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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2020年村半年调解工作总结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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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调解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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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以来,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为建设平安和谐王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保障有力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明确了乡社会矛盾综合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党委副书记何红英任副组长,具体领导、督促、协调全乡的人民调解工作。乡党委、政府在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确保了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的拨付力度,为全乡的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领导和经费保障基础。

二、制定人民调解工作意见,推动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 为进一步推动我乡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矛盾化解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遏制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信访案件的发生。工作意见对全乡范围内人民调解机构的组织建设、工作机制、教育培训、工作待遇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我乡广大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开展人

民调解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

为加大人民调解在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要作用,构建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我乡还建立健全了排查机制、化解机制、研究机制、培训机制等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推动了我乡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在全乡范围内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四、制定管理办法,加大调处中心管理力度

为构建“大调解”工作平台,提高我乡矛盾纠纷综合排查调处中心工作水平,我乡还制定了乡调处中心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乡调处中心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与信访办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设在信访办;直接面向求助群众,对各类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处理,一体化解决”。

管理办法明确了调处中心承诺制度、值班制度、受理范围、调处方法、工作纪律、案件受理登记制度、调解受理领导审批制度、调解员规则、奖惩措施等。

管理办法要求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应通过“现场调处、庭式调处、听证调处、陪访调处”等方法调解来访群众的矛盾纠纷。

五、积极参与信访案件调处,遏制信访案件高发势头

在及时高效化解日常矛盾纠纷的同时,乡调处中心及各

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还积极参与信访案件的调处工作,成功化解和劝阻群众上访5件(次)8人次,避免上访案件3起4人次,目前还有多起信访案件在调解中心的稳控调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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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调解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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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化解各类信访突出问题,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上访事件的发生,有效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今年以来,我乡认真组织开展了此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通过1个多月以来的努力,摸清了全乡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制定了科学的防范化解措施,明确了责任人,有效化解了部分矛盾纠纷,一些老大难问题疏导化解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通过努力,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为圆满实现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杜绝群众上访案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的目标任务。我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提高认识,增强化解矛盾纠纷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利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的机会,通过以案说法,动员广大干部充分认清当前社会稳定形势,增强化解矛盾纠纷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行动起来,努力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维社会的长治久安。

2、明确职责,强化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乡党委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并明确了具体组织实施人员,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委会及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认真开展排查化解疏导工作,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认真排查,明确当前全乡社会稳定形势。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深入各村民小组走访座谈、听取汇报,了解和掌握了目前全乡各村存在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4、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个击破。对于排查出来的社会矛盾,我乡通过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的方式,逐个进行研究,按照矛盾纠纷化解“五个一”的要求,逐个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制定了化解方案,明确了化解时限,力争通过具体措施的落实,使矛盾纠纷能得到有效化解。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的集中调处工作。排查期间,共排查出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及隐患5件,涉及土地征用、违法建筑等方面。从总体上来看,对于群众反映的这些问题,大部分都是属于合理诉求,少数表现出不合理要求或者要求过高,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人,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深入实地,调查了解情况,研究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组织调解和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加以解决,有力维护了全乡的社会稳定。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几个月以来的集中排查化解,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减少了群众上访案件的发生,确保了社会稳定的目标任务。一些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社会矛盾也摆上了工作日程,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有望在不长的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个别人员调解不及时,对社会稳定工作也造成了一定压力。

二是由于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了一定压力。

四、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有了坚强的领导、有了正确的决策,就有了做好工作的方向。

二是社会稳定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情况不同了,新的矛盾就会不断的产生,所以需要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时时关注,及时加以化解。只有这样,社会的长治久安才能够成为现实。

三是及时排查和预防各种社会矛盾的发生很重要,防止一件矛盾纠纷的发生远比等矛盾纠纷发生后去化解需要的成本要小的多,及时性的优势就在于防患于未然,处理成本小。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这次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听取汇报,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纠纷党委负责人为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部门负责人为职责范围内的直接责任人。狠抓排查化解各项措施落实,认真贯彻“一个矛盾纠纷、一个化解责任人、一个化解班子、一个化解方案、一个化解期限”的工作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化解。

2、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完善公共事件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处置机制,及时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情况信息,努力提高处置能力与水平,并围绕重点工作,加强队伍培训,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把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减到最低限度。

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搞好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做好防范和化解工作,及时化解因涉法涉诉引发的矛盾纠纷。做好本乡内的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不得把本人本单位应处理的问题和矛盾纠纷推向社会,不得把本级应处理的问题和矛盾纠纷推给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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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人民调解员培训个人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培训,个人,全文共 1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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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制度,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23号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根据县局在年初作的详细的安排部署,我乡贯彻执行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现将培训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安排,认真部署,确保培训工作全面开展

我乡党委、政府对切实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高度重视:一是调整、充实、明确乡、村(居)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员;二是落实培训经费;三是各村统一按县司法局拟定的标准制作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印章。培训内容为《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人民调解协议规范文书的制作。

二、加强工作领导,组建高规格师资队伍。

为了做好全乡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经分管领导积极协调由乡政府为调解员培训工作提供经费、场所;我乡组建了一支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授课组。有精通法律业务的律师,又有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岗位多年、对人民调解工作有一定研究的综治办专职主任。通过他们的培训讲授,使人民调解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学到了工作中的基本知识。

三、培训人民调解员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具体化。

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系关社会稳定的大局,搞好上下齐抓共管,部门之间协作配合是新时期人民人民调解建设的客观要求。培训的内容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

四、以个案判决维持人民调解协议为典型,树人民调解员工作信心。

在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授课过程中,授课人员注重把生硬的法律法律条款同当地发生的3余件典型案例有机结合起来讲授,提高了对人民调解员的授课效果。引用人民法院判决支持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法律效力的案例,极大地增强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责任感和工作信心。

五、指导人民调员在调解民间纠纷中对民间纠纷“把关拿脉”。

培训授课人员根据我乡管辖区民间纠纷的状况,总结了常见的5种类型20余个方面纠纷种类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使人民调解员对民间纠纷的受理范围、种类、以及不得受理的案件情形有了全面的了解,在实际的工作中更能有效把了握民间纠纷性质,在受理和调解工作中做到主动、准确、及时、合法。

六、落实培训经费,切实保障培训工作的开展

为抓好培训工作,乡在本次培训中共计投入510元,主要用于培训资料印制、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的吃住行及其他培训费用。培训村级人民调解员18人,乡级人民调解员11人,乡镇领导2人,共计培训31人。在这次全乡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中,共印制了50份内容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资料。发放50册的《普法法律知识读本》到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中。

此次培训使全乡5个行政村18名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得到了普遍的提高,为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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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乡镇国土局年度行政调解工作总结范文_政务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乡村,行政,政务,全文共 6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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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国土年度行政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篇一:乡镇国土局年度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

我局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矛盾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执法、法规股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行政调解室”和“矛盾纠纷调解室”,并配备专人负责,行政调解具体工作由法规股牵头,负责我局行政纠纷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纠纷

(一)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力度 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针对拆迁安置、征地补偿等工作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积极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以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落 “一岗双责”责任制,我局坚持实行领导每日轮流接访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股室限时解决。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股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了我局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大调解”联调力度 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信访督导之间的工作流程。

