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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实用35篇 施工合同精品20篇

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老外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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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土木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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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就是20__年最新的亮化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鉴定本合同: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亮化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道路亮化工程所包括的一切事项(如埋管、穿线、土方开挖、回填、调试及售后服务等等)。

5、设计规格、型号、数量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期限

施工工期:_________________按发包方指定日期施工。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1、工程价款在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付20万元,余款90天后一周内付清,如因甲方资金紧张,不能如期付清欠款,则按当期货款每月2%支付给乙方利息。

2、本工程结算方式

①采用包工包料,总价包干。

②如有变更,增减工程量价格以附件清单价格为准。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合同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即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说明文件及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在施工前提供原材料检测报告、产品说明、出厂合格证及现场见证取样报告,在验收前提供所有交工验收相关的技术资料及竣工图纸给甲方,方能验收并办理结算。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期,保修期满后,乙方通过书面申请甲方复查,由甲方通知有关单位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甲方管理。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图纸如发生变更,经甲乙双发协商增减造价解决。

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权利和职责

①根据亮化施工要求,做好“三通”,做好施工道路顺畅、通电、通水。

②合同签订3天内,由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一套。

③甲方派驻的监督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乙方进行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及其他必要的签证。

④组织对工程的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理竣工结算工作。

2、乙方

①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如工程量修改签证应及时送甲方及有关部门。

②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售后服务。

③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④办理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

1、因产品本身质量及施工、安装导致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按甲方规定时间交付正常使用。

3、本工程亮化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_安全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负全责。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__售后服务

LED灯头、灯杆3年内保修,控制系统3年内保修。定期回访,及时服务。质量问题在七个工作日内更换、修复,保证用户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①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缮或返工。

②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①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②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___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_________________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的特殊条款。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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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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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责任人:

按照《_____》的规定,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项目的道路照明安装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程造价:

6、工程工期:

(1)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暂定为______天。

(2)施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无法施工,则工期顺延。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给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保证施工段内的场地、通道平整畅通。

2、甲方应在乙方通知验收后三日内组织验收。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责任

1、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标准,负担施工任务。

2、负责协调电业局,办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相关资料转移及手续的办理。

3、在施工前,由乙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协调电业局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乙方应保证组织工作的工人具备相应资质,并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不得酒后作业。

第四条、施工条件

1、做好施工前的线路测量定位,并进行复测;

2、基坑的回填夯实,要求夯实程度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80%及以上。

第五条、关于工期的提前与延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完成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将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中的有关规定验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检时,乙方应予办理复检。若复检合格,甲方承担复检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复检不合格,其复检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任何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因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协调电业局及相关部门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七条、保修期

工程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______年。在保修期内出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保修。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使用甲方负责。

第八条、工程价款与结算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甲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款的95%。剩余5%作为工程的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一月内付清质保金。

3、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如不发生维修情况,由甲方返还乙方。

第九条、安全条款

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10KV电力电缆埋地方式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及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3、若是第三人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第三人追究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城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2、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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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盐城市工程施工合同书发包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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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承建的模板单项工程,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八日,由甲方发包给乙方采用包工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原则,根据本工程的情况,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按益施工图纸中基础分部±0.000以下所有模板工程项目与设计变更单的所有工作内容。

二、承包造价:_________________以模板与砼接触面积计算工程量,包括所有制、安、拆、运及现场文明施工中的工作内容,并承担所有预埋铁件拉墙筋的安装,每平方米9.00元(该承包单价已含乙方管理费、各类补贴费用及制安模板所用的铁丝、铁钉在内)。

三、组织领导: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动、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政治素质及身体、技术素质,严禁使用童工、女工。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经批准进场的工人须持有效证件。进场时,每人交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并附花名册一式二份。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人员,以保证本组技术实力和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制度及宿舍、伙房纪律。

4)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商妥并正式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不得单方撤离施工队伍,否则,因此而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停顿、延误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单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冻结乙方的承包工程款。

四、双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提供乙方进场人员的生活住宿条件,负责申报临时户口。

2)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3)提供施工必要的机械设备,负责机械的一次性调试运转(以后由乙方负责),小型工具由乙方自备。

4)保证材料供应(材料运至现场50米内,但不提供塔吊运输),如确因种种原因供应不足时,甲方应及时安排其它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配。工地现场计时工每工日25.00元。

2、乙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遵守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建设、临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严格本班组自身的安全生产教育。每个工人入场时,都必须认真学习、遵守执行经理部制订的《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附后)等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责任。

3)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建设、监理单位、甲方及其他班组间的关系。必须要求每一个工人遵守纪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责任。

4)绝对服从甲方的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必须在操作作业现场,未经经理同意不准离开工地。应保证足够的施工力量,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负责组织工人进退场,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5)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配合比合下料,、不造成人为的浪费。收工前要把剩余的材料清理并尽量回收,做到工完场清,不准从楼层上往下倒建筑垃圾。

6)爱惜甲方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承担本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的维护与保管。违章操作致使机械设备和工具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及由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严格履行材物领(借)用手续,工完退回。

7)模板制、安必须保证几何尺寸准确和牢固,不准出现下垂、胀模、漏浆等现象。每次浇捣砼梁、板、柱的时候,必须派专人跟班,以保证质量。如砼胀模超过允许偏差值,乙方应在拆模后立即负责凿平。在安装及拆模后,应及时将板面及楼面的垃圾、材料清理干净,避免影响下道工序的施工。工程完成后,必须把所有木工用料堆回指定位置。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各项规定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逐项予以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在结算款中一次扣除,情节严重者则予清除离畅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建设、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如果由于设计和管理指挥原因造成损失,所有经济全部由甲方负责;由于操作者盲目蛮干、图速度、不按规范规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工期:_________________

根据项目经理部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的时间、期限,保证按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七、付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

1)为保持施工生产的稳定、连续性,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施工进度支付给100%的工款,基础工程完工且验收通过后,十天内结算并付清所有工款。若乙方中途因不能保证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及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而退场,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承包余款,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结算程序:_________________每月底结算当月1-30日(31日)的工作量,乙方根据主管工长签证的分项工程验收单、现场质检证质量等级、下道工序工长签字接收,经项目经理审核,报公司预算部结算核定,总经理签字同意后,财务部在下月十五日左右予以支付。

八、其它:_________________

1)由甲方违章指挥或强命工人违章操作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造成终身致残的,视程度予以赔偿,但最高幅度赔偿为一次性五万元封顶。

2)由于他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由肇事者负责。甲方负责追查伤者费用暂由甲方支付。

3)凡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和工地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伤害,其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4)伤者费用在200元以内,不管何种原因均由乙方自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甲方对以上各条款负有解释权。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款时失效。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模板工程承包班组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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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室内设计装饰施工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工程,全文共 3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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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

联系(通信)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①____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____手机: 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

联系(通信)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①____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____手机: 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装修工程施工特点,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

3、户型: _____室____厅____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承包:

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③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施工内容:(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施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合同付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

合同款包干□。

8、支付方式:水电材料到场验收后,甲方支付10%工程款_____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20%工程款_________元;泥工工程验收后,甲方支付40%工程款_________元;木工工程验收后支付25%工程款_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5%的尾款_________元。

二、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予以减免□)。

三、 甲方工作

1、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出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鉴字认可。

3、开工前尾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家内家具、陈设,和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尾原则。

4、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7、组织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 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造成的 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自负。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和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共同进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五、 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乙双方共同委托_______________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甲方付监理费_____%,乙方支付_____%□;甲方单独与监理公司订立家装工程监理合同,由甲方支付监理费□。

六、工期

1、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补偿乙方误工费。

3、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七、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装修工程变更单);

2、无敌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 ,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为质量评定的 最低标准;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及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4、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过程种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 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但不再承担工期。

5、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保修期为貳年。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和煤气表管,采暖、给 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 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再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和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设计费按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支付)。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当地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_____种方式解决:①仲裁委员会仲裁;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十三、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合同无效。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①附件1:补充协议;

②附件2: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说明;

③附件3:工程报价单;

④附件4:设计(施工)变更单;

⑤附件5:材料清单(含甲方供料和乙方供料);

⑥附件6:工程结算单;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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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修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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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修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中心办公楼地板、天花板修缮工程

2、 工程地点:

3、 资金来源:乙方自筹资金

二、 工程承包范围

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性承包。

2、 工程范围:

三、 质量标准

本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良好。地板砖:121.88 m2

四、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

五、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8月21日

竣工日期:20xx年8月28日

六、 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完成合同约定之全部过程内容并经验收合格,且提供符合规范要求发票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全部工程款,即----------

七、 违约责任

1、工程延误: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日期内完成工程任务,按预期之日算每日赔偿合同总价3%;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支付人工工资,予以补偿。

