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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分包合同【精品20篇】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G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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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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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 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室内给排水、强电、弱电工程、防雷接地系统工程、消防预埋套管、设计图纸变更修改项目、甲方安排其它零星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其有关的水电及防雷接地工程的工作内容。

四、 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机械、不包料、包安装调试、包材料损耗、包进度/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的形式以及图纸中水电的全部内容由乙方承包。

五、 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1、承包单价:

A、该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以平方单价劳务包干,该单价的组成包括合同

第四条相应内容;

B、综合单价为 元/m2,该单价为不含税单价;

2、工程造价暂定为:

六、 付款方式

余款。

七、

(一

(二)进度计划:

1.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单位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单位的要求采取改进措施,采取改进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若乙方工程工期与计划进度明显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班组,由此造价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经采取相应措施仍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

八、 质量条款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3、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可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已1000元罚款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

6、保修事项:完工后半年。

九、 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乙方进场时,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和质量技术交底工作,配合乙方办理进退场手续,办理有关安全、质量交底工作。

2、乙方进场时,甲方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3、提供施工图一份,负责提供乙方施工场地、生活场地、提供工程及生活用水用电。

4、甲方指派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及签证工作等。

5、甲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氧气、乙炔及瓶,其它所有物品及工具均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职责:

1、乙方队伍进场时,提供“三证”(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劳务证),须按当地政府有关外来人口乙方进场前必须与工人签订用工协议书,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和工资发放等手续。协议要求一式三份(乙方、工人、甲方项目部各执一份)。

2、乙方队伍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有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新工人进场时,必须填写进场申请表,由保安统一安排住宿,提供名单存档,并接受三级教育后,方能上岗作业。

3、乙方不得雇佣18岁以下、50岁以上及不宜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现场作

4、乙方自带必备的施工工具和用具,包括斗车、小型工具、易损易耗及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等用品用具,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

5、乙方凭领料单到甲方仓库领用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材料损耗率按合同规定的损耗率计算,未有规定的,按现行定额规定的损耗计算,乙方领用的材料规定的用量,按甲方材料购进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前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当发生损坏或遗失时,须在第一时间报项目部并协同项目部追查原因,经项目部认定损失及责任方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各责任方担负不同的赔付责任。

7、乙方应遵循甲方公司《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教育,不得在结构物上随意钻打,剔槽、拆除结构物,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罚款。

8、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场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

9、乙方工人每天必须持证上岗及不得留宿工地,如有发现无证上岗或留宿,没人每次罚款200-300元;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或治安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0、严禁乙方工人在工地打架、偷窃、闹事、破坏公司财产,如有发生,当事人及承包班组均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工地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违者罚款每人每晚50元。

13、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需持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履行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相关事宜。

十、 安全条款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罚款1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等费用。

5、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工、电焊工等。 十一、 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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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项目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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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强化项目建设的管理机制,实现项目建设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保障政府建设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维护政府的最大利益,(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完成工程建设管理代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建设管理代理项目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

3、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4、进度要求:_______________按乙方投标承诺执行,总工期天。

5、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优质主体结构,且竣工观感得分≥85%。

二、项目组织机构

1、甲方成立项目建设机构或小组,负责监督、配合和协助乙方开展工作。2、乙方成立项目代建管理机构,负责项目建设管理代理的全部相关事务。

三、建设管理代理工作范围及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全部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服务工作。其具体内容如下:

(1)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选派项目管理人员;制定项目代建管理计划(代建管理方案)和建设组织大钢,并报市发改委批准和项目业主同意;收集、编制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报告和管理工作报告。

(2)乙方在代建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土建、水电、装饰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土建总承包单位资质应达到二级(含二级)以上;受甲方委托独立完成或协助完成材料采购、设备采购各阶段的各类招标工作。工程建立应有甲方另行招标选定。(3)负责该项目授权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并与各工程承包单位或货物供应单位签订合同,报甲方批准。

(4)按项目进度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报送项目进度用款报告。

(5)按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规模、建设标准、投资和建设期限,负责对该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合同、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实施统一有效的管理,协调参建各单

位之间的关系。

(6)负责项目建设过程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开工前准备,土建、水电、装饰工程管理,隐蔽工程等单项工程的验收、签证,以及组织该项目的主体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竣工结算,协助甲方办理权属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

(7)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于项目竣工验收后完整的移交给甲方。(8)项目移交前,负责签订各类保修服务协议,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修复管理工作。(9)负责完成本项目建设管理的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协助甲方配合政府审计部门完成对本项目的审计。

(10)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重大事项必须报市发改委备案、甲方同意并批准后组织实施。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总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由乙方提出,经监理和甲方同意,报市发改委审批后,再按有关程序规定向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报审。

四、甲方的权利

1、对本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投资等重大事项有最终的决定权,建设过程中施工内容的重大变更由乙方审核后报甲方确认。

2、有权择优选择工程监理单位;

3、对该项目各阶段所涉及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并监督各项招投标工作;

4、参与该项目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采购的合同谈判,并对合同进行审查和确认;5、参与该项目建设工程中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6、对乙方的代建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合理要求;

五、乙方的权利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按照基本建设工作程序行使甲方委托的各项建设管理的职能,在本合同规定的建设管理代建工作范围内从事该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

2、在履行项目建设管理代建工作后,获得合同约定的建设管理代建费及其他合理报酬权利。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对其提出的书面函件予以明确的书面回复。

六、甲方的义务

1、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合理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技术资料、政府有关批准文件以及与该工程有关的其他资料,并保证上述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

2、支持乙方顺利完成代建工作,负责提供工程必要的项目建设条件和良好的外部环

境。

3、按工程管理代建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支付工程建设费用;

4、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8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退还乙方提交的全部履约保证金。5、由于建设工程中的重大变更引起的超投资事项,应按基建管理程序执行。

七、乙方的义务

1、按有关保密规定的要求,保守甲方机密;

2、乙方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为了甲方的最大利益行使甲方各项建设管理的权利。3、乙方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为甲方当好参谋助手,把好关,切实、优质地履行好服务工作。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履行代建合同及投标书中工程管理的内容的承诺,按甲方要求完成该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对甲方负责,实现工程建设投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5、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建立和健全与该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配备不低于投标书中承诺的管理及技术力量。

6、乙方负责建设工程和设备在国家规定保修期限内质量问题的解决。7、乙方对本建设项目实行终身负责制。

八、工程中标价及其支付方式

1、该代建工程中标价元,其中含待建管理费元,招标范围内造价一次死包,超支不补。

固定总价合同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市场风险(包括采用新的验收标准、材料价格波动,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风险等)、代建方的招标方案经踏勘后的现场条件。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结算方法:(1)暂定材料价格

确定方式:暂定材料价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招标确定供应商和价格,相关招标过程由乙方组织(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等),有甲方审定。

其结算根据甲方和乙方共同确定价格进行价差调整,调整的价差只计税金,不计其他任何费用。(2)暂定价项目

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招标确定价格,相关招标过程由乙方组织(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等),有甲方审定。

其结算根据甲方和乙方共同确定价格进行价差调整,调整的价差只计税金,不计其他任何费用。

(3)钢筋用量竣工结算时按实调整,结算单价按投标综合单价执行。

(4)由于设计变更部分额外增加部分以及签证部分造成新增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结算原则为:

①投标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投标书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结算;②投标书中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投标书中已有的类似的综合单价作相应调整后(如为材料价格调整、则材料价格确定按照暂定家材料价格的确定方式确定)结算;

③投标书中未有的类似综合单价,结算原则为:_______________有乙方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__)、0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等计价规范,材料价格依据的信息指导价编制价格报经甲方,审计审核后再让利作为结算价格。

1、按建设进度付款。项目各参建单位应按相关合同的约定和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相关工程进度资料和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确定后报乙方和跟踪审计单位共同审定同意并经甲方确认,在发改委批准的资金计划额度内办理支付手续。

2、工程开工7日内甲方支付中标价款扣除暂定价、暂估价、预留金部分的30%;3、土建工程主体完工7日内付中标价款(扣除暂定价、暂估价、预留金部分)的_____________(累计为中标价(扣除暂定价、暂估价、预留金部分)的_______________%);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经项目审计结束并向甲方支付完整、合格的项目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累计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总额为工程决算总价的_______________,剩余决算总价的1_______________除决算总价的_______________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外,余款一年内付清。

保修金在保修期结束后一周内无息返还全部保修金。

十、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有关项目资料,乙方工作时间顺延。

2、在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长、投资超概算由甲方负责。

十一、乙方违约责任

1、本工程如未达到乙方承诺的投标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所需整改费用,并接受不低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经济处罚(按投标自报比例计,但不低于本条规定)。

2、乙方在工程建设中,由于乙方管理原因造成该工程未能按期完工,每延误一天,赔偿不低于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_____(按投标自报比例计,但不低于本条规定且以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_为限)。

3、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批准手续,给甲方带来资金和名誉损失,责

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建设管理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变更,若要变更,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得到甲方书面批准,且变更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提供人员的条件,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甲方发现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乙方不能履行代建合同的义务和职责,或者代建工作达不到代建合同规定的标准,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没收其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二、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互相支持、互相理解的态度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合同进行补充或变更;若协商不成,提请市仲裁委员中仲裁。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负责的前期手续结束后,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正式开工建设。

2、招标范围内部分有特殊要求的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施工单位。造价在乙方投标报价中相应扣除。

3、所有招标文件、投标书、招标文件附件都作为此合同的内容。

4、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只执贰份,乙方只执贰份。

5、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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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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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明确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云阳县杏家湾(创世)幼儿园教学综合楼

二、工程地点: 云阳县杏家湾幼儿园园内

三、承包范围:

(一)本工程施工内容

施工图纸所示及项目部要求的室内外的给水排水电器消防避雷装置以及变更的增减内容,以及该工程的临时水电及机具维修等。

(二)工作内容

1、电气工程:施工图纸所示及项目部要求的室内外预埋件、设施(备)、室内照明及插座的所有预埋管(凿槽)、电线敷设、灯具及开关、插座的安装、调试工作、以及该工程的弱电系统(电视、电话等)按照设计图纸所含内容施工到位,以及该工程的临时水电及机具维修等

2、避雷工程:施工图纸所示及项目部要求的室内外的避雷安装、调试等内容。

3、给排水消防设施工程:纸施工图纸所示及项目部要求的室内外管道预埋,预留孔洞、设施(备)、管道安装、实验等全部内容以及地下管道(沟)的土石方开挖(如遇岩石、由甲方负责开挖到位)回填等。

4、项目的室外环境绿化照明,给排水,消防管道安装。

5、由乙方负责承办工程的实验、检查、负责预留孔洞的砼封堵。

6、由乙方负责所承包内容所需的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7、水电及消防系统工程的预埋(留)、暗敷及凿打设备(管道)洞口及其每天收工前的材料及场地的清理、打扫(水电等材料每天必须收捡交还保管室)

四、承包工期

1、乙方进场日期由甲方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进场。终止日期根据工程进展甲方确定。

五、费用标准及乙方承担的细则范围

1、工程计算办法:按照国家规定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计量。

2、承包单价按18元/m2计价,建筑面积为实际竣工面积。其费用包括直接人工费、施工管理费、工具用具、劳保用品、低质易耗材料(焊条、锯皮、切割片等)、现场转运费、现场临时用电搭设、机具保养维修。

