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购销合同招标采购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招标编号: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 为甲方, 为乙方,双方根据 年 月 日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结果,依据 市 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议价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于 年 月 日,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此药品购销合同:
一、药品名称、规格、剂型、包装、厂家及中标价
见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
二、合同金额
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三、技术资料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品种的有关技术资料。
四、采购范围、采购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采购范围:甲方必须在自己定标产品中给相应的投标企业提交采购订单。
采购方式:甲方必须通过 招采平台采购。
交货期:乙方通过 招采平台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在自己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交付药品。
交货地点: 。
交货方式:现场验收、网上记录。
五、付款方式
药品到货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 天内按合同总价付款给乙方。
六、质量保证
乙方应按合同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规定药品的规格、剂型、包装、生产厂家、中标价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因药品的质量发生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对于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协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七、药品验收
乙方交货前应按出厂规定的检验方法,对产品做出检验。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但有关质量、规格、批号、产地、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应随药品交甲方。
八、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物款总值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验收,或逾期支付货物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万分之 的滞纳金。
乙方所交的药品品种、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乙方在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 个工作日内不能送货到甲方时,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款应送货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间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及 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并通过监督领导小组的审核后,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争议解决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条款,提请招标经办方和监督领导小组调解;如调解不成,可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投标文件或澄清的内容与本合同条款不符,以本合同的条款为主。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和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并在监督领导小组同意下,另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个月,合同 未满的药品除外),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招采平台壹份。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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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投标承诺书怎么写
致: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了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0633-的项目投标并递交了形式为 的投标保证金 元,在此我方承诺如下:
1、如果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且我单位中标,我们将按照规定在中标后一周内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方承诺,如我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贵方可从我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内扣除该笔款项。
2.如果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规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我单位投标保 证金请按下表账户信息退还。
3、如果我单位未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贵方可以没收我单位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篇2:委托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计划编号:)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
3.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4.预算金额: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篇3:工程招标合同
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
合同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
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双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需方”是指(需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2“供方”是指(供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
件)和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
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
1.8“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需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
表对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
监造不解除供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
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0“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供证
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1“最结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2”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3“电厂”是____发电民
1.14“技术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
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
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5“现场”是指位于__,为需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6“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设备名称)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
品备件和足够_折运行使用的备品备件。
1.17“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域设备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
的运行。
1.18“机终”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
1.19“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20“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贷分包
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1.21“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值达
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
验。
1.22“设备缺陷”是指供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
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2.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2.1设备名称、规格(型国)、数量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型号):
数量:
2.2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初可靠的。
2.3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1。
2.4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2。
2.5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3。
2.6供方投供的技术服务按合同附件7。
2.7供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及保险。
3.供货范围
3.1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2。
3.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
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目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
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1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
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实上百不发生费用问题。
4.合同价格
4.1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___万元(大写:__._)。其中第一套合同价格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价格为_万元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
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4.1.1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其中第一套合门设备价格为___万元第二
套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
本合同设备价格包括与设备有关的供方所应纳的税费、技术资料费从制造厂到始
发站(车上)洞头(船上)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4.1.2合同设备的技术服务费为_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
_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_万元
4.1.3两套合同设备到现场交货点的运杂费为 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运
杂费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运杂费为_万元。
4.1.4两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 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万
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万元。
4.2合同的分项价格见附件6。
4.3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5.付款
5.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5.2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汇票。
5.3合同设备款的支付:
5.3.1合同生效日期起个月内供方提交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10%不
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
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合同设备价格的10%(___万元)做为预付款。
5.3.2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运到交货地点,并将
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清单、质
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验明无误后天内,支付该批设备价格
的80%(_万元)。
5.3.3剩余合同设备价格的10%作为设备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问题,
供方报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在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一式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五份。
5.4技术服务费的支付。
5.4.1第一批设备交货后,供方提交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3%的商业发
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
技术服务费的30%(_万元)。
5.4.2每套合同设备通过该套机组性能验收试验,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供方提交
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7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
无误后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70%(_万元)。
5.5 运杂费的支付
运杂费在设备交货时由供方分批向需方结算结算总额为合同规定的运杂费。需方在
收到供方提交的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批运杂费。
5.6 付款时间以杰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著此日期晚于规定的付款日期,
即从规定的日期开始按本合同1114款计算迟交违约金。
6.交货和运输
6.1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
应保证及时和部会的完整性。分部套交货时间见附件4。
6.2 交货地点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需方电厂铁路专用线指定地点(车上)/码头
(船上)(具体交货地点)。
6.3 合同生效后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4的规定向需方提供每批货物名称、
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
在每批货物预订启运_天前及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66款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6.4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到货车/码头的到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
本合同1.1.9款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6.5 供方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现合同设备从
供方到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
6.6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
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二十吨或尺寸超过9米____3米____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
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
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
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6.7 附件4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6.8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
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
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___个月运到指定目
的车站/码头并且通告需见
6.9 供方应按附件1和附件3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电厂设计、监适、施工、调试、
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按附件1和附件3的规定提供技术资料每
套合同设备_套。应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及符合附件3规定的交付进度。
6.10 技术资料一般以邮寄方式递交,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局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
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
通告需方。
6.11 技术资料以邮政部门提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
将作为按合同11.10款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
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
___天内(对急用者应在__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失的部分。如
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__天内(对急用者应在_
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6.12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
提前_天通知需方交运回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
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6.13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设备已制造完毕),由需方负担仓储费
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视为供方已交货)支付议批设备的款项。
6.14 到货站(整车)/码头:____
(零担)/码头:____
6.15 收货单位:
6.16 技术资料邮寄地址:______
单位: ______
7 包装与标记
7.1 供方支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_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及
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运输、
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
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供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包装应按设备特点,
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雹、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
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
留异物,并保证本部件开全。
7.2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7.3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
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____宽____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
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
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7.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
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7.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
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另邮寄装
箱清单各二份。
7.6 附件2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
次性发货。
7.7 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按7.2款注明上述内容,专用工具也应分别包装。
7.8 各种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尽可
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7.9 栅格式箱子/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
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7.10 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7.11 供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樯明任何两个箱件。
7.12 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时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
(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7.13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
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
名称页数。
7.14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
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11款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发生货
物损坏和丢失时,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
以满足工期需要。
7.15 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_
个月]内返供方(费用由供方承担)。
8 技术服务和联络
8. 供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
程的服务。
8.2 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分部
试运、调试和启动,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
有关问题。
8.3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8.1和8.2款中
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8.4 在合同生效后_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8.5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8.6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
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8.7 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
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如有重
大技术方案和/或合同价格的修改,须报原合同审批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
8.8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
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
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
要求。
8.9 供需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
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8.10 对盖有“密件”印章的供销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8.11 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由供方统一组织
并征得绍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8.12 供方(包括分包与外购)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
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8.13 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供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
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8.14 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供方
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_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
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
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__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11.11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8.15 由于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供方未按要
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
8.16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7
9 质量监造与检验
9.1 监造
9.1.1 供方应在配合同生效日期起__个月内,问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
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1和附件5的规定。
9.1.2 需方将委托有监造资质的监造单位进行设备监造。在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
公司的指导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
并签字。监造检验的标准为附件1和附件5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
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
9.1.3 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见证项目见附件5
9.1.4 供方必须为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驻厂代表和监造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
9.1.4.1 本合同设备投料时提供整套设备的生产计划及每一个月度实际生产进度和
