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承揽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品名、数量及价款
加工定作物品名称或项目
型号、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价款或酬金
交定作物或完成工作日期
单价
金额
合计金额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使用原材料及主要辅料规定
甲方向乙方提供部分:
品名
型号、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验及提供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处理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部分:
品名及产地
型号、规格
质量要求
允许使用代用品名称及规定
3.加工方法及质量、技术标准和负责期限:_________________
4.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交定作物办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7.给付定金数额、时间、方法:_________________
8.结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9.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定作方
承揽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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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加工承揽合同
合同编号:
定作人:
承揽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加工物
加工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报酬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承揽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材料费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三条 定作人对承揽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期限: 。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样品、工艺要求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
第五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 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 日内答复。
第六条 定作人(是/否)第三人完成定作物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
第七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 。
第八条 定作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
第九条 定作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
第十条 定作物的交付方式、期限及地点: 。
第十一条 定作物的验收、方法、期限及地点: 。
第十二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
第十三条 定作人应在 年 月 日前向承揽人交付定金(大写) 。
第十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定作物。
第十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
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
定作人: 承揽方:
定作人(章): 承揽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篇2:加工承揽协议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委托承揽人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加工成品 质量要求
(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承揽人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人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人调换或补齐。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人赔偿。2.承揽人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3.定作人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人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人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人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必须留给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人可向承揽人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人可向承揽人给付预付款。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者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时,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的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人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犬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人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_____%(10%一30%的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偿付承揽人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_____%(20%一60%的幅度)的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人应当偿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人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时,承揽人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和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人;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和保管、保养费时,定作人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时,承揽人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人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年 _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人和承揽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订
篇3:贴牌加工承揽合作合同
甲方:(承揽人):
乙方:(定作人):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XX市根据《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生产##品牌服饰,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装名称牛仔裤牛仔裤牛仔裤牛仔裤合计总金额(大写)伍万肆仟肆佰元整附订货配码及数量明细货单,货单单价不含税票费用,开票需另加收税费。以上订货数量与实裁数有10%±,以实际出货数量为准。订做物数量与金额:工厂货号客户款号面料成分62%棉,10%竹纤维,18%涤纶,10%天丝60%棉,40%涤纶100%棉100%棉颜色黑色蓝色蓝色黑色单价数量金额(元)货期。
二、服装款式和制作要求:服装款式由乙方提供或者到甲方现场指定,并经过乙方最终确认的样板,如需对一些款式进行修改的则按产品工艺单要求生产。
三、布料和辅料的提供及确认:经双方确认款式、面料和制作要求后由乙方提供带有自己logo的辅料(里子布、logo挂牌、包装袋、钮扣、拉链、水洗唛、布标等)给甲方生产中使用,成品面料由乙方在甲方处选定并由甲方提供,若产品上出现一些装饰物如贴布、贴皮,金属装饰件、绣花等辅料则由甲方提供。对于根据乙方提供的商标,如有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而引起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四、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法和运杂费:
1、货物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余下货款到帐后,于甲方公司验收提货,也可由甲方代为发往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逾期提供辅料或交订金致使甲方无法按期交货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包装要求:内层包装由乙方提供包装袋,外包装用纸箱包装加套编织袋,必须准确无误的注明服装名称、数量、货号。
六、a.b.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按实标数量以现金的方式结算。由甲方按实标数量给乙方开具发货清单,乙方以汇款或现金方式结算。付款方式:乙方预付给甲方订金为总订货额的30%(即由乙方再付总订货额的70%(即
七、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确认订单工作的,甲方的交货时间顺延。甲方如逾期交货的,应在交货期前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出安排,但超过十天以上的,每天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则向加工承揽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空格内填写的文字部分及订货细码单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元),货好通知乙方元),甲方收到货款后马上发货。
甲方:XX市服饰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委托代理人:电话:日期:
乙方:##服饰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委托代理人:电话:日期:
篇4:委托承揽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承办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联络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人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报刊亭许可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为:_____万元。
第二条制作报刊亭的数量、规格、价格(价款单位:每个/人民币万元)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报刊亭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要求
1、报刊亭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使用面积不小于_____平米。
2、使用材料:所有外表面使用大于_____mm厚不锈钢板,结构采用不锈钢柱、不锈钢方钢骨架,透明部分不少于_____%,使用_____mm弧型热弯加强度有机玻璃,顶部硬塑料玻璃钢压模一次成型,内设图书报刊架。附件包括:推拉窗、电源接线板、电表一块,蓝色阳光板封顶,并有通风口一处。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①、乙方将报刊亭样品(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材质)制作成品后,交甲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可生产。
②、甲方验收采用样品验收与成品交付验收相对比,也可采取随机抽验。
第五条交货时间和地点及包装运输要求
