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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振铎《猫》的读后感(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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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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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憩园》是巴金先生在抗战时期写的较为成功的一部小说。一部小说的成功不在于他的篇幅有多大,内容有多广泛,而在于它塑造的人物是否典型,描写的环境是否具有代表意义,而《憩园》就做到了这点。

小说中的黎先生是一个写小说的贫困知识分子的形象,住旅馆也只是住在一个开了窗就能闻到煤臭味的房间里,虽写文章有所小成,但依然逃脱不了寒碜的命运。他的同学姚国栋既大学毕业又留过洋,而黎先生只读过半年大学已经写了六本书,而当了教授和官员的姚国栋,曾经充满壮志凌云的姚国栋回国几年却没有写出一本书,究其为何原因?生活在锦衣玉食,生活富足家庭中的姚国栋,虽有比姚先生优越百倍的生活条件,虽有比黎先生接受过更好的教育,但终究到头来还没有黎先生的成就大,实在是令人感叹。之所以有这种结果是因为姚国栋生活在封建大家庭中,过着像寄生虫一样的生活,沉溺于物欲的享受,这些都只能让姚国栋丧失谋生的能力,最终使其家庭走向堕落。

初读《憩园》给我的感觉就是很“平淡”。之所以用“平淡”来形容是因为小说给读者的故事框架就是主人公黎先生到好朋友家去当食客,换句话说就是借住。但随着情节的发展,大大的改变了我的初衷。小说故事的发展存在两重性,一种是必然性(姚先生儿子的夭折),另一种是偶然性(杨家小孩父亲的死),而且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对比给读者一种忠告(这是我认为的)。人物塑造方面,可谓是个性鲜明、情感丰富。

小说的第一主人公黎先生在这部小说中充当的角色是多重的:他既是好朋友姚先生家发展的见证者,又是杨家小孩的倾诉对象,而且还是杨家小孩“救”父亲的热心者。

见证者:小说故事的场面绝大多数是在好朋友姚先生家发生的 。姚先生在作者看来是一位自命不凡、手高眼低而且不善听取别人意见的一号人物形象。他总是以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尤其是对他儿子的教育,而他儿子最后的死,在作者看来也是他咎由自取。姚先生的夫人可以算是用来衬托姚先生的,他的知书达理、温柔贤惠无不衬托出姚先生的自命不凡、不善听取别人意见的丑陋性格。姚先生是靠他祖上传下来的几千亩地活着的,他在当时可以算是游手好闲、靠祖宗产业活着的人,换句话说是“寄生虫”。他靠着钱活着,而他儿子却由于钱夭折,这似乎存在着一种必然性。

倾诉的对象:小说在一开始(就是黎先生刚搬到好友家住的时候),杨家小孩这个人物就出现了,而且每次对他描写的笔墨都很少,给人一种摸不透的感觉。但随着故事的发展,也就是黎先生对杨家小孩每次来为了折山茶花而与仆人发生争吵而感到奇怪时,杨家小孩向他吐露了折花的原因,也就是杨家小孩的父亲杨梦痴的故事。小说故事情节的发展可谓是达到了高潮。憩园的原主人就是杨家小孩的父亲,他父亲由于他放荡的行为,用小说中李老汉的话就是走错了一步而毁了自己的一生。而他父亲最后却未能保住公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反对卖掉公馆,可是孤立无援),他对失去公馆感到十分悲痛。这样看来杨家小孩的父亲在经历这场事件之后,可以算是一位觉醒者,他十分悔恨自己以前的行为,以至于对他儿子和妻子形成愧疚感,而且到了后来他隐姓埋名也就时消失,目的就是不愿再拖累他们。最后离去时,给他儿子的信上就写到“把我当成已死的吧”。这种人性的感悟是何等的深刻,在卖掉公馆时他终于懂得了他父亲也就时杨家小孩的爷爷对他说过的一句话:不留德行,留财产给子孙是靠不住。好一个“不留德行,留财产给子孙是靠不住的”,相比之下的姚先生就是一位不觉醒的人,他还没有看透世间。没有觉醒,因为他没有失去公馆,他又怎么知道失去的滋味呢?

热心者:黎先生在得知杨家小孩父亲的遭遇之后,可以算是十分感动而且同情的。与其说是同情杨家小孩的父亲,还不如认为就是同情杨家小孩。黎先生对他超前的成熟感到吃惊,对他如此的爱父亲而感动。在作者看来黎先生似乎有一种责任来帮助他“救”他父亲。而杨家小孩的父亲却为了躲避他而病死在狱中,这无不使人心酸、使人心痛,而更心酸、更心痛的是他儿子杨家小孩。他父亲最后的死在小说中多有暗示:小说中描写两个瞎子和一个瞎女人在公馆旁唱着《唐明皇惊梦》以及黎先生的怪梦似乎都预示着这个悲惨结局。

小说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给人一种“沉闷”之感。似乎故事的结局不应该是这样,而应该是这样:好朋友姚先生的儿子小虎被姚夫人感化了,杨家小孩的父亲在黎先生和杨家小孩的帮助下得救了。可是结果都是相反的,但这样结果在作者看来是存在一定道理的,它可以算是抗战时期社会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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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有关于《呐喊》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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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三年也读了不少名著,但没有几篇是能撼动我内心的,前几天读完鲁迅先生的《呐喊》,那份触动令我久久不能忘怀,不论是《孔乙己》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阿q正传》的阿q,都带领我走向一个又一个情感的高潮。

鲁迅先生是我很崇敬的一位作家。他笔下的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文章就像小草一样清新自然。