2、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不合符要求,除无条件进行维修更换外,应当违约承担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规,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包括民事、行政、刑事等全部责任。

八、 工程验收

1、本工程施工全部竣工后,由甲方代表及监理人员、有关设计人员进行验收。

2、不符合涉及有关规范时,不许限期整改。

九、 责任范围

1、乙方对施工质量负责,凡因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保修期为三年)

2、乙方负责施工期间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在施工中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其责任和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 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时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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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乡村,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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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地点: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内容

四、合同价款

五、 付款方式

六、总工期要求 个工作日。

七、甲方责任1.甲方在通知乙方进场时,施工场地应具备三通一平等开工条件。

2.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已完工程损失和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内施工完毕,并符合验收要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解决至合格,延误期每日罚款 元。

九、工程质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应按照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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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室外高低压配电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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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项 目 编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X一户一表变配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资金来源:

4、工程内容:__

5、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南宁供电局审核、备案通过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承包人严格按照南宁供电局审核、备案通过的施工图及供电方案协议进行施工,并办理相关的供电审批手续。按照国家、省市及工程所在地有关电力施工规范、工程质量标准和本合同约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装配置配电房内的照明、插座、防鼠(小动物)、防虫、消防、防潮、通(排)风、接地系统等装置及附件;全部电气设备的调试、验收;操作工具及告示牌、结线系统牌的配置;配电工程相应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设备基础);供电系统的设计、报批、审核、采购、施工、检测、试验、调试、验收、开通正式电等一切费用);

2根据承包方与工程所在地供电局所签订的《供用电方案协议》及双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进行永久用电工程的施工并经电力部门和发包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开通永久用电交付发包方使用;

3高低压电缆采购、敷设、所有电气设备(变压器,母线,高、低压柜等)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其相应电气连接等工作;

4(包括但不限于电房砌体、电缆通道、设备基础、内装、门窗、排风、照明、接地等机电工程)。电房建设需满足当地供电部门验收规范并通验收;

5户表工程:低压配电柜出线至各楼栋表柜,含分接箱、表柜、电缆、竖井桥架、接地、集中抄系统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

6所有住宅区电缆分接箱及计量表箱的设备基础制作工程;

7所有桥架、管网接口处的封堵工程;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南宁供电局及相关行业验收的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增值税率为10%;

2.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包干(含税)。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南宁市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广西立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社会信用代码 社会信用代码:Q

地 址: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荣光南路2-D1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530219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工行良庆支行 

账 号: 账 号: 2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0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2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一户一表规模说明:危旧房改造项目1栋32层楼,共180户住宅用电户,现新装干式变压器(1*800)kVA一户一表配变,本项目的用电负荷按三级考虑,低压出线采用电缆敷设,沿每个单元竖井敷设至表箱,居民采用一户一表计量方式,并通过低压远程集中抄表系统上传到南宁供电局,电气节能措施:采用低损耗变压器,采用节能灯具,变压器中性点采用直接接地方式,低压系统采用“TN-S”接地方式,要求所有设备外壳应与地网可靠连接,接地网电阻要求不大于4欧。

变压器工程规模说明:(1)变压器:本期安装1台干式变压器(SCB11型,d,yn11连接),容量为1X800kVA,电压变比为10.5±2X2.5%/0.4kv;(2)10kV配电装置:新建1号户外开闭所(5单元)1座,新建1号户内开闭所(5单元)1座;高压进线柜1面,高压出线柜1面;(3)0.4kv配电装置:低压进线柜1面,低压补偿柜1面,低压出线柜1面;(4)无功补偿装置:采用混合补偿方式,并接在0.4kv母线上进行集中补偿,补偿后的功率因数达到0.9以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其附件;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南宁供电局审核、备案通过的施工图及图纸会审记录 ;

(8) 相关的工程洽商、变更书面补充协议等 ;

(9)工程报告单及预算书。

(1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__)》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__〕1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50862-20__)》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

说明:(7)、(8)、(9)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四者之一,其优先顺序可根据采取的不同合同方式由双方约定。

1.4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4.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

1.4.2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标准、规范及行业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15天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提供竣工图的数量为4套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及电子版;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4个工作日 。

1.4.3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无另外约定 。

1.5 联络

1.5.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5.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项目业主代表办公室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负责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的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的项目管理人员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的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1.6 知识产权

1.6.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执行通用条款及授权委托书。

2.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日 。

2.2.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方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2.3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招标前资金已落实到位。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无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无 。

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2。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4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15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按南宁供电局及南宁市档案管理要求。

3.1.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①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②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③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4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6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

7甲方仅接受乙方书面授权的唯一代理人,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8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履行南宁市邕武路18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一户一表配电工程的施工承包管理职责,为工程参与各方做好协调和服务,在资金、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合约目标范围向发包人直接负责。

9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和承担费用。

10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施工范围内需要照明、围栏、看守、警卫、清洁卫生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发生,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因危险障碍物影响施工和安全,承包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应费用。

11负责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及承担相关费用:在竣工验收移交全部工程前,由承包人负责采取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12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地方(《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和合同约定的其他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和工人生活区内的卫生清洁及安全文明施工, 由于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13承包人在施工期间需要夜间施工或采取赶工措施的,由承包人自行组织,报监理单位备案,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14承包人应全面、仔细阅读图纸,并按发包人要求参加图纸会审。当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当中发现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等有错误、不一致或设计未能达到施工深度要求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否则由此发生的返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5承包人应做好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因实际情况需改变施工方案,须在施工前通知监理及发包人,经监理、发包人同意后才能调整施工方案。如承包人未按审定方案施工,单方面调整施工方案,发包人不承担因此增加的工程施工费用,承包人需承担因此产生安全质量事故及工期延误带给发包人的损失。

16应每月向监理和发包人提供工作计划、报表: 每月25日向监理、发包人提供当月工程进度报表以及下月进度计划各一式两份。

17现场临时水、电由总包单位负责统一管理,承包人负责从总包单位提供的水电源接驳点驳接,驳接产生的人工、材料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负责施工期间用水、用电费用, 水电费的计取标准以发包人指定现场装设的水电表的实际度数计量(另计收取公摊),并按当地水电部门实际收费标准计算。承包人每月30日前结算本月用量及费用,并向发包人(或总包单位)支付。

18承包人负责购买施工人员(含临时工在内的所有参加项目建设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现场财产和设备的保险并自行承担费用。否则,发生任何人身财物的损害赔偿,无论事故原因如何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19承包人需确保施工现场的施工人数能满足节点工期的需要,现场施工人数不得少于施工组织计划中的要求,如人数不能满足发包人节点工期完成需要,承包人应负责增加施工人数,如承包人不增加,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自行增加施工人数,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0承包人为履行本合同对外采购的材料、设备等,应以承包人的名义向供应商采购材料,不得以发包人(包括以本工程项目部等非承包人名义)或发包人名义采购,否则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2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国家档案部门要求且装订成册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一式肆份,移交总包单位和监理公司审定、整合并归档,配合总包单位造册。

22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须加强施工现场的人员出入安全管理,保证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工地现场,否则无论是否属于承包人聘请人员,凡在承包人施工场地范围内出现的伤、亡、失窃等安全事故均被视为是承包人疏于安全管理所致,承包人同意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3农民工工资支付:如因承包人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而导致发包人承担相关垫付责任的,则承包人同意除向发包人偿还发包人已垫付的工资款项本金外,还向发包人额外支付垫付工资款总额30%的违约金,上述款项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24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监理人的管理,做好文明施工,且做到工完场地清,如经发包人口头或书面通知仍不配合整改,发包人或监理人有权利对承包人进行1000—5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

25承包人必须加强对工人的教育和管理,保护好场内的设备、设施,一旦发生人为的恶意损坏设备、设施的,除承担双倍的赔偿责任之外,承包人还需接受500—20__元不等的经济处罚。

26承包人必须加强对工人的教育和管理,如果承包人的工人存在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偷盗、冲击发包人办公场所等行为的,包发人除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之外承包人还需接受20__—5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

4.发包人责任

4.1发包人委派 为代表,负责监督承包人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办理工程量的核验、工程验收等事宜,但该代表的签字须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才有效。除非本合同有约定,未经发包人书面委托,发包人或发包人项目部其他人员的签字都视为个人行为,发包人不予确认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2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源接驳点,配合提供现场施工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

4.3审核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等报表及相关文件。

4.3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进行验收和支付工程款。

5.工程验收、交付及保修

5.1按照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要求以及国家及省市的现行验收规范进行工程验收。

