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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就业前景及现状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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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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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

第ⅱ部分招标程序1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

1.1电力工程设备执法标过程共分四个阶段,与此有关的还有招标前准备阶段和招标后履行合同阶段。

1.2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图。

流程图说明;

1对于主机设备和合同估价io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环节(1)、(3)、(4)、(5)审批,环节(2)核备;

2对于合同估价1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环节(1)、(2)

(3)、(4)、(5)均核备。

2招标前准备阶段

2.1招标申请

电力工程项目具备主机设备招标条件后,由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向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提出招标申请。具体招标时间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和项目前期条件并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后确定并下达给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同时抄送项目所在电力公司和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需招标的设备清单,招标具体的条件,各投资方名称及投资比例等。

电力工程项目主机设备招标具体条件如下;

a)国家已批准项目建议书;

b)项目法人确定,有限责任公司(或筹备组)成立c)银行贷款意向书已签订;

d)已列入国家五年滚动投产规划;

e)主要技术条件已经可研/初设审查部门认可f)项目控股方出具可以支付设备预付款的保证函;

g)主机设备招标前,项目法人与所在地省/网电力公司等协商一致的上网电价意见。

招标工作必须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辅机设备招标要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进行。

2.2招标委托

招标申请获批准后,招标人择优选定具有相应招标资质和成套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进行设备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相应资质也可自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招标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招标实施阶段3.1招标组织机构

3.1.1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建办法是由招标人(项目法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组建方案,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成立。其职责是负责招标过程的领导,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评标报告等资料。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成:

(a)对于主机设备和分散控制系统招标人(项目法人):3一5人包括主要投资方主管单位:2人包括国家电力公司1人,主管电力公司或电力集团公司1人招标代理机构:3人工程设计单位:l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开行1人)

其中: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助董事长担任)

副组长:招标代理机构副组长:国家电力公司计划部副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

(b)对于辅机、输变电设备和装置性材料,可参照(a)执行。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在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后发标以前成立。

3.1.2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于召开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以前组建。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评标小组下设技术组和商务组,聘请的专家从评标专家库中选定。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属聘请专家。

3.1.2.1技术组5~7人(单数)

主机设备:7人/%业

聘请专家4人

招标代理机构1人

招标人1人

工程设计单位1人

辅机设备:5人/专业

聘请专家2人

招标代理机构1人

招标人1人

工程设计单位1人

组长由聘请的专家和招标人担任。

3.1.2.2商务组3一5人(单数)

招标代理机构、聘请专家2—3人

招标人2—3人

组长、付组长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担任。

3.1.2.3纪检监察和法律咨询

由项目主管单位派纪检监察人员1人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招标过程中随时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3.1.2.4秘书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资料收发,打印,整理以及招投标文件的保管。

3.1.2.5会务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的日常活动安排。

3.1.2.6招标人应将项目招标组织机构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招标文件

3.2.1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编制依据为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指合同估价,下同)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一般不超过3个月;

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般不超过2个月。

招标人应于委托招标合同签订后1周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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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土木工程认知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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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认知实习报告

大一第二学期的第九周,我们建筑工程学院的学生在陈金陵院长,彭莉英和梁桥等老师的带领下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认知实习。众说周知。建筑工程行业是相当注重实际经验的。身为一名应用型本科土木专业的学生,经验对我们来说就更加重要了。这次我们终于有机会去众多的建筑工地实地考察了。一周以来,前两天天气炎热,后两天大于瓢泼,天气一直不好,我们先后去了长沙和湘潭等地考察,时间紧,路途远,是比较累的。但一周以来,我却始终怀着兴奋的心情,认真听着老师和施工员,监理人员的实地讲解,这使我收获很大。这不但使我对本专业的认识进一步加强,也是我对今后工作的选择有了初步的认识。

下面就是我本次实习的具体行程和我的体会。

一、实习地点及日程安排:

2011年4月13日实习动员参观主校区

2011年4月14日上午参观长沙贺龙体育馆橘子洲毛泽东雕塑下午自由安排晚上听陈飞虎教授“建筑与艺术”讲座

2011年4月15日上午参观莲城大桥金屏村铁路桥晚上“招标与投标”专业知识讲座

2011年4月16日上无参观并解工业厂房与民用住宅的异同观看湘潭市体育公园施工过程

二、实习目的:

认识实习是整个实习教学计划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土木工程专业的一个重要的实践性环节。通过组织参观和听取一些专题技术报告,收集一些与实习课题有关的资料和素材,为顺利完成实习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实习应达到以下目的:

1.了解普通住宅结构

2.初步了解体育馆结构设计及施工过程

3.了解桥梁道路铁路桥梁等设计及结构

4.了解工用与民用建筑的区别联系

5.了解建筑结构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方向

6.提高艺术修养,加深对建筑与艺术的了解

7.培养专业兴趣,明确学习目的

三、实习过程及内容:

2011年4月13号星期一晴

上午,在图书馆第二报告厅内,我们认真聆听了陈院长和湘潭市建筑设计院的专家讲说。陈院长概括了我们这次实习的行程安排,接着设计院的专家细致的为我们介绍了现在设计院内的工作要求,也就是告诉我们要达到怎们样的水平才有机会计入设计院工作。这对我们既是鞭策是鼓励。

下午天气温和,我们怀着兴奋的心情,在陈院长的带领下参观我们学校的新校区。来这里求学半年多,却从没有如此近距离的领略我们湖工的美丽。徜徉在这座园林般的学府中,同学们畅所欲言,心情格外的好。看得出陈院长也很激动,他自豪的向我们介绍着湖工的每一栋建筑,每一片风景……

2011年4月14号星期二晴

星城长沙之旅

4月14号这天,天气异常的炎热。太阳如炽热的火球,把地面烧烤的滚烫滚烫的。但这却丝毫没有影响到同学们的好心情。因为今天我们要去长沙实习,去感受星城的美丽。

宏伟壮观的贺龙体育馆

第一站我们参观的是贺龙体育馆。贺龙体育馆绝对是世界级的体育馆,多处结构在当时都达到了世界级领先水平。随着总结构设计师胡工的介绍,我们对贺龙体育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办第五届城运会开幕式重任的长沙贺龙体育场位于长沙新世纪体育文化中心西北部,主体工程为框架8层(局部9层),建筑面积11.7586万平方米,5层以上外墙为圆弧剪力墙,屋面标高最底为28.8米,最高为33米,呈阶梯状分布,整个框架由484根框架拄组成。整个外观的主体部分用当今世界最流行的玻璃幕墙装饰。贺龙体育场可容纳观众6万人,钢屋盖工程建筑面积为4.57万平方米,用钢量达3552吨。贺龙体育场共有东西南北四扇门,四扇大门上端采用拉索点式玻璃幕墙,四个大门出口采用大板玻璃幕墙。贵宾通道的出入口采用框架式玻璃幕墙结构,用钢骨架与复合铝板支撑,确保各项性能达到设计使用要求。贺龙体育场的“世纪之花”设计方案,将传统文化与现代艺术巧妙地融为一体,主场的顶盖象征一朵绽放的芙蓉花,鲜花意指掌声和荣誉,主场的南北立面展现出“白鹤亮翅”的造型,象征着湖南长沙的体育事业像白鹤—样展翅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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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园林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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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施工合同