六、结算及付款办法

1、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是个进度完成时,经甲方。质监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后,经甲方专职结算人员办理手续。此工程分三期进行付款。第一期,主体二层完工后,付所完成工作量的80%给乙方。第二期,主体完工后,付出按第四层所完成的工作量的80%给乙方。第三期,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出所有工程款的90%,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10%工程款。(税费由甲方负责)

(4)若乙方中途撤出或施工质量、安全不符合标准要求,工期没按照项目部规定完成,甲方有权拒付任何费用以及余留款项,并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

七、工程质量、施工安全

1、工程质量

⑴若乙方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含专项方案)、施工技术交底、设计更改、施工规范、规范操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

⑵ 乙方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自行承担人工费和材料费。给后期内外装修造成的工料损失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劳务费用中扣除。若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费用。

(3)若乙方所完部分工程质量经监理单位、甲方验收未能达到质量要求所造成的返工损失,乙方承担100%。

(4)如果甲方提供材料有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安全施工

(1)劳务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投保额度范围内的费用,其余由劳务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解除此合同,解除方向对方赔偿违约金贰万元正。

2、乙方如因工人素质等原因达不到质量、工期要求以及由违法乱纪等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结清帐务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年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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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筑企业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企业,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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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加强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有关粮棉油收储企业账户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应按规定在甲方开立以下四个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存款户、收购资金存款户、财务资金存款户、应付利息存款户,并根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的要求使用。

二、为及时分配资金,减少乙方结算手续和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基本存款户存款由甲方主动分配。

三、甲方应及时按规定将各账户余额对账单提交乙方;乙方应及时进行逐笔核对,并按规定向甲方报送对账回单。

四、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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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设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2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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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鉴于贵州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与工程发包人XX县城西区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签订了项目设计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劳务分包人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工程名称:小镇一期精品室外配电工程设计

2.工程地点: 西片区

3.分包范围: 现场测量、绘制图纸、工程设计

二、分包工作期限工期:

1.开始工作日期: 20xx年1月8日

2.结束工作日期: 20xx年5月9日

3. 工程日历工期: 120 天

三、质量要求:

1. 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2. 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

四、质量保证:

必须满足电力行业标准,通过电力部门审图,满足用户要求。

五、标准规范

除主合同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根据XX县城西区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建设方提供负荷资料和箱式变压器安装地点。

3. 设计中遵守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配电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规定。设计中依据以下标准、技术导则的规定开展设计工作。

4. 《中国南方电网110kV及以下配电网装备技术导则》

5. 《架空送电线路杆塔结构设计技术规程》(DL/T5154-20xx)

6.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220-20xx)

7.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5221-20xx)

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xx)

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10.《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621-1997》

11.《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92》

1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

六、图纸

分包方勘察设计成果出图 九 套,一套交承包人,八套交用户。

七、劳务分包方现场负责人

1、 劳务分包方的现场负责人为: ,其签字代表乙方。

2、如乙方需更换现场负责人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原现场负责人的行为仍代表乙方。

八、合同价款:

1.本合同的劳务分包价暂定为人民币 壹拾叁万陆仟元 (¥:146000.00),具体按XX县城西区开发办(合同实施金额)收款金额(85%)结算。

2.如主合同有增减,分包合同根据增减情况进行调整。

3.相关税收由劳务分包方负责。

九、付款方式:

根据主合同收款情况进行结算。

十、承包人义务

负责根据收款进度情况进行与分包人进行结算。

十一、劳务分包人义务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质量向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技术人员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业主要求进行勘测、设计,确保项目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作业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复、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3、 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服从建设方、监理方的统一管理。在作业工中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必须及时返工或整改

4、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及勘察设计成果。

5 、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6、乙方作业所用车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使用。

十二、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办理。

十三 、争议的解决

工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十五、合同解除

1、 本合同的劳务未完成之前,承包人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时,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

2、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六、其它

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

2、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后生效

十七、补充条款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分包人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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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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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作为 工程砼浇筑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 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 以下施工图纸(包括修改图纸和设计变更、会审记录等)中土建工程的全部砼及预制构配件砼项目的浇筑、养护,除整盘结构梁板为泵送砼外,余运输及浇筑工序及设备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 承包发式

1、 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机械(垂直运输机械除外)、包小型工具(雨具、雨鞋、水泵、手套、泥桶、砂铲、铝尺、扫把等)、包伙食、包暂住费、包人身保险费、安全帽、荧光衣。

2、 甲方配备垂直运输机械、提供电源、水源、工人宿舍(宿舍生活水电费按结算兑现5%按扣),其余搅拌机、砂浆机、平板、插式震动器、末端开关箱、电线及砼养护、浇筑配套的水管铺设(甲乙提供立管水管口,乙方接管责)等均由乙方负责。特别注明:

2.1、项目部将会在每幢装一个固定配电箱,固定配电箱以后的手工工具、照明灯具(含钨丝灯)、电缆电线、控制箱均由乙方负责。

2.2、乙方投入的管理人员和工人数量必须满足甲方阶段进度计划的要求。

第四条、承包内容

1、 砼的浇筑、垫层的浇筑和压光及养护、铺车路。

2、 施工图纸(包括设计变更)主体结构部分的全部砼构件(含窗套板)的浇筑(不管采用什么方式)和浇筑前对模板的淋水养护,应铺设的砼输送管道,临时脚手架搭设,砼浇筑,振捣找平(要求经过二次3M铝直尺找平,木墙板磨粗,竹扫扫纹),柱及墙根部的凿毛,其位置竖向钢筋所粘砼浆的清刷,清凿及刷出的渣料收集后用斗车或尼龙袋带至地面指定点堆放,外架面砼的清理,砼养护等全部过程。

3、 不同等级标号砼的浇筑部位浇砼,应按项目部下达的施工技术交底文件执行,砼损耗为1%,超过部分由乙方负责。

4、 泵送管的运输、组装、拆除(包括支架的制、安、拆)、管清洗、去渣及管卡、机件的清洗及浇捣完毕后送至地面保管室,做到本层楼面浇完砼后,施工不遗留该班组的操作机具及材料,对泵机周围掉落的砼及时清理,上楼使用及

5、 工地范围内的本工种砼及施工机具、材料的水平及垂直运输。

6、 施工图中所有的砼工;质安检查清理、平整,工程验收清扫、冲洗等。包括涨模;漏浆处理等。

7、 负责完成部分安全资料(如班前班后安全活动记录等),每日发进度款前三天送交项目部。

第五条、工期

1、 本合同工期拟定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具体按项目部制定的结构施工节点工期执行。

2、 各节点工期:基础、墙柱、梁板等工期由项目部现场确定;

第六条、计算方式、工程量、单价、总价及结算

1、 计量方式:按建筑面积结算,执行GB/T505353-20xx《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进行结算。

2、 承包综合单价:砼浇捣(不含税) 元/㎡,工程造价暂定为 万元。

3、 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建筑面积乘以第2点合同单价。

4、 本承包单价为一次性承包单价,在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5、 设计变更或甲方变更通知在施工前不计增加工程量,施工后的变更修改及承包合同以外的其他零星工程,由乙方当月填报增加工程量签证单,送甲方代表签证确认,增减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的80%结算支付,增减工程量当月不按时报送的,甲方不予结算。

第七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一份。

2、 向乙方进行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要求、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交底。

3、 派驻项目经理、主管工程师和施工员对工程质量、进度及工程量进行监督、验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有关事宜。

4、 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

5、 向乙方提供工人宿舍、用水、用电(生活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6、 负责为乙方进场人员办理暂住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7、 在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对乙方人员的职业道德及技术素质进行考核,如不符合要求者,甲方有权随时辞退或要求调换人员。

8、 负责按期支付工程进度费。

9、 乙方人员的人身保险费由甲方统一代购,费用按乙方工程造价的6% 由甲方统一计算,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负责组织有浇砼施工经验、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的作业人员进场,人数不少于20人,且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其中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电工不少于2人,应根据进度要深圳市调增作业人员的数量,保证本工种与其他工程工种流水作业连贯畅通,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 乙方进场人员应带齐各种有效证件(身份证、计生证、上岗证、炊事人员的健康证),一寸彩照2张,乙方收集齐证件的复印件后同时造花名册一份连同证件复印件送交甲方存查。负责施工场地的放线测量、协助现场管理,负责将场地清理后移交给砌体队伍。

3、 按规定办理外来人口暂停证,务工证等(手续由甲方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自觉接受当地政府有关管理,缴纳有关规费。严禁带小孩进入工地,违章罚款500元/人次。

4、 熟悉图纸,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要求、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的交底。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

5、 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领导和指挥,接受甲方、业主和质监部门的检查监督。

6、 遵守甲方“项目部工地规章制度”的管理规定,否则,按该规定处罚,罚款均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7、 每天对甲方配备机械设备进行保养,如声音操作造成机械损坏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赔偿。

8、 乙方承担支付工程款前的所有职工生活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施工。

9、 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现场处理,垫付所有费用。相关索赔由甲方负责与保险公司交涉,索赔费用按本工程保险单合约执行,保险公司赔款负责范围之外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 负责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工资表按工人名单造表,发放时必须由本人签字,如乙方不按足额发放或未发放工人工资引起纠纷,一切负责由乙方承担外,甲方还将给予乙方壹万元(10000.00元)的罚款:

第八条、 质量要求及罚则

1、 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质量标准,并达到国家建筑工程验收合格以上的等级标准。

2、 浇筑砼面应振捣平实,每层楼面平整度必须控制在±1cm之内,应用铝尺拉平校核,及时修整,最后扫纹面。未达到上述要求,扣除该层工程量的10%。

3、 砼浇筑完后,应在上一层砼未浇筑之前进行每天不少于4次的养护。如养护期间乙方未派人养护、漏养或不及时养护,则由项目部另行派人养护,费用按4次养护/每工日计算,在乙方进度款中双倍扣除。

4、 如因乙方振捣人员的过振而引起的胀模现象,凸出2cm以内的,由乙方负责凿平。凡超出2cm以上的,除负责凿平外,还需接受甲方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5、 因乙方原因造成拆模后出现蜂窝、麻面及轻微露筋、孔洞的现象,乙方应无条件及时处理修整。造成的不良影响,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6、 因乙方原因造成拆模后出现露筋、孔洞等严重质量问题导致返工,其返工的费用乙方负责,材料损失按2倍材料费赔偿,并扣除该层20%工程量。

7、 拆模后,木工负责清理小至厚薄嘴之类的小木块,剩余属乙方原因造成的渣碎由乙方负责清扫干净(木工引起的漏浆由木工自行处理)。

8、 密实度、表面平整度依据规范要求标准执行,测点合格率96%。

9、 严禁现场混凝土加水,否则每次罚款壹仟元,引起质量事故的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

1、 进入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佩带工作卡,严禁穿拖鞋进入现场。使用工作卡者由甲方先行发放提供,乙方退场时如数交还,若损坏或欠缺,则以购入价赔偿。

2、 凡操作工具、机具、管道、支架,吊运时要注意运行安全与堆放安全。正确使用专业机械,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输送管等机具堆放于外脚手架上。