在那个时代摇曳出别样的自然。可他的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在那个陈腐黑暗的年代唤醒了许多铁屋子里的清醒者,让黑暗的旧社会有了反抗的力量与希望。惊醒了无数莘莘学子。《呐喊》是拯救民族,为革命先驱助威的号角,是让沉睡者觉醒,让勇士们振奋的战鼓。

我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在书中的一句话,他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高度概括了当时的人民,这不也渗透着他对当时人民的怜惜和悲伤么。

我听见,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的孔乙己的呐喊,他在酒店里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以终日偷盗为业,一步步走向枯竭。后来因偷了有钱人家的书被打断了腿。他的悲惨遭遇,不恰恰反映了中国当时教育的腐败么。鲁迅先生对人物外貌心理的描写连接的十分好,也一定撼动了更多的的有志青年。

我听见,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戴银项圈的闰土,一声声点头哈腰地叫着“迅哥儿”老爷。他欢喜又凄凉,兴奋又畏缩,懦弱又封建,将当时中国人民收封建压迫下的无奈写的淋漓尽致。

书中那么多一声声发自肺腑的呐喊里,最令我触动的当属阿q这个人物。他质朴又愚蠢,简单又复杂,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有权有势之人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受愚弄而思想落后,最后竟被迫害致死……所以说,当时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是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

在读过初三初二那么多的名著后,最后“余音绕梁”之感的当属《呐喊》,那声证明中国人民力量的呐喊,久久无法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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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心得体会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1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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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他有着人性,神性和猴性三重特点。具有大英雄的不凡气度,对师父师弟有情有义,同时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机智勇敢而又诙谐好闹,这是为人性:毛脸雷公嘴,当山大王时则是猴性:而七十二变,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则是神性。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大闹天宫时的桀骜不驯,与西天取经时相比似乎改变了许多,其实悟空的个性仍然没有变,比如在骗取妖怪的二件宝物后,让玉帝派人去伪装装天,威胁道:“若不从,即上灵霄宝殿动起刀兵。”在得知妖怪是观世音菩萨所派,咒她“活该一世无夫”,对如来佛祖更是以“妖精的外甥称呼”。孙悟空,这么一个不“听话”,不为强势屈服的硬汉子,由于太桀骜不驯,太有本事,同时又被观世音菩萨诱惑地戴上了“紧箍咒”,其“能力”受到了限制,其在书中只能是“二把手”。

唐僧是让我比较难以理解的人物,在师徒四人之中,他总是带来麻烦,总是被妖怪抓走,没有什么本事,只知道念“南无阿弥陀佛”,有时还会添乱,要是没有孙悟空,我想,他一定去了另外一个西天。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却分不清是人是妖的师傅,见到妖怪害人时,他总要叫悟空等三人去抓妖怪。可是当悟空打死那些祸害苍生的人时,他却大惊失色的阻止,不仅要念紧箍咒折磨孙悟空,有时还要赶走他,难道他就不会想一下,如果悟空不把那些害人的家伙给杀了,他们又会去祸害别人,这样,岂不是为了一条人命而害了更多的人命吗?其愚的程度有时让人愤恨.但是,唐僧却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执着,为了到达西天取得真经造福苍生,他要求自己每一步都是脚踏实地的,为了脚踏实地他从没让悟空用筋斗云帮他飞过任何地方。唐僧一路上遇见了不少人善意或恶意地极力挽留,甚至给他金山银山乃至整个国家,可是他都拒绝了。我想就是因为他具有始终坚持着要取得真经的坚强信念,尽管他是书中最没有本事的角色,但是,他是“一把手”。

猪八戒是一个又懒又馋的角色,有时悟空叫他去找点水果化点斋饭给师傅吃,可是他要么在路上躺着睡大觉,要么摘了水果,却在回来的路上都吃光了,常常害得另外的三人在原地等他。他犯了错误,不去悔改,回来后却总想找个借口说个谎敷衍过去,但每每被机灵的悟空识破,并被整得很惨。我觉得八戒在取经的路途上是六根不净的,不是一心向佛,一会儿在这藏一点钱,一会在那藏一点宝,还总是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和嫦娥,师傅被抓了,他动不动就说:“我们收拾收拾行李散伙吧”、“我回高老庄去了”这类丧气的话。他还有一个坏毛病,就是总爱吹牛,有时候,悟空把妖怪打败了,他却绘声绘色地向别人吹嘘着自己如何把妖怪打败的,其毛病和缺点太多了。但是,他有时也会发挥一点作用,如:在师傅被妖精抓住时,他总是想着办法把猴哥给请出来,最后,总能把师傅营救了。所以我觉得八戒有时还是挺可爱的,虽然时不时动点歪脑筋,但偶尔也有智慧的火花闪烁。他这种人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和我们周围经常会见到。由于他还有点本事,也不太坏,时不时的还能讨师傅的欢心,所以,吴承恩给他定了个“三把手”。

沙和尚是三个徒弟中最老实的一个,他始终对师傅忠心耿耿,对两位师兄也是毕恭毕敬,干事情更是勤勤恳恳。虽然他没有悟空和八戒的本领高强,可是打起妖怪来却是毫不手软的,这点本领在关键时刻还是能保护师傅的。由于他太老实,又不喜欢张扬,是一个大众化的人物,他只能位居最后。这种人事结构太奇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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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彼得潘》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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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城市也是空荡荡的,你孤独地站立在石头森林里。所有的人都带着白色面具,你看不到面具背后狰狞的脸。围绕在你的周围,只有令你毛骨悚然的笑声。《浮士德》中恶魔靡菲对上帝说:这个世界就是苦海,永远不会改改变”这个一段说明了《浮士德》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主要反映社会的黑暗。