(三)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建立了“调解”信息平台,实现优势互补。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我局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协调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1至11月份,我局无行政调解案件。 三、严格考核问责 我局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股室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责任股室,将追究相关责任。

篇二:乡镇国土局年度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局围绕服务大局谋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省、市、县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健全和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现将20xx年我局维稳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

认识到位是关键,组织落实是保证,责任到位是基础。为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不动摇,专门成立了农业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马忠强任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农经站,畜牧生产发展股,粮油发展中心,特色产业发展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局办公室等为成员单位,各涉及站股长为责任人组成农业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

责协调及阶段性总结、信息报送工作,制定出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具体意见和工作措施。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创建活动,综治维稳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创建平安单位是一项社会系统工作,只有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综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把这项关系每个公民、家庭、民族切身利益的工作做好。

三、搞好信访接待,认真化解矛盾。

积极做好土地纠纷调处工作,加强农村土地确权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坚持每月录入矛盾纠纷信息、矛盾纠纷整体态势分析及对策建议;维稳信息录入,认真疏理了存在的不稳定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

1、全年共接待办理群众信访案(事)件21起,化解矛盾纠纷42起,印发宣传资料1500份。

2、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有效化解了矛盾,确保了社会安全和谐。

四、应急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认真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应急管理能力,主动应对、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习贯彻落实的浓厚氛围。二是切实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三是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应急预案。

2、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根据我县近年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结合三农工作特点,制定完善了《XX县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应急防治预案》、《XX县突发动物疫病应急预案》、《XX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提高了救灾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和覆盖面。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上报灾情。

3、切实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认真及时的组织开展了全县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壮大农技人员队伍,提高农技人员综合素质,增强农技人员的应急指导能力;今年以来,先后邀请省、市农业专家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6次,有

针对性的培训农技人员和示范户。培训技术指导员100余人次、科技示范户100余人次、发放各类资料500册,打造了一支理念先进、技能优良、作用明显的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为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五、防邪工作

按县委防邪办的文件及会议精神,我局认真传达,并要求职工准时网上收看防邪文艺节目和投票,一年来我局发放宣传资料1000张,且安排专人负责宣传,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在全局营造了人人参与反邪教活动的良好氛围。

六、保密工作

按照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保密局《关于在全县开展保密承诺书签订工作的通知》,农业局高度重视,及时对有关人员传达了文件精神,并签订保密承诺书,认真做好保密承诺工作。 首先,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

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机关工作的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其它相关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密工作,保密重点部门也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同时也明确了各部门的保密职责,使有关部门负责人不仅要做好各项本职工作,还要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 其次,健全制度,完善措施,保密工作得到规范化。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是做好新时期保密工作的重要保障。我局注重保密工作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相关的保密工作制度。先后制订了《保密工作治理规定》、《档案工作人员保密职责》、《计算机保密治理规定》、《文书打印、复印治理规定》、《文件传阅、治理、归档制度》、以及保密审查、失泄密报告制度、秘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传递、回收、注销规定、秘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传递等相关制度。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业安全生产不忽视、宣传力度不够、物质保障没跟上、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需要提高。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制定的工作方案和签订的责任执行,始终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形势,查找薄弱环节,解决重点和难度问题。

2、高度重视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以“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大调解”工作宣传,进一步营造“综合治理人人有责、平安建设人人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坚持“一手抓清理,一手抓防范”,深入开展“xx普法”、“法律赶场”活动,把职工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纳入单位制度化、常态化工作。二是在巩固县级“平安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平安单位、平安机关、平安股室的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月月创平安”、“月月保平安”活动,不断推进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3、加大社会稳定及相关工作的物质保障。做好社会稳定及相关工作要有较好的物质基础作保证。

4、加强工作人员的自身建设。一是深入学习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依法思想素质;二是深入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监督的能力;三是深入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四是加强廉政建设,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害。

篇三:乡镇国土局年度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一年来,乡综治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四区战略"打造名副其实的莲花之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新一轮平安创建为抓手,以政法综治队伍建设为保障,不断完善“360"服务机制,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全力推进政法综治工作,为顺利实现全乡“"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完善奖惩机制,激发基层活力

乡党委、政府立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确保全乡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以“创建平安"活动为载体,实施了“组织、制度、责任制、落实、督查、典型示范”六个保障机制,乡党委定期听取乡综治办、乡信访办、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工作汇报,对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矛盾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专人,限期解决,并将处办情况作为年终乡村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今年年初在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工作会议上,与各综合治理责任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同时对上年度综治工作先进村、优秀治安中心户长进行了表彰奖励。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干群素质

一是开展创建“平安”宣传活动。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安排,我们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大力开展创建“平安"的宣传活动。在今年三月份创建“平安"宣传活动中,乡村两级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办板报,张贴标语,广播喊话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政法综治工作氛围。二是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今年在乡集镇中心区,悬挂反邪教警示挂图,向来往群众散发“平安"、治安安全防范、反邪教警示教育、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资料。

三、创新社会管理,抓好安全防范

按照县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大力开展治安防范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加强农村治安防范工作,不断提高全乡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一是加强综治网络建设。每月对全乡8个村级综治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月召开一次“三员合一"工作会,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意见以及他们调解处理情况,分析其原因。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求村党支部及时予以调整。另外,投入资金近40万元,在全市率先成立和谐平安联创中心,把基层行政资源整合起来,形成抓综治、保平安的合力。乡和谐平安联创中心是在县综治委的精心指导和乡党委、政府领导下,设立的一个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为一体的工作平台,下设“一心六室",即矛盾调处中心、综治办公室、维稳办公室、司法所办公室、诉求表达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三调联动办公室。同时,公安、国土、计生、安全、民政、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联合参与“联创中心’’的工作。“联创中心’’主任由乡党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主任由乡派出所所长、乡维稳信息督查员兼任。自乡和谐平安联创中心成立以来,各种矛盾发现及时,调处有力,深受群众的好评,乡和谐平安联创中心率先达到一级乡所标准,先后接受了舒晓琴、周萌、张传发、刘和平、彭艳萍、周敏等省市领导同志的视察,并得到了一致肯定。

二是推行“360"便民服务工作法。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创新社会管理,切实提高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乡摸索出一套“360"工作法。今年以来,我乡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契机,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机制,在全乡范围内积极推行360便民服务工作机制,通过“定点服务、上门服务、网络服务"三种服务方式;充分利用“乡、站、队、村、组、员”六位一体服务体系;实现与群众“零距离’’贴心微笑服务。组建8个工作组,在全乡开展“进百家门,察百家情,解百家忧,助百家富,求百条计"活动,党员干部进村入户走访群众,做到“每组必到、每户必访”,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摸清农户所思所想,掌握矛盾纠纷源头。并要求驻村干部每周到各自联系的村走访不少于2天,根据走访情况建立民情档案,详细记录