3、 按规程不得使用16周岁以下、55周岁以上和患有不适合本工种作业的残疾人员。因乙方负责造成有关部门对工地的安全处罚,由乙方承担。

4、 凿毛及清理出来的余渣,应随时处理干净,避免脚手架板上残留余渣,余渣必须集中装袋,严禁直接从楼层上抛下,以防坠落伤人。

5、 生活区及施工区的文明施工、清洁卫生工作由乙方负责。

6、 施工期间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施工,不得集体争吵、胡闹,所有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如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格。因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材料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工程质量进度款:乙方每月25日前,将当月施工进度的合格工程量报送甲方施工员核实,经甲方工程项目部审核后,于次月10日由甲方按本月完成工程量的75%进行支付。

2、 完工付款: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乙方工人退场后15天内付至总工程量的90%。

3、 工程结算款:工程验收合格,结算经双方确认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扣除有关保险费、罚金)。

4、 工程进度款及结算等均按甲方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乙方领取进度款必须造当月工人工资表,在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向工人发放工资(工资表原件上交财务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相应工程款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2、 由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材料及误工损失由乙方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或修复,并且每次事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xx0元的违约金,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出现再次以上工程事故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乙方并应承担其应的法律责任。

3、 施工期间,如乙方未能完成进度计划(含节点工期),乙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若乙方在甲方第一次提出警告并要求乙方提出整改方案后,第二次检查仍未完成计划,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将乙方所承包的施工范围无条件分割给其他队伍施工。

4、 所有进场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工地的现场管理,服从指挥,执行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如违反制度及不服从指挥,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甲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5、 乙方受到甲方有关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处罚达两次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除本合同已有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外,其它违约行为,违约方应一次性向另一方支付相应工程款3%的违约金,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甲方。

6、 保证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每天不少于4次,保持混凝土面的湿润,否则每次罚款500元,且甲方有权自行安排第三方队伍进场养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

7、 拆模后如发现蜂窝、麻面的,乙方应负责处理。乙方操作造成的,每处罚款100元。

第十三条、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后自动失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

4、 因执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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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与分包单位安全环境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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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建工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形式(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

分包项目名称:

分包范围: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确保工程项目部环境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保证

1、及时传达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严格履行分包合同和本协议中规定的环境安全责任。

2、审查乙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按照分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以下施工生产及现场人员临时生活设施或条件:

5、负责对乙方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管理,督促其做好对进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6、对乙方进行环境安全总交底,使其现场人员熟悉本工程施工的特点、现场的危险部位和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其他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并督促乙方对其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逐级细化的安全技术交底。

7、甲方分公司、工程项目部负责对乙方的安全护品、安全设施进行进场检验和安装使用验收。

8、有权对乙方提出环境安全要求,对乙方作业场所、生活设施等区域进行定期和经常性的环境安全检查,并督促其及时整改查出的环境安全隐患。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冒险蛮干的行为,有权勒令停工整改。甲方项目部归档出具的检查及整改复查记录。

9、甲方各级相关部门和工程项目部应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并视事故等级,协助或参与对乙方安全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程项目部作为基本填报单位,统计、报告所有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

10、督促乙方建立健全现场安全技术台帐资料。

11、加强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监督和控制。

二、乙方的责任和保证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严格履行分包合同和本协议中规定的环境安全责任。

2、建立健全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遵守甲方各项环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管理,并对分包范围内的环境保护、施工安全向甲方负责。

4、现场负责人经过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已具备与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5、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管理,做好对进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均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且人、证相符。

6、保证在分包施工期间不录用未成年人和童工从事生产劳动。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计划生育证(指女性)才准现场住宿。

7、为现场人员配备相应的、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在分包作业场所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施工、生产必备的机械设备。

8、对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相应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上报甲方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批。

9、对其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逐级细化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向甲方提供安全技术交底书面记录。

10、定期和经常对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生产场所和临时生活设施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及时消除安全和环境隐患。

11、接受和积极配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环境安全隐患,及时和认真地组织整改。

12、及时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报告分包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并按照分包合同约定,要求甲方相关部门和工程项目部协助或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3、建立健全现场安全技术台帐资料。

14、服从甲方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监督和控制。

三、其他约定

四、处罚措施

1、甲方对乙方实行质量安全保证金制度。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保证金比例及保证措施。

2、甲方对乙方违章违纪、冒险蛮干、危害现场施工安全的行为,可采取下列措施:

⑴ 要求立即或限期整改。

⑵ 勒令停工整改,按照约定处以罚款。

⑶ 赔偿造成甲方的所有损失。

⑷ 停止分包,予以清退。

⑸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因素导致安全伤亡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4、乙方人员对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禁示标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变动。未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擅自拆除或变动上述设施、标志,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其他

1、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本协议经甲乙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时效。

甲方单位: (盖章) 乙方单位: (盖章)

法人委托代表(签字): 法人委托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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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人工挖孔桩分包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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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根据设计施工图纸,结合现场地质情况进行人工挖孔桩施工。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进行桩的土石方挖掘、砼护壁关模校正和浇筑、垂直运输、水平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抽水、排水、护壁钢筋制作及绑扎、浇筑桩芯混凝土前的孔内清理及现场范围内的材料转运(含机械设备和工器具)等工作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到达国家合格标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合格部位,

乙方无条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

5.1该工程为单价承包方式,工程单价包括人工费、施工管理费、工人生活费(食宿乙方自行解决)、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管理维修费、安全措施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费、工伤医疗保险费、相关交通费、因工程需要而产生的抢工抢险措施费及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5.2 承包单价:人民币 元/m3,(大写: )

5.3该工程单价为完全单价,不得调整。

六、工程量计算及结算

6.1工程量计算:挖孔桩按实际挖方量进行结算,但超过图纸部分的塌方或超挖部分均不另外计算。

七、工程款支付

7.1本工程无预付款。每月22日,乙方向甲方上报完成工程量,乙方在次月 10 日前审核完毕,并在其后10 天内支付至审核总值的70%;

7.2竣工验收:土方完工后经监理、业主、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核总值的85%;

7.3竣工结算:本项目工程总完工并与甲方结算完毕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总值的100%;

八、甲方权利义务

8.1提供现场临水、临电及二次配电箱;

8.2提供现场围墙及临时道路;

8.3提供乙方现场机械等堆放场地;

8.4提供大门警卫及全部消防设施(乙方材料及现场消防设备保管及

8.5提供现场大门、办公室照明、工作面照明等电源;

8.6对该工程实行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进度关,有权对乙方施工项目的任何部位随时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监督乙方对不合格部位进行无偿修复直至返工;

8.7负责地下障碍物的处理及协调处理地下管线的保护;

8.8开挖前,向乙方提供技术交底。在施工中如发生工程变更,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乙方。

8.9收集汇总乙方的有关技术资料,作好竣工资料的准备工作;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和交付。

九、乙方权利义务

9.1、乙方自行配备抽水设备及低压照明变压器、通风设施、挖桩机具,模板、三级配电箱线缆、照明等设备并自行维修;劳动力满足施工要求。管理和技术人员,特殊工种要持有效证件上岗。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换;

9.2负责施工方案的编写,并提交审核;

9.3施工前负责办理市容、环卫等手续,并承担费用;

9.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国家和重庆现行质量评定标准、验收规范、特殊专业有关规定、甲方的创优规划标准及技术交底施工,并接受甲方人员的监控;

9.5按照甲方的要求作好安全保障工作。在乙方施工承包范围内,如果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无论该事故由什么原因造成,该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并且将向乙方索赔所有的经济上及工期上的损失;

9.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施工作业时间、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等规定,凡因违反政府有关规定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7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消防、计划生育、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等规定,凡因违反政府有关规定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8配合甲方的计量支付、质量、安全、进度、现场管理、各种检查及资料收集;服从甲方作为总包而作出的施工协调处理工作;

9.9严格现场管理,作好文明施工。项目施工中及结束后,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环境保护,达不到甲方的要求,按甲方核定的造价在工程支付款中进行扣款;

9.10乙方应当为劳务人员办理人身保险,交纳保险费用,承担劳保事故费用;

9.11乙方应保证按时发放工人工资。收取工程进度款应优先发放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如因拖欠民工工资影响本合同履行,独自承担法律责任。为保障参建民工的利益,甲方有权替乙方代付拖欠的其民工工资款,工资款在工程支付款中扣除;

9.12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在施工现场或任何社会宣传媒体做出任何关于本工程宣传报道、竖立标牌、广告及单方面发表技术成果、专利等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事宜,否则将遵守甲方的有关处罚规定。

9.13 乙方必须按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组织足够的操作人员、施工设备进场施工,如因乙方技术不力,人员不够或不听从甲方安排等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给乙方工资,余款作为甲方再次组织施工班组的工资额处理,乙方并且无条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退出施工现场。

9.14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熟悉工程现场环境,对施工区域的土石方情况进行有效地分析和了解,并与甲方相关人员制定安全有效的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及[现场管理制度]施工,做到过程控制,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保护好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

十、工地代表

10.1甲方驻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10.2乙方驻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

11.1、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乙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无故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11.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一周内停工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相应顺延工期,甲方不支付给乙方任何赔偿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乙方承担停工造成的损失;

11.3由于不可抗力和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在一周内停工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相应顺延工期,甲方不支付给乙方任何赔偿费用;

11.4如遇有地下障碍物,甲方负责处理。处理后垃圾由乙方免费挖运,工期相应顺延。

11.5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甲方不予补偿任何费用;

11.6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 (工程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合同份数

12.1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四份,甲方一正三副,乙方一正一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发包人(甲方):(公章) 承包方(乙方):(公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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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安装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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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对乙方班组技能素质考察,甲方将宁德地税办税大楼水电 工程 分项发包给乙方施工。为实现本安装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目标,经双方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承包范围

宁德地税办税大楼 工程 水卫、电气、弱电 分项中所有工序。

二、承包形式:实行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三、 工期要求:自 20xx 年 11月 1 日进场施工至 20xx 年 12 月 1 日

四、 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优良标准。

五、 计费标准:按20xx年安装预算定额人工费98%计取(其中人工费包

六、 付款办法:

1、合同签订后,按月进度以现金形式予以支付,乙方每月 28 日将当月完

2、现场零星点工工资按 40 元/天计算,但现场点工工日需经项目施工员签字确认后,由项目经理审核有效。

3、乙方每月计量均建立在项目部、公司项目管理部对乙方施工质量验收符合要求后,甲方项目部才按施工实际完成工作量给予计量,并按本劳务分包合同第七条的付款程序对工程款支付。

七、付款程序

1、乙方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将当月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出承包所得额后,报甲方项目部现场生产负责人、项目合约估算、质量安全员、项目经理审核,项目部将审核确认数告知乙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根据确认数编制工资支付明细表,并在工资明细表中签字确认。

2、甲方项目部根据经审核的确认数一并填制“项目部计划用款支付审批表”,经项目财务、合约商务、项目经理签字报公司合约估算部、项目管理部、财务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公司财务部。

3、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部计划用款支付审批表”批复数中班组工资提取现金,由项目部指定人员统一领取,凭乙方提供的工资支付明细表与花名册核实无误后按实逐月发放工人本人。

4、乙方每月按规定发放班组工人工资后,应将工资支付明细表一式二份分别提交项目部和公司备案。

八、 工程结算

乙方按施工图内容完成后,工程量按现场实际数量结算,20xx年人工费标准按定额内人工费的98%结算。

九、 奖罚

(1) 乙方在施工中保证本合同工程质量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应做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如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忽视管理,造成材料浪费,乙方除承担其材料浪费的损失外,还要按每次200元给予罚款。

(2) 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项目质量保证计划组织实施,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凡经检查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部分,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返修,其损坏结构装修等损失费用及延误工期后果由乙方负责。工程竣工验收时若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扣除乙方人工费的5%作为罚款。