读了这本书让我了解了社会的黑暗的一面,书中男主角池海翔因读高中时得了奇怪的病,同学们不但没有帮助他而是看是嫌弃·欺负·羞辱他,因而从此放弃了自己最爱的画画。但在好友滕汐告诉了他一个关于立志的故事,从此他开始奋斗最后成为光彩要人的画家。这也告诉我以后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挫折都要勇敢的去面对,在这篇文章中有一段彻彻底底的证明了。

“或许这个世界一直都是不公平的。

有的人靠后台和关系上位,有的人却幸幸苦制作专辑却无人过问。

有的人出生家才万贯,有的人天生自卑,连自己都瞧不起。

有的人付出比别人付出多十倍的努力,却得不到十分之一的回报。”那么我们因该要奋斗起来还是要自卑的活下去呢!如果奋斗起来可以让那些豪不努力的去羡慕去吧!可是自卑的活下去,那些人将永远的把你踩在脚下!这个就就是社会的残酷,在学校中就常常有这样的例子,在毕业考试中那些比你分数高的人就把你比下去了,那么她就可以比你上好的高中。你就被她永远的踩在脚下。因此我们因该学会努力,把那些在我们之上的人踩在我们的脚下。

世界绝不会因为你做了什么而改变,但是你却因世界而改变。

《浮士德》这部史诗般的巨著,是德国伟大的思想家、诗人歌德倾注了六十年心血完成的。以前我读过,由于内容的博大精深、跳跃性的思维、典故应用较多……造成了阅读上的障碍——难以读懂,就半途而废了。当今人们读书的状况,如《浮士德》舞台序幕里所言:民众未必惯读第一流的佳品,却乱七八糟的读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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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天环游地球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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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游地球,对我们来说遥不可及,可在19世纪70年代就有人环游过地球,而且仅仅用了八十天……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英国绅士福克先生以坚定的意志、非凡的智慧以及最重要的超群细心,和仆人路路通一起克服了种.种自然的和人为的障碍,终于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的故事。

福克先生的细心是众所周知的,而我的粗心也是人人皆知的。我和他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记得那是六年级上学期的一次数学测试,由于我粗心大意,考了99分,只因其中一道题的单位名称忘记写了,我与满分擦肩而过。我后悔莫及,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谁叫我这么粗心呢?语文期末考试中,有一道题让我们把正确的拼音用横线划出来,可我稀里糊涂地在正确的拼音上面打了个“√”。唉,3分就这样白白地被扣掉了。考卷发下来后,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埋怨自己太粗心。像这样粗心的事在我身上还有很多,我不好意思再说下去了。和福克先生的细心比起来,我真是自愧不如。

不过,我现在正在努力改掉这个令我头痛心烦的坏毛病。同时,我也总结出了一个道理:若想事事如意、一帆风顺,就必须细心,不能有一丝马虎,不然就像工程师那样,算错一个小数点而最终导致十分惨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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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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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上学期,我学了林清玄的《心田上的百合花》一文,学后我受益匪浅。

学过这篇课文后,我的第一感受就是原来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是这么美妙。百合说:“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别人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这简短的几句话,透露了百合坚贞不屈与被人嘲笑不动摇的宝贵品质。

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说明了白和敢于表现自己。我身边的一些同学,上课时畏畏缩缩,生怕老师提到他,我觉得那些同学要敢于表现自己,要学会毛遂自荐。

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说明了百合认准了自己的目标,并努力实现目标。生活中,我们每个人的岗位都不同,使命也不同。但不管你干什么,都必须有自己的奋斗目标。我曾在电视上看到一个老师在贫困山区一待就是几十年。他不图享受,只一心一意教学,只盼望山里的孩子能走出大山。他用青春和心血实现了一名优秀教师的使命。我作为一名小学生,我要把学习使为我的第一使命,长大成材回报祖国。

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百合默默的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在生活中,不同的人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方式也不同。老师以教育人体现价值,军人以保家卫国体现价值……我则要以优异的成绩来体现我的价值。

学完这个故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认准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就要为之而奋斗,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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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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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呼兰河传》,这本书中的情节很有趣,景色描写也非常生动。

这本书是萧红写的。这本书写的是作者丰富多彩的童年回忆。

这本书主要写小时候作者和她爷爷的快乐生活,作者有时候听天真的,不过干的傻事也不少,比如说:把韭菜当野草扔掉、把狗尾巴草当谷穗留着……她爷爷是一个为人非常耐心,和蔼可亲的人,因为他面对作者干的许多蠢事,不是骂他,而是耐心地教她。

作者对自然景色的描写也非常细致,可以说是妙笔生花,不管是昆虫、动物、植物,只要被她添上一笔,都会变得富有生机。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感想是:童年,是让人记忆犹新,令人终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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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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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第一次读毕淑敏老师的文章是在小学五年级那篇文章是《爱的回音壁》,那篇文章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那段时间我一直认为父母不爱我,可我读过后便知道父母是那样的爱自己,而自己却丝毫不为之所动,慢慢的回忆小时候我体弱多病,母亲不顾夜的漆黑,一次又一次的将我送到医院,我并没有感到丝毫感激,长大了每每向父母要零花钱时,不会想到这是父母的血汗钱……太多太多的爱我已失去了嗅觉无法领悟他们,是毕淑敏老师在悬崖边拉了我一把,我十分感激。

从那时起我就很想了解这位素未谋面的作家了,对她心中从满了仰慕和感激,前几天刚好在书店买了一本《毕淑敏散文卷》,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一页一页的阅读,用心与她交流。我的心情与文章的情线翩翩飞舞时而低谷,时而亢奋。

