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转让合同
售车人(甲方):
购车人(乙方):
1、甲方将自己拥有产权的粉色赛摩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计人民币元整(: .00元)。乙方应在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转让款(此车无债务纠纷,不是贷款车辆)。
2、该车自实际交给乙方之日起(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发生的违章罚款及交通事故赔偿等一切由全部由乙方负责,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3、该摩托车转让于乙方后出现的一切问题(如维护修理或被盗等)与甲方无关。
4、该摩托车转让后,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甲方无关。
5、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向乙方实际交付转让车辆后,车辆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
6、该协议书一式两份,车辆转让事实清楚,意思表示真实清楚,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其车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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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手摩托车辆买卖协议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二手车辆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卖给乙方二手机动车一辆,该车基本特征为:
车号:车架号码:颜色:型号:发动机号码:
2、乙方向甲方支付车辆定金人民币(大写):
3、办理转户手续所需费用:
4、甲方应交付给乙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及缴税、费凭证,并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5、车辆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6、甲方将该车辆转给乙方之时起,有关该车辆在月日该车交给乙方后,该车的所有债权、债务及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该车辆未过户前要求开走该车辆的,若该车辆开走后所引起的交通事故及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甲方违反本合同,如该车证件有不真实行为,甲方应向乙方无条件退回全部购车款。
8、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乙方违反本合伺,定金、车款不予退还。
10、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篇2:个人二手摩托车买卖合同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将自己的摩托车一辆(牌号__,发动机号__,车架号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金额为_x元(人民币小写¥ )。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年5月7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年5月7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车辆转户所需手续。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该车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定时间:__年5月7日签
篇3:个人二手摩托车买卖合同
甲方(出让人):,身份证号:,电话:乙方(受让人):,身份证号:,电话:甲方、乙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就二手车买卖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买卖标的物
1.甲方将其拥有产权的一辆牌号(车辆型号:;发动机号:)出售给乙方,乙方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要求退车。
乙方确认同意购买第一款所述甲方车辆。
2.随车附带的备胎、修理工具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为车辆上的保险也转让给乙方,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保险改签手续。
二、该车作价人民币元(大写圆整),以上价款含整车及附带物品和保险权益转移。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
1.付款方式:
2.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将该车的各种有效手续
1、行驶证;
2、年票;
3、保险单;
4、车船税发票复印件)移交给乙方。
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含当天)前因该车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车祸事故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含当天)后因该车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车祸事故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担。
六、甲方协助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过户等其它办理手续需要交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当该车从甲方名下过户到乙方名下,买卖双方输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履行完毕。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八、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市区人民裁判。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其它:______甲方:乙方:二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二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市区
篇4:2024年二手摩托车交易协议_合同范本
摩托车转让协议 为明确旧机动车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的摩托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年月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
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年月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四、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五、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担保人: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篇5:摩托车保险合同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摩托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以燃料或电瓶为动力的各种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残疾人专用车。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摩托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摩托车下的受害者。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五条 摩托车损失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摩托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摩托车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摩托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摩托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六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摩托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本条(一)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责任免除
第七条 保险摩托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造成的损失;
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六)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七)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摩托车,致使发动机损坏。
第八条 保险摩托车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五)精神损害赔偿。
第九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摩托车损失、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摩托车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摩托车;
(五)保险摩托车肇事逃逸;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七)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或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八)保险摩托车或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九)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摩托车;
(十)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十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第十一条 摩托车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摩托车的实际价值以内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2万元至20万元之间协商确定。
保险期限
第十三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四条 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五条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
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六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七条 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第十九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篇6:私人摩托车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摩托车一事,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摩托车型号、单介、数量:
摩托车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驾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车方式及验收标准
1、甲方负责三包,具体按《摩托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执行。
2、乙方收到摩托车当场验收,若有质量问题,立即通告甲方,否则视为货物符合质量标准并已验收。
三、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同意收到甲方货品后,首付款 结清:
于______年每月固定偿还______元,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结算清。
2、乙方不能按上述方式付清货款,该货物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方式收回货物。
四、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提供的身份证、驾驶证、住址、电话等个人资料真实有效,否则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1、乙方不能按第三款规定向甲方按时支付货款的,则乙方除向甲方清还所有欠款,应向甲方甲方支付滞纳金,其标准为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一计时。
2、如在规定还款时间内,如乙方未即时还款的由甲方收回乙方车辆,且由乙方承担往返路收回车费用,如甲方收回摩托车之日起______个月内乙方仍旧没有付款的,甲方有权将摩托车拍卖,拍卖得收入归甲方所有。
3、如摩托车损坏的,乙方同意用家庭中任意财产赔偿归还甲方,其中车款未付清尾款,乙方所购买的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4、如果乙方拖欠欠款,甲方每次到家索要拖欠欠款,按每次补偿甲方。
五、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之有管辖权的法律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手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