(3) 进度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进度安排组织施工,不能以任何借口影响土建进度,如无故不能如期完工,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班组组织施工,工资由乙方工程款中支付,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乙方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不能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如确需离开,需向项目部有关负责人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应按时返回,并应安排一各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4) 乙方应提前20天提供所需设备、机具、材料计划,施工所需材料、机具进入工地大门后,乙方应予以帮助卸车、搬运。乙方自备的机具亦应按时进场,以配合整个工程的进度。

(5) 施工安全:乙方应设置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乙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都必须参加安全“三级”教育,自觉学习安全守则,杜绝重大事故发生,轻伤事故率控制在3‰以内,如未按操作规程操作,导致事故发生,发生事故责任及其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负,并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对于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或者穿“三鞋”(拖鞋、高跟鞋、硬底带钉易滑鞋)及打赤脚者,每人次罚款50元,施工机械应防护到位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电缆应无破损如发现甲方有权强制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

(6) 劳务管理:

a)、乙方工人必须按政府部门有关规定持有身份证、就业证、婚育证、暂住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进场时应填制进驻施工现场人员花名册,并附花名册上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项目经理部备案。

b)、甲方项目经理部根据乙方上报的人员花名册,制作胸卡,发放到每一

(7) 乙方全体劳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府有关政策法令及公司有关规定,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文明施工,否则将视情况给予乙方200~400元罚款,并限期改正。

(8) 施工中如发现班组人员的素质不能达到工程要求水平,必须无条件更换,由此造成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

(9)乙方应对劳务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防火安全教育,杜绝赌博、嫖娼等“六害”行为和违法犯罪现象,严禁打架斗殴,不得使用身份不明人员,动火用电按规定审批,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10)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造成的建筑垃圾乙方应负责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均清,线管孔洞的修补应由乙方负责。

十、其它

1、甲方有权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乙方工资发放情况,做好班组工资发放台帐登记,作为甲方项目经理审批支付班组工资的依据。

2、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进行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请诉讼。

3、甲方可视乙方对其承包范围完成情况对乙方进行奖罚,奖励与处罚遵照《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南方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南方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应条款执行。

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本合同的条款具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至工程保修期满后,保修金付清,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一、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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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电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7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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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 (以下简称发包人或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或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工程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与劳务作业发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简称“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承包人资质情况:

(1)资质证书号码:

(2)发证机关:

(3)资质专业及等级: 劳务分包(不分等级)

2、 工程名称: 。

3、 分包合同内容:

本合同分包范围包含:该项工程的劳务作业部分。

4、 工程地点:XX市。

5、 合同价款总额: 元(人民币),大写:X拾X万X仟X佰。

6、 分包工作期限

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直至该项工程结束为止。

7、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分)包合同;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南宁市

发包人: (合同专用章 ) 承包人: (合同专用章 )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9、 总(分)包合同

本合同签订时,承包人已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总(分)包合同中涉及本合同劳务分包部分的内容。劳务作业过程中,承包人如需了解总(分)包合同中涉及承包人的相关内容时,可向发包人提出。

10、 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

10.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4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5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6 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10.7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10.8检查承包人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情况,禁止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施工作业。

10.9 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10.10 负责办理本合同所涉及的备案手续。

11、 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发包人负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保证按时足额支付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工资。

11.3 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施工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11.4 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方案精心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包人不能落实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11.5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

11.6 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1.7 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8 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报表、已完工程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发包人办理隐蔽工程及各阶段交工验收手续。

11.9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承包人责任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10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承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1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11.12 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

11.13 承包人应当自行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非法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承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11.14 承包人不得以非正当方式(包括围堵、占据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现场正常施工、发包人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行为)向发包人提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12、 工期顺延

12.1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人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12.2 由于第12.1条原因造成承包人发生窝工的,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经发包人审核无误确认后可作为双方结算依据。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

13、 施工变更

13.1 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发包人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5)由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变更,须经建设单位、发包人及监理共同签认。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加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合同价款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6)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4、 索赔

14.1 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建设单位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承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留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发包人能够遵守总(分)包合同。

14.2 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发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建设单位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发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承包人。

14.3 发包人未能从建设单位获得索赔的,承包人即便提供了相应的资料亦同意不得再向发包人主张该项索赔。

15、 施工验收

15.1 承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发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的上述报告后对承包人的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视为承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的约定工作。但发包人与建设单位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承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承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发包人的相关损失。

15.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承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承包人仅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范围内的施工质量对发包人承担保修责任,质保期为自初验合格日起保修 六 个月。

16、 施工配合

16.1 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做好以下工作:

(1)发包人对其工作的初步验收;

(2)发包人按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

(3) 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

16.2 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发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确保承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17、 不可抗力

17.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仅指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17.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应当暂停工作的,承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17.3 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7.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7.5 承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自身财产损失。

18、 保险

18.1 承包人必须为其在施工现场的所有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购买保险。意外事故发生时,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8.2 由于承包人未按照上述约定缴纳保险,或者未能提供保险理赔所需的劳动合同、人员变动情况等资料的,承包人应当自行承担其职工的工伤责任;如因事故处理导致发包人垫付相应费用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从合同价款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承包人应补足。

19、 事故处理

19.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发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9.2 承包人应当积极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

20、 合同解除

20.1 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20.2 发包人与建设单位的总(分)包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3 发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15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4 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竣工工期时,发包人可以书面告知承包人并限期要求其完全、恰当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逾期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5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因一方违约或者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0.6 合同解除后(即,双方就解除合同达成协议或者单方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后7日内),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配合发包人确认已经完成的工作界面、撤离现场并移交工地以确保不造成总(分)包合同约定的工期延误。双方应当在工地移交完成后28日内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承包人未及时撤场,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

20.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违约条款的效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1、 争议

发生争议后,除双方按照第20条约定解除合同或出现下列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2、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23、 项目经理、施工队长或劳动力管理员

23.1 发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邓廷树,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

23.2 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为甘柄朝,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

24、 施工规范或图纸

发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前,及时向承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施工规范或图纸。

25、 质量标准

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通信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通信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应当达到质量评定优良等级。

26、 合同价款计算方式、工程量的确认及款项的支付

26.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1)光缆线路的各劳务作业(或施工)类型单价具体执行价格为:

单位:元/公里

业务区

名称新建杆路架空光缆(单价)旧杆路增挂吊线或新建壁挂(含吊线)光缆(单价)敷设管道或槽道光缆(单价)新建普通直埋光缆(单价)旧杆路利旧吊线敷设光缆(单价)新建管道(1管7孔梅花管单价)熔纤(芯)

__

(2)综合工日单价进行结算:承包方每综合工日单价为: 25元/工日。合同综合造价含施工费、材料费(含地方材料费,不含发包方提供的光缆、硅芯管、接头盒、束状尾纤、光交接箱、光终端盒及ODF设备等主要材费用)、材料检测费、综合赔补费、申报费/报建划线费、搬运费(含二次搬运)、占道费、过桥费等其它各种费用。(是否需要说明)

(3)按线路进行结算: 15元/户,16元/皮长公里。

(4)按站点进行结算:200元/站。

(5)最终的工程施工费结算按审定结算确定的工程量、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价进行结算。

26.2 工作量及款项的确认:施工过程中,双方应当在每月15日前对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及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

26.3 款项支付的手续

(1)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商业发票,并指定专人负责与发包人办理付款手续。

(2)承包人不得直接要求建设单位向其支付合同价款。

(3)承包人应确保按时向其施工管理、作业人员支付劳动报酬。承包人不履行上述约定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如发包人代承包人直接向其施工管理、作业人员支付费用的,该价款应当从发包人给承包人的结算总价中扣除,超出结算价款部分承包人应当予以返还。

(4)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以月完成工程量乘以对应的工程单价进行支付。

(5)工程终验款:本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全部完成后,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并给予确认或要求修改的书面答复。工程通过发包方终验和考核后,按审定金额扣除5%的质保金后向乙方支付工程终验款支付工程终验款,额度为:终验应付款=审计结算金额*95%-已支付金额-罚款(违约金)。

(6)质保款:保质期六个月满后,建设单位确认无质量问题,将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质期结束之日后的十五(15)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退回承包人。

27、 违约责任

27.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承包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 发包人不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2) 发包人不能按时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造成窝工的;

(3) 发包人不能提供足够的工作面,造成窝工的;

(4) 不按约定核实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的。

27.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 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

(2) 承包人施工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3) 承包人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

(4) 承包人违反本合同11.14条约定,致使发包人签署有关工程量、工程价款变更、工程结算文件的;

(5) 承包人未在每月7日前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工人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人员变动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的;

(6) 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或者依据第20条约定解除本合同后,无论何种原因,承包人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的;

(7) 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的。

27.3承包人出现27.2条第(1)种情况的,应当按照5000元/日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出现27.2条第(2)、(3)、(4)、(5)、(6)、(7)种情况的,应当按照10000元/次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且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将违约金直接扣除。

27.4承包人出现27.2条第(2)种情况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整改,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的,发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7.5承包人出现27.2条第(4)种情况的,视为《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规定的行为,发包人有权依法行使变更撤销权。

27.6承包人出现27.2条第(5)种情况,未及时提供人员变动情况,导致承包人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不能享受保险赔偿待遇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7.7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8 争议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29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发包人负责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发包人:

承包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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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总包与分包安全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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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竞赛活动,严格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禁止到处抽烟,只能在固定的吸烟点吸烟,接受安全教育。

二、认真学习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识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对违规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并接受处罚。

三、坚持上班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板、安全挂钩、安全门,施工环境的洞口、安全网、电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防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上岗前戴好安全安全帽,危险处操作系好安全带。

六、在基槽里注意塌方,要多看一眼留心周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随干随清,按类堆放钢筋。

八、 使用吊车时要用钢板垫好吊车腿,不要站在大臂下面。

职工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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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钢筋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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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甲方现将承建的 时代锦翠一期 钢筋工程劳务承包给乙方组织施工,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条款:

一、工作内容

1、本工程设计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通知单中(含本工程结施、建施零星部分)的所有钢筋混凝土中的各种钢筋的放样、制作、绑扎。

2、钢筋配筋表的制作

3、钢筋的下料、对焊塑焊、间隙焊、弯制、等所有相关工作。

4、各种钢筋的现场转运、搬运、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以及协助钢材原材料下车。原材料钢筋及制作成形的各种钢筋分类别,分型号堆码。

5、在混凝土浇筑跟班作业,对各种钢筋的守护校正,派出专人守护,如果发现守护人员下在状态将其情节轻重给予50元至500元的处罚。

6、自行解决各种钢筋加工机械及焊接机械,自行购买扎丝等辅料。

7、带领班组人员随同甲方责任工长、分管工长一道参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部门、质检部门的质量检查,验收。对提出的各种问题及时整改返修。

8、各种钢筋的保护层、砂浆垫块的制作安装,包括楞头钢筋的安装,楼板负加钢筋、板凳铁的安装。上层砼浇筑前,下层材料必须清理干净,否则按5元/公斤处罚。

9、楞头铁、板凳铁、马凳铁以及各种断面固定铁件的钢筋,均由乙方下料、安装,其用量不纳入总用量内,也不计取费用。

10、文明施工应是工程组成的主要内容,钢筋的制作房和堆码场地,地面应平整、坚实无积水。各种机械安装位置和制作台桌应统筹考虑,合理安装,规范整齐。特别是钢筋制作、堆码、应分品种、规格、种类、堆码有序、整齐划一,明确挂牌。认真搞好钢筋制作及周边和职工宿舍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随时保证做到清洁卫生,若达不到标准,甲方可组织人员清理、清扫、堆码,乙方负责其