从中学到了许多道理,《提醒幸福》是我明白要常常的提醒自己注意幸福,就像在寒冷的日子里常常看看太阳一般,心里就会不知不觉得暖洋洋亮光光的。是啊,身边太多的幸福会在不经意间溜走,幸福是一种心灵感觉,慢慢的体会吧,我们会从不同的人身上获得不同的幸福,不要做一个幸福的傻子,在索取时也要懂得回报。在《抵制但是》中了解“但是”一副偏光镜,把我们的目光聚焦在花园中的虫子上,可花儿也很美丽,也许在生活中要用“但是”时换成“同时”也不错。呵呵,语言也是需要技巧的!从《家问》中读懂了家是大千世界的缩影。家啊,是理解奉献思念呵护,是圣洁宽容接纳和谐,是磨合欣赏忠诚沟通,是心心相印浪漫曲折生死相依海角天涯。原来我的家并不大,也没有豪华的装修,但我很爱他在这里有亲人的关怀可以收容我这个任性顽皮的孩子……

感受很多,每一篇文章都会给我不同的的感觉,淡淡的如一杯香茗,慢慢的品味,慢慢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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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名著围城读后感悟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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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能够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简爱从小父母早亡,她被送到舅舅家,但是舅舅不久也去世了,她只好跟着舅妈生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各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舅妈越来越厌恶她,便把她送到了劳渥德教会学校。那里的孩子们受冻挨饿,伙食恶劣,还要遭到很多惩罚。那里生活环境不卫生,结果斑疹伤寒夺去了好些孤儿的生命。简爱痛恨那里。8年之后,她毅然决然地离开了那里,去了桑菲尔德,到罗切斯特先生家里给他的女儿做家庭教师。

在桑菲尔德,她追求自尊自爱,坚强勇敢。应对罗切斯特的轻视,她说出了那句“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矮小,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她虽然爱罗切斯特,但当她以为罗切斯特先生要娶英格拉姆,又要把她留下的时候,她恼火地说:“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无足轻重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自动机器吗?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码?我们是平等的!”简爱是一个坚强的人,也是一个靠个人奋斗的人,她想的只是自己怎样在社会获得一个平等地位。她有尊严,并且努力维护着自己的尊严。

怀抱着《简爱》,我深深地明白:我就应坚强地活着,努力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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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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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纯净水这篇课文是讲述一位母亲为女儿准备体育课上的纯净水,女儿却发现母亲给自己的“纯净水”原来是“凉白开”,回到家女儿责备了母亲,而母亲对女儿进行了思想教育,女儿明白了要自己看得起自己的道理。

这篇课文它讲的道理是:穷是穷,但穷并不可怕,只要每一个人都有自信,并且有勇气去改变自己的生存环境,还要勇敢的创造自己辉煌的未来。

在我们生活中,这种类似的事情常常发生,比如说:

你想要个新书包,但爸妈却不给你买,并且说:“书包破了缝起来就可以用了。”你肯定很责备的说都只是给自己省钱,并且说别人都有一个漂亮的书包,为什么我没有?其实不应该说这种责备爸爸妈妈的话,应该理解她们,为家里减少一点开支,虽然说是穷,没办法给自己买书包,但是你自己如果是个有志之人的话,不应该把“穷”看得那么重,应该乐观面对,并且有勇气去创造自己未来的辉煌。

再穷,只要看得起自荐,心也就不穷了,不应该把穷当作一种屈辱,而应该视为奋发向上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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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史玉柱我的营销心得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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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拿到书印入眼帘的是一个头像,双眼皮,微笑,呲牙头发很短但没有达到光头的程度,他是笑得那样从容那么干练那么自信!他就是中国30年来最具传奇色彩的商业巨人史玉柱。《我的营销心得》里口述大多用口语化,大白话的形式讲了他本人的经历和得出的经营准则,讲得很直白也很实在也容易读懂。

他的人生从成功,失败,再成功。从他个人的特殊经历使我真正明白了他说的一句话“作为我们曾经失败过,至少有过失败经历的人,应该经常从里面学点东西。人在成功的时候是学不到东西的,人在顺境的时候,在成功的时候,沉不下心来,总结的东西自然是很虚的东西。只有失败的时候,总结的教训才是深刻的,才是真的。”确实人在成功的时候往往沉不下心来去总结去学习甚至被成功的喜悦冲晕头脑。真正的失败才会让人学到东西,让人成长的更快.所以我们要正视失败不断总结失败教训! 其实离我们工作最近的就是讲到营销。书里讲到“营销,我觉得最核心的一个问题,还是要了解你是销给谁。把目标消费群研究透了,路子对了,然后再适当用一些表现手法,说法上用一些技巧就很容易成功”这个营销方法在脑白金销售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不管是卖脑白金还是我们的广告营销都有相似之处,我们对自己的客户群要有充分的认识,要知道哪些是我们的目标客户,哪些是潜在的客户,我们主动出击主动联系,去了解顾客的需求,以我们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去帮助顾客。深入了解现有顾客对我们的意见或想法,以便做相应调整更好地维护好现有顾客。也可以对现在顾客进行深入开发和挖掘,说到这也使我想起来书里史玉柱说过的一句话“要播广告,至少坚持一年,广告,它其实是一个投资,它在消费者大脑里面,是对消费者大脑的一项投资” 一样产品在消费者脑海里要形成印象,需要很长时间,需要持续,脑白金就印证了这一点。现实中耐克阿迪,可口可乐,中移动这些早已深入人心的品牌它为了不离开观众的视线在不停地打广告,在对消费者的大脑不停地投资,但现实也印证了广告要有效就要持续播的道理。所以下次和顾客谈广告时候把史玉柱的这句话拿来比喻,至少他成功过。他说的是对的事实也印证了这一点! 他在营销中也讲到了怎么样让客户更容易接受你的定价问题。如何让消费者不觉得贵,史玉柱打了个比方:他有个游戏,要在刀上镶一个宝石。设计中,这个刀是最极品的刀,需要他花1000块钱。如果直接定价1000块,用户肯定不接受。史玉柱的设计方式是:让他10块钱买1颗宝石,但镶嵌的成功概率是1%,其实最后也是1000块钱,但用户容易接受。其实现实中银行信用卡的分期付款也是这个道理,当然我们的报纸广告费怎样去分解让顾客更容易接受也是我们今后要好好研究的话题!