走访的时间,走访对象,农户家的基本情况,以及农户反映的问题,相关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对村情概况、村党员干部组织结构、困难程度及村民收入来源、村务公开、社会事业发展等基本情况归档成册。对重大事项和涉及村干部的意见建议、利益诉求以及各村重点人员、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掌握,单独建档。各单位、各村每月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对当月的夜访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分门别类,逐一进行处理,对于不能由本单位解决的问题,上报乡360便民服务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送交乡联创中心,进入联创中心处置程序。该项活动以来,共收集社情民意600余条,发现社会治安隐患30余起,并将这些隐患及时处理在萌芽装态中;在走访中化解矛盾纠纷19起,帮扶困难群众100多人;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切实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深得广大群众的好评。通过“360’’工作法,使乡村干部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加强了干群感情纽带联系,树立了亲民、为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三是大力推进社会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乡党委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整合各方资源,动员全体乡村干部积极探索社会网格化管理新模式,迅速成立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在工作过程中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网格化管理与进一步推进360便民服务机制相结合;网格化管理与建设“富裕、文明、法治、秀美、幸福”新相结合;网格化管理与百姓评政相结合;网格化管理与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通过三级网格工作人员的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基本实现了“有事找网格、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乡、要事报得上、服务群众零距离”的目标,社会各界反应良好。

乡将全乡8个村69个村民小组,按照“地域相邻,构成相似,规模适度,方便管理”的原则划分成55个三级网格,并将每家每户的房屋照片与网格平面图相对应,增强了基础资料的可靠性和实用性。辖区内设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8个,三级网格55个。由35名乡干部分别担任一、二三级网格长,乡、村、组相关人员134人担任一、二、三级网格管理人员。乡社会网格办公室精心绘制全乡网格图,不同的网格采用不同的颜色,界定网格的四至范围,建立网格档案,做到人进网格,户进网格,房进网格,单位进网格,实行网格内全员,全地域、全服务管理,真正做到信息全掌握,管理无缝隙,服务无遗漏,责任全覆盖。

四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作为重点人员由所在地治保会担负主要帮教责任,派出所包片民警不定期对其进行教育、帮助。现在我乡共有刑释解教人员21名,大部分自谋职业,安分守己,没有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四、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做到汇集、分流办理,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实行领导包案制,对一些重点疑难案件,由乡党委政府班子领导包案,通过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个班子,一抓到底“五个一”工作机制,促使老大难问题及时得到化解。依托乡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和村综治室的工作平台,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着力构建大调解、大信访的工作格局。果断处理矛盾纠纷,做到矛盾纠纷不出组、不出村、不出乡,努力确保整个社会大局稳定和谐平安。今年10月份,经乡、村排查及时发现塘边村部分村民与新农贸市场指挥部因土地补偿,市场管理收费等问题发生纠纷,有发生群体性的事件的苗头。得知情况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连夜安排乡村干部调查情况,了解情况,及时召集农贸市场指挥部工作人员,塘边村干部和部分农户代表召开协调会,达成协议,保证了新农贸市场的正常的运行,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当事双方都对乡政府的处理方式感到满意,使农贸市场老板和村民达到互利双赢,提高了政府的威望。截止到11月底,乡村两级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起,基本上都调处成功。

通过一年的努力和实践,我乡紧紧围绕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的目标,积极探索出了一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政法综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乡为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机制,将继续努力在创新社会管理上做文章,在畅通信访诉求渠道上下功夫,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上动脑筋,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进一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营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好环境,把我乡打造成生产发展、乡风文明、宜居宜业、生态和谐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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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现实情况与对策经验总结[页2]_经验交流材料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材料案例,全文共 1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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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现实情况对策经验总结

(二)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需要进一步恢复和健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原来设置在国有企业的调解组织由于改制而纷纷解体,而新兴私有企业受到成本投入和认识的限制,很少主动建立解调组织,导致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近年来呈逐年下降趋势,90%的调解组织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企事业内部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化解,导致企业职工群体上访事件屡有发生。

(三)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不够。区司法局派驻乡镇(街道)司法所26个,用于司法所的专项编制66个,平均每个乡镇(街道)约2.5个。只有专项编制的2人司法所有12个,占有司法所总数的46%;3人司法所有14个,占54%。大部分司法所长被安排包村包组,负责信访稳定、征地拆迁等多项工作,很难从精力和效果上保证指导管理调解工作。

(四)人民调解经费落实困难,影响了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目前,绝大多数调委会的经费都受制于本村(社区)的经济状况。调解经费区、乡镇经费不足,致使开展工作有一定困难,调解纠纷补贴也仅仅是市上补助且偏低,经费的窘迫影响很多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一是无专职调解人员。各级调解委员会主任均由村社长兼任,不能集中精力开展调解工作;二是普遍缺乏法律政策知识和业务技能,遇到复杂疑难纠纷力不从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调解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力;三是调委会的基础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六)人民调解工作没有形成合力。统计数据表明,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公民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占调解组织每年调解纠纷总量的比例显示了民间纠纷主体、地域、行业之间的深刻变化。这些矛盾纠纷仅仅依靠人民调解员或人民调解组织单枪匹马作战,离开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很难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三、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在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定期分析研究本地本单位的纠纷发生类型和规律,切实加强人民调委会的建设,配齐配强调解工作专职人员,切实解决调解人员的报酬,使调解工作真正起到维护一方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

(二)不断发展企业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加大建设新型调解组织的力度。把巩固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作为基础,将重点放在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的恢复和建设上。对于陷入瘫痪状态的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恢复其功能,使之重新焕发生机;在民营企业,着重宣传调解理念,逐步推广建立调解组织。不断发展新型调解组织,如调解经济、消费、房地产建筑、劳动争议、环境纠纷、医疗纠纷以及交通事故纠纷的调委会等专业化、职业化、行业化、区域性的调解组织,把调解组织渗透到各行各业、社会各个领域,为应调尽调打好组织基础。

(三)充实司法所人员,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力度。一是增加区司法局的编制。在专项编制不足的情况下,区县可挤一部分行政或事业编制,补充到司法所。二是积极争取政法专项编制的支持,使每个司法所达到3人以上,以保证司法所有充足的人员来完成各项职能任务,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四)切实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政策水平。引入竞争机制,拓宽聘任调解员的渠道,配齐配强调解人员。在乡镇、社区推行首席(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乡镇的首席人民调解员由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担任。社区首席人民调解员实行公开选聘、招考。有条件的地方可发挥老同志的作用建立夕阳红调解委员会,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本着分级培训的原则,区乡逐层展开。侧重于常用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调解协议收制度水平,为提高调解成功率奠定基础。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调解员工作实行绩效考核,对绩效好的,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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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调解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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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在街道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我社区调解工作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23件,调处成功23件,调处成功率100%,建立调解卷宗20份,履行率100%。现将我社区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回报如下: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社区调委会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例如“雪莲花”餐馆扰民事件,从前期的居民不满发展到聚集准备上访,短短几天里我社区调委会高度重视,收集民意,协调部门,召开座谈会,沟系,最后协同环保局完善处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较满意。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居民楼到各商业店铺,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为我社区的和谐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邻里、遗产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不定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四、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调解工作人员之间加强经验交流,互相借鉴学习工作中的心得体会;三是总结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五、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提高调委会的工作能力。社区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要领导为骨干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