①、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保证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信报箱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报刊亭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报刊亭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报刊亭,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_____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报刊亭价值扣除_____%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按双方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验收);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报刊亭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5%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5%。
④、剩余的合同标的额5%(_____元)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报刊亭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_____‰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违约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报刊亭,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_____委员会_____;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报刊亭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报刊亭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
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5:委托承揽加工合同
—肥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组成及内容
1.1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合同期限
2.1本合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合约到期前日甲乙双方得就本合约之内容重新检视,检视无意见则本合约自动续约年,甲乙双方并得协议无条件期前终止。
第三章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3.1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3.2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四章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4.1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4.2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制成品之发货(以下简称发货方)应按约定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对于乙方供料,由甲方位于厂房,按经双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所列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约定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调换或补齐;属于多发、错运物料或加工制成品,收货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日内通知发货方;收货方对发货方加工制成品之质量或性能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加工制成品后日内提出异议,发货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完成返修,收货方逾期提出以上异议的,发货方不承担物料质量、数量、规格、型号不合格的责任。
4.3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4.4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4.5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第五章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5.1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六章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6.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6.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6.3加工制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备齐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而确定,加工期间甲方预期未能如期交货时,应立即附具理由及计划交货日期提交乙方,双方重新约定新交期。
6.4由于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毁损、灭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6.5乙方于发出采购单后变更供料或委托加工制成品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因相关变更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作出赔偿。
6.6乙方未按约定期间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术资料、式样书、图纸、规格、包材等,经甲方同意顺延交期,并应当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6.7乙方超过约定日期支付加工费,应当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6.8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法和期限对甲方加工制成品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成品不符合要求而未按约定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甲方对其加工制成品质量、数量不负责任。
6.9对于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守约方,违者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物料、加工制成品或扣付加工费充抵。
第七章合同解除
7.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八章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8.1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
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九章纷争解决
9.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9.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肥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组成及内容
1.1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合同期限
2.1本合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合约到期前日甲乙双方得就本合约之内容重新检视,检视无意见则本合约自动续约年,甲乙双方并得协议无条件期前终止。
第三章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3.1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3.2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四章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4.1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4.2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制成品之发货(以下简称发货方)应按约定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对于乙方供料,由甲方位于厂房,按经双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所列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约定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调换或补齐;属于多发、错运物料或加工制成品,收货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日内通知发货方;收货方对发货方加工制成品之质量或性能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加工制成品后日内提出异议,发货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完成返修,收货方逾期提出以上异议的,发货方不承担物料质量、数量、规格、型号不合格的责任。
4.3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4.4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4.5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第五章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5.1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六章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6.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6.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6.3加工制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备齐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而确定,加工期间甲方预期未能如期交货时,应立即附具理由及计划交货日期提交乙方,双方重新约定新交期。
6.4由于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毁损、灭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6.5乙方于发出采购单后变更供料或委托加工制成品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因相关变更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作出赔偿。
6.6乙方未按约定期间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术资料、式样书、图纸、规格、包材等,经甲方同意顺延交期,并应当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6.7乙方超过约定日期支付加工费,应当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6.8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法和期限对甲方加工制成品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成品不符合要求而未按约定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甲方对其加工制成品质量、数量不负责任。
6.9对于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守约方,违者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物料、加工制成品或扣付加工费充抵。
第七章合同解除
7.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八章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8.1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
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九章纷争解决
9.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9.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加工承揽合同
附:加工承揽合同样本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 木具厂 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 百货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 元(大写 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 (盖章)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篇7:加工承揽协议