读了这本书使我了解了这位商业巨人的大起大落,在他巨人倒下的时候,发不起工资的时候他后面还有这么多人死心踏地跟在他后面干,团队始终没有散这也说明他一路以来的人格号召力,更是他们有一种洞察力和对未来信心和不放弃的坚定信念。这些是这个团队的感情纽带,把他们牢牢帮在一起形成一股无限的力量直到成功,因为生意是人做的,人才是最关键的资产的!史玉柱这支稳定的团队,在商海风浪中不离不弃的精神,在如今这个功利现实的年代,几乎就是个传奇。这就是他的人格魅力! 读完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也懂得了巨人成功的背后离不开他不懈的努力。更感受到了一个团队有个灵魂核心人物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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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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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妈妈给我买了《埋在雪下的小屋》这本书。作者是曹文轩,里面有四个小故事,我最喜欢的是《埋在雪下的小屋》这篇文章,令我感动至极!

这篇文章很长,却描写的栩栩如生。文章的主人公是大野、林娃、森森、雪丫,他们住在雪山脚下的一个村庄里,一天早晨,四人追这一着鹿跑上了山,由于大声吼叫导致引起雪崩。在大雪涌来之时,他们躲进了旁边的一幢小木屋,但由于雪大而堵住门口,雪崩停后,出不去了。十天里,他们一直被困在小木屋里,饥饿,疾病,寒冷轮番考验他们,他们却毫不退缩,他们中最大是大野才十四岁,最小的是雪丫,只有8岁。他们在木屋里做了不少心理斗争,他们想出去,男孩们为了出去,拼命地挖雪,而雪丫在角落里朗诵诗歌,大野是大哥,他摸到了罐头,就和大家一起分享,后来他们几个犹如落在了死神的魔爪中,最后他们凭着坚定的意志活了下来,也靠这种意志走了出去。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大野很团结,大方。在面对困难的时候,自己摸到了一瓶罐头,就和大家一起分享。还在大家丧失信心的时候鼓舞别人,让他们坚强起来。别人生病的时候,他把屋里唯一一个毛毯给他他人。林娃是个很自私的人,被困在屋里的时候,大家都很饿,他自己身上明明带有一块腊肉,却不舍得和别人分享,在面对比自己小了四岁的雪丫时,他选择了自己独吞。

他们的故事告诉我,不经过努力,不经过和死神顽强的斗争,怎能活下来。我们在任何危机的情况下都要乐观面对一切,不要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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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李开复自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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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的一天,我去教育书店买了一本 《超酷天使大肚子爸》。回到家后,迫不及待的奔回卧室,津津有味的看起书来。

《超酷天使大肚子爸》讲的是大肚子爸爸和四个小女孩饭团,布丁,苏打,还有小晴歌住在奇妙的小院子里,超爱芭比娃娃的维C阿姨常来跟他们玩。在大肚子爸爸的眼里饭团是个睡不醒娃娃,布丁是个卓别林娃娃,苏打是个爱马桶娃娃,小晴歌是个口水娃娃。她们认为她们是大肚子爸爸生的小姑娘,在爸爸的矫正下小情歌亮出美妙歌喉,苏打不再依赖马桶,布丁变成了跳芭蕾的“小天鹅”,连饭团也在爸爸做的超级椅子里舒服的生活着,在布丁十岁生日时,小院子就要不在了,爸爸宣布要送她们到他们的亲生爸妈那里,只留下一个饭团小姑娘陪她度过一生。

在我的眼里,大肚子爸爸的大肚子里装满了奇妙的童心,玩心,和爱心;维C阿姨是个热爱芭比娃娃,觉得自己是个像芭比一样的不老少女;饭团是个整天做着思考问题的小女孩,长得很漂亮;布丁发火像个火山,发完就像个SWEET;苏打是个整天坐在马桶上消化开心和不开心的小姑娘;而小晴歌是个不说话只吐口水的小姑娘。这本书不真实但很奇妙,快乐又不忧伤,天真又不无曲折的笔调呈现亲情之爱,朋友之爱,人与自然和谐之爱,不同凡响的神奇父爱故事,让我在长大过程中学会爱和珍惜。

这本书让我明白世界上有许多迫不得已的是事,我们要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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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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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过《地心历险记》这部电影之后,我又看完了电影原作——法国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写的《地心游记》这本书。这本书和电影一样的精彩刺激,让人爱不释手。

故事讲的是住在汉堡柯尼斯街19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在他的侄子阿克赛的帮助下,得知16世纪炼金术士萨克奴姗去了地心,于是便急切地带着阿克赛去了冰岛。阿克赛只好与未婚妻格劳班分离。他们来到雷克雅未克,找到向导汉恩斯,从火山陷口前往地心探险。

书里的主人公“我”,也就是阿克赛,一开始听到要去地心探险的时候紧张万分,仓皇失措,千方百计想要不去或拖延时间,内心害怕,缺乏勇气。可是在教授的一意孤行之后,他也勇敢地坚持了下来。