月度检验计划。
9.1.4.2 提前_天提供设备的监造内容和检验时间。
9.1.4.3 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
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或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5规定的有关文件
以及复印件。
9.1.4.4 向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9.1.5 监造检验/见证(一般为现场见证)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不包
据发现重大问题时的停工检验),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监造代表不能按
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风正常运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监造代表
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转为文件见证)。若供方未及时通知监
造代表面单独检验.需方将不承认该检验结果,供方应在需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该项
试验。
9.1.6 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
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以签字,供方须采取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
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
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髦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监造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
理。
9.1.7 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
且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11款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
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9.2 工厂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
9.2.1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移中都须进
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和/或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
(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所有这些正
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邮寄给需方存档。此外,供方还应在随机文
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9.2.2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
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
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检
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__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
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
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每一批设备到达
现场_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9.2.3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
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
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
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
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9.2.4 供方如对上述需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书面通
知后__天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如有异议,供方在接到通知后_个月内,自
费派代表赴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9.2.5 如双方代表在合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
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
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9.2.6 供方在接到需方按本合同9.2.2至9.2.5款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9.2.7款的
规定尽快修理,更换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
方负担。对于上述索赔,由需方从履约保函或下次付款中扣除。
9.2.7 由于供方原因而引起的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
进度为原则,但最迟不得晚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_个月,否则按11.11款处理。
9.2.8 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设备储放场之
日起的_个月。
9.2.9 上述9.2.2至9.2.8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
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11款及附件1的规定应承担
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10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0.1 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
装、设试、运行和维修。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重
要工序须经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重要工序由供方提供(见附件7)。安装、
调试过程中,若对方未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腋务人员指导、未经供方现场技
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需方自行负责(设备问题除外);若需方按供方技术资
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供方承
担责任。
10.2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1、5的要求进行。
10.3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进行指导,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
出现的设备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_个月,否则将担11.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10.4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机组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连续稳定运行
168小时完毕后__个月内进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性能验收试验完毕,每套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格标后,
需方应在__天内签署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1.6款和
11.6款办理。
10.5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供方在双
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上述的缺陷,需方则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10.6 如果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达不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
证值,刚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征第一次验收试验结
束后_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10.7在第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
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11款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通过,此后_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
由供方代表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此时供方仍有义务
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10.8 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到达现场之日起_个月内,如因需方原因该合同
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__天内应由
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由于需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
__个月,则此后_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10.9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二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
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_天内按照11.4款的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10.10 按1.4款及10.7款出具的初步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和
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
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
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
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
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时(通常为一
年)。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68款及11.3.1款的规
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10.1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整进行的检验、试验、再
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作好安排进行配合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
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其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
更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
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有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
=++
其中:_总费用(元)
_人工费(元/小时人)
_(小时人)
_材料费(元)
_台班数(台 班)
_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 班〕
11保证与索赔
11.1 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级验收证书)或
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_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
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10款和11款有关条款执行。
11.2 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
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
件3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
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小
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小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供方为合同
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时止。
11.3.1 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
由于供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
如需更换,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
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__个月内,否则,应按11.款处理。
11.3.2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
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
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
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11.4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_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
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
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11.5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
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9.2.4条款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
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
装现场的更换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11.6 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
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11.7 由于供方责任,在9款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
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招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
算方法通常根据各种设备经济指标保证值按成本法、煤耗加补偿装机法计算。
以汽轮机为例
(1)如果汽轮机热耗高于保证值,每增高4.18/,供方向需方支付_万元人民币
的违约金。
(2)汽轮机在铭牌工况(夏季工况)条件下出力每降低1.供方向需方支付_万元人
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汽轮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每高于保证值0.01,供方向需方支付_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如上述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比率超过以上条款指出的违约金比率的五倍时,需方有权要求
供方以更大的违约金比率来支付违约金,其具体违约金比率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达
不成协议,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时间内尽快提供需方满意的替换件。
供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需方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
项经济指标。
每套合同设备按照以上(1)至(3)项累积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金额将不超过每套
合同设备总价的10%。供方支付全部违约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满意的替换件被需方接受之
日,即为需方承认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之日。
11.8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属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
要求等)则其保证或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11.9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4规定的
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6.1款和动6.4款规定计算,需方
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违约金全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0.5%;
迟交5-8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5%;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_个月时,供方需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可超
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与此同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1.10 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按本合同附件3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同严重影响
施工的关键技术资料时,则每迟交一周,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件,迟交时间的计算以
6.11款规定的为准。
11.11 如果由于供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
延误工期一周供方将向招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且供方需求付由于供方技术服
务错误或违约造成绪万的直接损失。
11.12 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11.7、11.9、11.10、11.11款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违约
总金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11.13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
11.14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
迟交-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3%;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1%;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需方除交付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迟付款违约
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的5%。
11.15 本合同生效_月内,供方须向需力提供由供方主办银行开具金额为合同设备
价格_%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以需方为受益人其格式见附件10。
12保险
12.1 供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供方为
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供方仓库到工地交货(包
括卸货)后90天止。
12.2 供方须对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件的加工制造过程向保险公司投保合同设备关键部
件价格110%的,以供方为受益人的设备制造质量险,投保范围为制造过程中合同设备发生
制造质量问题和/或车间内搬运等损坏和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直至保证期满出现的设备质
量问题。
13 税费
13.1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供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
由供方承担..
13.2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供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服务(也包括运输)、进
口设备/部件等所有税费(包括保险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供方承担。
4外包与外购
14.1 供方未经需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
外购)。供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需方同意,否则不得分包。
14.2 供方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的内容和比例提交需方同意后,在本合同生
效_个月内,将此部分设备/部件的分包商预选名单、分包商资质材料、提交给需方。需
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分包商文件后__个月内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供方须在需方同意的分包涵名单中选定分包商,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需方。
14.3 分包(外购)设备/部件的技术服务技术配合接8.10、8.11、8.12款的规定办理。
14.4 供方对所有分包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14.5 分包与外购内容见附件8。
15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5.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
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
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
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_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
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
签字并报原合同审查单位审查后方能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15.2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
在接到通知后_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_______
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中
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份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
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如果供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规
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15.3 如果需方行使中止权力,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
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供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
15.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
/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
协商办理。
15.5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设备
价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5.6 因供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设备
价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5.7 如果供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
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了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
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
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需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5.8 若15.7款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
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
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
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
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供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
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结果。
16.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
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
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
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6.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
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_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
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
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6.3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本会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
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
可以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
17.2仲裁地点为北京。
17.3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对方都有约束力。
17.4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
担。
17.5在进行仲裁或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仲裁或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
履行。
18.合同生效
18.1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
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通过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加盖合
同审查章);(1000万元以下者核备〕
(3)本合同通过电力工业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额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加盖合同
审查章);(此款适用于1000万元以上者).
