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市场合作开发热门协议书
合作人:姓名(户主):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住址:
(以下简称甲方)
合作人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住址: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甲方自愿将其所属名下房产(宅基地)进行调整改造,与乙方合作开发建造房产,由乙方出资,甲方出地,所建造完成的房产双方各占50%。
房产开发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情况下协商一致,特订立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履行的职责:
甲方在全家家庭成员共同同意的情况下把自家的危房进行改造,地点(具体见附图)提供给乙方承建,面积约平方左右,而且保证此宅基地与周边没有产生任何纠纷。拟建层,主动到居委会报批建房手续。为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及用水用电,处理好外界各种干扰,协助乙方在建设楼房时正常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乙方履行的职责:
乙方出资开发建设甲方提供的宅基地。建设楼房为层,整栋楼为框架结构。整体结构布局双方认可下开始施工建设。整栋楼房装修完整,所有材料及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内设电梯。且保证在情部下八个月竣工使用。
第三条:共同责任:
1、乙方建设楼房不计建筑成本,所分配到的楼房永久性归乙方所有,自由支配使用。乙方如将房屋转让他人,甲方不得干扰阻碍,应积极配合乙方转让。
2、如遇国家政策允许可以办理房屋的产权,甲方应主动协助乙方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遇国家政府征用或开发拆迁,甲方应主动协助乙方办理该房拆迁补偿手续,乙方所拥有的房屋面积按政府或开发商给的每平方赔偿价格赔偿给乙方。
4、未经双方共同确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楼房的整体结构,否则出现问题违反方要负全部责任。
5、整个工程由乙方总指挥,总安排总负责。如需要修改建设方案,双方同意后才进行。
若干年后,楼房老化或成危房,不能再居住人(以国家房屋权威机构检验为准,但房屋居住至少不低于________年),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本协议失效。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都承认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各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与宅基地有属名的都有身份证复印件),户主必须同意签字。
如有合同内容体现没到的不可预见的地方,双方均可友好协商做出补充协定,所补充协定的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为修改后的新合同,此日期前签的合同一律作废。
甲方(签字):家属(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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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生轻微受伤事故处理报告_情况报告_网
一、事故经过
时间:XX年10月17日中午
地点:校外街道
人物:吴(四1)、王(四1)、陈(二1)
经过:XX年10月17日,四(1)班学生吴在中午放学后到校门口小卖部(出校门第2家)用10元钱(当日早上在上学路上拾到的钱)买了一把玩具枪(见下图)。之后拿出来玩,被同班学生王看见,并要求借来玩,结果在玩的时候不顾危险去追着二(1)班的学生陈龙飞打,最终打中陈的头部并轻微受伤(肿起红包)。(以下简称“10.17” 事故)
二、事故原因
造成以上事故的原因,经分析,有以下几种:
1、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玩枪的危险性。
2、缺乏校外活动的安全教育。
3、缺乏零花钱的合理正确利用的教育。
三、事故危害及处理结果
危害:“10.17” 事故不仅造成二(1)班陈龙飞头部轻微受伤,而且在校外受到不良反应,影响学校和班级的声誉。
处理结果:
1、及时报告分管校园安全的总务主任(当天下午)及校长(18日早上)。
2、及时向受伤学生陈的家长了解头部受伤情况并表示道歉(17日下午及18日早上)。
3、及时请王的家长(当天下午)和吴的家长(18日上午)到学校处理事故并要求其主动向受伤学生及家长道歉。
4、及时在班级进行相关安全教育(18日上午)。
报告人:四(1)班班主任
反思:
经过这件事情,首先是看到了学生校外活动安全意识的淡薄。很多时候我们老师在学校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安全教育,学生在校内也基本上能够意识到活动的安全性,但是一出学校,他们就把老师讲的所有种种和校纪校规抛到脑后,于是拿枪打人、用石头扔窗户等诸如此类极具危险性而又不道德的游戏都出现,在他们眼里只是觉得这样好玩刺激,根本不会去想一想会有什么后果。
其次也看到了自己缺乏校外活动的道德和安全教育。学生出现这种事情,除了跟学生自己的品性和家庭环境有关,也跟老师在安全教育上花的力度有关。由于学生和老师相处的时间是在学校,因此我很多时候是强调校内的活动安全,而缺乏校外活动的安全教育,例如放学后只是叮嘱学生放学先回家休息一下再写作业,不要到处去玩之类的,没有强调放学要注意什么,不应该做一些不文明没道德的行为。我想如果自己在平常渗透强调这些,应该就不会有类似上面的事情发生。防范于未然,作为班主任更要有这种意识。
再次也看到了自己在处理事故上的不足。例如没有迅速的作出反应,没有及时请家长到校协调事故,也缺乏与家长沟通的技巧。
从这件事情看到了自己的种种不足,应该要吸取教训,更应该要积累经验。如何做一个够格的班主任,如何做一个不错的班主任,如何做一个优秀的班主任,自己还有一段路要走,加油吧!
篇2:城市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管理,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垃圾处理,维护垃圾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 和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由第二条所述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协议一方: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下称“特许 经营权授予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协议另一方: 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第三条 本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是 ,主要处理 的垃圾,日处理规模 吨/日(或 吨/年),主要工艺为 。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委托 于 年 月至 年 月对 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过 ,确定 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组成为 ,和 。
第五条 (中标人)符合资格预审要求,具有要求的技术实力,提供的技术方案成熟、可靠,技术路线正确、合理,经营方案切实可行。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愿意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实施项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作为本协议附件1的《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七条 名词解释:(对协议中涉及的技术的和商务的特定含义的词汇和语句进行定义或限定,明确协议中使用的字母缩写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垃圾: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指定的其他机构按照《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的规定提供给垃圾处理厂(场)处理的垃圾。
项目:指第三条规定的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建设:指项目的垃圾处理厂(场)及其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完工、测试和调试。
公用设施:指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为了项目施工和运营,连接至场区边界并在特许期内负责维护和正常服务的输变电、供水、供气和通讯等设施。
日处理量:指根据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确定的以吨(t)为单位的垃圾日处理量,包括额定日处理量、月核定日处理量、预计核定日处理量、最高日处理量和最低日处理量。
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1至附件 ,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批准:指需从政府部门依法获得的为项目公司或为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核准或批准,包括附件 所列举的批准。
仲裁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项目公司和贷款代理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签订的仲裁协议,并作为本协议附件15附后。
投标保函:指发起人按照投资竞争人须知要求与本项目建议书同时提交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履约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建设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维护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运营和维护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法律变更:指
(a)在 年 月 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任何法令、法律、条例、法规、通知、通告的实施、颁布、修改或废除;
(b)在 年 月 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有关任何批准的发出、续延或修改实施、修改或废除了任何实质性的条件,
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
(a)导致适用于项目公司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
(b)实施、修改或取消了对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或移交的要求。
商业运营开始日:指完工证书签发日的同一日,即垃圾处理厂(场)的商业运营开始日。
建设工程开始:指建设承包商按照项目计划在场地进行的工程建设的开始。
项目公司:指以实施本协议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在中国成立和登记注册的项目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及其继承人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特许经营权:指本协议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垃圾处理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建设合同:指由项目公司和建设承包商之间达成的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有关垃圾处理厂(场)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和材料与设备采购的一个或多个协议。
建设承包商:指由项目公司通过招标所聘用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根据建设合同和本协议履行建设工程的一个或多个承包商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
建设期:指自项目公司进场开工日始至完工日止的垃圾处理厂(场)的建设期间。
协调机构:指根据第十条规定成立的机构。
违约:指一方不履行其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不是由于另一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另一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生效日期。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国家政策的变更,如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国有化等;
(6)国家政府部门实行的任何进口限制或配额限制;
(7)由于非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或委托的机构造成的运输中断。
移交日期: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二十四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环境污染:指垃圾处理项目对于地上、地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或水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融资文件:指依适用法律批准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担保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1)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验收:指第十四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和审核。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
第八条 特许经营权
本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授权范围:
a.规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承担一个特许经营垃圾处理建设或运营项目权利的范围;
b.为控制项目公司的风险,限制项目公司从事未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同意的其他业务的权利;
c.涉及到的所处理垃圾的地域范围和其他授权范围等。
(2)特许期限:即业主政府许可项目公司在该项目建成后运营合同设施的期限,该条款与业主政府及其用户、项目公司的利益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特许经营期限应根据垃圾处理规模、技术路线、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并说明在不可抗力事件、一方违约、重大法律变更时特许期限的调整程序。
(3)转让和抵押
应说明项目公司抵押或转让垃圾处理设施的资产、设施和设备的条件。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和抵押的限制等。其中:1、项目公司如为本项目融资目的,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其资产和权利上设置担保权益;2、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稳定运行 年限后应可以转让股权,前提是不影响项目继续稳定运行。
(4)特许期内项目公司的主要责任和特许经营权下项目公司应支付的费用,如项目的前期开发费(如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等)、各种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第九条 声明、保证和前提条件
主要是申明双方的法律地位、经济情况和对于项目的许可、评审、听证、公示、批准等情况及承担项目资格和能力、项目成立的基本条件等。
第十条 特许经营权的监管