他们面临过缺水的危险、迷路的绝望,最终战胜了内心的恐惧,经历了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刺激。他们在地中海以自己的名字命名新发现的地点,在岛上他们看到了乳齿象、巨人和一个保存着肌肉和皮肤的原始人。最后,他们从意大利的一个火山里喷发了出来,回到德国和家人团聚。阿克赛有了格劳班,黎登布洛克教授得到了荣耀,汉恩斯得到了尊敬。

这本书中,黎登布洛克教授的渊博知识,汉恩斯的沉着冷静,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我还是更喜欢阿克赛的勇气。他让我知道,胆小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遇到危险困难,谁都会害怕。但是只要敢于面对危险和困难,不断坚持,不断克服,努力向前走,就会变得勇敢起来。所以我觉得《地心游记》就是一个从没有勇气到获得勇气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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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季羡林散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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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封皮呈黄色,醒目却不刺眼,与它的图案十分相配:一阵风吹来,纯白的蒲公英种子随风飘散,飘渺、空灵,十分简洁唯美,我想也代表着我们这一代代的孩子的梦想吧。中央用孩子的字体写着“林清玄”三个大字,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展开封皮,一行小而精练的小字映入眼帘:“期许少年们有天真的心,纯善的心,美好的心,庄严的心……能在这悲伤的人间,拥有快乐。”正是这一行字,给了我很大的兴趣让我读下去。

正式打开书时,我便被那充天真,无邪的自序吸引。和标题一样,拉近了我们与作者的距离,向我们诉说了作者不老的心。这本书分四卷,分别是天真的心、纯善的心、美好的心、庄严的心。每一卷的开头都有一首精练的小诗,读来十分有趣,我仿佛能从一首首小诗中看到作者儿时天真可爱的脸。

第一卷“天真的心”:讲述了一件件小事,都是些我们生活中很平凡的事情,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小事:一只乌龟、一棵树、一些流浪狗、一个传说……而令我感到吃惊的是,作者用孩童般的最单纯天真的视角,把最单纯天真的事情,竟能写出如此多的细节和道理。在作者的笔下,可以从一只乌龟写到身外之物的不重要,写到人只看到名利金钱的悲哀……作者循序渐进,由浅到深,直击我们的内心——那如白纸般内心的最深处的那片净土。

而第二章“纯善的心”描绘的不是一直再清澈的人或心。而是在尘世扎根,出淤泥而不染的人或心。作者用这“灰色”社会中的真善美、假丑恶的对比,引起了我们对良知的新看法。

第三、第四卷则是继续沿着之前的风格,用孩子般的笔法,给我一种亲近的感觉,让我借作者的文笔来看那充满未知的世界。

看完这本书,突然发现书的最后也有一行小字。它告诉我们:“挫折,学习智慧;离散,学习成长。我们是不是除了课业,更重视这些优良品质的养成那?”或许,这就是作者写这本书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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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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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这篇文章,大概了解了阿长的模样以后,不免有些失落。"阿长"在我未读书之前给我的印象是温柔的、纤瘦的、婀娜多姿的妙龄少女。可读了以后,却渐渐知道她原来是一个又矮又胖、唠唠叨叨的老妈妈。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形象,却正让我感觉到文章的真实性。更增加了我的阅读兴趣。

长妈妈有些习惯确实招人烦:唠唠叨叨、大字型睡姿、各种古怪的礼节......全文中并没有怎么介绍阿长的优点,但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个形象鲜明的真实的人。

慢慢的,她开始让我又爱又恨。

她相信梦想、相信许愿,带着一颗纯真的心在这个复杂的世界里生活。最令我感动的便是她买《山海经》那一段。作者没有写这样一个不识字的人是怎么买到这本识字的人都很难买到的书的,谁又知道她走了多少路、问了多少人、去了多少店?一个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的人是怎么买到的,也许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答案,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长妈妈。这个长妈妈虽然有很多缺点,有时还会像个小孩子一样,但这都无关紧要。

因为她有一颗善良的心。

一些平平淡淡的事,一份真真切切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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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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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哥伦比亚作家,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百年孤独》的问世,为马尔克斯赢得了世界各方的声誉,马尔克斯也因该小说“把幻想和现实融为一体勾画出一个丰富多彩的梦幻般世界,反映了 拉丁美洲大陆的生活与争斗”[1]而于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初次阅读时,我们总会感觉到懵懵懂懂: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本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这本书的内涵应该很深刻,它到底是什么?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 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

通过阅读,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 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这也是魔幻现实主义最独特的艺术表现手法。

通过阅读,我们可以领悟到,作家在讲述这个家族七代人所经历的神话般的故事时,也着力描述了马贡多的兴盛衰败,它浓缩了哥伦比亚的百年沧桑,也蕴涵了拉美人民在内忧外患下所受的屈辱与苦难。而作者正是要通 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 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那种孤独令你无所适从。