11、乙方工作人员所需的一切劳保用品的购置、使用。且必须按甲方指定的质量、数量、品牌购买,否则甲方有权帮其采购,其费用在乙方工程中扣除。

12、如果钢筋扫描未达到质量要求,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质量

1、认真仔细熟悉设计图纸的施工验收规范,严格按放样、制作、绑扎、焊接等各种工序流程和技术操作协规程施工,严格按各道工序验收规范。工程设计图纸中的特殊要求,一定严格把关,高标准、以质量优先,强化带班人员及全体操作工人的质量意识,严格执行各工种的“三检制度”、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预防措施,树立精品意识,质量标准严格按钢筋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优良标准执行,否则一切返工损失由乙方负责。本工程钢筋工程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实测合格率在90%以上。

2、严格控制钢筋保护层厚度,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有义务监督各班组人员踩踏成品钢筋。

3、本工程在浇捣混凝土之前,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形成书面记录,乙方应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三、工程进度

1、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分白天、晚上随时作业。

2、甲方制定的进度计划应及时交乙方签字认可。乙方应合理组织人员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由于乙方责任耽误工期,将由乙方按20xx元/天向甲方赔偿损失。

四、承包单价

1、 本工程按现行国家标准计算建筑面积包干(已包括塔机基础)。±0.00以下基础钢筋按元/吨计算)。±0.00以上的主体钢筋按 27元/㎡ 。

2、以上单价为以上工作内容的包干价,已包括所有辅料以及管理费,人工费、税金,安全费、民工综合社保费、暂住证费、现场文明等其它一切费用。

3、如果班组管理不到位、混乱或不在状态,项目部有权在结算工程款时视其情节轻重或全部扣除综合单价中的“组长管理费”。

五、材料管理

(一)、甲方应及时组织材料供应,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及时提供准确的配盘和钢材需求量计划表(计划应提前7天及时准确上报项目部)。若因乙方提拱的配筋表及钢材计划表不及时耽误工期,则甲方将按每天1000元向乙方索赔;若因乙方提拱的配筋表不准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甲方按实际损失向乙方全额索赔。

(三)以配筋表统计量吨位为基数,损耗不超过1%(如已配料产生的变更损耗在外),若有超过,则乙方以甲方钢材实际进价赔偿甲方,该款在乙方工程费中扣除。

(四)对应由甲方提供的易耗品,乙方实行限额领料。甲乙双方先对任何易耗品确定具体数量,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甲方及时组织材料,乙方只能在此限额之内领用,限额之外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主体工程施工至三层付完成产值的70%,施工至十层付完成产值的70%,施工至主体封顶付完成产值的70%,余款在主体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

2、乙方领取工程款时,必须按相关要求造好民工工资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拔付工程款。

3、本工程付款时甲方有权保留直接面对民工发工资的权利。

七、双方职责

1、甲方提供本工程设计图纸所需要的各种型号钢材,并运到现场,提供乙方管理人员的住宿,负责进行各工种间的协调;检查验收工程质量,乙方负责该工程所需的劳动力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工长所交代的各项任务,为了人员方便统一指挥,乙方最少应有2-3名带领班人员,为加强质量管理,乙方应有1-2名专职质检人员跟班作业,以有利现场质量问题能及时解决,若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具人工费与业拔款同步支付。

2、甲方管理人员尽最大努力,合理组织工种的交叉,利用时间和空间,保证

乙方工作顺利进得。

3、本工程费用包干价,原则上不发生任何计时、计件费用,如乙方拒不接受甲方安排工作,甲方有权指派他人完成,费用按80元/工日扣除。如因特殊原因而产生计时费用,费用按技工100元/工日,普工按60元/工日。(且必须由项目现场主管签字认可)。

4、班组在合同签订后,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在乙方负责处签定文明施工责任书及项目各种管理制度。

(2)召集全体进场人员,安全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所有人员必须签字,进场人员身份证必须在项目部存档(复印件亦可),否则给予100元/人、次处罚。

(3)召集全部技术骨干,由技术负责人、分管工长、内业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

5、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施工方案、施工程序、技术交底进行审查,并有义务对其中不完善处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且应在甲方审定修改方案后严格执行。

6、若乙方不按操作规程作或未履行书面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由此造成的一切工伤事故以及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7、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管理和统一配戴安全帽。

八、安全文明施工

1、钢筋房、机械安装位置和制作台桌应统筹考虑、合理安排、规范整齐。制作成品应分规格、种类,并堆码有序,整齐划一。搞好制作房及周边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随时保证做到清洁卫生。

2、乙方负责进场班组人员每周一次的安全、文明、质量教育,作出书面记录,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签字向甲方报送,缺少一次给予200元处罚。

3、强化安全质量、文明意识,设质量检查员、安全文明宿舍,文明现场检查,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参与施工人员应身体健康、无疾病或遗传病,否则由乙方负一切责任。

4、乙方作业人员若发生安全事故,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在伍仟元以下概由

5、负责施工生产中落手清,保证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每一层楼完工后做到材料收拾干净,否则由甲方派人清扫,但造成的用工由乙方承担。

6、现场不准生火估饭,用电必须按项目部相关要求使用,如发生类似情况,将按情节轻重给予100元至1000元处罚。

九、其它

1、本工程乙方进场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至少应具备“三懂四会”和施工时的安全知识和防护力。

2、进场人员首先是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能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打架滋事,若有违反者,先对打架班组双方各处罚20xx元,再由项目部解决。若有不服者,由工地所在地方公安机关解决。严禁盗窃,若有违反者除罚款所在班组人员20xx元外,并将其逐出工地,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严禁各种赌博和不文明现象,保持宿舍内整齐和个人卫生。

3、根据我项目的具体情况,工地原则上不使用女工,严禁男女混宿,若一经发现将处乙方罚款500元,若无结婚证送公安机关处理。

4、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乙方进场人员年龄须在18-45周岁之间,并应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原则上不使用。

5、乙方离场人员的行李、包箱应主动交门卫检查。

6、乙方进场人员应熟悉施工现场的“十严禁”和“十不准”及“文明施工十二条”。严格遵守国家劳动安全法法规及有关规定,不按规定作业,一切后果乙方全部负责。

7、本合同未尽事宜,若在施工中发生,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7、现场不得有民工闹事,否则按每次2万元罚款。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由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十、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来自于甲方或其它相关部门的罚款或处罚,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之日内交纳清现金,否则在结算地双倍扣除。

十一、如乙方主要负责人未经甲方允许而缺席甲方召开的会议将给予500元/次的处罚。迟到5分钟后按50元/5分钟处罚,罚款在2日内必须上缴现金,否责在结算时双倍扣除。

甲 方:

代 表:

乙方: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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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程分包合作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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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工程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安装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3主要工程项目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款的确定,预付和结算:

2、1消防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定价人民币元整(¥:_________________元).

2、2工程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工程结束付清全款。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工地管理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工地管理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工作职责:_________________

5、1乙方的责任:

5、1、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和施工工艺符合国家标准和当地消防部门要求,确保合同范围内的工程符合消防验收要求。

5、1、2乙方做好合同范围内的施工资料,提供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和施工资质。并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资料及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施工资质的复印件给甲方。

5、1、3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备人身安全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及法律责任。

5、1、4乙方可以在甲方提供所有消防验收必需资料的前提下,义务帮助甲方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的报验,但相关部门所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2甲方的责任:

5、2、1甲方按协议支付工程款。

5、2、2甲方有责任协调现场场地内机械设备、材料等的转移以便于乙方施工,有责任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甲方负责提供摆放材料和工具的库房,提供施工用水和施工用电。(规费不予计算)

第六条: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_

(配合主体进度)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第七条: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合格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未付清工程款期间,本工程中所使用材料及设备产权为乙方所有;在甲方付清工程后,产权为甲方所有。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__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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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国际工程分包合同书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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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分包合同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总包商),和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分包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在_________订立本分包合同。鉴于总包商已同_________国_________大型电气项目管理局(以下简称业主),就在_________国的_________号工程项目的设计,运输和施工签订了合同。鉴于分包商愿按该合同实施土建和安装工程而报了价,鉴于总包商已接受分包商的报价,依据分包商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号文件及其所附的报价表(注),现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下列文件应是本分包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

1.电气、机械及技术操作的合同通用条款(1980年第一版)。

2.合同的特殊条款。

3._________工程项目的技术规范。

4.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

5.土建和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的报价表。

(二)定义

1.“总包商”:系指甲方_________。

2.“分包商”:系指乙方_________和乙方_________将工程的任何部分转包给别的任何专业公司或机构。

3.“总包商的工程师”:系指由总包商指派的监督分包商工作的人员。

4.“分包”:系指由分包商按本合同第三条“工作范围”规定而要执行的工作。

(三)工作范围

本工程包括在_________国境内,根据业主的技术规定,建设_________工程项目,如图所示。

1.提供所有工程的监督人员,熟练和非熟练工人,提供运输、测绘工具及设备,挖掘及钻孔机械,吊车,以用于塔架安装和绝缘箍,地线配件,拉力条的安装以及导线挂垂和拉直等工作。

2.提供混凝土材料、水泥、砂、石子、灰浆材料、钢筋,并运送到工地。

3.为所有熟练和非熟练工人及行政人员提供住宿、膳食、供水、卫生设备、交通费用和社会保险。

4.运送由总包商提供的材料:总包商在bkb库房中的塔架、导线、绝缘材料、五金构件、接地材料,包括从总包商在bkb的库房到施工现场的运输,并负责卸车和保管。

5.分包商应按总包商提供的纵断面图和测绘图确定塔架的位置。凡是已由总包商定出的塔架位置,分包商应测量检验,以保证塔架的位置和线位方向符合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取得总包商批准后,应对测绘图作相应的更改或修正。

(四)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熟悉业主技术规范的分包商,应按照业主的要求,并承担属于分包工程范围内的与分包商有关的全部责任。

(五)劳动力

分包商应:

1.自始至终提供足够数量的工人,以满足总包商工程师在工程进度方面的要求。

2.在工作时间、节假日方面,应遵守当地法律、规定和风俗习惯。

3.支付工资并服从当地关于对工人报酬的一切规定。

4.为其雇员提供住宿及膳食。

5.向总包商和_________国主管部门提供他们所需的有关其雇员的一切情况。

6.对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各种性质的索赔或风险,自费为其雇员和工人提供保险费及工人补偿。

(六)法定责任

分包商应对下列事项承担责任:

1.遵守_________国关于所得税的规定。如果其雇员中有人对雇主给他们的报酬不付个人所得税,分包商也应对此完全负责。

2.根据_________国的法律,为其雇员支付各种国家安全捐款。

3.分包商应服从所有适用于本分包工程范围内的_________国的法律、地方法及规定。

(七)与业主谈判

除总包商的工程师授权外,分包商任何时候均不能与业主接触或谈判。

(八)维修保证期

分包商将从接收补步验收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所有工程,不会由于其雇员的工艺低劣或因其提供的材料质量差而发生事故。

