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房屋产权抵押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本人)(妻子)姓名: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本人)(妻子)姓名: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抵押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因为甲方经商急需现金故将自己所居住房屋,现在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浑江区板石镇金英村委会辖区的房屋院落(共计平方米)及其一些附属物抵押给乙方,如果逾期偿还此借款将所抵押房屋及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顶给乙方。该房屋始建于年,房屋结构为土木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属土地平面图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该院落具体位置为:
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登记长度为: 米、宽度为 米,面积共 平米
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抵顶,附属物包括:房屋后两分的菜园一块,房屋前后的所有果树,房屋后的菜地及其后山的一块耕田一并抵顶。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抵押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时,房屋抵押价款保持不变。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该房屋抵押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抵押价款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合计总抵押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元。其中 (小写: )为房屋实际价款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借给甲方此款。
甲方应在取得借款时将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重复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借款(人民币)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甲方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及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全部交付给乙方做抵押。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甲方在应收到该房屋抵押全部借款之日起三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逾期偿还借款的违约责任。
对甲方的逾期支付此借款乙方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天后,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乙方有权按下述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将全部抵押的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并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八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抵押,乙方有权按已支付的借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愿意赔付乙方全部抵押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合同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任何纠纷
有关重复抵押债务、税、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抵押前办妥。抵押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解决办法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村委会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生效期
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
村代表意见: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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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自住房屋抵押担保合同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互助的原则,乙方自愿用其所拥有的房屋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保证,为明确双方责任,格守信用,特立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借款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利息按每月计付。
二、乙方自愿将其法人所拥有的房屋作为借款抵押担保,房屋坐落,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权利价值:元,房屋所有权证号:号。
三、抵押期间,乙方不能私自转让、买卖或破坏房屋。借款期限之内,乙方如果偿还甲方全部本金及利息,抵押双方凭还款单据到房产处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四、乙方逾期没有归还全部本息的,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协议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可以通过拍卖、变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房地产。协议不成的,甲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抵押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期限从登记之日起注销之日止;
经甲乙双方协商,限达成乙方在抵押借款期间,乙方违约逾期没有归还全部本息,甲方可以立即按乙方全权授权委托并经过公证的授权事项,出卖指定房屋,同时代乙方乙方收取全部卖房款。乙方不得设阻、要尽责尽力配合甲方办理直至完成。
本抵押借款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收执一份,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备案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处理抵押登记并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自住房屋抵押担保合同书
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住址:
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住址:
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房间之房产的全部权益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总额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总额____收取。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的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七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抵押人:______抵押权人: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篇3:房地产抵押短期借款协议
抵 押 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 日签定的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特此声明。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房产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借款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债权人为: ,此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 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经济赔偿金
元,作为对乙方的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其相应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负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的权利。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优先偿还乙方的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又未能同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乙方有权自行处分该抵押房地
产,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进行干涉。乙方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甲乙双方协商之后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在此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后,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总计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存档一份。
第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公民身份证号码: 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4:有关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文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5:重庆房地产抵押合同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房产抵押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于____ 年____月___日已达成的《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使用权的位于____市____镇,面积为_____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为抵押物)的全部权利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该主合同的担保。该抵押物名称、数量和价值等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 甲、乙双方特别声明,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甲方还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前,土地使用权等证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处置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六条;
(二)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九条 甲方保证乙方对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十条 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清偿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 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 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 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 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 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 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 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甲方保证在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在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债务人已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了债务或已提前清偿了债务,或甲、乙双方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完成登记后,抵押权自动撤销。
第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
(一) 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产生后,甲方未依约清偿债务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偿债务。
(二) 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
第十六条 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的协议。在未达成书面的协议之前,本合同的各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后仍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补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第二十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
1. 抵押物清单
2. 甲、乙双方的有效证明(包括住所、电话、邮编、开户行、帐号等。)
甲方:_____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抵押房屋买卖合同
抵押人:_________(资料详附表一)
地址: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资料详附表二)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即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大写)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帐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_____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_____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_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_____银行开立存款帐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_________银行或经由_________银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甲方:乙方:日期|:
篇7:自住房屋抵押担保合同书
借款单位: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需要,依据《 》,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保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年_________月,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本金: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_____‰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账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补充条款: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篇8:经典房地产抵押合同
抵押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债券发行人: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 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 定义
第一条 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 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 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 抵押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 抵押权指在抵押民法典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 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 甲方声明