(4)国家开发银行确认;(此款适用于开行定额定向贷款项目)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贷款两清之
日止。
19复它
19.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
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19.4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
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19.5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
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9.6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
供给与合同设分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9.7合同双方应指定二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
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铲的同时通知对方。
19.8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
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
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9.9本合同一式正本4份,副本16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1份;副本7份。审查单位
正本2份,副本2份。
签字:
需方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签字人:签字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篇4: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_合同范本
第i部分 总则
1.0.1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工作,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维护电力工程设备市场秩序,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顺利有序地进行,保证电力工程设备质量和投资效益,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工业部有关规定制定。
1.0.3 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并考虑可操作性。
1.0.4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资、管理的基建、技改电力工程项目(包括电厂和输变电工程)50万元(指令同估价,下同)以上设备和装置性材料的公开性招标和邀请招标。水电工程和非国家电力公司投资、管理的项目可参照执行。
凡在国内采购设备,包括经批准利用外资和外汇采购国内设备以及允许进口的单项设备的采购,均按本规范执行。
1.0.5 电力工业部对所有电力工程设备招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主机设备的招标和合同生效须报电力工业部批准,招标活动及有关文件须报电力工业部核备。
第部分 招标程序
1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
1.1 电力工程设备执法标过程共分四个阶段,与此有关的还有招标前准备阶段和招标后履行合同阶段。
1.2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图。
流程图说明;
1 对于主机设备和合同估价io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环节(1)、(3)、(4)、(5)审批,环节(2)核备;
2 对于合同估价1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环节(1)、(2)(3)、(4)、(5)均核备。
2 招标前准备阶段
2.1 招标申请
电力工程项目具备主机设备招标条件后,由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向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提出招标申请。具体招标时间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和项目前期条件并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后确定并下达给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同时抄送项目所在电力公司和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需招标的设备清单,招标具体的条件,各投资方名称及投资比例等。
电力工程项目主机设备招标具体条件如下;
a)国家已批准项目建议书;
b)项目法人确定,有限责任公司(或筹备组)成立
c)银行贷款意向书已签订;
d)已列入国家五年滚动投产规划;
e)主要技术条件已经可研/初设审查部门认可
f)项目控股方出具可以支付设备预付款的保证函;
g)主机设备招标前,项目法人与所在地省/网电力公司等协商一致的上网电价意见。
招标工作必须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辅机设备招标要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进行。
2.2 招标委托
招标申请获批准后,招标人择优选定具有相应招标资质和成套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进行设备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相应资质也可自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招标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 招标实施阶段
3.1 招标组织机构
3.1.1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建办法是由招标人(项目法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组建方案,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成立。其职责是负责招标过程的领导,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评标报告等资料。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成:
(a)对于主机设备和分散控制系统
招标人(项目法人): 3-5人 包括主要投资方
主管单位: 2人 包括国家电力公司1人,主管电力公司或电力集团公司 1人
招标代理机构: 3人
工程设计单位: 1人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开行1人)
其中 组长 :招标人(由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助理董事长担任)
副组长:招标代理机构
副组长:国家电力公司计划部
副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
(b)对于辅机、输变电设备和装置性材料,可参照(a)执行。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在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后发标以前成立。
3.1.2 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于召开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以前组建。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评标小组下设技术组和商务组,聘请的专家从评标专家库中选定。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属聘请专家。
3.1.2.1 技术组 5-7人(单数)
主机设备: 7人/专业
聘请专家 4人
招标代理机构 1人
招标人 1人
工程设计单位 1人
辅机设备: 5人/专业
聘请专家 2人
招标代理机构 1人
招标人 1人
工程设计单位 1人
组长由聘请的专家和招标人担任。
3.1.2.2 商务组 3-5人(单数)
招标代理机构、聘请专家 2-3人
招标人 2-3人
组长、副组长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担任。
3.1.2.3 纪检监察和法律咨询
由项目主管单位派纪检监察人员1人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招标过程中随时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3.1.2.4 秘书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资料收发,打印,整理以及招投标文件的保管。
3.1.2.5 会务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的日常活动安排。
3.1.2.6 招标人应将项目招标组织机构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 招标文件
3.2.1 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编制依据为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指合同估价,下同)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一般不超过3个月;
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般不超过2个月。
招标人应于委托招标合同签订后1周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对于辅机设备招标还应提供全套初设及其审查资料;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对招标设备及其相关系统的参数和使用条件,运行条件等方面要求的资料。
3.2.2 招标文件的审批
3.2.2.1 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从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
初步审查 2周
审查确认 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审招标文件后一般在2周内批复。
3.2.2.2 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认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
初步审查 2周
审查确认 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3 招标文件的出版
经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和核备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出版。
3.2.4 对3.2.2.1的招标文件,出版后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3 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于发标前进行。会议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前阶段招标工作的汇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提出的招投标具体日程安排,确认招标代理机构而招标人提出的评标组织机构人员名单,确认评标办法。
3.4 发布招标通告
采用公开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发布招标通告。招标通告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
资金来源;
工程项目名称和地址;
招标设备的名称、数量及范围的简要描述;
投标日期、时间和地点;
每套招标文件的收费金额。
若在招标文件发售之前进行资格预审,则要发布资格预审通告,通知潜在投标人在指定的地点、日期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经资格预审后,再对合格者发送投标邀请书。
采用邀请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指标人发投标邀请书。
3.5 资格预审
3.5.1 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均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5.2 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
3.5.2.l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5.2.l.l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5.2.1.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2.1.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5.2.1.4 业绩
a)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2台套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b)或主机设备有a)中相应业绩厂商的技术合作或技术支持。
3.5.2.1.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2.1.6 电力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共同认定的主机设备制造厂商;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与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共同发布的《火电机组主要辅机推荐厂家名录》所推荐的厂商,或由国家电力公司安全运行与发输电部(包括电力工业部原安全生产协调司)颁发入网许可证的厂商。
3.5.2.2对于3.3.2.1.6款中所推荐的厂商,可以作为资格预审合格的厂商;而对于3.5.2.1.6款中未包含的辅机设备种类则应按3.5.2.l.l至3.5.2.1.5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3.5.3 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其它文件和资料。
3.6 发售标书
招标代理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一般不少于30天。
3.7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释可采用书面或会议的形式进行。如采用书面形式,则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天前完成。
如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较多,可采用标前会的形式。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__天前完成。标前会上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__天之内提出。