六、充分调动各楼栋长、老党员的积极性,从居民利益出发,主动调处发现各类纠纷隐患,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建设,维护了社区安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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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调解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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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省、市、县政法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我乡实际,始终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着力发挥“大调解”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力精心构筑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努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大调解”活动中,排查矛盾纠纷45起(其中村25起、乡20起),调处45起,调处率为100%,调处成功率100/%。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整体稳定,有效地保障了我乡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网络,明确职责

今年,我乡着力巩固和整顿了1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调委会都选聘了1名专职调解员,在村(居)民小组建立维护稳定群众自治协会组织,发挥“五老”余热作用,深入排查基层群众中的各种不稳定信息,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从而形成“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党员)群众代表-调解员”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网络。同时,明确了各级组织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严格实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管辖责任制,坚持分工负责和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做到了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重大矛盾纠纷,明确责任主体,实行定领导责任、定单位(部门)责任、定调处时限的工作制度,努力做到纠纷矛盾调处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重大案件有报告,从而有力地保证了“大调解”机制的正常运行。

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每个村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居)、乡乡四级预警网络。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指导村调处中心、村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乡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三、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年初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0名;同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协调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具备了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且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个别村对大调解机制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差距比较明显;二是村调处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资金的投入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影响了大调解工作向更高层次拓展;三是部分社区调解室没有达标,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尚需进一步规范,四是我乡矛盾纠纷面宽量大,“大调解”协调中心配备人员太少,无法全面负担起我乡全面协调工作。

五、明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健全大调解体系。调处服务中心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到位,切实保障大调解各级组织网络管理规范,运行有效。加强组织协调,继续加大对大调解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根据制定的大调解量化考核标准,对大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检查考核,确保大调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按照县局关于加强信息预警机制建设意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信息网络体系,加强纠纷排查工作,提高矛盾纠纷预警能力。三是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在当地发生命案时,司法所要及时了解情况,对属于因民事纠纷引发的命案,要实行责任倒查。四是进一步加强街道居委会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基础建设。规范公示内容,健全基础台帐,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考核奖惩。五是大力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为人公正、办事公道、有群众威望、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好配强调解队伍。加强调解员教育培训和管理,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威信高的高素质调处队伍。积极推行首席调解员制度,坚持调解员持证上岗,努力提高调解质量。

我们将进一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大调解”,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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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调解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30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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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人民调解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的积极作用,人民调解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

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和谐社会”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一年来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各村治保、调解组织,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镇司法所的正确指导下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全镇人民调解基本情况

全镇现有治保委员会11个,成员97人:调解委员会11,成员123人。目前,全镇7个村3个社区一个镇机关都成立了调委会,共有调委成员123人,各个自然村成立了调解小组,每个自然村都有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一年来,我们坚持群众评选的方法,选出的治保、调解人员。绝大多数都能为民办事,为社会和谐、为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而努力开展工作,并能根据群众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治安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治保、调解组织都能充分发挥各种纠纷矛盾排查,为全镇科学、稳定发展把牢了 “第一道防线”,有效的推进了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

二、人民调解工作在全镇的法制、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我镇人民调解工作是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是伴随着农村基层法制建设而逐步发展壮大的。党的xx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后,全镇人民调解组织迅猛发展。目前全镇123名治保调解员,在工作中,共调解纠纷57件,代理非诉讼案件30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4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3件。共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8.9万余元,为推进我镇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表现,是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化身。人民调解员植根基层、贴近群众,平时工作具有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益高的特点,易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独特优势。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过程中,人民调解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及时防止了矛盾纠纷激化。

(二)为农村法制宣传发挥主力军作用。我镇人民调委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农村维稳经济发展,人与自然和谐而努力开展法制宣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常年工作在第一线,成为农村普法工作的主力军。通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的提高了群众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发挥保障作用。长期以来我镇人民调解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正确处理村民、邻里、婆媳之间的矛盾以及婚姻、宅基地、山林土地纠纷等,始终把保持农村稳定作为工作重点,主动配合司法部门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仅20__年就配合调处疑难纠纷21件,其中:婚姻家庭8件;邻里6件;赔偿2件;土地承包3件;房屋宅基地2件;各基层治保调解小组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当前人民调解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呈现新特点。一是由于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据统计,20__年度全镇调处婚姻家庭关系纠纷11件,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农村一些家庭的道德观念遭到破坏,有的甚至引发出家庭暴力犯罪,虐待妇女儿童犯罪等等,致使农村的社会治安、精神文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二是随着旧房改造增多,由此引发的房屋使用、转让、出租等发生一些纠纷。三是村级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

2、由于村级经济基础不断发展,村里修路种树建盖房屋等各项工程越来越多,村干部各种开支也越来越多,因此,少数村干部不注意镇党委政府和法律政策的规定和要求,放松学习,由此也引发了许多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

3、由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需要越来越高,加之新的林权制度改革,人口的发展等等,都可能会引发一些新的社会矛盾,所以,各调解小组、调解人员要经常掌握时时调处重大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

四、对今后人民调解调处矛盾纠纷的对策和建议

1、科学建立农村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针对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排查预警机制。如何开展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要坚持二个原则。一是群众性原则。农村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所以光靠镇村(社区)干部或者司法部门是不能及时有效地捕捉到种

种问题的萌芽,我们必须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二是早发现原则。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爆发的过程,如果我们能够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要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月报告制度,及时把握村内村外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切实当好党委政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和助手。要通过督促抓好预防、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定期分析、应急处置、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切实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多种化解手段并用、三大调解良性互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3、加大教育力度,维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

加强对村民的政策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普法的广度和深度,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在农村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注重普及农民生活,经济发展,政策、法律与、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怎样用法律来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等知识,各村要坚持村务公开,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治理,使干部与群众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持,减少干群之间的矛盾。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的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4、不断强化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

面对新时期农村矛盾纠纷的新特点,要预防和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必须在科学建立预警机制的基础上,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以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为重点,坚持经常性与集中性排查、调处相结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及时、依法做好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调解,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和萌芽状态。工作中要注重从思想上正视矛盾,积极主动抓“苗头”;从全局上把握矛盾,集中力量抓“重头”;从客观上分析矛盾,实事求是抓“源头”;从根本上熟悉矛盾,提高调处矛盾,化解纠纷的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用科学的方法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才能使社会科学发展,这是我们调解工作的目的,也是社会人与人的和谐健康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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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调解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3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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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以来,宜春市工商局积极履行行政调解职能,发挥工商机关的行政调节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了行政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但在开展行政调解的过程中,也存在着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缺乏物质保障,调解机构不够完善,调解结果没有法律效力等问题,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扎实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向前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调解组织机构。今年以来,根据省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市局进一步加强了行政调解的组织领导工作,完善行政调解组织网络。市局在20xx年成立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六个专门工作调解小组的基础上,对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门小组进行了调整,并建立了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各县市区工商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并落实保障措施,配备调解人员,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始终坚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始终坚持深入基层,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为群众排忧解难,当调则调,调裁结合,及时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矛盾。避免和防止了矛盾激化和升级,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一是按照省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和《打造“工商行政调解”工作品牌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行政调解工作“十个一”的工作要求,市局专门印发了《工商行政调解工作规定》《工商行政调解工作程序》等五个文件,进一步细化了行政调解工作一般流程,规范了行政调解的范围和程序,完善了行政调解有关文书格式,对全局行政调解工作要求使用统一的文书文本,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市政府法制办行政调解工作“十个一”要求,建立并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选配了6名政治合格、熟悉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行政调解经验的工作人员专职或兼职从事行政调解工作,在法规科下设专门行政调解室并配备一套行政调解设施,确保有专门的办公场所,经费实报实销,确保行政调解工作的人员、组织、场所、制度和经费“五到位”,没有出现因没有履行职责而上访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在全市工商系统营造了良好的行政调解氛围。三是建立了行政调解报告制度,落实了工作考评,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了综治目标考核内容,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四是加强对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统筹协调,对各县市区行政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要求各地积极出台有关文件,协调法院和司法部门,建立工商行政调解与司法对接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了行政调解宣传教育。一是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以及涉及工商机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调解的良好氛围,二是要求各县市区举办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班,切实加强行政调解队伍素质。如今年6月,铜鼓县工商局举办了行政调解业务骨干培训班,并发放行政调解工作汇编材料,方便调解人员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二、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稳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更上新台阶。

