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工程水电合同样本经典20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24-

浏览

6026

范文

274

水电站工程承包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090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大同

二、承包方式:双包(包工、包料)

三、承包范围:乙方承包三层住宅楼(见施工图)。

四、施工日期:甲方确定开工日期,自开工之日起 个有效工作日完成合同任务,因雨雪天气及特殊情况材料不能到达施工工地,工期按实际延误天数顺延。

五、合同价款:共分主体、附属两部分,主体工程按实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造价元包干。(阳台全面积计算,楼梯按全面计算,面积按图影面积计算)建设当中建筑面积增减部分按每平方米 主体工程主要内容及要求:

1、楼房基础回填。

2、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3、卫生间、楼梯。

六、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给乙方。

2、监督乙方施工质量。

3、筹集所有建房资金。

4、规划红线交给乙方。

5、邻近居民协调。

6、不随便改变设计图纸结构及使用功能。

7、指定2名工程监理人员,其他人员不随意干涉乙方正常施工。

七、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开工前对图纸进行审核,熟悉施工图纸,按图施工,保质保量,不偷工减料,施工过程中确需增减建设内容或修改施工图尺寸由设计部门下达变更通知。

2、乙方施工人员要专班专人,不能随意更换施工人员,钢筋工、架子工、泥工、电工、机械操作人员等主要工程由2人以上的技术骨干带班作业。

3、乙方备足备齐合格的建材如:钢材、红砖、砂、卵石、预制板、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不合格建材不得进入施工场地。梁柱现浇,华新PO325#,粉刷、墙体、普通325#水泥,地坪用鹅卵石、梁柱用寸口石。

4、天沟、排水管、预留洞口及门窗填缝由乙方负责。

5、乙方备足备齐模板、安全网、脚手架、施工机械等物品。

八、质量要求

1、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工作按图施工,保质保量,不偷工减料。

2、外墙正立面贴瓷砖标准每平方米 元。封闭阳台,窗户使用铝合金材料,标准 元/m2。

3、门面后门防盗门每块元,共块,门面卷闸门按普通标准 元/m2计算,共2块。购买时双方共同协商,增加部分由甲方负担。

4、外墙瓷砖贴好,水平、垂直2度要符合要求。天沟抹平压光,楼梯要抹平压光,侧墙和楼梯间室外炮台要二次粉刷。

5、按建筑施工规范验收,砖砌体全高大于10米的垂直高度不超过20mm,垂直偏差不超过20mm,墙体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超过3mm,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度均匀,砂浆要饱满。

6、水平灰缝厚度不超过10mm,砖砌体原则上不能重缝,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砌筑的应砌成斜槎,墙体粉刷为一般粉刷,室内外墙体粗粉。楼梯踏步高度一致,粉平收光,楼面找平,天花板粗粉,门面内地坪浇200#砼厚度8厘米。基础标高和楼面高允许偏差正负15mm,门面台阶粉平收光,屋面及侧墙要达到不漏水、不渗水,以上工作内容如有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

7、桩、承台、柱、梁、圈梁、阳台、卫生间、钢筋混凝土浇筑部分要严格按施工工序和质量要求进行,浇筑时若垂直、平整两度达不到要求,不允许跑模、变形、蜂窝、麻面、漏筋现象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工程质量安全造成严重隐患的,要无条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理。

9、所有的混凝土浇筑及墙体的砌筑要按要求及时养护。

九、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安全规范施工,对安全负责,甲方不付任何安全责任。

十、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建设资金,具体付款办法如下:人员、机械设备进场付一楼、二楼、三楼完工各付元整;屋面完工付100000元;内外粉刷完工付100000元;余款在验收合格时一次性付清。

十一、其它说明

1、新建楼房周边建筑物在建过程中若不是违规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负责。

2、门、窗、面砖所需材料,甲方派2人以上随同乙方选购和定制,购买或定制时达不成协议,甲方有权自行购置、定制,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3、底层门面采用两间相通,增加桩、承台、柱、梁,费用由乙方负担。

4、如甲方不按合同要求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每天赔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作为违约金。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乙方交钥匙。反之乙方不按期完成施工合同,乙方每天赔付甲方工程总造价的 %作为违约金。

十二、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协商无效时,经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共4页,正本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签字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房屋入住之日起,出现墙体裂痕等问题由乙方负责。

3、如有未尽事宜,本着协商解决,具有同样的合同效益。

4、本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如有更改,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所需增加材料部分由甲方负责。

5、一楼层高4米,二楼层高3米,三楼层高3米。

6、隔热层檐高不超过1.2米内按半价计算,超过部分按全额计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918 字

+ 加入清单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97-0208)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 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 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 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 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 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 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 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 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 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 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 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 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 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 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 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 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 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 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 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 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 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 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 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 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 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 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 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 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 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 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 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 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 图纸的保管

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 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 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 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 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 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 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 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 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 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 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 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 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 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 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 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 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 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进度计划

17.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以及监理单位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批复承包方。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和监理单位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展。

17.2 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的拖后,承包方均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向监理单位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指示的内容和时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

17.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承包方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计划向发包方获取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方参考。此后,如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承包方还应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 开工通知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 发包方延误开工

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方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方及承包方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8.3 承包方延误进点

承包方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可通知承包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补救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补救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8.4 完工日期

属于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方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21条规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

19.暂停施工

19.1 承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方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单位许可的承包方擅自停工;

(6)其它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2 发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凡不属于第19.1款所列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方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9.3 监理单位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方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方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方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方可向其指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单位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方请求已获同意。

19.4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承包方发出复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9.5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单位在下达暂停施工后56天内仍末给予承包方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监理单位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单位;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方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方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方在收到监理单位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方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工期延误

20.1 发包方的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方可要求发包方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它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20.2 承包方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单位,并在发出该通知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申述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单位审批。若发包方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同则应由发包方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方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方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申述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最终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方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方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方,抄送发包方。

20.3 承包方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1.工期提前

21.1 承包方提前工期

承包方征得发包方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单位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方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向承包方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 发包方要求提前工期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协商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方的赶工措施;

(3)发包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 承包方的质量管理

承包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和质检人员的资质和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22.2 承包方的质量检查职责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22.3 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权力

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方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方还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有必要时,监理单位可要求参加交货验收,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对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监理单位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方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

(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方正式移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方负责;如属承包方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方负责。

23.2 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对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商定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时,承包方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应在事后确认承包方提交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若监理单位对承包方自行检查和检验的结果有疑问时,可按第22.3款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

23.3 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检验

承包方未按合同规定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按合同规定补作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并应承担所需的检查和检验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3.4 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承包方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接受并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监理单位有权按第26.2款规定指示承包方予以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监理单位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表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时,监理单位可以拒绝验收,并立即通知承包方。承包方除应立即停止使用外,还应与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3.5 额外检验和重新检验

(1)若监理单位要求承包方对某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的检查和检验在合同中未作规定,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增加额外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但应由发包方承担额外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不论何种原因,若监理单位对以往的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可以指示承包方重新检验,承包方不得拒绝。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方承担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方承担其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3.6 承包方不进行检查和检验的补救办法

承包方不按第23.3和23.5款的规定完成监理单位指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监理单位可以指派自己的人员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或人员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不得拒绝,并应提供一切方便。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4.现场试验

24.1 现场材料试验

承包方应在工地建立自己的试验室,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进行各项材料试验,并为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监理单位在质量检查和检验过程中若需抽样试验,所需试件应由承包方提供,监理单位可以使用承包方的试验设备,承包方应予协助。上述试验所需提供的试件和监理单位使用试验设备所需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4.2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若监理单位要求承包方进行额外的现场工艺试验时,承包方应遵照执行,但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5.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

25.1 覆盖前的验收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经承包方的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后的24小时内,承包方应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通知应按规定的格式说明验收地点、内容和验收时间,并附有承包方自检记录和必要的验收资料。监理单位应按通知约定的时间指派监理人员到场进行验收,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技术条款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才能进行覆盖。

25.2 监理单位未到场验收

监理单位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到场进行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验收,不得无故缺席或拖延。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验收时,应通知承包方延期验收或批准承包方认真作好现场记录后自行覆盖。

25.3 验收后重新检验

监理单位按第25.1款规定验收后或监理单位未到场验收而承包方按第25.2款规定自行覆盖后,若监理单位事后对质量有怀疑,可要求承包方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以至揭开重新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其重新检验所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按第23.5款(2)项的规定办理。