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授权人签字/签章和日期。
3.8 截标
截标按招标日程安排进行。
截标时要检查投标文件的包数,密封状况。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签收并有书面证明,列有签收时间,地点,签收人,包数和密封状况。送标人也签字。如果投标文件密封不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有权拒绝接收。
投标文件应妥善保管,直至开标。
3.9 标底
对于成熟定型设备有可能制定标底的,标底可根据设备品种、设备性能、使用条件以及一段时期内条件相似工程的设备市场供需价格情况,可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或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确认。
3.10 开标
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投标人代表、评标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开标结束后,开标过程整理成书面记录。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板书、记录等人员组成。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
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唱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记录应存档和复印送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
也可进行分段开标:第一步,开技术标,经过澄清后,投标人在现定的时间内报价;
第二步:开价格标。
投标文件压本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
3.1.1 评标
开标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l~2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工作、评标小组按照项目领导小组会确定的日程进行评标。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具体做法按照《电力工程设备评标办法》进行。
3.11.1 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3.11.2 投标文件的澄清
3.11.3 初评
3.11.4 祥评
3.11.4.1 技术评标
3.11.4.2 商务评标
3.11.5 综合排序
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织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进行复审确认。
3.11.6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小组负责编写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推荐意见及投标入预审、复审报告。
3.12 最后一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主要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评标工作一般情况的汇报,听取技术组和商务组评标结果汇报,确认投标人资格复审结果,研究确定预中标排序,审议通过评标报告。
3.13 定标
3.13.1 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机、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告。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在接到报告后2周内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汇报,定标,并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3.2 对于1000万元以下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定标。
由招标人将全套评标资料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4 签订(草签)合同
定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向预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
项中标人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草签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件)均应校签,其中附件1、2、3、5、7工程设计净值也要校签。合同价格、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与预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所签合同符合预中标状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
《预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人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函。
3.15 合同生效
3.15.1 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权、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合同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全部合同正本和副本(包括所有附份)上报,待项目可研报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后,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市长领导小组对办公室审查签章后生效。
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
3.15.2 对于1000万元以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项目法人与中标人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送交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4 招标工作管理和监督
4.1 电力部/
篇5:招标申请书
______________地区民宅改造工程招标申请书
_______________市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
我区_______地区民宅改造建设项目,根据______________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批准,现已具备施工条件,特申请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请批准为盼。
附件:
1.《招标准备情况一览表》_______份;
2.《______________地区民宅建造后的楼群图示》_______份。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区民宅改造
工程管理处(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6:最新招标会领导讲话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
今天来竞聘副乡镇长职位,非常感谢县委给了我这么个展示自我、参与竞争的机会。
我十分珍惜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我将客观地说明我自己所具备的应聘能力,全面地论述我对于做好副乡针镇长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并且将心悦诚服地接受各位领导和评委的评判。
尊敬的领导、各位评委,诚恳待人,为人正派是我为人态度!勤奋务实,开拓创新是我的工作态度!如果组织上委以我副乡镇长的重任,我将不辜负大家的期望,充分发挥我的聪明才智,以昂扬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加倍努力地工作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7:招标工作总结范文[页3]_招标工作总结_网
招标工作总结范文
(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一是加大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提升中心服务功能,实行信息公开化、交易公平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不断提高服务工作效率。xx年,招投标服务中心先后新置了触摸屏等信息查询设备,高标准建立了电子监控系统、评标区门禁系统、屏蔽系统、语音通知评委系统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新建了远程评标室,硬件设施达到了省一类交易中心配置要求;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岗位业务技能学习教育,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建立了一支依法行政、作风过硬的工作队伍,为招标、投标等招投标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配套服务;三是积极推行计算机辅助评标、远程评标、异地评标,强化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努力提高评标质量。
xx年工作思路
xx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督”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完善制度、严格监管、廉洁高效、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探索招投标工作的新举措,全面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工作目标:
1、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进场招标监管率100%;政府集中采购进场交易监管率100%;国有产权交易进场监管率100%;土地出让交易监管率100%。监管和服务工作继续保持零差错、零投诉。
2、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县重点工程、实事工程的招投标监管服务工作。
3、开展招投标专项治理,查找突出问题,遏制虚假招标、规避招标、借用资质及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4、进一步健全招标评委库及政府采购评委库,加强对评委的考核。
5、不断完善中心服务功能,积极推行网上招标、计算机辅助评标及远程评标。
6、切实加强标后监督管理。
7、在政府采购方式、采购范围与规模以及难点采购项目上取得新突破。
8、加强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主要措施:
1、继续深入宣传,增强法制意识。不断扩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把招标人和投标人作为宣传的重点对象,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栏、标语、简报、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营造依法招标采购、依法投标、依法监管的社会舆论氛围。
2、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建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就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规范招投标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加强标后监督管理,坚决纠正标后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现象。出台《遏制串标围标办法》进一步规范投标人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效率和效益。 3、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在工作中积极探索招投标工作的新途径,力争在解决招投标工作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上取得新突破;认真研究网上报名、网上招标等,并尽快推广到工作实践;建立投诉查处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和评标结果公示,推行诚信体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减化办事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强化评委队伍建设,出台《评委考核办法》,建立评委考核奖惩机制,提高评标质量和水平。
4、运用科技手段,规范招投标行为。进一步加大硬件投入力度,积极推行网上招标、计算机辅助评标、远程评标、异地评标,完善监控系统、语音通知评委系统、屏蔽系统、门禁系统、信息查询系统,尽最大可能减少人为因素对招标、投标、评标过程的影响,维护好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5、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人员素质。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坚决做到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管人。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继续在全办及中心开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活动,同时有计划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拓宽眼界,借鉴先进经验,查找自身不足,提高服务水平。加强队伍的思想品德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招投标监管服务队伍。
共3页,当前第3页123
篇8: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承诺
我公司若能中标20__年张湾区污水分支管网工程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建筑法要求,我公司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协议各项条款。
一、工期:按照投标工期,有效工作日90天。
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若在规定工期时间未完工,每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从我单位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二、质量: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若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按合同金额的2%作为处罚并返工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程付款:按合同约定工程进度付款。