(1)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对于垃圾处理特许经营过程的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内容和方式,并明确不合格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2)应当包括对于运行过程处理标准的监管、环境标准的监管、财务状况的监管和安全卫生的监管。
(3)明确协调机构的组建时间、人员组成、任务和责任。
第四章 新建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
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过程中双方责权利,场地使用限制、使用权的改变和抵押、土地使用费等,土地使用期限及其延长。
第十二条 设计
包括设计要求、设计审批过程、设计变更程序等。
第十三条 建设
主要包括建设过程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各自的责任、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责任和措施等,也包括了设备及材料采购和建设承包商的选择、项目计划及进度安排和保证措施、工期延误和不合格工程拒收等。
运营期的分期建设或扩建参照本章执行。
第十四条 验收和完工
(1)规定验收时间、依据的法规和标准。
(2)明确参加验收的人员组成。
(3)明确项目公司验收计划的通知的时间和通知方式。
(4)明确工程验收结果的认可方式,初步完工证书的颁发和试运营的进行,以及最后完工的审核和证书的颁发。
(5)明确验收失败后的重新验收或审核的方式和程序。
(6)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提前完工情况下项目的实施安排。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检验和接收工程或设施及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完工证书并不解除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设计或建设方面任何缺陷或延误的责任。
第十五条 完工延误和放弃
(1)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双方责任的免除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2)明确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导致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3)明确在不是由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或不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
(4)明确最后完工延误的违约金,以及这种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5)明确在由于项目公司违约造成建设工程已被项目公司放弃或视为放弃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或违约金。
(6)明确项目公司被视为放弃的条件。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解除全部或尚未支取的履约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项下的金额的时间或条件。
(8)如对项目建设工期要求特别高,可以考虑加入介入建设条款,即如项目建设工期或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建设项目的条件。
第五章 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十六条 运营与维护
(1)明确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营、安全和维护的任务和责任。
(2)在整个特许期内运营维护期间,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责任和义务。
(3)明确监管机构对于运营安全和技术要求监督和检查要求。
(4)检验与维护手册:明确项目公司的垃圾处理设施的检验与维护手册的要求。
(5)监督管理手册: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权限、程序、措施和惩处手段。
(6)明确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数额、补足要求和有效期等。
(7)明确项目公司违反其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义务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8)明确项目或其任何部分违反应适用的中国的安全标准和法规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9)明确项目公司运营垃圾处理设施应达到附件2技术规范规定的处置标准、产品标准、环境标准。
(10)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其代表在不影响正常作业情况下进入垃圾处理设施,以监察垃圾处理
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的权利和条件。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提供的定期报告:包括运营报告、财务报告、环境监测报告等。
(12)明确如项目运营和维护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运营和维护的权利。
(13)明确运营期间需要扩建等建设项目时的程序与条件。
第十七条 垃圾的供应与运输
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条款,调配并向项目公司供应垃圾,项目公司应接收其运营垃圾处理设施所需的符合附件1条款要求的全部垃圾。项目公司不得接收附件1或其补充修订协议之外的垃圾。
第十八条 垃圾处理服务和垃圾处理费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有关条款供应垃圾,并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或明确收费方式和金额并办理完整的收费文件;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项目公司成本,提出价格调整意见。
第十九条 项目的融资和财务管理
(1)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所需的所有资金的义务。
(2)明确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投资的股本金数额及比例要求。
(3)在使用外资情况下,规定项目公司所有需要以外汇进行有关本项目的结算的银行账户使用方法。
(4)在使用外资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和运营维护承包商在中国境内开立、使用外汇账户,向境外账户汇出资金等事宜。
(5)在使用外资情况下,应规定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将项目的人民币收人兑换成外汇,以支付项目外汇支出、外币贷款还本付息和支付外国股东股本金的利润等事宜。
(6)在利用外资情况下,项目公司(或股东)将其利润汇出境外的条件。
(7)对于项目公司财务报表的要求。
第六章 项目的移交
第二十条 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
(1)明确特许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移交的有形、无形资产内容及完好程度。
(2)明确最后恢复性大修的时间、范围和要求,以及移交验收程序。
(3)明确移交的备品备件的内容和程序。
(4)填埋场情况下,对于项目公司进行封场及后处理的要求。
(5)明确移交日期垃圾处理设施的状况要求、缺陷责任期内项目公司的责任和责任的限制以及对于未能修复缺陷或损害的赔偿、对于移交维护保险的要求等。
(6)明确在移交时,项目公司所有承包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所有保险单、暂保单和保险单批单等转让给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的方式。
(7)关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所有文件、图纸、技术和技术诀窍,及所有无形资产的移交和授让方式。
(8)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原项目公司雇员的处置。
(9)明确对于项目公司签订的、于移交日期仍有效的运营维护合同、设备合同、供货合同和所有其他合同的处置。
(10)明确项目公司移走的物品的范围和方式。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承担移交日期前垃圾处理设施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
坏是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所致。
(12)明确所进行移交和转让及其批准所需的费用和支出方式。
(13)明确移交机构组成及移交程序。
(14)明确本协议移交后的效力。
(15)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的余额解除的时间或条件。
(16)明确如果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再次授予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是否有优先权及其条件。
第七章 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二十一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一般义务
(1)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始终遵守并促使遵守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有关
法律、法规和法令。
(2)明确在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协议的执行和补偿。
(3)明确可能的税收优惠。
(4)明确对项目公司为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审查、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
(5)明确需要获得和保持批准,包括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协助获得的批准和将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给予 的批准的责任。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及运营维护承包商或其各自的授权代表的物品 和设备进出口所需的批准清单及责任。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为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运营维护承包商的外籍人员及向项目公司 提供为垃圾处理设施服务的必要人员取得就业许可的责任。
(8)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公用设施条件。
(9)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计划实施 情况、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并向政府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检查工作不 得妨碍项目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0)在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期间,根据双方商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联系有关部门向项目公司提供公共安全保障。
(11)明确限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当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1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是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首要义务人,并享有相应的所有权利和应
承担其各自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13)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任何违反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义务应为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1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不当行为时的终止协议或取消特许经营权 的情况。
(15)明确协议上报备案要求,以及受理调查公众对项目公司擅自停业、歇业的,应令其限期改正,督促其履行义务。
(16)项目公司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政府相应的补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项目公司的一般义务
(1)明确对于项目公司所有权的变更及股份转让的限制,及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时应提前书面告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并经其同意。
(2)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法令的要求。
(3)明确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的要求和垃圾处理价格调整的规定。
(4)接受主管部门对产品、安全、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5)按规定的时间将项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等报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备案。
(6)明确项目公司应遵守和执行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要求,以及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 设施时对于避免或尽量减少对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妨害的责任。
(7)明确项目公司应保证生产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所必须的投人,并确保设施完好。未经政府批准,项目公司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8)项目公司对于考古、地质及历史文物的保护的要求。
(9)明确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服务、货物及优先条件,对于招标过程中对于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承包 商或中国的服务及货物等的要求,以及本垃圾处理设施中使用中国的服务和货物的程度对于将来其他的 特许经营权项目招商时对于本项目公司地位的影响。
(10)对于项目公司使用中国的劳动力的要求,明确应遵守的相关劳动和工会法律和尊重法规赋予的 工人的各项权利。明确应遵守的健康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
(11)明确项目公司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协议与本协议的一致性。
(12)明确项目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缴纳所有税金、关税及收费。
(13)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应购买和保持的保险单;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应责成其承保人或代理人 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保险证明书的要求;对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承保人的报告副本 或项目公司从任何承保人处收到的其他报告副本等的要求。