甲方:
乙方:
一、标的、数量、价款
二、乙方负责设计、加工、代运输、安装、铁塔防腐、热镀锌、17%增值税等
三、甲方须积极协助乙方施工:因甲方不让施工或变更施工地点而误工期,甲方承担由此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乙方施工人员到场后,甲方免费提供一切食宿事宜。
四、交(提)货方式、地点:交货地点为 。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额的30%,货到5天内付合同总额的60%,余款完工10日内付清,付款按合同账号,传真合同有效,如延误付款时间,甲方承担3‰滞纳金。
七、电力塔制作安装工期为20 天。
八、本塔可抗台风、防潮、三年内不出现质量问题,如出质量问题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
九、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须修改或终止合同时,须事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时,原合同不得变更。
十、如甲方不经乙方同意,中途修改或终止合同规定的由甲方承担的内容,乙方产成品或半成品归甲方所有,甲方承担产成品或半成品的生产费用。
十一、双方严守合同,如有违约时,违约方承担10%-30%违约金,双方发生合同争议,由产品加工所在地法院裁判。
十二、乙方施工,安装人员需在甲方支取费用时,心须持厂内财务科证明信,否则甲方承担责任。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篇8:承揽加工芯模模板合同
定作方:
承揽方:
供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丙方为甲方____________加工原材料的指定供料方,乙方在甲方处所承揽的加工成品所需原材料须在丙方处采购。
经三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施工地点:
三、工程量:
四、工程总额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额:
2、付款方式:
3、甲方支付完毕工程款项,拥有制品所有权。
五、工程期限:
1、合同签定次日起核算,7个工作日。
风险提示:
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目的在于避免发生纠纷。
质量条款要约定明确仔细。
如果质量是以样品为准,除了双方封存样品外,还应有样品质量描述的书面材料。
以免样品灭失或自然毁损或对样品内部质量有异议而发生纠纷。
六、乙方工作:
1、保证在工程期限内完成工程的制作.安装工作。
2、施工所有材料严格执行工程项目预算书所规定的规格、品型。
七、甲方工作:
1、保证如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2、乙方进入现场施工时,施工场地应具备施工条件。
3、施工过程中协同乙方进行物业管理或相关管理单位的协调工作。
4、负责合同约定门面标识的所有审批工作。
八、丙方工作
风险提示:
原材料可以由定作人或承揽人提供。
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
特别是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情况下,承揽方更要注意对原材料的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方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完成的成果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应该负损害赔偿责任。
为此,承揽方应该提高保管材料的风险意识。
1、丙方应当提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不符合规定,甲方声明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甲乙丙三方再次协商定价。
2、丙方交货质量有瑕疵丙方还应承担返工返修、产品本身、物料或产品报废的费用、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乙方交货不及时承担责任等。
九、验收:
1、材料以工程预算书中所标明规格、品型验收。
2、广告制作的规格、尺寸按施工图纸及说明验收。
3、项目施工完毕由乙方工程监理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上交工程验收单,由甲乙双方进行验收。
4、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对质量如有意见,须在验收单中说明,经双方现场勘察,确有质量问题的,乙方进行后期整改。
5、工程验收单支付甲方时,甲方应在接收单手续上签字或盖章,收到工程验收单三日内,甲方无意见说明或无任何书面意见,视为验收合格。
十、保修:
1、甲方如发现制品损坏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制品检修,通报维修情况。
24小时内保证制品的正常使用。
十一、安全责任:
1、乙方施工户外广告制品机构安全责任1年。
2、施工过程中,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员工或第三者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3、因使用不当、擅自改造、灾害及不可抗力造成制品损坏,乙方免除安全责任。
十二、合同变更:
1、合同内容及条款的变更,需双方代理另立合同附件,签章有效。
2、因合同变更造成与本合同相关内容不符时,以合同变更后的附件为依准。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在施工期内完成工程,逾期一天扣罚工程总额1%。
2、甲方如不能如期支付工程款项,逾期一天扣罚工程总额1%。
3、因审批手续造成工程延期或罚款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4、在甲方逾期未付应付款项时,乙方拥有制品所有权。
5、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违反约定,另一方可不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6、在双方发生纠纷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件:
1、双方公司经营执照
2、工程项目预算,施工图及效果图。
十五、合同成立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和解决均适应中国法律。
2、附件及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持1份。
十六、其他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的,经甲乙双方或甲乙丙三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有关方盖章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后补充协议为准。
若协商不成的,则适用其解释的规定。
甲方: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承揽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工业城内
乙方是为甲方加工 _____________所需零部件的生产厂家,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 本合同所指加工行为是:
甲方向乙方下达加工订单,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加工图纸、技术指标、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其它约定条件,加工产品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的行为。
二、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见下表: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 产品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备 注
1. 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增加上表以外的同类型零部件加工,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以下简称“加工零部件”
三、 加工零部件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四、 加工零部件价格及加工费的确定:
1. 乙方加工零部件的价格,由双方依据《报价核算表》确认,该价格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价格的,按该程序重新确认,之前仍按原价格执行。
2. 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零部件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如乙方销售与加工零部件类似的产品给其它客户,则乙方必须保证加工零部件与这些类似产品相比价格最低;在其它厂家能以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的加工零部件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价格调整到与其它厂家相同或更低。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内不予调整价格也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 加工费计算方法:
(1) 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应在核定加工零部件价格基础上,扣除甲方提供之原材料、零部件价格,余额为乙方的加工费。
(2)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到甲方指定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取物料并按照甲方规定之原材料、零部件损耗标准进行加工,超过规定标准,造成甲方原材料、零部件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加工费中扣除。
五、 加工订货:
1. 甲方向乙方下达订单,乙方接受:
(1) 甲方以传真或电脑下单(下同)的形式向乙方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订货,乙方确认订单的具体要求后回传,该订单作为甲方向乙方订货的依据。
(2) 电话通知订货。但订购的货值或甲方提供给乙方加工的材料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同时,甲方必须填写《电话通知订货记录》,作为电话订货或更改订单的原始记录凭证。
2. 因甲方的生产计划变动,要求更改订货时,乙方接受:
(1) 甲方向乙方发出《加工订单更改通知单》或取消原《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从新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乙方确认后回传。
(2) 电话通知更改。但更改的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
3. 如甲方通知取消订单:
(1) 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订单取消。
(2) 在一个货期段内(非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乙方在接到通知时应立刻停止该订单的生产,并将己生产数量如实反映甲方,经核实是在乙方生产力范围内的数量,甲方仅负责安排此数量已生产的加工零部件的使用,协助乙方消化为该订单生产的正常备料。
4. 乙方需领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于订单下达之日,凭甲方订单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办理领料手续。
六、 加工零部件的包装、运输与交货:
1. 加工零部件的包装,按甲方企业技术规定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包装物标识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如某加工零部件没有甲方的企业技术规定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或采用适宜运输与保证质量的包装。
4. 乙方必须按合同及订货单的要求将加工零部件送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输、装卸费用自负。送货时应包装完整,标识明确,规格统一,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制订的物料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及生产厂的合格证。
5. 甲方收到乙方的加工零部件时,经检验合格开具合格检验报告后,开具《收料单》。
6. 甲方负责乙方要求回收的加工零部件包装物的保护并统一地点存放。乙方应在七(7)天内将加工零部件的包装物运走,否则,对包装物的任何问题甲方不负责。
七、 双方就合同产品所需模具,约定如下:
1. 图纸的设计与提供:乙方进行图纸的设计开发,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经甲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
2. 模具的制造及其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3. 模具的验收及其标准:由甲方或甲方确认的图纸及零件检验标准确定。