四、保修:按国家建设工程保修办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违约责任: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招标文件中合同协议其他条款我单位均予以确认和响应。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篇9:辽宁招标代理合同律师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招标机构):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就(以下简称项目)的招标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2.双方承诺本着对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负责的原则,为保证项目设计的质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努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
二、委托范围:
2. 委托内容: 。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职责:
(1)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背景情况、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和项目招标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所需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
(4)协助乙方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参与标前答疑会和开标大会。
(6)组建评标委员会。
(7)根据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职责:
(1)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
(3)招标文件的印刷和发售。
(4)编写和刊登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5)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中的问题。必要时,修改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
(7)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将开标记录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8)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与甲方共同研究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中技术及经济专家由业主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当地政府专家库(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9)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
(10) 整理招标、评标文件交甲方存档。
3、共同责任
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活动进行过程中和招标完成后,双方均有责任对对方的有关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
五、费用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招标过程中自己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乙方直接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按国家收费标准八折收取;询价和竞争性谈判等招标项目按国家收费标准七折收取。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付清。
3、乙方按有关规定收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并在招标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负责退回给投标单位(不计利息)。
六、保密:
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七、协议书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规定与本协议相矛盾,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代理建设工程招标合同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甲方委托乙方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货物采购□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元。或
按原国家计委【20__】计价格1980号规定标准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 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 -(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放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中文。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7)应尽的其他义务: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4)应尽的其他义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6.2 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2 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代理报酬的币种: (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预计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9.3 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9.4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由于委托人原因中止合同的,委托人应向全额支付代理服务费。赔偿受托人不少于本合同金额支付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2、争议
12.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六份,其中,委托人三份,受托人三 份。
17、补充条款:
篇11:设计招标书范本_合同范本
招标书是招标过程中介绍情况、指导工作,履行一定程序所使用的一种实用性文书。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设计招标书相关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设计招标书范本一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县汽车站
2、建设单位: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3、工程地理位置:线的交汇处西南角在高速公路切口处。
二、自然条件
l、极端最高气温
2、极端最低气温
3、年平均气温
4、年降水量
5、历年最大风力
6、历年最大风速
7、雾
三、设计要求
1、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投号《关于县汽车东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为依据。
2、符合交通部《汽车客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20xx)和建设部、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建设设计规范》(jgj60-99)。
3、基本符合县规划办公室《县汽车东站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4、设计方案经济实用、美观的原则。体现以人为本和方便旅客,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应表述清楚,如:征地面积、车站实际使用面积、停车场面积、主站房建筑面积(候车室、售票厅及分层面积)和辅助设施建设面积等。
四、招标要求说明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采取邀请设计单位的方式参加方案设计,自愿接受邀请的设计单位须交保证金5000元,并按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踏勘。
3、本次方案设计招标获胜的单位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单位。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设计方案无效:
(1)不响应设计招标书的;
(2)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踏勘;
(3)逾期送达设计方案的;
(4)设计方案未达到《**省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的;
(5)方案设计一般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所规定的各项指标±5%,如特殊情况可作说明,停车场面积加大不受限制。
5、设计单位报送的方案设计文件为七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包括相关资质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备查使用。正本文件应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并由法定或其授权人及相应资格的注册执业人员、具体编制负责人签字盖章,单独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注明"正本文件"字样,其余文件为副本,供评标使用,副本文件和其它资料不得有任何显或隐示设计单位的文字和标记。
设计单位应将上述副本文件和密封的正本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到指定地点。
6、投标书递交地点:
联系人:联系电话:
7、现场踏勘时间:年月日午时
设计方案送达截止日期:年月日午时
五、设计单位承诺
设计单位在规定设计方案的同时,需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的承诺书。
1、对设计进度、深度、设计质量、优质服务方面的承诺:
2、初步设计所需时间、施工图设计所需时间:
3、设计费用的报价为工可批复的全部建设项目,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总费用必须按国家标准计取,并按其设计费报价提出优惠率,计算出实际报价,并说明有关附加条件。
六、评标办法
按《县汽车东站设计招标评标细则》执行。
七、双方应提供的文件资料:
l、邀请单位提供设计基础资料
(1)省交通厅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县规划办公室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3)设计方案招标书。
2、参选方案设计单位需提供以下文件:
(1)按照设计规范要求的深度提供工可批复的全套设计方案图纸,包括总平面图,交通路网规划,环境布置,主站房效果图。
(2)方案设计说明书及经济技术分析资料,工可批复各项目设计图及说明。
3、方案设计图及说明书图册规格为a3,共7套(含正本文件一套)主站房彩色喷绘图幅为al,共1套,另增加总平面规划图,主站房一层平面图各一张,图幅为al。
4、设计费用投标价必须采用双信封法,一信封为末署名的包装在副本文件内,另一信封签字盖章后包装在正本文件内。
八、签订规划设计合同的主要条件和要求
l、方案经评审选定后,建设单位与申选单位签定设计合同,设计费用按现行国家标准给予优惠。
2、申选单位的设计方案不再另行收费,落选单位的参选方案付给工本费___元,并退还押金,落选单位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建设单位。专家评定为无效设计方案的单位不付工本费,并不退还押金。
九、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号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
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号《关于县汽车东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县规划办公室《县汽车东站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3、县汽车东站宗地图
设计招标书范本二
日期:__
招标号:__
1___(业主名字)(下简称“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____(工程名称)建设费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来自合格货源并经资格预审合格了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业主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和服务进行密封投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主要项目及工程量等)。
3凡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可从下列地址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及查阅招文件:_________(查询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机构名称、地址等)。
4任何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向上述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在交纳了一笔不可退还的费用____(货币名称和数量)后可购得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多购的招标文件收费相同。
5所有投标书必须于__年__月__日__时之前送达下列地址:
_(投标书接收地点)。并必须同时交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5接受的格式,数量为2%投标价的投标保证金。
6开标仪式定于__年__月__日__时在下列地点举行_________(开标地点),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
篇12:投标授权书
致______公司:
特授权委托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代表______公司全权办理贵公司一切设备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回款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和合同。