5.2隐蔽验收及中间验收

5.2.1承包人在隐蔽工程部位隐蔽前或进行到须中间验收部位时,应在自检合格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和监理公司书面申请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拟验收工程的现场图片,发包人须在接到承包人申请后24小时内派人随同监理公司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监理公司和发包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未经监理公司和发包人代表验收签字承包人不得进行隐蔽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必须立即整改,直到合格为止,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的增加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和承担。

5.2.2无论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公司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部位重新进行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及时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相应责任。

5.3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5.3.1竣工验收时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承包工程全部完工;

(2)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完备、初验合格。

5.3.2具备上述条件时,承包人应在七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公司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发包人应在接到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十天内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验收。发包人验收小组由发包人的业主代表或物业公司代表、监理公司代表组成;发包人在工程验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发包人验收小组组成人员;发包人验收小组成员全部签字确认工程验收合格并加盖发包人及监理公司公章,方视为承包人承包工程验收合格,否则视为承包人承包工程验收不合格。

5.3.3本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在七天内向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证书上签字盖章之日为本工程的正式移交之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付的,应按逾期完工计取违约金的标准处理,并承担工程成品的保管责任。

5.4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贰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详见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该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及增值税合计为【¥ 】元(金额大写: ,其中适用税率为: 10 %。具体报价详见《工程清单报价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则承包人应按照新的税率向发包人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投标报价清单中的包干总价为承包人综合考虑各种情况下完成本工程的固定总价,原则上不作调整,除非发包人发出造价函调整。

承包人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悉合同价中已包含合同履行期内的物价上涨等政策性因素对合同价的影响风险,承包人不得因物价上涨等因素提出对合同价款进行变更。

6.1付款方式:

支付

期数工程款支付节点支付时限支付

比例累计支付

比例

01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20%20%

02外线施工完毕,配电房主要设备进场开始安装7个日历天45%65%

03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移交合格且装订成册的技术资料,正常运行七天7个日历天32%97%

04质保金:壹年质保期满后7个日历天3%100%

6.2工程款分为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承包人应按支付的进度节点申报,只有具备支付条件时,发包人才支付工程款。

6.3所有工程款项都必须由承包人提出申请并报送进度报表,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否则,由于承包人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款项支付而导致款项无法按本合同支付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且承包人仍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7.计价与计量

7.1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本合同所确定的固定总价,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如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增工程项目,则新增工程项目价格按如下排列的优先顺序进行确定:

(1)如有类似分项项目,按原来清单中的单价执行;

(2)如无类似分项项目,按工程所在地20__年省统一定额及施工期间工程所在地相关政府权力部门规定的计费表/计费公式进行计算;其中计费表中明确属固定值的费率按固定值计算,若明确为浮动值的费率则取其平均值计算,并计算合同约定的下浮率(如有)。主材单价按工程所在地信息指导价下浮20%确定。

(3)如为工程所在地信息指导价中没有价格的材料或设备,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设备及材料的市场价格、供应商的名称及联系电话供发包人审定和批准后确定。

7.2包干固定总价包含优化设计费、图纸报审费、设备检测费、人工费、材料费(包安装、包设备)、机械使用费、设备调试费、水费、电费、垃圾清理费、管理费、措施项目费、总包配合费、利润、规费、税金、政府有关验收收费、开通永久用电等各种审批手续及费用,包送电以及本工程的一切风险费及其它与本完成工程有关的一切费用,本包干固定总价任何情况下均不作调整。

7.3包干固定总价及根据工程量形成的整项费用,均系经甲乙双方充分考虑和综合市场价格的涨跌、币值汇率的变动、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法令的变化等情势变更因素下,仍能在限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项目及至整个承包工程,且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而达成的合同价格。

7.4工程计量规则:本合同工程量是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下发图纸和现场情况,经复核后投标报价数量,合同固定总价包干,结算时不做调整。

8.最终结算

8.1承包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前,必需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取得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或发包人专项验收合格报告,方能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对检查有质量问题的工程,工程质量没有得到整改前不得进入结算。

8.2承包人的最终结算送审,无论是经发包人还是经发包人委托的单位审核,若审核的核减幅度超过送审价格5%(含5%)时,发包人可将该项目的结算工作顺延,以便详细调查,若发包人委托监理单位或其他咨询单位审核的,该项目的审核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7.3《工程结算协议书》为工程结算的唯一依据,该报告经各方审批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各审批人未全部签字或各审批人已全部签字但未加盖双方公章,《工程结算协议书》都未生效,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合法依据。

9.违约责任

9.1合同签订后承包人不履行合同或中途毁约或因承包人原因致合同被解除的,除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 20 %的违约金。

9.2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节点工期逾期,其中非关键点工期虽逾期但能保证关键节点工期的不逾期的,承包人无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非关键节点工期逾期同时也导致关键节点工期逾期的,则非关键节点工期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 1 ‰的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和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关键节点工期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 2 ‰的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和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无论非关键节点工期还是关键节点工期,逾期超过五天或无故停工超过三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9.3因承包人原因,工程出现安全、防火、质量事故、工程形象进度延误五天以上,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两天内仍未采取措施,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9.4承包人在施工中不按规范组织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停工或返工,如不停工或返工,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9.5工程竣工后经整改验收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 50 %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发包人聘请第三方进行返工以使工程达到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工程未达到验收合格前,发包人有权不予结算。

9.6发包人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应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起解除。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三天内无条件完成退场,并与发包人进行现场清理,核对已完工程量,移交相关资料,否则,承包人按 100 元/㎡向发包人交纳场地使用费,并视为承包人放弃证据保全等相关权利,已完工程按发包人单方提供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同时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继续完成未完成的工程,第三方的进场,不视为破坏现场之行为,且第三方完成工程前,发包人不予支付结算款给承包人。

9.7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和承包人接触到的发包人技术图纸及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使用,一经发现,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偿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9.8因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原因造成工程需返工的,或因承包人不作为原因导致发包人工期进度受到或将受影响的,如承包人在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不予处理的,发包人有权委派第三方进行施工,所需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实际扣除金额以发包人及第三方的结算金额为准;同时,承包人承诺另行支付发包人本返工工程结算造价 5 %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可连同上述费用从工程款中一并扣除。

9.9发包人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发包人逾期付款期间不超过60天的,承包人不得停工。

10.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平等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1.合同份数、生效

11.1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且双方履行完各自的职责后失效;如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12个月期满后,发包人没有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11.3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广西立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社会信用代码: 社会信用代码: Q

地 址: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荣光南路2-D1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530219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工行良庆支行

账 号: 账 号:2

附件

附件1: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

附件1: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计划进场时间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项目主管助理工程师

其他人员 现场管理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中级工程师

造价管理 预算员

质量管理 质检员中级工程师

材料管理 材料员中级工程师

计划管理 资料员助理工程师

安全管理 安全员助理工程师

其他人员

附件2: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广西立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经协商一致,对 施工合同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 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承包人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但是经双方协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发包人,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 贰 年

3、双方责任

3.1发包人机构及责任

发包人负责组织协调保修期内的相关工作,建立对承包人维修小组工作的全面监控,督促及考评工作。

3.2承包人保修机构及责任

3.2.1由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总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天内成立专业的维修小组,由承包人所在的公司提供书面的维修小组负责人授权书,书面提供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并报发包人认可。

3.2.2维修小组应配备足够的各专业维修人员并常备相应的材料工具,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并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定。

3.2.3承包人提供的维修施工方案需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施工,但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施工中进行现场保护并做好标识,施工期间及完工后及时清运施工垃圾,并经发包人验收检查,方能撤场。

3.2.4承包人保修期维修施工使用的水、电、气由承包人自行安表计量或按承包人所使用的机具进行费用估算,在维修工程完工并经发包人签认后向发包人缴纳,否则将从承包人的质保金中加倍扣除。

4、质量保修责任

4.1.保修期头三个月内,承包人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承包人维修负责人每天与发包人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主动联系一次,在发包人维修备案本上签到。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此后应在发包人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承包人联系电话 :发包人通知时间以电信部门记录为准,一次接通或三次无人接听或接不通视为发包人已通知承包人(发包人电话通知时间9:00~17:00之间)。承包人如更改电话,必须提前3天加盖公司公章书面通知发包人。

4.2.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原则上由施工单位按照要求处理。当出现维修事件时,发包人按照承包人指定的以下联系方式(地址: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mail: )以书面、电话或Email方式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要确保上述联系方式准确,当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盖章确认,否则视同发包人已经通知到位。如果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整改通知24小时后没有反馈及合理的处理意见或当出现具有重大破坏性的责任事故,甲、乙双方共同指定发包人委托的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单中有业主、监理公司、发包人项目部三方进行签名确认,承包人则视该维修单为有效的维修扣款依据,承包人无需再在维修单中进行签名确认。维修单的结算则根据当时发包人与 发包人委托的施工单位 签订的维修结算单价进行结算,由发包人进行统一结算,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承包人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额中不足以抵扣的,发包人保留向承包人追索的权利,由于质量问题造成发包人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如质量问题导致业主向发包人索赔),发生的责任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4.承包人承诺在保修期内至少每半年回访一次,回访比例不低于10%,并做好回访记录交发包人存档,没有回访记录,发包人有权没收全部质保金。