(14)明确项目公司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应明确项目公司对于其雇用承包商的责任及与承包商签订的任何合同应包括使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必要的本协议项下的条款。
(15)明确项目公司融资文件的条款要求。
(16)项目公司对其财产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和权益进行质押、抵押、不动产抵押或其他担保物权给贷款人以外的任何人的限制。
(17)明确项目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提前申请时限,及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解除协议前,项目公司履行正常经营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的共同义务和权利
(1)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中止履行的规定。
a.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声称的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本协议或作为其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b.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声称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作为其不履行协议项
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c.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声称的程序;
d.明确不可抗力造成影响情况下的费用补偿条件或时间表修改要求;
e.在商业运营开始日之后,不可抗力事件期间的支付条件和方式;
I:明确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的程序要求;
g.对于在受到不可抗力影响情况下,双方减少损失和协商的责任和要求;
h.如果不可抗力造成建设工程或垃圾处理设施的实质性损坏情况下,设施修复的责任。
(2)明确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临时接管特许经营项目的条件和程序。
(3)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向项目公司提供的文件的权属和限制、由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文件权属和限制以及双方遵守对于文件的有关规定。
(4)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双方的保密规定。
(5)明确双方相互合作以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义务。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反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陈述、保证、约定、法律责任并声明。
第八章 违约的补救
第二十四条 终止
(])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下,项目公司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3)明确终止意向通知的形式和程序以及发出终止通知的条件、程序。
(4)明确贷款人限制终止的条件、贷款人的介人权和条件、贷款人的介入承诺的内容要求、程序、有效期及其限制等、介入期结束条件和贷款人选择一个替代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的替代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5)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经营垃圾处理设施的权利和条件以及在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发生之后且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之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的权利。
(6)明确如果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终止、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在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协议终止等对于本协议的影响。
(7)明确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进一步的义务,或对其他条款的影响。
(8)终止后的补偿。
a.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项目中止时,项目公司的赔偿方式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置。
b.明确如果在生效日期后项目公司因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终止本协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c.因法律变更导致的终止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9)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垃圾处理设施破坏,致使本协议终止情况下,项目公司得到垃圾处理设施保险的保单项下的付款的权利,以及该保险赔款的支付顺序。
(10)明确一方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不排除该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可用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违约的赔偿
(1)明确以本协议的其他规定为条件,每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未遵守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而使其
遭受的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2)明确各方未能履行义务情况下的免责条件。
(3)明确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或受损失威胁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另一方违约引起的损失的责任。
(4)如果损失部分是由于受侵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是由该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按照这些因素对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而扣减。
(5)明确各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引起的、在本协议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为对方的任何间接、特殊、附带、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责任。
(6)本条中的任何规定不应阻止任一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有法可依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 责任与保障
(1)明确每一方对于其在履行本协议中的违约所产生的死亡、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或损失,从而产生的基于此之上的责任、损害、损失、费用和任何形式的请求权,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提供辩护的权利。
(2)明确项目公司是否对于保障、赔偿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免于承担由于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造成的环境污染所产生的所有债务、损害、损失、费用和索赔等的规定。
(3)明确上述规定的各方由于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之前发生的任何作为、不作为、行动、事情或事件产生的义务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的继续有效性。
(4)明确提出索赔和抗辩程序。
第九章 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二十七条 协议的转让
(1)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让或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2)明确项目公司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批准
明确项目公司需要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备案的合同,并列于附件10。并明确上述合同批准或备案的程序。同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合同的批准并不免除项目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 解释规则
(1)明确本协议包括的文件内容。
(2)明确本协议构成双方对项目的完全的理解,并且取代双方以前所有的有关项目的书面和口头声明、协议或安排。
(3)明确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的形式和程序。
(4)明确如果本协议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院宣布为无效,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5)明确特许期内本协议及附件1相对于其他协议的优先顺序。
(6)明确执行本协议需要的一些解释。
第三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明确对于产生争议时,组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2)明确在不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情况下,通过专家组的调解时,专家组的组成、调解程序和费用等。
(3)若双方未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或通过专家组的调解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或如果对专家组的决议提出异议时,进行仲裁解决的机构。
(4)根据仲裁协议(附件15),明确双方将协议或附件项下的同一实质性问题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解决程序合并等事宜。
(5)明确通过司法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的可能性,,
(6)明确双方应在争议解决期间继续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7)明确本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注:争议解决方式只能选择仲裁机构和法院中的一种)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其他条款
(1)明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各自独立的责任、义务及债务。
(2)明确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采取的方式和文字。
(3)明确一些对于协议条款不视为弃权的行为。
(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任何司法管辖权下对其自己或其财产或收益所具有的诉讼、执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的主权豁免,同意不请求主权豁免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放弃上述主权豁免。
(5)明确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6)明确项目公司根据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要求申请获得的各种执照、许可和审批,均应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交复印件备案。
(7)规定协议文本的文字和数量。
本协议由愿受其法律效力约束的双方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其签字下注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 项目公司: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宇):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日期: 日期:
篇3:最新关于劳动合同争议处理办法_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的作用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的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处理劳动合同争议的依据
由于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广泛,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条件等等,所以处理劳动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也很广泛,主要有《劳动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集体合同规定》、《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
劳动合同纠纷的五种处理方法
劳动合同纠纷有多种,其中包括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变更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劳动纠纷,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纠纷等。处理因不同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有各自不同的具体要求。
一、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弄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在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向受损失的一方提供一定的补偿,并督促双方依法补签劳动合同,台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解除劳动合同。
②对于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代签的原因,并审查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对内容合法的,责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对内容不合法的,应宣布合同无效。
③对于芝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用人单位误解而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用人单位查明事实真相后,对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予以维持。