25.4 承包方私自覆盖

承包方未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到场验收,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单位有权指示承包方采用钻孔探测以至揭开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6.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26.1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满足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规定的品级、质量标准和技术特性。监理单位在程质量的检查和检验中发现承包方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方立即改用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这些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6.2 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1)由于承包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造成了工程损害,监理单位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方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到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若承包方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监理单位的上述指示,则发包方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执行该项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利润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7.测量放线

27.1 施工控制网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交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不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方应根据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精度要求测设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批。

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好施工控制网点,若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修复,其所需的管理和修复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完工后应完好地移交给发包方。

27.2 施工测量

承包方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所需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它物品。

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在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承包方必须按监理单位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发包方将不为上述指示所增加的复测工作另行支付费用。

27.3 监理单位使用施工控制网

监理单位可以使用本合同的施工控制网,承包方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方亦不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施工控制网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28.补充地质勘探

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进行必要的补充地质勘探,并提供有关资料,承包方为本合同永久工程的施工需要进行补充地质勘探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并应向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资料。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上述补充勘探的费用应按第39条规定作为变更处理。承包方为其临时工程所需进行的补充地质勘探,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十四、文明施工

29.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应负责组织一个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参加的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发包方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方按第29.2、29.2款和第30条规定应负的责任。

29.1 治安保卫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29.2 施工安全

(1)发包方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监理单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安全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监理单位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指示承包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方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时,则监理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承包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3)发包方或委托承包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负责全工地的消防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水源、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

承包方应负责其管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在其施工工地和生活区内配置一定数量的常规消防器材。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发包方或委托监理单位在每年汛前组织承包方和有关单位进行防汛检查,并负责统一指挥全工地的防汛和抗灾工作。

承包方应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防汛和抗灾等工作。按发包方的要求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做好每年的汛前检查,配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按合同规定做好汛情预报工作。

30.环境保护

30.1 环境保护责任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30.2 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影响河道的防汛标准和本工程其他承包方的正常施工以及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影响环境。

十五、计量与支付

31.计量

31.1 工程量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招标时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实际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本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31.2 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单位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单位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单位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第27.2款的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和指派代表协助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并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单位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部分工程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核实,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单位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1.3 计量方法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1.4 计量单位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1.5 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

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署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或分阶段的工程量和需支付的金额。

32.预付款

32.1 工程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20%,分两次支付给承包方。第一次预付的金额应不低于工程预付款的50%。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额度和分次付款比例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由发包方通过编制本合同资金流计划予以测定,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工程预付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第一次预付款应在协议书签署后21天内,并在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了经发包方认可的预付款保函后支付。发包方应在支付前将上述预付款保函复印件送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出具付款证书交发包方作为支付凭证。预付款保函在预付款被发包方扣回前一直有效,保函金额为本次预付款金额,但可根据以后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3)第二次预付款需待承包方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提交给发包方,发包方收到监理单位出具的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支付给承包方。

(4)工程预付款由发包方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全部扣清。在每次进度付款时,累计扣回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A

R=----------(C-F1S)

(F2-F1)S

式中 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

格的比例;

F2--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

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且未扣保留金的金额。

32.2 永久工程的材料预付款

(1)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形成本合同永久工程的主要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以下条件后,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给予材料预付款。

①材料应符合技术条款的要求;

②材料已到达工地,并以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共同验点入库;

③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④到达工地的材料应由承包方保管,若发生损坏、遗失或变质,应由承包方负责。

(2)预付款金额为经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实际材料价的90%,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

(3)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6个月内在月进度付款中每月按该预付款金额的六分之一平均扣还。

33.工程进度付款

33.1 月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方应在每月末按监理单位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并附有第31.2款规定的完成工程量月报表。该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中永久工程及其它项目的应付金额;

(2)经监理单位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

(3)按第32.2款规定的永久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4)根据第37条和38条规定的价格调整金额;

(5)根据合同规定承包方应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

(6)扣除按第32条规定应由发包方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永久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7)扣除按第34条规定应由发包方扣留的保留金金额;

(8)扣除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应付给发包方的其它金额。

33.2 月进度付款证书

监理单位在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进行核查,并向发包方出具月进度付款证书,提出他认为应当到期支付给承包方的金额。

33.3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和更改

监理单位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承包方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或更改应列入月进度付款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

33.4 支付时间

发包方收到监理单位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并审批后支付给承包方,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单位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若不按期支付,则应从逾期第一天起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承包方。

33.5 总价承包项目的支付

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应按第31.5款规定的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统计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分项应付金额列入第33.1款第(1)项内进行支付。

34.保留金

(1)监理单位应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承包方的月进度付款中扣留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百分比的金额作为保留金(其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和价格调整金额),直至扣留的保留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为止。

(2)在签发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14天内由监理单位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发包方将保留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方。在签发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的临时移交证书后将其相应的保留金总额的一半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给承包方。

(3)监理单位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的保修期满时出具为支付剩余保留金的付款证书,发包方应在收到上述付款证书后14天内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承包方。若保修期满时尚需承包方完成剩余工作,则监理单位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保留金余额。

35.完工结算

35.1 完工付款申请单

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批准的格式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并附有下述内容的详细证明文件:

(1)至移交证书注明的完工日期止,根据合同所累计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2)承包方认为根据合同应支付给他的追加金额和其它金额。

35.2 完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完成复核,并与承包方协商修改后在完工付款申请单上签字和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的42天内审批后支付给承包方。若发包方不按期支付,则应按第33.4款规定相同办法将逾期付款违约金付给承包方。

36.最终结清

36.1 最终付款申请单

(1)承包方在收到按第53.3款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天内,按监理单位批准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该申请单位应包括以下内容,并附有关的证明文件。

①按合同规定已经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②按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方的追加金额;

③承包方认为应付给他的其它金额。

(2)若监理单位对最终付款申请单中的某些内容有异议时,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修改和提供补充资料,直至向监理单位正式提交经监理单位同意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为止。

36.2 结清单

承包方向监理单位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同时,应向发包方提交一份结清单,并将结清单的副本提交监理单位。该结清单应证实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总金额是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方的全部款项的最终结算金额。但结清单只在承包方收到退还履约担保证件和发包方已付清监理单位出具的最终付款证书中应付的金额后才生效。

36.3 最终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监理单位收到最终付款申请单和结清单副本后的14天内,向发包方出具一份最终付款证书提交发包方审批。最终付款证书应说明:

(1)按合同规定和其它情况应最终支付给承包方的合同总金额;

(2)发包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以及发包方有权得到的全部金额。

发包方审查监理单位提交的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方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内支付给承包方。若确认承包方应向发包方付款,则发包方应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在收到通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水电安装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26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甲方将所承建的住宅楼工程项目中的水电安装分项工程以包工的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参照有关经济和劳动合同条例、依据国家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 程 量: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注意事项

1、施工内容

从基础开挖至工程交工全过程(施工蓝图及技术说明、工程联络单等范围内)以及承包范围保修期内发生的保修工程量(模板工、泥工、油漆涂料、屋面防水、钢筋工以及塔吊司机工资除外,临时设施搭设除外但包括拆除及材料利用)。

2、施工质量

必须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并通过验收。严格按各分项工程验收规范规定控制工程质量,杜绝质量通病。特别注意梁板柱钢筋绑扎工作质量。因施工质量问题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3、甲方根据乙方计划和要求及时组织材料。本着节约的原则,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严禁随心所欲浪费材料。

4、积极配合各工种合理安排劳动力,保证工期(按总进度控制工期),必要时要加班。

5、积极配合监理和上级质量部门的质量检查工作,施工中严禁使用砂浆王。

第三条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条例,执行甲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材料堆放有序,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各项检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无安全防护的高空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如有违反,所发生的罚款由乙方负责,在结算时扣除相应金额。

3、施工中因违章指挥、违规操作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伤亡事故由违反方负责。

4、严禁酒后上岗,违者劝退。

5、乙方管理好自己的工人,特别是在有矛盾激化发生争斗时,应迅速阻止处理。工地上严禁打架斗殴,如有发生,一律交送派出所处理,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同时对乙方

6、特别提醒:施工现场外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各自看管好自己的代步车辆,如有丢失和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第四条 工资价格及发付比例:

1、面积计算:(固定面积包干)以户型面积×户数结算,即129.16㎡×80户=10140㎡。

2、价格计算:以10332.8㎡×20元/㎡计算。

3、结算比例:

按进度(最后一栋完成时间)分批次付款,以总价的80%(约16万元)为付款基数。 主体期间每层(四栋)结构完后给付0.75万元。

春节前能交工,工资付至95%,余款待结算后结清(或双方另行商议)。如工程跨年,春节前工资付至实际进度的80%。来年复工后按本条款给付工资。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因违约方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负全责,乙方因质量、安全等其它问题被第三方(监理及主管部门)罚款和强制解除时,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并终止合同,甲方按实际进度的70%支付乙方工资。

第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补充协议。另订安全生产合同书。

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 1 份,乙方 1 份,甲方公司1份,经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水电工程安装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41 字

+ 加入清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保养。

4、工程承包内容:铝合金工程安装.