(一)工程承包方式

1、按承包范围(内容)分:建设全过程承包(统包)、阶段承包、专项(业)承包、建造——经营——转让承包

2、按承包者所处的地位分:总承包、分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直接承包

3、按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分:计划分配、投标竞争、委托(协商)承包、指令承包

4、按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分: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1、建设全过程承包

承包方对工程全面负责,发包方仅需提出工程要求和工期。适用于各种大中型建设项目,要求施工企业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经验丰富。

优点:充分利用技术经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保证质量。

2、阶段承包

某一阶段工作的承包方式,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等。在施工阶段又可分为: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三种方式

n 包工包料:承包工程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是一种很普遍的施工承包方式,多由获得等级证书的施工企业采用。

n 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只负责提供施工的全部人工及部分材料,其余部分由建设单位负责。

n 包工不包料:广泛应用于各类工程施工中,指承包人仅提供劳务而不承担提供任何材料的义务,在园林工程中尤其适用于临时民工承包。

3、专项承包

指某一建设阶段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如地质勘察、古建结构、假山修筑、雕刻工艺、音控光控设计等需要由专业施工单位承包。

4、招标费用包干

通过招投标而取得的承包方式,这是国际上通用的获得承包任务的主要方式。分为:招标费用包干、实际建设费用包干、施工图预算包干等。

5、委托包干

也称为协商承包,即不需要经过投标竞争,而由业主与承包商协商,签订委托其承包某项工程的合同。多用于资信好的习惯性客户。这在园林工程建设中也较为常用。

6、分承包

指承包者不直接与建设单位发生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享工程(如土方工程、混凝土工程等)或某项专业工程(如假山工程、喷泉工程等),并对总承包商负责的承包方式。这在园林建设工程中也经常用到。

(二)施工承包合同的概念和作用

概念: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发包方)和施工单位(承包方)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完成特定的工程项目而明确相互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施工单位承诺按时、按质、按量为建设单位施工;建设单位则按规定提供技术文件,组织竣工验收并支付工程款。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签订施工合同的原则和条件

1、原则

(1)合法原则:订立合同严格执行《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过

《合同法》与《建筑法》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主体双方均依法享有自愿订立施工合同的权利。

(3)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签订中,要诚实信用,当事人应实事求是向对方介绍自己订立合同的条件、要求和履约能力;要充分考虑对方的合法利益和实际困难,以善意的方式设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4)过错责任原则

合同中除了规定的权利义务,还要必须明确违约责任,必要时,还要注明仲裁条款。

2、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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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房屋装修承包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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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面积:室、厅、卫、阳台、厨。

二、价格

清包工费: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水电工___________元,木工___________元,瓦工___________元,油漆工______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元,材料搬运费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___________元。

2、木工完成,付___________元。

3、瓦工完成,付___________元。

4、工程竣工,付___________元。

5、保修金___________元,从竣工之日起半年后支付。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偷窃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工期

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工期为___________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___________,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___________元/天。

七、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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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土木工程认知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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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土木工程认知实习报告

一、实习地点及日程安排:

基本安排如下:XX年7月20日上午,实习动员,建筑讲座;

XX年7月20日下午,到在建的云霞小区参观,到结构厅参观;21日全天,参观三峡大坝,

XX年7月22日上午,道桥和岩土讲座;

XX年7月22日下午,参观宜昌公路大桥和夷陵长江大桥;

XX年7月23日全天,自行参观学校的建筑物,并交见习报告。

二、实习目的:

认识实习是整个实习教学计划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土木工程专业的一个重要的实践性环节。通过组织参观和听取一些专题技术报告,收集一些与实习课题有关的资料和素材,为顺利完成实习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实习应达到以下目的:

1、了解一般道路与桥梁工程的整个设计过程;

2、了解建筑物的总平面布置、建筑物分类及功能作用、结构类型及特点、结构构件的布置及载荷传递路线、主要节点的细部结构和处理方法等;

3、了解建筑物的施工方法;

4、了解建筑、结构、施工之间的相互关系;

5、了解建筑结构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方向。

6.培养专业兴趣,明确学习目的

三、实习过程及内容:

XX年7月20日 星期日 雪

为期四天的认知实习从今天下午正式开始了,上午徐老师和黄老师为我们作了一个建设方面的讲座,他们以不同角度向我们讲述了建筑工程的概况,并且就当前国内形势以及三峡大学的实际,展望了我们专业的前景,给我感触最深的是他们的严谨的冶学态度,使我认识到作为一个土木工程工作者,必须有严谨的作风和负责的态度,“干土木这行的已经有一只脚踏进了监狱”

下午,我们开始了认知实习的第一项:参观建筑工地和结构厅。

下午2:30我们准时到达实习现场:三峡大学云霞小区1#楼,在楼下的公告栏中我们了解到该楼的建筑面积是47000平方米,工程造价是4036。48万元,再仰望旁边的在建的13层的公寓楼,不禁有一种崇敬之感!

然后,在赵工的带领下,我首先参观了这楼的地下室,经赵工介绍,我们才知道,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地下室。平时这是一个很大的地下停车场,而在战时则将作为这个社区的人防地下室。在地下室,赵工向我们详细介绍了这栋楼的结构。之后我们上了二三层进行,参观了该楼的内部布局。我们了解到这楼应用了很多新工艺新材料,比如该楼的自重墙用的是粉煤灰砖,其每立方米的质量不超过800kg,也就是说把这种砖放入水中,会浮在水面上。这无疑减轻了梁柱的承重。而使用的水泥是亲水水泥,可以不用粉刷就可直接上涂料,而在外墙的表面使了保温材料和高强防裂纤维,使房子既节能又美观。

参观完了建筑工地之后,我们又参观了三峡大学的结构厅,看到了很多我们专业的实验设备和大致的实验流程,了解到实验在土木工程中的重要性。

通过今天的实习,我对我们专业又有了一些新的认识。

XX年7月21 星期二 小雪

今天下午,我们从学校乘车去三峡大坝认知实习,车子出校门不久便上了三峡专用通道,这条路素有世界隧道与桥梁博物馆,果然名不虚传,由于西陵峡山峻水险,专用公路南昌逢山开洞,逢水架桥,从使整条路的路基都很平坦,坐在车上感觉忽而飘游于山间,忽而潜入地下,令人感叹的是隧道之长,几乎有一半的路程是在穿越隧道,经过了一个半小时的行程,我终于到达了坝区。

首先,我们参观了五级船闸,正巧碰上第二级船闸在闭门,只见巨大的钢门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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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维修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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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甲方同意将房屋维修工程委托乙方。

二、乙方负责全部维修所需材料以及施工。

三、维修时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天完成。

四、维修要求:

1、维修项目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

2、乙方自行负责施工安全。

3、未尽施工细节之处,由双方协商提出方案确定。

五、维修费用:

六、维修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照公司工程付款流程支付工程款。

七、保修条款:在国家规定的质保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仍由乙方维修。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工程师: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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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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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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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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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人):_________乙方(承包人):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参照《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中相关标准,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经邀请招标,依据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园智能化系统投标文件(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表),并在双方研究、讨论最后确认的设计文件(同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确定由乙方对本工程实行总承包(系统集成)。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

1.3 工程内容

1)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包括:闭路监控子系统、可视对讲子系统、周界防范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统、一卡通管理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子系统、小区局域网系统、背景音乐子系统、物业管理子系统、设备控制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视频点播子系统、网站发布系统。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区样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统和单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统(模拟展板),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设包括很多可选项目或设备(可建设、可不建设),可选项目或设备如需要建设则作为增项工程进行,双方另外单独结算,补签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可选项目或设备包括:闭路监控系统中的远程监控中心、一卡通系统中消费系统、e-a服务器、背景音乐子系统中节目定时器报警信号发生器、电子巡更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统中的红外发射器、家电控制继电器、无线遥控器、无线接收器等。

4)还有部分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是本智能化系统工程有机构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负责采购。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包括:机房子系统、卡座广播系统。

5)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一卡通子系统中的智能卡是必选项目,因为价格、型号、印刷不确定,未包含在总报价中,需要另外签订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 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工程承包内容同招标文件,设计要求及工程地质情况,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第三部分 合同总额、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组成

3、合同总额及承包方式

3.1 合同总额(或者称为工程总造价)即委托乙方建设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全部子系统所签订合同总额之和,总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整)。

3.2 承包方式:该项目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总承包。

3.3 特别说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统建设中,所有子系统中所涉及的顾地牌c管价格均由甲方提供,若价格发生变化,以最终价格为准,补差价(如单价高于合同价,甲方补高出部分差价)。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虑智能化系统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80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预见因素,若发生增减项,双方补签增、减项合同,一起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组成合同的文件

4.1 本合同

4.2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招标书

4.3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书

4.4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备清单及报价

4.5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4.6 中标通知书

4.7 图纸

4.8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部分 词语定义

5、词语定义

5.1 甲方(发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2 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3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5.4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5.5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5.6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7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5.8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5.9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5.10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5.11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2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3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14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5.15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16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5.17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5.18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部分 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1 根据工期定额及使用需要,确定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日历天(公历日)。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预埋随土建;二次预埋及安装调试随装修)。

6.2 进度计划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____日内做出工程项目计划书、工程施工组织计划书(已提供),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将当月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在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3)承包人必须配合土建主体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7、开工及延期开工

7.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7.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8、暂停施工

9、工期延误

9.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批准乙方提供的图纸;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3)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内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由于土建或相关联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8)不可抗力;

9)双方协商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 承包人在上述条款规定的工期延误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0、工程竣工

10.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0.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部分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

1、工程师权利与义务

1

1.1 如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1

1.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其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

1.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5 除本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1

2、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

2.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1

2.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

2.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

3、项目经理

1

3.1 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

3.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

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1

3.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

4、甲方责任

1

4.1 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提供智能化系统公用管道、提供中心机房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在承包方开工前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工前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开工前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园区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开工前完成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组织承包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乙方(承包人)与其他施工方的配合关系,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并指派专人负责;

9)向乙方(承包人)提供器材保管库房;

10)向乙方(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

1

5、乙方(承包人)工作

1

5.1 乙方责任:

1)施工前将相关的设计、施工组织方案送甲方审查;

2)向工程师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工程器材进场未交给甲方(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负责出资维修;如因发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损坏,由发包人承担维修费用。

第七部分 质量和检验

1

6、工程质量

1

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

7、检查和返工

1

7.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

7.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

7.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

8、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8.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

8.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12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

9、重新检验

1

9.1 如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有权要求重新验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承包人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未进行验收,或发包人已进行验收而要求重新验收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与此同时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部分 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

1、安全防护

2

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

2、事故处理

2

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承担发生的费用。

2

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九部分 付款方式及工程量计算

2

3、付款方式

2

3.1 本工程实行工程总费用包干,无预付款,每月按照经核实的工程实际进度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已完实际工程量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下的5%款。

2

3.2 工程因甲方原因进行重大调整(重大调整条款双方另行约定)所产生的追加合同价款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时调整支付。

2

4、工程量的计量

2

4.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

4.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十部分 工程变更

2

5、工程设计变更

2

5.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

5.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

5.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

6、其他变更

2

6.1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

7、确定变更价款

2

7.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

7.2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7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2

7.3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

7.4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十一部分 竣工验收

2

8、竣工验收

2

8.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验收以发包人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项目施工方案及整体调试和验收计划、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为依据验收。

2

8.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

8.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

8.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2

8.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

8.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2

8.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2

8.9 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后,发包方不得因其他经济纠纷拒绝付款给承包人。

2

9、质量保修

2

9.1 本工程保修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________年;设备或子系统按厂方提供的保修条款执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厂家质保和售后服务说明。

2

9.2 保修责任范围:凡属于承包方施工及承包方负责的器材质量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属承包方保修责任范围,承包方维修。

第十二部分 违约、索赔和争议

30、违约

30.1 发包人(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付款条件及时付款给承包人工程款项,每拖延____日,按照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支付给承包人利息。

30.2 承包人(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承包人不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____日,按未竣工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额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

30.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

1、索赔

3

1.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7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3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3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3

1.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上述3

1.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

2、争议

3

2.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2.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部分 合同解除、生效与终止

3

3、合同解除

3

3.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

3.2 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停止施工超过7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

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

3.5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

3.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

4、合同生效与终止

3

4.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4.2 除

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

4.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四部分 其他

3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

5.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书

2)图纸

3)投标书(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

5)工程质量保修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

5.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协议书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

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

6.1 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

6.2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法》。

3

6.3 适用标准、规范

1)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建筑通用布线国际标准》、《商用建筑布线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及地方现行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2)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开工前。

3)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

7、图纸

3

7.1 发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承包人提供一套最终版电子版建筑平面图,承包人在开工前一周内向发包人提供两套图纸。发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协议书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3

7.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

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3

7.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3

8、不可抗力

3

8.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双方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

8.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

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

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

8.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

9、合同份数

3

9.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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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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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促使乙方尽快就业,依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经三方方自愿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为乙方在                    公司招聘笔试、面试等环节提供报考咨询、服装培训、面试指导等事项。

二、咨询服务合同期限

自上述公司       年   月   日发布招聘信息起至该次招聘终结止。

三、服务内容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该公司招聘信息,并及时向乙方告知。

2、甲方负责协调沟通、协同和分析,以保证乙方顺利就业。

3、甲方负责指导乙方面试时穿着、面试技巧。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完成或终止咨询服务后,应向乙方返还其个人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咨询服务工作。