第七条 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每年投保财产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 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八条 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9.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如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10.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甲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本合同,债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权,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权,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辩;
11.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债务未获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记管理部门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12.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13.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 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二条 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八章 抵押资产
第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
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
第十四条 根据 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
第十五条 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 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
第十八条 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 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 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丙方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______________调解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 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第十一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抵押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可要求乙方对其所抵押的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和增加抵押资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所有合法有效证明及有关资料。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以避免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权益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为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1) 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2) 丙方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判决丙方败诉,以致对丙方清偿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产生重大影响的;
(3) 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丙方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4) 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
6.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
7.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8.在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资产作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5.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偿了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状况的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8.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在抵押期间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对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第二十六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资产登记手续。
2.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时,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协助。
3.在甲方或其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诉讼以实现抵押权时,应给予协助。
4.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资产状况的情况说明,如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变化或其他使抵押权的实现有可能遇到障碍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双方对抵押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或增加抵押资产。
5.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抵押材料的真伪负有审查义务。
6.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变动而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造成影响。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时,丙方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隐瞒抵押资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情况的;
2.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抵押资产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资产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三十条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进行修改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不影响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到当地有关的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在__________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并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解除抵押登记。在书面合同达成并至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为复印件):
1.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 _________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
3. _________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记机关、_________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
篇9:重庆房地产抵押合同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住所地: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房产抵押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了确保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已达成的《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使用权的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面积为___________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为抵押物)的全部权利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该主合同的担保。该抵押物名称、数量和价值等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特别声明,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甲方还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前,土地使用权等证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篇10:私人房地产抵押合同
抵押权代理人:____
抵 押 人:____
债券发行人:____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于 ____年 ____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 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 定义
第一条 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
第二条 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 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 抵押权人--指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 抵押权--指在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 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 甲方声明
第七条 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 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 如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每年投保财产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 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 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八条 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 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4.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 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9.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如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10.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甲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本合同,债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权,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权,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辩;
11.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债务未获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记管理部门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12. 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变化,不足以担保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13. 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 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二条 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八章 抵押资产
第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
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
第十四条 根据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
第十五条 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 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
第十八条 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 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 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 调解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 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第十一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根据乙方的抵押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可要求乙方对其所抵押的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和增加抵押资产。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所有合法有效证明及有关资料 。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以避免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权益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为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1) 乙方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2) 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判决败诉,以致对清偿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产生重大影响的;
(3) 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4) 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
6. 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
7. 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
8. 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资产作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5.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或乙方清偿了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状况的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8.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在抵押期间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对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第二十六条 权利和义务:
1. 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资产登记手续。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时,应按甲方要求给予协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诉讼以实现抵押权时,应给予协助。