二、工程计量计价

1、工程计量:结算以施工铝窗的完成面积×单价。

2、工程计价:单玻29元/㎡中空玻璃32元/㎡.

三、工程质量:

1、外框安装要求,正,侧面偏差垂直度不大于3MM;;外框的水平度不大于2MM;标高于设计要求偏差不大于5MM;正,侧面中心线于设计要求偏差不大于3MM,门窗框的对角线长度误差不大于2mm.安装码连接四角的距离不大于200mm.其余中间的固定码不大于450mm,方可安装。

2、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必须对自己所分包的工程项目进行自检,并确定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方可通知甲方及施工员进行同步工程验收。

四、工程进度及工程进度款支付:

1、工程进度:

A、乙方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调整人力,确保进度要求。

2、工程进度款:

A、外框安装完分区分段验收合格付40%。

B、工程安装完分区分段验收合格付40%。

C、总工程验收合格付15%,扣留5%作保修金。

D、保修期2年,保修第一年没安装质量问题并按要求完成保修,满一年后付50%的保修金,如有质量问题发生,费用按责任分摊,扣乙方的承担部分后支付;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工程款。

五、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A、及时把需要安装的配件和构件运到工地,并负责一切签证手续。

B、协调施工员管理,使乙方顺利施工。

C、及时组织技术交底,并组织施工员同步验收。

D、由于甲方造成乙方的失误,甲方按合理需求补偿乙方费用。

六、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A、服从甲方和施工员指挥,做到严格遵守一切操作规程,文明施工。

B、及时确保工期完工,达到质量要求。

C、严格按图纸施工,因自身的因素而造成的返工失误自行负责。

D、乙方在安装过程中,浪费玻璃材料应控制在8‰,超出部分应从安装费中扣除。

七、工伤事故:

A、工伤事故在5000元部分,乙方自行负责;超5000元部分,甲乙两方各承担50%。

八、因自然灾害,土建,施工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乙方失误或停工,甲方根据合理需要进行补偿乙方。

九、违约责任:

A、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按规定赔偿乙方外,工期顺利进行。

B、乙方未按甲方指定施工,使工期延误,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受到业主的处罚。

C、乙方未按甲方指定施工,造成返工浪费材料,乙方负责因此造成的赔偿。

十、双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纠纷,不能达成共识,交由法律部门作仲裁处理。

十一、其它事项:

A.未尽事项,应友好协商。

B.乙方找人上岗必备三证:身份证,居住证,工作证;一卡:平安卡.

C.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全部付清一个月内自行失效。

D.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十二、其他条款:

1.乙方承诺:

A.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及监理人员.

B.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行贿甲方或监理人员.

C.如违反上面承诺,乙方同意甲方将工程总款10%的工程款不予结算.

D.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必须在完工后一个月内支付工人工资.

E.如拖欠工人工资引起工人劳资纠纷影响到甲方声誉的,工资结算价按80%结算.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内容.

甲方代表签字: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甲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乙方盖章:

见证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52 字

+ 加入清单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增项部分承包给乙方,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和义务:甲方除新建锅炉房及设备基础以外,新增土建项目继续承包给乙方,甲方提供水、电等保证施工期间需求,负责指导新增项目交底,进行施工前交底。

乙方责任:按甲方指定项目内容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做好周围建筑防护,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施工,遵守安全规定,遵守甲方一切规定制度。

二、增项土建工程内容:

1、拆除旧锅炉房及设备基础、烘干塔设备基础及废渣余土外运。

2、建设完锅炉房,烘干设备机座四周地面混凝土。

三、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以企业质量评定的标准为依据为合格工程。

四、工程时间:施工时间从20xx年4月15日至20xx年5月30日。

五、合同价款:拆除锅炉房设备基础,烘干塔设备基础废渣及土外运,根据甲乙双方负责人现场测量为依据,并按照国家预算定价为人民币92163.22元。(祥见明细)。

六、工程竣工及结算:工程结束后,甲方找相关人员验收后,一次性结算付清工程款。

七、争议及解决:出现争议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此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水电暖气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588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建筑乙方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首都国际机场口岸信息楼工程电气工程施工一事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承包范围

1.1工程地点: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

1.2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政信息楼电气设备乙方装施工。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及合同单价

2.1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的承包方式。如果实施中乙方的施工质量、乙方全、进度等不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2合同单价:见后附《工程量清单单价》,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在《工程量清单单价》的报价中存在不合理单价,甲方有权将不合理单价进行整。

2.3本合同在任何条件下不会影响本合同标明的单价。本合同单价在任何情况下不予上调。此项目单价包含了乙方完成该项目从机具设备调遣、人员调遣、生活设施、电气设备乙方拆,工程修建、中小型机具使用费、生产工具使用费、甲供材料的卸车费、甲供材料的管理费、劳动保护费、生活水电费、乙方全文明施工、场地清理、缺陷修复、现场管理、工程赶工的各种措施费、利润、税金、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的及合同和施工中明示或暗示发生的所有费用。是乙方完成本工程合格项目的全部支付。

对于因征地拆迁、管线改移、砍伐树木、设计变更等各种因素导致乙方窝工、误工、停工等现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第三条:工程承包内容

乙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施工工序:

母线、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乙方装、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电缆(线)防雷及接地装置、配管配线、照明器具乙方装、电气调整试验、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自动化控制仪表等工程施工。

第四条:工期和工程进度

4.1工程进度与工期和土建工程进度相适应,且不得影响其他专业的施工。阶段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地下结构完成,达到±0.000板全部封顶。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整体结构封顶完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构验交,转入装修阶段,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第五条: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

5.1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施工队长(法人代理人)是:_________李发友,技术负责人:_________熊乙方。

5.2乙方施工队长及技术负责人在本工程未结束前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时,应取得甲方的同意,并办理相关的委托变更手续。

5.3施工中双方往来的信件,签署的有关法律意义的文书,包括变更设计的签认单,工程计价(结算)书,现场质量及数量签认单,除盖有单位的公章并有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的签名,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现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及业主和甲方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精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否则,甲方有权处以结算总价1~2______%的经济处罚。

6.2乙方协助甲方做好本合同的施工测量和试验工作,竣工交付及文件编制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

6.3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贯标工作。应按照甲方贯彻ISO9001:20__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GB/T28001:20__职业健康乙方全管理体系标准的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资料,完成与此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协作与配合

7.1在协议实施过程中,临时便道由甲方负责,施工与生活用水由甲方给乙方指定水源,乙方负责用水设施;施工用电甲方负责二级配电箱以内的设施,二级配电箱以下的电线电缆及用电设施由乙方负责(每个楼层设一个二级配电箱)。当甲方乙方排其他施工队伍使用便道、水源及搭接电力线路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为其他施工队伍提供方便,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7.2为保证工程按计划顺利进行,乙方应主动或在甲方的协调下做好与甲方作业队、各配合施工队之间的联系和配合。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7.3若本工程施工对已完工程造成破坏,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并达到质量验收标准。

7.4用电设施、电气管道的预埋件由乙方自行负责制乙方。

7.5为规范管理,乙方进场后必须把所有进驻现场的所属人员造表后抄送甲方,甲方对进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都视为甲方的施工人员,甲方有权对所有人员进行监管和实施奖罚。为确保上述人员的工资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乙方进驻现场人员的工资,由乙方造表甲方审定后监督发放。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从乙方的工程款中预留出专款用于支付上述人员工资,也可为上述人员直接代发工资。尽管甲方对上述人员进行监管或工资的审定或代发工资等的管理工作,都不能免除或减轻按本协议乙方应该承担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月计价(结算)及拨款

8.1本合同工程每月20~30日期间进行计价(结算)。计价(结算)时甲方预扣计价(结算)款的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后返还5______%,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剩余部分(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均不计利息)。