3、指导乙方面试注意事项,穿着及面试技巧。

4、在乙方顺利就业后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并保证该信息真实有效,绝无虚假。

2、乙方应当及时就甲方提出的书面或短信请求,及时做出决定。

3、乙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委托事项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代表人,在紧急情况下负责与甲方联系。更换乙方代表,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必要时乙方将委托部分权限移交甲方进行处分。

4、乙方对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服务过程有知情权和建议权,对乙方因此提出的有关合理要求,甲方应积极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过程和有关资料。

5、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

6、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明确上述公司招聘职位、工作内容、劳动协议签订方式及工资报酬等事项,并不得在就业后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或丙方退还服务款项,更不得采取损害名誉、拉横幅、静坐、人身威胁、跟踪等方式干扰甲方、丙方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六、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事项。

2、在乙方就业后或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时将本合同约定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在甲乙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或招聘期届满乙方尚未被指定公司录取时将款项退还至乙方指定账户。

七、乙方在委托的服务合同范围内,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与合同有关事项知情权和建议权;

(2)、对与本咨询服务合同相关的检查、协调的权利;

(3)、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服务进行确认的权利。

八、咨询服务费及支付约定

双方约定:本就业咨询指导服务费为¥           元(大写                  ),在签订本合同当日由乙方支付给丙方上述款项,丙方款项依据本合同第六条支付。

九、合同变更和终止

当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对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任意一方未书面同意前,不能影响工作继续进行。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违约责任

各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如有违反需要承担守约方为处理违约事项期间支付的交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十一、合同争议处理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相关文件资料提供给任意其他方使用。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自本合同签订时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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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就业安置培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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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安排乙方进行电工培训,依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培训服务事项

甲方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意出资送乙方到________参加培训,乙方参加培训结束后,回到公司继续工作。

第二条 培训时间、方式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地点:

第三条 培训项目与内容

(一)培训目的:

(二)培训主要内容:

第四条 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甲方缴纳,如乙方中途退出学习,或者无故退出培训,则要将培训费用赔给甲方。

第五条 服务期

1、甲乙双方确定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为:培训开始起;

2、服务期的结束时间为下列第____种:

(1)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至劳动合同期满时止。

第六条 工资及福利待遇

受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的____%支付;奖金按通常支付额的____%支付。在晋级或工资办法修订时,受训员工作为在册人员处理。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作为在册人员处理。受训员工受训期内不享受年度休假。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仍应支付违约金: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

此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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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设备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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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大酒店音响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贵州省 。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设计、包安全、包调试、包培训为承包方式(含土方部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具体配置品牌、生产厂家、数量、单价详见合同清单),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

二、音响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1、本音响系统(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设备总款人民币:¥310189.00元(大写:壹拾柒万壹仟壹佰元整 ),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部设备款优惠后实收:¥270000.00(大写:贰拾柒万元整)。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

3、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一)合同签订后预付工程款的5万元作为定金。

(二)甲方装修完工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乙方备货,货到甲方工地,甲方验货付款¥150000.00(壹拾伍万元整),乙方进行安装调试。

(三)工程全部完工,甲方付给乙方¥60000.00.(陆万元整);剩余10000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以验收期为准)。

(四)乙方在收款前应提供等额的专用发票给甲方,对乙方任何一次不及时提供有效发票的行为,甲方均有权拒付工程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竣工资料

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乙方提供竣工图及技术资料叁套(一套正本,两套副本)。提交竣工资料的截止日期为竣工后5天内。提交上述资料的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如果乙方不提交竣工资料,则不认为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仍需按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进场,到 年 月 日完成安装、调试即竣工验收合格(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3、施工期间由于非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害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能按工期开工的,每延期一日,应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安装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设备及线材必须按配置品牌,甲方验收后方可安装,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需增加设备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清单单价结算。

4、乙方提供的设备及线材不得侵犯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专利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否则须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五、维修保养:

1、本音响系统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24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音箱单元三年包换,质保期后提供终身维护,并承诺只收取最低维修费用及材料成本费。

3、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

4、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三年的无偿技术服务。

5、乙方应安排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甲方技术及操作人员(人员人数名单由甲方确定)针对本音响系统的操作使用、日常维护及常见故障处理免费进行培训。保证参加培训人员均能对整个音响系统有全面的了解,并能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7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5、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与费用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竣工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客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能如期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同意支付违约金。延迟竣工违约金将从甲方向乙方的付款中扣除。每延迟竣工一天,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的3%。若乙方在合同规定的完竣工时间内,推迟一个星期仍然不能竣工,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注:竣工即指竣工验收合格)

2、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不合格时,应当无条件予以更换或退货,因此造成的逾期完工,乙方应当按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乙方逾期完工给甲方造成其他直接和间接损失的,乙方还应承当赔偿责任。

3、乙方提交的设备出现数量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做出以下措施:(1)要求乙方按合同要求的数量补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可向第三方购买同类设备,乙方应承担甲方多支付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4、甲方若逾期付款,则甲方除应支付未付款项外,还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利息。

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须承担甲方维权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食宿费等一切费用及损失。

八、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3日内不答复视为不认可。

6、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具体配置品牌、生产厂家、数量、单价详见合同清单。

8、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本合同的签订时间: 年

本合同的签订地点: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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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土木工程毕业实习报告5000字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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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毕业实习报告5000字

一 实习概况

1.1 实习概况

1.1实习目的

1、通过学习,对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整个施工过程和监理的基本知识体系有较清晰的了解,巩固课本上的知识。

2、理论联系实际,巩固和深入理解已学的理论知识,并为以后课程的学习积累感性知识,积累经验。

3、通过亲身参加施工实践,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独立工作能力,用理论联系实际,为将来参加工作作好准备。

4、通过实习和劳动,了解施工的基本生产工艺过程中的生产技术规范的监理细则。

5、了解目前我国过施工技术与施工组织管理与监理的实际水平,联系专业培养目标,树立献身社会注意现代化建设,提高我国建筑施工水平的远大志向。

6、与工人和基层生产干部密切接触,学习他们的优秀品质和先进事迹。

7、 虚心学习,了解具体施工细节,学习工人师傅在长期的实践中总结的宝贵经验。

8、通过接触和参加实际工作,充实和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培养综合应用的能力实习报告,为以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1.1.2 实习时间

XX年2月21日——XX年3月18日

1.1.3 实习工地

某大学新校区 32#学生公寓楼

1.2工程概况

1.2.1 工程建设概况

本工程为学生公寓住宅楼,位于某大学新校区。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27083.6㎡,占地面积4627.2㎡,建筑总高度20.15㎡,宿舍间数706间,总容纳2820人,本工程由2幢多层砖混结构楼组成,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建筑耐火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屋面防水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

1.2.2结构设计概况

本工程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重要系数1.0,抗震设防烈度7度。本工程图纸上所标注的尺寸除标高以m为单位外,其余均以mm为单位。设计室内地面标高±0.000,室内外高差0.75m。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及抗震缝内的施工垃圾应全部清除干净,充分保证设计所要求的缝宽上下贯通。