今年,我局行政调解工作虽然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距离省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调解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分布不平衡。从调解类别来看,以消费争议调解居多,合同争议调解、行政许可调解、执法监管调解和行政复议调解很少,20xx年年初至今,共开展行政调解823次,其中消费争议822次,执法监督调解0次,合同争议调解1次,行政许可调解0次,行政复议调解0次,综治信访纠纷0次。从主动参与调解的主体来看,主动申请行政调解的大多数是普通消费者,法人和其它组织很少主动提出调解申请。

(二)行政调解协议法律效力低,群众对其信服力不够。调解结束后,要求制作调解终结书或调解协议。但工商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中没有确定调解终结书或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也可以理解为对双方当事人没有效力。相比法院调解的较强约束力,当事人难免形成调解是多此一举的认识。一旦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则无权请求行政机关或法院强制执行,也不能依据调解协议作判决,当事人反悔后只能就原纠纷重新提起诉讼。

(三)基层工商人员行政调解积极性不高,缺乏制度保障和物质保障。一是行政调解工作缺乏物质保障。虽然有关文件对行政调解工作办案经费有若干规定,但囿于部分单位经费实际,很难保证及时拨付工作经费和兑现工作奖励,有的部门甚至无力拨付相关工作经费。这给工作开展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也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调解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繁琐的事项。需要办案人员具备足够的耐心,对工作中的困难要有足够的认识。同时在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容易受到当事人的误解、甚至辱骂、威胁等,这也使得部分工作人员不愿采取调解方式处理纠纷。三是行政调解工作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如若操作不当,极有可能被当事人起诉。这也使得有些部门和经办人员不愿“掺和”到纠纷当中。四是工商行政调解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工作杂,没有统一的工作指导。五是绝大多数县市区局在与法院建立司法衔接制度的过程中存在较大障碍,部分地方法院要求提供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对与工商部门建立对接制度兴趣不高,导致各县市区工商局的该项工作无法开展。

(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性不强。一是行政调解工作量大且缺乏相应规范指导,一些基层工商行政调解工作人员对调解工作无时限意识,草率从事,执法随意性较大,容易出现工作疏漏。二是部分单位面临纠纷数量增多、纠纷种类日趋繁杂,调解工作的压力不断增大但调解协议法律效力不明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直接影响了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认真按照省局文件和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让平等、自愿、依法履约的法律精神深入人心,使更多的人认识到法律鼓励、提倡和保护双方当事人就各种争议进行调解或自行和解,知道并愿意选择工商部门作为中间人调解合同纠纷,培养公众对工商行政调解的信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引导群众依靠行政调解途径解决争议纠纷。及时总结、推广行政调解工作中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为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法制的和谐社会环境。

二是加强调解人员队伍建设,这是搞好工商行政调解的保障。可以考虑设立专门职位或采取资格考试的方法,挑选有一定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并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来担任调解人,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现有人员的素质,树立调解人员公正、专业、灵活、清廉的良好形象。提高调解人员办案能力。一是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行政调解的紧迫感责任感。二是打牢调解工作人员开展调解工作的素质基础,组织调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丰富工作人员知识结构,提高工作人员办案能力。强化工作人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办案作风。

三是明确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工作中的监督指导作用,加强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行政调解工作目前是由法制牵头,各业务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现状,因此法制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是做好该项工作的关键。由于工商系统开展的行政调解大多集中在消费申诉争议领域,因此今后法制机构应当加强与消保部门的沟通,对简易程序和口头电话调解的案件一并录入台账,对一般程序处理的行政调解案件立卷归档。

四是建立健全保障和奖惩考核机制,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将调解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加大工作的督促力度,兑现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对于在工作中敷衍塞责,不负责任,互相推诿,导致矛盾纠纷久拖不决,久调不解,进行责任倒查,使各单位和人员都能做到尽忠尽责,真正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纠纷、维护稳定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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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调解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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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乡调委会在县局党组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71起,涉及人数420余人,调处371起,调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指导调处复杂疑难纠纷66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9%,履行率10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3月22日至23日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1名;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集中开展了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

20xx年6月30日,是全乡召开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的日子,各村党支部书记都有参加。借此机会,司法所所长谭支坤对参会的村支书记兼各村调委会主任在会后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推介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20xx年12月10日,司法所工作人员廖兆锋会同乡综治办、信访办来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户长家宣传《条例》,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随后又到三道岩、三岔沟、阳坡村委会具体检查指导了各村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建设、档案和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谭支坤又专程来到建始孙家湾煤矿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在现场走访中发现该煤矿一起煤矿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主持了调解,通过现场及时有效的调解,矿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民工晏正成32014元人民币,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四、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新建警司联合庭、“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乡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xx乡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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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调解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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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上半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行政调解工作,把行政调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对农林水职能中存在的隐患和重大矛盾及时排查和处理,切实关心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及时妥善处理群体信访事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现将上半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我局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调解委员会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曾茜任主任,各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具体负责行政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纠纷

(一)明确行政调解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范围确定了行政调解范围:我局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管理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所产生的行政纠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与农林水职能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民事纠纷;上级机关或人民法院指定本机关调解的纠纷、人民调解移送的纠纷;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本机关调解的其他纠纷。

(二)坚持行政调解的原则

坚持自愿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和调解结果;坚持合法性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侵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不做无原则的调和,不片面追求调解率;坚持中立原则。作为行政调解的行政机关,做到了保持中立,不偏向任何一方。

(三)加强行政调解力度

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以建立健全农林水行政执法制度为先,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尽职尽责的服务意识

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科室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我局专门设立了局长接待日,每周二安排一名副局长接待来访群众;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科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我局内解决争议。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我局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无理上访事件的发生。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五)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我局邀请相关责任单位参与协调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无法调节的,提请区领导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解决。