4.5.承包人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同意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并另须发包人交纳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该费用可以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4.6.因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发包人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相关业主进行谈判,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知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发包人支付,否则发包人加15%的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并要求承包人补充保修金。

4.7.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发包人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保修期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承包人保修。

4.8.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9.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验收。

4.10其它保修责任

4.10.1保修责任鉴定可任意采用拍照、摄像、取样、记录(如发包人委托的施工单位或住户签字资料等),任选一种均视为有效。责任鉴定由承包人、发包人共同进行,承包人不到场核实,发包人进行的鉴定结果有效;若有第三方损失方,则承包人、发包人及第三方损失方共同进行责任鉴定,承包人不到场核实,发包人及第三方损失方共同进行的鉴定结果同样有效。

4.10.2所有材料由承包人组织验收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验收合格后使用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发包人认质认价材料,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

4.10.3由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承包人应认真履行总包责任,督促检查分包方分包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统一向发包人验收及交付,承包人承担总保修责任。

4.10.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生命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并全额赔偿。

4.10.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业主提出索赔时,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业主进行谈判(包括维修、赔偿),承包人认可发包人谈判结果,并履行谈判所约定的各事项,同时承担全额费用。

4.10.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业主退房,造成该房屋再次销售的价格低于原销售价格,承包人应按差价的150%补偿给发包人。

4.10.7承包人保修维修应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维修材料应使用原有品牌及型号,确必须使用其他材料替代的,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4.10.8承包人方承担的保修责任,还应以双方合约、国家法规、地方规章、行业规定等中的有利于用户方的条款为准。

5、保修违约处理

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构成承包人违约,视为承包人自愿放弃质保金,承包人除应按合同违约条款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及第三方利益损失,发包人依法保留追赔的权利,如下:

5.1.1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维修通知后,承包人拒绝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拒绝履行保修责任的。

5.1.2发包人就同一维修事项向承包人发出两次书面维修通知,承包人仍不按约定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不履行维修责任的;

5.1.3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发包人无法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时间超过3个月的;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加收5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且本工程的整体保修责任继续由承包人承担,直至保修期结束。费用的认定可不经承包人认可,由发包人发送书面通知给承包人,同时提供相关责任及费用认定资料,承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发包人支付上述费用,每延迟一天,每天按未交纳费用的0.5%收取滞纳金,列举如下:

5.2.1承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限内到现场检查、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发包人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的;

5.2.2如对同一维修事项,承包人经过两次维修仍未能达到合同要求的;

5.2.3承包人的维修方案不满足发包人要求,虽经多次(三次或三次以上)修改仍不能满足要求的;

5.2.4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发包人无法正常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时间但未超过3个月的;

5.3承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限内报到、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每延期一天扣罚承包人200~1000元/天违约金。

5.4如对同一维修事项,承包人在维修时限内进行第一次维修后,若仍未能解决该维修事项,承包人可按维修时限约定进行第二次维修,第二次维修还不能解决该维修事项,则发包人有权按7.2条约定执行,也可要求承包人按维修时限进行第三次维修解决,同时,承包人还需支付发包人每次1000元的质量违约金。

5.5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的管理,或不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定,承包人应支付发包人50-500元的违约金。

6、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在保修期第1年后,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验收,发包人于30天内向承包人无息结清保修金并扣除已发生的维修款(如有)。

7、其他

7.1如因承包人质量原因导致事故或将要导致事故,在承包人抢修工作人员到达之前,发包人可先行采取合理的方式以避免事故损失扩大,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2发包人及承包人在责任认定产生争议,如承包人认为是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维修时,均由承包人提供证据(设计要求、核定单、其他书面依据)证明其无过错,否则为承包人有过错,需按本条款约定履行维修责任。

7.3承包人所留质保金不足以赔偿该因承包人质量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时,发包人将保留继续追赔的权利。

7.4本条款所指发包人可理解为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

7.5本条款使用于多方合同时,承包人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均适用于发包人以外的其他合同主体。

7.6发包人指定进行分包的项目的维保事项,由总包施工单位协调和督促分包单位进行保修,承当总包管理责任,分包单位不按本条款约定进行保修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总包施工单位代为履行保修责任,并追究分包人保修违约责任。

7.7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未尽事宜,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执行。

本合同份数及双方各自执有份数与主合同要求一致。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后30天。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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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家庭装饰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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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图纸和预算项目的装修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部份材料由甲方提供)

5、工期:_________________天。(按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当天计,即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计)

6、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按图纸保质保量施工、符合环保要求、并达到合格等级,。

7、合同工程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作法说明和现场交接交底,交出可施工现场。

2、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内水、电源。

3、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办理内部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4、协调办理有关的手续,解决与乙方施工的牵涉其他有关问题。

5、如需要拆改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与装修之间的具体问题。

三、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作法说明的现场交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按甲方要求如期开工。对各班组施工人员作好技术和安全交底。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工作。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7、进场前办妥施工人员的工地出入证,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8、进场人员必须备齐证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人员检查。

9、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督促。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关于工期的约定

1、因一方责任,影响工期,一切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能顺延。

3、因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交场地,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本工程保修期一年。

2、甲、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及参考预算单价为准。

2、在预算项目内有发生施工完成才结算,没有做的项目不结算。

3、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甲方签认计算。

4、工程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吊顶、水、线管布线完工,甲方支付__________%工程款。

(3)乙方木工和泥工基本完工、漆工进场,甲方支付__________%工程款。

(4)余款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在双方确定结算后天内,甲方支付5%工程款。

5、本工程项目的增减约定

工程所发生的在预算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均需双方商定并办理签认确定手续,才能进行结算。甲方确定不做的项目不能结算。

七、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

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如商定需由甲方采购的材料由甲方供应至施工现场。

2、甲、乙双方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可进行检验。

八、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九、违约责任、争议或纠纷处理

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附则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接受甲方监督外还应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2、本合同正、副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3、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执行至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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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电站水利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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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书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目 录

一、协议书………………………………………………………

二、通用合同条款……………………………………………………

三、专用合同条款……………………………………………………

四、中标通知书………………………………………………………

一 、合 同 协 议 书

发包人:百色市__管理局(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 工程,已接受 (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工程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合同谈判备忘录);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投标文件其它内容;

(9)其他合同文件;

(10)中标通知书。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__XX元整(¥__.00元)。

4.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

5.承包人项目经理:__

6. 工程质量符合 设计要求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合格 标准。

7.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 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384日历天。

10. 本合同一式捌份,合同双方各执肆份。

1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百色市__X管理局 承包人:__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201XX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1XX年 月 日

开户行:中国银行百色市森林广 开户行:

场支行

账户:__ 账号:

签订日期:201X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二 、通用合同条款

本文全文应用广西水利厅颁布的《广西水利水电标准施工招标条件(20__年版)》的通用合同条款。

三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百色市__X管理局

1.1.2.3 承包人:Z__X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2.5 分包人: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1.2.6 监理人:__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 一年 。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合同谈判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含附加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10)其他合同文件。

1.7 联络

1.7.2 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 百色市__管理局(。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2.3.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和移民等有关手续,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为满足施工需要,期限至工程全部完工。

2.3.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 由承包人自定。

2.3.4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含施工道路)完成情况按招标现状,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现场条件。

2.8 其它义务

(一)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督促承包人履行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义务和责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联合颁发的桂劳社发[20__]38号文《关于建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精神,在办理工程项目开工手续,督促承包人必须向百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履行以下义务:

(1)按以下标准向百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的账户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工程项目中标价(合同价)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按2%计算;超过1000万元部分,按1%计算。

(2)在签定合同后10天内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一旦其承建的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时,承包人必须同意由百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垫支。

(4)承包人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凭银行凭证到百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备案,发包人收到百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面出具备案证明后,方能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办理开工许可手续。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按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他义务

(一)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承包人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办理完建筑意外保险的投保手续,为参加本合同工程现场施工所有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包括参加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含民工)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按中标价的3‰计费交纳。

保险期限自投保之日(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或投入使用)验收时止,时间上涵盖施工全过程的任一时段。

每一个被保险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人民币56万元,其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54万元,(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__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支配收入为26955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2万元。承包人办理投保手续后,应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

鉴于本合同工程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等特点,投保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一旦该工程项目发生人员意外伤害,只要是在该工程发生的,都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负责赔付。

(二)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20__年二月二十七日联合颁发的桂劳社发[20__]38号文《关于建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精神,在办理工程项目开工手续前,承包人必须向百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履行以下义务和责任:

(1)按以下标准在百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的账户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工程项目中标价(合同价)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按2%计算;超过1000万元部分,按1%计算。

(2)在签定合同后10天内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一旦其承建的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时,承包人必须同意由百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垫支。

(4)承包人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凭银行凭证到百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备案,发包人收到百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备案证明后,方能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办理开工许可手续。

(三)工程施工的义务和责任

(1)承包人应负责施工场地内部的水、电等施工管、线路的铺、架设及费用,并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按时交纳水费和电费。发包人提供接电点为广西百色市澄碧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Ⅱ标段附近指定供电变压器。

(2)承包人将租用临时用地费用及搭设临时设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的“临时工程费”内。

(3)除民房外,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负责拆除、清理已征用土地上的杂物、灌木、树木、树根、杂草等。

(4)承包人应充分理解有一些设施(如施工道路、桥梁)可能会有其它人员和单位使用通行,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干扰时,应立即通知监理人,并服从监理人的决定。

(5)承包人应为按监理人、发包人现场代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监督提供必要的配合,并对这种配合有可能影响施工应有充分的考虑。

(6)承包人在施工中要保护好已建工程(包含原有路面、路肩、水沟、草皮、树木等),如有损坏由承包人负责恢复。

(7)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清理施工现场直至监理人、发包人满意为止。

(8)对上述(1)~(7)工作,费用已包括在承包人投标报价有关单价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9)经过公路、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环保、环卫等部门规定执行;施工车辆的营运手续办理、清洗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车辆超载、带泥或洒漏造成的道路损坏、环境污染等,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10)承包人必须文明、安全施工,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责任事故,以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11)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承包人应作好安全文明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①在监理人发出开工指令前,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前一周,应提交单位工程施工方案。

②应提供的有关计划和报表以及时间要求:每月20日向监理人提交当月施工进度报表、下月进度计划及资金流量估算表各一式伍份。

③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以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自理。

④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规定,如有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⑤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约定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⑥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施工时探明并负责保护及承担费用。

⑦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按城建、卫生有关规定执行,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⑧施工场地、水电及运输通道的修建、维护和清场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①凡属需要承包人交付给其他承包人的工作面以及与其他承包人交叉作业的工作面,承包人必须服从监理人的决定,按规定的完工日期完成,并将清理好的工作面移交给其他承包人,并取得监理人的同意。

②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清理施工现场,在工程完工后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并在工程完工后6个月内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承包人逾期提交,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的拖延行为视为违约,并按500元/天计算违约金,违约金从承包人应得的工程款中扣除。

4.2 履约担保

本工程履约担保采取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形式,不计利息;发包人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价的3%。

4.3 分包

本工程不得分包。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无 。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1.1 本款改为: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负责。

5.1.2 本款改为:承包人根据进度计划,将各种材料的规格、数量和进场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场。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无。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2 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由承包人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发包人予以协助,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发包人提供的的施工设备: 无 。

(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 无 。

7 交通运输

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承包人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发包人予以协助,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对场外道路和设施的损坏,承包人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1)承包人应负责按百色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的要求办理城区道路使用手续;并负责施工场内施工道路的施工、运行和维护等,并报经监理人审批。

(2)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按合同规定负责这些临时施工道路的维护和保养以及为满足特定运输任务的临时加固措施。

8 测量放线

8.1 施工控制网

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测设 。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4 删除本款。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无。其中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无。

增9.2.14款:由承包人自行查明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满足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

9.7 文明工地

9.7.1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按水利部《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评审管理办法》创建文明建设工地。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11.2 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20__年11月16日,工程全部完工时间为20__年12月9日。

因承包人施工准备工作延误而导致工程实际开工时间延后时,合同工期仍将从20__年11月16日起算。

11.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10.2款的约定办理。

(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3)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4)提供图纸延误;

(5)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6)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日降雨量大于 200 ㎜的雨日超过 1 天;

(2) 10 级以上的持续 1日的大风(以气象部门鉴定为准))

(3)日气温超过40℃的高温大于 2 天;

(4)日气温低于 -10 ℃的严寒大于 2天。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6) 6级以上的地震;

(7) 50 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8)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

(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

序号项目及其说明要求完工日期违约金

(元/天)

1合同完工20__年12月09日500

承包人如未能按上表各节点要求的完工日期前完工,逾期完工违约金按500元/天”计算,但有以下情况不视为逾期完工违约的范围:

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

3)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或以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11.6 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资金约定: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发包人鼓励承包人提前完工,但本合同工程无提前工期奖金。

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如有时,双方另行协商。

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本款改为: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人的责任:

(1)由于发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2)由于发包人不能及时提供施工工作面。

(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如有时,双方另行协商 。

13 工程质量

13.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3.2.1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7天内,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量检查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提交监理人监批。监理人应在7天内批复承包人。

13.7 质量评定

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__)、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SL387——20__)。

13.7.7工程合格标准和优良标准为: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进行质量检验评定,施工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14. 试验和检验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6 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有关材料:水泥、钢筋、砂、碎石、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等。

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项目工程总量的15%(不含15%),关键项目:无。单价调整方式:按15.4.3条款确定。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15.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照以下原则确定:①有定额可套的,套用编制施工招标上限控制价所选定额计算,并乘以中标价下浮系数(中标价下浮系数为中标价与上限控制价的比值),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当地同期信息价,无信息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市场询价确定。②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市场询价确定。

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2 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无 。

16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因市场物价波动及法律政策变化而引起主要材料价格变动幅度超过规定值时,应予以调整材料补差来结算工程价款,材料补差按以下规定调整:

16.1.1 调整方式:

(1)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幅度超过±5%时,超过±5%的部分调整材料价差,并计列相应的税金;

(2)主要补差材料名称:仅对在市场上购买的钢材、水泥、砂石料进行补差,其它材料价格一律不予调整。

(3)基准期主要补差材料价格:以发布施工招标上限控制价20__年《百色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3期(工程所在地)中发布的主要材料市场价为基准;

(4)结算期主要材料价格:结算月度出版的《百色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工程所在地)中发布的主要补差材料信息价格;

(5)主要材料补差款按季度结算,在下一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结算上一季度的主要材料补差款。

主要材料补差按以下公式进行补差:

△A=Q*[A-A0*(1±5%)]*(1+P%)

其中:

△A—主要材料补差款;

Q—结算期完成工程量统计的主要材料用量;

A—结算期主要材料价格;

A0—基准期主要补差材料价格;

P—招标控制价采用的税率

16.1.2 支付方式

(1)计算季度最后一期的《百色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工程所在地)主要补差材料信息价格高于基准期主要补差材料价格15%的,承包人提出书面报告,由发包人在7个工作日内确认后对超过部分以价格之差予以价差调整。承包人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经审计、财政部门评审认可后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2)计算季度最后一期的《百色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工程所在地)主要补差材料信息价格低于基准期主要补差材料价格15%的,发包人在当期合同款中对超过部分予以价差调整并扣除相关款项。

材料补差不以承包人做出的工地价为依据,也不考虑对运杂费、采保费和保险费进行补差。

承包人未在约定的工期内完工,因延误工期而遇上价格上涨的,则价格上涨金额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7 计量与支付

17.2 预付款

17.2.1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20 %,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等额工程预付款担保后,分 一 次支付给承包人。

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

1)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100 %,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 本工程无材料预付款 。

17.2.2 预付款保函(担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 无 。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的 20 %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90 %时全部扣清。

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签约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的比例;

F2--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 无 。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3.1 付款周期

付款周期同计量周期:按月讲量支付。

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的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一式四份 。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截止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

(2)根据第15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根据第23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根据第17.2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根据第17.4.1项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2)本款“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金额的利息。

17.3.5 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

每个付款周期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90% 支付工程进度款(含因设计变更引起增加工程量造价同期支付);余款在工程完工结算经财政评审(或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在一个月内付清。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 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5%,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

17.5 竣工(完工)结算

17.5.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份数:一式四份。

17.5.3除按通用合同条款所说的内容外,增加以下内容:最终结算以财政评审结果或审计审定结果为准。。

17.6 最终结清

17.6 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份数:一式四份。

17.7 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工程完工结算书。

18 竣工验收(验收)

18.1 验收工作分类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__)的相关规定执行。

18.2 分部工程验收

18.2.2本工程由发包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为 :主体部分工程,其余由监理主持。

18.3 单位工程验收

18.3.4 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无。

18.5 阶段验收

18.5.1 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无。

18.6 专项验收

18.6.2 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档案。

18.7 竣工验收

18.7.3本工程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18.8 施工期运行

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工程或工程设备为:无。

18.9 试运行

18.9.1试运行的组织:有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工程师等组成;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计算如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一年。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 / ;