地址: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
乙方:_______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家庭担保人签字:_______
篇7:摩托车转让合同书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摩托车金额:
摩托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摩托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必须是在《全国摩托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摩托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摩托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摩托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摩托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篇8:摩托车保险合同条款_合同范本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摩托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以燃料或电瓶为动力的各种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残疾人专用车。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摩托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摩托车下的受害者。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五条 摩托车损失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摩托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摩托车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摩托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摩托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六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摩托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本条(一)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责任免除
第七条 保险摩托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造成的损失;
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六)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七)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摩托车,致使发动机损坏。
第八条 保险摩托车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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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摩托车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1、甲方将( )普通二轮摩托车转让给乙方,该车车牌号为:( ),出厂日期( ),上牌日期( ),车辆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发动机型号( ),发动机号( ) 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 )。
2、本次交易纯属甲,乙双方自愿交易,钱、车交付两清,不再另立字据,双方签字即生效,不得反悔,乙方付清全款后,产权归乙方所有。 付款方式:过户前签定本协议,支付定金( )元,待过户完毕后支付余款( )。
3、该摩托车转让后出现的一切问题及违法活动(维护修理或被盗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甲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4、该摩托车转让后,乙方使用时如因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的损失,与甲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5、该摩托车转让后,乙方使用时如因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甲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6、该摩托车转让前,甲方(行驶证登记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乙方无关。该车自转让之日起,以后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等)。
7、协议规定该摩托车只能乙方本人使用,乙方如果转卖(或者转借)他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8、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视同对车身及发动机、车辆质量及工作状况已经认可,手续由乙方验证确定,甲乙双方车款两清后概不退还。
9、随车证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发票,交强险单据。
10、本次交易转让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11、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 日 期:
篇10:摩托车转让合同
为明确旧机动车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的摩托车 ,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 年 月 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
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 年 月 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四、备注
1车况情况: ○
2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
五、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担保人: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篇11:摩托车保险合同条款
福寿安*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福寿安*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投保条件
第二条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在职人员均可作为投保人,通过单位统一为其本人(即被保险人),向中保人*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投保时,单位在职人员人数必须在十人以上,而且被保险人人数必须占本单位的职人员人数80%以上。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三条 保险人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保险费缴付方式有季缴、年缴及趸缴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保险期间
第四条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一年、三年、五年及八年四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的一种或多种投保,本合同生效后保险期间不得变更。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后,被保险人因疾病而身故时,保险人按保险单所列明疾病死亡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身故,保险人按保险单所列明意外伤害死亡及意外残疾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保险人根据“中保人*保险有限公司人身保险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标准试行办法”,按保险单所列明意外伤害死亡及意外残疾保险金额比例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由于该意外伤害身故,保险人再给付保险单所列明意外伤害死亡及意外残疾保险金额与本次意外伤害已给付保险金的差额,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保险人均按规定分别给 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保险金总额不超过保险单所列明意外伤害死亡及意外残疾保险金额。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按保险单所列明的满期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责任免除
第七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时,保险人不负本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三、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四、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五、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八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保险人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保险人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九条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经保险人同意并且投保人补缴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后,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十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并应于保险事故发生后三十日内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身体残疾鉴定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身体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保险人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第五条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身故,受益人申请领取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 凭证;
三、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申请领取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时,受益人另需出具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第五条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身体残疾,申请领取意外残疾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保险人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残疾鉴定书;
四、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
五、意外伤害事故证明书。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而本合同仍然有效,由本人持保险单、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与身份证件,申请领取满期保险金。
合同的解除
第十五条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保险人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通知解除本合同时,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达时,保险人将该项通知送达被保险人。
第十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但投保人不愿继续参加本保险而解除本合同时,保险人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退还本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篇12:摩托车转让协议
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牌三轮摩托车(车牌号:号: ,车架号: ,行驶证登记人: )于20xx 年 月 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 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 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三) 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四) 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五) 该摩托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协助乙方完成车辆各种手续,但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 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时间20xx年 月:,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摩托车转让合同