我公司对被委托人签名文件、协议、合同等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委托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人(盖章):__
法定代表人__:
被委托人签名:__
有效期:__________
篇13:监理投标邀请函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 标 条 件 本 招 标 项 目 ( 项 目 审 批 、核 准 或 备 案 机 关 名 称 )以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资 金 来 源 ),出 资 比 例 为 标 条 件 ,现 邀 请 你 单 位 参 加 投标。 2.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 _ _( 说 明 本 次 招 标 项 目 的 建 设 地 点 、规 模 、计 划 工 期 、招 _,建设资金来自 _ ,招 标 人 为 _ _( 项 目 名 称 ) ( 项 目 名 称 ) 已 由 (批文名称及编 __ 。项 目 己 具 备 招 __标段施工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3.1 本 次 招 标 要 求 投 标 人 具 备 _资质, _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你 单 位 足下列要求: 4.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4.1 请 于 _年_月_日至 _ 年 _ 月 _ 日( 法 定 公 休 日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_ (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 __。
每日上午_ 时至下午_ 时,(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 价 _ 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 购 招 标 文 件 的 , 需 另 加 手 续 费 ( 含 邮 费 ) (含手续费)后_ 5.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日内寄送。 _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 元,售后不退。
5.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_ _日 时_ 分,地点为_ _ _。年_月
5.2 逾 期 送 达 的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 。 6、 确 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式予以确认。 7.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年 月 日
篇14:药品招标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_________(医疗机构名称)为甲方,_________(投标企业名称)为乙方,双方根据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结果,依据_________市______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议价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签订此项药品购销合同:
一、药品名称、规格、剂型、包装、厂家及中标价:见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
二、合同金额: 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三、技术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品种的有关技术资料。
四、采购范围、采购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采购范围:甲方必须在自己定标产品中给相应的投标企业提交采购订单。
采购方式:甲方必须通过_________招采平台采购。
交货期:乙方通过_________招采平台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在自己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交付药品。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方式:现场验收、网上记录。
五、付款方式
药品到货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_________天内按合同总价付款给乙方。
六、质量保证
乙方应按合同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规定药品的规格、剂型、包装、生产厂家、中标价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因药品的质量发生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对于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协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br>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七、药品验收
乙方交货前应按出厂规定的检验方法,对产品做出检验。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但有关质量、规格、批号、产地、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应随药品交甲方。
八、违约责任
篇15:招投标中心年度述职汇报_述职报告_网
招投标中心年度述职汇报范文
一年来,在省办新主任和新班子的关照下,在各处室的支持下,服务中心按照“工作求规范,管理重创新,队伍建设争一流”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对标先进,全面创优”活动。我与服务中心领导班子一起,组织带领全体职工,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务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们服务中心与招标公司密切合作,按照“招投标法”和省办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了85个县(市)的物资招标采购,共采购管道500万米,出水口13万个,水泵2700台,电缆96万米,喷滴灌设备5500亩,中标金额9000多万元,与可研报告批复价相比节约财政资金10%左右。较好的实现了“质量优,价格低、售后服务好”的目标要求。提前谋划,科学安排,保证了农业开发项目建设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春节过后,我们多次与招标公司开碰头会,研究确定实施方案。根据我省南北地区气候差异大,施工期不同的特点,分南、北、中三片,分期分批组织了开标会。在包段设置上,打破市县行政界限。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把同种类、同物资设备统一捆绑打包,在一定范围内解决了同货不同价的问题,采取了这种比较实际的组织方式,有效地保证了项目建设的需要。
严格条件,提高门槛,实行了投标准入制度。投标商必备的资质条件有三项,一是五证齐全(税务证、机构代码证、商标证、资质证、开户许可证),二是注册资金,管道生产企业1000万元以上,出水口生产企业400万元以上,水泵生产企业1000万元以上,电缆生产企业1000万元以上,三是在灌溉农业项目中,投标商业绩突出,售后服务优良,无不良记录。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标准,不迁就,不照顾,对五家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取消了其投标资格,有效地杜绝了伪劣产品的进入,保证了物资设备的质量,同时也保证了工程质量,促进了农业开发项目的提高。
预算管理,控制报价,减少投标商的恶性竞争。降低物资和设备的采购成本是集中招标采购的重要目的之一。对此,我们专门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参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们以各县(市)上报的物资采购预算为基础,试行了“托底限高”的投标报价办法,以各县(市)上报的预算价格为最高限价,低于最高限价20%的为最低限价。评标时,高于或低于限价的为废标。实践证明,这种办法,有效地避免了投标商的恶性竞争,降低了物采成本,保证了物采质量,受到了县(市)办和投标商的好评。
“查漏洞,求规范、强作风、促提高”,加强监管,规范行为,提升了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水平。围绕实现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工作要求,我们积极探索了监督和管理的途径和方法。一是强化约束,做到应采尽采,及时发现和纠正县(市)办躲避集中招采的行为。二是加强集中招采工作过程的监督。在编标书、发广告、开标、评标、定标等重要环节上,及时向主管主任请示报告,形成事前、事中和事后一体的动态监管体系,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落实承诺制,公开举报电话,专人受理,举报和投诉情况。四是加强采购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样本,督促中标商及时与县(市)办签定供货合同。五是建立健全业务档案,将货物计划、招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为查询情况,审核帐目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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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路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桐乡市20xx年县道公路桥梁定期检测项目经相关部门核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浙江省桐乡市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范围为桐乡县道公路桥梁定期检测评定,需要检测的桥梁总长约4258m,其中大桥为7座,中小桥为54座。本工程量为预估工程量,实际工程量可能存在偏差,检测时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工程量中的桥梁规模、地理位置、交通量等情况请投标人自行考察了解。
2.2桥梁检测范围:
(1)、桥面系:桥面铺装、伸缩装置、排水系统、防撞墙、栏杆等;
(2)、上部结构:主梁、横梁、横向联系、挂梁、连接件等;
(3)、下部结构:支座、盖梁、墩身、台身、台帽、基础、挡墙、侧墙、护坡、冲刷面情况等;
(4)、附属设施:声屏障设施、标志标牌、雨水收集口等。
2.3本次招标检测服务期为4个月,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向业主提供检测报告送审稿;15日历天内完成检测报告的审查;审查后15日历天完成修改并向业主提交正式的书面检测成果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或桥梁隧道工程试验检测专项资质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含拟承担的试验检测项目);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试验检测项目;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xx年8月11日至20xx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景雅路55号)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及参数表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交易席位证原件(如是授权代表还需同时提交本人交易员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参与报名并洽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未办理《交易席位证》和《交易员证》的,请及时办理。详见http:// /txcms/znjsgc/3041.htm。
4.4投标人在购买标书、答疑、交退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开标、询标等招投标活动和办理招投标相关的一切事务时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交易员证》和所在企业的《交易席位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xx年8月31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景雅路55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联系方式
7.1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沈云
7.2嘉兴诚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姜维
附: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8.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不收取现金,可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含网上银行)的形式,并注明工程名称,一次性汇入账户。)
财务联系电话
账号:330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桐乡新世纪支行
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含网上银行)等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施工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凡未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还未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的交通、水利等企业请先行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有关手续,详见本中心网站《关于建立交通、水利等企业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制度的通知.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8月11日
篇17:招标合同:租赁经营投标程序及规则_合同范本
一、投标答辩
1.投标答辩,由____公司《____厂租赁经营》评标委员会组织,公开进行,允许旁听。
2.《____厂租赁经营》评标委员会邀请__市公正机关和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投标答辩会议。
3.投标答辩人,由《____厂租赁经营》评标委员会经过初步筛选后产生。没有取得投标答辩权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投标答辩会议旁听。
4.投标答辩的顺序,由投标答辩人抽签决定。答辩开始后,尚未轮到答辩的投标人,不准参加答辩会(包括合伙人)。答辩完毕的投标人,可以列席旁听其他人的答辩。