三、严格考核问责

我局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科室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责任科室,将追究相关责任。努力将行政调解事宜尽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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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调解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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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杭州市工商局按照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总体要求,拓展工商职能,大力开展工商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全年共办理行政调解案件33712件,其中消费争议调解 33685 件,合同争议调解13件,行政争议调解14件,调解成功率为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39.68万元。

一、探索调解手段,创新行政争议解决办法。

多年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运用,使得该局在消费争议调解方面积累了较为成熟的工作方法,而相对于消费争议的调解,该局在行政争议、合同争议、商标侵权争议的调解工作中则进展较为缓慢。近年市工商局着力探索运用调解手段解决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调解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该局的主要做法:

一是在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瑕疵的情况下,行政复议机构认真向被申请人解释法律法规、阐明后果,动员被申请人纠正不当行政行为。通过被申请人的主动纠错,取得申请人的谅解,使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化解该起行政争议。如杭州拓成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对临安分局於潜工商所对其举报临安鹏达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侵犯其“建新”注册商标专用权所作出的《举报情况反馈函》不服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在审理过程中,市局、临安分局多次向被申请人解释法律法规、阐明后果,动员被申请人纠正不当行政行为,最后,被申请人主动撤销了原作出的《举报情况反馈函》。

二是在行政复议中引入听证机制。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就事实认定和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时,为详细了解双方争议焦点,通过举行听证,为行政复议当事人提供一个质证、辩论的平台,促使双方消除隔阂,达成谅解。如在办理汤万凤不服拱墅分局封存财物的强制措施案过程中,市工商局决定举行了听证,通过听证使双方充分表达各自的观点,并借助于听证程序向申请人宣传解释相关法律法规,使申请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三是对于可以调解的其他案件,行政复议机构都秉承化解争议、消除矛盾的办案理念,积极居中协调,努力促成双方争议的圆满解决。如申请人李名均对江干分局对其侵犯商标注册权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行政复议案,申请人对案件的定性没有异议,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非法经营额的认定以及所处罚款的额度。对于非法经营额,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提供的票据存在矛盾,按经营额无法计算进行处罚,有事实根据,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并无不当,而申请人认为经营额是可以计算的,只有9885元,处罚明显偏重。鉴于本案实际以及双方的意愿,该局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了调解,最后被申请人考虑申请人重病在身、经济较为困难的实际情况以及案件事实,同意将原罚没款5万元减为2万元,双方达成了了协议,市工商局制作了行政复议调解书。

二、搭建多元衔接机制,努力构建消费争议“大调解”格局。

一是与消费争议先行和解机制衔接。通过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将一部分消费申诉转交企业先行协商处理。目前我市已有180家自行处理消费争议的企业。市工商局加强对自行处理消费争议企业的指导,今年共组织开展了两次企业调解(处理)纠纷工作人员培训,共有120余人参加培训。同时,加强对企业消费维权自律工作的走访和检查力度。截至10月底,全市180家自行处理消费争议企业共受理申诉3426件,占工商12315总申诉量的10.17%,回复及时率达到97.8%,满意率达90%。

二是与仲裁调解机制衔接。在日常监管中,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签订消费合同时订立仲裁条款,或在发生消费争议后达成仲裁协议。在杭州市仲裁委员会支持下,在下城分局设立了消费仲裁庭,并在工商调解人员中发展兼职仲裁员,实现裁调有效对接,成立至今,下城消费仲裁庭运作良好。

三是在大型商场超市、景区(点)商店等大力推行“无理由退货制度”。目前,全市已有近400家经营单位实行无理由退货服务事项,已为消费者办理无障碍退货2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0余万元。

三、行政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商机关行政调解制度不完善。虽然法律法规规定工商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商标侵权、广告、合同、消费等民事纠纷,但有关行政调解的机构、管辖、程序、时限、效力等方面缺乏具体规定,可操作性不强。

二是行政调解组织机构和行政调解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该局的行政调解主要是消费争议调解,多年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运用,使得该局在消费争议调解方面积累了较为成熟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而行政争议、合同争议、商标侵权争议的调解工作则始终未能有很大的突破,究其原因,行政调解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规则、行政调解人员队伍建设不够完善是不容回避的主因。

三是行政调解出现错误的救济途径和赔偿等后续问题亟待进一步研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在强调对行政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的同时,要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岗位责任,防止因职责不清、责任不明而造成职能缺位、错位现象。

二是夯实工作基础。降低受理门槛,简化工作程序,营造工商部门善于调解、人民群众愿意调解的工作氛围。切实加强基层工商部门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

三是加强行政调解人员队伍建设。充实基层调解人员队伍,加强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培训民法、消法、商标法、合同法、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高调解员调解技能。

四是完善调解制度。制定完善受理标准、工作流程、调解纪律等一系列调解规章制度,及时做好调解登记台帐以及报表统计报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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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调解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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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乡党委、zf高度重视大调解工作,坚持“大调解、大服务、大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构建党委、zf统一领导,政法综治机构综合协调,司法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大调解组织网络,有力地维护了全乡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全乡无因民间纠纷引发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案件发生,有效地维护了全镇的稳定。现将我乡大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到位

针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新问题、新特点,乡党委、zf非常重视,建立了党委、zf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调处中心具体负责,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工作体系。授予调处中心矛盾纠纷调处调度、调处督办、责任追究三大职权,对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确保了调处中心有责有权,大调解的参与主体更为广泛,人员组成更加科学。

二、网络健全、机制完善

一是在组织网络上,全乡构建了镇调处中心、村调处委员会、村民调解小组和调解信息员的大调解工作网络。目前全乡8个村都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专职调解员10名,义务调解员21名,信息员32名。二是在工作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了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职责,先后制定了接访受理登记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社会矛盾纠纷移送和归口管理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等多项制度。三是在对接机制上,强化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面的密切合作,实现了调处中心与派出所、法院等职能部门的优势互补。

三、整合力量、分工合作。

在纵向上,由乡、村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尤其是在重点时期,调解组织对辖区的重点人员和重要地段,做到逐级负责,层层摸排,达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总要求。调处中心通过每月的工作例会对排查结果进行分类汇总、梳理分类,对有倾向性的矛盾纠纷隐患做好处置预案,指派专人超前主动介入,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

在横向上,通过实行统一受理、分工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工作原则,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受,以群众满意为服务宗旨,充分整合各种调解资源,改进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基本实现了由一人打锣向众人敲鼓的转变,大大提高了对复杂矛盾纠纷的快速反应和化解能力。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大调解工作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乡成立了大调解协调中心,落实了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大调解工作,配备了工作人员,但多数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时间、精力难以保障。

二是调解员队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调解队伍不够稳定,结构不够理想,素质参差不齐。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大调解组织调解工作台帐制度,督促各村、单位部门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结合大接访实行包案制度,限时限地限人调解。建立大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和台帐,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二是抓好稳定风险评估、集中排查化解、衔接联动配合,从源头上减少稳定隐患和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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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调解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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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规范行政调解行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预防和化解争议纠纷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根据溧政办发【20xx】29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行政调解工作有序推进。现就行政调解工作汇报如下:

一、行政调解工作情况。

(一)、健全组织网络,完善行政调解机制。

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为副组长,各行政职能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司法所长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政调解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在全镇各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明确专人为行政调解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复杂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汇总、反馈工作。同时落实了工作经费,解决调解场所,配备办公设施,公布调解人员名单,受理电话和相关调解方式。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了行政调解制度,如:统计报告制度、公开执行制度、信息宣传制度、重大矛盾纠纷快报制度、责任考核制度,重点突出了责任考核制度,将工作绩效和年终考核、晋级、晋升挂钩。

(三)、精心组织协调,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一是抓好行政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20xx年来共开展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200多人次,使调解员严格按《溧水县行政调解工作实施细则》规范调处矛盾纠纷。二是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20xx年来,共组织矛盾纠纷排查36次,排查出矛盾隐患16起。三是狠抓矛盾纠纷的化解。20xx年司法调解衔接化解纠纷5起,再如:优德尔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职工的劳动争议纠纷等,与人民调解衔接矛盾纠纷36起,如:田友萍计生医疗事故赔偿纠纷、陈小云医患纠纷处理等。20xx年我镇共受理行政矛盾纠纷71起,调处成功69起,调处成功率达97.3%。20xx年受理行政矛盾纠纷24起,调处成功23起,成功率95.8%。

二、行政调解工作的特色亮点。

(一)、调解资源整合作用发挥优。在各种调解机制衔接上下功夫,发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联调作用,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使社会矛盾得以迅速化解。

(二)、提高调解素质方法作用佳。加强调解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案例剖析会、法院观摩庭等形式,有效地发挥人员的作用,促进了行政调解的成功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行政调解培训工作,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

行政调解队伍的工作能力,决定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效率,因此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应采用定期与不定期集中培训为主,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为补充的方式来开展业务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重点培训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如:房屋土地征收、社会保障、治安管理、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争议等相关知识和内容。

(二)、加大对行政调解的投入,保障行政调解工作有序开展。

为切实做好行政调解工作,不断加大对行政调解组织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调解队伍健全。加大对工作场所的改造,做到设施完备齐全。同时加大对工作经费的投入,保证行政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三)、积极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充分发挥联动调解机制作用。

我镇将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开展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夯实行政调解基础,扩大行政调解范围,加大多调对接力度,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作用,提高行政调解工作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行政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难点。

(一)、工作程序规范性不够。工作中的难点较多,最主要的是调解程序规范性不够,应对调解员加强程序规范性学习。

(二)、调解衔接工作仍然困难。目前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制不够完善,在行政部门调解过程中,缺乏时效性,因此,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交流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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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调解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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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达州市人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调解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达市府法〔20xx〕61号)文件要求,我办认真对照检查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情况及案件分析

(一)案件统计情况

截止今年11月中旬,全县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件,受理24件,不予受理2件;申请人为公民的21件,法人的3件;申请复议事件中,行政处罚6件,行政确认3件,行政不作为13件,驳回申请、不属受案范围的2件。从案件审理情况看,维持1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2件,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为2件,被申请人改变行政行为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的15件,未审结2件。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县政府为诉讼被告的1件,县法院依法维持了行政机关处罚决定和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所有审结的复议案件没有一件被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

(二)案件分析

行政处罚类、行政不作为类复议案件仍是绝对多数,办理此类案件,是行政复议的工作重点。从案件审理结果看,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期间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数量较多,这与复议机构在办案中加强了协调工作有关,一些本应撤销或变更的案件,经过协调,申请人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后撤回申请。

二、《达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截止20xx年11月中旬,20xx年开江县人民法院共受理9件行政案件。其中以县政府为被告的2件,以县政府和县公安局为共同被告的1件,以林业局为被告的1件,以县社保局为被告的1件,以县运管所为被告的2件,以县民政局为被告的1件,以县住建局为被告的1件。在具体应诉过程中,县政府和涉及的相关部门均严格依照《行政诉讼法》和《达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相关规定,委托了相应的人员出庭应诉。

三、《达州市行政机关办理司法建议和行政复议建议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认真组织学习该项规定,帮助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应诉和对法院司法建议的回复。20xx年开江县人民法院共受理9件行政案件,县法院没有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复议工作中,我办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的形式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截止20xx年11月中旬共受理26件行政复议案件,以行政复议意见书形式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改进工作意见的有4件。行政执法机关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后,认真按照意见书的要求将改进工作的情况及时回复我办。

四、重大复议决定备案情况

《达州市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范围,我办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按照该《通知》要求,审查每一个行政复议决定是否报送备案。截止今年11月,我县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没有属于备案范围的重大复议决定。

五、《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办法》和《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内容和标准》的学习和具体实施情况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专门对《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办法》和《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内容和标准》两个文件进行了学习,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对已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其卷宗材料切实按照文件规定整理归档,没有违反《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情况。

六、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调解制度建设。根据县乡政府和各级部门人事调整的实际,及时调整了行政调解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完善了行政调解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等制度,健全了全县行政调解网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流程,确保了行政调解工作合法、规范、有序。

(二)畅通调解渠道,依法开展调解。近年来,坚持三大调解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流程。

(三)行政调解案件统计情况。截止今年11月,在我办的指导下,全县各级各类行政机关矛盾纠纷352件,调解结案287件,其中行政纠纷110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242件,调解结案287件,调解率达89%。我办牵头调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及全局的矛盾纠纷52件,其中行政纠纷32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20件,调解结案43件,调解成功率88%。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工作。乡镇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特别少,说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工作,增强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更多地选择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水平。一方面结合实际,加强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建设,促进全县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另一方面,加强对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办案水平和准确运用法律的能力,更好的适应行政复议工作的要求。

(三)窗体顶端

(三)认真学习《行政诉讼法》,提高政府及部门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能力。为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能力,各部门及执法人员要自觉主动地学习、研究《行政诉讼法》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不断学习,认真研究、探讨,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当前,社会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治安管理、土地管理等争议案件,因其涉及当事人的直接利益,争议大,法律关系复杂等原因,稍有不慎极易引起事件,激化社会矛盾。因此,行政执法机关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政府要充分发挥行政协调的功能,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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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调解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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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如何充分发挥镇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中主力军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方案。本年度为了将此项工作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本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明确六个目标

围绕和-谐建设新农村,努力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六方面具体目标:在构建和完善大调解工作网络上见新成效;在建立健全和规范大调解工作制度上见成效;在建立和健全大调解联动机制上见新成效;在创新调解的方式、方法和保障见新成效;在不断拓展大调解工作领域上见成效;在提高调解队伍素质上见新成效,规划方案《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方案》。 牢牢抓住综治中心工作平台,把人民调解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新成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完善工作机制

完善基层网络,年初开始全面摸底后,目前全镇已建立各类调委会共19个,调解工作人员共290人。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级调处、重大事件预警、特别防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反愧考核考评以及监督等机制,在上报区司法局的同时,也及时通报区政法委、信访局,真正把人民调解工作的功能作用发挥出来。

三、加强业务培训

今年我镇安排对所辖农村社区的调解人员和负责人进行为期三天的业务培训,通过业务素质的提高极大地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的权威性,也使人民调解工作获得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同。