4. 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资产状况的情况说明,如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变化或其他使抵押权的实现有可能遇到障碍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双方对抵押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或增加抵押资产。
5. 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抵押材料的真伪负有审查义务。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变动而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造成影响。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时,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 隐瞒抵押资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情况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抵押资产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资产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三十条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进行修改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不影响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到当地有关的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在 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并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解除抵押登记。在书面合同达成并至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为复印件):
1. 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 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
3. 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篇11:房地产抵押担保借款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债权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甲方与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 “号”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或主合同),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现乙方(以下合称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共有的房产为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为明确有关抵押担保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1、抵押物
1.1抵押人同意将其所有共同所有的下表所列房地产(《房地产证》详见本合同附件)全部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抵押担保。
2、担保范围
2.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根据《借款合同》对借款人享有的借款本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的债权。
2.2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抵押权而产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3、陈述与保证
抵押人对下列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并在本合同期限内持续有效:
(1)抵押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抵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抵押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命令,也不与抵押人的章程或其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3)抵押人和抵押物所涉及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且无任何隐瞒的;
(4)抵押人保证签订本合同时对抵押物享有完全合法的财产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该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除因本合同设定外)、转让、租赁(除非事先向抵押权人作出书面声明并获抵押权人认可)、托管或其他共有人,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司法查封等权利限制或权利瑕疵。
4、抵押登记
4.1如根据抵押登记部门的规定需办理本抵押合同公证的,抵押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证事宜,届时甲方可要求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4.2抵押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如按上述
3.1办理合同公证的,在公证后)10个工作日内,按抵押物所在登记部门的规定负责办理抵押登记。
甲方届时予以协助,抵押权利证明正本由甲方保存。
抵押人同意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抵押物的房地产权证书交由甲方收执(并用于办理抵押登记事宜),在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履行完毕前由甲方保管。
4.3依照本抵押合同约定合同终止的,甲方和抵押人应共同向原抵押登记机构提出注销抵押登记申请。
原抵押登记机构准予注销登记的,抵押权利证明由登记机构收回;抵押人可同时向甲方领回收执的房地产权证书。
5、抵押人保证
5.1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与抵押物有关的维修、保养等各项义务,及时支付与抵押物和抵押有关的一切税金和费用。
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人的经营状况和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随时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5.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在抵押期间将抵押物交换、赠与、作价入股、出租、出典、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也不得将抵押物改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变抵押物使用性质。
5.3如非因乙方过错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抵押人应当立即书面告知甲方,同时抵押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抵押人因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及其他收益应在3日内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全部债务。
如甲方同意,也可向甲方和抵押人认可的第三人提存作为抵押财产处理。
如抵押人怠于向造成抵押物灭失或毁损的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以代位求偿。
5.4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并可视情况要求抵押人在限期内增加抵押物;因抵押人的过错而导致抵押物灭失或毁损,甲方认为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担保主债务履行时,抵押人应当在事由发生后10日内重新提供或者增加经甲方认可的抵押物,以弥补原抵押物价值的损耗部分。
如甲方同意,甲方和抵押人也可协议采用其他方式处理。
5.5如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乙方应在得知拆迁信息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拆迁房屋如以交换产权作为补偿的,以补偿所得房屋重新设定抵押权;如实行货币补偿的,抵押人因此所获得的补偿金及其他收益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甲方同意,也可向第三人提存作为抵押财产处理;如实行交换产权和作价补偿相结合方式的,作价补偿部分先用于提前清偿或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以交换产权重新设定抵押。
在前述的三种不同的补偿方式下,如交换产权房屋价值经评估低于本合同所载明的原抵押物价值的、或作价补偿的补偿金低于所担保债权的,不足部分抵押人应增加抵押物或采取其他措施追加担保。
土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被列入国家征用范围的,比照上述做法处理。
5.6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可以委托依法成立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
如发生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抵押物担保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证在得知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抵押物担保能力降低。
5.7因履行本合同所涉及或产生的抵押登记、抵押物评估、保险、提存、公证、通知、拍卖、代位追索等费用及保全抵押物价值或实现抵押权的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如上述费用由甲方垫付的,抵押人于甲方垫付相关费用后2日内支付给甲方。
5.8乙方对于各自或共同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5.9甲方有权将其对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如甲方全部或部分转让债权的,抵押人确认仍按本合同约定就全部抵押物向债权人(包括甲方、债权受让人)提供抵押担保。
6、抵押权的实现
6.1《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但不限于因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或抵押人违反本合同陈述与保证、约定事项等导致甲方宣布债务履行期限提前到期的),甲方未受清偿时,或者发生有关法律规定的甲方有权处分抵押物的情形时,甲方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甲方有权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6.2甲方在处臵抵押物的过程中,有权指定拍卖行、估价师、律师或其他代理人行使其全部或部分权利,抵押人对此不存在异议。
6.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时,无需首先或同时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追索;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所担保债务金额且抵押人非借款人的,抵押人承诺对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部分向甲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抵押人应全面履行。
如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主债权金额千分之二的标准向相对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之日。
7.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陈述和保证事项,造成甲方损失的,抵押人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如造成受让人和承租人(若有)等第三方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相应的第三方赔偿责任。
7.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对抵押物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交换产权及其他收益的处理未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的,抵押人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予以纠正,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同时还应按主债权千分之三的标准计付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之日;如抵押人已无法继续履行的,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7.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甲方认为不足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抵押人及时重新提供或增加经甲方认可的抵押物,并按主债权金额百分之二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
7.5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物的,抵押人应承担主债权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7.6如因乙方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的,抵押人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抵押物未设定以甲方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应参照上述7.1的违约金标准向甲方计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之日。
8、其他约定
8.1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
抵押人的担保责任不因甲方同意借款展期、债权转让、债务重组,或甲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而变更或终止。
8.2本合同自甲方和抵押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担保债权全部清偿及抵押登记注销后终止。
8.3本合同未经甲方和抵押人协商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双方协商同意变更的,抵押人应对已登记的内容作相应的变更,未作变更登记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8.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均由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
如本合同已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甲方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5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公证部门(若有)、抵押登记部门各执一份。
9、附件
甲方(抵押权人): (签章)
乙方(抵押人):(签章)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
篇12:民间借款抵押房屋合同书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年_月起至__年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篇13:南京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确保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栋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利息(年息)_________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___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
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第十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14:房屋抵押借款条约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住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住址:
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市(县) ____区(镇) ____路(街) ____号____房间之房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及诉讼费)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总额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总额____收取。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的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七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篇15: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参考_合同范本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 字第________号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 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 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 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___ 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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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经典房地产抵押合同