孤独是《百年孤独》的母题,也是这部小说悲剧精神的核心,在小说中,孤独不仅仅是一种情绪,它成为了人类一整生存状态,是作为一种社会性的精神特质来反映的。孤独是《百年孤独》无所不在的影子,它附着在每 个人的身上,笼罩着小镇马贡多,与之相随的是对宿命的恐惧,对生存的绝望。[2]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虽然这个家族的成员们孤独的缘由却不尽相同,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中终其一生 。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 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作者在表达这种孤独的思想时,并非是一味的消沉,他在剖析孤独的同时,也进行了深刻的历史反思和理智的民族反省。孤独意味着封闭,封闭意味着愚昧的到来,而愚昧的民族必然灭亡。[3]作者以冷静的眼光、犀利 的笔触剖析了因长期愚昧封闭而造成的迷信、落后、狭隘的民族心理。而这些狭隘的愚昧观念则会成为民族振兴、国家进步的障碍。从这种百年的家族孤独中,我们可以进一步设想,这只是一个家族的孤独,如果这种孤独、 这种人们之间的漠不关心,演绎成一个人民族、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的麻木,那这必将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人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员,有群体性;人又是独立的个体,孤独是存在于灵魂深处的,是 我们人性的一部分,它可以让我们冷静,善思,让我们浮躁的心有一份清凉。所以,我们一定要善于利用孤独,把它的麻木不仁从孤独的本质中剔除出去,充分把孤独有益的一面发掘出来,让孤独成为我们净化心灵、反省吾 身的利器!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 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觉陌生的感受,从而激起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为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

《百年孤独》中充斥着神话与幻想,这些与现实相结合,营造出既魔幻又现实的小说境界。在这其中,引用了大量的印第安传说,东方阿拉伯民间故事和《圣经》经典,进一步加强了本书的神秘气氛。如本书写外部文明 对马贡多的侵入,是现实的,但又魔幻化了:吉卜赛人拖着两块磁铁“……挨家串户地走着……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从原地落下,木板因铁钉和螺钉没命地挣脱出来而嘎嘎作响……跟在那两块魔铁的后面乱滚”[4 ]又如写夜的寂静,人们居然能听到“蚂蚁在月光下的哄闹声、蛀虫啃食时的巨响以及野草生长时持续而清晰的尖叫声”;再如写政府把大批罢工者杀害后,将尸体装上火车运到海里扔掉,那辆火车竟有200节车厢,前、中、 后共有3个车头牵引!作家似乎在不断地变换着哈哈镜、望远镜、放大镜甚至显微镜,让读者看到一幅幅真真假假、虚实交错的画面,从而丰富了想象力,收到强烈的艺术效果。而马贡多一连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大雨则 是《圣经·创世纪》中有关洪水浩劫及挪亚方舟等故事的移植。

书中花了较多笔墨叙述的人物是次子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他步哥哥的后尘,成人后与庇拉尔。特尔内拉苟合,留下一个儿子,仍被送回家族,命名为奥雷里亚诺。何塞。差不多同一时期,他和一位叫做蕾梅黛丝的女 孩发生了一段爱情。书中被描述得几近完美的是马空多里正(相当于镇长一职)堂阿波利纳尔。摩斯科特的小女儿蕾梅黛丝。奥雷里亚诺自从第一眼见到年仅9岁的她,便无法遏制地爱上了她,以至于他上门提亲的时候,里正 家里炸开了锅,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明白,家里总共七个女儿,奥雷里亚诺居然会无视其余六位待字闺中的姐姐们的存在,单单看上还没有发育的最小的妹妹。表面看上去懵懂不谙世事的蕾梅黛丝,成为青春少女后嫁给奥雷里 亚诺,她很快适应了一家的女主人的生活。她为人敦厚善良,孝敬长辈,善待刁钻的大姑。她将私生子小奥雷里亚诺视为几出,她无微不至地照料被绑在栗树下、精神失常的的公公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这样一位几 乎没有瑕疵的完美女性,命运却是那样悲惨,死于乌尔苏拉的过失中。后者本想毒死情敌丽贝卡,却鬼使神差让蕾梅黛丝丧生,同时丧生的还有腹中的一对双胞胎。乌尔苏拉一辈子生活在内疚中,她将侄子奥雷里亚诺。何塞 抚养成人。痛失爱妻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在紧接下来的战乱期间,与保守党的代表——他的岳父堂阿波利纳尔。摩斯科特产生分歧,投身自由党。

又一个表现手法是象征的运用,《百年孤独》中象征主义手法运用得比较成功且有意义的,应该就是关于不眠症的描写。马贡多全体居民在建村后不久都传染上一种不眠症。严重的是,得了这种病,人会失去记忆。为了 生活,他们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例如他们在牛身上贴标签道:“这是牛,每天要挤它的奶;要把奶煮开加上咖啡才能做成牛奶咖啡。”[5]这类例子书中比比皆是,作家意在提醒公众牢记容易被人遗忘的历史。人类对 历史的遗忘,形成了悲剧的轮回,生存的麻木,人类也只有牢记历史与现实,才能在反思中前进。

另外,作家还独创了从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例如小说一开头,作家就这样写道:“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6]短 短的一句话,实际上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时间层面,而作家显然隐匿在“现在”的叙事角度。紧接着,作家笔锋一转,把读者引回到马贡多的初创时期。这样的时间结构,在小说中一再重复出现,一环接一环,环环 相扣,不断地给读者造成新的悬念。

《百年孤独》被认为是拉丁美洲“文学爆炸”时代的代表作品。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在世界各地掀起了拉美文学风。马尔克斯也因这部作品走向了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领奖台,成为拉美小说界的“掌 门人”。评论界称赞《百年孤独》为“20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 是“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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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呼兰河传》读后感400字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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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细米》。

《细米》,橙黄色的封面,大片大片的金黄色,一个男孩呆呆地站在稻田前他,就是这本乡村小说的主人公:细米。

翻开书,从扉页直到后记,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少年细米出生在蚕豆地里,是一个爱脸红的小男孩,他与表妹红藕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杯自然流淌。然而,有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来到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迷人的气息,让这个乡村快乐起来。细米很喜欢一个名叫梅纹的大女孩。在梅纹姐姐的影响下,细米从一个顽皮的小孩子成长为一个乖巧、懂事的少年。