计价(结算)工程数量由甲方项目经理部根据当月现场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确定当月应计价数量。计价数量在业主设计图纸和变更数量控制下,并最终以现场实际测量完成的数量经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联合审定后为计价数量。工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内容或工序及超出业主、设计图纸和变更的数量的部分如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__)且未得到业主支付,则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都视为已包括在包干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8.2乙方在进行当月计价结算前,必须先办理当月材料领用、机具租赁结算手续,办理甲方现场签认手续并申请办理当月计价结算。计价结算报表由甲方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依据现场实测的工程量进行编制,并复印若干份送财务、计划及乙方各一份,审核后按本协议的有关约定方可付款。

8.3本工程实行工序单价包干,数量当月认定,当月计价(结算)的方式。

8.4为了保护民工的权益,乙方为本项目所雇的民工和其他人员的工资由甲方监督发放,乙方应把民工或其他人员的工资表送甲方项目经理部审核后由乙方发放,当甲方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代发;但由于各种原因,当乙方所计工程款不足以支付乙方人员工资时,乙方将承担责任并补齐其差额部分。

8.5根据当月实际完成的项目工序数量计量后,扣除材料款、工具款、机械租赁费、生活水电费用、民工工资、税金、借支及其他扣款等费用后为计价(结算)后的拨款数,与此同时,甲方视整个项目业主资金情况乙方排资金拨付。由于业主资金不到位或工程竣工结算后业主资金不能到位,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仲裁或诉讼。

8.6所有工序完工后乙方凭最后一次结算支付报表及结算签认单和协议书进行最终债务清算,办理退场手续。在业主对该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到位的前提下,甲方应及时办理结算手续,资金将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由甲方决定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计利息。

8.7根据国家的税务政策,对乙方计价款扣除民工工资及税费、规费等费用后的余款,乙方应出具税务发票给甲方财务列入成本。

8.8本工程合同内项目不发生零散用工,如发生合同内容以外的零工,劳力工按_________元/天计,技工按_________元/天计。

第九条:材料供应

9.1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工程所用的小型机具设备由乙方自备,当乙方部分设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甲方有权代购代买后转入乙方使用,其购买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9.2用于本合同的主要材料(见附录《乙方装工程主要材料目录》)由甲方供应,卸车由乙方负责,卸车费用已包含在相应的工序单价中。其他零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且质量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9.3主要材料进入现场后属甲方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无权调出施工现场,如发现上述情况将实施重罚,其处罚金额为___________元并追究责任。

9.4乙方须严格控制主要材料的用量,杜绝浪费。材料用量必须控制在设计量内。超过设计用量的材料费用由乙方按市场价的1.3倍承担。

9.5乙方必须24小时轮班作业并负责看管工地所有材料与设备(含甲方材料与设备),此类费用已含在乙方单价内,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9.6因工程需要需采购材料时,先由乙方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提供材料采购计划交技术部审核,再交物资部根据工地存料情况进一步核实,然后交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最后交项目经理审批后方给予购买。

第十条:甲方责任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总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负责办理征地拆迁工作,并按业主的规定承担费用。

10.3指导工程的施工,对进度、质量、乙方全实施全方位监督和控制,保证工程的圆满完成。

10.4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评定,定期对其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定(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评定)。

10.5提供主要工程材料及大型机械设备(塔吊、外用电梯、汽车起重机、卷扬机)。保证物资的供应。

10.6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及管理工作,包括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重大施工方案的制订,控制测量等。

10.7负责现场对内对外的协调和现场的综合治理工作。

第十一条:乙方责任

11.1保证向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与批文的合法、真实和有效。

11.2乙方进场施工的劳务人员,乙方必须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起劳动合同关系,否则不得进入工地从事施工。

11.3根据本工程工期、所有工序工作量及各项协议条款,在协议签订后,按甲方通知要求五日内组织足够的劳务人员和机具设备进场,保证开工后立即形成均衡生产能力。

11.4严格按设计文件、计划要求组织施工,服从甲方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工程质量,不合格项目必须返工,直至达到优良后才予以计价(结算),返工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11.5乙方应精心组织、合理乙方排,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因乙方施工给当地居民造成了损害,乙方应承担其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1.6乙方应组织管理好施工队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11.7为完成本工程所布设的临时住房、便道、给排水管道、电力线路等由甲方投入的一切设施乙方应进行维修养护,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除。

11.8按国家的规定,除营业税及附加由甲方交纳外,其它税费、地方或国家的规定费用由乙方自行缴纳,相应的费用已包含在工序单价中。

11.9负责甲供材料的卸车,费用已含在相应的单价中。

11.10无论什么原因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追加费用要求。

11.11不论什么原因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否则给予__________元一次的罚款。

11.12因各种原因,乙方需在结构上开洞、开槽等,其开洞(槽)及修补工作和相应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乙方全及文明施工

12.1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乙方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乙方全交底,乙方全教育和宣传,并按本协议及有关建筑施工乙方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工程特点,制定并采取必要的乙方全防护措施,遵守乙方全规程,杜绝违章作业,确保乙方全生产,避免伤亡事故。

12.2乙方必须为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办理保险业务,也可由甲方代办,费用转乙方承担。如果乙方在工序施工期间造成的一切事故包括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和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同时接受地方政府、业主及甲方对乙方进行的乙方全处罚。

12.3甲方将在乙方前三期的工程计价中每期扣除___________元作为乙方全生产保证金。凡因乙方责任导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重伤一人给予乙方___________元处罚,每亡一人给予乙方_____________元处罚,同时其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虽然甲方给予了乙方全生产处罚,但并未能免除或减轻乙方应负的其他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施工中如果未发生乙方全事故,工程完工后退还乙方全保证金。

12.4为了保障进入现场人员的乙方全,乙方应在乙方全有隐患的部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设置照明、警告标识、信号和乙方排专职乙方全防护员现场指挥,其费用已包括在乙方包干单价中。

12.5乙方不按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的要求进行乙方全施工的,甲方将不予计量。

12.6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整洁、整齐,进出施工现场的道路要做到平整干净无积水,水沟要保证畅通。由于乙方没有按上述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甲方将对乙方处以____________元的罚款。

12.7乙方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方各项现场管理规定,维护甲方良好的社会信誉,施工过程中必须佩带上岗证牌,头戴乙方全帽,禁止穿拖鞋上班,杜绝一切不文明现象发生。如发现违章者,甲方将给予违章者___________元/次的罚款。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所有单项工序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同时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退场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否则甲方有权请求有关部门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1)、经甲方组织检查,乙方在施工进度或质量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时,甲方发出通知书警告限期整改,若乙方仍组织不力,改善不大,甲方将向乙方发出第二次通知书警告,同时,给予乙方七日观察期,情况未见改观或整改不理想时;

(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或修复,返工、返修后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时;

(3)、乙方施工进度达不到要求,严重影响整个合同段工程进度,经督促、警告仍无力满足要求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赶工增加费损失);

(4)、乙方全管理体系不健全,造成等级以上乙方全事故的;

(5)、乙方严重违约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

13.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劳务转包、分包。否则甲方一经查实,甲方将收回所有单项工序,勒令退场,没收履约金和信誉金,并由乙方自行承担退场引起的相关损失。

第十四条:履约保证

14.1根据本工程的特殊情况及单项工序的特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预付款,但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工程竣工后无违约情况给予退还。

第十五条:质量保证金条款

15.1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本合同采用质量保证金制度。甲方扣留乙方当月验工计价款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各项工序验收合格移交后退还_________%,其余__________%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年内按约定支付。如果在缺陷责任期内合同工序出现质量瑕疵时,该款充作修理费用,不足部分乙方仍然应承担责任。乙方应在收到修补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派人修理(无法通知则适用后款);否则,甲方有权委派他人执行,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瑕疵时,退还本金,不计利息。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16.1乙方向提供甲方的《承诺书》、竞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单价》、都是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双方在施工期间发生及签认的验工计价单,领料单、机械、料具租赁单、清算资料以及法人授权书、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乙方全许可证和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有关技术、质量、乙方全规范的条款。都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17.1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北京市怀柔区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八条: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工程履约完毕,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并支付完所有余款后合同关系即告终止。

第十九条:本协议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工程水电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886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人 【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业·天筑 7#楼及所属地下车库工程工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车库(据98定额人工工资结算)。

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 层。

1.2工程承包范围: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范围依据为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1.2.1、水施部分:给排水系统预留洞及设备安装;

1.2.2、消防部分:防火自动报警系统预留洞及管子的预埋;

1.2.3、电气部分:强电(公共部分线管预埋、穿线、电缆、灯具、开关、插座、配电箱、配电柜及桥架安装),住宅部分线管的预埋、穿线、灯具、开关及插座的安装;