5.投标答辩人在答辩前,认为个别评委对自己的评判可能产生不公正的结果,有权向评标委员会主任提出请求该评委回避,评标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告知被请求人,在对该投标答辩人的《投标方案》评议和评分时回避。
6.从投标答辩会议开始,到投标答辩会议结束,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准和任何投标答辩人接触,如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撤销其评委资格和有关投标人的答辩、中标资格。
7.投标答辩人应当遵守答辩会议的各项规则,按顺序进行答辩,到时不参加答辩的以弃权论。
8.投标答辩人的答辩时间相等,答辩分为:《投标方案》解释阶段和答辩阶段,每个阶段结束前三分钟,会议主持人应当提醒投标答辩人,到时应当通知答辩人停止发言。
9.投标答辩人的发言要言简意赅、突出重点,以《投标方案》为准,离题太远时,评委会主任应当提醒答辩人进行纠正。
评委向投标答辩人提出的问题,只限于《投标方案》的范围内。投标答辩人对评委提出的与《投标方案》无关的问题可以拒绝回答。
10.投标答辩人应以自己的最佳方案,进行一次答辩。
11.《投标方案》中有关投标人的家庭财产部分,评委有为其保密的义务,如因评委泄密,造成严重后果,泄密人应负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二、评标与决标
12.评标委员会委员在评标和决标中,要立场公正、实事求是、合理评分、确切评议,对所有投标答辩人,一视同仁。
13.评委在投标答辩人评分时,禁止相互协商。
评委应当在投标答辩人答辩后十分钟内,就地按时以无记名方式作出自己的评分和评语表,交工作人员进行统计和计算,由公证机关代表进行监督。
14.招标工作人员应当在投标答辩后一日内,对每个投标答辩人的得分及评语要点,整理好后交评委会主任。
15.评委会经过评议,预选四名中标候选人,向__厂职工大会作冶厂方演说。
预选的中标候选人,应认真准备书面演说词,一式两份,交评委会,并按演说词进行演说。
评委会应专门听取__厂职工代表对中标候选人演说的意见。招标合同:租赁经营投标程序及规则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16.决标由全体评委采用无记名投标方式进行,得票超过评委人数三分之二多数的中标,评委会主任宣布中标人。
投标表决时,应有公证机关的代表参加验票和计算票数。
表决结果如均未超过三分之二的票数时,则依得票数额取其前两名,由评委会进行再次评议表决,得票多者中标。
17.少数评委对中标人有重大异议,认为自己的意见足以说明中标人无经营能力和条件的,可在决标会上要求重新表决。评委会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重新投票表决一次,重新表决后的中标人即为中标人,决标终止。
18.投标人放弃中标权的,应在决标前向评委提出。
三、其它事项
19.投标答辩、评标及决标的一切资料,由招标工作人员分门别类,整理存档备查。
20.中标人的《投标方案》和答辩记录作为签订租赁经营合同的依据之一,在签订租赁经营合同时,中标人反悔的应负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负法律责任,还要赔偿招标单位本次招标及再行招标活动的一切费用。
合伙承租的投标人,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21.本《投标答辩、评标、决标程序及规则》的未规定事宜,评委会主任有权处置。
22.租赁经营合同生效后,招标工作全部结束。
23.本规则从__年__月__日生效。
__年__月__日
篇18:投标承诺书
致**大厦筹建处:
我公司为承揽贵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业务,特将我公司基本情况及服务承诺介绍如下:
一、公司简介
**公司系经建设部批准成立的、具有甲级资质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签证服务机构。资质证号:甲,可承担建安单项工程造价5000万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公司经过多年的稳健发展,在各类业务领域中得到了不断扩展和深入,并已建立了完整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执业范围也呈多元化态势。近年来公司接受委托完成建筑行业、交通业等大型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300余项;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委托单位的好评,从而建立了长久稳定的市场。近年来我公司主要业绩有: ☆**项目工程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
二、主要服务内容
本项目我单位愿意采用工程造价跟踪服务,对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内容如下:
1、编制完整详细的施工图预算;
2、编制工程用款及材料计划书;
3、准确校对复核各分包单位每个施工段的截算并提供完整详细的工程截算书;
4、核定每次拨付款计划书,及时审核签证工程造价;
5、核定施工过程中各项变更及签证费用并向甲方提出合理优化建议,及时对目标成本的完成情况提出警告;
6、参与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机合同管理有关会议及洽商事宜;
7、及时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的建材价格信息和有关工程造价政策法规等造价信息服务,在保证质量、降低造价的前提下,力求项目成本最合理;
8、主动参加关键部位的验收、主要材料价格的摸底及调查、影响工程造价项目的取证及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9、及时公正准确的审核各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决算;
10、准确完整的编制本项目的详细决算审核报告;
11、对本项目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做出评价;
12、及时、高效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其它各项任务。
三、收费标准
根据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的规定,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服务收费额为工程费用的7‰,考虑到双方合作关系及体现我方诚信经营的理念,我方决定按工程建安造价3‰收取服务费,不再计取业绩提成。
四、守业规则及承诺
(一)自觉执行工程咨询单位文明从业公约:
1、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不越级,不越权,不自行其事;
2、公平竞争,不互相指责,不互相杀价;
3、合理收费,维护双方共同利益;
4、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5、保证资料完整,不失密,不损坏,不丢失;
6、遵法守规,公正服务,不偏不倚;
7、廉洁从业,不吃请,不收礼,不受贿。
(二)承诺
1、我方严格按照中价协)第016号《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财务部建设部【】369号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进行服务,出具报告,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2、我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保证不将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我方保证各项结果的技术偏差不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甲方若抽查或复核差超过行业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减我方的服务费;
4、我方保证各项结果的真准确,不高估冒算。服务过程中若接受施工方贿赂,有偏向施工方等不正当行为,甲方有权追究我方的刑事责任;
5、我方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从业”,在法规及政策许可范围内切实维护甲方的一切权益;
6、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会议、洽谈、验收及调研,认真细致地向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力争项目成本经济合理;
7、我方保证严格执行甲方及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完成甲方委托法人一切任务;
8、我方承诺将本项目列为公司样板重点工程,组建以公司法人为直接负责人的管理团队,派驻业务棒、人品正、作风强的业务精英进驻项目现场,实行全过程跟踪现场服务。
愿以精湛的技术、科学的管理、良好的信誉为甲方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贴心服务。真诚地希望贵方为我单位搭建一个平台,提供一次机会,我方将向甲方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携手共建标志性建筑。 预祝双方合作愉快!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篇19:招标代理合同范本
编 号: --12-009
项 目 名 称:工程
签 订 时 间:20xx 年X月X日
招 标 代 理 委 托 协 议 书
委托方:XX市体育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XX市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结合XX省XX市有关建设法规,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工程招标代理。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甲方自愿将委托乙方招标代理。委托招标范围及代理费用等均在本协议书中明确。
二、委托招标范围
(一)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二)招标类型: 工程类 (三)概况:
1、项目名称:工程 2、地址: 3、现场情况:已具备条件 4、工程总预算:X万元 三、委托内容
㈠组织报名、审核投标单位资质
㈡编制发放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答疑会及整理答疑资料 ㈢收投标书、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㈣编写评标报告、协助甲方发中标通知书 四、委托代理期限:至工程开工之日止(不能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时间要求)
五、委托代理事项及职责
㈠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乙方的联系与沟通;
2、甲方应自觉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进行违章建设,不得指使投标人串标、围标。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3、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招标所需的技术资料; 4、甲方提出招标范围、工期、质量等技术条款; 5、甲方提出对投标人资格的合理条件;
6、甲方审核乙方编制的评标文件及招标工作日安排;
7、协助乙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市或区招标中心的评委库专家组成,其中评委库中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的代表应具备工程建设及管理即技术或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招标人的代表也可委托乙方的专家评委,如招标人出评委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评委的相应职称证明,评委必须具备技术或经济方面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8、在乙方根据评委会意见完成评标报告及选出中标侯选人后,确认中标人;
9、对评标内容保密,不允许泄露与本工程招标相关的任何保密资料;若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㈡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一名项目联络员,负责与甲方的联系与沟通;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三公”原则,为甲方把好工程施工第一关;
3、组织投标单位报名、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初审; 4、提出招标工作日程安排及整体招标计划;
5、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现场勘察,答疑会及整理答疑资料,经甲方确认后发有关单位;
6、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确定评委比例模式;
7、签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8、编写评标报告,协助甲方发中标通知书;
9、整理招标代理期间的各种资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两套),甲方、乙方各一套;
10、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严格保密,不泄露与本工程招标相关的任何保密资料;若有违反,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处罚。 六、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计价格[20xx]1980号文标准的﹪执行。 七、违约责任
1、在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无故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可追究甲方赔偿违约金4000元;
2、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无故要求终止合同,甲方还可追究乙方赔偿违约金4000元;
3、甲方无故延期或不按约支付代理费,除须支付相应代理费外,还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
4、因乙方造成的二次招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甲方不支付二次招标发生的费用。非乙方原因,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以法律途径解决。
九、其它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招标代理费用结清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2、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委托人: 受托方:XX市工程招 标代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时间:20xx年X月X日
篇20:最新招标会领导讲话材料
同志们:
经古山镇党委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大会,主要任务是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对我镇开展乡镇党建工作科学化试点进行全面动员,这也标志着我镇关于乡镇党建工作科学化试点方案落实工作正式启动。借此,我代表镇党委向前来参加此次会议的各乡领导和全体党员同志表示感谢!