4. 模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5. 模具的知识产权:甲方所有;
6. 模具的所有权:甲方所有。
八、 知识产权保护
1. 按照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执行,有商标许可的,还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九、 产品技术、质量标准与控制
1. 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检验标准及下列文件、资料:
(1)
(2)
(3)
2. 产品质量控制:
(1) 乙方须先按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首样等要求,制作样品,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进行小批量生产。小批量产品质量经甲方检测合格确认后,才能进入批量生产。
(2) 甲方有权向乙方派驻技术管理人员并对乙方的产品、材料、零部件及生产装配过程随时进行抽检;乙方应予配合,并免费安排住宿。甲方及时将每次抽检、验收结果通报乙方,以帮助乙方解决质量问题。
(3) 甲方原则上每年一次派具内审资格人员对乙方的质保体系进行检查评审,并出具由甲方管理者代表签发的审厂报告,乙方有责任按照质保体系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工厂审查,并对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项目及时进行整改。甲方针对乙方质保体系中的不合格项进行二次评审,如仍未达到要求,则可中止或终止本合同。
(4) 乙方同意将加工零部件之主要原材料及关键零配件供应商名单及价格之详细书面资料送甲方备案,乙方更改零配件及其供应商前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已通过3C认证的产品品种,零部件不得更改。
(5) 一般情况下,乙方可在甲方推荐的供应商范围内选择,也可选择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其它供应商,但应向甲方提供该供应商生产的关键零配件足够检验数量的样品,经甲方检测合格并书面确认、封样交甲方后,方可采购并投入生产。
(6) 虽然甲方根据经验或样品检测结果向乙方推荐供应商,或者同意了乙方选定的供应商,或者借甲方名义采购原材料、零配件后向乙方提供,或对加工零部件进行了检验。但是甲方的认可或受托购买行为并不代表乙方进货质量控制责任的免除,由乙方对所采购零配部件的质量承担责任。虽然甲方进行了上述质量检验与控制活动,但甲方不对加工零部件的质量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产品质量责任。
3. 质量整改
(1) 同一型号的加工零部件,乙方若连续出现二次不合格,甲方可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可应乙方要求,派出技术检验人员予以帮助,但其费用由乙方支出,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履行。
4. 产品技术、质量与控制,不合格品与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适用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
十、 加工费的结算
1. 加工费的结算方式为:每月二十五(25)日前结清截止上月二十五(25)日检验合格的加工零部件之加工费,扣除加工费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根据余额开具发票,甲方以三(3)个月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加工费(乙方如要求将承兑方式改为现汇支付,由乙方不低于月息0.28%贴息给甲方)。
2. 质量保证金于双方终止业务来往的 年内结清。第一年结算_______%,第二年结算________%,第三年结算____________%。
十一、 验收方法
1. 甲方自合同物料入库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标准与手段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或行业通行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双方如对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按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结果为准。
十二、 对加工零部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加工零部件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和检验情况;提出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处理意见。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 加工零部件在用于甲方生产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甲方负责协助。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加工零部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此引起所涉及之加工费无法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由此造成甲方不能生产或延误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加工零部件出现售后质量问题的,由甲方将存在问题的产品提交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报告确认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 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退货的,扣罚当批货值的5%,但不低于500元,不高于5000元;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做出返工、挑选、重新生产或其它手段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不能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品的,应及时知会甲方,并按第(4)条接受扣罚。
(2) 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让步接收的,扣除当批货值的10%;
(3) 因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停工、返工或全检的,按未能按期按量交货造成停工处理,按50元/工时累计扣罚,物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4) 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计划调整的,扣罚违约金3000元/次;
(5) 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出货延误,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出货延误的,扣罚违约金5000元/次,损失另计;
(6) 故意将不合格的加工零部件混放在合格品中,或明知是不合格品却冒充合格品的,扣罚2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7) 未经确认,私自更换、更改原材料、零部件规格型号或供应厂家,扣罚2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8) 送货实物数量或重量不足,扣除欠货价值10~100倍的违约金;
2. 乙方所交的加工零部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还必须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 乙方因加工零部件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加工零部件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 乙方提前交货的、多交的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的,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并自动解除乙方未按时完成部份的订购计划。
6. 加工零部件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负责应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十四、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当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五、 合同的变更、解除:
1. 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经协商一致均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有《民法典》第94条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出现,均可解除合同。
2. 乙方连续或累计二个月未能按时交货的,或生产的合同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合同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应在30天内将甲方所有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乙方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模具、商标标识、技术资料、供应商名单等,归还甲方。
十六、 不可抗力
1.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 其他
1.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加工零部件或其他货物来充抵。
2.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或终止于合同完全履行或其他解除事由出现时。
3.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业务交往若干问题备忘录》、《商标使用管理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八、 其他需约定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篇10:产品加工承揽合同综架
委托方:_________纺织器材厂(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电镀厂(乙方)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________数量________价格、交货期:
2.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_____,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托收。
7.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______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____________纺织器材厂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电镀厂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篇11:承揽加工芯模模板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
定作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约人:________
定作人承办单位:______联络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定作人机构地址:_________传真电话:_______
承揽人:______
承揽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
承揽人营业执照:_________生产报刊亭许可证明:________
承揽人机构地址:________联系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银行开户许可证:________开户行:______账户: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为:__万元。
第二条制作报刊亭的数量、规格、价格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报刊亭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要求
1、报刊亭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使用面积不小于__平米。
2、使用材料:所有外表面使用大于__厚不锈钢板,结构采用不锈钢柱、不锈钢方钢骨架,透明部分不少于__%,使用__弧型热弯加强度有机玻璃,顶部硬塑料玻璃钢压模一次成型,内设图书报刊架。附属文件包括:推拉窗、电源接线板、电表一块,蓝色阳光板封顶,并有通风口一处。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①、乙方将报刊亭样品制作成品后,交甲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可生产。
②、甲方验收采用样品验收与成品交付验收相对比,也可采取随机抽验.