(九)意外事故或损失的责任

在工程移交之前,分包商应保障总包商不承担各种人身伤亡或财产(非工程部分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并保障总包商不承担属于分包商和其雇员所引起的诉讼、控告、索赔要求诉讼费、指控和其他费用的责任。

(十)保险

1.工程保险:总包商应按合同一般条款的规定,自费对永久和临时性工程、施工机械及设备进行保险,这应包括分包工程在内。

2.第三方保险:包括分包商在内的第三方保险,将由总包商承担,而分包商不付任何费用。

3.工人补偿:分包商应自费负责其工人的保险,包括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各种性质的索赔。

4.对以总包商名义的保险单中的索赔补偿的确定,分包商应在3天内备齐各种有效的证单。

不能由第三方和工程保险偿付的各种损失和费用,分包商应对此承担责任。

所有扣减款额应记在分包商的帐上。

对属于分包商自己的,或租借总包商的或租给总包商的全部机动车辆运输设备和工具,如未计入总包商的保险单,分包商应自费保险。

(十一)运输

分包商应提供该分包工程施工及运送其人员往返工地所需要的全部运输车辆。

(十二)工具及设备

该分包工程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工具,包括拉力设备、拨具、张紧装置、操作线、传动滑车等、分包商应自费提供。

分包商应遵守_________国有关各种工具、设备、机械及运输工具方面的所有法律和海关规定,并支付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一俟该分包工程竣工,分包商就应负责把上述全部设备和工具撤出_________国。

(十三)总包商材料的交付

总包商应负责交付材料,包括塔架、塔架附件、导线、绝缘装置、绝缘体及导线配件、接地棒及接地线等。分包商应在bkb总包商的仓库提取材料,将材料装车,运送到施工现场并卸车,费用自行承担,按双方同意的工程进度计划,对分包商各项工作所需要的材料,至少要在该项工作开始前一周为分包商备好。如果总包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把材料交付给分包商,总包商应准许分包商一个相应的延长期。

(十四)材料的有效利用

分包商应注意该分包工程所需要材料,如水泥、钢筋、燃料、润滑剂等,在_________国市场可能会出现供应短缺的情况时,分包商应自费安排从其他国家获得这些材料,从而保证该分包工程不间断地进行。

(十五)分包工程量

在该分包工程价格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只是大约数,变化范围在±_________%之内,则单价不作任何变化。

如果变化值超过±_________%,应按总包合同一般条款中第_________条规定处理。

(十六)分包商的宿舍区

总包商应取得由业主写给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介绍信,为分包商选定建立其宿舍区的场地。函件所花费用和有关宿舍区的一切费用均由分包商承担。

(十七)总包商的监督

总包商将指定一位或几位工程师监督该项分包工程,分包商的人员应对其承担义务。

(十八)许可证和执照

总包商应帮助分包商获得分包商雇员所需的入境签证、居住证和劳动证、该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材料和设备进口许可证,以及生活用房和物资进口许可证,要获取由业主写给_________国有关当局的证明信。办理这些函件所花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开支均应由分包商承担。

(十九)竣工及惩罚

根据双方同意的交付材料(不包括由分包商提供的材料)日程表,只要分包商能及时得到材料,分包商就应按下列规定日期完成各分项工程的施工。(各分项工程的竣工日期略)

如果由于分包商的错误或疏忽,未能按上述日期完成该分包工程,分包商同意每延误一天,就向总包商支付拖延分项工程的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作为罚金或违约罚款金,罚金或违约罚款金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分包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二十)分包商的过错

如果总包商认为分包商未能认真或迅速地进行施工,或没有准确地按合同施工,或忽视总包商工程师所发布的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合理的书面指示,或违反合同规定,总包商可以向分包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改正失职、疏忽及违约行为。如果分包商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执行通知的要求,在此情况下,总包商将有权雇用其他人并立即对被忽略部分的工程进行施工。另一种方法是在不损害总包商其他正常权利的情况下,将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从分包商手中要回,给其他人完成。在此种情况下,总包商可随时自由使用分包商的一切设备(已在工地与工程有况下,将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从分包商手中要回,给其他人完成。在此种情况下,总包商可随时自由使用分包商的一切设备(已在工地与工程有关的),并对设备正常磨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考虑分包商对这些设备所拥有的任何权利。此外,对按分包合同规定应属分包商的那部分余款,或所述那部分工程的施工款,总包商有权保留并要求不付,或根据已完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定。

按前所述,完成这项工程或实施其中的一部分,费用如超过应属分包商的余款,那么分包商应承担这部分超过的款项。

(二十一)进度报告

分包商应按总包商同意的格式,呈送每周和每月的进度报表。

(二十二)厂商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分包商应呈送用于该分包工程的水泥、钢筋、砂、砾石以及任何其他材料的厂商证明及试验报告,并取得总包商对此批准。混凝土试块的报告单应同地基工程付款申请单一起呈送。所有试验及试验报告书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十三)支付条款

总包商应按如下规定向分包商付款

1.预付款,其金额为分包合同价总额的_________%,自分包商提交由_________银行开具的等值银行预付款保函之日起15天内,付给分包商;保函有效期为_________个月。

2.每月完成的并经业主验收的工程占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

3.分段工程占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凭暂时验收证书。

4.分段工程占分包价的_________%;凭最终验收证书。

按总包合同规定,只有工程经业主在四周内验收后,上述1、2及4条规定的付款,自收到分包商发票之日起五周内,才能付给分包商。

应付给分包商的款额按下列百分比支付:_________国的当地货币:_________%;美元:_________%;

用当地货币支付的部分在_________国付款,用美元支付的部分,通过电汇付给分包商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号,汇费应由总包商负担。

预付款将用美元支付,预付款中超过_________%的美元数额应从前三次的进度付款中按比例扣除。

(二十四)验收工程

所有工程都应符合业主的要求,如相应的规范和在现场协商中作出的决定,总的原则应该是总包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所作的决定是最终的,但一旦发生争议,则业主代表的决定应为主导意见。

(二十五)税捐

分包商应对所有与该分包工程有关的税捐的付款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税款。

(二十六)履约保函

在分包合同签订后15天内,分包商应根据所附的保函格式,提交一份_________银行开具的无条件履约保函,额度相当于分包合同价的_________%,有效期为_________个月,自本分包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十七)第_________号法律(_________国对承包工程的特定法律)

总包商受_________国_________号法律保护,并享有第_________条,_________条款所规定的免税权,这些免税权也适用于分包商。

(二十八)争议的解决

_________。

(二十九)文件和图纸

在收到最终付款之时,或在此之前,分包商应向总包商退还所有总包商向其提供的文件、图纸和技术规范。此处所述的任何文件分包商都不能用于除本协议目的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同时分包商亦不能泄露或使用由总包商或业主所提供的文件中的任何资料。涉及本协议目的的除外。

(三十)素混凝土

技术规范第9节中所要求的素混凝土(混合比1∶3∶6),应视为已计算在分包合同的单价中,对这种混凝土规定的条款,分包商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三十一)总包商材料的延迟交付

如总包商未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把材料交付给分包商,因总包商延迟交付材料而造成分包商现场工人和设备窝工,同时也不能将其人员和设备投入其他工程的施工,此时总包商应按价格表所规定的日工资(计日工资)标准,付给分包商窝工时间费用。延迟交付材料少于三天时,按本条规定,分包商不能提出赔偿要求。

(三十二)分包商应负责清扫公用道路,并铺筑供其车辆及设备出入公用道路的临时通道。分包商应谨慎小心,以免引起财产或农作物不必要的损失。

(三十三)如果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业主表示同意本协议,本协议即生效。如果在上述日期内业主没有表示同意,本协议便无效,任何一方都不得向对方要求字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业主表示同意本协议,本协议即生效。如果在上述日期内业主没有表示同意,本协议便无效,任何一方都不得向对方要求赔偿。

总包商(盖章):_________ 分包商(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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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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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协议

总承包方(甲方):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

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_____工程之建筑安装任务,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_________。(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范围

_________。(可用列附表办法)

第四条 质量标准

_________。(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 承包方式

_________。(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方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 工程总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 工程包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方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 付款办法

_________。

第九条 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 中间交工

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_________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 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

_________。

第十二条 关于工程保密办法

_________。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_________。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_________。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式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总承包方收执_________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_________份。

总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分包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表1: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附表2:总承包方(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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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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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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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筑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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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及内容:

1、按结施图纸中所有的模板工程。

2、承包内容包括放样、制作、安装、拆除、清理、完工后的材料退场(其中包括二次结构、压顶等本栋的全部模板工程等)。

三、承包单价及付款方式:

1、模板工程造价按每层的混凝土投影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元(其中:斜屋面按斜长计算面积,基础按地梁四周水平投影计算面积)。栏板按展开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元(本单价不含税且为固定单价,不得以任何借口提高单价)

2、每月20日按上月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至90%。余下10%待本工程外脚手架拆除完成后三个月内付清。

3、乙方如果中途没有人或材料供应不上造成没跟上甲方施工工期,乙方必须退场。结算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按已完成混凝土浇捣的楼层每平方米 57 元计算(包括材料、人工费)。

四、材料要求:

柱、梁、板均使用新胶合板,不能脱皮,至少要2套半模板材料,免费提供人货电梯进料平台、防砸棚等模板铺设。

五、工程奖罚:

1、爆模一处罚款100元,并赔材料费、负责清凿处理及赔材料费。

2、柱子倾斜超过1cm,罚款200元。

3、发现工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

4、发现工人随地大小便,每人每次罚款50元,并罚清理干净。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如柱、梁模板全部使用新模板),如果发现不按规定施工的,每次罚款100元。

六、质量等级

1、本工程模板安装必须达到优良等级。

2、模板安装允许偏差,按下表“模板工程质量评定表”严格执行:模板工程质量评定表

3、质量控制:

(1)模板安装完成时,经甲方验收评定合格才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模板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及支撑施工时混凝土自重以及施工时的冲击力。

(3)当跨度大于或等于4m时,按设计要求起拱,若无设计规定时,模板起拱高度为全跨长的1/100~3/100。

(4)板面每部位模板施工完毕时,必须清扫干净,保证文明施工现场。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工程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材料监察等监督。

2、甲方负责对乙方承包的工程进行分项分部验收。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和生产安排,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并每周开一次安全教育例会。

2、乙方必须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否则后果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教育工人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如发生违章作业其后果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按规定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检查督促工作。提高工人的自我防护安全意识,保证工人的安全生产。在施工现场发现工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赤身等每人每次罚款20元整,多次教育不改的赶离施工现场。

5、乙方必须接受施工现场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严格要求工人遵守安全管理规则,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保证施工现场的负伤率3%以下。

6、乙方负责人必须教育工人搞好团结、互助友爱,特别是多专业交叉,更要讲文明、讲礼貌,如发生打架,不论谁是谁非,单打罚款500元,群打罚款3000~5000元,视情节轻重送派出所处理。

7、因质量、配合不协调,打架、无故退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人员必须先退场后结算,结算单价按原商定价乘以70%结算价。

8、乙方负责人必须遵守岗位负责制,亲临施工现场施工,必须离开时须向施工员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每天罚款人民币100元整。

9、混凝土浇筑时,乙方必须安排工人跟班,保证模板质量及稳定性。

10、木工组要进行自检,报施工员审核后才进行下一个工序。

11、乙方必须保证工程开工时有足够的工人,且工人人数不少于15人,并按实际情况增加。

12、乙方应把进场人员列出花名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交甲方存档。

13、乙方应在每月30日前将工人工资列表交甲方审核。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结算付清款后自行失效。