《细米》中的梅纹能够发现自己喜欢的事和细米所喜欢做的事,并且能发现细米的闪光点,这是我所欠缺的。我以前总是发现不了别人的优点,都是认为别人怎么怎么不好,却从来没有发现,甚至都没有去想过别人的优点。以后我一定向梅纹学习,发现别人的长处、优点。

细米在梅纹来他们家的第一天,就大方地带她到自己的秘密基地——塔上,来看美丽的风景。他把自己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了梅纹。而我,别说把自己的真心话告诉别人,就是学习用品也不肯借给同学。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钢笔字,班上有几个同学没带,他们来向我借时,我对他们说我只有一支,其实我有两支,只是不想借给别人。以后我一定向细米学习,做一个大方的人。

文中的细米还非常保护动物,他曾经为了救翘翘而和小七子打了起来。相比之下,我就显得比细米差多了:在路边见到流浪猫或流浪狗已经瘦骨嶙峋,而且手中正好有食物,却无动于衷;在家门口见到一只瑟瑟发抖的被拴着的狗,却不知把在一旁的棉布拿起来披在它身上……从此以后,我一定好好向细米学习,保护动物。

这本美丽、动人的《细米》孕育在我心中,深深地迷恋着我,我由衷地感谢这本书馈赠给我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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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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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此书不由感叹古代的三纲五常是如此的顽固与不人性。可笑的是芸做的事是对的,但在父为子纲的背景下,老子就是王法。那个年代,对于男性去逛妓院貌似再正常不过,文人“骚”客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不正社会风气。

对于爱情?或许沈复和芸是真爱,但芸爱的更深一点。文中闺房记乐,从年代上看写的都是新婚之乐,过了新婚之年,沈三白无了这份兴趣,有的是逛妓院,游上玩水。对妻子,没有尽到做丈夫的责任,让妻子过上好生活,没有和妻子一起分担生活重担;对孩子,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对父母,没有做到孝敬父母;对自己,没有好好鞭策自己,好高骛远,浪荡散漫。而芸的一生,显示出古代女性伟大的一生,为家和孩子操劳一生。

沈复一生过的很潇洒,游山玩水,一生过的很多彩,但身边的亲人过的就很苦了,他这种性格适合做现在所称的“独身主义者”。

短短的《浮生六记》是沈复一生的浓缩,不由感叹时光如白驹过隙。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做人不可太自私,生活中扮演的每个角色的责任都要担负起来。人不可无志,“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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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小团圆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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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终于把《小团圆》给看完了,很晦涩,不好读懂,特别是张爱玲写的他和她,如果稍不用心去读,就不下去了。

这个书真不是畅销书,读者应该很少,因为太难读了。比世界名著都难读许多倍。

读完整本书,发现张爱玲的文笔还是不错的。起码现在的作者很少能够有这种水平。把无聊的内容写成一部比较经典的小说。

九莉是本书的主角,她的身边有两个重要的人物,一个是她母球蕊秋,一个是之雍。

九莉的母亲的优点是九莉身上没有的,即使她母亲很有耐心的教她。她还是不上路。

九莉的初恋之雍是个花花公子。我想不通的是,九莉分手后,还要寄钱给她花,他不是深深伤了九莉的心吗,九莉怎么这么没有用,又是去挽回这段感情,又是寄钱给他用。九莉不是谈恋爱的高手,她怎么会写出如此多的爱情小说呢,看来她的幻想能力很强。还是她把之雍的爱情都写出来了呢?我觉得应该是后者,之雍写信告诉他如果和女人交往,发生关系。这种事情,九莉都可以忍受。她到底爱他什么呢,人不是都说爱情是自私的,但是九莉在于她的爱情,是个博爱的。她都可以忍受与别的女人一起分享男人。她的爱情是个变态,扭曲的,其实,她很轻松的与之雍分手了,她还是很爱之雍,她在寂寞的时候,无法忘记他的一切。她还是相当痛苦的。她为什么这么痛苦呢,是因为她没有真正的爱情,她没有品尝过真正的两个人的热爱。

张爱玲的小说,我想我会只看这一本了,她的书对我来说,没有多大的学习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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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红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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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三周的时间,读罢《红岩》这本书,我的心灵深受其震撼,是七尺男儿生能舍己,做千秋雄鬼死不还家是书中出现的一句话,正是这一句话,耐我思绪万千,现在,让我们重读历史,拷问今天。

《红岩》是一部神品一般的小说,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质量最高度的概括,红岩精神,是革命先烈坚持真理,改造社会的人生伟大实践,是革命先辈为国家,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真实写照,是我们改革开放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精神支柱。

半个世纪匆匆过去了,然而站在新世纪的开端,我们蓦然回首,诗歌中孕育的那种激情澎湃的豪情依旧未变,他随着岸边的礁石,荡起涟漪翩翩。这首革命战士在严刑拷打下写的《我的自白书》,此自白书非彼自白书,这是革命战士成岗对国名党特务的嘲讽!,他让多少后人都为之动摇,震撼!1949年10月28日,革命战士成岗被恼羞成怒的国名党特务,走狗杀害,年仅26岁!他以自己的生命履行了党的职责!

回首往昔,拷问今天。身处安逸社会的我们是否已经忘了什么叫英勇,什么叫坚贞?以往,大街上发生了什么纠纷,大家都会去抢着拉架,现在的人儿呢,却只知道看热闹不嫌事大,那个手机在那录视频,围了一大窝的人,却没人去拉一把。这种社会现象让人心痛啊!

今日的幸福生活,是否让我们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是否麻痹了我们的精神?重读历史,重温豪情,我要感谢《红岩》,是它让我明白了要做真人,做英勇坚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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