第五条交货时间和地点及包装运输要求
①、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保证在__年__月__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信报箱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报刊亭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报刊亭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报刊亭,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__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报刊亭价值扣除__%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
③、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报刊亭因质量出现问题,__年内免费进行保修,超过__年或属甲方原因损坏进行维修的,需付工本费;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报刊亭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5%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5%。
④、剩余的合同标的额5%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报刊亭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__‰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__‰的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违约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报刊亭,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的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报刊亭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报刊亭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李素花与刘学义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_合同范本
原告李素花为与被告刘学义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于XX年3月27日起诉至本院。本院受理后,依法将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诉讼材料直接送达至被告刘学义处。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XX年7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素花、被告刘学义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素花诉称:XX年8月8日,原告李素花与被告刘学义友好协商达成民房建筑合同,合同工期约定45天,但是被告刘学义至今仍未完工,且房屋存在有严重质量问题,请求判令被告刘学义赔偿原告李素花经济损失6万元整,现要求被告将四楼屋顶维修的不漏水,一到四楼的内屋顶空的地方进行维修,楼梯上的外墙砖只要是渗水的地方都需要维修的不渗水,一到四楼的架眼渗水的都要维修,四楼北墙上两个窗户东边的一个窗户上的檐瓦全部维修完,落水管6个安好,二楼东窗户台上掉的外墙砖要求粘上,二楼南墙上东间和西间下面的面砖要求修成一致,屋内内粉空裂处要维修,三、四楼水泥地坪维修,三楼东墙、西墙和后墙高低不一样,要求修平,能修的修,不能修的赔钱。四楼上的外墙沿大砖换成小砖,两个阳台二楼、三楼阳台和主墙有裂缝,要求维修,二、三楼夹山要求装上。
被告刘学义辩称:原来做屋顶时天下雨了,我也同意给原告李素花修屋顶,我去维修了几次,双方都未达成一致意见。现双方经核帐,原告李素花还欠我1760元工钱没付,可以折算维修屋顶的费用,不足的部分我同意再给她钱。在建一、二楼的时候,原告李素花让用的都是好砖,建三、四楼的时候她让用的都是孬砖,墙空鼓是砖的问题造成的;原告李素花让将地坪做成毛地平面的,毛地平面都起土,且她买的水泥没有合格证,质量有问题,不是我施工的事;层高错的是二分,而不是八分;窗台的外墙砖是安窗户时打掉一块;四楼窗沿的瓦是掉了一块;屋顶大面积空的可以修,小面积的修不成,屋顶没有啥空的;外面砖不齐没法修,一到四楼就四楼北墙窗户下面有渗水,同意修;阳台裂缝有一点,不存在大问题;二、三楼的夹山是当时原告李素花同意不让装了,她儿子也同意了,要是她不同意的话,帐就不会给我结;落水管上面都安装好了,就差下面的小弯头了,当时她家没有。我方在法庭调解过程中去原告李素花家,对墙体空鼓的地方已进行了维修。
原告李素花为支持其主张,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以及本院对该部分证据认证如下:
XX年8月8日建房协议一份、图纸2张、收到条及核算单共4大张,被告刘学义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本院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予以采信。
被告刘学义未提交证据。
本院出示XX年4月9日、4月10日、4月22日、5月4日、6月15日的询问笔录,XX年6月24日的现场勘验笔录,原告李素花与被告刘学义对此均无异议。