二 实习的工作和内容

2.1 实习内容

在实习期间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出勤率高,积极向工人师傅请教善于发现问题,并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工地技术员的帮助下解决问题。对基础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等有了很具体的了解,同时对部分工程进行实践操作。

2.1.1基础工程

由于基础是整幢楼最为关键的部分,所以也是工程的重中之重,做好基础至关重要,基础工程包括了土方开挖,打桩,断桩处理,承台、地基梁的施工等等。 由于整个工程的土方开挖和打桩已经基本结束,实习期间没能接触到。所以以下只做简单的介绍。主要介绍一下工程上比较常用的人工挖孔桩的做法: 首先介绍一下断桩的处理流程。打完桩,做完静载实验后,做动测实验,动测报告出来以后就知道桩断在几米深的地方。若动测报告显示桩断在4m左右,然后进行人工挖孔。在人工挖孔的过程中必须十分注意安全,洞口的保护至关重要。围护结构一般有二种,一种为-0.00 m ~ -1.50m之间,用砼作为围护结构,再往下一般用钢护筒作为围护结构。待挖至断桩处再深20cm~50cm,用吊车将桩断的部分取出,将预制好的钢筋智笼吊下去,较正以后,开始浇筑砼。整个浇筑过程需要混凝土搅拌车、吊车、挂篮一起配合,工人还得用振动棒加以振动。

在浇筑桩的过程中,将钢护筒拔出要有相当的技术,大约浇筑2~3挂篮的砼时,就应将铁护筒取出。

断桩处理完则进入下一个流程为浇筑桩蕊和浇筑承台垫层,在这一流程中要注意的问题是混凝土标号的控制,用来浇灌的混凝土需要添加膨胀剂,因为这样待混凝土凝结以后可以使承台和桩更好的连接在一起。承台的模板也需引起特别的注意,由于体积比较大,所以承台模板的加固体系间距应比较小,防止胀模的发生。承台和地梁钢筋安装也比较复杂,特别是交接处的地方,由于属于隐蔽工程,所以应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2.1.2钢筋工程

钢筋使用必须坚持先检查后使用的原则;钢筋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按国家规范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中,钢筋在现场加工,制作加工工序为:钢筋机械安装→钢筋对焊→锥螺纹加工→弯曲成型→钢筋绑扎。

钢筋是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骨架,依靠握裹力与混凝土结合成整体。钢筋工程乃混凝土结构工程的三大工程之一。

钢筋的分类一般可以按生产工艺的不同,直径大小,钢筋的强度进行分类。生产工艺与一般可分为热扎钢筋,冷扎钢筋,冷拉钢筋,冷拔钢筋。按不同的直径主要有以下几种钢筋:8mm、10mm、12mm、14mm、16mm、18mm、20mm、22mm、25mm等。在强度上钢筋可分为hpb235、hpb335、hpb400、rrb400级钢筋。其中hpb235、hpb335为最常用的两种钢筋。

因为混凝土浇筑后,钢筋的质量难以检查,因此钢筋工程属于隐蔽工程,需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并建立起必要的检查与验收制度。为了确保混凝土结构在使用阶段正常工作钢筋工程施工时,钢筋的规格和位置必须与结构施工图一致。

一般的钢筋工程的施工过程如下:结构施工图→绘钢筋翻样图和填写配料单→材料购入、检查及保管→钢筋加工→钢筋连接与安装→隐蔽工程检查验收。钢筋的安装对工人的看图能力要求较高,钢筋的型号,数量,位置要求很高,一般应和图纸一致。

工程中钢筋往往因长度不足或因施工工艺的要求等必须连接。所以钢筋的连接在钢筋工程中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以下是学习的三种连接方式:

1、绑扎连接:绑扎是目前仍为钢筋连接的主要手段之一。采用绑扎连接时其位置和搭接长度必须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204-)中的规定,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接头。钢筋的绑扎接头是采用20~22号火烧丝或镀锌丝,按规范规定的最小搭接钢筋长度,绑扎在一起而成的钢筋接头。本工程中在梁、板钢筋的连接上通常使用绑扎,但当钢筋的直径过大时则不能采用绑扎连接,因为这样会产生偏心作用的不良效果。 2、焊接连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规定,钢筋的接头宜优先采用焊接接头。焊接接头的焊接质量与钢材的焊接性、焊接工艺有关。焊接又分为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其中闪光对焊以及电渣压力焊在工程上使用较为频繁。本工程中柱筋的连接通常采用电渣压力焊,而梁筋中直接较大的钢筋则采用闪光对焊。

3、机械连接:钢筋机械连接是通过机械手段将两钢筋端头连接连接在一起。本工程中地下室的梁筋连接全部采用直螺纹套筒连接,机械连接质量上会优于焊接,但是在造价上处于劣势,成本较高。

2.1.3模板工程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浇筑混凝土时模板及支架在混凝土重力、侧压力及施工荷载等作用下胀模(变形)、跑模(位移)甚至坍塌的情况时有发生。为避免事故,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出了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维护和发生异常情况时进行处理的要求。

混凝土结构的模板工程,是混凝土成型施工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所说的模板其实包含了两部分,其一是形成混凝土构件形状和设计尺寸的模板:其二是保证模板形状,尺寸及其空间位置的支撑系统。模板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刚度,以保证混凝土自重、施工荷载及混凝土的侧压力作用下不破坏,不变形。支撑系统既要保证模板的空间位置的准确性,又要承受模板、混凝土的自重及施工荷载,因此也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以保证在上荷花载的作用下不沉陷,不变形,不破坏。

模板在材料与种类上也有很大的区别。一般可分为本模板、钢模板、胶合板,本工程多数使用胶合板模板。

模板的作用便是在结构的施工过程中,刚从搅拌机中拌和出来的混凝土呈液态,需要浇筑在与构件形状尺寸相同的模型号内,这样砼凝结硬化之后,才能形成所需要的结构构件,模板就是使钢筋混凝土结构或构件成型的模型。

2.1.3混凝土工程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混凝土工程包括制备、运输、浇筑、养护等施工过程,各施工过程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影响,任一过程施工不当都会影响混凝土工程的最终质量。 混凝土的制备包括了混凝土的配制与混凝土的搅拌,每一步都至关重要。混凝土的配制还包含了混凝土的设计配合以及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施工配合比是根据实验室的设计配合比提高一个数值,并有95%的强度保证率。混凝土施工配料计量必须准确,才能保证所拌制的混凝土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要求。其偏差不得超过规范规定。施工配合比与实验配合比的差别在于含水率的区别。由于混凝土强度值对水灰比的变化十分敏感。由于实验室在试配混凝土时的砂、石实际含水率。为保证现场混凝土准确的水灰比,应按现场砂、石实际含水率对用水量予以调整。

混凝土的搅拌,要获得均匀一致的混凝土,必须对其原材料充分搅拌,使原材料彻底混合。工程中混凝土的搅拌一般采用机械搅拌,一般要注意搅拌时间的控制,以及送料机时间的控制。