④对于不符合合法有条件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宣布劳动合同无效,然后视违法程度责成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⑤对于订立方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分别情况作出处理。内容合法,只是订立方式不合法后般应认定合同有效,并督促双方补签劳动合;内容和订立方式均不合法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并按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二、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行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不履行劳动合同引起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搞清不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因,对用人单位无过错的,督促劳动者依照有关规定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对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在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同时,可以裁定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②对于履行劳动合同中一方违约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不履行俣同的劳动者首先应说服教育,督促其履行劳动合同,对仍拒不履行劳动俣同的劳动者,应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应当依法裁定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③对于因赔偿问题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劳动合同中的赔偿条款是否合法,并对合法的内容予以保护。
④对于第三方干预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引起劳动合同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追究有过错的第三方的法律责任。
三、因变更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单方面要求用人单位变更其劳动岗位、工种或不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上岗条件而要求上岗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驳回劳动者的申诉,维持用人单位对此作出的处理决定。
②对于用人单位擅自决定改变劳动者的劳动岗位、工种的,对于正常的工作调动,应依法确认用人单位的调动有效;对属于非法调动的,要求用人单位改变决定,恢复劳动者的劳动岗位,并补偿劳动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③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定程序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确认用人单位的变更行为不合法,并促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重新协商具体变更事项。
四、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①对于用人单位不允许到期劳动合同终止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支持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请求,对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没有实际履行的,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合情合理地处理双方的其他正当要求。
②对于用人单位附加条件,不允许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该附加条件是否双方约定,在法律上是否成立,然后根据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的法律规定,裁定劳动合同终止。
③对于劳动合同终止后续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按照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续订合同的规定要求来处理,对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法支持劳动者的请求。
④对于合同到期后既不续订又不终止劳动合同引起劳动纠纷的,因合同双方都有责任,对这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法律不予保护,所以,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依法支持终止劳动合同的申请,由此而导致的其他争执,则由其他法律予以调整。
五、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合同纠纷的处理
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明确:
①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为合法有效,适用劳动法规是否得当,认定事实是否有偏差,是否有根据。
②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行政处分区分开来,有些行政处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有些行政处分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③过失违纪一般不应解除劳动合同;违纪事实未查清的不能适用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初次轻微违纪未进行教育的,不适用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④把握违约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界限,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约在先引起的,违约在先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当事人一方违约在先,另一方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如果一方故意制造违约条件,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则是非法的。
延伸阅读
【案情介绍】
20xx年xx月22日,汤某(外国人)与公司签订英文雇佣合同,约定汤某基本工资为4,800元/月,另有津贴。该合同第1xx条约定:本合同生效后取代以往签署的所有雇佣合同。公证书显示于20xx年xx月8日向dr.发出的电子邮件主要内容为:“请看所附的我们的雇佣合同,其中包括:1)要约:如果雇佣合同中的任何条款与该要约的条件相矛盾,以本要约所列的条件为准……;2)雇用协议:该协议需要与你的工作签证一起处理,在有关个人所得税等场合,该协议是一份‘正式’的文件,如我已经说过,如果你的月薪不超过,000人民币元,你就无需支付个人所得税。”该邮件中的附件D.pdf下载打开后的主要内容为:“如果你接受此聘用要约,从受雇日期开始,你将有资格收到以下:每月税前工资42,000元;将有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月工资为26,000元”
20xx年2月至20xx年9月期间,公司逐月向汤某支付的人民币数额分别为9,000元、,697元、13,000元、26,000元、72,270元、38,888元、24,220元、24,200元。汤某在主张20xx年2月的9,000元是公司为汤某预支20xx年3月的工资,按要约前三个月试用期26,000元/月,后正式为42,000元/月,20xx年6月的72,000多元是20xx年2月22日至20xx年xx月31日期间的工资,此期间工资为正常,但是从20xx年6月开始工资就不足额了。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汤某、公司双方对汤某的工资标准主张不一,汤某主张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其发送了任职要约,约定汤某月工资为42,000元,并提供了电子邮件公证书予以证明,公司主张.com并非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邮箱,不认可公司曾向汤某发出该份任职要约,但从该封电子邮件的内容来看,同时发送的附件中包含了雇佣合同、竞业限制协议等,与汤某、公司之后实际签订的文件一致,且附件雇佣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与雇佣合同一致,故对汤某的主张,原审法院予以采纳。
双方20xx年xx月22日签订的英文雇佣合同中约定该份合同生效后将取代以往签署的所有雇佣合同,故双方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任职要约于20xx年xx月22日失效,即汤某20xx年3月6日至20xx年xx月22日期间的工资标准以任职要约为准,而20xx年xx月23日至20xx年9月7日期间的工资标准以双方20xx年xx月22日签订的雇佣合同为准。汤某在仲裁庭审中认可公司已足额发放20xx年xx月31日之前的工资,而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9月7日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已高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而汤某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该份劳动合同之外还有其他的工资项目,故对汤某主张要求公司支付20xx年3月6日至20xx年9月7日期间的工资差额,原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根据双方签订的雇佣合同中约定,汤某的月基本工资为4,800元。汤某主张在双方任职要约中约定其月工资标准为42,000元。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公司实际支付给汤某的劳动报酬远超每月4,800元,公司对工资组成亦无法作出合理解释。
此外,在公司于20xx年xx月8日向发出的电子邮件中明确载明:“……2)雇用协议:该协议需要与你的工作签证一起处理,在有关个人所得税等场合,该协议是一份‘正式’的文件,如我已经说过,如果你的月薪不超过,000人民币元,你就无需支付个人所得税;……”。因此本院有理由相信双方签署的“雇佣协议”中关于工资的约定系双方为逃避缴纳税款而作出的虚假约定,且该工资标准并未实际履行。
另一方面,公司实际支付给汤某的劳动报酬也没有达到在任职要约中载明的42,000元/月,汤某对此也未提出异议。根据法律规定,应视为双方已经通过实际履行的方式对雇佣合同中工资标准的约定进行了变更。故汤某认为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评析意见】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而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视为双方已就劳动合同的变更达成一致。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会主动要求与劳动者订立阴阳合同,而劳动者为避税,往往也乐于以配合,之后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很有可能面临举证困难,最终因小失大。
篇4:2024交通事故处理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议定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交通事故纠纷案审的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负责办理有关法律事务,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如实反映全部案情,提供可靠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退还已收取的全部律师服务费,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乙方因甲方过错或甲方的要求超出合理范围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扣除承办该项法律事务的实际支出后余额退还甲方。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律师服务费、办案费,乙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
五、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________民信律师事务所民事案件诉讼风险须知》,告知其民事案件审理因涉及诉讼参加人的取态与反应、承办法官依法之自由裁量权、证据之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间的差异等因素,故乙方指派之律师应勤勉的依法办理案件,且尽量告知甲方须自行承担可能的诉讼风险。
六、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全权代理: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等。
一般代理
七、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缴纳律师服务费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缴清。
乙方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办案费(含鉴定费、公证费、办案所需差旅费、以及乙方代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据实支付。
八、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撤诉及案外和解等)。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十、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5:工程事故处理决定范文
西咸新区管委会、长安区政府:
市政府已批复同意新城“3·4”建筑物坍塌较大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提交的《新城“3·4”建筑物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按照市政府的授权,现代市政府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工作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工作程序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xx〕90号)等有关规定。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责任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
新城“3·4”建筑物坍塌较大事故是一起未取得相关建设审批,违法违规搭建,且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有关辖区及部门监管不到位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下列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高海军,男,五一村村民,系坍塌钢结构建筑物管理人,其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相关规定,交由公安新城分局进一步调查,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李相茹,男,蒲城县人,系坍塌钢结构建筑物装修工程承包人,其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相关规定,交由公安新城分局进一步调查,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给予下列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1.高,男,五一村村委会主任,给予其留党和察看一年处分。
2.尚,男,王寺街道办事处国土所所长,免去其王寺街道办事处国土所所长职务。