本院根据当事人的陈述、举证及诉辩意见,对本案事实确认如下:XX年8月8日, 原告李素花(甲方)和被告刘学义(乙方)签订建房协议,其中约定:甲方新建三层住宅一座,由乙方承包施工,包工不包料,工价每层按板上好甲方付款8000元,竣工余款1000元一月内付清,甲方保证材料供应,乙方保证工程质量,如果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协议签订后,被告刘学义按协议的约定履行建房义务,原告李素花自XX年9月1日起至XX年11月10日分8次向被告刘学义支付建房款,共计69400元。经双方核算,均认可建房总面积为530.5平方米,总建房款为71565元,被告刘学义认可该建房款可减去维修时使用原告李素花水泥钱400元,结合已支付的建房款,原告李素花应再支付给被告刘学义建房款1765元。被告刘学义认可四楼房顶漏雨属质量问题,同意维修。原告李素花与被告刘学义均认可屋顶漏雨维修费用可每平方米为25元,左右可不超过2元的范围。原告李素花提交的图纸上显示,二楼西南屋有东墙夹山。经现场勘验,该处没有此夹山。另经现场勘验,双方无争议的是:四楼北墙上两个窗户东边的一个窗户上的檐瓦掉了一片;四楼三间屋的北墙上架眼渗水;四楼西间窗户下沿有空鼓;二楼东南屋屋顶有裂缝;二楼东窗户台下外墙砖掉有二块左右;四楼屋顶的面积为69.5平方米,加上四周女儿墙面积为92.33平方米。在庭审期间,被告刘学义对一到三楼室内墙体空鼓的地方进行了维修。原告李素花与被告刘学义均认可在建三到四楼时,原告李素花让使用存在质量问题的砖垒墙。
依据上述确认的事实,本院认为:原告李素花与被告刘学义签订的建房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真实合法有效,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被告刘学义对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应负维修的义务。被告刘学义认可四楼房顶漏雨属质量问题,同意维修。因被告刘学义几次去维修,双方对维修方式都有歧义,故对该部分维修可折算成维修费,由被告刘学义支付给原告李素花。结合双方对屋顶的维修价格能够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对维修价格按每平方米25元。现对平方数意见不同,对于平方数的计算,鉴于屋顶做防水,应在离地面50cm处做泛水,该房屋已建成,原做防水仍漏雨,故原告李素花要求将防水做在女儿墙上端也不违反技术规定,故维修屋顶面积按92.33平方米计算,应为2308.25元,冲减去原告李素花应再支付给被告刘学义建房款1765元,被告刘学义应再赔偿给原告李素花屋顶维修费543.25元。对一些明显存在质量问题的地方:四楼北墙上两个窗户东边的一个窗户上的檐瓦掉了一片;四楼三间屋的北墙上架眼渗水;四楼西间窗户下沿有空鼓;二楼东南屋屋顶有裂缝;二楼东窗户台下外墙砖掉有二块左右,被告刘学义对这些问题无异议,应由其负责维修。对原告李素花诉求的一到四楼的内屋顶空,楼梯上的外墙砖渗水,屋内内粉空裂、两个阳台二楼、三楼阳台和主墙有裂缝的,二楼南墙上东间和西间下面的面砖要求修成一致,三、四楼水泥地坪维修,三楼东墙、西墙和后墙高低不一样,要求修平,能修的修,不能修的赔钱。被告刘学义对此有异议,认为屋内内粉空裂处已经进行了维修,水泥地坪是原告李素花让拉的毛地坪面,其余的都不属于质量问题,不同意维修。原告李素花未在法定期间内对上述问题提出司法鉴定,对上述问题是否属质量问题及需花费维修费用的具体数额,需要有专业机构做出有效的认定后,才能认定其主张是否能成立,故其该部分请求缺乏有效证据证明,对此不予支持,其有有效证据后可另行起诉。对原告李素花诉求的落水管6个安好,四楼上的外墙沿大砖换成小砖,二、三楼夹山要求装上,被告刘学义对此有异议,认为落水管仅剩下面的小弯头没安,原因是由于当时原告李素花家没有。根据合同的约定,原告李素花负责供应材料,故该责任不在被告刘学义方;对四楼外墙沿大砖换小砖的问题,双方无明确约定,原告李素花也未举出有效证据证明其在被告刘学义建筑时提出反对意见并阻止被告刘学义用大砖建外墙沿了,原告李素花的此项主张缺乏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二、三楼夹山的问题,从双方认可的图纸上显示,二楼图纸上显示有夹山,被告刘学义陈述“不安夹山的原意是因为一楼北屋是个大厅,大厅上有个大梁,大梁上安夹山承受不了,原告的儿子也同意了,要不原告不会给我工钱”。原告李素花陈述“当时被告刘学义答应安个单胚墙,我同意了,但一直没有装”,现要求按图纸做,并提出对大梁的质量进行鉴定。从上述双方的陈述,可以印证在施工中对该大梁如何建筑产生了实际变更,但当时是如何约定的,双方对自己的陈述均无有效证据印证,对该大梁的承重性能如何也无有效证据印证,原告李素花可待有有效证据后可另行起诉,本院对原告李素花该部分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刘学义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给原告李素花屋顶维修费543.25元。
二、被告刘学义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维修好原告李素花房屋四楼北墙上两个窗户东边的一个窗户上掉的一片檐瓦;四楼三间屋的北墙上架眼渗水处;四楼西间窗户下沿有空鼓处;二楼东南屋屋顶有裂缝处;二楼东窗户台下掉的外墙砖。
三、驳回原告李素花对被告刘学义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李素花负担20元,被告刘学义负担30元,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交付本院。
篇13:产品加工承揽合同综架
承揽方:木具厂 ( 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百货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
规格(长,宽,高)
单位
数量
备注
玻璃柜台
塑料台面柜台
玻璃台面柜台
棉布货架
大百货电器货架
小百货货架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____元.
