物的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促进施工进度和工程效益的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1)工程名称:宁夏平罗县红崖子乡拦洪库除险加固工程。
(2)工程地点:平罗县红崖子乡王家沟村。
二、工程内容:
(1) 甲方王国云将平罗县红崖子乡拦洪除险加固工程内三处建筑物(小红柳、大柳树、战壕头)以造价23.5万元连工带料发包给乙方安自洲实施建造,甲方负责建筑物的开挖和回填,乙方确保建筑、砌筑拉运材料等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乙方自愿承包此项工程,并按甲方所提供平罗县水利局发包给甲方的合同及图纸要求建造施工,按合同指定的数据和工期向甲方交付合格验收工程,在此次图纸数据价格变更后,甲乙双方精打细算确准,在三处工程内因小量变动施工方案时,工程量和人民币在8000元内不再向甲方提出变更要求,甲方也不为此另行追加补偿。如有因工程需要,在超过8000元以上工程量时,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出相关的数据证明 告知甲方,申报协调,但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停止建造施工,如有一方所造成的延误工期时自愿承担延期损失,按工程造价扣除5%违约金。
三、甲方责任:
在工程施工期内甲方必须配合乙方的相关工作,同时按工程的进度支付给乙方一定数额的工程费用,如因甲方不能按合同配合乙方或不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时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开工日期20xx年8月2日竣工日期20xx年8月25日,总工期为50天。如果因天气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五、甲方必须负责技术交底,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并负责验收。在施工中,甲方将全面给乙方做技术指导。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针对本工程制定的施工技术规程及国家现行规范、质量标准以及平罗县水务局及监理的管理。
七、付款方式:
1、甲方必需在乙方完成第一座卧管时,通过验收合格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30%总计人民币6.5万元。
2、乙方在完成第二座卧管以后,通过验收合格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30%总计人民币6.5万元。
3、在乙方完成所有承包工程以后,通过验收合格以后,甲方必须付清乙方所有的工程款。
八、在施工中,如发现原设计与实地不符,需要变更设计的,乙方应及时报请甲方批准,再行施工。对工程的费用在核实的基础上,由甲方予以调整。
九、如乙方发现材料数量与实际施工设计不符,必须上报给甲方,乙方不得私自减少工程材料,甲方通过核实以后,由甲方做出调整以后,乙方才能施工。
十、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如有改动施工方案,必须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才能进行施工。如乙方没有通过甲方容许,私自改动施工方案,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由乙方失误和不慎造成的返工和事故处理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但如果甲方在技术指导上发生错误指导,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将产生法律效应。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本合同经双方确认协商一致实施内容,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再另行其它事宜,希望共同遵守,并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擦窗机系统安装专业分包工程合同
甲方(发包单位): 有限公司
乙方(分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机场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分包范围及作业内容
(一) 工程项目名称:首都机场T3航站楼国门汇项目封闭区钢结构工程
(二) 工程地址: 首都机场T3航站楼GTC
(三)本合同分包作业内容: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安全具有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
(三)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核情况。
(四)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甲方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五)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二)乙方对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施工现场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甲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按时限整改。
(三)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乙方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施工作业条件进行认真检查,对甲方提供、移交的场地、设施、设备等的完备性、安全性进行认真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与甲方办理移交、接收手续,并签字确认,乙方对签字负责,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移交、使用。乙方负责管理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在施工作业前自行搭建的安全防护设施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搭设合格,并履行验收手续。乙方对甲方移交的场地、设施、设备或乙方自行搭设的设施、自行提供的设备不进行检查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六)乙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七)乙方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工人劳动保护工作,向所使用的人员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乙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甲方、监理,经监理审批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无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进行施工作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乙方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方法、操作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等,无技术交底不得作业。
(十)乙方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报甲方备案。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作业,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因无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乙方须根据规定为职工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十二)施工过程中需要新进场人员的,乙方必须备齐相关人员资料和手续,在人员进场前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场,进场后乙方自行组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批准人员私自进场后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核,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须将安全教育考核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乙方负有对工人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每日班前安全教育的责任,并做好教育记录,履行签字手续。乙方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作业。
第五条 乙方负责向所属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按规定要求正确配戴。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第六条 由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担。乙方自带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并负责日常的检查、维修、保养。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改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改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人员施工前,必须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作业。乙方没有履行作业前安全检查职责,造成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第十条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第十二条 甲方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有权发出隐患通知书,乙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对于重大隐患,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乙方必须无条件遵从。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罚款处罚,罚款处罚在甲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即生效,乙方在接到罚款通知后一周内要向主罚单位缴纳罚款,逾期不交的加倍处罚,并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要不断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乙方和乙方作业人员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甲方应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五条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北京北京欣东园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
(二)必须执行交底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未经交底禁止作业。
(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禁止作业。
(四)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五)禁止攀爬各类脚手架、跨越防护栏杆、穿行有禁行标志的出入口。
(六)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七)楼层上施工人员禁止向下投掷物品、抛撒材料和垃圾。
(八)明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按规定清理周围易燃物,有防火措施及看火人。
(九)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警示等安全标牌。
(十)非电工禁止进行电气作业。
(十一)禁止私自拉设电线、电缆、使用电炉等电热器。
(十二)禁止私自在建筑结构中居住和储存物品。
(十三)禁止容留外部人员留宿。
第十六条 事故处理
(一)属于甲方的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职工及家属。
(二)属于乙方责任或乙方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作业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补偿,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重伤事故每人次处以五万元罚款;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处罚三十万元。
第十七条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裁定。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业内容及乙方全部人员撤离施工现场、且甲乙双方均履行完分包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即终止。
第十九条 其它事宜: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