3.陈,男,王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4.蒲,男,王寺街道办事处主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5.苏,男,王寺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6.焦,男,新城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7.张x,男,新城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8.刘,男,新城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兼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大队长,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9.肖,男,现任长安区农业局局长,对其进行安全约谈。
10.李,男,现任新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对其进行安全约谈。
依据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以上处理决定分别由新城管委会、长安区政府作出,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监察局备案。
同时,责成新城管委会向西咸新区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有关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和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1:新城“3·4”建筑物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附件2:新城“3·4”建筑物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讨论意见表
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5月12日
篇6:建设工程地基处理合同
外墙粉刷施工合同 工程承包人(甲方): 劳务分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公司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双方就工程外墙抹灰 专业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1、承包内容:外墙面原基层界面处理和粉刷一道水泥砂浆层;
2、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二、粉刷质量标准及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标准验收。
2、施工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空鼓、脱落等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负责修复完毕并验收合格。
三、劳务报酬结算与支付:
1、结算价格:完成合同内所有工作内容,按 元∕2进行结算。计算时面积按实际粉刷面积计算。
2、工程付款: 本抹灰分项工程施工至工程量一半时,付完成工作量的50﹪;本抹灰分项工程施工结束后,付工程总价的50﹪;余款在本抹灰分项工程结束后三个月内结清。
四、工期: 本抹灰分项工程工期25天,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施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如遇天气条件原因导致不能施工的情况下,工期相应顺X。
五、甲方责任:
1、变更施工项目内容、规模(数量)、条件时,须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需重新明确项目内容和数量,进行协商并及时办理签订补充协议。
2、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如乙方的施工人员出现打架、斗殴事件,无论何种原因对乙方处以20.00元处罚,同时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不及时清理卫生对乙方处以300-500元处罚;相应处罚款项自工程款中扣除。
3、如甲方资金不到位,施工方案不确定,造成延误工期由甲方负责顺X。
六、乙方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加强自身队伍素质教育和管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得从事和参与各种非法活动,要坚持“安全
第
一、质量第
一、文明施工”的原则。
2、服从甲方的领导指挥,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确认的设计要求施工,并按
第二条的质量标准及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
3、总进场施工人数按施工劳动力计划。如由于施工技术力量不足,不按甲方要求施工,不能按规定工期完成任务,不按国家质量标准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更换队伍。
4、做好文明安全施工,并坚持工完场清,施工垃圾每天清除到指定位置,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5、加强自身队伍素质教育和管理,不做违法、违规的事,不从事非法活动,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6、乙方现场施工期间水、电管理、卫生管理、住宿管理、治安管理必须按甲方的制度规范要求执行,如造成浪费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 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工程承包人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后,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八、纠纷解决: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其它: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本合同共三页,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 代表: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委托处理债务纠纷委托书
杭州市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民族: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民族: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托人在我与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为:____________项。
1.代为代为一审诉讼、代为调解。
2.特别授权(包括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上诉、转委托、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3.代为提出申请执行、签收执行法律文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8:水处理公司介绍范文
银海洁(北京)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的水处理技术服务提供商。公司本着“节约水资源,优化水工艺,降低水成本”的宗旨,致力于 国内外水处理领域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在公司技术人员多年的水处理经验基础上,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公司作为以色列阿米亚德(Amiad)过滤系统公司深度过滤介质的自清洗过滤器的总经销商,在Amiad中国公司的大力支持下,负责其微米纤维过滤器(AMT)、浅层砂滤器(AMF)和叠片过滤器(ADF)的在中国市场上的产品推广、系统集成、售前售后技术支持和应用开发。
篇9:餐饮废弃物处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日期: 日期: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____________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壹万元每年,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餐饮店住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经营者,本店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餐饮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连锁餐饮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享受____________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产品一级经销商进货价。(各产品规格和价格见附表)
(3)在餐饮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餐饮店的统一化
(4)加盟店的产品种类,价格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也可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和总部协商完成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9)可以适时地得到餐饮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10)加盟店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支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徽记和商标,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从总部进货。
(3)欲做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产品种类和价格。加盟店经营的产品及设计用到的主辅料,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但非总部规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采购。
2、加盟店在经营第1条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总部(支部)与加盟店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结算。
第六条:商品运输费用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商品的运输费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担。
第七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八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九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具备加盟条件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
第十二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碍连锁活动的行为。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预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1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十五条:合同纠纷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 月 日(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店。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人民币壹万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技术指导费两千元。
5、指定银行
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店加盟合同以及依据,由加盟者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两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篇10:污水处理年度工作总结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间20xx年即将过去,回顾这一年来的工作,我在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公司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使本人在理论和实践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步,从根本上摆脱了过去只能埋头苦干,不知总结经验的现象。现就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日常工作方面
同时还积极配合其他科室同事做好工作,并在其他同事有事时能够顶岗。例如:厂区泵房清垃圾的工作里,原本计划是请外面的人清的,因为相关原因人家不做,所以就在厂区领导的带领下全厂人员积极配合,用了2天时间就把泵房的垃圾清理了,并进行了对水泵的维护。还有就是对3#4#生物池的维护、粗格栅的整改、1#二沉池导杆刮板的维护、厂区防雷设施的安装、南门塘泵站要安装5#泵时进行对进水截流、联系离心机厂家,并配合维护科对1#2#离心机的维修工作,让浓缩车间尽快恢复正常出泥。安装调试泵干保护装置,让浓缩车间设备能更安全、放心使用操作。并能够在生产作业中出现的小问题能够及时处理,例如雨天江水倒灌能及时作出应急解决办法保证了厂区的正常指标。
二、学习方面
积极讨论每周班组会议讨论学习,随时了解和听取各种会议精神,并积极地献言献策,及时探讨和解决日常工作中的各项难题。积极主动的学习污水处理专业知识。遇到难题不怕麻烦,向领导请教,向同事学习,自己摸索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作风上
能遵章守纪,团结同事,求真务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勤俭耐劳,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
在一年工作与学习中,主要收获有以下几点:
(1)虚心学习,勤于实际操作,理论接合实践,能熟练操做所岗位工作。
(2)认真、按时、高效率地做好各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同时,我还积极配合其他科室同事做好工作。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方法。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个别工作做得还不够完善,在工作中比较粗心,在理论方面还是了解的太少。
今后的日子里,我会将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的工作态度,成熟的工作经验带入工作中,并不断克服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力争做优秀员工,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
篇11:公司处理决定范文
3月20日上午和4月2日上午,公司先后发生两起员工打架事件,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据查,3月20日上午,供销科因加班费一事,与生产科唐丽云发生争执,对骂出脏话,就动手打了一耳光,双方当场在供销科办公室扭打起来。4月2日上午,总装车间员工因小推车领料一事,与发生争执,动手将当场打晕,造成受伤休息半天。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文明办公”的精神,按照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准打架斗殴,等人无视上述管理规定,上班期间打架斗殴,造成极坏的影响。为严肃公司纪律,规范员工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打架事件作如下处理:
扣打架事件当事人供销科四月份岗位工资100元,扣企管科四月份岗位工资50元,罚责任部门供销科100元;
扣打架事件当事人总装车间四月份岗位工资100元,受伤休息半天,扣当日工资74.13元,由承担;罚责任部门总装车间100元。
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关于公司通告
本公司员工与因工作中矛盾引发口角,并与x日X时在公司打架斗殴,影响恶劣。
因此违反公司X条规定。
现对二人做以下处罚决定:
1.
2.