1.2.4、弱电部分:弱电(电视、电话、宽带、对讲)线管的预埋,桥架及弱电箱的安装。

1.2.5、空调部分:中央空调洞的预留;

1.2.6、通风部分:排风排烟、正压送风系统洞的预留及管的预埋;

1.2.7、室外部分:室外雨水管安装、避雷、接地焊制;

1.2.8、采暖部分:采暖系统预留洞、室内地暖安装及井道主管安装。

承包方式:清包工

建筑面积包干报价。包人工、包安装工具(包括除垂直运输以外的其它一切必须工具如套丝机、手电钻、电焊机、冲击钻)的提供、机械、导管钢丝、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合格通过;

1.3质量等级:中州杯

1.4合同价款:

1.4.1?主楼单价: (建筑面积,地下车库另算)

1.4.2?合同价款:¥:元(不包含地下车库)

第二条:图纸

开工前 七 天,发包人应提供图纸?壹?套(未含竣工图)

第三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3.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3.2职责: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给乙方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4.1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总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乙方分包工程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月计划及周计划;

4.2负责组织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4.3定期组织召开业主例会,对施工生产情况进行协调;

4.4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用临时水源、电源,临水供水至主干管,临电供电至二级电箱;

4.5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在施工现场的各种手续并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4.6及时反馈业主及有关方面下达的洽商、变更、签证等施工有关资料。

第五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5.2职责:乙方负责编制安装工程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按照甲方的工期总控计划、质量目标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遵守甲方的《项目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第六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6.1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并在一周内根据所负责项目图纸提出设备材料计划,并对数量负责;

6.2严格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

6.3按照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经甲方代表认可,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与其他分包人进行交叉配合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乙方应对甲方指令进行复核及确认。

6.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代表对质量、进度的管理,必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按甲方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和质量检查员;

6.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河南省及郑州市政府关于外地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乙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6乙方所有工人必须具备国家、河南省及郑州市要求的全部证件。凡因乙方工人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种损失由乙方承担;

6.7乙方必须向甲方上报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名单,乙方人员经甲方审核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动。如有人员变动应上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动,否则视为违约,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

第七条:结算与付款

7.1 结算依据:以建筑面积按照设计图纸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7.2按节点进度支付工程款:十五层封顶支付8%,主体封顶支付12%;十五层二次线管预埋完成支付4%,主体封顶二次线管预埋完成支付6%;安装十层、二十层、封顶完成按工程量付款80%;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与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安装工程款总额的90%;结算完成支付95%;剩余5%为保修押金,保修期按照业主与总包方的合同约定?贰 ?年;

以上支付节点均按实际完成面积支付。

第八条:工程质量的监督与验收:

8.1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设计图纸及国家颁布的操作规程和规范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和验收标准。分部分项工程按要求达到预定的标准95%;

8.2施工中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

8.3每次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由乙方专职人员报请甲方质检部门,经检验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8.4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监督。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各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返工、修改、自行承担费用。甲方有权酌情给以200—20x元罚款。造成业主或监理的批评或罚款均由乙方承担,根据业主的罚款数额,由乙方承担双倍罚款;

8.5非乙方施工项目对工程最后质量评定造成影响,乙方不负责任;

8.6乙方工程在具备验收条件时,甲方五日内组织项目部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符合要求,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资料由甲方负责保存。

第九条:材料及设备保管

9.1乙方严格要求工人按照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杜绝浪费材料,做好工完场清工作(材料、建筑垃圾);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取材料损失费,所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需切合实际根据施工工期的用量需要,提前三天向甲方上报施工所用材料。

9.2乙方需要的材料由甲方供应到施工现场,乙方应负责卸料并及时清点并办理领用手续,按甲方指定堆放整齐;材料一经领用,圴由乙方负责保管,直至工程完工,由于乙方现场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圴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补充条款:

10.1工程量的增加及减少按98定额工程量结算;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秉公办事,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及违约责任:

12.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和违约时,应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解决不了,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提交本工程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或仲裁机构解决。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3.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3.2本合同规定结算付清尾款之日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日

合同定立地点:

本合同双立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分包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水电站工程承包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3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合同内容

1、高铁便道挖宽4米,深度0.2米;

2、便道回填建渣0.4米厚,并进行夯实;

3、总长度约为12公里(最终核算以实际为准)。

4、五组便桥,桥宽6米,高2米,厚1.2米,挖埋涵洞,路边排水沟挖运、桥面焊接。

5、每个回车道宽6米长15米。外运清表土方。

第二条:合同金额

1、甲方分包给乙方每公里为万元(大写:元整);

2、其中五座便桥另计,包干总价为万元(大写:万元整);

3、其他项目:如果甲方增加米数,按实际收方为准,价格合同不变,但如果是重新深挖的双方协商,另行计价。

4、合同总金额(人民币)约 大写:

(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第三条:付款方式

1、甲方于20年11月中旬支付工程款总金额的50%给乙方;

2、甲方于20年11月底支付工程款总金额的80%给乙方;

3、甲方于20年12月底付清乙方全部工程尾款。

第四条:工程地点:大邑段高铁便道 第五条:工期顺延

1、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2、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提供场地、清除障碍物等;

3、不可抗拒因素,比如战争、大雨、水灾等等;

4、甲方代表借故不予以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5、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地点用地报建手续等;

2、进场当天,甲方应派现场代表协助乙方顺利开工;

3、工程完工后,派现场代表按合同及附件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办理接收手续。

第七条:乙方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

2、按照工程通用的质量标准满足自身要求;

3、乙方自行解决生活住宿问题。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所列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 地 址: 电 话: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地 址:

电 话:

乙方银行账号:

乙方开户银行:

年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40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分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开工日期:20xx年8月14日——20xx年9月10日

2、工程承包范围:水泥罐,皮带走廊及其附属小型钢结构防腐。

3、工程承包内容:包工包料,采用手动和动力工具清除设备锈蚀,油污和杂质,点补底漆和面漆。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对驻施工现场的乙方进行统一管理,给乙方提供住宿。

2、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要求及时组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进场。

(2)乙方在施工现场的一切生活都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协调。

(3)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环境保护:乙方在施工中要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按照甲方环保体系组织施工,按照甲方要求处理建筑、生活、粪便、污水等。

第五条:材料、机具供应。

所有材料、机具均有乙方提供。

第六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为X元一平方,罐体及钢结构以实际平方面固定单价为准,皮带走廊,按空方实算为准。

2、支付方式:待乙方施工工具、材料、施工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时,甲方应付工程总价的30%,待工程完工一半时应再付工程总价的40%,待完工验收后应付剩余工程款2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86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业主: 身份证号码:

乙方施工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现将在通羊镇黄金咀村陈家湾的一幢四层私人住宅楼承包给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形式施工,乙方包工项目:泥工、模板工、钢筋工、要包以下材料:即模板、顶木、方条、升机架和一切施工机械等。经双方友好协商如下:

一、工程质量要求:施工方必须按照严格的建筑施工规范来施工、工 人不能穿拖鞋上班、垃圾要及时清好、不能故意损坏财物、保质 保量完成工程项目.

二、乙方承包工程如下:乙方需要提供工人住宿、或工棚,施工队工 人进场后一定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按图纸保质保量施工,甲方如 有更改图纸,应提早通知乙方,需双方协议后才进行施工。

三、乙方工价:进场施工、甲方提供水电、乙方按建筑实际面积计算、 每平方米按:贰佰伍拾元计算(¥250.00元)。

四、甲方付款方式:乙方建筑工程进场后开工,每倒好一层楼面甲方 须付工程款壹万伍仟元人民币。

五、装修工程严格按图纸施工,批好内外墙水泥档,甲方须付工程款 壹万伍仟元人民币。以上工程按85%结算、完工验收合格后三 个月内一次付清全部工程余款。

六、竣工时间:每层按15天的工程量计算,从8月15日开始到10月15日封顶,不得延迟。

七、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工程 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乙方负责解决。

注:工程施工责任:乙方施工队应该按正规建筑操作程序施工、不得马虎,如施工队工人发生工伤或安全事故都由施工方负责,施工 队、工人自己承担一切费用与一切后果,一切与甲方无关,施工 队和工人也自愿承诺放弃一切民事与法律追究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包工包料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77 字

+ 加入清单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地暖施工特点,合同各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地暖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二、施工现场的安装

温控器以下(含温控器),保温层铺设,温控器的安装,电线及发热电缆的敷设及系统调试。

三.工期

1、开工日期:以甲方提前天通知为准。

2、施工工期:天(特殊情况需变更按装时间,由双方友好协商决定)。

3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

开工前三通一平,将施工所需要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满足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2、不属于本合同范围内的设计变更,致使本合同设计方案改变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停电、停水影响正常施工;