3、本合同受法律保护,如单方违反以上条款,另外一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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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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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之规定,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此合同规定的义务及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一、承包方式及价格:劳务包干价,每立方 10 元

二、工期要求: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三、承包范围:

榆次区小南庄村整体搬迁安置综合项目一期B区一标段工程:

1、室外台阶、坡道下部满填2:8灰土回填、夯实;

2、室外散水下部素土及150厚3:7灰土回填、夯实;

3、其余部分回填素土、夯实。

注:白灰由乙方提供,费用包含在承包单价内,甲方不另行支付; 灰土垫层外边缘为台阶、坡道散水等构件外边缘外扩500mm。

四、质量要求:

按《规范》有关工序进行,必须夯实,若后期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责任:

乙方进场必须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协调、严禁擅自行动。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严禁违章及蛮干行为。施工现场处的安全及社会治安,按照建设单位及辖区派出所条文执行。

总之,乙方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连带责任:

甲方现有建筑及周边建筑设施不得损坏,若出现损坏,必须及时恢复,且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实方计算;

2、按照建设单位支付给甲方当月专项进度款相应的比例进行支付。

八、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经济手续结算完毕,合同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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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消防改造专业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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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宾馆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北京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消防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3、 建筑面积:暂估建筑面积:4000 m2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分包工作内容及范围:

本次承包范围包括宾馆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泵房设备、屋顶消防 水箱供货安装)、防排烟系统及未明确的可合理推断出的内容(每单项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明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消防喷淋系统,增加喷淋泵;安装消火栓系统;安装烟感报警系统及防排烟系统;安装防火门;负责消防设计及费用;消防检测及费用、单项验收及工程完工后的消防总验收及整改等手续及费用等。

特别约定:

其他涉及消防工程的内容:除甲方明确不属于乙方工作范围的内容外任何图纸上显示涉及消防工程的工作内容都属于乙方的工作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未明确列出的施工项目,乙方自愿承担该施工风险,如发生超出清单中所列内容的施工项目,双方一致同意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2.乙方还负责完成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工作,包括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相关配合工作、责任和义务,也包括完成成品保护、交工前的竣工清理、现场垃圾的清运,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3.乙方工程量清单说明:

3.1所有消防改造工程材料均有乙方供应。

3.2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为图纸净工程量,损耗及预留部分含在清单综合单价内。

3.3相同清单项单价应一致。

3.4消防清单中管道的各项试验含在清单综合单价内。

3.5清单综合单价为完税单价,任何情况下不再发生变化。

3.6本次消防验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取费。

3.7工程量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其内容及解释如与本合同发生冲突,应以本合同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条作业人员

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向甲方提供作业人员共名。

第四条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价):498065元(人民币)

大写:肆拾玖万捌仟零陆拾伍元整(人民币)

2.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本合同价款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合同(一次性包死),甲乙双方均充分认识到自身在施工过程中的价格风险及施工内容及工程量风险,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价款不做调整。

2.1如在施工过程中的确需要增加或减少本合同价款的,须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并签署补充协议,其他形式导致的价款增加或减少均无效。

3.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

3.1承包价格应视为是包工(含承包工程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等)、包料(详见材料、设备供应表)、包机械、包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及整改并包括所有有关的费用,如劳保用品费、生产工具费、自身队伍人员的劳动保险费、医疗费、工期费、酷热天气施工费、成品保护费、超高层施工费、二次搬运、技术措施费、人工费调增、人工降效、管理费、利润、企业经营费、调价、扰民调停费(指由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竣工调价、风险费、包干费、技术资料费、赶工费、现场冬雨季施工防护费、治安保卫费(乙方自身施工范围及生活区)、临时设施(除甲方提供之外的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垃圾清运至现场指定地点、竣工清理费、环境保护费、远征施工增加费、材料的卸车保管费及与其他乙方的配合照管费、现场管理费、配合费、利润及各项保险费、税金等。乙方应承诺,不得就上述各项费用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此报价的清单总价包含税金(即含营业税、教育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地方性税费等一切税费)。

3.2本工程税金、定额管理费乙方在合同价格中已计取此项费用;合同价格中已包含乙方所属人员的劳保统筹费用及农民工支付保证金费用。

3.3所有合同外零工禁止发生,如发生由乙方自行负责及承担。

3.4任何因市场物价波动、生活费用提高、人员工资的提高、政府税收与收费的调整以及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红头文件的颁发等因素引起的承包方的成本的增减,均属于承包方自身经营风险,视为已经事先充分估计并已经包含在合同单价之中。

第五条工程款的支付

1.预付款:

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10%(49806.5元)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支付:

乙方每月25日上午将与甲方按月确认的工作量汇总后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的工程量作为乙方当月完成的工作量。依据当月确认工程量,于次月10日前支付确认工程量的50%的工程款,消防工程经政府相关部门全部验收合格后(如无其他应扣款项)付至合同额的95%(473161.75元),剩余5%(24903.25元)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待本工程整体工程保修期2年期满后,扣除相应扣款后一次性无息支付,保修期为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2年。

3.合同价款调整方式:

本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4.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支票的形式办理,付款时甲方不得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办理支付的手续为:乙方应向甲方出据(符合工程所在地地税局规定的工程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甲方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乙方全称的支票或汇票支付给乙方指定的人员。

第六条合同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技术要求

1.工期:

开工日期:20__年3月日(实际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需获得消防部门的施工许可为前提)

竣工日期:20__年月日(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

总工期:日历天

为确保工期的顺利完成,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施工进度计划书一份,明确每个时间节点应当完成的工程进度,并确保按期完成。

上述工期均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和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因素;

2.工期延误:

2.1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应获得甲方书面许可,工期可顺延,但费用不予补偿。

2.2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合同工期不予顺延。

2.3工期延误违约处理:工期每延误一天工期罚款10000元/天。(包括施工进度计划书中每个时间节点的延误,该时间节点延误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单独解除本协议,在施工现场张贴解除通知即可)。

3.质量:

3.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以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为准。乙方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已包含于合同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3.2如果图纸和甲方的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当地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以标准较高者为准;

4.安全文明:

4.1.安全施工:甲方、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4.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4.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自行承担并采取紧急措施及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4.3.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按《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通用条款》及《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协议书》相应条款执行。

5.技术要求:

5.1.材料、设备供应:

序号设备、材料备注

一总包方供应设备、材料无

二分包方供应设备、材料供应商名称、品牌及型号(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以较高者为准)

1内外热镀锌钢管

2金属波纹管

3喷淋系统(喷头、报警阀等)

4水炮、消火栓箱及附件

5手提式灭火器

6广播系统

7火灾报警系统及其附件

8电缆、控制电缆

9消防水泵接合器

10其它由乙方供应未列明材料需报甲方备案并书面认可后方可使用

说明:

1、清单中关于设备、材料供应的描述与上表有冲突部分,以上表供应材料划分范围为准。

2、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无故更改分包材料采购范围和品牌,确有更改必要时,甲方有权更改。

3、所有进场材料,应向甲方报送生产厂家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获得甲方书面确认及许可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的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甲方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在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2.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窝工的,由甲方予以经济补偿,因乙方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3日内由乙方办理书面验收手续。

4.技术及质量资料:乙方应按工程所在地关于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技术及质量保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记录、质量验收记录、质量评定记录等。

5.隐蔽工程的检查:隐蔽工程是指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达到设计、规范要求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经自检合格后在隐蔽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及政府相关部门参加,通知时提供包括自检记录、隐蔽验收的内容(资料)。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重新验收,达到设计要求、规范标准,报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具体保修责任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2年,自甲方整个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保修服务期满后,并不免除乙方施工质量责任。

7.保修: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时,不得因甲方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而延误保修,并且如乙方保修不及时,甲方有权利将需保修项由他方施工,其工程量及价格视为乙方已确认,并同意在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

第九条驻工地代表及职责

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2.甲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分包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施工指令,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与义务。

3.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4.乙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甲方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以及甲方驻现场代表根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其它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文明施工

1.甲方、乙方应严格执行工程所在地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第十一条材料机具供应

本工程所需材料机具均有乙方自行提供,在采购及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工作与职责

1.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凋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2.负责于20__年2月日提供施工图纸1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3.负责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

4.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乙方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甲方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5.本工程甲方施工代表为,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人事如有变动,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

6.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第十三条乙方工作与职责

1.乙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2.乙方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2 %,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4.当甲方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甲方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5.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甲方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6.乙方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工程、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7.乙方确认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8.乙方须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7日内,将计划用于本工程的劳务用工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复印件编制成完整、真实的花名册报甲方备案。本工程开工后,实际劳务用工人员必须是在甲方备案的花名册以内的人员。乙方应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有其他事由导致甲方支付农民工款项或被政府相关部门罚款的,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9.乙方项目经理易人,乙方应提前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所作出的各种承诺不得因为乙方项目经理易人而改变。

10.乙方应派出管理人员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执行会议决定。

11.在本分包工程的履约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要求其认为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其工作的乙方任何管理人员及工人在其要求发出3天内撤场,乙方须重新派遣合格的人员接替被替换人员,以达到甲方代表满意为准,乙方不得为此而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上及工期方面的要求。

12.乙方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以应有的精心和努力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如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乙方在审阅分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果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技术要求存在任何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甲方。

1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一份详细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书,在甲方批准后,乙方予以执行。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调整或修订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乙方须在甲方总体计划下按甲方要求的格式编制月度、周生产计划和材料需用计划;

14.本工程正常的扰民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承担因其自身施工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引起扰民及民扰造成甲方、其他所有参与本工程的分包商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包括调解民扰的费用支出),确保甲方免负由乙方引致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15.对其他分包商及供应商(包括甲方的其他分包商、供应商)的配合照管工作:包括现场的文明施工、临水及临电设施的维护、脚手架的维护、洞口及临边安全防护的维护、垃圾的清运、完工清理等,其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且其配合照管工作均截止到本工程分包合同期满。

①提供恰当的保护措施以适应工程总体冬雨季施工;

②服从甲方协调安装于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供其他分包商合理使用。

1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对已完分包工程进行保护。该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行予以修复。

18.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自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运至施工场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以及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包括:

18.1应对其自身在分包工程现场的全部雇员的人身安全及自有机械设备等财产办理保险;

18.2乙方应保持保单的有效性,对于偿付上述分包工程的所有雇员及其它人员的损失或补偿费,乙方负完全责任。在乙方雇员的任何人员为分包工程工作的整段时间内,乙方应延续此保险。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本分包合同履约期间,应妥善保存此保单及保险费付款收据;

18.3如果乙方未能投保并保持上述保险,甲方可以拒绝其到现场施工或代替乙方投保并维持此保险的有效性,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将从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所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均有乙方自行承担及解决。

19.工程通过验收后,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套

第十四条违约

1.甲方违约责任

1.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乙方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支付依据。

1.2甲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有权书面告知甲方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2.乙方违约责任

2.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在施工现场张贴终止合同的通知即可,下同),并要求乙方在3日内退出施工现场,乙方应当退出施工现场,并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包括改造费用的增加)。

2.2乙方未按甲方备案的施工人员进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调整,乙方无法调整时,甲方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乙方自负),满3日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3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2.4乙方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经验收合格为止。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如连续两次验收无法通过,视为乙方根本违约,未支付工程乙方无权要求支付,甲方可另行组织分包施工,由此而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增加的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期阶段目标及总目标,乙方向甲方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的额度为: 每延期一天按10000元支付违约金。