特此通告
XX公司
篇12:重大安全事故处理预案_企划文案_网
为了能及时有效的处理重大安全事故,降低事故带来的损失,最大程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团安委会的要求,特制定《清水河社区一连重大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制定预案的目的:及时控制事故的损失,维护事后现场秩序,疏散围观的群众。组织抢险救灾,保护职工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一、预案启动条件:连队辖区内发生重大火灾及其它安全事故。
二、事故处理预案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1、政指负责事故发生后,职工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调处事故后的各种纠纷矛盾,处理好善后工作,完成工作的恢复和处理工作。
2、连长责现场指挥,人员组织调配,以及事故发生的物资,资金的筹备工作,副连长及安全员和小组其它成员配合连长,指导员作好现场指挥,人员协调和稳定工作。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合作,及时控制局面。迅速组织安全有效的抢险救灾工作,将损失降到最低。
三、应急报警、集合地点
1、事故发生后,连队以广播形式通知应急队员,应急队员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连队办公室前集合,明确任务后,迅速赶往现场。
2、如遇停电或其它原因不能用广播通知,将采取电话通知或人员通知等方式直接赶往现场。
四、事故善后工作
政指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作好职工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负责事故后的生产工作恢复和现场清理。
篇13:教学事故处理决定范文
院属各单位:
x年2月25日上午,院教学检查组和学校教务处均在-x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教学检查中发现我院程xx老师所上《旅游经济学》(周二第1、2节逸夫楼214DT)课程出现教师未到岗情况,也未按规定办理教学计划变动的报批手续。根据《x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贵大发x7(167)号)第二条教学事故的分类与认定及第三条教学事故的处理之规定,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并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院属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体教师引以为戒,自觉维护教学秩序,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确保全院教学正常有序开展。
x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x年5月14日
篇14:公司车辆违章处理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因本人购买___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开发的_________项目_________幢号_________房向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贷款银行)借款,需由本人向贷款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全权代理我本人与贷款银行办理该贷款抵押担保所涉的法律事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与贷款银行洽商、确定贷款抵押担保等事务;
2、与贷款银行或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协议或向贷款银行出具保证书以及签订与贷款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
3、与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以及贷款合同(协议)或抵押合同(协议)的变更、补充等事宜。
4、本人授权:贵行在发生与本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_________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本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本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3)对本人名下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查询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5、与贷款银行签订房屋诚信保证书;同时授权贵行可以将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_________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委托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篇15:校园欺凌处理制度及措施
为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加强法制教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和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落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
一、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
①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方法及发生校园欺凌的紧急应对。
②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开展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
③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宣传和教育。
④通过“家校沟通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和家校联系。
⑤专题讲座,邀请派出所法制副校长来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⑥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①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
②安保处及时制定《“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 “校园欺凌”处置的职责。
③校长、安保处组织校委会人员参加专题会议,学习《行政人员值班制度》,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不闻不问、甚至听之任之的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当日总值班或校长汇报,在当日总值班或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安保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三、加强预防,防患与未然。
①加强行政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校园商店、宿舍楼、实验楼、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②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采购巡视记录仪;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将巡视的频率和发现、制止突发问题纳入考核和奖惩。
③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④加强学校督导人员督导和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保卫处和学工处。
⑤督促宿管人员加强宿舍管理和巡视,提高巡视频率;同时要求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认真负责,通过校园监控发现校园内的学生打斗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强与宿管、巡逻保安、行政值班人员的联系和沟通。
⑥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⑦向学生公布学校 “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⑧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
⑨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四、及时处理,教育惩戒。
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安保处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篇16:委托日常会计帐务处理咨询合同
预咨询合同
合同登记编号: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顾问方(乙方):北大纵横管*咨询公司
签定地点: 省 市(县)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的预咨询服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预咨询服务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委托项目的内容:
形式:
时间表:(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关键步骤和控制时间)
最终报告:(内容、提交方式)
咨询人员:(咨询人员人数、职称、学历等)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派出预咨询小组,到甲方企业实地调查,得出结论,并提交《预咨询报告》。
三、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 (时间)内,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进一步的信息和文档:
工作地点:
文秘支持:
其它: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验收、评价方法: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咨询经费): 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一次总付: 元,时间: .
2、分期支付: 元,时间: ; 元,时间: . 3、其它方式: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它:
委托方
(甲方)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
住所(通讯地址)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顾问方
(乙方)
名称(或姓名)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
住所(通讯地址)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篇17:制作污水处理设备合同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地:
一、加工设备内容:
二、加工设备的内容及质量要求:
要求出水达到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18918-20__)一级标准】。
乙方免费进行指导安装调试。
三、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乙方给甲方提供工艺及配方。
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获得的技术资料保密,只有使用权,没有传播权。
四、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甲方对设备及配件在出厂前按标准进行验收,整机运行的验收在在设备到达现场,乙方按排调试人员,指导安装调试好设备并达到出水要求(一级标)时。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 元( 仟元整)为定金;发货前,甲方再付发货款,即人民币: 元( 万 仟元整)。
剩余尾款: 元( 万元整),在设备到达现场,乙方按排调试人员,指导安装调试好设备并达
到出水要求(一级标)时,马上付清。
六、供货期限: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加工制作、运输至现场,并按排安装调试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
运输方式、包装方式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收货地址:
收货人:
八、违约责任及售后服务:
违约方按法律规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设备款如果未能全款付清时,设备标的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乙方如未能按时交货,按货款每天千分之五扣罚货款。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则由双方所在地的法院处理。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3、调试期间甲方负责乙方调试人员的食宿问题。
篇18:2024污水处理调查报告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在今后长时间内要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作为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的常州,早在1985年就进入老龄化城市行列,比全国提前20xx年,到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64.28万,占全市总人口358.74万的17.91%。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9.8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76%,占老年人总数的15.39%;90岁以上老人1.0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29%,占老年人总数的1.62%;百岁老人180人。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76.84岁。我市人口再生产从传统型过渡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型,必然伴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老龄工作和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关于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实行政策扶持的意见》等文件,推进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团组织建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组织开展关爱老人心理健康活动,等等,不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使全市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逐步提高。
一、调查研究的目的与方式
为积极践行和谐老龄化战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服务理念,有效解决养老服务需求,从今年3月份起,常州市民政局和常州市老龄办组织开展了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调查采取实名填写问卷形式,利用民政和老龄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对市区城镇户口按一定比例抽取了10084名老年人。在地区分布上,武进区2300人,新北区1155人,天宁区3218人,钟楼区2711人,戚墅堰区700人;在性别比例上,男性占49.53%,女性占50.47%;在年龄结构上,60-69岁的老人占35.99%,70-79岁的占51.74%,80岁以上的占12.27%。从而有效地保证了调查的科学性。主要内容包括老年人就餐、日间照料服务、精神关爱等方面需求情况。整个调查经历了准备、实施和汇总三个阶段,总共历时两个月的时间。
本次调查严格按照社区准入制要求,贯彻费随事转的原则,由各区按抽样调查老年人数印发《常州市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问卷》,由社区具体组织填写,并将收集的信息录入网上填报系统,由社区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社区干部认真负责,有的利用星期天和晚上深入到老年人中间耐心调查,然后将调查问卷逐份上报,一旦发现差错及时纠正,问卷回收率达到100%。这次调查的一个明显特征之处在于采用实名制填写的形式,防止出现虚报谎报的现象,也便于以后的抽查,确保了此次调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通过这次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基本摸清了居家养老、社区就餐和日托服务等方面需求,为我市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加大老年设施投入和发展老年服务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市区老年人需求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一)老年人基本状况
1.文化程度偏低
在被调查的10084名老年人中,文盲、小学文化程度的分别占总数的11.57%和31.85%,初中、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分别占29.64%、8.42%、9.51%,而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以上的仅占5.86%和3.15%,老年人文化程度偏低的特征很明显(见图1)。
2.63%以上的老年人是“空巢”老人
从居住方式来看,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独居和与配偶居住的老人分别占11.38%、52.49%,与子女同住或与孙子女同住的占35.17%,老年人“空巢”现象日趋严峻。
3.身体状况与生活自理状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身体健康或一般的分别占32.53%、35.98%,有慢性疾病或有严重疾病的占27.60%、3.89%(见图2),说明我市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总体处于较佳状态。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调查总数的87.98%,半自理的占10.26%,不能自理的占1.76%,具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占绝大多数。
4.配偶与子女情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配偶健在的占总数的74.21%,配偶不在的占24.26%,没有配偶的为1.53%。再从老年人子女的数量来看,有1个、2个、3个子女的分别占14.75%、37.50%、26.88%,居前三位,有4个和5个及以上子女的占12.22%、
7.32%,无子女的占1.33%(见图3)。目前,多子女老年人还占多数,但已明显呈现日趋减少趋势,独生子女老年人目前虽还居少数,但也明显呈现日趋增多趋势,家庭小型化趋势不可逆转。
5.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
从被调查的老年人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来看,21.72%是干部、43.17%是工人、21.82%是农民、6.88%是科技人员、2.21%是自由职业者、0.90%是军人、2.97%是无业人员,还有0.33%是其他工作(见图4)。
6.月经济收入情况
从经济收入来看,月收入在500元以下、500-1000元、1000-1500元的分别占21.13%、12.88%、36.25%,月收入在1500-元、元以上的占18.11%、9.65%,1.98%的老年人没有经济收入(见图5)。由此可见,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收入偏低。
7.养老金来源
选择离退休金是养老经济主要来源的有3050人,另外子女给予、ZUI低生活保障金等也是老年人的重要经济来源。
(二)老年人ZUI迫切需求情况
1.精神赡养是ZUI需
调查发现,老年人对精神赡养的需求是烈的,40.44%的人现在ZUI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精神赡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养老保险面逐步扩大以及子女的经济扶养能力日益提高,老年人物质生活质量基本有了保障。但是生活的幸福不仅是物质生活上的满足,还包括精神上的享受。从这项调查显示,老人们更渴望情感上的关爱,企盼心灵上的充实。
2.家政服务市场大
调查显示,29.97%的老年人ZUI需要家政服务。现在社会节奏加快,子女大都忙于工作,不在父母身边的情况比较多,没有时间料理老人的生活,所以对于家政服务的需求会越来越大,也促使家政服务的市场不断扩大。我们可以推测,今后家政市场的发展对于解决就业问题将会起到一定作用。
(三)老年人助餐服务与日托服务需求情况
1.目前老年人吃饭的提供方式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20.73%的人认为吃饭是个问题,79.27%的人认为吃饭不成问题。目前自己做饭的占总数的85.20%,由子女、钟点工、全职保姆做饭的分别占10.59%、1.32%、1.01%,到社区助餐点、与他人搭伙、叫快餐或去饭店吃饭的分别占0.63%、0.33%、0.11%,其它方式占0.81%(见图6)。由此可见,目前老年人自己做饭的占绝大多数,这与68.51%的老年人身体健康或一般,87.98%的老年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情况相符合。
2.对社区助餐点的调查
在这次被调查的对象中,37.86%的老年人听说或了解社区助餐点,62.14%的人没听说或不了解,可见老年人对社区助餐点还是比较陌生的。通过阅读问卷上有关社区助餐点的介绍后,选择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有4198人,占调查总数的41.63%,这次参加调查的人数仅占市区老年人总人数的5.042%,按调查比例推算,市区共有8.326万名老年人乐意接受助餐服务,这说明助餐点在我市存在较大的需求空间。老年人助餐点是由政府资助建设,以社区为主导,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制、外送、集中用餐等服务的场所(价格通常在5-15元:一顿中餐5-7元,一日三餐10-15元)。目前,天宁街道斜桥巷社区、西新桥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及天皇堂弄居家养老服务站等等已经有了为老人提供就餐的服务。但从全市来讲,老年人助餐点的数量还很少。从总体而言,还有很多老人不愿意选择到助餐点吃饭,究其原因,主要是87.91%的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和85.20%的人平时是自己做饭的,所以不需要由助餐点提供吃饭。
在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老年人中,因为省事方便的占62.04%,因为价廉物美的占15.20%,其它原因的占22.76%。在不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老年人中,因为不喜欢的占23.69%,因为口味不适的占21.36%,其它原因的占54.95%。
3.对老人日托所的调查
在这次被调查的对象中,33.26%的老年人听说或了解日托所,66.74%的人没听说或不了解,可见老年人对日托所也不熟悉。通过阅读问卷上有关日托所的介绍后,选择一定去日托所的有405人,占调查总数的4.02%,按调查比例推算,市区共有8033名老年人一定去日托所。此外,在被调查对象中,有5046人会考虑去日托所,这说明日托所在我市有一定的发展空间。日托所,即“老人之家”,像小孩入托那样,白天到日托所,晚上回家。老人在日托所可看书读报聊天,也可打牌弈棋,或开展其他有益的文体活动,还可以就餐,日托所的优点在于收费低于养老机构,对半自理的老年人可以提供护理。由于日托所对于半自理的老年人可以提供护理,所以对于10.26%的生活半自理人群应该有很大的吸引力。
在愿意进日托所的老年人中,有47.66%的人是因为年龄较大且无人照料,24.30%的人是因为要满足精神文化需求,22.80%的是因为身体欠佳,5.24%的是因为日托所收费低于养老机构。
4.志愿者服务
在我们这次的调查中发现,18.09%的老人愿意帮助日托所做些志愿者服务,48.71%表示偶尔可以做一点,26.03%不愿意做志愿者服务,7.17%未选择。在宁波市海曙区,有一支专门为独居困难老人提供服务的义工队伍,他们服务的内容和时间可以像银行存款一样进行储蓄,等到自己年老时又可以提取储蓄,享受服务。群众将其称之为“义工银行”。而我们的这次调查结果表明,在我市开展“义工银行”存在一定的群众基础。
(四)养老形式调查情况
1.居家养老是首选
调查显示,80.27%的人ZUI愿意选择的养老形式是居家养老,11.56%选择机构养老,6.34%选择老人日托所,1.83%未选择(见图7)。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主要是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逐步向精神慰籍领域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主要是上门进行个案服务,同时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对老年人进行综合性的集中服务照料。居家养老服务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对破解日趋严峻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发展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居家养老”模式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市区已建有2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3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基本做到了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市、区两级财政共拨付养老服务补贴250万元。