借款人:
抵押人:
贷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真实、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款
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是民间借贷行为。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三条借款额为人民币:万整,小写:元。
第四条借款期限:本借款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个月。实际借款金额,借款日和还款日等详细约定以借贷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以借贷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六条借款人承诺:
1、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正当偿还贷款本息;
3、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在贷款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贷款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第七条贷款人承诺: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第八条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生计和经营之需确实要收回贷款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力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债务;
3、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的;
5、抵押物毁损失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6、抵押人第二住所发生变化,致使抵押房内人员第二住所无保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抵押
第九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日照市号楼单元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合法地产抵押给贷款人,抵押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作为履行本合同担保,抵押财产所有权对此表示同意。如在到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内未还清贷款,贷款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屋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协同贷款人输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登记、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一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二条抵押物保管: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减少或的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借款人应服从贷款人意见。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额。
双方认定该房地产价值元。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协议范本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年____ 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 市(县)________区(镇)________路(街)________号 ___________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七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抵押物的保险
第十二条 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十三条 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吸哪个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第十五条 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五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一)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三)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九条 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一)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三)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二十一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三)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十四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五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抵押权人住所:____________ 抵押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记编号:____________
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____
篇18: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篇19:重庆房地产抵押合同
抵押权代理人:______
抵 押 人:______
债券发行人:______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 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 定义
第一条 债券发行人__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
第二条 特种金融债券__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 抵押人__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 抵押权人__指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 抵押权__指在抵押民法典律关系成立后,当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 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 甲方声明
第七条 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 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 如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每年投保财产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 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 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八条 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 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4、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 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9、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如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10、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甲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本合同,债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权,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权,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辩;
11、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债务未获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记管理部门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12、 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变化,不足以担保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13、 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 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二条 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八章 抵押资产
第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
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
第十四条 根据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
第十五条 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 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
第十八条 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 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 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 调解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 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第十一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根据乙方的抵押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可要求乙方对其所抵押的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和增加抵押资产。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所有合法有效证明及有关资料 。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以避免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权益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为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乙方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判决败诉,以致对清偿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产生重大影响的;
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
6、 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
7、 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
8、 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资产作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5、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或乙方清偿了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状况的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8、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在抵押期间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对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第二十六条 权利和义务:
1、 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资产登记手续。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时,应按甲方要求给予协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诉讼以实现抵押权时,应给予协助。
4、 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资产状况的情况说明,如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变化或其他使抵押权的实现有可能遇到障碍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双方对抵押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或增加抵押资产。
5、 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抵押材料的真伪负有审查义务。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变动而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造成影响。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时,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 隐瞒抵押资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情况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抵押资产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资产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三十条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进行修改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不影响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到当地有关的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在 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并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解除抵押登记。在书面合同达成并至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为复印件):
1、 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 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
3、 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抵押登记机关、 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篇20:自住房屋抵押担保合同书
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 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与______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 书规定的___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万 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号的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 该房 产面积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
第三条 抵押物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 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 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 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