同志们,根据市委和镇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就如何开展好乡镇党建工作科学化活动,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从政治、全局和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乡镇党建工作科学化”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
众所周知,党的建设是党领导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当前,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的建设状况、党员队伍素质总体上同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是适应的,但问题也不少,《xx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就列举了六大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宗旨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执政使命的实现,必须抓紧解决。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在党建上我们就要着眼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着眼于增强全党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而使我们的党才能保持它的先锋队作用,才能真正担当起执政党的历史使命。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也在于此。
而正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xx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要求,巩固深化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以科学制度、科学方法推进基层党组织科学化建设。围绕“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的总要求,“以育强领头人、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推进一体化”的战略目标,我们必须加大基层组织建设的实践创新、方法创新、制度创新力度,推动基层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此,开展乡镇党建工作科学化很有必要也很有意义,乡镇党建工作科学化是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执政党地位的需要,是在乡镇工作中发挥正确政治思想导向作用的需求,是新时期落实党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方法的必然选择,搞好乡镇党建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落实“乡镇党建工作科学化”试点工作方案的各项内容。
二、明确开展“乡镇党建工作科学化”试点工作的内容
目前我们要开展的乡镇党建工作科学化”试点工作的具体内容归纳起来说,就是“一统五化”工程。
所谓“一统”即构建一个“区域统筹、城乡共建”的区域化党建平台。改变原来乡镇党建城乡分割、封闭单一、效率不高的传统方式,按照xx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统筹城乡党建新格局要求,创新党组织管理方式,建立镇“区域化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由镇党委来统筹镇域内党建工作,把原来的驻镇单位、部门站所、医院、学校等党组织,由条条管理调整为条块结合、双向共管,实现区域内“组织共建、党员共管、资源共享、实事共办”。同时,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集中各部门的优势、资源,统筹开展乡镇党建工作。加强乡镇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所辖党组织数和党员数,配强乡镇专职组织员队伍。
而“五化”指的就是推进“五化”建设,推进组织设置科学化、管理服务网格化、城乡党建统筹化、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管理考核规范化。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推进组织设置科学化。以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为原则,在以地域、单位为主设置基层党组织的基础上,适应经济结构、产业布局、组织形式、行业分工、党员流向的发展变化,打破传统的“一村一支部”的基层组织设置格局,探索更加务实管用的基层组织设置方式。一是探索升格村党组织设置。二是围绕产业布局,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永康人之家、永康在外商会等新兴领域建立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三是完善“两新”党组织设置方式。继续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方式,采用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村企联建、挂靠联建、行业统建等组建模式,扩大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覆盖面。同时,要深化商会党组织建设,发挥商会党组织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中的统领作用,完善乡镇党委—商会党委—非公企业党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两新”组织隶属架构。
2、推进管理服务网格化。创新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增强基层党组织在党员、群众中的凝聚力、向心力。一是强化党员服务中心建设。二是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
3、推进城乡党建统筹化。(1)统筹人才资源配置。引导优秀人才向农村流动,加强乡镇干部队伍、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党员队伍等三支队伍建设。一是提升乡镇干部能力素质。二是创新村党支部书记选任方式。三是加强党员的教育培训。建设“远程教育视频系统”,设立“党员教育直播间”,依托远教平台开展党员轮训。加强城乡党员联动管理,完善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探索农村、“两新”组织党员合理流动方式,缓解组织关系接转难题。(2)统筹组织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制度,推进城乡互助常态化。通过“五联系一驻村”等做法,建立健全机关部门、事业单位、百强企业(优胜企业)和文明单位党组织与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制度,发挥各个部门、单位在人才、资金、信息、技术、管理等方面优势为结对村党组织提供有力支持。同时,通过机关党员与农村党员结对帮扶,支部、党员活动共同开展,机关党员到农村上党课、解难题等形式,推动机关党员到农村体验生活,加强基层锻炼,实现城乡党组织互动共赢、共同发展。
4、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适应社会发展信息化、现代化趋势,以科学的手段、现代的方法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开展市镇村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实现实时直播、双向互动、学用监督等,发挥远教平台快速传播信息、处理突发事件等作用。对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等大型会议进行现场直播。加强乡镇党建信息化建设,会同市信息化办公室、市农业局、市电信局开展时代先锋•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整合远程教育、农民信箱、文化共享工程等涉农网站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
5、推进管理考核规范化。明确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的主体责任地位,合理界定乡镇党委和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的职能定位、目标任务和岗位责任。一是深化完善乡镇党建述职制度。二是建立科学的党建考核方法。完善对乡镇党委书记、领导班子、一般干部的考核办法,明确党建工作职责。抓好村支部书记的考核管理,建立全市村党支部书记动态管理信息库,定权责立规范,完善“6+X”基本报酬考核办法,加强日常考核情况掌握。加大管理考核力度,实行村干部辞职承诺制。重点探索建立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到龄后参照享受事业单位副科(局)级退休待遇制度,树立“干好有前途、退职有保障”的导向。
试点工作的内容主要通过区域党建统筹化推进组,组织设置科学化推进组,管理服务网格化推进组,城乡资源统筹化推进组,党建工作信息化推进组,考核管理规范化推进组这六个组有计划地推进完成,各组的具体工作任务大家下去后可以仔细阅读《实施“一统五化”工程,开展“乡镇党建工作科学化”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今天在会上我就不罗嗦了。
三、开展好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
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把各项措施抓到点上,扩到面上。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要求,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为目标,以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改进作风为重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引导广大党员做高举旗帜、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做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的表率,做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群众的表率,做改革创新、保持先进本色的表率。我们要把乡镇党建工作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格局和长远发展中来谋划思考,充分认识其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乡镇党的自身建设、作好表率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规范日常运行。健全机制、规范运行是落实乡镇党建工作的有效保证。各县(市、区)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我们要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推进乡镇党建工作运行规范化。要完善和规范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建立乡镇党建工作责任制、工作运行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明确乡镇党的建设的管辖范围、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完善和规范乡镇党建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进一步注重作用发挥。有效发挥党组织和党员服务基层群众、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是我们建立乡镇党委的关键所在和最终目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党建工作基本规律的内在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党建的基本方向和根本任务。乡镇党组织和党员要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主动把党的工作放到当地全局工作中去思考、去把握、去部署,在协助党委化解矛盾、破解难题、完成任务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同时自觉把促进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检验、考核党建工作的标准。
(四)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加强乡镇党建工作,应把党的工作情况列入乡镇领导班子考核内容,确保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五)进一步聚焦难题开展研究。要勇于创新,勇于探索,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乡镇党建工作经验来自于基层,实践于基层,最终又要落实于基层,而基层的情况又总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当中。乡镇党建是一项前无借鉴的全新的工作,各种新问题、新矛盾、新困难层出不穷,只有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做到在改进中加强,乡镇党建工作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大的战斗力。在平时工作中要注重加强对新形势下乡镇党建工作规律的探索,不断探索创新乡镇党建工作的理念、机制、载体和方法,使乡镇党建充满生机与活力。
同志们,加强乡镇党建工作科学化试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以学习贯彻全国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振奋精神、再接再厉,迎难而上、破难而进,勇于探索、争创一流,努力推动我古山镇党建工作更上一层楼!