4、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付款而影响施工;

5、不可抗力。

四、工程价款

完成设备配置和工作内容要求,按下列单价计价:

1、发热电缆电地暖系统的价格为元/㎡。

2、工程总价款约为元。

3、工程量计算方法及价款调整:

(1)结算面积以实际铺设面积为准。

(2)该工程价款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费、人工费、设计费、设备材料费、调试费、验收费、等直到验收交工条件的一切工作内容所包含的费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电暖工程暂定价款的%作为工程预付款。

2、地暖安装施工完毕,通电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报送竣工资料(产品保修卡及电阻表)。甲方付清乙方工程余款%,若甲方未履行次条规定,视为放弃按装或放弃调试,保修及服务,乙方将不承担调试,保修及服务责任。

六、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人员、设备、材料进入现场前为乙方人员、设备、材料进场创造条件;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物业公司、邻里之间的关系,为乙方正常施工创造条件,包括负责到物业等有关部门协助办理相应的人员及设备出入证、开工及验收审批手续等;

3、甲方应协助乙方与装修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

4、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工艺与合同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利要求更换、重做、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派人参加地板采暖系统第一年使用的运行调试,但应提前3天以上通知乙方。

七、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在施工进场前向甲方出具完整工程设计资料,并经甲方书面认可;

2、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及质量标准;

3、乙方在接到甲方地板采暖系统第一年投入使用的运行调试书面通知后,应按时派人参加系统运行调试;

八、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企业标准和设计要求。

九、工程变更1、乙方提交给甲方的设计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合同各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合同各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各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款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返工、材料运输成本增加,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技术交底纪要、工程变更协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工程完工并经检测试验合格同时,甲、乙双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单上签字,工程移交甲方管理。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甲方因故不能参加并未能委托代理人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乙方有权单方验收并生效,由此该工程全部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对地暖系统保修18个月,设备的保修时间按设备生产厂家的保修说明办理,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质保期内,非甲方原因,乙方提供免费服务;超过质保期或甲方原因,乙方提供收费服务。

十一、违约与索赔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赔偿。

3、甲方应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如不能按合同付款约定如期支付,工期顺延,并承担给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4、如果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选择所管辖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5、由于地暖工程的特殊性,地板辐射采暖区域内严禁大面积的实物覆盖,严禁重裁超出20__kg/m的物体压力,以免造成暖线的损坏,双方应高度重视。如因甲方原因将地面发热电缆损坏,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可进行有偿维修服务。

十二、附则

1、合同附件《设计施工图》、《施工方案》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议未尽事宜双方在施工中协商解决。

3、本协议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4、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水电工程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35 字

+ 加入清单

水电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质量是生命,安全出效益。为确保该工程按时按质竣工验收,现将该工程所有水电安装作业承包给乙方,特定如下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承包方法:_________________1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单包,即包工不包料。2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工程上的水电安装;临时设施上包括:_________________办公室、门卫、仓库、宿舍等的照明、插座等用电的接线、敷设。文明设施配套上:_________________材料归堆、材料进退场装卸、现场文明清理等都属乙方工程承包范围。3承包价格,按国家招标建筑平方每平方米元。按图纸设计和甲方要求,不论中途是否变更,一次性包定。

二工程进度:_________________按甲方及业主要求,总工期天,基础、主体阶段跟着土建进度走,敷线盒、灯座、穿线、安装开关等必须按甲方制定的生产小段进度计划如数完成,乙方如完不成生产任务,甲方有权采取小段罚款进行制约。

三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对该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优质主体。乙方必须熟悉图纸、按图纸施工精选技术力量过硬、素质高的施工队伍,保证正常的使用功能,使业主、甲方满意,确保竣工验收顺利圆满。

四安全:_________________必须保证施工安全,杜绝任何大小事故。乙方必须配备安全员,安全帽由各工种自备,但乙方需购置符合国家安监合格产品,对职工要签定好安全合同,分项工程要有安全技术交底,服从现场安全管理,发现隐患及时汇报,所有施工中的安全由乙方(承包人)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负责一定的照明用电费用,其他超出的用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文明卫生1现场每天保持整洁,讲文明、讲卫生,工种间互相协调、配合、不争不吵,给业主和监理留下好印象。材料进场堆放整齐、垃圾归堆,材料每天做到工完场清、不浪费,发现浪费加倍罚款。2职工宿舍生活区:_________________宿舍内被褥、衣物叠放整齐,并经常拿到太阳底下晾晒起到杀菌、消毒作用;厕所、水沟等要经常用水冲洗;地面要每天打扫、清理,班组内宿舍班组人员轮流值日,宿舍外的班组之间轮流值日,垃圾应运至指定堆放地点;剩余饭菜禁止乱倒,应倒入指定的桶内;不随地大小便、不说脏话、不交头接耳、不酗酒、不成帮结派、打架斗殴、不赌博、不看色情录像和书籍;服从门卫管理,遵守进出时间;语言文明,不酒后闹事,班组和职工之间一定要签定好职工治安责任制合同。

七罚款制度施工不带安全帽罚款50元/人次;帽带不扣罚款20元/人次;赤膊穿拖鞋施工罚款50元/人次;悬空抛物罚款100元/人次;井字架吊篮乘人罚款100元/人次;宿舍内私拉电线罚款50元/次;烧电热水器、电炒锅、电炉罚款50元,并没收;点白日灯罚款20元,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出现一次处以200-500元的罚款,除追究其责任外,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执法部门处理;乱倒剩余饭菜罚款20元;在新建楼内大便罚款100元;不服从现场管理、指出问题而不及时整改者罚款100元。

八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信守合同。如乙方在施工中质量和进度等达不到业主和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中途更换承包人和采取其他制约措施;如乙方无理终止合同、合同期内自己退场或未解除合同前退场,承包金额将永久拒绝支付。

九由甲方负责一定的用电费用(30度/月),超过规定用电量,由乙方自己负责。

十付款方式平时按工程进度预付生活费,每人、每月不超过400元,其余到竣工验收后按总承包金付足70%,余30%在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付清。

十一此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执一份为凭,存档一份,并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法律依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水电站工程承包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00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变更签证。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六、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1、发包方的责任:周边施工环境及现场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由此造成的窝工等问题工期顺延。

2、承包方的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3、发生争议时,双方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或_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七、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发包方_____份,承包方_____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569 字

+ 加入清单

定义及解释

1.定义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

(a)“项目”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务”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c)“工程”是相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

(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j)“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发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释

(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3.服务范围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应:

(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果被如此授权的话。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

(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果被如此受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准(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监理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井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他能够获取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8.决定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业主应尽一切力量对监理工程师和他的职员以及他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

(c)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d)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e)提供如下权力:允许监理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

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

(f)提供与其它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监理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1O.设备和设施

业主应为服务之目的,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监理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监理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职员的提供

由监理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业主按照第11条提供的职员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均认为此类提供对于圆满地履行服务是必须时,监理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提供,以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为了本协议书的管理,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内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

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除非此类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b)如果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6.1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第5条第(a)段,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向业主赔偿。

16.2 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监理工程师赔偿。

16.3 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应仅在下列条件下支付赔偿;

(a)此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况下,此类赔偿的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c)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除非协议书附录规定的相应时间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工程师均不应对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8.1 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有关责任方面的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根据第31条第(a)段规定的或本协议或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一切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完全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对方的各种费用。

18.2 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监理工程师免受一切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此类索赔:

(a)除非此类索赔被包括在根据第19条规定办理的保险中;

(b)此类索赔在第17条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

18.3 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a)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b)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

19.对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要来监理工程师:

(a)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b)在业主首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之上,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追加保险额;

(c)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

(d)在业主第一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追加保险额;

(e)进行其它各项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让承保人办理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

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费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根据第6条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b)由于使用该财产而引起的责任。

此类保险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21.协议书生效

从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或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之日,协议书生效时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

22.开始和完成

在协议书附录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协议书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书面要求的话,则监理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此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作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迟,以致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

(a)监理工程师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b)此增加部分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c)完成服务的时间应相应地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按照本协议监理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监理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得不暂停某些服务时,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至此种情况不再持续。还应加上不超过42天的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服务。

如果履行某些服务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况可能必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27.1 业主的通知

(a)业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b)如果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业主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27.2 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在下述(a)、(b)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a)当在一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或

(b)当根据第26条或第27.1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额外的服务

当第26条所述情况发生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是根据第27.1款第(b)段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监理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