混凝土的浇筑是混凝土工程的重中之重,也只有合格的浇筑,才能保证混凝土的强度,密实性符合设计的要求,才能保证结构的整体性和耐久性,尺寸准确,才能保证拆模后混凝土表面平整光洁。

混凝土浇筑之前要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而且还检查模板的尺寸,轴线及其支架承载力和稳定性。浇筑质量还以浇筑工人的技术水平有密切的关系。若浇筑过程中振捣不够很容易产生离析现象,而且容易产生蜂窝、麻面,甚至产生露筋现象。

施工缝的留置也是混凝土浇筑的一种特殊工艺,由于某些原因,不能连续将结构整体浇筑完成,且停歇时间可能超过混凝土的凝结时间,则应预先确定在适当的部位留置施工缝。一般施工缝应留在结构受剪力较小的部位,应用时考虑施工的方便。

2.2 施工技术 2.2.1 木工

1、模板的种类及制作方法; 2、各种结构模板安装的质量标准; 3、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质量标准; 4、现浇结构模板拆除的时间和顺序; 5、模板拆除的注意事项;

6、模板的清理,堆放和维修的方法及要求;

2.2.2 钢筋工

1、钢筋的种类及外形特征; 2、钢筋的焊接方法及质量要求; 3、钢筋冷加工的方法及工艺; 4、钢筋的绑扎的方法及质量要求; 5、钢筋绑扎的搭接长度要求

6、各种构件保护层厚度的控制方法; 7、掌握隐蔽工程记录方法及主要内容;

2.2.3 混凝土工

1、搅拌机的种类,规格,拌和的原理; 2、震动器的种类,适用范围;

3、施工配合比的换算及标志牌的内容; 4、施工缝的留设及其处理方法;

5、混泥土的养护方法及要求;

6、混泥土表面缺陷产生原因及预防处理方法; 7、混泥土工程的质量检查内容;

三 实习总结

3.1 问题与不足

不实习很多问题都考虑不到,实习后才知道什么情况都可能遇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像刚刚走出校门的实习生实践经验还很不丰富,但理论中的东西要是也什么都不会,那在实习过程中就吃不开了。到了施工现场经过一个月时间的实习,虽然不长,但体会到并不是课本中学的东西用不上,而是要看你会不会用,懂不懂得变通和举一反三的道理。本次实习中比较严重的问题有以下几个:

1、对理论知识掌握不够扎实,例如:混凝土、砂浆试块的养护时间,做试块时应该振捣到什么程度,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的养护温度、养护时间,另外对混凝土出现裂缝分析不出原因等等。

2、熟悉图纸的能力差,对平面的图形想象不出立体的样子。致使不能明确的判断出施工的对错。

3、对于最新的施工规范不知道,致使不能很快的判断出施工的对错。 4、对于一些施工顺序还不太明了,对每一个施工过程的操作不了解。 5、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差。对于建筑方面的一些出新了解太少。

3.2 认识与收获

首先说实习对我来说是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字眼,因为我十几年的学生生涯也经历过很多的实习,但这次却又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实习将全面检验我各方面的能力:学习、生活、心理、身体、思想等等。就像是一块试金石,检验我能否将所学理论知识用到实践中去。关系到我将来能否顺利的立足于这个充满挑战的社会,也是我建立信心的关键所在,所以,我对它的投入也是百分之百的!紧张的一个月的实习生活结束了,在这一个月里我还是有不少的收获。实习结束后有必要好好总结一下。首先,通过一个月的实习,通过实践,使我学到了很多实践知识。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旁站,使我近距离的观察了整个房屋的建造过程,学到了很多很适用的具体的施工知识,这些知识往往是我在学校很少接触,很少注意的,但又是十分重要基础的知识。

本此实习的另一个收获就是学会了适应环境。虽说以后不一定去工地工作,但有了这段时间的锻炼,不论以后做什么工作心中都有了一种吃苦耐劳的毅力,也学会了适应环境。另外就是在工地上知道了一些与学校不同的问题,就是在工地上知道了作为一名技术人员应该怎样去和工人交流等。

工地锻炼的是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例如:墙体也会发生偏移,楼梯支模时楼梯间的高度不够,阳台、凸窗的尺寸标高有微小变动等等很多问题,都是工程中可能发生的一些问题。只有通过实践后才能找到问题发生的原因,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另外,通过帮助资料员填写部分资料,使我对填写施工资料也有了一定的认识,知道什么时候该填什么资料,需什么人签字等,这些是我以前没有接触过的。

我坚信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实习,所获得的实践经验对我终身受益,在我毕业后的实际工作中将不断的得到验证,我会不断的理解和体会实习中所学到的知识,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把我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断的应用到实际工作来,充分展示自我的个人价值和人生价值。为实现自我的理想和光明的前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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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土方工程标准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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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电源防感应雷工程 ;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电源防感应雷设备安装,按GB50343要求规范施工。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5 天(从开工之日算起)。具体进场安装日期,甲方提前 7 天通知乙方。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与付款方式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

2.付款方式: 。

3.如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4.如在施工中新增加防雷器的数量,则以工程决算为准,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提供仓库,由承包方妥善保管、使用。

2.乙方所提供的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属于当地气象局检测认证的合格产品,如属不合格产品,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

2.工程竣工后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及协调当地气象局检测验收。

3. 承包方确保本防感应雷工程能验收合格。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免费反工,直到工程验收合格为止。

4.本工程施工项目的保证期为叁年,在保证期内发现工程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贰 份,其中发包方执 壹 份,承包方执 壹 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20xx年 月 日 日期: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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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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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统一和提高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店面和产品形象,为乙方营造更好的销售环境,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自协议签定之日,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店面整体设计及装修。装修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

门头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形象墙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展示架的设计、制作、安装;

店内主体色调的制定、粉刷;

店内棚顶吊旗的设计、制作、安装;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样板一套、安装工作服四套及各种证书和产品说明。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兼营其它品牌或与甲方有冲突的产品,否则将扣除乙方的装修保证金。

甲、乙双方合作满一年后,乙方能很好的维护甲方的产品形象,并无违约情况,甲方将如数返还乙方的装修保证金(返款方式以地板兑现)。

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本协议修改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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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代理建设工程招标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4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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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招标单位:

法人代表:

审批人:

编制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 综合说明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招标范围

2、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2)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3)施工用水、电;

(4)有关勘探资料;

(5)其它

3、上述工程按照,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都江堰市建设工程招标办(以下简称市招标办)的批准,现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参加示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的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

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外地施工企业还有具有都江堰市建设委员会批准进入本市投标的证明)

(三)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单位只对末中标单位作适当的标书编制补偿,补偿金额为万元。

二、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六)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

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负。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在招标答疑会后将答复送至所有投标单位。

(六)投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7天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交市招标办核准。

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同等约束作用。

4、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进所能补充通知内容考核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投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通知中写明。

三、投标报价

(七)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动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

2、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固定价格报价。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总报表。今后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入招标单位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

(2)可变价格报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可根据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化和政策性调整而变动。