投保内容: /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 。

20.4 第三者责任险

20.4.2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 / ;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 / 。

20.5 其他保险

需要投保的其他内容: /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 ;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 / ;

保险条件: / 。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 ;

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 。

21. 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1.4款的约定。

24. 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为以下二项:

(1)双方约定向百色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双方约定向有管辖权的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 附加条款

25.1对承包人的要求

1、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滞后,承包人均应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若施工进度仍然满足不了发包人的要求,视为承包人已经构成违约,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发包人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派员进驻工地直接监管工程,使用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但发包人的这一行为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承包人的施工进度应与Ⅰ、Ⅱ标段土建工程施工进度相应同步,并且满足澄碧河水库防洪度汛要求。

3、遵守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根据水利部、自治区和水利厅的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质量管理制度,施工质量等级达到合同约定等级。

4、按国家《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自治区安全生产法规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施工保障措施保障工程施工安全。

5、按有关施工规程规范及本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进行组织施工并实施施工过程和移交前工程保护措施。

6、按水利部《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评审管理办法》创建文明建设工地。

7、承包人违约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采取合同规定的以下措施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处予违约金。

(1)未经发包人批准,施工期内承包人调走主要施工技术人员(包括建造师、专业工程师),经发现不及时调回的,违约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2)未经发包人批准,施工期内自行调走主要施工机械,经发现不及时调回的,违约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3)所有以上违约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包括银行利息)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

(4)承包人的人员机械进场必须按照合同书或根据工程实际调整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的人员和机械进场时间表进场,承包人不得拖延、调换或减少。主要机械的数量、型号和劳动力、材料的投入,应与合同相符,若发包人或建设主管部门认为合同规定的进场机械、材料和劳动力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有权指令承包人增加机械、材料和劳动力投入,承包人不得拒绝。

(5)承包人的人员和机械无法按合同规定进场时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原因除外),发包人可解除合同,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另行发包工程。

8、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9、承包人使用的劳动力均应进行保险,否则不准安排工作,禁止使用童工。

10、凡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没有明显提及或明显遗漏或明显错误的,应以国内现行规范解释为依据,或以国内惯例解释处理。承包人发现后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防止造成损失,并不利用以上文件的含糊、遗漏、错误或缺点索取利益。

11、承包人未能按时完成当月合同进度计划70%工程量的,发包人有权自行组织施工,以不超过投标报价的2倍单价扣减承包人的进度款,支付自行组织施工完成的工程款。也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清退承包人,承包人须在10天内离场,否则发包人将强行撤出所有施工设备,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2、承包人须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__)、《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SL387——20__)开展广西百色市澄碧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Ⅴ标段的质量评定。

13、承包人要按照投标承诺派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人员,以上人员每月到工地的时间不少于7天。承包人人员到位情况由监理人、发包人列表考核。

14、有关主管部门及发包人检查发现问题时,承包人应按要求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本施工合同并清退承包人。承包人须在10天内离场,否则发包人将强行撤出所有施工设备,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5.2 发包人所有付款均转入如下承包人单位基本账户,承包人单位基本账户发生改变时, 承包人应书面通知(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发包人。

开户银行:

开 户 名: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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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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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七台河污水处理厂厂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回填种植土、树木栽植_、景观制作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根据工程进度甲方支付形象进度款,整个工程分三次支付完毕。

3、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甲方验收合格后五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20--年_8月_20_日。

3、竣工日期__20--__年__9月15_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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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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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为了共同把市委党校新校区绿化景观工程快速高质量按时完成,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为了双方友好,不发生任何争执,特定如下协议:

1、施工地点:

2、施工单位: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4、所承包的工程量:新校区内未完成的绿化量以设计20xx年6月第三版图纸为准,包括新增补苗(双方认可并签字的附件一(3)页,小苗数量仅供参考,实际用量按设计要求质量标准。树木数量如遇甲方供苗按附件二(2)页认定的清单苗木价格相对扣减)

5、甲方应尽职责:甲方应24小时有足够的水源供用和放置苗木场地,加班时用电源。甲方在对乙方苗木验收合格无异议后,在约定时间(节假日除外)付好款项。

6、乙方应尽职责:乙方应该注意清洁卫生,文明施工,苗木应按甲方规定大小,质量不得随意改变,变更应与甲方协调同意后,才能变更苗木,苗木不得有病苗,应保证红花绿叶。

7、工程承包总造价:总造价伍拾贰万元整。(不含税)。

8、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60%付款,苗木进场第一车后,从第二车开始分段付款(付款按造价6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天之内付工程总造价90%,其余10%的保证金待一年养护期满树苗验收后天之内付清。

9、其他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甲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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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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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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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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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协议标的: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居室,以下简称标的。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针对标的居室所签定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装修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签订以下补充协议。

一、施工人员准则: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在标的居室内饮酒、随地吐痰,如施工人员吸烟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标的居室内已安装好的设施、设备(如炊具、洁具及其他设施、设备)(水、电、施工人员自备炊具、洁具除外)。

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明火做饭,不得在材料上堆放餐具,剩饭菜及弃物,应于餐后立即整理餐具,剩饭菜及弃物。

4.乙方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及时清运垃圾,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

5.安装地板、地砖后,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软底鞋在标的居室内施工,并严禁将尖利或腐蚀性或易造成地板、地砖染色的物品直接放置在地板、地砖上,所有物品均轻拿轻放,严禁在地板、地砖上拖动物品。

6.有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甲方经过提醒、警告,乙方仍违反的,甲方可以每次扣除乙方_________元的工程款;

如果因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7.如由于乙方或其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材料

1.凡运抵甲方标的居室的合同规定由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得在验收合格前拆封(不需拆封的材料除外),必须在运抵标的居室时当场由甲方验收,由甲方认可签字后方可拆封、使用。

如果乙方运抵材料与合同不符,乙方必须采取更换,补救措施。

2.乙方应当就其提供的材料向甲方出示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系假冒伪劣材料,乙方必须更换为合同中标定的产品,并按照合同标定价格的双倍对甲方进行赔偿;

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

3.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乙方须采取更换、补齐、修理等方式弥补,如不能弥补,乙方须以其他方式补偿乙方,甲方可以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

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4.由乙方购买的材料,乙方承诺对其质量负责,并负责在装修工程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和更换。

在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乙方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5.对于乙方在《装修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因市场断货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或无法运抵标的居室,乙方必须更换相同或更高质量、等级、规格的材料,且必须经过甲方的签字同意。

6.甲、乙方提供的材料进入标的居室后,乙方必须在适当的位置平整堆放材料,并妥善保管,因未妥善保管造成材料变质、变形、损坏、损耗、丢失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更换、补齐、赔偿。

7.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

如乙方已确认并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之后因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为理由,拒绝修理或赔偿。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损耗外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三、施工

1.乙方必须在工程交底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工程进度表和甲方采购材料进度表。

2.进行施工工程前,乙方和其设计师应当就设计思路,工程要点对工长、工人进行培训。

3.开始施工后,乙方质检人员应当随时了解工程状况和进展情况,至少每______天到甲方标的居室检查工程情况,并作书面登记。

乙方质检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质检的制度,相关验收单必须齐全,作为甲方各项验收的参考之一。

4.在进行施工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说明施工方式,并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如未经甲方确认,施工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并赔偿由此而带来的损失。

5.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提出后,乙方应当立即改正。

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改正的,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

23.如施工人员违反《装修合同》协议,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工长或工人,乙方应当在甲方提出要求的第二天更换。

6.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后方可进行。

如未经甲方确认,在安装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

7.合同签订后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减少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通知乙方,在双方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并确定变更金额及相关手续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变更和施工。

8.装修垃圾,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清运至物业指定地点。

垃圾清运费用已经含在工程款中,乙方不再单收。

9.在乙方进行电路施工时,应合理布线,经过相同位置的线路应采用同一管材或护套线包裹,施工长度按单条管线计算,不分别计算。

10.瓷砖在铺装前必须完全浸泡_____小时方可使用。

11.地砖采用勾缝剂勾缝,勾缝剂为_________牌_________型,由乙方提供且不再单独收费。

12.涂刷标的居室内所有部位(包括客厅、主卧室、辅卧室、书房、储物间、过道和凉台)的墙漆、顶漆时,需铲除原表面腻子的,乙方不再单独收费;

刷与面漆同品牌的底漆_____遍,刷面漆_____遍。

13.所有墙漆用_________色,色号_________,所有顶漆用_________色,色号_________。

14.在刷漆前,乙方应由甲方书面确认兑水比例,如未经甲方确认进行刷漆或技术使用不当,兑水超过_________%,甲方有权要求重新购买同样型号的油漆重刷,有关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5.所有门及门套采用的原子灰为_________牌。