监理工程师有权得到为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

支付

30.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

(a)业主应按协议书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向监理工程师交付正常的服务报酬,

并且按照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者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服务的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按照第23条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b)除非另有书面协定,业主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监理工程师交付:

(1)监理工程师的职员在履行服务当中所花费额外的用于附加的服务的时间的报酬;

(2)监理工程师所花费的一切其它额外开支的净费用。

31.支付的时间

(a)给监理工程师的到期款应迅速支付

(b)如果在协议书附录规定的时间内业主没有支付到期款项,则应按照协议书附录规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付的金额中,该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开始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影响第27.2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32.支付的货币

(a)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为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货币。

当使用其它货币进行支付时,应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来加扣除的净额。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业主应保证监理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

(b)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履行服务期间,业主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

(1)阻止或延误监理工程师将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

(2)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币,或

(3)当监理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同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监理工程师履行服务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此时若没有作出其它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财务上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种情况为适用于第26条规定情况。

33.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的收费

除在第39条、协议书附录或附件C中规定外

(a)在任何可能时,业主都应为监理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项办理豁免,包括:

(1)他们的报酬;

(2)除食品和饮料外,他们进口的物品

(3)用于服务的进口的物品;

(4)文件。

(b)当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时,他应偿付监理工程师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

(c)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

(a)没有业主的批准,不得将上述物品在项目所在国内卖掉;

(b)在没有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可回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它项目。第31条第(b)段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监理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记录。

除了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在提前七天以上发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监理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该审计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于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

一般规定

36.语言和法律

在协议书附录中规定了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以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规的变更

如果在订立本协议书之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协议书附录指明的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而引起服务费或服务期限的改变,则应相应地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转让外,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b)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c)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税收

监理工程师及其有关职员应缴纳企业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国法规应缴交有关税收和国外应缴的所有税收。

40.版权

监理工程师对于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师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在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许可。

41.利益的冲突

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河活动。

42.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从在协议书附录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3.出版

除非在协议书附录中另有规定,监理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三年内出版有关材料的,则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争端的解决

44.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根据第17条的规定,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索赔,应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第45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5.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者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根据协议书附录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期限生效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镇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此种弃权实际有效。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工程水电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5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施工地点:贵州省x

2.工期:日 至20x年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1.负责施工甲方新教学楼电缆埋设、新教学楼供水管道安装、食堂位置旧电路改造工程。

第四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甲方负责提供本工程项目中新教学楼供电电缆及电缆埋设所需穿线管道、新教学楼供水工程所需增压成套设备。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两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是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所需其他全部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及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六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工程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六条 工程款付款方式: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工程价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5%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5%的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对方违约金,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乙方施工完成交付使用后一年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20x年5月10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最新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技术,全文共 1486 字

+ 加入清单

最新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合同样本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计委颁发试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_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交付甲方后_____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_____元。

第四条 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数罚款______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_________%收费。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数罚款_____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七条 其他约定条款

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正本一式两_________,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别交_________各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                   咨询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水电工程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22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二、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合同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除质量保证书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图纸

提供方及份数:

八、甲方工作:

1、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3、如工程需基建方预留、预埋等基建配合工作,甲方应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单位协商解决。

4、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6、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乙方工作

1、必须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和提供服务。

十、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不可抗拒力;

e)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迟;

f)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工程竣工

a)乙方按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议。

b)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合同,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合同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十一、工程质量

a)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b)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c)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d)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除此之外严重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e)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f)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验验、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

g)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_____% ,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质量保修金为(大写)

质量保修金应在保修期过后一周内由甲方一次性返还。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如出现故障,乙方只收更换设备款和施工成本费用。

十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3)甲方应按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由于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影响工程进度的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三、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与工程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四、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之后双方参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补充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等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甲、乙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中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五、索赔和争议

1)违约的处理:

除不可抗拒力外,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由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的0。5%每天计收,但误期赔偿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2)索赔

除非双方合同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一方根据上述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应支付的工程价款。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贷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贷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八、补充条款

甲方:_____(章)乙方: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通用工程水电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4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3、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是伪劣商品,应按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并参照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4、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第四条:关于安全生产各防火的现场治理的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保证装饰装修现场整齐,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4、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出门,一经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布局开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给乙方,水电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2、本工程保修期_____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签定《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3、双方款项住来均应出具收据。

4、工程结算方式:水路____米,电路____米。

5、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

(5)小五金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水晶灯另计);

(7)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第六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全同的变更和解除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全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担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3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3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30元/次的劳务费。

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办公室水电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工程,全文共 1328 字

+ 加入清单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_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 办公室水电工程(含灯具),厕所隔断,办公室隔断(夹心泡沫板隔断、1.5cm厚钢化玻璃隔断),门窗工程(玻璃推拉门、夹心板门)厨房灶台,地胶铺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一:二层装修范围:

1、地面铺设地胶;

2、室内隔墙采用平板型夹心泡沫板(镀锌钢管立柱);

3、隔墙门采用平板型夹心泡沫板材料(门框采用镀锌钢管门框);

4、房间水电线路布置(含灯具、电线采用线槽铺设明装、厕所安装2个盥洗盆);

5、空调孔位钻孔及用电线路铺设;6、厕所用水改装;

二:三层、四层装修范围:

1、客厅内玻璃隔断(玻璃为1.5mm厚钢化玻璃),玻璃门采用推拉门;

2、厕所内隔断(含门);

3、空调孔位钻孔及用电线路铺设;

4、各房间用电线路改装(根据甲方要求重新布置,含灯具、重新布置线路采用线槽明装,厕所安装两个盥洗盆);

5、厕所用水改装 ;

三:五层层装修范围:

1、厨房灶台制作安装;

2、抽油烟机安装(设备由甲方购买)

3、各房间用电线路改装(根据甲方要求重新布置,含灯具、重新布置线路采用线槽明装,厕所安装两个盥洗盆);

4、空调孔位钻孔及用电线路铺设;

5、厕所内隔断(含门);

6、露台增加木门一道,上边采用木工板封闭。

7、卫生清理费____________。

8、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及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

五、合同价款

本工程实行总价包干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由乙方包工包料。

六、工期要求

本工程工期要求为___________天,若乙方拖延一天处罚合同金额5%,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6个月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安全施工

1、安全防护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本工程所涉及的安全防护均由承包人负责(不另行计费),由于安全保护措施不当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十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工程结算方式为合同包干结算制;

本工程中所有分项均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税收,管理费、安全措施费、利润,不在进行其他费用调整。

十一、工程量确认

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时间为7天 。

2、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工程竣工后7日内付至完成工程款

发 包 人:__________(公章)承 包 人: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 ___月____日________年 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1997年版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605 字

+ 加入清单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1997年版)

目录

说明

建设监理合同书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附件A:监理工程项目简述

附件B: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

附件C:提供设备与设施

附件D:监理费用与支付

附件E:监理机构及人员计划

附件F:监理规划

说明

本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书,第二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第三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四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合同双方应按示范文本统一格式编制建设监理合同文件。第一部分由项目法人(业主)与监理方协商一致后签署。第二部分合同标准条件是按照《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以保证合同双方合法权益、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编制。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件是针对每个工程特定的条件要求和实施的环境,由合同双方为补充和具体说明标准条件协商一致后填写。第四部分合同附件由六个附件组成,以进一步具体明确服务范围与内容、工作浓度、提供人员设备设施、监理费用与支付等监理的主要问题。

专用条件及附件应详明、具体、便于实施,其广度和深度由立约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明确。

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国内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

建设监理合同书  (合同编号:  )

本合同的宗旨是:通过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对业主(以下简称“甲方”)和第三方所签订合同的有效服务和管理,使甲方在承发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以合理的造价,获得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同时,甲方接受乙方通过高效的服务获得合理报酬的要求。

本合同书由项目法人(业主)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  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  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1.3  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________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

2.1  建设监理合同书;

2.2  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2.3  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2.4  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2.5  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2.6  建设监理投标书;

2.7  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签约地点: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及解释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  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  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  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  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第十三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十七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上述工程资料的提供方式、份数、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应在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  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业主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业主的决定。

第十九条  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其赋予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应在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二十一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有偿或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这些人员应被视同为监理机构的成员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对监理机构负责。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业主通过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单位以下基本监理权限:

(1)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

(2)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包括由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提供的设计)的核查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图纸及文件才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

(4)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5)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6)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7)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

(8)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9)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质量否决权、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权;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有独立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

(12)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凭证的审核和签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应支付工程款;