为明确旧机动车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的摩托车 ,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 年 月 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 年 月 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四、备注
1车况情况:
2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五、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手摩托车买卖合同协议_合同范本
想要在买完摩托车的时候没有纠纷就需要签合同了哦,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分享一下汽车租赁合同,喜欢的大家来阅读哦
二手摩托车买卖合同协议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现将______________车转让于买受人。该车车牌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1、该摩托车转让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维护修理或被盗等)与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2、该摩托车转让后,买受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3、该摩托车转让后,买受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4、该摩托车转让前,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买受人无关。
5、协议规定该摩托车只能买受人本人及直系亲属使用,买受人不得转卖(转借)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6、转让日期为:20xx年12月21日
7、出卖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8、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日期: 日期:
有关摩托车买卖合同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摩托车金额:
摩托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摩托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必须是在《全国摩托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摩托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摩托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摩托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摩托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摩托车买卖合同参考
出卖人:
买受人:
一、摩托车金额:
摩托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摩托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必须是在《全国摩托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摩托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摩托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摩托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摩托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篇15:摩托车转让合同
售车人(甲方): 身份证:
购车人(乙方): 身份证: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辆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力帆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转让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1、甲方将自己拥有产权的红色力帆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牌号为:(琼D00X55);发动机号,车架号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计人民币元整(¥: .00元)。乙方应在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转让款。
2、①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201 年 月 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②该车自实际交给乙方之日起(自201 年 月 日起)所发生的违章罚款及交通事故赔偿等一切由全部由乙方负责,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3、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4、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确认该车状况良好,予以认同。
5、该摩托车转让于乙方后出现的一切问题(如维护修理或被盗等)与甲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6、该摩托车转让后,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甲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7、该摩托车转让后,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乙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8、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向乙方实际交付转让车辆后,车辆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
9、该协议书一式两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相关批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车辆转让事实清楚,意思表示真实清楚,甲乙双方签字按印后即具法律效力,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其车款。(如有中间人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间人各持一份)。如发生争议在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10 备注:该协议所列第2②条款和第5-8条款为甲方(行驶证登记人)免责条款,特此声明。
11、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约定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私人摩托车买卖合同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摩托车一事,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摩托车型号、单介、数量:
摩托车品牌:
型号:
颜色:
数量:
车驾号:
发动机号:
单价:
一、交车方式及验收标准
1、甲方负责三包,具体按最新《摩托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执行。
2、乙方收到摩托车当场验收,若有质量问题,立即通告甲方,否则视为货物符合质量标准并已验收。
二、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同意收到甲方货品后,首付款结清:
:于年每月固定偿还元,于年月日前结算清。
2、乙方不能按上述方式付清货款,该货物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方式收回货物。
三、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提供的身份证、驾驶证、住址、电话等个人资料真实有效,否则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1、乙方不能按第三款规定向甲方按时支付货款的,则乙方除向甲方清还所有欠款,应向甲方甲方支付滞纳金,其标准为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一计时。
2、如在规定还款时间内,如乙方未即时还款的由甲方收回乙方车辆,且由乙方承担往返路收回车费用,如甲方收回摩托车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仍旧没有付款的,甲方有权将摩托车拍卖,拍卖得收入归甲方所有。
3、如摩托车损坏的,乙方同意用家庭中任意财产赔偿归还甲方,其中车款未付清尾款,乙方所购买的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4、如果乙方拖欠欠款,甲方每次到家索要拖欠欠款,按每次补偿甲方。
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之有管辖权的法律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手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授权代表: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家庭担保人签字:
篇17:私人摩托车买卖合同
20xx年5月17日,买方__________________从卖方 江瞩远 购得铃木雪雕250(WJ250GY)越野摩托车一辆。
发动机号(172FMM08000933),车架号(LWMJLAX91000007), 车牌号(京A60116),车身颜色为绿色,贴铃木车花。
此车不是盗抢车辆,自20xx年5月17日前出现任何问题与__________________无关。
购车“铃木雪雕250(WJ250GY)越野摩托车”全款为15000元整(壹万伍千元整)。
正式过户完成前(20xx年5月17日),购车全款15000元整(壹万伍千元整)交由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暂时保管。
由 江瞩远 正式过户到__________________完毕后,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将购车全款15000元整(壹万伍千元整)交付江瞩远,江瞩远将其余证件交与_________________,结束买卖交易。
注:交易完成后,双方分别在协议上签署“购车款已付清”、“摩托车已过户完毕”字样。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____________
篇18:个人二手摩托车买卖合同
买受人:
出卖人现将______________车转让于买受人。该车车牌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1、该摩托车转让后出现的一切问题与出卖人无关。
2、该摩托车转让后,买受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出卖人无关。
3、该摩托车转让后,买受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出卖人无关。
4、该摩托车转让前,出卖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买受人无关。
5、协议规定该摩托车只能买受人本人及直系亲属使用,买受人不得转卖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6、转让日期为:20__年12月21日
7、出卖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8、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出卖人:
日期:日期:
篇19:个人二手摩托车买卖合同
为了明确机动车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1、甲方将普通二轮摩托车转让给乙方,该车车牌号为:,出厂日期,:___.上牌日期,车辆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发动机型号,发动机号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
2、本次交易纯属甲,乙双方自愿交易,钱、车交付两清,不再另立字据,双方签字即生效,不得反悔,乙方付清全款后,产权归乙方所有。二手摩托车买卖合同。付款方式:过户前签定本协议,支付定金元,待过户完毕后支付余款。
3、该摩托车转让后出现的一切问题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4、该摩托车转让后,乙方使用时如因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的损失,与甲方无关。
5、该摩托车转让后,乙方使用时如因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甲方无关。
6、该摩托车转让前,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乙方无关。该车自转让之日起,以后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
7、协议规定该摩托车只能乙方本人使用,乙方如果转卖他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8、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视同对车身及发动机、车辆质量及工作状况已经认可,手续由乙方验证确定,甲乙双方车款两清后概不退还。
9、随车证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发票,交强险单据。
10、本次交易转让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时分。
1、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