2.选择养老机构的档次
在愿意到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中,选择500-800元/月和800-1200元/月底分别占58.30%、31.52%,仅有6.49%、3.69%的人分别选择1200-1500元/月和1500元/月以上(见图8),这与当前老年人的经济收入水平普遍不高有很大的相关性。
(五)子女对老人精神赡养情况
1.大多数老人不感到孤独,九成以上子女愿意陪老人聊天
调查发现,80.97%的老年人不感到孤独,19.03%感到孤独的老年人更愿意找亲人或朋友聊天。90.91%老人的子女愿意陪其聊天、听其诉说,只有9.09%老人的子女不愿陪他们聊天。对“给钱给物让老人衣食无忧就是孝顺,您认为这种说法对吗?”这道题选择对、不完全对、不对的分别占15.01%、64.51%、20.48%。由此可见,我市的子女比较注重与父母的谈心,从精神上来关爱父母。
2.子女对老人的孝顺情况
在这次被调查的老年人中,57.66%的老年人认为子女很孝顺,39.88%的认为子女比较孝顺,认为不孝顺的仅占0.83%(见图9)。子女经常来看望的有82.68%,占大多数,偶尔来、生病时才来、节假日才来到分别占9.53%、0.66%、3.82%,只有0.35%的子女从不来看望老人。这个调查结果表明常州子女对老人的孝顺状况令人可喜。而子女不常来看望的有81.57%是因为子女工作忙,6.20%是因为子女在外地,0.88%是因为有矛盾冲突,11.35%是因为其他原因。而子女关心老人的主要方式是上门看望和打电话。
3.老年人与孙子女的关系
调查显示,在有孙子女的老年人中,有62.78%的老年人替子女照顾第三代,37.22%不照顾第三代,这说明我市的老年人对第三代很有爱心,所谓的“隔代亲”。而且调查还显示68.37%和29.51%的孙子女经常来或有时来看望老年人,2.12%不来看望,说明第三代也很关心老年人。
4.老年人活动场所和活动内容
小区休闲广场和公园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在平时经常锻炼或参加其他娱乐活动的9791名老年人中,经常去小区休闲广场和公园的分别占38.62%、21.91%,老年人的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主要有看电视、与朋友聊天、读书看报、打牌搓麻将等,参加老年大学学习、外出旅游的居少数。
三、满足市区养老服务需求的对策建议
(一)关爱“空巢老人”,重视精神赡养
全社会都要来重视解决“空巢老人”问题,家庭成员要负责,年轻人要多承担体力劳动,给足老人生活费用,抽空常回家看看,多给老人们精神慰藉。社会服务功能要强化,社区要为他们提供面对面、心贴心的服务,要扩大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文体活动,使“空巢老人”空巢不空,独居不孤,欢乐常伴。
继续开展“牵挂你的人是我”龙城志愿者与空巢老人共度元宵佳节活动。市民政局和市老龄办连续两年组织了“牵挂你的人是我”龙城志愿者与空巢老人共度元宵佳节活动。这项活动给老人们送去了关怀和帮助。今后我们将继续开展好这项活动,并在原来的基础上要扩大此项关爱活动的影响,让更多的人来关爱空巢老人。
抓好老年精神关爱示范点建设,推进全市老年精神关爱工作。积极探索老年心理研究,在做好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撰写有质量的调研报告。继续做好常州老年服务中心开展的老年心理咨询服务工作,积极为基层做好示范作用。扎实抓好全国老年精神关爱江苏示范基地常州示范点建设,总结推广钟楼区老年心理关爱示范点心理咨询室和社区心理咨询室试点的经验,努力推进全市老年精神关爱工作。
(二)提高养老金待遇
尽管我市已连续几次上调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但调查显示,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收入偏低,总体生活水平不高。加上近年物价上涨幅度较快,因此,要继续提高老年人的养老金待遇,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基础上,使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
(三)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
要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真正建立面向所有老年人的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要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监督机制,及时评估中介机构服务效能,确保服务落实到位;要对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上门服务制度、服务监督制度、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确定生活服务标准、养老护理标准、服务效果评价标准等各项标准,规范服务项目和内容,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实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逐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四)建立社区助餐点和老人日托所
政府要出资在老年人集中的社区设立老年人助餐点和日托所试点,并对助餐点和日托所的的性质、任务、要求、运行机制等都要有配套政策及相关规定,培训工作人员和招募志愿者,建立后招标按市场化来运作,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助餐点和日托所日常运作予以相应支持,并在试点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满足高龄、独居、纯老家庭的老年群体一日三餐的需求以及生活照料的需求。
(五)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满足老年人入住需求
尽管调查显示,只有11.56%即1166名老年人ZUI愿意选择到养老机构养老,但即使按照这个标准,市内养老机构床位也应达到2.31万张,而目前仅有1.28万张,尚有1.03万余张的缺口。因此,要落实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及外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规划建设不同档次的养老机构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入住需求。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逐步改变目前较高收入人群大量占用公办养老机构资源的现象,在合适的时机,为中低收入老年人群发放养老服务专项补贴,使中低收入老年人能够住得起养老机构。
(六)大力扶持,多形式发展社区家政服务
出台相关政策,培育家政服务业,吸引家政服务的相关企业加盟,同时进一步扩大政府援助服务对象范围,完善送时服务机制和制度,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有偿、低偿和无偿的家政服务。
(七)加快各级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设
加快市、区及基层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设,按照老年人口的分布和不同层次老年人的活动需求,形成档次不同、面积不等、配套事宜的梯次排列格局。增加室内活动场所和室外活动设施,方便老年人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引导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走出家门,融入社区,融入社会,度过幸福的晚年。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物美价廉的旅游线路,开拓老年旅游市场,满足老年人出游需求。积极兴办老年大学、学校,发挥市和各区老年大学的示范带动作用,抓好街道(镇)和社区(村)老年学校建设工作,逐步完善老年教育4级办学网络,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提高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满足老年人的求学需求。
篇19:2024交通事故处理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出生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住址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出生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住址
委托人因乘坐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现在要办理交通事故赔偿的事宜,特委托被委托人______办理。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捺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20:2024年农村垃圾处理社会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随着农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数量在不断的膨胀,大多数村落垃圾随意倾倒在村边,使农村面源污染越来越严重,垃圾的收集处理已成为困扰农村建设的一个棘手问题。现在的农村生活垃圾已不再是简单的麦秸、草灰,如果进行简单的掩埋和焚烧,将会对土地和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所以,不论是政府或农村的人们都面临着一个严重的问题——农村垃圾怎样才能得到有效的处理。调查如下:
一、农村垃圾处理的基本情况。
1、村民自己设置垃圾堆,有各种污染;垃圾按照就近原则处理,村里没有相应的机构去处理垃圾,去维护环境。
2、村附近的可利用垃圾收购站数量少,而且大多数村民也无收购兴趣,无进行整理后出售的动力。当然也有个别村民认识到垃圾处理的重要性,但是政府并没有设立有关垃圾处理的基础设施。我村对于垃圾处理,虽然建立了垃圾池,并且安排了相应的人员来处理垃圾,但是对于垃圾的后期处理却也没有办法,只是倒在村后或是河边。
3、垃圾危害意识和垃圾自分类观念不够,某些地方垃圾遍地.无人处理,自觉性不强,随意焚烧,空气污染严重。由于农民对垃圾的危害认识不足,因此在处理垃圾上就显得极为随意。村里虽然建了垃圾池,但村民总是就近将垃圾倾倒在河里等;有的人对动物尸体等不经任何处理,随意丢弃在河边;村街道也没有垃圾桶,可见从村委那里就没有认识到垃圾污染的严重性,没有给村们一个要保护环境建立一个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思想认识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村们对于垃圾的危害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只是知道垃圾很脏,很臭。但是更为严重的他们并没有都认识到。村委也没有对垃圾的危害方面的知识对村们进行宣传教育。其次是政府对垃圾处理问题的重视还不够,给个村用于处理垃圾的经费还不够。
2、村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使生活垃圾增多。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的生活变好,但是生活垃圾也随之增长。不益腐蚀的“白色污染”也增多了。还有一些不必要的包装产品也走向了农村。
3、垃圾的最终处理问题。村里虽然有相关的垃圾清运安排,但是垃圾运走后,也只是堆放到河边或者是填埋焚烧,这是不够的,它不能解决问题。而且还会带来问题,可能会污染了土地和空气。
三、对农村垃圾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1、广泛宣传,提高思想认识。要加强对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村们的环境保护意识。要进一步广泛宣传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治理污染的紧迫性。
2、要号召村民,尽量减少日常生活垃圾,或是回收利用。并且提倡使用那些能够在短时间内自然风化的塑料“垃圾”,减少“白色污染”。村民也像城市一样,“零包装”。要简化、减少包装、同时也使用可利用、可降解的包装材料。
3、要建立相应的垃圾处理体系,对垃圾做集中处理,不能随意的堆放。而且政府也应该要重视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的重要性,对各村要给予经济上的支持。还要组织一些垃圾处理的专家到农村进行宣传和帮助指导,毕竟村们和村委都没有着方面的专业知识,也没有足够的认识。
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做好垃圾处理都不是政府或是公民单方面就可以做好的。它需要所有的力量都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才会有进展。在次,希望大家不仅从个人做好环保,也要告知身边的人。还有政府也要去支持和鼓励农村的垃圾处理工作的进行。最后,我们所生活的大家庭需要每个家庭成员都来维护他的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