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彩下列第种方法。

(1)施工图预算计价。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计算工程量、单位和合价及各种费用。

(2)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位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间的基础单价和合价中

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书应分为一号示、二号标分别密封,其中一号示为经济标包括: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

(3)施工组织设计

(4)项目班子的配置

(5)造价优惠承诺

(6)安全信誉

(7)总式期

2、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标准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全时,由各投标单位自行编制和添补。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应提供不小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收到图纸时与图纸押金一并提交招标单位。

2、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退回图纸和有关资料时予以退回(无息)。

(十)招标答疑会

1、招标单位在发放招标文件后将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组织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单位派代表出席。目的是澄清、解答提出的问题,设计单位对图纸进行答疑和组织投标单位考察现场、了解情况。

2、投标单位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进行察勘。以获取须标单位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察勘现场所发生的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3、投标单位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进行察勘。以获取得须标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察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4、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在招标答疑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或在招标答疑会上递交)。

5、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将在3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单位,并报市招标站备案,由招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单位将按本文件第(六)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十一)评定标办法

评定标办法应执行的规定,按百分制打分,以得分最高者为中标间位。

(十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单位按本文凭第(八)条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按规定计算机软盘。投标文件正本和软盘如有不一致之处,一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脸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批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三)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村和计算机软盘密封。

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并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所有投标书必须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

3、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四)投标截止期

1、投标单位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以按本文件第(六)条规定的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单位。

(十五)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以书面形式缶招标单位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盖章和上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截止以后,投标单位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十六)开标

1、在所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单位会议,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都江堰市招标办进行指导和监督,被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

3、投标单位代表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后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标志;

(2)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单位业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影响评标;

(4)投标书未经录入软盘的;

(5)投标截止期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4、招标单位会议主持人当众宣布评委名单、被查投标文件密封和标志情况,并宣读投标单位投标书。

5、唱标顺序按现场抽签的顺序进行。

6、招标单位宣读经过审定的且密封完好的标底。

七、评标

(十七)评标

1、评标工作根据在都江堰市招标办的指导、监督下,由评标小组组织进行。

2、评标办法。本工程按上列第方法进行评标。

(1)单因素评标:是指仅对人格因素进行评定,以得分最高的选定中标单位。

(2)综合因素评标:是指对价格、信誉、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和业绩等因素逐项打分,进行综合评标,以得分最高的选定中标单位。

(十八)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影响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八、授予合同

(十九)中标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将评标有关资料报送市招标站,经核准同意后由市招标站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织部分。

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二十)签订

1、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2、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招标单位将及时通知其他投标单位其投标未被接受,未中标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按预缴保证金全额给予退回。

第二章 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条件采用示范文(GF910201)的《合同条件》。

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单位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1、投标单位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作为投标书的组成内容一并投报,若有不完善之处,招标单位在审议投标书时可提出质疑,中标单位应在与招标单位鉴前将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招标单位批准。

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事实施。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下额工期为天。甲方要求施工工期天,合同工期执行下列第条。

1、国家定额工期

2、甲方要求工期

3、乙方投标承诺书中自报的工期

(三)工期延误

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代表应在同乙方商议后决定竣工时间延长和期限。

(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2)由甲方造成和延误、障碍、阻止。

(3)不可抗力。

(4)可能且出现的,但不是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2、非技术原因,乙方不能按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下列第条。

按合同工期推迟一天赔偿合同价格的。限额为。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四)工期提前

1、合同工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按下列条实施奖励。

(1)按支付赶工措施奖。

(2)按支付提前竣工奖。

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按奖励。

二、质量

(四)工程质量

1、本工程应符合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条件。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质量评定标准施工。

2、乙方自报的质量等级达到优良以或优良以上,甲方将按下列第条支付质量奖。

(1)乙方投标承诺书附录中自报的质量奖。

(2)按合同价格%。

(3)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万元。

3、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现场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下列第条支付赔偿金。

(1)按合同价格%。

(2)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万元。

4、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的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五)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中标单位的投标价格一经确定即作为合同价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如需调整将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预付

正式合同签署后并在开工以前,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

开工后将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分次扣回,此费用仅用于乙方支付施工开始时与本工程有关的动员费用。如乙方滥用此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

2、工程款支付

四、材料设备供应

(七)四方供材料、设备

甲方供材、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位(另见附表)。

(八)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除甲方从应材料、设备外均需乙方自选采购。

五、保修

(九)保修

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对本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从甲方代表批准的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2、保修期限、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将在合同协议条款中明确。

3、甲方将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算起将自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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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项目工程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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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十三章,第424节,笫426节,第428节,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参与建设项目,并委托等人做项目前期联系工作,情况属实,由甲方组织人员去现场考查并签订合同费用由甲方负责。

委托项目名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工程数量:

5.业主单位:

6.资金耒源:

7.工程造价:

一、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参与项目施工的一切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包括工程业绩),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文件与项目中标方进行合同谈判。

2、甲方(委托乙方)与项目中标方签定合同后,此委托协议生效,甲方必须按时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务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如实向甲方提供项目情况,情况必须真实可靠。

2、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协助甲方签订合同。

三、委托服务费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按承包工程的总造价(元)的人民币作为支付乙方委托服务费,共计.元,由甲方按照分配表比例进行分配各自应得的服务费。

2、甲方签定合同有进场费或(工程预付款)到账时支付费用给乙方,于下的部份双方协商分批支付完。

3、委托服务费甲方可以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乙方。

由乙方指定银行帐号进行支付。

分配表(币种人民币,)总额大写含税总计税后大写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每次甲方委托服务费的支付,甲方必须要按照本委托合同规定的时间,经乙方提供的指定账户和定额汇入,以上款项甲方若缓付三天以后再迟付一天的话,则以后的每一天加付滞纳金(按总工程量或合同总造价的百分之二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五、委托服务费支付完后,委托合同自然失效。

六、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机密。

本合同抄描件和主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每人壹份。

4、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5、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若有争议,由签定地法院裁决。

6、签合同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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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钢结构厂房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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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分包内容

乙方须依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钢结构制作安装及屋面、墙面瓦板安装工作。

上述工作范围包括:下料、制作、焊接、运输、油漆(所有钢结构表面,一底漆一面漆)、吊装、安装、配合验收。制作、运输及安装的人工、辅料、机具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计量

一、合同价格

1、 钢结构(含钢门架、吊车梁、檩条、系杆、隅撑、支撑、拉杆、

2、 屋面瓦安装: 20元/m2(不含税)

3、 墙面瓦安装: 10元/m2(不含税)

4、 屋面及墙面收边:10元/m(不含税)

二、计量

1、钢结构按实际制作重量计算吨位;

2、屋面瓦、墙瓦按实际安装面积计量;

3、收边按实际安装米数计量;

4、料损按所有钢结构重量的3%计量;

5、边角余料按钢材重量的6%计量,不计费。

三、其他

1、本合同不包括检测费、消防工程费、建设工程管理费及报价清单以外的其它一切附加费,该部分费用由甲方支付。

2、施工图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及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和现场签证单,按以下原则和办法计价:

(1)、合同报价单中已有相同单价的,按该单价执行;

(2)、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的,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追加价款执行。

第四条、施工工期

总工期为开工日期为预定截止工期日期 。

第五条、付款方式

1、甲方材料进入乙方制作现场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元整)。

2、制作完工量达工程制作量总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制作费元,(大写: 贰拾万元整)。

3、拾万元整)。

4、余款在工程完工后七天内付清。逾期1天按未付款总额的0.5%支付滞纳金。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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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际工程履约保函格式银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银行,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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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履约保函格式(银行

致:_________公司

鉴于:

(1)甲方(_________)和乙方(承包商)就_________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承包商同意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

(2)合同明确规定了此条款,即由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担保人”)及时递交给_________该保函。_________银行不可撤销和无条件地向_________担保以下内容:

a.如果承包商在任一方面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则根据_________第一次提出的不带证据和条件的要求,担保人在收到其要求后14天内,不论承包商或任何第三方是否有异议或反对,担保人都应立即支付总额为_________美元的担保金。

b.在征得或未征得担保人同意的条件下,无论承包商和_________间签订何种协议,或者无论承包商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发生何种变化,或者无论_________对于付款时间、履行情况以及其他事项作出何种让步,或无论_________或承包商的名字组织机构发生何种改变,都不能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c.本保函持续有效,有效力将相应地保持到最终验收通知单签发日期,或合同终止后3个月,二者以先为准。

d.担保人同意,无论未偿还金额能否通过法律行为或仲裁方式获得,并且无论这笔未偿还金额是否由于承包商亏损、损坏、花费以及由于_________的某些原因造成的,担保人同样给予担保。

_________银行(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职务: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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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防水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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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对此项工程多次商讨,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防水工程承包范围10—14#楼及附属商业楼防水工程

二、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括工程所需整套工作的内容)

三、工程部位用料及定价

(卫生间)用哈高科(高分子)300/㎡,定价为40.00元/㎡屋面带板岩,德生料4厚,聚酯胎达-20°,定价为55.00元/㎡

四、质量标准及工程量确认

整个防水工程包括楼房卫生间、楼顶、地下室及附属延伸带。

工程量是按工程设计需要发生并完成合格的量。

工程用料是根据设计要求分别用哈高科(高分子)德生-20°及其它附属材料也要用国标料,工程质量要达到国家楼房防水工程标准,经甲方和工程监理方验收合格视为达标。

上述工程定价款项分别含有甲方付给周广义参与运作监管此项工程的酬劳金及奖金,具体定额款项见乙方与周广义签订合同的文本。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实施的本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并根据乙方工程的实施情况提出工程整改意见,并进行指导协调工程现场及各方工作关系。

有权查验乙方进场的材料并跟踪乙方施工的全过程。

2、乙方全部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乙方的工程进度要与诸楼房的其它工程有机协调进行,贻误工期造成损失由乙方负经济赔偿责任,乙方不许干“半截子工程”或没尾工程,不许随意停工,整个工程不完工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3、乙方垫付整个防水工程款(含劳务费、材料费及其它工程费用)垫付期限为以整体防水工程总量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和整体楼房建筑合格为时间结点。

整个防水工程做完并经验收合格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的80%,剩余部分待整个工程完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剩余款至95%。

4、甲方承担乙方垫付资金偿还责任及承担的违约责任:

5、乙方施工任务全部完成后并经验收合格,甲方要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和条件内(乙方不能如期完工情况外),甲方要按双方约定付清乙方应得款,如违约超期付款,甲方从违约之日起付乙方垫付款的利息,(分两段时间结点分别为80%、15%)月息为1.5分。

如甲方付息后仍不能偿还乙方垫付的资金,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随时起诉法律机关,根据法律机关的裁决,甲方要承担赔偿乙

6、甲方协调乙方与施工方成品保护,如有损坏需修复返工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费用。

7、甲方留乙方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款的5%。

待保修期满后付清。

8、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反悔方赔偿另一方全部经济损失。

六、不含税金,如果甲方要求开发票,甲方负责税金按厂家材料扣税金5%。

七、上述条款确立双方信守,如有违约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八、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妥善解决,双方另行约定认可的条款同样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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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河务局枢纽工程管理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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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务局枢纽工程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现场查看、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等形式,对枢纽工程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调研。

近年来,在**局的正确领导下,随着水管体制改革的实施和深化,在理顺体制、完善机制、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改善工程面貌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目前亦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要求及翟局长的讲话都对水闸枢纽工程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我们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认真查找问题、认识问题、面对问题,采取措施、扎实工作,逐步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一、工程概况

枢纽工程位于**省德州市**区,武城县和河北省故城县的两省三县(区)交界处。枢纽工程是运河中下游的主要控制性工程,其上游接卫运河,下游分别接新河与南运河。枢纽工程由新河南进洪闸、北进洪闸,南运河节制闸及船闸组成,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的大型水利设施。

枢纽工程设计行洪流量3800m3/s,其中南进洪闸设计行洪流量1500 m 3/s,北进洪闸设计行洪流量 m 3/s,节制闸设计限泄流量为300 m 3/s。

二、工程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存在的问题

枢纽工程目前存在着机电设备老化、水工混凝土表面破损、金属结构锈蚀、护坡塌陷、观测设施损坏等诸多问题。特别是北进洪闸问题尤为突出,闸底板存在贯穿性裂缝、闸门锈蚀非常严重、其中一孔运行时支臂产生不正常声音等。

(二)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水管体制改革,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飞速发展提供了机遇,水管体制改革以来,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有了很大进步,工程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工程面貌有了很大改善。但是,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1、枢纽水闸工程存在问题严重,影响了某些工程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了工程管理水平的突破性提高。枢纽工程目前存在问题比较多,有的还很严重,虽然南进洪闸与节制闸经过全面的除险加固,但枢纽工程存在的问题仍然很多、很严重,这给枢纽工程的正常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管理制度落实不彻底

水管体制改革以来,在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方面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有效的促进了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的开展。但是,有些管理制度落实的不彻底、不够好,影响了工作的持续性发展。

3、养护公司人员素质需要提高

养护公司人员是水管体制改革从事业人员中分离的人员,由于种种原因,使养护公司人员人员业务素质不是很高,结构不尽合理,从而制约和影响了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开展和质量。

4、水闸观测设备设施陈旧落后

5、水闸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少,有些项目没有经费保障

水闸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中不能涵盖所有的项目,如:水闸工程卫生清洁、观测设施设备的养护等没有相应经费保障,给工程的标准化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6、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管理做得不够。

7、由于种种原因,北进洪闸、节制闸闸门及水下水工部分无法进行正常的维修养护,致使已存在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三、如何进一步做好工程管理工作

针对工程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水管体制改革以来的经验和不足,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工程管理工作,使工程管理水平有更大的新的提高进行了认真的思考,认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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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校就业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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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毕业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负责输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志违约,并由违约方向另两方各交纳违约金1000-__元。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院、学校毕办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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