四、工程验收

1.对于所有隐蔽工程,需甲方验收签字后,乙方施工人员才能进行后续施工。

2.工程的质量验收按照《_________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

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乙方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

不能完全修复的,乙方应按相应部分的工程造价赔偿损失。

3.甲方有权在乙方完工后对房屋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由国家认定的居室环境质量检测单位独立对甲方标的居室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提交由该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给甲方。

如检测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_________天内改善不合格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

1.物业收取的装修押金_________元由甲方垫付。

甲方将从工程中期款中暂扣_________元,若物业无罚款扣除则甲方全额返还;

物业从押金中扣除的罚款,甲方将相应地从暂扣的_________元中扣除,剩余的返还乙方,不足的由乙方向物业补齐。

甲方从工程中期款中暂扣的_________元与_________%的工程尾款相互独立。

2.物业收取的装修管理费_________。

由于乙方责任延期造成的管理费增加部分应完全由乙方支付。

同时,乙方应该交纳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的费用等。

3.乙方所做预算书应充分考虑甲方工程的各种实际工作量,工程款项的结算应实际发生的工程长度(面积、体积)为准,而不是按工料使用量结算。

按实际工程长度(面积、体积)发生的工程款在每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以甲方的对质量和面积的书面签字验收做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4.如支付中期款时工程量发生变化,变更项目经验收合格的在中期款中结算,其余的在竣工验收时结算。

如因施工工程质量或其他问题需与乙方共同进行检验或就双方争议的问题进行磋商,则可适当顺延结款日期。

5.甲方在签定合同时向乙方支付的订金人民币_________元计入装修总费用,相应款项在支付首期款时扣除。

六、保修及其他

1.乙方承诺对整个工程进行_____年的保修和终身维护,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日起计。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的_____小时内做出响应,在________小时内到达现场。

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如甲方自行解决,则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2.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交付甲方电气竣工简图和上下水管线简图,标明导线规格、暗管走向和上下水管线、阀门、接口走向和位置,甲方签收后方进行竣工结算。

3.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相关部门解决。

4.本补充协议由甲、乙双方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

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_________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应。

双方共同签署起即日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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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央空调内水系统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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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己经过充分协商,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中央空调产品(具体明细见附件《________________》),并由乙方承包甲方之中央空调安装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及工期的顺利完成,本着双方诚实守信的原则签定本安装施工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前述空调安装工程,本合同未作特殊说明的,以下简称“本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址:

第三条工程范围:

第四条施工要求:

乙方按照乙方向甲方提供且甲方签字认可之设计方案与预算进场施工。如因甲方提出本方案修改或因装修施工等原因需要中央空调施工作出局部调整(或变更),调整后增减工程量及产生费用由双方现场代表在《工程变更核定单》上确认签字后即可生效。

第五条工程验收: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第六条工程周期:

6-1本工程工期为______天,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室内工程主体部分工期为______天,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述“本工程工期”在本合同中未作特殊说明的,仅指进场施工之日起至交付甲方验收之日止。)

6-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后,工期可以作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6-2-1甲方在本合同规定进场施工之日前3日,不能提供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而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6-2-2明确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进场,或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6-2-3重大设计变更、实际操作与设计规定不符等原因而增加工程量;

6-2-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市政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

6-2-5甲方现场代表或工程师无故拖延办理签字等确认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

6-2-6因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_________________自然原因引起的地震、水灾、火灾、风灾、泥石流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6-2-7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工程款、代购材料价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第七条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

本空调安装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本工程总承包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

7-1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总承包价的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本合同定金。

7-2乙方中央空调主机设备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总承包价的_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7-3本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甲方使用,支付余下工程款¥元(大写元整)。

第八条甲方权利与责任:

8-1甲方提出任务需求,乙方作出施工组织方案,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认可后,形成最终执行方案,并制定验收标准,作为工程项目验收的依据。

8-2空调所需电源须由专业电工实施安装,乙方不负责电源安装等关联工作,甲方负责主机电源(含电缆线、空气开关等工程材料)到空调机组所需之指定位置。

8-3甲方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电源、水源及临时施工场地、现场办公室、机具材料库房等。

8-4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见本合同第六条6-1款)前1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8-5在本工程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和帮助(如: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装修、消防等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等)。

8-6甲方依据此合同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8-7如乙方有履行合同不利或不符合合同的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工程建设的施工进度或其他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包括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等在内的相应改进措施。

8-8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较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可否变更和如何变更,并按国家有关程序办理。

8-9严格按本合同书中第七条款的规定支付项目所需款项。

8-10甲方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工作,按相关规定办理工程移交、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按时向乙方提供资金及必要的工作条件。

8-11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增加,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情况下,甲方须在5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由工程量增加而引起的费用(该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而定)。

8-12对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导致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6-1款“本工程工期”内的时间交付甲方验收,甲方必须对乙方作出相应误工补偿。补偿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8-13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检查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汇到现场进行检验,甲方认可并在《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现场进行检验,乙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甲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且承担质量检查部门的检验费用。如甲方提出异议,可再次进行复检,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由乙方负责,因此而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8-14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发出《工程竣工通知书》,甲方在接到此通知书后10日内进行竣工验收,如超过10日而甲方仍未组织验收工作,则视为己验收合格。未经验收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质量责任,并视为己验收合格。

8-15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日期(见本合同第六条6-1款)配合乙方办好本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决算等工作,并及时办理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8-16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申明的秘密。

8-17甲方在附件条款中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给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

第九条乙方权利与责任:

9-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要求完成其全部职责。

9-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

9-3本工程所需的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9-4乙方应按本合同及本方案进行设备购买、安装,凡本合同工程图纸未约定、说明的,按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所有的安装工作均由乙方自行独立完成。

9-5乙方负责设备的订购、运输及保险。乙方保证工程系统的完整性,保证整个系统在交付后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如发生合同设备的漏订或错订问题,乙方应免费补订或更换相应设备,保证系统在合同期限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验收。

9-6设备运抵甲方现场后,甲乙双方进行现场开箱验收,根据本工程验收清单,乙方应协同设备厂商向甲方提供设备完整的到货清单和随机资料,如有数量及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设备的详细型号、规格、数量应与合同设备清单一致。

9-7本工程系统安装及调试阶段,乙方应对甲方指派参与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及指导。在其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乙方负责解释并加以解决,保修期内及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设备损坏,乙方负责免费修理、更换零部件或提供新品;由于甲方原因所造成的设备损坏和保修期满后的设备损坏,由乙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只收取成本费。

9-8乙方有权对影响空调正常安装的装修、消防等方面提出整改要求,由甲方负责协调工作。

9-9乙方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后,须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的验收标准进行测试和验收。

9-10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备及其零部件、技术等的购买和使用不侵犯任何他人的有关权利,任何由此而引起的第三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起诉均应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

9-11乙方提供货物的包装,应适应长途运输和气候变化并可防潮、防雨、

防碎。因包装不当或没有采取足够的保护措施而发生货物损坏、变质其责任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

9-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重安全施工,因施工安全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

9-13乙方与甲方共同确认本方案,并进行施工督导及工程验收。

9-14若因甲方付款未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款执行或因本工程施工现场装修影响、电源未按要求到位等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工期延误,概由甲方负责。乙方保留对本工程所需中央空调设备及工程材料之所有权。

第十条其它事项:

10-1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15日以上(不包括15日。起算时间以本合同第六条6-1款约定的交付甲方验收之日起算),则甲方须对乙方作出补偿(补偿金额=本合同总金额_____0.5%/天)。

10-2若因乙方原因(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可抗力指:_________________自然原因引起的地震、水灾、火灾、风灾、泥石流等)造成施工工期延误15日以上(不包括15日。起算时间以本合同第六条6-1款约定的交付甲方验收之日起算),则乙方须对甲方作出补偿(补偿金额=本合同总金额_____0.5%/天)。

第十一条双方的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的现场代表如有变动,则变动方须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概由发生变动的一方承担。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

甲、乙双方均保证本合同全部条款真实无虚假并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违反任一条款均构成违约,违约方按本合同标的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附则: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双方签定时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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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程劳力施工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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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力施工承包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5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结算款支付额以扣除劳务管理费后的数额为基数)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三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二条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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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设工程自愿承包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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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工期:工期进度按项目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材料包括(模板、元钉、止水螺杆、脚

手架钢管、扣件、及圆盘锯、小型工具和三级电

箱以下的电线等)

5、承包内容:木模全部工程量及内外脚手架,含张设安全网、铺设竹簙

6、承包范围:图纸范围内所有有关木工模板制安分项工程的工作内容,直至竣工清理结束。具体承包内容包括:模板翻样;配合放线;模板、木方制安及拆除;钢管、扣件搭设及加固;模板限位及拆除;