四、总结推广经验建立情况分析反馈机制,分析民事纠纷出现的新情况、人民调解出现的新问题、排查调处遇到的新困难,及时研究措施,加强人民调解实际工作的指导,在工作中总结经验,用经验指导工作,用经验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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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调解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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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及时化解和消除不安全、不稳定、不文明的因素,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根据县教育局有关全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因地制宜的开展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

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二】制定了目标任务

坚决防范发生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有效调解校园内各类社会矛盾,防止各类校园矛盾纠纷演变为群体性事件或刑事犯罪案件,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三】制定了工作要求

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坚持把“事要解决”作为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的重中之重坚持力量下沉,有效疏通民意渠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那么,强化不稳定因素排查,有效化解矛盾事件。坚持法要管用,有效解决缠访事件。坚持活动结束后机构不散、人员不散、工作不停,有效确保有关人员满意。坚持信息畅通和及时报送,努力创造和谐、稳定、安全的校园环境。

【四】确定了工作主题

“尽职尽责,热情服务”,变上访为下访,主动热情服务群众、家长,力争把各类涉教矛盾纠纷化解在校内,确保“小事不出校、大事不出镇、疑难事不出县”

【五】确定了工作原那么

坚持责任明确、统筹兼顾原那么;坚持求同存异、妥善解决原那么;坚持事要解决、法要管用、矛盾化解、群众满意原那么;坚持有话就说、有怨就诉有难就解、有事就办的原那么。

六、工作措施

一是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与重建成果巩固提升相结合。积极宣传教育灾害重建成果,引导全校师生对灾后教育成果的正确认识,将因灾后学校各类矛盾纠纷转化到管理好、使用好、巩固好教育灾后重建成果的行动上来。

二是将社会矛盾与环境卫生大整治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将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出现主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等矛盾纠纷理顺、分清,着力解决,不断完善。

三是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与感恩相结合,继续深化校园感恩教育系列活动,深化“小手牵大手”活动内涵,让师生、家长在活动中受到教育,逐渐将各种怨气、矛盾纠纷转化到知恩于心,感恩于行上来。

四是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与环境净化相结合。全面摸排校园内可能仇视危害社会的重点人员、执意上访人员、“法、轮功”、“门徒会”等__组织人员、“仇日情绪严重”人员,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五是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与挂包帮活动相结合。对学校内疏离出的问题矛盾,实行校领导包教师、教师包学生机制,形成做到每个问题〔矛盾〕有人管、有人参与、有人解决、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七、工作成效及经验

本阶段,通过漩口小学“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努力工作,学校没有出现大的纠纷和矛盾,分析其中的工作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平时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思想教育,包括感恩教育、法制教育、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

2、强调理性爱国,正确对待“中日”关系。

3、加强对各类不和谐事件的防控工作,努力将其化解在萌芽状态。

4、加强学校与社区、家长、派出所等的沟通协调,共同力保学校平安和谐。

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学校应将“小手牵大手”活动持久深入的开展下去,让学校积极、正确的教育影响周边地区,为创设“和谐漩口”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九、下阶段工作打算

1、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加强对各类矛盾事件的预防,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教育,正确理性对待“涉日”问题。

3、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学校的宣传作用,深化“小手牵大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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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乡镇大调解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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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我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大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xx年,我乡全面贯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网络,集中力量,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我乡的又快又好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调解民事纠纷为重点,“大调解”工作发挥出了合力,一大批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面广的矛盾纠纷得以及时成功化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今年以来的工作成绩

今年,我乡继续加大在对调解组织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使全乡化解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我乡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乡调中心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基层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

一是落实督导机制。对发现的情况较复杂、牵涉面较广的疑难纠纷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加强未结案件的回访跟踪,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性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五定”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截止目前,南宝乡、村级调委会共排查各类民事纠纷24件,调处24件,成功调处24件,调解成功率为100%。

3、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结合我乡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上墙公示牌的规格、标准,落实了调委会的“五有、六统一”。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进一步完善预防机制,严格落实例会制度、调处责任制、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今年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调解理论水平新发展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作风硬的调解队伍,是有效开展调解工作的保障。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积极畅通对“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及早谋划有关信息。不断整合资源。

3、加强工作调研,提升调解理论水平。积极深入基层、深入村民,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数据统计,量化分析,把握矛盾纠纷问题的根源,提出建设性工作意见。通过工作实践,我们深刻地认识到:通过每次纠纷调解过程,其实也是在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的过程。但也只是调解工作治“标”,而调解工作要治“本”,只有通过抓好对村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村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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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调解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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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朝阳社区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会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社区上半年组织各类居民法律知识学习班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受益多人。每逢过节时,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挨户向居民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员旧缜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悫过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我们掌握了调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权,提高了矛盾纠纷调解的成功率。橄半年年共排查矛盾纠菲穑调解率,成功率达。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区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为进上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朝阳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社区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个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次,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上半年朝阳社区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通畅,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补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社区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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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调解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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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在磐安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我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我镇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作法: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全和完善镇、村、自然村调解员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镇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目前,全镇34个村全部成立调委会,107个自然村全部成立调解小组,每个自然村建立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全镇、村二级调委会共调整充实专、兼职调解员45人,全镇已形成三级调解组织,其中34个调委会中已有17个调委会达到规范化标准,达标率为50%;二是成立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的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今年一季度,经过全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镇共排查矛盾纠纷案件37起,其中行政调解1件,司法调解1件,人民调解35件。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机制,确保要害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镇各基层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起,成功调处25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各村、部门从抓早、抓孝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劝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猜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都能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具体记入档案。3、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制,严格按照属地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信息员或村民小组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镇调委会及时调处;跨镇、跨行业重大纠纷由县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协调调处。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乡镇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各村每季度、镇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6、报告机制。各村每月向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月报表),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乡镇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二日内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报告。7、培训机制。定期对乡村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镇综治办负责每年对各村调委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乡镇对村调委会成员每年不少于两次业务培训。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定并下发了《**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及《**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评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镇综治、纪委、组织、等部门核实后,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当前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及今后对策

(一)、当前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单位的领导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熟悉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有些单位在人事变动中,没有很好地实现工作衔接和工作过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2、人民调解的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目前全镇34个调委会中仍有相当部分调委会尚未达到规范化标准,半数调解委员会的基本办公用房只有1间,甚至没有办公用房,无法达到规范化调委会要求的最低标准。还有人民调解经费没有地方落实,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3、矛盾纠纷呈现新特点。一是由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据统计,20xx年度全镇调处婚姻家庭关系纠纷11件,20xx年度全镇调处婚姻家庭关系纠纷32件,纠纷的增多,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也使农村一些家庭的伦理道德遭到破坏,有的甚至引发出家庭暴-力犯罪,虐-待妇女犯罪等等,致使农村的社会治安中精神文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二是随着旧房改造增多,由此引发的房屋的使用、转让、出租等过程中也发生一些纠纷。据统计,20xx年度全镇调处房屋宅基地纠纷13件,20xx年度全镇调处房屋宅基地纠纷41件。三是村级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由于村级经济实力的增强,村里修路种树建厂房等建设工程越来越多,村干部各种开支也越来越多,权力也越来越大,因此,少数村干部有以权谋私的现象,经常引发许多新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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