·服装加工合同·钢筋加工合同·加工贸易合同·进料加工合同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元(大写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年月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
篇14:2024委托加工承揽合同
定作单位:某某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单位:某某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_____》、《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甲方将本工程风口平台出铁场构件加工制作委托给乙方承揽加工,结合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加工构件品名与价款
一、 加工品名:某某高炉大修项目钢结构工程风口平台出铁场构件加工制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接受甲方委托加工的构件。
二、 承揽方式:本加工构件采用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综合单价包干、完工结算的承揽方式。
三、 加工单价:每吨壹仟元整人民币(¥:1000.00元人民币)
四、 本加工构件综合单价一次包定,不受市场物价浮动和有关部门调价文件的影响;已包含了加工制作时所要发生及所涉及到的所有加工内容及费用,加工制作范围内将不再发生的其它费用支出。
六、 本合同价款已含乙方应缴纳的税费和各种规费,乙方开具发票。
第二条 加工成品期限与交付
一、 加工期限:暂定为三十日历天。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加工顺序和出厂时间及时交付加工构件。具体交付日期甲方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二、 交付状态:按甲方提供的加工制作转换图全部图示状态交付,并配合防腐涂装。
三、 交付地点:运输至甲方指定场地,甲方负责卸车。
第三条 加工材料供应与采购
一、 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本加工构件的所有工程钢材由甲方供应,并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卸货。乙方应设专人向甲方办理甲供材的限额领料手续。甲供钢材按乙方编制的材料预算经甲方审核后,作为供料依据(板材材损2%、型材材损3%)。乙方按图纸要求负责组织排版套材下料,排版图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下料切割,超供用料甲方负责回收或按市场废钢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超领用料或浪费材料按同期市场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收5%的采管费。
二、 乙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本加工构件的所有辅材、措施用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采用甲控乙供形式;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三、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构配件等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鉴定或经过试验定为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等,甲方有权制止使用,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 具有合格证书的材料、构配件等应按规定复验,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其不合格产品由乙方在48小时内清理出场。
五、 材料代用,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 加工成品质量与验收
一、 根据设计施工图、修改图、转化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遵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由乙方确保本加工构件质量。
二、 质量等级:一次验收合格
三、 保修期限:保修壹年。
四、 技术资料:由甲方提供壹套加工图纸及加工技术说明资料,交付完毕后收回,乙方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技术资料必须按甲方贯标程序记录整理,格式采用甲方提供的表格格式。
篇15:产品加工承揽合同综架
甲方:_______________(定做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承揽方)附加身份证复印件。
加工_______,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产品负责回收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550元/?O),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产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如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样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技术转让,需经厂方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三、违约条款
1、甲方违背合同第一条(2款)时以(550元/?O)的1倍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技术转让时,按每平方米550元的1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月,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本合同期瞒后,乙方申请,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定单续签或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并有验收标准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6:加工承揽协议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下,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程概况
1、工程名称:轻型钢架棚
2、工程地点:镇平工业园区,__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范围
1、面积:61.3_44.3=2715.59平方,附工程详单,见-3
2、承包方式:甲方出资,乙方承包工、料含土建。
3、工程造价165元/㎡,总造价448072.35元。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总造价30%,柱子立起再付40%,验收后再付25%,剩余5%工程完成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5、土建工程结束后开始施工, 天交工。
年内保证维护正常使用。
6、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应由乙方全部投入保险,如发生工伤事故等事宜,由乙方从保险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甲方负责水、路两通及其费用,负责外围治安秩序,乙方负责按施工图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工期与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间,电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调。
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三万元的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可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17:商场货架加工承揽合同协议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县木具厂 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县百货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20000元(贰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
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18:木制品加工承揽协议
审判长、审判员:
上诉人王、张不服东台市人民法院(20xx)东民初字第02号判决向贵院提起上诉,江苏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受上诉人王、张委托指派本人担任其二审代理人。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一审判决程序违法,剥夺了上诉人的诉权