2.6合同中约定的乙方项目负责人每周不少于六天(每日相当至少八小时)在施工现场,如未保证每周在施工现场时间,则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从任何乙方应得的款项中处以每天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2.7为满足工期、质量要求,乙方须投入足量的设备、机具、辅材、安全设施及人员,若乙方无力或不愿投入上述资源,甲方将自行投入该等资源,并按该等资源实际投入值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其费用。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2.8若乙方工作不能满足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方面要求,甲方有权将本分包工程范围中的任何工作内容另行分包给第三方,由于另行发包产生的费用,甲方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9乙方须在进场前自行办理完进当地地区施工手续,并交纳当地政府规定的有关费用,如因未办完或未办理进当地地区施工手续而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发生的损失。

2.10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组织隐蔽验收,否则,每违约一次甲方将给予乙方5000元的违约金,并保留其它索赔的权力。

2.11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或隐患须立即通知甲方,不得自行处理,如在施工中发现乙方对质量问题隐瞒不报的,甚至未经甲方允许自行处理的,每次乙方向甲方每次5000元的违约金,并保留其它索赔的权利;

2.12乙方必须按时向其所有工人支付劳务费用,如因乙方未按时支付劳务费而造成的任何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种损失由乙方承担。

2.13乙方应采取适当的成品保护措施,如因乙方管理上的失误,成品保护工作不及时、不完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对其他专业的成品造成破坏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须承担由此引致的甲方的损失。

2.14安全罚则:如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甲方将从任何乙方应得的款项中扣除以人民币10万元/次的违约金。甲方可视情节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失。2.15当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可以在通知乙方后,立即终止对乙方的雇佣:

1乙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分包合同约定开工或实施分包工程;

2在甲方做出要求乙方清除有缺陷的材料或修补有缺陷的工作的指示后,乙方拒绝执行或忽视此类指示;

3乙方无视甲方的事先书面警告,反而固执地或公然的忽视履行分包合同所规定的其任何义务;

4根据分包合同的组成文件的要求,乙方未能完成必要的登记或从有关机构获得必要的认可;

5在完工之前没有合理的原因中止完成分包工程;

6乙方将本分包工程进行转包或再分包。

如果根据上述情况终止合同,甲方可占有乙方带至现场的所有材料、乙方的设备或其它物品,并由甲方或甲方同意的其它分包商将上述物品用于施工和完成分包工程以及修补其中任何缺陷。如果甲方认为适当,可以将上述物品全部或部分出售,并将所得收入用于补偿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款额。上述占有或扣押并不影响甲方采取其它维护其利益的权利。

在上述条件下合同终止日期的当期应付款项,甲方将不予付给。对于因终止雇佣而导致的甲方的所有损失将由乙方来承担,包括甲方必须重新雇佣其它分包商而发生的额外费用。

3.本合同项下所有债权债务,甲方方与分包方任何一方不得单独转让,单独转让无效且转让方将无条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五条乙方的撤场

1.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并接到甲方要求撤场的通知后5天内应将其在施工现场的所有雇员及财产全部撤出施工现场。

2.本分包合同提前终止后,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撤场的通知后5天内应将其在施工现场的所有雇员及财产全部撤出施工现场,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甲方财产和已完工程,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当中搭设的临时工程或临时设施,如果甲方要求拆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3.如果乙方拖延撤场,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乙方还须承担因为乙方拖延撤场而导致甲方因此而蒙受的其它损失。如果乙方逾期撤场达3天,甲方将强制乙方撤出施工现场,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保修

1.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维修、更换等服务。只要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指派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

2.保修期

本分包工程保修期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为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3.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甲方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从合同规定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得到补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4.维修或更换后的部分产品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

第十七条争议与裁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 北京市丰台区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分包合同。

2.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甲方与业主的承包合同解除的,甲方应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4.如因乙方在工程质量、安全与工期等方面无法达到要求时,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通知解除合同或在施工现场张贴解除通知。乙方接到通知或应当获悉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乙方不按要求退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在取得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及审批后生效。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二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在执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页无正文。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订立时间:20_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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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旋喷桩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00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发包单位):__________

乙方(承包单位):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__________

四、工程工期:__________

五、工程质量要求:__________

六、工程造价:__________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__________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__________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其中:

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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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水电安装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3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将 工程的模板工程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职责,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二 承包方式:包清工;包辅材;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

三 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

2、具体工作内容:

①材料场内运输、装卸。

②施工图纸中安装内容。

③所需的结构预留洞口的留设,管线槽口开凿、补槽以及施工后的现场清理。

④施工规范及常规要求。

⑤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或返工重做。

⑥成品保护、调试、竣工交验。

⑦文明施工要求的场内整齐、清洁等工作。

⑧与其他工种的配合施工。

⑨施工中所需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及退场搬运。

⑩文明施工要求的场地整齐、清洁及机械保养等工作。

11预留管道洞口的吊模及混凝土的浇灌。 ○

四 工期要求

在结构施工阶段,乙方必须跟随甲方的结构施工进度将应预埋的管、线、铁件同步安装到位;装饰阶段乙方应将本工程施工顺序与甲方的装饰程序密切配合,平面协调、立体交叉施工,不拖其他工序后腿,不影响甲方整体施工进度计划。如乙方不能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安装工序, 造成甲方其他后续工序不能如期完成, 拖延项目完工期,甲方除有权向乙方处以20xx元以下的罚款外,造成甲方延误工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 材料及工用具

1、材料管理:

① 乙方领用工程用料必须经现场施工员填写“材料领(耗)料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到现场材管员处领(耗)用。

② 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③ 限额用料:甲方对乙方承包的本安装工程的主要材料实行限额使用,限额材料的种类由甲方确定,包括:各类机、泵、箱、柜、盒、表及管材、导线、电缆、插座、开关、灯具、铁皮等,限额数量由甲方根据施工图优化布设方案后计算。如无正当理由的超用部份由乙方承担。

2、工用具管理:

① 甲方提供垂直运输工具。提供现场及楼层固定电源箱。

② 乙方自备安装工程所需工具及劳保用品。

五 质量要求

1、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和当地主管部门的其他要求,作为本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乙方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3、若工程采用其验收程序为(若为包清工其质量验收程序相同):

①对材料质量、型号、规格、产地、产品许可等内容由甲乙方共同派员检验。

②对安装工作的正确性与符合性检验,由乙方自检合格后报甲方及监理复验。

③施工阶段每一结构层次的隐检、完工阶段的通水、通电、通气、通风、水压及气密性检验;系统调试、电阻测试、单机无负荷试运转等检验项目,均应在乙方自检合格后报甲方复检验收,再由甲方报请建设、监理、设计及质监部门进行最终竣工验收。其质量标准应与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总包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相一致。

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各次验收中提出的所有整改意见,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至符合要求,乙方拒绝或拖延整改,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

⑤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施工成品负有保护的义务,凡因乙方施工安排不善,在结构已完施工部位进行凿洞、敲孔安装施工或返工的(暗管敷设的砖墙面刨槽及设计变更除外),均由乙方自费修补恢复原状,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另行赔偿。

4、质量保修责任:乙方承包的本安装工程在竣工验收备案后的二年内负有保修义务,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所引起的所有修补工作,均由乙方限时无偿修复。如乙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对缺陷部位进行修理,甲方可另派专业人员维修,所有费用从乙方预留的保修金中扣除。

六 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施工: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规章组织施工。

2、安全事故:若发生工伤事故,费用5000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担,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份由乙方承担40%费用;对于人为地破坏安全防护设施造成的事故由责任人承担所有的费用及责任。

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4、文明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管理,保持现场整洁。及时清理、回收、整齐堆放各项材料,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每天打扫宿舍内外环境,保持现场整洁文明和生活区干净卫生。积极主动创建市文明标化工地。

5、乙方新到人员必须先到项目部的安全部门报到,先学习后上岗。

6、未经许可工地严禁住有女工和家属工,违者每日罚款50元。如由此发生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7、承包班组统一着装(工作服),配戴统一安全帽。安全帽由甲方统一负责采购,费用由承包班组承担,工程结束后不退回。

七 工程承包费用及结算方式

1、承包费用

本工程乙方总工程量约为 ,工程款约为 元。竣工后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2、计价方法

①甲方不含税工程造价下浮 %为承包人工程造价。(甲方造价已下浮 %)。结算方式:按上海市单位估价表(93)及相关标准结算

②以上承包费用中已含承包人自备工具费及辅材费用,职工养老金(5元/工日)以及职工医疗费用(2元/工日),防暑降温费用,1%的个人调节税,1.5%的综合保险费。其中个调税及综合保险费由甲方统一代为缴纳,结算时在工程款中扣除,职工养老金由乙方为其职工代缴。 ③承包范围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零星用工必须于当日经施工员签证项目经理批准,并于每月25日汇总报公司经营科,过期按作废处理。

④付款方式:甲方每月核算承包人的工作量,按合同单价结算,并核算承包班组材料耗用量,超出定额规定用量的材料按采购价由乙方承担。承包项目完成后结清总工作量的90%,当年年底付清所结工程款,余款在一年内付清。

⑤承包班组交通费用自理。

八 保证金的交付与退还

乙方承诺确保甲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卫生、环境管理,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愿交履约保证金 元(按承包总价的10%缴纳),并于合同签订后,队伍进场施工前一次性交清,待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完成,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由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全部退还。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保证金则抵作违约金来补偿甲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

九 双方职责与权限

(一)甲方

1、甲方委派同志为该工程现场施工负责人,协调安排施工。

2、甲方对乙方施工全过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卫生进行检查验收、监督管理。

3、做好材料供应工作,切实解决好施工用水、用电、垂直运输的矛盾,保证工程顺利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违返有关规定,未按进度计划及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要求施工,造成质量低劣、材料浪费、进度滞后和损害甲方信誉的,甲方给予乙方每次50-5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拒绝整改或整改无效,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按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甲方不承担乙方其它任何费用。

5、在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的检查中,如因乙方操作原因而未达到承包指标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给予乙方每次500-3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6、提供食宿方便。

7、制定施工计划。

8、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

(二)乙方

1、乙方委派 参加甲方生产协调会,具体负责本专业的施工管理。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施工负责人(班组长)和施工人员。

2、乙方中途不得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3、做好人员录用工作,不得录用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传染病人员和年龄大于50周岁或小于16周岁的人员。

4、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综治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接受整改意见,限时完成整改。尊重业主及甲方现场人员的指导意见,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5、必须执行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设立兼职安全、质量、综治员,坚持工前交底、工中监督和工后验收。做好当日记录,并在工前对施工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机具电器进行先查看后使用,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在安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不准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机械带病运转。

6、健康证、操作证等一切费用乙方自理,并且必须按上海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件,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办理,费用在结算中扣除。

7、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机具,如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8、由于乙方施工班组的质量原因引起的其他班组额外用工由乙方施工班组负责。

9、制止所属人员乱拉乱接电源,在集体宿舍内用电炊器具煮饭、烧菜、烧水和取暖,一旦发现,甲方除没收器具外,另向乙方按项目部规定处以罚款,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10、乙方人员不得在工地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哄抬工价、缠索工费,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违反者甲方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造成后果有重大影响的除依据法律追究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 其他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双一份,合同双方签章(字)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失效。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附件:安全协议书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奖惩质量奖罚管理规定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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