(13)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  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再与双方协商。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提出书面处置意见。

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六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  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业主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

第三十六条  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条  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变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将书面要求送达对方,以便对方有必要的考虑时间。

第三十八条  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同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当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合同另一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送达通知后28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此后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后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签约双方经协商后可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文件作出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合同服务期内,由于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业主提出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后,监理合同终止。已履行的监理服务部分按合同收取监理费用,未履行部分,经双方协商,对善后工作给监理单位一定的补偿。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监理业务期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  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第四十三条  常规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四条  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到实付之日止,除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应补偿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五条  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费用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但业主不得拖欠其他无异议费用或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所必须并经业主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费用,由业主承担。

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七条  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业主应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合同争议,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可提交国家水电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  在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本合同条款是对监理合同标准条款中相关条款的明确补充、修改或增加。当专用条款与标准条款发生抵触时,以专用条款为准,标准条款中未作修改或增补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条  规定的其他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方有关法规:

第四条  项目法人(业主)常驻代表:

(1)姓名:

(2)职务:

(3)联系地址:

(4)联系电话:

第九条  主要监理人员:

第十七条  业主的资料提供及管理要求:

(1)常规提供的资料目录及份数;

(2)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

第十八条  业主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的要求决策的文件的回复期限:

(1)一般文件  天;

(2)紧急事项报告文件  天。

第二十二条  由业主提供的职员和服务人员:

(1)名单表;

(2)费用支付标准及办法。

第二十三条(11)  处置权的金额数及其范围:

第四十条  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时,监理合同的调整与变更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付监理单位违约金比例:

第四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付业主违约金比例:

第四十七条  合理化建议奖励:

(1)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

(2)奖励计算费率;

(3)奖励的支付方式。

第四十八条  合同争端的调解与仲裁机构:

(1)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

(2)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

其他合同专用条件条款。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附件附件A  监理工程项目简述:(略)

附件B  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

B-1  监理服务范围:

B-2  监理内容:(以下内容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参照采用,由业主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B-2-1  设计方面

(1)协助业主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应协议;

(2)管理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检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业主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工程承建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重大问题向业主报告;

(6)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业主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承建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业主审核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B-2-2  采购方面

(1)协助业主进行采购招标与发包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4)协助或代表业主对进场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B-2-3  施工方面

(1)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标发包和签订工程承建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承建合同,就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业主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建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建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协助业主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审查批准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建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由于种种原因以致使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业主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业主批准后完成其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

(8)工程造价控制: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建单位的收方计量及单价费用等,并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据业主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及汛期防洪渡汛措施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业主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监理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业主;

(13)其他相关工作。

B-2-4  咨询方面

(1)受业主委托和业主聘请的咨询专家对应工作;

(2)根据咨询合同规定,向咨询专家提供工程资料与文件;

(3)接收并分析研究咨询专家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内容,并作出书面报告。

B-3  监理机构应向业主提供的信息文件

B-3-1  定期信息文件

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业主报送监理月报,其主要内容为:

(1)施工质量情况;

(2)工程进展情况;

(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

(4)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

(5)工程支付情况;

(6)监理工作情况;

(7)其他。

B-3-2  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

(2)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

(3)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

(4)业主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

B-3-3  监理过程文件

(1)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

(2)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3)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4)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B-3-4  文件报送份数

附件C  提供设备与设施

C-1  业主提供的房屋、设施、设备与物品及提供时间。

C-2  监理单位自备的设备、物品及进场时间。

C-3  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维护与运行费用。

附件D  监理费用与支付

D-1  监理费用组成与计算方法

D-2  监理费用的调整与调差

(调整与调差通常按年度进行,应注明具体的公式或计算方法)。

D-3  监理费用的支付

附件E  监理机构与人员计划

E-1  监理机构与岗位责任

E-2  主要监理人员名单表

E-3  业主提供人员名单表

附件F  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应针对监理项目的监理目标、方法和主要手段等由监理单位编写。在监理投标时,以监理大纲的形式,作为监理投标书内容之一送交业主,中标后,在监理大纲基础上,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成监理规划送业主,列入本附件。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196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更好履行合同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及详细部位:

本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基础土建、隐秘设施及护栏走道板的施工。(包括拆除、打桩、回填、清理、三通一平、主体工程、施工报建手续)。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料、包材料损耗、包临设、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及机具场内运输、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甲方检验标准及竣工验收合格、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包物价上涨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三、承包价格:

承包总价格为:380,000.00元(大写: 万元整)。

承包价说明:

1、包材料使用的定额损耗率;

2、包基础施工前的施工准备、配合工作,如施工放线等工作;

3、甲方增派杂工帮助乙方清理场地、搬运材料等人工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甲方增派机械协助乙方进行工程施工,人工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四、付款方式:

1、土建施工进场支付

2、土建施工全部完工后支付

3、待整个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剩余

4、支付方式:付款时采用支票或现金。

五、施工工期:

1、经甲、乙双方协商,总工期历时25天,开工时间20xx年4月1日,竣工时间20xx年4月25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3、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2日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进度表及施工组织计划。

4、按施工进度表每个分项工程计划最终完成时间每拖延1天,对乙方处以违约金100元,累计并罚,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总价5‰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工程工期明显与控制点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且乙方承担甲方的工期损失。

6、如遇下述情况:

a) 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

b) 不可抗力严重影响施工;

c) 其他;

由乙方向甲方在24小时内办理延期签证。

六、质量条款: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3、浇筑砼垫层时,乙方必须先派人现场设置标高控制点,否则甲方现场施工员有权按每工日200元另派工人设置标高控制点,派工费用由乙方负责,砼垫层平整度必须控制在+2CM之内,否则由乙方承担所有材料、人工损失。

4、乙方应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5、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先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对乙处以 500元违约金,可考虑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完毕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甲方检验的“优良”标准,若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则按合同总价的95%结算。

七、定岗定员要求:

乙方的施工管理应实行定员、定岗制度,按工作量、工期进行定员、按建筑物部位进行定岗。详细的施工小组人员名单在开工前必须书面报甲方,如不按此要求执行,甲方对乙方处以承包产值5%的违约金。

乙方按甲方要求定员定岗,如随意调换工人充数,每次处以违约金60元/人。

八、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乙方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乙方,甲方财务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私自与乙方工作人员接触,不得收受乙方工作人员给予的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的请客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的受贿行为;甲方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监事会投诉。

2、进场前五天,甲方必须向乙方签发施工队伍进场通知书,乙方凭进场通知书办理进退场手续及完工结算手续。

3、乙方进场时,甲方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4、提供施工图一份。

5、甲方无偿提供施工场地、生活场地。

6、甲方提供总水、电接驳点和各施工结构层的水、电接驳点各一个,其它部位用水由乙方自行接通。

7、甲方指派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等。

(二)乙方职责:

1、乙方不得对甲方工作人员给予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甲方财务人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对其以各种名义给予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与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行贿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工程款不予结算,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索,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队伍进场时,提供“三证”(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劳务证),须按当地政府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雇佣18岁以下及不宜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自带施工工具和用具,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等;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

5、乙方如需到甲方仓库领用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按甲方材料购进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应遵循甲方公司《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教育,不得在结构物上随意钻打、剔槽、拆除结构物,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罚款。

7、乙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料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

9、乙方新工人进场,必须于二天之内带齐新工人身份证原件到甲方项目部办理登记。

10、乙方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如有发现无证上岗,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200-300元;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乙方工人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甲方不定期抽查,有不戴安全帽者,按人/次罚款200元。

11、严禁乙方工人在工地打架、偷窃、闹事、破坏公司财产,如有发生,双方均处1000-20xx元违约金,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乙方工人必须留宿工地,工地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违者处以违约金每人每晚200元,因此而造成治安问题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2、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对所有发生工程量签证依据的数量、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必须属实,如发现签证单内容有虚假记录、串谋作弊等行为,则按分项工程价款的100%进行处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另选施工班组。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3、乙方委派的现场管理代表,需持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履行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相关事宜。

14、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天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生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15、乙方中途退场,乙方结算的工程量及结算总价以甲方项目部验收签证结算为准;若乙方有异议,可书面要求甲方审定,审定结果作为乙方结算的最终依据。

九、安全条款: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一概不负责。

4、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害或赔偿,乙方应保证并持续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处以违约金2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7、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8、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工程保修:

本工程竣工后一年内属乙方保修期,保修期间如属乙方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因不可抗拒或自然灾害原因或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十二、其他:

a)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与本合同未提及的事项,双方另行协商;

b)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并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

c)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