被上诉人于就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向上诉人主张剩余欠款38万元。因被上诉人为上诉人加工定制的蔬菜大棚不按双方签订的《连栋大棚工程加工承揽合同》约定使用热镀锌钢管、普通无滴水薄膜,而使用不明来源的钢管和薄膜,致使上诉人的蔬菜大棚刚刚使用就出现大棚主体结构及其他金属部件都锈迹斑斑,薄膜滴水严重影响蔬菜生长,致使上诉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并造成上诉人巨大损失。为此上诉人依法向一审法院提交反诉状,要求被上诉人赔偿损失,承担上诉费。一审法院当庭驳回上诉人的反诉,认为:“上诉人的反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反诉要件。但一审法院却没告知上诉人的反诉到底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哪一条规定,更没告知上诉人的反诉不符合反诉的哪一个要件(卷62、63页)。更过分的是一审判决中只字未提上诉人曾提起反诉,简单以:“关于两被告认为涉案大棚的材料不符合同约定,案涉大棚存在质量问题,因其已另案主张权利,本案不予理涉”,,这句话不难理解:因上诉人已经另案主张权利,所以案涉大棚质量问题,一审法院不予理涉,不是一审法院原因而是你上诉人另行起诉了所有才不审理。代理人认为,一审法院是在故意混淆因果关系,推脱责任为其程序违法寻找合法理由。是其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驳回了上诉人的反诉。代理人认为:反诉是在诉讼进行过程中,本诉的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受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的,目的在于抵消或者吞并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独立的反请求。而因案涉大棚质量问题,致使上诉人当时签订合同的目的完全不能实现,并造成巨大损失,至于上述理由上诉人提起的反诉完全具备反诉的要件。一审法院明显的违法程序,恶意剥夺上诉人诉权,逃避审判义务。
二、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1、关于验收
蔬菜大棚制作完成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就案涉大棚加工费进行结账,上诉人向被上诉人出具欠条一份,约定:今欠到于*大棚余款叁拾捌万元正(380000元),等验收结束还款„„,该《欠条》其实是对《连栋大棚工程加工承揽合同》的附条件的补充协议,被上诉人收受该《欠条》即意味接收了上述补充协议。该《欠条》已经明确约定验收后还款,所谓验收肯定是指蔬菜大棚质量的验收,根据日常交易惯例,该款应该认定为质保金,而不是一审法院片面认为的不具有质量验收资质的阜宁相关部门联合组织的规模、投资验收。如果把规模、投资验收过关作为付款的条件,代理人认为是不符合逻辑的。虽然《连栋大棚工程加工承揽合同》对大棚验收没有明确约定,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至今为止被上诉人未向上诉人提交技术资料及材料的质量证明,致使上诉人无法对大棚进行验收。
关于蔬菜大棚质量问题,可以说上诉人及所有的种植蔬菜大棚的农户都是外行根本不具备区分材料是否达标的专业水平。在承揽人未提供任何技术说明及材料质量质量证明,他们只能通过一段时间的使用来验证大棚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上诉人的大棚经短时间的使用即出现生锈、滴水等严重影响蔬菜生长的情况,足以可以证明被上诉人提供的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
2、一审判决事实不清,忽视上诉人合法抗辩
在一审过程中上诉人多次以案涉大棚的质量问题提出抗辩,但一审法院无视上诉人的抗辩在没有查清楚被上诉人提供的钢管及薄膜的品牌、来源、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情况下,仅仅依据(1)案涉大棚已经交付上诉人使用(其实上诉人之所以一直仍在使用问题大棚是因为避免扩大损失发生)(2)通过阜宁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上诉人已经拿到部分补贴,这两点来判决。代理人认为本案尚有许多关键事实尚未查清,为了追求审判效率忽视当事人合理合法抗辩盲目作出的判决肯定是错误的判决。
三、一审法院适用法律不适当
一审法院判决本案适用《合同法》六十条第一款、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六十三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代理人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太过片面不适当,本案应该适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二百六十二条更为恰当。
综上:一审判决程序违法,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判决存在显失公平,恳请合议庭撤销原判决,保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考虑采纳。
篇19:承揽加工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议,就有关承揽加工事宜,拟结本合同,以兹双方信守。
一、产品名称及加工数量。
名称:不锈钢水泥焊接轨道板。数量:附加工图纸_____份,按图纸数量要求加工。以上产品由甲方委托乙方才承揽加工。
二、相关事宜:
1、由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场所。乙方按产品图纸规定要求进行加工,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技术文件规定要求。
2、甲方委派质检代表跟踪乙方加工过程及时解决质疑问题。乙方加工过程的切削余料由甲方回收。产品出厂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适当的运输_____及司机,乙方承担油料耗费及搬运事宜)
3、产品出厂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图纸规定要求全面验收,其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4、加工后的变形度由乙方按图纸要求校正。
三、时间要求:
自甲方提供原材料之后起,乙方在_____天内全部按数完成该批产品加工合同,如甲已双方各自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影响到材料提供及加工阻力时,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
四、加工费用:
该项目合同总体加工费用_____万元,由甲方承担增值税务,甲乙双方不得中途变更。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交付产品后,甲方一次性付款,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余额,如甲方违约,则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
六、其他事宜: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可提交_____机构解决。
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补充。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0:承揽加工芯模模板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县木具厂 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县百货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 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 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 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 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 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 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 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 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 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 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 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 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20xx0元(贰万元). 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 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 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 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 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 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 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 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 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 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 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 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 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 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 发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 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 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 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 一份.
甲方:××县木具厂(盖章) 代表人:黄华新(签名) 地址:七都镇 电话:66.8971
开户银行:××县支行七都镇营业所 帐号:104750 乙方:××县百货公司 代表人:王新法 地址:城关中山街5号 电话:33.7347 开户银行:××县支行
帐号:003485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