每道工序(模板内外、施工缝等)施工前后的垃圾清理;砼浇捣时指派专人值班护模;砼浇捣后跑模砼打凿、磨光;穿墙螺杆起回丝;模板涂刷脱模剂;施工缝的隔离网制安及拆除、清理;砼吊模;砼构造柱、圈梁、腰带、预留洞的模板安拆;预留插筋处模板打洞;预埋铁件的放置;材料的清理、拔钉、吊运、归堆;二次结构全部工作;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

9、承包价格:按模板接触面积综合楼45/m2,综合车间2和水合

车间都是58/m2,车间用塔吊就减去1万元人工工

资,综合楼外脚手架按建筑面积25元计算、综合

车间2和水合车间外脚手架按建筑面积23元计算

(包含人工、材料)。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为加强甲方对乙方施工全过程的施工监控管理,现甲方委派蔡庆同志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甲方代表),负责该工程的一切对外活动,负责协调建设方的关系。

2、及时组织乙方会同建设方、设计单位图纸会审,并协助乙方办理好设计图纸变更的有关签证手续。

3、协助乙方做好工程施工期间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依照甲方的管理规定进行项目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5、如乙方违背合同施工,不能适应本工程该工种的承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整改,直至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有权及时清退乙方退场,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损失的权利。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签订合同人任该工种负责人(责任人)。

2、乙方必须无条件履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执行来自建设方及甲方的指令。

3、乙方在充分了解该工程项目后,表示完全有能力(人、财、物)按工程合同内容执行并完成好本项目。如因乙方在资金、施工力量、质量、安全、施工管理等方面原因不能达到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建设方、甲方要求而造成违纪和违约,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包括全部民事和刑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市场信誉和全部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若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不能完成施工任务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工期以甲方的形象进度为准。

5、乙方将本工程该工种的所有施工人员(包括管理人员)编好花名册,并将身份证交由甲方复印备案,以便甲方到工程所在地或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若在乙方送交甲方的花名册中无名单者,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自行处理好外欠债务和职工工资分配,由于乙方管理不

善等原因造成亏损,由乙方负责。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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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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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九、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十、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_____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____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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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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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行政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下,甲乙双方就外墙涂料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承包范围: 外墙真石漆及弹性拉毛涂料工程。本工程一、二层外墙为米黄色(和深灰色)真石漆,二层以上外墙为弹性涂料(拉毛,颜色为深灰色和米黄色),具体部位颜色请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 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包工、包料、(不含水电费、税费)的承包方式进行施工。

二、工程量和造价

本工程外墙真石漆品牌采用广东铨胜,承包的综合单价为46元/㎡。外墙涂料品牌采用广东铨胜,承包的综合单价为36元/㎡。外墙腻子两遍价格:12元。

工程量按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和建设单位工程联系单要求据实计算。

三、合同工期

工期50天,若中间工程量增加,乙方需按增加人工材料、机械,工期、价格均不变。工程不能按合同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及验收约定

1、乙方必须是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施工前想甲方提供相应的资质及上报施工方案。并先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做好样板,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确认以后样板为标准施工,每道工序完成后请甲方与监理验收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质量。颜色必须与样板一直。施工质量标准必须按照现行规范及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厚度减少或工序减少按减少的数量核减工程早教,并处以罚款。

2、外墙真石漆施工工序为:①、基层处理;②、刮两遍外墙腻子;③、打磨;④、封底漆;⑤、两遍真石漆喷涂;⑥一道罩面漆。

3、外墙拉毛涂料施工工序:①、基层处理;②、刮两遍外墙腻子;③、打磨;④、封底漆;⑤、涂刷拉毛漆两遍。

4、外墙总体效果以设计施工图纸和建设单位确认的样板及文件资料为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质量验评标准进行施工,如果由于质量问题,建设单位或建监理单位发出的罚单由乙方全部承担。进入现场的原料必须是合格产品且必须与甲方指定的样板一致。乙方采购使用的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质量标准且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报监理单位批审合格后方可使用。涂层和砂浆层的结合无空鼓起泡现象;表面无裂缝。不透底、浮点均匀;表面必须平整、整洁、颜色均匀,无明显接搓,无灰尘、油渍、阴阳角平直方正,清晰美观;分隔缝宽度、深度均匀、平滑光滑、棱角整齐、横平竖直。

五、安全管理

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建设单位及甲方对该项目施工的一切规章制度及国家有关安全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乙方在施工前及施工中要不间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工人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自行负责,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现场的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工人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并由管理人员采取措施处理。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在外墙吊篮安装前上报吊篮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安装后必须报安全员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时的安全保险绳必须单独的系在牢固的部位,安全带系在安全绳上,上人必须从地面进入吊篮中,严禁从楼上窗户爬到外吊篮上。施工中如果由于你班组安全问题,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罚单由乙方全部承担。另,严禁打架斗殴,否则双方各罚款5000元。

六、工程质保

1、本合同工程质保期为_壹_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计。质保期内,凡因产品和施工照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无偿保修和承担甲方及客户的一切损失损害赔偿责任,工程保修条件、范围等按甲方确认的质保书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质保期内,如腻子层或涂料层出现开裂、起皮、脱皮、变色、泛碱,流坠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返修直至再次验收合格,如属于大面积返修(累计2m2以上),再次验收合格后工程质量xx期重新计算(即返修合格后再保修壹年)。

3、质保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用户通知后24小时之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否则甲方有权扣收质保金,并自行维修处理,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付款方式:

本工程付款方式按照:

①、按拉毛漆施工完毕一栋付一栋工程款的70%;

②、真石漆施工完毕付真石漆工程价款的70%;

③、工程验收后再付总工程款的25%;

④、余款在质保期后一次性付清。

七、乙方必须保证不拖欠工人工资,如果有工人到劳动部门投诉,将对处以2万元的罚款,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我公司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乙方此时造成我公司名誉与经济损失的权利。

八、本合同签订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转包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整(¥300.000.00),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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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区房屋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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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房屋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工期:开工日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____年___月___日,该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因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施工,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以适当延长工期。

二、工程服务形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三、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就需要维修部位及工程量,进行技术联系单形式会签,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后的技术联系单内容为基准,确定工程总造价。

甲、乙双方将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合同附件附后。

四、工程总价

暂定为人民币_____万元(最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值为准)。

五、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维修工程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及被维修房屋的业主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三方签字确认的《施工记录单》为准。在竣工验收时,对于甲方或业主确认的尚未修复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继续维修,并承担逾期责任。

六、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总额的97%,剩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支付乙方。

七、保修

1.自乙方维修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对全部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工程保修金为工程款的____%,保修期满后十日内,甲方将保修金的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3.保修期内,如维修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派人进行检查及维修,并应在甲方确定的合理期限内修复完毕,如乙方逾期未派人修复或二次维修后仍出现问题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所需费用和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操作,维修后的工程如果再出现发霉、渗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天内修复完毕,并承担由于再次出现发霉、渗漏问题而引发的一切影响和经济赔偿的后果。如住户装修、物品遭受损失的赔偿等。

5.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乙方现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暂定工程总造价_____‰的违约金,任何一项逾期达七日或累计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迟延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两日(含两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两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

3.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及环保要求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维修过的部位所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7.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暂定价款1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的(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九、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施工责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中为乙方提供水、电等便利,并负责同住户及下属有关部门协调。乙方按施工工艺要求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要保护好小区内的方砖步道、花草树木,不能损坏。在住户家维修要严格遵守物业规定的制度,如有住户投诉或乙方损害物品,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指派________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按本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之内容。并负责与甲方进行沟通、联系,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针对本工程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做法以及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费用。

6.乙方维修时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在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7.在施工中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质量检查、检验及监督,为检查、检验、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8.维修施工所需办理的一切审批手续(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项目)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工程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工程擅自分包、转包或交由其他任何第三人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注意与维修业主保持良好的沟通,避免产生纠纷,如因乙方原因与维修业主产生纠纷而使甲方受到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1.乙方在维修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爱护甲方及业主的财产、物品,不得破坏小区内的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在维修工程中,凡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业主或有关权利人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一、其它

1.本工程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确认、或非加盖甲方公章(例如签证章等),甲方均不予认可。

2.如涉及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经甲方代表、工程部经理共同会签且加盖甲方签证专用章后方为有效,缺一不可。

3.甲、乙双方确定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未尽事宜或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由该维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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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程施工安全环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全文共 2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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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等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施工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___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培训记录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或整改通知书)必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备案。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4.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应于第一时间以电话、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双方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及时到达现场。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本协议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本协议及安全技术交底)的,处以____元到____元的罚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7.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____元至____元/次的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十、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十一、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教育记录。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具有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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